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15
……但文豪则可,在我辈却不可的。
——鲁迅《阿Q正传·序》
律句“平平仄仄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如果它为仄,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孤平是近体诗的大忌。
叶剑英《赠演员》之一(1961年)不避孤平:
文德现身能说法,
装成鸩鸟作刁媒。
而今更换人间世,
山顶辣椒到处栽。①
末句第三字“辣”仄声,而第五字未用平声补救。全句为“平(宜仄可平)仄仄平仄仄平”。
本句第一字是平声。可是在这种句子里,“七言第一字用平声是不中用的,因为它的地位太不重要了。”②
①叶剑英《远望集》4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②王力《汉语诗律学》97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
200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