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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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26, 2008 @ 6:02 am

还原道德

【专栏文章】

假如你突然之间成为地球上唯一的人类,其他人都莫名其妙地蒸发了——人没了,但环境一点没变,你将拥有世界上所有的资源——这时的你,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你得到了完全的自由!你想住哪个豪宅就住哪个豪宅,想开哪辆蓝博基尼就开哪辆。在高速公路上,你可以把速度指针开出量程。开累了?随便找个舒服的所在,喝点茅台和轩尼诗和随便什么东西混合的鸡尾酒,想骂谁是王八蛋就是王八蛋,然后一口气睡它几个日出日落,直到脑仁发疼。你是个金庸武侠小说迷?好吧,找个空场,来个梯云纵,自己踩着自己的脚,蹦它个一二十米的——办不到?噢,对了,你还不是“完全”地自由。物理学定律和其它自然规律还不由着你的性子来。迁就点吧。你毕竟有了让你手痒心颤、魂牵梦萦、若为它故生命爱情皆可抛的自由。

自由自在完了,心里不免有些失落。你失去了什么呢?你可能会弱弱地嘀咕:“其他的两足无毛唧唧喳喳在一起烦得慌离开又想得慌的灵长类动物?”这答案太小儿科了。上点层次,想想革命导师的谆谆教诲吧,“XXX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让统治阶级在XXXX革命面前发抖吧。XX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看到了没有?你失去的只是锁链。什么锁链呢?

道德!看看,就自由这一小会儿,你就住了别人的房,开了别人的车,喝了别人的酒,骂了别人的娘,睡了别人的……不许联想!你这个没道德的东西!

“等等!”你会说:“没有别人,还讲什么道德?!”

呃,你是对的——对孤家寡人而言,不存在道德(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古时候皇帝喜欢自称孤家或寡人的终极理由。);只有当一群人为了可告人或不可告人的目的凑到一起时,道德(群体中成员应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才涌现出来。道德,是个很复数很集体主义的概念。说到此,敏感的朋友应该已经意识到:道德,是人类群体(也叫社会)中必不可少的捆绑自由的绳索。

爱好自由的朋友们不必绝望。历史告诉我们,道德这道绳索虽不可或缺,但它缠的圈数可多可少,可紧可松,可以是带刺的钢丝,也可以是猴皮筋。道德不是个僵死的东西,而是在不停地进化。面对道德,我们人类不是逆来顺受被动的奴隶,而是可以反客为主的——我们可以翻身骑在道德的背上,用理性的缰绳把这头怪兽驯服并驾驭到我们想去的地方——只要我们意识到道德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有史以来,不论中外,我们人类祖先中的智者和勇者或是智勇双全者,前仆后继,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付出了血泪的代价,才意识到上面这一点,积极思考,并采取行动,一点一滴,使得今日的我们有了更多的自由喘息空间。曾几何时,在被儒家思想统治的中国,在被天主教桎梏的欧洲,在其它被形形色色宗教和传统习俗主宰了的地方,不容置疑的道德律条禁锢着人们的思想和生活,扼杀着人类的生机与活力。如钱钟书先生所总结,“上帝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次瘟疫或战争,有时产生一个道德家,抱有高尚得一般人实现不了的理想,伴随着和他的理想成正比例的自信心和煽动力,融合成不自觉的骄傲。”

道德与人类共存,这一点大概没有人质疑过,但关于道德的来源以及道德是否可以由人来更改,则是七嘴八舌,争论至今。儒家认为道德是天经地义的、不可更改的。儒家的至圣先师孔子在《易·系辞》中开篇明义,奠定了儒家伦理道德思想体系的公理总前提:“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相陈,贵贱位矣。”后来的“贵以临贱,贱以承贵”、“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等,都不过是这个公理的推论而已。广义的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及其衍生出来的如美国的摩门教)教义中包含的道德律条(如《旧约》中的摩西十诫和《新约》中的黄金律),都是以神的旨意的方式强加给世人的,是不容置疑的——要质疑也可,但要往往付出生命的代价。西方的道德哲学家里,有一派认为道德律条是如自然法则一样绝对的(不因人而异的)、等着人类用理性去发现的。康德的道德哲学就属于这一类,他的“绝对律令”便是一条指导人们如何去发现那些先验的道德律条的规则。道德律条在康德心目中的地位如此之高,以至于他这样写道:“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就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参考方舟子《心中有道义,脑中有科学》)

持与天经地义或是神授相反观点、并不对道德法则那么赞叹和敬畏的,是18、19世纪效用学派的斯宾塞、边沁和密尔,以及后来美国实用主义学派的詹姆斯和杜威(胡适的恩师)。他们认为,道德律条是相对的、随着时间地点及具体情况可以改变的,善恶的判断标准应该是一个行动主体及受该行动影响的其他社会成员的总福祉,而不是什么神圣、绝对、凛然不可侵犯的道德律条。我们暂且称这类观点为道德相对派。

道德相对派的优点,是把道德拉回了人间,看到了道德随时间环境变化的特点。它的缺点,是忽略了道德有普适的的相对固定的成分(如跨文化跨时间跨阶层的对同类的同情、对集体归属感的向往、对权威的尊重等),以及并没有给出道德律条是如何进入人的大脑里去的合理解释。哲学上的探索,因为缺乏实证手段,往往只能停留比较玄虚的水平上,再难深入下去。更现代一些的关于道德的哲学探索,也难于克服这个致命的弱点。比如,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70年代的著作《正义论》中,把他的整个理论体系建立在一个叫做“原位”的假想前提下。在这个类似练功密室的“原位”里,社会成员各自坐在一个叫做“无知的面纱”的东西后面,共同制定社会成员应该遵守的规则以及正义体系。用罗尔斯自己的话讲,在这无知的面纱背后,“没人知道自己的阶级和社会地位,也不知道自己将分到几杯羹,也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智力、力量等等。我进一步假设这些人既不知道自己对善的认识也不知道自己的心理取向。正义的原则就在这无知的面纱后决定。”罗尔斯认为,在这种环境里,每个人都要做最坏的打算——即自己可能是处于最劣势的一个;为了防止自己最劣时不至于吃亏,所以在投票选择社会正义原则时,会选对最劣成员最优待的那一个——即所谓的极大化极小原则。

罗尔斯的无知的面纱假设,听起来合情合理,但与实际相距甚远。我们都知道,人类是高度社会化、具有高度智能的动物。在现实中,两个陌生人相遇,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仅经过上下打量,便可对彼此的健康状况、生活水平、社会地位等有个八九不离十的估计。如何把人类这种几乎与生俱来的极本能的能力藏到“无知的面纱”后面去?

为了对道德的起源与演化有个可靠全面的理解,我们还得依赖科学。科学家们(尤其是进化心理学家和认知神经学家)通过面对面控制测试、调查问卷、大脑功能磁共振成像等实验手法,对道德现象做了大量跨文化、跨种族、跨年龄的研究。科学家们发现,一个人的道德律条储存于大脑中,来自两个源头:先天遗传和后天文化熏陶。如果我们把道德感象牛顿用三棱镜分解阳光一样分解,会得到道德五原色:不伤害同类、公平感、族群忠诚感、尊重权威和纯洁感。这五原色与生俱来,是通过基因遗传深深烙印到我们本能中的,对我们的生存繁殖(归根到底是基因的复制)有重大的促进作用。一个健康正常的人,不需要后天的文化熏陶,便象能呼吸行走一样具有这些本能。这就是说,每一个正常人,生下来就是一个道德的人。如果大脑跟这些道德感相关的部位受到损害,我们会失去某些道德感——如不伤害同类感,从而导致人格失常——如虐待家人。人的道德感,包括后天文化熏陶的(如儒家的忠君、仁义、重宗亲、长幼尊卑、贞节,以及印度教对牛的尊重),都是这道德五原色的组合。不同文化的伦理道德教条,以及同一文化在不同时代的道德规则,其差异变化都不过是那道德五原色以不同优先级和权重重新组合,以不同的表达方式呈现出来而已。

科学对道德的研究,才刚刚开始,后面的路还很长,还有许多更加激动人心或者发人深省的结果在等待着我们。科学告诉我们,道德不是神赐与超验的,而是我们生物本性的体现而已,有着重要的生物学功能。道德不应成为我们的枷锁,而应成为促进我们人类整体幸福的工具。我们不能满足于传统道德,而应该在科学日新月异的关于人类自身的知识发现基础上,主动地去重塑道德(如去掉同性恋不道德的帽子,和使在公共场合吸烟的行为变为不道德),使道德对自由的束缚达到极小,人类的共同福祉变为极大。 

发表于 科学与科普

30条评论 »

  1. Posted by hohu

    2月 26, 2008 @ 1:25 pm

    如果我们把道德感象牛顿用三棱镜分解阳光一样分解,会得到道德五原色:不伤害同类、公平感、族群忠诚感、尊重权威和纯洁感。这五原色与生俱来,是通过基因遗传深深烙印到我们本能中的,对我们的生存繁殖(归根到底是基因的复制)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
    哇哦,有趣啊!不过这一段的内容少了点,看得不过瘾,呵呵。

  2. Posted by 无敌法王

    2月 26, 2008 @ 1:30 pm

    不排除有这么一种人,当世界上其他人都蒸发的时候,他依然恪守道德定律,不吃别人的,不拿别人的,不睡别人的。因为他的基因未随别人的蒸发而蒸发。

  3. Posted by 无敌法王

    2月 26, 2008 @ 1:39 pm

    科学告诉我们,道德不是神赐与超验的,而是我们生物本性的体现而已,有着重要的生物学功能。道德不应成为我们的枷锁,而应成为促进我们人类整体幸福的工具。
    ===================================
    在特定的时候,道德有一种自我毁灭的功能,这是人类死亡本能的体现。在很多情况下,死亡本能对个体造成了不幸,却为集体生存创造了必要条件。人类的基因创造了道德,既促进了人们的幸福,也埋下了一个拆不掉的定时炸弹。“道德不应成为我们的枷锁”,此话未必在任何情况下都正确。

    尼采认为,人不但要学会生,也得学会选择死——在特定的情况下,自觉地死去。

  4. Posted by 无敌法王

    2月 26, 2008 @ 2:51 pm

    这五原色与生俱来,是通过基因遗传深深烙印到我们本能中的,对我们的生存繁殖(归根到底是基因的复制)有重大的促进作用。一个健康正常的人,不需要后天的文化熏陶,便象能呼吸行走一样具有这些本能。这就是说,每一个正常人,生下来就是一个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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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此推理,“孤家寡人”也有有道德的,也有以道德自律的可能。

  5. Posted by freebird

    2月 26, 2008 @ 8:45 pm

    让那些想死的人去死好了,这样会为更多想好好活着的人腾出地方。
    没有人会无原因的选择死亡,只有那些心灵或身体遭受到极其严重的创伤而无法挽回的人才可以选择死亡。
    绝对不能让一个人的非正常死亡正当化。

    “尼采认为,人不但要学会生,也得学会选择死——在特定的情况下,自觉地死去。”
    人应该学会选择,而不是学会选择什么。
    无敌法王的言论越来越失去意义。

  6. Posted by 内含子(intron)

    2月 26, 2008 @ 11:55 pm

    好文章啊,不过我才看了一半。没时间了,等有时间接着看。

  7. Posted by lei

    2月 27, 2008 @ 12:45 am

    taicu估计不大屑于回复法王这个“渐傻的妞”。

  8. Posted by 无敌法王

    2月 27, 2008 @ 1:09 am

    你干嘛不向太簇学习?

  9. Posted by 专业潜水员

    2月 27, 2008 @ 4:56 am

    用显微镜显出道德的科学原型。 Good

  10. Posted by 蒙特卡洛

    2月 27, 2008 @ 1:14 pm

    太簇的文章有些标着“专栏文章”,我估计国内几乎没有纸质媒体敢发表这样的文章;即使是南方的自由媒体,因为他的文章讲自由民煮外,还讲科学,南方那些自由文化人讨厌科学,所以他们不会接收。所以,最后的可能是科学杂志来打擦边球,但是那个三思停了,只有网络版了。莫非太簇文章就是这些电子媒体的专栏,或者海外华文媒体发表?我检索网络,也没有发现媒体下面的太簇文章,所以,谁告诉我一下是哪个媒体啊?如果是国内纸质媒体,我就稍微一下对国内媒体的评价:“媒体都死了”,到“有硕果仅存的媒体没死”。

  11. Posted by Halliwell

    2月 27, 2008 @ 10:50 pm

    “科学家们发现,一个人的道德律条储存于大脑中,来自两个源头:先天遗传和后天文化熏陶。如果我们把道德感象牛顿用三棱镜分解阳光一样分解,会得到道德五原色:不伤害同类、公平感、族群忠诚感、尊重权威和纯洁感……”

    这段话应该给出来源甚至原始文献,不要空口说白话。

  12. Posted by Squirrel

    2月 28, 2008 @ 12:41 am

    Agree with Halliwell.

    Question: What is 纯洁感?

  13. Posted by taicu

    2月 28, 2008 @ 1:54 am

    Google primary colors morality

  14. Posted by Halliwell

    2月 28, 2008 @ 9:43 am

    你的论据就是靠Google来的?我等着看你所谓“面对面控制测试、调查问卷、大脑功能磁共振成像等实验手法,对道德现象做了大量跨文化、跨种族、跨年龄的研究”的数据呢。

    这种水平的文章拿去忽悠文科生还差不多,都不知道你怎么好意思写得出手。

  15. Posted by 疯和尚

    2月 28, 2008 @ 10:13 am

      我们正确和错误的意识从何而来?也许这与推理的关系不大,却与个人的思维方式关系更密切。
      两难抉择
      一列火车失去了控制,呼啸而来,这轨道上有五个人。如不采取行动,这五个人必死。你可以选择按下开关,火车就能转到另一条轨道上去,但那个轨道上也站着一个人。你将会怎样做?也许,和大多数人一样,正确的做法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流血,你会采取理性的措施,按下开关。
      但是,如果情况稍有不同,你又会怎么办?这时,你正站在过街天桥上俯瞰着铁道,火车疾驰而来,铁轨上仍有五人,但没有一条可让火车改道的铁轨,更没有开关。在你的面前站着一个魁梧的家伙。如果将他推下去,横在铁轨上,他硕大的身躯足以拦住失控的火车。你这样做,可以牺牲他一人,换来其他五条人命。你将如何做?大多数人都不会将壮汉推到铁道上送死,人们认为,主动杀死一个人,即使挽救了更多的生命,也是完全错误的。
      为什么两个在逻辑上完全一样的情形,却得到两种不同的结果?20多年以来,这一思维实验使很多哲学家和心理学家感到困惑。人们分成了两大阵营,一个阵营认为,道德判断来自理性的思维;另一个阵营则认为,道德的基础是情感性的。但是,上述火车失控所招致的两难选择,并不适合这种黑白分明的思维方式。时至今日,当道德这个题目从哲学家的思考课题转移到了实验室的研究课题时,二分法的错误就变得更显而易见了。在研究道德的心理学基础时,研究人员发现,推理因素和情感因素都起作用。
      脑成像研究为二者的相互作用找到了生物学基础。实验表明,环境对两者都起着重要作用。这些研究牵扯到个人的处世方式和公共政策。
      1777年,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姆(David Hume)指出:“最近人们开始争论道德从哪里来的问题,是从推理还是从情感而来?”休姆本人倾向于后者,而他的“情感主义”的观点挑起了他与伊莫纽尔· 康德(Immanuel Kant)等理性主义者的大论战,这场论战持续了两个世纪。
      20世纪60年代,哈佛大学康德学派的心理学家罗伦斯· 科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提出了一个理论,他的理论建立在认知学派心理学家吉恩·派格特(Jean Piaget)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派格特强调儿童心理发展过程中理性成分的重要作用。科尔伯格认为,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来源于其推理能力。随着认知能力的增强,抽象推理能力会增强,所产生的道德判断也就更加敏锐。
      早年,进化生物学家率先揭示道德的起源、目的及生物学意义。现在,学者们已达成共识:道德惯例在某种程度上是进化而来的。道德的成分也出现在一些人类之外的其他物种,特别是灵长类动物的种群内。很多动物都具有公平意识,并且具有一定程度的行为准则,这些准则加强了它们的社会相互作用,进而发展出该物种的相应策略,用于帮助个体之间的合作,也用于处理相互之间的冲突。这些事实,否定了道德只能是高级推理的论点。
      内在直觉
      心理学家们也越来越认识到一系列快速、下意识的反应对直观推断等心理活动过程的重要性。拿厌恶情绪举例,当你得到一块发霉的食物或者腐烂的肉时,你不会想到:“它可能被细菌污染了,所以是危险的,我得离它远一点。”而是立即想到:“讨厌!”并赶快随手扔掉。
      直观判断是从哪里来的呢?弗吉尼亚大学的社会心理学家乔纳森·海德特 (Jonathan Haidt)认为:如“谋杀自己孩子的行为是错的”这种判断,是一种类似厌恶行为的本能进化。其他如西方社会的“实行死刑不对”的情形,可能是社会化的文化使然,也许与特定的历史以及文化背景有关。
      海德特的研究,支持反射性思想在很多道德判断中只起有限作用的主张。他们假定了一个特定场景:其中只有兄妹二人,在一个小木屋中度假,决定体验性生活。彼此都采取了避孕措施,不可能怀孕生小孩,也就不会付出近亲繁殖的遗传代价。从那以后,兄妹俩再也不进行性接触,跟以前一样正常生活,既没有痛苦,也没有心理学上的不良反应。
      很多人并不回避讨论这个问题,而是进而指责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但当要求他们指出这种行为为什么不对时,他们却说:“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能给你解释,但我就是认为这种行为是错误的。”
      耶鲁大学的发展心理学家保罗·伯龙(Paul Bloom)说:不管是先天拥有的还是后天经过社会化获得的,我们的一些道德直觉并非是什么推理的产物。他还指出,道德直觉肯定不是道德的全部,推理即使不是道德决策的主要因素,也可能在道德决策中起重要作用。他说:“例如,人们在性生活上花的时间,要比每天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上花的时间少得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写一本有关人类属性的书时,可以将性描述为无足轻重和仅仅满足好奇心的内容。”
      推理的重要作用在于,人们对道德的思考,可以成为道德观念转变的催化剂。伯龙说:“人们通过思索得出结论:奴隶制度是错误的,不同文化、不同种族的男人和女人都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对道德问题的深层次思考,可形成新的道德规范,并将作为社会道德构架的组成部分,成为人们未来的行为习惯。
      另一方面,道德推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起重要作用。伯龙说:“我们都得决定怎样过日子,怎样分配花在家庭生活上和工作上的时间,我们对朋友和同事具有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是否向慈善事业捐赠,是否关注街头无家可归的人。这些问题没有真正的答案,但我们不得不对这些问题加以思考。”
      既然道德既具有生物学起源,又具有文化起源。伯龙和其他发展心理学家们就试图找出哪些人类的道德知识是从进化而来,具有先天性。在一个实验中,研究人员给12个月大的婴儿播放一个动画片,片中,一个球正在一个山坡上往上爬,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正方形在帮助这个球爬坡,还有一个三角形在阻碍这个球爬坡。后来,球与正方形靠在一起,而三角形仍是单独的。
      根据婴儿的眼睛在动画片上停留的时间,得出结论:婴儿更喜欢球与正方形在一起的片子。这表明,即使是很小的婴儿也能注意到,那些帮助我们的人是朋友,而那些不帮助我们的人不是朋友。伯龙说:这就是人类道德的基本方面。
      决定时刻
      普林斯顿大学的哲学家兼认知学家约瑟华·格林纳 (Joshua Greene)和同事利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技术,了解人们在进行道德选择时的大脑变化。研究表明,不同的情形下不同的大脑反应不同。如果选择按下开关,大脑中与做“执行”决策有关的大脑前区则变得活跃而行使功能。当决定是否将人推下铁轨送死的时候,与快速情感反应有关的脑区出现大量的活动。格林纳解释道:大脑中与死亡相关的脑区已经进化得相当完善,按照这一脑区处理的指令,将一个人推去送死,显然是违背个人道德意愿的。
      在过街天桥的情景中,除了不同脑区的激活,做决定还需要时间,如果决定将壮汉推下,则需要的时间更长。有证据表明,在人们考虑采取道德上不正确的行动以获取更大利益的时候,大脑内部就产生冲突活动。这时,前扣带皮质脑区的活动增强,前扣带皮质在出现认知冲突的时候会被激活。紧接着,与认知控制以及情感反应抑制有关的大脑区域被激活。在那些决定将壮汉推下送死的人,其大脑中这一激活现象尤其明显。
      格林纳说:“了解人们对诸如干细胞研究、堕胎和死刑判罚的道德直觉,可以改变我们对这些问题本身的看法。”以人类克隆为例,作为美国总统布什顾问的美国著名生物技术专家李昂·卡斯(Leon Kass)有一个著名的论调:应该禁止人类克隆,因为它令人讨厌。伯龙说:“知道这件事情令人讨厌本身是一个深奥复杂的情感问题,但这样却削弱了道德上的论断。” 厌恶感觉很容易与道德意识问题交叉在一起。在历史上类似的情形有同性恋、异族间通婚等,今天,在多数人眼里,这些已经不再是不道德的了。所以,在通常情况下,打动别人的情感,会比理性的据理力争所达到的效果更好。
      格林纳说:如果我们学会了对自己个人的道德假设提出疑问,认真观察人们是否能够客观地维护道德,反思道德假设是否反映了文化、社会团体和时代的歧视与偏见,我们的道德就会进步

  16. Posted by zeroyear

    2月 28, 2008 @ 10:25 am

    to Halliwell
    太蔟是以趣味短文的形式介绍科普,这一点请你先搞搞清楚。你感兴趣的话,深入的资料需要你自己去查阅。你若有能力有时间精力就请你写些好文章(不是学术论文)以飨读者,而且最好是能够挑战太蔟的。你大可不必发无端牢骚。

  17. Posted by 疯和尚

    2月 28, 2008 @ 11:17 am

    老z:
    以老方那般的严谨,言必有据,每一个观点都几乎提供有相应的研究佐证,尚且有人喋喋不休,何况太簇这般只有结论没有罗列证据呢??
    太簇这样的为文,本来有个好处———勤于思考而又关注这些问题的,会去自己查找依据,考察其真实与合理;但对于怠惰的头脑,这个要求有点太高了,就算你罗列清了证据,恐怕他们也一样难于理解——–科学对他们可能更多的只是”器用“而不是需要学习和理解的精神。

  18. Posted by zeroyear

    2月 28, 2008 @ 2:33 pm

    to 疯和尚
    方舟子这次不严谨估计要有人大做文章了:)
    问了一个朋友,了解到日文中“惑星”就有“行星”之意,所以“小惑星”就是“小行星”,观察一下可以发现,金山词霸和office购买的WorldLingo用的都是《现代英汉综合大词典》的词条,这个词条的问题大概是出在错误百出的金山词霸上,而WorldLingo很可能用的也就是金山词霸的电子词库。

  19. Posted by 疯和尚

    2月 28, 2008 @ 3:53 pm

    呵呵,老方显然平时不怎么看日本漫画,不然早该知道“惑星”在日语里是行星的意思了。

  20. Posted by taicu

    2月 28, 2008 @ 4:02 pm

    to Halliwell:

    你要是想找不自在,请到别处去。只有弱智才会从我的一个简单提示得出“你的论据就是靠Google来的?”这种宽泛的结论来的。

  21. Posted by zeroyear

    2月 28, 2008 @ 4:42 pm

    补充:
    我刚才翻了翻厚重厚重的《现代英汉综合大词典》,发现就是用“小惑星”,和金山词霸上显示的一模一样,看来词霸是忠于原著的,不能冤枉了它:)

  22. Posted by zeroyear

    2月 28, 2008 @ 4:45 pm

    再更正一下,是《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是“辞”,不是“词”。

  23. Posted by zeroyear

    2月 28, 2008 @ 5:17 pm

    再占宝地一下,做个了结:)
    刚才继续又请教和确认了一下,据说pallas在日语中就是パラス,除了直接借用中文“智神星”外,没有专门的汉字对应名了。
    —-
    日文维基百科条目:
    パラス (小惑星)
    パラス (2 Pallas) は、将来的に準惑星に分類される可能性がある太陽系の小惑星の一つ。1802年3月28日にドイツの天文学者ハインリヒ?オルバースにより発見され、ギリシア神話に登場するトリトンの娘パラスにちなんで命名された(ギリシア神話にはもう一人、パラスという名の男性が登場するが、初期の小惑星はすべて女性名が付けられた)。なお、中文名は「智神星」(ちしんせい)。
    —-
    看来问题就出在《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这英汉辞典为何要用“小惑星”这个日语词汇来表达了。

  24. Posted by 无敌法王

    2月 28, 2008 @ 5:57 pm

    这样请教还不够。应搞清楚パラス是音译还是意译。zeroyear继续努力。

  25. Posted by 无敌法王

    2月 28, 2008 @ 6:02 pm

    看来是音译,在线翻译的结果是:palace(Pallas)

  26. Posted by 无敌法王

    2月 28, 2008 @ 6:19 pm

    此次讨论应该可画上句号?
    “看来问题就出在《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这英汉辞典为何要用“小惑星”这个日语词汇来表达了。”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这方面看看“前言”“说明”之类,或许可找到一些线索。

    将日语词汇编入英汉词典的人,是否也误读了日文词典呢?哎,太奇怪了。

  27. Posted by 无敌法王

    2月 28, 2008 @ 6:21 pm

    此次讨论应该可画上句号。(此处应为句号)

  28. Posted by zeroyear

    2月 28, 2008 @ 8:32 pm

    to 无敌法王
    パラス是用片假名拼读Pallas。我能拼读日文(这不难),但是认识的日文词汇非常之少,也没有什么兴趣去认识,我不认识“惑星”这个词,所以第一眼看到“小惑星”的时候一点感觉也没有,也以为就是个专用的名字罢了。
    关于金山词霸。金山词霸表面上有两个《美国传统词典》,但其实只有一个,即《美国传统词典(英英)》,那个《美国传统词典(双解)》的中文部分实质上就是一个比较粗糙的对照(英英)的英文部分的汉化,这也正是金山词霸错误百出的一个地方。而这种粗糙汉化的参考辞典可能就是《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所以我猜测这个“小惑星”问题的根源就是《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
    另外,金山词霸的恶名还来自于对一些并不算生僻的词语组合的擅自乱译,这尤其体现在从中文到英文的翻译。由于不是固定词组,本不能太奢求机器,但是金山词霸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应该增加一个诸如“此乃机器翻译,仅供参考”的提示,否则很容易误导用户以为是标准的翻译。至于整句整段的翻译,那当然更是不能强求机器的。
    除此之外,金山词霸让人烦的地方就是反盗版程序了,比如启动后非要在系统上开几个端口,强制连线金山公司(当然,这不完全是为了反盗版),而且有一个端口自始自终不关闭,这种土办法效果并不好,还可能会引起一些麻烦。
    不过,就中文电子词典而言,找不到比金山词霸更便利实惠的工具了,了解了它的问题,也就清楚了它本该的功用,也就不必太挑剔太奢望了,因为它不过就是查询词条的数据库,不是什么翻译机器,更不该是学习英语的工具。
    回过来,至于《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里为什么是“小惑星”,我就不去考证了(也许这个命名另有故事),姑且当做是辞典的一个错误吧。
    人的时间精力都有限,出错难免,方舟子出这点失误,倒是让我们对“智神星”的印象更深刻了。不过,我猜以后必然有人会借此攻击方舟子翻译水平差和不懂(天文)装懂了,有口难辩!名人难做啊!
    我们不是名人,也要借此共勉,求实严谨,句号:)

  29. Posted by 无敌法王

    2月 28, 2008 @ 9:45 pm

    我要把金山词霸重装回去了。

  30. Posted by 无敌法王

    3月 3, 2008 @ 10:19 pm

    太簇别睡觉,还有“人权”、“自由”、“平等”等着你还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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