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 27, 2010 @ 9:59 pm
方舟子对肖传国:大事记
肖传国教授最初是在本世纪初时出现在互联网的一些论坛里的。不过那时候没有人知道他——他用的是一个笔名:“昏教授”。大体也在同一时期,方舟子开始了他为中国学术界打假的生涯。昏教授对方舟子的行为很感兴趣,但觉得无法赞同,于是写了一些批评方舟子的文章。
2001年,方舟子在一份报纸上发表了一篇科普小文,向读者介绍科学界的一项新发现。昏教授向刊登该发现的美国《科学》杂志举报方舟子抄袭。《科学》回信认为这不属于抄袭,因为方舟子“既没有用以第一人称描述的手法来暗示这是他自己的工作,也没有直接采用《科学》上论文的原始文字”。但昏教授及其追随者仍然一如既往地四处宣扬方舟子抄袭的谎言。
转眼到了2005年的秋季。昏教授被认出是当时正在从纽约回国过程中的肖传国教授的笔名。肖传国其时也在申请中国科学院院士的资格。几位警觉的网人陆续投稿新语丝揭露肖传国在申请材料中夸大自己的资历。该年9月21日,方舟子在《北京科技报》发表《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人》,对肖传国做了系统的揭露,主要观点是:
1. 肖传国当时在纽约大学有全职职务,不符合院士要求
2. 肖传国自称在纽约大学的“副教授”职称不确实,纽约大学网站一直是“助理教授”,后来改为“临床副教授”
3. 肖传国简历中称1982年以来在国际期刊上发表26篇论文,实际只有4篇,其它只是会议摘要
4. 肖传国简历中称曾获得“国际神经泌外最高奖”并列了两个奖项。其中一个只是会议摘要奖,另一个的确是大奖,却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找不到肖传国的名字
5. 肖传国自称有一项国际公认的“肖氏反射弧”成果,是“外科领域里仅有的几项以中国人名字命名的手术原理”。检索结果除了肖传国在一次会议上的报告以外,没有任何地方提及“肖氏反射弧”、“Xiao’s Reflex Arc”或者“Xiao’sProcedure”。(注:这是2005年的事。)
随后不久,肖传国于2005年10月在武汉以诽谤罪起诉方舟子和发表方舟子文章的报纸和网站.
2006年5月,就在方舟子打假的努力开始得到社会关注之时,傅新元等120华人学者(多数为当时在美国的生物学家)发表《关于科学研究诚信的公开信》,以保护科学家声誉之名呼吁不能在公开媒体上做科技打假。当年6月8日,肖传国自己也发表公开信攻击方舟子,扬言“本教授有恩必报,有仇必报”、“院士可以不当,诺贝尔奖暂时不想,此仇不可不报”。
2006年7月31日,武汉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方舟子败诉。判决书中出现一些“经典”字句:
“本院认为:首先,国际期刊应当是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包括中国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而不是国外期刊。被告方是民关于国际期刊系国外期刊的说法错误。”(于是肖传国的论文数目得以增加)
“被告方是民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没有找到原告的名字不能否认原告获奖的事实。因此,原告曾获得美国泌尿学会学者奖奖项的事实成立。”
“本院认为:原告的‘肖氏反射弧’理论,在国际上有获奖证书,国内有鉴定结论和获奖证书,国内教科书亦曾引用其理论,原告的‘肖氏反射弧’理论是客观存在的。被告方是民在网上搜索不到‘肖氏反射弧’,不等于‘肖氏反射弧’不存在。被告方是民认为“肖氏反射弧”在国际上毫无影响、国内专家没有得到认同的评论不能成立。”(注:国内教科书指的是肖传国导师写的一本书。)
就在同一天,一份“海内外学人”支持方舟子的公开信征集签名,签名过百,陆续达到600余人。方舟子指责武汉法院枉法,判决有地方性保护倾向。
2006年9月5日,肖传国为挑战方舟子的地方保护说法在北京再次起诉方舟子
2006年9月7日,当时在美国西北大学任教的饶毅教授发表《对肖传国起诉方舟子一案的意见书》,语言激烈,痛斥肖传国。
2006年9月8日,庆承瑞教授(何祚庥妻子)发表公开信支持方舟子
2006年11月6日,何祚庥等人在国内筹办科技打假基金
2006年11月-2月,肖传国在美国纽约起诉饶毅、方舟子和新语丝。(饶毅后来回国,案子由他的保险公司与肖传国庭外和解)
2006年11月,“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在美国成立。此时方舟子不仅面临肖传国诉讼,还同时需要应付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丁祖诒和“八卦宇宙学”传人的诉讼。
2006年11月29日,美国《科学》杂志以《中国打假人士遭遇诽谤判决打击;支持者团结起来》的标题报道方舟子处境
2007年3月,肖传国与丁祖诒合流,公开通过律师所向签署支持方舟子公开信的人发出恐吓,称将起诉所有在支持方舟子公开信上签名而不能如期“作出合理解释获得肖传国教授谅解”的人。
2007年3月15日,武汉中级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方舟子宣布将不服从判决要求的道歉和交罚款。(大约同期,方舟子在国内法庭其它案件上也接连败诉,采取同样态度)
2007年5月28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肖传国败诉,同样案件,武汉北京判决大相径庭
两年之后,在2009年8月,肖传国突然在网上声称已经收到方舟子的罚款。方舟子才发现在丝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妻子的银行帐号已被武汉法院花去一笔钱。(方舟子与妻子结婚前便签有正式条约财务分开)
2009年9月,武汉法院驳回方舟子的申诉,认为夫妻间的协定必须事先在对方之情的情况下才有效。方舟子在此后所有批评他人的文章篇头都加一声明,告知对方此协议
2009年10月27日,由科技记者方玄昌主导,《科学新闻》发表文章《谁来评定肖传国》,是国内媒介首次披露“肖氏反射弧”的有效率不是肖本人宣称的那么高,而且副作用很严重。文章并透露以下几点:
1. 肖传国的成果鉴定会参与者根据不存在的“国际影响”来判断价值,突出打假之必要性
2. 同行评议没法进行,肖传国基本上是一个学霸
3. 有效率没有第三方的数字
4. 法院判案的随机性
2009年11-12月,《科学新闻》和《北京科技报》陆续发表文章调查并质疑“肖氏反射弧”的有效率和病例
同期,律师彭剑宣布将协助手术受害者索赔
2010年2月24日,新语丝同人发表公开信质疑“肖氏反射弧”手术。信件送交美国的一些有关的科研机构和网上论坛
2010年8月9日,美国Beaumont医院的“肖氏反射弧”临床试验结果在美国《泌尿学》杂志发表,该刊同时刊载同行对这篇文章的严厉批评。
2010年6月24日,记者方玄昌在回家路上遭遇两位歹徒袭击,头部负重伤,侥幸脱险。
2010年8月29日,方舟子在住家附近遭遇两位歹徒袭击,幸得逃脱,只受轻伤。
2010年9月20日,肖传国被拘捕,警方透露肖传国以10万人民币买凶,是袭击方玄昌和方舟子两次暴力事件的主谋。
(具体材料请参见《新语丝》网站“立此存照”栏“肖传国事件”集。
1条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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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bluesea
9月 28, 2010 @ 4:27 am
很详细,但有两处错误。
有两处错误:认为夫妻间的协定必须事先在对方之情的情况下才有效
2010年8月9日, (和前后时间排序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