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杂谈”的存档

留学生和绿卡持有者都很容易无意中犯法

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

美国是严刑峻法的国家,不知不觉地可能就犯法,甚至犯罪。特别是对于外国人来说,更容易犯罪。我举两种情况为例。

 

第一种情况,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在美国的外国人必须在任何时候都带着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在移民局登记的证明。什么样的证明呢?对于非移民来说,比如说留学生,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在移民局登记了,就是入境卡 I-94,必须要随身携带。现在入境卡不是纸质的,可以上网把入境记录打印下来,放在钱包里。对于有绿卡的人来说,就是绿卡。

 

所以,非移民要随身携带入境卡,移民要随身携带绿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特别是绿卡持有者,觉得绿卡太重要了,怕丢,平时都不敢带的。但是这样就犯法了。如果被抓到了属于轻罪,最高可以罚款100美元,或者判入狱30天。

 

留学生按规定还必须在任何时候都带着I-20表。不信的话,看I-20表,上面就写着任何时候都必须要带着。I-20表那么大的一张纸,有几个人会随身携带?不过,对于没有随身携带I-20表会有什么后果,没有明文规定,没有说因此就是犯罪了,就会被处罚。

 

第二种情况,在美国的外国人,移民也好,非移民也好,反正只要是非公民,搬家了,那么在10天内必须通知移民局地址已经变了。以前要填一个表格,叫做 AR-11 表格,寄给移民局,现在可以上网,到移民局的网站,在你的移民账号里改一下你的地址,就可以了。

 

但是很多人搬家不知道要通知移民局。如果没有及时地通知移民局你的地址变了,也是轻罪,最高可以判罚200美元,或者入狱30天。而且可以因此被遣返,比没有随身携带登记证明更严重。没有随身携带登记证明,没有说可以被遣返。

 

如果是留学生或者是访问学者,改了地址,也要及时通知学校负责留学生、访问学者的人。这样他们才可以在留学生、访问学者的数据库,把你的地址给改过来。

 

这些规定由来已久,但是以前很少执行,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因此被抓、被遣返的。所以一般的人都不知道。但是现在是川普新时代,不一样了,号称要严格执法。不仅打击非法移民,也要打击合法移民。国土安全部的网站已经宣布了:对于违反移民法,包括违反了要任何时候都携带登记证明的,抓到了都要处罚,绝不宽容。大家在这种非常的时刻,还是要小心为妙。

 

2025.5.4录制

 

2025.5.23.整理

“协和4+4博士”事件的几个问题

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

因为董袭莹的母亲姓米,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澳大利亚籍的华人科学家米耀荣就被说成是董袭莹的外公,还有一个姓董的医学院士,更被说成是董袭莹的爷爷。她一家出了两个院士,不就成了“院士世家”?现在新浪微博辟谣了,说都是谣言,还封了一些号。这下子更让人觉得董家的确是“家庭背景深厚”,连新浪微博都指挥得动。其实她如果真的家庭背景深厚的话,新浪不会等到这个时候才来辟谣、处理,一开始就把这个事件压下去了。

 

我上一次说到巴纳德学院是美国一所著名的文理学院,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不服。有人说,董袭莹在美国上完了高中,是先去上了社区学院,再转学去了巴纳德学院。可见巴纳德学院是个不入流的学校,不然的话怎么会去接收社区学院转学过来的学生呢?王志安干脆就说巴纳德学院是一个社区学院,冒充哥伦比亚大学。这些人都是对美国的教育制度不了解,在那里想入非非。美国所有的名牌大学都会接收一部分的社区学院的转学生,不只是巴纳德学院,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本部每年也都有一定的名额接收社区学院转学过来的学生。能够说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也都是不入流的大学吗?

 

这些从社区学院转学的学生,是不是比那些一年级就去这些名牌大学上学的学生更差?是不是本来就是高中没学好,所以先去上社区学院?不是的。上社区学院没有门槛,谁想上都可以去上,所以的确那些高中学得不好的学生毕业了之后,相当一部分会选择去上社区学院。但是也有高中学得很好的学生会去上社区学院,由于各种原因,比如说为了省学费,因为社区学院的学费非常低,上两年社区学院再转去上名牌大学,就省了两年的高昂学费了。这样的话,是不是就可以占个便宜,差生先去上社区学院,再转学去名牌大学?也不是。要转学名牌大学,除了看社区学院的成绩,还要看高中的成绩。如果高中本来就是差生,那么也没法转学去那些名牌大学。

 

从社区学院转学名牌大学,竞争也非常激烈。巴纳德学院去年录取转学的学生,录取率只有20%。这个录取率跟新生比比较高,巴纳德学院新生的录取率只有7%。但是录取率20%在美国的大学中也算是竞争很激烈了。所以并不是像大家想象的那样,这种社区学院转学到名牌大学的就是差生钻了空子。

 

有一些人到现在还在纠缠董袭莹以及协和“4+4”的其他博士生写的博士论文很水,说只有几十页,算什么博士论文。我说了,协和的“4+4”其实就是要模仿美国医学博士的培养制度。美国的医学博士是职业博士,不是学术博士,目的是要培养医生,而不是要培养科学家,不是要培养去做生物医学研究的PhD(学术博士)。4年主要的时间都是在学习、接受医学教育,而不是做论文、搞学术研究,花在学术研究上的时间有,但是很少。

 

我上次说哈佛医学院的医学博士生做的博士论文也只是花4个月的时间写一篇小论文。其实并不是哈佛所有的医学博士生都要写论文,只有一小部分走HST,也就是健康科技轨道的医学博士生,才要求写论文。普通轨道的医学博士生就没有这个要求。但是如果要作为荣誉生毕业,就要求有论文,而要求的论文平均也就是几十页而已。另外一所著名的美国医学院——耶鲁大学医学院,倒是要求所有的医学博士生毕业都必须要有论文。但是也只是要求花4个月的时间做论文,写出来的论文平均也只是几十页。你能够说耶鲁医学院、哈佛医学院这些学生也都很水?美国大部分的医学博士生,是不写论文的。你能够说美国的这些医学博士都很水?

 

董袭莹的论文被揭露抄袭了北京科大的一个专利,这完全属于另外一个问题。中国论文,特别是生物医学方面的论文,抄袭非常普遍。那些现在对协和“4+4”培养制度义愤填膺的中国医生,他们评职称写的论文,要去挖的话,相当一部分也都是抄来的,甚至是从那些所谓的论文工场去买来的论文。所以学位论文被发现了抄袭,并不足以说明这个博士培养项目、这个学校就有问题。但是如果论文被发现了抄袭,学校不去调查、处理,这才有问题。现在董袭莹的博士论文被发现有抄袭,就看协和会不会去调查、处理了。

 

张文宏的医学博士论文也曾经被发现抄袭,也抄得非常厉害,但是复旦大学把他包庇下来了,为他狡辩,这才有问题。我说复旦大学其实是一个“复制大学”,就是指的在包庇抄袭。现在对董袭莹博士论文抄袭义愤填膺的那些人,包括那些中国的医生,当初对张文宏的论文抄袭,可是都在为他狡辩的。

 

我上次说,美国医学教育体制属于研究生教育体制,比较特殊:先上4年的非医学的本科,再上4年的医学院。因为是研究生的教育,所以颁发的是医学博士学位。但是有一些人不服,认为美国颁发的医学博士学位不是真正的博士学位,而是还是属于本科学位。这就是完全没有常识。美国的医学博士就是博士学位,拿了这种医学博士学位,如果对科研感兴趣,可以去做博士后研究。美国国家健康研究院(NIH)也承认医学博士是博士学位,拿到医学博士也可以向NIH申请课题。只不过因为MD毕竟是职业博士,不是学术博士,学术含金量跟PhD 完全没法比。花几个月的时间做论文,跟PhD学生花几年的时间做论文,哪有可比性?所以,虽然他们可以做博士后、申请NIH的课题,甚至可以去生物系当教授,但是虽然有资格,毕竟是很难的。

 

如果一个MD真正地想去从事基础医学的研究,有一条路径,同时读PhD。美国很多医学院有这种MD/PhD双学位的项目,只不过花的时间就长了。MD需要4年就能读出来,MD/PhD双学位一般要花6到8年才能够读出来。

 

协和的“4+4”学的是美国医学院培养医生制度,具体的招生要求,也的确跟美国医学院的招生要求差不多。虽然各个专业的毕业生,不管是文科的、理科的都可以报考,但是对于这些报考的学生已经修过了什么课有具体的要求。需要修过数理化,还有几门生物课,这完全就是照搬美国医学院的招生要求,那些具体的课程跟美国医学院的要求是差不多的。董袭莹是在美国读的本科,美国的本科教育是通才教育,并不像中国那样文理分得非常开。即使选的是文科的专业,也会学一大堆的理科的课,也可以去选理科的课。所以虽然董袭莹是经济专业,但是她完全有可能学过了那些数理化生物的课程,满足了协和“4+4”的报考要求。当然也有可能没有修过这些课,没有满足报考要求,被特招进去。要打消人们的疑虑,协和应该公布董袭莹有没有修过这些必需的课程。

 

协和的“4+4”在招生的时候是有考试的,只不过它是自主招生,是自己出的考题。其实也是模仿美国医学院入学考试的考题,只不过比较简单。美国医学院入学考试有200多道题,而协和的“4+4”的考题只有100多道。但是不管怎样,这100多道也包括了数理化,以及生物,是学医学必需的、必备的课程。如果是中国的文科生,是不可能通过这样的考试的。那么董袭莹是不是通过了考试?她考了多少分?是不是达到了入学要求?这也应该公布出来。

 

美国的医学教育制度是比较合理的,是从本科毕业生中招生,跟其他国家医学院从中学毕业生招生相比来说,基础比较扎实,年纪也比较大了,这些人学医比中学一毕业去学医就更靠得住,质量会更高。唯一的问题是,这种培养医生的方式成本太高,花的时间太长。要花8年的时间才获得了医学学位,然后还有几年的住院医培训。等到出师成为了独立的医生,十几年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才培养一个医生,一般的国家是没法这么干的,是很难学的。全世界像美国这样培养医生的,我知道的只有加拿大。绝大部分国家培养医生,都跟中国一样,以本科教育为主。中国如果培养医生也都像美国、加拿大这样,肯定是不行的,没有那个条件。但是有个别的好的大学要学美国也搞“4+4”,也把医生的培养作为研究生教育,完全可以。只不过既然要学,那就要学到位,要学好,要公平。

 

2025.5.2.录制

 

2025.5.22整理

从“协和4+4博士”事件谈谈医学院教育问题

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

北京中日友好医院的肖医生被他的妻子举报跟在这家医院做培训的协和新科博士董医生有不正当的关系。这种事在现在的中国本是司空见惯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事件在网上被炒起来,酿成了所谓舆情,还惊动了国家卫健委要对此做调查。

 

这种事件按中国的惯例,人们往往痛恨的不是那个渣男,认为他只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痛恨的是第三者,所谓小三。所以在这个事件中,成为了舆论焦点的不是肖医生,而是董博士。人们把她的家庭背景、学历挖了个底朝天。

 

但是网上关于董博士的那些信息,大部分都是假的。比如说认为自己熟读了金庸、因此就能够包打天下的妄人“六神磊磊”,评论说董小姐“家庭背景深厚”。其实董博士的父亲是中冶集团下面一个研究院——建筑研究院的总经理。中冶集团只是一个副部级的国企,那么其隶属研究院的头,撑死了也就是司局级。董博士的母亲是北京科技大学一个研究院的副院长,连官都很难算得上。像这种连高官都算不上的家庭,在北京要找可能都有几万个了,怎么能够算是“家庭背景深厚”?

 

可能觉得这种背景在北京算是普通的,所以又有人号称挖出来了董博士的外公叫做米耀荣,是工程院院士。其实米耀荣是香港出生,一直就在澳大利亚生活、工作的澳大利亚籍的华人,只不过这十几年来跟中国关系比较密切,所以就成了中国工程院的外籍院士。他跟董博士的交集,也就是碰巧跟她妈都姓米,然后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董博士的外公了,董博士就成了院士世家的人了。

 

在中国,医生并不是一个特别好的职业。如果是家庭背景深厚的人,一般是不会选择学医的。何况如果是家庭背景深厚的人,哪里用得着靠小三上位?家庭背景深厚的人真出了什么丑事,你也别指望会在网上炒起来。

 

由于这个事件,把美国一所名牌大学名声也搞臭了。董博士的本科是在美国巴纳德学院读的。现在巴纳德学院在中国网络上成了一所“野鸡大学”、“不入流的学校”、“相当于中国的三本学校”、“二级学院”。其实巴纳德学院是一所很著名的文理学院。美国有很多文理学院,只有本科,没有研究生教育,有的是非常好的学校,只不过中国人一般不熟悉,所以以前从来没听说过,就以为是野鸡大学。有一所文理学院很多中国人倒是知道,那就是宋美龄的母校韦尔斯利学院,巴纳德学院跟韦尔斯利学院一样,也是—所女子学院,是美国东北七所著名的女子学院之一,号称是七姐妹。巴纳德学院比韦尔斯利学院还要难进。

 

巴纳德学院跟哥伦比亚大学的关系比较复杂。它是一所独立的学校,但是又隶属哥伦比亚大学。这个学院的学生可以去哥伦比亚大学选课,发的文凭上也写着“哥伦比亚大学巴纳德学院”。它的校门写的也是“哥伦比亚大学巴纳德学院”。所以,并不是这个学院的人在冒充哥伦比亚大学,而是历来它就被认为隶属哥伦比亚大学。

 

董博士的博士论文也被挖出来了。记者报道说这篇博士论文研究的是妇科,但是她的导师是骨科院士,这不是很奇怪吗?其实那篇博士论文的主体研究的是乳腺癌骨转移的诊断。别看到乳腺癌就以为是妇科了,是骨转移,癌细胞转移到骨头,这就跟骨科有关系了。这篇论文在致谢里感谢了她的父母,媒体的报道就变成了她父母在董博士的医学论文挂名。这帮记者是不是半文盲,不知道“感谢”是什么意思?怎么被感谢就变成了论文的共同作者呢?

 

这个事件很多人觉得不公平的原因,是因为董博士的博士是从协和拿的,而且用的是所谓的“4+4”渠道。上四年的非医学的本科,再上四年的医学院,就获得了医学博士。而在中国其他的院校要获得医学博士,花的时间就长了,要上五年的医学本科,上三年的医学硕士,再上三年的医学博士,加起来是11年,而且一直是在医学院上。协和的“4+4”只用八年的时间就获得了医学博士,而且前面四年还不是在医学院上的,真正的学医只有四年,所以很多人觉得不公平。

 

协和之所以会采取这种在中国很特殊的培养医学博士的方式,是因为协和作为一所美国人创建的医学院,想要照搬美国的医学教育制度。这涉及到中美医学教育制度的不同。中国的医学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上五年的医学院,发给一个医学学士的学位,就可以去当医生了。不只是中国,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现在对医学的教育也是本科的教育。比如英国,从医学院毕业,获得的学位是MBBS,也就是医学学士学位。

 

但是美国(以及加拿大)的医学教育是很独特的,属于研究生教育。要先在非医学院上四年,本科毕业,再去上四年的医学院,毕业了之后发的文凭是医学博士——MD。有人误解MD是医生的意思,不是的,MD是拉丁语“医学博士”的缩写,就是一个博士学位。所以美国医学院出来的医生都是博士。他们如果不想当医生,要去做学术研究,也可以找一个生物医学实验室做博士后研究。有一些中国医学院毕业的医学学士,利用这个漏洞,在美国也自称是MD,是医学博士,因此也可以去做博士后的研究。

 

由于美国的医学教育是研究生教育,所以要上美国医学院,就必须首先要有一个本科的文凭。这个本科的文凭不限于是哪个专业,什么专业都可以去考医学院。只不过要上医学院的话,必须在本科已经修过了一系列的课程,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学等等。这些所谓“医学预科”课程跟本科生物系的课程是最相符的。一个美国的学生如果志向是要学医,那么本科往往就选生物作为专业。这就是为什么考医学院的人当中,生物系毕业的是最多的。但是并不是其他专业、其他系的毕业生就不能考,文科生也可以考,只要在本科的阶段选过了那些必须的课程,都可以去考。董博士在巴纳德学院是经济学专业。对中国人来说觉得很奇怪,一个经济学毕业的学生怎么可以去学医呢?但是在美国一点都不奇怪,不要说是经济学毕业的,英文系、音乐系毕业也都有去学医的,只不过比较少。

 

美国的本科教育跟中国不太一样。中国文理分得非常开,如果是文科生,那么基本上就不学理科的课程,不会学一大堆的生物、化学、物理。美国的本科教育是通才教育。特别是像巴纳德学院这种所谓的文理学院,更是讲究通才教育,所以不管是什么课程,理科的、文科的,他们普遍都要学。即使是英语、经济专业的,也完全有可能选了一大堆的理科的课程,可以去报考医学院。

 

美国医学院的毕业生是医学博士,以临床的培训为主,不是做学术研究,所以他们毕业并不一定要做论文研究。有的要求或鼓励做论文研究,要求也很低。比如说美国最著名的医学院哈佛医学院,对医学博士的论文的要求只是至少要有四个月的时间是全职在做博士论文。四个月的时间能做什么样的深入的研究,写什么好的论文啊?我读博士花了四年的时间才写成了一篇学位论文。所以完全不可比。

 

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协和这个“4+4”号称获得的是医学博士学位,但是他们的医学博士的论文是很水的。就像大家在挖的董博士的论文,就那么几十页。不只是她,那个“4+4”的博士论文都是那么几十页的。就是因为它不培养做学术研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做博士论文,而是以临床教育为主。

 

所以协和这个“4+4”培养医学博士的新模式,就是要向美国学习。协和传统的培养医学博士的模式号称是八年培养的,前面也是在非医学院读本科基础课,后面才是真正的医学教育。只不过“八年制”前面的本科教育是在特定学校的生物系读的,原先是在北大的生物系读,后来清华大学想吞并协和,两校合作,就改在清华的生物系读。所以“八年制”也是要向美国学习,只不过学得没那么彻底。因为本科阶段是在特定的学校、特定的生物系读的。美国医学院招生是面向所有的学校,也不限于生物学的专业。

 

协和“八年制”获得医学博士,跟其他的中国医学院要11年获得医学博士比,也是占了便宜。那么为什么人们不去抨击协和“八年制”,只是抨击“4+4”?因为协和的“八年制”是要通过高考进去的,高考要获得很高的分数才能够去,这样人们就没有异议了。而“4+4”后面的四年才去协和读,是没有统一的考试的。这就跟美国不一样了。美国虽然医学院面向所有的学校、所有的专业招生,但是要进医学院要参加统一的标准化的医学考试。那个考试可难了。有考试在把关,保证招生的质量。

 

协和的“4+4”没有统一招生考试,怎么保证招生质量?它号称只对世界排100名的学校的本科毕业生招生。但是所谓的世界排100名,本来就是很主观的。何况即使是名校毕业出来的,不一定就是好学生。协和的“4+4”也有招生考试,但是是协和自己搞的考试,是所谓的“自主招生”。这就没有保证了。中国的高校只要搞自主招生,必然就有腐败,必然就会有走后门的。

 

协和的“4+4”想要让人们信服,入学就应该有统一的考试。只不过在中国采取这种培养医学生模式的大学很少,没法搞全国的统一的考试。有一个办法:干脆就把美国的医学入学考试直接拿来用。如果有这样的考试的话,大家也就无话可说了。协和的“4+4”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争议,就是因为它想学美国,又学得不伦不类。

 

2025.4.30.录制

 

2025.5.20整理

袁隆平养活了中国人吗?

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

悼念、颂扬袁隆平时经常能够看到一种说法,说袁隆平是“当代神农”,“袁隆平养活了中国人”,“没有袁隆平中国人要饿肚子”。

 

这种说法并不是在悼念袁隆平才出现的。这十几、二十年来中国媒体在神化袁隆平,这种说法已反复出现。网上甚至有一种骂人用语:“都是袁隆平让你吃得太饱了。”这种说法的一个依据是认为在有杂交水稻之前中国人要饿肚子,有了袁隆平的杂交水稻中国人才不挨饿了。袁隆平自己在介绍他为什么要研究杂交水稻的时候,也喜欢说“为了不让老百姓饿肚子” ,因为他自己饿过肚子,经历过“大跃进”之后的“三年困难时期”(实际上是三年大饥荒),知道饿肚子很难受,而且他还说亲眼见过5个人饿死在路边:

 

袁隆平:那个时候是三年困难时期,我们在湖南过苦日子,那真难受。我亲眼看到五个饿殍倒在田埂上、路旁边和桥底下,饿死几千万人……

 

所以,他那个时候就下定决心,要解决粮食的增产问题,让老百姓不再饿肚子。

 

其实,在“大跃进”之后之所以会出现三年的大饥荒,完全是人祸,跟粮食单产的高低没有关系,并不是因为粮食单产太低才导致了大饥荒。即使粮食单产再高,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也是会饿死人的。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袁隆平的杂交水稻已经大规模地推广、种植了,但是中国人还是没能吃饱饭。中国人能够吃饱饭要等到改革开放以后了。所以,能吃饱饭是改革开放的成果,说袁隆平养活了中国人还不如说是邓小平养活了中国人。改革开放让中国的农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即使是到现在中国的粮食还是不够吃的,还是不能做到完全自给,还要靠进口。如果外国人哪一天要卡我们,那么中国人还是要饿肚子的。袁隆平自己也是这么说的:

 

主持人:咱们中国不缺粮食,粮食够吃了呀?

 

袁隆平:没有。中国你想差不多14亿人口,中国的粮食是不够吃的、要进口的,要进口一部分。我举个例子,大豆,大豆也不够吃。我们中国人吃豆腐,每年进口大豆七、八千万吨呢!

 

主持人:您看到这个数字什么感觉?

 

袁隆平:现在国家还有钱买粮食,如果人家一卡你,不卖粮,那就麻烦了,要饿肚子啊,这个是问题,是大问题。

 

中国农作物的产量现在要比以前高得多了,这主要靠的是化肥和农药。中国的耕地只占世界上的7%、8%,但是中国用掉了世界化肥、农药的35%。从这个数据就可以看出,中国的农业生产主要是靠化肥和农药堆出来的,良种只是增加粮食农作物产量的一个因素。即使是在良种培育这方面,袁隆平对中国农业的影响也是被大大地夸大了,因为袁隆平培育的只是水稻的种子,水稻只是农作物的一种而已。

 

中国传统上特别强调主粮、特别是水稻的重要性,所以“吃饭”在中国就变成了进食的代名词。在以前比较贫困的年代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没有主粮,没法向人体提供能量,人活不下去,就要饿死了。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主粮的重要性会越来越低。膳食要健康,就要做到均衡、多样化,不能主要靠吃主食来维持生命、身体健康。还要吃蔬菜、水果 、鱼、肉、蛋、奶,这些都同样在养活着中国人,不能说中国人是靠主粮为生的。

 

即使是主粮,在中国也有“三大主粮”——玉米、小麦、水稻。水稻的产量只占主粮产量的大概三分之一。其他的主粮——小麦、玉米——的良种的研发也有很重要的人物。比如说小麦,对于小麦良种的研发,李振声就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他对于增加中国粮食产量的贡献跟袁隆平是可以媲美的。能不能说李振声也养活了中国人?

 

即使是水稻这一块,也不能只归功于袁隆平。袁隆平做的是杂交水稻,但是水稻还有常规水稻。常规水稻和杂交水稻在现在的种植各占了一半左右。所以,常规水稻的重要性也不能贬低。常规水稻的育种方面中国也有很重要的人物,例如黄耀祥研究水稻的矮化,对于增加水稻的产量也是非常重要的,他对中国农业的贡献也可以跟袁隆平媲美。

 

即使是在杂交水稻这一块,袁隆平是开拓者、领军人物,但是也有很多人都参与了杂交水稻的种子的研发。现在中国市场上卖的杂交水稻的种子,袁隆平研发的只是占一小部分,大部分都是别人做出来的。那些推广得最广的种子也不是袁隆平做的。

 

其他的这些人虽然对中国的农业生产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原创性比不了袁隆平。李振声做的小麦的杂交、黄耀祥做的水稻的矮化,都是国外早就有人做过了,他们把它本土化,培育出了中国自己的良种,在学术上的原创性不是很大。在这方面袁隆平是超过他们的,因为杂交水稻的大规模的推广、能够实用,是袁隆平首先做出来的,这个领域是他开拓出来的。

 

袁隆平开拓出了这个领域以后,还把它传到国外,有了世界性的影响。所以,在农学的学术方面,袁隆平的贡献非常大,把他作为中国农学的一个代表性的人物,给他崇高的荣誉,他当之无愧。但是,没有必要夸大他对中国农业生产的作用。把他神化,吹捧得太肉麻了,反而引起了很多人的反感。

 

2021.5.24.录制

 

2025.5.19整理

董明珠为何怕海归中有间谍?

2025年7月20日星期日

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最近在股东大会上说:“我绝对不用海归,只用国内高校自己培养的人才,因为海归里有间谍。我不知道谁是谁不是。”董明珠的这番言论,有很多人叫好,特别是那些小粉红。也有很多人批评。胡锡进也在批评她,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胡锡进的女儿喜欢说自己曾经在波特兰大学的孔子学院工作过,也因此被当成了海归了。

 

这些人批评董明珠的主要理由是:海归对中国的贡献很大,不能抹黑。有人扯到了钱学森、华罗庚这些海归著名科学家,还有人扯到了周恩来、邓小平。没有人敢扯到习近平的女儿也是海归。但是董明珠说的是“海归中有间谍”,并没有说“所有的海归都是间谍”。所以去举再多的著名海归不是间谍,还是著名的科学家、党和国家领导人,也不能反驳她说“海归中有间谍”。她说“海归中有间谍”,这是一个事实,没有错。海归中的确有间谍。我介绍过当年被处决的台湾间谍,其中就有一个海归——沃维汉,十几年前被处决的,他是慕尼黑科技大学的博士,当然是海归。

 

董明珠说她不知道谁是谁不是间谍,这也是能够成立的,毕竟间谍一般人是分不清的。所以董明珠的两个前提:“海归中有间谍”“不知道谁是谁不是”,都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她错在根据两个可以成立的前提,推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认为绝对不能用海归,而要用国内高校自己培养的人才。但是国内高校自己培养的人才也有间谍,而且肯定比海归中的间谍要多得多,也没法分辨国内高校自己培养的人才当中谁是谁不是间谍。那么根据董明珠的逻辑,国内高校自己培养的人才也是不能用的。

 

那就只好用那些没有上过大学的人了?但是没有上过大学的人当中也有间谍。前一阵中国媒体在宣传“全民抓间谍”,举的例子当中,有的就是没有上过大学的。那么根据董明珠的逻辑,没有上过大学的人也不能用了。所以不管有没有上过大学,是不是海归,都不能用了。格力电器是不是从此就要变成了董明珠一个人?

 

我不知道为什么董明珠这么害怕间谍,怕用的人当中有间谍。间谍为什么要去格力电器?格力电器有什么可以偷窃的技术,间谍需要潜入去偷?我倒是想起了格力电器的确有一项惊人的技术。这是董明珠几年前介绍的,说格力电器发明了能够自己发电的空调。空调一般都是耗电的,但是格力电器号称发明的新式空调能够发电,而且发出的电除了供制冷之外,还有输出,输出的电能够供家庭所有的用电。按照董明珠的说法,如果用了这种能够自己发电的空调,那么家庭用电就全部都解决了,不用花一分钱的电费。如果在全世界推广,这种能够发电的空调还有助于解决气候变暖的问题,说能够让全球的气温下降半度。

 

如果格力电器真的发明了这种空调的话,那可是比永动机还牛。如果空调是永动机的话,只是不耗电而已,而这种能发电的空调,发的电还有富余,那不是比永动机还要牛吗?有比永动机还要牛的技术,世界各国不都得派间谍到格力空调去偷技术?不过只要有一点科学常识,就知道董明珠是把梦话当成了现实说出来,有点脑子的都不会信,当然也不会派间谍了。

 

董明珠经常把梦话当成了现实说出来,所以经常有惊人之论。我看到网上有一个董明珠发言的合集,她很多次地标榜过自己永远正确,永远不会犯错。为什么?因为她不能犯错,所以就不会犯错。“不能犯错”只是一种美好意愿,有这种美好的意愿,不等于就能够实现。“不会犯错”则是一个事实判断。所以董明珠把美好的意愿当成了现实,“不能犯错”就等于“不会犯错”。我想董明珠也认为自己不能生病,那么根据她的逻辑,岂不是她永远健康了?她想要永葆青春,是不是等于她就从此返老还童了?

 

由此可见,董明珠连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都没有,也就是我经常说的:是一脑子浆糊。但是这种一脑子浆糊的蠢货,有时候反而生意做得很好,能够赚大钱。所以能够赚大钱,跟有没有脑子、智商的高低,其实没啥关系。

 

不只是中国是这样,国外也是这样。比如说马斯克,我经常批他非常愚蠢,是一个蠢货。他也经常有类似董明珠的惊人之论,非常愚蠢的言论。但是人家是世界首富。所以蠢人也可以当世界首富,也可以发大财。只不过这种现象可能在中国要比其他国家更常见,因为蠢货在中国更有市场。

 

不过现在美国进入了川普新时代,也就是蠢货走红、掌权的时代。就拿海归来说,中国的海归主要是从美国回去的。但是现在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地位很尴尬。很多共和党政客把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都当成了中国的间谍,或者叫做“北京的特洛伊木马”。他们用的逻辑就是董明珠式的逻辑:中国留学生当中有间谍,这是一个事实,的确有一些中国留学生被发现是间谍;我们不知道谁是谁不是间谍,因此就推出了中国留学生都不能在美国待下去。已经有共和党议员提出法案,要禁止中国学生到美国留学。这个还只是提出法案而已,但是已经有行动了,很多留学生被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取消了留学生资格,要遣返,其中就包括很多中国留学生。那么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待不下去了,回中国成了海归,又要受到董明珠这些人的歧视,被当成了是潜在的间谍,不敢用。

 

我不知道为什么董明珠这么瞧不起海归。她并没有瞧不起海归的资本。我查了一下董明珠的教育背景,她没有上过正经的大学。她在文革期间上过芜湖干部教育学院,那不是正规的大学。也许因此让她在面对海归的时候,觉得自卑。对于这种高度自恋的人来说,自卑是受不了的,因此就由自卑变成了自傲,因此就要瞧不起海归了。

 

2025.4.26.录制

 

2025.5.17.整理

美国公民能被驱逐出境吗?

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川普要大规模遣返非法移民,本来应该都是遣返到这些非法移民的祖国。但是有个别的国家耍赖,不愿意接受本国的公民遣返,比如说委内瑞拉。怎么办呢?川普想了一个办法,给萨尔瓦多一笔钱,将委内瑞拉的移民送到萨尔瓦多关起来,说这些委内瑞拉的移民是黑帮成员,所以要优先遣返。第一批送了几百个委内瑞拉的移民去萨尔瓦多。

 

以前美国政府也干过将那些其本国不愿意接受的非法移民送到别的国家先关起来这种事。但是川普为什么选择送到萨尔瓦多呢?因为现在萨尔瓦多的总统自称是“全世界最酷的独裁者”,在萨尔瓦多实行铁腕统治,建了巨型的监狱,号称专门用来关恐怖分子以及黑帮成员。监狱的条件极其恶劣,一个房间要住100多号人。在那里就是受虐待,没有任何的权利,而且被关进去之后就放不出来了,实际上就是集中营。

 

川普之所以要把非法移民送去集中营,是想起到威慑的作用,吓唬非法移民不要来美国,如果来美国,就有可能被送去集中营。而且去了集中营就没有一点权利了。如果关在美国监狱,美国的犯人还是有一些权利的,可以上诉,可以要求改善条件,美国的法官还管得到。但是一旦被送到国外,就不在美国司法的管辖范围了。

 

最近萨尔瓦多总统访问美国,受到了川普热烈欢迎,热情招待。而且还跟他说,下一步要关美国土生土长的犯人,叫萨尔瓦多总统再建5个集中营关美国本土的犯人。什么样的美国犯人会被送去萨尔瓦多的集中营呢?川普说是那些从事暴力犯罪的犯人。川普以前还说过要把那些袭击特斯拉的人也送去萨尔瓦多的集中营。这些人都是美国公民,川普有权利将美国公民驱逐到国外吗?

 

美国政府可以把外国人,不管是非法移民还是合法移民,驱逐出境,这是移民法规定的。但是移民法只是管外国人,管不到美国公民。美国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把犯罪的美国公民驱逐出境,不像某些国家可以把本国的公民驱逐出境。只有在一种情况下美国政府可以强行将美国公民带到外国,那就是美国公民在国外涉嫌犯罪,而美国跟这个国家又有引渡条约,就可以把美国公民引渡到该国受审。但是严格地说,这属于引渡,不叫驱逐出境。

 

美国没有法律规定可以将美国公民驱逐出境,但是也没有法律禁止将美国公民驱逐出境。因为以前从来没有哪一个总统想要这么干过,所以从来也没有经过司法的审核,看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

 

如果川普真的这么干的话,肯定会引起诉讼,大概率会被判输。首先,它违反了美国现有的一个法律,这个法律还是川普在2018年签的。这个法律规定关押犯人要就近关押,以便于犯人的家属去探望。那么如果把人送去萨尔瓦多集中营,就非常遥远,而且家属也没法探望,显然违反了这个法律。

 

其次,这么做也很可能是违宪的。美国宪法规定不能对人实施不寻常的和残酷的惩罚,那么把美国公民驱逐出境,这明显就是不寻常和残酷的惩罚,更何况是送去集中营。

 

但是有一类的公民有可能被合法地驱逐出境,那就是那些归化的公民,以前是外国人,后来加入了美国国籍。美国法律规定,归化的美国人跟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不同,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不能被剥夺国籍,但是归化的美国人在某些特殊的条件下是可以被剥夺国籍的。这些条件包括:在申请归化的时候作假,是用欺诈的手段获得的美国国籍;归化之后犯下了极其重大的、特殊的罪行,包括参与实施恐怖活动,犯有叛国罪、战争罪,侵犯人权。加入了外国军队,竞选外国政府的公职,也可以被剥夺美国国籍。

 

所以如果先把一个归化的美国人剥夺了国籍,然后再驱逐出境,就没有问题了。但是严格地说,因为要先剥夺其美国国籍,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把美国公民驱逐出境了,因为他已经丧失了美国公民的身份了。所以那些归化的美国人是有可能被川普找一个借口,剥夺了国籍,然后驱逐出境。

 

但是如果川普要找借口要乱来的话,即使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也有可能被驱逐出境。他什么都不管,就把美国公民抓了,然后连夜驱逐出境,送去萨尔瓦多监狱。他造成了既成事实,然后拒绝纠正,也拿他没办法。有一个萨尔瓦多的移民,他的妻子、小孩都是美国公民,但是川普当局说这个人是黑帮成员,把他送去了萨尔瓦多的集中营。但是此前已经有法官判决过禁止遣返这个萨尔瓦多的移民。川普当局也承认,把他遣返是失误。美国最高法院9比0判决,川普当局必须促成这萨尔瓦多移民回美国,跟家人团聚。但是川普当局说他已经人在萨尔瓦多,我们管不了了,我们能够做的是,他如果设法跑到了美国边境,我们可以协助他入关。所以他如果把美国公民非法地送到了萨尔瓦多的集中营,然后说只能将错就错了,我们管不了了,没法让他回来了,你拿他有办法吗?没办法。美国最高法院已经说了,总统只要是行使职权,即使是违法犯罪也不能追究。所以美国就进入了总统可以无法无天的时代,也就是专制、独裁了。

 

2025.4.18.录制

 

2024.5.14整理

最血腥和最漫长的天主教教皇选举

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

教皇们自认是耶稣的大弟子彼得的传人,彼得被视为第一个教皇,从彼得开始,2000年来教皇的继承就没有断过。早期的基督教是一个小教派,而且被罗马帝国政府认为是一个邪教,对他们进行迫害,所以早期的基督教的历史是一团乱麻。虽然那个时候号称有谁谁谁是教皇,但是都是传说中的人物,未必真的有那些人的存在,即使有名有姓,也未必是真的。

 

但是我们可以推测,由于基督教是一个宗教组织,有组织就有头,而教皇实际上是罗马的主教,那么只要在罗马有基督教的教众,就必然有一个头。至于主教是怎么产生的,是上一个主教指定的接班人,或者是由信徒推举产生的,都有可能。但是早期基督教因为是受迫害的,当它的领导人没有什么好处,是要冒着生命危险当的。早期的那些罗马主教,所谓的教皇,据说一个个都成了烈士。所以在早期当教皇应该没有什么竞争。

 

但是等到君士坦丁大帝将基督教定为罗马国教,教皇的权势大了,竞争就非常激烈。在很长的时间内,选出新教皇并没有规范的程序。因为他是罗马主教,所以采取的方式就跟别的教区的主教产生的方式一样,号称是根据上帝的旨意,由罗马人民推举产生,一致同意由某某人当罗马主教,也就是当上了教皇。那么只要胆子大一点的,有权势的,都可以宣布自己是根据上帝的旨意,得到了全体罗马人民拥戴。在天主教的历史上,大约曾经有过40个“反教皇”,即同时存在着两个教皇,其中有一个后来被认为是非法的,所以就叫“反教皇”。可见新教皇的产生争议有多么的大,竞争有多么的激烈。

 

其中竞争最激烈、最血腥的是公元767年产生教皇的过程。当时在罗马郊区有一个贵族叫托托,野心很大。他听说当时的教皇保罗一世病得很重,快死了,招兵买马,组成了一支军队,进入了罗马城,就在那里等着保罗一世死。保罗一世一死,托托就带兵进了教皇的皇宫,宣布他的弟弟,也就是后来的君士坦丁二世,被罗马人民推举为教皇。

 

但是他的弟弟君士坦丁二世连神职人员都不是,是一个俗人,所以必须首先让他成为一个僧侣出家,要找一个主教授予他神职。刚好当时有一个外地的主教在皇宫里,就逼着这个主教举行仪式让君士坦丁二世成为僧侣,第二天再授予他副执事这个神职,当天又由副执事升为了执事,过几天又升为了罗马主教,这样就当上了教皇,要求罗马人民都向新教皇效忠。

 

当时罗马城地位最高的官员叫克里斯朵夫,他的儿子是教皇的财务总监。父子俩都不愿意向新教皇效忠,躲进了圣彼得大教堂,然后就被软禁在那里了。他们提出愿意去外地的修道院出家,新教皇君士坦丁二世同意了,放他们出城。父子俩一逃出了罗马城,就去找伦巴第王国的国王(伦巴第王国是日耳曼人在意大利建的王国),向他借兵,攻向罗马城。

 

罗马城里的官员里应外合,把城门打开了,伦巴第王国的军队进了罗马城。托托率兵在大街上跟伦巴第的士兵打起来,将其击退。但是托托带的军队里有原来教皇的部将,反叛杀了托托,回头去抓新教皇。伦巴第国王之所以同意借兵打罗马,是因为有私心,想立一个傀儡来当教皇。当时随军的伦巴第牧师找了当地一个牧师菲利普,对他说,圣彼得向我显灵,任命你当新的教皇,拥戴这名牧师当了教皇。

 

当时克里斯多夫还在城外,罗马的官员们出城去迎接他。克里斯多夫从罗马官员那里知道了伦巴第的人新立了一个教皇,就说这个教皇是非法的,不能承认,要把他干掉。罗马的官员、士兵就又进了城,抓了菲利普,又把他送回了修道院,不知所踪,可能回修道院不久就被杀了。伦巴第王国的牧师也被抓了,而且眼睛被挖出来,死了。

 

克里斯多夫进城之后,在教堂搞了一个仪式,宣布大家推举出一个新的教皇,叫做斯蒂芬三世。君士坦丁二世被认定是非法的假教皇,他和他的一些亲信的眼睛都给挖了。所以那个时候流行的处罚方式就是挖人的眼睛。斯蒂芬三世开了一个教士大会,召集教士们开会审讯君士坦丁二世。审讯时君士坦丁二世为自己当教皇辩护,教士大会就判决割了君士坦丁二世的舌头,让他没法再为自己辩护,再送回修道院,不知所踪,应该很快也就死了。

 

斯蒂芬三世为了避免以后在产生新教皇的时候又遭到了贵族的操纵,发布命令,规定以后教皇只能由神职人员推举产生,贵族不能再插手了。1059年,当时的教皇又发布命令,规定新教皇只能由教皇任命的红衣主教们选举产生。这样就把选举教皇的程序规范下来,试图通过这种方式避免推举教皇的血腥事件。

 

教皇选举的程序规范化之后,选举的过程没有那么血腥了,但是竞争同样非常激烈。由于不同的政治派系参与其中,就很容易扯皮,其中最扯皮的是1267年选举教皇。

 

教皇死了,红衣主教们就汇集到教皇死的地方选举新教皇。那个时候教皇不喜欢住在罗马,而是住在农村,住在一个叫维泰博的村里,在那里建了皇宫。当时的红衣主教总共有20个,其中有一个生病了没来,有19个红衣主教赶到了维泰博选新教皇。这些红衣主教分成了两派。一派以法国人为主,想推举一个法国红衣主教当教皇。一派以意大利人为主,想要推举一个意大利红衣主教当教皇。两派势均力敌,就选不出教皇了。一开始每天去教皇的皇宫选一次,然后就回宾馆了。后来发现每天选没有进展,隔很长时间才选一次。

 

这样过了好几个月了,还没有选出新的教皇。当地的官员着急了,将这些红衣主教都关到了皇宫里,要等他们选出了教皇才放他们出来。这样还是选不出教皇,就限制饮食,只给他们喝水和吃面包,别的什么都不能吃。这样过了几个月还是没有选出新的教皇,干脆就把皇宫的屋顶给拆了,让他们晚上睡觉也睡不好。

 

这么折腾来折腾去,过去了两年多了,19个红衣主教已经死了两个,那个因病没有参加的也死了,所以已经死了三个红衣主教。还有一个红衣主教辞职不干了,就剩下了16个红衣主教。他们想了一个办法,推举出6个红衣主教组成一个委员会,两派各占3人,由他们来决定谁当教皇。人数少就比较容易商量,这6个人商量的结果,认为既然在红衣主教里选不出教皇了,扩大挑选的范围。只要是天主教徒都可以当教皇,没有限制只有红衣主教才能当教皇。最后大家同意由一个意大利人当教皇。因为是意大利人,所以意大利的红衣主教同意。但是这个意大利人实际上是亲法国的,跟法国的国王关系很好,法国的红衣主教也愿意。这样就达成了一致的意见,16个红衣主教一致推举一个意大利人当教皇,就是后来的格里高利十世。

 

但是当时格里高利十世参加了十字军东征,随军打仗去了,所以还要派人去战场通知他。他从战场坐船到了维泰博去接受选举结果,又花了半年的时间。还有一个问题,格里高利十世不是神职人员,当教皇必须是神职人员。所以还要让他先去罗马,授予他神职,再由他当罗马主教,加冕当上教皇。这样又一个月过去了。到最后终于产生了新教皇,教皇登基,都已经三年多过去了。

 

格里高利十世当上教皇之后吸取教训,以后不能选一个教皇要拖这么长的时间,要改革。他召集教士会议,定下了新的规矩:教皇死了,在十天内红衣主教们就要聚会选举新的教皇,而且从选举的第一天开始红衣主教们就要闭关。如果过了三天还没有选出新教皇,开始限制饮食,一天只能吃一顿饭。过了八天还没有选出新教皇,就只能喝水和吃面包,别的什么都不能吃了。

 

采取这套做法之后,下面的几个新教皇的产生就都很快,几天就选出来了。但是选教皇就要折磨红衣主教们,他们很不满,说服了其中的一任教皇,宣布放弃闭关的做法。这一放弃,选教皇又开始扯皮了。其中有一次又是花了两年多的时间才选出了新的教皇,不得不又恢复闭关选举,选出新的教皇速度又很快了。那一套做法基本上就延续到了现在,虽然有一些细节改动,但大同小异。

 

可见这些教皇、红衣主教号称是神职人员,号称有圣灵附体,都是根据上帝的旨意在办事,其实都是一些俗人,甚至连俗人都还不如,比俗人还要勾心斗角,还要恶毒。

 

2025.4.22.录制

 

2025.5.13.整理

川普狂征关税会被法官叫停吗?

2025年7月13日星期日

今年年初,我曾经说过,加州去年的GDP实际上已经超过了日本,从世界第五大经济体变成第四大经济体。但是很奇怪,媒体没有注意到,一直到现在,加州州长总算注意到了,宣布加州成为了世界第四大经济体,才引起了媒体的注意。去年日本的GDP是4.02万亿美元,而加州是4.1万亿美元,超过了日本。排第三位的德国去年的GDP是4.56万亿美元。由于加州的发展速度要比德国快得多,按照这样的发展速度,再过两三年,加州就可以超过德国,是不是就成为了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仅次于美国和中国?其实也未必,因为后面还有印度在追赶。现在印度的GDP是3.9万亿美元,但是它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很可能再过两三年,印度就会把现在排在前面的日本、加州、德国都超过了,成为了第三大经济实体。

 

加州能不能保住世界第四大经济体,有一个变数,那就是现在川普倒行逆施、狂征关税。这对美国的经济发展影响很大,会导致美国经济衰退,对加州的经济影响尤其大。加州的进出口贸易非常重要,狂征关税对于加州的进出口会造成重大的影响。所以加州州政府率先起诉川普,要求法官判决川普狂征关税违法。之后纽约跟其他的民主党的州,总共加起来有12个,也联合起诉川普征关税是违法的。

 

加州以及其他的民主党的州有没有可能胜诉呢?根据美国宪法,国会负责管钱,行政部门负责花钱。所以涉及到怎样为联邦政府增加或者减少收入的问题,就要由国会立法。自从美国建国以来,征收关税就跟征收所得税一样,都是由国会立法规定的。1930年导致了美国经济大萧条更加严重的狂征关税,让美国的平均关税一下子增加到了49%,就是由国会通过了立法,然后由胡佛总统签署生效。但是在那之后,国会通过了一系列的立法,将征关税的权力授予了总统。所以在那之后,总统就获得了由他单方面决定要征关税的权力了。

 

但是这个权力并不是无限的,并不是想征就征,像川普这样的,今天宣布征关税,明天就宣布暂停,而是有一些限制。这个限制就是征关税针对的是某一个国家或者某一类的产品,认为这个国家的产品或者某这一类的产品的进口对美国的经济构成了威胁,不公平,所以要通过征收关税来搞贸易壁垒。因为要指责他们不公平,就必须先要做调查,调查得出了不公平的结论,再决定要征关税,而且还要报告给国会。就像这一次川普在宣布暂停征收电子产品的关税之后,遭到了人们的嘲笑,说他向中国屈服了,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说不是的,要对半导体产品进行调查,再决定要征关税。这走的就是正常的征收关税的路子。

 

但是他在4月2日所谓的解放日宣布对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征收10%的基本关税,对60多个国家征收所谓的对等关税,并不是用那些授权总统征关税的法律,并没有事先经过了调查,也没有报告给国会,而是他想征就征。那么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川普引用的是另外一条法律,1977年冷战期间通过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这条法律授权总统,如果认为某一个国家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威胁,那么总统可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对这个国家实施经济制裁。比如说俄国入侵乌克兰之后,拜登对俄国进行经济制裁,引用的就是这一条法律。现在川普狂征关税引用的也是这一条法律。

 

但是之前从来没有哪一个总统引用过这条法律来征关税。它存在着的问题,第一,这条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将征关税作为经济制裁的手段。经济制裁指的是没收某一个国家在美国的财产,禁止美国的某一些产品出口到某一个国家,或者对那个国家实施禁运。这是人们理解的经济制裁,那条法律里根本就没有涉及到关税的问题,没有一个字提到关税。所以将征收关税作为经济制裁的一个手段,这是川普的发明。

 

其次,川普以紧急状态的理由征收关税,是什么样的紧急状态?他宣布,因为美国跟世界各国都存在着贸易逆差,危害到了美国国家安全,就宣布美国进入了紧急状态,就动用这条法律。但是除了川普,也没有哪一个总统认为贸易逆差会危及到国家安全,就变成了一个紧急事件了。美国跟世界上很多国家存在贸易逆差,并不是近来的事,几十年来一直就是这样了。从来就没有哪一个总统因此宣布过进入紧急状态。有一些国家跟美国不是贸易逆差,而是贸易顺差,像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都是顺差,但是这一次也被川普征收了10%的关税。可见以贸易逆差为由征收关税,只是一个借口,根本就不能成立,不能把这个当成是一个紧急状态。川普之前以芬太尼危机为由宣布对中国、加拿大、墨西哥征收关税,引用的也是这条法律。芬太尼危机勉勉强强也可以算是一个紧急状态,算是危害到美国国家安全。但是贸易逆差,是算不上的。

 

所以川普引用1977年的法律狂征关税,明显是站不住脚的。现在民主党的州起诉川普是很有道理的,应该判决川普败诉,停止征收关税。但是法官未必敢这么判。因为涉及到外交的问题,法官通常认为这是属于行政部门管的事,一般是不愿意插手的。在加州起诉之前,已经有小企业起诉了川普了,要求法官判决征收关税违法,而且申请禁制令,要求法官在审案之前先叫停关税。但是被法官拒绝了,还是要走审理的程序。法官不愿意叫停,很可能表明法官最后是不愿意判决川普征关税是违法的。

 

即使法官判决了川普征关税是违法的,川普还可以上诉到上诉法庭。如果败诉了,还可以再上诉到最高法院。美国打官司是很慢的,等到最高法院下了判决,都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说不定川普已经下台了,更何况现在的最高法院经常袒护川普。所以要指望通过司法的途径叫停川普狂征关税,虽然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脚的,但是在实际上未必是走得通的。何况即使最高法院判决川普要停止征收关税,川普也可以不执行。他现在已经有几个案子就坚决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包括最高法院的判决,他也不执行。拿他有什么办法?要执行下去是必须总统尊重法院的权威来执行才可以的。

 

总统征收关税的权力是国会授予的,国会也可以把权力收回来。现在川普狂征关税,不仅损害到那些民主党州的利益,也损害到了那些共和党州、保守派州的利益。所以在共和党内部也有很多人不满,包括一些共和党的参议员也不满。所以就由共和党的参议员和民主党的参议员联合,想要将征关税的权力部分地收回来。现在有几个两党的参议员在酝酿一个法案,想要规定如果总统以国家紧急状态的名义征收关税的话,那么有效期只有60天,必须在60天之内征得国会的同意才可以,不然过60天就失效了。这个法案还在酝酿当中,即使正式提出来,在参议院有可能通过,在众议院就不太可能通过。因为众议院的法案要进入表决需要议长同意,而现在的约翰逊议长就是一个川普的走狗,是不敢跟川普对着干的。更何况即使议长硬一把,让这个法案进入的表决,而且通过了,川普已经扬言了,如果这个法案通过了,那么他要否决它。国会要推翻总统的否决需要有三分之二的票数,这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所以要走国会这条路来限制川普乱征关税也是走不通的。所以目前就是这样,对于川普的胡作非为,法院难以管,国会不愿管,那么美国的所谓“三权分立”也就成了笑话了。

 

2025.4.24.录制

 

2025.5.11.整理

“大同订婚强奸案”的证据和动机问题

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

我上次评论了“大同订婚强奸案”之后,有不少人跑来骂我。这是意料之中的。我说了,中国社会本质上还是中世纪,那么有很多男人去支持强奸犯、与强奸犯共情,有什么奇怪的呢?从留言看,这些跑来骂我的人当中有一些还是王志安的粉丝。从留言可以看出,王志安也在为强奸犯席某喊冤叫屈。王志安作为一个家暴男,以前跟“徐州铁链女事件”中的董志民共情,现在与一个强奸犯共情,这也是完全在意料之中的。

 

这些为强奸犯辩护的人,一个个都变成了基因检测专家,都说从女方的内裤、阴道里没有检测出STR分型,怎么能够说是强奸呢?STR分型指的是在人的基因组里有很多短的核苷酸序列重复很多次,而每个人的这种STR序列都不一样。所以要检测某一个DNA是属于某一个人的,一个常用的检测方法就是检测里面的STR序列是不是跟这个人的相符。所谓能够检测出STR分型,指的就是检测出某一个人的DNA。这些强奸犯支持者怎么不简单地说没有检测出男方的DNA,却要讲什么没有检测出男方的STR分型?因为这些人其实不懂什么是STR分型,是因为这个案件第一次听说有STR分型,不讲DNA而讲STR分型,显得很高深,能够把人吓唬住。

 

如果能够在阴道里检测出男方DNA,那么可以作为两人有性交行为的证据,如此而已。但是检测不到男方DNA并不能证明没有强奸。也就是说检测到男方DNA只能作为充分条件,不能作为必要条件。有很多的原因可以导致检测的结果是阴性,何况取样是在5月5日才去取的,而强奸是在5月2日发生的,已经过了几天了,完全有可能在阴道里已经取不到男方DNA了。阳性的结果有信息量,阴性的结果是没有信息量的,因为有很多的因素会导致阴性的结果。检测不到DNA不等于没有发生过强奸,不等于没有曾经有过DNA。何况在床单的精斑上检测到了女方的DNA,说明精液接触过女方的身体,这是阳性结果,可以作为强奸的证据。那么这些强奸犯支持者怎么不去提在床单的精斑上检测出了女方的STR分型了?

 

这个案件证据是非常确凿的。有口供(男方事后承认强奸了,还被录音录下来),有人证,有物证,受害人的身体有伤(手和两臂有瘀青)。事后受害人曾经跑出去喊救命,被席某某强行拽回去,被监控录像拍下来了。受害人事后点燃柜子、窗帘,都留下了痕迹。所以这个案子各方面的证据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实际上强奸的案子很少有这么完整的证据,有的只有人证、口供,没有物证。就像美国引发了“我也是”运动的韦恩斯坦强奸案,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哪来的物证?只有人证、口供了,但是同样能判韦恩斯坦多年前强奸过女演员。这个案子如果发生在中国,支持韦恩斯坦的人会更多,更认为这个案子是污蔑、陷害强奸犯。

 

如果受害人要去污蔑强奸犯的话,她有什么动机呢?前一天才订婚,第二天就去诬告男的强奸,有这个必要吗?男方的家人,还有这些强奸犯的支持者,倒是想出了一个动机,说是本来两个人是你情我愿发生性关系,事后女方提出来要求在结婚之后马上就在婚房的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席某某不愿意,所以女方诬陷他强奸。前一天订婚的时候已经签过协议了,在结婚一年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即使女方提出来一结婚就加上名字,她还是想要跟男的结婚的,只是差了一年加房产证名字。何必为了这一年就马上反脸,就要诬陷男人强奸她,就要把未婚夫送进监狱?这完全不符合常情常理。

 

那些人之所以会想到这个动机,是因为在事发之后女方家属曾经提出来要求结婚后立即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显然是由此受到了启发。女方家属当时提出这个要求倒是符合情理,因为强奸发生之后女方的家属一开始想到的是家丑不能外扬,还想要私了,还想要结婚。但是又觉得亏了,既然吃亏了就要做一点补偿。只不过男方这边没有马上答应,让女方的家属觉得这个男人靠不住,不愿意再跟他结婚,才去报案。而一旦女方家属决定不愿意再私了了,就表现得非常坚决,在法院立案之前就把彩礼退回了婚介机构。之后这个案子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拖了两年的时间才最终结案终审。在这两年的时间内女方这边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可见这一家人还是挺坚决的。如果真的是贪财的话,就不会马上把彩礼退了,也不会没有再想过要去跟男方私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当中,受害人的态度是很重要的。如果犯罪的一方能够取得受害人的谅解,能够获得轻判,甚至免于起诉。如果女方这一边想要骗婚或者想要讹对方的钱,那么完全可以试图再去跟男方私了,但是没有。可见女方这一边并没有贪财、骗婚的动机。

 

中国的传统婚姻就是一种买卖关系,从这个案子也表现得很明显。订婚先交10万元的首付,等结婚了再把另外的10万元给女方家庭,这不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典型的买卖关系吗?这种买卖关系对于男方来说当然是很大的经济负担,但是对于女人来说就丧失了人格的尊严,被当成了牲口一样,当成了一件商品卖出去了。男人觉得是买了一件商品,拥有了这一件商品,想对她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这就是为什么第一天订婚,第二天男的就强行要跟女的发生性关系,就是觉得已经都花了10万块钱买了这件东西了,你属于我的了,所以想干嘛就干嘛。那些为强奸犯辩护的男人显然也是这样的心思。

 

我上一次说了,不要说只有订婚关系有强奸,结婚同样也存在强奸。只要女的不愿意,你非要跟她发生性关系,管你们两人是什么样的身份,是夫妻、未婚夫妻,同样是强奸。即使女方一开始愿意,中间不愿意,你也必须停下来,不然也是强奸。但是那些强奸犯的支持者显然不这么认为。我看到有人留言讽刺我,说你跟你老婆同房难道你老婆每次都乐意吗?所以在这些人渣看来,只要订婚、结婚了,女人就属于你的了,你想干嘛就要干嘛了,女人就失去了性的自主权了。这种人渣更适合于去当王志安的粉丝,因为他们还生活在古代,还把女人当商品。

 

对这个案子中国的法院虽然判得比较轻,但是居然能够判订婚也存在强奸,就是一个进步。以后如果中国的法院也能够判婚内强奸案,是更大的进步。但是中国进步了,这些渣男就不乐意了。不要说普通的男人了,连那些男法学家、北大的法学教授陈永生、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何兵也都不满。中国好不容易向文明社会迈了一步,这些人却千方百计地又想把中国再拽回中世纪。

 

2025.4.20.录制

 

2025.5.9.整理

关于“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几个问题

2025年7月6日星期日

大同订婚强奸案在我看来是一个简单明了的案子,并不复杂,不应该引起什么争议,但是在中国国内却引起了很大的风波。有网友说希望我来评论一下这个案子,那我就来谈一谈。

 

这个案子的基本事实是清楚的,没有什么争议。2023年1月,席某和被害人吴某通过婚介机构认识。在5月1日订婚,办了一个订婚宴,又签了彩礼协议,先给女方家庭10万元,等结婚了再给10万元,还签了一个协议,婚房在结婚一年之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第二天,5月2日,两个人在婚房里,席某提出要跟吴某发生性关系,但是吴某认为婚前不应该有性关系,拒绝了。席某强行跟吴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吴某情绪很激动,点火烧了柜子、窗帘,跑到屋外喊救命,被席某强行拽到房内锁上门,还没收了吴某的手机。吴某的母亲打电话过来,席某才把手机还给了吴某。吴某的母亲得知女儿被强奸之后就赶过来,一开始想要私了,提出一结婚婚房的房产证就加上女方的名字,作为补偿。席某说要跟他妈商量,吴某的母亲没有得到回音,在当天晚上报警。席某一审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二审一直拖着,拖到最近才判了,维持原判。

 

所以这个案子很简单,不复杂。之所以引起很大的风波,跟有些人试图把水搅浑了有关,包括中国一些著名的法学家、律师都参与其中。北大法学院教授陈永生评论说,审判长说只在床单上检测到精液,没有在受害人体内检测到精液,而且受害人的处女膜是完整的,怎么能够维持强奸已遂的判决呢?“太荒唐了”。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确会把强奸是“已遂”和“未遂”定了所谓的插入标准,要插进去了,才能认定是强奸已遂。这样去定义强奸才是荒唐的,本来就应该改变这种做法。性行为有多种方式,不能说只有阴茎与阴道的性交才算是发生了性行为,而且是要插入了才算。席某承认自己强行跟吴某有所谓的下体接触,那么如果不把性行为的定义定得那么狭窄的话,就应该承认强行发生了性行为。

 

退一步说,就算像陈永生说的需要插入才算是强奸,也不能以处女膜完整来证明没有插入。甚至连中国都已经不再把处女膜是否完整作为有没有发生过性交行为的一个标准了。医学界早就知道,有一些人即使发生过了性交的行为,处女膜还是完整的;有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性交行为,处女膜已经不完整了。所以不能把处女膜是否完整作为判断标准,那是古代的标准。所以陈永生还生活在几百年前。陈永生还以在受害人体内没有检测到精液来否认发生了强奸,难道必须是要射在里头才算是强奸?射在外面,射在了床单上,就不算是强奸吗?在陈教授看来,要认定强奸不仅要插入,而且要射在阴道里才算是强奸。这才是非常的荒唐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对这个案子也有评论,说法官在判决之后对媒体发表评论,违背了法官的职业道德,说法官在判决之后应该保持沉默,不应该作为自己判决的辩护人,判决是法官的权利,评论是社会的自由。我以前还在国内网络活跃的时候,跟何兵有过多次交锋,因为这个人脑子很不清楚,就是一脑子浆糊,从他的这段评论也可以看出来。案子都判了,法官为什么不能向社会说明一下为什么要这么判?为什么不能为自己的判决辩护?特别是一个引起了很大风波的案子,法官为自己的判决辩护,并没有因此就禁止社会对这个案子做评论,不涉及到评论自由的问题。所以何兵的逻辑是莫名其妙的,一脑子浆糊的人在中国也能混成著名的法学家。

 

很多网民关于这个案子的评论不像这些著名的法学家那样会弯弯绕,他们有一个朴素的看法,认为双方订婚了,那么就不存在强奸了,发生了性行为是自然而然的事了。这个看法当然是错误的。不要说双方只是未婚夫、未婚妻,即使已经结婚成为夫妻了,也有婚内的强奸。是否强奸跟双方的身份没有关系,只跟受害人的意愿有关系。女方不愿意,男方强行跟她发生了性行为,就是属于强奸。女的不愿意就是不愿意,不就是不。有一些渣男觉得女孩说不,是害羞,要半推半就。这纯粹就是意淫。强奸大量地发生在有亲密关系的两个人之间,约会的对象、未婚夫妻,前夫妻、现夫妻等所谓的亲密伴侣之间。这种关系更有强奸的条件,只不过有亲密关系发生的强奸大量没有报案,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就这么忍了,或者想要私了。就像这个案子,在强奸发生之后,女方的家人去找男方想要私了,私了未成才去报案。但是曾经试图要私了不能否认已经发生了强奸的事实。

 

还有一些人认为,虽然发生了强奸,但是既然是订婚了,那么也没有必要判得那么重,判个缓刑就可以了。对于强奸只判三年,这是判得轻的,而不是判得重了。估计法院判的时候也考虑到两个人毕竟有订婚的关系,所以就轻判了。这是错的,所以这个案子如果说有错的话,就是判得太轻了。

 

这个案子还涉及到彩礼的问题。彩礼是中国的一个传统陋习,相当于把女人当成牲口一样卖了。所以让买的这一方,让男人觉得女的是我买来的商品,想用就用,不会去尊重女性的人格。在我小时候,七八十年代的时候,彩礼还不像现在这么盛行。那个时候只是在一些落后的地方、在农村还有彩礼,而政府也是反对的,不承认彩礼。现在可能把彩礼当成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非常流行,发达的地区、城市、大城市也都有彩礼。政府也承认了所谓的彩礼协议。所以这个案子双方签的彩礼协议还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在席某一审被判决三年有期徒刑之后,他母亲还提起了民事诉讼告女方,要求法院判决两个人结婚,也就是要求女方跟强奸犯结婚。如果不结婚的话,那么就要根据彩礼协议退回已经收的10万元的彩礼,还有两枚金戒指。其实女方已经把10万元、两枚金戒指退到婚介机构,只不过男方不去拿。法院把这些彩礼从婚介机构拿来,要求男方来取,也不愿意取,这就是在耍无赖,要逼着法院判女方败诉。男方还提出来要求女方退还办订婚宴的费用以及在日常生活当中产生的一些费用,说有9000多元。这个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也觉得这太无赖了。所以从民事诉讼也可以看出男方这一家子是很不地道的,对他们说的那些话是不应该轻信的。

 

中国的女人是很悲惨的,结婚要被当成像牲口一样的卖掉,被强奸了还要遭到各种各样的质疑,被认为是在敲诈、骗婚。还有像何兵、陈永生这些所谓的著名法学家、律师也跳出来攻击。所以还要遭到第二次的伤害。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强奸、性侵的受害者不愿意出来指控、不愿意报案的原因。特别是如果施害的一方是有权有势的,像刘强东那样的,那么为强奸、性侵辩护的人就更多了。有很多人自觉地站在强奸犯、性侵犯这一边。这种情况当然不是只在中国才有,在其他的国家也会有。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曾经有过Metoo(我也是)运动。只不过这种情况在中国尤其严重,因为中国本质上还是一个中世纪社会。

 

2025.4.18.录制

 

2025.5.7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