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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3, 2012 @ 11:27 pm

美国总统大选的选举人制度及选票价值差异

每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是美国法定的选举日。这句话很绕口,简单地说,今年的11月6日是选举日,并且是四年一度的总统大选日子。虽然现在很多州已经开放提前投票,绝大多数美国选民还是会在这一天前往全国各地的投票站履行公民权利。如果不出现戏剧性的意外,当天晚上或第二天临晨,下一届总统人选便会确定。获胜者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说,宣告新时代的来临;失败者也会冠冕堂皇地向对方祝贺。又一场喧闹的选举戏剧就此落幕。

然而比较不为人所知的是,这天轰轰烈烈地全民投票却并不是法律上的正式选举。

“真正的”总统选举要等到一个多月之后的12月17日,那天每个州的州府将召开一个小型会议,参加者是一些不为大众所知的人物。他们在州政府负责选举的官员监督下分别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人选。这些选票公证后以挂号信方式送到首都的参议院和国家档案馆,结果由国会认可才确定为下一任总统人选。

这些神秘的人物叫做“总统选举人”,他们履行的是美国宪法规定的总统选举程序。

 

总统选举人制度(Electoral College)

美国联邦政府由初始的13个独立州联合而建,故称为合众国。其初衷只是统一外交和军事,对内只是在各州间协调,内政的主权基本上还是属于州政府。因此,联邦政府的组成和规则上需要充分考虑、照顾各州的独立性和利益平衡。国父们按此思路创立了国会由按人口分配席位的众议院和每州固定两个席位的参议院而组成的制度,这样既可以代表多数人民主(众议院)又可以照顾到小州利益(参议院)。

总统也由各州为单位推举而成,起初的方案是由议会的全体议员选举,但为了保证总统相对议会的独立而放弃。折中的方案则是由各州自行决定选举人,由选举人投票产生总统。而每个州的选举人数目为该州的众议院和参议员人数总和。(1961年后,首都华盛顿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也获得3个选举人名额加入总统选举,相当于一个小州。)

宪法没有详细规定选举人的产生过程,只是限制选举人不能由联邦政府官员担任。各州可以自行决定其政策。在建国初期,相当数量的州并没有为此举行民众选举,而是由州议会指定选举人参与总统大选。也有一些州按选区像选举联邦议员一样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这样产生的总统选举人实际上是“民意代表”,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投哪位总统候选人的票。

内战之后,各州总统选举逐渐统一为公民直接投票。每个总统候选人或其所属党派在选举前向州政府提交他们中意的选举人名单。选民投票时,选票上填写的不是总统候选人而是这些谁也不认识的总统选举人。直到20世纪以来,很多州才在选票上直接列上总统候选人,而总统选举人的名单逐渐退化为不见光的幕后操作。

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卡之外的所有州都采用“赢者全赢”的方案:如果一个总统候选人(或他的选举人)在该州以多数票得胜,他的所有选举人便都获胜,也就是说他获得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该州里投了其他人的票便算是作废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卡采用的是按选举区域分配的做法,候选人按照在州内各个区域的输赢可以分享该州的选举人名额。

 

由候选人或其党派指定的选举人自然都是对该候选人极其忠诚的人选。在11月6日的选举日之后产生的选举人在12月17日“正式”投票选举总统时其结果便与选举日所“产生”的总统并无二致,因此这一走过场的形式不再引人注意。其实,没有任何法律或措施限制这些选举人必须按照个人的效忠或选民的意愿来投票,他们完全可以临场“倒戈”,按照自己的意愿或其它利益投上出人意料的票。事实上,近年来的选举中一再出现个别选举人临场倒戈或以弃权抗议的行为。这些行动因为未能改变选举结果而连新闻都懒得报道。

比较特殊的是在两次选举之间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可能发生意外事件而导致选举结果无法预料。1872年11月29日,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霍雷斯·格里雷突然因病去世。属于他的那部分选举人在随后的选举中不再有任何约束,便随心所欲地投票给其他候选人。好在那年共和党总统尤利西斯·格兰特已经赢得绝对多数,没有受其影响而顺利连任。如果离世的是格兰特,那么情形便会完全不同。美国迄今40多次总统大选,尚未出现过获得多数票候选人在选举人投票前死亡的先例。否则将会爆发严重的宪政危机。

 

选举人制度一直为人所诟病。这些莫名其妙的神秘选举人在选民和总统之间形成一道不必要的障碍,使得美国总统选举至少在形式上是间接选举而不是更民主的直接选举。但对这一制度的批评更多集中于针对“赢者全赢”的名额分配上,使得全民投票的计票不再拥有“一人一票”的平等。

这样的计票方式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会导致全民投票的结果与选举人投票结果不相符的情况。这个在美国历史上已经出现三次,最近的便是2000年戈尔在全国范围内获得多数选票却未能当选,(小)布什虽然在选票总数上落后,却因为他在关键的几个州内获胜而得到更多的选举人票成为总统。直到今天,戈尔还在呼呼取消选举人制度。

这样的计票方法还有效地抑制了第三党或独立候选人的出现。即使是有影响的候选人,也很难赢得一个州,因此无法获取任何选举人票。1992年独立候选人佩罗是近年来最为成功者,他在全国范围内获得19%选票,在很大程度上因为分流了(老)布什的选票而导致了克林顿的当选,却也未能获取一张选举人票。

选举人制度的诸种不合理之处显而易见,但它也有一定的好处。首先它照顾了小州的利益,让小州的选民的声音得到一定放大不被大多数所淹没。另外,以州为单位决定胜负缩小了对选举结果质疑的范畴。2000年选举结果饱含争议,以至于戈尔和(小)布什在选票接近的佛罗利达州打了旷日持久的官司。该州不得不进行繁重的人工重新点票。那场争执虽然很大,却只局限于佛罗利达一个州。如果是对全民选举的票数有争议,很可能需要进行全国范围内的人工重新点票甚至重选,工程便会极为浩大了。

 

选票的份量和价值

无论是竞选中的政客还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士都会千篇一律地向公民宣传参加投票的重要性,强调每一张选票都同样地宝贵和重要,有可能改变历史的进程。事实却并非如此。尤其是在美国的选举人制度下,美国公民选举总统时虽然有“一人一票”的投票权,“赢者全赢”计票方式却扭曲了“一人一票”的平等。这便带来了一个有趣的问题:选民手上的那张选票价值该如何衡量?答案却并不简单。

直观而言,因为每个州无论大小都会得到相对于参议院名额的2张票,而即使是按照人口分配的众议院名额的票中,再小的州(包括首都)都保证最少另有1张,这样的选举人名额分配会大大地优惠小州、歧视大州。的确,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3千7百万人共有55个选举人票,平均69万人一张票;而人口最少的怀俄明州56万人有3张选举人票,平均18万人一票。这样,怀俄明州公民手中选票的份量几乎是加州人的4倍!(名额是按总人口分配的,与州内真实选民人数会有差异但无关比较上的大局。)

然而选票的价值并不只体现在这种计票的效果上。学术界对选票价值的定义为一张选票对最后结果影响的大小。如果我们假设只有共和党和民主党两位候选人,如果一个本来准备选共和党的选民临时变卦,改投了民主党的票,这一决定是否能促成民主党反败为胜?如果这个可能性很大,则这张选票有极大的价值;反之,这张选票对结果没有影响,也就没有什么价值。

早先的选举模型假设每个选民都像扔钢蹦一样随机地选择投票给某个候选人。在这种简单情形下,选举的结果总是极其接近的,而每一张选票都对结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把这样的模型应用到美国的选举人制度中会看到,加州的一张选票可以左右55张选举人票,而怀俄明州的一张选票却只能决定3张。因此选举人制偏向大州,与我们的直觉相反。这是所谓“班扎夫影响指数”(Banzhaf Power Index)的结论。

不过班扎夫指数中的随机假设与现实完全不符。事实上,绝大多数选民的选举意向是早就决定了的,或者倾向共和党或者倾向民主党,一辈子也很少改变。真正随机或摇摆的选民人数相对很少,但他们的摇摆却经常决定选举的结果。

更重要的是,美国的大部分州在总统选举中也有着明确的既定倾向。大州中的加利福尼亚、纽约、马萨诸塞等是铁定的民主党根据地,其中民主党选民大大超过共和党。德克萨斯和一些中小规模的州则正相反,那里共和党选民远远超过民主党。一些小州也一样,怀俄明便是共和党的铁票州。可以说,这些州并不需要真正举行总统大选,结果都是可以预测的。换句话说,这些州里个别选民手中的选票无论是投给哪个党都改变不了该州的结果,几乎一钱不值。

反过来,选举的焦点便集中于俄亥俄、佛罗利达、弗吉尼亚等等一些所谓的“摇摆州”。这些州的特点是民主党和共和党选民人数大体相当,再加上有大量的中间派可能随时倒下某一方。这些州的选票的价值便大得惊人。(笔者所在的科罗拉多州历史上曾经是共和党的铁票,但近年来随着大量加利福尼亚人的迁入逐渐转化为摇摆州。)普林斯顿大学一位业余研究选举的神经生物学教授王身宏经过对众多民意测验数据的分析认为这些州的选票价值是那些铁票州的几千万倍!

这个结论与候选人的竞选战略完全相符。每到总统选举季节,大量的竞选资金和人力资源涌入为数很少的摇摆州,那里的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媒体充斥候选人的广告,候选人和他们的代理人更是常来常往,到处集会,热闹非凡。对当地的经济也是一笔不小的刺激。而像加利福尼亚这样人口众多的州,候选人除了偶尔来找当地富人筹款之外几乎从不涉足。

也许有人会问,那么加州这样的地方投票率是否会很低呢?其实并非如此。这里分析的只是总统选举。美国选举日投票时每个地方的选票都不一样,除了总统选举之外,还有该选区的联邦议员选举、州和地方官员选举以及大量的州宪法修正案、民意案和地方法规投票。即使总统选举在这些州里没什么意思,其它这些选举项目往往会争议很大,促使选民踊跃投票。因此全国各地的投票率不相上下,都是60%左右。

 

选举人制度及其带来的各种不公平已经成为美国政坛的一大奇景。尽管改革的呼声此起彼落,要真的改动这一百年老店却也不容易。她也许会作为人类民主实践中的一个奇葩而长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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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4, 2012 @ 7:46 pm

美国公务员的“政策”与“政治”活动之别

今年二月份,美国卫生及公众服务部部长凯瑟琳·赛博露丝应邀出席一个人权运动组织的晚会并发表主题讲话。其间她离开讲稿,即兴讲了一句话:“非常重要的是我们要努力保证【奥巴马】总统获得连任和在北卡罗来纳州选上一名民主党州长。”

出乎意料的是,这句看来只是出于她自己的感慨的话彻底改变了她的讲话、甚至她参与晚会的性质。大半年后,政府的一个专门办公室于本星期宣布他们调查后认定赛博露丝的讲话违反了禁止公务员在官方场合做政治性讲话的联邦法律。作为回应,卫生部不得不将她那次活动重新界定,不算是官方正式活动。全部旅程费用由赛博露丝本人承担,补交给政府。

早在1930年代,美国政府的公务员制度刚开始成型。那时联邦政府在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治下急剧膨胀,大批的年轻公务员雄赳赳气昂昂地推行其“新政”的同时也极力宣传总统的政治理念。这情形引起了在野的共和党的不满和一些民主党有识之士的警惕。1939年,国会通过了一项名叫“哈奇法案”的联邦法,禁止联邦雇员利用职务之便和公款从事政治性活动。

因为这个法律的因素,美国政界官员的言行被分成两类:“政策”(policy)性和“政治”(politics)性。前者是他们的本职工作,为政府和人民服务。后者则是增强或推广个人理念以及竞选等私人活动。二者水火不相容。

哈奇法案适用于总统之外的几乎所有公务员,包括部长级的内阁成员和幕僚。几十年来,这个法律大大限制了美国政府职员利用职位参政的自由,保证纳税人的钱不被政客用于结党营私。它具体地禁止公务员在上班时间、在政府办公室里、穿着官方制服时或使用政府车辆时参与竞选一类的政治活动。上班时也禁止佩戴任何竞选或其它政治性的徽章标志。在执行公务之外,也就是下班后,职员的言论、行动则属于个人自由,可以任意参加竞选活动。(出于安全保护考虑,总统或其它高级官员参加竞选活动时可以使用空军一号等政府设备,但全部费用必须由其本人或竞选组织承担。)

为了遵从法律要求,总统在选举期间手下会有两个泾渭分明的班子:一个主管“政策”,在白宫协助总统执政的日常工作;另一个主管“政治”,则是通常所说的竞选班子。后者的费用完全由总统自己筹集的竞选捐款支付,自己找地方办公活动。总统的讲话、出访等等也会严格的界定为“政策性”的还是“政治性”的,前者是正常的职务活动,但不能出现与竞选有关的言论和行为。后者则是竞选活动,不能动用纳税人公款。

由国会通过的哈奇法案是针对政府执行机构的。但国会也给自己的议员制定了类似的限制,由国会的道德委员会负责。国会议员们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需要花相当的时间为自己连任竞选筹款,但这些活动不能使用自己的办公设备。在过去没有手机的时代,衣冠楚楚的众议员、参议员们时常必须走出自己宽敞的办公室、国会大厦或办公楼,穿过街道来到一处很不起眼的楼房,到里面挤在狭小的格子间里给自己的支持者打电话谋求资助和选票。现在有了手机稍微方便一些,但也还是需要离开政府办公楼才能用自己的手机、计算机等设备竞选。经常有人一不小心用了政府的设备或电邮地址发出筹款信件而被调查和惩治。也是在今年初,密苏里州的一位参议员就因为在国会大厦的圆屋顶下接受电视节目采访时顺带提到自己的竞选网站,希望观众捐款而遇到麻烦。

在金钱横行的美国政界,这些法律规章下出现的一些案例常常会让人觉得实在是小题大做。但正是在这些小事上的认真保护了纳税人的利益不被政客随意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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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21, 2012 @ 8:57 pm

所谓“合法强奸”

 

最近美国一位正在竞选参议员席位的共和党众议员在强奸和堕胎问题上说话出格,引起轰动。中文媒体报道此事时大多将其言词翻译为“合法强奸不会导致怀孕”。对这个突兀的“合法强奸”措辞没有做进一步解释,很让人摸不着头脑——难道强奸还会合法?实际上,这里所谓的“合法强奸”意义与字面上恰恰相反。

该词的原文是“legitimate rape”,这在英文本身也有歧义。“legitimate”通常的意思的确是“合法”、“具备合法性”等等。但该词同时也有“真正意义上的”或“法律意义上的”之含义。这位议员采用的是后一种意思,也就是说他所认为不会导致怀孕的不是什么“合法的强奸”,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会被法庭认可的”强奸行为。这种说法的言外之意是很多强奸案例中受害方是顺从了的,便不算是“真正的强奸”,甚至认为一些受害者是因为种种原因报假案。比这更极端还有人干脆说如果女人拼死反抗的话,男人是无法完成强迫性交的。

无论是什么样的强奸,受害者可能无辜怀孕是不争的事实。更重要的是,这种试图将罪责转嫁到受害者身上的言辞在美国也没有多大市场。这位议员言论刚出笼便不仅遭到反对派的全面谴责,而且也立即被自己的阵营抛弃。共和党总部宣布不再支持其选战(他所竞选的席位在本次选举中对共和党是否能够夺得参议员多数至关重要),该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干脆呼吁他放弃竞选。该议员也被迫一再公开道歉,但至目前为止仍然坚持竞选。

堕胎是美国一个争议异常激烈的社会话题。支持的一方认为那是妇女的正当选择,反对派则认为那是谋杀(未出生的)生命的罪恶。目前,堕胎在美国是合法的,但在一些州里受到一些限制。而各种禁止或限制堕胎的法律提案层出不穷。双方相持不下时,争论的焦点集中于一些大多数普遍认可的中间地带,比如在怀孕对母亲的健康和生命有威胁时,或者怀孕是乱伦、强奸的结果等极端情况下应该允许堕胎。在这样的情况下,反对堕胎的保守派便极力谋求缩小其允许范围。他们制造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说法,其中便包括这位议员所谓的妇女身体内有自发的防御机制,在遭到“真正的强奸”时不会导致怀孕的谬论,试图证明其限制强奸导致怀孕的堕胎之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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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5, 2011 @ 9:51 pm

贫困的公仆和利益冲突

科罗拉多州的州务卿最近是极其地郁闷。

年方45岁的司各特·盖斯勒正处于人生春风得意、踌躇满志的时刻。他的律师事业一帆风顺,原本供职的律师所名字上已经包括了他自己的大名。去年中期大选时,他又站出来挑战州里的现任州务卿。虽然那场选举在全国范围内共和党大获全胜,科罗拉多州的几个重要位置——包括州长和参议员——都还落入了民主党人之手。盖斯勒却赢得选战,成为少有的一位共和党胜家。

于是上个月他志得期满地走马上任,却没想到首先遇到的难题是个人生活上的。正值壮年的盖斯勒家里上有年迈的老母,下有2岁的小女。夫人没有收入,全家4口都靠他一人的工资养活。这在他做大律师时自然不在话下。可是科罗拉多州的州务卿年工资只有6万8千5百美元,不比一个大学毕业不久的入门工资高多少。盖斯勒发现他拿这点工资没法维持一家的生计。

 

美国各个州的政府结构不尽相同,却也大同小异。大部分的州都会有一个州务卿职位,地位仅次于正副州长。(有些州不设副州长,那么州长出事的话接班人就是州务卿。)但州务卿并不对应于联邦政府的国务卿——后者其实是外交部长。州政府没有什么“外交”,州务卿的工作主要有两部分,一是负责州内商业公司的登记、注册等等事宜。有些中国人喜欢在美国成立一些名头很大的公司,比如“全美什么什么公司”之类的,就只要到州务卿办公室或网站上填个表、交上注册费就可以了。州务卿办公室会有一个数据库记录这些公司的登记,防止重名的出现。州务卿的另一项工作是负责州内各种选举的组织和计票工作。全州范围投票选举的结果最后都由州务卿办公室汇总、签字认可结果。如果票数接近有争执,需要重新计票等等,那就是州务卿少有的出风头机会,可以在电视上天天露面。

这些事情虽然重要,却也不过是文书类工作,所有州务卿甚少出名。虽然在地位上比较高,各州却很少有州务卿后来竞选上州长的。一般来说,当州长的台阶是州里的另一个职位:司法厅长。

科罗拉多州也不是一个小州。在美国50个州里,科罗拉多按面积算排第8位,但按人口只能排到第22位,也算是中等偏上了。不过这个州为西部偏远之地,还残存着天高皇帝远的传统遗迹。堂堂州长工资只有9万美元,在50个州里是最低的几个州之一。州政府里除州长外,民选的官员副州长、州务卿和财政厅长工资都是6万8千5百美元。司法厅长也是民选的,工资稍高一些,能有8万美元。(州议会的议员不是全职工作,他们的工资只有3万美元,外加一些伙食补贴。)

 

盖斯勒很是愤愤不平,上任两星期后就提出他将不得不兼职捞点外快来养家。他竞选成功后就从当初的律师公司辞职,该公司也把他的名字从公司招牌中除去了。这时盖斯勒说他还可以到那公司去打工,具体是每个月干20个小时,相对于是每个周末去上5个小时的班。这点小工足够让他得到一年大约3万美元左右的额外收入。他承诺他会拒绝承接任何与他州务卿职责有关的案例,以免公私不分。

此话一出,朝野哗然。反对党和平常就以监督政府官员行为为己责的人士立即全面抨击。他们认为盖斯勒作为政府官员从事律师活动,将不可避免地引起利益冲突的怀疑。在美国,政府官员不仅需要避免实际的利益冲突,也不能与表面上看起来有可能会有利益冲突的事情沾上边。更加麻烦的是,盖斯勒原来的公司本来就是以专长处理选举事例作为号召力的,这正是州务卿的职权范围所在。

在舆论压力下,盖斯勒进一步承诺他将公开他经手的所有案件和主顾,以示透明。不料这一举措在还没有得到反对者的反应时,他自己的后院先起火了。他以前的公司立即声明他们有为主顾保密的义务,不可能接受盖斯勒的这一“打工”条件。几个星期之后,盖斯勒不得不低头认输,宣布放弃这一意图。

 

其实,盖斯勒也并不是别出心裁。科罗拉多州的官员工资的确太低。目前,司法厅长本人就在其本职之外还在两所当地的法学院里兼课。新上任的财政厅长也在辞去原来的公司总裁职位后继续在其公司里做咨询工作。但前者在大学教书不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后者的公司大部分经济活动在加利福尼亚州,虽然也受到诟病,但没有引起太大的影响。

盖斯勒也没有完全死心。他表示会继续寻找合适的兼职机会,也许也会采取到大学兼课这样一种比较“安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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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2, 2010 @ 5:00 pm

古希腊民主在现代中国的新尝试

这两天读到《时代周刊》的一篇文章,提到一种新式的民主操作模式,还说在中国的试点做得不错。于是上网查了查,发现已经有好几年的历史了,却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有引起过太多注意。

当今之世,自然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新思想。文中介绍的模式来源于古希腊的民主实践方式。在古代的雅典,人们用一种叫做kleroterion的机器做随机抽签,把当地每一个家庭的代号放在这个机器的格子里,然后像摇奖一般挑选出其中一部分。这部分人便充当了诸如“议员”或“人民代表”的角色,集中开会,代表所有人进行议事和决策。显然,这一民主实践方式与现代民主的根本差别在于代表的产生过程。在古代,代表是完全随机的。我们现在则普遍要求代表通过选民的选票产生。

今天,通过选举产生民意代表已经成为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公开、公平的选举便不会被承认为民主制度。即使是对西方“虚伪民主”嗤之以鼻的中国,也至少在表面上维持着一套选举制度,以此层层产生人民代表。但对这一实践的“虚伪性”的质疑也并不仅仅来源于社会主义国家。即使在民主国家,人们对随着竞选而来的金钱政治和腐败一直保持着警惕,或无奈地自嘲选举不过是在“两害之中择其轻”(“the lessor of two evils”)。思想倾向更加自由化的美国“学院左派”教授们更是时刻在探讨取而代之的方式,于是便有人试图回归到古希腊的随机选择模式上。

 

这方面的一个代表人物是斯坦福大学的詹姆斯·费什金(James Fishkin)教授,他把已经有了很多年历史的“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概念付诸实践,在全世界各地搞试点。他的基本做法是在一个社区随机遴选一组“协商代表”,然后让他们按部就班:

1. 对需要做决策的问题做第一次问卷调查

2. 所有人召集到一起开会,由对这些问题有过研究的专家做正反两方面的论证、咨询和讨论

3. 代表们自己分小组讨论,准备出自己需要进一步向专家咨询的问题

4. 再一次召集开大会,由专家做进一步的论证和咨询

5. 重复一轮以上3和4部分

6. 重复1,对同样的问题再度填写问卷调查

最后一步的问卷调查实际上便是决策投票,其结果便是最后的决定。整个过程可以在三天之内完成。

 

中国的试点是在浙江温岭市的泽国镇进行的。这是一个有12万人口的沿海小镇,大部分民众是所谓的“农民”,文化教育程度并不高。泽国镇进行“协商民主”的试点从2005年就开始了,并一年一度地进行着。每年,随机选取的175位左右的代表举行“民主恳谈会”,为当地做各种重大决策。

泽国人把这种随机选代表的方式称作为“乒乓球摇号”,名额按照1000人以上每村4人,1000人以下每村2人的原则分配,把每户人家的号码写在乒乓球上“摇奖”,抽中的就可以参与恳谈会。最初,他们只是讨论和决策比较小的问题,如在投资修建新的污物处理站和修建公路中选择了前者。到2008年,基本上整个镇的财政预算都是在恳谈会上讨论和决策了

有意思的是,他们还把当地的人大代表请来旁听,“旨在让原本就是民意代表的人大代表能够更多地、更真实地和更有实感地听取民意、吸纳民意”。而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也邀请了一些恳谈会的“民意代表”参与与镇主要领导的民主对话,旁听人大代表的辩论。遗憾的是,现有的材料只表明了这些互动增强了民意的表达和被尊重,却没有具体说明这两套“代表”制度之间的权限分配。

 

“协商民主”的始作俑者认为民主就是让人民做决定,也就是“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y)胜过“代议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而用随机产生代表的办法可以避免政客阶层对民意的扭曲和糊弄,更可以避免竞选过程的极大浪费和腐败。他们同时也强调民众做决定应该是在确切掌握背景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因此才有上面所列的严格的“协商”步骤。费什金在世界各地的试点中都发现对同一问题的两次问卷调查结果都相差很多。第一次问卷调查的结果往往比较情绪化、任性,而第二次——也就是决定性的那次——则是在了解、协商的基础上作出,更富于理性。

《时代周刊》的文章还表明中国政府已经着手把这一试点扩展到其它乡镇。也许,古希腊的民主会在现代的中国扎下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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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15, 2010 @ 10:39 pm

奥巴马的滑铁卢

奥巴马当选为美国总统的时刻是美国政治历史上的一个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除了明显的种族意义以外,奥巴马代表着左派理想主义的一次绝地大反击。其声势之浩大,只有当年同样年轻的约翰·肯尼迪掀起过的风潮能与之相比。伴随着他的当选,民主党在众议院保持多数优势,在参议院更取得了六十票(包括两名倾向民主党的独立人士)的不败地位。因此,当选之初,正像他的竞选口号一样,奥巴马和其他左派政治领袖都认为他们已经获得了能够为所欲为的资格,没有做不了的事情。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奥巴马意气风发地开展他最看重的医疗改革项目时,一位共和党参议员公开发出了警告:“如果我们能在这上面阻止他,这将是他的滑铁卢”!那个夏天,共和党,尤其是其新兴的“茶叶党”激进派四处滋事,冲垮了无数有关医疗改革的议员和选民讨论会。出乎奥巴马意料的事,这样粗暴的行为不仅没有激起众怒,反而卓有成效,民意在他上任仅仅半年之后就开始逆转,支持医疗改革的人数直线下降。共和党众志成城,原来骑墙的议员都归队同仇敌忾。民主党议员却开始在压力下摇摆不定。已经箭在弦上的领导层不得不放弃一系列激进措施并加上大量小恩小惠才勉强维持足够的票数。

 

夏天还没过完,当年肯尼迪总统的胞弟、民主党左派旗手泰德·肯尼迪因病去世。这位肯尼迪是来自马萨诸塞州的参议员。按照惯例,参议员去世后在举行选举以前,该州州长可以临时指定人员充任参议员。麻州州长自己是民主党人,自然会指定民主党人顶替,因此不是大事。但问题是麻州人刚刚在此之前通过法律规定参议员不能由州长指定,必须通过选举产生,以此杜绝州长卖人情的可能性。麻州当初通过这项决议时既没有想到肯尼迪会在这时去世,更没有想到他去世后和下一位参议员被选上之间会出现一段空缺,而在这段时间里民主党将失去其至关重要的第六十张票!如果麻州不立即增补,民主党将无法击退共和党的程序抵制通过医疗保险。

于是,麻州不得不食言而肥,改变规则由州长立即指定一位参议员,保证参议院内有足够的民主党票数先期通过医疗保险法案的第一轮投票。然后,在几个月内举行特别选举,正式选举新的参议员。

 

麻州是美国最左倾的州之一,有史以来都是民主党的天下。那里民主党对共和党在成员上有三比一的优势。其两位参议员和十位众议员完全由民主党人组成。共和党已经有近四十年没能在那里赢得过参议员席位了。因此,民主党在那里通过特别选举巩固其参议院席位应该是高枕无忧的。的确,他们推出了州里人都很熟悉的司法部长,胜利在握。

共和党挑战的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州参议员,该州参议院中仅有的五名共和党成员之一。没有人觉得他有任何希望。

 

直到现在。选举将在星期二举行。形势却在这个星期内急转直下。共和党的布朗从大幅度落后变成了平起平坐,甚至有超出的迹象。大量的中间派怀着对奥巴马政府大手大脚和医疗法案的不满倒向了布朗,“茶叶党”成员也为其积极筹款。大梦初醒的民主党也紧张起来,将大批的金钱往这个以往的根据地输送。前总统克林顿已经到达那里助选。奥巴马在几多犹豫之后终于决定要亲自出马,在这场选举上押上贵为总统的筹码。

选举结果将在几天内揭晓。如果布朗出乎意料获胜的话,民主党将在参议院失去他们的铁票,奥巴马的政策实施将陷入僵局。可以预料,麻州的民主党势力会竭尽余力寻找借口拖延时间,让布朗不能即时到任一举宣判医疗改革的死刑。而即使布朗最终功亏一篑,这一戏剧化的选举态势也为其他民主党议员敲响了警钟。

 

也许,在这个民主党的大本营,奥巴马的确已经看到了通往滑铁卢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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