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的存档

双重间谍杨恒均和他的导师

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

有人把北京检察院2020年起诉杨恒均犯有间谍罪的起诉书送上了网,不是全文,只有两页。从这两页可以知道,杨恒均被指控于1994年~2002年在海南国安局任职期间,通过他在香港的女朋友吴彦谚跟台湾军情局间谍联系,总共向台湾出卖了40份情报。经过国家保密局鉴定,其中有31份绝密情报、9份机密情报,获利22万美元和270万港币。杨恒均当时在香港的女友吴彦谚也同时被另案起诉,是不是也已判刑、判了多重不知道。起诉吴彦谚的起诉书也有一页被送上网,我们从中知道吴彦谚是从香港被抓回去的。她工作的公司是“香港足康健有限公司”,我查了一下,那就是一家洗脚店。

 

起诉书是谁送上网的呢?间谍案的起诉书是不公开的,手上有起诉书的只有政府、被告家属和律师,但因为是保密的案子,所以被告家属和律师都会被交代不能公开。杨恒均刚刚被起诉时,他的家属和律师都说看到了起诉书,但不能公开,所以他们没有胆把起诉书送上网。即使匿名送上网,在中国也很容易查出来,被追究起来很严重,他们应该没有这个胆。而且,吴彦谚的起诉书也同时被送上了网,杨恒均的家属和律师手上应该不会有吴彦谚的起诉书。手上同时有两个案子起诉书的就只有中国政府,所以很可能是中国政府的人把这两份起诉书送上了网。

 

送上网的不是全文,只有两页或一页,杨恒均的家属和律师没必要只送一页、两页,完全可以把全文都送上网。只送一页、两页表明送上网的一方不想让人们很详细地了解这个案子,只希望大家知道一个大概,细节不能公开。有这个顾虑的应该也是政府。

 

不管怎样,如果起诉书的指控是真的,那么杨恒均的确可以算是一名双面间谍。因为他那时的本职工作就是中国国安部的间谍,同时很长时间又将情报出卖给台湾,当然属于双面间谍。

 

杨恒均在澳大利亚有一个朋友,曾经还是他的博士生导师,叫冯崇义。冯崇义对杨恒均间谍案很不以为然。他承认杨恒均曾经向台湾出卖过情报,但不认为杨恒均是双面间谍。他的理由是,杨恒均跟国安部的人一起去香港,目的是为了保证香港顺利回归,所以他是故意向台湾提供假情报,以骗取台湾情报人员的信任。这是他的本职工作,是有功的,不应该因此被处理。现在又翻出来处理,是因为杨恒均是异议人士,因此对他加以政治迫害。

 

冯崇义凭什么说杨恒均向台湾提供的是假情报,难道他还看过那些情报吗?因为起诉书里说国家保密局做过鉴定,所以中国政府应该知道这40份情报的具体内容,很清楚杨恒均究竟提供了什么情报,但为什么过了这么久居然还能知道他提供什么情报,是不是台湾有人把杨恒均的情报提供给了中国政府?即便中国政府知道他提供了什么情报,冯崇义又怎么知道情报的内容并能判断它的真假呢?

 

冯崇义说杨恒均提供情报的目的是为了骗取台湾军情局的信任,保证香港能够顺利回归,这个辩解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保证香港的顺利回归为什么需要、有什么必要骗取台湾军情局的信任呢?难道获得了台湾军情局的信任,他们就不会搞鬼,让香港顺利地回归吗?这完全是不相干的两件事。根据起诉书,杨恒均一直到2002年还在向台湾提供情报,而香港1997年就已经回归了,可见后面提供的情报跟保证香港顺利回归更扯不上关系。

 

第二个问题,冯崇义回避了杨恒均提供情报获得了巨额报酬。90年代末、本世纪初,22万美元加270万港币是一笔巨款。据说杨恒均有千万元身家,说不定杨恒均捞到的第一桶金就是这么来的。他找台湾要钱出卖情报,难道也是为了骗取台湾情报部门的信任吗?不找他们要钱就不信任他?这让我想起中国长期安插在美国的间谍金无怠,他提供情报给中国也找中国要钱。金无怠被抓之后向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解释就是,找中国要钱是为了让中国信任他。但这种辩解没人信,因为我们知道,金无怠出卖情报就是因为他很爱钱,并不是不爱财而通过要钱来骗取信任。

 

冯崇义说,杨恒均向台湾提供假情报是他的本职工作,是为了把工作做好。只强调是本职工作,而没有说是奉命行事,就说明不是上级命令他这么干,而是杨恒均自作主张。既然是自作主张向台湾出卖情报,不管情报是真是假,不管出卖情报是为了钱,还是为了骗取台湾情报部门的信任,那么被发现之后当然就认为他叛变了,在当双面间谍。

 

自从杨恒均被抓之后,冯崇义就好像变成了杨恒均的代言人,几年来时不时地发布关于杨恒均的消息。这一次杨恒均被判死缓,最早也是冯崇义透露出来的,中国官方后来才确认。这让我对冯崇义很感兴趣: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搜了一下,发现这个人的经历很有意思。他在中国拿的博士学位,是南开大学中国现代史博士,1992年移民澳大利亚。为什么离开中国到澳大利亚呢?他说因为他是“六四”学生领袖,遭到了排挤,觉得在中国没有发展前途,所以就出国了。突然之间就冒出一个“六四”学生领袖,跟王志安似的都想沾“六四”的光。由于“六四”期间的活动受到排挤,居然还能放出国到国外奋斗,出国之后还能把老婆孩子也都弄到澳大利亚。他老婆孩子后来都加入了澳大利亚国籍,但冯崇义本人一直保留着中国国籍。按他的说法是因为超级爱中国,所以一直保留着中国国籍,跟我一样不放弃中国国籍。

 

冯崇义1997年去了悉尼科技大学国际学院的中国部,负责那里的工作,当上了副教授,一直到现在还是一个副教授。他在这个中国部也能够招博士生,但招的都是中国人,都是他的朋友、认识的人读他的博士,而且还都是些网红、名人。除了杨恒均,还有朱大可。我怀疑这些人可能都不怎么会英文。有人说朱大可的博士论文是用中文写的,还在中国出版了,叫做《流氓的盛宴》,骂那些中国搞文学的人。他的博士论文标题里的“流氓”居然用的是拼音,不知道怎么用英语翻译“流氓”这个词。杨恒均的博士论文在悉尼科技大学图书馆里查不到,说不定是用中文写的。悉尼科技大学居然允许这些中国名人用中文写博士论文,居然还授予了博士学位,是不是对冯崇义和中国来读博士的名人网开一面,给了优待?

 

冯崇义不像个学者。我看了一下他发表的文章,基本上都是中文文章,出的书也都是中文图书。而且这些文章和书都是时评类的,评论中国的时事和现在的政治。他也很热衷于中国的政治,曾经在2007年左右办过一个中文报纸,叫《悉尼时报》,听上去名头很大。在这家中文报纸里干活的都是他那些所谓的学生。杨恒均当了《悉尼时报》的一个负责人,另外一个学生邱岳首也是《悉尼时报》的负责人。不过《悉尼时报》办了很短时间就没了。冯崇义还搞过一个所谓的智库,叫做“和解智库”。从这个名称可知,他提倡和解,提倡中国朝野应该和解、上下应该和解。负责智库的也是他招的中国学生。

 

冯崇义频繁地出入中国,有一次出事了。2017年,他到中国调查维权律师被抓的事,见了不少的人。准备回澳大利亚时,在广州被限制出境。他声称在被限制出境的那段时间,频繁被国安的人叫去谈话,而且说法还不同,有时候说是过几天被叫去谈一次话,有时候又说天天都被叫去谈话几小时。后来说是由于国际的压力,被限制出境十天之后把他给放了。放出来后接受记者采访,他不谈是什么原因被限制出境,说是签了协议,保证不透露跟国安谈话的内容。既然至少短期内不可能回国,既然敢老是在网上、在法轮功办的媒体骂习近平,骂得很难听,而且还不是正常的批评,而是破口大骂,那还怕什么?还这么遵守诺言,不敢把跟国安谈话的内容透露出来?

 

杨恒均被抓之后,冯崇义在2020年突然说杨恒均早就跟他透露过他是国安的人:杨恒均2011年就给冯崇义写信,说他曾经长期为国安工作,收集台湾和美国的情报,后来洗手不干了,1999年就脱离了国安,移民到澳大利亚。居然还有人会主动向人透露曾经长期当过间谍,而且还不是口头透露,是写信留下文字凭证,而不是空口无凭。冯崇义说杨恒均早在1999年就已经金盆洗手不干了,这显然不对。因为根据起诉书的说法,杨恒均一直到2002年还在出卖情报给台湾。也就是说,虽然杨恒均那时已经移民澳大利亚,他还是国安的人,还在当双重间谍。至于在那之后还有没有继续当双重间谍,就不知道了。但是我相信,像他这种人,一旦上了贼船,就下不来了。一旦当上了间谍,特别是双重间谍,想罢手不干是不可能的事,人家也不会放过他。

 

2024.02.11录制

 

2024.03.20整理

柴静采访朱令案笑话百出

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

柴静做了一期视频节目,采访测定朱令头发铊含量的华裔科学家贺敏。贺敏在节目里强调说,她是一名科学家,持中性立场,做这个研究不针对谁。但她那篇论文就是针对孙维的,就是要把孙维锁定为投毒的凶手,为此不惜在分析测得的结果时造假,我以前已经分析过了。这期节目也是针对孙维的,她们继续坚持一个非常弱智的结论:朱令头发的检测结果表明,朱令曾经有25次中毒,说明她曾经被投毒25次;如此频繁的投毒只能是身边的人干的。虽然节目里也说不能排除只投毒了一次而反复摄入的可能性,但整个节目从头到尾都在强调朱令被反复投毒。

 

我以前分析过,这种说法极其弱智。根据论文数据,朱令可不止中毒毒25次,而是只有25个比较明显的铊高峰。比较小的高峰没那么明显,是否中毒不很清楚,所以没算在内,实际上也很有可能是中毒,只不过量比较小而已。如果说朱令的每次中毒都表明被投毒一次,那就是有人在频繁地、不停地向她投毒,而且量还时多时少。谁会弱智到这种程度,如此频繁投毒就不怕被人发现?而且每一次的用量还差别那么大。更明显的、更简单的结论就是:毒是一次性投在某种经常服用的食品中的,比如咖啡、麦乳精,这些都是朱令以前反复食用的。每次食用有时舀到了铊,有时没舀到;有时舀得多,有时舀得少。由于每一次的量不一样,甚至没有,所以才会出现反复中毒。不过,如果采用这么一个简单明了的解释,就没法锁定孙维了,所以她们虽然也说没法排除这种可能性,但仍然反复强调有人多次对朱令投毒。

 

在节目里,柴静也根据我对贺敏论文的质疑向她提了一个问题,虽然没有提我的名字,只说“有人”提出来。她说,有人说,根据你的论文,铊高峰还伴随着铅高峰,表明投毒者用的铊不纯,里面混杂了铅,所以应该是工业级的铊,而不是来自实验室。贺敏反驳说,如果铅是杂质,那么有铊高峰就应该一直有铅高峰,不会有时有,有时没有。贺敏对于杂质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她以为矿物中伴生别的矿,杂质会分布得很均匀,铊矿伴生了铅矿,铅跟铊就完全混匀了。其实,杂质混在一起往往是不均匀的,这儿多,那儿少,有的没有。之所以会出现铊高峰有时没有伴随铅高峰,有时又伴随着铅高峰,有时高峰又特别高,就是因为混杂得不均匀。

 

由于贺敏否认铅是铊里面的杂质,所以她就说投毒者有意在投入铊的同时也投入了铅。但是,铅比铊的毒性弱得多,既然已经投入了毒性很强的铊,又何必投入铅呢?这不多此一举吗?贺敏说,她也想过这个问题,想到一种可能性:如果怀疑朱令是重金属中毒,就会想到做铅的检测;检测出了铅,就会以为她是铅中毒,因为铅中毒和铊中毒的症状很相似,而铅在生活中、环境中到处都有,就不会怀疑有人用铅投毒了。她的意思是说,投毒者想得非常深远,怕事情败露,特意在铊当中加了铅,把水搅浑。

 

其实,急性铅中毒是极其罕见的,即使环境中、生活中的铅导致中毒,也是慢性铅中毒。所以,一旦怀疑某人是重金属中毒,马上想到的应该是砷中毒,而不是铅中毒。正因为如此,协和医院怀疑朱令可能是重金属中毒时也测过砷,没有测出高含量的砷就把砷中毒排除了。人们的第一个想法应该是砷,其次是汞,因为这是最常见的重金属中毒。而砷和汞都是中药里非常常用的物质,如果投毒者真的想把水搅浑,干嘛不投砷或汞,怎么会想到去投铅呢?这完全是贺敏为了锁定孙维、不愿意承认铊不是实验室的,而脑洞大开、胡思乱想出来的解释。

 

贺敏的论文里有一个结论说,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8月中旬。但那时是暑假,还没有上学。柴静在节目中试图消除人们的这一疑问,说她查了1994年的清华校历,发现朱令班那年8月份有一个小学期,到学校公益劳动一周。意思是,朱令是小学期待在学校那一周开始中毒的。难道孙维也是那一周到实验室偷铊来投毒的吗?而人们都说孙维是9月份大三开学时才进实验室参与课题的。

 

为了锁定孙维,柴静说她又去翻了一下,找出来一条依据,是孙维一个同学多年前接受采访时说的。采访者问,孙维是什么时候进分析化学小实验室的?这个同学说,应该是在大二下学期吧。柴静想以此表明孙维早在大二下学期即暑假之前就已经进了实验室,有办法搞到铊了,那么朱令在暑假期间中毒也就不奇怪了。然而,孙维的同学说得不是很肯定,用的是“应该是……吧”这种推测语气,因为大二进实验室是很不寻常的。一般来说,大一、大二都在学基础课,没必要进实验室去帮忙,除非学生特别上进,自己找实验室帮忙。但是愿意去实验室帮忙不等于进了课题组。孙维进童爱军课题组实际上是在做毕业论文。做课题都是从大三才开始的,不会大二就开始做课题了。更关键的是,虽然孙维进的课题组会用到铊试剂,但那是硝酸铊溶液,量很少,没法用来投毒。投毒要用固体铊,而孙维没法合法接触到固体铊。如果硬要说非法接触得到,那谁都有可能,并不只是孙维才能非法接触到。那些人之所以咬定孙维,就因为她是唯一能合法接触到铊的,好像非法接触到的铊就没法用于投毒似的。

 

再退一步,即使朱令在8月中旬在学校,有可能在学校中毒,但是该论文把朱令第一次中毒的时间定在8月中旬是错的,是为了锁定孙维而故意造假。我以前说过,他们定这个时间取的参考点是朱令10月底曾经有一次短暂的眼睛失明,又发现有一个铊高峰特别高,就认为这个铊高峰对应的就是10月底的眼睛短暂失明。他们说,为什么眼睛短暂失明呢?因为朱令有戴隐形眼镜的习惯,毒放在隐形眼镜的护理液里,铊通过眼睛进入身体,所以只是眼睛受到了损伤,身体没有别的症状。贺敏在论文里还引用了美国疾控中心的一个网页来证明这一点。我以前已经分析过了,这是造假,因为美国疾控中心的网页说得很清楚,如果眼睛接触到了铊,不会引起全身或局部症状,只会有温和的刺激,不会让人眼睛失明。柴静在节目里也拿我提出的这一点来问贺敏。贺敏说她也思考过这个问题,这几年也查了资料,发现铊通过眼睛中毒的案例的确很少。她说“很少”,其实是一个都没有。她说有可能通过伤口进入眼睛,导致眼睛短暂失明,也是为了咬定孙维又脑洞大开编出的一个理由。

 

我查了一下,朱令10月份眼睛曾经短暂失明的说法,最早是朱令的同班男同学童宇峰化名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说的。我以前已经揭露过童宇峰谎话连篇,他关于朱令案、孙维的说法都在说假话,都与事实不符。他提出来的这个说法也很可疑,跟朱令的病例不符。因为朱令眼睛短暂失明是5月份,无论如何都跟铊中毒扯不上关系,所以童宇峰才把时间往后推到10月份,然后被贺敏为了锁定孙维而使用。但这是假的。

 

如果把铊中毒的最高峰定在10月份,往前推的确能推出第一次中毒是8月中旬,勉勉强强能够锁定孙维。但往后推就会推出,朱令那根用来测定的头发的掉落时间是第二年1月中旬,朱令已经住院了。而一个公认的事实是,朱令12月23日住院之前,她的头发已经全部掉光了,不可能在医院里又找到一根头发来做检测。所以,贺敏为了咬定孙维,造假造得顾头不顾尾。我以前分析过,如果把那根头发掉落的时间最晚定在12月23号,往前推,朱令第一次中毒的时间就变成了7月中旬,就跟暑假小学期什么的扯不上一点关系了。

 

柴静为什么不把我的这个疑问提出来让贺敏解释呢?因为她知道没法解释,这是明显的造假,是为了锁定孙维造假数据。所以,整个节目貌似公正,实际上就是为了锁定孙维;貌似要追求事实的真相,但就是在说假话、编造事实。最可怕的,就是这种貌似要主持、伸张正义,其实是在参与网暴。

 

2024.02.25录制

2024.03.19整理

前中国间谍杨恒均和前大五毛染香

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网上以前有一个著名的公知杨恒均,本名杨均,澳大利亚公民,经常到中国活动。2019年1月,他又去中国时被抓。中国官方指控他犯有间谍罪,关了5年,最近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是毛泽东发明的一种处罚方式,意思是这个人犯的是死罪,但为了少杀人,不执行,以后出于某种原因,比如还可以改造好或者身份特殊不好杀,过两年再改成无期徒刑。这种判刑介于死刑和无期徒刑之间,意思是犯了死罪,但还给一点宽大处理。

但不管怎样,杨恒均判得很重。外籍间谍一般判得比较轻,不可能判死刑或死缓,判无期徒刑都不太可能。跟杨恒均差不多同时稍微晚一点被抓的,还有另外一个澳大利亚籍华人成蕾,说是澳大利亚间谍,关了两年11个月之后就放了,也判了刑,但刚好判两年11个月,相当于判完就把她释放了。

如果中国官员当了外国的间谍,泄露了国家机密,就会判得非常重,判死刑、死缓的都有。有不少被判死刑的,比如一个叫刘连昆的解放军少将,因为出卖情报给台湾被判了死刑。全国社保基金会原办公室主任佟达宁出卖金融情报给台湾,也被判了死刑。不过这些案子都是秘密审判、秘密处决,后来才透露出来的,当时判刑、处决都没有报道。因为杨恒均是澳大利亚籍,没法秘密审判、秘密处决,而判死刑的话,国际上名声很不好,就判了死缓。所以,杨恒均是被按“家法”处置的。为什么按“家法”处置呢?因为他曾经是中国间谍,当外国间谍就成了双重间谍,相当于叛徒。中国人最痛恨叛徒,所以就要加重处罚,判个死缓。

杨恒均以前在中国网络上很活跃的时候,已经有人怀疑过他是间谍。那是2012、2013年的事。网上有一个叫张鹤慈的人曾经论证过杨恒均是混在所谓的自由派圈子里的间谍,有可能是一个卧底。我看了张鹤慈的论证,觉得有道理,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也做了一番调查。杨恒均那时曾把他在网上的博文合起来出过一本书《家国天下》。我把这本书找来看了。他在书里提到自己以前曾经当过中国的官员,还晒了一张1992年穿警服的照片。他说穿上警服很威风,就经常违规穿着警服上街。这张照片本来在他档案里,他拿出来晒。但我看那张照片,他穿的不是警服,而是国安部的制服。国安部官员和员工现在是不穿制服的,但在国安部刚刚成立的那几年曾经发过制服,只不过只能在工作时穿,去抓人或者去部里上班才能穿,平时不能穿出去。这就是为什么杨恒均会说他是违规穿警服外出上街。警察穿警服上街是不违规的,正因为他是国安部的,才不能把制服穿出去,所以从这张制服照片可以确定,他那个时候就是国安部的人。

他在书里还说,在九十年代香港回归前夕,他曾经被派到香港工作过几年。说是以中国政府官员的身份去香港工作,实际上是被国安部派去香港。1997年香港回归后,他离开香港,因为这时已经不需要他在香港当间谍了。那干嘛去了?去了美国。书里说他申请到美国一个叫“大西洋理事会”的智库去做研究,参与过美国军方的几个研究项目。还说曾经跟美国国防部一起做战争游戏,研究朝鲜半岛如果爆发战争,中国方面介入了要怎样对付。据说在战争游戏中,杨恒均被请去当韩国一方的首长,他发现美国军方对中国很不了解,所以对他们进行了批评,让美国军方的人对他非常佩服等等。

这故事一看就是胡编的。首先,“大西洋理事会”是一个很著名的智库,杨恒均说他到那里当高级研究员,那就必须是已经有一些名气的专业人士。杨恒均去香港,表面上是在中国旅行社工作,还做外贸,根本就不做学术研究。他想去“大西洋理事会”,人家不会让他去。就算他到了美国,作为一个中国人,美国军方更不可能邀请他去参与研究,而且研究的还是怎样对付中国。这属于秘密的战争游戏,是机密项目,怎么可能找一个中国人参与?那不是泄密吗?所以这是不可能的,完全是他胡吹的。他那个时候应该是被国安部派去美国,至于是以什么身份去的就不知道了。国安的人一般会派到中国大使馆、领事馆,或者到中资企业、中资媒体工作,不可能去“大西洋理事会”,这完全就是为了拔高自己的身份胡编出来的。

关于杨恒均曾经当过中国的间谍,后来他的朋友也确认了。他在澳大利亚有一个朋友冯崇义,在悉尼科技大学当副教授。杨恒均在冯崇义手下读博,靠研究中国的互联网和中国的民主拿了博士学位。实际上就是通过朋友关系拿了博士,所以他跟冯崇义关系应该很好。杨恒均被抓之后,冯崇义才向澳大利亚媒体透露,杨恒均2011年给他写过一封信,承认自己当过中国间谍。杨恒均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系毕业后(1987年),号称到外交部工作,实际上是到国安部工作。他被国安部派到外交部,又被国安部派到香港,然后又被派到美国,主要工作是搜集台湾和美国的情报。他总共在国安部工作了14年,2000年左右脱离国安部。

冯崇义说,杨恒均应该是跟国安部达成了某种协议,被允许脱离国安部自己干。这是不可能的。杨恒均在国安部干了14年,已经混到了一定级别,至少应该是一个中层官员。名校毕业的,干了十多年,应该是处级、副处级了。而且,他一直从事情报搜集工作,掌握了很多国家机密,这种人怎么可能想走就允许他走呢?想离开国安部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回国,换到别的部门,不能再出国了;另外一种可能是叛逃,脱离国安部不再回国。他后来到澳大利亚,说是加入了澳大利亚国籍,貌似叛逃。但是如果叛逃,就不可能再回中国,他又频繁地出入中国,除了2011年左右回中国曾经失踪3天,其他都没有什么事。那3天估计是汇报工作去了。他不是叛逃,绝对不可能跟国安部达成什么协议,允许他脱离国安部。这不搞笑吗,国安部还能够跟他私了、允许他单干?他应该一直就是还在为国安部干活。

杨恒均现在被抓、被判刑,国外媒体都把他说成是由于在网上发表宣扬民主的言论,作为一个异议人士被抓、被判的。这很可笑。根据杨恒均发表的那些言论,如果是异议人士被抓、被判,不可能判得这么重。杨恒均后来变成了一个网上公知,自称“民主小贩”讲讲民主,但这是混圈子的一个手段,是为了混入中国那些所谓的自由派圈子。他很可能就是去当卧底,去搜集中国这些所谓自由派的情报。我当时之所以要指出杨恒均是间谍,也是要提醒人们,当心这人是卧底。杨恒均本人的言论虽然也会讲讲民主什么的,但并不属于异议人士,他跟中国政府的论调保持一致。他曾经搞过微信聊天群,因为他姓杨就叫做“羊群”。微信聊天群有人数限制,腾讯特批他没有人数限制,所以拉了很多粉丝进去。“羊群”也搞线下活动,主要目的是支持习近平反腐,这怎么能叫做“异议人士”呢?

2014年12月底,杨恒均还搞过一个“国际新媒体合作组织”,把国外那些野鸡中文媒体拉拢在一起,在北京成立组织,自己当主席。他在成立会议上作为主席发言时说得很明白,成立这个组织的目的就是为了对外宣传中国,要按习主席的指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也就是要做大外宣,是根据习主席的指示来的,这怎么能叫“异议人士”呢?所以,把杨恒均说成异议人士是极其可笑的。

杨恒均搞的“国际新媒体合作组织”自己当主席,后来成为他妻子、自称“五毛党总书记”的染香当副理事长,相当于开夫妻店。很可能在成立组织之前,这两个人就已经搞上了。在成立这个组织时,媒体做过报道,有一张照片是杨恒均坐主席,染香坐在他边上,已经以夫妻的身份出现。据网上一些女网友揭发,杨恒均很喜欢勾引女网友,而染香又很喜欢跟男网友混,据我所知她就曾经跟吴法天鬼混过。这两人一拍即合,凑在一起,2015年结婚。染香虽然自称“五毛党总书记”,其实只是“染香”账号的一个出镜人,本名叫袁瑞娟,也叫袁晓靓。但“染香”账号发的东西并不是她本人写的,她后面有一个团队在发这些所谓的爱国正能量文章、微博,染香只是作为一个出镜人到处活动而已。后来她嫁给了杨恒均,去美国、澳大利亚,从此就退出江湖了。

网上有人说,杨恒均90年代初在海南国安局工作时将情报出卖给台湾,赚了几百万港币,说是多么重要的绝密情报。当时杨恒均刚刚到国安部工作,还是一个低级官员,能够接触到什么重要的绝密情报?但他究竟因为什么事,为台湾、美国,还是为澳大利亚提供过什么情报,我们不知道,因为中国对这种案子一向都是不公开的,不会泄露任何信息。由于杨恒均是外籍人士,也就说一下因为犯间谍罪判刑,不会具体讲案情。所以我们不知道杨恒均究竟因为什么犯了事,双重间谍究竟是为另外哪个国家干活。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杨恒均至少有很长一段时间是中国间谍。我相信,他在申请加入澳大利亚国籍时,肯定隐瞒了这段经历,不会说他曾经是中国国安部的人。现在知道他曾经当过中国间谍,申请入籍时隐瞒了就属于欺诈。我不知道澳大利亚会怎么处理,如果在美国,归化欺诈是犯罪,是可以被取消国籍的。

 

2024.02.05录制

 

2024.03.16整理

王志安的虚假道歉和非法经营

2024年5月3日星期五

被王志安嘲笑、羞辱的台湾陈律师不幸去世,王志安表示很震惊。他说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起草了一封向陈律师道歉的信,由于不满意,还专门找人修改、提建议。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定稿,所以一直没有发出去,现在借陈律师去世之机,他把这封已经写了半个月的信公布出来。我们就来欣赏一下王志安精心撰写了半个月的道歉信。

 

这封道歉信写得半通不通,充斥着各种表达错误和文字错误。这些错误有的明显是笔误,输入时出了错,比如先打一个逗号,又打了一个句号,忘了把前面的逗号删了。前面对陈律师的称呼是“你”,后面改称“您”,却又忘了把前面的“你”改过来,变得称呼不一致。信中说“只来联系您的助手”,“只来联系”不通,应该说“只联系”,“来”字明显多余。这些可以算是笔误。

 

但有的表达错误明显是文字水平太差导致的,就不是笔误。比如4次说“为您道歉”“为台湾全体身障人士道歉”,肯定就不是笔误,而是本来就想这么说,但这么说就不通了。写信向对方表示歉意,应该是“向您道歉”,说“为您道歉”就变成陈律师和台湾全体身障人士犯了什么错误,由王志安来替你们道歉了。这种表达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

 

王志安还很喜欢用“之间”,“感同身受之间”“辗转之间”在信里用了两次,这也根本不通。“之间”,是两者的中间。“感同身受”是亲身经历般的感受,只有一种,哪来“之间”?“辗转”的本义是来回或翻转的意思,动作只有一个,怎么“之间”?这是很低级的表达错误。王志安还在信里说,通过这封信“专程为您道歉”。什么叫“专程”?“专程”的意思就是专门的旅程,特地跑一趟。写一封信怎么变成专门跑一趟?这种小学级别的语文词汇都没掌握好。

 

王志安还喜欢用成语,但又往往用错。他说跟陈律师“感同身受”,“感同身受”意思是我能够感受到你的感受,相当于理解、共情、同病相怜的意思,向人表示慰问时才这么说,怎么可以跟一个你对不起的人表示感同身受?难道也要对方给你道歉吗?他还用了“返躬诸己”,也错了。“躬”表示自己,“返躬”就是回过来针对自己,“诸己”也是针对自己,“返躬”和“诸己”连在一起就成了自己反过来针对自己了,完全不通。他如果想表示自省,那么有同义的两个成语:“反躬自省”“反求诸己”。“省”和“求”都是缺不得的,因为“反躬自省”就是反省自己、自我批评,“反求诸己”就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只有通过“省”和“求”,才能找到犯错的内因。但是王志安把这两个成语杂糅在一起,搞出个“返躬诸己”,就不伦不类了。

 

从这封半通不通、充满了文字、表达错误的道歉信可以说明,第一,这封信绝对不是什么精心准备了半个月,还找人修改过的,而是听到陈律师去世的消息后匆匆忙忙赶出来的,说不定就直接在推特上这么写了。第二,写信的人语文程度非常差,是半文盲,连最基本的表述都不会。也许因为王志安想要入籍日本,正在刻苦学习日语,把中文忘光了。第三,这封信号称是道歉信,里面也的确多次表示道歉,但信的内容却没有丝毫道歉的意思。要向对方道歉,就应该说清楚自己究竟哪个地方犯了错、什么事对不起人家,这样才有意义,才真正是在表示歉意。但信里没有任何地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认错误。更可笑的是,信里竟然还说要“向陈律师当面道歉”。王志安已经被台湾移民署禁止5年入境了,还怎么去“向陈律师当面道歉”?难道是过了5年之后再去台湾找陈律师吗?这明显不是在诚恳的道歉。

 

王志安对于自己嘲笑、羞辱陈律师没有任何道歉的意思,甚至在陈律师不幸去世之后还要拿这事来炒作。他指责民进党害死了陈律师,说陈律师是出席造势活动才染上病去世的。陈律师是因为感冒去世的,他参加造势活动是十几以前的事。感冒的潜伏期也就那么一两天、两三天,怎么可能被感冒病毒传染了十几天才爆发出来呢?这显然不是因为参加了什么造势活动被感染的。

 

王志安坚持认为,民进党不应该让陈律师这种残疾人参加造势活动。他说,不管是不是因为参加造势活动被感染,他们感染的风险太大,不应该让他们出来参加政治活动。这些话又是在表示对残疾人的歧视。在王志安看来,残疾人士不能参加政治活动,甚至不能参加任何社会活动,因为参加任何社会活动都有被感染的风险。那么陈律师当初是不是不应该去读书、留学?因为这都有可能被感染。在王志安看来,残疾人就应该呆在温室里,呆在无菌病房里,为了保命什么事都不能干,这不就是在歧视残疾人吗?

 

王志安对于自己歧视残疾人没有丝毫歉意,这也是为什么“台湾罕见病基金会”会把王志安的捐款退回去的原因。据说王志安通过炒作他的台湾之行得到很多打赏,他从中拿出一小部分(100万日元,大致相当于6000多美元),跟打发叫花子一样说要捐给“台湾罕见病基金会”。“台湾罕见病基金会”不收,并说如果收了这笔捐款,就相当于接受了王志安的道歉,而他们无权代表陈律师和台湾全体身障人士接受王志安的道歉,何况王志安本来也没有任何歉意。所以“台湾罕见病基金会”就把这100万日元退回去了。“台湾罕见病基金会”幸好没有接受王志安的捐款,不然以后王志安一反悔,就会说“台湾罕见病基金会”骗捐,继而要求退回捐款,否则就要赴台起诉,还会要求加倍退款。

 

我以前说过,王志安的视频节目一看就是团队制作的,而且是一个庞大的团队。不像我,就一个人在做视频,花十几二十分钟讲一通,一镜到底。以前甚至连编辑都懒得做,现在还做一点点编辑,把口误、停顿都删掉。王志安是有团队的,号称是很专业的人在做。最近有一个以前是王志安字幕组的人在网上说,王志安雇了很多人,要求很严格,不能有丝毫错误,但给的报酬特别低。他在字幕组工作的报酬是每4个小时给1000日元,这么低的报酬他很不满。王志安的手下出来辩解说,当初找这些人的时候已经说好是义工,自愿工作,再给一点点慰问金,他们都是自愿这么工作的。

 

大家要知道,王志安的日本东京风行株式会社不是非盈利性机构,而是一家商业公司。商业公司不能靠大批义工来维持经营,何况义工不能给报酬。而且王志安给义工的报酬是按小时来算的,实际上就是给工资了,给的极低的工资。日本的劳动法律也有最低工资要求。我查了一下,东京的最低工资是每小时1100多日元,而王志安给手下的报酬是4小时1000日元,连最低工资的四分之一都不到,这就属于非法雇工。他手下替他狡辩的人说都是自愿的,是事先说好的、透明的,血汗工厂的员工也都是自愿的,也都是事先知道自己拿的工资很低,能说血汗工厂也是合法的吗?王志安实际上就是在日本办了一个血汗工厂,这就是非法雇工。为什么这么低的工资也会有那么多人去干?说明他雇的这些人没有打工的资质,很缺钱。就跟血汗工厂的员工一样,只要有一点点钱赚就不得不去赚。如果属于这种情况,这些人就是非法打工。在日本,不管是非法打工还是非法雇工,都属于犯罪,最高可以罚款100万日元、判3年以下的刑。

 

王志安整天意淫要把谁谁送进监狱,以前一直嚷嚷要把方舟子送进美国监狱,都嚷嚷了快10年了。最近又在嚷嚷要把一个叫做“脱缰野马”的日本网友送进监狱,因为他把王志安的公司地址公布了。王志安认为他的公司是秘密公司,地址不能公布,就威胁把这个人送进监狱。他整天在意淫,威胁要把人送进监狱,其实他更应该担心自己和合伙人,比如他名义上的老板松本绫,不要因为非法打工、非法雇工被送进监狱。如果有人向日本的执法部门投诉王志安非法雇工,肯定一告一个准。这事可千万别被王志安羞辱的日本参议员知道。王志安羞辱质疑他的日本参议员,说他什么都不懂,是一个奇葩参议员,下一次就选不上了。如果日本参议员知道王志安是非法雇工、非法经营,向日本执法部门告上一状,王志安还逃得了吗?

 

2024.02.19录制

 

2024.03.18整理

复旦流浪博士和美国无家可归问题

2024年5月1日星期三

纽约有一个流浪汉在中国火了。有人在纽约街头采访了一个华人流浪汉,他是复旦大学本科毕业的,考上李政道主办的中国赴美留学项目CUSPEA,到美国大学读物理博士,毕业后到华尔街当程序员,2007年遇到金融危机失业了。据他的校友说,他失业之后找工作高不成低不就,最终流落街头,变成了流浪汉。现在火了之后,美国的复旦大学校友会说要帮助他。这事为什么会火呢?因为很多中国人觉得美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不如中国,连博士都找不到工作,变成流浪汉,所以可以用来进行反美宣传。就像胡锡进说的:“美国社会抛弃了他”、“他们把中国这么好的一个英才给毁掉了。”

 

无家可归当然是美国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但也不像很多人说的、想象的那么严重。我看到有一篇文章说,美国无家可归的人多达几百万。并没有那么多,总共也就50多万人。而且,美国说的“无家可归(homeless)”,跟中国人想象的流浪、乞讨还不完全是一回事。首先,这些人并不都到处流浪,绝大部分人还呆在原来生活的地方,所以称他们流浪汉是不准确的。其次,他们中很多人都有工作、收入,有些人没工作是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有退休金、社保,并不需要乞讨。只要没有固定的住址,就归为无家,比如相当一部分人有房车可住,也算是无家。这就不属于中国那种流浪乞讨人员的概念。连车都有,居然没有家,这在中国很罕见,有车的人在中国算是有一定财力。

 

因为中国没有类似的无家可归者的概念,所以非要跟美国比,还只能拿流浪乞讨人员来比。中国流浪乞讨人员有多少呢?我没有看到统计数字,不像美国,具体多少人无家可归都有详细的统计。我能够找到的是2019年民政部公布的数字,说那一年接受收容所救济的流浪乞讨人员总共有104万人次。这显然只占流浪乞讨人员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流浪乞讨人员不会去收容所,因为到收容所就会被遣返回老家。而且收容所的条件很差,在那里被打死的事都发生过,例如著名的“孙志刚案件”。所以,接受收容所救济的流浪乞讨人员应该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流浪乞讨人员就是流落街头,人数肯定比被收容的多多了。中国这个问题应该也是非常严重的,只不过没有把它当成重大社会问题提出来而已。中国可能有别的社会问题比流浪乞讨人员严重得多。

 

胡锡进说,美国这些流浪汉“处在美国社会的边缘部分,周围缺少认真的救助力量”,这个说法也是不准确的。首先,美国政府每年都要花很多钱来救济这些无家者。联邦政府有住宅和城市建设部,它一年拨款30亿美元救助这些无家者,解决他们无家可归的问题。分摊到美国全国50多万无家可归者头上,每人一年能分到5000多美元,不算是很多,救济无家可归的主要靠地方政府。

 

加州人口占美国人口的12%,但加州无家可归人口占全美国无家可归人口的30%,无家可归在加州被认为是最重大的一个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州政府每年要拿出72亿美元。加州17万无家可归的人,每人一年能够分摊到4万多美元。洛杉矶的无家可归是整个加州最严重的,有7.5万无家可归的人。洛杉矶政府现在一年要拿出13亿美元来解决这个问题,平摊下去一个人也有1万多美元。所有这些加起来,洛杉矶的无家可归者,每人一年能够分摊到的救济是6万多美元。这只是政府给的钱,还有一些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也在参与救济无家可归者。

 

美国的收容所跟中国的收容所性质不一样,不是政府办的,主要是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办的,有的收容所也会申请资金,拿政府的拨款来办。这些收容所都是临时的住所,但各个收容所规定不一样,一般最多不能超过90天就得离开。有些临时的住所不是收容所,比如政府把宾馆包下来供无家可归的人暂住。住收容所和住宾馆都是暂时的,真正要解决无家可归的问题应该是提供固定的住所。政府有各种救济手段,比如建廉租房,或者给租金补贴。政府还有别的一些救济手段,帮助就业、提供免费医疗、提供免费食品等等。所以,并不像中国人想象的那样,社会不管他们,把他们抛弃了。中国的流浪乞讨人员才是基本上不管的,不信问胡锡进,中国政府一年拿出了多少经费救济这些流浪乞讨的人员?他拿得出数据吗?

 

复旦的流浪博士出名了,中国政府要做做样子。他的老家江阴的政府说欢迎博士回家,意思是政府要出钱养他养。但如果他没有出名,不是美国人,只是本国的普通流浪乞讨人员,中国政府会这么做吗?愿意养他们吗?肯定是不愿意的。中国本身的福利做得一团糟,社会救济也做得一团糟,有什么资格嘲笑美国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呢?美国说无家可归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那是相比于其他社会问题和其他发达国家而言的。跟其他的发达国家比,美国的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的确比较差,但跟中国比就好太多了。中国在这方面嘲笑美国,又是太监嘲笑别人性生活不和谐。

 

加州跟其他州相比,无家可归问题要严重得多,是整个美国最严重的,30%的无家者在加州。最主要的原因是加州住房短缺。住房短缺导致房价、房租很高,住房负担就要比其他州严重得多。在美国,一般认为住房支出(房贷、房租)占收入的30%以下是比较恰当的,但加州低收入者有50%房租支出超过收入的30%,收入非常低的人有70%~80%房租支出超过收入的30%。房租占收入的比例这么高,一旦收入出了问题,比如工作丢了,首当其冲的就是住不起房。这就是为什么加州无家可归问题这么严重的最主要的原因。房价高也导致政府很难解决无家问题,因为没有那么多钱。我刚才说了,要解决无家的问题,最根本的是必须政府出钱提供廉价住房,但因为房价太高,政府提供住房的费用就非常高。在洛杉矶,要彻底解决一名无家可归者的问题,给他提供廉价住房,政府要为每人拿出80多万美元,没有那么多的钱。

 

加州无家可归问题严重的一个次要原因是,全美国无家可归的人都喜欢往加州跑。当然最主要是加州本身的问题,90%的无家可归的人在失去家之前,就已经在加州有家了,算是本地人,但也有10%的人是从外州流浪过来的。为什么他们喜欢流浪到加州来呢?原因很简单,加州气候温和,适合流浪,夏天热不死,冬天冻不死。到加州流浪会比其他地方舒服,所以喜欢到加州特别是南加州,南加州的无家可归者占了整个加州的一半。一些外州政府,特别是保守派的政府,早就发现了这个秘密。他们解决当地的无家可归问题,最简单、最便宜的做法就是把人送到加州去。如果无家可归者愿意到外地去,就选一个地方,政府出钱让他过去。愿意离开的,首选都是南加州。这是多年以来的做法了。去年,阿拉斯加有一个市长把这个秘密给说出来。他说,我们送一个无家可归者从阿拉斯加去洛杉矶,机票钱也就200多美元;如果他留在阿拉斯加,我们一天就要资助他100美元。这么一比,把人都送到洛杉矶去,当然经济上合算得多,总不能让无家可归者在阿拉斯加冻死吧?送到洛杉矶去不会冻死,这是人道主义的考量。幸好大部分无家可归者还是不愿意离开家乡的,否则加州无家可归的问题会更加严重。

 

加州特别是南加州气候温和,还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无家可归者不愿意住收容所和政府提供的宾馆等临时住所,因为住那种地方要接受管理、受到约束,没有那么自由自在。既然在外面露营冻不死,很多无家可归者就宁愿选择在外面住,住在车里,特别是住在帐篷里。他们住帐篷还喜欢跑去市中心,直接在街道搭帐篷。洛杉矶市中心整条街都搭满帐篷,因为住在市中心各方面都比较方便。

 

由于市中心街道都扎满帐篷影响市容、卫生,市政府以前也想过清除,把他们赶到别的地方去,但被法院叫停了。美国宪法有一个禁止酷刑修正案,加州的联邦法官判决说,这些无家可归的人本来就已经很可怜了,还把他们从市中心赶走,要清场,这种做法太残酷,违反了美国宪法禁止酷刑的修正案,所以就不能赶人了。不过,最近联邦法院在这个问题上有所松动,还没有正式判决但已经开过听证会。法官说,如果有住所提供给无家可归者,比如收容所、宾馆里有地方,就可以把他们强制赶到那里去。现在有些地方已经以这个名义开始清场了。旧金山开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时,人们发现旧金山市中心的无家可归者没了,就是以这个名义把他们赶到收容所去了。

 

这些无家可归者大都有吸毒史,这也是解决无家可归比较难办的地方,因为美国不可能强制这些有吸毒史的人去戒毒。大部分无家可归者还有精神疾病,就像复旦的流浪博士,他在接受采访时多次说他有幻觉,明显也有精神疾病。这也给解决无家可归问题带来了很大麻烦,因为美国也不能强迫精神病人去接受治疗。加州最近有个新的法律在这方面有所松动:如果家属提出申请,经过法官判决,可以强迫精神病人接受治疗。但这个新的法律争议也很大,因为涉及到人权问题。

 

当然,这些问题在中国都不是问题。有吸毒史就抓到戒毒所去戒毒,有精神病就抓到精神病院去关起来。如果既没有吸毒,也没有精神病,只要政府觉得有必要,比如要开啥会或者要整顿市容,那也可以以“清除低端人口”的名义把人都赶走。赶走的那些人有没有地方住,那是不管的,这就是中国所谓的“低人权优势”。自己没有做到保障人权,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尊重人权呢?

 

2024.01.08录制

 

2024.03.15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