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教授丘小庆事件还有假

22 02 2006年
    美国《科学》杂志在2月17日以《对一种新抗生素的怀疑把论文共同作者送上法庭》为题,对四川大学教授丘小庆被其合作者指控造假事件做了报道。丘小平论文的另一个重要的合作者、康涅狄格大学医学中心肠胃病学家乔治·吴首次公开对这一事件做出回应:

  “论文的第二通讯作者、肠胃病学家乔治·吴说,回想起来,他不知道数据是否可靠。他告诉《科学》杂志说,那篇论文的主题——生物工程改造的抗菌蛋白质——‘完全在我的研究领域之外’。他说他帮忙把论文翻译成了英文,并提出了‘用一些对照组充实实验’的方法,然后‘把这些用一种象样的方式组合在了一起’。‘邱是我的一个朋友’,他补充说,但是‘我没有看到过原始数据’。”

    在此之前,就有人对这位神秘人物究竟在这一研究工作中起了什么作用产生怀疑,因为这篇涉嫌造假的论文的其他作者都在国内,这位作者却远在美国,令人觉得蹊跷。现在总算是真相大白了,原来此人在这项研究中所起的作用微不足道,不过是提了些建议,帮助翻译了论文,在正常情况下,做过这些帮助的人很可能连共同作者都排不上号,只在鸣谢中对其表示感谢,即使要将他算为作者之一,也是很不重要的共同作者。

    然而他却是这篇论文的通讯作者!什么是通讯作者?就是对这篇论文负主要责任的人,一般也就是课题负责人,俗称“老板”,整项工作都是在其具体指导下完成的。这篇论文有两位通讯作者,丘小庆和乔治·吴,这本身就很不寻常,因为一篇论文一般只有一位通讯作者。而且,这篇论文还特地注明:丘小庆和乔治·吴两人“对该工作做出了同等的贡献”。

    然而,现在这位在论文中被特地列为与丘小庆一样重要的人物,却出来辩解说他实际上并没有参与这项研究工作,只是提供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帮助,甚至连最重要的原始数据都没有看过,那么,“对该工作做出了同等的贡献”就是一句假话,而这个“通讯作者”当然更是假的。康涅狄格大学医学中心现在也在调查这一事件,不知吴教授将如何解释这个通讯作者是怎么来的。

    不过这种弄虚作假在国内其实并不罕见。一些校长、院士、名教授行政工作和社会活动繁忙,却一年能发表十几、几十篇论文,而且还篇篇都是通讯作者,也基本属于这种挂名的通讯作者,有的不仅原始数据没有看过,连论文都没有看过。等到被人发现论文剽窃、造假,才赶快出来撇清自己。当然,如果不出事,他们是毫不脸红地会把这些论文列为自己的成果的。既然敢当“通讯作者”,敢宣称“对该工作做出了同等的贡献”,就同样要对剽窃、造假承当责任,否则,有福同享有难不当,也太不地道了吧。

    通过《科学》的报道,我还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丘小庆原先对由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出具的抗菌药效学试验的报告并无异议,也不否认其论文是根据该报告写成的,只是指控批评者对该报告“断章取义”,该报告俨然成了能证明其清白的证据。然而,现在邱小庆对该报告的看法看来发生了变化,他告诉《科学》杂志,这份报告在很大程度上与他的论文无关。

    我比较了该报告和论文,我的看法正好相反,这份报告在很大程度上与丘小庆的论文有关,只不过正如我在以前指出的,论文在引用该报告的数据、图表时,有多处的窜改。丘小庆从以前要以该报告为本到贬低该报告,不知是否与被我发现其窜改有关?

    正如《科学》的报道标题所说的,丘小庆现在已在四川的法院控告揭露者损害其名誉权,而且只从6个揭露者中挑出了两个当被告,这两个正是那份报告的作者。据说挑出这两个人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明知报告的结论却又在揭露信中“断章取义”。这实在令人费解。那又不是秘密报告,只要看过该报告的专业人员都会知道其结论,并非只有这两个人才知道。至于是否“断章取义”,我不认为四川的法院有必需的科学知识和专业能力来做出判断。不是我瞧不起四川的法院,事实上,我不认为有哪个法院能够判断这个事件的真假。丘小庆对别人提出的质疑,包括我本人提出的那些质疑,不做回应,却迫不及待地要打官司,令人更怀疑有鬼。

    学术的真假不可能在法庭上解决,而应该通过学术讨论、学术批评来辨析。一旦自己的学术成果受到质疑,就想要通过打官司来威胁恐吓、堵住批评者的嘴,是一种极其恶劣的做法,虽然在国内屡见不鲜而且造假者往往能获得本地法院的袒护,但是在国际上似乎罕有先例。这类官司的判决绝大部分都是不公正的,败坏了司法机关在科学界的名声。最高法院应该做出司法解释,要求法院不要受理与学术真假有关的名誉权案件。

2006.2.19

(北京科技报2006.2.22)

(XYS200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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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作】一无所有的执着

22 02 2006年

【按:见老罗在其blog上谈崔健,想起十余年前写的一篇旧作,贴一下。】

    今天是1995年8月24日
    我们共同面对同样的现实
    这里是世界,美国的卡拉马祖
    我们共同高唱着一首歌
    啦啦啦……

  崔健,这位中国大陆第一位自写自谱、自弹自唱的行吟歌手,终于行吟到了新大陆。在从旧金山前往纽约、波士顿的巡回演出中,他特地在他的女友的故乡,密
歇根州的卡拉马祖小城,停了一下,向父老乡亲们汇报演出。在观众中,有当地的美国人,更多的是从各地赶来的中国留学生,还有他两岁的小女儿,戴着耳塞安静
地坐在外祖母怀中,好奇地看着激动的人们。要再过许多年,她才可能明白她的父亲为什么能有如此的魅力;而其中深层的因素,也许是她永远无法理解的。

  崔健斜背吉他,手提小号,穿着一件我只在抗战电影中见过游击队员穿过的那种小褂,使他显得比实际身材要矮小,与那些舞台形象高大的演唱者相比,让人多了一份亲切感。他说了一声“大家还是都站着吧”,然后就以那首据说是纪念他与密歇根的女子的初遇的《解决》开始了演唱:

    眼前的问题很多,无法解决
    可总是没什么机会,是更大的问题
    我忽然碰见了你,正看着我
    脑子里闪过的念头是先把你解决

  他的经理对我说,他们这回之所以选择在一个只能容纳两三百人的露天酒吧表演,是为了达到一种演员与观众水乳交融的气氛,以后有机会他们也会以这种形式
在美国各地的酒吧巡回演出。但是观众们最初的反映显然令他们失望。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推出最新专辑《红旗下的蛋》,这些曲调陌生歌词含糊的新歌,并未
能引起观众们的共鸣。许多人赶了几百里路而来,不过是想亲耳听一下崔健演唱那几首他们不知已听了多少遍,能够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唱到底的旧歌,因此崔健每
唱完一首新歌,便可以听到一片“老崔,来首老的!”“《一无所有》!”“《一块红布》!”的喊声,在美中国人的怀旧情绪之浓之烈,一定让崔健深有感触吧。
崔健象完成汇报任务似地唱完了新作,紧接着的一曲《一无所有》便使全场为之沸腾。到了第二场,他干脆就以演唱老歌为主,一句“大家都到前面来吧!”使大家
一拥而上,台上台下,这回的确是水乳交融了,而我就在崔爷的眼皮底下随着他且歌且舞。大功率的音响使我的耳朵整整嗡鸣了两天,一遍一遍地,好象在睡眠中也
在为我哼着那些耳熟能详的歌曲……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
    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十年前,当大哥大姐们还在回味着邓丽君的靡靡之音,当全国百名歌星象幼儿园大班的孩子一样一起呼唤“让世界充满爱”的时候,崔健却石破天惊地以这一声
高亢苍凉的呐喊震撼了无数同龄人的心。我的一个朋友,当初也是挤在北大食堂里听崔健演唱的一位,一听崔健唱出了这一句,立马就哭了。仿佛一记当头棒喝,我
们两眼睁开发现自己的的确确是一无所有,不仅仅是“我没有钱,也没有地方”的物质上的贫乏,更是“我闭上眼没有过去,我张开眼只有我自己”的精神上的苍
白。然而,正如一张白纸可以描绘最好最美的图画,一无所有同样使我们有了“我的自由属于天和地,我的勇气属于我自己”的无牵无挂的洒脱,使我们可以无所顾
忌地宣告“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使我们可以“出走”走向“大海的方向”,去寻找“所有”。崔健的歌中,深深打动我的不是“一无所有”的揭示,也不是
“莫非你正要告诉我你爱我一无所有”的自我慰藉,而是这种“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执着。我已经不记得什么时候第一次听到《一无所有》,感想又是如何了,但我
永远记得在离校出国前的那些夜晚,与几位同学到校门口的小酒馆喝得有七八分醉意,蹒跚而归,一路上唱着《假行僧》,不成曲调却有情,悲凉的声音久久回荡在
中国科大深夜寂寞的校园里: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谁

  人们总爱把王朔和崔健视为京城民间文化的两个代表而相提并论,这实在是一个误解。王朔轻松而崔健沉重,王朔油滑而崔健执着,崔健之深刻在此,悲壮也在
此。我们并非真地完全没有过去,即使远走高飞怀念仍然跟着我们,而“我的怀念将永远是记忆”。这种记忆是太容易唤醒了,刻骨铭心的是故乡和爱人,所以即使
是仅仅“看到了野菊花”,也会“想起了我的家”,甚而至于开始逃避爱情,“我怕你说,说你爱我”。我们便始终在这种出走与怀念、逃避与执着的矛盾中挣扎
着,对此实在是无路可逃。两年前,我是早已从东走到西,躺在朋友的床上,听着录音机传来回旋反复、低沉无奈的倾诉,想起永别在即,不由潸然泪下: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
    我就要走在老路上
    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哦哦哦姑娘

  《解决》专辑出版的时候,我已经在美国了,辗转买来CD,才发现是国内的盗版。与盗版一事一样庸俗的是,《解决》中的崔健也变得世俗了许多,他终于发
现原来“真理总是在远方,姑娘总是在身旁”,想的只是怎样才能把身旁的姑娘首先解决。真解决了又怎么样呢?也不过是“谁知进进出出才明白是无边的空虚”。
他也迷惑于“不知生活真地需要手段还是生活就该苦干”,而赞扬起“投机分子”来。虽然明明白白地宣告“可我身上的权利就象一把刀子,它要牢牢地插进这块土
地”,但那也只是对现实的宣言而已。只有《一块红布》依然残存着当初的形而上的悲壮,也许正是因此,使它成为继《一无所有》之后最流行的曲子:

    我不能走我也不能哭
    因为我身体已经干枯
    我要永远这样陪伴着你
    因为我最知道你的痛苦
    嘟……

  然而只要跟《假行僧》的“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的豪言壮语相比,这一切又是显得多么地无奈!

  在观众“《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喊声中,崔健唱起了它,然而却低了八度来唱开头的那声探寻。本来是高亢苍凉的,却显得如此平庸疲惫,就象一
位朋友所调侃的:“女儿都有了,还唱什么《一无所有》?”玩笑毕竟是玩笑,但《红旗下的蛋》专辑中的平庸与疲惫是随处可见的,他仿佛在其中反思着自己的过
去,发现当初的追求实际上并不那么崇高,“记得那一天,我的心并不纯洁”;也发现自己梦想变成一只与众不同的“英雄的鸟儿”,却不过是一出闹剧,最后是一
声“我飞不起来了”的长长的叹息。虽然这其中也许有政治的因素,有记者绘声绘色地推测崔健这次始终不唱《南泥湾》是因为“上头”有命令,这也许不过是空穴
来风,他的经理倒也告诉我《红旗下的蛋》已在国内被禁止发行,乐队中的古筝弹奏手这次也莫名其妙地被挡在海关不让出来;但当初崔爷连个演唱会都开不了也未
能使他怎样,何况是这么点挫折?也许他已经老了,毕竟岁数不饶人,“二十多年来我只学会了忍耐”这回就改唱成了“三十多年来……”,二十多岁的人其实只是
开始在学忍耐,而立之后是连学也不用学了。万幸的是,在一片疲惫声中,我们仍然能听到不那么和谐的挣扎。毕竟,他虽然“想唱首歌来宽容周围的一切,嘴里却
发出了奇怪的声音”,他仍然一遍又一遍地问着“我的理想在哪里?我的身体在这里”,他信誓旦旦要“回去砸了那些破盒子,回去撕破那个烂旗子。告诉那个胜利
者他弄错了,世界早就开始变化了”,面对着狂风,他反复坚持着“迎着风向前”。正是这种挣扎,使我们仍然能一睹崔健当年的风采,使我们知道在现今京城多如
牛毛的摇滚歌星中,崔健仍然是鹤立鸡群,“以歌为旗”,用世俗的形式向世俗做着并未完全退缩的挑战。

  正是这种执着,使我深深感动。因此,在“再来一个,《一无所有》!”“再来一个,《不是我不明白》!”的喊声中,我孤独地喊出了“再来一个,《从头再来》!”,虽然这一声呼喊马上就被淹没了:

    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不愿活得过分实实在在
    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
    我想要死去之后从头再来

1995.9.



剽窃教授潘知常

21 02 2006年
【方舟子按:鉴定是否剽窃,无需版权法专家,根据常识判断即可。陈浩所引的两个例子已充分证明了,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潘知常经常在文章中剽窃他人观点乃至大段大段照抄语句,名副其实是个剽窃教授。据我所知,潘知常教授剽窃他人之处还有的是。这下就让人难以相信这个前科累累的剽窃教授没有剽窃张远山。我们且看他那些遍布“全国各大网站”、“全国媒介”的徒弟们如何保护这位黑老大。】

潘知常教授大作亦与其他学者略同

陈浩

在新语丝上读到张远山先生《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一文,心有戚戚焉。为何心有戚戚,下文会谈到。按照本人感受,学术批判的主张与学术界多一点宽容的气氛应该并行不悖,所以读了张远山先生的调侃之文,本来不想多说什么。可是看到潘教授之后如此义正词严,甚至威胁和反噬批评者,我太惊讶了。在批评面前如此理直气壮,对如此宽厚的学术批评都要反客为主的呵斥,我不免感到忍不住想要说点什么。

我对于张、潘公案没有多少了解,可是由于潘的专业横跨文学、文化批判、传播学、策划(这是他的博客里面说的。方舟子公布的潘的信件也是这样说的),本人总算也能置喙一二。

潘知常教授2006-1-22上传的大作《批判的视境:传媒作为世界——西方传媒批判理论的四个世界》(以下简称:潘《批判的视境》),可以在他的博客上找到(http://pan2026.blog.hexun.coml),其中有不少段落(包括观点和材料)是与他人之文“略同”的——

例如,与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陶东风先生的文章“略同”。陶老师从90年代初期开始研究后现代主义和媒介帝国主义问题,他的文章《媒介帝国主义:呼唤范式转换》发表于1998年11月4日中华的中华读书报。

陶东风《媒介帝国主义》:

观众是主动而积极的(至少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般被动、消极、无能且愚昧),他们建构意义的行为实际上是在特定的文化语境中与文本进行“协商”,这一协商的过程相当细腻复杂。这就使得媒介帝国主义的理论前提——观众以一种相同的方式接受文本,因而其接受效果必然完全一致——不攻自破。看来媒介帝国主义论述如欲进入真正的文化层次,一个根本的理论问题是如何实现政治经济分析范式与文化分析范式的有机融合。

对比潘《批判的视境》:

……观众是主动而积极的,他们建构意义的行为实际上是在特定的文化语境中与文本进行“协商”。这一协商的过程相当细腻复杂,受众在恢复本民族“历史记忆”的进程中如何进而重新书写自身的文化身份的过程,就更相当细腻复杂,然而,这,正应该是“媒介帝国主义”思考的真正兴趣之所在。

——以上,观点完全雷同,语言有所删节,但是露马脚的却是对其中原文的几个核心句子一点没有改动,不略同的只是多了两个饶舌的句子而已。

《批判的视境》还“略同”了另外一个青年学者陈阳的论文,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载《国际新闻界》2000第4期,可以参见http://www.cn-cis.com/bbs/show.php?typeID=6&forumID=831

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

符号学受到的第一个批评是它的研究成果不能受到科学的客观检验,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这也是包括符号学在内的质化研究常受到量化方法批评的原因。符号学方法对量化研究也有批评:量化研究只能向我们提供数据,却不能说明数据间的联系是什么、数据的内涵是什么,比如,“同意”某选项的受众到底认同了什么,就有赖于符号学深入分析。第二个批评是符号学式解读的任意性,无限扩大的解读会把不合理的内容强加进符号学分析之下。由于符号学方法是由研究者个人操作的,因此不可避免符号选择的任意性,脱离符号产生的社会环境,生硬地把西方理论联系实际分析框架照搬照用。……第三个批评认为研究者越俎代庖,符号学以偏概全。符号学式的解读是基于研究者自己的立场进行的,往往会忽略受众的认知和观点,换言之,研究者怎么知道自己的观点就是受众的 观点呢?不同的人对同一现象有不同的看法,这正是复杂的社会生活,如果以研究者个人的理解作为所有受众的理解,就是犯了简单化的错误。……突破其局限的解决之道就在于多种研究方法配合使用。……两种方法配合使用,各有各的层次和领域,互相补充,这也是其他传播研究的绝好方法。

对比潘《批判的视境》(注意:此段落亦出现在潘知常的专著《传媒批判理论》的255页!):

结构主义-符号学分析的优势在于文本分析或者受众解读。而其受到的主要批评也在于此。因为,符号学方法是由研究者个人操作的,它的研究成果不能受到科学的客观检验,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因此,结构主义-符号学受到的第一个批评是符号学解读的任意性和唯心性。第二个批评是,它们的分析脱离符号产生的社会环境,生硬地照搬理论框架;第三个批评则认为研究者有越俎代庖之嫌,符号学解读是基于研究者自己的认知进行的,往往忽视受众的立场和观点,换言之,研究者怎么知道自己的观点就是受众的观点呢?不同的人对同一现象有不同的看法,如果研究者以自己的理解作为受众的理解,就是犯了简单化的错误。

——以上,观点完全一致,一些重点句子语言完全一样,同时也就难以完全难以相信是巧合,更加不可能是演讲语言的巧合。观点上有一个区别的地方在于,陈的文章里面结尾“两种方法可以相互配合”的观点,潘并没有在《批判的视境》一文里面提及……

但是,且慢,请打开潘知常的专著《传媒批判理论》255页(新华出版社,2002-12。没有书的读者可以参阅这里:http://www.china001.com/show_hdr.php?xname=PPDDMV0&dname=MVEO311&xpos=7),第5章,里面这一段内容与《批判的视境》完全一样,——只是多了一句:“所以,对于结构主义-符号学法不能认为它是完美的,突破其局限的解决办法在于:多种研究方法的配合。”——赫赫,刚好把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的文字“略同”全了。

补充一句,该书属于潘知常教授的著作,绝非演讲,并且已有注释体例,可是偏偏“忽视”了上述他人“略同”的段落。

(XYS200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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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内读mail.yahoo.com的问题

21 02 2006年
    我这几年来一直用的是yahoo.com(不是yahoo.com.cn)的邮箱,回国时也一向没有遇到问题。但是从昨天(2月20日)中午开始到现在,在北京突然连不上mail.yahoo.com了,网址还可以找到,但是告诉你网页不存在(404错误),不出现登录页。这是一开机就出现的问题,并非是由于信件标题中含有敏感词而被暂时自动屏蔽造成的。连到yahoo.com的其他网页都没有问题,只有想连到mail.yahoo.com时才出现这种情况。如果通过代理绕道,则可以连上。所以我就怀疑是不是mail.yahoo.com被“按国际惯例管理”起来了。但是有国内网友反应他们并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不知是不是我所使用的网络“管理”得比较严或比较超前。也许有人以为既然有了完全本土化的、接受邮件过滤的mail.yaoo.com.cn,就可以开始“管理”不接受邮件过滤的mail.yahoo.com。其实还有无数在中国生活、工作、访问、旅游的人在使用mail.yahoo.com,如果非得让他们享受这种“按国际惯例管理”的待遇,在中国期间连信件都读不了,那不是在给中国的国际形象抹黑吗?所以我希望这只是暂时的、局部的现象。

    当然,通过代理,还是可以继续进入我的yahoo邮箱的,但是毕竟太麻烦,而且通过代理服务器输送密码也不安全。经过反复测试,我找到了两种简单的办法,贡献出来与现在或将来可能遇到同样问题的mail.yahoo.com的国内用户分享。

    第一种办法很简单。在google或baidu搜索mail.yahoo.com,进入网页快照,就会出现登录页面,可以在网页快照中直接登录。如果觉得这样登录不太安全,那么点击”Submits over SSL”,就会跳出来一个登录页面,可以直接登录了。

    另外一种办法是,连到login.yahoo.com,在这个页面登录后进入My Yahoo页面。但是如果点击My Yahoo页面右上方的Mail,还是会出现找不到网页的错误。这时可在网址栏输入mail.yahoo.com.cn (注意要加cn),就会自动进入邮箱。

    用mail.yahoo.com.cn信箱订阅新语丝邮件的国内网友反应经常收不到邮件,所以我曾经推荐改用mail.yahoo.com信箱。现在这个服务看来也不保险,我只好推荐大家使用hotmail和gmail了(注意:hotmail会把发自新语丝邮件列表的信放进垃圾邮件中),不过也难保后二者什么时候也会被“按国际惯例管理”起来的。

2006.2.21

(XYS200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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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援老罗的维权行动

20 02 2006年
    有位读者在我在新浪的blog上留言,说是看到新东方老罗(罗永浩)的推荐才知道新浪上有我的blog。我有些好奇,找到老罗的新浪blog,发现原来他把我的blog列为三个“新浪上的牛逼博客”之一了。不过更引起我的注意的是老罗的牛逼告示:

    “此博客的文字版权归罗永浩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已发在blog上的文章的转载费用:千字千元(当然是人民币,标点符号也要计费),‘你别嫌贵,还不打折’。如果低于这个价格,我就乐得免费放在blog上给人民看了。如果需要修改后发表,修改稿必须经我查阅后同意方可发表。”

    还有几则即将起诉几家侵权杂志社、网站的声明,和这些杂志社、网站推卸责任的“道歉信”。有趣的是其中一封“道歉信”的落款居然是“中宣部科协《网友世界》杂志社”,不知这家“面向初中级用户的新锐杂志”是怎么拉上了这两面大旗,吓死人不偿命。

    有些编辑习惯于把网络上的文章当成了无主之物,想偷就偷,甚至还觉得偷了你的东西是看得起你。就连像我这样被人戴上“打假斗士”的吓人高帽的,也吓不住三只手。

    我最近就碰上了一起。1月7日我在做检索时,发现1月6日《江南时报》摘登了《再问东方文化凭什么统治世界》一文,但是我并没有向《江南时报》投过稿,这篇文章我也没有在报刊上发表过,只在网上登出,是《江南时报》言论版的编辑擅自从网上摘录的,事先事后都没有通知我,也没有注明是转载。

    在往常我会马上撰文抨击这种侵权行为,但那一天碰巧在该报供职的一个网友向我提供一则伪科学新闻线索,我想私下解决算了,就通过他向该报提出抗议,要求“对这种严重侵犯我的版权、漠视我的权益的行为做出道歉,并支付最高稿酬”。

    这位网友反馈说,该报时评编辑刘方志应该会跟我沟通,希望我不要反应过于激烈。但过了一周,我并没有收到任何“沟通”,于是又给这位网友发去一函询问怎么回事。这位网友答复说编辑部将给我开稿费,向我要去地址。看来道歉是别想得到了,看在这位网友的份上,我就不激烈一回吧。但是又一个多月过去了,稿费又在哪里呢?如此蛮横无礼,让人不激烈都不成。

    该报时评编辑不愿道歉也许是因为本来就很鄙视我,曾经转载过刘洪波的大字报《“科卫兵”方舟子》,但与刘洪波的大字报同日登在《青年时报》上的何祚庥院士的文章《为什么我总是支持方舟子》他就不转,其立场由此可见。他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鄙视我是他的自由,但一边鄙视我,一边却要偷我的东西,被我找上门来还要装聋作哑,这就不能不让人一万倍地反过来鄙视他。

    剩下的选择就是去控告报社侵犯我的版权,但我现在已没有了在中国当原告的兴趣,而且一、两篇文章被侵权能在中国法庭得到的赔偿少到连诉讼费用都抵不了,更让人觉得没有去花费这个时间、精力的必要。侵权成本太低,乃是中国侵权行为猖獗的主要原因。在没有什么回报的情况下愿意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去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的人,也就只有值得大家尊敬和支持的维权斗士——老罗说我是“科学斗士”,我就回他个“维权斗士”吧。    

(XYS200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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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潘知常教授寄方舟子的恐吓信一束

20 02 2006年
方舟子按:

    张远山并没有说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潘知常教授剽窃,潘知常教授却以为找到了一个炒作自己的机会,先是匿名长篇累牍辩解没有剽窃兼自吹自擂,见没被理睬,又署上了真名,然后是一天给我寄一封恐吓信。现在把这些信全文附在后面,让读者知道名牌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之常态,也可知道那些不良记者都是被什么样的教授培养出来的。我还以为这位桃李满天下的大教授有多大的能耐,能利用私人关系调动“全国各大网站”、“全国媒介”为其公报私仇,真想见识见识,却原来不过是到杨玉圣学术批斗网加入批斗方舟子别动队,在杨玉圣的领导下与野鹤、吴虹飞、李土生、陈杰人、刘华杰、宋正海、李楠、徐建新、杨支柱等等并肩作战,何足道哉。

新语丝网站:

  我的回复文章已经发过去几次,你们为什么不登?张的文章已经构成对于我的名誉的损害,你们作为刊登他的文章的网站。事先没有对他的文章进行严格的审查,也已经构成了对于我的名誉的损害。你们如果再包庇他,并且拒发我的答复文章,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南京大学潘知常

新语丝网站:

  张远山先生在新语丝上发的文章《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2006,2,8日),纯属炒作,已经严重损害了我的声誉。我于14日给贵刊发去了回应文章,但是至今也没有刊登。张远山先生的文章你们迅速刊登,而我的文章你们却一拖再拖,这是怎么回事?我不能不对你们的公正与公平产生极大怀疑。

  希望你们马上给我一个答复,或者尽快刊登我的文章。否则我将马上就此事在全国各大网站发表公开声明!!!

  你们为了炒作,可以压制一个社会上的弱者,但是你们却无法压制我。我是南京大学新闻学院的教授、博士导师,我的学生遍布全国媒介。这点,务必请你们注意!

南京大学 潘知常

  方先生:

  我是潘知常,我最后一次与你联系,在你刊登了对于我的质疑文章后,发表我的回应文章,是我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如果你为了袒护张远山而不发我的文章,我就会到别的地方去发,而且是到处发批评你们网站的文章,我是新闻教授,我的学生遍布媒介,你这样做只会给你带来不利影响!

  我再等你17号一天!!!

  南京大学  潘知常

  方先生:

  我的文章已经见于国内多家网站

  你在站上发了关于我的文章,我发回应文章是我的权利,亏你还在国外学了这么多年,连这个都不懂吗?难怪有人骂你是“人渣”啊!

  我这次还是克制的。你今后如果对我再有不恭,我对你的反击会超过于建嵘的。我不但有他的敢与丑恶势力做斗争的勇气,而且我还有无数在媒介工作的学生,铲除丑恶,他们肯定乐于相助的。

  我是专门搞策划的,要论对于炒作的了解,你不是我的对手!因此揭穿你的那点把戏,对于我来说,易如反掌。

  你好自为之!

  南京大学  潘知常

(XYS200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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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粉丝”的饭局不能吃

19 02 2006年

昨天我在《〈南方人物周刊〉记者的电话不能接》一文中顺便提了一句“在电话
交谈时未经对方允许偷偷录音,根据美国法律,属于违法”,有人大惊小怪,好像美
国不该有这么不自由的事情似的。美国各个州对此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是我所在的加
州对此的规定很明确。根据加州刑法第631条的规定,没有所有谈话方的同意而有意
对电话通话进行录音,是一种犯罪行为,初犯可处以不超过2500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
1年的监禁,再犯处以不超过1万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1年的监禁。公布非法录音内容
受同样的处罚。第632条规定,没有所有谈话方的同意而有意对私下谈话(私下谈话
的定义是在非公共场合进行的、可以合理地认为任一谈话者只愿谈话内容局限于该次
谈话的谈话)进行录音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处以相同的惩罚。(执法人员对犯罪嫌疑
人的窃听不受此限制)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也规定,在对电话谈话进行录音
之前,必须征得所有谈话人的同意,或者在谈话过程中反复使用“嘟”音(让谈话人
知道在录音)。

这些法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加州刑法对此的有关规定就是放在
“侵犯隐私”这一条)。人们在日常、私下谈话中总有比较随便、不想被公开的内容,
谁愿意被偷偷录下来?即使法律不提供这种保护,偷偷录音同样是一种欺骗行为。守
法公民又不是犯罪嫌疑人,凭什么要受那些自命为“无冕之王”的流氓记者的刺探?
中国的法律不能处罚这些流氓记者、黑媒体,那么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对他们敬而远
之,不接他们的电话,甚至不出现在有他们在的私下场合,免得被偷偷录音,或者更
恶劣的,连音都不录,就直接造谣了。

近年来我在国内活动得比较频繁了,就免不了会被邀请参加各种各样的饭局。对
此我本来是比较随便的,虽然有时候会碰上不愿见的人,也觉得无所谓。但是自从笑
蜀、李方之流在批我之前先要来跟我叙一番交情(所谓交情无非是在某次饭局上碰过
一面)以显得他们批我是“大义灭亲”之后,我对饭局邀请就要先过滤一下,即使是
朋友的邀请,也要打听一下还会有谁去,免得以后又被人把和我一起吃过饭当成批我
的资本,我做辩解还要被人怪小心眼。

去年年底曾有几个网友要请我吃饭,因为都是信得过的人,我就满口答应下来,
时间、地点都定下之后,我又问了还有谁去,才知道原来还有一位网名“五岳散人”
的人,而且他还是不能被排除掉的饭局组织者。我考虑再三,只好不守信用一回,推
掉了这次饭局。

五岳散人原先也是个记者,据说是我的“粉丝”(fan的错误音译),但是自从
他造谣说何祚庥发明了“毛子”被我批驳之后(参见《何祚庥、“毛子”与谣言》
(XYS20050222)),不知悔改,不仅继续散布有关何祚庥的谣言,例如说何祚庥当年
主张拆毁北京城墙、何祚庥是以政工干部的身份参加氢弹研究的等等,而且变成了
我的伪“粉丝”,这么说,是因为他抓住一切机会要攻击我、对我破口大骂,然而在
骂之前却还要标榜是我的“粉丝”恶心人。“fan”本来是指非理性地不顾一切崇拜
偶像的狂热追求者,但在中国讹为“粉丝”之后,就有了中国特色,我的这位“粉
丝”就尽干些与“fan”截然相反的事,比如造谣说我把质疑“环保组织”的资金背
景当成杀手锏,骂我这么做“不但无聊而且无耻”(参见《“环保组织”的裤裆打不
得吗?》(XYS20050502));骂我和剽窃者周叶中一样死不认错(骂文附后);在我
与《南方人物周刊》、《南方周末》的争执中,他坚决地站在南方一边,以曾经是新
闻从业者的身份嘲笑批南方的人是不懂新闻规矩,甚至连我把访谈记录稿中的“个人
英雄主义”改成“英雄主义”也被他大大嘲笑了一番,认为我既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
说漏嘴说了“个人英雄主义”,就无权再把“个人”两个字吞回去(其实我此前在一
些文章中都用“个人英雄主义”,本不是什么说漏嘴的事)。

这就是为什么我宁愿不守信用也不去和这种“粉丝”一起吃饭的原因。我可以忍
受和一个多次对我破口大骂的人同桌进餐,却无法冒险和一个有喜欢造谣的历史而且
把歪曲、造谣视为记者的权利的人私下聚会,否则难保他不会以后在文章里以方舟子
“粉丝”的身份大谈那天在饭桌上听方舟子说了什么什么,还要得意地说“谁让你那
天说漏了嘴”!

这件事后不久,五岳散人便在网上发了篇文章《认错如失贞的文化传统》,把我
和周叶中相提并论,主要还是以我的“粉丝”的身份批我,断言我对网人徐建新关于
他不是剽窃者“徐建新”的声明一定会“润物无声”、“无法道歉”(其实我在第二
天就登了《对《评杨支柱〈方舟子疯了〉》一文所指的“徐建新”的说明》(XYS20060112))。
这次他没法透露我在饭桌上的话了,但别人在饭桌上的话他还是忍不住要透露出来攻
击我的:

  “到了最后,周教授只好乞灵于中宣部。而方先生除了无法道歉外,还要把自己
阵营中某物理大牛的言论做一些违背自己学术良知的辩解,比如用马列主义哲学观念
指导物理研究什么的——我曾听某方先生的铁丝说,这实在是太失分了。”

所谓“自己阵营中某物理大牛”指的是何祚庥,针对《南方人物周刊》造谣说何
祚庥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论证层子的存在一事,我在《又见妖魔化何祚庥院士》
一文中有如此评论: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研究层子模型的中国物理学家,虽然据说是从毛泽东
‘物质无限可分’的观点得到的启发,但是是用量子力学进行论证、计算的,是真正
的理论物理研究,并非‘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论证层子的存在’,那纯属邪教宣
传资料的污蔑。”

如果有谁认为我做这样的“辩解”是违背了“自己学术良知”、“太失分”,完
全可以有根有据地来辩一辩。我姑且相信我真有这么位“铁丝”说过这种话,就算是
我的“铁丝”,也不是我的克隆,在一些问题上和我的看法不一致,并不是什么奇怪
的事,但是如果真是我的“铁丝”,就不会愿意看到其私下的评论被拿来做为攻击我
的武器。但五岳散人乞灵于“曾听某方先生的铁丝说”做为我“违背了自己学术良知”、
众叛亲离的证明,那不仅仅是“太失分”,而且是“不但无聊而且无耻”。

五岳散人造了我、何祚庥这么多谣言,谁见过他认错呢?“认错如失贞”,说得
还真有自知之明,我们该封他为贞女了吧。这种喜欢造谣、传谣的贞女,即使摆下满
汉全席,我们也不敢去分一杯羹。

附:
认错如失贞的文化传统

作者:五岳散人_ 提交日期:2006-1-11 22:36:00
  金庸先生的大作《笑傲江湖》中武功最高的角色自然是东方不败,集四大高
手之力都不是他的对手,最后要不是任盈盈出到近于耍赖的手法,估计这几个人
都会死在绣花针下。但这还不是让人惊讶的地方,最让人惊讶的是,这个在出场
之前做了无数铺垫、出场之后一股阴厉之气逼人的世间第一高手,竟然就演了这
么一场就直接歇菜。他自己在临死的时候有言:既然失败了,就不用活在这个世
上。
  看来这听惯了“英明神武、一统江湖”的人士,很难正视输赢之间的转换。
对于某些人来说,失败这事就跟处女失贞一样,从此就无法英明神武下去,完全
不顾祖宗教诲中有“君子之过如日月之蚀”的话头。仿佛不硬挺着装出一付永远
正确的嘴脸,从此就无法做人似的。
  最近我知道的例子有两个。一个自然是周叶中教授对于剽窃事件气壮山河的
沉默;一个是方舟子先生对于自己错误指责某人抄袭润物无声的不语。周教授的
沉默之所以说是气壮山河,只是因为靠他的影响力居然能让中国这些大肆报道了
北大某教授抄袭的媒体集体失声。虽然无声,却有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效果。
  而方舟子先生的润物无声之法,也算是江湖一绝。在下曾撰小文就教于方先
生,方先生反应之神速令在下自愧不如。而这次方先生误把某人当作剽窃其文章
的文窃,在某人说明后坚持不做道歉,这份镇定自若的功夫,也令在下佩服。
  周教授自然也有不少粉丝,先是说这个事件应该“再次认定”是不是抄袭,
然后对批评者贺卫方教授进行挑刺的活动。仿佛大家的智商都不足以认定一本通
篇抄袭达4、5千字、从立意到结构都与被抄袭文章一样的著作是不是抄袭似的;
也好象大家都能因为攻击贺教授而转移了视线,就此理解了周教授或其弟子的抄
袭行为 ——我的一位朋友把这种捣糨糊的人称为“职业SB”,看来还是有道理
的。
  方先生也有不少粉丝——很不好意思的说一句,其实我也是他的粉丝,虽然
不是铁丝,但也很佩服他对付伪科学的态度——也出来为方先生做某种程度上的
辩解。比如有个解释是这样的:“这里的徐建新点评过老网虫、捧过图雅,钱江
晚报的徐建新也在点评老网虫、捧图雅,老方认为他们是同一个人,合情合理!”
就我所知,中国同名同姓的实在不少,就这么个理由就“合情合理”的情况倒是
不多见。
  回到文中第一段说的东方不败这个故事,我个人觉得东方不败纯粹是让他的
粉丝与教众给害了。既然号称“不败”,一旦失败除了对不起自己的名号之外,
还对不起广大粉丝的殷切期望。他的权威的合法性是无法容忍失误的,一旦失误
就会被质疑,从而丧失领导的地位。夺天下还可以厚着脸皮当刘邦,最后一战只
要赢了就好,赢了以后还可以用战胜者的姿态篡改一下历史。作为教授与科学打
假者是输不得的,一旦被证明也象普通人一样会犯错误,其江湖地位不保。
  但这事全怪周教授或者方先生也不公平。国人把自己心目的偶像“无错化”
的倾向也不是一天两天,从打把孔圣人弄到庙里吃冷猪肉算起,被架到烤架的人
也不光是这两位。要是排个名单的话,用大点的字体打印出来,估计能从北京拉
到上海。而这种情况下,被放到烤架上的这位与自己的粉丝就产生了一个正反馈
的过程,直到架上的这位被烤熟为止。这跟我们这里的文化中重视贞洁是一个意
思,都是这么正反馈的结果。
  到了最后,周教授只好乞灵于中宣部。而方先生除了无法道歉外,还要把自
己阵营中某物理大牛的言论做一些违背自己学术良知的辩解,比如用马列主义哲
学观念指导物理研究什么的——我曾听某方先生的铁丝说,这实在是太失分了。
  何苦?

(XYS200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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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物周刊》记者的电话不能接

18 02 2006年

《南方人物周刊》在策划陷害何祚庥先生的专辑时,想要找个支持何先生的
人陪绑,其记者打电话给司马南,说是要采访他对何先生的看法。司马没有马上
答应下来,先征求我的意见。我因为此前已经和《南方人物周刊》打过一次交道,
知道这是从主编徐列、杨子到普通记者曾繁旭、吴虹飞、刘天时等等都没有任何
新闻道德和做人道德的黑媒体,干的就是以采访的名义造谣生事、损坏被采访者
名誉的勾当,接受其采访无非是给他们一次歪曲、造谣的机会,所以就建议司马
不要接受其采访。司马接受了我的建议,回绝了其采访要求。

那一期《南方人物周刊》出来后,我看到里面还是登了一个几百字的豆腐干
文章《何祚庥特别注意证据》,署名是司马南,文后注明:“实习记者徐振江根
据电话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我觉得很奇怪,打电话问司马南,他也觉得
奇怪。我把文章念给他听,他才明白原来是这位实习记者在打电话要求采访他
时,套了他一些话,又偷偷录了音,所以虽然司马南拒绝了其采访要求,他还是
能根据暗中录音弄出一个电话采访出来。

在电话交谈时未经对方允许偷偷录音,根据美国法律,属于违法,中国法律
不知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起码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流氓的行径。鉴于这
个录音整理并没有歪曲原意,而徐振江不过是个刚出校门的实习记者,我本来是
不打算追究此事的。今天读到何先生《揭露伪新闻(十)——要揭露伪新闻,更
要揭露新闻腐败》,才知道徐振江在去年年底曾经在“网易部落”贴过一个帖子
《我被何祚庥表扬了》,得意洋洋地提到暗访司马南一事,还大骂司马南、何祚
庥是流氓,大概在流氓记者的眼中,正人君子才是流氓的。对这种流氓记者是绝
对不能放过的。因为何先生以前不知情,曾经在新语丝上表扬过徐振江是“合格
的记者”,为了挽回这个影响,我特地把徐振江补入新语丝的不良记者名单中。

最后我还是想给大家一个忠告,如果大家还信得过我的话:根据我本人、何
先生、司马南的经历,《南方人物周刊》从主编到实习记者都是流氓恶棍,当之
无愧是当今中国最黑的一个黑媒体,最流氓的一个流氓窝,有自尊的人不要再和
它和它的编辑、记者打任何的交道了,甚至连他们打来的电话也不要接,马上挂
断,免得即使拒绝了采访,还是会被偷偷录音,伪造采访记录,还要得意洋洋地
在网上造谣说你是个“流氓”,没有公布的录音部分有很多“脏话,不适合发表
的话”!

附:徐振江的帖子

  我被何祚庥表扬了
  2005-12-23 17:26:46 咸阳剑客@-MiE3 /article/-MiE3-jFDXh8.html 复制
评论
  我被人表扬了,不过表扬我的是何祚庥。这多少让人有点遗憾。
  还是前几天的事情,报社的刘天时老师采访到了何祚庥,而且稿子已经写好
了,正好可以做个有争议的专题,但是没有找到支持何祚庥的人,于是让我去采
访司马南。
  我必须郑重地指出,司马南先生如果学坏的话,绝对是个合格的流氓,真的。
但是目前来说,他的正式身份还是一个学者,所以我不敢用对待流氓的手段来对
付他,我就说,司马南老师,您就谈一下您对何祚庥的印象吧……
  折腾到半夜,他还是不同意,惧怕人物周刊吧,我把这种行为理解为惊弓之
鸟。
  后来我就根据我们在说话时后的录音,整理了一个五百字的东西,当然了,
那天晚上,司马南先生绝对不仅仅说了五百字,我把那些脏话,不适合发表的话
统统剔除。考虑到司马南的一贯特色,我还是很害怕他说我断章取义,歪曲他的
伟大指示,所以,我慎重地保留了那天的采访录音,并且在稿子后面写上,实习
记者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一个星期后,网上何祚庥和南方##周刊之间的混战就开始了。我完全没有像
想到,这个事情把我也给饶进去了。
  那天中午吃饭的时候,美编王老师出去的时候,路过我的位置,说,哎呀,
何祚庥在表扬你。去看看。
  于是我找到这个文章,看完后我一直想不明白,我可能是这次混战中,南方
##周刊唯一一个被表扬的人,可是这个表扬给人的感觉怎么就这么怪呢?
  同学看到了这个文章,说,哎呀,你出名了。我说:屁,要是被流氓夸一句
你有什么可喜欢的,尽管可能他是很著名的流氓。但是说完这个话以后,我还是
慎重地深刻地检讨了我自己:何院士劳苦功高,而且又是这样的善于创新,您说:
年轻的时候,何祚庥高度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运用到物理学;晚年,何祚庥又高
度注意把物理学理念用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上。对于这样的人物,我怎么能对他这
样不敬呢?不过我相信何院士也不会对这个比喻有什么可以批评的,老拿一个学
生说事,这个有伤院士的身份啊!
  无论怎么样,我想应该把何院士这个文章保留下来,是是非非,嬉笑怒骂,
都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娱乐游戏。在这里偷偷告诉何院士,您别在这里丢人现眼拿
我这个实习记者说事了,赶快回家抱孙子享受晚年吧,“揭露伪新闻——《南方
##周刊》”的文章就不要再写下去了。不然,事情闹大了,许多事情可就大白天
下了,到那个时候,您可能就是光着身子推磨——转着圈丢人呐!

(XYS200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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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细胞美容骗局还在骗

16 02 2006年

自从四、五年前干细胞研究开始走出学术界进入公众的视野,媒体对它的关注就
没有间断过。特别是最近发生的韩国首尔大学教授黄禹锡造假案,让“干细胞”一词
真正进入了日常语汇。虽然许多人连那个“干”字应该发第一声还是第四声、究竟是
什么意思也没有搞明白,但是人人都知道干细胞技术是一项会带来医学革命的神奇高
科技了。

利用人们这种对干细胞既无知又神往的心理,中国的造假者早就领先黄禹锡大发
横财。在2004年5月,《北京科技报》曾登过一篇《干细胞美容纯属商业骗局》
的报道,揭露号称由“美国青春再造国际医美研究中心”研制的最新高科技干细胞
产品“诺曼茜”。这种号称注射到人体后人很快就能年轻10到15岁的产品其实来路不
明,那家美国研究中心也是子虚乌有。

干细胞美容因此被《北京科技报》评为2004年十大骗局之一。但是这种骗局并没
有消声匿迹,反倒发扬光大了。“诺曼茜”不仅继续在美容机构、市场上推销,还生
出来“诺曼茜二代”新产品了。并且冒出了一些类似产品争夺市场,广告手段也都类
似。比如有一种“尊丽集美”胚胎干细胞,同样号称是从美国引进的最新高科技产品,
价格也高得惊人,一盒的零售价从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美容方式也是往体内注射干
细胞原液或干粉针剂,据说注射后4周能让人年轻10岁云云。

最近我从中央电视台记者那里看到了该产品的“中国代理”深圳西伯莱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不仅其中有关干细胞美容疗效的说法是伪科学,连那些
有关证书也都是伪造出来的,而且伪造得十分拙劣。比如该公司提供的美国政府允许
该产品出口的证书,落款是纽约州卫生部食品药品处主任理查逊(Stuart E. Richardson),
用的却是加州政府的印玺,不伦不类。这份号称由政府部门出具的证书,一些常用的
关键词语都有很低级的拼写错误,例如“证书”(写成certoficate,应是certificate)、
“注册”(写成rigistration,应是registration)、“美国”(写成Unite States,
应是United States)等单词都写错,如同儿戏。

这份出口证书的格式倒没有问题,理查逊也实有其人,是加州(而不是纽约州)
卫生部食品药品处主任,之所以被弄得如此不伦不类、错误百出,唯一合理的解释就
是该公司不知从哪里搞到一份加州政府批准某产品出口的证书作为参考,以之为底本
依样画葫芦伪造了一份出口证书。打字者不懂英文,于是在抄写、复制时出现了那么
多低级的错误。

该产品号称是“美国BIO-COS生物医学科技研究中心”研发的,根据我的检索,
美国并没有一家生物医学机构以BIO-COS为名。该产品的授权证书上写着该机构的英文
名称是”BIO-COS international medicine biological technology”,我也找不到这
么一家机构。

在那些“干细胞原液”或“干细胞干粉”中不可能真的含有干细胞。分离、
培养人的干细胞要比分离、培养普通细胞困难得多,在1998年才由美国威斯康辛大学
的生物学家首次获得成功,目前这仍然是一项只供实验研究的尖端技术,还没有哪个
机构有能力进行商业化大规模生产。

只有活的干细胞才有作用,而干细胞就像其他细胞一样,必须养在培养液中或冷
冻保存才会有活性,一旦制成原液或干粉制剂就成了死细胞,不再具有干细胞的特性,
所以那些“干细胞原液”或“干粉”即便是真的用干细胞制成的,也早已成了废物。

即使这些制剂真的含有有活性的干细胞,那么把干细胞注射到体内也不会起到任
何作用,相反地,体内的免疫系统将会攻击这些外来的异物,产生有害身体的排异、
过敏反应。

总之,这些所谓干细胞制剂不可能真的含有干细胞,从一些消费者在用了这些产
品之后出现的副作用症状判断,它们的真实成分可能是某种激素。它们究竟是什么东
西,这个问题应该由药检部门来回答。

最后,为了帮助大家识破类似的骗局,我简单地介绍一点干细胞的知识。所谓干
细胞,是指那些未分化的、因而有可能分化成不同类型的细胞的细胞,“干”的意思
是可以产生分支的“主干”。细胞还未分化的早期胚胎是干细胞的主要来源。由于干
细胞能够分化成其他细胞,有望用它来修复那些被疾病和创伤所破坏的各种各样的细
胞和组织,因此对它的研究为治疗多种慢性疾病带来了希望,例如帕金森病、老年痴
呆症、糖尿病、慢性心脏病,甚至癌症。但是在目前,这类研究还处于非常初步的摸
索阶段,要变成现实还是比较遥远的事。即使以后可以用胚胎干细胞来治病,也不会
是简单地把它们注射到体内,因为那不会有任何用处。目前在市场上推销的干细胞
产品,毫无例外全都是骗人的。

2006.2.12.

(北京科技报200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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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哲学系副教授刘华杰惊人谣言又一例

9 02 2006年
    很久没有到北大哲学系副教授刘华杰把持的北大反科学传播中心网站找批判材料了。今天去转了转,也无非是些不知已重复了多少遍、自得其乐的老调重弹,令人连再去敲打的兴趣都提不起来。比较有意思的是那里的“他山之石”栏目:

□鄢烈山: 再与何祚庥先生谈几点基本常识□何祚庥的“硬道理”:“彻底的以人为本”□高一飞: “哲学家”何祚庥的矿难哲学能代表谁□文净: 要多少钱才算被收买?□方舟子惊人写作又一例□笑蜀: 不要学术腐败,也不要麦卡锡——对方舟子与于建嵘之争的反思

    前面三篇是骂何祚庥的,后面三篇是骂我的,看来这“他山之石”是专门砸我们两人的。那篇《方舟子惊人写作又一例》我以前没有见过,点进去一看,原来又是在指控我剽窃。上次刘副造谣说我剽窃美国《科学》论文,虽然被杨玉圣当成了宝贝请进了“学术批评网”的批斗方舟子专辑“舟子现象”,但在了解事情真相的人们的眼中,却是让刘副的形象跌到了地平线之下。这回刘副学乖了点,改羞羞答答说“惊人写作”,不敢明指剽窃了。不过用意还是很明显的,就是指控我《植物中的神秘数字》一文中的一个片段是剽窃网上的一篇英文文章,还装模作样做了如下对比:

作者为方是民(方舟子)的写作:

“假定你有一雄一雌一对刚出生的兔子,它们在长到一个月大小时开始交配,在第二月结束时,雌兔子产下另一对兔子,过了一个月后它们也开始繁殖,如此这般持续下去。每只雌兔在开始繁殖时每月都产下一对兔子,假定没有兔子死亡,在一年后总共会有多少对兔子?

  “在一月底,最初的一对兔子交配,但是还只有1对兔子;在二月底,雌兔产下一对兔子,共有2对兔子;在三月底,最老的雌兔产下第二对兔子,共有3对兔子;在四月底,最老的雌兔产下第三对兔子,两个月前生的雌兔产下一对兔子,共有5对兔子;……”(见http://magazine.oursci.org/200404/0409.htm)

如下网页的英文内容:http://www.mcs.surrey.ac.uk/Personal/R.Knott/Fibonacci/fibnat.html#Rabbits

“Suppose a newly-born pair of rabbits, one male, one female, are put in a field. Rabbits are able to mate at the age of one month so that at the end of its second month a female can produce another pair of rabbits. Suppose that our rabbits never die and that the female always produces one new pair (one male, one female) every month from the second month on. The puzzle that Fibonacci posed was…

“How many pairs will there be in one year?

“At the end of the first month, they mate, but there is still one only 1 pair.At the end of the second month the female produces a new pair, so now there are 2 pairs of rabbits in the field.At the end of the third month, the original female produces a second pair, making 3 pairs in all in the field.At the end of the fourth month, the original female has produced yet another new pair, the female born two months ago produces her first pair also, making 5 pairs. “

    两相比较,虽然语句并非完全雷同,内容倒也的确非常相似。然而,在我的文章前面原来还有一句话:“斐波纳契(1170-1240)是中世纪意大利数学家,他不是在数花瓣数目,而是在解一道关于兔子繁殖的问题时,得出了这个数列。”也就是说,我是在介绍斐波纳契数列问题,而那个英文网页,也是在介绍斐波纳契数列问题。都是在叙述一个经典的数学题目,不要说内容相似,即使用语相似,也都是正常的。刘副其实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为了诬陷我剽窃,就把我前面有关斐波纳契的说明删掉,怕人知道我是在介绍一个数学题目。什么叫无耻?这就是了。有人说打假只要指出事实就好了,不要涉及人格。但是对像刘副这种小人、这种诬陷手段,不涉及其人格,我还真不知道有什么话可说。有如此人格的教师在教书育人、办官方网站,P大或B大真是光荣得很。

(XYS200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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