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的存档
关于研究方法论的札记之一:对于研究对象的三种拆分思路
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4月24日应急管理讨论班纪要
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突发事件中的耦合问题以及解耦
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 我们经常会在生活中听到这样一些遗憾的表达:“如果不是赶巧怎样怎样,这事儿不就不会发生了吗?”
当然,这里所说到“事儿”一般是指的突发的灾难性事件,而不是突发的喜事,否则遗憾就要变成兴奋了——得亏某人某时某地赶到了一块,否则这事儿就错过了。
其实,这两句不同的话里说到的事情,用个比较学术的词来描绘,就是“耦合”。
耦合,在控制论中常见,但是不限于在控制中才有这样的现象。按照更为一般的解释,耦合则是两个及以上模块之间相互作用的状况,而耦合性则可以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模块间相互依赖程度的一种度量。
当我们将非常规突发事件看做多要素相互作用的一个结果的话,那么,这一结果可能是多个要素纠结在一起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相互作用之后出现的。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就构成应急管理所必须面对的耦合现象。
从应急管理者的角度来说,对于这些相互纠结的要素,要让它们尽可能地分开,最理想的状况当然是要素间完全独立,这样,分而治之,就会使应急的效果彰显。当然,理想状况在现实中是永远不可能达到的,就需要退而求其次,在某种程度上将这些耦合因素进行拆分,这一过程,控制论中也有很专业性的名词来描述,那就是“解耦”。
如果我们能够把非常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简化为控制模型,当然很好,但是事实上困难重重。比如,我们说2008年初南方的雨雪冰冻灾害所以如此巨大是因为有三个大的耦合因素,一是“南方”,二是“春节前”,三是“运输系统的脆弱性”,要对这三个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进行建模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即便建立起一个较好的控制论模型,我们也无法实现对耦合现象的解耦操作,比如,“事件发生在南方”这一因素是我们无法改变的,而“春节前”这一发生时间也是我们无法推移的,所以,作用对象至多可以集中在“运输系统的脆弱性”上。这也就使得利用解耦策略进行耦合要素之间关系处理方面举步维艰,或者说,至少在定量化的处理方法上我们难以做到完美、完善。
当然,现实中存在的致灾因子间的耦合问题我们还可以按照不同的准则进行划分,本期的第一篇论文《突发事件耦合机理的研究》从耦合的内涵与不同类型的耦合进行了层次化的分析,而且举的例子就是2008年的那次南方雪灾。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于应急管理能够实现的解耦策略提供一些启示性的内容。
本期汇刊的第二篇论文是我们邀来的稿件,来自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的张欣博士,她研究的问题集中在当船舶出现溢油事故后的应急管理者的决策行为方面,通过调查的方式对240名该领域的应急管理者进行调查,获取了第一手材料,然后,用Multi-logit方法处理了这些数据,得出来决策者的效用函数,最后给出一些有价值的分析结果。这些结果有些是不同寻常的,比如,应急人员选择仅启动辖区应急计划和启动更高一级应急计划的概率相差不大,出现这个现象应该是由于信息在溢油事件发生时的高度缺失。还有,她的分析认为,应急人员可能会发生明知风险等级不当但不敢挑战权威的情况,等等,都是一些值得我们培训应急管理响应者需要注意的问题。
本期汇刊的第三篇文章《中日美韩突发事件分类的比较研究》,是在我的指导下,让河南大学应急管理研究所的研究生杜帅楠同学完成的。我一直困惑于不同国家对于突发事件分类的差异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差异,这些差异又究竟是什么?事实上,我一直在抨击我国愚蠢的四大突发事件分类,说它既不科学,又无法使应急办的作用和价值得到最大限度发挥,结果则是多头乱动,而无法真正解决问题,你只要看那些食品安全频出而各个相关机构如无头苍蝇的状况就可以知道端倪了。我比较欣赏的是韩国对于危机或突发事件的分类方式,更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
和本期汇刊的编辑时间3月8日有点巧合的是,三篇论文的主要作者都是女性。
应急管理发展到今天,对于我国来说算是有了八个年头,而可以相见 的是,未来的 突发事件只会更多,不会显著减少,而且,更大规模的复杂突发事件,也就是那些一个事件引发一串事件,或者多个因素造就特大事件的情形会更多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告诉我们究竟什么是人工系统的脆弱性,什么又是自然界的不可理喻。但是,不管怎样,应急总是要及时出动的,高效的应急管理也一时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不过,我们相信,能够解决的问题会越来越多。
陈安
2011年3月8日
注:此为《应急管理汇刊》第六卷第二期主编寄语
谨代表清华,向北大老兄说句话
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仅代表北大,向清华二弟说十句话
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开始调查刘菊花之后,中国社科院九成毕业生要人人自危了吗?
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主要代表性著作:
《精神交往论》(45万字,开明出版社1993年版);
《舆论学》(22万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
《世界新闻传播史》(36万字,上海交大出版社,2001年)。
一个拥有如此多的文字的教授,如果在著作(可以把编著和合著的那些除外)每一行字都没有引用,经过了改写,完全是自己的语言,我真的很佩服他。
其实,方学家们不妨分析一下他们赖以为强援的陈力丹教授的某部作品,再将结果和刘菊花比较一下,看看有何差异,也许会有有趣的发现呢。
这段的意思在于想说,那些把打到方舟子的希望寄托在陈力丹教授的所谓“举报刘菊花”上,怕是找错了对象。
如果方舟子认可刘菊花论文上的问题,那么,接着呢——
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刚刚看到了方舟子最近的一篇微博,全文如下:
我妻子写学位论文时还不是我的妻子,跟我更没关系,不然我就用最严格的国际标准帮她把把关。不过再严格亦明和法治周末都可说是抄袭,他们有自己定的标准 //@率周圆:我认为不是抄袭。另外,就算是抄袭也应该是个人负责,关方舟子啥事儿?江青是江青,毛泽东是毛泽东,不能都判死缓吧?
其中,//后面的部分是另外的网友谈论这个问题时的话。
我本人一直是对方舟子的侠客行为持基本支持态度的。
面对方学家们发动的从家属开始的新一波攻击,估计老方也是很无奈,好像已经到了怎么做都是错的地步了。如果按照有人建议的,说我们认这壶酒钱了,我们不要这学位了,行不?!
其实怕也不行,即便方舟子和刘菊花用这样的策略来应对,方学家肯定接着说:你自己的科普作品也涉嫌(语气肯定是更强烈)抄袭人家的大作,去自杀吧!
此事好像怎么应对对于方舟子来说,都是错的!完全置之不理也是错的!激情抡刀的人怎么都不会满意。当然,老方也不是为他们而存在的,但是还有一直支持他的众多人士呢,估计他们的心情也是十分复杂。
我们在这里可以大胆假设,如果方舟子认可刘菊花的论文是抄袭,那么,然后呢?这里设想几个结果:
1,大家等着,我方舟子回去就买把锤子把刘菊花给砸晕了!然后我去吃五个半月的牢饭。是不是就皆大欢喜了?
2,因为我妻子的学术论文存在抄袭现象,我对全国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不起大家了!
3,因为我一直是坚决打击学术不端的,而我妻子在和我认识之前确有学术不端,那我抓紧和她离婚!这样大家满意了吧?!
4,因为我妻子有学术不端,我以后就不再打击学术不端了,大家都松口气了吧?!
5,因为我妻子有学术不端,所以,今后大家和她同样标准的,就不是学术不端了,只有超过她才算学术不端,这样好不好?
还有哪种效果是您老希望的?可以列列!
试论杨振宁先生对中国科学界从批判到歌颂之转变
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据我所知,在物理学领域内,三个有影响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李政道、杨振宁、丁肇中教授,他们从来只是对中国的物理学如何发展,提出建议,甚而也参与直接推动某些具体工作,但却很少过问人事问题。他们这种做法,得到物理学界的一致好评。当然,在个别问题上,也有超越合理界限的地方,他们的办法,一有反映,立即纠正。‘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但“外来和尚却当不好方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