“打假”的存档

喝碱性水有益健康吗?

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

最近新华社报道了一条消息,说是浙江大学研究人员发现,用十几块钱的小苏打能饿死癌细胞,用来治疗肝癌有效率达到百分之百,结果还登在国际权威期刊上呢,听上去像是获得了国际公认,中国又有了一个诺贝尔奖级成果了。其实登那篇论文的是个创刊才4年的新杂志,算不上权威。这项研究也不能简单地说成用小苏打饿死癌细胞,而是说在用高浓度化疗药治疗肿瘤的同时,加入碳酸氢钠(也就是俗称的小苏打),效果要比只使用化疗药好,也就是说,治疗肿瘤主要还是要要化疗,小苏打只是辅助药物。所谓有效率达到百分之百,也只是指肿瘤缩小了,并不是说肿瘤消失、癌症治好了。还有,这个研究只是治疗了几十个病人,样本太小,最多算是初步研究,不能说是定论。

 

所以,如果你以为真的光靠小苏打就能饿死癌细胞,那是大错特错的。实验是把碳酸氢钠直接打到肿瘤那里的,但是却被人误以为喝小苏打水就能预防、治疗癌症了。对此,研究这个项目的浙大医生澄清说,喝碱性水有益健康是公认的,但对于苏打水防癌作用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准确的科学依据。

 

其实,喝苏打水防癌不仅不是没有准确的科学依据,而是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所谓喝碱性水有益健康也绝不是公认的,也是无稽之谈,是典型的伪科学。如果你真的相信这个浙大医生的话,认为虽然喝苏打水未必能防癌,但是能有益健康,从此每天都喝苏打水或市场上推销的碱性水,会有什么好的作用吗?不会。懂点生理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我们胃里的胃酸含有盐酸,是强酸性的,pH值可以低到1~2,苏打水、碱性水pH再高,到胃里也会变成酸性。如果你喝了非常多的苏打水,真把胃酸的pH值提高了,胃酸不那么酸了,不仅对身体没有好处,反而有害处,会导致消化不良。而且,小苏打(碳酸氢钠)吃得太多,钠摄入太多,就跟食盐吃多了一样,对身体也是很有害的。

 

所谓喝碱性水有益健康,和所谓吃碱性食物有益健康、吃酸性食物有害健康一样,都是骗人的伪科学。我们身体有很强大的酸碱平衡系统,让血液pH值保持在7.35~7.45之间,在身体正常的情况下,不会因为饮食发生变化。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让血液的pH值小于7.35,那是酸中毒,如果血液pH值高于7.45,那是碱中毒,不管是酸中毒还是碱中毒,都是需要治疗的严重疾病。那些宣扬喝碱性水有益健康的人说体内环境如果偏碱性就能抑制癌症,在pH值为8.5时能杀死癌细胞,而正常细胞却能存活,这都是无稽之谈。在那样的碱性条件下,正常细胞同样会被杀死。

 

总之,说人的体质分酸碱性,说喝碱性水、吃碱性食物有益健康,是一种骗人的伪科学学说,即使是浙大医生说的,也是骗人的,如果相信了它,反而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

 

2016.9.29.

“诺贝尔奖级成果”成了大笑话

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

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韩春雨、浙江大学教授沈啸的所谓“诺贝尔奖级”成果遭到质疑一事,最近有些新进展。美国罗切斯特大学医学中心教授Joe Miano几次试图重复韩春雨实验都失败,要求韩春雨要么公布秘密方法要么承认造假,并要求韩春雨用他获得的巨额经费赔偿各个实验室为重复其实验造成的金钱和人力损失,向学术界道歉。国内有13名研究人员发表公开信,说他们都没能重复出韩春雨的实验结果,要求对他进行调查。与此同时,韩春雨获得了更多的荣誉和科研经费。国内有一家报纸采访韩春雨,针对各种质疑,他说:“我为什么要自证清白,自己有病吗?”

 

这话我听着熟悉。2012年我质疑韩寒的作品是别人代笔的时候,他一开始还敷衍一下,后来一看敷衍不下去,就遛了,说是“作家不能自证清白”。作家当然是能够自证清白的,比如说拿出能够证明创作经过的手稿,就能自证清白。当时有个著名作家也被怀疑作品是别人写的,他拿出了手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修改,证明了是他写的,别人就无话可说了。现在大多数作家都用电脑写作,没有手稿了,但是也能自证清白,比如出来详细地介绍创作经过。韩寒团队其实也是知道作家能够自证清白的,出版了手稿就是想自证清白,不料弄巧成拙,那份非常干净的、有很多奇怪的抄写错误的手稿,反而证明了不是创作稿,而是抄稿,是别人写好了以后,让他抄写的。

 

科学研究要自证清白就更容易了。科研人员把成果写成论文拿去发表,就表明了和这个成果有关的所有数据都是可以公开的,如果有人质疑,随时可以拿出原始数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另一种证明清白的方式是,成果被别的实验室重复出来了。韩春雨其实也是知道这一点的,他说有很多家实验室重复出了他的成果,但是不愿公布这些实验室的名字,说质疑的那些人都是匿名的,他们要是愿意实名出来,他就让重复实验成功的人实名出来。其实国外质疑韩春雨的科学家有很多是实名的,这回国内也有13名研究人员实名质疑了,但是韩春雨还是拒绝公布究竟有哪家实验室重复出了他的结果,说明他心虚得很。而别人要求他拿出原始实验数据证明没有造假,他又说“我为什么要自证清白,自己有病吗?”如果无缘无故就抓住人要求自证清白,那当然是不行的。但是在面对众多有根有据的质疑时,不自证清白,就是有病,或者有假。

 

河北科技大学校方发了一份声明,说是:“已经有独立于我校之外的机构运用韩春雨团队的NgAgo技术实现了基因编辑,该机构与韩春雨团队的合作正在洽谈中。具体信息我们会适时向社会公布。”并说一项新的科学发现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验证周期,恳请社会各界多一点支持、多一点时间、多一点耐心。

 

对比韩春雨、河北科大校方以前的说法,会觉得这份声明很有意思。以前韩春雨说是有20家实验室重复出了他的实验,后来改口说是有6家重复出了他的实验,再后来又改口有3家机构,现在又变成了有一家机构重复出来了。然而就像他以前从来不说明究竟是哪家机构、哪个实验室重复出来了,这回究竟是哪家机构重复出来了,河北科大也不说。这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又不是什么商业机密,有什么保密的必要?什么机构这么神秘,连名字都不能透露?在韩春雨的实验结果遭到全世界各个实验室质疑,甚至有人要求其赔偿损失的时候,有独立机构重复出了韩春雨结果,河北科大应该赶快公布出来还韩春雨清白才对,为什么还扭扭捏捏地不好意思说?为什么全世界各家实验室没有一家能重复出韩春雨的结果,却唯独有一家重复出来了,这是什么样的高级机构,掌握了没人能掌握的先进技术?这么牛的机构,还遮着掩着怕人知道?还需要与韩春雨洽谈好合作再出来?

 

几个月前河北科大说用一个月时间公布对韩春雨实验的验证结果,一周前韩春雨说一周后会公布验证结果,当然他们都食言了。现在河北科大学乖了,不再给一个明确的时间,说是“会适时向社会公布”。适时到什么时候?到把能搞到的经费都搞到手、大家全都忘了有这回事的时候?有什么必要需要拖着不公布?如果是涉及到商业利益,完全可以用专利的方式保护。实际上韩春雨、沈啸就已经申请了专利,而能获得专利保护的前提,就是公布具体信息。

 

河北科大说新的科学发现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验证周期,这是对的,但是忘记了这一点的,恰恰是河北科大。在韩春雨刚刚发表论文,其发现的真实性还没有得到验证的时候,河北科大就迫不及待地给予了韩春雨各种荣誉,申请建立基因编辑技术研究中心,获得了2亿多元的政府投资……他们显然已经认定了韩春雨的结果是真的,怎么一被质疑,就改口说还需要一个较长的验证周期,呼吁全社会多一点耐心呢?他们自己的耐心又在哪里?如果他们真有耐心,那就应该等到韩春雨的实验结果被别人验证了以后,再给予韩春雨各种荣誉,再建立研究中心,再申请巨额经费。

 

从河北科大这份可笑的声明看,所谓的独立机构很可能是假的,或是被其收买的,所谓适时向社会公布,不过是继续拖时间避开风头的做法。河北科大实际上就是韩春雨造假的同谋,因为能够靠造假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早些时候,北京大学教授饶毅和中国科学院院士邵峰公布了他们一封给河北科大校长的信。原来在九月上旬我建议他们亲自验证韩春雨实验时,他们没有采纳,而是私下给河北科大校长写信要求调查韩春雨,而河北科大校长装聋作哑,拖了一个月才简单地回了一封没有实质内容的短信。河北科大是造假同谋,去私下和他们商量要调查韩春雨,这不是与虎谋皮吗?难怪讨了个没趣,最后还是得公开地说。而在这个扯皮的时间,韩春雨、河北科大获得了更多的利益。规范的做法应该是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机构公开举报。我上个月举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没有给我任何答复。但是如果是大教授、院士去举报,可能就不好不给答复。

 

韩春雨在今年5月份说他发明了新的基因编辑技术的时候,《知识分子》最早发表一系列文章,吹捧他在国内一所末流大学做出了世界一流的成果,其他媒体因此进一步吹捧为“诺贝尔奖级”成果。可以说,在吹捧韩春雨,让韩春雨获得各种荣誉和巨额科研经费的过程中,《知识分子》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之后韩春雨的成果遭到了国内外众多科研人员的质疑,《知识分子》却没做任何跟踪报道,甚至在英国著名学术期刊《自然》报道了韩春雨遭到质疑之后,《知识分子》也没有任何反应,好像没事一样。直到几天前,几个月过去了,《知识分子》才去采访韩春雨对遭到质疑的看法。《知识分子》解释说,以前不报道韩春雨遭到质疑,是因为“不依据私下匿名来源为主左报道,直到13位中国科学家公开实名发言后,《知识分子》才有可以较为完整、公开的事实可以报道”。

 

《知识分子》的这个辩解完全不符合事实。以前对韩春雨的质疑并非都是私下匿名的,恰恰相反,大都是公开、实名的。我本人就写过好几篇文章质疑韩春雨的结果,分析那是造假。我虽然用的是笔名,但大家都知道我的真名,实际上也是实名。而且我还用本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举报韩春雨。《知识分子》可能认为我不是学术界的人,不算数,那么在国外还有多位科研人员也都是公开、实名地质疑韩春雨,甚至要求韩春雨赔偿损失,难道《知识分子》认为国外科研人员也都不算数?难道要等中国科学家实名出来才算数?

 

《知识分子》对韩春雨的采访,基本没有新意,提出的问题是几个月来人们一直在追问的,韩春雨的回应也是老调重弹,说别人重复不出来他的实验结果是因为实验受支原体污染,说不能透露有谁重复出了他的实验结果是因为不想让这些人受到骚扰。不过韩春雨的回应有一点是新的。《知识分子》问韩春雨有没有实验记录来佐证他的实验成功率时,他说他的条件非常有限,有时要用公共实验室的仪器,只是把数据扫在电脑上,有些是能扫的有些是不能扫的。韩春雨承认实验记录不完整,原因他说是实验室很穷。

 

保存实验记录是对科学实验的最基本要求。我们在小学、中学做实验时,老师都会要求我们做好实验记录,难道读过博士的韩春雨不知道?他说有的实验数据不能扫到电脑里,难道不能用笔录,或者用相机拍照保存?难道他的实验室穷到连实验记录本、照相机都买不起?这么穷的实验室又是怎么做出世界一流的实验室都重复不出来的实验结果的?

 

保存实验记录的一个目的,是为了证明实验结果的真实性。美国大学要求实验记录至少要保存五年。如果一个成果的真实性遭到质疑,那么实验记录就要无限期保存,以便供调查、核实。一个号称“诺贝尔奖级”的成果,居然没有实验记录来证明它的真实性,这是天大的笑话。在一个成果遭到质疑时,没有实验记录来自证清白,都可以认定就是造假。只有造假的成果才不需要有实验记录。连当初吹捧韩春雨的《知识分子》拖了几个月后现在也不得不发表质疑韩春雨的报道,说明他们也知道韩春雨的成果成了天大的笑话了。

 

2016.10.19.

 

 

方舟子再次起诉崔永元侵犯名誉权

2016年9月15日星期四

(方舟子按:鉴于崔永元继续在网上诽谤我“诈骗”、“骗子”,决定再次起诉崔永元侵犯名誉权。今天北京海淀法院通知已立案受理。)

 

民事起诉状

 

原告:方是民

笔名:方舟子

 

被告:崔永元

 

案由:名誉权侵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删除“新浪微博”网站中微博用户“崔永元”发表的侮辱、诽谤原告的侵权微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被告在以下时刻发表的微博: 2016年7月17日16:05;2016年6月8日23:47;2016年6月19日01:15;2016年6月13日01:37;2016年6月6日23:26;2016年6月8日23:47;2016年3月14日21:19;2016年2月27日20:27;2016年2月21日14:49;2016年2月20日17:19;2016年2月5日18:07;2016年1月21日22:38; 2016年1月2日03:37),以停止侵害;

二、被告在《新华每日电讯》和《人民日报》报纸广告版及“新浪微博”网站首页刊登道歉信(其中网站道歉信刊载时长不少于一个月),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三、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四、被告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2万元;

五、被告赔偿原告公证费    元;

六、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自由撰稿人,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揭露伪科学、教育界学术腐败现象、虚假新闻报道等,长达数余载。这些批判行为因有损个人或集团利益,原告常招致种种打击报复行为。

 

被告是前知名节目主持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新浪微博网站中微博用户“崔永元”的使用者,并获得V认证。

 

2014年原告因名誉权侵权纠纷起诉被告,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程序审理完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审理完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删除侵权微博信息,公开向原告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该判决于2015年12月25日生效,并为终审判决。

 

几日后,被告再次发表具有侮辱性、攻击性的微博信息,捏造虚假事实,对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经整理,从2015年末至今被告发表此类微博信息数十条,导致不知情的微博网友轻信其编造的谎言,不断转发、评论,对原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舆论影响。现整理如下:2016年1月2日03:37“流氓听不懂道理”;2016年1月21日22:38“对过街老鼠,对世人皆知的方骗子来说呢,它怕人,人打它。货舱比头等舱封闭,隐秘,安全”;2016年2月5日18:07“方骗子的脸皮厚,五颗子弹还没打穿?警察蜀黎,看好你们!”; 2016年2月20日17:19“年快过完了,骗子们也都上班了,小心啊” ;2016年2月21日14:49 “是我带坏的,她的奥运冠军也是我带出来的,肘子和肘子粉的坏都是自学成才的”;2016年2月27日20:27“现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不容易,抢红包抢到一分钱倒是不难。警察蜀黎好辛苦,那个骗了三百万的方骗子,抓起来了没有?”;2016年3月14日21:19“打骗子,迎接315。”;2016年6月8日23:47“方是民方骗子,三百万骗起来容易,吐出来不容易。警察蜀黎还没出手,想来是监狱里的转基因饲料、瘦肉精还没准备充足。方骗子,还钱!请问各位,三百万在刑法里属于数额巨大么?”;2016年6月6日23:26“骗了三百万的方骗子,居然还没被抓起来?别着急,人民警察为人民,警察蜀黎会出手抓骗子的,等待警察出手前,咱们发扬点娱乐精神,做个游戏,请朋友们用一句话,或者一个段子,描绘流氓骗子方是民的无耻。”;2016年6月13日01:37“请站出来解释清楚,欠债就要还钱,做人不能像方骗子一样。希望你不要愧对网友筹钱的信赖,我和你素昧平生,你私信里诚恳请求转发请大伙免费喝咖啡图喜庆,我就转发了,有要求转发书店,我没转。直到现在我依旧希望你不应该是方骗子。”;2016年6月19日01:15“老肥问我,瘦肉精也是方是民方骗子心之所爱,肘子们为什么不全国试吃瘦肉精呢?骗子无利不起早的本性,老肥不懂,我已按程序对安委会名单提出异议,等待回复,群众的眼睛比老肥的亮,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点事,早晚大白于天下,名单在这里,清者自清”;2016年7月17日16:05“薛宇先生科学网博客,罗伯茨爵士回信下面的主要评论,大家自细瞅瞅,有点意思。谢谢发给我的朋友,科学网的用户都是科研工作者,当然不包括骗人三百万,这几天还跑回国来继续骗的方是民方骗子。”

 

被告作为前知名节目主持人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应知其言论会使大众舆论产生一定的倾向性,更应遵守媒体人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准则。非但如此,被告屡次捏造虚假事实,恶意公然侮辱、诽谤原告,使原告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尤其在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被告不仅没有删除侵权微博信息,而且无视法院的判决,继续对原告进行侮辱、诽谤,侵害原告的名誉。这种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是藐视法院判决、亵渎司法权威的表现。

 

综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及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查明事实,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方是民(签字)

 

2016  年  7  月  19  日

 

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举报河北科技大学韩春雨

2016年9月10日星期六

 

河北科技大学韩春雨近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31650002,项目名称为《NgAgo-gDNA基因编辑技术的完善及应用研究》,批准金额100万元,项目起止年月2017-01至2018-12。

 

显然,韩春雨能获得这笔资助,是基于其“发明”的NgAgo-gDNA基因编辑技术是真实可靠的,否则“完善及应用”也就无从谈起。然而,种种迹象表明,该基因编辑技术是不真实不可靠的。

 

自韩春雨于今年5月初作为通讯作者在Nature Biotechnology发表有关该技术的论文以来,国内外至少有几十家实验室试图重复其实验结果,都失败了。全世界只有中国科学院上海神经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仇子龙声称能够重复出韩春雨的结果,但是后来也表示结果与韩春雨在论文中所述相差甚远。韩春雨于8月8日提交了一份新的实验protocol,与其论文所述大同小异,但试剂配方有所不同,实际上已承认其论文有错。然而即使根据新的protocol,至今也没有哪家实验室能够重复出其结果。韩春雨极其可笑地把如此多的实验室重复不出其结果归咎于别人的实验技术不过关,声称有20家实验室已重复出其结果,后来又改口有6家实验室已重复出其结果,然而又拒绝透露这些实验室的具体名字。

 

因此,目前已可以认定,韩春雨发明的基因编辑技术是不真实不可靠的,其原因要么是无意的失误,要么是有意的造假。由于韩春雨有关该技术的论文插图存在明显的造假(注),由于韩春雨在遭到质疑后拒绝按照学术规范公布实验原始数据,可以判断,是属于有意的造假。

 

但是要经过正式的调查、获得其实验原始数据才能最终得出是否造假的结论。河北科技大学因为韩春雨的这项工作已从河北省政府获得了2.24亿元的投资建设基因编辑技术研究中心,该校校长孙鹤旭在刚刚举行的开学典礼上把韩春雨立为教师榜样,可以说,该校的利益和名誉已与韩春雨紧密绑在一起,是不可能通过该校校方进行调查的。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组成独立调查组,对韩春雨涉嫌造假一事进行深入的调查,要求韩春雨交出实验原始数据,请其他实验室重复韩春雨的实验。如果造假属实,应撤销对其项目的资助,并根据规定给予处罚。建议聘请曾经大力推荐韩春雨的成果为其获得各种利益和荣誉立下汗马功劳的北京大学饶毅、清华大学鲁白、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邵峰等人参与调查。

 

举报人:方舟子(实名:方是民)

 

2016.9.9.

 

注:例如其图4a是对DNA进行了编辑后产生的不同片段进行电泳的结果。经过剪切之后,图中的G6和G13相差30个核苷酸。根据marker判断,相差30个核苷酸的条带应该能够很明显地分开,但是在韩春雨出示的电泳图中,G6和G13却在同一个位置,高低一样,看不出差了30个核苷酸,这就很不合理。用其他基因编辑方法做类似的切割能看出区别。

 

调查韩春雨造假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

2016年9月6日星期二

今年8月2日,对于公开韩春雨实验原始数据的要求,河北科技大学向《人民日报》表示,在一个月之内韩春雨将采取适当形式公开验证,届时将有权威第三方作证。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河北科大并没有如期公布对韩春雨实验做调查的结果。实际上,据我所知,河北科大校方并没有真正启动对韩春雨的任何调查程序,他们采取的是缓兵之计。在一片质疑声中,韩春雨获得了更多的荣誉:当上了河北省科协副主席,被河北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授予“美丽河北·最美教师”荣誉称号。韩春雨和河北科大也因此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河北科大基因编辑项目入选河北省“创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河北省发改委在8月9日批复了河北科技大学基因编辑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项目,总投资2.24亿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安排,并于8月31日开始招标采购进口仪器设备。

 

而更多的迹象表明韩春雨的实验结果是伪造的。韩春雨在8月8日提交了一份更详细的实验步骤,与其论文里的实验步骤大同小异,但是在试剂配方上存在差别,这实际上已承认了原论文的实验存在问题。但是即使是根据其新的实验步骤,仍然没有人能重复出来。迄今为止,不管是根据原有的还是新的实验步骤,全世界实名宣称能重复出韩春雨实验结果的只有中国科学院上海神经所研究员仇子龙一人,而仇子龙在这个月内也躲到了幕后,全世界还在实名为韩春雨辩护的,只剩下一个对分子生物学技术一窍不通的名为岳东晓的物理学博士,因为其辩护理由过于荒唐,甚至被国外分子生物学家怀疑是韩春雨的马甲。

 

与一个物理学博士藐视全世界分子生物学家一样荒唐的是,韩春雨声称国内外众多实验室之所以重复不出来其实验结果80%是因为实验受支原体污染,剩下的20%是因为实验基本技能太差,好像他做过调查、统计似的,又好像世界各国的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条件都不如他那个简陋的实验室,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会做分子生物学实验——虽然他声称世界上有6家实验室重复出了其实验结果(从原先说的20家大大缩水),但是拒绝透露究竟是哪6家。他也拒绝按照学界惯例公布实验原始数据,把这比做韩寒公布手稿。2012年韩寒作品被质疑是他人代笔时,他为了“自证清白”出版了号称一气呵成的手稿,结果里面无数匪夷所思的抄写错误反而成了代笔的铁证。那么,很显然,韩春雨不敢公布实验原始数据,也是害怕成为造假的铁证。

 

因此,韩春雨的造假已是昭然若揭了。但是我们仍然需要有一个调查结果。《自然·生物技术》杂志编辑部虽然说要启动调查程序,但是按照惯例,具体的调查仍然只能是交给河北科大或其主管部门去做。但是河北科大及其主管部门的利益已经跟韩春雨紧密地绑在了一起,是不可能真正去调查的。怎么办呢?

 

韩春雨能在国内暴得大名,获得种种荣誉和利益,要归功于饶毅、鲁白、谢宇主编的《知识分子》对其成果给予的极高评价。除了饶毅、鲁白本人的大力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邵峰也撰文“呼唤更多的韩春雨”。这些评价在韩春雨的宣传材料中被反复引用。例如在《[美丽河北·最美教师]韩春雨:科研是一种生活方式》报道中,如此说:

 

【北京大学理学部主任、生物学家饶毅教授如此评论:“韩春雨的工作是国际一流的技术推进。”他担任主编的科学类新媒体《知识分子》刊文,介绍了这项成果的学术细节和价值。……清华大学医学院教授鲁白表示,在一所不太有名的大学,在简陋的实验室,用极少的钱做出了这样的成果,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根据我对国内学术界惯例的了解,不难设想这几位学界大佬的评语也会出现在河北科大基因编辑项目的申请报告上,为该项目的获批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我认为调查韩春雨造假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就是由饶毅、鲁白、邵峰的实验室来尝试重复韩春雨的实验。

 

第一,这三家实验室都从事分子生物学研究,都有条件验证韩春雨的实验结果(《知识分子》的另一主编谢宇是搞社会学的,没这个条件)。韩春雨的实验其实是个简单的分子生物学实验,用一两周的时间就可出结果。

 

第二,这三家实验室不论按国内标准还是按国际标准都是生物学界顶级实验室,实验条件好,研究人员水平高(最早在《知识分子》上对韩春雨实验做出高度专业评价的就是饶毅实验室的一名研究生),如果重复不出实验结果,韩春雨就不好再以受支原体污染、实验技能不过关作为借口。

 

第三,这三位大佬可谓韩春雨的伯乐,如果他们的实验室重复不出实验结果,向韩春雨请教,甚至请韩春雨现场指导,韩春雨也不好像对待其他实验室那样给予拒绝。

 

第四,这三位大佬德高望重,韩春雨本人也一再表示过对他们的敬仰之情,还向记者炫耀过饶毅加了他的微信。因此,他们的实验室做出来的结果,不管是阳性还是阴性,大家都能接受。如果是阳性的结果,相当于验证了一项“诺贝尔奖级”成果,如果在韩春雨指导下仍然做出阴性结果,那么就可以认定是“诺贝尔奖级”造假。

 

在韩春雨论文刚刚发表之时,这三位大佬出于对中国本土人才的关爱之心,对中国本土出重大成果的殷切希望,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热情洋溢的推荐,虽然有过于心急、被人利用之嫌,也无可厚非。但是在该成果遭到国内外众多专家的质疑,韩春雨在质疑声中获得许多荣誉和巨大利益的时候,三位大佬却默不作声,熟视无睹,《知识分子》不仅没有发过任何质疑声音,甚至对此没有任何报道(只是由其影响力低得多的姐妹刊《科学春秋》翻译了《自然》的报道),好像没这回事似的,这就非常不妥。三位大佬有责任参与对韩春雨的调查,利用自己的条件和声望,给这个事件一个结论,而不要让它像国内其他重大学术造假案一样不了了之。妖怪是你们帮着放出来的,你们就有责任帮着收回去。

 

2016.9.5.

 

 

评吴兴川、景涛、陈涛为王志安做伪证

2016年9月4日星期日

自称“堂堂央视记者”的王志安造谣、诽谤我“诈骗安保资金”,被我在北京海淀法院起诉侵犯名誉权后,他提起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因此拖了一年,近日开始正式进入审案程序。王志安找了三个证人吴兴川、景涛、陈涛到法院作证证明我“诈骗安保资金”。这是三个什么样的证人呢?

 

先来看看陈涛,他报给法院的身份是上海索凡实业有限公司员工,作证称:“2012年通过搜狐微博认识方,知道其从事打假工作,通过其微博看到安保资金募集公告,捐款1000元。2015年看到许多质疑安保资金使用的信息,看到关于滥用安保资金和挪用安保资金的信息,本人也提出了质疑,后被方列为方黑,并暗示网友搜索我的真实身份。后对方的行为产生怀疑,认为其没有兑现捐款承诺,后和其他网友一起提出退款。”

 

他没有报他的网名,我不知道此人是谁,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并没有叫陈涛的,第一次听说有“上海索凡实业有限公司”这么家公司,搜索得知是一家卖医疗器械的小公司。所谓“2015年看到许多质疑安保资金使用的信息,看到关于滥用安保资金和挪用安保资金的信息”,经我方律师询问,其实就是王志安的所谓“调查”,那么他的信息源就是王志安,怎么能够反过来替王志安作证?这不是循环作证吗?他说我暗示网友搜索其真实身份(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此人的网名,也就不知道是否真有这回事,姑且算是有吧),把这当成我的“罪状”,貌似很害怕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然而又跑到法院作证自报家门,可见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身份暴露,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更有意思的是,我方律师问他是否看过安保资金募捐公告,他说没有仔细看公告内容,意思是自己是稀里糊涂地捐款的,然而他又做出很了解安保资金管理内幕的样子,断言我也参与管理安保资金。实际上,我多年来在各种场合都一再表示不参与资金管理,他哪看来的我也参与管理安保资金?又是个梦游症患者。

 

再来看景涛,报给法院的身份是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级执法员。他的网名我知道,科学公园的“我爱雨果”是也。他说质疑安保资金的原因是因为我“经常游山玩水,个人享受”,啥意思呢?有了安保资金我就只能天天做苦行僧状,不能游山玩水、个人享受了?我乐意花自己的钱游山玩水、个人享受,关他什么事?我方律师问景涛从哪里得来的质疑安保资金的信息,他和陈涛一样也说是王志安,然后也和陈涛一样,做很了解安保资金管理内幕状,断言彭剑只是表面上的管理人,我才是实际的支配人,这应该也是他做梦知道的。

 

他说他质疑安保资金后我威胁要起诉他。我如果说过要起诉他,那也是因为他化名“我爱雨果”天天在网上造谣、诽谤、侮辱我和我家人,为此发了上万条微博。而且他很可能利用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级执法员的职权之便泄露我的个人信息。在他的身份被网友曝光后,他吓得一天之内把微博清空了。如果问心无愧担心被起诉干吗?清空微博干吗?他说他的单位领导了解到情况后,劝他不要招惹我。好吧,他现在跑到法院做伪证诽谤说“安保资金是打着安保名义的幌子的骗局”,请问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曾思克局长,这是不是招惹我?

 

景涛、陈涛是给安保资金捐过款的成百上千的捐款人中的两个,然而与绝大多数捐款人不同的是,他们以安保资金的监管人自居,要替安保资金限定使用范围(比如景涛在法庭上声称安保资金只能用于“购置安保设备,雇佣专业的安保人员”),要干预我的生活,而且认为多年前捐出的钱还属于他的,想要讨回。他们有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是其自由,然而他们不过两个路人,根本就不可能了解安保资金的情况,他们知道的关于安保资金的信息,要么来自公开的资料,要么来自王志安和其他道听途说,有什么资格反过来给王志安作证说我“诈骗”?

 

最后一个隆重出场的证人吴兴川和前两个不同。王志安说吴兴川多次给安保资金捐款,但据我所知,吴兴川没有捐过款,他只会用各种借口到处找网友借钱,哪会捐款?但是吴兴川也不是路人。他是科学公园网站的站长,曾经表现得对科普非常热心,也曾经以“核心方粉”自居,发过很多文章、微博赞扬我、批过王志安等方黑,获得了很多网友的信任(也因此才能从多名网友那里借到很多钱),甚至一度有机会差点就打入了安保资金管理层。2012年年初,安保资金在组建监管小组时,曾经考虑过让吴兴川参与,方玄昌打电话问过他是否愿意,他答应了下来,所以当时海淀经侦接到罗永浩的诬告来调查安保资金的使用情况时,彭剑律师报的监管小组成员名单里有吴兴川的名字。但随后爆出吴兴川用多种借口找网友借巨款且拖欠不还,我们觉得其人品有问题,就没有让他真正加入监管小组,他从未参与安保资金的管理,所以根本不知道安保资金的使用情况,只能是做伪证诬称我对安保资金有决定权。幸好吴兴川人品暴露得早,没让他实际参与管理,否则他现在就可以真正泄露安保细节,而不是造谣、做伪证。

 

然而还有比这更恶劣的。吴兴川做伪证称:“听说在郭亮旅游一次活动中,方玄昌当面询问方舟子是否将本次活动费用走安保资金,方舟子点头表示同意,说明方舟子对资金使用有决定权。”

 

吴兴川并没有跟我们一起去郭亮旅游,他有什么资格来作证?只能说是“听说”。听谁说的?王志安说的。王志安又是听谁说的?科学公园的叮当蓝色鱼说的。叮当蓝色鱼是这么向王志安“爆料”的:“那次去郭亮是方玄昌邀请的,所有费用AA,包括住宿餐费门票油费过路费等,方玄昌最后算账,其他费用都很清楚,但是路费比较麻烦,因为去程我跟另一位网友和方舟子同车,而那位网友有事提前回去了,回程是我和方玄昌跟方舟子同车,方玄昌就提议方舟子那辆车的路费从安保里走,同时免了我和另外那位网友的路费,他的还是自己出,方舟子点头同意。”

 

即使是作为吴兴川同党的叮当蓝色鱼也不得不承认,去郭亮旅游的所有费用都是各人平分的,只有我坐的那辆车的路费没有拿出来平分,因为那是安保人员驾驶、用于保障我出行安全的安保车辆。我遇袭后,在国内失去了单独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自由,不管是工作、旅游,出行都要有安保人员开车接送,安保车辆的费用由安保资金报销。我使用安保车辆时有很多人搭过顺风车,从来就没有找搭车的人要过油费,根本不需要我“点头同意”。叮当蓝色鱼得了便宜还卖乖,把没让她分担油费当成我的一大罪状报告给王志安,被大家嘲笑,吴兴川大概也觉得这很可笑,竟做伪证造谣说去郭亮旅游的活动费用都走安保资金。

 

吴兴川最阴险毒辣的还不是诬称我们用安保资金旅游,而是诬称方玄昌多次安排他在举办转基因食品品尝会时开发票“给安保资金冲账”,做伪证说:“方玄昌多次安排我在聚餐时开华欢律师事务所抬头的发票,说是为了安保资金冲账,湖北大厦的一次1.7万元还在我手里,说明管理极不规范。”“方玄昌说安保资金需要票,就让我开票,多次。”

 

对此方玄昌早已澄清过:“北京一共举办了十二次转基因品尝会,第一次华欢律所买单;第二次在前门附近举办,我没参加;第三次是第一届无神论论坛,发票在科学公园手里;第四次是大侠杨过买单;第五次又是无神论论坛,发票在科学公园;第六次是基因农业网组织并买单;第七次就是目前争论最多的8.17(按:也就是湖北大厦那次);第八次已经公开发票;第九次我没参加;第十次在私人会所举办,未开发票;第十一次基因农业网买单;第十二次发票还在组织者手中。”(方玄昌《说说发票与科学公园那些事》)

 

可见北京转基因食品品尝会绝大部分都不是科学公园组织的,没有一次是吴兴川付款的,方玄昌何必安排他开发票?方玄昌想要发票不会自己开,何必通过不付款的吴兴川?吴兴川拿出的证据,是湖北大厦那次聚餐的开华欢律师事务所抬头的发票(那次的款是RhettZhang付的,他不知道为何吴兴川手上有这么张发票)。我方律师问吴兴川为何这张发票在他手里,他竟然说“忘了”。他当然只能说“忘了”,难道他会老实交代他当时就已经处心积虑,偷偷去开这张发票的目的是为了以后拿出来陷害我和方玄昌?

 

我从来不参与安保资金的管理,此前从不过目安保资金的帐目。安保资金今年年初由彭剑律师移交赵南元、许志强、方玄昌管理时,内部做了审计,有些账需要向我核实,我才第一次看到安保资金的支出帐目,特地留意了一下,里面根本就没有报销过任何聚餐的账,更不要说“多次”。

 

就像一个网友说的,方玄昌可能是这世界上除了吴兴川的父母对他最好的人。2012年,吴兴川用不同的借口到处找网友借钱时,也找过方玄昌借一笔巨款。当时方玄昌本来准备把这笔钱替同班同学捐给母校,就先借给了吴兴川。之后吴兴川逾期赖着不还钱,方玄昌只好借了高利贷给母校捐款。2015年5月,吴兴川实际上已跟我们翻脸,但他有脸找方玄昌第二次借钱,方玄昌仍然毫不犹豫地借给他。然而吴兴川造谣、诬陷起方玄昌仍然毫不手软。这世界上有一小部分人是天生没有良知的,你对他好,他只会觉得你傻、可以利用。如果不是现实中遇到,很难想象世界上真的有这种毫无良知、坏透的恶人。

 

美国法庭要求证人作证前宣誓只说真话,只要做了伪证,不管有没有造成后果,都是妨碍司法公正,是重罪。而中国法庭没有这个要求和法律责任,虽然中国也有伪证罪,但只限于刑事案重要证据的造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通常不会被追究。所以王志安找的证人吴兴川、景涛、陈涛可以肆无忌惮地出庭做伪证,肆意造谣、污蔑、诽谤而不用担心受到处罚,最多是受道德谴责,但对毫无良知的习惯性说谎者,谴责有啥用?这种证言有啥意义?

 

2016.9.3.

 

从王宝强夫妇的加州房产说起

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

近年来国内明星、高官都喜欢在美国买房,尤其喜欢在加州买房,或者是作为投资,或者是准备移民,或者是为了子女来美国留学,或者是作为度假房,或者是到美国生孩子顺便买一套房住着……但是在美国买房有个“坏处”,房产记录都是公开可查的。近日国内电影明星王宝强跟妻子马蓉闹离婚,起诉书里提到在洛杉矶有一处房产,马上就被人查了出来公布在网上,还有人惋惜这个房子买亏了。

 

新浪微博有个认证的SLPD圣利安祖市警察局账号也来凑这个热闹,发了条长微博说:“从洛杉矶县府纪录资料办公室(LA Ccounty Record Office)显示,王宝强马蓉夫妇在巴沙迪那的房产上特别注明了一条不同寻常的附加条款‘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意思是房子虽然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但只给活著的人,如果其中一方发生意外,另一方会无条件成为这套房产唯一产权人。……通常夫妻合伙购房,极少写上这一附加条款。若没有这一条款,而男方发生意外,男方在这套房子中本享有的一般产权通常会和老婆、孩子一同分享,而且如果男方父母也要来分房产,‘这件事就会变得很乱、很麻烦’,但加上这一点后,孩子与男方的父母就完全不必动心思了,‘没有任何争议空间,房子100%属于女方,就算男方另立遗嘱,写明要将房子给父母,遗嘱都无效’。 ”

 

暗示加这条“不同寻常”的条款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马蓉想在王宝强死后独占房产。圣利安祖市是加州旧金山附近的一个小镇,以警察局的权威发布这一消息和暗示,让人不能不信,国内各个媒体例如财经网、京华时报、今晚报、观察者网等纷纷转载,惊叹“不同寻常”。有人称之为“死亡条款”,还有人联想到王宝强曾经遭遇车祸,认定是马蓉为了独吞房产搞的未遂谋杀(其实该车祸发生于买房之前)。新浪猛推这条微博,一天之内转发几万次。

 

其实这是个谣言:不是说王宝强夫妇的房产契约上没有这个附加条款,而是这个附加条款并非“不同寻常”、“通常夫妻合伙购房,极少写上这一附加条款”。恰恰相反,夫妻在加州买房,通常都会在契约上加上这一附加条款。

 

美国各个州关于房产的法律规定不太一样。加州是所谓“共同财产”(community property)州,也就是说,除非特别声明,夫妻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具有同等产权。但是如果夫妻有一个先去世怎么办呢?他或她的那一半房产就成了遗产,要由配偶或子女继承。继承遗产在美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要做遗产公证(probate),很费时间,如果遗产价值很高,还要交遗产税。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大部分夫妻在买房时,就在房契上附加一个条款“生存者权利”,意思是如果夫妻有一方先去世,那一半的产权就自动转为活着的一方所有,这样就不用做遗产公证、交遗产税。等夫妻双方都死了,房产才整个变成了遗产,才要做遗产公证、交遗产税。例如王宝强前老板冯小刚在洛杉矶的房产,契约上也是写着“带生存者权利的共同财产”,难道冯导也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阴谋?

 

也有的夫妻在买房时,改变法律推定的“共同财产”属性,而改成“联合拥有”(joint tenancy),黄健翔在洛杉矶的房产就属于这种。联合拥有的意思也是夫妻双方具有同等产权,而且不必声明就自动具有“生存者权利”,和“带生存者权利的共同财产”类似,区别在于“联合拥有”形式可以被一方随时改变,而且在一方死后卖房时纳税方面可能有点吃亏。所以如果咨询律师,一般会建议采用“带生存者权利的共同财产”这种形式。不过,“共同财产”形式只有夫妻才能用,而“联合拥有”形式不是夫妻也能用。夫妻或非夫妻一起买房还可以采用“共同拥有”(tenancy in common)的形式,双方的产权可以不均等,一方死了也不会自动把产权转给对方。

 

总之,夫妻在加州买房,最常见的形式就是“带生存者权利的共同财产”和“联合拥有”,二者都是有“生存者权利”的,都是“如果其中一方发生意外,另一方会无条件成为这套房产唯一产权人”的,这是最为常见的,而绝不是“不同寻常”、“极少写上这一附加条款”的。

 

SLPD圣利安祖市警察局微博为什么要散布这一虚假信息,暗示马蓉阴谋独占房产呢?新浪微博上很多认证官微是假的。不过这个官微曾经在圣利安祖市聚会上做过推广活动,其小编晒过推广活动上跟该市市长、警察局局长的合影,看来是获得该市警察局认可的官微。从合影看,一男一女两个小编未穿警服,不像是警察局员工,大概是当地两个华裔平民承包了警察局微博。这两个华裔虽然在加州,大概没有买过房,或者没有以夫妻身份买过房,也不会上网搜搜资料,就大惊小怪地发布了信息,以加州警察局的权威身份误导了中国网民。这是很没有职业道德的,甚至可能引发诉讼、索赔,无疑有很多中国网民因为这条微博认定了马蓉阴谋谋害丈夫。而中国媒体连简单的查核工作都不做,就信以为真,帮着传播谣言,同样没有职业道德。

 

在我纠正之后,SLPD圣利安祖市警察局微博小编一方面悄悄删掉了这一谣言而不做任何澄清,一方面火速点赞“堂堂央视记者”王志安对我的诽谤,让人觉得其小编简直就是承担着败坏美国警察形象的使命。至于那些转发这一谣言的媒体,也未见有哪家做了澄清,没事一般继续转发其他谣言,这倒是中国媒体“联合拥有”的特色。

 

2016.8.18.

“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是不是莆田系搞的?

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

《知识分子》在8月6日登了一则消息《第三届诺奖医学峰会暨中美院士论坛即将举行》,称:“第三届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中国医师协会、诺贝尔奖得主国际科学交流协会联合主办,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世诺医学交流中心(筹)联合承办。峰会将于2016年9月1日-9月3日在成都举办,设立了国际精准医学高峰论坛、中医精准医学与转化医学论坛、生物医药产业论坛、世界青年创新论坛,四个主题论坛及系列分论坛。《知识分子》主编、清华大学教授鲁白受邀主持世界青年创新论坛,《知识分子》是会议的首席合作学术媒体。”

 

我在网上发了条短评说: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是这次中国“诺奖峰会”的主席之一,这是要为中医搞一个诺奖?“《知识分子》是会议的首席合作学术媒体”不知什么意思,第一次听说有这样的“首席”。还有次席合作学术媒体吗?

 

有一名网友告诉我这个“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其实是国内医疗界大名鼎鼎的“莆田系”用来包装自己的,并发给我一篇调查文章的链接,是人民监督网朱瑞峰在5月11日魏则西事件期间写的《“莆田系”北京德胜门中医院年赚3亿的诀窍》,里面提到“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有关内容如下:

 

【人民监督网记者拨打北京德胜门中医院股东张矩的手机称在一起喝过酒,要其帮忙为一位患了心绞痛的亲戚看病。张矩称:“正在黄寺大街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组委会”,马上开车到德胜门中医院。”

 

张矩在工美大厦一层西北角德胜门中医院办公区的总经理办公室接受了人民监督网记者的采访。张矩说: “魏则西事件”对医院影响很大,国家几年前停止干细胞项目和这次国家卫计委又叫停癌症生物细胞免疫疗法是个错误。他在“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组委会”担任主任,很少来德胜门中医院,管理工作交给了其他人。

 

人民监督网记者百度搜索“诺贝尔 吴信扬”关键词显示:十几家网站的报道称:“2016年3月26日上午,北京德胜门中医院国医堂成立暨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揭牌仪式隆重举行,参加此次揭牌仪式的嘉宾有: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组委会主任张矩。”但点击各家网站报道的链接显示原网站已经删除。

 

卫生系统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张矩等人成立“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组委会”这个机构是为了包装臭名昭著的“莆田系”医院及“专家”。该机构不惜重金聘请了卫生系统的十多名副部、部级退休或在职高管作为顾问为其站台、抬轿、背书。

 

人民监督网记者百度搜索“诺贝尔 德胜门中医院”关键词显示:诺贝尔奖医学峰会召开德胜门中医院专家应邀参加;德胜门中医院专家刘星星在诺贝尔医学峰获得“医学优秀论文奖”等拉虎皮扯大旗的软文比比皆是。】http://2rmjdw.info/tebiebaodao/20160510/15526.html

 

北京德胜门中医院是一家神秘的医疗机构。通常医院的网站都会大肆介绍本医院的领导,但是德胜门中医院的网站却没有医院领导介绍,搜索得知,曾经有过介绍医院领导例如院长李浪辉的网页,但是已经删了。朱瑞峰说:“北京德胜门中医院也是‘莆田系’怪胎。老板是吴福建和两个妻弟,吴志峰、吴信扬,他们与福建人张矩等人联合创办了北京蓝海医院、北京万国城中医院、北京长虹医院等四家医院。”他没有说是怎么得来的这些信息,我自己就来查一查。

 

搜索北京工商局办的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可知,该医院成立于2003年,自然人股东列了两个:李浪辉和吴志峰。李浪辉的信息很好找,是广西强寿药业集团董事长,看来是广西系的。但是吴志峰是不是像朱瑞峰说的属于莆田系呢?叫这个名字的人太多,找起来没那么容易,不过还是能从莆田系自己发布的资料找到一些信息证明吴志峰是莆田系的。北京莆田企业商会网站上有一则报道称:

 

【8月3日下午,商会常务副会长、北京玖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志峰到商会轮值……吴总旗下的北京玖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中医药事业发展、医疗服务、管理策划、医院投资的集团公司。公司以开发、投资、经营医院为主体,是一家通过收购、托管、兼并、自建及实行双轨制、股份制投资办医的专业集团公司。……吴志锋,莆田秀屿人,北京玖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http://www.bjptsh.com/shdt/181.html 。按:这些链接可能都会被删除,我已截屏)

 

是莆田系无疑了。如此看来,德胜门中医院至少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莆田系的。但是德胜门中医院现在似乎在刻意隐瞒其与吴志峰、莆田系的关系,在其网站上消除了与吴志峰有关的任何信息。例如,在该医院网站上,有一则报道《国医大师张大宁特聘为我院名誉院长》称:

 

【7月19日下午3点,北京德胜门中医院在京隆重举行了传承拜师会上,23名(本院17名)业务技术骨干分别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等收为高徒。

 

在拜师大会开始前,首先北京德胜门中医院院长李浪辉致辞,对各位国医大师和专家给予该院无私的技术帮助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李浪辉院长、副院长黎海珍、徐裴、李远明分别为各位国医大师和专家颁发聘书。】http://www.dsmzyy.com/yxw/591.html

 

然而出席这个拜师大会并颁发聘书的医院领导并不止这几个人。根据世界中医药网的报道《北京德胜门中医院隆重举行传承拜师会》:“李浪辉院长和该院董事吴志峰、总经理吴信扬、副院长黎海珍、徐裴、李远明分别为各位国医大师和专家颁发聘书。”(http://www.worldtcm.org/150720/224bbG.shtml )德胜门中医院网站不仅删掉了“董事吴志峰”,还删掉了“总经理吴信扬”,因为这两人都是莆田系的。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对吴信扬有如下介绍:

 

【副会长吴信扬,男,福建莆田人,北京玖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玖博医疗投资集团成立于2012年, 是一家专业从事中医药事业发展、医疗服务、管理策划、医院投资的集团公司。公司以开发、投资、经营医院为主体,是一家通过收购、托管、兼并、自建及实行双轨制、股份制投资办医的专业集团公司。】http://www.jingmin.net.cn/fengcai/2016-05-26/13693.html

 

可见北京德胜门医院的确是莆田系北京玖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该公司董事长吴志峰是医院董事,总经理吴信扬则是医院总经理。

 

那么北京德胜门医院与“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又怎么扯上了关系了呢?朱瑞峰说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组委会主任张矩是北京德胜门医院股东。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的网站列着组委会主任有三人:Steve A. Kay、赵平、张炬,其中张炬又兼秘书长,按惯例张炬应是实际组织者。该会由世诺医联(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该公司于2014年6月成立于北京,显然是专门为主办“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成立的(第一届峰会在2014年举办),张炬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可以肯定张炬的确是该会的组织者。(按:朱瑞峰写错了张炬的名字)

 

张炬平时在哪里工作呢?根据世界中医药网的报道《北京德胜门中医院隆重举行传承拜师会》:“7月19日下午,北京德胜门中医院在京隆重举行传承拜师会,23名(该院17名)业务技术骨干分别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等收为高徒。……拜入张大宁门下的弟子为黎海珍、张炬、刘伟、海霞……”从这则报道可知张炬很可能是德胜门中医院的“业务技术骨干”,但这次拜师的还有6名不是该医院的,不过在德胜门医院另一个网站上,也有一则有关报道《北京德胜门中医院国医大师 传承拜师仪式》,一张照片下有注释:“我院拜入张大宁门下的弟子:黎海珍(右二)、张炬(左二)、刘伟(左一)”(http://m.dsm120.com/yyyw/255.html )照片上还有一人,对比世界中医药网的报道当是“海霞”,因为不属于该医院,所以没有列出。据此可知张炬的确是北京德胜门中医院的“业务技术骨干”,拜了该医院的名誉院长张大宁为师,张大宁也应邀将去“诺奖医学峰会”做题为《传统医学与精准医学》的报告。

 

2014年第一届“诺奖医学峰会”对张炬的介绍是:北京中科英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据该公司网站介绍,“北京中科英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医院投资和管理的民营企业,截至目前,公司开办了共计数十家医院及合作医疗机构,安排近千名医护人员就业的连锁医疗经营机构……”也就是说,是不是莆田系不清楚,但和莆田系是同一性质的,则可以肯定。既然张炬是一家开办过数十家医院及合作医疗机构的投资公司的董事长,那么他就不太可能是德胜门中医院的普通工作人员,而很可能是股东。

 

根据以上的调查可知,“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的组织者张炬以投资、经营民营医院为业,也是北京德胜门医院的人员(可能是股东),而北京德胜门医院的投资方之一是莆田系北京玖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莆田人吴志峰是该医院董事和主要股东,该公司总经理、莆田人吴信扬是该医院总经理。所以,可以肯定“诺奖医学峰会”就是民营医院投资公司主办的,而且与莆田系有关系。

 

一家从事投资、经营民营医院的公司一再搞“诺奖医学峰会”,不太可能是以科研交流、科普为目的的公益活动,而是带着商业目的。除了举办这种会议在中国本身就有丰厚的经济回报(一张门票高达1500元),而且该会议还举办“健康产业项目签约会”、“生物医学投融资论坛”、“生物医药产业论坛”,评选“诺奖之星”、“医学优秀论文奖”,都是可以赢利和包装的。从一开始,中医界人士就是“诺奖医学峰会”的主力,借诺贝尔奖获得者来为中医药站台,包括把“诺奖之星”的称号授予中医。而推销可疑疗法的民营机构也热衷投资、参与“诺奖医学峰会”,其联合承办单位中就有一家向外国患者推销干细胞疗法的“国际医疗中心”,在其网站把与会诺贝尔奖获得者拿来做广告。

 

我在网上转了朱瑞峰的揭露文章之后,有人发给我一份《关于恶意损害我单位声誉的声明》,声明落款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组委会”,时间是2016年8月8日,反应可谓迅速。声明中说“朱瑞峰及其创办的人民监督网是非法媒体”(原文如此,不知个人怎么成了“非法媒体”);朱瑞峰对德胜门中医院敲诈勒索,该医院已经向公安局报案;“有人”(没说是谁)向张炬敲诈勒索,张炬未予理会云云。但是我已经证明了朱瑞峰所说基本属实,他是什么样的人、抱着什么动机,也就无关紧要了。

 

该声明否认张炬是“德胜门中医院股东”。那么张炬是什么人呢?声明对其介绍是:

 

【张炬: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组委会主任,一直致力于医疗行业国内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走向世界的工作。先后组织、举办了2014、2015两届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邀请了11位诺奖得主、30位中美院士及众多医学专家交流,大力推动了中外医学的高端交融。获得了包括政协副主席陈竺、中国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天津市副市长曹小红等领导的高度赞扬。】

 

“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组委会主任”只是个临时的身份,人们想知道的是张炬的真实身份是什么,而该声明却把受到质疑的临时身份当成正式身份来回应,这不是循环论证吗?就算张炬不是德胜门中医院的股东,他也还有一个正式身份是北京中科英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为什么不敢提呢?

 

该声明如此介绍“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

 

【“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是“诺贝尔奖得主国际科学交流协会”在中国举办的年度国际医学峰会。诺贝尔奖得主国际科学交流协会,由1993年诺贝尔奖医学生理学奖得主理查·罗伯茨(Richard J. Roberts)爵士与2009年诺贝尔奖医学生理学奖得主杰克·绍斯塔克(Jack W. Szostak)教授共同发起。诺贝尔奖得主国际科学交流协会自2014年起,在中组部、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及中华中医药学会等大力支持下,在中国科学院院士刘新垣、美籍华裔分子细胞生物学家吴炯博士、张炬先生合力推动下,已经在中国成功举办了两届“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诺奖中国行”、“诺奖大师公开课”、“获奖之星”评选等一系列活动,获得社会广泛美誉度和影响力。】

 

有趣的是,这份声明落款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组委会”,却盖了两个章,除了“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组委会”章,还有一个是“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Scientific Communications for Nobel Prize Laureates”(即“诺贝尔奖得主国际科学交流协会”)。这是很有中国特色的圆形章,只是把中文换成了英文。国外机构很少有章(通常是用负责人签名表示真实性),我更从未见过有用这种中国式的章的。显然,这个章是专门为了在中国使用刻的,而且就掌握在“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组委会”手里。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呢?它有一个网站www.isscnl.org,转跳到“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的中文网站,说明两者其实是一家。如果点击“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网站的英文版,倒是可以进入“诺贝尔奖得主国际科学交流协会”的英文网页en.isscnl.org。从中可以得知,该机构的顾问委员会由Richard J. Roberts、Jack W. Szostak、Steve A. Kay和刘新垣四个人组成,理事会则由两个人组成:理事长吴炯(注明其工作机构是Richard J. Roberts生物技术研究所,按,这是一家在中国的研究所)、秘书长生学明。生学明是何许人也?该网站注明其工作机构是ISSCNL,即“诺贝尔奖得主国际科学交流协会”的英文缩写,意思是他是该机构的专职人员。但是查北京中科英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生学明是该公司下属机构世诺医联(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而张炬是世诺医联(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北京中科英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炯是世诺医联(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也就是说,所谓“诺贝尔奖得主国际科学交流协会”其实和世诺医联(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难怪章掌握在“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组委会”手里。

 

“诺贝尔奖得主国际科学交流协会”网站说其美国总部的地址是:5255 Timber Branch Way, San Diego, California, USA。原来是我圣地亚哥的啊,那个地方我去过,就是个居民住宅。查加州企业注册资料,“诺贝尔奖得主国际科学交流协会”由一个叫John Wang的华人于2014年8月22日注册,注册地址就是上述居民住宅。搜索可知,John Wang的汉语名字为Jiang Wang,是一个会计师。从注册时间看,就是为了在中国举办“诺奖医学峰会”注册的。“诺贝尔奖得主国际科学交流协会”就是一个中国人注册、运作、为在中国活动成立的“国际组织”。

 

一个投资、经营民营医院的中国商业公司,以诺贝尔奖获得者、国际组织的名义获得了中国官方的支持,再以中国官方的名义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院士,国内高官、学霸也就很高兴去沾诺贝尔奖的光了,连见多识广的《知识分子》都以成为其“首席合作学术媒体”、主编主持其论坛为荣。组织者不仅很会循环论证,还很会循环利用。“诺贝尔奖获得者医学峰会”网站上,时间都已经排到了2020年,组织者是很有信心一年一年地办下去的,毕竟,“诺贝尔奖”的光环在中国要比其他国家更值钱。

 

2016.8.11.

 

 

河北科大应该怎么调查韩春雨?

2016年8月11日星期四

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韩春雨的“诺贝尔奖寄”成果遭到质疑一事,这几天又火起来了。他在今年5月在英国《自然·生物技术》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论文,声称发明了基因编辑新技术,在国内引起了轰动,被说成是诺贝尔奖级别的成果。但是两个多月来世界各国实验室都没法重复出韩春雨的实验结果,怀疑是假的。有人向发表韩春雨论文的《自然·生物技术》杂志反映,该杂志发表声明,说要对这个事件进行调查,要求韩春雨公开其实验的原始数据。据国内媒体报道,韩春雨不愿对此做出回应,说“不回应就是最好的回应”,河北科技大学校方则说要用一个月的时间监督韩春雨重复实验。

 

假如一个月后,河北科技大学宣布韩春雨重复出了自己的实验结果,是不是就意味着他的实验没有问题呢?不是的。科学研究中说实验结果要具有可重复性,指的是实验结果要能够被独立地重复出来,所谓独立,意思就是由别人重复出来。科学不是玄学,不是魔术,你能做出的实验结果,受过相同或更好的科研训练的人也应该能够根据你提供的方法重复出来。一个新的科学发现,只有被具有资质的其他人重复出来了,才能说明它是真实可靠的。如果别人都重复不出来,只有你能够重复出来,就算你自己能够重复出来很多很多次,也是没有意义的,说明很可能是你在造假,或者是你的实验室受到某种不正常因素的影响。

 

所以河北科技大学校方要求韩春雨去重复实验,没有什么意义,即使宣布韩春雨重复出了自己的结果,也不能消除别人的怀疑。那么河北科大校方应该怎么做呢?应该像《自然·生物技术》杂志要求的那样,公布实验的原始数据。在论文中公布的实验数据、图片,是为了说明问题归纳、整理过的,并不是原始数据。做实验的时候在实验本记下的数据,或者仪器记录的数据,才是原始数据。如果在整理过程中对数据做了加工、修改,是很难看出来的。如果公布原始数据,和论文中的数据做比较,人们就可以知道论文中的数据是不是被修改过了,甚至可能连原始数据都没有,论文中的数据是捏造出来的。何况,人们已经发现韩春雨论文中的图片不符合常理,很可能是伪造的,那么他就更有必要公开原始数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不公开原始数据,甚至不做回应,说“不回应就是最好的回应”,这不符合学术规范,不是科学的态度,更让人怀疑有假。所以要证明自己清白的最好办法,就是公布原始数据。如果原始数据没有问题,就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是造假,但是别人还是重复不出实验结果的话,这个发现仍然是不成立的。

 

有人说,原始数据是学术秘密,怎么能公开出来让人学了去呢?十年前我怀疑四川大学副校长魏于全论文造假,要求他公布原始数据,他就是这么说的,还质问我,你能要求神舟飞船的研究公布原始数据吗?我当然不能要求神舟飞船的研究公布原始数据,因为关于神舟飞船的研究并没有发表论文。但是魏于全的研究、韩春雨的研究都发表了论文,发表表了论文就意味着论文中涉及的内容不再是学术秘密,所有数据包括原始数据都可以公开。如果你不想公开,想要有学术秘密,就不应该发表论文。如果你既要发表论文,又想保护知识产权,那么可以去申请专利。申请专利也是要求公开所有的方法、数据的。

 

韩春雨已经因为这项所谓诺贝尔奖级别的成果获得了巨大荣誉,在质疑声中当上了河北省科协副主席。河北科大的基因编辑项目也因此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还要成立河北科大基因编辑技术研究中心,将会获得天文数字的科研资金。可以说,河北科大的利益已经和韩春雨绑在了一起,是不可能真正对韩春雨做调查、处理的。一个月后如果大家还记得这个事件,河北科大会怎么应付,也就可想而知了。也正因为对造假者这么纵容,国内学术造假才这么泛滥,而且假造得越大,获得的利益越多,也越安全。

 

2016.8.4.

合肥工业大学校长梁樑弄虚作假获得“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奖”

2016年8月4日星期四

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朱大勇

 

2016年7月31日

 

合肥工业大学纪委、学术委员会:

 

众所周知,自2015年底合肥工业大学校长梁樑同志获得“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奖”至今,全校师生极为震惊,社会與论哗然,学校声誉受到极大损害。校党委书记袁自煌同志在多次会议上要求全校干部与党员讲党性、讲纪律、讲规矩,对一切违纪现象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作为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我有责任响应袁书记号召,对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行为予以揭露;作为2012年6月至2014年1月全面分管学校教学工作,并此后仍分管学校部分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我十分清楚梁樑同志报奖材料内容的真伪。

 

2015年11月12日校园网主页新闻“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网络投票启动”,内容称“我校推荐申报的《梁樑:构建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入围创新实践校长候选案例”;“中国教育新闻网已发布了包括75个创新实践集体案例、60个创新实践校长案例、45个创新实践教师案例在内的180个候选案例介绍,并进行网络投票。公示结束后,推选活动评委会将从中推选出创新实践集体案例50个、创新实践校长案例50个、创新实践教师案例30个”。

 

以上可以看出,这次评选明确有3种类型:集体类、校长个人类(只限正校长)、教师个人类。回查中国教育网发现,此次评奖推荐从2015年9月20开始,从筛选到11月10号左右才公布入围案例。而梁樑同志是2015年7月31日正式就任校长,也就是说梁樑当校长不足2个月(还含暑期不工作时间),就开始申报校长个人类奖项,这不能怪很多人惊呀,不可思议。按常理,徐枞巍校长离任,不好申报校长个人类,合肥工业大学完全可以申请集体类奖。

 

梁樑同志申报材料在中国教育新闻网全文公示,其内容完全将学校这几年获的人才培养成果归功于:“梁樑同志具体设计并大力推进集立德树人、能力导向、创新创业三个子系统为一体的立体化教育教学体系”,而且还称“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实践,学校以能力为导向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大家都明白,梁樑同志2014年1月7日从中国科大调入合肥工大任副校长,他所提出的所谓“以能力为导向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即2015版教学计划从2015年9月才开始实施。关于这个教学计划,我多次表示异议,目前实施果然出现混乱,其中平时成绩要占50-60%,导致自己亲自做作业的学生成绩不如抄作业的学生成绩高,有教师说,期终考试卷面成绩仅25分(百分制),学生以2015版教学计划规定为依据找老师给及格,老师与成绩好的学生怨气都甚大。可是,报奖材料显示,就这样的教学体系居然指导提高了2013年以来的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完全时空颠倒,荒唐透顶。实际上,梁樑的“教育教学体系”在准备报奖材料时,才刚实施几天,哪有“近几年的改革实践”。“效果亮点”中列出的成果更是荒唐无比,绝大多数成果与他毫不沾边,所有成果与他任不足两月的校长绝无关系。因为报奖材料造假地方太多,就不一一列出(公示的报奖材料全文见后),仅举以下几例:

 

“2013年以来,在校生在省部级以上竞赛中获奖1500余项”,2013年梁樑同志还在中国科大。

 

“2014年,学校本科毕业生到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工作和毕业研究生到国有企业研发中心、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工作的均占签约就业总数的60%”,2014年上半年,梁樑刚到校,才开始调研,怎么这届毕业生质量与他有关?这届学生的培养应归功于徐枞巍校长领导下的集体,这期间洪天求副校长、朱大勇副校长相继分管教学,张效英副书记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创业就业,与梁樑同志八杆子打不着!

 

“在标志性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方面,梁樑同志主持的教学成果荣获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我校另有5项成果获奖)”,梁樑同志的教学成果奖是以中国科大管理学院执行院长身份获取的,怎么能用来以合肥工大校长身份报“校长奖”?“我校另有5项成果获奖”,这些成果同样在梁樑未到合肥工大工作时就完成,并获省级成果奖再被推荐报国家奖,那是在分管教学的朱大勇副校长领导下完成的,这不是侵吞他人成果吗?

 

2015年12月底评奖结果公布,梁樑同志与吉林大学、苏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大、以及15个中小学校长(全是正职)获得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奖,这是何等的荣誉!徐枞巍同志在合肥工业大学任校长11年多未曾拿过,而梁樑同志上任不到两个月即获得,真是中国教育界的奇迹!这个荣誉不算大奖吗?这个奖项层次之高:由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主办;影响之广,全国所有大、中、小学及教育机构参加,获奖案例推荐给全国教育界学习;获奖之难:两年评选一次,层层评选、网上投票、最后决胜,获奖比例极小,特别是大奖。2015年12月26日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行盛大的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选颁奖暨创新成果展示活动,教育界大佬们与获大奖的个人及单位纷纷上台介绍经验(见附件图片)。各获奖的单位也纷纷高调报道庆贺自己校长、教师、或集体获得这份殊荣,甚至将奖牌在网页上展出(见附件图片)。令人不解的是,梁樑同志居然不敢亲自到会领奖,我校也特别低调未予特别报道,只转载安徽教育网上一条安徽省教育系统获奖情况的报道;与网络投票之初,连续十几天在学校主页醒目报道号召投票,形成强烈对比。究其原因,梁樑同志清楚自己心里发虚,他这个奖毕竟获得不光彩,对网络上众多质询,更不敢公开声明反驳,合肥工业大学的脸在全国教育界丢尽了!

 

今年开学初,学校校级干部述职大会上,梁樑同志在他的述职报告中(公示过),煞有介事地对他获得“杰出校长奖”作过一番解释。本来获奖是一件重大业绩,何故要解释,参会干部教师顿感莫名其妙,听过他的解释后,很多干部议论纷纷:真是不提也罢,越描越黑,又是二次造假!梁樑同志解释文字不长,全文照录如下:

 

“2015年底,经安徽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由我校参加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选活动,指定我校申报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奖,并要求我校将近两年来的教育创新举措和各类教育成果进行集中展示,同时解释了这个奖项主要是校长代表学校将合肥工业大学取得的教育创新成果参与评奖,是学校教育成果的整体体现。评奖部门在综合评估各种信息后,决定我校《构建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获奖。这是对学校多年来创新教育成果的奖励,是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安徽省教育厅让我校参加推选活动并没有错,但指定梁樑申报“杰出校长奖”是子乌虚有,因为申报时根本没有“杰出校长奖”说法,只是校长类,通过评选后,前二十名才获“杰出校长奖”。且不论教育厅是否有这个建议,即使有,如果你申报的材料是假的,完全个人负责,赖不了教育厅。正如省科技厅建议我申报国家科技奖,如果我的材料是造假的,难道获奖后我就没有责任了?只能怪科技厅建议我报,而且获了奖就是我的,假的也变成真的了。

 

梁樑在他的辩解中,将申报材料的题目《梁樑:构建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故意改为“我校《构建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偷梁换柱,好像是学校申报集体奖,不是他申报个人奖,这不是二次造假吗?而且报奖材料中,通篇明确指向学校所有人才培养成果在梁樑“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指导下完成的。参与评选网民与评委误认为他当了多年校长,合肥工大人才培养质量这样好,全是他的功劳,所以将大奖给他。如果报奖材料不将合肥工大人才培养质量归功于梁樑,只要如实写上这是前任校长领导的集体成果,哪怕只提一下他任副校长与校长的年限,他们会给梁樑投票吗?

 

梁樑同志不得不说这个奖是集体的成果,但是你没有领导这个集体取得成果,你刚当1个多月校长,你代表不了创造成果的集体,只有你任校长一段时间领导大家取得新成果,你才能代表,这是普通百姓都明白的道理,让我们这些高校领导与高级知识分子辩论这些问题,已有失斯文了。本来就有集体奖,梁樑同志为什么不组织学校相关部门报集体奖,因为他知道这个奖与他无关,对他今后报更高荣誉无益。用造假材料获得了个人奖,又说这个奖是集体的。明知是集体的成果,确切的说是前任领导的集体成果,仍将集体的成果伪装成为个人成果,获得个人奖之后又说是集体的成果,一片混乱逻辑。梁樑作为校长,他侵占了徐枞魏校长的成果,作为副校长,他侵占了洪天求副校长、朱大勇副校长、张效英副书记的成果,确切地说,他侵占了合肥工业大学集体成果,是典型以权谋私。我作为被侵占者之一,有权利举报揭露梁樑同志这种弄虚作假、侵占他人成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与学术道德的行为;甚至我可以起诉梁樑侵权,要求法律判决取消梁樑“杰出校长奖”。

 

不要误认为我朱大勇出于个人恩怨,紧盯梁樑同志造假不放,如果他果真是为民的好校长,我不会对自己的领导和同志过不去。遗撼的是,梁樑同志获得“杰出校长奖”后,见组织没有处理他,更是变本加厉,有恃无恐,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胡作非为。

 

对于宣城校区,不与分管领导事先沟通,不认真论证,全盘推翻党委已有的决定,没有党委新的正式决策文件,不顾宣城市政府强烈抗议,甚至欺骗我校党委常委会、我校干部教师说宣城市政府已同意他的调整方案,强行对宣城校区作重大调整,将好端端建设起来的宣城校区搞得一塌糊涂,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请问全中国乃至全世界,还有哪所大学与合作的地方政府关系全面破裂,被地方政府告到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甚至国务院,这难道不是梁樑给合肥工业大学造成的极恶劣社会影响吗?梁樑还亲口对我解释:现在宣城校区还不能一步到位调整,那样会害了宣城市姚玉舟书记、韩军市长两位老朋友,现在采用减招过渡方案,等姚、韩调任升迁后再调整到位。这不是明知害人,还要害人,将来还要害更多的人,到头来,害的是合肥工业大学自己。我朱大勇就是不愿执行并坚决反对梁樑的“害人”也“害已”的计划,回校本部后,不断无端遭到打击报复。梁樑在我离任宣城校区的大会上手指台下宣城校区干部教师恶狠狠说:“我绝不允许出现两个声音,宣城校区按现在的模式也能办得下去,学生也能培养好、钱不是问题、教师也能引进,甚至可以办成一个很好的大学,但是这对合肥工大有用吗?”。梁樑上任以来以各种借口说宣城校区办不下,现在终于说出能办好,但就是要作重大调整,独断专行,昭然若揭。

 

在校领导民主生活会上,梁樑坦言:我就是有个人说了算的感觉,公然不把党的民主集中制度放在眼里。在合肥校区,出于个人私利,没有充分征求意见与论证,强行将机械与汽车学院的一级学科拆分,将车辆工程、能源与动力专业合并到学科根本不相干的交通学院,严重影响我校的机械工程重点学科的发展与一流学科建设,全校都懂的。

 

梁樑利用校长及分管教学的职务便利,典型以权谋私,将本来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应该公开招标的教学管理系统改为直接委托给自己关系密切的安徽中科大擎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上会前一天,发给校领导的汇报材料将委托单位故意写成“擎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回避中科大背景,是我向教务部提出质疑才不得不改为公司真实全称),分两期1年半完成,预算共150万,另每年维护费20万。由于我在校长办公会的会前与会上据理激烈反对才作罢,由此梁樑与我结怨更深。

 

更有甚者,梁樑造假拿到“杰出校长奖”后,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广大干部教师敢怒不敢言,连他造假之事也讳如莫深,惟恐梁樑亲信获知报告给梁樑,日后梁樑伺机报复,梁樑所有的随性决策再无人敢提出异议,他可以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合肥工业大学整个政治生态严重扭曲。这样的校长能带领我们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吗?梁樑造假不处理的危害对合肥工大是灾难性,广大教职工与广大校友深感蒙羞,无数家长又怎能放心让这样的校长培养教育他们的孩子。校长都如此造假,学校教师与学生再有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怎么能按章处理呢?

 

鉴于学校有关部门对梁樑造假一事做出的解释,我再次重申如下:

 

(1) 即使安徽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指定梁樑报校长奖,本身也是没问题,但报奖材料不能假,教育厅审核过材料也不行。报不了个人奖可申请报集体奖,或可不报。正如某刊物向我约稿,我的论文也经过了审稿,但论文有假,只能我个人负责,怪不了刊物与审稿人,我写不出真论文,完全可以拒约。

 

(2) 学校相关部门为梁樑整理报奖材料,梁樑未看或没认真看,更是说不过去的。整理材料的同志难道背着梁樑给他写材料,况且推荐表上还要梁樑提供个人信息与照片,校园网已转载公示了报奖材料,获奖后梁樑又有一番解释,能说他不清楚自己的报奖材料吗?这些已充分表明,梁樑已十分认可自己的报奖材料没有假,他获“杰出校长奖”自己绝对没有错,推荐他的人、为他写材料的人也绝对没有错。现在意图将责任推给写报奖材料的人是完全强词夺理!如果我的学生以我名义发表一篇假论文,难道我就没有责任了?

 

(3) 认为校长奖是职务奖也没问题,但绝不能算是集体奖,申报事项中明确注明校长奖属个人奖,本来就设置了集体奖,二者绝不可混同(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推选活动的个人项目与集体项目推荐表、杰出校长奖与集体特别奖样式见后,校长奖只列校长本人姓名,连学校名都没有,集体奖才写明某学校或某单位。)。如梁樑以校长身份代表集体领取合肥工业大学集体奖完全可以,即使你只当一天校长。但校长代表集体获“杰出校长”个人奖一定要分清校长贡献的比重,起码也只能代表你校长职务任内的集体成果,绝不可将你的前任领导甚至你还未到本校工作时的集体成果作为你申报“杰出校长奖”的佐证材料,否则就根本没有最低的学术道德底线了。教育厅有关部门可能疏忽了梁樑任校长的时间,你梁樑同志不清楚自己才当了几天校长?比如,一个老村长干了十年,把村子搞好了,成绩斐然,他退下来了,另一个新村长上任(而且他还是一年半前从外村调来本村做副村长的),上任不到两个月,就申报成为“全国杰出村长奖”,村民们会答应吗?这个新村长敢欣然接受吗?这是普通农民都懂得的做人基本道德底线,难道我们这些党的高级干部与为人师表的高级知识分子能不知道这点浅显的常识吗?

 

(4)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梁樑报奖材料题目是《梁樑:构建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不是《合肥工业大学:构建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明显是突出个人作用,而不是代表集体。报奖材料将2013年以来学校人才培养成果归功于梁樑2015年9月才真正实施的所谓“一体化教学体系”,十足荒唐,典型造假,严格讲2013年的成果还应该归功于2012年甚至更早的集体努力。正是因为这种造假虚构,骗取了网络与评委投票,最终骗得“杰出校长奖”。如果评委知道梁樑2014年元月才到合肥工大工作,2015年7月最后一天才上任校长,会将这个“杰出校长奖”授给梁樑吗?与梁樑同时获得的“杰出校长奖”的其他大学校长任正职最少也有4年,更不用说那些获奖的中小学校长历经多年长期的奋斗,他们根本不用写任职年限,因为他们经得起查,而我们的梁樑校长任正职只有50多天。评委们根本无法想象还有这种情况发生,这不是蒙混过关,欺骗评委吗?

 

同志们!我是冒着被梁樑打击报复的危险(实际上由于我坚决反对他对宣城校区的随意作为,早就打击报复我了,全校周知),挺身而出,维护党的纪律,坚决与违纪行为作斗争,更是为了合肥工业大学健康稳定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也有关于“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处分规定;教育部已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我校校园网主页也公布)有专门的处理办法;中央刚制定发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也可见于我校校园网主页)也有“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的追责条款。已开展多时的“三严三实”教育,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都不允许共产党员有造假行为,更何况是大学校长。希望梁樑同志能正视自己的错误,改正自己的错误,接受组织教育处理与挽救,因为党纪是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触犯的底线。也希望我校领导能够正视这次事件教训,勇于按有关文件规定正确对待,果断处理,消除影响,合肥工业大学能够轻装上阵,全校教职工更加上下齐心,努力实现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目标。

 

如果我有不实之言,可按党纪国法惩治我!

 

另外,还有一点我需向同志们特别说明。我于7月8日至14日以专家身份率我的团队到皖南泾县、绩溪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事先向袁自煌书记短信请过假,按袁书记要求,我7月8日临行前向党政办提交给“袁书记、校党委”的书面请假报告(指明请假一周,请假报告与现场工作情况见后),没有完全按袁书记指示亲自向梁樑校长请假。原因是多方面,主要是我从宣城校区回来,我与梁樑校长几乎不讲话了,平时向他短信请假,他多数是不回我短信的,我想既然给校党委请假了也就代替了,不愿再受这份气。当然,我承认在这个问题上,我有点情绪化。我是在宣城遭受严重洪灾时,自费义务到灾区提供技术服务,白天深入滑坡现场勘查,夜里整理分析数据、起草处治方案。另外,我还捐给灾区1000元,怕“影响不好”,以我的研究生名字捐的。万万没想到,袁书记就以我请假不到位为由,在校内会议上大肆指责我不遵守纪律。更不可理解的是,袁书记审核7月12日常委会纪要时,将我的名字直接划掉,说我没有请假,只写“常委刘志峰、副校长赵韩因事请假”,已有很多干部看到纪要发现不正常,说“朱大勇什么时候被教育部免去校常委了?”。如果我真的没有请假,袁书记完全可以在纪要写“常委朱大勇无故不请假缺席会议”,作为党委书记不能因其他事对我不满,就在严肃的党委文件上让一个正在前方累死累活抗洪救灾的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留下不明不白的污点,您完全可以等我回来严厉批评我。按常理,作为党委书记,袁自煌同志对我这种无私奉献行动应该加以褒奖宣传,因为省委已发文要求各单位党员干部要全力支援抗洪救灾,我也是完成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完成的政治任务,是为合肥工业大学争光的事,绝对不应该就这点请假细节小事上纲上线。既然袁自煌书记真的是这样如此看重“纪律”,那么对校长梁樑同志造假骗取“全国杰出校长奖”这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与学术不端行为如何处理?我相信袁自煌书记有这个政治魄力与政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