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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思维看时事——以美国弹劾案为例

2020年2月23日星期日

(2020年1月18日科学猫头鹰微课实录)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谈一谈关于美国总统川普被弹劾的案件。之所以会想起谈这个案件,是因为去年12月18号美国众议院弹劾川普那天,我听到共和党众议员的发言,觉得也是很好的批判性思维的训练,王晨光就建议我来谈一谈这个话题。今天这个课实际上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定下来了,昨天美国开始了对川普弹劾案件的审判,所以刚好蹭了一个热点。

 

这是一个时事的话题。很多人认为,时事政治门槛比较低,谁都可以来发表自己的意见。当然,大家都有这方面的权利,但是你谈得好不好、对不对还是有门槛的。特别是涉及到国外的问题,如果对国外的情况不是很了解的话,去发表议论往往就可能出现错误。像川普被弹劾这个话题,因为美国在国际上的特殊地位,中国谈论的人也很多;但是,这些人往往表现出不太熟悉美国的制度、美国的现状,只是根据自己的想象在谈,那么里面就会有很多的错误、很多的漏洞。

 

比如前几天,我看到央视评论员刘戈评论美国弹劾案。他平时评论的都是中国的情况,有一些也很有见解;但是,他去谈美国的弹劾案件,就暴露出了他对美国情况不熟悉。比如刘戈说,民主党去弹劾川普,一点证据都没有,都是一些道听途说;还提起克林顿被弹劾的案件,说最后对弹劾克林顿的共和党很不利。所以,他就认为这次民主党弹劾川普是乱来,结果也会对民主党很不利。这就暴露出他不了解川普被弹劾的基本情况。民主党弹劾川普并不是一点证据都没有的,实际上是有很多证据的。人证也有,物证也有,并不是随便找一个借口来弹劾他。至于把弹劾川普跟弹劾克林顿相提并论,去作比较,也是很不恰当的。克林顿被弹劾的时候,他的支持率非常高,达到了百分之六十几。当时绝大部分美国选民都反对弹劾克林顿,只有百分之二十几的人是支持弹劾克林顿的。但川普就不一样,川普的支持率一直保持在40%多一点,大部分的美国人、过半数的美国选民是支持弹劾川普的。所以,弹劾克林顿和弹劾川普,两者是没有可比性的。可见评论时事政治也是有一定门槛的,除非你愿意乱说,说过就算了;如果要讲得有根有据,那么是有门槛的。这就跟我们以前讲的批判性思维有关系了。

 

我们以前谈到的批判性思维,实际上就是一要讲事实,二要讲逻辑。即使是评论时事政治、发表意见,同样也要讲事实,也要讲证据。所以在评论美国的弹劾案件时,首先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事实。基本的事实包括几方面:一方面是关于美国的制度的,另外一方面是关于美国的历史的,还有一方面是关于美国的现状,也就是现在正在发生的情况的。

 

我们先来说一说美国的政治,就是关于美国的弹劾制度。美国的制度是由美国宪法定下来的,美国宪法对弹劾规定了很简单的一条。跟其他国家还不太一样,它把弹劾分成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弹劾,第二个阶段是审判。第一个阶段的弹劾是完全由众议院来决定的,只要众议院简单的多数表决通过了,总统就被弹劾了。但是,总统被弹劾了以后,并不会因此就下台,众议院还要把弹劾的条款交给参议院。

 

大家知道,美国实行的是两院制度,有一个众议院和一个参议院。众议院根据人数在全国划分选区,每一个选区的人数是相等的。除非那个州人数特别少,连别的州一个选区的人数都达不到,不然的话人数基本上是相等的。因此,众议员的人数很多,任期只有两年,每两年就要选一次。众议院代表的是选民的意志,因为是根据人数选出来的。参议院代表的是州的意志,每一个州不分大小,都有两名参议员,参议员的任期一届是6年。美国是50个州,每个州两个参议员,总共只有100个参议员。所以相对来说,参议员就要比众议员显得地位更高,权力也更大。虽然两院权力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是因为参议院的人数少,所以每一个参议员的分量就显得比众议员要重得多。

 

众议院通过了对总统的弹劾,就要把弹劾的条款送到参议院,由参议院来对总统进行审判。这个审判是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来主持的,最后由参议员来投票。在众议院弹劾总统,只要简单多数就可以了,但是在参议院就比较难了,罢免总统需要绝对多数,就是2/3的票数才可以。所以美国对总统的弹劾实际上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众议院弹劾,第二个阶段是参议院罢免。罢免是非常非常难的,因为它需要2/3的票数才可以。

 

在美国的宪法设计当中,参议院决定要不要罢免总统的这个审判,相当于由众议院提出起诉,众议院扮演的是类似于检察官的角色;参议院类似一个陪审团,首席大法官类似于审案的法官,所以参议院相当于一个审判庭。大家可能觉得奇怪,为什么不把审判庭设到最高法院去?有一些国家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也能参与到弹劾当中的,比如韩国,朴槿惠被议会弹劾以后,还上诉到韩国的宪法法院去。宪法法院也就是最高的法院,是可以管到弹劾的,但美国最高法院是不管弹劾的。在美国制定宪法的时候,制定宪法的人也讨论过要不要由最高法院来审判总统的弹劾案件。讨论的结果,他们认为还是不要由最高法院来管,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考虑到了一种情况:总统一旦被弹劾下台了,那么他犯下的罪是有可能被起诉的;如果提起刑事诉讼被起诉,下台的总统不服就上诉,一级一级就可能会打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前面已经负责了弹劾,这时候再来负责起诉总统的案件就不合适了,就需要回避了。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他们决定,还是不要由最高法院来负责弹劾的案件,而由参议院来负责。

 

参议员是每个州派两个,所以参议员的人数是偶数,就有可能出现支持票和反对票相同的情况,这个时候就要由副总统投票。在美国的宪法设计中,参议院的议长是由副总统担任的,副总统平时不起什么作用,只有在双方票数相等的时候,他才可以投一票,平时他是不能投票的。制定宪法的时候定下了由参议院负责审判总统弹劾案件,那么由谁来主持?宪法规定参议院的议长是副总统,本来该由副总统来主持,但是涉及到了一个问题:总统一旦被弹劾下台,是由副总统来继任的;如果由副总统来主持对总统的弹劾案件,就发生利益冲突了,很难保证公正——他可能为了把总统搞下台,就会有一些不公正的做法。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所以在宪法规定中就不让副总统以参议院议长的名义主持对总统的审判,而改由首席大法官主持审判。首席大法官这时担任的是代替副总统当参议院议长的角色。

 

所以美国的宪法对弹劾总统的规定是很简单的,就这么一条,但具体的做法、具体的程序就要由众议院和参议院自己去规定了。众议院的做法一般是某一个或某几个委员会对他们想要弹劾的总统进行调查,比如找证人来作证,搜取各种证据,调查完了就会有一个报告出来。这个报告交给众议院的司法委员会,由司法委员会表决要不要对总统提起弹劾、以什么样的罪名进行弹劾;如果司法委员会表决通过了,再把这些罪名交到众议院全院表决;如果表决简单多数通过了,总统就被弹劾了。

 

总统被弹劾了以后,众议院会选几名众议员(类似于检察官)来负责起诉总统,把弹劾的条款送到参议院进行审判。在美国宪法的设计当中,弹劾审判案跟普通刑事案的审判形式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我的理解就是,美国国父们制定宪法的时候,就是要用审刑事案的方式来审弹劾的,所以规定得很简单;但在实际的做法中,参议院就相当于把法官的权力夺过来了。比如在刑事案件中,要不要传唤证人、要不要接受什么证据,是由法官决定的;但在弹劾审讯中,变成了由参议员投票表决。首席大法官可以提出传哪一个证人,但参议员可以投票把大法官的决定给推翻。所以,在弹劾审判中,参议员既扮演了陪审团的角色,又扮演了法官的角色,他们既是陪审员又是法官了。首席大法官主持弹劾审判已经变成了一种形式,他没有什么权力。比如表决要不要叫证人的时候出现了50票对50票,那么首席大法官可以投一票。所以首席大法官基本上起不到什么作用。我觉得这已经是在实际操作中违背了美国宪法的原意了。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总统可以被弹劾呢?美国宪法的规定是,如果总统犯了叛国罪、受贿或者是严重的犯罪和不法行为,就可以提起弹劾;不一定是总统犯罪才会被弹劾,也不一定是总统犯了罪就要被弹劾。严重的犯罪和不正当的行为,这两种情况都是可以被弹劾的。

 

我们刚才谈到了,弹劾美国总统的门槛实际上很低,只要众议院简单多数通过就可以了,只不过罢免门槛很高。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历史上也只出现过三次总统被弹劾(把最近的这次也算进去的话)。第一次是1868年。林肯被刺杀以后,林肯的副总统安德鲁·约翰逊当了总统。约翰逊跟林肯不是一个党派的,林肯是共和党(共和党是从林肯那个时候开始有的),约翰逊属于民主党。林肯为了拉南方的选票,就找了约翰逊来当自己的竞选搭档,让他当副总统。因为约翰逊代表的是南方的利益,他是田纳西州人,又是民主党,就相当于两个党合起来竞选了。当然,美国的副总统基本上没什么权力,所以只要林肯活着,约翰逊是没有什么可作为的。但很不幸的是林肯被刺杀了,约翰逊就继任当了总统。这麻烦就来了:约翰逊代表的是南方的利益,他当了总统以后,他的南方的政策就跟北方那些政治家们的设想不太一样,发生了很大的冲突。大家知道,那时候南北战争刚刚结束,实际上是北方打败了南方。约翰逊是南方的政客,他有一些做法实际上是在破坏内战的成果,在破坏林肯的政策;所以引起了很大的冲突,共和党对他很不满。当时共和党把持着议会,本来总统也是他们的,但林肯被刺杀,搞了一个民主党当总统,所以他们对约翰逊很不满。最终,共和党决定要弹劾约翰逊。他们当时提出了11条罪名,但实际上最主要的是两个原因:一个是约翰逊把战争部长给罢免了,这是最主要的罪名;第二个罪名是约翰逊攻击国会,不承认国会的合法性。这两条罪名现在看当然都是很可笑的,是不太成立的;因为总统本来就应该有罢免部长的权力,至于说在演讲中攻击国会,现在也不被认为是什么罪名。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弹劾总统是不需要总统犯罪的,只要国会认为有不正当的行为,就可以弹劾。当时的众议院是共和党占多数的,他们就通过弹劾了,11条罪名都通过了。然后交到参议院,参议院也是共和党占绝对多数的,但在参众议院审判表决的时候,有一些共和党不支持罢免约翰逊。不支持的原因可能不少,有一些分析说是他们认为继任那个人可能更糟糕,所以不愿意把约翰逊罢免。可能还有别的原因,我这里就不说了,反正到最后表决时差了一票。约翰逊差一票被罢免,罢免没有成功,他虽然被弹劾了,但没有被罢免。这是美国的第一起弹劾案件。

 

第二起弹劾案件就要到克林顿,1998年了。有一些人可能觉得奇怪,那尼克松呢?尼克松是差一点点被弹劾。当时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已经通过了弹劾尼克松的条款,通过以后还没有交到众议院表决,尼克松就辞职了。尼克松没有被弹劾,他是辞职下台的。所以,第二起美国总统被弹劾是1998年12月,克林顿被弹劾。这件事发生得还不那么久远,大家应该也都清楚,弹劾的原因就是因为跟莱温斯基婚外情的关系。但他不是因为跟莱温斯基的婚外情被弹劾,而是他对这件事说谎、否认。当时是在宣誓的条件下否认的,那就是做假证。做假证在中国可能不算什么,但在美国就属于犯罪。所以克林顿被弹劾时,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提起了四项罪名:两项是做假证,一项是滥用权力,一项是妨碍司法公正。四项罪名到表决的时候只通过了两项:一个是对大陪审团做假证,还有一个是妨碍司法。另外两项罪名没有通过,最终是这两项罪名送到参议院去审判。投票表决的结果是这两项都没有通过,一个是45票支持,55票反对;一个是50票支持,50票反对;连半数都没过,更不要说达到绝对多数(2/3票数、67票)。所以克林顿虽然被弹劾,但没有被罢免;而且克林顿那个时候两党之争还没有现在这样激烈、这么对立。比如众议院通过弹劾克林顿的时候,共和党有5个反对,民主党也有5个赞成,并不是所有的民主党都反对、所有的共和党都支持的;参议院投票的时候也有一些共和党投了反对票,是不愿意罢免克林顿的。所以那个时候党争还不像现在这么对立。

 

我们再来说一说川普被弹劾的这个案件。川普被弹劾的原因跟乌克兰的两件事有关,其中一件跟拜登有一些关系。拜登当副总统的时候负责跟乌克兰的外交,当时欧盟国家对乌克兰的检察长很不满,认为这个人很腐败,要求乌克兰总统把这个检察长给罢免掉,拜登也代表美国提出要罢免。拜登提出要求罢免乌克兰检察长的时候,是有一些要挟的,比如对涉及到军援的问题进行要挟。最后这个检察长是被免职了,但作为一个检察长,他调查过很多案件,其中一个案件是关于乌克兰一家能源公司的,而拜登的儿子是那家能源公司的理事。为什么这家能源公司去找拜登的儿子当理事?当然肯定跟拜登有关系,是看在拜登的份上让他去当理事的。这种情况在美国也并不是很罕见的,也可以说是一种灰色的腐败,包括川普的子女现在都在利用他的影响力、他的地位做生意。这当然是另外一个问题,现在涉及的问题是川普和共和党认为,拜登要求乌克兰罢免检察长是因为他在调查拜登儿子任职的公司,所以拜登是以权谋私。这是他们对拜登的第一个指控。

 

涉及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2016年美国的大选受到了外国势力的干预。大家都知道那是俄罗斯干预的,这是公认的。但是共和党不一样,共和党认为不是普京命令俄罗斯的情报部门、黑客跟川普竞选委员会勾结,干预美国大选,反过来说是乌克兰政府干预了美国大选、是为了保希拉里上台。他们采取阴谋论的做法,说当时有一台干预美国大选的服务器就放在乌克兰。川普认为抓住了一个机会,就想让乌克兰新当选的总统(去年乌克兰换届,换了一个以前演总统的喜剧演员当总统)宣布,他要调查拜登当年在乌克兰以权谋私的情况,还要调查当时乌克兰干预美国大选的情况。其实川普自己也知道,这两件事都是胡扯的,是不可能真正去做什么调查的。他也并不要求乌克兰总统真正去调查,只是要求乌克兰总统到电视上去宣布做调查。为了让乌克兰总统宣布做这个调查,他提出了一些交换条件,其中很重要的是要不要给乌克兰军援。

 

大家知道乌克兰跟俄国有冲突,所以急需美国给以军事援助。美国的军事援助国会早已经批了,国会批了后,总统这边的白宫行政部门就应该给,但川普就不给,把好几亿美元的军事援助给冻结了。他是想逼着乌克兰新总统宣布要调查拜登、调查民主党服务器的事,然后再给军援。另外,乌克兰新总统想跟美国总统见面,川普也把这个作为交换条件:你宣布调查拜登了,我再跟你在白宫见面。并且川普当时派了他的个人律师、以前的纽约市市长朱利亚尼去乌克兰活动,还派了驻欧盟的大使也去乌克兰活动,就是要跟乌克兰总统、政府谈判,让他们宣布要调查拜登。最主要是因为这件事。而这件事被中央情报局派驻白宫的一个特工打听到了,他写了一份报告,相当于把川普给投诉了,这件事就这么捅出去了。投诉以后,这份投诉报告又转到了众议院,由众议院的情报委员会负责调查,调查了一两个月,最后表决通过了。

 

为什么他们认为这件事是违法的呢?美国总统是不能要求外国政府来调查自己的政敌的。拜登是要竞选美国总统的,所以他是川普的政敌;川普要乌克兰总统宣布调查拜登,实际上就是要打击拜登,要败坏拜登的名声。因为在今年2020年的总统大选中,拜登很可能会成为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这就对拜登的竞选总统不利。川普打的是这么一个算盘。而利用外国势力来打击本国的政敌,在美国被认为是滥用权力,是用外国的政治势力来干预美国的政治,所以是违法的。如果普通人这么干就是犯罪了,就会被抓起来,但川普作为总统,目前有刑事豁免权,所以不会因此就被起诉,换了别人是很有可能被起诉的。另外,川普为了达成这个事,把军事援助给冻结了,这就相当于敲诈勒索,也是涉及到滥用权力的问题。

 

众议院现在民主党占多数,民主党控制的众议院弹劾川普的第一个条款就是滥用权力。另外,在调查的时候传唤证人,比如传唤川普的那些高级助手,像他的幕僚长、预算办公室主任、预算办公室的官员、涉及到整个乌克兰事件的人被传唤,川普下令都不准去作证;众议院向白宫要有关乌克兰的比如军援的资料等等,川普也下令一概都不给。这就相当于藐视国会。在美国的宪法设计三权分立当中,国会和行政(白宫的总统)本来是平权的,国会是有监督权的,可以举行听证会来取证,可以传唤白宫的官员、部长来作证,结果现在他们都不来,都不来就是藐视国会。要的资料也不给。怎么办呢?这有三种解决办法。

 

第一种解决办法就是去抓人。国会自己有警察,可以把藐视国会的人给抓来,让他作证,不作证就关起来。国会也有牢房,可以把你关在里面,逼着你,等到你同意作证了,再把你放出来作证。但是,美国国会已经好几十年快一百年不用这个权力了,上次是一九二几年的时候用过,后来就不用了。而且,如果把白宫高官抓起来的话,可能会变成一个巨大无比的新闻,所以这种做法现在一般都不用了。

 

第二个做法就是打官司,上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三权分立还有一权就是司法权,法院的权力——要求法院判决这些官员必须出庭作证、白宫必须交出材料。根据以前的判例,美国法院一般都是支持国会的,国会确实是有权力的,有这个监督权的。比如在尼克松的时候,当时美国国会要求尼克松交出录音,尼克松不给,就去打官司,法院就判决尼克松必须交出录音。又比如克林顿的判例,也是不愿意作证或者不愿意交出材料,那么去打官司,法院一般来说都是支持的。但是这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打官司是很费时间的。可以一级一级地上诉,最后法院很可能是支持众议院的,但是等到这些证人来作证、材料交出来的时候,可能大选都快结束了,或者都已经结束了,弹劾就没有意义了。所以第二种做法是很耗时间的。

 

第三种做法就是以“藐视国会”的名义加一条弹劾的罪名。所以众议院最终采取的做法就是再加一条罪名,这条罪名叫“妨碍国会”,是一个新的罪名。以前准备弹劾尼克松的时候提出的三个条款,一个是“滥用权力”,这跟弹劾川普的第一个条款是一样的;第二个罪名是“藐视国会”;第三个是“妨碍司法公正”,尼克松就是这三条罪名。现在把后两条罪名合成了一条,就是把妨碍司法公正和藐视国会合成了“妨碍国会”。最终提出了这两条罪名,由司法委员会表决通过了。当然,司法委员会表决的时候都是民主党的委员一致支持,共和党的委员一致反对;不过因为民主党比共和党人数多,所以就通过了。通过以后就拿到众议院全体表决,那是12月18号。最终的表决结果是,第一个罪名“滥用权力”220票支持、197票反对。共和党一概反对,民主党有两个反对。其中一个反对的人后来叛党,表决完马上就加入共和党了;他去见过川普,跟川普都联系好了,算是他的一个交易条件。所以实际上只有一个民主党反对。共和党也有一个支持,但那个人退党了,变成了无党派人士;在表决之前、很早以前他就退党了,因为他一直就赞成弹劾川普。另外一个条款“妨碍国会”,民主党还有一个反对的,就多了一个反对的。当然,只要有一个条款通过就算数了,不论有多少个条款都无所谓了。

 

在表决那天,开始先有一个辩论,每一个众议员都有发言的机会。有好多众议员就不发言了,把自己发言的时间送给了同一个党的众议员,那个人说话的时间就可以长一点。两个党发言的时间是一样的,很长的时间,好几个小时。说是辩论,基本上没有交锋,因为现在是电视、网络的时代,所以这些众议员发言都不是来互相辩论,而是讲给他的选民听的。对共和党来说,还是讲给川普听,向他表示表忠心的。所以,虽说是辩论,实际上就是演讲。民主党那些人说川普滥用权力、妨碍国会,基本上就是重复司法委员会对他的指控;共和党为川普辩护的理由也就那么几条。

 

我刚才说了,我之所以要讲这个微课,就是当时我发过一条评论,说用共和党为川普辩护的理由,还可以做一个批判性思维的训练,因为他们的那些理由是经不起推敲的。他们在为川普辩护,反对弹劾时就说:川普多么伟大、做出了多大的政绩、经济发展多么好、美国现在在国际上打击什么恐怖主义、什么地位多么高,诸如此类,反正都是在吹捧川普。川普是不是做出了那么大的政绩,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问题在于,即使真的做出了很大的政绩,也并不表明他不能被弹劾;成绩的大小跟能不能被弹劾完全是两回事。一个人政绩再大,只要犯罪了或者有不正当的行为——滥用权力、妨碍国会——那么也是应该被弹劾的。所以这个理由根本就不成立。

 

共和党反对民主党弹劾的另外一个理由,就是民主党动机不纯:川普一上台,你们民主党就想着要弹劾他,早就有民主党众议员提出要弹劾总统了。的确是有一些民主党众议员一直提出要弹劾的,但一开始只是少数人,直到乌克兰事件被曝出来以后,才是几乎所有民主党众议员都认为应该弹劾;因为证据比较确凿,而且比较容易说服选民,所以才决定要弹劾的。这里的问题是,即使民主党动机不纯,一直就想着要弹劾川普,也只能怪川普被人家抓住了把柄。所以以质疑别人的动机来反对弹劾,根本就不成立,因为应不应该弹劾,关键是要看他做的事情对不对、是不是违法、是不是不正当,而不能管弹劾的人究竟抱着什么样的动机。即使弹劾的人动机不纯,你干出了违法的事,被人家抓住了把柄,也应该被弹劾,活该被弹劾。共和党认为民主党动机不纯的另一个理由是民主党不服输,因为对2016年大选希拉里败给了川普一直耿耿于怀,所以老想着找一个借口把川普搞下台。问题是,如果川普被搞下台,继任的是共和党的副总统彭斯,而不是希拉里上台,所以这条理由也不成立。不能说人家是不服输来弹劾你,因为即使弹劾成功也改变不了2016年大选的结果。

 

共和党还有一个理由:川普要求乌克兰调查本国的某人腐败是完全正当的,这是在反腐败,所以不应该说是滥用权力。这个其实也是经不起推敲的。如果说某一个美国公民、某一个美国政客,比如拜登在乌克兰有腐败的话,那么根据美国司法独立的原则,总统也不应该插手,而是应该由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去查的。如果需要乌克兰配合调查,那也是司法部、国务院的事情,跟总统是没有关系的。总统不能干预司法。即使要反腐败,也应该通过司法部门来反,而不是由总统亲自去指控某一个人、要求调查某一个人的。所以这个涉及到的是司法独立了,干预了司法独立,恰恰说明是滥用权力。

 

有共和党议员说,乌克兰总统向媒体表示过了,他虽然跟川普通过电话,川普要求他调查拜登,但是他没有感觉到有压力。共和党议员据此否认这中间存在着交易,而前面却说川普向乌克兰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反腐败才给军援是正当的。那时承认有交易,现在换别的共和党议员又说因为乌克兰总统说没有压力,就不存在交易,这就自相矛盾了。

 

共和党议员还有一个说法:军事援助虽然当时被冻结了,但后来又发给乌克兰了,这事了了——虽然曾经暂时冻结过,但是后来给了,所以就没事了,不能再说川普做错事了。川普后来决定解冻军援,是因为这件事被爆出来,被告到了国会去了,他不得不解冻了军援。当时冻结军援是一个要挟条件,最后解冻了只能说当时犯罪没有成功,不能说没有犯罪。不能说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不成功被人抓住了,就相当于没事了。所以这种理由也是不成立的,也是比较荒唐的。

 

共和党为川普辩护还有一个理由,说川普的行为是在总统职权里头的,不违法、不犯罪。而且他们认为,即使是滥用权力也不算犯罪,所以不应该被弹劾;妨碍国会也不算犯罪,也不应该被弹劾。实际上,滥用权力是可以被起诉、可以属于犯罪的;妨碍国会即使不是犯罪,也不等于就不能弹劾。我前面就说了,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弹劾总统不一定是总统要犯罪的,有严重的不正当行为也是可以被弹劾的。

 

还有一些共和党议员抱怨说:我们当议员是来立法的,是来替选民说话的,不是来弹劾总统的。反对弹劾的这个理由也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弹劾总统也是议员的一个职责——如果总统有犯罪、有不正当的行为,那么根据宪法规定,议员有弹劾总统的责任——立法和替选民说话跟弹劾总统,二者是不冲突的。不能因为来立法、为选民说话,就不能弹劾总统;或者为了弹劾总统就不立法、不为选民说话,就不工作了。这两者完全是两码事,不能混在一起。

 

为川普辩护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说民主党弹劾川普根据的都是二手信息。这指的是中央情报局那个最早去投诉川普的人,他并没有亲耳听到川普跟乌克兰总统的谈话,他根据的的确是二手信息。但是,民主党后来做调查找的证人里头,有的就是有一手信息的。比如美国驻欧盟大使是直接听川普的命令、直接跟川普通话的,他已经做证了,他去跟乌克兰总统谈条件是川普授权的。所以是有一手的信息的,而且除了有证人,还有书面的证据。比如川普与乌克兰总统通话的记录。那个记录不是逐字逐句地记录,公布出来的时候据说还做了修改,但是即使从公布出来的记录,也可以看出川普是在跟乌克兰总统谈条件,让他调查拜登的。还有驻欧盟大使跟其他人的短信,也是有文字记录的。所以并不完全只是道听途说,而是有一手的证人,还有书面的证据。

 

我觉得很可笑的还有一条,就是当时共和党好多人都在说:你们民主党敢弹劾川普,犯了大错,等到2020年选举的时候,你们都会被选民选下去,对你们是很不利的。为什么觉得这个很可笑呢?如果弹劾川普对民主党不利,那么共和党应该支持弹劾才对,这样不就把民主党全都给选下去了吗?怎么反而替民主党担心起前途来了?这种说法我认为经不起推敲,是很可笑的一种说法,变得好像共和党比民主党还要担心民主党的前途。

 

在共和党的辩护里,有一些完全是在捏造事实,是在胡说。比如有一些共和党说,你们民主党搞调查的时候,对我们共和党提出的证人一个都不叫,叫的都是你们自己找的证人。其实不是的。在调查的时候,民主党情报委员会叫的12个证人当中有3个是共和党自己提供的,结果因为叫来的3个人做的证词都对川普不利,所以他们就不认了。

 

弹劾已经通过了,参议院也从昨天开始审判了,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进一步叫证人。因为当时民主党众议员要叫的证人,川普都不给,都不让他们去。后来有的证人表示要去参议院作证,主要是川普的前任国家安全顾问博尔顿。他后来跟川普也闹翻了,所以现在要去做证,因为他也参与到其中的。但是共和党希望审判越快结束越好,所以他们不愿意让证人来作证。因为找证人来作证,说不定又会说出什么对川普不利的话来,所以他们是不愿意叫证人作证的。

 

共和党的领袖、参议院的多数党的领袖麦康奈尔(赵小兰的老公),他就不愿意叫证人来作证。他的理由很荒唐:如果你们民主党有充足的证据,就不需要在参议院审判的时候再找证人了;如果没有充足证据的话,你们就不应该提出弹劾。这听上去好像有点道理,实际上完全是歪理。如果这个理由能成立的话,那么所有的司法审判都不应该找证人了。因为我们都可以说:如果你检察官已经有充分的证据了,就不必在审判的时候再叫证人了;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你就不应该提起起诉。所以,这个理由是一个歪理,很荒唐的、禁不起推敲的歪理,他就敢这么说。其实,以前的弹劾总统案件都是找了证人的,包括克林顿当时的审判也对四个证人做了取证,是用录像取证的方式。除了弹劾总统,以前美国也弹劾过其他人,比如弹劾过法官,最后也是在参议院审判的。美国的弹劾制度并不只限于弹劾总统,也可以弹劾法官,可以弹劾其他官员,像部长。以前也有十几次弹劾审判,在所有这些弹劾审判当中,不管是弹劾总统的,还是弹劾其他官员的,都是叫了证人的。所以麦康奈尔那番话,一个是违背了历史的事实,一个是经不起推敲。

 

要罢免川普,不仅需要所有的民主党参议员一致支持罢免,而且还要有相当一部分共和党参议员也支持罢免才可以,这个基本上是做不到的。目前,参议院是由共和党把持着的,而且是需要67票才能够罢免总统的,民主党只有47人,所以票数是差了很多的。也许个别的共和党会叛变,但是要那么多的共和党都支持罢免,这种事情没有人相信会发生。所以,川普虽然被弹劾,但是基本上不可能被罢免的,即使以后再爆出什么大料、猛料来,大多数共和党的参议员都没有什么原则,会无条件地支持川普,所以不太可能被罢免。我相信,其实民主党也不希望川普被罢免,因为川普被罢免以后,就是彭斯继任。彭斯是一个神棍,是一个福音派基督徒;他上台的话,可能比川普还要糟糕,可能执行力要比川普还强。彭斯实施保守派政策可能比川普还要厉害,而且比川普还要保守。所以民主党其实也不太愿意真地把川普搞下台,然后让彭斯继任。

 

那么明知他不可能被罢免,为什么还要弹劾他呢?这个弹劾不就是在做无用功吗?是在瞎搞吗?我刚才说了,参议院同时扮演了法官和陪审团的角色。陪审团本来应该都是很公正的——像昨天审判第一天,他们要宣誓说自己要中立、不偏不倚做出决定——作为陪审团这本来是一个基本要求,但是共和党的一些大佬,包括共和党的领袖麦康奈尔都已经公开说了,他不当这种中立的陪审员。还没审判,他就已经认定川普是无罪的,甚至还跟白宫商量要怎么保川普过关。所以他们不是公正的陪审员,这个陪审团是腐败的。我觉得这类似于一个检察官发现有犯罪,虽然明知陪审团很腐败、法官很腐败,明知道起诉这个罪犯不可能被定罪,那检察官能够因此不去抓罪犯、不去起诉吗?这是不行的,检察官发现了犯罪就应该去起诉他,这是你的职责。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众议院是在尽自己的责任——发现了总统有不正当的行为、有犯罪,所以要去弹劾他——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根据宪法来进行弹劾也是他们的职责。这一条是从原则上来说的:不能因为明知不可能被罢免,就不去弹劾。

 

第二条是政治上的考虑,就是弹劾川普有可能对民主党有某些好处。因为今年美国总统要大选了,那么在弹劾调查的过程当中,会爆出很多关于川普的丑闻,这对他的名声会有一定的影响,也许能争取一些选民不投川普的票。当然了,川普的基本盘是非常稳定的,一直保持在百分之四十多一点,所以不管川普被爆出什么丑闻、爆出什么猛料,可能都影响不到这个基本盘,他们还是会选川普的。但是,光靠百分之四十几的选民是很难连任的。所以对于民主党来说,更为关键的是争取中间派。如果川普只有基本盘在支持,而中间派不支持他,对于民主党人就是一个胜利。所以弹劾川普,爆出他各种各样的丑闻,有利于争取中间派,这对于总统的选举可能是有利的。这是他们的考虑。

 

今年除了选总统,还要选议员,选众议员和参议员,而弹劾这件事对民主党选众议员不一定有利。为什么呢?因为民主党夺过众议院,靠的是把以前共和党的一些席位给夺过来了,而这些席位都在一些比较保守的区,是2016年选川普的区,甚至是以比较大的比分选川普的。他们有可能对民主党弹劾川普不满,就有可能影响到这些选区的民主党议员今年的再选。但是民主党认为没有太大的关系,为什么呢?因为众议院民主党的席位比共和党多了很多,所以丢几个席位问题不大,他们更在乎的是参议院的选举。我一开始就说了,美国的参议员一届六年,也就是每两年会轮到1/3的参议员要重选。今年重选的参议员当中,共和党的参议员有好几个在比较自由化的州或者摇摆州,他们能不能再次当选是说不准的、比较麻烦的事,有可能就被民主党给夺过来了,这些人的地位是比较危险的。而弹劾川普逼着这些人来投票,不管是支持罢免还是反对罢免,对他们来说都是很难受的一件事。为什么?因为他们在摇摆州或者比较自由化的州,不在那么保守的州,不管怎么投票都会激怒一部分选民——如果支持罢免,那么会激怒支持川普的保守的选民;如果反对罢免川普,那么又得罪了自由派选民——不管激怒哪一方,对他们重新当选都是不利的。民主党希望不仅要把总统夺过来,同样重要的是把参议院也夺过来。因为参议院有一个权力是确认对法官的任命,这在美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权力。

 

所以,民主党之所以明知道不可能把川普罢免了,但还是要去弹劾他,除了原则,还有利益上的考虑。当然,这种利益上的考虑是不是真正能够实现,谁都说不准;因为从现在到大选还有10个月的时间,不知道这中间会发生什么事。只能说根据现在的民意调查结果,50%以上的美国人是支持弹劾甚至罢免川普的。那么,民主党就此认为他们弹劾川普可能在政治上是有利可图的。他们不像共和党想的那么傻——共和党众议员说过:你们会有报应的,你们会因为弹劾川普被赶下台的——如果民主党真的担心这个,那么是不会去弹劾的。

 

我今天讲的比较多了,最后想说的是,不管我们评论什么样的事情,时事也好,或者别的事情也好;即使是评论时事,中国的也好,美国的也好,或者其他哪个国家的也好,都要掌握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历史的知识、制度方面的知识)、正在发生的一些事实,也就是基本的知识、基本的事实。还要讲基本的逻辑,要经得起推敲,不要去相信那些假新闻、那些政治宣传、一些不符合逻辑的口号。只有这样,才能够有一个比较清楚的判断。

 

今天就讲到这里,然后看大家有什么问题没有。

 

?

 

问:既然川普一直有40%以上的盘,再争取10%的中间派,连任好像并不太难?

 

答:川普的支持率非常稳定。不管他发生了什么事,做了好事也好,做了坏事也好,他的支持率一直就没有超过50%,有时候还跌到40%以下,一般就是百分之四十几,所以他要再争取中间派是非常难的。大家要么就已经很讨厌他,要么就很支持他,这已经是两极分化了,中间派其实已经不是很多了。

 

问: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在众议院通过弹劾川普之后曾经表示,在相信议院能够保证公正审判之前,不会把弹劾案提交到参议院。那么现在决定提交到参议院,是否意味着佩洛西相信参议院能够保证审判的公正性?

 

答:佩洛西当时那么说就是想逼着麦康奈尔表态,要他保证会叫证人,因为麦康奈尔一直说不叫证人。如果不叫证人,就不能保证审判是公正的;但是麦康奈尔坚决不叫证人,而且说,佩洛西如果不把弹劾的条款正式交到参议院,他就要参议院表决直接撤案了。所以,佩洛西决定把拖了快一个月的弹劾条款交过去,实在是有些不得已的,并不是她相信了审判的程序会是公正的。但是佩洛西把弹劾条款拖了快一个月再交出去,也有一定的作用。因为这件事一拖,中间就会又爆一些料出来了。朱利亚尼的乌克兰裔助手最近这几天就已经交出了很多的证据,还接受采访;不仅指控了川普,还把川普周围的人全都指控了。这实际上是很有打击性的,所以,拖了一段时间实际上对民主党是有利的。

 

问:前一次批判性思维课中提到成见可能导致偏见,例如一些川粉;那么反过来,如果已经对川普有成见,又该如何避免偏见呢?

 

答:即使对一个人有成见,要评论这个人也要做到根据事实,又符合逻辑,才可以做出比较公正的评判。我之所以一直很瞧不起那些川粉,就是因为他们不顾事实,往往是传播一些谣言,然后根据谣言乱做评论,有一些评论又经不起逻辑推敲。所以,关键就是不讲事实、不讲逻辑,跟有没有成见其实关系不是很大。

 

问:刚才谈到参议院的部分参议员公开宣称不愿做中立公正的陪审员,那对于这种“腐败”的“陪审员”或“法官”,美国的制度拿他们没有办法吗(除了选民投票下次把他们选下去之外)?

 

答:对于议员乱说话,或者是不正当的做法、说法,是没有任何可以监督的地方的。如果涉及到道德问题,那么议会是可以谴责,甚至可以把那个议员驱逐的;如果犯罪了,那也是可以驱逐一个议员的。但这种情况是很罕见的,所以对议员基本上没有什么约束力,只能通过选举把他选下去。

 

问:关于川普,方老师经常跟程鳄的意见不同,川普的基本盘里是不是很多程先生这样的人?

 

答:共和党的选民属于比较保守的,很多人是比较没有判断力,也比较愚昧的,文化程度比较低。比如白人中没有大学学位的人,大部分是支持共和党的。他们本身的判断力就比较差,而且由于传统的原因也比较保守;本来就没有受到很好的教育,然后又受到这种保守势力的影响。

 

川普选民的基本盘主要是由这些人组成的:一部分是福音派的基督徒,其实就是极端保守的号称信教很虔诚的人,他们把川普当成救世主,这是一部分。另外一部分就是一些没有文化的白人,觉得自己社会地位丧失了,生活过得也不好,经济也不好。最主要的就是这两部分人。

 

华人当中大部分还是站在民主党这边的。但是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从中国大陆来的第一代移民当中,有很多是支持川普的,这是一个比较奇怪的现象——他们的下一代,二代移民又都变成了民主党了——但是这些人人数不多,跟整个美国的选民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也算不上是一个基本盘。

 

问:共和党议员的辩论水平这么低,是因为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差,还是因为他们故意说给选民听的?

 

答:我刚才说了,共和党的所谓辩论其实就是演讲,是讲给选民听的,也是讲给川普听的。他们不一定真的相信自己讲的话,只是为了取悦选民,为了取悦川普。为什么那么说呢?现在那些敢对川普有点不满、敢批评川普的众议员已经没有了。经过2018年的选举,那些本来敢对川普说不的共和党的议员被川普骂了以后,共和党的选民不选他们,甚至连内部初选都过不了,所以现在剩下的共和党的众议员全都是支持川普的,都是不敢对川普说一个不字的。他们替川普辩护实际上就是一种表态,是一种表忠心。为了表态表忠心,当然就完全不顾自己说的话到底有没有说服力了,因为他们并不是为了去争取对方的,只是为了让川普、让他的选民听着高兴。所以不会去讲逻辑的,不一定是他们真的就那么笨。

 

问:有没有什么线索帮助判断,今年是否会再次出现赢选票输大选的可能性?

 

答:美国总统选举实行的是选举人制度,是一种很特殊的制度,并不是点全国的选票;所以偶尔会出现某一个候选人赢了全国的选票,却输了选举人票,没当上总统。就像希拉里,她赢了川普,在全国赢了200多万张选票,但是却没有当上总统。出现这种情况往往都是票数非常接近,在现代史上,除了希拉里和川普这一次,还有一次就是小布什和戈尔。这两次实际上都还是非常接近的。就像希拉里和川普,大概差了百分之二点几,很接近。如果差了很多,只有40%或者40%多一点的选票,还能当上总统,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问:为什么敢于批评川普的共和党议员被川普一骂,选民都不选他们了?甚至连初选都过不了?

 

答:这是因为现在共和党已经被川普给改造成了川普党,搞个人崇拜,所以共和党的选民绝大部分都听川普的,对他非常支持。虽然川普的支持率在全国只有40%多一点,但是他在共和党内部,选民能够达到90%的支持率;而且这些人都特别狂热,川普说什么他们就相信什么。所以,有哪一个共和党的议员敢批评川普,被川普一骂,那就很可能连共和党内部的初选都出不了线。

 

问:有观点认为,美国不应出现川普这种人当选总统的事;既然发生了,说明美国出了很大问题或遇到了很大问题。请问你怎么看?

 

答:川普的当选,包括他上任以后的所作所为,的确暴露出了美国的制度是有一些缺陷、有问题的,并不是像一些人想象的那么完美。这个制度的设计还是认为,能够掌握大权的人至少有一些基本的底线——虽然设计了种种防范的、平衡的机制,但基本的出发点还是认为有权的人是有底线的;所以一旦碰到了没底线的人,各种制衡就可能失灵。就像我刚才说的,本来国会对行政是有监督权的,可以传唤行政官员来作证、可以要求行政部门交出材料,但是川普就敢下令对国会的要求一概不理。国会还真拿他没有什么办法,除了最后加一个“妨碍国会”的聊胜于无的弹劾条款,实际上对他起不到惩罚作用。所以,碰到这种不要脸的、完全没有底线的人,整个制度运转起来就没有那么灵了。

 

问:如果川普继续当选,美国的很多行为也就会越来越像其他国家了,方先生对美国还有信心吗?

 

答:川普对美国的很坏的影响,就是让共和党的政客们可以为了利益,完全不要任何原则,完全抛开任何立场。所以,这影响非常恶劣,会对美国产生比较恶劣的、深远的影响。如果他再干四年的话,那么共和党可能会变得越来越糟糕,变得越来越没有底线。这是一个问题,很大的一个问题。如果这些人还掌握着权力,不管是掌握着行政部门的权力,还是掌握着立法部门的权力,都会对美国的整个社会造成很坏的影响。

 

另外一个问题是对司法的影响。在三权分立当中,司法制度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现在能够对川普起到一定约束作用的,主要还是法院。但是,川普上台以后,已经补上了一大批他自己任命的保守派法官。而且只要是保守派,只要是我这一伙的,不管你够不够格、合不合格,有些甚至没有任何审案经验,他都给你弄上去当上诉庭的法官,然后由共和党的参议员给确认。他已经补了很多的空缺,最主要的是奥巴马当总统时留下的空缺(共和党把持的参议院当时阻挠着不给补,所以留了很多空缺),就等着共和党的总统上台了再补。所以共和党这一上台,川普一上台,结果补的很多法官都是完全不够格的。如果他再继续干四年的话,又会有很多法官要退休、要去世,那么川普任命的这种不够格的法官、保守派的法官就会越来越多,对美国的影响是非常深远,非常坏的。

 

美国的法官,联邦的法官是终身制,任命了以后就要当到死。他塞进去的这些不够格的法官就可以干到死了,这对美国可能就是几十年的影响了。不像一个总统,最多干八年就下台了,影响就没了,法官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我不是说保守派的法官就一定不好,保守派的法官也有可取之处。但现在的问题是不够格的都给塞进去了,不只是保守派的问题,那完全不是个问题;而是把明显不合格的,被美国律协认为不合格的法官都给塞进去了,只要反对人工流产,他都给塞。

 

问:为什么美国见不到其他一些国家地区的议员在会场上打架的现象?

 

答:美国的议会以前也打架,那是在很早以前了,在19世纪内战爆发之前,南北战争之前,那个时候也打架,还有决斗的。当时南方的议员老找北方的议员决斗。后来就变文明了。这其实也反映了选民的素质,大家对基本的议事制度还是要遵守的,到议会来是说话的,不是来打架的。如果打架,有可能还是选不上。

 

问:我理解众议院弹劾应该是定罪了,而参议院决定的是否需要罢免。听您的讲座好像这样理解是有问题,应该相当于二级审判。另外,弹劾是刑事案件,从审判的角度要求会高得多,这个实际上就是参议院三分之二通过来体现吗?

 

答:众议院的弹劾如果跟刑事案件相比的话,相当于起诉,然后在参议院审判,由参议员投票决定要不要定罪;如果定罪就罢免,不定罪就继续当总统。

 

问:有哈佛大学的学者认为川普有心理方面的问题,认为他不适合当总统。方先生怎么看?您似乎也常嘲笑他有老年痴呆。

 

答:认为川普心理、精神有问题的心理学家、精神病医生非常多,他们曾经联名过,还出过一本书,是专门研究川普的心理和精神问题的。但现在的问题是,你可以提出他精神有问题,但怎么认定?由谁来确定他的确是精神有问题?如果认为他精神有问题,那是不适合当总统的,根据美国宪法修正案是可以把他给罢免的。这个罢免是由内阁成员来表决的——如果内阁成员认为总统的精神出了问题,或者身体已经不适合、没法履行总统职责了,比如老年痴呆了,那么他们是可以表决,把总统给罢免的——但是在目前情况下,不可能指望内阁成员联合起来去罢免川普的。所以,不管心理医生、精神病科医生、心理学界怎么说川普的精神有问题、心理有问题,他还是在继续当总统。

 

关于美国今年大选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几句话能够回答的。也许以后有机会,我们可以专门来谈一谈关于美国选举的问题。时间已经过了,今天就讲到这里吧,谢谢。

 

从萨斯到新型肺炎:恐慌中的理性

2020年2月11日星期二
(2020年1月29日微课实录)
这次新型肺炎爆发的消息刚刚传出来的时候,我就在推特上说了:大家没有必要恐慌,也不建议大家到公共场合戴口罩。然后就有一批又一批的水军翻墙过来骂我,骂我不该叫大家不要恐慌、不戴口罩。很多人还说,应该把方舟子空投到武汉去,让他不戴口罩在那里住一段时间,看他敢不敢。他们认为,我因为人在美国,离武汉很远,不在疫区,所以是在说风凉话。其实,在2003年整个“非典”期间,我就一直在北京,北京就是“非典”的疫区,当时疫情最严重的就是北京和广州这两个地方。几个月的时间我一直是在北京的,跟现在在武汉的人是差不多的,整个的状况也就相当于在武汉疫区。
十七年前我在北京的时候有没有感到恐慌呢?是不是因为人在疫区就害怕呢?没有。我也没有一出门就赶快带上口罩,该怎么做还怎么做。当时我老婆所在的单位也发口罩,还发中药,我中药是扔了的,口罩说不定什么时候用得着,倒没有扔,但是也没有戴,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跟现在一样,一直有朋友来问我要不要戴口罩,我都告诉他们,如果没有病的话,去公共场合是没有必要戴口罩的。
一般的人总是觉得,口罩戴总比不戴要好吧,其实未必。我今天刚刚在科学猫头鹰上登了一篇文章,就是专门讲关于戴口罩的问题的,在这里就不重复了。2003年,我写过一篇文章,也说了要不要戴口罩的问题,最近重新在网上发表了。那个时候的观点跟现在的观点是没有什么改变的。
为什么没有改变呢?因为这其实不是我个人的观点,我根据的是医学权威机构的观点,根据的是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疾控中心的观点。他们的观点并没有改变,当然我的观点就没有改变。2003年的时候,世界卫生组织、美国疾控中心都不建议普通公众在公共场合靠戴口罩来预防“非典”。当时,美国疾控中心甚至建议不要戴口罩,不要把戴口罩当做常规。现在没有这么建议了,但是也没有建议戴口罩。所以总体上他们是没有改变他们的建议的。(补记:此次微课之后,美国疾控中心发布的新指南明确指出普通公众不要使用口罩预防该病毒的传播。世界卫生组织最新指南也指出普通公众在社区环境不必戴口罩,戴口罩是某些国家的地方文化习俗。)
当时北京人出门都戴口罩,有的单位也要求上班要带口罩,但是我和我老婆出门从来是不戴口罩的。该干吗还干吗,该买东西还是买东西,该去玩还去玩。还跟一个很好的朋友,我们两家子一起到北京植物园去玩。我当时住在长安街的边上,所以一路都是沿着长安街开过去的,整个长安街畅通无阻,几乎没有车。到了北京植物园,里边空荡荡的,没有游人,相当于我们把整个园子给包了。
快五一的时候,我就想趁长假的机会,跟我妻子一起回趟福建老家看望父母,但那个时候已经不能随便离开北京了。北京不像现在武汉这样封城,我是无业游民当然想走就走;但我妻子当时还在新华社工作,有单位管着,她要离开北京的话,是必须打申请报告的。所以就写了一个申请报告,也讲了没必要因此恐慌的理由,单位领导就批准了,说可以去福建探亲。
我们到福建我父母家的第二天,就有县卫生局的人来了。说我们同一趟飞机有一个人被认为是“非典”的疑似病例,同一趟飞机上所有机组人员和全部乘客都要到医院去隔离,所以想把我们两个也带到县医院去隔离。我就不干了,我说你们这么做是没有任何道理,也不符合规定的。县卫生局就只能把这事报告到省卫生厅去了。省卫生厅给我打电话,劝我说:你能不能配合一下啊?别人都已经去医院隔离了,你们能不能配合一下,不要搞特殊化,也去医院隔离呢?我就说了,不是我要搞特殊化,而是你们这么做不符合规定,是不科学的,甚至是伪科学的,我是不能遵循的。为什么呢?我就把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的要求从网上下载下来,念给他听。
世界卫生组织当时有一个文件,里面说跟“非典”病人同机、同车、同船这些人,不被认为是密切接触者。不是密切接触者的话,就没有必要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指的是有非常密切的接触的人,比如共同生活的人,就需要隔离观察,但对于同一趟飞机的是不用隔离观察的。这是当时世界卫生组织的文件里说的。中国卫生部当时也有一个指南,订得比世界卫生组织更严格。同一趟飞机如果出现了疑似病例或者“非典”病人,那么跟这个人同一排的,以及前、后三排的都是密切接触者,都要求隔离。但是我们那一趟飞机的疑似病例(就是发烧的那个病例)是坐在飞机前面的,而我和我妻子坐在飞机的后边,隔了十几排,不符合卫生部的隔离要求。所以我就跟省卫生厅的人说,不管是按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南,还是按中国卫生部的指南,我都不符合被隔离的条件。省卫生厅的人就说:哎哟,你不能保证那个疑似病例在飞机上没有走来走去啊,不能保证没有刚好从你身边走过啊。我就说,这种可能性本来就很低,即使他从我身边走过,刚好打了一个喷嚏、咳嗽,刚好飞沫溅到我的鼻子上、眼睛上,我被感染上的这种概率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不能拿这种极小概率的事件来要求所有的人都隔离。所以,这完全是你们自己想象出来的,完全不顾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的规定,擅自扩大隔离的范围。你们这么搞实际上是在搞伪科学,正是我要痛批的。而且,你真的把我弄到医院隔离的话,万一在医院里真有“非典”病人把我们传染上了——我们本来是没有的,你把我们传染上了——那你敢负责吗?你能负责吗?其实对“非典”来说,医院就是一个很主要的传染源,很多人都是在医院传染上的,很可能是跟其他人一起隔离的时候被传染上的。
跟省卫生厅的人这么交涉,也可以说把他教育了一番以后,那个省卫生厅的人口气就软了:你们不去隔离的话,能不能去医院照X光、抽血查查,我说不行,即使我被感染了,也还在潜伏期,照X光、抽血是查不出我有没有被感染的。他又说,能不能在家做自我观察,就看有没有出现症状,让当地卫生局每天早上晚上量体温。我说,那可以,完全没问题。早上晚上量两次体温对我来说又没有什么损失,只要不把我隔离就可以了。后来定下来卫生局每天派一个人,早上晚上给我们量一次体温。
即使那样说好了以后,省卫生厅的人连续三天还在给我打电话,还在动员我:能不能去隔离?还说别人全都隔离了,最好你们两个也去隔离。但是我都坚决拒绝,所以,同一趟飞机的人只有我和我妻子两个是没有被隔离的,其他的人全部都被隔离了。我在家只是每天早上晚上量两次体温。虽说没有把我隔离,县里还是派了人来监视我们,几个人就住在我父母家对面的一座楼里头,晚上就在那里打麻将,可见害怕到什么程度。
我和我妻子一出门去玩,就有人跟着我们,看我们走到哪里,这样就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而且我还担心,我们去过哪里玩、去哪里吃了饭什么的,他们跟踪会不会把我接触到的那些人也全都给抓起来隔离?我回到云霄老家的第一天,有两个中学的同学来看我,后来就被他们单位领导要求在家里自己隔离,不让他们去上班了,所以我就担心会因此连累别人。那时候福建刚好是梅雨季节,每天下大雨,出去也不方便,没有出去的动力,就一直在家里面呆着了。雨下了两星期,他们要求隔离的就是两星期。监视的人都撤了,雨也停了,可以出去玩了。所以,相当于雨把我在家里隔离了十来天,因为下雨前还是出去玩的。在福建过完之后,我们就回到了北京,一直在北京呆到“非典”过去。所以,我是经历了整个“非典”过程的,是身处在疫区的,并不是隔着什么太平洋在说风凉话的,没有。
有人可能会说,好吧,你在“非典”的时候没有恐慌,你表现得很镇静,但这次新型的肺炎是不是要比“非典”更可怕?因为网上已经有各种各样的消息在传了(一会儿说哪个香港专家说的,一会儿又说哈佛大学的哪一个专家说的),说这次要比“非典”更可怕什么的。那么即使在“非典”的时候不应该恐慌,这次是不是还应该恐慌?接下来,我就把这次的新型的肺炎跟当时的SARS也就是“非典”(一开始叫“非典”,后来定下名称叫SARS)做一个比较。
SARS爆发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大家都不知道病原体是什么,而且还导致了不少的一线医护人员死亡。所以,一开始引起的恐慌,把它当作一种神秘的病原体,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现在这个新型肺炎的病原体很早就确认了,还有人把它说成是一种什么神秘的传染病,这就纯粹是无稽之谈了,甚至到现在还有一些媒体还这么说。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它的病原体是一种冠状病毒,跟SARS的病原体有一定的相似性,同源的程度比较高。冠状病毒很可能都是从蝙蝠那里来的,蝙蝠可能是它的天然宿主。而且,这种病毒的序列也知道了,前面也有对付同属冠状病毒引起的SARS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的经验。中东呼吸综合征也是由一种冠状病毒引起的。能够在人与人之间传播的冠状病毒,连这个新的冠状病毒也算上的话,总共是7种,其中4种能够引起普通感冒。普通感冒大概百分之十几是由冠状病毒引起的,是很轻的,不会致命,没有什么可怕的。另外3种才是会致命的,就是SARS病毒、中东呼吸综合征病毒,还有现在这个新型冠状病毒。所以新型的肺炎并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并不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大家都搞不清楚的传染病。我们已经知道了它的病原体,也知道了病原体的基因序列,以前也有怎样对付冠状病毒传染病的经验,所以,并不是像SARS刚刚爆发时那样眼前一摸黑,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儿,没有。现在大家对它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因为知道了新型肺炎的病原体,就比较容易搞清楚它的传播途径。比如我们可以知道它作为一种冠状病毒,最主要的传播的方式就是飞沫。打喷嚏或者咳嗽咳出来的飞沫沾有病毒,病毒被鼻腔吸进去或者跑到眼睛里,或者飞沫沾到某个物体上被手碰到了,脏手又摸了眼睛、摸了鼻子、摸了嘴,就被感染了,我们对它的传染途径会很清楚。知道了传染途径是怎么样的,也就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预防、来避免被感染了。所以,它并不是一种神秘的东西——知道了病原体、知道了传播途径,也就知道了预防的手段。当然,这是一种新发的、新型的传染病,所以还有很多的东西是我们不了解的。比如它毒性究竟有多强、传染性怎么样,目前来说还是不确定的。但是,因为这个传染病已经爆发了一段时间了,已经有了很多的病例了,也有了致死的病例、确诊的病例了,我们还是能够从中了解到一些情况,心里大致有一个底。
这种传染病,大家比较关心的主要是两点。第一点是它的致病性。这种传染病的病毒,它的毒性究竟是怎么样的、会不会导致死亡、死亡率会不会很高,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SARS因为已经过去了,会死的病人也都死了,确诊的病人数目也已经固定了,就可以算出一个比较准确的致死率了。SARS的致死率大概是10%,在中国内地还低一点,大概7%。为什么这么高?主要是香港的SARS致死率很高,百分之十几,可能跟特殊的毒株比较毒有关系。不管怎么样,在全世界范围内,SARS的致死率大概就是10%,实际上不是很高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的致死率比SARS高多了,是35%左右,所以SARS其实并不是特别恐怖的一种传染病。比SARS致死率更高的传染病还有不少,除了中东呼吸综合征,还有埃博拉病毒更恐怖,致死率能够达到50%,甚至达到90%。这么看就可以发现,其实SARS并不是一种非常恐怖的、致死率很高的传染病。
那么,新型肺炎传染病的致死率是多少呢?现在还没法准确地算出来,因为还在传,还没有结束,甚至可以说还没有达到高峰,准确的致死率是不清楚的。但从现有的病例和死亡病例可以估算出来,它的致死率是不会很高的。大家可能在网上看到有报导,柳叶刀发表了论文,说第一批新型肺炎病人的致死率高达15%。15%的致死率是要比SARS高一些,但是要知道,首批病人往往是病情比较严重了、症状比较明显了才引起重视的。你想,这个新型的传染病刚刚爆发的时候,大家都还不知道它的存在,那么症状比较轻的人没有去就诊,就不会被发现;或者虽然到医院去就诊,但被当成普通感冒或者流感给治了。所以,靠首批病人计算致死率是会偏高的。后来开始大量地筛查,那些轻症的甚至没有症状的病人都给找出来了。这个时候,得病的人数一下子就大量地膨胀,死亡的病例也增多了。因为这种病,死亡是要过一段时间的,我看了一下,一般平均可能要两三周的样子。有的比较快,住院后可能过几天、十来天就病死了,有的要过两三星期甚至更长时间才病死。在一批病人逐渐病死的同时,新发现的病人、新确诊的病人又不停地在增多。可以看出一个趋势,就是在确诊的病人当中,病死的比例其实一直是在下降的。早期差不多是4%,后来变成3%,后来是2.8%,今天我算了一下是2.2%——越来越低了。这完全是估计出来的,当然不等于它的致死率,但可以看出,整个死亡病例占的份额并没有再增加,反而出现了减少的趋势。所以从目前来看,虽然不知道准确的致死率,但估计不会很高。我估计可能不会高于3%,有可能还要更低,因为还有大量的疑似病例没有被确诊。虽然会有一些人逐渐病死,但是又有大量的疑似病例被确诊,还有大量没有被发现的病例被发现了,所以分母也在变大。分子在变大,分母也在变大,从整个趋势来看,我觉得分母变大的趋势还要高于分子变大的趋势。所以,很可能整个是会往下降的。
目前来看,还有很关键的一点:新型肺炎病死的这些病例,绝大部分是本身就有其他基础疾病(比如心脏病)或者年纪比较大的老人。大家想想,这些人如果得了别的肺炎,而不是非典型肺炎,那么他们的致死率也是非常高的,也很可能会病死的。这么一想就觉得并不是很可怕、很恐怖的一件事。当然我不是说这些人就活该,就不值得治疗,只是说跟其他的肺炎或者疾病相比,新型的肺炎就显得没那么恐怖了,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跟“非典”这个杀手来比,新型肺炎反而没那么恐怖,因为SARS死亡的人当中,很多是青壮年、很健康的人,这个才让人觉得比较恐怖。
在传染的过程当中,病毒会发生变异,毒性有可能变得更强,也有可能变得更弱。昨天我看到国家卫健委主任说毒性变得越来越强了,不知道他有什么根据说这种话。病毒是有可能变异得毒性更强或更弱,但总的趋势是它的毒性会越变越弱的。在SARS刚刚起来的时候,我写过一篇文章就说过这个道理:为什么在传播的的过程中,病毒的毒性会越来越弱。这是根据自然选择规律做出的一个预测。因为毒性强的病毒会让病人很快死亡,这个病人就没有太大的机会去接触别人、传染开去;所以毒性强的病毒的毒株没法传播得很广,它的传染性就不强。但是那些毒性弱的病毒,携带的人因为症状不明显或者不严重,到处乱跑、到处接触人,没有及时隔离,就很容易传播。所以,病毒的毒性总的趋势会越来越弱。
除了毒性,大家很关心的一点就是病毒的传染性是怎么样的,是不是能够快速地传给很多人。如果传染性很强,就会出现传染病大爆发,就没法控制。关于新型肺炎的传染性究竟怎么样,现在还处于初步的估计的阶段。根据现有的数据来看,它的传染性并不是很强。如果不采取隔离手段,不加外力干预的话,大概一个病人平均能够传给二点几个人。这个传染性就跟SARS差不多了——SARS的传染性大概是一个人平均能够传给两到五个人。当然,这个新型病毒传染性也许会发生变化,有了更完整、更新的数据以后,也许还要修改;但如果只是一个人传给二点几个人的话,那么这个传染性跟SARS病毒是差不多的。所以,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这个新型肺炎的传染性跟SARS差不多,它的毒性又比SARS弱,因此也就不像SARS那么可怕。但是,跟十七年前SARS的时候相比,现在普通公众甚至整个中国社会对这种新型肺炎的反应,还是表现得一样恐慌,甚至更加恐慌。面对一个毒性不如SARS、传染性差不多的传染病,却表现得一样恐慌甚至更加恐慌,这就非常的没有理性、非常的没有必要。
和SARS的时候一样,人人都戴口罩,满大街全都戴口罩;不一样的是,在SARS的时候,医学机构、医学专家还只是“建议”大家戴口罩,现在反而出现了武汉、广东、南京、无锡等好几个地方都强制要求所有的人去公共场合必须戴口罩,不然就违法。网上已经有广州警察在抓那些不戴口罩的视频了,还有人向我反映,他在广州也因为没戴口罩被抓了。SARS的时候也出现过一些地方把公路堵起来,不让外人进去;这些往往是比较落后的地方,比如农村。现在很多地方也出现把路挖了,甚至干脆砌一堵墙把公路给堵了,封的还不只是农村比较小的公路,而是连公路桥也都堵了。这种表现就比SARS的时候还要严重了。在SARS的时候,公安部还发过一个“三不准”的通知,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准堵塞交通,不准用石头、用土,或者用什么把路挖了的方式来破坏交通。现在很多地方破坏交通比当时还要严重,但我没有看到公安部发通知说不准,好像已经默许这种做法了。
还有就是乱吃药、吃中药。在SARS的时候是熬各种各样的中药汤,号称能够预防SARS,要大家都喝,甚至要学生喝,导致有的学校的学生喝了中药汤发生了中毒。现在,中毒的情况还没有听到,但是网上甚至是政府部门,也公布了预防的中药药方,有一些医院也在卖这种汤药让大家喝。这个情况跟以前也差不多。SARS的时候就流传板蓝根可以预防SARS,有一些医生、一些部门也在提倡吃板蓝根。这次倒是没有再提倡吃板蓝根,但换成别的更贵的中药了,比如那个莲花清瘟颗粒。甚至武汉一线的医生也说他们是在吃莲花清瘟颗粒来预防,北京协和医院的医生去武汉支援的时候,号称也是带了莲花清瘟颗粒作为预防药物的。莲花清瘟是一个中医骗子搞出来的,我以前已经揭露过了。它可比板蓝根贵多了,所以现在不说喝板蓝根颗粒,改吃莲花清瘟胶囊、莲花清瘟颗粒了。这可以说是一个中药骗人的升级版,因为这个药贵得多,可以骗到的钱就更多了。
还有发生的抢购,不只是抢购口罩,还要抢购日用品、抢购大米、抢购油、抢购方便面。我现在不记得当年有没有这方面的报道了,应该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况,现在更严重了。网上的报导也都出来了,给我留下了更深的印象。
为什么会造成这么大的恐慌呢?这种恐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那么是什么样的因素造成的?第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各级官员的蛮干。从SARS的时候就可以看出,在国家这个层面上,卫生部的规定比世界卫生组织严得多了,这本来就已经算是一种蛮干了;到了地方,地方政府一下子就把它给扩大化了,那就更加蛮干了。都是怕承担责任,所以要把疫情说得非常严重,万一出了什么漏子,就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而且,以后战胜了疫情,功劳就更大了。所以他们对疫情要夸大其词,采取一些更极端的做法,怕被人指责说防疫不力。从一开始的隐瞒,到后来采取各种极端的防疫措施,都在SARS的时候发生过,现在同样在发生,而且更严重。在SARS的时候,虽然当时对疫区的出入会有一些控制,但是还没有采取把整个城市给封起来的极端手段,那么现在已经有了——把武汉封起来。后来发现光封武汉不行,还把周围的其他城市也都封起来。封一个武汉就封了1,100万人口,那么把周围的其他城市也全封起来,就好几千万人口。而封的时候又没有考虑到补给的问题、市内交通的问题,慢慢地就会发生社会混乱,各种混乱就多了起来。
另外一个因素就是医护人员在有意无意地夸大疫情。上次的“非典”,医护人员把它说得很可怕,这个我可以理解,因为一开始有好多医护人员殉职了。这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医护人员以身殉职。前几天传出武汉有一个医生病死了,当时很多人都在说这是英雄,推特上也看到很多人在赞颂。那不过是一个退休的医生,并不是参与防疫死亡的,不能说他是殉职,他只是个普通的病人。而且,他只是疑似病例,究竟是得了新型肺炎病死的,还是得了流感病死的,还不清楚。目前还没有医生是因为对付新型病毒肺炎而死亡的,并没有那么恐怖、那么可怕。但是国内的这些医护人员表现得非常悲壮,网上贴出来的一些医生在朋友圈的言论或者书信什么的,好像自己在跟死神搏斗一样——这个“跟死神搏斗”不是指要把患者的生命从死神手里抢救过来,而是觉得弄不好自己也会死。去支援的就开始写战书,搞什么宣誓仪式、出征仪式等等。这些都是有意无意地在渲染一种悲壮的气氛,让一般的人、普通的公众看到也感到害怕,以为真的大难临头了,所以需要这些医生去送死。这也是制造恐怖、恐慌的一个因素,是非常不专业的做法。除了中国,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医生会这样做,会觉得自己去防疫、去抗疫、去处理疫情、去支援是要去送死,然后表现得特别悲壮,因为这本来就是医生的职责。像埃博拉那么恐怖的传染病,都有很多国家的医生去支援,也没有见到其他国家的医生会写“请战书”,搞什么宣誓仪式,没有。该去的就去了,甚至自愿要求去。因为对他们来说,这就是医生的职责。这才是一种很专业的态度,也是一种很冷静的态度。不需要拼命地煽情,这样做的结果反而引起了公众的恐慌。当然这里面可能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中国的医生想要改变自己的形象,觉得有了一个改变自己形象的机会。因为中国医生的形象这些年来一直是很不好的,医德是很差的,医患关系也很差。他们觉得出现了这种疫情以后,可以让医生形象一下子变得高大起来。因为当年在“非典”的时候,的确改变了一下医生的形象,好像医生一下子都变成了英雄。他们觉得现在机会又来了,所以就拼命夸大疫情的严重性,让大家觉得医生多么伟大,是在跟死神作斗争,是冒着生命的危险的。
还有,媒体为了吸引读者,拼命地煽情,把疫情说得非常严重。这种吓唬人的方式可能是一种营销手段,说得越耸人听闻,读者就越愿意看。虽然这很符合传播的规律,但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也是非常不专业的做法。不仅中国的媒体这样干,国外的媒体也这么干,只不过不及中国媒体那种程度,人家毕竟要专业一点。即使是这样,柳叶刀的主编前几天也在批评媒体对新型肺炎夸大其词。他针对的应该主要是国外的媒体,但实际上,中国的媒体比国外媒体还更严重,十七年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而且,现在因为互联网更发达了,十七年前传统媒体还是很重要的,现在已经不重要了,纸媒已经不重要了,大家主要都靠网媒了。网媒是更爱煽情、更爱吸引眼球的,为了吸引流量,为了转发率、阅读数,它们更喜欢煽情。
最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普通公众科学素养还是很差。虽然这十几年来不断地测科学素养,一直在说具有科学素养的比例翻番,不停地翻番;但在我看来,实际进步还不是很大。绝大部分普通公众还是没有科学素养的,还是很愚昧的。所以碰到这种新发的传染病,还是非常害怕的。即使被传染的概率极低、极低,还是非常害怕。如果有一些科学素养的话,算一下被传染上的概率、被传染以后病死的概率,应该完全没必要恐慌的。在十七年前,SARS引起了那么多的恐慌,最后总共也就是8,000多个病例,死了大概800人,这是全世界的情况。再算算全世界有多少人,就该知道被SARS传染上的概率有多低。各个地方可能不同,有的是在疫区,有的不在疫区,那么即使在疫区,北京一千多万人口就算有几千人被传染上,这个概率也是非常低的,染上以后再百分之七八的死亡率,就更低了。
跟十七年前相比,这些情况都还存在:官员蛮干、媒体煽情、医生夸大其词、普通民众很愚昧。情况还是一样,甚至更加严重了。我开玩笑说,跟十七年前相比更加“自信”了,因为国力更强大了,经济发展了,手上有钱了,就更加“自信”了;这么干起来,就更加不讲理了。十七年前,省卫生厅的人还听我讲道理,最后没敢把我隔离起来;现在可不一样了,如果再碰到这种情况,肯定不跟我讲道理,直接就把我抓进去了。
如果再过17年,再来一场新型的传染病——这是避免不了的,新型的传染病迟早总是会爆发的,甚至可能出来更严重的新型传染病——如果中国的这种现状不改变,那么结果可能还是这样,到时候还是一样的恐慌。这就要求我们还是要多做一些科学普及的工作,让公众能够在恐慌当中保持一定的理性。当然,这是很难的。因为在这个时候做科普,告诉大家要保持理性,是要挨骂的。而且像我刚才说的,由于现在中国人更“自信”了,那么骂的人就更多了,就更不理性了。十七年前,我做科普还有很多人听,我几乎听不到也没有什么人会来骂我。当时已经有互联网了,但也没有什么人像现在这样一批一批地翻墙过来骂我。我那时候写了一系列的科普文章,还能在中国的报纸上发表。那个时候我跟《环球时报》关系还不错,写过好几篇文章都是在《环球时报》上面登的,《环球时报》是当时发行量最大的一个报纸。但是现在就不行了,现在在报纸上很难听到这种比较理性的、呼吁不要恐慌的声音了。不同的声音是很难听到了。在网上虽然有,但还是少数,大部分的人还是在那里攻击,在那里谩骂。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做科普,告诉大家要冷静、要理性,就更需要有一种勇气。我一直在说,在中国做科普是需要勇气的。在平时需要勇气,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在公众的恐慌当中,那就更需要有勇气。
我今天就讲到这儿,看大家有没有问题,我可以解答。
问:据说此次病毒是XXP4实验室泄漏出来的,此种消息该如何用批判性思维甄别?是否可以从自愈病人血液中提取到抗体?
答:说新型冠状病毒是武汉的病毒所搞出来的,主要依据是2018年中央电视台曾经报导过武汉病毒所研究冠状病毒。这种阴谋论是不值一驳的,因为研究冠状病毒是一种很正常的研究,大家都在研究。特别是自从出现了SARS以后,大家都去研究冠状病毒究竟是怎么来的,它的天然宿主是什么。查来查去查到是蝙蝠,所以就去研究蝙蝠的冠状病毒,这个是很正常的研究。不能因为他们以前研究过冠状病毒,就认为是他们泄露的,是他们搞出来的。
像这种冠状病毒的感染,目前是没有特效药的。如果是重症病人,去医院只能起到支持治疗的作用,比如呼吸困难的时候,上呼吸机帮助呼吸。最终是要靠自己自愈的,自愈以后身上就有了抗体了。这个抗体的确是可以用来给别人治病的,但这是很低效的一种治疗方法,因为不可能弄到很多病人的血清给人治病,如果病人多的话。
问:一个病人传播二点几个人,这是说一个人传染几个人后,他身上的病毒就没传染性了,还是仅仅是最终的一个统计数据?你推测武汉肺炎大约什么时候能结束?
答:一种传染病的传染性有多强、平均一个人能够传给多少个人,是统计出来的,有很多因素能影响到一种传染病的传染性。比如中东呼吸综合征,它的传染性是很弱的,因为它要非常近距离地接触才会传染,所以被传染的都是医护人员或者家属。照看病人的这些人就是非常近距离接触的。还有,一种传染病如果很快就治愈了,就好了,那就不会传给多少人了。所以这个完全是看情况。
问:关于R0传染值,不同的机构有多种说法,到底应该听哪个机构的?
答:关于SARS病毒的基本传染数,世界卫生组织和大家公认的是2~5。因为SARS已经过去了,所以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相对比较准确的数字——目前公认的、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的就是2~5。至于新型肺炎、新型的冠状病毒,因为还在传播当中,得到的数据还是波动的、动态的。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模型做出不同的估计,所以这个数字就不太一致。
问:您说武汉、广东等地强制要求戴口罩是不理性的,其实国家卫健委官网上就有要求戴口罩的官文,可见并非地方擅自要求;世界卫生组织的前后两篇文章关于口罩也有一些差异:第一篇没有推荐口罩,第二篇说“若戴口罩……”,可见也有变化;美国CDC没有提及关于普通未有症状的人戴口罩的信息。那么三个机构有差异的表达,我们一般公众是相信哪个好呢?为什么?
答:世界卫生组织是从来不建议一般的人、没有病的人靠戴口罩来预防传染的;当然,如果选择要戴,那么就要戴好——是这个意思。世界卫生组织的正式指南是从来不提普通的人戴口罩的,只是有病的人才需要戴口罩。但是,另外还有一个比较小的、类似于图表的——可能是专供中国人看的——里头说,如果选择戴口罩,那么就要戴好,就应该怎么怎么戴。
当中国卫健委的指南跟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南或美国疾控中心的指南不同的时候,应该听谁的?我觉得还是应该听世界卫生组织的,听美国疾控中心的。因为这两个组织机构的权威性高于中国卫健委的权威性。所以我觉得很奇怪,平时大家都认为中国的卫健委没有什么威信,公信力不强,为什么这个时候反而却宁愿相信国家卫健委的,不相信世界卫生组织、不相信美国疾控中心的?
问:能否详细说一下封城可能造成的后果?
答:刚刚宣布武汉封城的时候,英国自然杂志就报道过一个澳大利亚病毒学家的看法,他说这样做的后果:第一,会让整个城市变成一个细胞组织培养皿,所有人就在里头互相传染;第二,会有物资供应的问题;第三,会对城市居民造成心理打击,就是在心理方面会有影响。后来的结果的确说明他说的是很对的,至少是后边这两点(物资供应问题、造成居民的心理问题)都被他说中了。至于第一点,说变成了一个培养皿、大家互相在那里传染,这在理论上是可以推想出来的,会发生传染变得更严重的情况。最主要的是造成了恐慌,恐慌以后,只要觉得自己有一点点小毛病,就都往医院里跑。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到一个视频,就是封城以后武汉医院的视频,里面人挤人的。现在是流感季节,很多人是会出现流感症状的,慢慢地就会觉得,自己是不是得了新型肺炎了?一听说这个事情非常恐怖,必须要尽快确诊,就全都往医院里面跑。实际上,里面的绝大部分人不是新型肺炎,可能就是普通的感冒、流感。往医院跑反而导致交叉传染,真正传染上新型肺炎。所以这也可以说是封城以后造成的一个后果。
问:美国CDC网站上有几篇2003年以后发表的针对口罩对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效果作用的文章,多数都表示坚持正确佩戴口罩有一定作用。您怎么看?
答:关于佩戴口罩对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效果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在医院里对医护人员做的。这是不适合于普通公众在公共场合戴口罩的情况的,因为环境不一样。在医院里,医生面对的是传染性很强的病人,这个时候就有戴口罩的必要,而公共场所几乎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另外,医生知道怎样正确地佩戴口罩,而一般人是不知道或者没法坚持正确佩戴口罩的。所以,不能把在医院环境对医护人员的研究结果,用来证明普通公众在公共场合戴口罩就能起到预防传染病的作用。是不能这么算的。
问:麦田认为您“照本宣科”,“鼓吹不用戴口罩”,我认为他根本看不懂您的推文,甚至不理解“不建议”“不宜”和“不用”的区别。您怎么看?
答:麦田说我“照本宣科”,这是非常可笑的。他不知道,对于预防传染病,就是应该照本宣科,就是应该照着权威机构的指南来。因为指南是几十年、上百年来总结出来的应对传染病、处理传染病的科学方法,是最有效的方法。如果不照本宣科,那么要听谁的?听某一个大仙的?还是麦田觉得自己要比世界卫生组织、比美国疾控中心更专业、更能耐?
问:怎么看待美英法日撤侨行动?是因为疫情更加严重了,还是因为当地医疗条件不足,或者是对地方控制疫情的能力不信任?
答:美国、法国这些国家从武汉撤侨,我觉得跟疫情的发展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而是封城造成的。因为封了城,生活不方便,交通也不方便,各方面都不方便,还不如把人撤走了。所以,并不是因为疫情非常严重,没法呆了就撤走,我觉得应该不是这个原因导致的。当然,这种做法可能会进一步加大恐慌,让大家觉得已经严重到外国人都觉得不行,赶快把人都撤掉了。
问:目前武汉人人待在家里,除了买菜基本不出门。不谈损失,单单对疫情的缓解应该还是有作用的吧?
答:要是武汉的所有人都在家里呆着,不出门、不工作、不去拜亲访友,甚至全国人民都在家里自我隔绝14天——像某个北大的中药教授建议的(被传成是钟南山建议的)——如果真的这么做,当然对于预防传染是会很有效的,问题是值不值得。如果这样,对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对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对经济、对工作都有很大的影响,值得吗?
问:柳叶刀一篇文章里提到深圳一10岁患者,除了CT和核酸检测阳性之外,没有任何症状,被香港人称为“cryptic cases of walking pneumonia”。一些外媒认为可能具有传染性,请问您怎么看?
答:那名10岁的患者没有症状,只能说明被这种病毒传染以后,可能会表现出没有明显的症状。但是这个病例并不能说明没有症状的潜伏期病人就能够传染给别人,没法证明这个10岁的患者传染给了别人。即使潜伏期的病人具有传染性,这种传染性应该也是很低的,因为我们对冠状病毒的传染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问:病毒目前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飞沫,经过变异后会不会有新的传播途径比如空气?近期有专家指出有潜伏期传染的案例,这个新病毒潜伏期不具备或者仅具备弱传染性这个结论目前是世界公认的吗?
答:冠状病毒的传播方式主要就是飞沫传播。飞沫在咳嗽打喷嚏的时候,传播性是最强的。如果没有任何症状,不咳嗽、不打喷嚏,没有任何呼吸道症状,那么即使会传染,传染性也是不强的。所以关于所谓的潜伏期会不会传染,首先要解决:一,是不是会传染?二,即使会传染,也要看只是偶然的事件,还是具有普遍性?如果潜伏期的传染只是一个很偶然的事件,而不具有普遍性,那么对于整个疫情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基本上可以忽略。所以,我反对这些专家,甚至医疗的、保健的、卫生的部门,在没有确切证据、不知道潜伏期是不是真的会传染,以及是不是具有普遍性的情况下,就去渲染这样的例子。这样渲染就是告诉公众潜伏期具有传染性,会造成更大的恐慌。
问:假如公众经过充分教育,能够正确佩戴口罩,且保证口罩供应,那么要求公众在公共场合戴口罩就利大于弊吗?
答:正确佩戴口罩即使能够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也比不上经常用肥皂水洗手至少20秒。所以,与其教公众怎样正确地佩戴口罩,还不如教公众怎样正确地洗手、怎样养成经常洗手的习惯,这个是更容易做到的。要教会所有的人都能够正确地佩戴口罩,而且长期这么做——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疫情可能会持续好几个月——谁能保证大家几个月内都能够正确地佩戴口罩呢?这是不可能的事。而且,关键是在普通的公众场合,即使能够正确地佩戴口罩,那也没有多大的必要。因为在普通的公共场合,刚好被一个病人近距离接触、刚好被他喷出的飞沫传染上,这种可能性本来就是非常低、非常低的。所以,并不值得花很大的精力来教育每一个人正确地佩戴口罩,因为它能够起到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问:但是现在国内很多城市都强行要求戴口罩,怎么破?
答:强行要求戴口罩,不戴就抓起来,这就没办法了,你只能去应付了。我当时在北京可以不戴口罩,因为那个时候政府部门只是建议大家戴口罩,并没有强求戴口罩;没有说不戴口罩就不让上地铁、不让进商店,甚至要抓起来,所以我可以不戴。如果我现在去北京,如果北京强求大家都戴口罩了,我也不得不戴,不然的话就会被抓起来了。所以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问:既然病毒来自野生蝙蝠,今后是否应该采取措施,比如取缔野生动物买卖?
答:野生动物包括很多种,比如说鱼、海鲜。有很多海鲜也属于野生动物,淡水鱼也有很多是野生动物,那么取缔野生动物的买卖是不是连野生的鱼也不能卖了,海鲜也不能吃了?所以这是做不到的。能够做到的是规范野生动物的买卖,做好管理。有一些野生动物是要禁止卖的,像蝙蝠。我听说武汉的那个所谓的海鲜市场连蝙蝠什么的都卖,这就很可怕了。所以,某一些野生动物是要禁止买卖的,但没必要一概取缔。
问:口罩使用后怎么处理?处理不当有哪些危害?
答:口罩使用以后,最好拿塑料袋或者纸袋包起来,再扔到垃圾桶里。口罩用过以后,上面有很多的细菌、很多的病毒,如果随意扔的话,实际上就是在帮助传播病菌、传播病毒。而且传播的病毒不一定只是新型冠状病毒,可能还有别的病毒,比如流感病毒,还有别的病菌。所以这是很可怕的。如果只是强制要求公众戴口罩,并没有强制要求公众正确处理用过的口罩,到最后就是口罩随便乱扔,或者不知道怎么处理,或者没有正确处理的意识;结果到处都是口罩,就会变成公共卫生灾难。到时候,不只是造成新型肺炎流行,还会造成其他已有的各种疾病,比如肺结核、流感这些可能更可怕的疾病流行。
问:美国出现了感染者后为什么敢于科学应对?万一出现了失控,他们的官员不怕担责吗?
答:美国针对传染病有一整套非常专业、非常规范的做法。如果出现失控,只要是按部就班来的、按这套做法来的、按程序来的,没有出现什么失误,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中国一贯就是乱来的——一开始就不按照步骤来——先是隐瞒,隐瞒不住了就开始采取各种各样的极端措施、不科学的做法,完全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
问:眼角膜感染新型肺炎有依据吗?
答:呼吸道的传染病能够通过眼睛传染,不是什么新发现,早就知道的。为什么医生在面对重症病人的时候,除了戴口罩,还必须带护目镜?就是怕病人嘴里吐出来的唾液飞沫跑到眼睛里,然后被传染了。但这一般都是要非常近距离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的,而且通过眼睛传染的概率是很低的。
问:流感的病死率比新型肺炎高吗?流感还有有效疫苗和治疗药物的呀。
答:流感的病死率并不比新型肺炎高,其实还比它低很多,只不过得流感的人太多了,所以病死的人也要多很多。全世界一年有60万人是因为流感死亡的,中国平均每年差不多也有9万人得了流感死亡的。因为得流感的人非常多,所以病死率其实没有那么高,是比较低的。由于流感是一个很古老的病,研究非常多,所以也就有了疫苗,有了药物。
新的传染病我们以前不知道,所以一切都要重新开始:要重新研究疫苗,要重新研究药物。因此也就没有疫苗可用,没有有效的药物可用,没有特效的药物、针对性的药物可以使用。那么,疫苗的研发要多长时间呢?这个就不好说了,有的疫苗很长时间都没研究出来,一直是失败的。即使一切顺利的话,一个疫苗研究出来,要做动物实验,还要做人体的试验,这也不是短时间就能够出结果的。像SARS疫苗,到现在也没有研究出来。大家在SARS期间看到报导,说疫苗已经研究出来了,实际上只是做了第一期临床试验,根本不能证明是有效的,后面就没有持续下去了。
问:为什么说毒性弱的病毒传播力强,但毒性会慢慢减弱呢?
答:我刚才已经解释了,这是根据自然选择的定律可以预测的。因为被较弱的毒株感染的人没有明显的症状,他们活动的范围就比较广,接触的人也比较多;所以,这种病毒就更适合于生存,更适合于传播。因为病毒是一种寄生的东西,如果人死了,它也跟着死了;如果在人身上存活的时间长,那么后代就会更多。所以,毒性越弱的病毒就越容易传播自己的后代,导致毒性越传越弱。
问:口罩经过开水消毒后还可以再用吗?
答:口罩湿了以后就不能再用了,用开水煮过更没法用,因为已经起不到阻隔的作用了。用开水消毒,最多也就把上面的病毒给杀死了,细菌都不一定能够杀得死。即使用高压锅消毒,把病毒、病菌都杀死了,那也只是表明这个口罩不具有传染性了,但是已经不能起到阻隔的作用了,阻隔作用已经被破坏掉了。
问:跟2003年相比,社会、公众应对新病毒的态度和方法变化都不太大:中医照样捞钱,群众照样恐慌。您觉得再过几代人才会有明显的变化?
答:要经过多长时间这种状况才会改变?这个是很难说的,因为取决于几个因素。一个因素是全民科学素养的提高,一个因素是体制的改变(让官员没有蛮干的权力),所以是很难的。提高素质、改变体制是非常难办到的,要经过多长的时间才能够办到?这个我是不知道的,没法预言。
 
谢谢。因为时间已经到了,今天就到这里吧,下次微课再见。

不宜要求普通公众戴口罩

2020年2月3日星期一
自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武汉爆发以来,中国医学专家一直在强调公众在公共场合要戴口罩,把这作为防疫的重要手段。武汉、南京、无锡、广东等市、省政府先后发布防疫通告,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不戴口罩者要被处罚。
这些建议、要求是不符合国际惯例的。世界卫生组织、美国疾控中心从来就不建议把在公共场合戴口罩作为防疫措施。在新型肺炎爆发之后,这些机构发布的防疫指南也没有建议普通公众在公共场合戴口罩。新加坡卫生部发布的指南甚至明确指出:“身体若无不适,一般上无需佩戴口罩。”可见,强制公众戴口罩防疫,是很有中国特色的。
这些防疫通告,只是泛泛地要求佩戴口罩,对口罩的类型并无要求,似乎以为不管什么样的口罩戴上了就有作用。实际上,市面上的口罩大多数是用于防尘、吸异味的,对于预防病毒传染没有任何用处。要预防病毒传染需要佩戴专业的医用口罩:外科口罩能对阻隔飞沫传染起到一定的作用,而N95(或更高级别)口罩的阻隔作用更佳。这也是医护人员使用的两种口罩,他们在一般情况下佩戴外科口罩,在特殊情况下佩戴N95口罩。
既然医护人员在用,是不是就可以要求普通公众也用呢?是不是可以更详细地要求公众佩戴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呢?不是的。
首先是使用的环境不同。医护人员身处病毒浓度高的医疗环境,面对的是传染性很强的病人,在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必要通过戴口罩来减少被飞沫传染的风险。而在一般的公共场合,环境完全不同。如果是在开阔或人烟稀少的场所,例如街道、公园、体育场,没有被飞沫传染的风险,也就完全没有必要戴口罩。如果是在密闭而且人群密集的公共场合,即使碰巧有传染病患者,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就不会被飞沫传染,刚好近距离接触患者被其飞沫传染上的风险微乎其微,戴口罩的作用也就不大。绝大部分人都是在医院或与患者有密切接触(例如共同生活)而被传染的。
有人会说,虽然公共场合传染的风险低,戴总比不戴好啊。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戴并非总比不戴好。如果佩戴不合适,戴了等于没戴。戴口罩要完全盖住口和鼻,并紧贴脸部,不能留有空隙,才能起到防护作用。没有专业的指导并养成习惯,一般人很难正确佩戴外科口罩,更难正确佩戴N95口罩,N95口罩需要使用专门的工具测试密合程度,才能保证防护效果,所以不建议普通公众使用。在湖北省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秘书长戴口罩鼻子露在外面,武汉市长戴的口罩干脆是反着的,这都起不到防护作用。领导一线防疫的官员尚且如此,更不要说一般人了。
口罩是很好的病原体吸附、孵化器,如果使用不当,比不戴口罩还糟糕。口罩容易吸附病菌、病毒,是不能触碰其外层的。但是我们经常能看到戴口罩的人忍不住去摸口罩外层进行“调整”,这样手指上就沾上了病菌、病毒,如果手再摸自己的脸、眼睛,就会感染自己;如果手再摸别的地方,就帮助传播病菌、病毒。口罩如果摘下来(例如因为要吃饭),就要换新的,如果口罩脏了、湿了、时间长了,也要换新的,否则反而容易被传染。但实际上一般人很难这么做,时间长了,更难坚持这么做。换下的口罩要装进袋子里再丢弃,如果随意丢弃,也是在帮助传播病菌、病毒。网上已有用过的口罩随处可见的照片、视频,以国人的卫生、环保素质之差,出现这种情况不难预料。
一般人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有戴口罩的必要,一是自己被感染了,戴上外科口罩避免传染给别人;二是照顾患者,需要与患者近距离接触,应该正确地戴好外科口罩降低被传染的风险。
所以,要求公众都戴口罩,未必能起到防疫作用,反而可能适得其反。何况也没有那么多的口罩能满足人人戴口罩的需求。如果中国人人戴口罩,至少一天一换,一天就要有十几亿只口罩,而按工信部的说法,中国口罩的产能是每天800万只,最高能达到2000万只,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其结果是导致口罩被抢购一空,真正需要口罩的医护人员和患者反而没有口罩可用。湖北省长在新闻发布会上一再修正湖北口罩产能,从108亿只到18亿只到108万只,可见他们在作出强制人人戴口罩的决定时,并不清楚口罩的实际产能,没有考虑到供求问题。
国际医学界公认预防感染的最佳方法是经常用肥皂洗手至少20秒种,如果没有洗手条件,可以用含酒精的湿纸巾擦手。但是经常洗手毕竟很麻烦,不如戴口罩简单,似乎把口罩一戴就百病不侵了。强调戴口罩,满足了国人喜欢投机取巧的心理,所以才如此风行,成了一种仪式,甚至成了爱国服饰、道德标志,谁敢有异议,人人得而诛之。
20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