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的存档

美国人不吃转基因大豆吗?

2018年10月28日星期日

由于《黑龙江日报》把造谣“吃转基因大豆让人得癌症”的王小语评为“40年40人”,《科技日报》采访了几个专家辟谣,惹得崔永元不高兴了,大骂《科技日报》“无耻”,反过来说《科技日报》“造谣”。为什么要骂《科技日报》呢?崔永元说了,这家“没底线的报纸”配合孟山都把转基因大豆卖给中国人吃,而据崔永元的调查,美国人是不吃转基因大豆的:

 

“在美国,转基因大豆主要是作为工业燃料、制造油墨和部分牲畜饲料,而在美国市场上、美国消费者所能直接吃到的大豆制品,包括豆腐,豆奶(豆浆),和新鲜毛豆,统统不是标明‘有机’就是标明‘非转基因’,反正肯定都是非转基因的(因为标‘有机’的就一定是‘非转基因’的,还比‘非转基因’多几个指标)。下面是我上次逛商场时随手拍的几张照片。《科技日报》的记者马爱平所采访的那几个转基因砖家,只会反复背诵孟山都市场部转基因材料里的几段广告词。即便用猪脑袋想一下都会产生疑问:既然转基因大豆那样安全,为什么在美国市场上供人类直接食用的大豆产品全部要标上‘非转基因’?”

 

美国种的大豆基本上是转基因的(2018年美国转基因大豆种植面积占大豆的94%),而美国种的大豆大约一半(2016年占53%)国内自己用,也就是说,美国种的转基因大豆一半左右是自己消费掉的。崔永元一直在说转基因大豆有毒,吃了会让人得癌症,那么就面临一个问题,难道美国农业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不顾美国人死活,让美国人吃转基因大豆吗?崔永元也知道,骂中国农业部还有人信,骂美国农业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崔卫兵都未必买账。所以他干脆替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转基因大豆不是给人吃的,美国转基因大豆“主要是作为工业燃料、制造油墨和部分牲畜饲料”,不是供食用的。

 

崔永元号称他在美国调查过了,声称在美国市场上供人类直接食用的大豆产品全部要标上“非转基因”,说得好像他把美国每一款大豆产品全部考察了一遍似的。在美国,豆腐、豆奶市场很小,属于非常小众的“健康食品”,消费“健康食品”的人很多迷信“有机食品”、“非转基因食品”,所以卖这种产品的厂家就乐于打“有机食品”、“非转基因食品”的招牌,趁机卖贵一些。然而要去贴这种标签,正说明美国市场还有同类“非有机食品”、“转基因食品”,否则就没必要做这种区分了。

 

美国市场上还有一种大豆制品,几乎全是转基因的,被崔永元故意忽略了,那就是大豆油。在各种植物油中,大豆油是用得最多的,以致美国市场上说的“蔬菜油”(vegetable oil)指的就是大豆油,曾经有人奇怪,美国超市怎么买不到大豆油?那是因为美国超市卖的大豆油不叫大豆油,叫“蔬菜油”,在成分里才会标注是大豆油。如果崔永元能够在普通美国超市卖的“蔬菜油”发现有“非转基因”标识,那才是件新鲜事。消费“健康食品”的人要用高大上的橄榄油,有的也用花生油、菜籽油、椰子油,才不会去用“蔬菜油”呢,所以目前我还没发现美国有“非转基因”或“有机”大豆油卖,美国卖的大豆油全是转基因的。

 

美国自用的转基因大豆,和中国进口的转基因大豆一样,主要就是用来提炼大豆油,而大豆油主要就是供人食用的。美国生产的大豆油,68%供人食用,一部分用于烹饪,一部分用于加工食品——我们经常听到“美国包装食品百分之七、八十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说法,主要原因就是要用到转基因大豆油。2017年美国自用大豆油948万吨,那就是吃掉了645万吨。剩下的大豆油,25%用来做生物燃料,7%用于工业用途。大豆炼油后剩下的豆粕,97%用来做动物饲料,3%供人食用,例如用来做豆奶,或作为植物蛋白质添加到食品中。2017年美国自用豆粕3166万吨,那就是吃掉了95万吨。(以上数据见:https://ussoy.org/uses-for-soybeans 和https://www.indexmundi.com/agriculture/?country=us&commodity=soybean-meal&graph=domestic-consumption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转基因大豆时,都说明了既可供人食用也可作为饲料,从来就没有说只能当饲料不能供人食用。如果按重量算,美国大豆的16.91%是供人食用的,74.84%是做饲料的。(数据见2017 Soy Products Guide:https://reader.mediawiremobile.com/USB/issues/200233/viewer?page=61 )

 

崔永元连美国大豆油用于工业燃料、制造油墨都知道,岂会不知道美国大豆油更多地用于烹饪和食品加工?无非是故意造谣,误导中国公众。对故意造谣的人我们也就不指望他会改正错误,即使摆出再多的数据,他也还会继续宣扬“美国人不吃有毒的转基因大豆”,而崔卫兵也会一如既往地相信崔永元的谣言。

 

2018.10.22.

 

 

转基因大豆会致癌吗?

2018年10月27日星期六

近日《黑龙江日报》将原黑龙江大豆协会副秘书长王小语选入该报“40年40人”,原因是他是“非转基因大豆的坚守者”,发现“转基因大豆不安全”。《科技日报》为此采访了几个科学家辟谣,把崔永元气得破口大骂“骂你们丫一句孙子是不是算轻的”,还要指导科学家怎么做“流行病学调查”、“队列研究”呢。

 

为什么崔永元大骂并要指导科学家呢?因为据他说,王小语有一个惊人的“流行病学”发现:“黑龙江王小语,读了全国肿瘤登记年报,发现了一个简单事实,哪里吃转基因大豆油多,哪里癌症发病率高。”王小语的这个发现并不是现在才有的,早在2013年就在电视上说过了,我当时也驳斥过了。我当时的驳斥是夹在一篇全面批驳郎咸平、石述思造谣转基因的长篇文章里头(《全面驳斥郎咸平、石述思散布的转基因谣言与谎言》),有的读者可能没注意到,现在既然旧谣言又被崔永元拿出来当成“简单事实”传播,有必要再回顾一下。

 

王小语当时是这么说的:

 

“我依据自身在粮食行业20年的工作经历,发现致癌原因可能与转基因大豆油消费有极大相关性。河南、河北、甘肃、青海、上海、江苏、广东、福建等地,基本是我国转基因大豆油的消费集中区域,这些区域同时也是我国肿瘤发病集中区。黑龙江、辽宁、浙江、山东、湖南、湖北、贵州等地基本不以消费转基因大豆油为主,不是肿瘤发病集中区域。”

 

大豆协会去发布肿瘤发病因素的研究结果,本来就是极其可笑的,更恶劣的是,这是该大豆协会出于不正当竞争的需要,捏造数据,故意撒谎,妖魔化转基因大豆,恐吓中国消费者。

 

我没有找到我国各地转基因大豆油消费状况的数据,无法知道王小语说的这些省份的转基因大豆油消费情况是否属实。但是我找到了这些省份的癌症(恶性肿瘤)发病率情况(据李媛秋硕士学位论文《中国癌症发病率预测统计方法研究》引用的数据http://www.doc88.com/p-997970483320.html ,这是2008年的统计数据,王小语宣布该“发现”时我国最新的有关癌症数据应是2009年的,但我没有找到2009年的系统资料,仅一年不会有什么差别),稍一对比,就可发现王小语在撒谎。

 

比如被列为“基本不以消费转基因大豆油为主的”浙江乃是我国癌症的高发区,男性发病率322.00/10万,女性220.19/10万,湖北、辽宁乃至该协会所在的黑龙江的癌症发病率也不低,分别是:湖北男性发病率287.09/10万,女性205.50/10万;辽宁男性251.97/10万,女性180.38/10万;黑龙江男性242.47/10万,女性133.39/10万。相反地,被王小语列为“我国转基因大豆油的消费集中区域”的广东、青海的癌症发病率都低于上述几个省份,分别是:广东男性174.80/10万,女性114.10/10万;青海男性233.80/10万,女性144.08/10万。

 

根据黑龙江大豆协会的逻辑,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吃转基因大豆油降低了癌症发病率?

 

然而崔永元却觉得这个捏造数据、胡乱联系的王小语很有科学精神,吓唬大家说:“支持王小语的科学精神,依照目前的研究结果,我知道转基因大豆高残留的草甘膦是致癌的,所以转基因大豆油,吃不吃您看着办。”

 

如果真有科学精神,就该知道,依据目前的研究结果,并没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草甘膦致癌(参见《草甘膦究竟会不会致癌?》《“美国法院判决转基因除草剂致癌”是怎么回事?》),转基因大豆也不存在草甘膦高残留的问题(参见《答崔永元:转基因大豆油含有有毒农药残留吗?》)。其实即使崔永元本人,也未必真把王小语的“发现”当回事,因为在王小语宣布其“发现”之后,人们还发现崔永元的“给孩子加个菜”项目在用转基因大豆油,当时崔永元辩称“只要国家批准的油都能用”,后来才改口说要改用非转基因油。但是那么多小孩已经吃了那么久的转基因油,如果他们的家长真相信了吃转基因油会致癌,以后哪个小孩得了癌症,是不是可以找崔永元算账?

 

2018.10.20

 

 

美国FDA不会认证“生发梳”

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

丁香园刊登了一则广告,推荐一种号称采用低能量激光疗法的生发梳。广告说:“在美国已有近20年的历史的HairMax生发梳,是除米诺地尔、非那雄胺外,首个通过美国FDA认证、针对男女性脱发有效的仪器类产品。”

 

一说起激光和毛发,大家马上想起的是用激光去除毛发。然而这个生发梳却反过来要用激光刺激头发增长,听上去很奇怪,但是它却说是通过FDA认证,又听上去很权威。不过这是骗人的。且不说这种生发梳是否能有效治疗脱发,FDA是不会去认证这种产品的。

 

为什么呢?这与FDA的职权范围有关。FDA只认证两类产品。第一类是药品。广告中提到的米诺地尔、非那雄胺,就是已通过FDA认证的治疗脱发的药品。目前FDA认证的治疗脱发药品就只有这两种,没有别的了。有时我们会见到某种保健品做广告说通过了FDA的认证,这也是骗人,因为FDA不认证保健品。除了药品,FDA还认证一部分的医疗器械,即三类医疗器械。FDA将医疗器械分成3个类别,三类医疗器械是最高级别的医疗器械,用于维持生命,对生命具有潜在危险,所以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例如心脏支架。FDA只认证三类医疗器械。一类医疗器械是那些风险程度低的医疗器械,例如听诊器、手术刀,FDA是不管的。二类医疗器械是指那些既不用于维持生命对生命也无危险的医疗器械,例如X光机、理疗器械,FDA是要管理的,但是对这类器械不做认证,而是要求其在上市之前向FDA说明和市场上的同类产品实质等同,获得FDA放行许可。

 

这个低能量激光生发梳属于理疗器械中的红外灯这一类器械,是二类医疗器械,所以FDA不会对它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做认证,只要求其上市前申请上市许可。该生发梳最早在2006年申请了上市许可(编号K060305),需要证明它和市场上同类产品实质等同。但是该生发梳号称是首个采用低能量激光疗法的生发梳,当时市场上没有这类产品。怎么办呢?他们列了10种市场上在卖或曾经有过的产品,说跟这10种产品实质等同。这些都是什么产品呢?我仔细查了一下,一种是电梳子,用于去除虱子的,一种是用紫外线治疗牛皮癣的,一种是用近红外LED灯镇痛的,一种是LED灯去皱纹的,两种是用激光镇痛的,两种是用激光去除毛发,一种是用真空帽生发的,一种是用电子梳生发的。这些产品,要么和生发没有任何关系,甚至有相反的作用,例如是用来去除毛发的;要么虽然号称能够生发的,但是和激光没有任何关系,是用给脑袋戴上头盔抽真空或给梳子通电的办法来刺激长头发,这听上去更不可思议而且吓人,是的,因为它们是一百多年前的东西,早就没人相信,已经被淘汰了。

 

厂家就是通过说明和这些无关的、甚至已经公认是伪科学的过时产品实质等同,获得了FDA上市许可。可见FDA对二类医疗器械的管理有多么宽松,这点一直受到批评,也曾经有国会议员提出法案想要堵住对二类医疗器械的管理漏洞,但是没有通过。

 

厂家在申请里说明用这种梳子生发是一种新功能,说已做过临床试验证明有效,但是没有提供具体的数据。因为这是二类医疗器械,FDA是不会认真审核其临床试验结果的。搜索论文数据库可以查到在该生发梳上市后有几篇论文声称做了小型的临床试验证明这种生发梳有效,但是仔细查看其声明,可知是这个生发梳厂家资助的研究,而且研究人员从该厂家拿顾问费,存在利益关系。已经获得FDA许可上市多年了,还要不断地找人做试验证明其有效,说明其获得上市许可其实和其是否有效没有关系。即使证明了有效,也不会获得FDA认证,因为FDA不会认证这类产品。

 

2018.9.21.

 

崔永元与上海经侦的恩怨

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

上海公安局发了一条“警情通报”称:“近日,有新浪微博‘@小崔读书汇’发帖举报上海公安民警涉嫌违法违纪。上海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小组并多次联系崔永元先生,但尚未得到其回应。警方将继续联系崔永元先生,希望其也能主动联系警方并支持配合,相关举报问题一旦查证属实,将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上海公安局的这条通报,针对的是崔永元发表了一篇文章《一声长叹一声雷》,声称自己因为向税务总局举报范冰冰、华谊兄弟却遭到上海经侦的打击报复。

 

根据我的个人经验,崔永元说的话十句不能相信一句。我们姑且相信崔永元在这里说的都是实话好了。按崔永元的说法,他总共去了三次税务总局,前两次税务总局的人很客气,第三次多了两个“蛮横的警察”询问他是从哪里弄来的《大轰炸》的合同(崔永元写文章大喘气,一句一段。为了节省篇幅,我给重新分段):

 

【第三次是突然被叫去的,多了两张陌生的面孔,没有自我介绍也没有出示证件。对我补充提供的阴阳合同证据看都不看。拐弯抹角地询问我是从哪里弄到的(大轰炸)的合同。一高一矮两位越问越急,终于原形毕露,这是俩蛮横的警察。在他们的世界里,有罪推定,人人都是凶犯。在他们的世界观里,他们就是法律,没必要对谁客气。我坚定地告诉他们:这合同是我从垃圾桶里捡的。一旁的国税总局大声喊着:把这个给他记上!

我认为,这两个身份不明的人不出示证据随意传唤审问公民是违法的,要求国税总局予以合理解释,国税总局称要请示领导,至今无下文,说话像放屁一样。 】

 

崔永元为什么会有一抽屉《大轰炸》的演员合同,的确是一件比较奇怪的事,因为崔永元不过是《大轰炸》的艺术顾问,而演出合同是制片方与演员私下签的,怎么会落到他手里呢?演员不可能集体把合同给他,那么是不是从《大轰炸》原来的总制片人、因“快鹿金融诈骗案”跑路美国的施建祥那里得来的呢?如果是的话,施建祥为什么要给这些合同呢?警方追问此事很正常,崔永元拒不回答就很反常。守法公民不是应该配合警方调查吗?为什么怕泄露合同的来源呢?是有人不许他说吗?

 

然后崔永元就说自己受到打击报复了:

 

【再然后,上海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所有我参与的公司彻底侦察,对我以前的助理不断询查,彻夜询查。我知道原因在于(大轰炸)。参与这次大欺诈的既有演艺界大腕也有上海经侦的警察。曾经当着我的面,他们喝两万一瓶的酒,抽一千一条的烟,几十万的现金用个书包就提走。】

 

如果在北京的税务总局要报复他(由于崔永元的“举报”,税务总局多收了那么多的税和罚款,为何要报复?这个崔氏逻辑我们不懂),却让上海经侦去查他在上海的公司,这个弯绕得有点大。不过,崔永元说查的是《大轰炸》的事,这就不奇怪了,因为《大轰炸》原来是上海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施建祥投资的,而“快鹿金融诈骗案”是上海经侦查办的。崔永元说《大轰炸》是大欺诈,而他曾经是《大轰炸》的艺术顾问,而且他与施建祥的关系非同小可,多次为施建祥、快鹿集团站台、当“公益形象大使”,和快鹿集团的人一起在上海创办过至少三家公司,雄心勃勃要一起搞“大电影”(参见我以前写的《崔永元的“阴阳合同”》),那么上海经侦在查办“快鹿金融诈骗案”时,也去查崔永元的公司,不是很正常吗?崔永元与施建祥、快鹿集团的关系,是在他举报范冰冰之后被人曝出来的,这个时候去查他的公司,也说得通。如果既没有参与金融诈骗也没有偷税漏税,问心无愧,再怎么彻查也不用害怕,对不对?

 

崔永元说上海经侦的警察曾经当着他的面“喝两万一瓶的酒,抽一千一条的烟”,这个情形我们想像得出来,因为警察和崔永元一样也是会有应酬的,也是会参加大款的饭局的。但是崔永元说上海经侦的警察当着他的面“几十万的现金用个书包就提走”,这就很不可思议。虽然世界上有的国家已经贿赂公行,但中国还没到那种地步,按常理受贿都是不会当着外人的面明目张胆地干的,如果崔永元不是梦里见到,那就是受贿的警察没把他当外人,误以为他是行贿者一伙的,当然行贿的也没把他当外人。然而正义感爆棚的“民族英雄”、“中国脊梁”、“实话实说”的崔永元为何当时不举报,不及时制止“大欺诈”,却继续当他的艺术顾问,要等到无数受害者血本无归之后,等到自己被查了才嚷嚷出来呢?

 

2018.10.12.

 

 

潘建伟不是“量子之父”,而是“放量子卫星之父”

2018年10月15日星期一

我最近看了新华社一篇报道,“量子之父”、中科院院士潘建伟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说:“这些年中国的量子技术做得不错,‘量子袜’‘量子鞋垫’都来了。现在民间有一些厂家利用量子的概念来推荐量子包装的保健品。这些几乎都是假的,不要受骗上当。”潘建伟说市场上的“量子保健品”几乎都是假的,这意思是还有少数是真的,等着他这个“量子之父”来推销了?但是不管由谁来推销,我们还是可以说,所有的“量子保健品”都是假的。

 

国内媒体介绍潘建伟的时候,喜欢说他是“量子之父”,潘建伟似乎欣然接受,从没见过他表示不敢当。去年英国《自然》有篇报道,提到潘建伟在中国被称为“量子之父”,传到了国内,就被潘建伟的团队说成潘建伟被《自然》称为“量子之父”。我以前多次说过,把潘建伟称为“量子之父”是荒谬绝伦、不知人间有羞耻事。现在新华社还这么称呼潘建伟,给量子乱找父亲,那我还是再具体说一说这件事。

 

说某人是某某领域“之父”,意思是他是这个领域的创始人。“量子”这个概念是德国物理学家普朗克在上个世纪初提出来的,普朗克才是当之无愧的“量子之父”。量子力学的创建和相对论的创建不同,不是某个人一蹴而就的,而是多个人共同创建的,爱因斯坦、波尔、海森堡、薛定谔这些物理学家都对量子力学的创建做出了重大贡献,除了普朗克,把他们称为量子力学之父,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那么潘建伟在量子力学的辈份有多高呢?潘建伟的导师是维也纳大学的泽林格(Anton Zeilinger),泽林格的导师是维也纳理工大学的劳奇(Helmut Rauch),劳奇的导师是奥地利大学原子研究所的沃特纳(Gustav Ortner)。我没查到沃特纳的导师是谁,但查到他在上个世纪20年代初在维也纳大学读博士学位,那个时候量子力学的框架刚刚建起来,沃特纳可以说是量子力学最早的一批学生。这样算下来,潘建伟和量子力学的创建者至少差了五代,所以我以前说,潘建伟应该被叫做“量子孙子的孙子”才对。

 

也许有人会说,把潘建伟称为“量子之父”是个简称,指的是他是“中国量子之父”。这也不对,因为潘建伟并不是中国量子力学研究的开创者,在他之前已经有很多中国物理学家研究量子力学很多年了。

 

还有人可能会说,“量子之父”是指量子力学某个研究领域之父,例如,潘建伟是因为研究量子纠缠在中国出名的,能不能说他是“量子纠缠之父”呢?不能。“量子纠缠”这个概念最早是爱因斯坦提出来的,这个名词则是薛定谔提出来的,他们才是“量子纠缠之父”。爱因斯坦、薛定谔都不相信会真的存在量子纠缠这个现象,提出这个概念是为了说明量子力学不完备。但是后来量子纠缠现象被证明的确是存在的。那么潘建伟是不是证明量子纠缠现象第一人呢?也不是。在1972年就有人用实验证明量子纠缠现象的存在了,那时候潘建伟才2岁。之后陆续有实验物理学家做了各种量子纠缠实验,潘建伟只是这些人当中的一个。但是这些实验都存在漏洞。2015年才有人据称做了没有漏洞的量子纠缠实验,这个实验也不是潘建伟做的。

 

潘建伟在国内还以搞量子通信出名,虽然他所谓的量子通信其实只是用量子技术编码密钥。那么能不能说潘建伟是“量子通信之父”呢?还是不能。量子加密最早是由美国物理学家威斯纳(Stephen Wiesner)在上个世纪70年代提出来的,最早去实现威斯纳的设想的也是美国人。

 

那么潘建伟在量子方面有没有什么首创呢?有的,他从中国政府要到1亿美元,在2016年主持发射了一颗“量子科学实验卫星”,就为了证明从太空到地面这个距离也存在量子纠缠。这个大手笔,让国外科学家们羡慕不已,纷纷感叹潘建伟太能搞钱了。这颗卫星虽然在国内媒体上被宣传为具有重大军事、金融价值,但其实并没有实用价值,而潘建伟还计划不停地发射类似的卫星,要在2030年建成一个由众多卫星组成的全球量子加密网络。从这个角度,把潘建伟称为“放量子卫星之父”,倒是非常恰当的。

 

2018.9.18.

 

 

瑞典“辱华”节目其实是“辱瑞”节目

2018年9月29日星期六

瑞典政府最近接中国大使馆的抗议接到手软。先是因为“中国游客在瑞典受虐待”事件被抗议,然后又因为瑞典电视台播出“辱华节目”被抗议,而且后者似乎事态更加严重,连那些在“中国游客在瑞典受虐待”事件中站在瑞典警方一边的中国网友,也觉得瑞典电视台做得太过分,而且怕中国人看不到还把“辱华节目”特地上传优酷(优酷居然也不审查),赤裸裸挑衅嘛。那个节目主持人的网页已经被愤怒的中国网民的口水淹没了,央视更是痛批:“瑞典电视台如此辱华,是可忍孰不可忍!”

 

瑞典电视台很委屈,发了声明说:“这个节目的目的是在中国官方对旅舍事件的反应之后关注一下恐中症,强调在瑞典人们对恐中症还不像对其他形式的种族主义那么敏感这一事实。这是我们想要阐明的一个瑞典问题。”该节目主管说:“我们只是在对种族主义者和沉迷其中的观众进行讽刺,节目的内容可能在翻译时被断章取义了。”也就是说,瑞典电视台认为他们制作这个节目的本意是要批评有的瑞典人对恐中症没有像对其他种族主义问题那么敏感,是要“辱瑞”的,没想到被当成了“辱华”。

 

这并不是一个正经的新闻节目,而是一个搞笑的脱口秀节目。我本来觉得正儿八经去抗议一个恶搞的喜剧节目“辱华”本身就很搞笑(想想看,如果日本政府抗议某个中国小品“辱日”、美国政府抗议某段相声“辱美”,是不是很搞笑?),在Youtube上看了该节目的完整视频(共10分钟30秒)后,发现比我想像的还要搞笑。这个节目其实是在用反讽的方式批评瑞典人对中国不了解,患有恐中症,在替中国人打抱不平,却被没有(或假装没有)幽默感的中国某些部门、媒体、网民当成了“辱华”,不是很搞笑吗?

 

例如,很多中国网民骂节目里的一句话:“瑞典人仇视种族主义,但对中国人除外,当然还有俄罗斯人。”以为这是在宣扬瑞典人可以歧视中国人。其实根据上下文就可知道,这是在讽刺瑞典人一面标榜反对种族主义,一面又对歧视中国人、俄罗斯人的言论不敏感,例如会对着瑞典电视上一些丑化中国人的画面哈哈大笑,还觉得俄罗斯人都该死……俄罗斯人怎么不去抗议其“辱俄”?

 

节目里还批评瑞典人其实不了解中国,虽然瑞典的中国餐馆很多,但是很少有瑞典人认识中国人,没听说过深圳、重庆,不知道世界上最长的桥梁大部分在中国,不知道中国有世界上最大的水坝,不知道中国有56个民族,等等。

 

节目里也调侃了某些中国人,特别是调侃了“中国游客在瑞典受虐待”事件的那三名游客。警察把曾父抬出旅舍时,曾骥大喊“This is killing!”(这是杀人),主持人做不解状:这不是传统的“杀人”啊。曾母哭喊“救命”,主持人说虽然翻译成“help”,但是听上去像英语的“Kill me now“(杀了我吧)。我也觉得在这种情景下把“救命”翻译成“help”没有翻译出其夸张程度,还真不如翻译成“Kill me now”,中国大妈表演一哭二闹三上吊时有时也喊“杀了我吧”的。

 

节目的最后播放了一段“欢迎来瑞典”的汉语宣传片,说是以“瑞典官方频道”的名义发到优酷了。里面给中国游客的建议,例如不要在历史建筑外拉屎、不要在吃饭时拉屎、人人平等的原则不适用于中国人、不听话要打屁股等等,让很多中国人看了很愤怒,觉得是“辱华”。其实这是假冒瑞典政府发布搞笑的旅游宣传片,是在讽刺瑞典政府一面说欢迎中国游客一面又不懂照顾中国人的感情乱提“辱华”建议,还是在“辱瑞”。

 

一个明显是“辱瑞”的节目怎么变成了“辱华”呢?有些人是别有用心、故意歪曲,当初强挺那三个在瑞典碰瓷的中国游客,视频出来后局势反转,搞得下不来台,正好可以趁机抓住一个“辱华”节目做台阶,挽回面子。还有文化的差异问题。瑞典电视台讽刺瑞典人不了解中国,反过来,中国人又何尝了解瑞典?有些反讽、恶搞的节目一脱离了语言和文化背景,就很容易引起误解。某些中国人有一颗玻璃心,开不得玩笑的,搞不好就成了“辱华”。尤其是那些看惯了央视的中国人很难理解,某些国家的电视台是可以讽刺、恶搞本国政府的。

 

2018.9.24.

 

 

“美国法院判决转基因除草剂致癌”是怎么回事?

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

这段时间一直有人转一条消息给我,要我评论。这条消息的标题是《央视:美国法院判决孟山都转基因除草剂致癌》,内容是:“美国孟山都转基因草甘膦致癌,法院判赔致癌园丁2.89亿美元。中国科协支持的美国间谍方舟子对中国人科普说‘草甘膦除草剂比食盐还安全’,中国科协与美国间谍方舟子长期合作,最终导致更多的中国人患上了癌症。中国科协出来走两步解释一下吧!”

 

没见中国科协出来走两步解释,既然不少人都要我解释,我就解释一下好了。

 

首先,草甘膦不是什么转基因除草剂。早在有转基因作物之前,草甘膦就已经在作为除草剂使用了。草甘膦是目前使用最多的除草剂,转基因作物在用,非转基因作物也在用。因为草甘膦是孟山都研发的,而孟山都研发的转基因作物中有一种是抗草甘膦的,所以那些反对转基因的人比如崔永元才会把草甘膦和转基因扯上,以为把草甘膦打倒了,就把转基因也打倒了。其实即使草甘膦被打倒了,也不过是让农民改用别的除草剂,和用不用转基因是没有关系的。草甘膦有没有毒,能不能用,和转基因有没有害,能不能种,完全是两回事。

 

其次,我曾经比较过草甘膦和食盐的安全性,那仅仅是指急性毒性。比较两种物质急性毒性的大小,毒理学上用半致死量来比较,半致死量大,说明毒性比较小。草甘膦的半致死量比食盐大,也就是说,喝草甘膦把人毒死需要的量,要比吃食盐把人毒死需要的量大,那么就说明草甘膦比食盐安全。这仅仅指急性毒性。但是一个物质除了急性毒性,还可能有慢性毒性,比如是不是会致癌。

 

一种东西能不能致癌,是由谁决定的?是由美国法院决定的吗?不是。比如这次的判决,是由12名陪审团成员做出的。这些陪审员都是随机找来的普通老百姓,没有一个是生物医学方面的专业人士,他们对致癌物、癌症的认识,未必比一般人强。即使给他们看科学研究的证据,他们未必看得懂。他们做出的判决,也就不具有权威性。他们判决草甘膦让一名园丁得了癌症,或者是出于对科学证据的误解,或者是被原告律师的雄辩说服,或者是可怜癌症患者,总之,并不具有科学性。

 

原告律师出示的最关键证据,是草甘膦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在2015年评为2A类致癌物。所谓2A类致癌物,是指致癌的证据很有限,还不能确定就是致癌物。即使确定为致癌物了,也不能就以此说明某个癌症病例和它有关。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这么归类的一个主要依据,是有几项调查发现使用草甘膦增加了非霍奇金淋巴癌的发病率。这名园丁得了非霍奇金淋巴癌,就认为是因为他使用了草甘膦引起的。但是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根据的这些调查都是回溯性研究,不那么可靠,证据是不充分的,不能证明草甘膦与非霍奇金淋巴癌的因果关系,更不能用以证明该园丁得癌和使用草甘膦有关。该园丁自述自己在2012年使用草甘膦时出了事故,喷到了自己身上,然后在2014年就被诊断得了非霍奇金淋巴癌。根据他的这段自述,反而让人相信他得癌症和使用草甘膦没有关系,因为癌症的发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不太可能说2012年出事故,过两年就得了癌症,而且还是癌症晚期。但是陪审员未必有这样的医学常识。

 

原告律师出示的另一个关键证据,是他们搞到的孟山都的内部邮件。孟山都的毒理学家在邮件里说,“不能说农达不是一种致癌物”(农达是草甘膦的商品名)。原告律师以此说明孟山都高官早就知道草甘膦会致癌,隐瞒下来了,所以该重罚。陪审团相信了这个说法。但是我看了那封邮件的原文,说的是:“草甘膦和农达这两个词语不能互换,也不能再用‘农达’来称呼所有基于草甘膦的除草剂。例如,你不能说农达不是一种致癌物……我们还没有对其配方做过必要的检测做这种陈述。对该配方的检测还没有接近其活性成分的水平。我们可以对草甘膦做这种陈述,而且能够推断说没有理由相信农达会致癌。”(The terms glyphosate and Roundup cannot be used interchangeably nor can you use “Roundup” for all glyphosate-based herbicides any more. For example you cannot say that Roundup is not a carcinogen … we have not done the necessary testing on the formulation to make that statement. The testing on the formulations are not anywhere near the level of the active ingredient. We can make that statement about glyphosate and can infer that there is no reason to believe that Roundup would cause cancer. )很清楚,原告律师乃是断章取义误导陪审团。孟山都的毒理学家的意思是,对草甘膦已经做过了必要的检测,可以说草甘膦不是致癌物,但是农达除了草甘膦还含有别的辅助成分,和草甘膦不完全等同,对农达还没做过必要的检测,就不能说农达不是致癌物,只能说没有理由相信农达会致癌。这根本就不是在承认农达会致癌,而是否认农达会致癌,只不过用比较严谨的表述罢了。

 

可见,美国陪审团的这个判决完全是乱判的。草甘膦是不是致癌物,法院是没有资格决定的。只有专业机构、监管部门才有资格决定。目前在这个问题上专业机构、监管部门还有争议。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认为草甘膦可能是致癌物,美国环保署、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德国风险评估研究所却都认为草甘膦不是致癌物。草甘膦会不会致癌,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但不管怎样,这和转基因没有关系。

 

2018.8.31.

 

要“赛先生”还是“佛先生”?

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

由于数学没有诺贝尔奖,菲尔兹奖被认为是数学界最高奖,往往就被当成是数学界的诺贝尔奖。其实要获得菲尔兹奖比获得诺贝尔奖还难,因为它有一条严格的规定,只颁发给40岁以下的人,而且四年才颁发一次。今年轮到菲尔兹奖发奖,发给了四个数学家,其中德国数学家舒尔茨才30岁,是历来最年轻的获奖者之一,堪称数学天才。舒尔茨的数学才华从小就表现出来,多次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获得过三枚金牌和一枚银牌。

 

最近北京龙泉寺闹出了大丑闻,有人想起那里有个和尚,俗名叫柳智宇,曾经在中国也被称为数学天才,在2006年和舒尔茨同时获得奥数金牌,而且是满分,而舒尔茨不是满分,好像显得比舒尔茨厉害。其实中国对奥数的重视、投入、训练程度是远远超过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中国选手获得的分数高未必就是比外国选手更大的天才。而且中国学生参加奥数有非常功利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送上大学,获得金牌功成名就了就不会再去参加了,不像舒尔茨一次次去参加奥数。柳智宇获得奥数金牌后,被保送上了北大数学系,毕业后放弃了去美国留学的机会,出家去龙泉寺当和尚。

 

中德两个数学天才的不同结局,让很多人感慨。也有人不这么认为。有一份叫《赛先生》的网刊,发表了一篇署名蒋方舟的文章《天才的出走》,就对这种对比很不以为然。文章中说:“将柳智宇和舒尔茨进行对比,既没有必要也毫无意义。他们能够选择自己的道路,追随本心,便已是难能可贵,没有高下之分,更不由他人评说。”蒋方舟不许别人对比、评说,自己却就在对比、评说,只不过她对比的结果是认为两人没有高下之分。

 

如果两人真的没有高下之分的话,那么柳智宇选择的道路反而要比舒尔茨的高明多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舒尔茨获得数学界最高奖,是世界顶尖的数学家,而柳智宇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和尚,人们知道他是因为其放弃学业出家一事让人惊讶,而不是因为他佛法多么高深。舒尔茨这种级别的数学家,全世界大概也就几十个,而柳智宇这种级别的和尚,全世界起码也有几十万。蒋方舟认为一个世界顶级数学家和一个中国普通和尚没有高下之分,言下之意不就是当和尚要比研究数学高得多吗?

 

如果以后柳智宇和他的师父一样成了佛学大师而且没有闹出丑闻,是不是就能说他和舒尔茨没有高下之分呢?这要看站在什么样的立场。如果是站在佛教的立场,当然会说两人没有高下之分甚至要认为柳智宇比舒尔茨高。但是如果是站在科学的立场,就应该说舒尔茨与柳智宇有天壤之别。这份网刊名叫《赛先生》,不就是要提倡科学吗?不就是希望有更多的人投身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吗?中国不缺佛学大师,但缺舒尔茨这样的数学大师、科学大师。《赛先生》却说柳智宇和舒尔茨没有高下之分,岂不是认为理工科学生毕业后从事科研还不如出家当和尚?如果当年牛顿毕业后不是去研究物理而是去当修道士,《赛先生》是不是也要说没有高下之分?这就是抛弃了科学立场,把《赛先生》办成了《佛先生》。

 

2018.8.15.

 

河北科技大学对韩春雨的调查是不是“主观造假”?

2018年9月9日星期日

声称发明了新的基因编辑技术的河北科技大学韩春雨被质疑造假到现在,整整两年过去了,其间河北科技大学校方多次表示要“验证”、“调查”,昨天在其网站公布了“韩春雨团队撤稿论文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其调查结果只有一句话:

 

【校学术委员会成立调查组,本着“依法依规、严谨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核查了该论文涉及的全部原始实验资料,并委托第三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重复验证实验,认为撤稿论文已不再具备重新发表的基础,未发现韩春雨团队有主观造假情况。】

 

然而这句话几乎每个部分都是有问题的。

 

“校学术委员会成立调查组”:也就是说这是学校内部自查。但是河北科技大学因为韩春雨的这篇论文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得到超过两亿元的投资,入选“双一流”,建立“基因编辑技术研究中心”,与韩春雨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怎么能让人相信他们会本着“依法依规、严谨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调查呢?如果河北科技大学真的相信这个原则,真的想让人相信调查结果,那么就应该交给第三方调查,至少应该邀请校外专业人士参与调查,并且公布调查组成员名单。

 

“认真核查了该论文涉及的全部原始实验资料”:以前韩春雨一再声称由于实验室条件不好没有留下原始实验资料,那么这些原始实验资料是从哪来的?是这两年造出来的吗?敢不敢公布出来让人见识见识?

 

“并委托第三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重复验证实验”:世界各国至少有几十家实验室开展过重复验证实验都没能得到结果,河北科技大学为什么不相信这些实验室的结果,还要自己再去找“第三方国家重点实验室”?难道这家实验室比那几十家实验室都更有资格?在2016年10月河北科技大学校方发表过声明:“已经有独立于我校之外的机构运用韩春雨团队的NgAgo技术实现了基因编辑,该机构与韩春雨团队的合作正在洽谈中。具体信息我们会适时向社会公布。”现在可以公布这家号称重复出韩春雨实验结果的校外机构的具体信息了吗?难道是上海神经所仇子龙实验室?究竟有没有这家机构?为什么现在不再采纳这家机构的结果,而是另找“第三方国家重点实验室”呢?

 

“认为撤稿论文已不再具备重新发表的基础”:这是什么意思,是发现了论文的结果完全不成立了,还是像韩春雨说的,只是需要改进等着推出“升级版”?

 

“未发现韩春雨团队有主观造假情况”:很多人看到这个说法,第一反应都是,难道造假还有主观和客观之分?河北科技大学也许只是措辞不当,只是想要强调韩春雨没有造假。然而没有造假,问题又出在哪里呢?这个公告却只字不提。在河北科技大学网站上,另有一篇题为《韩春雨就公布撤稿论文调查处理结果表态》的简短报道,似乎想对此做出一点说明:

 

【韩春雨表示,在国际前沿的基因编辑技术研究领域,存在许多不可预知的问题。在经历了质疑、撤稿和调查之后,通过校内外同行专家的指导和进一步的实验验证,深刻地认识到,撤稿论文的实验设计存在缺陷、研究过程存在着不严谨的问题,论文的发表给国内外同行学者造成了误导和人力物力的浪费。】

 

也就是说,该调查结果认为,问题出在“撤稿论文的实验设计存在缺陷、研究过程存在着不严谨的问题”。实验设计存在缺陷、研究过程不严谨会让人对实验结果做出错误的解释,却没法得出一个漂亮的结果。例如,如果韩春雨仅仅根据论文中的图3就说他发现了基因编辑新方法,这就属于实验设计存在缺陷、研究过程不严谨。但是韩春雨还知道去做图4的实验,说明他的实验设计是没有毛病的。问题就出在别人重复不出图4的结果。靠实验设计存在缺陷、研究过程不严谨是怎么搞出图4所显示的DNA条带大小正好的阳性结果?难道要怪罪给韩春雨做实验不戴手套,由于韩春雨说的“不可预知”因素才得出了预知的结果?难道他不严谨地用了CRISPR这个“旧”的基因编辑技术?想当初,面对别人的质疑,韩春雨都说别人实验技术不过关也就是“研究过程不严谨”,声称“在满足一些关键条件的情况下”其系统可以进行有效的基因编辑,反复声称自己多次重复出了实验结果,现在怎么反过来承认自己研究过程不严谨了?严谨的做不出结果,不严谨的反而能做出结果,河北科技大学难道是处在另类世界?

 

河北科技大学的公告声称秉持“兴业尽责”校训,然而这种留下无数疑问的调查何曾“尽责”。河北科技大学的公告声称“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然而这种文过饰非的调查哪里有丝毫的科学精神,对学术不端行为宽容得很。如果真的要弘扬科学精神、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那么不仅应该开除明显作假的韩春雨,还应该处理包庇、纵容韩春雨的负责人。然而河北科技大学校长自己当年就在替韩春雨站台,在开学典礼上把韩春雨当成学校的骄傲,在这样的校长领导下,怎么能指望河北科技大学真正对韩春雨做出调查、处理呢?所以这样的调查,完全就是“主观造假”。两年来,河北科技大学不仅纵容韩春雨造假,而且包庇韩春雨造假,对不起“科技”两字,应该改名河北科假大学。

 

2018.9.1

 

 

三说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

2018年9月8日星期六

本来觉得对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没有必要再多说,可以开始写别的文章。但今天看到《华尔街日报》关于此案的报道,说是采访了几个知情者,有些新情况,觉得还是有必要再多说几句。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8月30日晚上刘强东和指控他的明尼苏达大学女生一起参加了一次宴会。该宴会在明尼阿波利斯一家叫Origami的日本料理店举办,大约有20人参加,那名女生当时坐在刘强东身边。参加者自带葡萄酒,还花了1900美元买清酒和食品。宴会在大约9点结束,有些人喝醉趴在桌上。指控的强奸发生在第二天凌晨1点。

 

华尔街日报介绍的事件新情况就这些。但是中文网上还有更详细的“真相”,号称也是知情者说的,说女生喝醉了,刘强东开车送她回公寓,然后就出事了。大概为了表示自己是知情者,有人还贴出了聚会时这名女生坐在刘强东身边的照片。

 

这些知情者的说法真假如何不得而知,虽然里面有些细节描述明显经不起推敲。事情经过究竟如何,等警方的调查报告好了(即使检方最终因为种种原因决定不起诉,应该也会有报告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对“真相”的一些议论。

 

性侵受害者之所以很少报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担心社会议论,除了谣言,还有“受害者羞辱”——把性侵的起因怪罪给受害者。某些中国人最擅长的就是受害者羞辱。例如说一个女孩子不应该去参加老男人的聚会,不应该坐在“大老板”身边,不应该喝酒,不应该搭车,不应该让男人进屋等等。还好从照片上看这名女生穿着相当保守,否则还得加一条不应该穿得那么暴露。以前韩寒接受采访时对着镜头说过一句著名的话:“我觉得,一个女人如果同意和你单独看电影,就是同意和你上床了。”推而广之,在某些人看来,一个女人如果同意和你吃饭、搭你的车、让你进屋,就是同意和你上床了。然而“不”就是不。不管人家穿什么衣服,不管在什么环境中,只要她(或他)明确表示不愿意,甚至没有用语言或动作明确表示愿意,那么任何人都无权与她(或他)发生性行为,否则就是性侵。

 

明尼苏达的法律对此规定得很清楚,自愿发生性行为的意思是“一个人自由地用言语或明显的动作表示同意和一个行动者进行一种特定的性行为。如果行动者和投诉者之间以前或现在存在一种社会关系,或者投诉者没能抵抗一种特定的性行为,都不意味着就是自愿。”任何不是自愿发生的行为,就是性侵,与发生的环境没有任何关系。明尼苏达的法律也规定,一个“心理无能或身体无助”的人是不可能表示同意发生性行为的。有人说可能是这名女生“酒后失德事后反悔”,即使这样,同样是性侵,因为受酒精影响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心理无能”,与心理无能的人发生性行为属于3级犯罪性性行为。

 

正因为性侵受害者本来就要承担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和社会压力,所以要特别注意保护性侵受害者的隐私,名字不能提,照片不能公布。但是在中国,特别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乃至已被定罪的罪犯的隐私,名字要隐去,照片要打马赛克,而对受害者却肆无忌惮地人肉、曝光、传播,让受害者承担更大的压力。有的人就是如此崇拜强者(包括罪犯),压迫弱者。

 

有人问,如果刘强东真的被认定犯一级性侵,有没有可能美国政府考虑到中美关系而干涉此案呢?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美国司法是独立的,美国政府管不了司法,连总统都管不了,所以川普隔三岔五就发推特骂美国司法部、联邦调查局迫害他,却没法阻止司法部、联邦调查局、特别检察官调查他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和与俄国人勾结。何况刘强东一案是由地方警察局、地方检察官、地方法官管的,联邦政府更管不了。如果当地检察官最终决定不起诉刘强东,绝不会是因为美国政府的干涉,而是因为别的原因,例如认为证据不足,或者受害者不配合,让检察官觉得没法说服陪审团,胜诉无望,就放弃了。

 

不要说中国了,即使在美国,即使在明尼苏达这种进步州,对性侵受害者的保护也是很不够的。不久前明尼苏达当地报纸刊登了一组系列报道,批评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对性侵案件处理不力。在两年间该警察局共接到了一千多起性侵报案,其中有四分之一的案件从未分配警察去调查,三分之一的案件警察从未询问受害者,一半的案件没有去询问可能的证人,最终被定罪的案件还不到十分之一。

 

可见不仅性侵受害者报案的少,报案后被认真对待的也少。所以才要有“我也是”,所以我们才需要有一个更好地支持、保护性侵受害者的社会环境。

 

201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