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的存档

胡总编的建墙神逻辑

2019年9月6日星期五

《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近日前往香港,接受当地电视台的采访做了一期节目。胡总编像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那样妙语连珠,最有趣的是他为中国大陆给互联网建墙的辩护。

 

胡总编说,大陆互联网建了防火墙,但是有VPN,VPN可以花钱安装,只要你想翻墙,都能够翻得出去。由于工作需要,他经常要翻墙去看国际新闻。《环球时报》所有的人都能够翻墙。为什么要建防火墙呢?这是因为西方势力很强大,为了维持中国社会稳定不受西方舆论影响,就要建墙。但是如果你真想了解外面的情况,总是有各种渠道,一定可以了解到。

 

胡总编关于这个问题讲了大约5分钟,其基本意思就是这样。

 

众所周知,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为互联网建立了严密的国家防火墙,按胡总编的意思,其他国家或者不担心西方势力影响,或者虽然担心西方势力影响但没能力建墙,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既担心西方势力影响又有能力建墙,称得上与万里长城一样的奇观,只不过长城是为了防止外敌入侵,防火墙则是为了防止本国民众出去。胡总编说建墙是为了防止西方势力长驱直入,这是不准确的,防火墙并不能防止墙外的网民进入中国网络,只是为墙内的网民上墙外网络设置障碍。

 

但是胡总编又说,只要花钱安装VPN,想翻墙都能翻出去,墙内网民想要了解墙外的事件,总有各种渠道可以了解到。那么对这部分想要翻墙、想要了解墙外情况的人,墙的存在阻挡不了他们,他们还是会受西方势力的影响的,墙对他们不起作用。剩下的那些不想翻墙、不想了解墙外情况的人,他们本来就不想受西方势力的影响,只在墙内活动,有没有墙跟他们没有关系。

 

墙内无非就这两种人,想翻墙的和不想翻墙的,既然墙阻挡不了想翻墙的,又对不想翻墙的没用,那么为什么还要建这道既无效又无用的墙?是为了让卖梯子(VPN)的赚钱,还是为了帮助翻墙网民健身?请胡总编在翻墙出来不停地向美国政府递石头让其砸脚的休息时间好好想想这个问题。

 

2019.9.3

 

 

上海交大医学院院长想要制定多少套治疗标准?

2019年8月11日星期日

中医虽然经常吹嘘中医药如何走出国门扬威世界,但又声称中国人是特殊人种所以才应该用中医药。据上海《文汇报》报道,中科院院士、上海交大医学院院长陈国强也和中医一样把中国人当成特殊人种,还为此找到“科学依据”:

 

“不能再把国人的健康寄托在他国的治疗标准或指南上了。”“我们中国人跟西方人遗传背景不同,生活方式不同,拿西方人的治疗标准来医治国人,合适吗?”

 

陈院长不愧是中科院院士,一句话就证明了中国人是特殊人种,要为中国人制定不同于西方人的治疗标准。然而陈院长的思想还是不够大胆。“中国人”是政治概念、文化概念,并不是一个有相同遗传背景和生活方式的单一群体。中国境内官方认定的民族有56个,这56个民族的遗传背景不同、生活方式不同,拿“中国人”的治疗标准来医治他们,合适吗?是不是还要制定56套针对不同民族的治疗标准?每一个民族也并非铁板一块,特别是人数众多的民族。例如汉族,南方汉人和北方汉人的遗传背景不同、生活方式不同,是不是也要制定不同的治疗标准?

 

把汉族分成南方人和北方人还是太简单化了,还应该继续分下去。例如福建人和广东人虽然都是南方人,但是遗传背景不同、生活方式不同,是不是也要制定不同的治疗标准?都是福建人,闽南人、闽北人、闽东人、闽西人的遗传背景不同、生活方式不同,是不是也要制定不同的治疗标准?都是闽南人,厦门人、漳州人、泉州人的遗传背景不同、生活方式不同,是不是也要制定不同的治疗标准?都是漳州人,各市、县乃至各乡镇、村庄的遗传背景不同、生活方式不同,是不是也要制定不同的治疗标准?

 

等陈院长为中国所有人群制定好了治疗标准,任务也还没完,还得想想为海外华人制定治疗标准,因为他们的遗传背景、生活方式也是不同的。做完了这项工作,还得考虑为世界各国、各民族、各地区制定医疗标准。陈院长以“西方人的治疗标准”作为对比,想必以为“西方人”是一个整体。其实不是。就不说移民了,陈院长心目中的西方人应该就是欧裔吧?但欧裔中也有很多民族,遗传背景、生活方式也不同,是不是也要有不同的医疗标准?世界上除了中国人、西方人,还有很多遗传背景、生活方式的人群,是不是也应该给他们制定不同的医疗标准?

 

陈院长也许会说,我只管中国人的治疗标准,外国人的管不着。但是在中国境内并不只有中国人,还有来中国工作、生活、旅游的外国人,他们也是会生病的。他们万一在中国生病了怎么办?用什么标准治疗?用中国人的标准,还是不管来自什么国家都统一用西方人的标准?这样做岂不是“虐待”外国友人?所以还是得给他们制定不同的治疗标准。陈院长究竟要为中国人民、世界人民制定多少套治疗标准?

 

陈院长是因为上海交大医学院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表了关于新药、新治疗方案的论文说这番话的。但是按照陈院长的理论,中国人是特殊人种,在中国医院研究出的新药、新治疗方案只对治疗中国人有价值,对治疗其他人并无价值,研究出来的结果给中国人看就够了,陈院长为何要把论文拿到国外期刊发表呢?如果陈院长的中国人特殊论能够成立,外国研究人员就应该彻底无视上海交大医学院的这些论文,陈院长为何又吹嘘《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影响因子有多高、在上面发表论文意味着“在国际重大新药研发、新治疗方案上有话语权”呢?

 

2019.8.4.

 

从复旦大学中山医院的狗血剧看中国科研怪相

2019年8月9日星期五

最近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演了一出狗血剧,其内分泌科研究员、硕士生导师陆炎服安眠药自杀,自杀前发帖揭露说三年来他给该科室的一名女博士生送车、送房、送珠宝、送硕士论文,还送了5篇SCI论文,结果还是被抛弃。陆炎自杀未遂,据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看了这则消息,我才知道中国医院现在有了专职做科研的研究员。医生的首要职责本来应该是行医,如果有兴趣、有能力再顺带做点科研。但是中国的医生要评职称、获得奖励都要求有论文,这就逼得医生都要去做科研、发论文,科研也成了医生的主要工作,没有能力、没有时间做科研的医生就只好去造假论文或买论文,这是中国学术造假泛滥的一个因素。所以我一直认为应该取消对医生的论文要求。那么,医院有了专职做科研的研究员之后,医生是不是就不用做科研了呢?我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内分泌科的网页看了一下,那里的医生从主任医生到主治医生,其介绍里都列出一大堆论文。看来有了研究员,并没有让医生从科研任务中解脱出来。医院设研究员的目的,想必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多地申请科研经费。这家医院申请到的科研经费想必不少,所以研究员的待遇也很高,一个年轻的研究员在上海那种地方居然送得起房子给情人。

 

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陆炎说他送了这名女博士生5篇SCI论文。那名女博士生才是二年级,科研刚刚起步,做生物医学研究是有实验和发表周期的,如果没人送她论文,怎么可能短时间内就有5篇论文呢?所以陆炎所述应该是实情。所谓SCI论文,指的是被SCI这个论文索引收录的期刊的论文,中国科研机构特别强调SCI期刊论文,以表明不是在野鸡期刊上发的论文。被SCI收录的期刊档次有高有低,我看了一下陆炎说的那5篇论文,档次最高的,是去年在英国《自然·通讯》上发的这篇论文:

 

Proteome-wide analysis of USP14 substrates revealed its role in hepatosteatosis via stabilization of FASN

Bin Liu, Shangwen Jiang, Min Li, Xuelian Xiong, Mingrui Zhu, Duanzhuo Li, Lei Zhao, Lili Qian, Linhui Zhai, Jing Li, Han Lu, Shengnan Sun, Jiandie Lin, Yan Lu, Xiaoying Li & Minjia Tan 

Nature Communicationsvolume 9, Article number: 4770 (2018) 

 

有趣的是,这篇论文有3个第一作者,3个通讯作者。陆炎是3个通讯作者中倒数第3个,那个女博士生是3个第一作者中第3个。大家可能觉得奇怪,第一作者不就是排最前面的作者嘛,怎么冒出三个第一作者呢?生物医学论文的第一作者,本来是指主要做实验的人,该论文的实验大部分是他做的。有时候一篇论文涉及很多个实验,有多人都参与做了实验,其中有两个人很难说哪一个实验做得最多,这时候就会在论文里注明这两个人对论文的贡献相等,都作为第一作者。但是一篇论文有三个第一作者就不可思议了,难道这三个人都分不出谁做的实验多?

 

至于通讯作者,本意就是起通讯作用,让编辑、读者找得到人,一般就由课题负责人来当联系人,因此通讯作者就演变成了论文的负责人。这篇论文声明了负责人是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的谭敏佳,那么由他担任通讯作者就可以了,但是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李小英、陆炎却也都是通讯作者,难道是怕编辑、读者联系不上谭敏佳,有两个备份?

 

当然不是。中国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之所以经常出现多个第一作者、多个通讯作者,与中国特殊的考核制度有关:一篇论文,只有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才算数,其他的共同作者都不算。所以论文作者都要争当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数量就膨胀了。一篇论文有3个第一作者、3个通讯作者已经不算多了,我见过有4个、5个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最夸张的有一篇论文13个作者全部都是第一作者(注明“所有的作者贡献相等”),当然这都是中国科研人员的杰作。多年前我就预言过,以后中国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前面一堆第一作者,后面一堆通讯作者,其他作者没了。

 

我原以为这么干只是为了对付考核,现在才知道,原来还便于送论文。以前送论文的都是送挂名作者,不实用了,要送就送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反正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想要几个就可以有几个。在这方面,中国科研人员的智慧是无穷的。

 

2019.7.26

 

 

四川大学魏于全院士造假比预料的还大胆

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

我发出《四川大学魏于全院士造假越来越大胆》后,收到一名读者来信,向我反映魏院士团队近年来发表的论文还有4篇也存在用PS代替实验的造假情形。经我核实,反映属实。这4篇论文是:

 

Cell Death Dis. 2016 Oct 20;7(10):e2428. 

ZNF32 contributes to the induction of multidrug resistance by regulating TGF-β receptor 2 signaling in lung adenocarcinoma.

Li J, Ao J, Li K1, Zhang J, Li Y, Zhang L, Wei Y, Gong D, Gao J, Tan W, Huang L, Liu L, Lin P, Wei Y.

 

其Fig.2B b第1行第1张图和Fig.3B e第2行第1张图截取自同一张图,Fig.2B b第2行第2张图和Fig.3B e第2行第3张图是同一张图,Fig.2B b第3行第2张图和Fig.3B e第2行第4张图是同一张图。这是不同实验,不可能出现一模一样的结果图,所以是靠复制图片造假(下同)。

 

Sci Rep. 2015 Mar 19;5:9288. 

ZNF32 inhibits autophagy through the mTOR pathway and protects MCF-7 cells from stimulus-induced cell death.

Li Y, Zhang L, Li K, Li J, Xiang R, Zhang J, Li H, Xu Y, Wei Y, Gao J, Lin P, Wei Y

 

Fig.1D d第3行第1张图和Fig.2D d第4行第2张图截取自同一张图。

 

Sci Rep. 2016 Aug 10;6:31408. 

Menopause-induced uterine epithelium atrophy results from arachidonic acid/prostaglandin E2 axis inhibition-mediated autophagic cell death.

Zhou S, Zhao L, Yi T, Wei Y, Zhao X.

 

补充材料Fig.6b 第2行第2张图和第3行第2张图是同一张图。

 

Sci Rep. 2017 Sep 6;7(1):10737. 

Cholesterol-modified Hydroxychloroquine-loaded Nanocarriers in Bleomycin-induced Pulmonary Fibrosis.

Liu L, Ren J, He Z, Men K, Mao Y, Ye T, Chen H, Li L, Xu B, Wei Y, Wei X.

 

Fig.4A a的第2行第1张图和最后1张图截取自同一张图。

 

这种拙劣的造假一旦被发现,造假者的借口都是放错了图。例如魏于全团队的这篇论文:

 

Sci Rep. 2015 Sep 23;5:14421.

A whole-cell tumor vaccine modified to express fibroblast activation protein induces antitumor immunity against both tumor cells and cancer-associated fibroblasts.

Chen M, Xiang R, Wen Y, Xu G, Wang C, Luo S, Yin T, Wei X, Shao B, Liu N, Guo F, Li M, Zhang S, Li M, Ren K, Wang Y, Wei Y

 

国外揭露论文造假的网站pubpeer曾在2017年揭露这篇论文的补充材料Fig. S2的第2行第3张图和第3行第3张图是同一张图。魏于全当时辩解说是放错了图片,更换了图片。但是最近pubpeer发现魏于全换上的新图片同样是靠图片造假制成的,只不过巧妙了一点,复制后做了180度翻转,不容易看出来了。不知魏于全对此又有何辩解?换错了图片?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第3篇造假论文,魏于全和其妻子赵霞是共同作者,赵霞是通讯作者;第4篇造假论文,魏于全和其女儿魏霞蔚是共同通讯作者。真是造假世家,PS大法是其传家宝。

 

魏于全之所以造假越来越大胆,越来越拙劣,因为十三年前的风波已让他知道即使被揭露出来也不会被追究,更有同一利益集团的人主动出来为其洗白。他们对揭假者的愤怒远远超过对造假者。我前面的文章发表后,就有一些人出来替魏于全辩护,怒斥我“外行”、“炒作”、“碰瓷”。这种洗白方式一点儿也不新鲜。十三年前我揭露魏于全造假的时候,不仅有饶毅“山上的朋友”120人联署公开信认为我们无权揭露魏于全,更有一个饶毅“山上的朋友”嘲笑我脱离科研太久所以看不懂魏于全的论文,愿意向我提供实验室空间让我学习新技术呢。难道是要我去学习PS技术?这种以PS代替实验的技术,是中国科研人员为世界科学做出的最大贡献,的确是我不懂的。

 

2019.7.4.

 

 

四川大学魏于全院士造假越来越大胆

2019年7月7日星期日

13年前,时任四川大学副校长的魏于全院士被揭露多篇论文存在造假,魏院士以“原始数据属于学术秘密”为由拒绝向质疑者出示原始数据,四川大学当然为其保驾护航。此后魏院士掌握的科研资金越来越多,开公司获得的股权越来越大(据报道有3亿多元),继续着名利双收的伟大事业。魏院士当四川大学副校长一直当到2017年才因为年龄过大下台,只是继续当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

 

此后魏院士团队发表的论文时不时又被发现有假。即使在他不当副校长之后,余威犹在,依然没有收敛。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国外揭露论文造假的著名网站pubpeer揭露出魏院士团队2018年发表在Oncotarget上的论文Betulinic acid impairs metastasis and reduces immunosuppressive cells in breast cancer models有3张图是用PS代替做实验,不同的实验结果用的是同一张图片,只不过裁剪了不同部分,甚至懒到同一张图片裁剪了几次用于显示几个实验结果,都是裁剪成圆形的伪造是培养皿图,被讽刺是用圆形模具“切饼干”。

 

魏院士团队狡辩说这是学生处理图片出错,原始数据是没问题的。我们很难想象什么样的图片处理会用到“切饼干”的裁剪方式,难道是切着玩的?至于原始数据究竟是什么样的,外人是别想看到的,“学术秘密”嘛。

 

魏院士今年60岁了,到了该把名利双收的伟大事业交给下一代的时候了。他的女儿魏霞蔚在魏院士的亲自领导下,于2015年获得四川大学博士学位,然后留校,很快升为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魏院士“肿瘤治疗”的未竟事业。最近魏霞蔚以项目第一完成人的身份获得2018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第二完成人是魏院士的妻子赵霞。为了扶持女儿,魏院士很谦虚地没有把自己列为项目完成人。

 

然而魏霞蔚不过毕业才三年,虽然以前魏院士发表论文时经常把魏霞蔚名字挂上,但作为主要完成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毕竟太少。然而这难不倒魏院士,一声命下,其学生、下属纷纷声明将自己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转让给魏霞蔚、赵霞用于报奖,自己不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

 

有人说,在国内这种做法很正常啊,报奖人数有限,论文第一作者没能参与报奖,就要声明同意让论文其他主要完成人拿去报奖。如果是魏院士本人要报奖,他是论文通讯作者,别人无话可说。但是魏霞蔚、赵霞是这些论文的主要完成人吗?我们就来看看这些论文:

 

Liposomal quercetin efficiently suppresses growth of solid tumors in murine models.

Yuan ZP, Chen LJ, Fan LY, Tang MH, Yang GL, Yang HS, Du XB, Wang GQ, Yao WX, Zhao QM, Ye B, Wang R, Diao P, Zhang W, Wu HB, Zhao X, Wei YQ.

Clin Cancer Res. 2006 May 15;12(10):3193-9.

 

该论文魏霞蔚不是作者,赵霞是挂名的倒数第二作者。

 

Anticancer effect and mechanism of polymer micelle-encapsulated quercetin on ovarian cancer.

Gao X, Wang B, Wei X, Men K, Zheng F, Zhou Y, Zheng Y, Gou M, Huang M, Guo G, Huang N, Qian Z, Wei Y.

Nanoscale. 2012 Nov 21;4(22):7021-30.

 

此文魏霞蔚是不能算主要完成人的第三作者,赵霞不是作者。

 

Active immunogene therapy of cancer with vaccine on the basis of chicken homologous matrix metalloproteinase-2.

Su JM, Wei YQ, Tian L, Zhao X, Yang L, He QM, Wang Y, Lu Y, Wu Y, Liu F, Liu JY, Yang JL, Lou YY, Hu B, Niu T, Wen YJ, Xiao F, Deng HX, Li J, Kan B.

Cancer Res. 2003 Feb 1;63(3):600-7.

 

此文魏霞蔚不是作者,当时她还只是成都外国语学校的初中生。赵霞是挂名的第四作者。

 

所以这是把自己作为挂名作者甚至连作者也不是的论文侵吞了作为自己的成果报奖,即使论文主要完成人同意转让,也改变不了侵吞的事实,因为论文是不能转让的。

 

魏院士十几年前被揭露造假时虽然掀起很大风波,但安然无恙,自然胆子越来越大。虽然年年讲对学术造假要“零容忍”,实际上监管机构一直在忍,造假者地位越高,越容易被忍。何况已经爬到院士、校领导位置,就更有同属一个利益集团的人为其洗白。当年魏院士被揭露造假时,饶毅校长“山上的朋友”几乎倾巢而出,联署公开信为其辩护,反过来指责我们是在搞“网络文革”迫害魏院士。饶校长这些“山上的朋友”有的当时就已被证明本身就是造假者,后来又陆续被发现是造假者,我相信以后其中还会有人被发现是造假者。我始终相信,一个正直、清白的人是不会去为造假者洗白,反过来攻击揭假者的。十几年来的历史已经证明了。

 

院士、校领导造假,造成的危害比一般教授造假要大得多,至少他们让学生学着以造假为荣、谋利。四川大学有魏于全这样闻名全国的造假院士、副校长,必然让其学风比一般高校更差。最近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大张旗鼓表彰2019届荣誉毕业生,动辄发表三、四十篇SCI论文,最多的一个自2016年以来发表46篇第一作者的SCI论文,平均一个月发表一两篇,数量实在吓人,不要说是还要学习的学生,专职的研究人员也难以做到。我查了一下其论文,基本上分两类,一类是大数据分析,自己不做实验,而是把某一个问题的论文搜出来将数据合在一起分析,这还可以说是投机取巧灌水,还有一类则是给期刊写读者来信,登出来就当成了在该刊发表论文,这就完全是造假了。所以这些荣誉毕业生,其实是造假毕业生。有造假校长、造假院士带头,出几个造假毕业生,有什么奇怪的呢?他们都是以后当校长、院士的料。

 

2019.6.30.

 

 

电子烟的危害不容忽视(修订版)

2019年7月2日星期二

罗永浩手机做不下去了,改开起了杂货铺,旅行箱、加湿器、鞋子等等什么都卖。最近还推销起了电子烟,美其名曰“福禄电子烟”。罗永浩推销电子烟的卖点有二,一是说电子烟对身体的危害很小,比烟草少95%;二是说推销电子烟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烟民戒烟。

 

罗永浩说的有道理吗?我们先来看第一点,电子烟的危害究竟有多大。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尼古丁,而烟草除了尼古丁,焦油里还有很多种有害物质,特别是多种致癌物。从这点看,的确可以说电子烟的危害比烟草小很多。但是电子烟的成分也有它的特殊之处。烟草里的尼古丁含量基本是固定的,而电子烟不是,尼古丁含量高低可以随意改变。事实上,电子烟往往把尼古丁含量高、吸了过瘾作为产品亮点。例如有一个很流行的品牌的电子烟声称其尼古丁含量每毫升高达59毫克,一份电子烟的体积只有0.7毫升,却相当于20包香烟中尼古丁的含量。尼古丁不仅让人上瘾,而且对身体也有危害,含量越高,危害也越大。电子烟除了尼古丁,还含有丙二醇、甘油作为溶剂,以及各种香精。有的研究发现里面有60-70种化学成分,也有的研究发现里面有113种化学成分。在电子烟汽化之后,还会生成更多的化学物质。这些成分中有的已知有毒性,有的则是致癌物。实验表明,电子烟的烟雾能够损伤肺、膀胱、心脏细胞里的DNA,表明吸电子烟可能会导致肺癌、膀胱癌和心脏病。所以,电子烟对人体是有危害的。这种危害究竟有多大,目前还不清楚,因为电子烟还是个新产品,还没法知道它对人体的长期危害。

 

    电子烟还有一个香烟没有的危害,那就是它的电池会发生爆炸,而电子烟使用的有机溶剂又容易燃烧。把这样一种易燃易爆品往嘴里塞,有时后果就很严重。美国《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报道过一个病例,美国一名高中生在吸电子烟时,电子烟在嘴里爆炸,牙齿、嘴巴被炸烂。据《纽约时报》报道,佛罗里达州有一个人在抽电子烟时忽然发生爆炸被炸死。这些并不是孤立事件。2015-2017年间美国共发生了2000余起电子烟爆炸或烧伤事件。

 

有人会说,电子烟虽然对人体有危害,但是比烟草的危害要小,如果烟民能够戒烟改抽电子烟,也是好事。这是推销电子烟的人,包括罗永浩的一大卖点。尼古丁替代疗法可以帮助戒烟,电子烟主要成分是尼古丁,似乎也可以像尼古丁替代疗法那样帮助戒烟。这个道理听上去似乎不错,但是研究的结果令人失望,电子烟不是尼古丁替代疗法,它不仅不能帮助戒烟,反而会妨碍戒烟。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的研究人员曾经在2016年分析了38项临床试验的结果,发现那些用电子烟帮助戒烟的人,他们戒烟成功的可能性比没有用电子烟的人反而低了28%。2018年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研究人员得出了更糟糕的结论,他们在分析了2015–2016年间美国1284名吸烟者戒烟的结果发现,使用电子烟的人戒烟的成功率只有9.4%,而没用电子烟的人戒烟的成功率反而高达18.9%,也就是说,不用电子烟戒烟的成功可能性是用电子烟戒烟的两倍。

 

何况很多人吸电子烟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戒烟,而是作为抽烟的补充,例如在那些禁止抽烟的场合才改吸电子烟。电子烟的厂商、推销商肯定是不希望人们真的戒烟戒到连电子烟都不吸的,否则它们的市场就会越来越小。电子烟厂商、推销商最想要的是青少年市场。别看罗永浩假惺惺地声明“未成年人严禁购买或使用电子烟”,实际上青少年才是电子烟最重要的销售对象。电子烟新潮的外型、听上去很酷的多种口味、隐秘的吸入方式,都是为了吸引青少年推出的,让他们在家里、教室里吸电子烟都不会被家长、老师发觉。因此电子烟在青少年当中变得越来越流行。2011年美国高中生吸过电子烟的人数不到2%,而到了2015年,这个比例一下子上升到16%。吸电子烟不仅本身对青少年的身心就有危害,而且会刺激青少年去吸烟。吸电子烟的青少年,尝试吸烟的可能性是没吸过电子烟的青少年的四倍。

 

由此可见,电子烟的危害虽然没有香烟大,但也是不可忽视的,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大。罗永浩把他推销的电子烟叫做“福禄电子烟”,这不禁让人想起鸦片在清朝曾经被叫做“福寿膏”,不知罗永浩是不是从那里得到的灵感?不管名字叫得多么好听,不管罗永浩怎样欺骗说电子烟多么“健康”,也掩盖不了其害人的实质。

 

2019.1.21.

    2019.6.28.补充

 

 

医学“大招”不靠媒体来放

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

这几天国内媒体都在报道说,“屠呦呦团队放‘大招’了!”主要是指两个“大招”:第一个“大招”提出应对“青蒿素抗药性”难题的切实可行治疗方法,一是适当延长用药时间,由三天疗法增至五天或七天疗法;二是更换青蒿素联合疗法中已产生抗药性的辅助药物。这两种做法都是应对抗药性的常规做法,都是发现病原体有抗药性时能马上想到的,并不新奇,屠呦呦团队却经过了三年多“科研攻坚”才找到,令人不解。总之这算不上是什么了不得的“大招”。

 

第二个“大招”是在“青蒿素治疗红斑狼疮等适应症”方面取得新进展。不仅屠呦呦一辈子吃定青蒿素,中国中医科学院也吃定青蒿素,专门有一个青蒿素研究中心。为一种药专门搞一个研究中心,在世界上大概独一无二。青蒿素作为治疗疟疾的一线用药,本来就已经很了不起,但他们却要把它搞成能包治百病的“神药”,为它寻找新的用途。一种药当然有可能用于治疗别的貌似不相干的疾病,这往往是在临床上观察到病人用药后出现了某种副作用,偶然发现的,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其实是相同的药理导致对两种病都有疗效。我不知道屠呦呦为什么会认定青蒿素能够用于治疗红斑狼疮,难道是观察到患有红斑狼疮的疟疾病人在服用青蒿素抗疟后红斑狼疮病情也缓解了?还是随便挑一种疑难杂症来试试?不是根据疾病来筛查药物,而是拿着药来筛查疾病,这是违背现代药物研发规律的。

 

红斑狼疮是自身免疫疾病,是免疫系统出了问题,不正常地攻击自身正常组织器官。青蒿素作为一种能杀死疟原虫的药物,为什么也能用于治疗与传染病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的自身免疫疾病?难道它也能杀死免疫细胞?如果青蒿素也能治疗红斑狼疮,那将是一件多么碰巧的事。屠呦呦也许是从奎宁用于治疗红斑狼疮得到的“灵感”,以为抗疟药就都能治疗红斑狼疮。但奎宁的抗疟机制与青蒿素完全不同,它是一种免疫抑制剂,能减少抗体的产生,所以可缓解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等自身免疫病的症状。没有任何证据证表明青蒿素也是免疫抑制剂。

 

那么屠呦呦团队究竟取得了什么进展呢?根据报道,是启动了临床试验一期。临床试验总共分三期,一期的主要目的是找少数志愿者来试验药物有没有严重的不良反应。按屠呦呦的说法,从目前情况看,志愿者没有发生非预期不良反应。青蒿素作为一种已广泛使用多年的药物,对其不良反应已有很全面的了解,在临床试验一期没有发生非预期不良反应,是预料中的。其实对这种上市多年的药物连临床试验一期也可以不做的。没有发现青蒿素有非预期不良反应,根本算不上“进展”,更算不上是“大招”。

 

绝大部分做临床试验的药物都能通过临床试验一期,但都倒在了临床试验二期、三期。药物是不是有效、安全,只有在完成了三期临床试验、经过了像FDA这样的让人信赖的监管部门的审批以后才能认定。一种药物才刚刚进入了临床试验,最多只是没有发现非预期不良反应,是否有效连初步的证据都没有,媒体就吹嘘是“放大招”,这是对药物研发的无知。所以医学“大招”是不能靠媒体来放的,因为媒体并不具有专业的辨别能力。要放只能向学术期刊、药监部门放。没有经过同行评议、药监审批就向媒体放的,不过是宣传、广告。

 

2019.6.21

 

 

膳食平衡不是“什么都吃,什么都不多吃”

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

《知识分子》发表“食品泡泡博士”云无心的演讲,声称:

 

【真正的 “饮食健康终极指南” 还是 “平衡膳食宝塔以及居民膳食指南”。其中的要点可以总结为这三句话:1. 吃动平衡 2. 什么都吃,什么都不多吃 3. 减盐、减糖、减油】

 

被云无心推崇为“饮食健康终极指南”的“平衡膳食宝塔以及居民膳食指南”,就是那个一贯为保健品站台的中国营养学会搞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这个山寨版的膳食指南之不靠谱,我以前已经指出过了(《不要轻信〈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现在只来看看云无心归纳的三个要点。

 

一、“吃动平衡”。强调既要吃也要动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平衡”一词用得很奇怪,不知什么意思。难道是根据吃的多少来决定活动的多少,或根据活动的多少来决定吃的多少?

 

二、“什么都吃,什么都不多吃”。这话不是云无心发明的,一说起膳食平衡,经常就有人说不就是“什么都吃,什么都不多吃”嘛,只不过云无心把这种外行说法当成专家指导而已。

 

但是这个说法是大有问题的。并不是什么都要吃的,有很多东西是不能吃,或尽量不要吃的。我们没必要用“难道毒药也要吃吗”来抬杠,只看看日常食品,就有很多是最好别吃的。例如被很多人当成美味的蕨菜之类的野菜,因为含有致癌物,最好就别吃。高盐、高糖、含反式脂肪酸和饱和脂肪酸、腌制的食品,也应该尽量避免,虽然无法完全避免,但那是无可奈何的事,而“什么都吃”却让人觉得非得吃它们不可。当然我们这里谈的是健康原则,不是美食原则,有人为了美味愿意冒健康风险,那是另一回事。

 

“什么都不多吃”貌似没有问题,毕竟连水喝得太多都会中毒嘛。但是这么建议脱离了现实语境。现实是,有一些有益健康的食物人们普遍吃得太少,达不到健康膳食的要求,例如蔬菜、水果、坚果、全谷物、海鱼,这时候就要强调多吃。

 

三、“减盐、减糖、减油”。这个说法如果在二、三十年前提倡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现在还这么提倡就过时了,因为生物医学界对油(脂肪)有了新的认识,危害健康的是脂肪中的反式脂肪酸和饱和脂肪酸,而不饱和脂肪酸对健康是有益的。如果一味地提倡减油,可能的后果就是,人们为了满足能量的需求用碳水化合物取代,导致碳水化合物吃得太多,反而对健康不利。所以现在再泛泛地说“减油”是不对的,应该减的是反式脂肪酸、饱和脂肪酸,并以不饱和脂肪酸取代。

 

所以,如果把这三句话改成:“1、吃动结合。2、膳食平衡。3、减盐、减糖、减反式和饱和脂肪酸。”才比较准确。在健康饮食方面,一定要尽量掌握比较准确的知识,不要相信那些仅仅因为职业与食品加工沾边(研究怎么给食品打出泡泡)就把自己打扮成“食品健康专家”、最终目的是为了贩卖高价“健康食品”的云无心之流的伪专家。

 

2019.5.21.

 

 

四大院士支持的“氢气控癌”是真的吗?

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

近日有几家媒体报道,由广州复大肿瘤医院(民营医院)院长徐克成主编的《氢气控癌:理论和实践》一书在广州举行新书发布会,我才知道国内又出现了一种癌症新疗法,通过吸氢气来控制癌症,于是把推广“氢气控癌”的宣传材料搜出来见识见识。

 

有的宣传材料第一句话就是:“很多人一听说吸氢治疗癌症第一感觉是骗局”、“如果你还在纠结于氢气控癌是不是骗局,那可能你对氢气的生物学效应还不是很了解”,我还没见过哪种疗法一提出来就先要证明不是骗局的,可见其匪夷所思和心虚。我的第一感觉和很多人一样也是认为这是骗局,当然可能是因为我对氢气的生物学效应不是很了解,那就看看他们是怎么证明不是骗局。

 

他们找了几名医学界的院士,来证明“氢气控癌”的真实性。宣传材料里提到为其站台的有吴孟超、王振义、汤钊猷、钟南山四名医学界院士(此外还有一位院士倪嘉缵是搞无机化学的,不知为何他也去凑热闹)。吴孟超是广州复大肿瘤医院名誉院长,王振义是该医院总顾问,都是有利益关系的,在徐院长邀请下,为该书写序,说点鼓励探索的客气话,也算人之常情。这两名院士都九十多岁了,说不定是秘书代笔。汤钊猷和钟南山则比较积极,汤院士亲自参加该书发布会,名副其实地站台,而钟院士虽然因公没能参加发布会,却也录了一段视频在会上播出,作证“氢气控癌”是真的。

 

这四名院士虽然在中国医学界被视为泰斗,但都到了早该颐养天年的年龄,吴孟超今年96岁,王振义94岁,汤钊猷89岁,钟南山82岁。老院士不甘寂寞,愿意为中国健康大业贡献余热,当然值得赞赏。但现代医学和中医不同,并不是越老越值钱。老院士被尊为泰斗,是对他们以前所做贡献的评价,并不是意味着他们现在对医学的认识就有多么高明。实际上,局限于以前的教育、学术环境,某些老院士的医学观念是过时的、错误的。

 

例如,这些老院士之所以认为“氢气控癌”是真的,是因为徐院长让他们看了书中收集的82例有效病例。汤院士是这么说的:“对于氢气控癌,徐教授给我看第一个病例时,我半信半疑,当我看到近50例时,我确信不疑。”汤院士似乎不知道或不承认现代医学的一条原则:个案证明不了疗效。各种医疗骗子最喜欢举病例证明疗效,不要说50例、82例,几百几千例的都有。然而没有经过严格设计的病例再多也是“个案”。徐院长说他是观察了几百个病例后找到的82个病例,那么其他的病例效果如何呢?是不是更多的病例是无效甚至恶化的?这些有效病例是不是精心挑选的,而不是随机找来的?即使是这些有效的病例,由于没有对照组,又如何确定效果是吸氢导致的?由于“吸氢”只是一种辅助疗法,这些病例都是经过常规治疗后再吸氢的,效果完全可能是常规治疗的结果,也可能不过是安慰剂效应。没有经过大样本、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再言之凿凿的疗效也不可信。

 

奇怪的是,虽然老院士们不知道或不承认临床试验的重要性,但是徐院长本人是知道的。他在一篇宣传文章里说:“氢分子生物学研究尚处在婴儿期,对癌症的预防和治疗价值的研究才刚刚开始。应该设计更多基础和临床前研究,阐明驱动分子氢诱导的生物学效应及其上下游调节机制,并逐步开展精心设计的多中心临床试验,阐明最佳给药方式和最佳氢剂量方案。”这是承认氢气控癌研究才刚刚开始,还没有经过足够的基础研究和临床试验,就敢把“尚处在婴儿期”的东西当成成熟的疗法推广、应用,这不是骗人吗?

 

国外几乎没有关于“氢气控癌”的研究,更不要说在临床应用。徐院长津津乐道的是1975年美国《科学》上的一篇论文,研究者让三只患有皮肤鳞状细胞癌的无毛小鼠生活在8个大气压的97.5% 氢和2.5% 氧的混合气体中,2周后发现癌肿明显退缩。这是高压氢气实验,针对的是患有皮肤癌的无毛小鼠,和徐院长要通过吸入氢气治疗各种体内癌症,并不是一回事。而且,这篇论文发表40多年来,在国外没有任何后续研究。这篇论文到现在被引用了150多次,绝大部分都是被中国人引用来证明吸入氢气能够控制、治疗癌症,乃至治疗各种疾病。一篇在国外几乎没有影响的只有非常初步的动物实验结果的论文,却在中国催生了形形色色的氢气疗法。难怪徐院长说“氢气控癌”就是汤院士倡导的富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式控癌”。然而,只要明白中国人不是特殊人种,就知道不可能存在只在中国有效的“中国式控癌”。

 

但是富有中国特色的疗法岂止是“中国式控癌”。就拿氢气疗法来说,不仅号称能治疗各种癌症,据“中国氢分子医学第一人”、海军军医大学教授孙学军说,还对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等160多种疾病和损伤具有潜在的治疗价值,名副其实的包治百病。常识告诉我们,包治百病的“神药”是不存在的,凡是宣传“神药”的,都是要赚钱的。宣传“氢气控癌”的目的就是为了推销吸氢机(氢氧雾化机)。网上搜索得知,氢氧雾化机便宜的一台也要一万多元,而徐院长推广的那种氢氧雾化机售价高达5万多元,其实不过是个简单的电解水制氢装置而已。这个倒称得上“中国式赚钱”。

 

2019.6.11.

 

 

向北京司法局、北京律协举报北京京宁律所主任唐宁做伪证

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

 

本人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为侨居美国加州的中国公民,向你们举报北京京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唐宁以中国律师身份向美国法院做伪证陷害中国公民,违背律师职业道德,影响中国律师国际声誉。

 

今年1月15日,我收到一份诉状,曾被我批评过的王志安、徐波、吴兴川、刘宇、孙延宏、史军、景涛、张科、李勇、陈涛、陶黎纳、谢Yugang、Qu Bin、李Qingjiang、肖Zhuo等中国居民,在洛杉矶找了律师,向加州圣地亚哥郡高等法院起诉我和我妻子在2014年“诈骗”他们的捐款用于2013年在加州全款买房,要求加州法院判决我们归还已由北京法院判决他人归还的捐款。对这起明显的恶意滥诉,我已聘请加州律师应诉,提出撤案(dismiss)动议。法官定于5月31日首次听取此案以决定是否撤案(补住:法官已于6月12日正式判决驳回起诉)。

 

5月23日,唐宁作为原告方的证人,以京宁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身份向圣地亚哥法院提交了一份宣誓证词,并附上其北京律师证、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在证词中(全文附后),唐宁声称:“在我作为律师起诉方是民的民事案件中,方是民在输了几起诉讼后,没有履行生效判决要求的义务。因此提交针对方是民的执行申请将没法执行。”(Among the cases over infringement or civil dispute against SHIMIN Fang for which I worked as an attorney, SHIMIN FANG didn’t perform the obligations as prescribed in the effective judgment after he lost the suits for several cases. Thus, the enforcement will be impeded after an action is filed against SHIMIN FANG)

 

首先,在所有我作为被告的中国民事案件中,只有一起(孙海峰案)唐宁是原告的律师。唐宁声称她是几起起诉我而且我还败诉的诉讼的原告律师,完全是说谎。

 

其次,在我败诉的案件中,凡是法院下达履行义务通知的,全都执行了。迄今为止,我总共输了四起民事诉讼,这些诉讼的执行情况如下:

 

一、2006年,因我在《北京科技报》发表文章指出所谓《洛杉矶时报》报道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丁祖诒被评为“中国最受尊敬大学校长”其实是有人花钱在该报登的一则小广告,丁祖诒在西安起诉《北京科技报》和我损害名誉权。法院判决其胜诉,但没有判决我赔偿,由《北京科技报》支付了全部赔偿金16万。

 

二、2006年,因我批评已故人物刘子华的“八卦宇宙学”是欺世盗名,刘子华家属在北京起诉我损害名誉权,一审判决赔偿2万元,二审将赔偿金改为2千元,我收到履行义务通知后交了款。

 

三、2006年,因我揭露院士候选人肖传国伪造履历,没有获得他履历中写的美国泌尿学会大奖,他向武汉法院起诉我损害名誉权,武汉法院以“在获奖者名单中没有肖传国的名字不等于他没有获奖”的理由判决我败诉,赔偿3万元。2007年,二审维持原判,但一审法院没有向我下达履行义务通知,我们不知道怎么去交赔偿。直到2009年8月,肖传国在网上宣称武汉法官已到北京从我妻子银行账户把款划走,我们询问银行,才得知武汉法院的确从我妻子账户划走了40754元。我们认为执行不当,向法院提出异议。2013年4月,武汉法院承认错误,向我补发了执行通知(2007)汉执字第636号。通知里虽然写着履行内容为:“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向本院缴纳执行费;三、承担迟延履行利息。”但又只要求“将第一项履行给付义务可汇入本院指定账户”,没有说明如何履行第二、三项,我们便根据一审判决书判决的金额于2013年8月28日往指定账户汇入31260元,随后武汉法院将此前划走的款退给我妻子。(顺便说一下,王志安等人此次还找了后来因雇凶袭击我和方玄昌被北京法院判刑的前罪犯肖传国向加州法院提交证词,声称该案没有执行,这也是伪证。)

 

四、2015年,因被我揭露剽窃的深圳大学副教授孙海峰长期在网上以污言秽语辱骂我和我妻子,我斥责这种行径是“下三滥”、“苍蝇”、“乌鸦”,孙海峰向北京法院起诉我损害名誉权(由唐宁代理),法院判决我赔偿他15000元。但我向同一家法院反诉孙海峰损害名誉权,法院判决孙海峰赔偿我19000元,合计孙海峰反而应该付我4000元。判决二审生效后,孙海峰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已过了申请时效,我则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还未执行。

 

可见,唐宁作证说由她当原告律师而我败诉的几起诉讼法院都没法执行,不仅对代理案件数量说谎,说没法执行也完全是说谎。事实是,我败诉的全部4起诉讼,一起原告没有申请执行,三起执行了,不存在没法执行的情况。

 

唐宁虽然在证词里宣誓说如果她做伪证,甘愿接受加州法律的处罚。但是唐宁在北京居住、执业,加州司法机关显然是没法追究其伪证罪的。这些人之所以敢于在美国滥诉、做伪证,就是觉得美国法律不能真把居住在中国的他们怎么样。然而,中国法律是管得到他们的。唐宁以中国律师的身份向美国法庭做伪证陷害华侨,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应该加以追究、处罚。

 

举报人:方是民(方舟子)

 

2019.5.24.

 

附:唐宁以中国律师身份提交美国法院的证词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