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8, 2009 @ 8:58 pm
咬文嚼字:不具合法性的合法行为
今天偶然看到一则吊眼球的新闻,说是内华达州议会讨论是否向嫖客妓女的性行为征税,一次性行为可以征五美元,估计一年可以创收二百万。内华达是美国境内唯一在其部分地区容许合法卖淫的州,对合法的交易征税也可以是理所当然。与其它行业的业主不同,妓女们和她们的老板们都支持征税行动,还为此集体到议会游说。
引起俺兴趣的是报道中的这么一句话:
Opponents, however, said there are easier ways to find money, and imposing the tax may lend legitimacy and respectability to an industry that, while legal, is still heavily criticized in Nevada.
这里的“合法性”(legitimacy)和“合法的”(legal)显然是两个不同的意思。该法案的反对者不愿意通过征税赋予卖淫这样一个合法行为合法性和社会地位。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合法的行为都具备合法性。
6条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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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准非医
4月 8, 2009 @ 11:32 pm
我英文虽然只是半桶水,但感觉你的这个解释于理不通。
查了一下金山词霸:
legitimacy
[l i5dVitimEsi]
n.
合法(性), 正统(性), 正确(性), 合理(性)
这么多解释,你为什么一定要挑那个与整个句子意思矛盾的那个意思呢?
Posted by 金仕并
4月 9, 2009 @ 12:46 am
legitimacy和legal是同根词。从逻辑上讲,这里的legitimacy当然不是指“合乎法律”的意思,而是引申指合乎一种传统规范的意思,但是在字面上,legitimacy和legal的关系的确相当于中文“合法性”和“合法”的关系。我想楼主要表达的应该就是这层字面意思。
Posted by fuzzify
4月 9, 2009 @ 9:28 pm
其实反对征卖淫税的这些人应该也是反对卖淫合法化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趁机提出课以重税,让卖淫只有微利可图,从而减少这类合法行为。如有不从的,只能转为暗娼了,而他们也就可以按法律办事抓人了。:)
Posted by 方舟子
4月 10, 2009 @ 12:10 pm
legitimacy在这里是正当的意思。
Posted by eddie
4月 10, 2009 @ 8:04 pm
在标题上加了“咬文嚼字”的标记(原来只是在分类中标明)。这个分类就是玩玩文字游戏,不是那么严肃正经的。
Posted by LS30
4月 27, 2009 @ 9:27 pm
///Posted by 方舟子
///4月 10, 2009 @ 12:10 pm
///legitimacy在这里是正当的意思。
方舟子的解释是对的.在政治哲学/法学讨论中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冲突是非常严肃的话题,在传统中国哲学里表现为道与法的冲突.
参考:
儒:以文乱法 http://ls30.wordpress.com/2007/11/14/aayaeaae/
“回忆苏格拉底”中关于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对话 http://ls30.wordpress.com/2007/11/09/azaeaeaeaaaazaaeaeeaoeaeaaeecs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