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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7, 2010 @ 6:47 pm

新奥尔良跑马的回忆

2月25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后,我直接奔往飞机场。两个多小时的飞行之后,到达新奥尔良,住进旅馆已经是当地时间午夜了。可以看得出来,飞机上很多乘客是冲着这个星期天的“狂欢马拉松”而来,偶尔也能听到人们互相谈论跑步的事宜,令其他乘客大为惊讶。

虽然已是午夜,此时感到有点饥肠辘辘。旅馆服务员介绍说附近街上有一家24小时营业的小饭馆,很安全,那里面永远有一位警察坐着吃东西。于是徒步前往,发现店面不大,只有少数零星食客,果然在一个角落看到一位貌似警察的人,桌上放置着一个对讲机。在这之前的一个星期,我一直尽量都在吃各种面条,进行所谓的“碳水化合物加载”(carbo-loading)。这时候也不想多吃,就随便要了一个作为开胃品的带蘸料的玉米片(chip & dip),就着小店温磬的家庭氛围吃下。

第二天原打算好好睡个懒觉,却事与愿违。所在的旅馆临街、简陋,一大早就被不停的大卡车吵醒。旅馆供应的免费早餐乏善可陈,继而又发现在房间里没法上网。也罢,收拾好走出门去,走了大概一英里地去城里的会议中心领取马拉松号码和一应材料。二月底的新奥尔良很有意思,一会儿能看到满地落叶,似乎是深秋时节,拐上一个弯却又看到满树红花,正是春天。会议中心在举行啦啦队比赛,到处都是成群结队花枝招展的小女孩,费了很大劲才在那个足有一英里长的楼里找到马拉松的展厅所在。很快领取了需要的东西,逛了逛各种销售柜台,没有发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尤其是没有发现免费的印有每个英里时间速度对照表的腕带,倒是发现P. F. Chang饭店在发腕带,带着它在终点可以领取一份免费的菜叶包(lettice wrap),这应该不错。

出了会议厅继续徒步北上,准备去看看这个城市最富盛名的法国区,在那附近闲逛了一会儿之后,突然发现两腿酸软。仔细回想了一下,已经走了大概五六英里路,这样下去不是好事。于是打听是否有公车去旅馆,发现比较困难,不得已,继续走吧。新奥尔良以其海鲜为主的南方辣味(cajun)饮食著名,但重任在身,不敢造次,晚餐只是吃了最普通的面条。

 

马拉松是在星期天早上7点出发。这天不到六点我就在闹钟响之前醒来了。到旅馆前台随便吃了一块冷点心,发现外面还有点冷。穿上跑步的短袖衫和短裤,在外面在套上一件已经破旧准备要扔掉的大衬衫,感觉还挺合适。天正在变亮,在前往出发点的路途中可以看到三三两两的人群正在汇集。我的旅馆到出发点有大约1.5英里,走到后发现那是真正的起点,而我按照速度安排的集合点还远远在后面,于是继续行走。这时听到广播里说这次马拉松总人数达到了1万8千人。(绝大多数是跑半程马拉松的。)

起点组织得不错,有很宽敞的集合地点,到处都有简易厕所,不过还是需要排队。反正这时候闲着无事,也就排了队上了一次厕所。7点时分,远处的喇叭里传出唱国歌的声音,然后听到出发了,然而我们后面毫无动静。这次马拉松的出发是每隔两分半钟一波地出动。我们在后面随着一阵一阵地向前挪,等到达出发点已经是7点半了。随着一声号令,我们也上路了,在通过起点线时,大家都低头掐下自己的手表。

 

出发后的人群熙熙攘攘,这时候没有什么速度可言,大家都在随大流。不到一英里,就看到路边上有许多人停下来喘气,或改为行走,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不在后面比较慢的波里出发,却偏偏赶到了我们的前面。我在跑之前没有做准备活动,马拉松的前几个英里就是准备活动阶段,这时候感觉到到处不对劲。屁股、大腿、小腿都在抱怨,脑子里也很没有信心,似乎很快就会发生哪里抽筋或扭伤的可能。这里的道路也不帮忙,到处坑坑洼洼,脚底下不得不时刻留心。在纷乱的人群里,我看到许多人已经开始在找厕所。他们在跑之前喝了太多的水,已经坚持不住了。路边简易厕所前面都有十来人在排队。有人冲向加油站,却发现那里的厕所已经被锁上。

这次马拉松是所谓“摇滚乐马拉松”,主办者在沿途安排了26个摇滚乐对演出。出发后前几个英里的乐队演出得格外卖劲,在跑步行列中激起一阵阵喝彩。路边还有一些狂欢节游行的彩车,不知道是为马拉松做点缀还是就临时停放在那里。

 

4英里之后,全程和半程马拉松分道扬镳了。人群一下子稀落下来。我的步伐也开始趋于稳定,虽然速度比较慢,但感觉好多了。正在这时,我看到前方路边有一个孤零零的移动厕所,一个人正从里面出来,外面没有人等。虽然这时还不是我需要上厕所的时间,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当机立断加速冲了过去,解决了问题。估计这一路不会再需要为此事操心。这时候天气也很暖和了。我脱下了外面的衬衫,扔进路边的一个垃圾箱,轻装前进。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跑全程马拉松。一年半以前,我在丹佛跑了那里的马拉松。当时虽然一路顺利,却在第18、19英里处突然两腿抽筋,余下的路程只能靠行走来完成,最后的成绩是4小时47分44秒。那次的经历留下了一个持久的遗憾,总觉得走下来的不能算是跑完了马拉松。尤其是成绩是在“奥普拉”之后。

马拉松在美国是一个非常有群众性基础的运动,尤其是40岁以上的中年人,是各个城市举办马拉松比赛的主力。许多著名的演员和政客也乐于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电视名人奥普拉·温弗瑞。十几年前,她很在意自己的体重,曾公开尝试过各种各样的减肥手段,其效果更是通过几乎每天上电视为千万人所知。1994年,奥普拉宣布要在40岁生日前完成全程马拉松,并在那年秋天完成,取得了4小时29分20秒的成绩。在那以后,因为她是总所周知的名人,也因为她的成绩正好在4小时30分的坎口,成千上万的普通民众带着“奥普拉能做到,咱也应该能做到”的热情投入了马拉松运动。赢过奥普拉是中年业余跑马者一个重要的目标。

这次在新奥尔良,我的最低目标是实现全程跑下来,除了中间取水喝水的当口不走。而最高目标则是要胜过奥普拉的时间。前者主要取决于在后程是否还会像上次那样遭遇抽筋,而后者则还没有完全的信心。

奥普拉的时间相当于平均以每英里10分16秒的速度跑完全程,这在我平时训练时还从来没有达到过。虽然五英里左右的“短跑”能够达到10分钟上下的速度,十英里以上距离的训练跑都只能是在十一分上下的速度上完成。因此这次的想法是尽量在全程保持10分半的速度,到20英里处再见机行事。10分半的速度最后的结果会是4小时35分钟左右,也不算太差。这个速度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很容易心算,不需要腕带提醒。

 

在5英里处我们进入了一个叫做奥杜邦的公园,这时天已大亮了,公园里有不少人,因为有两个乐队在演出而显得很热闹。在公园里完成了6英里,这时候看了看表,发现自己远远落后预定的时间(事后从组织者公布的时间知道这时候我的平均速度只有10分40秒左右)。不过这时候也开始活动开了,一开始那种到处不对劲的感觉消失了,脚底下开始轻松起来。在公园出口的拐角上看到两个打扮成上世纪初的南方绅士和淑女的一对人。绅士手里托着一个托盘,上面是一双高脚酒杯。旁边有一纸牌上写着“martini, anyone?”,令人忍俊不禁。不知道他已经这么托了多久。

出了公园,拐了两个弯就上了久负盛名的圣查尔斯大道。我的脚下开始加快,感觉到已经是10分半的速度,但不确定是否能把前面耽误的时间补回来。圣查尔斯大道的路面更差,到处都是破洞、裂缝和碎石块,有些地方还需要专门用施工信号标志出来。不知道这个路面是卡特琳娜飓风的后遗症还是年久失修的结果。不一会儿,我们又与半程马拉松的人流合流了,不过他们在道路的另一侧。因为我们这时已经比他们多跑了好几英里,这时候与我们会合的半程人流都是后面走路大军,基本上很少还有人在跑。不过他们人多势众,观众都集中在他们那边,反显得我们这边冷冷清清。这样也好,我们可以方面地保持自己的速度,不受他们的干扰。这一段直路很长,路边是极具风格的别墅,绝少有两栋一样的设计,一路看去,非常赏心悦目。正跑着,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位女孩,梳着两只夸张的辫子,打扮得天真少女模样,正一路跑着一路向路边的观众欢呼、击掌,仿佛是她一路上为观众喝彩,也把寥寥无几的观众的气氛调动了起来。我发现她那充满活力的能量很有感染力,于是一路在其后面跟着,直到几乎走完了圣查尔斯路时才最后超越了她。

在11英里处我们接近了市中心。这里的街道几乎是空的。在进城之际,路边有一座洁白高耸的教堂一直在演奏着其顶部的铃铛。在一路上听过许多摇滚乐之后,这样的天阙令人突然精神一振。不一会儿,我们就绕过了法国区,也就在这时,我们到达了行程的一半。也是事后才知道这时候我的平均速度是10分31,已经补齐了开始的慢速,而这时脚底下的速度保持在10分30以下。

 

我们这时候是沿着一条叫做艾斯普兰达的大街奔向城市公园,那里是终点所在。在不到15英里的地方,我们看到新奥尔良著名的墓地的一角,然后就到了公园的边缘。在这里,我们与半程马拉松最后一次告别。他们直接进公园就大功告成了,我们却绕着公园而行,还有漫长的路要跑。

这个城市公园的长边不止两英里,我们先沿着西面往北跑,左边是卡特琳娜施虐之后重新修建的河堤。河堤下面是草地,可以想象当初被淹没的情形。遗憾的是,虽然河堤看上去很新,脚底下的路还是一样的坎坷不平。这时身边的人稀稀拉拉,道路两旁基本上没有观众,很长的一段路也只有一个乐队的台子。也许他们正在休息,只有一个人在有气无力地唱着,显得冷冷清清。到达公园的另一端时已经看到18英里的里程碑了,这是关键的地方,我心里开始有些紧张,害怕随时会重蹈抽筋的覆辙,然而脚底下还是一如既往,没有需要减慢的意思。稍微估算了一下,发现这时我已经超越了10分半的预定速度,如果不出意外,4小时35分的成绩应该没问题。但对是否能超越奥普拉还不大拿得准。

绕到公园的东边后我们暂时离开公园到一个居民区里去跑上一个来回。这里我们过一条河时有一个小拱桥,是这整个路径中唯一一个有明显坡度的所在。身边有人在咒骂,这时我才意识到已经很久没有人从后面超过我了,而我周围的人早已经呈现出走走跑跑的疲累迹象,正在成批成批地被我超越。想到这里,脚底下突然有了一把劲,上桥时一点也没有减速,直接就冲了上去。在居民区折回时,我们到达21英里所在,我看了一下表,3小时38分,比10分半的速度已经快了近两分钟!更重要的是,最后的5英里只要能够以稍微低于10分钟一英里的速度拿下来,就可以战胜奥普拉了!在21英里半的地方,我最后一次停下来喝了一杯水,然后自己知道剩下来的路程是要一鼓作气了。

在快到23英里的地方我们终于转进公园。在这入口处有一个乐队正在卖劲地演出,我身后的一位跑步者突然高声和着乐队唱将起来:“I feel all right! I am feeling good about myself!” (“我觉得很爽,我觉得自己很棒!”)我很佩服他跑了这么长的路后居然还可以如此引吭高歌,而这歌词无疑得到了所有人发自内心的共鸣。脚底下的步子随之加快,步伐也变大了,这时候自我感觉已经像是平常出去参加一场万米比赛的节奏和速度,完全不像是马拉松的最后阶段。事实上,这时我觉得就像在公路上开车,一段一段地追上、然后超越前面的车(人)群。相对于上一次不得不走这一段路,感觉的确好多了。

 

进入公园之后,路边挤满了观众,终点附近的乐队的演奏声格外震耳。但我们还需要绕两个圈子才能冲着热闹的方向前进。在25英里的时候,我终于感到累了,觉得无法保持脚底下这时候的速度,而且计算了一下,达到目标已经没有问题了,于是稍微减慢了一点速度。但没过多久,两腿似乎又自动地加速起来。一直到公园内的博物馆旁边,看到了26英里的标志,立即便开始了冲刺。这时自己感觉速度相当快,一下子超过了好几群人。终点附近的观众已经习惯了众人此时都在走路或慢跑到达终点,突然看到闯过来一个冲刺的,顿时一片喝彩声。冲过终点看表,发现时间是4小时27分55秒,一下子觉得轻松无比。

 

后来知道正式的成绩是4小时27分54秒,全程平均速度是10分14秒。整个马拉松是在越来越快的速度上完成的。最后5英里是以每英里9分42秒的速度完成的。

发表于 跑步

1条评论 »

  1. Posted by 允真

    3月 27, 2010 @ 10:01 am

    榜样啊!跑完有没有好好犒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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