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的存档

瑞典“辱华”节目其实是“辱瑞”节目

2018年9月29日星期六

瑞典政府最近接中国大使馆的抗议接到手软。先是因为“中国游客在瑞典受虐待”事件被抗议,然后又因为瑞典电视台播出“辱华节目”被抗议,而且后者似乎事态更加严重,连那些在“中国游客在瑞典受虐待”事件中站在瑞典警方一边的中国网友,也觉得瑞典电视台做得太过分,而且怕中国人看不到还把“辱华节目”特地上传优酷(优酷居然也不审查),赤裸裸挑衅嘛。那个节目主持人的网页已经被愤怒的中国网民的口水淹没了,央视更是痛批:“瑞典电视台如此辱华,是可忍孰不可忍!”

 

瑞典电视台很委屈,发了声明说:“这个节目的目的是在中国官方对旅舍事件的反应之后关注一下恐中症,强调在瑞典人们对恐中症还不像对其他形式的种族主义那么敏感这一事实。这是我们想要阐明的一个瑞典问题。”该节目主管说:“我们只是在对种族主义者和沉迷其中的观众进行讽刺,节目的内容可能在翻译时被断章取义了。”也就是说,瑞典电视台认为他们制作这个节目的本意是要批评有的瑞典人对恐中症没有像对其他种族主义问题那么敏感,是要“辱瑞”的,没想到被当成了“辱华”。

 

这并不是一个正经的新闻节目,而是一个搞笑的脱口秀节目。我本来觉得正儿八经去抗议一个恶搞的喜剧节目“辱华”本身就很搞笑(想想看,如果日本政府抗议某个中国小品“辱日”、美国政府抗议某段相声“辱美”,是不是很搞笑?),在Youtube上看了该节目的完整视频(共10分钟30秒)后,发现比我想像的还要搞笑。这个节目其实是在用反讽的方式批评瑞典人对中国不了解,患有恐中症,在替中国人打抱不平,却被没有(或假装没有)幽默感的中国某些部门、媒体、网民当成了“辱华”,不是很搞笑吗?

 

例如,很多中国网民骂节目里的一句话:“瑞典人仇视种族主义,但对中国人除外,当然还有俄罗斯人。”以为这是在宣扬瑞典人可以歧视中国人。其实根据上下文就可知道,这是在讽刺瑞典人一面标榜反对种族主义,一面又对歧视中国人、俄罗斯人的言论不敏感,例如会对着瑞典电视上一些丑化中国人的画面哈哈大笑,还觉得俄罗斯人都该死……俄罗斯人怎么不去抗议其“辱俄”?

 

节目里还批评瑞典人其实不了解中国,虽然瑞典的中国餐馆很多,但是很少有瑞典人认识中国人,没听说过深圳、重庆,不知道世界上最长的桥梁大部分在中国,不知道中国有世界上最大的水坝,不知道中国有56个民族,等等。

 

节目里也调侃了某些中国人,特别是调侃了“中国游客在瑞典受虐待”事件的那三名游客。警察把曾父抬出旅舍时,曾骥大喊“This is killing!”(这是杀人),主持人做不解状:这不是传统的“杀人”啊。曾母哭喊“救命”,主持人说虽然翻译成“help”,但是听上去像英语的“Kill me now“(杀了我吧)。我也觉得在这种情景下把“救命”翻译成“help”没有翻译出其夸张程度,还真不如翻译成“Kill me now”,中国大妈表演一哭二闹三上吊时有时也喊“杀了我吧”的。

 

节目的最后播放了一段“欢迎来瑞典”的汉语宣传片,说是以“瑞典官方频道”的名义发到优酷了。里面给中国游客的建议,例如不要在历史建筑外拉屎、不要在吃饭时拉屎、人人平等的原则不适用于中国人、不听话要打屁股等等,让很多中国人看了很愤怒,觉得是“辱华”。其实这是假冒瑞典政府发布搞笑的旅游宣传片,是在讽刺瑞典政府一面说欢迎中国游客一面又不懂照顾中国人的感情乱提“辱华”建议,还是在“辱瑞”。

 

一个明显是“辱瑞”的节目怎么变成了“辱华”呢?有些人是别有用心、故意歪曲,当初强挺那三个在瑞典碰瓷的中国游客,视频出来后局势反转,搞得下不来台,正好可以趁机抓住一个“辱华”节目做台阶,挽回面子。还有文化的差异问题。瑞典电视台讽刺瑞典人不了解中国,反过来,中国人又何尝了解瑞典?有些反讽、恶搞的节目一脱离了语言和文化背景,就很容易引起误解。某些中国人有一颗玻璃心,开不得玩笑的,搞不好就成了“辱华”。尤其是那些看惯了央视的中国人很难理解,某些国家的电视台是可以讽刺、恶搞本国政府的。

 

2018.9.24.

 

 

“美国法院判决转基因除草剂致癌”是怎么回事?

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

这段时间一直有人转一条消息给我,要我评论。这条消息的标题是《央视:美国法院判决孟山都转基因除草剂致癌》,内容是:“美国孟山都转基因草甘膦致癌,法院判赔致癌园丁2.89亿美元。中国科协支持的美国间谍方舟子对中国人科普说‘草甘膦除草剂比食盐还安全’,中国科协与美国间谍方舟子长期合作,最终导致更多的中国人患上了癌症。中国科协出来走两步解释一下吧!”

 

没见中国科协出来走两步解释,既然不少人都要我解释,我就解释一下好了。

 

首先,草甘膦不是什么转基因除草剂。早在有转基因作物之前,草甘膦就已经在作为除草剂使用了。草甘膦是目前使用最多的除草剂,转基因作物在用,非转基因作物也在用。因为草甘膦是孟山都研发的,而孟山都研发的转基因作物中有一种是抗草甘膦的,所以那些反对转基因的人比如崔永元才会把草甘膦和转基因扯上,以为把草甘膦打倒了,就把转基因也打倒了。其实即使草甘膦被打倒了,也不过是让农民改用别的除草剂,和用不用转基因是没有关系的。草甘膦有没有毒,能不能用,和转基因有没有害,能不能种,完全是两回事。

 

其次,我曾经比较过草甘膦和食盐的安全性,那仅仅是指急性毒性。比较两种物质急性毒性的大小,毒理学上用半致死量来比较,半致死量大,说明毒性比较小。草甘膦的半致死量比食盐大,也就是说,喝草甘膦把人毒死需要的量,要比吃食盐把人毒死需要的量大,那么就说明草甘膦比食盐安全。这仅仅指急性毒性。但是一个物质除了急性毒性,还可能有慢性毒性,比如是不是会致癌。

 

一种东西能不能致癌,是由谁决定的?是由美国法院决定的吗?不是。比如这次的判决,是由12名陪审团成员做出的。这些陪审员都是随机找来的普通老百姓,没有一个是生物医学方面的专业人士,他们对致癌物、癌症的认识,未必比一般人强。即使给他们看科学研究的证据,他们未必看得懂。他们做出的判决,也就不具有权威性。他们判决草甘膦让一名园丁得了癌症,或者是出于对科学证据的误解,或者是被原告律师的雄辩说服,或者是可怜癌症患者,总之,并不具有科学性。

 

原告律师出示的最关键证据,是草甘膦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在2015年评为2A类致癌物。所谓2A类致癌物,是指致癌的证据很有限,还不能确定就是致癌物。即使确定为致癌物了,也不能就以此说明某个癌症病例和它有关。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这么归类的一个主要依据,是有几项调查发现使用草甘膦增加了非霍奇金淋巴癌的发病率。这名园丁得了非霍奇金淋巴癌,就认为是因为他使用了草甘膦引起的。但是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根据的这些调查都是回溯性研究,不那么可靠,证据是不充分的,不能证明草甘膦与非霍奇金淋巴癌的因果关系,更不能用以证明该园丁得癌和使用草甘膦有关。该园丁自述自己在2012年使用草甘膦时出了事故,喷到了自己身上,然后在2014年就被诊断得了非霍奇金淋巴癌。根据他的这段自述,反而让人相信他得癌症和使用草甘膦没有关系,因为癌症的发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不太可能说2012年出事故,过两年就得了癌症,而且还是癌症晚期。但是陪审员未必有这样的医学常识。

 

原告律师出示的另一个关键证据,是他们搞到的孟山都的内部邮件。孟山都的毒理学家在邮件里说,“不能说农达不是一种致癌物”(农达是草甘膦的商品名)。原告律师以此说明孟山都高官早就知道草甘膦会致癌,隐瞒下来了,所以该重罚。陪审团相信了这个说法。但是我看了那封邮件的原文,说的是:“草甘膦和农达这两个词语不能互换,也不能再用‘农达’来称呼所有基于草甘膦的除草剂。例如,你不能说农达不是一种致癌物……我们还没有对其配方做过必要的检测做这种陈述。对该配方的检测还没有接近其活性成分的水平。我们可以对草甘膦做这种陈述,而且能够推断说没有理由相信农达会致癌。”(The terms glyphosate and Roundup cannot be used interchangeably nor can you use “Roundup” for all glyphosate-based herbicides any more. For example you cannot say that Roundup is not a carcinogen … we have not done the necessary testing on the formulation to make that statement. The testing on the formulations are not anywhere near the level of the active ingredient. We can make that statement about glyphosate and can infer that there is no reason to believe that Roundup would cause cancer. )很清楚,原告律师乃是断章取义误导陪审团。孟山都的毒理学家的意思是,对草甘膦已经做过了必要的检测,可以说草甘膦不是致癌物,但是农达除了草甘膦还含有别的辅助成分,和草甘膦不完全等同,对农达还没做过必要的检测,就不能说农达不是致癌物,只能说没有理由相信农达会致癌。这根本就不是在承认农达会致癌,而是否认农达会致癌,只不过用比较严谨的表述罢了。

 

可见,美国陪审团的这个判决完全是乱判的。草甘膦是不是致癌物,法院是没有资格决定的。只有专业机构、监管部门才有资格决定。目前在这个问题上专业机构、监管部门还有争议。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认为草甘膦可能是致癌物,美国环保署、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德国风险评估研究所却都认为草甘膦不是致癌物。草甘膦会不会致癌,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但不管怎样,这和转基因没有关系。

 

2018.8.31.

 

当中医自己真的相信中医

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

澳大利亚媒体报道,在悉尼有一个20多年前从中国移民到澳大利亚的中医师罗云森,因为医死了一个病人,被澳大利亚警方逮捕、以涉嫌过失杀人罪起诉。罗云森医治的这个病人也是中国来的,叫夏传英,56岁了,因为患有2型糖尿病,在今年3月找罗云森看病。罗云森让她停了西药,改吃他开的中药,结果两个多月后,夏传英就病死了。

 

现代医学将糖尿病分为1型和2型。1型糖尿病是由于缺乏胰岛素分泌所致,必须靠注射胰岛素治疗。2型糖尿病则不同,胰岛素的分泌量并不低甚至偏高,但是机体对胰岛素不敏感,主要是用胰岛素增敏剂类药物治疗,增加机体对自身胰岛素的敏感性。总之,糖尿病都跟胰岛素有关系。古代中医不知道胰岛、胰岛素,也不知道有糖尿病这种疾病。现代中医想到中医古籍里记载一种病叫消渴症,联想到糖尿病有一个症状是患者经常口渴、消瘦,就说消渴症就是糖尿病。这其实是很牵强附会的,因为具有口渴、消瘦症状的还有别的疾病,例如甲亢、尿崩症,并不能说就是糖尿病。退一步说吧,即使消渴症就是糖尿病,中医认为消渴症是肾虚所致,要用补肾的药来治,根本就不知道糖尿病的真实病因,怎么可能治得了糖尿病呢?不管怎样,中医既然认定了消渴症就是糖尿病,然后就认为中医古籍记载的那些治疗消渴症的药物都能够用来治疗糖尿病了。

 

但是实际上目前并没有发现有哪一种中药具有降血糖的作用。大多数中国中医对此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他们治疗糖尿病要中西医结合。做法有两种,一种是既开西药,又开中药,西药治病,中药挣钱。一种是开中成药,但是中成药里添加了降血糖的西药。例如国内临床上治疗2型糖尿病最常用的中成药消渴丸,号称是经典名方,其实里面添加了西药降糖药格列本脲,它才是其真正的有效成分。国内市场上降血糖的中成药全都添加了西药降血糖成分,有的标明,有的没有标明,但多次被国外、港台药检部门检测出来。

 

悉尼这个中医没有中国的中医聪明,真正地相信中药能够治疗糖尿病,所以胆敢让病人停止服用西药,而且胆敢让病人服用没有添加西药成分的中药,其结果就是出人命了。而且,他很不幸不是在中国。如果在中国,中医是不存在医疗事故的,把病人治死了是病人活该,不会被追究责任,更不会被起诉过失杀人。甚至不会有“医闹”去找中医闹。罗云森等刑满出狱了,还是回中国当中医比较保险,到时候就说是在国外当中医受打压,回归祖国了。

 

2018.8.21.

 

减毒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之争

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

这几年国内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疫苗风波,一些妖魔化疫苗的言论就乘机随之传播开了。最近在网上流传一个说法,说是一位经济学家说的,据说中国疫苗接种非常落后,还在用减毒活疫苗,而国外十几年前就全部改成灭活疫苗了,安全性好太多了。很多人问我是不是真的如此?经济学家对疫苗的了解未必比一般的人强。但是很多人在科学问题上不听专业人士的,却相信名人。不管是经济学家、电视主持人还是所谓“调查记者”,即使连疫苗的基本知识都没有,也都敢质疑疫苗的安全性,也都有很多人信。

 

其实国内用的疫苗和国外的疫苗并没有多大的区别,绝不存在国内都用减毒活疫苗,国外都用灭活疫苗的情形。减毒活疫苗用的是活细菌或活病毒,但是经过培养毒性减弱了,对健康人不会造成危害。减毒活疫苗目前仍然是疫苗的主流。有的疫苗只有减毒活疫苗,国内外都在用,例如卡介苗、麻疹疫苗、风疹疫苗、腮腺炎疫苗、水痘疫苗,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用的都是减毒活疫苗。有的疫苗国内外用的都不是减毒活疫苗,例如百日咳疫苗、流感疫苗国内外都用灭活疫苗,白喉疫苗、破伤风疫苗国内外都用毒素疫苗,乙肝疫苗国内外都用遗传工程疫苗。

 

有的疫苗既有减毒活疫苗也有灭活疫苗。例如乙脑疫苗,国内以前用灭活疫苗,后来改用减毒活疫苗;国外有用灭活疫苗的,也有用减毒活疫苗的。差别比较大的是脊髓灰质炎疫苗,绝大多数国家都在用减毒活疫苗,发达国家现在都用灭活疫苗,中国以前都用减毒活疫苗,2016年起第一剂改用灭活疫苗,后面继续用减毒活疫苗。

 

减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各有利弊,并不是减毒活疫苗就比灭活疫苗落后。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简称IPV)出现的时间比减毒活疫苗(简称OPV)还早,它是美国匹兹堡大学的科学家乔纳斯·索尔克在1952年研发出来的,1954年开始做大规模临床试验。这是当时史上最大规模的临床试验:动员了2万名医生、64000名学校员工、22万名志愿者,有44万名小孩接受了IPV接种,21万名小孩接受了安慰剂注射,还有120万名没有接受疫苗接种也没有接受安慰剂注射的小孩作为对照。索尔克选在1955年4月12日因脊髓灰质炎致残的罗斯福总统逝世10周年这天公布试验结果,免疫有效率达80%,引起了轰动,立即获得批准,开始在美国推广接种IPV。脊髓灰质炎在当时是美国最严重的传染病之一,人们对它的恐惧仅次于原子弹。光是1952年一年就有近58000美国人感染脊髓灰质炎,导致3145人死亡、21269人残废,大部分是小孩。在推广接种IPV后,1957年新发病例就减少到了5600名。索尔克研发出IPV让他一夜之间成了英雄,而他拒绝为疫苗申请专利,又让他成了圣人。

 

但是IPV的缺陷也很快暴露出来。首先是安全问题。虽然临床试验的结果表明IPV非常安全,但是一开始大规模推广就出了重大事故。1955年4月22日,IPV获批准没几天,有4万名小孩在接种了加州科特公司生产的IPV后得了脊髓灰质炎,其中56人瘫痪,5人死亡。源于该疫苗的病毒在人群中传播后,又导致113人瘫痪,5人死亡。原因是科特公司生产的疫苗有12万剂还含有活的脊髓灰质炎病毒。随后的调查发现科特公司是严格按照工艺生产的疫苗,并无过失。那么为什么会让灭活疫苗含有活病毒呢?现在看来可能是索尔克发明的工艺有缺陷。他是用甲醛来杀死病毒的,这种处理在某些条件下有可能是可逆的,能让病毒复活。后来改进了工艺,IPV就没再出过事故。

 

IPV的另一个问题是,它需要用注射的方法接种,需要是受过训练的医务人员才能做。而且由于疫苗是死的,病毒不会在体内繁殖,要打三针才会获得比较好的免疫效果,而且以后还要再打一针加强针。这就非常麻烦,而且费用比较高,难以推广。到1960年时,40岁以下的美国人完成了全部4针IPV接种的还不到三分之一。完成接种的人大部分是白人和中上产阶级。脊髓灰质炎继续在美国城市黑人人口和乡村地区流行。

 

IPV还有一个问题。它产生的抗体能够杀死进入血液的脊髓灰质炎病毒,但是对肠道里的脊髓灰质炎病毒无能为力。脊髓灰质炎是通过消化道传播的,它的病毒先在肠道里繁殖,之后进入血液才让人发病。被接种者如果感染了脊髓灰质炎病毒,IPV能够保护他们不发病,但是消灭不了其肠道内的脊髓灰质炎病毒,病毒会在肠道内繁殖,随粪便排出体外,去感染别人。所以IPV只能起到保护作用,却不能防止病毒感染,阻隔不了病毒的传播。

 

IPV的这些缺陷,在IPV刚刚开始推广、美国举国上下对消灭脊髓灰质炎充满信心时,就有人意识到了。对IPV批评最厉害的是美国辛辛那提大学美籍波兰裔科学家阿尔伯特·萨宾。萨宾认为要消灭脊髓灰质炎,不能靠IPV,而要靠OPV。但是OPV的研发比IPV困难,需要培养出毒性弱的毒株,要让病毒不停地在动物体内或动物细胞中传代,让其毒性逐渐减弱(病毒越适应了动物细胞,对人体的毒性就越弱),是一项非常费时费力的工作。在索尔克的IPV上市的时候,萨宾和在费城一家制药公司工作的希拉里·科普罗夫斯基已经研发OPV好几年,才刚刚完成动物实验和小规模人体临床试验。1957年,萨宾获得了能够抵抗所有类型(三种)的脊髓灰质炎病毒的3价OPV,但是这时IPV已在美国全面推广,OPV显得多余,没有了做大规模试验的条件,资助萨宾研究的美国小儿麻痹症基金会甚至建议萨宾把OPV扔掉。

 

结果萨宾的疫苗在一个出乎意料的地方首先得到了大规模推广,那就是美国的对手苏联。和索尔克一样,萨宾也拒绝为自己的疫苗申请专利,在苏联医学界向他要疫苗时,他无偿提供。苏联迅速开启国家机器工业化生产萨宾的疫苗,并以惊人的速度在全国普遍接种:1959年接种了1520万人,1960年接种了7425万人(同时让300万人接种IPV作为对照),并在几个东欧国家接种了2300万人。1961年苏联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接种的效果。尽管这份报告的某些细节值得怀疑(例如它声称没有一个人因为接种OPV得了瘫痪型脊髓灰质炎),但是主要结论是可信的:萨宾的疫苗安全而且有效,可以阻隔脊髓灰质炎的传播,而IPV不能阻隔脊髓灰质炎的传播。自1962年起,世界各国都采用了萨宾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连美国也弃用索尔克疫苗,改用萨宾疫苗。

 

和IPV相比,OPV有明显的优势。OPV不用打针,只需口服,不需要医务人员也可以进行接种。OPV比IPV便宜得多,成本还不到其五分之一。OPV免疫有效性比IPV高,只要口服一剂就能让大约一半的人获得免疫,口服三剂能让95%以上的人获得免疫。而且,OPV产生的免疫是全身的,包括肠道也获得了免疫,脊髓灰质炎病毒无法感染因OPV获得免疫的人,不能在其肠道内繁殖、传播,这样就能有效地阻隔脊髓灰质炎的传播。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发起在全世界消灭脊髓灰质炎运动,OPV就是其主要武器,而且极其有效。1988年也即世界卫生组织发起消灭脊髓灰质炎运动那一年,全世界有超过125个国家流行脊髓灰质炎,每年大约有50万人因此死亡。到2017年,全世界只有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两个国家还有22人新感染野生型脊髓灰质炎。

 

但是OPV也有其缺陷。OPV含有活脊髓灰质炎病毒,在口服OPV之后、人体对脊髓灰质炎病毒产生免疫之前,病毒将在肠道内繁殖,在繁殖过程中会发生突变,有的会变回毒性强、能致病的病毒。这时候被接种者体内已产生针对该病毒的抗体,一般不会得病。但是突变的病毒被排出体外,却能够感染没有获得免疫的其他人。因此在那些免疫工作做得不好的地区,反而有可能因为接种OPV出现脊髓灰质炎疫情,称为源自疫苗的脊髓灰质炎。全世界每年大约有几个、几十个这样的病例,虽然非常少,但是在脊髓灰质炎接近灭绝时,就显得突出了。源自疫苗的脊髓灰质炎几乎都是由二型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而二型脊髓灰质炎病毒自1999年起就在野外灭绝了,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在2016年对OPV做了调整,淘汰3价OPV,改用2价OPV——只含有一型和三型脊髓灰质炎病毒,希望能因此逐步消灭源自疫苗的脊髓灰质炎。

 

OPV还有一个问题,由于是活病毒,有很低的概率会让被接种的小孩患上脊髓灰质炎而瘫痪,概率大约是270万分之一。每年美国有六、七名小孩会因为接种OPV而瘫痪,与如果不接种每年美国有成千上万名小孩瘫痪相比,这个概率当然是可以忽略的。但是1994年脊髓灰质炎在美洲被完全消灭后,每年六、七名小孩的瘫痪就显得没有必要了。因此从2000年起,美国淘汰了OPV,又改用IPV了。世界卫生组织计划在2020年在全世界范围内全面改用IPV。

 

疫苗接种和其他公共卫生、医疗问题一样,从来就需要权衡利弊做出取舍。一方面,我们要让疫苗尽量有效、安全,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因为疫苗有可能出问题、有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甚至因为谣言而放弃免疫接种。脊髓灰质炎之所以还没有在全世界灭绝,还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这两个国家残存,完全是人为造成的,那里有谣言称疫苗接种是西方国家让他们断子绝孙的阴谋,很多人拒绝免疫接种,有的免疫医务人员因此被杀。中国没到那种程度,但是网上也经常能看到妖魔化疫苗的言论。在人心惶惶之际,更需要有理性的判断。

 

2018.8.1.

 

(《科学世界》2018.9.)

 

 

出国旅游怎么避免“受辱”?

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

关于“国人瑞典旅游受辱事件”,中国媒体的报道是这样的:

 

【中国驻瑞典大使馆14日发布提醒说,近期有中国游客遭到瑞方公务人员粗暴对待。据了解,事情发生在本月初,曾先生带60多岁的父母到瑞典旅游,凌晨到达斯德哥尔摩一家旅馆,发现白天才能入住。原本只是求旅馆允许一家人在旅馆大厅椅子休息,对方却叫来警察暴力驱离,不仅殴打老人,最后还将一家三口凌晨扔进离斯德哥尔摩市区较远的坟场!事情发生后,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多次向瑞方提出严正交涉。但截至目前,瑞典方面仍未给出任何正面回应。】

 

瑞典媒体(《瑞典晚报》)的报道是这样的(公众号“北欧模式”翻译):

 

【在9月2日凌晨1点43分,一家青年旅馆打电话给警察,表示有三名中国游客没有预订客房,但拒绝离开旅馆,在旅馆大堂的沙发上坐着并一开始拒绝说话。后来游客表示他生病了,然而工作人员并不觉得他们看起来像是生病的样子,之后就发生了冲突。警官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当时的判断是,他们坐在那里就是在等天亮。”旅馆老板表示:“他们订错了日子,但我们当晚已经订满了。当时的情形让我们的工作人员感到了危险,因为他们在言语和肢体语言上都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威胁。”“我们当时就叫了我们自己的保安人员,然而保安认为他们没有能力控制住场面,所以才打电话叫了警察。”旅馆老板还表示整个事件持续了很长事件。这家人在傍晚时分就到达了旅馆。一直到了12点之后工作人员才决定给警察打电话的。旅馆老板认为:“从旅馆方面说,我们觉得我们已经尽力去帮助这几名客人了,但同时我们也不能接受我们的工作人员受到威胁,也不能让旅馆其他的客人被这个充满火药味的事件影响到。”】

 

瑞典华人网友的说法是这样的:

 

【朋友看了警察到之前的视频。那家人订的是50块一晚的budget青年旅舍,预订第二天中午12点入住,提前凌晨就到了,旅舍客满,一家人不肯走,非要呆在旅舍大堂大嚷大叫我有钱干嘛不让住,旅舍报警。警察到场还是不肯走,人坐在地上大哭大喊。结果一家人被警察带上车,拉到地铁站,实际地点离教堂花园还有一段路, 教堂花园里有墓地,于是当事人声称被扔在坟场。】

 

从上传网上的视频,可以看到有一个中国中年男子自己扑倒在地,然后坐起来干嚎,大喊“瑞典警察杀人”。又有一中国大妈坐在地上手舞足蹈地嚎啕大哭,大喊“救命”,旁边有两名瑞典警察很无奈地看着。之后警察把人抬上车走了。想必是见他们哭得那么伤心,觉得送他们去“墓地”最合适了。

 

对比双方说法,再根据视频判断,基本上可以知道事情经过是怎样的。这是有中国游客想把“一哭二闹三上吊”、满地打滚、装病撒泼、倚老卖老、寻死觅活、最后再倒打一耙的中国传统文化带去瑞典。瑞典警察大概从没见过这种架势,一开始不知所措。瑞典警察执法还是很温柔的,世界上文明程度最高的国家嘛。如果想见识一下警察是怎么暴力执法的,应该到美国闹闹看,估计当天晚上就会被铐走全家蹲监狱,然后又有入狱照满世界传播了。

 

有人说这是文化差异,其实是文明程度的差异,在国内能把人吓住、得逞的做法,在发达国家就会自取其辱。出国旅游不想“受辱”,就要注意:

 

一、要平等待人。不要像在国内那样把服务人员当下等人,颐指气使。

 

二、要有礼貌。提额外要求要和气,服务人员不接受可以要求见其主管,主管人员也不接受就不要坚持,高声喊叫只会让人觉得是闹事,甚至觉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三、要有私人领地概念。主人让你离开就得离开,赖着不走是不行的,主人可以采取必要手段把你赶走。

 

四、要服从警察。警察来了还大吵大闹没好果子吃,尤其是美国警察。

 

五、如果觉得权利受损,也不要当场闹腾,事后投诉或起诉。

 

要而言之,即使手里有点钱了,也要学会平等待人,尊重私有财产,配合警察执法。否则,到了文明、法治社会还要继续耍“大国”、“大款”、“大爷”、“大妈”威风,就难免“受辱”。

 

2018.9.15.

 

 

要“赛先生”还是“佛先生”?

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

由于数学没有诺贝尔奖,菲尔兹奖被认为是数学界最高奖,往往就被当成是数学界的诺贝尔奖。其实要获得菲尔兹奖比获得诺贝尔奖还难,因为它有一条严格的规定,只颁发给40岁以下的人,而且四年才颁发一次。今年轮到菲尔兹奖发奖,发给了四个数学家,其中德国数学家舒尔茨才30岁,是历来最年轻的获奖者之一,堪称数学天才。舒尔茨的数学才华从小就表现出来,多次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获得过三枚金牌和一枚银牌。

 

最近北京龙泉寺闹出了大丑闻,有人想起那里有个和尚,俗名叫柳智宇,曾经在中国也被称为数学天才,在2006年和舒尔茨同时获得奥数金牌,而且是满分,而舒尔茨不是满分,好像显得比舒尔茨厉害。其实中国对奥数的重视、投入、训练程度是远远超过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中国选手获得的分数高未必就是比外国选手更大的天才。而且中国学生参加奥数有非常功利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送上大学,获得金牌功成名就了就不会再去参加了,不像舒尔茨一次次去参加奥数。柳智宇获得奥数金牌后,被保送上了北大数学系,毕业后放弃了去美国留学的机会,出家去龙泉寺当和尚。

 

中德两个数学天才的不同结局,让很多人感慨。也有人不这么认为。有一份叫《赛先生》的网刊,发表了一篇署名蒋方舟的文章《天才的出走》,就对这种对比很不以为然。文章中说:“将柳智宇和舒尔茨进行对比,既没有必要也毫无意义。他们能够选择自己的道路,追随本心,便已是难能可贵,没有高下之分,更不由他人评说。”蒋方舟不许别人对比、评说,自己却就在对比、评说,只不过她对比的结果是认为两人没有高下之分。

 

如果两人真的没有高下之分的话,那么柳智宇选择的道路反而要比舒尔茨的高明多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舒尔茨获得数学界最高奖,是世界顶尖的数学家,而柳智宇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和尚,人们知道他是因为其放弃学业出家一事让人惊讶,而不是因为他佛法多么高深。舒尔茨这种级别的数学家,全世界大概也就几十个,而柳智宇这种级别的和尚,全世界起码也有几十万。蒋方舟认为一个世界顶级数学家和一个中国普通和尚没有高下之分,言下之意不就是当和尚要比研究数学高得多吗?

 

如果以后柳智宇和他的师父一样成了佛学大师而且没有闹出丑闻,是不是就能说他和舒尔茨没有高下之分呢?这要看站在什么样的立场。如果是站在佛教的立场,当然会说两人没有高下之分甚至要认为柳智宇比舒尔茨高。但是如果是站在科学的立场,就应该说舒尔茨与柳智宇有天壤之别。这份网刊名叫《赛先生》,不就是要提倡科学吗?不就是希望有更多的人投身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吗?中国不缺佛学大师,但缺舒尔茨这样的数学大师、科学大师。《赛先生》却说柳智宇和舒尔茨没有高下之分,岂不是认为理工科学生毕业后从事科研还不如出家当和尚?如果当年牛顿毕业后不是去研究物理而是去当修道士,《赛先生》是不是也要说没有高下之分?这就是抛弃了科学立场,把《赛先生》办成了《佛先生》。

 

2018.8.15.

 

恐龙有没有可能被克隆出来?

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

好莱坞大片《侏罗纪世界2》正在热映。这个电影系列开始于1993年上映的《侏罗纪公园》,它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小说的作者迈克尔·克里奇顿是哈佛大学的医学博士,毕业后没有去行医,而是去加州索尔克生物科学研究所做了一年的博士后研究,然后全职去写作。所以作者是有一定的生物学基础的。不过他读书和做研究是在上个世纪60年代,那个时候分子生物学刚刚起步,生物技术时代还没来临,克里奇顿没有受过这些方面的训练,在他写书的时候还是要靠恶补。虽然他在书中显得很懂生物技术专业,但是在真正的生物技术专业人士看来,还是有不少错误的。例如他在书中特地列了一大段恐龙DNA序列,但是把这段序列放入DNA序列数据库搜索,可知其实是一段细菌质粒的DNA序列,他是随便复制了一段序列当作恐龙序列了。如果专业一点,应该是找一段鸟类DNA序列改一改当恐龙DNA,因为鸟类实质上就是恐龙。

 

当然,人们在提到恐龙的时候,一般是不把鸟类算进去的,叫做“非鸟类恐龙”。非鸟类恐龙在6千6百万年前就全部灭绝了。但是人们一直幻想有一天人类能够让灭绝的恐龙复活。克里奇顿不是第一个写恐龙复活的科幻小说的作家,但是他很详细地给出了复活恐龙的方案,听上去很像是那么回事:寻找那些包裹了侏罗纪时期的蚊子的琥珀化石,这些蚊子有的吸过恐龙的血,血里含有恐龙的DNA,把恐龙DNA提取出来,就可以用它来克隆恐龙了。

 

蚊子琥珀化石非常罕见,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一个是4千5百万年前的,那时候恐龙已经灭绝了。当然,以后是有可能发现吸过恐龙血的蚊子或别的吸血昆虫的琥珀化石的,那么能不能从中提取出恐龙DNA呢?不能。DNA随着时间的推移是会慢慢地降解掉的,降解的速度和DNA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有关系。你也许以为琥珀能够那么完好地保存生物的结构,也一定能够很好地保存DNA。克里奇顿就是这么想的。其实不然,琥珀并不能很好地保存DNA。有研究发现,在几万年前的昆虫琥珀化石中已找不到昆虫DNA了。如果以后找到了恐龙时期蚊子琥珀化石,连蚊子DNA都已经降解完了,更不要说它吸的恐龙血液里的DNA了。

 

所以想从蚊子琥珀化石里找恐龙DNA是行不通的。能不能直接从恐龙化石提取恐龙DNA呢?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有些实验室声称从恐龙化石、恐龙蛋化石提取出了恐龙DNA,但是后来发现它们其实都不是恐龙的,是细菌、真菌之类其他生物的DNA,是样品被污染了。DNA是有寿命的,即使在最适宜的条件下,也只能保存一百万年左右。所以目前能够提取出来的古老DNA最早也只是几十万年前的,不要说几千万、上亿年前了。所以恐龙的DNA是不可能保存到现在的,想要通过恐龙DNA克隆恐龙是不可能的。

 

退一步说,假如有一天,我们通过某种途径很幸运地找到了恐龙DNA,而且是代表恐龙基因组的完整的恐龙DNA,就能够克隆出恐龙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克隆是怎么做的。我们说的克隆,是体细胞克隆,用的技术叫做核转移技术。它需要两个个体,一个个体是克隆的对象,它提供基因组,基因组是在细胞核里头的。另一个个体提供卵细胞,只不过这个卵细胞的细胞核被去掉了。克隆的时候把供体的细胞核转移到去核的卵细胞中,又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卵细胞,让这个卵细胞分裂,发育成胚胎,然后把胚胎植入到子宫当中继续发育,这样才有可能生下克隆的后代。

 

可见,要克隆恐龙,光有恐龙DNA是不够的。有了恐龙DNA,只是获得了一整套恐龙发育的指令,要让这些指令表达出来,还需要把它放在合适的环境中,也就是放在恐龙卵细胞当中。打一个比方,恐龙DNA只是相当于一个软件程序编码,要让这个程序运行,还需要有硬件,这个硬件就是恐龙卵细胞。但是如果有了恐龙卵细胞,就可以直接让它发育成恐龙了,又何必用恐龙DNA克隆呢?

 

克隆其他已经灭绝的动物,都面临着同样的难题。例如有些人想到要克隆猛犸象。和恐龙不同的是,猛犸象只是大约两三万年前才灭绝的,而且很多猛犸象尸体保存在西伯利亚永冻层中,还可以提取出DNA,甚至有可能提取出完整的基因组。但是没有猛犸象卵细胞,还是没有办法克隆。有人想到用现存大象的卵细胞代替。现存大象的卵细胞当然和猛犸象的卵细胞是不一样的,但是它们的亲缘关系很近,它们的卵细胞有可能很相似,是有可能克隆成功的。

 

但是什么动物的卵细胞可以用来代替恐龙卵细胞呢?现存动物中和恐龙亲缘关系最近的动物是鸟类,甚至可以说鸟类实质上就是恐龙。但是鸟类在恐龙灭绝之后,又经过了七千多万年的进化,现在的鸟类和已灭绝的恐龙相比,差别已经很大了。它们的差别,恐怕比老鼠和大象的差别都还要大。用现代大象的卵细胞来克隆猛犸象,还有成功的可能,用老鼠的卵细胞来克隆猛犸象,就太离谱了,没有成功的可能。何况是用鸟类的卵细胞来克隆恐龙。所以,即使有了恐龙DNA,没有恐龙卵细胞或和恐龙很接近的动物的卵细胞,还是克隆不了恐龙的。想要复活恐龙,永远只是一个无法实现的幻想。

 

2018.7.7

 

河北科技大学对韩春雨的调查是不是“主观造假”?

2018年9月9日星期日

声称发明了新的基因编辑技术的河北科技大学韩春雨被质疑造假到现在,整整两年过去了,其间河北科技大学校方多次表示要“验证”、“调查”,昨天在其网站公布了“韩春雨团队撤稿论文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其调查结果只有一句话:

 

【校学术委员会成立调查组,本着“依法依规、严谨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核查了该论文涉及的全部原始实验资料,并委托第三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重复验证实验,认为撤稿论文已不再具备重新发表的基础,未发现韩春雨团队有主观造假情况。】

 

然而这句话几乎每个部分都是有问题的。

 

“校学术委员会成立调查组”:也就是说这是学校内部自查。但是河北科技大学因为韩春雨的这篇论文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得到超过两亿元的投资,入选“双一流”,建立“基因编辑技术研究中心”,与韩春雨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怎么能让人相信他们会本着“依法依规、严谨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调查呢?如果河北科技大学真的相信这个原则,真的想让人相信调查结果,那么就应该交给第三方调查,至少应该邀请校外专业人士参与调查,并且公布调查组成员名单。

 

“认真核查了该论文涉及的全部原始实验资料”:以前韩春雨一再声称由于实验室条件不好没有留下原始实验资料,那么这些原始实验资料是从哪来的?是这两年造出来的吗?敢不敢公布出来让人见识见识?

 

“并委托第三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重复验证实验”:世界各国至少有几十家实验室开展过重复验证实验都没能得到结果,河北科技大学为什么不相信这些实验室的结果,还要自己再去找“第三方国家重点实验室”?难道这家实验室比那几十家实验室都更有资格?在2016年10月河北科技大学校方发表过声明:“已经有独立于我校之外的机构运用韩春雨团队的NgAgo技术实现了基因编辑,该机构与韩春雨团队的合作正在洽谈中。具体信息我们会适时向社会公布。”现在可以公布这家号称重复出韩春雨实验结果的校外机构的具体信息了吗?难道是上海神经所仇子龙实验室?究竟有没有这家机构?为什么现在不再采纳这家机构的结果,而是另找“第三方国家重点实验室”呢?

 

“认为撤稿论文已不再具备重新发表的基础”:这是什么意思,是发现了论文的结果完全不成立了,还是像韩春雨说的,只是需要改进等着推出“升级版”?

 

“未发现韩春雨团队有主观造假情况”:很多人看到这个说法,第一反应都是,难道造假还有主观和客观之分?河北科技大学也许只是措辞不当,只是想要强调韩春雨没有造假。然而没有造假,问题又出在哪里呢?这个公告却只字不提。在河北科技大学网站上,另有一篇题为《韩春雨就公布撤稿论文调查处理结果表态》的简短报道,似乎想对此做出一点说明:

 

【韩春雨表示,在国际前沿的基因编辑技术研究领域,存在许多不可预知的问题。在经历了质疑、撤稿和调查之后,通过校内外同行专家的指导和进一步的实验验证,深刻地认识到,撤稿论文的实验设计存在缺陷、研究过程存在着不严谨的问题,论文的发表给国内外同行学者造成了误导和人力物力的浪费。】

 

也就是说,该调查结果认为,问题出在“撤稿论文的实验设计存在缺陷、研究过程存在着不严谨的问题”。实验设计存在缺陷、研究过程不严谨会让人对实验结果做出错误的解释,却没法得出一个漂亮的结果。例如,如果韩春雨仅仅根据论文中的图3就说他发现了基因编辑新方法,这就属于实验设计存在缺陷、研究过程不严谨。但是韩春雨还知道去做图4的实验,说明他的实验设计是没有毛病的。问题就出在别人重复不出图4的结果。靠实验设计存在缺陷、研究过程不严谨是怎么搞出图4所显示的DNA条带大小正好的阳性结果?难道要怪罪给韩春雨做实验不戴手套,由于韩春雨说的“不可预知”因素才得出了预知的结果?难道他不严谨地用了CRISPR这个“旧”的基因编辑技术?想当初,面对别人的质疑,韩春雨都说别人实验技术不过关也就是“研究过程不严谨”,声称“在满足一些关键条件的情况下”其系统可以进行有效的基因编辑,反复声称自己多次重复出了实验结果,现在怎么反过来承认自己研究过程不严谨了?严谨的做不出结果,不严谨的反而能做出结果,河北科技大学难道是处在另类世界?

 

河北科技大学的公告声称秉持“兴业尽责”校训,然而这种留下无数疑问的调查何曾“尽责”。河北科技大学的公告声称“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然而这种文过饰非的调查哪里有丝毫的科学精神,对学术不端行为宽容得很。如果真的要弘扬科学精神、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那么不仅应该开除明显作假的韩春雨,还应该处理包庇、纵容韩春雨的负责人。然而河北科技大学校长自己当年就在替韩春雨站台,在开学典礼上把韩春雨当成学校的骄傲,在这样的校长领导下,怎么能指望河北科技大学真正对韩春雨做出调查、处理呢?所以这样的调查,完全就是“主观造假”。两年来,河北科技大学不仅纵容韩春雨造假,而且包庇韩春雨造假,对不起“科技”两字,应该改名河北科假大学。

 

2018.9.1

 

 

三说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

2018年9月8日星期六

本来觉得对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没有必要再多说,可以开始写别的文章。但今天看到《华尔街日报》关于此案的报道,说是采访了几个知情者,有些新情况,觉得还是有必要再多说几句。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8月30日晚上刘强东和指控他的明尼苏达大学女生一起参加了一次宴会。该宴会在明尼阿波利斯一家叫Origami的日本料理店举办,大约有20人参加,那名女生当时坐在刘强东身边。参加者自带葡萄酒,还花了1900美元买清酒和食品。宴会在大约9点结束,有些人喝醉趴在桌上。指控的强奸发生在第二天凌晨1点。

 

华尔街日报介绍的事件新情况就这些。但是中文网上还有更详细的“真相”,号称也是知情者说的,说女生喝醉了,刘强东开车送她回公寓,然后就出事了。大概为了表示自己是知情者,有人还贴出了聚会时这名女生坐在刘强东身边的照片。

 

这些知情者的说法真假如何不得而知,虽然里面有些细节描述明显经不起推敲。事情经过究竟如何,等警方的调查报告好了(即使检方最终因为种种原因决定不起诉,应该也会有报告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对“真相”的一些议论。

 

性侵受害者之所以很少报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担心社会议论,除了谣言,还有“受害者羞辱”——把性侵的起因怪罪给受害者。某些中国人最擅长的就是受害者羞辱。例如说一个女孩子不应该去参加老男人的聚会,不应该坐在“大老板”身边,不应该喝酒,不应该搭车,不应该让男人进屋等等。还好从照片上看这名女生穿着相当保守,否则还得加一条不应该穿得那么暴露。以前韩寒接受采访时对着镜头说过一句著名的话:“我觉得,一个女人如果同意和你单独看电影,就是同意和你上床了。”推而广之,在某些人看来,一个女人如果同意和你吃饭、搭你的车、让你进屋,就是同意和你上床了。然而“不”就是不。不管人家穿什么衣服,不管在什么环境中,只要她(或他)明确表示不愿意,甚至没有用语言或动作明确表示愿意,那么任何人都无权与她(或他)发生性行为,否则就是性侵。

 

明尼苏达的法律对此规定得很清楚,自愿发生性行为的意思是“一个人自由地用言语或明显的动作表示同意和一个行动者进行一种特定的性行为。如果行动者和投诉者之间以前或现在存在一种社会关系,或者投诉者没能抵抗一种特定的性行为,都不意味着就是自愿。”任何不是自愿发生的行为,就是性侵,与发生的环境没有任何关系。明尼苏达的法律也规定,一个“心理无能或身体无助”的人是不可能表示同意发生性行为的。有人说可能是这名女生“酒后失德事后反悔”,即使这样,同样是性侵,因为受酒精影响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心理无能”,与心理无能的人发生性行为属于3级犯罪性性行为。

 

正因为性侵受害者本来就要承担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和社会压力,所以要特别注意保护性侵受害者的隐私,名字不能提,照片不能公布。但是在中国,特别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乃至已被定罪的罪犯的隐私,名字要隐去,照片要打马赛克,而对受害者却肆无忌惮地人肉、曝光、传播,让受害者承担更大的压力。有的人就是如此崇拜强者(包括罪犯),压迫弱者。

 

有人问,如果刘强东真的被认定犯一级性侵,有没有可能美国政府考虑到中美关系而干涉此案呢?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美国司法是独立的,美国政府管不了司法,连总统都管不了,所以川普隔三岔五就发推特骂美国司法部、联邦调查局迫害他,却没法阻止司法部、联邦调查局、特别检察官调查他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和与俄国人勾结。何况刘强东一案是由地方警察局、地方检察官、地方法官管的,联邦政府更管不了。如果当地检察官最终决定不起诉刘强东,绝不会是因为美国政府的干涉,而是因为别的原因,例如认为证据不足,或者受害者不配合,让检察官觉得没法说服陪审团,胜诉无望,就放弃了。

 

不要说中国了,即使在美国,即使在明尼苏达这种进步州,对性侵受害者的保护也是很不够的。不久前明尼苏达当地报纸刊登了一组系列报道,批评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对性侵案件处理不力。在两年间该警察局共接到了一千多起性侵报案,其中有四分之一的案件从未分配警察去调查,三分之一的案件警察从未询问受害者,一半的案件没有去询问可能的证人,最终被定罪的案件还不到十分之一。

 

可见不仅性侵受害者报案的少,报案后被认真对待的也少。所以才要有“我也是”,所以我们才需要有一个更好地支持、保护性侵受害者的社会环境。

 

2018.9.5.

 

 

再说说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

2018年9月6日星期四

今天美国过完劳动节开始上班,明尼安波利斯警察局公布了逮捕刘强东的报告,发现昨天我在《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的几个问题》一文中的推测有错误。我在那篇文章中根据当地中文媒体人说案发现场在一家意大利餐馆的说法,推测刘强东不可能是被控1级或2级犯罪性性行为,最可能是4级或5级。但是今天公布的警察逮捕报告写着刘强东是因为涉嫌1级犯罪性性行为逮捕的,引用的是明尼苏达州刑法609.342S1(C)。我把这个条款翻译如下:

 

609.342 1级犯罪性性行为

S1 犯罪定义。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发生了性插入,或者与不到13岁的人发生性接触,如果存在如下情形之一,即犯有1级犯罪性性行为:

 

……

 

(c)在行为发生时,存在这样的情形,让指控者有合理的理由害怕会对指控者或其他人造成即刻的重大身体伤害;

 

……

 

简单地说,就是刘强东被指控在让指控者感到人身安全受到重大威胁的情况下,对指控者进行了性插入。在警察报告中还写了“犯罪性性行为-强奸-既遂”。在美国“强奸”并不止包括性交,任何形式的性插入都算,还包括口交、肛交和用身体的任何部分或物体插入受害者的阴道或肛门。

 

1级犯罪性性行为是重罪,最高刑期为30年、罚款4万美元,最低刑期10年。刑满释放后登记为性罪犯,必须接受10年的心理治疗、监视等。

 

警方发言人说,他们在星期五晚上接到报警,前往一个警方不透露的地点,找到刘强东和报警人,拍摄照片并逮捕刘强东。发言人说该案还处于初步调查阶段,在调查结束前不会再公布信息,也没法决定是否会起诉刘强东。他们释放刘强东是因为调查会花比较长时间,他们有信心在必要时能找到刘强东。刘强东的美国律师昨天对中国媒体说刘强东99%不会被起诉、警察会为抓错了人道歉,今天警察报告公布后,律师却说“无可置评”。一般律师都会利用各种机会为客户辩护的,不知为何不愿评论了。

 

明尼苏达对犯罪性性行为的追诉期最长9年,在追诉期结束前都可以起诉。但是如果是3级、2级和1级犯罪性性行为而且采集并保存了DNA证据,那么就不存在追诉期。

 

昨天我提到公诉案件不能花钱“私了”,有些人不同意,举了NBA明星科比被控强奸案的例子,说后来就给钱私了了。这个是误解。科比被控强奸案是两个案子,一个是刑事案,由检方公诉,受害者很多丑事被辩方律师翻出来,后来受害者拒绝出庭作证,检方觉得难以胜诉只好撤诉。撤诉的时候科比还声明他没给她钱让她不出庭。同时还有一个民事索赔案,在刑事案撤诉后,民事案庭外和解,给了多少钱没说。民事案可以私了,刑事案不能私了。如果收买受害人想要私了是妨碍司法公正。

 

法治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钱人不能享有特权,不能通过给钱私了,也不能通过赔偿取得受害者谅解而获得轻判(虽然这种情况在中国很常见)。有钱人的优势是可以花大价钱请到好律师为自己辩护,还有就是可以通过交保释金让自己在审理期间免受拘押。能不能请到好律师不是制度性问题(法律只能保证为穷人提供免费辩护律师),但是美国保释金制度相当于让有钱人具有了特权,一向受批评。但是保释金制度很难取消,因为涉及到很大的经济利益,很多人靠此牟利:穷人交不起保释金可以找取保公司代缴保释金,取保公司要收10%左右的手续费。所以很多穷人诉讼赢了,却破产了。最近加州不顾取保行业激烈反对通过法律明年十月起取消保释金制度,改对嫌疑人用算法打分做评估,由法官决定是否拘押。虽然这种做法也遭到一些批评,例如有人担心会因此导致拘押人数增多。但比起让有钱人享有特权的保释金制度,是一个进步。其他进步州也会逐渐跟进。

 

但中国有特殊的拜金国情,很多人相信有钱人应该在法律面前比别人更平等,从对刘强东案两个当事人的不同态度,就可以看出来了。

 

20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