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10, 2009 @ 10:02 pm
在美国出书:作者的预订金
前面大致介绍了一下一本书的盈利分成,其中作者所得是极小的一部分,作为版税只有书价的百分之十左右。但实际上作者并不是直接从书的销售过程中分账,而是通过出版社拿钱。出版社在和作者(或其经纪人)签订出版合同时就明文规定作者的收入项目,包括版税率、支付时间和条件等等。
作者最关心的往往不是版税率,而是合同规定中的预订金的大小。这个预订金(Advance)是出版业又一个传统的怪胎。顾名思义,Advance就是提前支付的报酬。作者和出版社签订合同的时候,书或者还没有开写(非虚构类)或者写了初稿还有待多次修改(虚构类),离书的正式出版还有好几年的功夫。在这段时间里为了保证作者衣食有着能够按期交货,出版社必须预先支付作者稿酬,这就是预订金的来源。新闻报道中每每说起某人的一本书被某出版社以多少多少美元的高价买下,这里的“价格”一般指的就是预订金的数目。
预订金在一定程度上像是签订合同的奖金(signing bonus),出版社一旦允诺了预订金的数目,就必须支付这笔钱,无法打折扣或拖欠。即使出版社因种种原因取消了该书的出版,或者书出版后无人问津,作者都可以坐得这笔预订金。一般的合同会规定这个预订金分三次付给作者:签订合同时、作者提交初稿时以及书正式出版时。这样如果的确因为作者本人的原因致使计划泡汤的话,出版社还有可能拒付后面的部分。但一般来说,除非作者完全甩手不干了,出版社很难赖掉这笔钱。
预订金同时又是作者应该得到的版税中预付的部分。因此,书出版开始销售之后,作者的版税收入就首先用作抵消已经付出的预订金。只有在版税超过预订金以后,作者才能见到因为销量好而获得的额外版税收入。作者的版税收入达到或超过预付金在出版业叫做“赚出来”(earn out),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它说明当初出版社给出的预订金数目是有眼光的行为,更保证了出版社没有因为已经支付了过量的预订金而吃亏。但不幸的是,只有不到百分之三十的书能够做到赚出来。也就是说,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作者通过预订金得到了超过他们应得的收入,而出版社则负担了相应的亏损。
也正因为如此,预订金的数目成为出版社和作者(经纪人)斤斤计较的必争之地。经纪人为作者想方设法提高预订金,出版社则试图将其压低。但因为在出版业中,真正盈利的书很少,基本上靠一些明星作者的畅销书支撑着,而为了获得这些明星书籍(blockbuster books),出版社不得不以抬高预订金的方式恶性竞争,使得预订金居高不下。
出版社当前面临着的危机也在迫使他们重新审视他们自己的经营方式。有些出版社准备推迟预订金的支付时间,将其一部分挪到书出版以后才付(这也就使得预订金这个称呼名不符实了)。也有新的出版社准备放弃预订金,通过给作者稍高一点的版税率来吸引作者。这些改革措施还在摸索阶段,鹿死谁手还有待观望。
5条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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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Nelson
6月 11, 2009 @ 9:10 am
作者和出版社签订合同的时候,书或者还 没有 开写
【作者和出版社签订合同的时候,书或者还有开写】
Posted by 笑笑君
6月 11, 2009 @ 8:08 pm
预订金这个形式好,是促进出版事业和个人著作积极性的不二法宝。
Posted by eddie
6月 11, 2009 @ 8:19 pm
“没有”改过来了,谢谢。
Posted by Bfqpbjap
6月 23, 2009 @ 3:17 am
KBqag9 comment1 ,
Posted by Jxhkyjwf
6月 23, 2009 @ 2:41 pm
UwlS30 comment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