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批评”切忌拉帮结派【旧作】

26 08 2008年

【按:偶见《科学时报》“科学网”编辑重点推荐杨玉圣的同党黄安年教授的博客文章攻击我“浮亏打假出名”,想起2002年写的一篇批评他的文章拿到现在也还很能说明问题,重贴一下。】

“学术批评”切忌拉帮结派
——答北京师范大学黄安年教授

我写了一篇《“中国学术打假第一人”的“学术规范”》,揭露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杨玉圣出于个人恩怨,暗地里乱改转载文章,里面说了一句“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自己亲手打过什么假”,该系教授黄安年为此写了一篇《学术批评重在言而有据》批评我。读完这篇文章,不明白一个如此胡涂的人,何以能在一所名牌大学当教授:

第一,黄教授说我那篇文章是“学术批评”,不知我批评了杨玉圣的什么学术?偷改别人的报道也叫学术?是不是发生在杨玉圣身上的什么鸡毛蒜皮都成了学术,任何对杨玉圣的批评就都成了“学术批评”,必须以学术批评的标准来衡量?

第二,黄教授指出杨玉圣曾经在1994年、1996年自己揭露过抄袭,据此批评“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自己亲手打过什么假”的说法“与事实相悖”。这都是五、六年前的事了,当时国内互联网未起,我远在美国,自然无法看到,所以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自己亲手打过什么假”,有何不对?我如果见过了而假装没见过,才叫“与事实相悖”,黄教授一口咬定我的说法“与事实相悖”,莫非我的眼睛是长在他的脑袋上的?

第三,杨玉圣近年来以“学术打假第一人”的面目在学术界内外上窜下跳,当然不是因为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以黄教授与杨玉圣关系之亲密,也说不出近年来杨玉圣亲自打过什么假,那么我说我见到的他的所谓打假“都是在别人首先出来揭露后,他再跟在后面耸人听闻地鼓噪,吸引媒体的注意力”,又有什么不对?

第四,我那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在于揭露杨玉圣本人造假,有根有据,黄教授凭什么教训我“要言而有据”?黄教授是跟在杨玉圣后面大谈学术规范的,那么请问杨玉圣那种偷改别人文章的做法,符不符合黄教授的学术规范?对主要内容视而不见,抓住开头一句话胡搅蛮缠,这是哪门子的“学术批评”?

我查了一下黄教授的发表纪录,发现他也热衷于“学术打假”,不过和杨玉圣一样,也属于跟在别人后面鼓噪的一类,而且是跟在杨玉圣后面鼓噪的。学术打假需要有人发难,也需要有人鼓噪。然而,如果是为了出风头,是拉帮结派党同伐异,对自己人的假不仅不敢打而且还要百般维护,那么,对这类打群架似的打假的真实程度,就值得我们加倍的警惕。

2002.1.15.

附:
学术批评重在言而有据
时间:2002年1月16日 作者:黄安年(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来源:学术批评网

在学术批评中,有不同意见,这是很正常的。开展与人为善的健康的学术批评,有利于学术事业的发展。学术批评要言而有据,如果没有根据地随意指责甚至上纲上线,对于健康学术批评是不利的。

今天看到一位远在美国加州而从事大陆“学术打假”的先生在网上撰文批判杨玉圣,其中充满情绪化的用语。我觉得文章开头第一段话就与事实相悖。该文称:“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自己亲手打过什么假”。(见方舟子:《“中国学术打假第一人”的“学术规范”》2002.1.15)

何以说该文一开头就言而无据呢?

我清楚地记得杨玉圣先生所著《美国历史散论》(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时,德高望重的美国史老前辈刘绪贻教授写序,我也曾为该书写序。我在《序》中写道:“杨玉圣的一部分文章是书评, 他力图在较高层次上提出自己的一得之见, 实事求是, 即好处说好, 也不讳缺失。围绕〈沉重的思考〉一文的发表, 曾有过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 在美国史研究界引起了反响,因为这篇文章对学术领域中某些严重不良倾向作了曝光性的批评式评论, 这是很不容易的。以愚之见, 只要是与人为善, 持之以故,就可以明辩是非, 端正学风, 从而有助于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 (这篇序,曾以《谈〈美国历史散论〉》为题,发表在《博览群书》1994年第7期)

我在《〈学术批评丛稿和实话实说〉——兼谈学术书评的开展》一文中,又再次提到杨玉圣的这篇文章。我在文章中写道:“三十而立的杨玉圣何以被个别人看作‘恶人’或者‘歹人’?这大概与他在书评中的实话实说相关。”“《沉重的思考——评》一文发表于1991年,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美国史学界最早揭露某位学者著作中大规模抄袭、剽窃行为的长文。该书抄袭了南开大学某教授的论著10多处,却居然还请这位教授为他的‘著作’作序,可见何等地肆无忌惮。杨评指出:‘《移民与近代美国》所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它大规模的抄袭、剽窃行为,骇人听闻。如果视作40多年来中国美国史学界的最大丑闻,恐非过甚其辞。这本书及其所反映的学术界泛起的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不能不引起严重关注的。’‘对史学著作的评论,亟待加强,并应认真提高到严肃的学术水准。好书要评,坏书更应评。像《移民与近代美国》这种不道德的非法侵权行为,应通过正常的评论加以监督,并及时、有针对性地予以澄清。只有这样,才能扬是抑非;只有这样,弄虚作假者才能曝光;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我们本来已够艰难的史学研究健康开展。’

笔者在文章中还说过:“但是抄袭者不因学术上的劣行被曝光而有所收敛,反而散布流言蜚语。有的同行则以为内部教育了事,不主张公开曝光,个别的则把杨当成‘闹地震’的专家。现在事情过了快10年,是非曲直已经分明,某些剽窃和抄袭者已经不敢那么明目张胆,而某些地方和单位的保护行为也需考虑到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而有所收敛,有的曾经犯过这类错误的学者已开始吸取教训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这些积极成效还得感谢当初勇于曝光的‘恶人’或者‘歹人’。然而,迄今抄袭剽窃之风仍未刹住,‘打假’依然任重而道远。”(《史学月刊》2001年第1期)

笔者不解的是,难道1991年《移民与近代美国》一书抄袭案不是杨玉圣“自己亲手”揭发出来的?如果不是,那么究竟是谁揭发出来的呢?难道凡是这位海外从事大陆“打假”的先生当初“没有见过”、而且迄今也“没有见过”的事就等于不存在了吗?或者难道他以为《移民与近代美国》一书还不算了抄袭吗?笔者身为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秘书长,对此事 “第一手的资料” 的真实性有着充分的了解。方文 “自己根据第一手的资料”证据何在?有何根据指责杨玉圣“从来没有”“自己亲手打过什么假”?

此外,据我所知,杨玉圣在《中华读书报》1996年11月20日发表的《“博士论文”与“文抄公”——一种值得注意的非学术现象》,也曾第一次揭露、明确批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的博士论文《论美国国际地位的历史趋向》(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山东大学毕业的博士论文《现代化的战略与模式选择》(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所存在的抄袭剽窃问题。可能,方先生也“没有见过”罢?

写于2002年1月16日



很懂英文的“清华大学最年轻教授”颜宁

22 08 2008年

2000-2004年间在普林斯顿大学施一公实验室读博士、毕业后留在原实验室做博士后、2007年跟着施一公“裸奔回国”成了清华大学医学院教授的颜宁为师父保驾,在科学网博客上贴了一张大字报《方舟子是在哗众取宠,还是无间道?》,谩骂我对施一公的批评是“无知”、“以讹传讹”、“自以为是”、“诛心”、“不失时机给自己作广告”、“不懂英文”、“弱智”等等,不论是出于原来的师生关系,还是出于现在的共同利益关系(颜宁声称在清华从事“重要疾病相关的膜蛋白的结构与功能研究”,那是施一公担任首席科学家的新立973项目),都不难理解这种举动。最好玩的是要来指导我的英文:

【6. “施一公去年曾给《普林斯顿校友周刊》写信声称中国老百姓是不配享有美国式的民主和言论自由”

不懂英文的方舟子(democracy in the U.S. style simply does not work in China. Singing high praises of freedom of speech and democracy is one matter; advancing a vast country of extreme diversity is another. 翻译过来是美式民主不能简单地适用于多元化的中国)】

把美国人常常挂在嘴上的“simply does not work”(绝对行不通)翻译成“不能简单地适用”,应该不是考托福、GRE考出来的,大概是在美籍华人实验室读博士学位时顺便学来的超级英语吧?这样的英文我当然是不懂的,英语过4级的就没人懂了。不禁对这位很懂英文的清华新科教授感到好奇,搜索了一下,原来还是“清华大学最年轻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其简历的一大亮点是“获得由 Science 和GE Healthcare评选的2005年“青年科学家奖”(北美地区)”。据《新清华》1729期《颜宁受聘清华大学医学院教授》介绍,“该奖项专门用来奖励每年最优秀的生命科学博士毕业论文,在全球范围内每年只有5人入选。”很吓人吧?

不过这是颜教授用其超级英语翻译出来的。这个奖的原名叫“The GE & Science Prize for Young Life Scientists”,用英语4级的译法,该叫“通用电器和《科学》青年生命科学家奖”,被颜教授超级掉了“通用电器和《科学》”、“生命”,于是这个奖也就成了涵盖所有学科的世界大奖,变得无比超级了。这个奖的目标是表彰世界范围内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并奖励他们在分子生物学领域的研究(the aim of the prize has been to recognize outstanding Ph.D. graduate students from around the world and reward their research in the field of molecular biology. http://www.sciencemag.org/feature/data/prizes/ge/index.dtl),被颜教授超级成“奖励每年最优秀的生命科学博士毕业论文”,好像它把所有的生命科学博士毕业论文都挑选了一遍似的,其实想得这个奖是要自己去报名参赛并提交一篇介绍自己的论文工作的千字文和导师的推荐信的,获奖者最多算是参赛者中的最优秀罢了,因为肯定有许许多多更为优秀的博士论文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去参赛。这个奖每年只在全球范围内评出一个获奖者,奖金2万5千美元,另外还有4名地区性runner-up(第二名),奖金5千美元。2005年的全球获奖者是伊利诺大学UIUC的Ahmet Yildiz,不是颜宁。来自中国留学生曾在2001年和2003年获得该奖,但都不叫颜宁。中国留学生成为runner-up的就更多了,基本上每年都有一、两个,颜宁是2005年北美地区的runner-up。能得个奖对研究生来说是一种荣誉,有5千块外快也很不错,但回国吹得跟得了世界科学大奖一样,就得靠颜教授的超级英语水平了。这个奖是5个评委根据递交的材料评出的,能得这个奖恐怕很大程度上靠的是导师的人脉,正如颜教授声称已发表了多少多少论文,那都是学生时代的工作,靠的也是导师,回国当教授、弄项目也都要靠导师的栽培,一辈子就吃定一个导师,“要真是这样,太伟大了”。国外避免的是学术近亲繁殖,国内盛行的是学术乱伦,这样的学校也想当世界一流,再等一百年吧。

有网友见识了颜宁的英语水平之后,评论道:“看来施教授回国与其教政治还不如教英语。”有施、颜的共同教授,清华学子想必人人可学成超级英语,不用像美式民主一样担心simply does not work。

颜教授的中文其实也是很超级的,比如她质问我“是在哗众取宠,还是无间道?”,翻译一下,相当于质问我“是在哗众取宠,还是断除烦恼?”(“无间道”为佛教四道之一,指能断所应断障),但现在该断除烦恼的,该是施一公、颜宁师徒吧。有美国人去教育你们该如何爱国,又有英文、中文都如此超级的最年轻教授,真是清华学生的福气。

又,我们其实得感谢颜宁,让我们知道天山童姥说施一公在会议上称今年8月15日参加其博士生Chen Yu的博士论文答辩之后就与普林斯顿大学脱离关系“裸奔回国”是以讹传讹,其实施一公只是又脱掉了一件外套而已(“好一个以讹传讹的方舟子 (原话是:与普林斯顿又撇清了一大块)”),施一公“裸奔回国”的日子看来是遥遥无期了。

参见: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34979
学者颜宁 发表于2008-8-13 11:41:52

方舟子是在哗众取宠,还是无间道?

1. On leave until September 2009 =”带薪休假”

好一个无知的方舟子(http://www.molbio.princeton.edu/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96&Itemid=244)

2.“施一公在会上说他要到今年8月15日参加其博士生Chen Yu的博士论文答辩之后才与普林斯顿大学脱离关系。”

好一个以讹传讹的方舟子 (原话是:与普林斯顿又撇清了一大块)

3. “如果施一公在申请书中写明其有国外固定受聘单位的事实,那么应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追究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渎职责任。”

好一个自以为是的方舟子(国内没事找施一公事的人以百计,这种事情怎么会不问?)

4. 该申请人及其依托单位在国内媒体上做“谢绝高薪聘请毅然回国”的高调宣传,不仅欺骗公众,而且有利用媒体宣传骗取国家资金的嫌疑,应适用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的处理办法。

好一个诛心的方舟子(眼睛始终没有脱开钱,现在人家证明不拿普林的薪水了,你怎么说?)

5. 收到施一公来函,希望和我在电话里谈谈。我不认为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可以通过电话交谈来解决的。我对施一公的批评和举报,都是公开做出的,如果我的批评和举报有与事实不符的地方,施一公也应该公开地做出澄清。

好一个不失时机给自己作广告的方舟子(施一公该解释的已经向相关单位解释了,不了解XYS的规则,给你发个信,也能被你高调拿来标榜自己)

6. “施一公去年曾给《普林斯顿校友周刊》写信声称中国老百姓是不配享有美国式的民主和言论自由”

不懂英文的方舟子(democracy in the U.S. style simply does not work in China. Singing high praises of freedom of speech and democracy is one matter; advancing a vast country of extreme diversity is another. 翻译过来是美式民主不能简单地适用于多元化的中国)

方舟子自以为是个公正的客观的法官,却没注意到他的笔触里已经全是 negative的论调,充满了指控,一副道德上占据制高点的样子。唉,本来想保持我blog的轻松论调,但被气的不轻,看来我的blog净土也将不保了。但是,这样一来,不又给方舟子做广告,他的目的不正好达到了?

慢着,我再仔细想想:方舟子是在玩无间道吗?他这不是明摆着说些弱智的话,竖个靶子让别人攻击自己,从而更敬重一公。要真是这样,太伟大了。

http://news.tsinghua.edu.cn/new/news.php?id=18463
【人才引进】颜宁受聘清华大学医学院教授

【新闻中心讯】颜宁 1977年11月生,1996年进入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2000年获学士学位,并被授予“清华大学优良毕业生”称号。同年9月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分子生物学系学习,2004年12月获分子生物学博士学位。

攻读博士期间,颜宁主要运用结构生物学、生物物理和生物化学手段研究肿瘤发生和细胞凋亡的分子调控机制,由于对线虫及果蝇细胞凋亡通路工作机理的杰出研究成果,获得2005年由Science杂志和GE Healthcare评选的“青年科学家奖”(北美地区)。该奖项专门用来奖励每年最优秀的生命科学博士毕业论文,在全球范围内每年只有5人入选。颜宁在博士后期间继续从事结构生物学研究,重点研究膜蛋白的结构与功能,成功解析一个重要膜整合蛋白酶的高分辨率原子结构,揭示了它的作用机理。

近5年来在国际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及综述文章17篇,其中作为共同通讯作者发表综述文章于Annual Reviews、Cell,第一作者文章8篇,包括1篇Nature,4篇Nature Structural & Molecular Biology,1篇Molecular Cell, 1篇JBC和一篇Cell Cycle。

2007年被聘为清华大学医学院教授,目前为清华大学最年轻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与心血管疾病相关的胆固醇代谢通路的结构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析,以及与重要疾病相关的膜蛋白的结构与功能研究。

转自《新清华》1729期



谁叫你自称“裸奔”了?

14 08 2008年

有一个自称是我的“学兄”而我不知何时与他同学过的人、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王鸿飞在其妻子任职的《科学时报》主办的科学网博客上撰文《教授回国不能立即裸奔》,认为我在《也说说施一公究竟是不是全职回国工作》一文中“说了一大堆不太着边际的东西,在这件事上应该算是吹毛求疵。”“因为如果施一公要符合方舟子文章中的那些要求,除了立即裸奔之外怕是没有别的选择。教授回国绝对不要立即裸奔,需要有较长一段时间的过渡。……请一个有成就的年富力强的国际知名的教授回国,大家不问国家给别人提供的条件和补偿够不够,是不是有足够的施展空间和基本的保障,只问人家有没有裸奔回来,泱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绝对不可以这样子对待真正的人才。”

我不知道这位“学兄”从我的文章的哪个地方看到了我要求教授回国必须立即裸奔。我不过是说,你明明是穿着运动服、甚至是西装革履地在奔,却声称是在“裸奔”以吸引眼球,并以“裸奔”的名义申请资助,这样做滑稽得有点无耻,以为路人都瞎了眼。正如施一公做为一个改入美国国籍的人,却希望到清华大学给本科生开一门爱国主义课“激发学生的爱国共鸣和热情”,一样的滑稽,难道是要激发中国大学生爱美国的共鸣和热情吗?毕竟,在你改入美国国籍时,已宣誓完全放弃对中国的忠诚而必须真诚地效忠美国。“泱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难道就应该把装奔当成裸奔,就应该让一个美国人来教育下一代如何爱中国?(我并不反对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改换国籍,也不认为加入了美国国籍就不能再爱中国或为中国工作。我只不过认为既然改入了美国国籍,就别好意思把自己当成爱中国的典范去教育别人了。)

这位中科院“学兄”还说:“我从来不认为要求方舟子裸奔回国来做学术打假是正当的,所以,方舟子其实也不应该总是理直气壮地去要求别人立即裸奔回国,不管国家给不给钱。”这就奇怪了,我自己裸不裸奔,和别人裸不裸奔,有什么逻辑联系?我又没有声称裸奔,更没有以裸奔的名义去要过钱,你管我有没有裸奔干什么?难道我自己没有裸奔,就不能理直气壮地指出某个自称裸奔的人其实穿着衣服?就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那些获得裸奔资助的人必须裸奔?

这位“学兄”在文中说,《科学时报》那篇宣布施一公已裸奔回国的报道《我被信仰追问——回国为什么是最好选择》是他的妻子王丹红写的。原来他算得上是这一“裸奔”骗局的同谋的亲属,难怪有如此奇特的、与中科院研究员的智力不符的逻辑推理能力。这位“学兄”还声称:“对方舟子的打假事业,我从来都是温和道义派。”但我不知道他曾经对“方舟子的打假事业”给过任何实质性的具体支持(当然我也不稀罕这种人的任何支持),我只看到他对我的攻击和为造假者的辩护,所以他应该算是个帮闲派,帮的是造假者的闲。

又,今天发现普林斯顿大学分子生物学系的网站对施一公的介绍由“正在学术休假,假期到2009年9月(On sabbatical until September 2009)”改成了“正在休假,假期到2009年9月(On leave until September 2009)”,不管是什么样的休假,不管有何借口和苦衷,都改变不了他仍是普林斯顿大学全职教授,现在并未“裸奔”回国的事实。

王鸿飞的博客文章因其声明不许转载,不附。

(XYS20080813)



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举报施一公涉嫌造假

13 08 2008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于2008年8月6日发布2008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候选人名单公示,候选人中包括施一公:

序号  申请人  性别  国籍  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研究领域  依托单位

3  施一公  男  美国  博士  教授  结构生物学  清华大学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fj2008-8-5.htm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08年项目指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应具备的条件之一为:“已正式受聘于项目依托单位,申请者提交申请书之前,在国外已没有固定受聘单位,项目依托单位为申请者唯一聘用单位。”

但据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分子生物学系的介绍,施一公目前仍为该系的全职教授,只是正在学术休假,假期到2009年9月(On sabbatical until September 2009)。

http://www.molbio.princeton.edu/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96&Itemid=244#

又据参加今年7月27日至30日在黄山举行的第四届中国晶体学术会议的
人员介绍,施一公在会上说他要到今年8月15日参加其博士生Chen Yu的博士
论文答辩之后才与普林斯顿大学脱离关系。

由此可知,施一公到现在仍是普林斯顿大学全职教授,他在递交2008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申请时(递交时间为3月1日~3月20日),在国外还有固定受聘单位,不符合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如果施一公在申请书中写明其有国外固定受聘单位的事实,那么应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追究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渎职责任。

如果施一公在申请书中隐瞒其仍有国外固定受聘单位的事实,则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其伪造申请材料的欺诈行为进行处理,并根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纵容、包庇申请人弄虚作假的依托单位清华大学进行处罚。鉴于在申请该项资金的同时,该申请人及其依托单位在国内媒体上做“谢绝高薪聘请毅然回国”的高调宣传,不仅欺骗公众,而且有利用媒体宣传骗取国家资金的嫌疑,应适用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的处理办法。

又,在我发出《也说说施一公究竟是不是全职回国工作》后,收到施一公来函,希望和我在电话里谈谈。我不认为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可以通过电话交谈来解决的。我对施一公的批评和举报,都是公开做出的,如果我的批评和举报有与事实不符的地方,施一公也应该公开地做出澄清。施一公去年曾给《普林斯顿校友周刊》写信声称中国老百姓是不配享有美国式的民主和言论自由的(http://www.princeton.edu/~paw/archive_new/PAW06-07/09-0307/letters.html),也许因此不屑于让中国公众知情,那么至少也应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一个中国式的解释。

(XYS20080812)



也说说施一公究竟是不是全职回国工作

10 08 2008年

我们已见惯了许多在国外已有一定的学术地位的华人教授回国从事诈骗活动,明明是美国大学的全职教授,却声称已全职回国,担任要求全时在国内工作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而实际上只是一年回国度假一小段时间,借此骗取中国给予的全职报酬和待遇,国内大学也以其名义骗取国家相应的科研经费。即便如此,当美国西北大学教授饶毅和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施一公分别在去年年底和今年2月宣布全职回国担任北大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和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院副院长时,还是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因为他们似乎是真正地全职回国的。施一公还在今年3月高调接受媒体的采访,表示自己的爱国之心(《我被信仰追问——回国为什么是最好选择》),并以此说明自己的“毅然”:“然而,当清华大学呼唤时,他却毅然放下这一切。普林斯顿大学十分不舍,征询他意见:能否以停薪留职的方法回清华工作两年后再返回普林斯顿?他非常感谢学校给的机会,但在给普林斯顿大学校长的信中,他说:希望你们支持我,我认为我全职回中国,对普林斯顿和清华的贡献比我全职在普林斯顿更大。”

饶毅是真的全职回国,这一点毫无疑问。在他回国任职的同时,他在西北大学的实验室已经关闭,原来的研究生转到其他实验室,在西北大学的人员名单中也找不到他的名字了。

但是能够接触到美国资料的人们却看不出施一公也如此毅然。6月2日,“广角镜”发现在刚刚公布的2008年霍华德·休斯医学学会研究员名单中,有普林斯顿大学施一公的名字。该学会只资助全职在美国进行的生物医学研究,如果施一公真的已全职回国,就不可能当选其“研究员”。第2天,“南方”也发现在普林斯顿大学分子生物学系的网站上好像一切正常,施一公仍名列其教授名单,仍有对施一公的介绍,而且论文更新到今年5月5日。随后,这一网页链接就失效了,但是已让一些人怀疑施一公是不是真的全职回国。(普林斯顿大学施一公实验室的网页则至今存在,里面没有提到“清华”)

也许是为了回应这些质疑,据“天山童姥”说,在7月底举行的中国晶体学术会议上,“施一公提到他将于8月份到普林斯顿大学参加这个小组其中一个成员Chen Yu的博士论文答辩。Chen Yu毕业后,他将与普林斯顿大学彻底没有关系了。在这样正式的场合,以施一公的学术地位和声望,当非戏言。”

现在,在普林斯顿大学的人员名单上,仍注明施一公是其分子生物学系的教授。在分子生物学系的教授名单上,也列着施一公的名字,只不过注明其“学术休假到2009年9月(On sabbatical until September 2009)”。

http://www.molbio.princeton.edu/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96&Itemid=244#

这个注明是最近才加上的。美国大学有学术休假制度,教授每隔若干年可到其他大学、研究所从事研究一年,带薪留职。也就是说,直到现在,普林斯顿大学并不认为施一公是辞职回国,而是在学术休假,明年9月后仍会回普林斯顿工作。

Chen Yu的博士论文答辩定于8月15日。也许施一公到时候会实现其在中国晶体学术会议上的诺言,真的与普林斯顿大学脱离一切关系。也许他想等到明年9月学术休假结束之后再从普林斯顿大学辞职。无论如何,都应该等到那时候再来宣布自己已经“毅然”。提前至少半年就在国内媒体上高调宣布自己已经爱国“毅然”是不合适的,因为半年后,施一公的真正身份仍然是普林斯顿大学带薪休假的全职教授和必须在美国全职工作的霍华德·休斯医学学会新当选研究员。

(XYS20080809)



科普应该普及科学界的主流观点

5 08 2008年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和广东省科协等单位主办“震撼与思考——地震科普图片巡展”,其中展出的《中国城市地震灾害危险度评价》列出了中国部分城市地震危险度排名,石家庄市高居排名榜首,北京、重庆、上海则排在末席。这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议,因为其中大部分城市的排名与目前地质学界认为的这些地区的地震危险性程度不符合,与国家地震局的说法不太一样。

对这个排名最重视的当然是排在第一的石家庄人了。经河北媒体调查得知,这个排名源于北京师范大学一名硕士生在2004年发表的毕业论文,而且作者并不是专门从事地震灾害研究的。也就是说,这不过是一名刚刚从事科研的非本专业学生的另类观点,并不权威。

《中国国家地理》总编助理辩解说:“个人并不认为这个论文本身有什么问题,因为毕竟是曾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的论文。”其实,即使是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的论文,也并非就没有问题。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不等于其观点就已经获得了学术界的认可,它能否成立,还有待同行的评议、验证。许许多多发表过的论文后来都被发现不能成立。更何况在学术造假猖獗,论文发表门槛很低,甚至低到只要交了版面费就能发表的今天,某一篇论文标新立异的观点更不足为凭。

如果不在科普材料中特地说明,读者会想当然地以为他们读到的是可靠的科学结论,没有专业识别能力的他们,就会不疑有他地全盘接受。科普应该普及科学界的主流观点,才对得起读者的信任。科学界的主流观点未必就完全可靠,但是它们毕竟是经过许多科研人员长期验证过的,要比某个科研人员新近提出的另类观点可靠得多。

当然,另类观点也有可能(仅仅是可能)在将来演变成主流观点,但是这个演变过程是在科学界内部自己完成的,在此之前,科普人员很难把握这个演变趋势。如果迫不及待地把宝押在某个另类观点上面,极可能赌输,因为绝大多数另类观点最终要么被否定要么被遗忘,能变成主流观点的只是少数幸运儿。

如果要在科普宣传、科技报道中介绍另类观点,那么也应该清清楚楚地让读者知道那只是一家之言,并非定论,而且最好能同时介绍不同的意见,以免误导读者。不幸的是,国内的科普杂志、科技报道为了吸引眼球,经常热衷于宣传另类科学观点,甚至是伪科学观点,把科普搞成了伪科普,把科学传播当成了反科学传播。比如《中国国家地理》近年来就一直在很搞笑地宣扬风水的“科学性”,似乎风水真成了地理学。但是,在像地震、转基因食品这种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上,伪科普就不只是一种娱乐,而会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有责任感的科普人员本该更为慎重。

2008.7.28.

(XYS20080804)



法治离中国还有多远?

26 07 2008年

我从事反伪科学、学术打假,虽然用的是笔名,但是真实姓名和身份一开始就是公开的,以示将为我的文章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不难料到很有可能被人起诉损害其名誉权。但我自信写批评文章向来有根有据,不会被人抓住把柄,而且对中国司法系统还有一定的信心,不怕惹上官司,反倒认为如果有人来起诉我,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让更多的人知道事实的真相。

果不其然,近年来我为此多次被人起诉。迄今为止已有9起起诉我及相关媒体损害名誉权的民事案件被受理,有6起已做了判决,又其中,分别在武汉、西安的地方法院判决的2起均判我方败诉,且判罚很重,在北京法院判决的4起有3起判我方胜诉,1起虽判我方败诉,但只做象征性的处罚。

在应诉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不正常现象,不能不让我心生疑惑:中国离法治还有多远?我不是法律专家,无意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只是从当事人、普通公民的角度,谈一些感想。

其中最令人疑惑的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肖传国起诉我及相关媒体损害其名誉权案件,声称由于我的批评导致他没能选上中国科学院院士。肖氏共在武汉江汉区法院起诉我3次,又在北京第一中级法院起诉我1次,均立案处理(另外还在北京西城区法院控告我犯诽谤罪,未被立案)。这些案件的案由其实都相同,都是因为我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篇质疑其学术履历的文章而起。其中武汉的1起已做出判决,终审判我败诉,另外2起则未做出判决。肖氏在武汉初战告捷后,又到北京起诉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北京高级法院二审均驳回其诉讼请求。北京法院对言论自由的维护获得了媒体、舆论的广泛赞扬,但是并不能改变武汉法院的判决结果。也就是说,两地法院对相同的案件,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而且都生效。同样是在中国,适用的是相同的法律,出现这样的结果,不是很奇怪吗?

武汉还有2起肖氏诉我的案件未做出判决,但如果判决,也只有判我败诉,因为是同一个法院对同一件事的判决,不应该有不同的结果,也就是说,这2起案件还没开庭就可以确知判决结果,审理已成为形式,应诉也无意义,这难道正常吗?且不说我不认为我有过错,就算有过错,岂能因为同一件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处罚我?这合理吗?

显然,这是典型的滥诉,而这种不正常、不合理的奇怪现象之所以能发生,是因为武汉是原告所在地,原告的诉讼成本比被告低得多,而且可以利用地方人脉关系、保护主义来左右案件的受理和判决。北京法院虽然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并没有给被告以赔偿,我为了应诉而付出的一切费用都收不回来。原告胜诉可以获得赔偿,败诉则不用赔偿被告,而被告败诉需要付出赔偿,胜诉却无法获得赔偿。这种不平等关系在客观上刺激了滥诉,也意味着学术批评要冒着遭遇恶意诉讼的风险,即使最终赢得了诉讼也无法弥补为了应诉而导致的金钱、时间的损失。

在这方面,美国的做法倒有值得借鉴之处。肖氏现在也到美国纽约起诉原美国西北大学教授、现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饶毅损害其名誉。对美国法律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由于美国司法非常重视保护言论自由,名誉权诉讼,特别是那些涉及公众人物的名誉权诉讼,原告是极难获胜的,而对明显的滥诉,法官有可能判决原告支付被告的诉讼费用,或处以罚款。

这些案件也暴露出某些法官拥有超越法律之上的权力。武汉未审结的那两起案件,一起在2005年10月立案,2006年7月开庭审理后,就没有了下文;另一起在2006年10月立案,我于2007年2月提出级别与地域管辖异议,至今无管辖异议裁定,无庭审,无判决。都早就超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却未向被告做出任何解释。

我读过一些美国法庭的民事判决书,对双方证据、判决依据都有详细分析,引经据典,洋洋洒洒进行论证,就像是在读一篇学术论文,即使未必同意其判决结果,却也不能不佩服其摆事实、讲道理的态度。相反的,读国内民事判决书就像是在读告示,判决理由很少有超过一段的,既无需引经据典,也不屑进行论证,靠的是法官随心所欲的“自由心证”,似乎一句“本院认为”就有了十足的权威,其蛮横不讲理有时到了骇人的地步。例如,武汉江汉区法院竟以肖传国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也属于国际期刊论文、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没有找到肖传国的名字不能否认肖传国获奖等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认定我的批评基本失实。难怪这样贻笑大方的判决书一出来,学术界舆论大哗,600多名海内外知识分子联名抗议该判决,16名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以此案为例,在2007年两会期间联名提出“严肃对待因学术打假而引来的诉讼”的建议。但是武汉中级法院还是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对于原告利用地方保护势力、法官滥用权力的情形,目前也缺乏有效的纠错机制。中国对民事案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这也就意味着原告如果在当地基层法院起诉外地人,那么最终还在当地的中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在终审判决之后,被告虽然可以向更高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但是并不影响判决的生效,也很少被处理。比如,我就武汉法院的判决向湖北高级法院、最高法院提出的再诉申请,就都没有得到答复。

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的法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但是他们做出的枉法判决即使在其罪行暴露之后一般也得不到纠正。2004年,武汉中级法院爆出了建国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法官集体贪赃枉法案,包括两名副院长、数名副庭长等在内的13名法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有9名法官受到纪律处分,30名处级以上干部调离岗位。这个法院的状况并没有因此得到好转:2007年9月,该院院长周文轩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是,周文轩任院长期间该院处理的案件,包括肖氏起诉我的案件,并没有被核查、纠正。

我好歹还算个名人,涉及的名誉权案件都能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国内外媒体均有报道,并有众多全国人大代表、海内外知识分子的支持。即便如此,也难以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更何况那些默默无闻、势单力薄的普通公民。事实上,我的遭遇并非个案。近年来国内频频发生因反对伪科学、批评学术造假而被告并败诉的名誉权诉讼案件。这些案件大多在原告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审理,判决理由大多非常荒唐,在学术界影响非常坏,极其不利于《科普法》所提出的“反对伪科学”的要求,不利于揭露学术不端行为和开展学术批评,也有损我国司法形象和法律尊严。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对此应该有所行动,对在地方法院已出现的多起明显违背科学规律、判定事实不当、适用法律错误的判决,应该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并应该通过法制建设尽量避免类似情形再度发生。

2008.5.31.

(《同舟共进》2008.7.登出时有删节)

(XYS20080725)



【剽窃示众】宋燕《如果》

20 07 2008年

【方舟子按:偶然看到登在《百灵文学》网站上署名山东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99级应化专业宋燕的两首诗《如果》和《献诗–庆山大百年校庆》,就像是两个人写的,也的确是两个人写的:那首口号式的《献诗–庆山大百年校庆》当是宋燕本人的杰作,而《如果》则是一字不改全盘照抄我在1996年10月写的一首小诗,该诗发表于洛杉矶《新大陆诗刊》1997年10月号,收入诗集《童话的末日》后放在新语丝网站上。“打假斗士”的头衔并没能给我提供额外的版权保护,以前已发现我的文章多次被人抄袭,但诗歌被全盘抄袭的,倒是第一次见到。顺便说一下,去年7月海外出了一本《六四诗集》(蒋品超主编),收入我的三首诗《最后的预言》、《会有这样的时候》、《我只是站在这里静静地看着你》,事先没有征得我的许可倒也罢了,《会有这样的时候》居然还给改了一句,把“这样的时候还能再等多久/年复一年”改成“一年复一年,不会太久”,改得莫名其妙。蒋主编如果觉得诗写得比我好,自己写就是了,何必自告奋勇要当我的一句师?】

如果

·方舟子·

如果你是我的奇迹
悄然出现在错误的时刻
在我即将远行的时候
寄一纸带血的信笺
邀我重返家园
如果我是你的道路
指引一个不可改变的方向
那是永世长存的墓地
迎接每一个过客的回归
如果我们相信永生的预言
一次的相遇犹如朝圣
在午夜的祭坛上点燃自己
照亮一种顽固的信念

那么让我们面对一身的灰烬
虔诚地创造千年后复活的神话

1996.10.

(登于洛杉矶《新大陆诗刊》1997年10月)

新语丝/fang/doc/poetry/1997/ruguo.txt

如果

宋燕

如果你是我的奇迹
悄然出现在错误的时刻
在我即将远行的时候
寄一纸带血的信笺
邀我重返家园
如果我是你的道路
指引一个不可改变的方向
那是永世长存的墓地
迎接每一个过客的回归
如果我们相信永生的预言
一次的相遇犹如朝圣
在午夜的祭坛上点燃自己
照亮一种顽固的信念

那么让我们面对一身的灰烬
虔诚地创造千年后复活的神话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化学院99级)

http://www.beelink.com/20020924/1212449.shtml

献诗–庆山大百年校庆

宋燕

我是山大一名大三的学生
这是我为山大校庆作的诗歌,希望可以在这可庆可贺的时候,
真真实实地向山大献上自己的祝福。

十月,
鲜红的旗帜 阳光 鲜花和鸽子
高空飞翔
十月,礼花绽放,星光满天
千千万万诚挚的微笑
照亮这方齐鲁山川
鼓舞平川,挥洒喜庆
山大,凯歌飞扬
敲响世纪吕钟

十月十五,您的生日
在我们遍布神州,闯荡天下之时
寄一纸金色的信笺
邀我重返家园
您能否体会,
在异乡的暮色中
我展纸时喜悦!

威严的泰山,是您的脊梁
雄浑的黄河,是您的血脉
哪怕岁月无情
而您的名字依然
如佩如环让一切
如水如烟的凡尘
都真切又动人
去创造我们飞翔的故事
如果我们相信永生的预言
一次的相遇犹如朝圣
在午夜的祭坛上点燃自己
照亮一种顽固的信念

您一世纪的沧桑面容
是一首无尽的诗
低沉徘徊
吟咏着千古至今苍凉的岁月
您百年涅槃的神采荣光
是一支永恒的歌
慷慨激昂
吟唱着齐鲁大地壮美的山河

您走过的
何止长城万里的烟尘
何止关山难越的悲凉
何止中原逐鹿的纷争
何止乌衣巷口的斜阳
沧桑 质朴 苦难 放达
纵使一身伤痕却一身正气

而现在您面带笑容,
不想再提往日的辉煌,
在旧貌换新颜的激情下
您还不曾,露出金属的峥嵘和时代的风采
再这时代的契机下
哪怕让我们面对一身的灰烬
虔诚地创造您千年的神话
我们也无怨无悔。

清晨星辰 雨露金风
旗帜高举便是风发意气
继往开来
是新世纪的黎明
这是伟大的时刻
这是伟大的使命
凝聚 万众一心
在我们自己的家园,我们热爱的母校
春雷过后 百花如潮
吐故纳新 生机无限
方块汉字写满智慧和丰收
年轻生命尽情清舞飞扬

一百年的过去
弹指一挥间
母亲 我们将为您创造开拓 成长成材
追寻真理 正义 和业绩
运筹帷幄 决胜人才之战
励精图治 铸建强盛之邦
把一个大时代大光明大历史大文明
奉献给沸腾的华夏大地。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99级应化)

http://www.beelink.com/20020924/1212387.shtml

(XYS20080720)



大学教授并非就是专家

20 07 2008年

最近,南方一家报纸报道说,19家民间团体和46位专家学者、民间环保人士联合发出呼吁书《建议对西南不稳定地区大坝水库项目安全性重新评估》。他们认为汶川地震凸现出西南地区水坝建设的三个重要问题,在有关部门不能回答这些问题之前,应该停止西南地区水电开发。这些专家学者包括:清华大学教授郭于华、刘兵,北京大学教授刘东、吕植,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念群等。

这么多名牌大学教授联合发出呼吁,听上去颇为权威。但我检索了一下,发现这些教授所在院系分别是社会学系、人文学院、中文系、生命科学学院、清史研究所,竟没有一位的专业与其呼吁的问题能够沾一点边的。

当然,这些教授享有言论自由,他们愿意就什么问题发出呼吁,是其权利。但是,当涉及的问题远离其专业时,他们就只是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发表言论,而不是出具专家意见。以现在中国大学教授含金量之低,教授在其专业领域都未必算得上是专家,更不要说在与其专业毫无关系的领域了。在震后如何对大坝水库项目安全性进行评估这个问题上,水利水电、地质地震等领域的学者才是真正的专家。文科教授在这个问题上发表的呼吁,其权威性还不如水利水电、地质地震领域的学生,并不值得公众的特别重视。这些教授在签名时,或媒体在报道时,只列出大学名称,而隐瞒其专业,乃是对公众、决策者的误导,误以为他们真的是专家。

科学问题是最具有专业性的,即使是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出了其领域就很难算是专家了,更何况普通教授。其实,有一些院士关心中国科学发展,热心从事科学普及、反对伪科学,虽然不是其本职工作,但只要掌握了科学研究共同的方法和相应的科学知识,就可以做得很好,也对社会有利,本该鼓励,却被某些媒体批评为不务正业。而有些人文学者喜欢对他们并没弄懂的科学问题指手画脚,却得到媒体的热捧,这种现象不是很奇怪吗?

有的人文教授还号称“哪里有科学哪里就有他”,其实是哪里有科学热点他就要到那里去胡乱地反一反,而那些经不起推敲、耸人听闻的反科学观点就会被媒体当成专家观点进行报道。一面是对科学家非常苛刻,惟恐公众听到其声音,一面又对主张“反科学主义”的人文学者过分优待,惟恐公众不知其是“专家”,这种由媒体的双重标准造成的话语权的不平等,是很不利于公众了解科学事实真相的。

2008.7.11.

(XYS20080719)



转:厚颜无耻杨玉圣 栽赃陷害一声吼

12 07 2008年

  厚颜无耻杨玉圣  栽赃陷害一声吼

  作者:一声吼

  方舟子在《中国政法大学学术造假教授杨玉圣的嗅功果然了得》(XYS20080708)中说的不错,杨玉圣这厮认定的所谓“法大才子”“一声吼”,就是陈夏红。我在《杨玉圣这厮想借刀杀人吗?》(XYS20080707)中已经猜到可能是他,但是考虑到还不能十分确定,同时也想看看杨玉圣这厮下一步的表演,所以只提到一句“不知道他的姓氏是不是在‘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褚卫’这十二个大姓之中的朋友”。没想到杨玉圣这厮很快就自曝他与“法大才子”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几乎指明了他所认定的“一声吼”就是陈夏红。

  本来,杨玉圣这厮和陈夏红之间有什么恩怨,与我毫无关系。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说,他自曝内幕还激起了我围观看热闹的兴趣。但是,由于这厮在文章中描绘的所谓“一声吼”显得人格十分卑劣,并且已有两声吼同志在《也来说说杨玉圣与“一声吼”》
(XYS20080708)中把我误作杨玉圣这厮口中的“一声吼”(实际上是被迫当“李鬼”的陈夏红),我就只好再出来多说几句,希望能洗掉杨玉圣这厮泼在“一声吼”身上的污名。我还想继续用一声吼这个假名字在新语丝上露面,可不能让杨玉圣这厮糟蹋掉这个好名字!

  至于杨玉圣这厮,既然已经一口咬定“一声吼”就是陈夏红,估计我再说什么也没有用,就是方舟子出面作证,这厮也不会相信的。一个造假成性但又以打假第一人自居的伪君子,怎么可能会相信他的对头以及别人批评他造假的话呢!

  一、杨玉圣这厮认定一声吼就是陈夏红的证据何在?

  杨玉圣这厮最早怀疑一声吼就是陈夏红,在《就沈木珠教授夫妇案答客问(之十)》中的这句话里可以看出蛛丝马迹:“据知情人告知,‘一声吼’是一位法大的同事,因此颇关心学术批评网、法大学术网和沧海云帆论坛。”由于这厮造假成性,所以不知道这厮口里的“知情人”是否存在,就象沈木珠不知道他的“答客问”系列中的客人是否存在一样。不过,我猜测,这厮怀疑一声吼是陈夏红的证据之一,可能是因为我在批评他的文章中分别提到了这三个网站,而“法大才子”陈夏红对这三个网站都很熟悉。

  杨玉圣这厮怀疑一声吼是陈夏红的第二个证据,是这厮和陈夏红之间不知道是该按兄弟关系还是按父子关系对待的先热后冷的让我觉得恶心的交往关系,证明陈夏红有落井下石的动机。有了动机,别的就好解释了!

  杨玉圣这厮怀疑一声吼是陈夏红的第三个证据,可能要归功于他强大的“嗅觉”:“嗅文识人”的功能。这厮在《我在法大这五年——兼答沧海新手“RUCHIER”先生》中就说:“看看‘一声吼’的两篇‘充满火药味’的檄文——《飘忽不定的杨玉圣,能不能讲究些‘规范’?——兼评中国政法大学引进的人才(一)》和《杨玉圣这厮忒无耻强拉‘一声吼’做朋友》以及此公最近发表在新语丝上的《杨玉圣这厮想借刀杀人吗?》,再去看看某‘法大才子’的‘广播台’里的大作,看看这三篇檄文的内容,连屁股也知道谁是‘一声吼’。这难道还需要我把窗户纸捅破吗?”我一声吼一方面要感谢杨玉圣这厮竟然认为我的文字与“法大才子”陈夏红的文字很像,使我平生第一次与“才子”这个称号有了点关系,另一方面又只能告诉这厮:屁股,只有屁股才能不需要动脑子就可以认定一声吼的文风与别人的文风相同。杨玉圣这厮,你的好朋友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不是兼任着学校的证据科学研究院的院长吗,你找他去鉴定了没有?

  就凭这几个证据,杨玉圣这厮就敢认定一声吼的真实面目了?看来,这厮应该改行去做警犬,在中国政法大学当着那个不伦不类的教授太可惜了!

  二、陈夏红要站出来澄清你不是一声吼

  就象我不认识杨玉圣这厮一样,我也不认识陈夏红。印象中,陈夏红好像是中国政法大学校报(不是学报!)的一个编辑,曾写过一篇《书生意气学人侠客——杨玉圣印象》的文章吹捧过杨玉圣,登载在杨玉圣这厮的学术造假网上。搜出来这篇文章看了两眼,让我直想呕吐。在杨玉圣这厮的学术造假网上,也曾经登过不少吹捧陈夏红写的《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的文字,里面也有杨玉圣这厮。既然现在杨玉圣这厮说陈夏红是《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的编辑,又说陈夏红恩将仇报,我猜测大概是杨玉圣这厮一手把本科毕业的陈夏红调到学报编辑部的吧。

  杨玉圣这厮详细描述的他和陈夏红决裂的过程,如果情节大致真实的话,我只能得出下面几个结论:第一,杨玉圣这厮还是个玩弄权术的小人。这从他对刊物发稿权的把持、对评选先进等事情上的描述就可见一斑。第二,陈夏红这个家伙也不是什么好鸟,竟然要写什么《送杨玉圣南行》,把杨玉圣这厮比作钱端升,真是对钱端升的极大侮辱。真可谓物以类聚!第三,《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也不是什么好鸟。作为学报副主编的杨玉圣这厮,把刊物的大量版面留给自己的熟人朋友换取人情,作为学报编辑的陈夏红硬在学报里塞进自己的熟人朋友的文章,该学报的征稿启事中竟然还有脸说什么“本刊采行同行专家匿名审稿制”、“本刊谢绝作者对本刊编辑工作人员的吃请、送礼等,同时严禁编辑工作人员向作者索取或收受钱物”(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8985&type=1011),也不怕让人笑掉大牙!

  从杨玉圣这厮的介绍看,陈夏红在得知杨玉圣这厮认定他就是一声吼的消息后,只是对杨玉圣这厮的另一个喜欢通风报信的友人发了个“一言难尽,问心无愧”的短信,而没有站出来澄清。本来,澄清不澄清是陈夏红自己的事,与我无关。但是,鉴于杨玉圣这厮所描述的假“李鬼”陈夏红看起来实在不是什么好鸟,你吹捧杨玉圣这厮的文字又暴露了你的御用文人的一面,所以我劝陈夏红还是不要冒领我一声吼在新语丝上混得的这个虚名,尽快站出来澄清你并不是一声吼。另外,我的文章我还是享有著作权的,如果将来杨玉圣这厮让你主编这厮与沈木珠一案的评论集,你把一声吼的文章收进去并改成你陈夏红的名字,那可就构成剽窃了!虽然我不敢站出来告你剽窃,但是要当心到时候杨玉圣这厮说你剽窃!

  最后,我劝陈夏红千万别学大闹警察局的杨佳,你是学法律的哦!也许你可以考虑找贺卫方教授主持查证这件事,贺教授曾经被人诬蔑说包二奶,他一定清楚被人栽赃的感受,大概会为你主持公道的!

(XYS2008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