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17, 2008 @ 3:50 pm
从如此简单的开始……
事实判断的差别,在非理性的喧嚣中,被放大到今日势如水火的程度,真应了欧阳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这句流传千古的名句。非理性的醉翁们,对新语丝代表的理性不过是叶公好龙,真正令他们如打了鸡血一般兴奋的,还是价值判断的廉价快感。
在7月29日的《底狗情结》中,我写到,
“杨佳也是一个有底狗情结的人。仿佛上海警察、山西警察等都整天吃饱了没正事干,就专门想着和他过不去。自己当然是正义无辜的。别人找到头上,不是因为自己先违反了一些并不邪恶的公共规则,而是因为穿制服的国家机器上的螺丝钉们太邪恶。
同情底狗,并不是美国佬的专利,也是一种普世价值,深深植根于人性之中。这根植得如此之深,有时到了不论是非的地步。美国佬的底狗大翻身电影,总忘 不了化大篇幅给上狗涂上一层邪恶的油彩,来增强底狗翻身的正义性。许多同情杨佳的人们,可曾认真想过,被杨佳杀害的上海警察们,真地那么邪恶么?杨佳成为 底狗,难道没有自身的不妥之处么?”
要 学会就事论事。即使中国司法一团黑,也不等于所有的刑事案都是冤案,所有的犯罪者都有冤屈。有人只要一屁股坐下去,即使以后有再多的证据也难以推动。不是 有人一开始就相信、至今仍然相信瓮安的李姑娘是被奸杀的吗?中国值得关心的冤假错案多了,拿一个没有明显疑点的恶性案件说事,还号称想借此推动中国法治, 即使是真心实意的,也是南辕北辙。对受了一点委屈就去杀人难以理解的人,更无法理解这世上多的是无缘无故就大开杀戒的。
19条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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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克己明德
11月 17, 2008 @ 3:55 pm
# 方舟子 on 30 Jul 2008 at 2:16 am edit this
要学会就事论事。即使中国司法一团黑,也不等于所有的刑事案都是冤案,所有的犯罪者都有冤屈。有人只要一屁股坐下去,即使以后有再多的证据也难以推动。不是有人一开始就相信、至今仍然相信瓮安的李姑娘是被奸杀的吗?中国值得关心的冤假错案多了,拿一个没有明显疑点的恶性案件说事,还号称想借此推动中国法治,即使是真心实意的,也是南辕北辙。对受了一点委屈就去杀人难以理解的人,更无法理解这世上多的是无缘无故就大开杀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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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愿意看这个吗?不刺激,没有激情!
Posted by xname
11月 17, 2008 @ 3:55 pm
“一个没有明显疑点的恶性案件”,……
Posted by 没头脑不高兴
11月 17, 2008 @ 3:59 pm
怎滴? 因为您太蔟喝过洋墨水,比别人脑容量大耶!????????????
什么事实与价值判断的?废话!!!!! 公道在人心!!!!!!!!!!
我问自己:谁让我生在中国,长在中国?????
我问太蔟:谁让你是中国人????
Posted by 海水一滴
11月 17, 2008 @ 4:04 pm
瓮安事件通过公布解剖,发布法医鉴定书,应该是很清楚的事情了,这也是一个公开真相缓解社会矛盾的好事情。
Posted by 愚人国度
11月 17, 2008 @ 4:09 pm
瓮安事件通过公布解剖,发布法医鉴定书,应该是很清楚的事情了,这也是一个公开真相缓解社会矛盾的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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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王、逻辑王是看不到这个的。
Posted by 愚人国度
11月 17, 2008 @ 4:11 pm
理性王说:我没有专门和你过不去,和你过不去是你的问题。
Posted by 愚人国度
11月 17, 2008 @ 4:15 pm
也就是理性王、逻辑王的粉丝能把吴京华案和杨佳案联系起来,还害怕读者评论,真以为理性王、逻辑王的粉丝也是理性的。
Posted by TC
11月 17, 2008 @ 4:28 pm
跟着意见领袖喊口号,又刺激又省心。
Posted by 疯和尚
11月 17, 2008 @ 4:42 pm
“一个没有明显疑点的恶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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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by ironman
11月 17, 2008 @ 5:30 pm
“还号称想借此推动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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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知道是号称?
Posted by 爱国者2000
11月 17, 2008 @ 6:42 pm
对于杨佳杀死6名警察的案子来讲,当然“没有明显疑点”。即使上海警察虐待杨佳,那也是另案处理的事情,与杨佳这个谋杀的事情不能混为一谈。司法不公应当批评,但就要“特赦”就没有道理了。
Posted by bright
11月 17, 2008 @ 6:51 pm
即使上海警察虐待杨佳,那也是另案处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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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执行后再“另案处理”?
Posted by wdx04
11月 17, 2008 @ 8:04 pm
对受了一点委屈就去杀人难以理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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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区分杨+是“受了一点委屈”还是“受了很大的委屈”?
Posted by 邮箱是真的
11月 17, 2008 @ 11:37 pm
疯和尚君,你觉得有疑点吗?
杨佳是否该枪毙,恐怕一百个人里九十五个都没异议的。还有什么疑点啊,最多是追求点程序挑错而已。这种挑错在现在中国的法制中,哪怕是美国全世界的法制中,想挑出一百条程序错误都不难!就如同原告被告总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都有截然不同的解释一样……
别质疑在没必要质疑的地方了。
Posted by 疯和尚
11月 18, 2008 @ 2:45 am
邮箱是真的:
本来我也相信案情无疑点,程序有不公,可看了法庭证言证物,也实在太罗生门了一些,再加上后来揭示出来的一系列程序不公。。。。。。我现在开始动摇对所谓案情无疑点的信心了,不是因为“伪自由”主义者们的教唆,实在是那些证据证言疑点太多。
Posted by Power
11月 18, 2008 @ 11:06 am
你如何区分杨+是“受了一点委屈”还是“受了很大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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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受了很大的委屈,你就可以去杀人?
Posted by 新德赛
11月 18, 2008 @ 12:03 pm
太簇:
骂人家是狗是婊子,这也是你的理性。别跟我说你骂人之语有出处有引用。我可以把红楼梦里话搬出来(当然我还是要打个X子)。
事情开始挺简单,但麻烦也在简单二字。
方舟子的留言简练,这也是大多数博客评论的特点。方舟子不愿意关注杨佳一案,不愿写太多文字。大概理由有:杨佳杀害无辜不值得同情,案情基本明确不值得分析,其他事情跟本案无关不值得理会。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有道理,但也每一句话都有争议。不是每个人像你这样的铁杆粉丝立马就心领神会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持有这样的观点的。
如果这里有谁表示异议,谁对这个案子表示持续的关注,就成了愤青的阵地了?谁要是反驳,谁就是就是没有逻辑,胡搅蛮缠了?我倒希望太簇也冷静下来看看各位不理性一面,包括你自己。
开始虽然简单,但过程不是很简单。
Posted by taicu
11月 18, 2008 @ 12:50 pm
“骂人家是狗是婊子,……。”
这是根据哪个星球哪个物种的理性推断出来的?
Posted by 嗯哼
11月 18, 2008 @ 8:17 pm
醉翁之意不在酒,说得太好了!只有吵起来才会有利益!公众的理性是不良媒体的死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