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花粉的妄想狂笑话

4 12 2007年

有一个网名“亦明”的受虐妄想狂患者,幻想曾经与我有过什么交情(我和他唯一的“交往”就是几年前他给新语丝投稿时,回复过一、两次简短的email,都是涉及到来稿的处理,一是请他在来稿中不要引用“隧道”之类海外政治宣传刊物的资料当证据,二是请他在来稿中不要以生物化学专家口气把核酸和蛋白质相提并论,一个不是营养素,一个是营养素,不是同一类东西。此人恼羞成怒,从此落下病根,没再来过稿),一篇又一篇地张贴《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的大字报,还有想看热闹的人,怕我不理睬他,拼命往我信箱里塞这些大字报。我当然还没有无聊到去满足一名妄想狂患者的受虐需求,对塞到信箱里的这些垃圾看都懒得看,一删了之。今天见到有人在新语丝论坛转贴了亦明的最新大字报《无知得让天下学人蒙羞》,说是亦明露了大窃,就多看了一眼,才发现原来这位此前连“核酸”是什么东西都没搞清楚的“方学家”,摇身一变又成了“从美国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专业是分子生物学”、“在国际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科学论文多篇”,“我高出方舟子至少一个数量级”、“中文著作,曾被包括北大、清华的教授、博导在内的专家学者在专业论文中多次引用”的分子生物学家,要来揭露我如何受雇于美国转基因技术公司,昧着良心谎话连篇在中国推销转基因产品了。为了证明我是如何“根本不具备讨论转基因这个问题的资格”的,此人抓住我文章里的一句话,大做文章。

我在《误读“转基因”》一文中有这么一句话:

“而且玉米的花粉非常重,扩散不远,在五米之外,平均每平方厘米的草叶上只有一粒玉米花粉。因此在自然环境中,转基因玉米花粉不会危害大斑蝶幼虫。”

亦明注意到新语丝曾经刊登过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贾士荣的一篇文章《国际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争论——几个事件的剖析》,里面有相似的一句话:“玉米的花粉非常重,扩散不远,在玉米地以外5米,每一平方厘米马利筋叶片上只找到一个玉米花粉。”

于是他无视二者表述上的细微差别(比如我更准确地指的是平均数),断定我那句话出自贾士荣的文章。亦明又在《美国科学院院刊》找到一篇研究玉米花粉在马利筋叶片上的散布情况的论文,以为天底下只有这一篇研究玉米花粉的文献,认定贾士荣说法必定来自这篇论文,但这篇论文中并无“花粉非常重,扩散不远”这个亦明认为很奇怪的说法,也无“在玉米地以外5米,每一平方厘米马利筋叶片上只找到一个玉米花粉”这一数据,只有4~5米处是每平方厘米8个玉米花粉这一数据,于是亦明无视4~5米与5米的差别,认定必定是贾士荣英语太糟糕,看不懂英文论文,连density这种初级英语单词都不懂,把原文中说的花粉密度当成了花粉重量,把原文提到的“0.996”分布频率当成了1个花粉颗粒。在如此这般浮想联翩的揣测之后,亦明嘲笑说:

“显然,方舟子在做转基因科普时,并没有‘阅读原始论文’,也没有‘根据第一手的材料写作’。他根据的,不过是一个读不懂英文的贾科学家编造出来的假材料。”

“贾研究员如果稍微能够读懂英文,方博士如果稍微地象一个真正的学者那样搞学问,他们就不会闹出这么一个丢尽全世界学者脸面的大笑话了。”

其实,亦明如果稍微能够读懂英文,如果稍微地象一个真正的学者那样搞学问去读几篇支持转基因技术的文献,甚至如果像他自吹的那样善于使用“小小的鼠标”,那么只要在google里用几个关键词corn, pollen,heavy一搜索,就会发现类似“玉米的花粉非常重,扩散不远”这样的说法,随处可见,而且都是在政府、大学、专业机构网站出现的,例如:

The primary reason for these low pollen concentrations is that corn pollen grains are fairly heavy, therefore most settle in the immediate vicinity of the cornfield.

http://whybiotech.com/index.asp?id=1806

Bt corn pollen is heavy and can only travel short distances.

http://www.csiro.au/pubgenesite/faqs.htm

Many factors contribute to keeping pollen density low. Corn pollen is relatively heavy, so it doesn’t blow far;

http://www.ars.usda.gov/is/AR/archive/feb02/corn0202.htm

But because corn pollen is relatively heavy, only about 30 percent of it drifts farther than 8 meters (26 feet).

http://www.ipm.iastate.edu/ipm/icm/1999/6-14-1999/monarchbt.html

至于“在五米之外,平均每平方厘米的草叶上只有一粒玉米花粉”,我根据的是加拿大Guelph大学环境生物学系Mark Sears教授等人为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撰写的报告Preliminary Report on the Ecological Impact of BT Corn Pollen on the Monarch Butterfly in Ontario,在该报告的第14页,有一组数据指出,在玉米地外5米处马利筋草叶上玉米花粉的数量每平方厘米0~6个,平均1.4个,误差±1.8。

http://www.biotech-info.net/Searsreport.pdf

其实在亦明引用的那篇论文中,也有类似的说法。那篇论文虽然没有5米处的数据,但是提到8米处的花粉数为0~1.2个。

至于亦明文章最后提到的2004年研究基因转移的论文,与转基因玉米花粉是否会危害大斑蝶幼虫这个话题毫无关系。

本来是不用理睬有严重心理疾病的人的,即使他“无知得让天下学人蒙羞”,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不应该再去刺激他。但是即使是心理有病的人写的文章,也会有相信谎话重复千遍即成真理的别的“方学家”当成宝贝到处乱转,更可能被反转基因人士当成依据,以为贾研究员或我真是读不懂英文而编造假材料,所以就浪费时间澄清一下。下不为例。

附:

无知得让天下学人蒙羞

亦明

前面提到,方舟子根本不具备讨论转基因这个问题的资格。我这么说,并不仅仅因为他拉大旗做虎皮,冒充“主流科学界”的代言人;也不仅仅因为他瞪着眼睛说瞎话,骗人不眨眼——我这么说,还是因为这个美国博士的无知,简直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

(中略)

按道理讲,一个人做科普,他只需要把书本中的东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复述出来就可以了,因此,一个“科普作家”只要具有一定的专业训练和理解能力,他犯错误的可能性并不很大。那么,为什么方舟子这个美国博士在对转基因这个非常简单的问题进行科普时,会频频出错呢?这当然与他自身的科学素养不足有关,也与他根本不是在真心搞科普有关。但还有一条就是,方舟子喜欢把道听途说来的、对自己的既定观点有利的东西,都自动地信以为真,然后把它们当作自己的东西,再贩卖给被科普的对象。而由於他极端的无知,他在东抄西凑的过程中,根本分不清真假,辩不出对错,因此就难免捉襟见肘、漏洞百出。上面提到的方舟子误读侯美婉女士关于HGT的文字就是一例。下面再举一例。

在作于2006年3月17日的《误读“转基因”》 中,方舟子写道:

“根据美国环境保护局的估计,草叶表面上转基因玉米花粉的数量达到每平方厘米150粒时,也不会对昆虫造成危害;而在田野中,草叶表面所沾的玉米花粉数量只有每平方厘米6到 78粒。而且玉米的花粉非常重,扩散不远,在五米之外,平均每平方厘米的草叶上只有一粒玉米花粉。因此在自然环境中,转基因玉米花粉不会危害大斑蝶幼虫。大斑蝶数量减少的原因,更可能是过度使用农药和破坏了它的生态环境。”

任何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会对方舟子上面所说的“玉米的花粉非常重,扩散不远,在五米之外,平均每平方厘米的草叶上只有一粒玉米花粉”这个陈述感到难以理解。花粉一般是通过气流来传播的,玉米的花粉粒之小,肉眼几乎难以看到,它会有多重呢?方舟子说“玉米的花粉非常重”,是和哪种植物的花粉比较的呢?再说,“在五米之外,平均每平方厘米的草叶上只有一粒玉米花粉”, 他到底根据的是谁的研究呢?当然,对於这些问题,方舟子是绝对不会主动告诉你答案的。

俗话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方舟子依靠网络成名,最后毁掉他的,也必然是网络。在一篇文章中,我曾说:“贺院士的幸运是他生长在中国,所以他能够靠行骗一路爬到顶峰。贺院士的不幸是他生活在网络时代,小小的计算机鼠标,就象是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能够把无论多么坚硬厚实的伪装刺破。”如果把这两句话的主语换成“方舟子”,也一样适用。 2004年12月17日,新语丝新到资料中的头条是一个叫做贾士荣的人写的文章,题为《国际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争论——几个事件的剖析》。文中写道:

“1999年5月,康奈尔大学的一个研究组在《Nature》杂志上发表文章,声称转基因抗虫玉米的花粉飘到一种名叫‘马利筋’的杂草上,用马利筋叶片饲喂美国大斑蝶,导致44%的幼虫死亡。事实上,这一实验结果在科学上没有说服力。因为试验是在实验室完成的,且没有提供使用花粉量的数据。现在这个事件也有了科学的结论:第一,玉米的花粉非常重,扩散不远,在玉米地以外5米,每一平方厘米马利筋叶片上只找到一个玉米花粉。……”

显然,方舟子的“玉米的花粉非常重”那段话,是抄自贾士荣上面的“现在这个事件也有了科学的结论……”后面的文字。贾士荣何许人也?他是中国一位著名的转基因植物专家,并且和方舟子一样,也是拼命主张在中国全面推广转基因植物的人士。《南方周末》在一篇报道中说:“贾士荣则是多种身份的人,他是转基因科学家,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又是创世纪公司的首席科学家和董事,有商业利益。”(刘鉴强:《转基因稻米:13亿人主粮后的利益悬疑》,《南方周末》2004年12月9日)。可以想象,这位贾专家因此成了极少数得到方舟子青睐的中国本土科学家之一。

那么,这位贾科学家所说的“科学的结论”又是来自何处呢?奇怪的是,尽管他把那个“在科学上没有说服力”的文章来源交代的明明白白,他并没有说出他那“科学的结论”来自哪里。好在我们生活在网络时代,小小的鼠标可以代我们行千里路、读万卷书。原来,《美国科学院院刊》在2001年10月9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Corn pollen deposition on milkweeds in and near cornfields》。根据作者,他们作这项研究的目的就是要“获得有代表性的自然发生的花粉密度资料”,以便为那个大斑蝶试验结果做出合理的解释。 (The purpose was to obtain a representative picture of naturally occurring pollen densities to provide a perspective for laboratory and field studies of monarch larvae feeding on milkweed leaves with Bt corn pollen.)。(PNAS 98,11919-11924。链接:http://www.pnas.org/cgi/content/full/98/21/11919)。因此,这篇文章肯定就是贾科学家的知识来源。

根据这篇论文提供的数据,花粉的密度在玉米田中最高,平均每平方厘米171个花粉粒。离玉米田越远,密度越低:在0米处,这个数字是63;1米处是35;2米处14;4-5米处是8。(见该文表2) 。笔者反复阅读这篇文章,想要找出贾科学家所说的那个“在玉米地以外5米,每一平方厘米马利筋叶片上只找到一个玉米花粉”的出处,但就是找不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细读那个“Table 2”,我才恍然大悟。这个表的标题是“Frequency distribution of pollen density levels on milkweed leaves inside a cornfield and at different distances from the cornfield edge”,所以表中给的主要数据是频度,在“4-5米”这一栏,第一个数据是“0.996”,意即在4-5米处采集的样本中, 99.6%花粉密度在0-100之间。显然,这个贾科学家没有读懂这个表格,把这个“0.996”理解为花粉的密度,并且把“0.996”四舍五入,从而得出了“每一平方厘米马利筋叶片上只找到一个玉米花粉”这样的“科学的结论”。至於所谓的“玉米的花粉非常重”,很可能是他把人家在摘要中所说的 “Pollen density was highest (average 170.6 grains per cm2) inside the cornfield and was progressively lower from the field edge outward, falling to 14.2 grains per cm2 at 2 m”的前四个单词(Pollen density was highest)读成了一个句子,“直译”成“玉米的花粉非常重”。而实际上,这个density是指“密度”(单位面积中的花粉数量),并不是指重量。

方舟子曾说,“我以前一再强调,科普著作应该由专家撰写,因为只有专家才可能具有必要的学科知识,并能阅读原始论文,根据第一手的材料写作。”(《虚妄的“人体革命”》)。显然,方舟子在做转基因科普时,并没有“阅读原始论文”,也没有“根据第一手的材料写作”。他根据的,不过是一个读不懂英文的贾科学家编造出来的假材料。

实际上,PNAS在2004年5月18日又发表了另一篇关于玉米花粉传播的论文。这篇论文的主要结论之一就是:bt转基因玉米花粉造成的基因流动可以远达31米,并且造成非转基因玉米中含有低到中等水平的bt内毒素。(We report that pollen-mediated gene flow up to 31 m from Bt maize caused low to moderate Bt toxin levels in kernels of non-Bt maize refuge plants. 见:PNAS 101,7526-7529。http://www.pnas.org/cgi/content/full/101/20/7526)。这篇文章发表在贾科学家和方科普作家各自撰写的文章之前,并且免费向全世界公布全文。贾研究员如果稍微能够读懂英文,方博士如果稍微地象一个真正的学者那样搞学问,他们就不会闹出这么一个丢尽全世界学者脸面的大笑话了。



又见“中国生命科学家”徐荣祥挂羊头卖狗肉

3 12 2007年

听说今天的《光明日报》整版刊登“中国生命科学家”徐荣祥的悲情声明《为了维护生命科学的尊严,我声明》,声称日本、美国“将人体细胞诱导成成体多潜能干细胞”的研究成果偷偷应用了他的研究思路。我还以为徐荣祥至今在中国媒体上还有市场呢,把报纸PDF版取来一看,赫然写着“广告”,原来是自己花钱发声明过个干瘾。可见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小伎俩用多了,连中国记者都不好骗了。我顺便在这里给徐“生命科学家”通风报个信,德国癌症研究中心几天前将麦因堡奖授予了日本京都大学教授山中伸弥,以表彰他把人体皮肤细胞改造成胚胎干细胞的。徐荣祥最好再去德国的报纸登个广告声明一下,告诉德国癌症研究中心把奖发错了,5万欧元的奖金呢,即使能分一半,也够把当初用来行贿郑筱萸的2万美元赚回来了。

徐荣祥声称他早就将体细胞诱导成具有“成体多潜能干细胞”并形成组织器官,而且还申请了美国专利。好吧,我们就来看看徐荣祥在2006年获得的美国专利US6,991,813“通过体内和原位进行再生干细胞的培养的生理性组织修复和功能性器官再生”(Physiological tissue repair and functional organ regeneration by cultivation of regenerative stem cells in vivo and in situ)。该专利说的是,在皮肤伤口抹上含有蜂蜡、脂肪和甾醇的药膏,就能促进细胞生长、组织修复和器官再生,这和这次日本和美国团队用基因工程的方法把人体皮肤细胞改造成胚胎干细胞,有什么关系?这么土的发明都好意思拿来跟人家最先进的技术相提并论,还满世界嚷嚷怕人家不知道?

而且,徐荣祥在专利说明书中说得明明白白,他说的“干细胞”和学术界说的“干细胞”是两码事。在专利说明书中有一节叫“重新定义干细胞”(Redefinition of “Stem Cells”),声称为了避免与一般所说的“干细胞”相混淆,发明了“再生干细胞”这一新名词,用来指体内能够修复组织、再生器官的细胞(To avoid confusion with the stem cells termed under the classic definition, the stem cell 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invention is termed as a “regenerative stem cell”. This regenerative stem cell has the following characteristics: 1) it resides in a live body; 2) it is under the physiological control and regulation of the body; 3) it co-exists with the tissues and organs of the body, 4) it is capable of continuous cell division within the live body; 5) it is capable of repairing tissues, regenerating organs, and restoring physiological structures and functions to the regenerated organs. )。这个定义本来就非常可笑,也只有不懂生物学的人才会想得出来,但不管怎么说,徐荣祥用“干细胞”一词,纯粹就是挂羊头卖狗肉,连他自己在美国专利中也承认与学术界所说的干细胞毫无关系,怎么现在又突然跳出来指控别人的干细胞研究剽窃了他的主意?是欺负国人不会去查美国专利或看不懂英文吗?

徐荣祥本来对分子生物学技术一无所知,几年前还批过基因测序是“伪科学”,现在突然又说“用世界公认的分子生物学方式,确认了再生细胞为皮肤的多潜能干细胞”,能不能具体告诉我们他用了什么“分子生物学方式”,是如何确认“多潜能干细胞”的?这些成果发表在什么学术刊物上?自吹自擂是不能算数的,即使把“中华民族对人类贡献的尊严”也赌上。

附:
为了维护生命科学的尊严,我声明
发布时间: 2007-12-03 08:04 来源:光明日报

2007年8月16日徐荣祥公布五年前器官克隆研究承诺结果新闻发布会

近些天,美国和日本等世界各国的主流媒体纷纷报道“将人体细胞诱导成成体多潜能干细胞(iPS:InducedPluripotentStemCell)”的研究成果,称是人类生命科学新的里程碑,目前美国和日本的主流媒体又在大力竞相报道,争夺其学术领域第一发明荣誉,我国的各媒体也在以羡慕的眼光进行铺天盖地的宣传报道,一时间使整个国际国内社会都沉浸在为美国和日本研究团队做出成果的庆贺祝福之中。我作为人类的一分子也为此感到高兴,也为他们用病毒及因子诱导的方式实现体细胞转变干细胞的研究成果表示赞扬,特别是媒体强化了抢新报道的主体意识,即时地报道了美日的研究成果。但当我看到其中应用了我国早已报告的研究思路而没有标明时,又为我们国人为人类贡献的荣誉和权利被侵犯而感到不平,因美日的相关科技人员,在报告研究论文中,没有标明引用中国人创立发明的“将组织细胞诱导为多功能干细胞”的早已公布的文献。将体细胞诱导成具有“成体多潜能干细胞”并形成组织器官的研究是我早在2002年前就发布、出版和申报了多国专利、并已获得了美国专利权的研究成果文献,这在国内外同行业学术界早已是公知的。可美日的研究报告者、特别是评论者,故意置中国人的研究成果于不顾,称他们开创了生命科学的里程碑。我认为作为科学研究者,不标明他人成果的行为违反了基本的科学准则,误导了美国、日本、中国等世界各国的媒体。为此,为了生命科学研究和中华民族对人类贡献的尊严,特发出此声明。

一、美日科学研究的报道:

根据资料搜索,2006年7月,日本相关专家发表了第一篇大白鼠体细胞诱导成干细胞的研究论文,而后相关国家进行相同的试验,在多个学术会议和杂志上发表了相关的文章。2007年11月19号,日本研究人员发表了用人类皮肤组织细胞诱导成干细胞的报道,2007年11月20日,美国试验室在另一杂志上发表了用人类皮肤组织细胞诱导成干细胞的研究报告,两个报告的方法基本相同,但使用的因子不同。其试验结果也基本相同,即:从很多的被诱导的组织细胞中获得几个具有多功能胚胎干细胞特性的细胞,并通过22周的培养,证实具有多功能干细胞的基本功能。但都出现了其中几个细胞中的至少一个细胞产生癌变,并都认为可能是用病毒携带因子进入细胞内造成的,同时都认为组织细胞变成干细胞是诱导产生的,但还不能用于临床。

文章发表后,国际上相关的生殖克隆专家和胚胎干细胞研究专家都作出了生命科学里程碑的评价。并预言,将来可使任何组织中的特别组织细胞诱导成干细胞,克隆出任何组织器官。

二、“人类皮肤成体细胞可诱导成具有再生潜能的干细胞”的科学结论是我们早已公布的文献成果,其科学研究发明过程及事实证据如下:

(一)发明过程:

1989年,我们首次发表了在用一种植物药(MEBO)治疗的烧伤创面上,发现了皮肤中的一种具有生长活跃细胞可使深度烧伤创面无疤痕愈合的文章,在世界上引起了科学界的反响。1989年,美国烧伤基金会组织烧伤专家代表团及多国医学代表团来访,我们公开称这种细胞为再生细胞。美国布什总统通过官员向我国卫生部要来支持和要求引进(MEBO技术)的函。1990年5月7日,美国《新闻周刊》发表了“一种简单的救命方法”副题为:中国的烧伤治疗能改变世界的烧伤治疗思路吗?。1990年10月,泰国政府根据美国新闻周刊的报道,向中国政府发出照会,邀请我帮助抢救成批烧伤病人,在泰国实现了临床上对深度烧伤再生皮肤治疗的效果,泰国政府和国王都正式给中国政府发感谢函。世界各媒体均同时进行实况转播和报道。尔后,我致力于探索皮肤再生的机理和秘密,用世界公认的分子生物学方式,确认了再生细胞为皮肤的多潜能干细胞(角蛋白19型干细胞),确认了角蛋白19型干细胞是由皮肤残存组织细胞在 MEBO的诱导下产生,并在MEBO的诱导下,继续增殖分化为新的组织,按干细胞的程序实现了皮肤器官的原位再生,绘制了程序图谱。根据这程序图谱,我们用MEBO1、2、3系列在体外将胃肠、毛囊等50多个组织细胞,诱导成多功能干细胞,最后克隆成组织及组织器官。2001年,我们将所有的研究,向美国和欧洲、日本、中国等国家申报了专利,而后通过学术专业杂志陆续发表。在美国夏威夷国际会议上做了专题学术报告,在中国举行了皮肤器官再生的大型新闻发布会,中外媒体做了报道。2002年,在北京举行了用体细胞克隆完成皮肤等55个组织器官的大型新闻发布会,中国科技部举行了科学听证会,科学杂志记者专访。2002年10月9日,在美国世界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会议上,我作为10位主讲人之一作了“用潜能再生细胞在体外和体内再生组织器官”的专题报告,报道内容页面占大会印刷资料的三分之一。2004年,世界最著名的三大医学、生物学文献出版社之一的KARGER,正式出版了《烧伤再生医学与疗法》,书中首先报告了将体细胞诱导成干细胞而后形成组织器官,重点介绍了皮肤器官的克隆复制,公布了详细的程序图谱。2005年-2006年,先后获得了美国5项专利权。2007年5月,发表了在全国学术会议上的发现第二次生命细胞的研究报告。2007年8月16日,公布了完成组织器官克隆复制及癌细胞转变研究承诺的报告。

(二)主要证据:

1、2007年8月16日,我用中英文发布了206个组织器官克隆和转变癌细胞研究承诺兑现的研究报告。

2、2006年,在全国烧伤创疡会议上公布了人类第二次生命细胞的研究,文字中英文版发表于2007年中国烧伤创疡杂志第二期。健康报做了大量专题报道。

3、2005年至2006年间,获得美国体外培养组织细胞变干细胞并形成组织器官、原位再生组织器官、相关再生医学的多项专利权。

4、2004年,世界最著名的三大医学、生物学文献出版社之一的KARGER,正式出版了我写的再生医学英文专著——《烧伤再生医学与疗法》,公布了组织细胞变为干细胞以及形成组织器官的图谱及详细的使用方法。

5、2003年,相继在新加坡等国家召开的干细胞国际会议和世界皮肤学大会上都作了相关用组织细胞变为干细胞的学术专题报告。

6、2002年10月9号,在美国召开的“世界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大会”上,我作为十个演讲人之一,专题向大会作了“组织潜能再生细胞再生组织器官”的专题报告。同时出版了《再生医学研究》专著。

7、2002年8月,我们正式在中国向全球公布了用组织细胞克隆组织器官研究成果,并承诺再利用五年的时间,完成206个组织器官的克隆复制和癌细胞转变的研究,中国科技部为此举行了专家听证会。中国烧伤创疡杂志和相关专业杂志发表了相关的研究报告论文。国内外媒体也作了大量的新闻报道。

8、2001年,向美国和欧洲、日本、中国等国家申报了将体细胞在体外和体内培养为干细胞并形成组织器官的专利平台,在专利依法公布后,相关国专利局网站均公开研究资料而获得著作权。

9、2001年2月,在美国夏威夷国际会议上作了组织细胞转变干细胞而后再形成各组织器官的专题学术报告。

10、2001年,出版了《烧伤蓝皮书》专著,详细介绍了用皮肤残存组织细胞原位再生皮肤器官的机理和临床操作技术。相继编著的《当代外科学进展》等多本著作及国家医学教科书出版了相关的内容。

11、2000年,国际干细胞研究网,报道了中国皮肤组织变为角蛋白十九型干细胞的研究新闻。

12、2000年8月,中国烧伤创疡杂志第三期,以中英文系列报道了皮肤原位干细胞再生复制皮肤器官的详细研究;

13、1999年中国烧伤创疡杂志第三期报道了皮肤器官再生的组织学研究。

14、1990年美国新闻周刊的报道;美国布什总统通过部下给中国卫生部的来函。泰国政府给中国政府的感谢函及相关文件。

15、1989年至今,在中国和国外专业杂志上,在首先发表了发现烧伤皮肤再生细胞的报道后,我国及23个国家的医生、医学科学研究者陆续发表了数千篇重复烧伤后皮肤器官再生的报告和图片及动物实验研究和细胞试验研究的文章,中国及国际上共三百多家专业杂志进行了相关的论文报道。

(三)学术评价

美国、日本研究团队报道的研究情况,只是刚从体外通过不同的诱导方法将皮肤的成体细胞诱导成类似多功能干细胞,还没有获得下一步形成组织,再下一步形成组织器官的程序。更没有进行任何原位由成体细胞转变成多功能干细胞,再原位形成组织或组织器官,最后完成组织和组织器官的再生。他们的研究,虽然还没有获得与从胚胎中获取的干细胞一样的水平,但终于从机械的胚胎获取干细胞的思路上解放出来,在传统的研究中进了一大步。不过与我们现在已经完成的体细胞在体内原位实现克隆组织器官的研究相比,用美国圣地亚哥大学一位教授在听完我的学术报告后发表的感言:我们的研究和传统的胚胎干细胞研究就好像是,当我们开着汽车已在高速公路上奔驰时,而传统的胚胎干细胞研究仍在拿着钥匙再找汽车。

三、我的诉求:

人类对生命科学的研究都是为造福于人类,绝不能单纯为了个人和国家利益,也绝不能封锁对人类有益的科学成就,必须建立无私奉献的科学精神,全心全意地为人类,也是为个人的生命服务。这些年来我是这样走过来的,我没有用国家的钱来研究,更没有向国家申请获得什么荣誉,只是力所能及地尽我的医生和研究者职责。大家搜索网络可知,我虽然受到了个别人的责难,甚至是侮辱,但我从来没有出来做出任何辩驳,因我认为那种人是极其个别的。只是想,只要是为人类的生命研究出有益的成果就满足了。可是今天,我却如此高调地发出声明,仍然不是为了个人的荣誉和利益,而是想通过对美日个别研究人员的失误提出质疑,唤起国人和世界的生命科学研究人员,抛弃任何学术的斗争和炒作,扎实地研究,力所能及地推动生命科学的发展,让人类减少疾病痛苦、早日脱离疾病、保持生命属性的健康长寿,从人体生命学的角度提高生命质量。在此也强调,我在这里高调捍卫中华民族尊严,绝不是对其他民族的歧视,而是强调科学上的实事求是精神,展开各民族各国各团体对生命科学的研究发展竞赛,实现科学研究成果的共享,研究者可公开地使用他人的任何成果,但不能不尊重他人的科学思路和概念。同时呼吁国人,相信我们国人的科学智慧不比别国的人差,与所有民族一样都有着非常棒的生命科学研究能力和贡献能力。我们同样和美国、日本一样,会努力争夺生命科学新领域的第一。

声明人:徐荣祥

2007年11月26日



《法制晚报》:方舟子打假 被判不侵权

3 12 2007年

方舟子打假 被判不侵权

法院认为:原告言论属学术争议 应靠学术自治解决 不应也无法进行法律评判

记者:王嘉慕 杨猛
法制晚报07/12/03

被指论文数少 自创理论系“自吹自擂” 一医院主任打名誉权官司 终审败诉———

本报讯 “肖氏反射弧是自吹自擂”……称方舟子在媒体上诬蔑自己,同济医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肖传国将其告上法院。

上周五,市高级法院以方舟子的言论属学术争议,不应进行法律评判为由,终审判决肖传国败诉。

肖传国诉称,2005年11月4日,方舟子在制作“TOM网”的一期关于学术打假的访谈节目时称: “肖传国今年申报中国科学院的院士……我们看他的学术材料有很多问题,至少是夸大。他的论文数实际上很少,20年来只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过4篇论文,数量少得可怜。”

“所以他为了能够把自己的论文发表记录改得好看一点,就把不是论文的东西也都塞到论文中去了……”

“他说他提出了个理论叫肖氏反射弧,是由他的人名命名的……我查了一下,国际上根本没有这种说法,是他自己自吹自擂”。

对此,肖传国以方舟子的说法完全背离事实、是在诬蔑自己,给自己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为由,将方舟子及网站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肖传国的诉讼请求。判决后肖传国不服,提起上诉。

市高级法院认为,学术打假事关公众利益,应当允许存有不同的观点,不应动辄因言得咎。

方舟子对肖传国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肖氏反射弧”理论的价值等作出的负面评价,属学术争议范畴,应局限于学术领域依靠学术自治妥善解决,法院不应更没有能力对此作出法律评判。

方舟子虽在发表评论时使用了“夸大”、“自吹自擂”等带有贬义的词汇,但质疑与否定为评论自由的题中之义,尚未超出观点争鸣的范畴,不构成对肖传国名誉权的侵害。

肖传国作为中科院院士的候选人,应当听取质疑之声甚至负面评价,并对此具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和容忍义务。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制晚报:方舟子打假 被判不侵权

3 12 2007年
方舟子打假 被判不侵权

法院认为:原告言论属学术争议 应靠学术自治解决
不应也无法进行法律评判

记者:王嘉慕 杨猛
法制晚报07/12/03

  被指论文数少 自创理论系“自吹自擂”
一医院主任打名誉权官司 终审败诉———

  本报讯 “肖氏反射弧是自吹自擂”……称方舟子在媒体上诬蔑自己,同济医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肖传国将其告上法院。

  上周五,市高级法院以方舟子的言论属学术争议,不应进行法律评判为由,终审判决肖传国败诉。

  肖传国诉称,2005年11月4日,方舟子在制作“TOM网”的一期关于学术打假的访谈节目时称:
“肖传国今年申报中国科学院的院士……我们看他的学术材料有很多问题,至少是夸大。他的论文数实际上很少,20年来只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过4篇论文,数量少得可怜。”

  “所以他为了能够把自己的论文发表记录改得好看一点,就把不是论文的东西也都塞到论文中去了……”

  “他说他提出了个理论叫肖氏反射弧,是由他的人名命名的……我查了一下,国际上根本没有这种说法,是他自己自吹自擂”。

  对此,肖传国以方舟子的说法完全背离事实、是在诬蔑自己,给自己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为由,将方舟子及网站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肖传国的诉讼请求。判决后肖传国不服,提起上诉。

  市高级法院认为,学术打假事关公众利益,应当允许存有不同的观点,不应动辄因言得咎。

  方舟子对肖传国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肖氏反射弧”理论的价值等作出的负面评价,属学术争议范畴,应局限于学术领域依靠学术自治妥善解决,法院不应更没有能力对此作出法律评判。

  方舟子虽在发表评论时使用了“夸大”、“自吹自擂”等带有贬义的词汇,但质疑与否定为评论自由的题中之义,尚未超出观点争鸣的范畴,不构成对肖传国名誉权的侵害。

  肖传国作为中科院院士的候选人,应当听取质疑之声甚至负面评价,并对此具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和容忍义务。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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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新科学家》中国专题报道:打假者

2 12 2007年

中国专题报道:打假者
一个草根网站在揭露和指斥科学骗子和吹牛者。理查德·费歇进行调查

英国《新科学家》杂志第2629期,2007年11月7日,第64-65页

记者:Richard Fisher
(翻译:方舟子)

它本该是一次全国欢庆的胜利,却成了一次严重的难堪。四年前,陈进展示了一个新的计算机芯片,成了新星。它被称为中国第一个自己生产的数码信号处理器——这种芯片构成了从数码照相机到手机的核心。在从中央和上海政府获得数百万美元的资助之后,陈进成立了一家名叫汉芯科技的公司批量生产这种芯片。

他的垮台轰动一时。在2006年1月,一名匿名告密者声称陈进从电子行业巨头摩托罗拉买了芯片,磨去商标后将它们当成自己的产品。陈进的雇主上海交通大学后来认定他伪造成果。他被开除了,“汉芯”也从此消失了。

陈进事件并非唯一一起近来发生在中国的科学造假重大事件。去年,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外科医生刘辉由于在其履历中冒用另一个H. Liu的论文而被开除。在2002年,合肥工业大学著名的人工智能研究者杨敬安被发现剽窃了一系列论文——将西方研究成果全盘翻译成中文发表,包括插图、方程式和全部内容。

由于中国当局未能遏制不端行为的泛滥,草根人士自告奋勇打抱不平。所有这三位丢脸的科学家都是被其同事在新语丝网站上指控的。(新语丝网站)这一努力已赢得尊重,被诩为最认真地在挑战中国的科学造假,但是并非没有争议。随着指控数量的增加,有些科学家声称揭露者正在失去控制,是出于个人恩怨,没有足够证据就破坏他人学术生涯,并败坏了中国科学的名声。

新语丝的创建者方是民几乎是偶然成为中国的头号科学警察的。他在1990年代创建这个网站时是要为中国留学生提供一个诗歌和文学平台,当时他正在圣地亚哥接受分子生物学的训练。但是他在听说了中国国内的腐败现象之后,非常愤慨。“人们没能听到独立的批评声音,因此我决定对此做点事,”他说。“造假正在损害公共利益,让中国科学前途黯淡,并阻碍中国社会进步。”

方现在在北京当一名科学作家,他是一个性情温和的人——和他用方舟子做为笔名抨击造假者、在网上获得的煽风点火者的名声差别甚大。有一个事件特别让他闻名于世。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叶以来,有些中国生物化学家就在大肆宣扬从动物器官提取的“纯DNA”保健品的好处。方在2001年首次听说此事,当时一家中文报纸报道了一位科学家的说法。方在新语丝批评这种宣传,被中国媒体广泛报道。

方宣称自2000年以来新语丝已揭露了700多起造假、腐败和伪科学事件。但是当局对这些指控做调查的寥寥无几,因此无法说有多少起指控已被证实。大多数指控来自于希望保持匿名的科学家。“如果你是一个揭露者,你就会被排挤出局,”赵南元解释说。他是清华大学的工程师,赞赏方的努力。考虑到官方对不端行为的反应迟钝,其他科学家也同意新语丝的存在是需要的。“学校从未认真对待这类事情,”北京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的何士刚称。他争辩说,研究机构为了既得利益宁愿包庇发生在他们内部的造假事件。

的确,在新语丝出现之前,造假者显然层出不穷。“造假已变得非常普遍,特别是在学生当中,”赵说。他把这归咎于现代中国社会的文化氛围。为了能够获得高学位,许多科学家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有些必须发表在著名国际期刊上,据推测有些人就因此去伪造数据或剽窃。

随着中国把大笔的钱投到科研,赚大钱的前景甚至诱使一些已成名的科学家去造假。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每年都根据发表在3700种顶尖科学期刊上的论文数量对研究机构进行排名。因此为了提高其地位,许多机构对科学家发表论文进行奖励,有的甚至给在《自然》或《科学》杂志上发表一篇论文奖励10多万美元。

在顶尖期刊上发表假成果,很可能被发现。但是这个奖励系统却给那些不道德的科学家提供了大量的机会,让他们在更低档的科学期刊上通过抄袭他人的论文或伪造成果赚钱。“这是一个快速致富的办法,”何指出。

中国当局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去年,科技部成立了一个办公室接受造假举报;在二月,中国科学院出台了新的科学伦理准则。但是方不为所动。“当局只是在做表面文章,”他声称。他指出,制定规章制度是一回事,但是确保科学家去遵循则是另一回事。方抱怨说,新语丝揭露的绝大部分事件官方都视而不见。的确,中国政府几次屏蔽了该网站。

和许多中国科学家一样,方要求中国政府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机构调查不端行为的指控。去年,120名在美国的华人科学家由印第安纳大学的微生物学家傅新元领头,给科技部长徐冠华和其他官员写了一封公开信,呼吁中国采纳处理造假指控的机制。但是被许多人看作是在抨击新语丝的是,他们补充说:“对有罪者无一致的惩罚,对无辜者也无合法的保护。这种混乱不仅败坏了那些被指控的人的名声,也败坏了中国的科研环境和国际共同体对中国科学家的信任。”

甚至方的一些支持者也对他的指名道姓的指斥方式有保留意见。“起初我相信新语丝网站上的一切,因为方自己做调查,”何说。但是他担心随着网站的增长,有些人错误地受到指控。而且,新语丝上的有些指控是主观的——例如,宣称科学家把钱浪费于虚假的研究。

方说他在张贴揭露者的指控之前,遵循严格的规则:要求他们向他透露真实身份,要求证据,必要的时候咨询专家、自己做调查。“迄今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有哪一位无辜者的名誉被我们损害了,”他说。

但是方输掉了三起名誉权诉讼。其中一名原告是武汉华中科技大学的泌尿科医生肖传国。肖起诉方是因为方批评他想要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的申请,后来肖落选。方称肖未在中国工作足够的时间,修饰发表记录,并夸大他发明的外科技术的重要性。

2006年7月,武汉法院判决方败诉,命令他向肖支付3750美元的赔偿。“方在刚开始反对‘学术腐败’时干得不错,但是他造成的损害多于好处,”肖说。

方毫不屈服。同时,他的支持者设立了两项诉讼基金,已募集到55000多美元。“中国法院到现在还没有试图强制执行判决,可能是由于这些判决激起的公愤,”方称。“这个挫折将不会影响我的活动。”在中央政府应战之前,新语丝看来仍然是打假者的最好希望。

China Issues

Fraudbusters
Scientific cheats and charlatans are being named and shamed on a grassroots website. Richard Fisher investigates

From issue 2629 of New Scientist magazine, 07 November 2007, page 64-65



《河北青年报》专访方舟子:科学打假我有自信

1 12 2007年

方舟子:科学打假我有自信

■文/本报记者赵丽肖
河北青年报2007-11-27

受访者说——

■如果继续在实验室里从事研究,我想我会是个合格的科学家,但不一定很突出。但我自信在科普、打击伪科学和学术造假方面,我可以做得比一般人更好。
■国内思想界、文化界这些所谓精英阶层,其科学素质并不比普通公众高,却以轻视科学乃至反科学为时髦,误导了许多青年学生。

方舟子这个名字一直与“学术打假”紧紧联系在一起。如果不是这样,这个自称和“伪科学”斗争到底的人或许可以成为一名科学家,但他最终选择了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前不久,一本《方舟子带你走近科学》出版,从微观到宏观,从科学人生到传奇丑闻,在本书中都有涉及。

■方舟子,本名方是民,1967年9月生于福建云霄县。本科毕业后赴美留学并获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学位。2000年创办中文网上第一个学术打假网站“立此存照”,揭露了多起科学界、教育界、新闻界等领域的腐败现象,被多家媒体报道。著有《进化新解说》、《方舟在线》、《批评中医》等16部著作。

除了知识还需要写作能力和勇气

记者:先从新书说起,能不能给这本书归归类,是“科普读物”,还是“历史真相”什么的,我看还有“传奇与丑闻”这样的章节。

方舟子:这是一本科普读物。“传奇与丑闻”这个章节里主要是介绍科学史上的一些事件,以及用科学知识分析一些普通的历史事件,例如秦始皇的生父之谜,徐达的死因等。

记者:能不能介绍一下你的研究领域,这本书的内容是专业范围之内的吧。

方:我是研究生物学出身的,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也与生物学有关,介绍了不少有趣的生物现象。但是它并不局限于生物学。我现在主要是做科普工作,各个科学领域都有涉猎,只不过我对生物学比较熟悉,所以也写得比较多。

记者:人们印象中的科学研究者都是在实验室里埋头工作,而你却转入写作和网站建设,是机缘使你改变了前进方向?

方:1998年我在留学8年后第一次回国,发现国内伪科学那么盛行,从那时开始就准备面向国内公众做一些科普工作。2000年互联网在国内兴起、报刊纷纷上网后,让我得以了解到国内学术造假如此严重,又见不到有人站出来揭露,我才决定利用网站做一些揭露工作,从此就一发不可收了。

我如果继续在实验室里从事研究,我想我会是个合格的科学家,但不一定很突出。但是我自信在科普、打击伪科学和学术造假方面,我可以做得比一般人更好,而中国目前更迫切需要有人做这方面的工作。这不是谁都可以做或愿意做的。除了要有科学素养、科学知识,还必须有写作能力和勇气。

很少有人愿意站出来“打假”

记者:你曾经被卷入很多争论、官司中,面对这些您的态度是怎样的,有没有产生过退却?

方:这是在预料之中的,我不会因此退却,也不会为之浪费太多的精力,简单地说,就是该干嘛还干嘛。现在在国内外都有许多支持者用各种方式对我表示支持,包括有专门的组织募捐替我支付打官司的费用,减轻我的经济负担。国内外舆论对此也很关注。这些争论、官司让人们更了解到当前国内的学术、司法、舆论环境的现状,思考如何去改进,也不是坏事。

记者:是否想过为什么你的行为会带来这么多负面的反应?

方:这个当然,揭露学术造假、伪科学是得罪人的事,会涉及到许多人的直接、间接利益,引起反弹,出现负面反应,是可以预料的。这也是很少有人愿意站出来做这项工作的原因。

记者:“学术打假”的意义在哪里,你觉得努力这么多年取得了哪些成果?

方:我无权无势,只不过是用公民的言论自由,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料和知识告诉公众事实真相,其意义就在于此。我觉得最主要的成果就是通过这几年的努力,让社会各界都越来越关注学术造假的问题,了解到学术造假有多么严重,并且对学生、年轻一代的科研工作者也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

此外,通过揭露一些假药假保健品假科技产品,也让消费者少花不少冤枉钱,身体健康少受损害,也算得上一项成果。至于有个别的人因为我们的揭露而受到官方的惩处,那只是额外的收获。

有科学素养的公众只占几个百分点

记者:我们总在说科学跟生活息息相关,但好像谁都说不出具体哪儿跟科学有关,以您专业人士的角度看,科学跟生活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

方: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科学。例如,我们如何能够保持健康、避免疾病?科学就能够给出最可靠的答案。虽然科学的生活方式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健康,但是却是大多数人获得健康的最合理的途径。当前之所以各种各样的“另类养生”观点、假药假保健品能够流行,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因素就是许多普通公众缺乏科学素质,缺乏必要的科学知识,没有分辨真伪的能力,如果真相信了“另类养生”观点,真去消费假药假保健品,是很危险的。科学知识掌握得越多越好,没有限定。除了掌握科学知识,还应该掌握科学方法,具有科学精神,这样可以弥补科学知识的不足。

记者:你认为目前国内大众的科学素养处在一个什么水平上,应该在什么水平?

方:国内大众的科学素养普遍较低,几年来有关部门做过调查,具有科学素养的公众所占的比例都只有几个百分点。更糟糕的是,国内思想界、文化界这些所谓精英阶层,其科学素质并不比普通公众高,却以轻视科学乃至反科学为时髦,误导了许多青年学生。

如果哪一天,中国也能像发达国家那样,思想文化界以科学理性为主流,科教界的造假现象得到治理,新闻界不再为伪科学推波助澜,普通公众的科学素养大大提高,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网人评北京市高级法院对肖传国案的判决(6篇)

1 12 2007年

欢迎北京市高级法院对肖诉方舟子与Tom网一案的判决

寻正

其中的是是非非已经讨论得够多的了,武汉的那一批烂法官应当有进一步学习的资料了,我说法律并不追求公正而只是解决争议,大家要意识到二者之间的联系,即俗话所说的不平则鸣,法律要减少与消除争议,那么维护公正的立场则是必然选择,因为偏离了公正的立场就会与道德发生冲突,导致不能根本性地解决争议,甚至引起更多的争议,肖案就是典型法律裁定不公导致更多的争议的例子。

肖传国在武汉因地皮熟,武汉法官系统良心储备极度亏空,还有本系统官官相卫,注水院士赤膊上阵相助,居然以弱智都想不到的方式认可了肖候选院士的“丰功伟绩”,创造性地解释“国际期刊”,枉判肖传国赢得诉讼,于是乎肖传国尾巴跷到月亮上去了,以为天下法官一般黑,都可以“搞定”,肖昏教授昏头昏脑决定要在北京再捞一票,美国再捞一票。

北京法官先中级后高级,两记响亮的耳光该让肖候选彻底清醒过来了,只怕这么一搞,这美国诉讼这一票的戏大家就看不成了,可惜可惜。

一案两判应该给国人一个警示,那就是正义难寻,除非所有当地的案子都发往异地去审判,恐怕在中国求得法律的公正不大容易,比去比来还是社会资源的较量,这就埋下了巨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因为穷人缺乏社会资源,寻不得公正,也导致进一步损失资源,穷人被逼迫致陈胜吴广的境地,即使是稍轻一点,也会导致反社会行为,比如跟医生搏命。中国的司法与执法体系应当进行进一步的政治改革,确保对社会纠纷争议的有效及时排解。

判决书上说,“肖传国上诉主张由于方是民的言论致其未能当选中科院院士,显然与中科院院士的评选机制不符,本院不予采信。”中国的法官没有个性,是地球人都知道方舟子的评论对肖候选的前途有重大影响,那是该有的影响,无论院士的评选机制如何,评委又不是月亮人,方舟子帮着清理一下刁民,加塞的专业户,怎么都算意外之喜,意外之功,非常地符合评选机制。这太极推手没意义,如果是美国的法官就可能这样写了:

肖传国上诉主张由于方是民的言论致其未能当选中科院院士,方是民不是中科院院士评委,依法享有在事实基础上的评论的权利,其评论的任何后果都不造成法律上的责任,肖传国的这一上诉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本着认真精神,不采信与不支持有着本质不同,前者告诉大家我有点装聋作哑,后者说我不傻,实事求是,讨口就不当抓住人的袍子不放不是。

总的来说欢迎北京高院的判决,总不能让大家老是蹩气是吧。前后的数位法官心中还装着正义,没被肖候选“攻关”利器污染,是好样的!

(XYS20071201)

笑一笑,继续前行

作者:个子

11月27日传来四川大学“丘小庆诉他人名誉侵权案”被发回重审,重庆中院认为原审法院“程序有误可能影响正确判决”。同时也指出“一审判决超越原告诉讼请求对另一事实进行认定;混淆不同专业知识从而导致认定事实的严重错误等程序或实体性理由”。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前者指的是一审判决长篇大论抄来些反对科学的所谓“理论”维护涉嫌造假的丘小庆。此案被发回重审,可以看作是打假人的一个小小的胜利。

11月30日的消息更令人振奋,肖传国诉tom网、方舟子案以肖传国败诉完美收场。方舟子对肖传国的学术水平“明显的不屑”被北京市高院定位为学术论争。方舟子在网络上收集到的资料也认为可被采信,说明新语丝上的有理有据的打假资料并没有什么不妥了。这可能让骗子们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发抖了吧。肖传国可能还要指望在美国状告饶毅来找回点感觉,可是这次在北京的败诉可是一个不好的先兆啊。今年暑假在方舟子的新书发布会上,还真有位肖传国的支持者前去“踢场子”,可惜这位以“中国传统文化的爱好者”自报家门的“好汉”,先是打断司马南的话被大多与会人报以嘘声,然后被司马两句话说得他张口结舌。这样的人能“踢场子”?徒增笑耳!

当然,从打假遇到的艰难程度来说,就是我们没有直接参与的人也不难看出来,太难!方舟子的原则,越是权高位重的造假者越要猛打,但是,其难度也越大了。像宵小这样的,要不是他自己撒泼打滚,孤注一掷地把事情闹到法院,恐怕就会被时间淡化。从新语丝上被揭露的涉嫌学术造价的人来说,做个缩头乌龟是最好的决策,这也是目前为止这路“好汉”的大多数所采取的手段。

伟人教育我们,宜将余勇追穷寇,莫要中庸漏豺狼。所以,今天我们笑一笑,并不停下脚步。

(XYS20071201)

这个官司赢了,但是想起了《红楼梦》……

前中盐

这个案子沉了一段实践,本想不会发生了,但还是发生了,真是不到长城非好汉,不到黄河心不死啊!这一下“反射弧”该放心了!

北京市高级法院的终审判决,是在原法院判决基础上的终审判决!说明了真理就是真理,事实就是事实。这无疑对方先生也是一种安稳和希望,对于我们这些潜水员、裁判员、观众和看官也是一种安稳和希望。应了那句老话,正义总是要战胜邪恶的!

反观这个案例如果在武汉法院审判,如果在西安审判,情况如何?不敢想象!

现在我想当一次事后诸葛,想给败诉人出一个没有用的主意:这个案子就不应该在北京起诉。因为他们是按法律办事的!应该在武汉起诉!因为那是天不势,但地利和人和,至少是三有其二!胜算还是有66.666666666667%的把握,按照四舍五入,就是100%的胜算了!现在看起来今年是完了,院士今年是没有希望了。

但愿我国的法院和法官象北京的法院和法官一样,秉公执法!这样,不但对我国的法律建设有好处,对那些造假的能人也是一种很好的法制教育!联想到云南民族大学的王副院长和河南理工大学的欧阳特聘教授,不知道是在哪里打官司。这里有个建议,千万不要去北京高院!要准备打官司就在当地,最好读读《红楼梦》!否则,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胜算几何?

(XYS20071201)

北京高院的二审判决,公正切实的司法进步!
——肖V方案二审质量谈(III)

zhexuezai

北京高院的(2007)高民终字第114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肖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终结了我国司法界在此类案件审判过程中许多可悲而尴尬的实践,切实保证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科学发展的社会进步.不啻为我国司法进步进程中的里程碑式的文件!

我过去为肖V方案的审判质量写过八篇短文,每篇都以”今后有暇,还会补充。”结尾,而今天,我要说:北京高院的二审判决,已经达到空前的高质量,所以即便”今后有暇”也不会再议论这个问题了,我相信,关于肖V方案正经历着的其他再审程序,一定会以此判例为圭晷,尽管我国不是判例法制度.

(XYS20071201)

评方舟子胜诉

剔思集
http://ipang.net/?p=1176

据方舟子“官方”blog报道,逾时甚长的“肖传国诉Tom网、方舟子案”终于得到了北京高院的公正裁决,法院判肖传国败诉。

这起官司,在我看来性质上是典型的恶意诉讼。然而在这之前的大部分类似官司中,方舟子都处于法院的下风,哪怕在证据明显有利的前提下,仍旧不断败诉,也引起了社会对司法公信的怀疑。北京高院的这个判决,至少于我增加了一点对法院的信心,同时判决书中有几段话着实感人,相信这是司法缓慢进步的象征:

1.公民的言论自由亦为法律所保护,公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亦不受法律追究。对于公众人物公开进行否定性评价,属于正当的批评及争鸣范畴。无论批评或争鸣的观点是否成立,即是否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均不构成对批评或争鸣的相对人的名誉权的侵害。就批评或争鸣文章使用的言辞而言,过激的言辞,一般也是可以允许的。

2.通过网络检索资料已经成为当前公众获取信息之重要来源,公民据此信息发表评论,并无向相关网站及被评论人核实之义务。如认为公民在发表评论前负此义务,未履行该义务而对他人做出负面评论即构成名誉侵权,则势必将置公民于或歌功颂德,或噤若寒蝉之境地,评论自由几无可能,况要求公民在发表评论前履行此义务实无实现之可能。

3.本案可能涉及的学术打假领域,事关社会公众利益,社会公众均有权参与并做出客观评论,并且对于事关社会公众利益之事物,应当允许存有不同的观点,不应动辄因言得咎。实际上,肖传国在事后发表了针锋相对的言论及文章,对相关事实予以解释和说明,言辞尖锐,社会公众当可从此两方面相反的言论中明辨是非,独立作出正确之判断。

(XYS20071201)

《牛二的故事》补记二

作者:潘不常

《牛二的故事》暂告一段落,不过以牛二的脾性,还会继续缠讼阮小七的,牛二的故事还要演下去。感谢牛二致阮小七公开信以来的表演,本村长边读新语丝文章,边看牛二骂街耍大刀,不亦悦乎。

本村长原以为牛二骂街撒泼的本事已难超越,想不到长江后浪胜前浪,骂街撒泼一个更比一个强,比起傅首席,牛二恶毒有余,香艳不足啊!

头顶教授帽第一个出来撒泼骂街的,观众以为是天神;第二个教授出来骂街打滚,观众拍手惊奇;第三个出来骂街耍流氓的,虽然香艳,但观众终于审丑疲劳,掌声稀疏,本村长也已懒得给几声喝彩了。呵呵,也只有中土的教授才能创造如此这般的骂街奇观。

牛二在县太爷那里赢了一场官司,兴奋得脖子上的刀疤发亮,不知顺风收蓬,又跑到京城里告官,不曾想反输了官司,把县太爷用“国际期刊”替他挣回的一点点颜面又丢了去,悔之晚也。更可恨的是凭牛氏反射弧还是进不了翰林院,呜乎哀哉。

是为《牛二的故事》补记二。

(XYS2007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