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示众】孟庆祥《达尔文密码》

22 10 2007年

偶然在新浪网读书频道见到孟庆祥《达尔文密码——人性与财富的进化》(中信出版社)一书的连载,粗粗翻看了几节,可知是一部东抄西凑的剽窃之作,其中有几处与达尔文进化论有关的部分即抄自我《寻找生命的逻辑——生物学观念的发展》(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2007年第二版)一书。例如下面两个段落,即是一字不改地照抄,而且没有注明出处:

达尔文进化论为生物学提供了大理论,奠定了现代生物学的基础。但是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绝不局限于生物学界,甚至也不局限于科学界,它具有深远的思想意义和社会影响。通过创立生物进化论,达尔文领导了人类历史上最为伟大、影响最为深远的一场理性革命。这场革命统一了生命与非生命两个世界,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世界观、生命观、宇宙观和方法论,波及了几乎所有的科学和人文领域。(在《达尔文密码》中“如何拓展进化论”一节)

1860年6月30日,《物种起源》发表后不久在牛津大学举行的那场著名的论战中,就很典型地表明了这一点。牛津主教韦尔伯福斯(Samuel Wilberforce,1805-1873)问自称“达尔文的斗犬”的托马斯·赫胥黎,究竟是他的祖父一族还是他的祖母一族从猴子传承而来的?这个讥讽引来哄堂大笑,显然在听众看来,被视为猴子的后裔是一件可耻的事。赫胥黎对此的回答有多个版本,据他后来在一封信中的回忆是:“如果问我,我是愿意有一个可怜的猿猴当祖父,还是愿意有一个有着很高的天赋和巨大的影响力,却利用这些才能和影响力纯粹只是为了在庄严的科学讨论中进行讥讽的人当祖父,那么我毫不犹豫地断言,我宁可选择猿猴。”(在《达尔文密码》中“进化论的障碍”一节)



刘华杰副教授的翻译和学术腐败【旧作】

22 10 2007年

反科学文化人在国内是以科普翻译的权威自居的,我就亲眼见过他们与出版社讨价还价,声称要请他们翻译某一本书,必须要比一般稿酬高一倍才行。所谓“京城四条汉子”中,吴国盛、刘兵和田松的翻译水平低劣到什么程度,我们已经见识过了。剩下还有一个刘华杰,一直没有机会见识其翻译水平。最近他在网上张贴一部译著的初稿征求意见,大概想在网上让人为其做免费校译,却也使他的翻译水平露了陷。

这本书,译的是美国科学院、工程院和医学研究院联合出版的《论当一名科学家》(On Being A Scientist),这是为新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编写的一本有关科研道德的小册子。刘华杰将书名译成《身为科学家》,听上去像是某个科学家的经验总结。译著据说将做为“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的“北京大学科技哲学丛书”之一出版。该丛书已出版的吴国盛等人译的《哥白尼革命》、金吾伦、胡新和译的《科学革命的结构》,都是不合格的劣质翻译,我们以前已经揭露过。

在这里我当然不想来为刘华杰副教授做免费校译,只从中举出两个已被别人提起的例子,看看刘华杰副教授是否有足够的英语能力来从事翻译工作。
例子一:

【原文】The new postdoc, upon hearing the story, said, “That’s ridiculous. They just don’t want to give you a break.”

【刘译】听到这一说法,那位新来的博士后说:“荒唐。他们只不过不想让你轻易取得突破罢了。”

【方译】这位新来的博士后听了事情经过后,说:“这很荒唐。他们不过不想给你方便罢了。”

刘华杰副教授以前嘲笑过别人把“体质人类学”翻译成“物理人类学”,他在这里对一个常见得不能再常见的习语所作的异想天开的翻译,足以与之媲美。不知刘华杰副教授如果听到有人对他说“Give me a break!”(“饶了我吧!”或“得了吧!”),是否也理解成“给我一个突破!”?

例子二:

这是刘华杰副教授的网上求教:

请教一则翻译:关于validated

送交者: huajie 于 August 22, 2003 21:13:25:

我没在美国的实验室工作过,相关要求也不熟悉,对于下面段落中“they may need to have their laboratory notebooks validated and dated by others”的确切含义把握不了,其中validated and dated的用法有多严肃?是指法律上的用法吗?
如果是,validated是否指“具有法律效力”? 以下暂时按普通用法,译作“使…可靠”或“使..详实”。请哪位行家指点一二?

(注:英文出版美国“三院”公共政策委员会编的On Being A Scientist,1995,http://www.nap.edu/readingroom/books/obas/)

——-
In research that has the potential of being financially profitable, openness can be maintained by the granting of patents. Patents enable an individual or institution to profit from a scientific discovery in return for making the results public. Scientists who may be doing patentable work have special obligations to the sponsors of that work. For example, they may need to have their laboratory notebooks validated and dated by others. They may also have to disclose potentially valuable discoveries promptly to the patent official of the organization sponsoring the research.

在具有潜在经济收益的研究当中,成果的公开可以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维持。作为成果公开的回报,专利可使个人或者机构从一项科学发现中获利。其科研成果可申请专利的科学家,对于研究的资助方负责有特殊的责任。比如,他们需要使实验室的记录本记录详实并由他人签署日期。他们也必须及时地向该研究之资助方的专利官员披露潜在的重要发现。

(引文完)

刘副教授似乎把自己的翻译问题归结为“没在美国的实验室工作过,相关要求也不熟悉”,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英语阅读理解能力太差。在这段翻译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如何翻译“validated”一语,还有多处由于没有掌握英语基本语法而出现的阅读理解错误。例如:

“validated and dated by others”:即使不知道“validation and date”(确认并注明日期)这种做法的准确含义,从语法结构上看也应该知道,它们都是“由他人”做的,而刘副教授却能把它们拆开,当成了“记录详实并由他人签署日期”。

“the granting of patents”:这指的是“授予专利”,而不是“专利许可”。

“potentially valuable discoveries”:potentially修饰的是valuable而不是discoveries,说的是“可能会有重大(经济)价值的发现”,刘副教授却把它当成了“潜在的重要发现”。

不过这里最荒唐的是,刘副教授竟然把后两个may(可能,也许)都跳过不译,把可能性愣是当成了必要性。如果按这个译文所说的要求来做,要制造多少学术腐败的冤案!(比如我以前所在实验室申请专利的成果,实验室记录本就都没有请人确认并注明日期。按刘副教授所译的“要求”,岂不是都违反科研道德)

事情之可怕就在这里。这不是一般的科普读物,而是一本有关科研道德的指导文件。现在中国正在打击学术腐败,正需要这种国外指导文件做参考。反科学文化人正在拼命拍中国科技界领导人的马屁,声称中国科学院院长和科技部部长都认同他们的反科学观点。说不定长官大人一高兴,下令中国科技工作者人手一册刘华杰译《身为科学家》认真学习充当指南,译者固然会大发横财,学者却要大受其苦。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防患于未然,提醒大家不要把一本劣质翻译当回事。当然,此书还未定稿,在出版之前还有可能做修改,但以刘副教授暴露出来的英语水平看,再怎么改也不会有多大的改进,除非请有合格的英语翻译能力的人将之从头到尾校一遍,但如果有这时间,还不如自己翻译。

pp评论说:“不敢相信真是刘华杰的翻译。如果是真的就太过分了。不是翻译不翻译的问题,是人格有问题,这样的水平也敢趟翻译的浑水, either psycho or liar。”还有个学术界对劣质翻译缺少鉴别、监督的问题。让这种不具有合格的翻译能力的人翻译指导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文件,本身就是一种学术不道德行为。

2003.8.23.

jxh评:

刘副从此发奋图强,推敲不惜饿死,求教愿许千金,

成就一本精致翻译,外加一篇论文“身为翻译家”。

(XYS20030824)



从“两种文化”的一段译文看反科学文化人的翻译水平【旧作】

22 10 2007年

不久前,我在《替反科学文化人回译一段英文》一文中已让大家见识了反科学文化人、北大反科学传播中心——最近该中心主任吴国盛宣称科学精神也有坏的一面——的讲师田松的英语水准如何。当然,身为“泼皮”,是不知藏拙的。今天在网上读到该泼皮吹捧其同党刘兵的一篇文章《莎士比亚与热力学第二定律——〈两种文化〉中一段文字的三种译文之比较》,里面以翻译权威的口气声称:“翻译相当于铁人三项,要求译者具有综合素质。对于科学文化类书籍的翻译,我曾经提出一个谬论,需要外语良、人文修养良、科学素养良,而中文必须——优!”鉴于此人也曾经翻译过科学文化类书籍,自然自以为是外语、人文修养、科学素养、中文无一不优良的“铁人”了。也难怪他敢于评点《两种文化》中一个并不复杂的段落的三种译文的优劣,然后给出他自己的“堪称经典”的译文。如此妙文,本该贴出来立此存照,但一有人批评其文章,此人就要指控别人“侵犯版权”,那就免了吧,只做一番复述。

这段被田松称为“的确是极其难译的”文字,是斯诺《两种文化》中一段普普通通的英文:

A good many times I have been present at gatherings of people who, by the standards of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are thought highly educated and who have with considerable gusto been expressing their incredulity at the illiteracy of scientists. Once or twice I have been provoked and have asked the company how many of them could describe the Second Law of Thermodynamics. The response was cold: it was also negative. Yet I was asking something which is about the scientific equivalent of: Have you read a work of Shakespeare’s? (C.P. Snow, The two Cultur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14-15.)

由于《两种文化》现在有了三种中译本,因此这段话也就有了三种译文。按田文介绍,分别是:

有许多次我参加一些人的聚会,根据传统文化的标准,这都是一些被认为很有教养的人,他们对科学的无知用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表示难以置信。有一两次我恼火了,询问他们中间有几个人能说明一下热力学第二定律,反应是冷漠的,也同样回答不出。同时我也曾向科学家问过相等的问题:“你读过莎士比亚的作品吗?” (译文1。——C.P.斯诺,纪树立译,两种文化,三联书店,1994,14页)

好多次我曾同这些按照传统文化的标准衡量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一起,他们对科学家不屑一顾。有一两次,我问他们有多少人能够形容一下“热力学第二定律”。反应是冷淡的,也是消极的,而这只不过是一个相当于问科学家“你读过莎士比亚的作品吗”的问题。(译文2。——C.P.斯诺,陈克艰、秦小虎译,两种文化,上海科技,2003,13页。)

有很多次我参加一些人的聚会,按照传统文化的标准,这些人被认为是有很高教养的,并且这些人常常自鸣得意地对科学家的无知表示出难以置信的样子。有一、两次,我被激怒了,并且问这些朋友,他们是否能够叙述一下热力学第二定律。反应是冷淡的,结果当然也是否定的。但是我提出的问题,不过是相对于问一个科学家:“你读过莎士比亚吗?”而已。(译文3。——C.P.斯诺,刘兵、陈恒六译,对科学的傲慢与偏见,四川人民,1987,21页)

田松对前两种译文大大嘲笑了一番,对其朋友刘兵的译文则是肉麻地吹捧:“相比而言,它的中文最为出色,也最准确。‘难以置信’的是,这个译文却是最早的。”还此地无人三百两地辩称:“作为刘兵的朋友,我称赞他们译文,也许会被人说成是小圈子的自娱自乐或者互相吹捧,不过实情的确如此。”然后“为了显得公平一些,也显得自己有水平”,对刘兵的译文做了润色,提供了第四种译文:

有很多次我参加一些人的聚会,按照传统的文化标准,他们被认为是有很高教养的,而在他们看来,科学家是没有文化的,对此,他们口头上表示难以置信,但是每说及此,总是乐不可支。有那么一、两次,我被惹恼了,我问他们:你们有谁能够叙述一下热力学第二定律。反应是冷淡的,结果当然也是否定的。但是我提出的问题,不过是相当于问一位科学家“你是否读过莎士比亚”而已。(田松改译)

这几种译文中,前面几句以纪树立的译文最准确(“科学”显然是“科学家”的笔误)。刘兵译文把gusto译成“自鸣得意”,把illiteracy译成“无知”,把company译成“朋友”,都不确,而“结果当然也是否定的”一句更是莫名其妙。田松的“润色”,读起来固然“顺”了,却离原意更远。最后一句,四种翻译都搞错了。这一句纪译固然错得离谱,其他三译也都不符合原文:”Have you read a work of Shakespeare’s”并不是针对科学家问的问题。更准确地,这段话可以译成:

我多次参加过一些人的聚会,与会者根据传统文化的标准都被认为受过良好的教育,并且一直兴致勃勃地对科学家没有文化修养的现象表示难以置信。有那么一两次,我被激怒了,问与会者他们当中有多少人能够描述热力学第二定律。他们的反应很冷淡,也做了否定的回答。然而,我所问的问题,在科学领域其程度相当于问:你们读过一本莎士比亚著作吗?

从一本译著中摘出一段译文,是难以看出译者的英语水平的,他可能看花了眼、一时疏忽(对刘兵英语水平之差,我在其他地方已用大量的证据做了证明)。但是从这段译文,却完全可以看出田松的英语水平,因为这是他比较前人的几种翻译,反复推敲的结果,却对一段普通英语的翻译连“准确”这一最基本的要求也没能达到,可见其英语水平,不要说“良”,连“及格”都达不到。他还敢抱怨“按照中国目前的稿费标准,要每段文字都这样推敲,一定饿死。”却不知按他的水平,无论怎么推敲,也不会有什么改观,还真不如饿死。他这种人也能出版科普译著,的确如其所言,“出版商已经不认为翻译是一件需要专门训练才能从事的工作”。如此水平,竟然还敢出来摆显,以翻译“铁人”自居训斥别人,正是反科学文化人一贯缺乏自知之明,把无知当高明的又一证明。

2003.8.20.

(XYS20030821)



替反科学文化人回译一段英文【旧作】

22 10 2007年

《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年第7期发表京城反科学文化“四条汉子”(潘涛语)之一“泼皮”田松的一篇“论文”,其标题和摘要如下:

民间科学爱好者的基本界定及其成因分析

田松①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100871)

摘要:“民间科学爱好者”是一个在科学共同体之外从事所谓科学活动的特殊群体,与“业余科学爱好者”相比,其最大特征是不能与科学共同体进行正常的交流。大规模民间科学爱好者的存在是某种社会问题的反映,它与1980年前后的社会氛围有关,与大众语境和大众传媒对科学活动的误读有关,也与其自身偏执的心理倾向有关。对此问题的研究,即有利于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又可以为科学传播提供借鉴。
① 田松(1965-),男,吉林四平人,哲学博士、科学史博士,现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做博士后工作,主要从事科学哲学和科学传播领域的理论工作。

文后还有一条有趣的注释:

⑨ 两种“科学爱好者”的英译曾在“虹桥科教论坛”上有过讨论,致远、离乡客、微结构、楚汉、PHPig、二蒙、烁泥、xyps、老王等网友提供了可贵的建议和信息,在此表示感谢。

该“论文”的英文标题和摘要如下:

Science Fans: A Basic Description and an Analysis of Their Emergence

TIAN Song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Abstract: “Science fans” is a special group devoted to the so-called scientific activities outside of the science community. They are different from amateur scientists (or science amateur) in the way that they do not have proper channel for communication with the science community. Science fans developed out of sudden in the early 1980’s in China thanks for the social environment, public perception of science at that time, the misunderstanding of scientific activities by mass media, and the paranoid tendency of science fans themselves. The research upon science fans can address the problem they have caused and at the same time, provide some advi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communication in China.
Keywords: Science fans;amateur scientist(or science amateur);science community;social context;science communication

现把以上英文回译为中文,供读者一笑。(按:被田松拿来翻译“民间科学爱好者”的“science fan”是英文常用词语,意思是科学热爱者,特别是青少年科学爱好者。)

科学热爱者:他们的出现的一个基本描述和一种分析

“科学热爱者”是投身于科学界之外的所谓科学活动的一个特殊的群体。就他们与科学界没有合适的交流渠道而言,他们与业余科学家(或科学业余爱好者)不同。科学热爱者在1980年代早期在中国突然发育,非常感谢社会环境,当时公众对科学的理解,大众媒体对科学活动的误解,以及科学热爱者自身的偏执狂倾向。对科学热爱者进行研究能够处理他们已引起的问题,同时对中国的科学传播的发展提供一些忠告。

(XYS20030720)



孔雀为什么长着大尾巴?

20 10 2007年

我们一想起孔雀,首先想到的是那又长又大的美丽的尾羽,其实这是雄孔雀的性征。为什么雄孔雀要长这么好看的大尾巴?似乎连小学生都知道答案:为了吸引雌孔雀。但是答案并非如此简单。首先注意到这个问题的复杂性的是达尔文。长一个鲜艳的大尾巴对孔雀的生存一点也没有好处,甚至有很大的坏处,它要浪费很多能量,妨碍孔雀的活动,容易被天敌发现和捕捉到。根据达尔文提出的自然选择学说,这种对生存不利的特征应该被淘汰掉才对。但是为什么雄孔雀,以及许多种类的雄鸟都会进化出这些不利于生存的第二性征呢?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达尔文又提出了性选择学说。他认为,虽然雄孔雀的大尾巴对生存不利,但是由于雌孔雀喜欢挑选长着美丽尾巴的雄孔雀为配偶,这种繁殖优势弥补了大尾巴的生存劣势。一代又一代选择的结果,导致雄孔雀都具有了令人叹为观止的硕大美丽的尾巴。达尔文把这种现象称为雌性选择。正是由于雌性的选择,使得鸟类成了被达尔文诩为“所有的动物中最有美感”的动物。

但是,即使是独立发现自然选择机理的华莱士也表示不敢苟同达尔文的这个解释。他认为雄性如果仅仅通过华而不实的宣传来欺骗雌性,未必能够真正经受自然选择的严酷考验。后来的许多生物学家也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认为雌性在对雄性作出选择。

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在达尔文提出这个假说一百多年以后,才有生物学家做实验对此做了验证。实验的设计其实很简单。把一些雄鸟的尾羽剪短,再把剪下来的部分粘到另一些雄鸟的尾羽上,人为加长后者的尾巴。结果发现,尾羽的长度对雄鸟的求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例如,正常雄燕从飞到繁殖地到找到配偶平均要花8天,那些尾羽剪短的要花上12到13天,而尾羽加长的只需要3天左右。达尔文的假说被证实了。

但是,达尔文留下了一个问题没有回答:为什么雌性会这么“变态”,偏偏去选择这些对雄性而言有害无益的性征?

首先试图回答这个问题的是达尔文之后最重要的进化生物学家之一、英国人费歇。他的思路是这样的:雄性第二性征在萌芽阶段对雄性的生存其实是有益的,例如,稍微长一点的尾羽可能有助于在风中稳定地飞翔。一开始,有些雌鸟碰巧喜欢长尾巴的雄鸟(当然还有些雌鸟喜欢短尾巴的,或者对尾巴的长短不感兴趣),这样它们的后代就同时有长尾巴和喜欢长尾巴这两种基因。由于这时候的长尾巴有生存优势,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长尾巴的基因在群体中保留、传播开来,喜欢长尾巴的基因也沾光跟着保留、传播。最后,所有的雌鸟都具有了喜欢长尾巴的基因,她们全都选择长尾巴雄鸟为偶。她们对长尾巴的喜欢只是“单纯”的喜欢,越长越好,并不考虑长尾巴雄性的生存优势,因此雄性的尾巴被越选越长,长到对生存有害无益,出现了失控。

另一位英国生物学家汉密尔顿认为,长尾巴并非失控的结果,而是雄鸟在向雌鸟炫耀自己有好的基因:你看,我身体多么健康,这么笨重的尾巴我都负担得起!我身上没有寄生虫(如果有寄生虫羽毛就会黯淡无光甚至脱落),放心,我不会把寄生虫传给你和我们的儿女,而且,我天生对寄生虫特别有抵抗力,我们的儿女也会象我一样!

对燕子的研究发现,尾巴长的雄鸟身上确实寄生虫确实比较少,它们的后代也比较不容易感染寄生虫,表明尾巴长的雄鸟确实对寄生虫有可以遗传的抵抗力。而且雌鸟对雄鸟尾巴的偏好,不仅是越长越好,而且是越对称越好。对称性是基因良好的表现,如果有遗传缺陷,就会影响发育,从而破坏对称性。“越对称越好”符合好基因假说,但是并未否定失控假说。

对失控假说的否定来自于一个意外的发现:雄燕的尾巴越长的,也越对称。为什么这很意外呢?因为一般来说,某个器官(比如说燕子的翅膀)越偏离正常值,就会越不对称。尾巴越长反而越对称,这不是失控假说所预测的。在失控假说看来,雌燕只是单纯地选择雄燕的尾巴长度,因此尾巴越选越长,也应该象其它器官那样越来越不对称。这种尾巴长度和对称性的相关性正是好基因假说所预测的。它表明这些长尾巴的雄燕同时拥有异常优良的基因,因此在尾巴很长的情况下仍然能够维持对称性。

孔雀和燕子一样,雄性尾巴越长,也越对称,表明是好基因在起作用。但是,别的物种,比如雉鸡,却是做为雄性第二性征的鲜艳羽毛越大,越不对称,表明是失控在起作用。现在看来两种假说都正确,只不过适用于不同的范围:如果一种雄鸟拥有许多种不同的装饰品(比如羽毛的颜色、大小等等),那可能是失控的产物;而如果他只有一样勾引雌鸟的法宝(比如尾巴的长度),那是在炫耀他的基因。

2007.10.13

(《中国青年报》2007.10.17)

(XYS20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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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自己的生命之书

18 10 2007年

我们细胞中的遗传物质是由一种被称为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化学物质组成的。一个人体细胞中全部的DNA总称人类基因组,包含了人体的所有遗传信息。遗传信息由DNA中四种不同的碱基(简称A,T,G,C)来编码,它经常被比喻为一部用A,T,G,C四种字母书写的生命之书。这是一本含有30亿个字母的巨著,我们要读懂它,首先需要知道这些字母的排列顺序,也就是测定其序列。

但是我们又知道,其中绝大部分(90%以上)的序列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此,当“人类基因组计划”于1990年在美国正式启动,计划用15年的时间把生命之书所包含的字母按其书写顺序,不管有没有意义全都抄下来时,许多生物学家都觉得非常浪费。这项计划在2003年提前完成,总共花费了30多亿美元。实际上这些钱并非都花在用来测序,其他方面,比如开发更好、更快的测序、分析技术,也花去了很多经费。

在“人类基因组计划”的13年间,由于技术的进步,测序的速度不断地提高,费用也不断地下降。测定第一批的10亿个碱基序列用了4年的时间,而测定第二批的10亿个碱基序列只用了不到4个月。当人类基因组计划刚刚启动的时候,测定1个碱基序列的费用非常昂贵,大约是10美元,而到2001年时,这个费用已下降到了0.1~0.2美元。也就是说,用2001年的技术,花上3~6亿美元就可以把人体基因组全部测定了。

在1998年,一家私营公司塞里拉基因组学公司宣称将用新的方法独立把人体基因组重新测一遍,开始了与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竞赛。他们用了3年的时间,花了大约3亿美元,完成了目标。他们用的是5个人的基因组混在一起测,但大部分测的是公司创建者克莱格·文特的基因组。文特后来在此基础上把他的基因组全部测定了,在今年9月初公布。由于这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项目,很难估算究竟花了多少钱来测他的基因组。

每个人的基因组序列都不尽相同,它决定、影响着我们的长相、生理机能、健康状况等等。第一个真正个人化的基因组测序项目测的是詹姆斯·沃森的基因组。沃森是DNA双螺旋结构的共同发现者(因此获得诺贝尔奖),也是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第一位领导者,让他来创这个记录,再合适不过了。这项工作是“454生命科学公司”与贝勒医学院合作做的,于今年5月份完成,总共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花费不到100万美元。

比起几年前需要花费几亿美元才能测定一个人的基因组的全部序列,这个开支似乎低得不能再低,但是还是只有少数人才负担得起或有那样的机会,只是富人和名人的特权。不过,测序技术还在飞速发展,费用也在直线下降。去年,美国加州的“X奖基金会”宣布,如果有哪个团队能够首先实现在10天之内测完100个人的基因组,每个花费不到1万美元,那么它将获得1千万美元的奖金。按照现在的发展水平,这个目标也许用不了几年就能实现,到那时,就有很多人支付得起测定自己的基因组序列的费用了。

但是这还不够。文特也宣布,哪个团队能首先把测定人类基因组的费用降到不到1千美元,他将奖励他们50万美元。最近,BioNanomatrix公司和“完全基因组学”公司联合获得美国政府的一笔科研基金,其目标是用纳米技术开发出新的测序仪器,能在8个小时之内就测定完一个人的全部基因组序列,花费不到100美元!到那时,只要你愿意,每个人都可以获得自己的“生命之书”的抄本。

但是有这个必要吗?几年前,当人类基因组计划刚刚完成的时候,媒体曾欢呼人类“生命之书”获得了破解。其实不然。测定基因组序列只是相当于把“生命之书”抄写了下来,是否能够破解、读懂它,则是另外一回事。事实上,我们对这部生命之书的意义大部分都还无法理解。在测序技术飞速发展的同时,对基因功能的研究相比之下却是令人尴尬的缓慢。这种状况在短时间内不会有根本的改变。

当然,基因组测得越多,遗传学家就越容易通过比较不同人的基因组序列而鉴别出基因的功能。但是,在现在,以及在未来的几年内,拥有个人的基因组序列,其象征意义和学术价值远大于个人的实用价值。就拿已经知道自己的基因组序列的文特和沃森来说吧,他们能从中了解到多少有用的健康信息呢?几乎没有。研究人员没有发现他们两位有必然会得某种遗传病的基因突变。沃森的基因组中有几个基因突变会增加得癌症的风险。沃森年轻时曾经得过皮肤癌,但是我们不能确定这是否与这些突变有关,也无法知道他以后是否会得癌症。文特的基因组有几个突变与阿滋海默症(老年痴呆)、心脏病和眼睛黄斑变性有关,但也只是表明得这些病的风险比较大,并非必然就会得这些病。

其实,所谓的致病基因往往只是增加得某种疾病的风险,那么我们本人是否有必要知道我们携带着这些致病基因?如果知道,坏处是会增加我们的烦恼,特别是如果携带的是所谓不治之症的致病基因;好处是也许可以设法预防、降低患病的风险。对此文特和沃森的态度有些差异。文特想知道自己携带着的所有致病基因,在了解到自己有增加患心脏病风险的基因突变之后,考虑到他的父亲是因心脏病去世的,他开始服降血脂的药物进行预防。而沃森则要求测序公司在把序列交给他之前,把与阿滋海默症有关的一个基因的数据删掉。他今年已79岁,不想知道自己是否有得阿滋海默症的风险。

随着基因组测序的普及和我们对基因组功能了解的深入,必然要面临着的另一个问题,是所谓基因隐私的问题。你是否愿意公开你的基因组序列?是否愿意让医疗保险公司掌握这方面的数据?文特和沃森都把自己的基因组序列放在了网上公开,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别人未必都这么看得开。这个问题粗一看似乎很简单:立法保护,由本人决定是否愿意公开。但是如果考虑到一个人的基因组序列和他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都很大的相似性,这个问题就变得复杂了。未经亲属的同意就公开自己的基因组序列,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他们的隐私?

2007.10.7

(《经济观察报》2007.10.15)

(XYS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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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实力评估不是数字游戏

14 10 2007年

近日科技部有关方面发布了一份中国科技实力报告,声称中国科技实力进入全球第一方阵,可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相提并论。这个赶英超美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呢?报告中列举了一连串数据说明:中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居世界第一;中国研究开发人员总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中国全社会研究开发支出总额居世界第5位;2006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4位;目前中国国际论文总数的世界排名据第4位,与英国、德国、日本相当……

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这些数字的真实性,但是这样的评估方法却不能不让人疑惑,因为它并没有考虑到在数据背后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庞大的科技、开发队伍中,有多少是真正合格、尽职的?科研资金的增多固然令人欣慰,但其中又有多少是真正用在了有价值的科研上,而不是被浪费甚至腐败掉?在数量众多的发明专利中,有多少是有实用价值并实现产业化的?发表的国际论文中又有多少是具有影响力的?还是只是一堆所谓的“垃圾专利”、“垃圾论文”?甚至只是用一稿多发、剽窃、抄袭的手段制造出来的虚假繁荣?

就拿论文来说吧,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的统计,自1997年到2007年6月30日的十年零四个月中,在各个领域的前145个国家中,中国的论文总数排第6位,论文引用数排第13位,然而,中国单篇论文的平均引用数排名却是第117位。也就是说,中国发表的国际论文,大多数的确是没有什么价值、没有什么影响力(无人引用)的“垃圾论文”。

科技实力是科研质量的体现,而不是数字游戏。事实上,当前中国科技、教育界采用的只看数量不重视质量的评估体制,恰恰是导致学术腐败泛滥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满足论文数的要求,就有了一稿多发、抄袭、剽窃、把一篇论文拆成几篇来发等等应付方法。有的教授甚至一年能发表上百篇论文,其质量可想而知。

中国还是科技发展中国家,与世界科技强国、科技大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几年前科技部曾提出在21世纪前50年科技发展实现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是2010年前后科技水平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前列;第二步是在2020年前后,跻身世界科技大国行列,科技整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第三步是2050年前后科学水平跻身世界强国前列。难道仅仅用了几年时间就一步到位,完成了三步跳,从世界第三方阵一步跳到了第一方阵?

科技的发展靠的是一步步脚踏实地的前进。别人同时也在前进,而且能走得更快。上述战略目标能否实现本来就不容乐观,如果要用数字游戏来完成“大跃进”,那就只能让人更加悲观了。

2007.10.8

(《法制晚报》2007.10.11)

(XYS200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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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为什么不长毛?

12 10 2007年

可能是由于在电视、电影、画册上已司空见惯,很少有人意识到,大象是最独特的动物之一。独特到什么程度呢?动物学家把多达5400种的哺乳动物根据其亲缘关系的远近很吝啬地划分为29个目,而大象就占了一个目——长鼻目。长鼻目仅仅含有三个现存物种,即亚洲象、非洲丛林象和非洲森林象,再也没有别的现存物种能与大象划入同一个目。而我们人类所属的灵长目含有350个物种,我们的近亲可比大象多多了。

大象的独特首先表现在它的庞大。它是现存最大的陆地动物,能长到高达4米,重达7吨,是排在第二位的犀牛的两倍。它的形状也很独特,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那长长的鼻子,以及巨大的耳朵。大象还有一个特征比较少有人注意到,那就是身上的毛发极其稀疏。身披毛发是哺乳动物的特征之一,99%以上的陆地哺乳动物都有皮毛,大象是罕见的例外。

有一个科学爱好者注意到了这一点。我收到他写的题为《大象的体毛为何非常稀疏》的小论文,大意是说始祖象的体型变大进化成大象后,身上毛囊的密度自然会大大降低,大象的体毛当然会变得稀疏了。这个解释是经不起推敲的。体型大并不意味着毛发就变稀疏。实际上,已在1万年前灭绝的猛犸象就长着浓密的长毛。如果有必要,现存的大象也可以身披毛发。

猛犸象生活在寒带,需要毛发御寒,而现存大象都生活在热带,没有这个必要。所以大象不长毛的一个因素,是气候。但是,和大象生活在同一个地方的许多哺乳动物,例如斑马、长颈鹿、狮子,都有毛发,为什么大象的体毛却严重退化呢?

哺乳动物是恒温动物,必须把体温维持在一个特定的温度才能保证正常的生理活动,比如大象的体温必须维持在大约36摄氏度,过高或过低都有生命危险。体热是在细胞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它们的总量差不多是固定的,但是环境的温度则是不断在变化的。如果气温低于体温,那么就要防止体热散失,这是毛发的主要功能。而如果气温高于体温,则要想办法尽量把体热散掉。

大象生活在地球最炎热的地带,如何散热要比如何保温更重要。既然体热来源于细胞代谢过程,那么细胞越多,产生的热量就越多,也就是说,身体体积越大,产热越多。体热的散发主要是通过皮肤进行的,身体表面积越大,散热越快。但是,动物体型变大时,体积和身体表面积却不是按相同的比例增长的:体积按立方增大,而表面积按平方增大,体积的倍数增长要比表面积快得多。假如你吹一个气球,让其半径增大1倍,这时候气球的体积是原来的8倍,而表面积仅仅是原来的4倍。

由于体积和表面积不成比例的增长,考虑到大象体型的庞大,散热就成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大象的体积大约是狮子的30倍,即产生的体热大约是狮子的30倍,但是大象皮肤总面积大约只是狮子的10倍,还有20倍的热量需要设法散掉。因此不能像狮子那样保留妨碍散热的体毛。与此类似,体型排第二的犀牛、排第三的河马,也是没有体毛的。

大象的体积大约是犀牛的2倍,但是表面积仅仅是犀牛的大约1.5倍。把体毛去掉对犀牛是够了,对大象还不够,还必须有其他的办法来帮助散热。什么办法呢?长一对巨大的耳朵。大象的耳朵不仅大,而且薄,里面充满了血管,血流经这里,很容易就把热量散发了。特别是扇动起来,更容易把耳朵里的血的温度快速将下来,能让血温降低5摄氏度,冷却的血在体内循环,帮助把全身的温度降下来。

现存的三种大象,亚洲象体型最小,生活的地区比较靠北方,又是生活在森林中,气温较低;非洲丛林象体型最大,生活在阳光暴晒的热带大草原,气温最高;非洲森林象的体型和所在的环境气温都介于二者之间。这三种象的耳朵,以非洲丛林象最大,非洲森林象其次,亚洲象最小,刚好与大象耳朵的主要功能是散热的说法相符。

猛犸象的体型要比现存大象大,但是由于生活在冰天雪地的寒带,它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保温,因此不仅要身披长毛,而且耳朵也没有必要很大。的确,猛犸象和现存大象相比,什么都大,就是耳朵很小。已知最大的猛犸象耳朵只有0.3米长,而非洲丛林象的耳朵可以长达1.8米。由此可见大象的大耳朵是做为散热器进化出来的,它的其他功能(例如雄象在争夺配偶时会张大耳朵进行示威)则是副产物。

生活在寒冷地区的动物的体型一般要比生活在温暖地区的同类动物大,这叫柏格曼法则。但是,寒冷地区的动物的耳朵等突出物则一般比较小,这叫阿伦法则。这两个法则其实都是对表面现象的概括,为了保温或散热才是真正的因素。

别看大象长得奇怪,其实蕴含着一点也不奇怪的简单的科学道理。

2007.10.3.

(《中国青年报》2007.10.10)

(XYS200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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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爱貌,女人爱财

9 10 2007年

在许多国家,越来越盛行为征婚者提供“快速约会”服务。这通常是在某家婚恋公司的组织下,大约20名征婚男子与相同数量的征婚女子聚会,每个人都轮流与每个异性交谈3~7分钟,交谈后在卡片上写下是否愿意与之再次见面。如果双方都有意,婚恋公司再提供对方的联系方式。在外人看来这种方式似乎显得很仓促,但是研究一再表明,人们通过短时间的接触就能对人形成很准确的判断,即使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交谈,也已足以对对方的外表、性格、智力各方面都有一定的了解。

显然,这是研究人类如何择偶的一个很好的材料。研究人员让参加快速约会的人事先填写问卷,询问他们对自己的外表(相貌、身体健康状况)、地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和家庭义务(是否愿意要小孩、抚养质量)等几方面进行评价,然后表明自己想要什么样的配偶。结果表明,不论男女,他们想要的配偶的各个方面一般来说都与他们对自己的评价相当(例如,觉得自己相貌平平的,也想要一个相貌平平的配偶)。或者说,“门当户对”是一般人心目中理想的婚姻状况。进化生物学把这称为“相似-吸引”假说。

但是研究人员也发现,虽然人们心目中这么想,实际做出选择时,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男性和女性不知不觉地表现出了非常不同的倾向。不管是什么样的男性,他们都非常看重女性的外表,而不太在乎女性的其他方面。女性也主要是根据自己对自己的外表的评价,而对男性的外表、地位和家庭义务各个方面做出综合的衡量。例如,如果女性觉得自己长得漂亮、身材好,那么就会想找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配偶。而且,在择偶时,女性要比男性挑剔得多。在一次“快速约会”之后,男性平均来说愿意和其中一半的女性再次见面,而女性只愿意和其中三分之一的男性再见面。

这符合进化生物学的“潜能-吸引”假说。按照这个假说,动物的择偶实际上是在为繁殖后代、传播自己的基因进行投资,所以要找最有潜力的合作伙伴。但是雄性和雌性在生殖方面的投资状况不同,对合作伙伴的要求也就不同。对大多数哺乳动物来说,雄性的投资、负担比较小,主要就是贡献出了基因,受精之后其使命差不多就完成了。因此他对雌性不会很挑剔,最关心的是雌性是否有生育能力、是否能生下有良好基因的后代。女性吸引男性的那些外表特征,其实都是有生育能力、有好基因的标志。

但是雌性则不然,她的生殖投资要大多得。在受精之后,她还得忍受长时间怀孕的不便,还要承担抚养后代的主要责任。因此,她要比雄性挑剔得多,不光要看雄性是否有生育能力和好基因,还要看他是否有丰富的资源和强烈的意愿为她及其子女提供优厚的生活条件。后者可能是更重要的。

这一点,早在1871年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与性选择》一书中就已经提出了,可以归纳为“挑剔的雌性、竞争的雄性”原则。我们人类其实也和大多数哺乳动物一样遵循着这条择偶原则,即使我们没有意识到、乃至有意否认这一点,但是已写入基因的本能仍然在悄悄地影响着我们的选择。

2007.10.5.

(《第一财经日报》2007.10.09)

(XYS200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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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荣誉终身=工作终身?

8 10 2007年

院士:荣誉终身=工作终身?

2007-10-08中国青年报
实习生 邓靖 本报记者 叶铁桥

核心提示

近年来,由于个别院士的不妥行为以及院士身份的扭曲异化,我国的院士制度变得越来越富有争议。2001年,个别院士候选人参与制作广告;2003年,数名省部级官员成了院士候选人;2005年,部分知名院士对院士制度进行抨击。所有这些与院士有关的话题,都一度引起社会的关注。

当前,每两年进行一次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有关院士制度的种种话题又被重新提及。其中,院士该不该退休成了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院士终身制阻碍了科学发展?

“院士为什么不退休?”在许多媒体尤其是网络上,类似的质问不乏可见。

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是一名网友提出的。他认为,在中国,人人都要退休,到了一定年龄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也要退休,退休既是中国公民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每个有工作的公民,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有权利领取退休金,享受各种社会福利,过幸福的晚年生活。”

这位网友因此质疑:院士为什么要做终生不退休的特殊公民?

事实上,在外界的一片质疑声中,科技界内部也有不同的声音。

已故两院院士王选,就曾在北大的一次著名演讲中表示,“我决不会像奥森那样贪恋岗位,一直做到67岁才被迫下台,我一定会在60岁以前退休。”

他说的奥森,是小型计算机的开创者,领一时风气之先,但到60岁的时候,奥森犯了个被后来的事实证明为不可饶恕的错误,他认为个人电脑是不该出现的怪胎!

王选在演讲中坦诚,“我现在到了这个年龄,61岁,创造高峰已经过去,我55岁以上就没什么创造了。”所以他认为,千万不要把院士看成当前的学术权威,“我们这些当选为院士的人,在当选之后实际上已无创新能力,也不再拥有最高学术水平。”

王选的认识获得了科技界部分人士的认同,中国科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青年研究员表示,院士中大多数人老了,思维的活跃性、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比不上年轻人了,如果不退休,反而可能造成某种阻碍。

方舟子就对这种阻碍有所认识。他说,目前院士的权力太大,地位太高,尤其是在某些省份,更是把院士捧上了天。

他甚至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论断:“现在的院士实际上成了学官、学阀,有的部门甚至硬性规定重大科研项目必须由院士主持,这非常不利于学术自由,是当前中国科技界学术腐败泛滥的一个因素,也是高官、企业家纷纷都想当院士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院士制度有所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顾海兵,也把院士终身制视为一种弊病。他认为,院士终身制背离了优胜劣汰原则,减弱了推动创新的竞争强度。他还把院士终身制与评选院士热联系在一起,认为如果院士不是终身制而是任期制,甚至规定只能遴选连任一次,或者每两年淘汰10%, “那还会有这么多人削尖脑袋往里面钻吗?”

顾海兵说,目前的院士制度设计,因其只能上不能下,因而利益无限,使得科技人员把争取这种功名放在不恰当的位置上,也使得院士评定过程增添了许多不和谐的声音。

从荣誉终身制到工作终身制

今年82岁的潘教授在退休前,是东部一所著名大学的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长,他曾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大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是这一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但是,潘教授的学术生涯并不得意,两次参加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都以一票之差落选。

“要是院士评下来,潘老就不会早早退休了!”与潘教授一道工作的一位年轻人直言,退休不应当看年龄,而应当看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

当前,我国还没有就院士的退休年龄做出过明确规定,在上海某大学一份名为《关于教职工退休年龄的暂行规定》文件中,记者看到,文件对教授的退休年龄有明确的规定,最多也就能延长到68周岁。但是,对两院院士则单列一条,指明“中科院、工程院院士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但记者找遍各种文件,也没找到有关院士退休年龄的条款。对此,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沈国舫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院士何时办理退休手续,现在还没有明确规定。”

但从《中国工程院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的修订情况来看,两院虽没有明确规定退休制度,但也在此方面有所考虑,尤其是两院章程中,经修订后增加的一个条款,内容大致相同,即实行“资深院士制度”,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并规定,资深院士除了不担任院及各学部领导职务和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及选举工作外,其他权利和义务依然照旧,并可自由参加院士会议。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还特别注明,设立此条款是为了“维护老年院士的身体健康”。

而从对待院士头衔的态度上看,两院也更愿意将院士看作是终身荣誉。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沈国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院士本来就不存在终身制的问题,院士只是终身荣誉,“好比你获得‘五一’劳动奖章,那也是你终身的荣誉,别人拿不走”。中科院一位副院长则表示,取消院士终身制是不合适的,因为院士不是岗位,而是科学荣誉。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钟世镇也深为认同,“院士是国家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既然是荣誉称号,当然就应该是终身制。”

但高等教育研究专家熊丙奇却认为,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院士所在的地区和单位,虽然两院都视院士为荣誉称号,但院士的退休制度并不由两院来决定,而是由院士所在的单位决定,这些单位更愿意将荣誉终身制视为实际终身制,因为我国学术界对学术头衔有着一种近乎图腾崇拜般的盲目敬畏。

“目前我国一些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中,基本上没有年轻人的份,牵头的大多是德高望重的老科学家、老院士。因为只有他们当纲,才能拿到大的研究课题和项目。出于这一考虑,他们也不可能退休。”熊丙奇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校青年教师也向记者证实,在国内,科研基金项目的申请非常看重头衔,“院士对申请项目资金是非常有好处的”。

个别院士在竞相追捧中被异化为“学术贵族”

也有人指出,在当下中国,院士这项作为“终身荣誉”的头衔已经被罩上了神圣的光环,院士成了社会各界争相追捧的目标,于是社会上出现了“院士热”:一些省市和高校、研究院所竞相用科研启动费、安家费、高额年薪、住房等来争夺院士,装点门面,以显示“政绩”和“实力”,这种做法导致“共享院士”、“双聘院士”和“兼职院士”等层出不穷。而院士们也要频频应付各种考察、颁奖、座谈和评审,因为拥有院士一度是一些省市和高等院校的政绩工程。

对院士的种种惊人待遇屡见报端。曾有媒体报道,西部某高校对引进来的两院院士,配有330平方米、全装修的院士别墅一幢,还一次性发放了安家补助20万元,而给院士的科研资助及人才梯队建设费更是不少于300万元。

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西某市人事局传来消息,从2008年1月1日起,该市将首次设立“人才特区”,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政府补贴,其中两院院士补贴总额将达100万元。

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研究员吴德馨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在科学界内有个倾向:不论做什么事都非得请几个院士来,认为只有这样的鉴定会才有水平,才令人信服。她举了个例子:“最近有人请我去鉴定,我有事未去成,我就给他推荐一个教授,对方问是院士吗,我说不是,他说你给我找个院士。其实,这个教授在这一领域比那个院士强得多,那个院士并不是内行,但是他说不行,他说主办方非要请一个院士。”吴德馨认为,现在必须要向社会大众澄清:院士不可能覆盖全部领域,一个人可能不是院士,但可能更精通某个领域。

顾海兵认为,人们对院士的“崇拜”,表面上看是对知识和人才的尊重,但也从反面映衬出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即终身制荣誉的背后,是权势、资源和影响力。

两院院士潘家铮也认为,当前的院士称号已被异化,现在当务之急是采取措施,使“院士”回归为一种学术荣誉称号,不要异化为一种可资利用的“学术贵族”。

退休也是一种科学态度

“任何一项制度的确立都有其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任何一项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我们不能因其有缺陷就全盘否定这项制度。中国的院士制度在促进我国科技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不能因为极个别的现象而否定整体。”中国工程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院士对记者说。

“但必须要改革,绝不应该把院士与待遇、相应的资源和诸多好处联系起来。”这位院士说。

但如何改革?退休制是否是较好的选择之一?

两院院士潘家铮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他曾给院士制度提了5点建议,其中之一便是院士正常退休。

潘家铮认为,院士的称号是终身的,但其工作职务不是终身的,一样要实行退休制。“在所在单位,院士到了一定年龄,应从行政、技术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由年轻人接替。院士可以担任一些学术性、不占编制的职务,如学术委员、技术委员、顾问、咨询等,以利他们继续发挥学术领军作用。”

熊丙奇也表示,老科学家、老院士曾经做出过很多科研成果,但不能违背科学研究的规律,认为他们到了六七十岁都还具备十分活跃的思维,还能始终站在学术研究的最前沿,“这只能是个别情况。”

他表示,应该坚持退休制这个基本的制度,对于退休高级科技人员这个特殊的群体,可以用多种渠道来发挥这个知识资源的作用。

熊丙奇认为,科技界对头衔的推崇已导致本末倒置的情况出现,年轻人相对于院士等功成名就的科技界前辈,机会往往稀缺。一些处于科学研究最活跃、也最需要支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由于没有名气和头衔,往往无法得到支持。等有了头衔,做不出多大成果了,却很容易获得各种基金、经费,“这不利于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发展”。

顾海兵也建议将院士荣誉与职业生涯分开。他认为,荣誉可以是终身的,但院士的职业生涯应遵循科研能力与年龄变化的客观规律,并应在退休年龄上作出限制性规定。

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所长蒲慕明也曾在某个论坛上表示,“尽管院士退休制度有很大阻力,但这个制度是应该要建立的。”

除科技界外,民间也有不少关于建立院士退休制的声音。有网友认为,不退休的院士制度是违背客观规律的用人制度,人都有生老病死的过程,伴随着这个规律的是人的各种能力的演化。“该退休就退休,这也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海外院士制度

对于院士终身制问题,有人认为,在国外也有终身的席位,如美国就有终身教职等,这也意味着国外也有不用退休的制度。

但有研究者发现,美国等实行的终身教职是不能从字面上来理解的,因为一方面这些国家不但有终身教授、终身副教授,还有终身助理教授等职位。另一方面,事实上终身教职仍然只是合同制,意味着合同期限长而已,但最长也到退休年龄为止。所以终身教职并不是永不退休的终身制。

研究者还发现,获得终身教职头衔的教师,不但要按规定年龄退休,而且还有可能在退休前被解聘走人。

方舟子认为,美国科学院的院士确实是终身荣誉,但那仅仅是一种学术荣誉而已,其他物质利益和特权几乎没有,唯一的特权是可以推荐论文到《美国科学院院刊》发表。

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所长蒲慕明曾在一次青年科学家论坛上表示,国外的院士受尊重,但没有特权。他们既不能左右经费的分配,也不能有制定重大方向、控制学科发展、永不退休的特权。

据了解,在内地的香港院士也没有任何特权。在香港的某些高校,院士除了有一个专门停车位外,其他方面跟普通教职员工并无二致,他们来大陆参加院士大会,差旅费还得自掏腰包。

顾海兵等人在对比研究了多个国家的院士制度后发现,除俄罗斯外,美、英、日、德、法等国的科学学会的会员(身份大致等同我国的院士)确实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不具有经济和行政意义。会员身份是对他们科研工作的承认,同时学会也为会员的科研活动和交流提供一些便利。“对比之下,我国是给予院士行政化色彩、权威化色彩最重的。”

他发现,美、英、德、法的科学学会对会员的管理有以下特点:一是会员没有工资,只有补贴。如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就没有工资,会员权利仅仅是获得学会刊物及享受学会提供读图书、参考文献、手稿方面的方便。二是会员必须交会费,或向学会贡献一部分资金。

顾海兵等人还发现,院士也不是这些国家唯一的最高学术称号,而仅仅是最高学术称号之一。如美国的一些研究所、学会的会员,同样拥有顶尖的科学家,包括诺贝尔奖得主等。有些学会会员的资格,不比院士的头衔逊色。叶铁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