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教授潘知常

21 02 2006年
【方舟子按:鉴定是否剽窃,无需版权法专家,根据常识判断即可。陈浩所引的两个例子已充分证明了,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潘知常经常在文章中剽窃他人观点乃至大段大段照抄语句,名副其实是个剽窃教授。据我所知,潘知常教授剽窃他人之处还有的是。这下就让人难以相信这个前科累累的剽窃教授没有剽窃张远山。我们且看他那些遍布“全国各大网站”、“全国媒介”的徒弟们如何保护这位黑老大。】

潘知常教授大作亦与其他学者略同

陈浩

在新语丝上读到张远山先生《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一文,心有戚戚焉。为何心有戚戚,下文会谈到。按照本人感受,学术批判的主张与学术界多一点宽容的气氛应该并行不悖,所以读了张远山先生的调侃之文,本来不想多说什么。可是看到潘教授之后如此义正词严,甚至威胁和反噬批评者,我太惊讶了。在批评面前如此理直气壮,对如此宽厚的学术批评都要反客为主的呵斥,我不免感到忍不住想要说点什么。

我对于张、潘公案没有多少了解,可是由于潘的专业横跨文学、文化批判、传播学、策划(这是他的博客里面说的。方舟子公布的潘的信件也是这样说的),本人总算也能置喙一二。

潘知常教授2006-1-22上传的大作《批判的视境:传媒作为世界——西方传媒批判理论的四个世界》(以下简称:潘《批判的视境》),可以在他的博客上找到(http://pan2026.blog.hexun.coml),其中有不少段落(包括观点和材料)是与他人之文“略同”的——

例如,与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陶东风先生的文章“略同”。陶老师从90年代初期开始研究后现代主义和媒介帝国主义问题,他的文章《媒介帝国主义:呼唤范式转换》发表于1998年11月4日中华的中华读书报。

陶东风《媒介帝国主义》:

观众是主动而积极的(至少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般被动、消极、无能且愚昧),他们建构意义的行为实际上是在特定的文化语境中与文本进行“协商”,这一协商的过程相当细腻复杂。这就使得媒介帝国主义的理论前提——观众以一种相同的方式接受文本,因而其接受效果必然完全一致——不攻自破。看来媒介帝国主义论述如欲进入真正的文化层次,一个根本的理论问题是如何实现政治经济分析范式与文化分析范式的有机融合。

对比潘《批判的视境》:

……观众是主动而积极的,他们建构意义的行为实际上是在特定的文化语境中与文本进行“协商”。这一协商的过程相当细腻复杂,受众在恢复本民族“历史记忆”的进程中如何进而重新书写自身的文化身份的过程,就更相当细腻复杂,然而,这,正应该是“媒介帝国主义”思考的真正兴趣之所在。

——以上,观点完全雷同,语言有所删节,但是露马脚的却是对其中原文的几个核心句子一点没有改动,不略同的只是多了两个饶舌的句子而已。

《批判的视境》还“略同”了另外一个青年学者陈阳的论文,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载《国际新闻界》2000第4期,可以参见http://www.cn-cis.com/bbs/show.php?typeID=6&forumID=831

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

符号学受到的第一个批评是它的研究成果不能受到科学的客观检验,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这也是包括符号学在内的质化研究常受到量化方法批评的原因。符号学方法对量化研究也有批评:量化研究只能向我们提供数据,却不能说明数据间的联系是什么、数据的内涵是什么,比如,“同意”某选项的受众到底认同了什么,就有赖于符号学深入分析。第二个批评是符号学式解读的任意性,无限扩大的解读会把不合理的内容强加进符号学分析之下。由于符号学方法是由研究者个人操作的,因此不可避免符号选择的任意性,脱离符号产生的社会环境,生硬地把西方理论联系实际分析框架照搬照用。……第三个批评认为研究者越俎代庖,符号学以偏概全。符号学式的解读是基于研究者自己的立场进行的,往往会忽略受众的认知和观点,换言之,研究者怎么知道自己的观点就是受众的 观点呢?不同的人对同一现象有不同的看法,这正是复杂的社会生活,如果以研究者个人的理解作为所有受众的理解,就是犯了简单化的错误。……突破其局限的解决之道就在于多种研究方法配合使用。……两种方法配合使用,各有各的层次和领域,互相补充,这也是其他传播研究的绝好方法。

对比潘《批判的视境》(注意:此段落亦出现在潘知常的专著《传媒批判理论》的255页!):

结构主义-符号学分析的优势在于文本分析或者受众解读。而其受到的主要批评也在于此。因为,符号学方法是由研究者个人操作的,它的研究成果不能受到科学的客观检验,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因此,结构主义-符号学受到的第一个批评是符号学解读的任意性和唯心性。第二个批评是,它们的分析脱离符号产生的社会环境,生硬地照搬理论框架;第三个批评则认为研究者有越俎代庖之嫌,符号学解读是基于研究者自己的认知进行的,往往忽视受众的立场和观点,换言之,研究者怎么知道自己的观点就是受众的观点呢?不同的人对同一现象有不同的看法,如果研究者以自己的理解作为受众的理解,就是犯了简单化的错误。

——以上,观点完全一致,一些重点句子语言完全一样,同时也就难以完全难以相信是巧合,更加不可能是演讲语言的巧合。观点上有一个区别的地方在于,陈的文章里面结尾“两种方法可以相互配合”的观点,潘并没有在《批判的视境》一文里面提及……

但是,且慢,请打开潘知常的专著《传媒批判理论》255页(新华出版社,2002-12。没有书的读者可以参阅这里:http://www.china001.com/show_hdr.php?xname=PPDDMV0&dname=MVEO311&xpos=7),第5章,里面这一段内容与《批判的视境》完全一样,——只是多了一句:“所以,对于结构主义-符号学法不能认为它是完美的,突破其局限的解决办法在于:多种研究方法的配合。”——赫赫,刚好把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的文字“略同”全了。

补充一句,该书属于潘知常教授的著作,绝非演讲,并且已有注释体例,可是偏偏“忽视”了上述他人“略同”的段落。

(XYS200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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