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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在《小资就是易拉罐》一文中,总结了他关于“寻酒陈瓶 = 猎色藏毛”的论点论据。不知是他这篇文章没写好,还是因为最近牙痛吃药吃坏了脑子没读懂,我觉得他这篇文章写得很乱,论据不充分,结论下得太快。
这两件事情肯定有相同之处,但也肯定有不同之处。如果只见两者之间的相同之处而不见不同之处,那就是盲人摸象了。那么,相同之处在哪?不同之处又在哪呢?
我自知自己脑无缚J之力,加上不了解“猎色藏毛”的人和事,无法从理论上从逻辑上全面驳倒J的“寻酒陈瓶 = 猎色藏毛 ”结论。下面只就自己的“寻酒陈瓶”做几点补充说明和辩驳。
(1)
我“寻酒陈瓶”的起因和目的都仅仅是为了记住爱喝的酒。留还是不留的唯一标准是酒好不好喝,跟酒的价钱和酒瓶外观没一点关系。如果说“猎色藏毛”也仅仅是为了记住玩过的女人(chouqilozi的猜测),那就可以说这两者在这方面是相同的;
(2)
我“寻酒陈瓶”的主要用处确确实实是用来方便下次买酒,方便向朋友介绍推荐好喝的酒。葡萄酒的产家和品种实在是太多,去酒店找酒的最快速简便的办法就是记住酒瓶的样子。“猎色藏毛”的用途是什么呢?一样吗?
(3)
为什么要学喝葡萄酒,起因是跟风附雅。但后来的留空酒瓶的起因不是因为酒瓶好看或显摆自己喝过的酒多,当时反而觉得有碍美观,最后是其实际用途战胜了其外观效果成而得以留下。
(4)
没想到空酒瓶留多了后,形成了一道特有的风景,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这里的美感来源于多,就像一片黄色的树叶不怎么出色,但一树黄叶就美得让人留恋。
(5)
最最关键的问题是:看着空酒瓶觉得是风景是不是因为思想受到了文化侵略而不自知呢?我是这样排除这个可能性的。假设我在厨房柜子顶上放的是一排排二锅头空酒瓶,那看着那么多列队的二锅头空酒瓶就不仅觉得是一道风景,而是一道绝景了。所以,想来想去,这里的风景就是多带来的美感,跟其他文化没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