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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4, 2012 @ 7:46 pm

美国公务员的“政策”与“政治”活动之别

今年二月份,美国卫生及公众服务部部长凯瑟琳·赛博露丝应邀出席一个人权运动组织的晚会并发表主题讲话。其间她离开讲稿,即兴讲了一句话:“非常重要的是我们要努力保证【奥巴马】总统获得连任和在北卡罗来纳州选上一名民主党州长。”

出乎意料的是,这句看来只是出于她自己的感慨的话彻底改变了她的讲话、甚至她参与晚会的性质。大半年后,政府的一个专门办公室于本星期宣布他们调查后认定赛博露丝的讲话违反了禁止公务员在官方场合做政治性讲话的联邦法律。作为回应,卫生部不得不将她那次活动重新界定,不算是官方正式活动。全部旅程费用由赛博露丝本人承担,补交给政府。

早在1930年代,美国政府的公务员制度刚开始成型。那时联邦政府在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治下急剧膨胀,大批的年轻公务员雄赳赳气昂昂地推行其“新政”的同时也极力宣传总统的政治理念。这情形引起了在野的共和党的不满和一些民主党有识之士的警惕。1939年,国会通过了一项名叫“哈奇法案”的联邦法,禁止联邦雇员利用职务之便和公款从事政治性活动。

因为这个法律的因素,美国政界官员的言行被分成两类:“政策”(policy)性和“政治”(politics)性。前者是他们的本职工作,为政府和人民服务。后者则是增强或推广个人理念以及竞选等私人活动。二者水火不相容。

哈奇法案适用于总统之外的几乎所有公务员,包括部长级的内阁成员和幕僚。几十年来,这个法律大大限制了美国政府职员利用职位参政的自由,保证纳税人的钱不被政客用于结党营私。它具体地禁止公务员在上班时间、在政府办公室里、穿着官方制服时或使用政府车辆时参与竞选一类的政治活动。上班时也禁止佩戴任何竞选或其它政治性的徽章标志。在执行公务之外,也就是下班后,职员的言论、行动则属于个人自由,可以任意参加竞选活动。(出于安全保护考虑,总统或其它高级官员参加竞选活动时可以使用空军一号等政府设备,但全部费用必须由其本人或竞选组织承担。)

为了遵从法律要求,总统在选举期间手下会有两个泾渭分明的班子:一个主管“政策”,在白宫协助总统执政的日常工作;另一个主管“政治”,则是通常所说的竞选班子。后者的费用完全由总统自己筹集的竞选捐款支付,自己找地方办公活动。总统的讲话、出访等等也会严格的界定为“政策性”的还是“政治性”的,前者是正常的职务活动,但不能出现与竞选有关的言论和行为。后者则是竞选活动,不能动用纳税人公款。

由国会通过的哈奇法案是针对政府执行机构的。但国会也给自己的议员制定了类似的限制,由国会的道德委员会负责。国会议员们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需要花相当的时间为自己连任竞选筹款,但这些活动不能使用自己的办公设备。在过去没有手机的时代,衣冠楚楚的众议员、参议员们时常必须走出自己宽敞的办公室、国会大厦或办公楼,穿过街道来到一处很不起眼的楼房,到里面挤在狭小的格子间里给自己的支持者打电话谋求资助和选票。现在有了手机稍微方便一些,但也还是需要离开政府办公楼才能用自己的手机、计算机等设备竞选。经常有人一不小心用了政府的设备或电邮地址发出筹款信件而被调查和惩治。也是在今年初,密苏里州的一位参议员就因为在国会大厦的圆屋顶下接受电视节目采访时顺带提到自己的竞选网站,希望观众捐款而遇到麻烦。

在金钱横行的美国政界,这些法律规章下出现的一些案例常常会让人觉得实在是小题大做。但正是在这些小事上的认真保护了纳税人的利益不被政客随意侵占。

发表于 政坛,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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