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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 2009 @ 8:48 pm

在美国出书:体裁分类

在美国逛过书店或图书馆的人都知道,美国的图书无论是什么都分两大类:虚拟类(fiction)和非虚拟类(non-fiction)。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界限,尤其是非虚拟类作品要求内容完全有事实根据可循,不可由作者随心所欲胡编乱造。这个界限在近年来有被削弱之势,好几本属于非虚拟类的回忆录、日记体畅销书被揭穿是作者自行编造的结果。还有一些比较模糊的例子属于作者在叙述真人真事的过程中用了太多文学性的编写,从而偏离了原事件的发生顺序和环境,比如几年前的畅销书Midnight in the Garden of Good and Evil

但无论如何,美国学校从小学开始就向学生灌输这图书两大类和它们之间的界限和非虚拟类图书不容编造的概念。无论是评奖还是各种畅销书名目都把它们分开看待。尽管时有丑闻发生,原则还是在总体上坚持的。在这个基础上,美国不存在中国那种不伦不类的“报告文学”体裁。对于历史题材,或者是虚拟(historical fiction)或者是非虚拟(narrative history),不能摸棱两可。大多数文学青年喜欢写小说,但在图书市场上,真正能打开市场的小说很少,往往局限于少数几个明星作家。与之相比,非虚拟类的书籍市场大得多,如果题材合适,观点新颖,一个不知名的新作者也可能崭露头角。

出版社对这两类图书的处理方式也截然不同。一般来说,虚拟类的作品是在作者已经完成以后再去寻求出版合同。而非虚拟类恰恰相反,作者在写作之前应该先写出提案(proposal),在得到合同拿到定金以后再开始写作。如果作品已经完成,出版社反而因为顾虑作者不愿意听从他们意见修改而不愿意考虑。这些细节容后再叙。

 

无论是虚拟还是非虚拟类,其下还分有各种体裁(genre)。这是仅次于上述分类的重要概念,也是作者从一开始就必须确定的。体裁是五花八门的,有的随题材而定,如Sci Fi(注意这不是中国人通常说的科幻小说)和true crime,有的由写作风格而定,如Thriller和上面提到的narrative history,有的则由面向的读者群而定,如chick lityoung adult。有的体裁内部有分为几个小类。有时候,一部标新立异的书横空出世,畅销之后便带动出一个新的体裁。最近的例子就有Harry PotterThe Da Vinci Code

但对于一个文学新手来说,主张自己标新立异不是获得出版合同的捷径。无论是出版社、编辑还是经纪人都往往专长于少数几个体裁的作品,对其他体裁不闻不问。因此他们要求作者在提交作品时明确说明作品的体裁。很多新手往往觉得自己的作品可能有广泛的读者范围,既是历史又是幻想,既有浪漫又有哲理,恨不得天下读者,尽入吾彀中。这样的提案多半在经纪人这一关就过不去。

也不是这些编辑和经纪人特别挑剔。在传统的出版业从经纪人–编辑–出版社–批发商–零售商这一条供给链上,所有的书籍都是通过他们的体裁分门别类,专人负责。这些人对自己负责的体裁的市场需求和写作风格质量了如指掌,但换了一个体裁就摸不着道。到书店去看看那些书架,他们都是按照体裁标定的。如果一本书不符合现有的体裁分类,在书店里便没有“立身之地”,也就不会被书店的采购员选中。

 

因此对于作者来说,首先确定自己作品的体裁便是最重要的决定之一。如果对现在流行的体裁不熟悉的话,到书店去逛逛,留心那些与自己作品相近的书所属的体裁就知道了。等到自己媳妇熬成婆,成了可以为所欲为的名家以后,再琢磨标新立异不迟。

俺自己的书,就属于narrative history。

发表于 出版业

6条评论 »

  1. Posted by 笑笑君

    4月 2, 2009 @ 7:22 pm

    拜读了,我前年在美国旅游时,在一所大学以及一个社区图书馆看到了fiction和non-fiction的分类图书,开始我以为是小说和非小说图书,现在通过此篇文章才知道是虚拟和非虚拟之区别,感谢了。继续关注。

  2. Posted by fuzzify

    4月 2, 2009 @ 8:19 pm

    虚拟是fiction的标准翻译吗?翻译成虚构是否更好一些?

  3. Posted by eddie

    4月 2, 2009 @ 11:08 pm

    虚构大概是更好一些。

    fiction大部分是小说,但也包括诸如诗歌、散文、剧本等等虚构的东西。

  4. Posted by 崔略商

    4月 3, 2009 @ 6:58 am

    我不知道美国是怎么定义散文和小说的。

    我觉得散文应该是归为non-fiction的。比如余秋雨大师的散文,如果出现了虚构,那就会被称为“硬伤”。

    又比如我们中学时语文课本上的“散文”名篇《第二次考试》,具备了小说的一切要素,最重要的是它是虚构的,或者说是在真人真事的基础上虚构的,那我觉得就完全应该称为小说,而不应该称为散文。

  5. Posted by 崔略商

    4月 3, 2009 @ 8:24 am

    刚才没考虑清楚,说的话可能有问题。

    散文可能不能完全按虚构和非虚构来区别,但似乎虚构的成分不能太多。我说的那个《第二次考试》,之所以觉得它象小说,而不是散文,是因为它完全具备了小说的三要素: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而且虚构的成分比较多了,可以归类到小说中去,不必再称为散文。

  6. Posted by Oljlocyc

    6月 22, 2009 @ 8:07 am

    6OrRom comment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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