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人评西安丁氏中级法院的判决和丁祖诒(6篇)

22 05 2007年
  我没有参加《丁祖诒文集》研讨会
  ——就5月16日龚新先生一篇大作的一点澄清

  尊敬的方舟子先生:
  您好!
  我是《中国青年报》书评版(“阅读周刊”)的一名编辑,我叫张彦武。周一上班,听报社一位资深编辑提到贵网站上的一篇署名“龚新”的文章《〈丁祖诒文集〉研讨会名报名刊总编、名记者云集》提到了我的名字。因为颈椎病的职业习惯最近上网不是太多,疑惑之下就上了“新语丝”找来龚先生大作拜读。

  有一两个地方需要向方先生和龚先生澄清一下:
  本人并没有像作者陈述的那样“与会”。我们版面是报道新书的,新书选题来源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编辑、记者或实习生在万圣、光合作用和西单图书大厦等人文书店或大的图书卖场或网上发现的新书,一方面也确实有全国各地出版社主动提供的新书资讯或者样书——我们把这当作新闻线索的一个来源,但我们也有基于我们团队趣味和眼光以及能力的相对严格的独立筛选。《丁祖诒文集》的发布会,我们也是当作一个普通的新闻线索对待的。

  我查了当时的工作记事本,因为有另外的采访,所以这个3月31日星期六新书的研讨会,由本部门一位采访还很认真和细致的实习生去的,留下了一张本人的名片。采访回来,和同事仔细商量过,比如丁祖诒作为一个落榜的高考青年是否值得报道等。但最后,我们认为这本书和我们版面定位有不一致的地方,我们有我们的取舍,所以并没有报道。这一事实,是需要报告给这位热心的龚先生的——我们的网址是www.cyol.net,欢迎龚先生指正!

  虽然笔者本人更多局限于书本身而不是纯正的原教旨新闻主义者,但毕竟大学四年接受的是新闻专业的训练,我们的大学教授和新闻教科书强调的最多的还是作为记者的职业伦理。在毕业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我想我不会如此快地忘掉我们的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另外,作为一个新加入《中国青年报》的记者,我没有参与这家报纸曾经的荣耀的建立,但我还是能感受到他在我们这个时代的特殊语境里的默默努力和坚守,我想我还是爱惜这家报纸的羽毛的。

  仍然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的版面和我们报纸的热心关注,我的办公电话010——6409
8255,也欢迎大家继续批评指正,谢谢!
  顺颂夏安和撰安!

  张彦武敬上

揭露真相  爱护西译学子

陶世龙

   
在我经过研究材料,确认所谓“《洛杉矶时报》报道首届中国最受尊敬中国大学及校长由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全美高等教育联盟)进行问卷调查产生”是假新闻,五柳村建立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排名风波研究专题并发表我的意见以后。网上迅即出现对我大量的人身攻击。说大量,其实也就是几个人,也许就是一两个人,把帖子反复贴到各处而已。其内容源出于北大科学传播中心,在我建立专题的同一天,2007年5月13日,他们将二十多年前郑文光和我讨论问题的一封信发出,据此还可以找到该信的一个附件,是一个人为自己辩白的文章。(不知为何北大科学传播中心网站没有发出)

   
这些材料到了丁祖诒们手里,就成了“对陶世龙的血泪控诉”,“对刽子手李鹏,熊雷家族的另一杀手陶世龙的血泪控诉”,是“陶世龙秉承中宣部旨意,群殴迫/害科幻作家郑文光致/死铁证”,“陶世龙血债累累,迫害郑文光20余年如一日”,“血债累累的打手陶世龙的招摇撞骗术可比方屎皿”,还有什么“招摇撞骗的陶世龙”。网上那个与丁祖诒二而一的LUUXUN欢呼:“陶世龙开始被人揭老底子了”。我想这未必是北大科学传播中心诸公的本意,也不会是因为那里有人与丁小平是练功同修,而要借以报我揭露了丁小平不是北大教授的一箭之仇,这些事就暂时放在那里。

   
因为我还没那么傻,不会放弃继续追究丁祖诒们打官司的真相而去对付他们。而且我从来就是堂堂正正提出自己的意见,不怕有人说三道四。特别是还有自己的主页。我在网上是透明的,已经九年了。经历过文革的老人没有人会相信他们那些东西不用说,今天的年轻人,比我们年轻时更有自己的头脑,多看看,稍加比较分析,就不难辨别真伪,因为他们造假的水平也很低。造谣污蔑,辱骂恐吓,成了他们的自我暴露,只能适得其反。

   
刚刚看到的在和讯网(本文还发在别处)的〈王自法世界重新开放最受尊敬的大学及其校长〉后的留言,说明正如我所料。(见下)

   
根据我的经验,到和陶老过招的火候,对手已基本失去理智,其后的表演不过是自现原形了。老丁本也自知不配“最受尊敬”,弄个广告自慰而已,欲广告又怕广而告之,但当时病得还不重。可惜他讳疾忌医,丧失治疗机会。现在治他的病是晚了,大家采取措施帮他现形吧,西翻虽不足道,院子里外毕竟还有一大群阅世未深的孩子娃呀
[2007-5-20 11:41:00] !
   
瘴风横吹看劲松
   
辱骂恐吓更从容
   
铁骨铮铮老弥坚
   
除尽天下妖魔精[2007-5-20 11:18:01]
   
“五十州”之类的“国际大奖”含金量为零,这是不争的事实,丁氏的炒作手段之低劣,简直是欺负人们的智商,大伙发表自己的意见本属正常。陶老的意见十分中肯,却在他们的网上引发谩骂和人生攻击,其所作所为令人不齿,这也是我们对这个“最受尊敬的校长”及其学校的前途并不看好的原因。[2007-5-19
11:42:08]
   
支持陶老坚持到底。 [2007-5-19 9:19:41]
   
感谢网友们的鼓励与支持,我特别赞成在[2007-5-20
11:41:00]留言的网友的看法,反对鱼顺顺在王自法先生《被幸运地指责为造假》后的留言中说的:“地球人都知道西翻是一群乌合之众,你竟然和这些渣滓计较,太自降身份了。”

   
一定要把丁祖诒们极少数人与西安翻译学院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区别开来,不能因为他们的院长涉嫌参与造假新闻就一锅煮。现在揭露这一假新闻事件的真相,就是为了让西安翻译学院能有一个诚信的良好的环境,正是对西译莘辛学子的爱护,使他们能健康成长。所以鱼顺顺那样的态度要不得。

   
丁祖诒们现在正极力把学生们和自己绑在一起,他们将媒体自我纠错,揭露假新闻,歪曲为媒体对10万人的西译进行围剿;动不动拿“不要与10万西译人为敌”来威胁。有一个“西译人”竟然通过他的博客发出号召:

   
希望西译的同学要认清形势,看清敌人,团结向前,斗争到底,夺去胜利。

   
对待财狼的是枪,对待敌人不能软弱。
   
以牙还牙,人家要你的命,你还论战,你太嫩了。反对西译的人去死吧,你滚一边去。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我的朋友给我的话一直在激励我做斗争的勇士。

    (搜狐博客
> 春分 > 日志 > 批方前沿
2007-05-11)这是值得严重注意的,如果丁祖诒们视而不管,纵容他们猖獗,对其后果是要负责任的。因为我发现他们与西安别的民办大学,也早已恶言相向,如同水火。

   
当然,由于这些人在网络上都不是真名,谁知道是些什么人,不排除是另外一些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在趁机活动。西译有四万学生,在网上到处骂人的,也就那么几个,而且很可能不是学生,而是丁某人雇佣的职业网络打手;在校学生那能成天在网上泡。因此无论别人如何造谣污蔑谩骂,都要冷静,留言时言辞不可针对西译或西译学生。在这网上,我们都不过是说点自己的话,让大家自去鉴别。从根本来看,如果那里有什么问题,解决问题最终还靠他们自己。而且我不相信,仅仅在西译上了几年学,就会一辈子都受到院长的精神控制。他们会经过独立思考作出自己的判断。

   
最后再说一点。有网友说老丁:“可惜他讳疾忌医,丧失治疗机会。现在治他的病是晚了,”我以为还不晚。因为从各种介绍来看,丁院长对西译确有贡献,这类造假的事,公办的大学一样有,不就是把个广告当新闻来炒作吗,说清楚,下次再不干了,也就行了。这回的问题是他不仅毫无认识,反而倒打一耙,恶人先告状,把本来是小苍蝇的事变成了大象。

   
特别是连续打了几场官司,居然连连胜诉,那个长安区法院被他们宣扬成是他们制胜的武器,似乎他们一告就灵。于是把这打官司拿了来到处威胁人,这一招看来还真有点用,即便这种官司算不了什么,但打官司总得有花销。不要说记者个人,就是报社、出版社也陪不起。他在长安区以逸待劳,你去应诉,得住店吃饭,光这笔出差费就不少,何况法官还要你赔款。有例在此,以后有几个人还敢再去揭露各种腐败呢。因为记者不是圈内人,只能看到些表面现象,甚至仅仅是蛛丝马迹,你那报道怎可能写的百分之百准确,而从现在的判决来看,法官不管你对问题的实质抓得对不对,尽管你别的都对,就是一两句话文字不妥,就判你败诉。唐勇就吃了这个亏。只因用了四个字“查无此文”。唐勇去查的是新闻,确实没这条新闻,于是这样写下,但法官也有理,广告不是文是什么?你能说什么呢?这就是刀笔吏的手法,文人哪里是其对手。

   
因此,丁祖诒先生如能幡然悔悟,将真相和盘托出,还可以立功哩!不仅是司法系统,包括那些文人为什么会对你肉麻的吹捧,都统统端出来,那大家反而会感谢你。你那文集印得再好,有几斤几两你自己也清楚,那些人吹捧你的时候,也许你内心里正在蔑视他们的无耻呢。你要能把这场风波的内幕如实写出来,将是很有趣的,书名可定为〈21世亲历之怪现状〉,我看倒是能传下去的。我这是认真的建议,因读过您的经历而产生这些想法。这都是题外的话了,就此打住。

2007年5月20日于加拿大之Fredericton.

  法官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作者:唐朝

  (注:本文是判决出来不久写的,无奈俗事烦身,至今方匆忙结尾)

  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与被告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名誉权纠纷一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7)西民二终字346
号判决后,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但纵观此次诉讼的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一二审判决书,发现法官在判决的时候并没有依据司法裁判的最基本的准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特撰此文,赐教大家。

  1、  事实认定问题
  原告与被告在事实方面的分歧主要有几点:(1)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否存在的问题;(2)刊登在《洛杉矶时报》上面的《在有威望的国际调查中,排名在最前中国大学和这些大学的校长》是不是付费广告。(3)给原告颁发荣誉的”U.S.A. 
FIFTY  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是不是就是原告提供证明文件的”
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 “。
  对于上述的(1)、(2),其实解决并不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004年12 月10 日教育部2004年第32
次新闻发布会属于上述的”国家机关依职权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对于发言人所陈述的事实,应当认为是权威的消息来源,新闻媒体所作的报道,只要与国家机关相一致,即不应当认为是侵害他人名誉权。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曾说”有媒体最近报道,中国西安翻译学院在《美国洛杉矶时报》举行的中国大学排行榜上,被排名第
10位。据了解,《洛杉矶时报》的报道,是刊登的一则自费广告。所谓美国五十洲高等教育联盟是子虚乌有的,根本没有这样的一个组织。该报对中方有关人士表示,广告只是一则付费广告,绝非新闻报道”。

  发言人的上述陈述,说明了两个问题:(
1)、美国《洛杉矶时报》上面刊登的有关中国西安翻译学院中国大学排名和校长排名的文字,是一则自费广告;(
2)、美国五十州教育联盟是子虚乌有。
  原告在答辩时曾辩称”可见新闻发言人所称”子虚乌有”显然与事实不符”并不能成为抗辩理由。因为《北京科技报》刊登的文章是对教育部发言人说描述的事实陈述,并非对事实的确认。也许事实上美国五十州教育联盟确实存在,但这与《北京科技报》刊登的方舟子文章无关。

  对于(3),应该遵循严格的外观统一原则。”U.S.A.  
FIFTY  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
“与”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
“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组织(假如它们都存在的话),因而,主张他们两个其实是同一个组织,举证责任在主张两者是同一的一方。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事实,法院做为判案的依据。

  2、 
新闻媒体的”基本真实”、”公正评论”要求
  1993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规定:”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内容的,不应认为侵害他人名誉权”。这里对文章的要求是”基本真实”而不要求全部真实。一篇文章,把张三偷东西说成张三杀人,或者把张三偷东西说成是李四偷东西,这个就是基本失实;如果把张三偷苹果说成张三偷苹果后猥琐地笑,那就是基本真实。新闻媒体的报道量很大,不可能对全部报道的细枝末节做无可辩驳的调查。只要新闻报道、文章反映的问题是基本真实的,即使有一些细节上的失实,也不应当认定侵权。

  另外还有一个就是新闻媒体的”公正评论”要求。对于新闻媒体,他的报道要基于公共目的、考虑公共利益。对报道的过程中基于这些出发点,从基本的事实出发。不是出于故意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即使报道评论并不十分恰当,也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美国司法实践中甚至认为”法院广义地解释公正评论。对于带有夸张、不合逻辑、讽刺挖苦、嘲弄奚落甚至是错误百出的评论,如基本事实都可证明它们的合理性
,便一律受到保护。”我国法律并不会将法益保护的范围如此无限扩展,但在逻辑上是一样的,即对基于公共目的的新闻媒体评论做适当保护。

  对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与被告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名誉权纠纷一案的案情,不用再做过多的说明。北京科技报、方是民的报道、评论,出于公共目的,基于一个基本属实的事实,评论不涉及人身攻击,因而应当享有名誉侵权的全面抗辩事由。

  3、  大环境下的中国法院
  其实在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提起诉讼的时候,我已经猜测到了案件的大致结果。这样的猜测不是基于我对案情的判断,而是双方的身份。北京科技报与方是民在诉讼上有一些失误,例如过多依靠网络,证据效力不完整等,但真正影响诉讼的,不是司法技术,而是当事人身份。西安翻译学院号称”十万人大学”,在西安算是”大户”了。这个学校每年能带来多少来求学的学生呢?而且西安翻译学院还是民办的,不要求高考成绩,门槛如此之低,每年带来多少的强购买力群体呢?基于这些考虑,西安翻译学院在西安是一个有影响力的高校,并不是因为他的学术成就,而且因为他的学生众多,可以改变一个地方的经济。因而,对西安翻译学院的任何干扰,都可能会动摇它的地位进而提升到影响当地经济的高度。”法院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说法仍然不绝于耳。为经济发展而牺牲司法公正是当代人民法院的宿命。即使我国的立法技术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已经不算落后,但是在司法公正程度上却不是一两个世纪的差距。为了经济生活的改善而忍受司法不公,这也是当代中国人的无奈。只是,这个时候的人民法院,已经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越来越远。

  参考文献:
  1、 
慕春明:《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及其运用策略》,《宁夏社会科学》,2003年
1月,第1 期
  2、 
张新宝:《名誉权的法律保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提醒丁祖怡和西翻:得意之余,别忘了把马脚藏好(之三点一)

作者:酷爱星辰

   
我在新语丝上发表了《提醒丁祖怡和西翻:得意之余,别忘了把马脚藏好(之三)》之后,西译和丁祖怡的博客的LUUXUN又开始破口大骂,除了对我本人的个人攻击之外,不过说这个故事十年前就在讲丁祖怡的书里有了,并顺便“歌颂”一番丁的抵制税收的“丰功伟绩”,不过这一“歌颂”,倒又再次把这个马脚漏的更明显了。

   
我想稍微有正常阅读能力的人,都会明白我《之三》一文指的是老虫的文章中讲的是在国家制定对于民办教育税收优惠政策之前,丁和西译抗着不交税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过民办教育促进法》是2002年12月28日人大通过的,就连《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在1997年7月3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而LUUXUN自己也承认“这个故事早在10年前的《为了中国的哈佛》里就家喻户晓”,可见此事最晚也是1997年,而且LUUXUN自己也说“丁院长抵制对’产权属于国家纯属公益性事业’的民办教育无端收税,不但在民办教育界传为佳话,而且引起国家教育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重视,从而制订了“民办教育享有公办教育同等优惠政策”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丁抵制缴税和国家颁布优惠政策在时间上谁前谁后非常明显,在没有政策法规规定免税的情况下,丁这是什么行为,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也能明白税务机关为什么差点把丁送到监察机关的原因。

   
最后也提醒一下LUUXUN,还是先提高提高水平,就这成天漏马脚的水平,还成天意淫“我等足矣”,真是比阿Q的精神胜利法还阿Q。确实,多漏些马脚,让大家都知道“最受尊敬的校长”中行二的丁祖怡和西译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等足矣。

  子虚乌有?莫须有!

  陶世龙

  “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及其排名,是争讼的要害。
  2007年4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方舟子的上诉,作出了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的终审判决,其中对“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是不是“子虚乌有”是这样说的:

  两上诉人均称,“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子虚乌有”的,却又分别在一审、二审庭审及所提交的证据中承认和证明“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是2004年5月26
日注册成立的公司,与其所称“子虚乌有”相矛盾,且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05)长民初字第432号生效民事判决认定的“’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
’根本不存在的内容失实”相悖,故两上诉人称“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子虚乌有是不成立的。
(轻舟已过万重山  作者:王靓
来源:科学时报发布时间:2007-5-10 22:57:1 )
  看来看去都是就“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这个名称而言,然而这个名称是中文的译名,如按中国人的语言规范来理解,这个“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在美国是不存在的,因为那个公司的名称是“USA
Fifty 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按其公司的性质,是不应译成“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的。“USA
Fifty 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可以有多种译法,不是只能有一种译名。象“Union”就还可以可以译成“工会”,“协会” 
,“同盟”,“组合”,联邦。小至几个人的组合,大至联邦,都可以用它来称呼。译成成中文时,应按照名副其实的原则,就其真实而译。法院判决书中记载,被告提交并为法院认可的“USA
Fifty 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是一家公司,那么按照中文应有之义,这个“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就实际上不存在,在中国有
这种“教育联盟”公司么。
  我看到的最早使用“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这个中文译名的,是2004年10月28日的《青年参考》,它在“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之后,加了个(全美高等教育联盟)。以后使用这个名称时有的是这样,有的把(全美高等教育联盟)删了,但给人的印象都是这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这又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因为美国不止是50州,还有它的首都华盛顿所在地哥伦比亚特区,现在这个组织却少了这个特区,犹如我们的一个全国性组织,竟然不包括北京市,有这样的全国性的组织吗。

  50州在中文中可以是50个州,但如是50个州,那么其中的
“State”就应该是
“States”即复数,方舟子说那段英文原文“充斥着连只有初级英语水平的人都不该犯的语法错误(例如单复数错误)”这就是一例。不过也许还别有隐情,
50州也可以合为一个专有名词。而无论如何“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是个名不副实的组织,如有人称之为子虚乌有,亦无可厚非。盖中国文化每以朦胧为美,子虚乌有固有不存在之意,但又不尽相同,譬如同是表达实际不存在,但可以有虚无缥缈,镜花水月,有名无实,子虚乌有….等多种表达方式而按所要表达的意境而用,如以律法的要求来规范,仅究文字而不察其意,就很可能离情悖理,作出误判。

  对此,支林飞先生做了很认真的实地考察,此公司已人去楼空。他说:《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在著名网络搜索引擎“Google”、“Yahoo”等网页上输入”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英文名,反复检索都无法查找到该联盟的网站。11月8日,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教育参赞李曜升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美国权威的教育联盟目前有6个,都是地区性的,是根据美国6个不同地区而成立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从没听说过“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他认为,如果在网络上都查找不到网址,那么可以认定该联盟要么不存在,要么就是一个非权威机构,更不可能具备认证资格。

  美国西南地区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主席联席会的执行主席王霄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说,有两种可能:一是该联盟根本不存在,二是它很可能是由一个专门为某个目的而注册成立的一个机构或公司,因为在美国注册这样的机构和公司几乎没有门槛,随时可以注册一个。

  记者最后在加州政府的数据库中找到了一家“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的注册公司,注册时间是2004年5月26日,注册号是C2614293,地点是加利福尼亚州工业市的168Mason
Way,B-5,注册人是He
Yumin,公司处于“活动”状态。也就是说,如果这就是前文所说的那家公司,那么该公司在成立5天之后的5月31日就完成所谓的发放8万份问卷的调查,并提出了中国高校和大学校长的排名。

  12月6日,《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驱车前往离驻地不远的工业市进行实地调查,结果在一个靠近铁道的由多个贸易公司分租的货场里找到了以上地址。记者来到标明B-5的两层小办公楼(后面是集装箱仓库)的门前,根本没有找到“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招牌,却在正门墙上看到一个“Zhongda”黑字英文招牌。隔着落地玻璃门,记者发现里面黑灯瞎火,早已人走楼空,门口地面上堆着一些硬纸箱板。

  记者正在敲门试图进去看个究竟,一个开着叉车搬运货物的墨西哥裔装卸工向记者热情地招手,用手指着B-2楼说:“B-5的老板在B-2!”记者于是来到B
-2楼前,正在外面拍照时,却有一个中年华裔女士从B-3楼出来制止。当记者亮明身份说想找B-2楼的老板了解“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的情况时,这位女士告诉记者,B-5楼原来实际是一家华人开的通信公司,大约3个月前搬走了,她在这里多年根本不认识叫“HEYUMIN”的人,也没有看到过“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的招牌。在她引见下,B-2楼的Ecoman公司的老板、来自香港的华商徐先生对记者解释说,他是从事进口玩具生意的,圣诞节来临前生意火爆,自己的仓库不够用,因此又向业主刚刚租用了空着的B-5仓库。他也表示没听说过“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这样一个公司。看来,这件公案的真相,其实并不复杂。”

  至此,发布“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所作排名的是广告;“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名不副实,实际不存在。已昭然若揭。

  盖民心向背,国家兴亡所系,因此“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为故毛泽东主席所高度评价,亦今日权为民所用之体现,而“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排名一案并非不能察,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法官,竟不如两千多年前的君主,可以不顾事实,仅就文书中的空名而论,不顾其实,以“子虚乌有”而判,结果是纠正假新闻有功的媒体、记者反而得向涉嫌造假者赔礼道歉赔款,貌似合法而悖于理,实为莫须有,何以服天下!

  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我将继续研究。

  2007年5月19日于加拿大之Fredericton

  提醒丁祖怡和西翻:得意之余,别忘了把马脚藏好(之三)

  作者:酷爱星辰

  西译丁祖怡博客上的写手,除了那个LUUXUN,现在还有老虫和阿至,虽然看ID换来换去,看似人颇有几个,不过这水平咋都这么低呢,前面LUUXUN得意之余接连泻老丁的底,这个老虫,干脆把老丁以前的事情也漏了出来,请看《丁祖诒不要什么黄马甲!》(http://dingzuyixfu.blog.sohu.com/46362189.html)中这一段:“在早一些年,刚开始办学,税务局就上来收税,丁院长直接了当的就说:税不进校.一致于几乎快被税务移交检察机关.但他就是不怕.当时他才开始办学不久,也没有今天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在上面和收税的眼中他还没有今天的分量,但他就敢这样.这样的维护,带下来的就是今天的民办教育政策,国家不收税。”民办教育应该收税与否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从老虫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在国家没有民办教育免税的政策之前,西译就是抗着不交税。LUUXUN等人在博客说这个法盲,那个法盲,那请问这个算是啥行为?笔者看了这段都不知道你老虫到底是想夸丁祖怡还是想骂丁祖怡,你该不是卧底在西译的吧?

  其实本来大家大多不知道这段历史,你老虫咋一得意就抖了出来,也不知“最受尊敬的校长”行二的老丁看到手下的写手就这个水平,尽漏自己马脚有啥感想。

 



东方卫视“方舟子纵论保健品”视频收看

22 05 2007年


反对胡扯不等于反对反思——回应柴静

21 05 2007年
   
“方先生担心‘中国的干细胞研究遇到重大挫折’,关切之情可以理解。

   
但是我想,把科学问题唯技术化,而忽视对伦理学的边界,生物安全的边界的思考,忽视科学研究的终极目的,带来的危险要更大。”

   
忽视这类思考究竟会有多大的危险,这是另一个问题。但是我从来并没有反对、而是在支持做这方面的思考,我只不过是希望大家在思考科学问题时,要依据可靠的事实而不是道听途说,要抱着严谨的态度而不是危言耸听。对干细胞技术涉及的伦理问题,我自己就也做过思考,依据的是科学界主流的观点,至少要比裴研究员的神吹胡侃靠谱些:

  《布什再掀干细胞风波》(《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2006.7.26.)  http://blog.sina.com.cn/u/47406879010005dq

  《胚胎与人》(《经济观察报》2006.8.19)  http://blog.sina.com.cn/u/47406879010005rs

   
“科学研究的重要前提是自知无知,并且勇于质疑和批判,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对自己研究有疑问和自省,就被认为是‘误导公众’,甚至要‘请国家有关管理部门重新考虑有无必要继续资助裴研究员的干细胞研究项目,’那么我想这个结论可能是粗暴和不公正的,而且也可能低估了公众的智慧。”

   
科学研究的重要前提是什么?这是个大问题,最好交给科学界自己去处理,不要根据自己朴素的理解就给下断言。即使要“自知无知”,也不等于自己无知就以为别人也都和你一样无知,就要把科学确知的、已知的都当成“无知”来看待。裴研究员在“14天胚胎”问题上也许“自知无知”,难道我们必须跟着他一样也无知起来才能搞科学研究?“自知无知”也许是一种美德,但是以为别人都和自己一样无知就是无德了。科学研究提倡质疑和批判,但是也要求质疑和批判必须是有理有据的,不是什么无厘头的胡扯都算得上质疑和批判的。如果有人在克隆人问题研讨会上大谈“狮身人面像难道不可能是上一次克隆人的遗迹”,不怀疑其精神状态就够客气的了,扯得上什么质疑和批判的勇气?

   
一个科研项目要获得公共资助的重要前提,在于其领导者对该项目的正当性和必要性有清楚的认识,有尽力推进它的决心和意愿,如果他自己有疑问、要反省,就先退出来再说,交给更合适、更胜任的人去做。这是起码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也是对课题领导人的起码要求,不是什么粗暴和不公正。爱因斯坦并不曾主持过原子弹的研发,如果他承担了原子弹的研发任务却又反对起研发原子弹,肯定会被换下来。一个科学家有质疑、反对某个科研项目的自由,却没有承担着该项目却又质疑、反对它的权利。公共科研项目是在花公众的钱的,不是某个科学家的私事,这点智慧,我想公众还是有的。

   
“这只是一场在飞机上的私人谈话,我本人并非科技记者,而且因为不是报道,只是博客,所以谈话的某些细节根据记忆而写,发这篇文章之时也未得到裴先生的核实,如果方先生是想就具体的科学问题进行讨论,那么我所写的东西不足以作为裴先生全部观点的凭据,您需要从更多的途径来作更准确的了解。需要的话我也可以帮助您联系裴先生本人。”

   
裴研究员在正式场合发表的观点我是知道的,但是有时候私人谈话更能反映出一个人的真实想法。细节有出入是一回事,整体观点是否传达有误是另一回事。如果柴记者完全搞错了裴研究员的观点,那就是柴记者的问题而不是裴研究员的问题了。不过我对柴记者的新闻素质还是有信心的,何况里面一些话不像是一个非科技记者能够编造出来的。

回应方舟子
柴静 @ 2007-5-21 0:27:56 阅读(3244)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很晚回到家,才知道方舟子先生就上一篇文章写了评论,把他的文章转贴如下,并作一些相应的解释。

 
1
“世界再生大会的最高奖”,在我的文章里并不是直接引语。裴先生没有提过这个话题,这个消息来自我在网上查到的文章http://news.tom.com/1002/20050607-2199463.html。

希望大家不要误会。
2
方先生担心“中国的干细胞研究遇到重大挫折”,关切之情可以理解。

但是我想,把科学问题唯技术化,而忽视对伦理学的边界,生物安全的边界的思考,忽视科学研究的终极目的,带来的危险要更大。否则爱因斯坦不会为他自己曾在1939年8月2日,向罗斯福总统建议,应抢在纳粹之前研制出原子弹,而感到懊悔。

晚年时,他说过“别把理智看成我们的上帝,它当然有强健的肌肉,但没有人格,它只能服务…理智对方法和工具有独到的眼光,但对于目的和价值却是盲目的”,

 
3
科学研究的重要前提是自知无知,并且勇于质疑和批判,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对自己研究有疑问和自省,就被认为是“误导公众”,甚至要“请国家有关管理部门重新考虑有无必要继续资助裴研究员的干细胞研究项目,”那么我想这个结论可能是粗暴和不公正的,而且也可能低估了公众的智慧。

 
我不敢说中国科学的希望在哪里,但我想它并不在于对效率和成功的狂热崇拜。

 
4
 
这只是一场在飞机上的私人谈话,我本人并非科技记者,而且因为不是报道,只是博客,所以谈话的某些细节根据记忆而写,发这篇文章之时也未得到裴先生的核实,如果方先生是想就具体的科学问题进行讨论,那么我所写的东西不足以作为裴先生全部观点的凭据,您需要从更多的途径来作更准确的了解。需要的话我也可以帮助您联系裴先生本人。

 



节目预告:东方卫视将播出“方舟子纵论保健品”

21 05 2007年
栏目名称:东方卫视“深度105”
播出时间:5月21日(周一)晚上8点首播,22日(周二)上午9点重播

  股市近来持续飘红,吸引大量资金流入。在公交车、写字楼都不时能听到有人“谈股论金”。牛市还能持续多久?散户如何规避风险?《天下事》采访各方人士,解疑释惑。

  如今市面上的保健品林林总总,让人眼花缭乱,保健品到底能不能吃,对此,反伪斗士方舟子表示,说保健品没有毒副作用这是无稽之谈,有很多保健品是有毒副作用的。比如现在有一种叫蛋白粉,蛋白粉的成分也就是蛋白质,蛋白质通过喝牛奶,吃鸡蛋,吃肉完全可以获取,有什么必要吃蛋白粉?不管是什么样的蛋白粉营养都一样。《非常道》方舟子纵论保健品。

  “林妹妹”陈晓旭香销玉陨,此前所谓“偷税出家”不攻自破。一部《红楼梦》电视剧让一个普通的东北女孩陈晓旭一夜成名,此后,她又悄然隐退,她的生活经历了那些波折?《说旧闻》为你披露鲜为人知的细节。



“胡扯流”之“反思”

20 05 2007年
   
有一位叫“姬十三”的,据说是个专栏作家。现在要当专栏作家,似乎只要会“海天海地的扯”就行,连基本的阅读能力也是不需要的。他读了拙文《并非每一项技术的背后都是生命》,居然能读出“其实方同学也是在海天海地的扯,拉一句话过来就开批。这就叫技术流”,这种读法,当然不叫“技术流”,该叫“胡扯流”。胡扯流是不管“技术的细节”的,所以即便我批了裴雪涛的全部观点,在他看来也只是“拉一句话过来就开批”,即便我是在介绍干细胞研究的常识,在他看来“也是在海天海地的扯”。而胡扯流总是能胡扯上无关的类比:

“抛开技术的细节不讲,柴静和裴的重点是,对技术的反思。反思并非等于停滞,反思是为了决定前进的策略。跑个1000米还得观察一下后面的同学嘛,是加快还是可以先稳一下。也说不定后面有人摔倒,比赛第二,友谊第一。好了,方同学说,你扭头的姿势不对,这样子根本看不到后面的同学。所以,你其实是心存怀疑和犹豫,对自己没有信心,根本不适合跑长跑。请换下一个勇猛的同学。”

   
裴研究员的“一个十四天的胚胎细胞,就会有神经系统的反应”、“从它的眼神里是可以看见人的眼神的”、“人这样的做法到底是在拯救人类还是毁灭人类,人类的文明轮回是不是与此有关,狮身人面像难道不可能是上一次克隆人的遗迹?”之类并不比一位喜欢幻想的小学生高明多少的高论,胡扯流要恭维其为“反思”,但在“常人”看来,才是真正的胡扯。这样的胡扯乃是对干细胞项目总体上的怀疑乃至否定,是在误导外行对干细胞研究的看法,并不是在为干细胞研究提出改进的建议,不知胡扯流何以能看出这是“为了决定前进的策略”?也拿体育比赛打个比方吧,就好比裴研究员被派去参加国际接力赛,跑到一半突然要停下来“反思”,对观众大发“我们这样跑到底是在拯救人类还是毁灭人类,人类的文明轮回是不是与此有关,狮身人面像难道不可能是上一次赛跑人的遗迹?”之感慨,这难道也叫“为了决定前进的策略”?也许裴研究员这么一“反思”,也能感动观众中的几位文科傻妞,让她们发现了“生命的眼睛”,但是任何一位比赛组织者都知道,在这时候最合适的做法当然是请他让路、换人。他可以去和文科傻妞们一起感慨唏嘘去,但是请不要拖队友的后腿,更不要妨碍比赛的进行。

   
裴研究员要“反思”干细胞研究,那是他的个人自由。但是几百万、上千万元国家科研资金交到他手里,是要他来领导干细胞研究的,不是让他来质疑、反对干细胞研究的,更不是让他海天海地的扯来显摆自己的“崇高信仰”的。他要“反思”,可以,但是请到一边“反思”去,别浪费纳税人的钱。让一位对干细胞研究心存疑虑、公开质疑干细胞研究的人来领导干细胞研究,可谓中国科学界闹下的最大笑话之一。

每一项技术的背后都可以找到生命
姬十三 @ 2007-5-20 18:28:48
http://www.bullog.cn/blogs/jishisan/archives/59104.aspx

一起来扯扯。

抛开技术的细节不讲,柴静和裴的重点是,对技术的反思。反思并非等于停滞,反思是为了决定前进的策略。跑个1000米还得观察一下后面的同学嘛,是加快还是可以先稳一下。也说不定后面有人摔倒,比赛第二,友谊第一。好了,方同学说,你扭头的姿势不对,这样子根本看不到后面的同学。所以,你其实是心存怀疑和犹豫,对自己没有信心,根本不适合跑长跑。请换下一个勇猛的同学。

有人看见牛流泪,就从此不再吃牛肉,也有人照吃不误,这都不打紧,个人自由。但是有些人,心中会有震撼,他是屠夫,他必须以此谋生,赤裸裸的食物链叫他无法停止屠杀,但是他会在屠宰它的时候,尽量叫它少痛苦。这就叫人性,这就叫反思。你看到老鼠嘶叫,还是要一剪把它剪死,也可以说,这是为了实验研究,这本无可厚非。但你大可以小心安抚它,待它安静下来后,伺机用麻药将其麻醉。每一项技术的背后都有生命,有些一目了然,有些则深藏其中。关键在于,你是否有发现生命的眼睛。

扯远了。其实方同学也是在海天海地的扯,拉一句话过来就开批。这就叫技术流。

 



并非每一项技术的背后都是生命

20 05 2007年
   
昨天晚上有网友转来央视名记柴静的博客文章《每一项技术的背后都是生命》,我当即写了一篇反驳,拟留到报纸专栏上发表。今天见到此文已被广泛转载且有了不小的影响,觉得有必要先说几句。

   
柴静文中转述军事医学科学院负责干细胞研究的研究员(即裴雪涛,喜欢对行外人士说自己获得“世界再生大会的最高奖”以证明自己的权威的就这么一位。行内人士都知道这种奖的含金量)有关干细胞的话有根本的错误,很容易引起公众对干细胞技术的误会:

   
一、14天的胚胎的细胞刚刚开始分化形成三个胚层,神经组织此时还没有出现,是不可能像裴研究员所说有什么神经系统的反应的。

   
二、人的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材料用的是5天的胚胎,只是一团针尖大小、没有分化的细胞。除了狂热的宗教人士和对人的胚胎发育过程一无所知的人,没有谁会认为那样的一团没分化、没感觉的细胞是一个人。每年有数以万计的这种胚胎在生育诊所被扔掉,不知为何没有人对此也煽情一把。如果有人要以这些胚胎细胞如果植入母体有可能发育成人为由认为它们是人,那么以同样的理由我也要求把每一个精子都当成人来看待。

   
目前有关人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争论主要是在美国发生,是美国宗教界中的极端保守派在小布什的支持下挑起的,全世界都在看美国的笑话。这是其他国家在这一研究领域赶上美国的良机,美国科学界对此痛心疾首。美国社会的主流、美国国会的大多数也是支持胚胎干细胞研究的,只不过小布什为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在滥用其总统否决权。中国科学的发展受到的阻碍已经够多了,难道还有人嫌不够,为了显示自己的崇高,还想再加一道宗教的束缚?

   
鉴于裴研究员对干细胞研究的目的心存疑虑,甚至怀疑是否会“毁灭人类”,显然没有足够的信心和意愿来尽力推进干细胞研究,不适合于继续领导这一课题,请国家有关管理部门重新考虑有无必要继续资助裴研究员的干细胞研究项目,否则中国宝贵的科研经费、纳税人的钱就有可能被滥用掉,中国干细胞研究有可能受到重大挫折。

   
连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都在怀疑该研究的合理性,发无厘头的感慨误导公众,中国的科学怎么还会有希望?

2007.5.19.

  每一项技术的背后都是生命
  柴静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u/48b0d37b01000a57
  2007-05-18 23:08:21

  飞机上。
  我跟老范聊要作的重庆公交的节目—体制的问题在哪儿,到底采访哪个部门,拿支笔在纸上划来划去聊得正热闹。

  坐在我右边的先生说“对不起,我能插句嘴么?”
  我们有点吃惊地看着他。
  “你是新闻调查的吧,你们报道这样的事故,我们已经麻木了”
  我跟老范对视一眼,小心翼翼地问“是因为太多了么?”
  “不是”他说,“是你们从来没有让我们意识到,那些死去的人其实就是我们身边的人”

  “嗯?”
  “前两天弗吉尼亚大学枪击案,美国的媒体采访了每一个家庭,每个人都有故事和照片,包括凶手。还有纪念的人群写给枪手的留言,‘我对你的同情胜过对你的憎恨”,只有让观众意识到灾难中的人其实就活在我们身边,大家才会关心”

  “嗯…是,这当然,但我们刚才只是在讨论具体的技术问题”
  “不”他说“每一项技术的背后都是生命”
  我转过身子,看着这人。
  他解释说,“我是做干细胞克隆技术研究的,在军事科学院工作”

  他二十多年全部投注其中,曾是狂热的技术论者“这个领域里最谁能掌握干细胞研究的主导权,谁就会在未来生物科技领域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这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

  他得了世界再生医学大会的最高奖。
  “然后”他说“我才遇到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再生医学的核心是干细胞,需要胚胎研究。
  在中国,没有伦理的限定,没有宗教的要求,用胚胎作试验是比较顺利的,因为常人认为胚胎不算生命。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禁止克隆人的政治宣言”,我国政府和比利时、英国等国家是投反对票的。

  但是,2003年,他去香港演讲,面对一个佛教徒的提问,“生命到底从何时起算?”

  他被那个问题问住了。
  其实,他是清楚的“一个十四天的胚胎细胞,就会有神经系统的反应,就能够感知光与热。”

  他曾经认为这种感知是没有意义的。
  后来,某一天,他在工作的时候,不自觉停下来,盯着克隆羊看。

  “从它的眼神里是可以看见人的眼神的”。
  他说“想到这里,就不能不去想自己的工作—–人这样贪婪地想要活下去是对还是错,甚至会想,人这样的做法到底是在拯救人类还是毁灭人类,人类的文明轮回是不是与此有关,狮身人面像难道不可能是上一次克隆人的遗迹?”

  …
  在当天的笔记里,我记下这段对话“君子不器,技术上的修为不仅仅是为了建功立业,甚至不是为了服从于国家利益,而是服务于生命本身。”

  在重庆的这7天,在近乎无望中,我们能找到那些早已逝去的人,那个欢笑着拍打着妈妈遗照的婴儿,那个每个假日仍然到楼下等着女儿回来的母亲…与这场对话有关。

(XYS200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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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人评西安丁氏中级法院的判决和丁祖诒(5篇)

20 05 2007年
  错把广告当新闻 就是假新闻

  陶世龙

  一场“子虚乌有”引起的风波,打了两场官司,历时两年有余,初未注意。经过近日的了解,越看越感到这不是简单的两造之争,而是事关如何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以保障新闻工作者实行舆论监督的大问题。

  “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及其排名,是争讼的核心。争论的主要问题是,①发布在美国《洛杉矶时报》上的排名结果是不是广告?②“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是不是“子虚乌有”?遂从这里开始。

  我首先研究了《洛杉矶时报》上公布的排名结果是不是广告的问题,如果确定是广告,不管是不是有个“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存在,把它作为新闻来发布就是假新闻。

  从现在查到的材料来看,已足够说明是广告。
  先看看此假新闻在中国出现及扩散的过程,中国传媒大学宰飞先生发表在2005年4月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出版的《新闻记者》第266期上的《从一则假新闻看媒体对”消息源”的使用》
(也转发在《新华网》), 有系统全面的介绍,转录如下:
  2004年10月27日,《青年参考》刊登了一则“新闻”:《美国〈洛杉矶时报〉10月4日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评选——中国最受尊敬大学及校长排行榜》:美国《洛杉矶时报》10月4日,首届中国最受尊敬中国大学及校长由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全美高等教育联盟)进行问卷调查产生。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
万份,收回有效问卷5万份。本次活动是国际社会首次对中国高等院校及校长个人魅力进行的一次名誉测评。中国私立大学首次进入前10名,该所私立大学西安翻译学院位于中国西部,在校学生4万名,是中国最大的私立大学。

  该新闻还罗列了“中国最受尊敬大学排行榜(前10位)”和“中国最受尊敬大学校长排行榜(前10位)”。《青年参考》这则消息(下文将此新闻称为“假新闻统稿”)电头标明消息来源是“洛杉矶时报”。次日,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等各大网站均以《青年参考》为消息源转载,这则“新闻”传遍了中国。

  11月4日,《科技日报》在一篇广告味十足的“国内要闻”《中国民办教育成果引起国际重视》中称,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丁祖诒获“由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授予的’最受美国高等院校尊敬的中国民办大学校长’”。这则新闻的来源是“本报讯”。

  11月5日,《新华每日电讯》也以“本报讯”的名义刊登了这篇“假新闻统稿”,但删去了《洛杉矶时报》。题为《美国评出最受尊敬的中国大学中国民办大学西安翻译学院位居前10名》。只是把“假新闻统稿”中那条消息中的“私立大学”换成颇具中国味的“民办大学”。

  11月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以《西安翻译学院境外受好评》为题登载了“假新闻统稿”,也删去了《洛杉矶时报》,并且作了与《新华每日电讯》第一段同样的些许改动。仍然是“本报讯”。

  11月11日,《法制日报》登出《美国评出最受尊敬的中国大学中国民办大学西安翻译学院榜上有名》,删去了《洛杉矶时报》,消息来源也是“本报讯”。内容则是和《新华每日电讯》完全相同的“假新闻统稿”。

  就这样,从10月底到12月,这则假新闻或以专版或以消息的形式出现在全国众多报纸上。

  我想补充的是,还有一篇起了重要作用的文章,中国青年报于2004年12月3日发出的《西安翻译学院用自已的语言展示民办教育实力》
,它插有有10月4日《洛杉矶时报》的局部扫描和所获得所谓“国际殊荣”的证书的图片。并有说明:图为美国《洛杉矶时报》报道评选结果(左)及殊荣原件(右)

  而此以前,如宰飞先生的文章所指出的那些媒体,没有说这是《洛杉矶时报》的报道,连《洛杉矶时报》几个字也没出现。《科技日报》12月8日发出的美国评出中国最受尊敬大学及其校长排行榜,也没有提到《洛杉矶时报》。
《青年参考》提到了,但是用的不合新闻常规的表述形式:“美国《洛杉矶时报》10月4日”,似乎是《洛杉矶时报》的报道,但又少用了“报道”两个字。新浪网转发
《青年参考》这条消息时则没有提《洛杉矶时报》。
  《科技日报》在《西安翻译学院诉唐勇事件尘埃落定终胜诉》中用“登载在《洛杉矶时报》上的《在有威望的国际调查中,排名在最前的中国大学和这些大学的校长》这样冗长的文字来表述,也回避了“报道”两个字,但给读者的印象是《洛杉矶时报》登过这样一条新闻。

  《中国青年报》是有权威并在读者中有良好印象的报纸,明确说出这是《洛杉矶时报》的报道,无疑使大家深信不疑。然而恰恰就是这个报道提供的图片使我也能看出是广告。上面的文字是报纸自己发的新闻,下面一块的是广告,编排的格式也不同,上下之间区别分明,我天天看的加拿大环球邮报就是这种版面,所以一看就感觉到是个广告。对看过英文报纸的人来说,这是常识,要是连广告和新闻都分不清,还看什么报。因此把这张照片摆出来作为《洛杉矶时报》登过这样一条新闻的证据,让这里的华人看了徒增笑柄。难怪网旭明先生要生气,报道他的发言多是用的《》为标题。我注意到有些留学在美国可能与方舟子有过节的人,这回并没有参与进来,他们明白那个新闻是假的,能跟着起哄吗。

  我一个说了要有人不信,方舟子、唐勇和支林飞他们提供的材料,下面就作些介绍。

  2004年10月30日,方舟子在新语丝发表《追踪“美国选出中国最受尊敬大学及校长排行”假新闻》
其中说:
  “我到《洛杉矶时报》的网站(www.latimes.com)做了各种综合检索,都找不到这篇报道的原文。在网站上检索不到当然不等于该报就没有刊登过,有可能是网上存档不全或检索服务不完善。但是我现在不在美国,没法去查核10月4日的《洛杉矶时报》。就在我打算有保留地质疑这则新闻的时候,却让我在中国的网站上找到了“原文”,轻而易举地认定这是一则粗通英语的中国人炮制的假新闻。”

  他附有《青年参考》在2004年10月27日发表的新闻“中国最受尊敬大学及校长排行”中引用的英文原文,
我这次在千龙教育上,找到这篇文章
,经核对,与方舟子所引出的文字一致。从这段原文来看,的确如方舟子所说:“是非常蹩脚的中式英语,总共只有5句话,却充斥着连只有初级英语水平的人都不该犯的语法错误(例如单复数错误)。”

  当然,仅仅从文字推论,不能作为定论。但错的实在离谱,人民日报驻美国特派记者唐勇,看到国内如此报道,就非常诧异:为什么自己身在美国,却从未听说过这个评比呢?而且,短短几百字的新闻,为什么突出介绍西安翻译学院呢?他也是上网没找到,但打电话方便,而且这正是他的工作。他打电话给《洛杉矶时报》附属的图书资料馆,那里经过查证后明确无误地告诉他:“10月4日的《洛杉矶时报》没有任何与中国大学有关的新闻,而且《洛杉矶时报》也从来没有刊登过类似新闻。”这也就够清楚了。他还曾到国会图书馆去查找,也无所获。后来写了篇文章《中国最受尊敬大学及校长排行榜,哪来的?》,发表在2004年11月8日环球时报第十四版,两天后又为人民网所转发。

  还有位国际先驱导报驻洛杉矶记者支林飞,他得地利,文章是12月16日发出,有条件做了更深入的调查研究,他找到了10月4日的《洛杉矶时报》,他说:

  “在加州新闻地方版的B6版下方找到了由西安翻译学院刊登的一则加框的英文广告,里面配有一张有丁祖诒先生站在西安翻译学院中文校牌前与人握手的照片,内容正与上述网站刊登的“报道”一致。在收到记者查询邮件后,《洛杉矶时报》广告部工作人员杰里·布鲁斯坦在11月5日特地打电话向记者作了解释,他证实该广告只是一则普通付费广告,绝非记者采写的新闻报道。他说,他不了解是谁刊登的这则广告,但它是由广告征订部门负责接手的,而该报通常对所登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予负责,除非广告内容明显违反法律。

  布鲁斯坦感谢记者提醒有人利用该报的名声进行虚假宣传。他还表示,他在研究该广告的内容后也发现这确是一则“不寻常”的广告,因为它没有刊登广告单位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其中的英文也很不地道。他强调,如果有人利用《洛杉矶时报》进行欺骗性宣传,而且使该报遭到投诉的话,他会通知该报律师,考虑是否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动以追究责任。他同时向记者强调,他已通知广告部的征订人员,下次绝对不会再次刊登这则有问题的广告。”(西安翻译学院“排名风波”真相调查(图)
链接在上右新华网 (2004-12-16 13:39:18 )来源: 国际先驱导报)
 
  支林飞先生的记述符合写新闻报道的原则,何人?何事?何时?何地?何故?都清清楚楚,把那广告也拍下来插进去作为证明,教人无法不相信。对“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他也做了认真的调查,难怪丁祖诒们对他恨得要死,和丁祖诒是二而一关系的LUUXUN
,在他的《诽谤西译的十大新闻“妓”者提名!》中,支林飞名列第二。第一名是方舟子,第三名是唐勇,他们的感受是准确的,因为支的文章虽然发表得晚一点,也不长,但力度大,LUUXUN给他的头衔是“提供假证据刊于内参诽谤西译的驻美特约“妓”者”。照他的说法,支林飞的材料是进了内参,我想是会的,内容实在,又不长。

  这个
LUUXUN到今年3月7日还在发出威胁:“西译早在两年前就先后对李曜升,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央视《新闻30分》,《北京青年报》和《凤凰周刊》,黑手支林非等侵权行径提出质疑并进行维权反击,甚至还准备将跳到平面媒体上公开诽谤西译的支林飞率先送上法庭!至于对待方舟子,西译校友网早在2005年元月就设置了《撩开网络流氓方舟子的面纱》专栏!别说是一个参赞,就是个部长省长,只要构成侵权,也得按照中国法律行事!王子犯法也得与庶民同罪。”

  按其说法应该早就把支林飞先生告上西安市长安区的法院,似乎现在还没动静。这就不必管他了。参赞指的是李曜升先生,他是中国驻洛衫矶领事馆的教育参赞。他们威胁李曜升先生是因为他给支林飞先介绍情况时说的话,不利于证明那个“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的存在,下次讨论“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否子虚乌有?就要介绍他讲的话。今天就先谈到这里。

  2007年5月17日于加拿大之Fredericton

我经历的一场离奇官司

作者:一玲

  西安翻译学院对方舟子一案,案情简单,事实分明。方舟子先生虽证据确凿,胜诉理由充足,却初终审一路败诉下来。和大家一样,对法官的胡裁乱判我也感到非常愤慨。不过,对此本人不再感到奇怪,因为,几年前我自己也在南方某大城市遭遇过一场离奇的官司,身受法院枉法判决之害。现把这个离奇的经济纠纷的
官司简略介绍一下,与大家分享。

  我(乙方)向某国家级企业单位(甲方)租赁了一建筑物作商业用途,经营年余后转让给一私人(丙方)继续经营。五个月后,丙方向法院起诉乙方和甲方,要求取消合同、赔偿损失。丙方主要诉讼理由是该建筑物为违章建筑,并提供了一些证据。

  我咨询过多个律师,他们都认为对方最有力的证据——国土局界定违章建筑的政策文件,存在很大漏洞,不能以此证明该建筑物就是违章建筑,所以他们一致认为我的赢面比较大。尽管如此,我也没有掉以轻心,精心挑选了一位经验丰富专业水平很高的律师来出庭辩护。
然而,出乎律师们的预料,我输了官司。

  法院判决书最主要的两条判定是这样的:
  一、
认定该建筑物是违章建筑,乙方(我)必须赔偿丙方的经济损失;
  二、 因为甲方的过错而导致乙方(我)的经济损失,另案处理。

  内幕消息是:丙方托了一位公安局局长来说情。原来,N年前经济庭庭长的表弟犯了事,被抓进了公安局。庭长向局长求情后,局长徇私舞弊把庭长的表弟放了。这回局长有求,庭长自然投桃报李。律师说如果不是因为庭长对审案法官施压,我的案子肯定会赢,我听后无言以对。

  因为有判决书的第二条判定,我们还没有完全失望。认为凭这一条,我方的经济损失可以向甲方追讨!于是,我就从被告变成了原告,起诉甲方,仅求把经济损失挽回。

  案件第一次开庭,我就感觉不妙。法官的第一句话就是:“上一个案子是某某法官办的吗?她怎么会这样判?她不应该这样判的。”
另外,甲方在丙方告我的第一个案子里,派出一名处长和甲方律师全程跟踪;而这次,甲方作为唯一被告,出庭的只有律师,处长不再露面了。作为一个国家级企业单位,难道一个小小处长不怕上级责怪其虎头蛇尾功亏一篑办事不力?迹象非常清楚:甲方早把法官的工作在私下做好了,并且已经知道判决的最终结果。开完庭后,我对律师说了我的忧虑,认为这件案子看来我又要必输无疑,因此不打算再浪费时间精力了。律师听了,不以为然:“难道法院会用自己的手来抽自己的嘴巴?”

  案子很快判下来了,结果如我所料。这次,判决书只有一条判定:认定该建筑物不是违章建筑,甲方无须赔偿我(乙方)的经济损失。

  同一个案由、同一份证据,同一家法院,却对涉案建筑物是否违章作出了前后矛盾的判决!唯一不同的是,我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一次做的是被告另一次做的是原告。拿硬币的正面我败诉,拿硬币的反面我还是败诉。法院还讲最基本的道理不讲?拿硬币的哪一面我才能胜诉?法官你自己给我们指条活路吧!有理无处讲,有处不讲理。就是让你笑不出声哭不出泪!

  由于自己有这段切身经历,我对方先生最近所遭遇的奇案并不感到惊奇。得知方先生将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我期待最高人民法院能依法办案,最终还方先生一个公道,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也让我们依然保持对法律权威性的尊重,依然保持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希望。

  除了谩骂,你们还能做点什么?

  作者:西风爱小米

  仅以此文献给正在“抗贱第一前线”的新语丝网站和新语丝的粉丝们,以表示我的支持;也把此文献给那些头脑简单,心胸狭窄,缺乏辨别是非能力和做人基本修养的西译拥趸们,以表示我的叹惜。

  从2006年10月份开始,中国新闻人网中的主打栏目“西译方舟*策马亮剑”就出现了一种畸形近似无理取闹的“谩骂文化”,谩骂、诽谤、侮辱和人身攻击简直就成了此栏目文章评论的主旋律。而攻击的矛头则对准新语丝网站的领军人物方舟子和他的fans,无休止的谩骂似乎成为了西译写手们抨击方舟子阵营和表达愤怒情绪常见而唯一的方式。

  不管是《方舟子的夜半*叫》,《鸡黄jhuang替方*跳脱衣舞》还是《拿“出岫博客”滥竽充数的方舟子》等文章,通篇言无实物,动辄谩骂(也只会谩骂),辱骂文字简直不堪入目,有些内容(比如《拿“出岫博客”滥竽充数的方舟子》中的最后一句)比街头混混骂的还要低级下流,这究竟是怎么了?这难道就是中国新闻人网要求的“保护隐私,尊重法律、政策和道德”?
这难道就是“最受美国高校尊敬的中国大学”西译的风采?

  我没有接触过方舟子,不知道他的为人,但即使方舟子真如“策马亮剑”栏目所讲的那样劣迹斑斑,非蠢即坏,毫无修养,可藏在“策马亮剑”后面的ID,你们表现出来的修养难道就比方舟子高明多少?方舟子批评人,或如你们所说的“暴跳如雷的咒骂”,至少还是有理有据很有斯文,可是你们反击的语言风格,实在不能让我这个还讲点道理的恭维,标榜自己有文化,动不动说别人SB,就你们不是SB?

  网络本身是虚拟的,但每个ID后面都是一个鲜活的人,哪怕你经常换马甲。我不知道躲在“西译方舟*策马亮剑”后面的写手52xf、妖魔、新闻人、老虫究竟是西译花钱雇的“枪手”还是西译培养出来的“高材生”,如果是“枪手”,我也不说什么,毕竟“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多少也有点黑道道义;可如果是西译培养的高材生,那你们的良心何在,你们在“策马亮剑”中对方舟子的很多恶毒的说法,不但暴露出你们的人品很猥琐,而且还表现的很弱智,无休止的谩骂更是在不停的给“西译”抹黑!西译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就业率高达98%,月平均工资居全国高校之首的高材生,不是一群只会骂大街、写大字报的混混,以“骂大街”
的形式力挺西译、丁院长,这难道是给你们的母校、院长脸上抹金?姑且不说小学老师教过你们“五讲四美三热爱”,中学老师教过你们“做文明人,说文明话”,
难道“为中国的民办教育奋斗一生”的丁院长就没有给你们灌输一点“立德、立言、立行”的观念?你们对得起丁大师的《丁祖怡文集》吗?是不是号称中国高校管理最变态的校规,压抑了你们心灵中的原始善良,因而变得歇斯底里了。

  人妖、美帝走狗、汉奸……或许你们的思想表达需要通过这种粗野的词汇来表现语气上的宏伟,可又会有多少人能拜倒在你们这些人龌龊的嘴巴下呢?如果引经据典旁征博引,经过自己的头脑分析后再理性发表评论,那倒无可厚非,可事实呢,就那么几个熟悉的马桶在叫嚣,不时的发出阵阵恶臭;这几个蹦哒的臭虫在“新闻人”网上制造污染,也不先看看自己是什么德性就在新闻人网上唧唧歪歪的把别人骂个不停,弄得“新闻人”乌烟瘴气,真可惜了“策马亮剑”这个好名字。

  西安好歹也是一个古都,浓烈的历史文化怎么孕育出此种污秽之人。中国的传统文化里非常强调君子的立言与立行,《左传》有云:“古有三不朽,立德、立言、立行”,我倒不知道这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ID德何在,言何在,行何在?看到新语丝中不合自己口味的文章,就关闭大脑的骂开了,骂,是让你们一时畅快了,可是你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种方法是最次的选择,落到后面自己除了额头上闪烁着一个“贱”字,就什么也不是了。中国新闻人网给你们这提供一个谩骂的专区,但最后你们能骂出个什么名堂来。你们选择侮辱与谩骂,用人身攻击取代说理,用偏执取代理性,这非但不能服人,正好相反,它凸显了你们的理屈词穷、江郎才尽,更凸显您们恼羞成怒、气急败坏。不停的制造语言垃圾,难道就为了中国新闻人网所承诺的“注册会员发好帖有大礼”?

  侮人者必自侮,损人者必自损,套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侮辱与谩骂决不是战斗!尽管说“狗改不了吃便便”,但我还是希望你们能停止谩骂,收起你们的丑陋。拿出事实,用文明的语言,不可质疑的事实说明方舟子“诋毁”的所在,“真刀真枪”的跟方舟子和他的支持者好好干几仗。十万西译人,十万西译精英,难道就不能积极声援丁大师,发扬“有钱的出钱,有力地出力,能写的就耍笔杆子”的优良传统,为了你们的母校,为了你们得丁院长,为了民办高校的荣誉和将来,请你们拿起你们的纸和笔,拿出你们在校学到的真才实学,用文明的词汇,写出你们真正的精彩,让方舟子等人瞧瞧,什么是真正的西译高材生!什么是真正的精英。即使辩论不过方舟子等人,至少在气势上不能输,你们的丁院长都能“红杏出墙”,你们又何必“万马齐喑”。

  针对丁院长的“系列荣誉展示”,我只想说一句话,人要是无耻起来,母猪都可以上树。有时间还请你们认真的拜读中国新闻人网中的《做一个“心安”的人,让幸福简单如一》和《网络不是方舟子的避风港》等文,或许对你们丑陋的嘴脸有所帮助;也希望丁院长要舍得花钱,别那么不大方,多花点钱,多找几个文笔犀利的枪手,别弄这几个“牛头马面、魑魅魍魉”来丢人现眼,也怪了,人才辈出的西译,竟然找不出几个像“西风独自凉”,“个子”之类的高手。最后奉劝一句,想抨击别人,还是花点心思来构思自己的语言,别到处卖弄风骚般地写大字报丢人显眼;想给自己脸上贴金,还是拿点真才实学,别老开国际玩笑而遗笑大方。

  “方妖”的底细

  作者:大三阳

  丁氏集团的某人赐封方是民为某“反华势力”的头目,而且已经是升到‘牛鬼蛇神’的层次的“妖”了。粗粗一看,这样的大帽子飞过来真是要使人魂飞魄散,神经衰弱一点的恐怕就会软溜到书桌子底下的—-好像是看到了血滴子。

  不过这样的发现应该马上呈到胡主席那边去,为什么呢?因为“华之敌”的首领已经在华之首都了,胡主席是军队主席,应该派兵来剿灭的。但是我们来猜度一下胡主席的反应吧!

  “什么,反华势力的首领!”“快去探来,看看他手下兵马多少,身边保镖几许?”“武器装备怎样?有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过探听的结果却是会让主席生气的:“什么?单枪匹马?好像有几台电脑!还有一个笔记本?这不是戏弄本主席么?是不是真以为本主席太空了没事情做!”

  是的,这样的反华势力是要使人跌破眼镜的。丁氏诸公也早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阿扁陈氏,应者云集,尚且只能在角落里折腾几下,更何况‘方妖’一人,而且还要搬到‘华势力’之司令部的隔壁居住。这样的首领,如果不是脑子有恙,那么只能算是胆识过人了。

  当然,在文革的时间段里,这种帽子是有效的。很可惜,文革已经过去许多年了,人们也早不是当初那样的智力了。听说,文革中的许多手法,现在来判断,都是很无耻的。这样的手法,不但自诩为好汉的人早已摒弃不用,而且连不自诩为好汉的人也摒弃不用了。甚至连自诩为金牌小人的人也都不屑一顾了。

  注:小人者,小孩子罢了—–某知名教授的解释。

  《扬子晚报》与丁的荣誉?

  作者:宁鸣而死

  “不知”什么原因,《扬子晚报》首页竟有“西译风采”的版块。http://www.yangtse.com/在西译的网页上发现丁的一条荣誉:

  十、2005年7月13日,荣获《杨子晚报》“江苏考生最喜爱的民办高校校长”http://www.xfuedu.org/newssite/yzfc/yzsr.htm

  (注:杨字明显错误,应为“扬”)

  核实了一下果然是,http://www.yangtse.com/zt/xyfc/bkzz/200610/t20061024_176840.htm

  西译以及丁某并被标示特殊字体显示。看来,孔方兄就是管用!!PF

 



居然连法院判决书也是抄来的

18 05 2007年
   
去年在学术界轰动一时的丘小庆案在近日做出一审判决了。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丘小庆的两名合作者向一份著名国际期刊反映丘小庆造假,于是丘小庆在当地法院起诉这两人损害其名誉权。

   
判决书长达29页,但是涉及具体案情的很少,主要内容是在大谈法学、科学哲学的理论问题。据说该主审法官的判决书向来以说理见长,以文词见彩,为人称道,曾在当地优秀法官审判书的评选中获得嘉奖。读该判决书的确也让人有一种是在阅读教科书、论文、随笔的感觉,但是读着读着,就让人觉得不对劲:怎么有那么多句子似曾相识?

   
在网上一搜索,就真相大白了:原来都是从前一阵子别人写的一些为伪科学辩护、要求在科普法中取消“伪科学”一词的文章中照抄的,比如曾经被我批驳过的一篇题为《警惕反伪科学运动扩大化》的报纸文章,就几乎被从头到尾抄了一遍,但并没有注明是引用。

   
我不想在这里评论此案的是非。我的疑问是:法院判决书也能大面积抄袭别人的文章?这是不是也是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靠抄袭他人文章写成的审判书获得嘉奖,是否也是一种不端行为?而且,法院的判决应以法律、事实作为依据,怎么可以把本来就有争议、已被批驳过的他人观点拿来做为论据呢?

   
虽然学术论文、学生作文、文艺作品抄袭之多现在已到了令人见怪不怪的地步,但是连法院判决书也是抄来的,倒是第一次见到,也从未听说过,应该算是国产的新生事物,不知知识产权的专家是否也会被难倒,需要申请经费立项研究。

   
至于判决的结果,我不说大家也猜得到:主审法官认为,科学是发展的,真理是相对的,因此谁都无权说人在搞伪科学、学术造假,所以说人搞伪科学、学术造假就是侵犯了其名誉权。该法官甚至认为“伪科学”一词本身也是伪的,应该改用别的说法。该法官抄了那么多别人的文章,却忘了去抄一下现在还有法律效力的科普法第8条:“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一个地方法官可以不遵循反而公然批驳现行法律,这也是算得上国产的新生事物。

2007.3.8.

(《北京科技报》2007.5.14.)

(XYS20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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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人评西安丁氏中级法院的判决和丁祖诒(八篇)

16 05 2007年
  司法公正在中国

  作者:大三阳

  西翻胜诉了。这真是令一些人高兴的事。这意味着中国又多了一所一流的大学,中国的教育界又多了一个伟大的教育家。中国学生从此又多了一个很光明的去处,不必非考北大,清华,可以改投西翻门下。这个学校的校长可以算是一个划时代的伟人,真的。在这方面,美国的比尔·盖次就大大的不如他。为什么呢?按西翻的逻辑,以盖次的实力,即使不拉赞助,也可以办出一个哈神大学,再成立一个五洲评委会,将哈神大学排在哈佛大学的前面去,那么,于是,盖次就可以自诩为校长,再授一个博士的学位给自己--当然也可以是两个--还要什么哈佛的劳什子的学位呢。如此,盖次就可以成为不但是最有钱的人,而且是学术地位最高的人,同时,当然,也回成为全世界最无耻的人了。不过总算还好,最无耻的人目前还不是他。

  不过对西翻的胜诉,有些人却很愤怒,以为这是中国司法界的耻辱,是中国司法公正性的倒退,云云。然而这样的判决,在我看来,倒正是体现着中国的司法公正性的。什么样的国家,就该有什么样的制度,也就配有什么样的法制,当然也就有相对应的公正性。不要以为开放了就什么都和外国一样了,不是的。有些人以为法院就是讲道理的地方,看到画着一个天平就认为公正就在这里,其实不是。电视节目里常常是包晴天铁面无私,狄大人断案如神,于是就认为现实和节目里是一样的。事实上正相反。影视节目并不是用来反映现实生活的,而是反映现实生活的反面的。比如说,常常有小偷或大盗是主角,人们看得津津有味,好象很受爱戴,但在现实中,他们却是被深恶痛绝的。有时又会看到乞丐出现在屏幕上,比如济公或苏乞儿,人们看得他逍遥自在,无忧无虑,真恨不得自己也去做乞儿了;而同样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躲之惟恐不及,谁还有心情去欣赏他们的无忧无虑呢。所以,同样的,节目里说今年收成很好,人民生活很富足,小康啊,繁荣啊,都是可以令人仔细地寻味的。前一阶段央视还访问那个枪杀储户的保安的同伙,里头竟然说,到底怎么样的情况现在不得而知,而事实上银行的录像是一清二楚的,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这次总算是好的了,因为不是象命案一样的刑事案件。我想,诸位还可以记得起佘祥林,聂树彬的事情,一死一残,那是怎样的凄惨。网上反应强烈,说是太黑暗太无耻了,从这两个案例中,诸位恐怕看不出一点中国的司法公正性了吧!不然,据一个老爷说,这正体现着中国司法的公正性,因为从错案到纠正错案,正是我党一惯作风--有错必改,也正是先进性的体现。这是真的。不过按这位老爷的推理,中国司法建设恐怕是正走在倒退的路上。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文革的时候,错案是最多的,文革刚结束,错案纠正得也最多,于是,按照那位老爷的说法,那时候的中国司法是最公正的了。现在,比当时可差得远了,几年才那么几起,岂不是大大的退步,所以一定要多多地制造些错案,以使中国司法建设走上不至于倒退的路上。而方是民的节节败诉,只是这个司法建设道路上的极其细小的他们的成就罢了。总算没有出人命,真是要阿弥托佛了的。

  善哉善哉!

  枉法判决掩盖不了的事实

  作者:为明

  西安市中级法院妄顾事实的枉法判决,让丁西翻很为得意,以为这是“盖棺论定”了。君不见其在院里挂上了大标语了,丁西翻真“英雄”啊!其实“盖棺”并不能“论定”,古今中外都是这样。始皇帝盖棺两千多年了,其功过至今并未论定,甚至连他的生父是谁不是还在争论不休吗。因此,西安市中级法院虽然可以枉法“盖棺”,却绝对不能封杀人们的议论,更不用说掩盖事实真相了。

  西安市中级法院判决《北京科技报》和方舟子败诉的理由是:“两被告至今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洛杉矶时报》的文章是自费广告,而“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并不存在之说与客观事实不符”。要证明一则广告是广告就象是要证明一个人是“人”一样的,本来就是不需证明的证明。居然还说什么“至今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岂非咄咄怪事?要证明一个人是“人”,相信幼儿园的小朋友也是知道从人本身上找证据的。同理,要证明一则广告是否是《广告》,用不着到别处去找证据,看看这则广告本身就足够了,这应当是最起码的常识。看来西安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连这一点基本常识都没有。请问诸位法官:除了看到你们是“人”以外,是否还须其它的证据证明,才可以把你们当成是人看?西安的法官对着广告说不是广告;武汉的法官把不是国际期刊硬说成是“国际期刊”:异曲同工倒也相映成趣。

  报纸登载的东西虽然很多,其内容都各有特点,但是主要的是新闻与广告。而广告的特点就是没有消息来源和作者,因为内容是客户提供的。《洛杉矶时报》登的关于丁西翻那篇东西正是这样。无论称它是“文章”也好、“排名消息”也好,或者叫“排名公示”也好,它同其它的广告一样,只不过是一则广告。当我指出这点常识后,丁西翻们可就急红眼了,又是叫、又是骂,变得竭斯底里大发作。请看丁西翻们怎么说的:“从来是“是否自费广告”和“谁打的自费广告”之争!即使是排名机构打的“自费广告”,只要不是西译“打自费广告造假”,不论是“广告”和“新闻”,就都不存在“虚假”之嫌,“广告”不一定是假的,“新闻”也不一定是真的”。话说得有些语无伦次,但是这应该是他们在急火攻心时,潜意识使然的内心表白。我倒相信这就是他们现在的真实想法。如果一开始他们就是这样认识,应该不会有这场官司了。揭开“即使是”这层薄纱,人们清楚地看到的是:“排名机构打的自费广告”这一铁的事实。也就是说,在丁西翻们的心目中“是否自费广告”和“谁打的自费广告”是明白的。显然丁西翻们现在不得不承认那是一则“自费广告”这个事实了。连原告都承认的事实,西安的法官居然判定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西安法官的枉法由此可见。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打自费广告的不是什么“排名机构”。排名机构事实上就是子虚乌有的。打自费广告的虽然不是丁西翻自己,却也脱不了关系。打自费广告的是那个“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它不是什么排名机构,它是“一个人的空壳公司”。花几十美元注册这个空壳公司的人是丁西翻的利益关系户。他不是别人,他就是当年打着所谓“WTO中国研究中心”招牌的贺玉民。他与丁西翻商学勾结在西翻举办了“WTO专业证书的培训”,获利数百万元。作为回报,他送给丁祖诒本人一辆奥迪A8L豪华轿车。他的那个“WTO中国研究中心”据查也不是世贸组织的下设机构,与世贸组织没关系,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空壳公司。他在西翻蒙骗得手,踌躇满志忘乎所以,就故伎重演,跑到美国登记了这么个“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的名,编造了那个排名,好让丁西翻们有更多的吹嘘资本。这个排名闹剧是专门为丁西翻打造的。要不然,为什么十间大学,十名校长只有丁西翻一家获得证书呢?所有这一切丁西翻当然是心知肚明的。所有关注过此事的人们也是一清二楚的。当丁西翻们大肆吹嘘这个骗子关系户编造的排名时,真的都不存在虚假之嫌吗。对于西安法官妄顾事实,判断骗子关系户的空壳公司就是排名机构,这样的枉法。我们只好叹一声:西安中级法院真是要比〈杨乃武与小白菜〉时期的晚清官场更黑呀!

  附:
  歪一首
  ——丁西翻语录

  丁牛一雷响天下,
  西翻十万马齐喑。
  待到红杏出墙时,
  横财桂冠滚滚来。

  到底谁是法盲

  作者:天地良心

  丁老仙那博客上的几篇骂人的文章本来也就只够让人娱乐娱乐用的,去批驳它没有什么意义。不过这几天连续弄出几篇关于西翻案举证责任兼批陶世龙的习作,还在博客和钱弄网上两边挂出,好象是西翻法律系的大一大二学生写的,就忍不住要说几句了。

  首先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问题。方舟子说西翻排名是一个自费广告,没有一个“五十州高教联盟”的排名机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教育部因此要处罚西翻,那么教育部就要证明这是自费广告,排名机构不存在,因为是教育部主张处罚。而本案是西翻诉方舟子,那么西翻就负有举证责任,要证明方舟子造假,就要证明排名不是一个自费广告,而且排名机构是存在的。因为西翻是原告,它主张被告侵权,所以它应该承担举证责任。但在本案中,西翻没有举证证明这不是一个自费广告,因为刊登这个排名的报纸没有开具证明给西翻证明这是个普通报道。另外,西翻也没有证明排名机构存在,因为它证明了一个美国机构(fiftystate)是存在的,而这个机构按通常语义不能翻译成“五十州高教联盟”,美国的法律也不允许有这种欺诈性的翻译方式。所以西翻证明存在的那个机构并不能叫做“五十州高教联盟”。

  所以,从举证责任上来讲,本案中,其实方舟子不需要向法庭交任何证据,就可以胜诉。因为按中国法律规定,西翻主张侵权,就应该由它来举证,结果是它没有证明自己的主张,所以应该败诉。公民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论举证,上法庭主张别人言论造假的人则应该证明别人的话是假的。中国的宪法就是这样规定公民的言论自由的。

  其次是法院依职权查证的问题。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陆法系(甚至英美法系)国家都规定法院有义务调查当事人经过努力但不能完全查证的事实。中国最高法院的举证规则也是这么规定的。西翻案中,方舟子其实不需要证明自己的言论是真实的,而西翻倒应该证明方舟子的言论是虚假的。但是,方舟子还是努力帮助法院,向法院提交了西翻虚假宣传的证据及线索。法院没有尽自己的责任进一步查证,构成渎职应无异议。最高院司法解释很明确,并不是只有涉及国家机密或是私人隐私等问题才需要法院调查,法院必须调查的情形还包括了当事人难以取证的其它情况。

  西翻一方曲解法律,不理解中国法律规定的真正含义,为法院的枉法裁判涂脂抹粉。这种情形在西翻的诉讼和言行中随处可见。比如出入境管理法讲的是如果法院认为应限制某人出入境,那么海关应该执行。而西翻竟将之曲解成法院应该对当事人限制出入境的依据了。事实上是,依据中国法律,法院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所以,按照出入境管理法,法院就不需要通知海关限制某人出入境了。

  中国的情况就是这样,明明是黑了别人的,还说自己水平高,是靠本事赢来的。中国好多法官、律师都是这样的。在中国,一个叫“法律人士”的粗鲁男子强奸了一个叫“法律”的女子,然后就通过媒体放风说不是强奸,是顺奸,是因为这个男子长得太帅,那个女子主动找上门来通奸的。在网上,我就看到一个律师说自己长得太帅了,要求支持新语丝的人们不要把他玉树临风的照片拿去征婚云云。这种律师,倒是真的和西翻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最后,也奉劝陶世龙先生不要郁闷。因为在中国,不是法律语言和人们的常识差那么大。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中国的法律语言也是符合人们的常识的。问题在于,中国的“法律人士”太帅了,帅得不符合人们的常识了。

  办学得黄马褂和黄马褂办学

  杨周

  晚清时有一个叫武训的人因为不识字,被地主用假单据赖掉了多年的工资,这个沉痛的教训使得武训先生真正做到“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办学堂。然而一个摆在他面前很现实也是很残酷的问题是:正因为他被地主老财造假骗得身无分文了怎么办学呢?!古代生活中的中国人遇到钱财问题都习惯去求菩萨或者求有钱人,不像现在可以求政府或者社会慈善组织。尽管武训再怎么没有知识和文化,凭生活常识也知道,求菩萨是没有用的,菩萨的本质是泥巴一团,跪在菩萨面前一万年都不会让菩萨感动得拿出一个小钱来,反而跪得时间长了菩萨要人为它去烧香或者涂金或者修庙宇的。求菩萨不行那么去求有钱人如何?中国的有钱人不想让穷人的孩子识字,穷人都识字了,识字的老财怎么造假赖账?

  这是从小的须有造假的环境才能轻易获利的条件方面而论。因为行骗的重要的客观条件是周围都是蠢人,如果不是蠢人也要想办法使得他们变蠢;从大的治国诀窍来说,我们的先贤早就说过,“唯上智与下愚不移”,“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上下要分明(等级深严)的先决条件是智慧和愚笨要清楚,都有知识了都有文化了,上下如何区分并如何“民可使由之”。所以就连吃饭这么一件普通的事情,上等人也不会说“吃”如此通俗的词语,而是要说“用膳”,即使大便如此的人之常事,也要改称“出恭”的。上下人等的生活中的用语都不同,可想而知在学问或者知识上面的用词的精巧了,那是足以使下等人敬畏不已的。笔者在上海市四川南路小学念书时,有个姓黄的学生称自己是人中黄,并郑重地宣布从今以后自己的笔名是人中黄。有一个学生看得心动也比照说自己是人中白,他们自诩为人中什么的大概是顾名思义认为是人类中的精华之意。但是有同学一查字典,结果把大家都笑死了,原来人中黄就是大便,人中白就是尿垢!造成生活和知识用语如此离奇古怪的,是上等人刻意故弄玄虚,以便造成容易诈骗和等级隔离的语境。所以中国的许多有钱人怎么能让穷人有文化有知识,他们就是把家底都用来抽鸦片、逛妓院、赌博也不会去办学的。

  武训深知他和他的阶层的穷不是一般的穷,是穷得连文化都没有的穷。穷到这种真正一无所有的地步,他想出一个令人心酸的手段,用乞讨和挨打的方法积攒钱财为穷孩子办学,希望天下的穷孩子都识字,不被造假的老财们欺骗。结果他还真的因此而办起了学堂。他的事迹感动了天朝,被清廷授予明黄色的马褂。中国封建时代的明黄色是皇家专用颜色,黄马褂是代表官衔,代表权贵、代表荣耀的。武训的故事在大陆解放后被天马电影制片厂拍成电影,这个故事本来是很感人的,但是这和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要改变本身的命运,只有造反、只有革命、只有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才是出路的革命理论相冲突,所以这部电影被无情地批判。武训先生,这个中国近代最感人的办学人士被批判得成了一个丑角。武训的故事从清朝到民国到新中国,历经三朝,故事的本身也从悲剧、演化成正剧、最后又被批判成丑剧,令人扼腕兴叹,不胜唏嘘。

  故事还是那个故事,评价却是五味杂陈。

  武训被批判了,表面上是一个不想造反只想改良的人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实质是杜绝了民办教育的所有道路。但是一九五八年的大跃进所造成的饿殍遍野的情况,使得当时的中共中央不得不放宽政策,容许民办教育。在上海南市区的福佑路住着一些很有才华和知识的人士,比如其中就有中国著名的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孙大雨先生和解放后从圣·约翰大学离职的教授。这些才识之士之所以住在解放前的中国地界,不搬到仅仅一街之隔(解放前称为民国路,解放后改称人民路)的对面的租界区求安全,不是真的不怕日本飞机在中国地界扔炸弹,而是想表现作为一个中国人的骨气。这些胆识兼备的人士,解放后很多都被打成右派。孙大雨尽管因为诽谤罪(隐约记得是因为诽谤杨西光是反革命而判刑的,那是贴在江西中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布告栏的判决书上说的,江西中路上的高级法院是我上中学时必经的建筑物。)被判坐了一阵牢,但是出监狱还有一份工作,有些名气小一点的准右派连工作都没有。这里插一个当时实行的很可笑的反逻辑的政策,“为了打破帝国主义的封锁,必须提倡自力更生。”打破帝国主义封锁应该开辟国际市场,扩大国际交往,而中共当时要求搞自力更生,其实质却是在实行自我封锁。回想毛泽东在解放前尚知为了打破国民党的封锁必须要开辟国统区的市场,开展和国统区的交往。执掌了全国政权反而忘记了自己的经验。即使不从经济角度思考仅仅从口号本身的文字推敲,也是不合逻辑的。为什么发生如此重大的失策,原因就是无法听到海内外真正有责任心的人士的诤言。大跃进失败后中央的政策放宽了,容许民间办学。住在南市区的有识人士就办起了学校,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都有,不多久又有新政策下来大学不准办。所以民间办大学只是昙花一显罢了。不久连高中也不许办,只能称为高中补习班了。

  民间不容许办大学,其原因是中央认为社会上的什么组织都要和官本位相结合,办大学的人相当于穿黄马褂的官员。民间不许办大学,而大学人才又是社会主义建设必须的,怎么办?于是由真正的黄马褂来办大学了。这所黄马褂办的大学取名为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校长是赫赫有名的汪东兴。汪东兴可是一个真的黄马褂,堂堂周恩来总理则是名誉校长,后台老板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毛泽东主席。全中国没有一所大学的后台比这所大学更硬的了。

  据当时的宣传,这所大学办的很有起色,学生的水平和复旦、交大差不多,比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的学生水平高,这是由全国顶尖高校联合举办的评比得出的结论。

  现在的年青人可能都不知道中国曾经有过这所大学,更不可能知道这是一所一九七八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的大学。这所黄马褂办的大学现在究竟怎么样了呢?现在已经不存在了,或者正确地说改名为江西农业大学了。

  中国人搞什么都想和官府挂钩,都想身披黄马褂。

  黄马褂办的大学会办成什么样的呢?尽管又是革命的主义又是革命的口号--共产主义加劳动,所有的革命的要件都包括了,还不是烟消云散!?

  问问进过这所大学的上海的学生对这所大学的印象是什么?时过景迁,有些学生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我是进过这所大学的,我的印象是--野鸡大学。

  尽管老板是开国元勋,校长是中国当今史册上有名的黄马褂,我还是很不敬地这样评价。尽管如此说法对我自己也不利,因为我毕竟是汪东兴校长先生的子弟和门生。

  说到贬低江西共大的事情,有人可能对我很不以为然,尤其是共大的学子们。

  其实我还不是真正贬低江西共大的人,记得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采访过一个来自安徽的清华大学物理系的学生。他告诉我,安徽省也办过共产主义大学,那是改造犯人的劳改农场!想出把共产主义大学变成劳改农场的人,或者把劳改农场变成共产主义大学的人,那才是把共产主义大学丑化、亵渎、糟蹋到极点的高手。

  至于外地学生如何评价江西共大这所大学我是不得而知的。但是因为当时在上海宣传这所大学是把它和上海的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相比的,人们理所当然要把它和这些著名的大学在各方面作比较了。我的表哥就读过华师大的数学系,后来他毕业到东北的一个铝镁设计研究院当工程师,改革开放以后又晋升为总工程师。我曾实地到华师大比较过。如果当初宣传时不把它和交通、复旦、华师大比,而是和牛津大学或者哈佛大学比,因为我这辈子都没有去过牛津大学和哈佛大学,所以我也没有资格说它是野鸡大学了。

  所以造假或者吹牛也应该有个度、应该有吹牛的特别的方法论,或者像上海人通俗的说法:“吹牛要打打草稿”。暂且不管南方和北方的表达方式如何,实质都是强调所吹的牛切忌不可以有现实可比性,或者难以实现可比性。有现实可比性或者轻易地就可以比较,这就落入常识的范畴,必然要被贬低或揭穿的。所谓有比较就能鉴别,有了比较和鉴别,吹牛或者造假是行不通的。中国人有句古话叫“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这也正是科研工作遵循的原则,所以科研工作特别强调应有样本和数据记录的要求。

  丁祖诒先生,可能不是黄马褂罢。吹牛或者造假更应该有个度。无论如何江西共大还由国家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支持,换言之就是政权的支持,这些条件都不可能是丁祖诒先生的西译大学所具备的。严格地来说,况且江西共大也不是造假的问题,而是吹牛的问题,尚且落到改换名称的地步。

  现在在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下,民间办大学是一个方针,没有人批评过西译的办学方针,但是西译搞一个什么美国五十州高教联盟的评比结果则是造假得太离谱了。如果丁祖诒说牛津大学或者哈佛大学的教授和学生们也赞美西译,人们都无话可说,因为这是难以求证的。问题是丁祖诒说美国五十州高教联盟云云则造假得就地可以责问了。

  首先,美国是由几个州组成的?答曰:五十州。常识,五十州联盟就是美国。美国五十州联盟有这种说法的吗?当然美国是简称,全称是美丽坚合众国
Unite States of
America.按照丁祖诒的构思出来的美国五十州高教联盟,似乎Unite States
of America的称法是不完整的,应该更名为Fifty Unite States of
America--美丽坚五十州合众国了。

  问题二:美国五十州联盟教育云云有这个物事吗?既然说五十州,就请把五十州中的所有高教联盟排列出来。我因为住在纽约州,特别想知道纽约州的高教组织是怎么回事,哪怕它只有一个人。

  问题三:自费广告是报道吗?

  很简单的问题,任何有正常大脑的人都会质疑的。又不是什么高精尖的科技问题,需要专业人士考核求证。

  我不相信判决丁祖诒胜诉的中国的法官们愚蠢到分不清马和鹿的地步,更不相信法官们堕落到公然出卖良心的地步。一袭法官服有制度、政策、纪律、道德和常识的要求。如果愚蠢和堕落到此种地步,试问脱下制服,如何像个正常人般生活,还会有正常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吗?还不个个都被人拐卖到深山老林去挖煤矿被瓦斯熏死了,被假药毒死了,甚至并不意外地撞到豆腐上脑溢血死了。所以我不认为他们是真的愚蠢而是装疯卖傻,他们不是真的没有良心而是昧着良心。

  脱开理论层面上的评价,因为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中国的法院判决往往根据政策行事,我不明白法院判决丁祖诒胜诉的政策理由是什么,但根据经验猜想,可能是怕打击目前实行的民办教育的方针。因为看到有文章说,西译的胜诉就是民办教育的胜诉。而丁祖诒特别强调的就是西译的胜利是民办教育的胜利。

  回到文章开头,武训搞的民办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识别造假,防止上当受骗。如果武训办学的目的就是为了造假,就是让人上当受骗,他还能得黄马褂?中国大陆因为公立大学的办学有不足和问题,所以才需要有民办大学补充和缓解,结果民办大学造假比公立大学造得更肆无忌惮,民办高等教育还有前途吗?试问哪一所公立大学敢造如此低级的假的!

  丁祖诒很希望能因为搞民办教育得个黄马褂,但是造假能得黄马褂吗?真的闹到朝廷上是很不好看的,黄马褂是没有的,也是不会有的,被批评教育倒是可能的。人们都不希望因为一个西译的造假问题,而且也不是一个西译办学本身的根本问题,闹得对目前的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有所改变。

  因为事实上指责丁祖诒造假的人并没有把丁祖诒告到法庭上去,反而是丁祖诒把指责他造假的人告到法庭上。看了西译案件的始末就明白丁祖诒是在力图把事情闹大,想方设法闹到国家的大政方针上去,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这件震动中国知识界的公案荒唐的判决结果出来了,为什么西方媒体不报道?况且这个案件本身是涉及美国的。事实已经充分证明方舟子并不是如丁祖诒们所说的他是个西方在中国的代言人。如果方舟子真是西方的代言人在中国败诉了,你看西方会如何报道,恐怕不仅平面媒体,连电视台,电台和电影界都会抢这个主题做文章的,甚至连美国的总统和国务卿都会出面“关心”的。曾记得被中国法院判决有罪的北京学者高瞻女士,那是轰动美国和全世界的案件,原因之一就是因为高瞻是美国绿卡持有者。高瞻女士在中国法庭上有一句响彻全球的话,“我是爱国的。”不料承载这句话的电磁波还在空中振荡,高瞻穿着红裙子走下飞机就声震寰宇地说,为什么在中国法庭上不怕,是因为“我的背后有美国!”把所有散居在全球的的中华爱国人士都惊得目瞪可呆。

  其实像高瞻此类的人我见得多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在中国大陆出面向当时的上海市市长黄菊先生陈请要求解决一些人的个人人权问题,甚至冒着风险出面用人权协会的名义向公安部门要求妥善解决一些涉及政治的案件。为此,有关方面告诉我“上面同意采纳你的建议,我们也为你说了许多好话,大家都给足你了面子。”同时又提醒我,“这些人其实你并不了解,你也从来没有和他们接触过。我们对他们太了解了,他们的性质和你是不同的,以后你会懊悔的。”当时我还不信,不料未几就开始捣鬼了,出了国后全跑到美国国会作证控诉中国,公然宣称自己从来都不是什么爱国者,并策划如何申请加入美国的中央情报局搞到经费对中国搞破坏颠覆。有些号称是真正的马列主义分子和爱国主义的人士,为了争风吃醋甚至还大闹到美国国会。所有这些情况让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是伊索寓言中的《农夫和蛇》里的农夫,缺乏前瞻能力或者前瞻能力有问题。

  有那么一点似曾相识的味道,丁祖诒以为依仗自己是搞民办教育的,人们只要指责他有在宣传上造假的情况,他把事情扯到民办教育的政策上去,扯到爱国方面去就必胜无疑。他认为自己因为是在搞民办教育的,是顺应现时的国家教育方针的,就可以随兴胡来了。人们把政策用到头是可以的,但是用过头了,伤害了社会本身、国家本身和民族本身是不行的。尽管我的祖籍也是陕西人,但我不会说陕西话,只得套用上海一句很土的话规劝一下陕西的同乡丁祖诒先生:“不要把顺风船撑得太足,那会翻船的!”不要期望这样折腾下去朝廷就会给丁祖诒黄马褂加身的。

  黄马褂还没有加身海内外已经纷纷不平了,这身黄马褂还能盼来吗?真的想干出一点成绩来,就不能像当年的江西共大一样,不要靠瞎吹,不要把能比的事情扯进来,悄悄地干,扎扎实实地干,用成绩用事实说话才是真的雄辩的。如果当年的江西共大培养出一个诺贝尔奖得主,我敢说它是野鸡大学?恐怕早被江西共大的同学和校友们用吐沫给淹死了。

  另外,如果江西共大真的培养出一个世界顶尖人才或者降格一些是个国家顶尖人才,还至于连安徽省都胆敢把劳改农场挂名为共产主义大学的吗?

  办学不要老想着黄马褂,就是真的黄马褂办学又如何呢?黄马褂办的江西共大还不是改名了。

  丁某某与李某某之三言两语

  旁观者甲

  近来丁某某与方某某的官司搞得满天飞,无意去判断谁对谁错。但由此知道了丁某某。到其校网一看,乐了,又看到了久违的文革大字报式的文字。

  就算丁真的是中国最受尊敬大学校长,丁的大学也真的是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也犯不着以文革的口气去抨击异议人士。还拉出了团中央书记,但不知道团中央书记是否也认为丁为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校长?温总理考察的地方,遇到的人也多了,是不是他遇到的所有的人都是中国最受尊敬的人?

  由此想到了以前在中国比丁更有名气的李某某,李开始也是习惯于拉名人为其题词,并由此成为名人并号称有弟子上千万。只因为有某杂志披露其迷信和骗术,李某某即组织人对杂志社进行攻击,后来更不自量力,竟发展到组织上万人去围攻中南海,最后成为国外反华势力的走狗。

  如果丁真有学生数万,建议丁不要误人子弟,更不要把学生拉到您与方的争斗中。如果您真能把您的数万学生培养成国家乃至世界的栋梁,那就是您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最大的贡献了。如果真有那个时候,我想所有人,包括方某某自己也都会尊您为最受尊敬的人了。

  《丁祖诒文集》研讨会名报名刊总编、名记者云集

  作者:龚新

  在新语丝读到关于《丁祖诒文集》的几篇文章,知道为了吹捧丁祖诒,大师们都来了、中国作协、中国几大文学学会的头儿们都来了,开成“文代会”了(邓友梅语)。

  但有些网友对此有些不以为然,觉得与会的大师虽然都是个腕,但多数已是昔日的辉煌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在寂寞中,有人招呼,来帮帮闲,喝喝采,挣点零花钱,也是情理中之事。

  但还有一拨与会者可不是过了气的文人,他们是势头正盛的大报、大刊的总编、主编、主任和一些很有来头的京城名记。

  我从丁祖诒博客(http://dingzuyixfu.blog.sohu.com/40061081.html)上把与会新闻人的名单摘了出来:

  范咏戈:文艺报总编
  何建明:《中国作家》杂志社主编
  李树声:中国艺术报总编
  蒋元明:人民日报文艺部副主任
  李新烽:人民日报国际部 记者
  韩小蕙:光明日报 记者
  徐怀谦:人民日报 记者
  姜胜信:上海文汇报 记者
  张彦武:中国青年报 记者
  孙卫卫:中国新闻出版报 记者
  韩春旭:工人日报 记者
  赵李红 北京晚报 记者
  张泓:新京报 记者
  赵忱:中国文化报 记者
  杨鸥:人民日报海外版 记者

  这些媒体的与会者的职务可都是现在进行时啊。你不能不佩服老丁呼风唤雨的能力。

  我只是随意查了几家报纸的网站:文艺报(2007年4月26日整版)、《光明日报》(2007年4月6日)、《中国艺术报》(2007年4月13日)……

  按照潜规则,参加了这样的会议,拿了人家的银子,报纸总是要给版面的。于是,丁祖诒在这么多大报的报道中,成了文坛的一颗巨星。《文集》成为“如椽大笔”写就的大书。最值得关注的是因为总编亲自出席研讨会,于是,中国作协的《文艺报》用整版鼓吹丁大师《文集》。

  有网友已经告知《丁祖诒文集》定价为177元,大家也已经看出,这种书除非中学语文老师拿去让学生做改错题,不可能有神经正常的人为之掏腰包。但卖给西译的几万学生却是易如反掌。校长既可以威严地要求学生购书,又能以这么多大师热捧的语言证明这是当代“论语”、“古文观止”,何况,有这么多大报为之鼓与呼呢!从此,西译学子人手一册用父母的血汗钱换来的红宝书,丁校长因此更有财了,拿了丁某人银两为之捧角的大师们和名报名记们也塌实地过自己的日子去了。心里说,拿人钱财,替人吹牛,有什么不对吗?

  五柳村建立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排名风波研究专题

  作者:陶世龙

  2004年10月4日,美国《洛杉矶时报》上,载有:“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评出首届中国最受尊敬中国大学及校长,私立的西安翻译学院及其院长丁祖诒入选,而且丁院长名列第二的事。就在这个月底到11月初,为国内多家媒体所报道,轰动一时,但随即被人怀疑其真实性,有媒体及个人做了调查后,称这些报道是假新闻。2005年8月30日,当事人西安翻译学院及其院长,将曾揭露此事的北京科技报社及其作者方舟子告到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判决西安翻译学院及其院长胜诉,被告不服上诉。2007年4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维持一审裁定的西译胜诉。又一次引起轰动。因为那个排名和排名机构,以常识来判断也涉嫌抄作,不具有公信力,如大肆宣扬,是误导公众,媒体进行自我纠正,无可非议。当然,在纠正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有偏差,可以再由媒体自己来纠正,现在用法官判决的办法来解决,并不是佳解决办法。而从判决的结果来看,法官也只审理了排名机构是否存在这一问题,其他大量疑问仍未厘清。因此虽然法院的判决有他的道理,网上仍议论纷纷。

  由于一个时期以来名誉权官司不少,这种排名的争论更多,争讼文件,读起来也费时费力,故初未注意,仅略知一二。这次由于官司的判决结果出奇,才去查阅了一些有关的材料,发现原这已不是简单的少数人间的纠纷,而是涉及一大片媒体,官司也已打了不止一次,不少疑点,已有人做过许多调查,譬如这个“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并不是无法搞清楚的。而当前出现的争论,实际上是如何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问题,因为我们的法制建立还不久,仍需完善,公民也不都懂得如何善于运用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和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需要学习。我们都讲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但怎样作到,坐在书斋里空谈是不会成功的,也不是一蹴可成的,需要结合实际问题的解决逐步提高。这一事件的出现,正是个很好的学习机会。为此我在五柳村的专题收藏中建立了一个《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排名风波
》专题,汇编链接有关材料目录,在这里也建立一个文件夹收存有关文件。收存相关材料以备大家研究。

  新语丝编有【丁祖诒案件】,西安翻译学院网站设有方舟子批判
的专栏,都有不少这方面的材料,他们有的,一般我就不再收录。

丁祖诒们要干什么?

陶世龙

  2007年5月10日,科学时报B4版[专题]发出一篇《轻舟已过万重山》(作者:王靓),内容与5月2日陕西日报发表署名郑义的《为了中国民办教育的一席之地——西译状告方舟子名誉侵权终审胜诉》基本相同,很可能是同一个人或同一写作班子写的,是将发在陕西日报的文章有所删节和增补而成。最后收录了5条网友评论
,是在陕西日报发表时所没有的。
  收录的第一条,据称是新浪网方舟子的博客上,“一得”留下的,其中说:署名“王自法”的在题为《方舟子侵犯了最受尊敬的校长》的文章中称,“中国大学的影响程度和中国大学校长的受尊敬程度何需美国人来评?他们知道什么?且不说西安翻译学院,就是北大、清华,在普通美国人中间又有多少人能够知道?不过,还是西安翻译学院和丁校长牛!虽然我等一介草民有着不同意见,但是他们的确分别是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和大学校长!”

  大概在王靓看来,“王自法”是在赞扬丁祖诒,所以把这一条选进来了
。他收录了5条网友评论,看起来都是在赞扬支持丁祖诒的。
  按说他们应该大大夸奖“王自法”才对 ,奇怪的是,
在西安翻译学院网站上,从5月10日开始,发出本站原创的文章大骂王自法先生;一天一篇,连续三天。这些文章是《装疯卖傻的王自法同样救不了方舟子》(作者LUUXUN
2007-5-10);方舟子穷凶极恶难撼法(作者:秦川牛
2007-5-11,其中批了王自发);民办院校缘何屡遭歧视兼批王自法(作者:民间思想…
2007-5-12  )。
  在这些文章中,他们大肆对王先生进行人身攻击:“或许,这个搞地震的王自法在某次地震余震现场光荣负伤,脑细胞受损严重或脑浆局部缺失,既听不进法律终审判决的铿锵之音,又不懂读西译《为了中国民办教育的一席之地》的正义之言,装疯卖傻于“名校”、“强校”与“受尊敬”的概念错位,胡搅蛮缠于论文、访谈与记者采风之间的千差万别。真弄不懂,像这样概念含混精神亢奋的弱智,怎么还能在什么研究所工作!”

  须知王自法博士是2003年中国地震局首次在全球公开招聘所长,从9名应聘者中胜出,因而得任该所的第七任所长。而且他没有选择流行的“一半在国外、一半在国内”的工作方式,放弃美国国籍携全家归国。他是为了事业成功,要问心无愧和全身心投入,所以不给自己留后路。几年以来,已成绩斐然。大家读一读我刚搜索到的《记归国学子王自法博士挑战人生》(作者:于小晗 
人民网>>科技>>聚焦 2003年07月02日09:55
来源:《科技日报》)《全球瞩目中他们迎风飞扬
—回眸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科技体制改革》 (作者:通讯员 张明宇
本报记者 李丽云,科技日报 2005年4月16日) 就知道了。
  LUUXUN一伙为什么要这样攻击王先生呢?
因为他们发现5月9日王自法先生在他的搜狐博客中发出《最受尊敬的大学及其校长》一文
,其中有他们认为不利于丁祖诒而有利于方舟子的内容。所以要骂王先生“竟然至声誉于不顾,助纣为虐,写出如此低水平的文章,使学术蒙羞,这不能不让人疑惑:他是一时的利令智昏呢,还是另有所图,别有用心?”

  这里的“助纣为虐”就是指的王先生的文章有利于方舟子,而这个LUUXUN在他的博客中宣布的他的信条是“敌人的朋友绝不是我的朋友”;他的使命是“扫除一切害人虫”。
他是把方舟子视为敌人的,这有他的博客中大量的文章为证。他们的行为也证明着是在如此执行,所以他们要给我戴上个“海外反华中坚分子”的帽子,因为我住在加拿大;但王先生是从美国回来的,只好仅仅骂他“脑细胞受损严重或脑浆局部缺失”,但仍留有伏笔,“另有所图,别有用心”,到气候合适,帽子就会抛出来的。这一套骗不了我这样曾经沧海难为水的老人。他们并不讳言他们是把不同观点的分歧,看成是“西译与方妖及一切给方妖“为狗作伥”的媒体之争,二、中国民办教育与境外反华势力之争!”。

  其实王先生那文章不过是说了些他知道的事实,讲了点道理,看问题是全面、公允的,并不偏向谁,更谈不上什么轻视民办教育。加拿大大西洋时间5月10日11点48分我去访问他的博客时,记录到这篇文章已阅读4195次,有评论35篇,
除两篇有所保留,其余33篇都是支持王先生的。当即收存我的图书馆中,约在一个多小时后,我再去访问,想看看有什么新的留言,只见出来的是“该日志已被隐藏”。我不知道是作者自己还是搜狐网管所为,是什么原因。不过想到总是此日志的持有者不愿被更多的人看见,为尊重他们的选择,故开了个天窗,并留下说明,请读者鉴谅,并期望早日恢复原状。(2007年5月10日14:40
,加拿大大西洋时间)随后去王先生的博客留言,告诉他我的处理经过。

  后来再去,发现有搜狐网友来留言支持,说:“王先生和陶老先生的文章我们都拜读了,谈得很中肯,语气也十分平和。”

  我也是这个看法,要不,王先生的话,怎能被王靓收录到支持丁祖诒的文章中。

  对于王先生这样的科学家;对于这样摆事实,讲道理的文章都要谩骂。直至人身攻击;还有,用“不要与10万西译人的民办教育为敌,不要步方舟子的后尘!”来威胁媒体和记者,不禁使我想起何祚庥与一些媒体,不过因为讲了点符合科学的实话,就受到围攻的遭遇。当然现在的问题不同,但刚刚在在西安翻译学院的网站中,看到他们新发表的《“反华未捷心不死”的方舟子》(作者:luuxu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5-12)和他们[推荐]警惕方舟子之流的政治企图最新文章(作者:园丁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12-19(奇怪怎么就到12月了,原状如此。–五柳村注2007-05-13
)从标题到内容都是政治。
  方舟子仇华反华坏事做绝,如今在法律的铡刀下苟延残喘,岂能不“动情”得回光反照,岂能不“迷茫”得引颈受戮!”(“反华未捷心不死”的方舟子,

  方舟子之流的喧嚣决不是一次单纯的打假闹剧,方舟子的背后有着一个强大的政治利益集团,是时候揭开这些政治投机分子的本来面目了,方舟子之流的喧嚣再一次彰显了中国人集体性的群体意识失落。

  好在西安翻译学院 肖传国
等先知者行动起来,以法律的名义对他们讨伐 。
  好在我国的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连续判方舟子败诉,以法律公正的名义把方舟子的不端行为公之于众。

  中国人,要警醒呀,行动起来,让他们的画皮暴露在太阳下!
(警惕方舟子之流的政治企图)
  如此等等,在西译新闻网上均赫然在目! 就不禁又有担心。
  本来是一场民事纠纷,为什么这些人却要将法官的判决极力抬升到政治的高度,并扩展延伸到用来对付一切他们看不顺眼的人,甚至将对待他们的态度,作为反华不反华的标准,固然荒唐,但的确人们是应该警醒一下了,问一问:丁祖诒们,你们要干什么!

  可能有人会说,这不就是几个化名在那里跳吗?是的,但请注意,就拿这个LUUXUN来说,他的博客在西译官方新闻网的首页顶端与丁祖诒博客紧接并列,在那里倒是没多少内容,但在个新闻网的LUUXUN批判中,从5月1日到12日他就发帖49篇,都是骂人的,而且不仅在“西译网”,还到别处贴出;在搜狐也建有他的博客。更奇怪的是他的博客的网址http:
//dingzuyixfu.blog.sohu.com/,按汉语拼音和缩写字来解读,可以读为“丁祖诒西翻大学”而且丁祖诒在他那里有一个“院长精品屋”http://dingzuyixfu.blog.sohu.com/#tp_132ea04fbc9和他的博客是结为一体的。

  特别是在此人博客的首页开头,有一段“院长的遗憾”,包含两人各一句话:

  你在这虚拟空间里只能捕捉到我1%的身影,因为我生命的99%是属于我现实生活中10万西译学子和西译事业的。
—–丁祖诒于 2006.09.14
  既然丁院长总是只有1%的身影闪现,还不如让偶这个《网络蝙蝠侠》的西译人LUUXUN,裸奔到原本就是实际斑竹的博客正位!
—– LUUXUN 2007.03.22
  因此我们只能认为LUUXUN与丁祖诒是二而一的关系,他也已自认是西安翻译学院的人,而从他的活动来看,就是以骂人为职业,当然西安翻译学院如设有这样的工作岗位,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但这种人所造成的后果,作为西安翻译学院院长的丁祖诒,就不能不承担责任。

  特别是现在他们提出的已不是个人恩怨的民事纠纷问题,而是“方舟子的背后有着一个强大的政治利益集团,”声称“是时候揭开这些政治投机分子的本来面目了”,更是不仅应该问一问你们要干什么?还应该问一问你们是些什么人了。赵鹰、王自法、王旭明还有我本人,都是真名实姓、堂堂正正在说话,什么LUUXUN,老虫,秦川牛,..等等,你们是干什么的?敢亮出真名实姓吗?不亮出来也没关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寺,丁祖诒先生和他的西译总会承担责任。所以本文的标题,用了个丁祖诒们。

  07年5月12日于加拿大之Fredericton。

 



DNA鉴定历史人物的身世

16 05 2007年
   去年11月份,我偶然在央视“百家讲坛”栏目看到一位名牌大学的历史教授在讲吕不韦生平,坚称“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是没有问题的”,便写了一篇质疑文章,主要是根据医学常识说明赵姬怀孕12个月生秦始皇之说不可信,因此秦始皇不可能是吕不韦的儿子(《从秦始皇生父之谜说起》,本专栏2006年11月8日)。最近该讲座的书稿出版,有记者问及我的质疑,该教授回应说:“除非可以做DNA鉴定,否则现在任何人的观点都只能说是推论。”

   
这其实在是承认当初的说法并非“没有问题”。奇怪的是,教授的托词却被一位时评家给按到了我的头上,撰文大批我要在史学界搞“科学主义”。其实我并不同意该教授的说法,并不认为只有做DNA鉴定才能判定古人的亲缘关系,在多数情况下,靠常识、常理就可以断定的,否则倒算得上“历史虚无主义”了。

   
不过,在条件许可时做DNA鉴定的确有助于廓清一些历史谜团,例如沙俄末代公主安娜下落之谜。1918年7月17日晚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一家被苏维埃政府秘密枪决。谣传沙皇最小的女儿、17岁的安娜斯塔西娅幸存了下来并逃出苏联。此后有多人出来自称是安娜公主,其中最著名的是安娜·安德逊,在1920年在德国就自称是安娜公主,直到1984年因肺炎死于美国,一直有许多人——包括沙皇在国外的亲友——相信她是安娜公主。一些专家也对此深信不疑,例如有一位著名人类学家在比较相貌之后,在法庭上作证安娜·安德逊必定是安娜公主或其孪生子,笔迹专家则认为她的笔迹与安娜的相同。英格丽·褒曼主演的电影《真假公主》使这个故事家喻户晓。但是也有不少人认为安娜·安德逊是个演技高明的骗子,更有人调查出其真实身份是波兰工人弗兰基斯卡·斯产兹口斯卡。

   
这个谜底在1994年揭晓。安娜·安德逊生前因动手术在医院留下了一节肠子做为病理标本,用它做了DNA鉴定,表明安娜·安德逊极其不可能是安娜公主,而更可能是弗兰基斯卡·斯产兹口斯卡。

   
有时DNA鉴定并不能给出很确定的结论。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菲逊曾公开反对白人与黑人通婚,其政敌则披露说他与女奴莎丽·赫明斯私通并生了6个孩子。杰菲逊对此从未做出公开的回应。此事是真是假长期以来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1998年分别对杰菲逊的后代和赫明斯的后代的DNA做了鉴定,发现他们之间存在亲缘关系。但是这并不能证明赫明斯子女的父亲就是杰菲逊,他也可能是杰菲逊的一位近亲。例如,有历史证据表明杰菲逊的弟弟可能才是正主。

   
有人很不能理解为何有专家、学者如此热衷于探究历史人物的身世。有一位时评家质问道:“秦始皇是谁的儿子这种今天看来很‘八卦’的问题,对于专家学者来说重要吗?研究他的身世,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启发呢?秦始皇是吕不韦的私生子也好,是秦国的太子子楚的亲生也罢,这又能改变什么呢?”并嘲笑说:“我们的专家学者在这一个问题纠缠,实在很可笑,也很无聊。”

   
但是学术研究的宗旨是求真,由好奇心衍生而出的对事实真相的追求。一个严谨的学者,对每一个细节的真实性,都不该轻易就糊弄过去。有时,弄清一个看似琐细的历史事件,其学术价值要胜过空泛的宏大历史叙事。这其实最能体现出一个学者的学术态度是否严谨。何况,弄清楚重要历史人物的身世有助于我们了解其性格形成、思想发展,绝不可笑、无聊。

   
这样的研究有时还能有意外的收获。在研究沙皇一家的DNA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新的遗传现象。该研究比较的是细胞质中的线粒体基因顺序。细胞核内的基因来自父母双方,遗传时会发生重组,而线粒体基因属于母系遗传,由母亲一方传给下一代,遗传时除非发生基因突变,一般不会有变化。但是研究发现,尼古拉二世的线粒体基因有一个位点和他姨妈的曾外孙不同,也和他妹妹的曾外孙女的不同,但和他弟弟的相同。这就说明在四代之内线粒体基因就可出现差异,突变率比以前设想的要快得多。

   
尽管安娜公主之谜已经被分子遗传学的研究揭开,福克斯公司还是在1997年推出动画片《真假公主》,让安娜公主的传奇继续下去。尽管“秦始皇是吕不韦的儿子”一说根本经不起推敲,但是这个古老的“八卦”肯定还会继续被许多人当成史实。人们喜欢神话传说胜于冰冷的科学事实,对事实真相的执着甚至会遭到自以为高明的人们的嘲笑。

2007.5.14.

(《中国青年报》2007.5.16.)

(XYS200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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