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鲁迅(旧作两篇)

20 10 2006年
             超人的鲁迅

  毛泽东毕生推崇鲁迅,起初自然是出于政治需要,到了晚年,我看就有些诚心诚意了。他在四十年代对鲁迅的评价,后来成为大陆对鲁迅的盖棺定论:“鲁迅不仅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这时候,在他看来,鲁迅首先是个文学家,其次才是思想家、革命家。到了毛泽东最后岁月的一次谈话中,他却说:中国几千年来只出现过两个圣人,古代圣人自然是孔夫子,现代圣人不是我,是鲁迅。既然称之为圣人,那么敬佩的自然是其思想,难怪临死前的毛泽东,双眼已几乎失明,却还在用放大镜阅读那套人民出版社专门为他印刷的大字版《鲁迅全集》;这位在林彪进贡的“四个伟大”称号中只承认“伟大的导师”这顶帽子的一代枭雄,这时候是不是觉得自己的“雄文四卷”与《鲁迅全集》相比是显得多么渺小,而且会人亡书废,不可能传之久远呢?

  毛泽东心目中的鲁迅思想的价值,大概与我们认识的并不一致。但是,自从一九八一年海内外的鲁迅研究者轰轰烈烈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以来,他们越来越多地把研究重心从鲁迅的文学成就转入其思想价值。在今天,鲁迅首先是作为一个文学家,还是思想家,已经很难说了,所谓“鲁迅的主要贡献就是几篇小说”的说法,不过是无知者的狂言而已。文学的影响是会逐渐消失的,鲁迅思想的价值却可以是永恒。

  因此,当八十年代之初,西方现代思潮开始涌入中国渐渐打开的门户,中国学者以谈论叔本华、尼采为时髦的时候,他们才忽然发现,其实早在七十年前,非理性主义才刚刚开始在西方流行,鲁迅已经努力要把它引进中国了,这就是写于一九零七年,备受今日学者重视的《文化偏至论》。

  当中国的仁人志士迷惑于西方的船坚炮利、立宪国会,欲以西方文明变法图强的时候,鲁迅却指出西方文明早已产生了“偏至”,这些仁人志士想要引进的“物质”和“众数”〔即民主〕这两样“新文明”,其实正是在西方已经走到了末路的“迁流偏至之物,已陈旧于殊方”,不过是“由旧梦而转入新梦”而已。这在当时是怎样的眼光和胆识!即使是在现在,也是怎样的眼光和胆识!

  然而此处的所谓“物质”,指的并不是科学。鲁迅从未反对过科学,在同一年写的《科学史教篇》中,他盛赞科学道:“故科学者,神圣之光,照世界者也,可以遏末流而生感动。时泰,则为人性之光;时危,则由其灵感,生整理者如加尔诺,生强者强予拿破仑之战将云。”他所反对的,是由于科学的发达而导致的物质主义,或者说,本来意义上的唯物主义。芸芸众生只知追求物质享受,不知精神为何物:“重其外,放其内,取其质,遗其神,林林众生,物欲来蔽,社会憔悴,进步以停,于是一切诈伪罪恶,蔑弗乘之而萌,使性灵之光,愈益就于黯淡:十九世纪文明一面之通弊,盖如此矣。”

  而他所反对的“众数”,确乎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民主。他考察西方政治史的演变之后,认为以民主取代君主,固然是历史的潮流,“而众庶果足以极是非之端也耶?”西方民主到了当时,也已是百病丛生,“同是者是,独是者非,以多数临天下而暴独特者”,使个性被扼杀,必然导至“全体沦于凡庸”。在西方已是如此,何况国民愚昧之中国?其结果,不过是以“千万无赖之尤”代替“一独夫”,“必借众以陵寡,托言众治,压制乃尤烈于暴君。”而当时力主“众数”的“所谓识时之彦”,鲁迅认为多数是拾人牙惠而不自知的“盲子”,少数是借民主之名谋私利的“巨奸”;今日再读这段话,能不让某些民主斗士汗颜?

  对此,鲁迅主张“非物质”“重个人”,“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不管是科学技术,还是民主制度,在他看来,都不是救国之道,只有国民的素质是最重要的,所以必须“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而立人之道,“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必须尊重发展个性,解放思想。“此所为明达之士,必洞达世界之大势,权衡校量,去其偏颇,得其神明,施之国中,翕合无间。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人生意义,致之深邃,则国人之自觉致,个性张,沙聚之帮,由是转为人国。人国既建,乃始雄厉无前,屹然独见于天下,更何有于肤浅凡庸之事物哉?”

  这些思想的来源,就是十九世纪末开始在西方兴起的基尔凯郭尔、叔本华、尼采等人的非理性哲学。刘半农曾赠鲁迅一联:“托尼学说,魏晋文章”,上联说的是鲁迅思想的来源,下联说的是鲁迅文风,对此鲁迅自己也认可。托是托尔斯泰,指他的博爱主义;尼自然是尼采,指他的超人主义。博爱主义与超人主义本是水火不相容的,鲁迅却能把它们都拿来为我所用,“别立新宗”,并以博爱的精神,超人的姿态,对中国社会作最为深刻的分析和猛烈的攻击。即使到了现在为许多人所不满的晚年,他领导左联,与共产党同路,而托尼的影子仍然存在,又何尝丧失一丝一毫的独立人格?他自始至终是一个外冷内热的诗人,卓然不群的战士。先生的一生,乃是博爱的一生,也是超人的一生。

(1996.1.)

                        
从鲁迅弃医从文想到的

   
鲁迅弃医从文的故事,在中国大概是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的。再过几天就是先生诞辰120周年,又恰逢美国九·一一恐怖事件让中国人痛痛快快地当了一次看客,忽然想起这个故事:

     
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

  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

  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

  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

  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

  ——呜呼,无法可想!

   
试想,如果有当时的看客后来看到这一段描述后,辩解说:我们并不是因为有人死了喝彩,事实上我们还很同情被杀者,我们只是觉得这个杀的过程很漂亮,才忍不住叫好!大家做何感想呢?

   
这一幕和这一辩解在这几天都重现了。那些为恐怖事件叫好的中国大学生们在被斥责为幸灾乐祸、没有人性,特别是在发现遇难者中也有许多中国人连自己也感到不好意思之后,委屈地辩解说:我们是在为整个过程干得很漂亮、为美国霸权主义遭受打击叫好,不是在为无辜死亡叫好,你不能说我们幸灾乐祸、没有人性!而在美国发生的惨剧倒给那些或专业或业余的“国家问题专家”提供了一个控诉美国霸权主义的机会,他们忽然记起了久违的巴勒斯坦、伊拉克、南斯拉夫难民,甚至几十年来第一次为巴勒斯坦的悲惨遭遇“流了泪”,迫不及待地长篇大论清算美国霸权主义的历史罪行,把恐怖主义罪行拐一个弯推到了美国当局头上并大义凛然地为其指出了出路,雄辩地论证恐怖事件在美国大地发生的必然性、合理性甚至必要性,虽然学了乖先表态对无辜死亡“深表哀悼”(哀悼中还能做如此雄辩的剖析不能不让人佩服其定力),也让人不能不闻到了心里那声“活该”的窃喜。

   
什么是幸灾乐祸?“见人遭受灾祸而高兴”(《辞海》的解释)是也,不管是因为什么动机、为了什么缘故而高兴。那些向本拉登表忠心、以恐怖分子自诩、哀叹中国怎么不出这样的勇士、恨不得多死几个人、乃至津津乐道地研究起“更先进”的恐怖手段的人,以及包括那些不知不觉地应用恐怖主义理论、论证美国人民必须为他们选出的政府犯下的“罪行”偿命的人,固然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嗜血;而那些因为恐怖过程干得漂亮、美国霸权主义受到打击或者别的其他什么原因而叫好的人,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冷血,不管事后如何表白,在他们叫好的时候,已无视了这个打击美国霸权主义的艺术化过程的必然结果是成千上万的死难者。许多国人见到
“美国”两字就要昏了头脑,那么不妨设想一下:当你读到广东某个合资企业起火灾烧死多名女工的报道时,能不能因为不仁厂主的经济利益受到了损失而大叫“烧得好”?

   
不要幸灾乐祸,并不等于就要去关心一切苦难,否则除了整天伤心落泪、长吁短叹就什么也别想干了。我因为在美国生活,所以更关心发生在美国的惨剧;因为是中国人,所以也关心发生在中国的灾难;而对其他地方的惨剧、灾难,则未必会引起我的震动、关心,我觉得这很正常。所以我总怀疑那些在这时候突然变得异乎寻常地关心受过美国欺压、或可能要受到美国欺压的国家的平民百姓的命运的人的诚意。对与己无关的悲剧,不管是悲伤还是淡漠,都是人之常情。幸灾乐祸则只能归咎于对无辜者的恻隐之心已经丧失,对生命的尊严变得麻木了。

   
那一次偶然的“看客”事件,使得鲁迅改变了对中国国民的看法,以毕生精力力图改变“国民劣根性”:

  ……因为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

  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

  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

  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这一段名言已被引用了无数次。引用者的用意无非是要说明,只有改变国民的精神,才能使中国变得强大,才能再避免去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这大概也是鲁迅的意思。在这里,中国强大是目的,而改变国民精神只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但是这次的“看客”事件却使我对这种说法产生了怀疑。改变国民精神应该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事实上,不改变国民精神,中国也未必就不能强大。鲁迅的杂文之所以被公认为仍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就是因为我们时代的国民精神和鲁迅时代相比并无多大的变化,而中国已经强大了许多。中国成为发达国家、世界强国乃至超级大国,取代美国成为世界警察,也并非不可能,但是如果国民还是这样的国民,人文精神未深入人心成为立国之本,造就的也不过是像纳粹德国、苏联一样的超级大国,国民也不过是从示众的材料和看客变成了杀人的材料和看客。这就是为什么我想到这些缺乏基本的是非观念、不知人道为何物的都是些以后会对中国的命运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的年轻知识分子,不寒而栗。

   
在这一事件中表现出“人性”的,在别的事件中未必就都有“人性”,特别是里面有些人乃是“候补汉奸”,对中国的灾难向来幸灾乐祸。在这一事件中丧失了“人性”的,在别的事件中也未必就没有“人性”。他们可能对自己的亲友也是非常有人情味的。所以有“人性”的不必觉得高人一等,没“人性”的也不要觉得受了侮辱,拼命想刷清自己。更重要的是,这种恻隐之心是怎么在中国人当中普遍丧失的,又该如何反省、找回、重建?那些反人文精神的、包括借机传教的青年“导师”
因此最值得我们鞭挞。被扭曲的天性很难再改变,因此还只能是“救救孩子”,鲁迅先生在八十多年前的这声呐喊依旧振聋发聩!

(2001.9.17.)



袁崇焕之墓和民族之气(旧作三篇)

17 10 2006年
            袁崇焕之墓和民族之气
 
  周末抽空浏览了一下几种中文电子刊物,发现马悲鸣又在感叹中国人活该被日本人屠杀,又是洋洋洒洒旁征博引,这回却是扯上了袁崇焕:

  “抗清名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凌迟处死。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令守护袁墓三百余年的佘家后代齿寒。

  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民气,何来尊严?国格、人格又安在哉?”(马悲鸣《中国的“靖国神社”在哪里?》,《枫华园》9904a)

  崇祯二年(1629年),袁崇焕率师千里驰救京师,以九千精兵打败十万入寇清兵于北京城下,反被多疑的崇祯皇帝逮捕入狱。第二年八月,袁崇焕被凌迟处死,血肉被愚民抢食一空,其帐下谋士佘义士(名字无考)冒灭门之灾盗出袁的首级,葬在自家院中,址在今北京崇文区第59中学校园内佘家小屋的后面。佘义士临终前遗命佘家子孙此后不许为官、不许回南方老家,世世代代为袁督师守墓。从此佘家开始了三百多年为袁督师起先是秘密的后来公开的守墓史。

  满清入主中原后,清廷为安抚人心,大肆表彰史可法等抗清受节南明忠臣,但袁崇焕不属此类。一则袁与清室有杀祖之仇,宁远之战,袁崇焕以兵五千却敌十万,击伤清太祖努尔哈赤,不久努尔哈赤在气恨中不治身亡。二则袁崇焕被害的导火线,乃是皇太极从《三国演义》学来的下三烂的反间计,全国人民都还给蒙在鼓里,误以为袁是卖国求荣的大汉奸,如果为他平反,只会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所以就一直拖到了乾隆初年,《明史》即将定稿,史臣在撰写袁崇焕传时,从《清太宗实录》知道了皇太极的反间计,又不敢照写,最后还是乾隆帝拍板,至此袁崇焕之冤始大白于天下,这时明朝已灭亡了一百年,反清复明也早已成了历史。但《明史》只不过是披露了反间计而已,算不上给袁崇焕平反,对袁的功绩也是尽量贬低的。到了乾隆帝晚年,颇有点仰慕汉家衣冠的意思,又想起了袁崇焕,给袁崇焕和佘义士修了坟,这才算是平反了。但这时距袁之死已有150年,距清之亡也只剩一百多年,什么“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最多算是对了一半。

  至于“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令守护袁墓三百余年的佘家后代齿寒。”则是完全的不实了。事实上,终清一代,袁崇焕始终有墓可安葬却无祠可祭祀,算不上“尊重”。民国一成立,康有为即发起在袁墓旁建袁崇焕祠,称“袁督师庙”,并亲自写了庙记及撰门联云:

  “其身世系中夏存亡,千秋享庙,死重泰山,当时乃蒙大难;
   闻鼙鼓思东辽将帅,一夫当关,稳若敌国,何处更得先生?”
  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曾批文指示保护袁墓,不得动迁。一九五二年,由李济深、柳亚子、章士钊等人发起,重修了袁崇焕祠墓碑。之后据说在清明时,政军要员宋庆龄、周恩来、朱德等人都曾去祭扫袁墓。

  文革时神州文物遭劫,袁墓亦不能幸免,墓、祠均被红卫兵砸烂,墓园成了中学的操场。佘家第十七代长子也在这时候搬走,不再守墓了,但他的妹妹佘幼芝却坚持守了下去。文革一结束,佘幼芝即四处呼吁、集资,请重修袁墓。但那时候国内学界连岳飞、袁崇焕这些抵抗少数民族的名将是否该算民族英雄都弄不清楚了,海内外闻名的岳坟是重修了,袁墓则一直拖着,一直到了1992年清明节,袁墓才修葺一新。只是袁祠已住进了十几户人家,搬迁不易,现在还未恢复。1994年,海内外轰轰烈烈纪念袁崇焕诞辰四百一十周年,我也曾经写了篇《功到神奇即罪名》的长文凑热闹,为此通读了有关文献,对袁督师越发敬佩。去年回国,因未到北京,也就无法亲睹袁墓修得如何。但广东东莞的袁崇焕故居我是去了。其实袁遇害时,老家也被抄,兄弟妻子被流放,故居早已荡然无存,当地政府在原址围了一大块地,立了个碑,正拟建袁崇焕博物馆。

  英雄墓屡毁屡修,前赴后继,这也是中国的国格。佘家十七代人为英雄守了三百七十年墓,古今中外闻所未闻,这也是中国人的人格。北京文物局曾想派专人清扫袁墓,被佘幼芝婉拒,他们宁愿自己继续守下去。老人的女儿焦颖和儿子焦平都表示会成为第十八代守墓人,接力棒从佘家交到了焦家。佘女士说:“不为别的,就为忠义两字。”这样的民气,恐非马悲鸣之流夸夸其谈者所能知。袁崇焕一介书生,投笔从戎,战无不胜,保家卫国,死而后已,以其伟大的人格征服了全军将士,被捕时全军痛哭,弃城东走,袁崇焕自狱中寄信命他们回来继续抗敌,遇害前面对千刀万剐仍念念不忘民族存亡,临刑口占云:“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保辽东。”这是忠义。暴君奸臣腐儒愚民残杀了本民族的英雄,佘家以世代守墓这种方式报英雄知遇之恩,以一家之力替全民族向英雄赎罪,这也是忠义。华夏族外祸内乱、历尽苦难凡四千年,未象所有其他的文明古国那样灰飞烟灭,而生生不息、一息尚存,靠的也是一股忠义之气,至今不绝。忠义之气之所以能够流传不息,是因为现实虽然总有缺憾,历史却大体还是公正;现实中得不到的,可从历史中探求,这是我们民族的仁人志士的坚定信念。袁督师《入狱》诗云:“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辞?”又云:“心苦后人知。”表达的就是这种信念。我们可以告慰袁督师的是,他的清白已在身后一百年被还清,而他的苦心,后人也终于能够知道。斯人已去,浩气长存,只要这个民族不成为马悲鸣所捏造出来的那个民族。

(注:佘家近况据冯武勇《为袁崇焕守墓--一个延续三百多年的故事》一文)

(1999.4.3.)

 
             何必讳言“屡修”
               ——答马悲鸣
 
  马悲鸣是否在感叹中国人活该被日本人屠杀,这个问题,留给那些阅读过马悲鸣评述抗日战争的系列文章的读者自己解答。我的文章,本来就不是、也没那个兴趣去一一评论马悲鸣的大作,不过是拿他一百二十个字借题发挥一下而已。马悲鸣既然到现在还没弄明白我的“段落大意”和“中心意思”,大喊冤枉,那我就把课讲得明白点。

  马文说:“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这句话给读者的印象,是不是清政府对被自己用计杀害的抗清英雄宽宏大量、以德报怨,一掌权就马上给予平反、妥善保护和尊重其墓?我纠正马悲鸣的,就是还要等袁崇焕死后一百五十年,迟至乾隆年间,明朝早已成为历史,清政府才消除了对袁的仇恨,给予平反,草草修了下墓。马悲鸣现在辩解说“从顺至元年到宣统三年都可算做‘入清之后’”,我们姑且承认这种不合常理的词汇用法,那“近三百年间”又如何推脱?从乾隆到清亡也不过一百多年。我说他这句话最多只对了一半,不对吗?

  马文说:“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我纠正马悲鸣的,是辛亥光复后,袁墓其实是日渐隆盛,马上就修了清政府不愿修的祠,民国、共和国历届政府也都善加保护。辛亥后的近九十年间,袁墓都受到了比清时更妥善的保护和尊重,只有文革期间和稍后的十几年内才象其他文物一样遭到破坏和“凋零”。如果要画一条曲线,就是从辛亥后逐渐上升了五十几年,在文革十年间突然下降,随后又恢复上升。而马悲鸣却只看到了十年间的下降,就一口咬定从辛亥之后就是一直在下降,到现在还没降完。我说这是诬蔑,不对吗?

  马文说:“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我纠正说,这是把文革期间的事载到了“现在”。实际情形是,现在周围的学校已逐步归还,而袁墓也已在1992年清明节修葺一新。马悲鸣却对这个纠正愤愤不平,莫非以为“现在”还是文革?

  马悲鸣辩解说:“在下不愿意浪费读者时间,故仅点到为止。”我看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为了误导读者,而仅点出符合自己意图的部分。所以,为了让读者觉得外族比汉族更重情义,就隐瞒了一百多年间袁崇焕未获平反的历史,把此后的一百多年说成近三百年。为了让读者觉得中国人至今无情无义,就只点出了文革时的凋零,并把它载到了现在,而隐瞒了此前此后的备受保护和推崇。

  “攻其一点,不计其余”,其实这正是马悲鸣与人论战的一大窍门。比如,我明明说的是“英雄墓屡毁屡修,前赴后继,这也是中国的国格”,重点在“屡修,前赴后继”,马悲鸣却独独点出了“屡毁”,并把它当成中国的国格。只要历史足够长,英雄墓总是免不了要被毁的,或因天灾,或遭人祸,所以“屡毁”并不稀奇,也绝非中国特色,不信你去找找,古希腊、古罗马、欧洲中世纪的英雄们的坟墓安在?“屡修”才是中国特色,有哪个国家象中国这样有如此多的几百年、上千年历史的英雄墓?诸葛亮的墓被妥善保护了一千七百多年,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例子?

  这也是马悲鸣向中国文化开刀的武器。他仅点出了宋朝岳飞、明朝于谦、袁崇焕的例子,就大骂中原汉族文化是残害忠良的文化。我们要是用类似的方法,举出宋朝的韩世忠、明朝的马文升、戚继光得善终的例子,是不是也可以表扬中原汉族文化是善待忠良的文化?中华忠良究竟是被残杀的多,还是得善终的多?我看是得善终的多,所以被残杀的几位才让我们无比愤慨、同情。如果中华文化真是残杀忠良的文化,有忠良就杀,杀多了,杀得大家司空见惯了,岳飞、于谦、袁崇焕等人又怎能得享哀荣,被世代纪念?专制的时代,生杀予夺全凭帝王的喜怒,别的国家、民族,在其专制时代,难道就不曾出过暴君,就不曾残杀过忠良?何必把专制的通病,当成民族文化的罪过?

(1999.6.12.)

 
                   
袁崇焕祠庙、“多伪”的史实和剽窃的文章
 
   
多维新闻网登出一篇署名秋实的文章《万古大明一坯土——袁崇焕祠、墓、庙》,翻两年前老账,为马悲鸣鸣冤叫屈,批评我说:

  “不久后,又在‘大家论坛’读到一篇据称是借题发挥的批判文章,题为《袁崇焕之墓和民族之气》。作者不仅发挥靠‘借题’,而且发挥起来,肆意挥洒,不免脱离事实,凭空编造。比如作者断言,清廷其实并不怎么尊重袁崇焕墓:

    “
‘事实上,终清一代,袁崇焕始终有墓可安葬却无祠可祭祀,算不上“尊重”’。

  “这里所谓的‘事实上’,不是事实。它不但于史无征,而且完全背离史实。实际的情形是,自清初始,袁崇焕就一直有祠有墓,前祠后墓。清人笔记记载,袁崇焕死后,其部下潮州人佘某收其尸,篙葬于广东旧义园,从此佘家子孙世世代代居此守墓,不再回岭南老家。这个义园始建于明永乐年间,后于天启四年辟为义园。佘氏安葬袁督师后,康熙年间曾对义园加以修葺,袁崇焕的祠堂和墓碑大约初建于此时。乾隆为袁崇焕平反昭雪后,袁祠袁墓又屡经重修,颇具规模。”

   
没有引用一句史料,就敢说人“于史无征”、“完全背离史实”,自称“实际的情形”?我下文说“民国一成立,康有为即发起在袁墓旁建袁崇焕祠,称‘袁督师庙’”,可见我说的祠,指的是墓旁的庙。秋实有意略去了后面一句,拿前面一句大批特批,断章取义,用心可谓险恶。庙的全称是祠庙,所以也称做祠。如果怕搞混,我以后就在此处写明“祠庙”得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康有为也是以祠称呼袁督师庙的。康有为《袁督师庙记》云:“门人东莞张伯桢为公表微,刻公集,复筑公祠于京师。”《记》后自题一诗:“先哲勤勤表绣丝,瓣香特为督师祠,白山黑水海翻立,鼙鼓声中我有思。”我文中引用的冯武勇《为袁崇焕守墓——一个延续三百多年的故事》也称之为祠:“民国初年由康有为出面,各界人士在袁墓旁建立袁祠。”可见历来都是把袁督师庙说成祠的。

   
袁墓前原来另有一祠堂,现在也叫做袁崇焕祠,实际上是住宅兼做广东义园的祠堂,左右各有房三间,左边三间是佘家,右边三间是客死于北京的广东籍人停灵处,正房五间,平时是义园扫墓人休息处。到逢年过节佘家人才挂上袁崇焕的画像供奉,并非专门供众人祭祀袁崇焕的祠堂。该房屋建筑时间不详。袁崇焕墓碑则为清道光十一年二月所书。秋实说“自清初始,袁崇焕就一直有祠有墓,前祠后墓”、“康熙年间曾对义园加以修葺,袁崇焕的祠堂和墓碑大约初建于此时。”想当然尔。

   
上面的有关资料根据沈信夫《访袁崇焕墓庙》(《文史资料选编》第23辑)。实际上,秋实的文章多处抄袭此文。我们不妨做个比较:

   
沈文:“佘家馆1号门前有石头台阶七八级,两旁有矮墙随阶而上,白石红门,很是壮观。……入门后,通道两旁有小型石狮子一对;门左右各有房三间,左边三间是看坟人佘家居住,右边三间是客死于北京的广东籍人停灵处。……迎面正房五间,平时是扫墓人休息处;据老人说,过去每逢年节,挂上袁崇焕的画像,佘家人香烛供奉。”

   
秋文:“祠墓俗称佘家馆,面南向,前有石阶七八级,两旁有矮墙随阶而上。白石红门,很是壮观。入门后,通道两旁有小型石狮子一对;门左右各有房三间,左边三间是看坟人佘家居住,右边三间是客死于北京的广东籍人停灵处。迎面有祠室、享堂等正房五间,这就是袁崇焕祠堂。过去每逢年节和祭日,佘家后人都在袁崇焕画像前,香烛供奉,如是者数百年。”

   
抄袭的痕迹是非常明显的,而且秋实在抄时,故意做了篡改。沈文明明说的是“迎面正房五间,平时是扫墓人休息处”,并不认为它是袁崇焕祠堂,而秋实竟给改成了:“迎面有祠室、享堂等正房五间,这就是袁崇焕祠堂。”

   
沈文:“碑前有长方形石桌。墓旁有一座稍小的坟头,相传即义仆佘某的墓。墓地四周栽有松柏,松柏四周是红砖砌的矮花墙。……矮花墙外一大片荒冢,埋着一些客死于北京的广东籍人。荒家四周有枣树二三百棵,秋季收枣很多,是看坟人佘家的生活来源。”

   
秋文:“碑前有长方形石桌。墓旁有一座稍小的坟头,相传即佘氏之墓。墓地四周栽有松柏,松柏四周是红砖砌的矮花墙。矮花墙外一大片坟冢,埋葬着客死于北京的广东籍人,与袁督师作伴。四周有枣树二三百裸,秋季收枣很多,是守墓人佘家的生活来源。”

   
以上几乎是逐字逐句照抄了。再来比较一段:
   
沈文:“在五十九中学工作了三十年的石宗炎同志向我们介绍了袁墓的变迁情况。……‘文化大革命’中,有人造谣说‘袁崇焕的头是黄金做的’,于是袁墓遭到破坏,坟墓被挖开一丈多深,也未找到‘黄金头’。至于有无尸骨,当时无人敢问,更无人敢看了。结果,坟成了平地,石碑被推倒(碑座还埋在地下),石桌不知去向,高矮两道墙被拆除,墓前边的房子与墓地也被隔断,成为今天的这个样子。”

   
秋文:“据五十九中学的老人回忆,十年内乱中,有传言道,‘袁崇焕的头是黄金做的’。于是就有一批人,高喊著革命的口号,一齐动手,将袁墓挖开一丈多深,七手八脚一阵乱扒,要寻找传说中的‘黄金头’。至于袁崇焕的尸骨,最后被弃于何处,当时无人敢问,更无人敢看,也就不了了之。结果,坟成了平地,石碑被推倒,石桌不知去向,高矮两道墙被拆除,墓前的房子与墓地被隔断,成了今天袁祠与袁墓互不相连的样子。”

   
这一段也是全盘剽窃,而且极为卑鄙地做了篡改。沈文明明说的是:“至于有无尸骨,当时无人敢问,更无人敢看了。”说的是不知有无挖出尸骨。秋实却篡改成:“至于袁崇焕的尸骨,最后被弃于何处,当时无人敢问,更无人敢看,也就不了了之。”变成挖出了尸骨而被弃,有意恶心读者,这就是秋实的所谓“史实”!

   
“秋实”在文中大量地抄袭沈先生的文章,却只字不提沈先生及其文章,这种赤裸裸的剽窃行为,正是“多伪”新闻的本色。

(2001.1.8.)



博物馆中的古墓【旧作】

17 10 2006年
  加拿大的秋天短暂而美丽,美丽得令人心碎。在漫山遍野的红叶的包围下,只能在慢速道上缓慢地开着车,到达多伦多唐人街时已是午后。走下车,看着满街的汉字招牌和东方面孔,那感觉就象当年的周末走在合肥三孝口的街头。一样地在书店和音响店转转,一样地往挎包中塞进沉甸甸的过时的书,一样地找一家小餐馆坐下。在一堆港粤风味的菜单中,看到“福建炒饭”,毫不犹豫就点了。因为放多了醋而使原味尽失,慢吞吞地吃着竟然心里越吃越酸。也许所谓的乡愁,就是这样的一客原味尽失的炒饭吧。

  吃完了饭,日已偏西,穿过多伦多大学的校园,去寻找安大略王室博物馆。旅游手册说,它是海外博物馆中收藏中国文物最多的一个,不能不去见识一下。这也不是第一次在海外品赏我们祖先的杰作了,华盛顿、底特律、印第安那波利斯等等或大或小的博物馆,总会有那么间中国的展厅,让来自展品的故乡的参观者在赞叹之余也未免会感到一丝的惭愧和愤怒。看多了也就麻木了吧。商周的青铜,汉朝的瓦当,唐朝的三彩,件件是精品,样样是美仑美奂。说明上说,这只是收藏品中极少的一部分,等到宋前中国文物室建成,才会有较完全的展览。以下宋元明清,展品越来越齐全,越来越精细,我也就越不认真看。看完了这些展室,进了一个大厅,迎面是一面玻璃砌成的墙,只见屋外的树木在微风中摇曳,而阳光透射进来,照着两个石坊,一对石人,一对石虎,一个高高拱起的坟墓,让人仿佛置身于野外的墓地。这就是参观指南里所说的明墓了,我本以为是哪个无名小卒的坟墓被千里迢迢地挖掘了运过来,走过去一看说明,赫然写着大明一品大将祖大寿之坟。

  中国人不重生而重死,讲究的是“备极哀荣”,仿佛亲人的死去反而给了子孙们一个显示孝顺和炫耀财势的机会。只要看看今天的农民手里刚刚有了几个钱,便开始大修祖坟,即可知这种心态是于今尤烈。而历代统治者,都不厌其烦地制定出葬仪的种种规定,什么级别的官员应该有什么样的墓碑,多高的坟墓,多大的墓地,什么样的摆设,都规定得清清楚楚,级别不够,再有钱也不能越礼,否则就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知道了这一点,就可以明白商人财主为什么都那么热衷于花大笔钱买一官半职,也可明白当今政府对葬仪级别的种种规定不过是历史的遗俗而已,因而沈从文死时因为级别不够连一则讣告都登不了也就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了。明朝的一品官员的坟墓,按规定应该有石人、石虎、石马、石羊、望柱各一对,这个展览室还缺少好几样,如果不是当初没有完全运来,就是运来了摆不下——我已很惊讶于这个博物馆竟会浪费这么大的一块地盘给这些在中国毫不希罕的石头。清朝的典章制度基本上照抄明朝,清朝一品官员的坟墓与明朝的想必不会有什么不同,那么祖大寿的坟墓究竟是明墓还是清墓?

  说明中对祖大寿的生平事迹只字不提,但对于对明末清初的史实略有涉猎的人,乍听到这个名字可以说是如雷贯耳吧。在袁崇焕威震辽东之时,祖大寿是袁手下最得力的大将,在宁远保卫战、宁锦大捷、北京保卫战中都立下了汗马功劳。在辽东将士中,他又是唯一一位亲见自己的主帅在殿前被捕下狱的,所受的刺激更强于别人,当时已惊吓得手足无措,之后干脆领兵反叛,毁山海关东走。是袁崇焕在狱中的一纸书信把他招了回来,是他的母亲及孙承宗劝他奋勇杀敌以赎出袁督师。在辽东将领中,他又是营救袁崇焕最力的一位,曾请求削职为民,以自己的官阶赠荫换取袁督师的性命。但袁爷最终还是被他奋勇保卫的人千刀万剐了。祖大寿在悲哀之余,只能接过袁督师的担子,率领袁爷旧部这支大明最精锐的部队,驻守宁远、锦州、大凌河等要塞,抵御清兵的入侵。到了崇祯四年,祖大寿奉孙承宗之命守大凌河城,八月,城才修了一半,皇太极以倾国之师,把大凌河城团团包围住。祖大寿突围不得,援军又被击退,只能闭城坚守。皇太极不断地送信劝他投降,他都不予理睬。坚守了三个月,城里粮食吃完了,开始杀马吃。马杀完了,开始吃平民百姓。平民百姓吃光了,开始吃军中的老弱病残。军中的老弱病残也吃光了,接下去就该是健壮将士的互相残杀了。无论如何,城是没法再守下去了,所有的将领,除了副将何可纲,都认为只剩下投降一条路了。于是祖大寿长叹一声:“人生岂有不死之理?但为国为家为身,三者并重。今既尽忠报国,惟惜此身命。”只好杀了誓死不从的好汉何可纲,与皇太极在城外设坛盟誓,算是投降了。然后他向皇太极献策说,趁外地明军还不知道他投降,他愿意带一支兵马去锦州,在城里当内应,这样清军梦想多年的锦州要塞便唾手可得。皇太极听得满心欢喜。但祖大寿一进了锦州城,便把与皇太极的盟誓置之脑后,继续当他的大明总兵官,抵抗起清军来了。皇太极恼羞成怒,两次御驾亲征攻打锦州、宁远,都无功而返。祖大寿又为明朝守了十年的城,直到崇祯十四年四月,清兵再次倾国而来包围锦州城。这一次整整围了一年,洪承畴的十四万援军在松山被击溃,洪承畴投降;祖大寿粮尽援绝,城中又开始人吃人,只好再次投降。这次皇太极连立坛盟誓都不要了,也不再信任祖大寿,不敢再让他带兵。祖大寿倒乐得不必象孔有德、尚可喜那样去屠杀自己的族人,从此身在曹营心在汉,退出了历史舞台。史书中记载他投降以后的唯一事迹,是曾经写信劝他的外甥吴三桂投降。吴三桂当时还没有“冲冠一怒为红颜”,这种劝降信自然毫无作用。祖大寿平平安安地活到了顺治十三年,老死。

  顺治十三年,明朝已灭亡了十三年,再过四五年,龟缩在云南的南明永历帝也要被吴三桂用弓勒死,而外国人建的博物馆却告诉参观者说,那时候造的坟墓是明墓,已当了十几年满清大官、被载入《清史稿》而不是《明史》的祖大寿是明朝一品大将,还用一队穿着明人服装的瓷人排列成的送葬队伍暗示祖大寿当初就是这么给埋葬的。也不知哪位汉学家在这里向大家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若能起祖大寿于地下,面对此情此景,他该是喜是悲?

  一个汉学家,不管他是多么地熟悉中国史实,多么地热爱中国文化,当他面对明末清初的这段历史时,其感受肯定没有中国人那么痛切。这是一个大变动的时代,每一个英雄豪杰或迟或早都要面临生与死,忠与奸的抉择。这又是一个悲惨的时代,每一个英雄豪杰几乎都以鲜血为自己的人生划上了句点。从战死沙场的满桂、赵率教、孙祖寿,到含笑就戮的何可纲,就连卖国求荣的吴三桂最终也逃脱不了身败名裂的命运。祖大寿总算在屈辱中得了善终,享受到了一品大臣的哀荣;谁又料到几百年后他的坟墓却被整个挖了送到国外展览,当做明墓的标本供人鉴赏呢?只有北京白塔寺的祖家街,还能让哪一个有心的路人匆匆路过时会偶尔想起祖家的昔日威风吧。

  我不能不想到前面提到的这些英雄豪杰们的主帅袁崇焕。当他以大明国里的“亡命徒”自命为国守边时,是不会想到日后自己是否能备极哀荣的。他甚至本来就不应该有坟墓。当他在西市口忍受千刀万剐,血肉被愚民们抢食一空时,是他的一个姓佘的仆人在半夜里冒死去收拾他的残骸,埋葬在广渠门内的广东义园。这位姓佘的仆人从此终生为袁爷守坟,死后就葬在袁崇焕墓旁。此后,佘家世世代代为袁爷秘密守坟,守了三百年,一直守到了民国,才由康有为发起,为袁崇焕修了一座庙堂,供后人瞻仰礼拜,扼腕叹息。

  有没有坟庙,坟庙是否高大宏伟,其实都是无关紧要的。真正的丰碑永远只矗立在后人的心中。

(1994.11.7.)



国子的监狱【旧作】

16 10 2006年
  我国古代的最高学府称为国学,有太学和国子学两种。太学的历史相当悠久,至少可以上溯到西周,至东汉达到了极盛,汉质帝时太学生竟多达三万人,成为与宦官集团相抗衡的主要力量。晋武帝时又另设国子学。国子是指“公卿大夫之子弟”〔《周礼》郑玄注〕,表明其教育对象乃是贵族子弟,与更具平民色彩的太学并立。隋炀帝时始称国子监。

  到了明朝,只设国子监,不设太学,因此国子监同时接收由皇帝指派的贵族子弟和由地方官保送的平民子弟,分别称为官生和民生。就象“国子监”这个名称所表明的,当初立学的用意主要是为了训练贵族子弟,在一百五十名定额中,官生占了一百名。以后国子监的规模越来越大,民生数目越来越多,官生反而越来越少,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八千一百二十四名学生中,官生只有四名,国子监已成为培养民生当官的学校了。

  国子监的教育方针,是“奉监规而训课之,造以明体达用之学。以孝弟礼义忠信廉耻为之本,以六经诸史为之业。务其各以敦伦善行,敬业乐群,以修举古乐正成均之师道。”说得很动听,其实一言以蔽之:作官。在明初,国子监学生〔监生〕的官运确实非常好。朱元璋是白手起家的,改朝换代之后从朝廷到地方各级机构需要大量的新官僚去填充;明初又屡兴大狱,胡案、蓝案、空印案、郭桓案,把大大小小的官员杀得一干二净,靠三年一次的科举是远远不够供应的,监生们也就大走官运。光是洪武十九年这一年,竟有千余名监生走马上任,去填补因为郭桓案杀掉数万人之后遗留下来的空缺,甚至一出校门就当上了从二品的布政使〔省长〕。

  在朱元璋看来,理想的官员应该是对皇帝绝对服从、没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奴才,因此在他的亲自设计下,国子监成了候补官僚的集中营,学子的监狱。学生们一进入国子监,便在身心两方面都失去了自由。

  “监”字在此读去声,自然不是指监狱,而是跟钦天监、上林苑监一样,表示官署。确实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说是学官的衙门,官员即老师,老师即官员。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实行政治和教育不分的“政教合一”,今天的重点大学的老板是共产党,校长是副部级或厅级干部,而当时的国子监的老板是皇帝,其最高长官——祭酒也是从四品的不大不小的官,以下从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到从九品的学录,无不是朝廷命官,任免都出自吏部。按照规定,国子监这个衙门每天都要升堂,祭酒和司业坐在堂上,其他属官按次序站在两旁,接受监生的朝拜并质问学业,与其他衙门的升堂办公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衙门的第三把手是监丞,虽然是正八品的小官,却是直接管理教员和学生的“现管”,不但管监生的操行,而且还管教员的教学成绩。监丞的办公处叫绳愆厅,实际上也就是执行处罚的刑场。监丞有一本记过本——集愆册,凡是监生犯规,初犯记过,再犯则带到绳愆厅,按到在厅中的行扑红凳上,由皂隶行刑,用竹蓖打五下,三犯打十下,四犯则另外处置:开除,充军或罚充吏役。

  监规是朱元璋钦定的,起初只有八条,后来越定越详细,竟达到了五十六条之多。就象现代监狱的犯人要穿囚服一样,监生也要穿御定的制服——褴衫,不许穿常人的衣服。进了这座大监狱,吃住都在里面了,不能随意出入,要出去,先要获得教官的批准,领“出恭入敬”牌〔所以后人干脆把上厕所婉称为出恭〕;想请假或回家,是要皇帝亲自批准的,最好别动这个念头。饮食由公家包了,吃的是大锅饭,会餐的时候禁止喧哗,更不许议论伙食的好坏。朱元璋自己是参加地下行会发的迹,深知群众组织的厉害,因此绝对禁止在监生之中有任何组织的存在,你想组织“监自联”?等着杀头吧。连班与班之间都是禁止来往的,甚至对人对事的任何批评都是绝对禁止的。凡是违反了这些规定,都是“痛决”,就是带到绳愆厅把你痛打一顿。最严重的犯规是“毁辱师长”“生事告讦”,处罚是“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简直就是一部微型的刑法。而怎么算“毁辱师长”“生事告讦”,那是可以由学官随意解释的。

  不用说,监生的功课一定是很紧的。而读的又是什么书呢?最重要的自然是“朱选四卷”——《大诰》初编、续编、三编和《大诰武臣》,那是朱元璋亲自写定的训词,列举他所残杀的官民的罪状和处决方式,族诛、凌迟、枭令、斩、挑筋、去膝盖等等,对这些血淋淋的记录,监生竟被要求每三日背一百字。监生将来是要当官的,因此《大明律》也是必学的。四书五经是儒家经典,当然也是必读书,要求也是每三日背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必读书中还有刘向的《说苑》,因为朱元璋认为这本书记载的许多言行,“深有劝戒”,可以用作修身教材。自然,还必须指定一些大毒草作为禁读书,首当其冲的竟然是四书之中的《孟子》。洪武三年,朱元璋开始读《孟子》,读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些话,正刺着了他的痛处,大发脾气,下令国子监把孟子逐出文庙。但《孟子》在全国读书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已无法动摇,想完全禁止是不可能的,朱元璋便组织了一个《孟子》审查委员会,出了本《孟子节文》,把好端端的一本《孟子》删得七零八落,共删去八十五条,只剩下了一百七十条,作为命题、取士的范本。除此之外,象苏秦、张仪等人的言论,也是“宜戒勿读”的,这样一来,《战国策》等经典著作也大有问题了。

  再严酷的规定,只要执行者可以通融,大家还是有活路的。不幸,洪武十五年新落成的国子监的第一任祭酒却是以“极意严刻”著称的宋讷,他不仅是监规的起草者,而且是监规的最忠实执行者,监生们也就一个个给逼上了绝路。宋讷本是元廷降臣,历史不太清白,因此要秉承上意,努力工作以博取朱元璋的欢心。史载他“严立学规,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晷,夜恒止学舍。”简直就是不分昼夜地为朱元璋卖命,以监为家。然而生性多疑的朱元璋对他也不能完全放心,有一次派了一个画工去偷偷画了宋讷的坐相回来。朱元璋见画像上的宋讷面露怒容,更加怀疑,把宋讷召来问是怎么回事。宋讷说是那一天有一个监生摔倒打碎了一个茶杯,他自己觉得没管教好,对不起皇上的信任,正坐在那里自责呢。他的这番回答大概很让朱元璋高兴,但我们由此也可知宋讷是怎么样的一种人了,因为学生无意打碎一个茶杯就整天生气,则那些犯规监生的下场可想而知。朱元璋对大臣搞严刑峻法,宋讷便也对监生来个严刑峻法。每个月都有监生给他逼得自缢身亡,而他对死尸也不放过,一定要亲自验视才准收敛,时人认为其严酷比周兴、来俊臣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所作所为连心存天良的教官都看不下去了,学录金文征向朱元璋抱怨说:宋讷办学太严,饿死了不少监生。但朱元璋不予理会。金文征便串通同乡吏部尚书余火气,由吏部令宋讷“致仕”〔退休〕。宋讷当时已七十多岁,也早该退休了,当他去向朱元璋辞别时,说出自己的致仕并非自愿,乃是有人暗中捣鬼。朱元璋大怒,问出原委,把余火气、金文征一干人都杀了,把他们的罪状在监前张榜示众,又让宋讷继续当他的祭酒,直到以八十高龄死于任上。宋讷死后,儿子宋复祖继承父业,当了国子监的司业,也跟老子一个德性,有敢违背他老子立下的监规的,“罪至死”!

  在重重压迫下,东汉太学生的造反精神在明初监生身上早已荡然无存,偶有不满,也马上给极残酷地镇压下去。洪武二十七年,监生赵麟受到虐待,贴出大字报抗议。按照监规,最多只能算他“毁辱师长”“生事告讦”,杖一百后充军;然而朱元璋对此如临大敌,法外用刑,把赵麟杀了,在监前枭首示众。第二年又颁行赵麟诽谤册给国子监,让大家都知道“动乱真相”。又过了两年,朱元璋对赵麟事件依然念念不忘,召集国子监的官生一千八百多人,在奉天门前训话整顿学风,警告赵麟之流的一小撮动乱分子“我们是不怕流血的”:

  “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稽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迁发烟瘴地面。钦此!”

  而之所以会发生这场风波,乃是因为教员特别是祭酒没有尽心管教,思想政治工作放松了:

  “近年着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又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着他呵,好生坏事。”

  怪罪下来,教官们也难逃厄运了。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或被杀,或被流放,在任上得善终的,竟然只有那位毫无人性的宋讷。

 
〔本文所引史料参见《明史》“选举志一”、“礼志四”、“宋讷传”、“钱唐传”,《明会要》卷二十五、三十七,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以及吴晗《朱元璋传》〔一九四九年版〕第四章第三节等书,不一一注明。〕
 
1994、6


抓“汉奸”(旧作三篇)

15 10 2006年
                             
汉奸低能学

                            
·方舟子·

   
自从几年前某历史学家写了篇《汉奸发生学》,借研究之名为汉奸辩护便成时髦,乃至愈演愈烈,终于演变成了对汉奸的公然颂扬。从古代已跟我们无切身关系的李陵(这人大概是算不得汉奸的,因为并没有将屠刀调转过来对准自己的族人。硬将他拉入汉奸队伍,不过是借以讨得读者对“汉奸”的同情)、秦桧、吴三桂,愈推愈近到近代的周作人、汪精卫;从当初引经据典多少还带点学术研究性质的辩护,到现在根据道听途说、胡搅蛮缠的歌颂,越来越低能。朱海军之流的网上妄人的
“秦桧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英雄”的疯话,我们也应该以疯话视之;倒是最近在网上见到的《华夏文摘》主笔王伯庆和“旅美作家”赵无眠一唱一和的汉奸翻案戏,还值得赏鉴一番。

   
王伯庆现在大概已经对父老乡亲们说腻了他在美国的幸福生活,要换换胃口改给乡亲们上历史、思想课了。在《三百年间同晓梦》一文中,王伯庆给我们算了一笔领土账,算出了明朝只有可怜巴巴的35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如此精确,根据何在?据说是“引自现在流行的一堆历史书”,那个“堆”字,真可以让人吓得连如何数数都忘了。我是没有一“堆”历史书可查的,只能把大明的版图翻出来自己丈量了一番,却得出全盛时期(不计安南),也应大约在970万平方公里,比现在的版图还稍大一些。王伯庆除了那么一“堆”,并没说他怎么算的,不过倒是讨论了两个地方:西藏和东北。西藏(乌斯藏、朵甘都司)算不算明朝的版图?中外史家分歧颇大,王伯庆愿意跟着西方汉学家将这一大片属大明都司(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管辖的领土割出去,好歹还算是有点根据。最奇的是他连东北(奴尔干都司)也要给割出去。自从光绪年间永宁寺碑出土,奴尔干原属明朝领土,已成共识,连西方汉学家也很少有异议。王伯庆却说“越来越多的历史书把这种关系定义为一种藩属关系,从明王朝来看也许就是如此”,不知女真在努尔哈赤称汗之前又有过什么样的“藩”王?王伯庆又读过了多少相关的历史书,前后做了怎样的统计,才能得出“越来越多”的大趋势?“一堆历史书”也罢,“越来越多的历史书”也罢,其实都是为了能够挤出这么一个结论:“文明有价,人民有心。一个政府真正的功德不是拓疆保土,而是善待百姓”,而这,正是历代汉奸割地弃土的借口。

   
其实,拿明朝的国土做文章为汉奸辩护,已是候补汉奸们的老套路了,去年我就已在这个问题上给马悲鸣上了一堂“民族自治区不是外国”的课。赵无眠倒是弄出了点新意,他改点人头了。在《二十世纪的汉奸们》一文中,赵无眠不仅点出了慈禧太后、李鸿章、袁世凯、溥仪、汪精卫、周作人是汉奸,连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林彪、邓小平、鲁迅、郭沫若、张爱玲……二十世纪的中国名人无一不是汉奸,至于留学生们、移民们当然也都是汉奸,总之,二十世纪当汉奸的多,不是汉奸的少,所以汉奸人人当得,自己当起汉奸更是心安理得。王伯庆好歹还知道拿出“历史书”吓唬人,赵无眠则干脆全是子虚乌有的道听途说。他的论证方法,则是用的株连法。比如周作人为什么是汉奸呢?不是因为他当过日本人的教育督办,而是“因为鲁迅也是个汉奸”。鲁迅这个“民族魂”又怎么成了汉奸呢?理由如下:“鲁迅最好的朋友,是内山完造,这是个日本文化特务。鲁迅受其影响最深的老师,是日本的「藤野先生」,他写骂中国人的文章写乏了想偷偷懒,这家伙就黑黑瘦瘦地出现了。近年已有一位很出名的海外学者指出,鲁迅谁都敢骂,唯独不骂日本人。连电影里放中国人被日本人砍头,他也只责怪中国人自己不争气,麻木,冷漠。在他眼里,中国人的形象是阿Q;中国的历史只写著两个字:吃人;中国人像鸭子,被许多无形的手向上提著当看客。日本人呢?什么都比中国人好:「照住了驯良和拘谨的一刹那的,是中国孩子相;照住了活泼和顽
皮的一刹那的,就好像日本孩子相。」(《从孩子的照相说起》)”
   
这就是说如果你有日本老师、朋友,抑或赞扬过日本的长处,就都是汉奸了。赵无眠大概觉得这种低能的逻辑很幽默,就如同马悲鸣之论证日本侵略军不是强奸中国女人而是在做爱一般,都是将恶毒当有趣。有两点事实,却不能不澄清的:

   
一,鲁迅是不是谁都敢骂,唯独不骂日本人?不知发此奇谈怪论、被赵无眠引为金科玉律的“很出名的海外学者”是何许人,出名在何处。但他不出名在读鲁迅却是显然的。鲁迅文章中骂日本人之处多得是,比如赵文提到的《藤野先生》就讥讽了日本的“爱国青年”。鲁迅晚年发表过不少抗日言论,例如:“因为现在中国最大的问题,人人所共的问题,是民族生存的问题。所有一切生活(包括吃饭睡觉)都与这问题相关;例如吃饭可以和恋爱不相干,但目前中国人的吃饭和恋爱却都和日本侵略者多少有些关系,这是看一看满洲和华北的情形就可以明白的。而中国的唯一的出路,是全国一致对日的民族革命战争。”(《且介亭杂文末编·论现在我们的文学运动》)以善待百姓为借口颂扬割地弃土的候补汉奸们以鲁迅为同道,乃是有眼无珠。

   
二,内山完造是不是日本文化特务?如果赵无眠所根据的,不过是从《鲁迅全集》中所看来的老谣言,则鲁迅早已怒斥过:

   
“至于内山书店,三年以来,我确是常去坐,检书谈话,比和上海的有些所谓文人相对还安心,因为我确信他做生意,是要赚钱的,却不做侦探;他卖书,是要赚钱的,却不卖人血:这一点,倒是凡自以为人,而其实是狗也不如的文人们应该竭力学学的!”(《伪自由书·后记》)

   
鲁迅毕竟还是太过善良。他不知道,狗也不如的文人们是无论如何竭力,也是学不了如何做人的,候补汉奸们的低能表演即是明证。

2000.3.16

                    
答赵无眠、马悲鸣

                       
·方舟子·

   
我在《汉奸低能学》一文中,指出了赵无眠在《二十世纪的汉奸们》一文中有关鲁迅的两条事实错误,因此,赵无眠将鲁迅归为汉奸,不管是恶意还是“幽默”,都是毫无根据的。赵无眠不跟我辩事实,却只跟我谈如何写文章,说我骂人,贬损了其人格。但我究竟是怎么骂的,他又语焉不详。我看来看去,拙文中跟他有关、能跟骂人沾边的,大概有三条:

   
一,“狗也不如的文人们”,这是鲁迅的原话,并非我的发明。
   
二,“低能”。这是对一个人的学识、思维能力的判断,也跟人格无关。你考试得了零分,总不能怪老师贬损你的人格吧?

   
三,“汉奸”。这倒是常见的骂人话,不过,按赵无眠的说法,中华伟人、爱国志士都是汉奸,连鲁迅都不例外,那么,假如他被说成了汉奸,那也跟说他是伟人、爱国志士差不多了,又怎么能算是骂人?

   
至于赵无眠教训我说:“但如果因此而不注意自持自律,逐渐养成语言霸权,终究会毁了你的才学。那样就太可惜了。不要以为别人不回你,就是怕你,或是讲不出道理来了。”这种教训,我已听了好几年了,大概也还会一直听下去。鄙人的“才学”的结局如何,那是我自己的事,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那些被我批评到的人总要对着我痛心疾首,比我的父母还关心我的前途。别人回不回我,因为什么原因不回我,那是别人的事,跟我又有什么相干?“道理”是要靠“讲”讲出来的,不是藏在心中靠恫吓吓出来的。我也不象赵无眠那样以“儒”自居,蔑视“群众”。何必那么自命清高?怕什么“他们可以投票的方式定你的罪”?谁有这样的权力?

   
跟我打过几次交道的马悲鸣就学乖了点,知道跟我讲什么风度、文风纯属浪费口舌,所以要跟我讲事实了。在《“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一文的开头,他就劈头说我露怯:“近读方舟子的《汉奸低能学》。开头第一段便漏窃,说是甚么:“从古代已跟我们无切身关系的李陵(这人大概是算不得汉奸的,因为并没有将屠刀调转过来对准自己的族人。硬将他拉入汉奸队伍,不过是借以讨得读者对“汉奸”的同情)”
”“方舟子大概只知有明,不知有汉。李陵的“老母妻子,并为鲸鲵”之后,曾愤而“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打得汉军落荒而逃。明末王船山在《读通鉴论》中说到此事时曾质问,李陵怨李绪不救而致败,但如何解释“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呢?”

   
汉朝的事我知道得不多,但《史记》、《汉书》好歹还是翻过的,在李陵本传中,并无李陵“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调转屠刀的记载。李零教授在《汉奸发生学》一文中,提到李陵为什么被称为“汉奸”时,也只说“因为他毕竟娶了匈奴公主作了匈奴王,毕竟死在胡地没回来。”并没说他调转屠刀跟汉军作战。《汉书·
匈奴传》中倒是有一条提到了李陵曾参与匈奴的军事行动:
   
御史大夫军至追邪径,无所见,还。匈奴使大将军与李陵
   
将三万余骑追汉军,至浚稽山合,转战九日,汉兵陷阵却
   
敌,杀伤虏甚众。至蒲奴水,虏不利,还去。
   
这跟马悲鸣所说,相差甚远。第一,是汉军找不到匈奴,撤军时匈奴自己追上来决战的,而不是汉军被打得落荒而逃匈奴乘胜追击。第二,率军的主将是匈奴大将军,而不是李陵。第三,打败的是匈奴,而不是汉军。所以,对李陵是出于什么动机(是被动的随军行动,还是马悲鸣所描绘的为报仇主动出征?),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我们仍然不知道。反正匈奴打了败仗,李陵即使不是身在胡营心在汉从中作梗,至少也没有为匈奴立功。

   
所以,恕我孤陋寡闻,“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打得汉军落荒而逃”这话是马悲鸣从哪里看来的,可靠性如何,他未注明,我也不知道。听马悲鸣的口气,好象是从王船山那里看来的,但王船山想必不至于无知到连《汉书》都未读过,而说出“李陵怨李绪不救而致败”这种真正露怯的话。王船山《读通鉴论》原话为:
“陵之族也,则嫁其祸于李绪”“陵将三万馀骑追汉军,转战九日”,既未明说李陵嫁祸的原因,也未详述李陵追汉军的经过,看来是马悲鸣想当然。李陵怨李绪乃至派人去刺杀他,另有原因。《汉书》本传:

   
陵谓使者曰:“吾为汉将步卒五千人横行匈奴,以亡救而败,何
   
负于汉而诛吾家?”使者曰:“汉闻李少卿教匈奴为兵。”陵曰:
   
“乃李绪,非我也。”李绪本汉塞外都尉,居奚侯城,匈奴攻之,
   
绪降,而单于客遇绪,常坐陵上。陵痛其家以李绪而诛,使人刺
    杀绪。
   
谁露怯,一对可知。与其夸夸其谈“风度”,不如互揭“硬伤”更能服人。如果李陵真的“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打得汉军落荒而逃”,那么我可以删掉那条小注,收回李陵“大概不能算是汉奸”的话。

2000.3.17.

                   
且看谁是“姚文元”
                       
--答赵无眠《鲁迅与姚文元》

                       
·方舟子·

   
多维新闻网登出了一篇赵无眠“专稿”《鲁迅与姚文元》,既是“专稿”,就不“立此存照”了。文中所说的“鲁迅”和“姚文元”,其实都是应该打上引号的。姚文元本人肯定没有骂过王小波,大概也没批过“伪科学”,不以“科学主义者”、“达尔文主义者”自居,不同时推崇“鲁迅、达尔文、袁崇焕”,所以,赵无眠是在对着谁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只要关注过最近的一场“汉奸”网战的人,也就不难猜出了。赵无眠还怕读者猜不出来,在《答芦笛先生》一文中又干脆把话挑明了。赵无眠从写允许公开的“私函”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到图穷匕首见,大概正是为了证明他在“私函”中的恫吓:“不要以为别人不回你,就是怕你,或是讲不出道理来了。”这种先礼后兵、软硬兼施的伎俩,其实早已被无行文人用滥。去年我指控多维新闻网诽谤、侵权的时候,赵无眠的“朋友”、多维新闻网的总裁何频打来几个电话要跟我私了,不也是一面以给新语丝一些赞助为诱饵,一面又威胁要纠集国内的作家控告新语丝侵权吗?本人虽然从没在中国社会上混过,本没有亲身经历过多少世故,但有幸熟读鲁迅,对这种“狗也不如的文人”的德性,还是洞若观火!

   
赵无眠的这篇文章,正是“姚文元”式大批判的典范之作。姚式文风的一大特点,就是毫无根据地乱扣帽子。赵无眠对此学得得心应手:

   
“他唯我独革,唯我独左,以马克思主义的嫡传弟子自居;若讨论历史,一定自命为爱国主义,满嘴的民族大义,不象鲁迅那样实事求是地将元朝归为外来侵略者建立的政权;若讨论科学,一定又以最正确的‘科学主义者’、‘达尔文主义者’自居,不由别人分说,拉虎皮作大旗。虎皮令人胆寒,一旦他先拥有,你便是它们的对立面,只有死路一条。”

   
第一句大概指的是现实的姚文元,后面几句,以“若”开头,自然是属于指桑骂槐的了。赵无眠给扣上了那么多“主义”,却没有拿出哪怕一点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论断,所以也就统统属于乱扣帽子。我在跟人辩论时,是从来不自称什么“主义”、“主义者”的。我相信只有证据和逻辑才是有说服力的。在我给对手贴上标签之前,也一定要列举这么做的证据和理由。象赵无眠这样随心所欲地乱贴标签,正是“姚文元”行径。

   
姚式文风的另一个特点,是捏造事实、传播谣言。赵无眠对此也学得维妙维俏:“姚文元则自觉充当强权的代言人,暴政的辩护士,御用的刀笔吏,权贵的马前卒。此人极会摸风,“上面”有何意图,他必然早有所察,积极配合,提前大造舆论。还要装出一副纯学术讨论的样子,扮成一个科学权威、主义阐释者,让不知底细的人蒙在鼓里,以为他真有未卜先知的本领。在他的批判文章背后隐藏的总是一场血腥、恐怖和暴力,充满著迟早要把你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威吓与自信。‘鲁迅’与‘姚文元’的区别还有许多,而这无疑是最重要的一条。”

   
去年多维新闻网的技术总监艾伦在多维新闻网专栏撰文造谣说我组织上书中央要求镇压法o功,多维网拒绝澄清、道歉,我已准备控告多维网诽谤,只待时机成熟。赵无眠学乖了点,不敢指名道姓,也不敢把话说明白,唯恐读者真以为这位未卜先知的科学权威说的是姚文元,特地在这里打上了引号。虽然羞羞答答,而其内心的阴暗、险恶,与多维新闻网的人马则毫无二致。事实上,这种以己心度人腹罗织罪名,正是姚式文风的又一特点。比如,赵无眠如此推断:“姚文元心态,自己创作不行,又老恋着这档子事,对行的人难免横挑鼻子竖挑眼。看着人家的成就‘技痒难熬’是好的,别成天只挖空心思捉摸著往别人身上泼脏水。——你王小波的小说写得好么?我看就不怎么的,你是在美国混不下去了才回国的。——这就是典型的文化破坏者而不是建设者,嫉贤妒能而不是与人为善的心态,典型的张春桥、姚文元式的‘文学批评’。”

   
我批评过王小波的杂文,却没批过他的小说,因为没读过。不过这一点并不重要,反正我的杂文大概也是不行的。自己创作不行,就不能批评别人创作不行吗?就是嫉贤妒能的文化破坏者?这种“自己不会炒菜就不能说菜不好吃”的弱智逻辑,鲁迅是早就嘲笑过的。赵无眠自己也是成天对着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除了写写评论,也没见他搞出了什么象样的创作。他大概为了证明自己的创作也是行的,如此沾沾自喜道:

   
“我好歹还写过一篇《假如阿Q还活著》,此文在网上流传较广,还让我去了一趟台湾与梁实秋夫人见面欢谈(不到一年后她去世了,报纸所登讣告照片即我与她的合影,只是把我剪掉了。甚伤!暂记于此作念),也算是化解了一点鲁、梁结下的几十年的文仇。人不要那么刻薄,逼著别人跟他打笔仗,逼你指出他文中的‘硬伤
’,何苦呢?这又不是文革,揪出来了‘必须老实向革命群众交代问题’。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何况我还没惹他。说句粗的,他伤了哪里,能不能硬,关我屁事。就算我是大汉奸,关进了监狱,法律还讲个‘你有权保持沉默’呀对不对?”

   
如果以一篇文章在网上流传较广就可以证明自己创作行,那我恐怕早就是大文豪了。去过一趟台湾又如何?见多了与名人见面欢谈为资本的,再见到连与名人太太见面欢谈也拿出来摆显的,也算是天下一件新鲜事了。至于以文坛和平大使自居,则是另一件新鲜事。

   
赵无眠满腹委屈,说是被逼着打笔仗,一面嚷着“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一面极其英勇地挺身上前试试软硬,一面要求“你有权保持沉默”一面又姚式语言滔滔不绝。我一开始批他的,是“泛汉奸论”,本属观点之争,而赵无眠从“私函”到现在,笔笔都指向我的文风、人品,完全是意气之争。谁更刻薄,已昭然若揭。妙的是,这种人却要大谈幽默感,而且因为“姚文元”没有幽默感,看不出他的“幽默”,所以连带着使他也对中国人的幽默感彻底失望了。没有幽默感本没什么,但没有幽默感却要以有幽默感自居,却就可笑了。不幸的是,幽默本是舶来货,这就使得许多中国的文人不知道幽默是有限度的,而把恶谑误当成幽默,以有幽默感自居了。美国电视剧Seinfeld有一集,说的是乔治受到同事的妙语嘲笑,他的反击却总是毫无幽默可言,一急之下干脆以“我跟你老婆睡过觉”对之。在赵无眠看来,说鲁迅是汉奸、内山完造是日本文化特务,大概都跟说“我跟你老婆睡过觉”一样的幽默。但是鲁迅不是据说最有幽默感的吗,怎么又骂那些说内山完造是日本文化特务的文人是“狗也不如”?真不知道赵无眠以后是不是也会说,我骂你“姚文元”也是幽默哦。一个真正有幽默感的人,也必定是勇于自我解剖,敢于自嘲的人。但是赵无眠的“幽默”是只对别人的,所以他可以把所有的人都称为“汉奸”,而一旦别人也以“汉奸”回敬,就毫无幽默感地要暴跳如雷了。他声称说鲁迅是汉奸只是“反讽”,看不出来“反讽”是因为没有幽默感,那么他怎么就不也把别人称他汉奸也视为“反讽”?他的幽默感哪里去了?马悲鸣在这一点的表现就要好一些,敢于公开承认自己是汉奸团伙的成员。

   
赵无眠有一点说对了,就是“姚文元”们总是“充满着迟早要把你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威吓与自信”。赵无眠在文章的结尾就是如此恫吓的:

  “姚文元这种人,如果是在晚明,说不定就是投效阉党锦衣卫而为士子所不齿的阮大铖;如果放在汉朝,一定是帮朝廷迫害正直史学家司马迁的酷吏;设若一不留神让他到了今天的美国,大概也免不了故伎重演,放出‘舆论总管’的手段,乱扣连国内都罕见或弃之不用的罪名,横行网坛,令世人避之犹恐不及。

  “‘灵童’是可爱的,完全可能成为未来的鲁迅、达尔文、袁崇焕,结果却成了姚文元。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呢?‘画虎不成反类犬’,学习鲁迅没错,千万不要学成了一个姚文元。鲁迅不常有,而姚文元老是不绝于世,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民族的悲哀。”

   
一个“完全可能成为未来的鲁迅、达尔文、袁崇焕”的人,结果却成了“姚文元”,那倒的确是值得悲哀的。但是象赵无眠这样的人成了“姚文元”,却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因为他们一无所长,除了学做“姚文元”写一两篇“在网上流传较广”的文章,妄想在网上当什么“舆论总管”之外,也实在没别的事可干了;而其人生的最高成就,大概也就是跟名人太太见面欢谈。想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也还得干出更大的坏事才够资格。而跳梁小丑只能是自生自灭,绝不会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

2000.3.24.



评王小波(旧作两篇)

14 10 2006年
                       
人之既死,其名也盛

                          
·方舟子·

   
对文人来说,早逝有时乃是一成名捷径。海子倘若不在八九年去山海关卧轨,不过是“一片树叶掉下来就能砸到一名诗人头上”的京城中无数自命的先锋诗人中普普通通的一位,现在呢,据说已成了百年来新诗的第一人,要是不死,这中国的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非他莫属了。最近一名叫王小波的青年作家(四十四岁,在作家中仍属“青年”)病逝,海内外文坛又热闹、唏嘘了一番,使得我等不由得惭愧自己的孤陋寡闻,在其生前对这位据说最有潜力问鼎诺贝尔奖的大作家竟是闻所未闻--看来得联名上书诺委会请他们改改不颁奖给死人的陋习,否则咱中国作家只有死了才有望得奖,要等到猴年马月?所幸这一回《华夏文摘》与《人民日报》海外版是异常地步调一致,也跟着出了一期《纪念著名作家王小波逝世》的增刊,让我们这些使别人的著名为无名的读者也能领教一下这位大作家的风采。读完了那三篇妙文,有几句话不吐不快。虽说褒贬死者实在算不上厚道,不过死者生前也并不是厚道人家,简直可以说是刻薄之至,倘九泉之下有知,在一片肉麻的吹捧文章之中,说不定对我的褒贬反而会惺惺相惜。

   
那三篇文章都在《读书》上登过,我作为一名《读书》的固定读者,按理不该陌生。不过对《读书》上面的文章我并非每篇都看,那些重点推出、居高临下教训读者的大作我向来毫不犹豫地跳过,王小波的大名、大作大概也就这么给跳过了。这回由于好奇,硬着头皮读完,发现王小波颇有点以青年导师自居的意思,或者竟是要当中国文化的导师的,跟他所深恶痛绝的军代表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只不过军代表要灌输的是毛泽东思想,王导师所指引的却是:中国文化乃是低能弱智的文化,只有西方文化才是充满智慧的。把中国文化视为他阿姨家的傻大姐,如此恶毒的比喻,说“哀其不幸”也许还说得过去,“怒其不争”却是扯不上的,对于弱智白痴你还能指望能有什么争?最多是可怜、可鄙而已。一种批判的用心的爱与憎的分野即在于此,王小波辈与鲁迅的差别也在于此。

   
一个惊世骇俗的的立论,如果能够自圆其说讲得头头是道,也不失为一家之言。可惜,王小波显然更关心的是情绪的发泄,而不是立论的严谨。从一句罗素的语录和
“学海无涯苦作舟”的谚语就可以推导出西方文化视求学为乐,而中国文化视求学为苦,按同样的逻辑,从大陆学生耳熟能详的马克思语录“科学的研究并没有平坦的大道可走,只有不畏崎岖、不怕艰险的人们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和“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岂不也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王小波又读过几车古书,竟然可以如此斩钉截铁地下全称判断:“但春秋以后到近代,再没有中国人敢说学习是快乐的了。一切智力的活动都是如此,谁要说动脑子有乐趣,最轻的罪名也是不严肃”。王小波对格言情有独钟,行文几乎只是格言的堆砌和诠释,但我看他是只读西方格言书的,如果翻翻中国古代格言书,就会发现敢说学习是快乐的中国人比比皆是,比如清人所编的《围炉夜话》,就把读书乐和田园乐视为人生两大敬业的乐事。再古一点,明人编的《菜根谭》--此书现在很流行,王小波的书架上大概有,读不读就不知道了--就干脆这么教导:“学者有段兢业的心思,又要有段潇洒的趣味。”要在“苦心中常得悦心之趣”,对求学的苦与乐的认识,又何尝比西人低能。

   
滑稽的是,王小波是被封为爱国志士的,证据是他在美国拿了文学硕士后回国当作家了。王小波自称回国是因为不习惯国外的生活,恐怕更近于事实。文学毕业生在美国的饭碗如何如果大家都清楚,何况一个人既然自视为傻大姐的传人,那么与其在西方聪明人当中当傻子,实在不如回去在傻子当中当导师来得过瘾。

1997.7.15.

                        
评王说鲁 牛头马嘴

                            
·方舟子·

   
上一期《枫华园》上马悲鸣和力刀的大作,据称是因我一篇评王小波之死的短文而作,却实在跟我毫不相干。马悲鸣花了那么长的篇幅来论证王小波的回国动机,那些话,该是对那些宣称王小波因爱国而回国的人去讲才对。马悲鸣作为王小波的同窗好友,或许比谁都更清楚王小波的回国动机,我因为随口一句“文学硕士在美国的饭碗如何大家都清楚”,还没说王是因此回国的呢,就成了“识见不及,妄揣人意”,那么说王小波因爱国而回国的王的另一位同窗好友,又是什么样的识见,妄不妄呢?马悲鸣能从王小波之死扯到“西方对待敌方首领的逝世”“西方对待敌方士兵的死亡”,固然是联想力丰富,却是风马牛不相及--相及的该是如何评价死人而不是开不开战,放不放国歌。邓小平过世时,西方的媒介也并不因此就不乘机揭揭他的短,对死人又何尝比“方舟子所代表的中国文化”“心存仁厚”。诸葛亮吊周瑜不代表中国文化,方舟子评王小波就代表了中国文化,马悲鸣对中国文化的仲裁可谓慧眼独具,方某不胜荣幸。但不管如何,既然要盖棺定论,那么该赞就赞,该批就批,倘以为只许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唱颂歌,却不许路人听着刺耳说几句风凉话,则世上并无此理。马文说我批王小波是在享受美国的言论自由,意思该不是说,倘在国内,有王小波的亲朋好友、同窗同事、军大院一起长大的铁哥们儿在各报把关,就可以把方舟子的嘴堵得严严实实?身前以谩骂中国文化闻名、死后享受《人民日报》出纪念专辑待遇的王小波据马文说“至死也没有享受完全的言论自由”,则方某这点批评死人的言论自由又何足挂齿。

   
其实我那篇文章批评的是“对有些文人来说,早逝有时是一条成名捷径”(不是说“对所有的人来说,早逝一定是一条成名捷径”,所以别来叫我试试看),对王小波的文学水平如何,是否有问鼎诺贝尔奖的能力,没有任何评论,遑论“生物化学界的评论”。马文认为王的杂文直追鲁迅,因此能够问鼎诺贝尔奖,这又是什么
“界”的评论呢?我那篇文章不过是指出了王小波对中国文化的批判缺乏常识、逻辑不通、比喻恶毒,至于中国文化是好是坏、该不该批、能不能批,我未置一辞,二位要对着我声泪俱下控诉中国文化的罪恶,乃是找错了人。这种表演自五四以来八十年间从未断过,毫无新意,最多,是想出“傻大姐”之类的新奇比喻让力刀发现自己原来是傻老弟,或是闹点“孟子之后就再也没有哪个中国人敢说学习是快乐的了”之类的笑话博人一粲而已。一方是“罗列事实”,另一方则只会挥舞“见识不及”“丧失血性”的大棒,无知无畏,这样的群架,不打也罢。

   
不知“在北美以杂文闻名”的马悲鸣先生在王小波身前是否就利用他在美国享受到的言论自由评赞过贵同窗直追鲁迅乃至有鲁迅所无,如果没有,则我只好拉来作
“人之既死,其名也盛”的又一例。既然因为我的一句话把鲁老爷子牵涉了进来,我不妨就此说几句。鲁迅所说的“僵尸”,明明白白特指的是“中国书中劝人入世的话”,并非如马文所言涵盖中国文化。鲁迅之建议青年少读乃至不读中国书,乃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为特定的目的针对特定的人所言,或者竟可以说是冲着胡适而发,对此他后来有一个说明:

   
“先前也曾有几位先生给青年开过一大篇书目。但从我看来,这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因为我觉得那是开书目的先生自己想要看或者未必想要看的书目。我以为倘要弄旧的呢,倒不如姑且靠着张之洞的《书目答问》去摸门径去。倘是新的,研究文学,则自己先看看各种的小本子……”(《而已集·读书杂谈——七月十六日在广州知用中学讲》)

   
可见也并不反对“弄旧的”,还要指导中学生该怎么摸旧的门径。一九三零年时,他本人也给老友许寿裳的儿子开过一个必读书书目:《全上古三代秦汉六朝文》、《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唐诗纪事》……,满满地写了一纸,也可以让人怀疑是不是自己想要看或者未必想要看的书目的。其实老爷子自己就大读特读中国书,读得不亦乐乎,校《稽康集》,辑《古小说钩沉》、《会稽郡故书杂集》、《唐宋传奇集》、《小说旧闻钞》,所读中国书之多,罕有其匹。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一九三四年鲁迅就已转而批评那些鄙弃传统的青年:“新的艺术,没有一种是无根无蒂,突然发生的,总承受着先前的遗产,有几位青年以为采用便是投降,那是他们将‘采用’与‘模仿’并为一谈了”(《致魏猛克》),要是现在起鲁迅于地下,见到有的青年音韵不协、文理不通、自告奋勇要“更染猎猎鲁迅旗”,恐怕要主张想写旧体诗的青年人还是该读点中国书的吧。至于力刀义愤填膺的一连串问题:“看看近几百年来我们的文化里可曾产生过那种对着入侵者的砍刀头也不抬并平静地说‘别踏坏了我的三角形!’的大学士?可有为了坚持‘地球就是围绕太阳转’而从容成灰的学者?何曾有心甘情愿地以为进化理论当斗犬并引以自豪的知识分子?”,则不必起鲁迅于地下,在六十年前他就已做了回答: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且介亭杂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华土奥衍,代生英贤,或居或作,历四千年,文物有赫,峙于中天。”(《且介亭杂文·河南卢氏曹先生教泽碑文》)

1997.8.3.



写诗蒙世绝招和其他

9 10 2006年
【按:这是1995-1996年间我还有闲心和网络小混混们斗嘴时写的骂诗人系列文章,都是有所指的,例如第一则中的“永不羞愧,永不道歉”就是当时某个网络女诗人被发现剽窃时的誓言,“莫明集”则是其诗集名称。10年过去了,某些讽刺已不容易被现在的读者理解,但内容好像也没有过时,看看现在的“诗坛芙蓉”,也无非如此。此所谓时间尽管流逝,中国依旧永恒。】
 
                      
写诗蒙世绝招
 
  
老驴向诗人们献策说:
>

怕露怯?别介!这网上台湾眼睛不多。再说,您抄到星马去呀。

泰国一下更保险。怕羞?遮块布咋样?或者,跟那谁学学,怀

抱琵笆半掩面,管谁天大的本事,就是不显山不露水不怕打到
>  府上,任其天翻地覆,我自巍然不动。
>

瞧,俺让您敢动得,把蒙世的绝招都总结出来了。没恶果尽好
>  处。来来,蒙一记试试!:)
>

您若楞不屑虚名,不愿蒙世,俺可要试试了。要!谁有那泰国
>  山区的中文日报?:)
>
   
老驴这一蒙世绝招还不是万无一失的。要是哪一天网络也连到了泰国山区,中文日报也发行电子版,那岂不是要露出驴脚了?除非你早做好了“我是泼妇我怕谁”的准备,信誓旦旦“永不羞愧,永不道歉”,还贼喊抓贼来倒打一把。

   
根据我在国内外青年诗坛蒙混多年的经验,写诗另有一个万无一失的绝招。古人云,写诗要句句甚至字字有出处,那是写古诗,写新诗也是可以照办的嘛。不过这出处要弄得让人不知有出处,那才叫水平。名诗人的名作,抄手不屑一顾,要专找无名诗人的无名之作来点石成金。八十年代末国内冒出了一堆民间诗人,多如牛毛,打印的、刻印的诗刊诗稿也是满天飞,不是诗人的看都懒得看一眼,是诗人的得到赠阅翻一下也扔废纸篓了。港台、星马的中文报纸的副刊也会登些诗作补白,除了作者本人,大概也没几个人会去看。但是,别人的垃圾却是我等文抄公文抄婆的宝贝,留心收集几次,就够你当一辈子诗人了。别人一天一首诗,出的是把一句话拉成一首诗的诗汉堡,我等一天一首诗,靠的是手中的剪刀,从沈阳某小诗人的诗作拉来当一句,从海南岛某打工仔的习作拉来当第二句,再从马来西亚的报屁股找出第三句……天马行空,让你找得到第一句的出处,楞是找不出第二句第三句第n句的来历,想指控我抄袭?证据的没有!当然,最好这第一句的来历也不能让你们瞧出来,作点加工还是必要的嘛,加上或去掉一两个形容词、副词,换下人名地名花名树名,掉一下头去一下尾,一首大作如是出笼,而且可以问心无愧,“永不羞愧,永不道歉”。不懂诗的人自然是读得不知所云,误以为是东抄西凑拼起来的,懂诗的人则会拍案叫绝:好!好!高深莫测,飞扬飘逸,真有神韵,真有哲理,真现代,真前卫!会有诗刊来请你当编辑为你出专辑请人写评论,也会有热心读者为你联系出版社出集子了,得意之余,也不妨自嘲一下,给自己的大作集成题名曰“来路莫明集”。石榴裙下,慢慢地就会聚集起一群吹鼓手,而这些吹鼓手,在必要的时候是可以变成保镖打手的,如果有人胆敢毁谤我们的天才诗人的话。

   
我从1986年起混迹青年诗坛,走南闯北,什么样的骗子没接触过,什么样的蒙世绝招没见识过,想蒙我,还得再韬晦几年,修炼修炼。这不,太急了吧?连从没见过一个骗子的小姑娘都瞧出了蹊跷:)

   
诗的堕落是人性的堕落。要写诗,先得找到诗的良心。
(1995.10.24.)

 
                       
“最佳”诗人
 
   
最近收到一封信函,是某电子刊物寄来要我评选去年网上最佳诗选的。我虽然偶尔也涂鸦一两首诗,对别人的诗却是基本不读的,尤其是一天一泡者,即使挂上什么原素主义、美貌主义、莫明主义的广告招牌,又有几个吹鼓手在敲敲打打,乃至于网上出了天才诗人的欢呼,也难得吸引我的眼睛多转几次,因为那几泡的味道鼻子已经受够了。因此,我是没有资格当什么裁判的。正想回信推掉,再往下读,却发现以上的理由不成立了:原来人家并不是要让你来评选别人的最佳,而是自己的最佳,我零星登过的几首诗也给收集了送了过来,只要作者本人圈点即可。我倒还没自我膨胀到以为有人自愿来当我的吹鼓手,对我特别青睐,估计是只要在网上登过一两首诗的,便都可以有福同享,可以自评最佳,与天才诗人的天才诗作同榜或同绑,是何等荣耀的事。而天才诗人有庸才们众星捧月,既不显得孤单,又让人觉得公正无比。而且这样的最佳,是绝不会注上“作者自己评选”的字样的,与“读者评选”“专家评选”不会有什么区分,脸上是一样的光彩。我只能怪自己太孤陋寡闻,只知道有作者自选诗作,还没见识过有作者自己评选自己当“年度最佳诗作”的,那样的脸皮,大概要修炼到象名门那么厚才行。

   
我的一个朋友说,诗人大多厚颜无耻。我想在“诗人”之前最好加上个“自诩的”更确切些吧。正因为“自诩”,才需要种种的招数来证明自己的诗人资格。诗才没一分,当诗人的本事倒是不少。但拉出来的仍然是垃圾,不管作者本人和吹鼓手们千方百计地要给垃圾贴上冠冕堂皇的标签。

   
我的那些东西自然也是垃圾,但是我不想给贴上标签,更不愿与别的垃圾同享殊荣。

(1996.1.25)

 
                         
枉抛心力做诗人
 
   
网上有人抄了篇评论,说是几年前诗集销量创下了纪录的汪国真在中国诗歌史上等于零,还要追查汪诗人的诗人称号是谁封的,仿佛中国诗歌史是他家写的,诗人的封号也要他来批准一般。此君要是到中文诗歌网去,见到诗人的帽子成了礼品,网上诗人互相吹捧对中国诗歌的发展做出了何等的贡献,恐怕更要气晕了吧?卖出了几万几十万本诗集的人尚且不能被称作诗人,何况不过是在网上贴几首诗的?

   
汪诗人也许在中国的诗歌史上等于零,但这样的批评,就象说某流行歌手在中国音乐史上等于零一样,无关痛痒。盖汪诗人关心的是读者市场和自己钱袋的鼓瘪,对自己在诗歌史上的份量未必象那些卖不出一本诗集因而只好觊觎诗歌史宝座的所谓“真正”的诗人们那么关注。真正的诗人既然骂汪诗人弱智,何不偶尔也屈尊涂几首弱智的诗看看读者是不是那么容易骗的?否则这样的批评未免让人闻到点葡萄的酸味。

   
写不出能让读者乖乖掏出血汗钱的诗来,甚而至于把诗集白送给人也只能在毛坑中找到归宿,自然只有忌恨能靠卖诗集发财的流行诗人,并做在诗歌史上占一席之地的春秋大梦,所以有宣布为未来写诗的诗人,就是因为痛恨现代中国的诗读者有眼无珠,只能受汪诗人之流蒙骗。这些真正的诗人倒也未必傻到学古人去藏之名山,他们还是知道诗歌史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要由在现在的影响决定的,或者说,读者市场可以不要,评论却不能没有。但他们的诗既然没有人读了,又哪里去找评论家去?所以就只好你评我我评你互通有无过家家。最保险的,莫过于自己评自己了。而要在诗歌史上留下痕迹,其捷径莫过于开山立派,宣布自己对诗歌创作有了新发现。所以,当一九八六年合肥《诗歌报》和《深圳青年报》联合举办现代诗歌大展时,一下子冒出了上百个诗歌流派,每派都有一篇铿锵有力、堂而皇之的宣言,再附以一两首相形见绌的不管是否真正体现了该宣言的主张的诗作,中国的诗人们似乎一夜之间都成了诗歌理论家,也都成了一派的祖师爷。即使是一个人,也可以自成一派,叫什么“独立兵”,有点“千里独行田伯光”的意思。

   
这样的热闹,自然来得快,去得也快,许多派别,本来就是为了凑诗歌大展而组成,大展一完也就自动解体了。当时比较有名气的,一是南京的“他们”,诗歌大展上似乎没有,因为他们在那时候已经不存在了;另一个是四川的“非非主义”,一九八七年还出过两三期刊物,后来也就没了下文。总之,两年不到,所有的这些诗派全都成了历史名词。以后是六四,再以后是下海,这样的热闹更是一去不复返。事实上,在现在的中国是否还能找到对诗歌史的地位孜孜以求的“真正”的诗人,难说得很。

   
其实所谓的热闹,也不过是圈子里的人才觉得,出了诗坛就少有人知道这段插曲,海外的人更是莫名其妙。想不到十年后在海外有人拾起了十年前别人的牙惠,当成新发现的宝贝,开口“他们”,闭口“非非”,整整迟滞了十年还以为自己特先锋。韩东、周伦佑若知道自己在海外有这样忠诚的传人,定然大感欣慰。

   
光是迟滞倒也罢了,滑稽的是,据说有人在诗歌网上拉起破旧大旗当虎皮,宣布凡是不按自己认定的主义写诗的都是在浪费时间。所谓的主义,不仅可以用于吹捧自己和同伙,也可以充当党同伐异的大棒的。“诗有别才,非关书也。”到了为理论而写诗,诗其实也就走到了末路。学那位评论家发表一个预言:这样的诗人,在诗歌史上等于零。正因为一心一意要在诗歌史上留下痕迹,所以下场也就比汪诗人可怜。正如二十年前为愤怒而写诗的北岛,要比现在为写诗而写诗的北岛,在中国诗歌史上更可能留下痕迹。

(1996.6.18.)

 
                         
流行诗人
 
   
流行诗人,其实是历代都不缺的。唐朝的元、白,流行到“流于民间,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的地步,其流行程度把今天的什么诗人全都比了下去。这话不是其追随者的吹捧,而是攻击者的控诉,也就显得很可信。他们控诉的是元、白诗“纤艳不逞,非庄士雅人,多为其所破坏”,类似于今天的评论家控诉汪国真对少年少女们的毒害。但流行的固然多不能传世,却也未必就都不能传世,元、白虽比不了李、杜,其在中国诗歌史上的地位,除了宣称中国在他之前无诗的狂人,大概没什么人怀疑的了。类似的,还有奉旨写流行歌曲的柳永--当年的靡靡之音,到今天也就成了经典。

   
元白诗在当年比李杜诗流行,是因为其浅显。今天的汪国真流行,也是因为浅显短小,易懂易记,又有那么一点哲理,很合少男少女们的口味。倘说汪诗人一开始就为了流行而写作,倒有点冤枉他了。据说他最初一直只是在报屁股上登些小诗赚点外快,一些读者把这些诗收集起来传抄,被出版家发现了,才挖掘出了这么一位流行诗人出来。这种奇遇,在中国诗歌史上很少见,也难怪让人忌妒得怒火冲天。比起当年我见到的那些拿着自己的诗集到处兜售,求爷爷告奶奶拉赞助出诗集的诗人来,和比起今天见到的请人来评自己的诗为最佳的网上诗人来,汪诗人其实要与世无争得多了。

   
明明是读者市场上的失意者,却偏偏要装出一幅愤世嫉俗的清高模样。他们真地如此不把读者看在心上吗?那也未必。只不过是对着读者自作多情却未被青睐,因爱生恨而已。要评选最佳诗作,也还要挂着“读者推荐”的招牌,如果有哪位读者肯赏脸,也还可以说一声“我们的诗还是有读者的”,可惜一位上钩的也没有,也就只好自我推荐和相互推荐,不免就有了几分羞羞答答。

   
八七年夏天我应南京几位校园诗人--在今天的网上诗人看来,都是鼻祖--之邀到南京鬼混了几天,正碰到他们在栖霞寺公园搞诗展,在空地上拉几个绳子,挂上一张张写着自己的大作的诗,就好象游园猜谜游戏一样。这些诗人就很在乎有没有人读他们的诗,还一本正经地统计参观的人数,连那些在公园里游玩凑过来瞄一眼看看是什么热闹的也都给算在内了;就象在现在把诗刊往网上一送,就算是有了几万读者。

   
唱艺术歌曲的没必要看不起唱流行歌曲的,自以为是严肃的诗人的也没必要怒斥流行诗人,何况其实是连怒斥的资本也没有。在文学艺术领域,还是要多一点宽容,少一点党同伐异的心态。

(1996.6.19.)

 
                       
功夫在诗外
 
   
我所见过的非非主义的刊物《非非》,半年出一期,前面是诗,后面是理论文章,八七年出了两期,据说后来还出了一期。六四之后非非的几个主要成员被捕,坐了几年牢,在狱中大概是出不成刊物的了。有人说他们一直在坚持出《非非》,想必是出狱之后的事了。当局如果真的允许犯过反革命宣传罪的人出版刊物,倒也算是一种进步。海外的人开始知道有非非,倒不是因为他们对诗歌创作和理论做出了什么贡献,而是因为他们坐了牢,也成为了持不同政见者。有人把非非主义吹捧成什么元诗、纯诗的代表,以为他们真象嘴上说的只是在做语言游戏,那实在是没读过几首非非的诗,拿着一本诗选的一两首选诗就做起研究来了。比如翻开《非非》第二期,最开头就是周伦佑的一组诗,拿老毛的语录调侃,充满了政治意味,并不纯粹。某民/运人士曾说非非是通过语言游戏在对抗、破坏党文化,对非非的创作动机可谓一针见血。后来以“反革命宣传罪”被当局一网打尽,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我从来就不相信那些要在诗坛上扬名立万、在诗歌史上占一席之地的人,会对诗歌创作抱着纯之又纯的动机。鼓吹什么纯诗,嘲笑别人的不纯,其实不过是司空见惯的成名一捷径而已。一心一意要出诗名的人,对自己的诗能否被接受倒不一定那么自信,这时候就用得着诗之外的功夫了。投身政治是一招,开山立派发宣言写评论是一招,拉帮结派互相吹捧也是一招,党同伐异更是一招。在国内见多了,再在国外见到,也就不觉得有什么新奇。虽然诗是早就没有了什么市场,但只要“诗人”的桂冠还不是一文不值,这些诗外的招数过去有人用,现在有人用,将来也还会有人用的。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我们缺少的,就是这种深藏于心的沉着和自信。

(1996.6.20.)
 
                           
诗人剩饭
 
   
收到一封转帖,才知道我批评新生代诗人的几个帖子被转到了中文诗歌网,触着了网上诗人的痛处了。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一位对鄙人挥舞大棒的先锋,从前还自承在出国以前对新生代的诗一无所知,三年前的诗作跟新生代诗风毫不搭界,两年前才开始依样画葫芦写起新生代诗来,买了几本诗选之后,摇身一变就成了新生代诗史的网上权威,不仅时不时地指导网上诗人怎么写诗,还觉得有必要来揭穿“在网上骗人久矣”的本“莫须有”一家,教训起本人不要无知自取其辱了。而他用来推见本人“脸皮之厚,心境之卑微”的唯一算得上证据的东东,却不过是:

   
“就我在此能收集到的资料而言,“非非”至迟在九三年由周佑伦、叶舟编辑出过第七、八合期。而“他们”则至迟于九四年冬出过第七期,当期编辑为韩东和于坚。”

   
《他们》创刊于八四年,《非非》创刊于八六年,出到了九三、九四年,才出到了第七期,中间是否好几年没有下文,即使是真正诗人眼中的弱智,也不难明白。鄙人读《他们》《非非》、见不到它们的出版、知道那些诗人的去向、认定他们做为一个群体已成为历史的时候,这一位权威恐怕还在黑暗中摸索吧?《他们》《非非》会在两三年前复出,倒是我没料到的,未见国内的诗友提起,就象《今天》在停刊十年后在海外复刊一样,对中国的诗坛毫无影响,不过是在有了一定知名度之后的旧梦重温而已。

   
再抄一段话,看看陈评论家是怎么替真正的诗人痛骂汪诗人的弱智的,否则这杜撰诗人名言的罪名,以本人脸皮之厚,心境之卑微,也有点担当不起:

   
“然而,在诗坛上轰动一时的汪国真,令真正的诗人莫名其妙。他靠着从泰戈尔等人那里捡来的剩饭抹点奶油的本领,竟然迷倒了一大片刚刚才长上几颗青春痘的中学生。不知道他头上那顶诗人的桂冠是谁封的,只知道他那些弱智的句子是对诗歌的一种亵渎。在中国诗歌史上,他的诗歌等于零。”

   
陈评论家不以为然的,是汪诗人捡泰戈尔等人的剩饭。七十年前冰心捡了泰戈尔的剩饭,连奶油都不必抹,却成就了诗名。时代不同了,现在再捡泰戈尔的剩饭,就要令真正的诗人莫名其妙,就是弱智,就是对诗歌的一种亵渎了。要拣剩饭,也该跟在真正诗人的后面,捡西方现代派、后现代派的,写段诗评,也得注上几个英文词,否则“就别再浪费时间写诗了”。写诗的难免不捡人剩饭、拾人牙惠。令人齿冷的不在于拾人牙惠,而在于拾人牙惠还如获至宝,以为特新鲜特先进,进而唯我独尊,嘲骂别人的拾人牙惠,东征西讨,俨然成了诗坛霸主。

   
至于这种人脸皮是否厚,心境是否卑微,本人没有兴趣去论这种题外的东西,和做无聊的人身攻击。

(1996.6.20.)

 
                        
精神皇帝
 
   
这一期《枫华园》登的“地下诗人”贝岭的访谈很有意思。据贝诗人说,如果他创办的《倾向》办不下去了,就会是中国思想界的不幸,十几亿中国人,如果《倾向》连二千基本用户都拉不来,乃是中国人的耻辱,中国文化的耻辱云云。

   
古今中外高雅或自命高雅的刊物恐怕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最后都办不下去而停刊了,否则街头卖的就不会是小报而是高雅刊物了。只不过,停刊之前象贝诗人这样“天将降大命于斯人”地口出狂言对着国人骂大街,恐怕绝无仅有。这已不仅是以精神贵族自居,简直就是唯我独尊的精神皇帝了。刊物办到要成为中国人、中国文化耻辱与否的参照物,还是任其消亡的好。前一段有人在网上呼吁大家订阅拯救《倾向》,说得颇可怜,我当时一动,也想给点钱支持支持。现在才知道他们是不需要怜悯的,要的是进贡,那就只好敬而远之了。

   
哪一天《新语丝》办不下去了,该算什么呢?世界网人的耻辱?世界网络文化的耻辱?:-)

(1996.12.21.)



杜诗解读:白帝城最高楼【旧作】

22 09 2006年
               
城尖径仄旌旆愁,独立飘渺之飞楼。
               
峡坼云霾龙虎卧,江清日抱鼋鼍游。
               
扶桑西枝对断石,弱水东影随长流。
               
杖藜叹世者谁子?泣血迸空回白头!
                   
——杜甫《白帝城最高楼》
   
这是一首七律诗,但是念起来却没有律诗的琅琅上口。它的格式大体上还和律诗相符,如在第一句和偶数句压平声韵,中间两联对仗很工整。但是它的音调在许多关键地方都与律诗的要求相反。这并不是不懂音韵或虽然懂音韵而不愿受格律的约束,而是故意与律诗的格律作对。例如律诗切忌在句末连用三个平声字,称之为“三平调”,这首诗却故意连续用了三处“三平调”(“之飞楼”、“鼋鼍游”、“随长流”)。由于律诗的格律是以音调和谐编排的,与之作对,必然导致念起来很拗口。这种写法,后来就被称之为拗格。这首诗的用字也很奇怪,用了平常律诗中不用的结构助词“之”、“者”,倒数第二句则不用七言诗的“四、三”断句格式,而用“五、二”句式(“杖藜叹世者、谁子?”),犹如散文,读起来很不顺畅。这样,从格律到句法,都使这首诗显得非常独特。后来的诗人也学这种写法,如韩愈以散文句子入诗,黄庭坚致力于写拗体律诗,都是为了避免平庸,显得奇特。但是这只是学了皮毛。老杜并不是为了在形式上标新立异。白帝城最高楼是独立之楼,老杜是独立之人,用独立之体,拗口之句,才写尽了不平之景,不平之情,不平之气。一个个似乎摆错了位置的字突兀起伏,满腔的悲愤因而跃然纸上。

   
“城尖径仄旌旆愁,独立飘渺之飞楼。”这一联写的是最高楼又高又险的地势。以“尖”形容城,似乎很奇怪,起笔就大不平常。但白帝城建在山头上,仰望确实让人感到“尖”,也只有“尖”才能突出其险峻。而通往这个险峻之处的,又是一条崎岖不平的小径,地势如此高危,连插在那里的军旗也发愁,何况人呢。就在这样的地方,孤零零地、若隐若现地耸立着一座楼,仿佛在飞腾。

   
“峡坼云霾龙虎卧,江清日抱鼋鼍游。”这是登楼以后看到的景象,每一句都是由实变虚:“峡坼云霾”、“江清日抱”是实景,“龙虎卧”、“鼋鼍游”是虚拟。上句写山,是静穆的:云霾悬浮山中,山峡看上去断断续续,就像一头头静卧的龙虎。下句写水,是动荡的:在太阳的怀抱中,清澈的江水闪着波光,就像一只只鼋鼍在游荡。这一联又隐指当时局势的动荡不安和潜伏的种种危机。

   
“扶桑西枝对断石,弱水东影随长流。”这是极目远眺时的想像,每一句的写法变成了由虚入实:“扶桑西枝”、“弱水东影”是虚拟,“断石”、“长流”是实景。扶桑是传说中的一种神木,也是日出之处,这是向东远望,想像山峡之高,高到断石可以和扶桑西端的树枝遥遥相对。弱水是传说中昆仑山下的一条江,源流极远,这是向西远望,想像江流之长,长到可以和弱水东来的影子相接。一“对”一“随”,仿佛从东到西,天地之大,尽在眼底。

   
“杖藜叹世者谁子?泣血迸空回白头!”在写尽地势之险峻、高危,景象之壮观、广阔之后,笔锋一转,指向了自己。上一联已念天地之悠悠,这一联也就顺理成章地独怆然而涕下。“杖藜”、“白头”,可见其老病(这一年杜甫五十四岁,四年后就逝世了)。“叹世”,可见感叹的不是自己的遭遇,而是世事的艰难,在当时自然是战乱不断,或许一开始的“旌旆愁”,愁的不只是地势的高危,还有战事的频繁?“谁子”,是“谁氏之子”的省略,这是周围的人见一老人登楼感叹世事,在打听、询问他是谁。此时诗人刚刚流浪到夔州,人生地不熟,这一问,又勾起了他无限的悲伤,自己一生飘零,忧国忧民,到老无人能知,于是就在摇着满头白发回首应答的一刹那,有血泪在高空中飞散!世事的辛酸,人生的不平,浓缩在这一问一回之间。

       
尖峭的山城崎岖的小径,就连旌旗也在发愁,
       
孤孤单单若隐若现,耸立着一座飞腾的高楼。
       
云霾隔断连绵的山峡,群山犹如龙虎在静卧,
       
太阳环抱清澈的江水,波光仿佛鼋鼍正浮游。
       
扶桑西端的树枝,遥遥相对山峡高高的断石,
       
弱水东来的影子,紧紧连接大江长长的水流。
       
这个人究竟是谁,拄着藜杖感叹世事的艰辛?
       
血泪在空中飘洒,就在满头白发回顾的时候!
(2002.9.8.)


杜诗解读:又呈吴郎【旧作】

22 09 2006年

                   
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
                   
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
                   
即防远客虽多事,便插疏篱却甚真。
                   
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沾巾。
                       
——杜甫《又呈吴郎》

   
老杜前面写过一首《简吴郎司法》,“简”是信件,这一首诗也是一封信,所以题为“又”。从前面一首诗可知,吴郎是来自忠州的一位“司法”(州政府的军事参谋),是杜甫的晚辈姻亲,暂住夔州,与老杜关系很好。老杜在夔州有两处住宅,一处是靠近市区的瀼西草堂,一处是在东屯农庄的茅屋。平时他居住在瀼西草堂,此时是秋天,为了照看庄稼,便暂时搬到了东屯茅屋(有《自瀼西荆扉且移东屯茅屋四首》记其事),空出来的瀼西草堂便借给吴郎居住。从这一首诗可知,草堂前有枣树,西邻是一贫穷寡妇,老杜在时听任她打枣。吴郎搬入后,在枣树周围围起篱笆,其用意自然是防止寡妇再来打枣。寡妇到东屯茅屋告诉老杜此事,老杜便以诗代简,写了这封信替寡妇求情。因有求于人,所以题为“呈”:

   
“草堂前的枣树向来听任西边邻居随便打,她是一位没有饭吃也没有儿子的孤单寡妇啊。如果不是因为贫穷困苦,她又何至于打别人家的枣呢?现在草堂新换了主人,她对你不了解,怕你不让她打枣,你就更应该对她亲切些,消除她的恐惧。她防范你这位远方来客虽然是多虑,但是你插了篱笆,却要让她当真了。她向我控诉横征暴敛让她穷得只剩一把骨头,而我也正想起现在连年战乱,天下百姓也都和她一样,不由得泪湿手巾。”(按:“只缘恐惧转须亲”一句一般解做老杜在介绍自己以前是如何对待寡妇的,不确。“转须亲”,说明其实不“亲”,显然不是老杜的自况,而是在劝吴郎。)

   
这是发生在一千两百多年前的一件生活小事,到今天我们读了这样一封诗札,却仍然深深感动。令人感动的不仅是诗人对一位穷人的无比同情,竟然为让她打自己家的枣而向客人求情,更感人的还是那份善解人意、体贴入微,不仅是对贫穷寡妇的体贴,“只缘恐惧转须亲”,更是对吴郎的体贴。因为怕当面说他让他觉得不好意思,便去信提醒,而为了说得委婉、含蓄,特意采取诗的形式。虽然吴郎插篱笆的用意很明显是防备寡妇打枣,老杜为了不让他难堪和易于接受,故意将之当成误会,把“不要不让她打枣”的本意改成了“不要让她在打枣的时候感到不便”。告之寡妇的贫穷困苦,这是动之以情,又提醒他在天下百姓都在受苦的战乱年代,更应该富有同情心,这是晓之以理。“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沾巾”,一件生活小事因此成了天下大事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而这首本来只是用于解决纠纷的诗札也因此成了既打动人心又胸怀天下的杰作。不是至情至性的情圣,决无法做到如此情真意切、细致入微,而没有诗圣的如椽大笔,也写不出这样以小见大的崇高诗作。

   
这种人人能体会到的深情厚意,腐儒却一点也不懂。面对如此崇高的诗作,清末民初“大儒”王闿运竟骂之为卑下的叫化腔:“叫化腔,亦创格。不害为切至,然卑之甚。”(《湘绮楼说诗》卷一)近代另一“大儒”马一浮也把这首诗当做杜诗的一大污点,不仅说这种事“叙述琐细,不合入诗”,而且怀疑杜甫和寡妇有仇,故意要让后人都知道她有“窃枣”的恶行:“世之寡妇而窃枣者必自不乏,幸而不遇少陵(按:少陵是杜甫的号)。使人人遇少陵,则千载下皆不免从邻翁诗中知其有窃枣之事。吾不解少陵与其西邻寡妇何怨而必记其扑枣以示人也。”(见其手稿《杜诗瘢》)虽然历来注者多说西邻寡妇“窃枣”,但她扑枣是得到杜甫允许甚至鼓励的,如何谈得上“窃”?杜甫不认为她是窃,自然也不觉得她的所作所为是恶行,后人读之,也只觉得寡妇可怜,不觉其恶。杜甫写作此诗,纯粹为了实用,写时未必当成文学作品来写,信笔为之,所以毫无雕琢痕迹,恐怕也没有想到会流传后世而不朽,既不是要显示寡妇的恶,也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善。王闿运之流名为大儒,实为腐儒,明于礼仪而陋于知人心,不知天地之大,心胸之广,岂能领会诗圣“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真儒本色?

(2002.9.10.)



不要动辄拿大师说事

10 09 2006年
   在近日召开的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朱清时批评现在的教育功利性太强,一切只看成绩,这样的环境和土壤是无法培养大师的,甚至一些有可能成为大师的“苗子”也会被扼杀。

  他举了郭沫若中学时的两张成绩报告单为例,“从两张成绩单上的成绩看,郭沫若当时显然算不上优等生。第一张成绩单平均成绩79分,包括国文、图画在内的3门功课不及格,最差的仅35分。第二张成绩单上,图画、习字的成绩也很一般,倒是理科成绩如几何、代数、生理等比较优秀。……如果郭沫若在今天上中学,这样的成绩是难考进大学的,即使考上了,家长和学校也一定要他上理科。像郭老这颗大师苗子肯定会被‘善意’地扼杀了。”

   
郭沫若有的科目的成绩低,是有原因的,比如他的“修身”课只得35分,就与他桀骜不驯、不服管教有关,他曾因为“纠众罢课”而被开除。不过,假如郭沫若的这份学习成绩能够体现出他的高考水平的话,我倒是觉得他要在今天考上大学甚至考上名牌大学都非难事,因为他成绩比较差的几门功课(图画、习字、修身等)都不是高考的内容,而他的理科和英语成绩又非常好,有的还是满分,主要科目的平均成绩完全算得上优秀,不知朱校长为何断言这样的成绩在今天难以考进大学?

   
郭沫若后来的确是上的理科,是不是家长和学校一定要他上的就不知道了。他在1913年7月考取天津陆军军医学校,1914年到日本东京考入一高预备班医科,1918年升入福冈九州帝国大学学医,1923年3月毕业,获得了医学士学位。

   
但是这颗大师苗子并没有因为上了理科就被扼杀。正是在留日学医其间他开始了文学创作,发起成立创造社,诗集《女神》也是那个时期出版的(1921年)。

   
所以我实在不明白朱校长举郭沫若为例想要说明什么问题。从郭沫若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代文学宗师的理科成绩也可以是非常好的,也可以是学理科出身的。文学大师并不需要大学来培养。

   
当然,文学大师也可能理科成绩非常糟糕,比如朱校长所说的“考清华时,钱钟书数学只得了15分,吴晗则仅得0分,现在他们都不可能考上”。其实现在高考招生时对有专长的学生也向来是网开一面的,例如在重大竞赛中得奖的就可以加分甚至保送,钱钟书、吴晗在今天未必就上不了好大学。朱校长以此为例却是为了批评高考“迫使学生集中全力应付要考试的那几门课程,全面素质教育无法实行”。但钱钟书、吴晗的数学成绩如此之差,岂能做为“全面素质教育”的典范?难道全面素质教育是不包括数学素质的?难道想要鼓励现在的学生向钱钟书、吴晗学习,数学是可以不学的?

   
朱校长本身也是理科出身,应当知道科学研究重统计而不重特例,何况举出的特例还是个反例。大师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大师们的成长之路也是五花八门的,例子举得再多也只是特例。有的大师还是自学成才,连学都没有上过的呢,恐怕不会有人因此认为教育是可有可无的吧。

   
如果真的想要实行全面素质教育,就不应该以培养大师做为诉求。教育面向的应该是广大学生,目的不是为了培养几名大师。把“我国近几十年来未培养出大师级人才”做为教育失败的体现是错误的。教育界急功近利、风气浮躁的恶果是未来公民的道德水平、科学素质的滑坡,那才是更令人担忧的,比少出几个大师要严重得多。

   
当然,对有天赋的学生可以实行特殊的培养,但是那不是教育的重点。大师往往不是能够有计划地培养出来的,特别是文学大师,更是如此。

   
我并不是在为现在的高考制度、教育体制辩护。我只是希望,在检讨高考制度、教育体制的弊端时,能够更理性、严谨一些。

2006.7.16
(《同舟共进》2006.9)
(XYS200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