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荣誉终身=工作终身?
2007-10-08中国青年报
实习生 邓靖 本报记者 叶铁桥
核心提示
近年来,由于个别院士的不妥行为以及院士身份的扭曲异化,我国的院士制度变得越来越富有争议。2001年,个别院士候选人参与制作广告;2003年,数名省部级官员成了院士候选人;2005年,部分知名院士对院士制度进行抨击。所有这些与院士有关的话题,都一度引起社会的关注。
当前,每两年进行一次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有关院士制度的种种话题又被重新提及。其中,院士该不该退休成了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院士终身制阻碍了科学发展?
“院士为什么不退休?”在许多媒体尤其是网络上,类似的质问不乏可见。
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是一名网友提出的。他认为,在中国,人人都要退休,到了一定年龄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也要退休,退休既是中国公民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每个有工作的公民,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有权利领取退休金,享受各种社会福利,过幸福的晚年生活。”
这位网友因此质疑:院士为什么要做终生不退休的特殊公民?
事实上,在外界的一片质疑声中,科技界内部也有不同的声音。
已故两院院士王选,就曾在北大的一次著名演讲中表示,“我决不会像奥森那样贪恋岗位,一直做到67岁才被迫下台,我一定会在60岁以前退休。”
他说的奥森,是小型计算机的开创者,领一时风气之先,但到60岁的时候,奥森犯了个被后来的事实证明为不可饶恕的错误,他认为个人电脑是不该出现的怪胎!
王选在演讲中坦诚,“我现在到了这个年龄,61岁,创造高峰已经过去,我55岁以上就没什么创造了。”所以他认为,千万不要把院士看成当前的学术权威,“我们这些当选为院士的人,在当选之后实际上已无创新能力,也不再拥有最高学术水平。”
王选的认识获得了科技界部分人士的认同,中国科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青年研究员表示,院士中大多数人老了,思维的活跃性、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比不上年轻人了,如果不退休,反而可能造成某种阻碍。
方舟子就对这种阻碍有所认识。他说,目前院士的权力太大,地位太高,尤其是在某些省份,更是把院士捧上了天。
他甚至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论断:“现在的院士实际上成了学官、学阀,有的部门甚至硬性规定重大科研项目必须由院士主持,这非常不利于学术自由,是当前中国科技界学术腐败泛滥的一个因素,也是高官、企业家纷纷都想当院士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院士制度有所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顾海兵,也把院士终身制视为一种弊病。他认为,院士终身制背离了优胜劣汰原则,减弱了推动创新的竞争强度。他还把院士终身制与评选院士热联系在一起,认为如果院士不是终身制而是任期制,甚至规定只能遴选连任一次,或者每两年淘汰10%, “那还会有这么多人削尖脑袋往里面钻吗?”
顾海兵说,目前的院士制度设计,因其只能上不能下,因而利益无限,使得科技人员把争取这种功名放在不恰当的位置上,也使得院士评定过程增添了许多不和谐的声音。
从荣誉终身制到工作终身制
今年82岁的潘教授在退休前,是东部一所著名大学的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长,他曾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大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是这一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但是,潘教授的学术生涯并不得意,两次参加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都以一票之差落选。
“要是院士评下来,潘老就不会早早退休了!”与潘教授一道工作的一位年轻人直言,退休不应当看年龄,而应当看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
当前,我国还没有就院士的退休年龄做出过明确规定,在上海某大学一份名为《关于教职工退休年龄的暂行规定》文件中,记者看到,文件对教授的退休年龄有明确的规定,最多也就能延长到68周岁。但是,对两院院士则单列一条,指明“中科院、工程院院士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但记者找遍各种文件,也没找到有关院士退休年龄的条款。对此,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沈国舫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院士何时办理退休手续,现在还没有明确规定。”
但从《中国工程院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的修订情况来看,两院虽没有明确规定退休制度,但也在此方面有所考虑,尤其是两院章程中,经修订后增加的一个条款,内容大致相同,即实行“资深院士制度”,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并规定,资深院士除了不担任院及各学部领导职务和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及选举工作外,其他权利和义务依然照旧,并可自由参加院士会议。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还特别注明,设立此条款是为了“维护老年院士的身体健康”。
而从对待院士头衔的态度上看,两院也更愿意将院士看作是终身荣誉。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沈国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院士本来就不存在终身制的问题,院士只是终身荣誉,“好比你获得‘五一’劳动奖章,那也是你终身的荣誉,别人拿不走”。中科院一位副院长则表示,取消院士终身制是不合适的,因为院士不是岗位,而是科学荣誉。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钟世镇也深为认同,“院士是国家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既然是荣誉称号,当然就应该是终身制。”
但高等教育研究专家熊丙奇却认为,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院士所在的地区和单位,虽然两院都视院士为荣誉称号,但院士的退休制度并不由两院来决定,而是由院士所在的单位决定,这些单位更愿意将荣誉终身制视为实际终身制,因为我国学术界对学术头衔有着一种近乎图腾崇拜般的盲目敬畏。
“目前我国一些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中,基本上没有年轻人的份,牵头的大多是德高望重的老科学家、老院士。因为只有他们当纲,才能拿到大的研究课题和项目。出于这一考虑,他们也不可能退休。”熊丙奇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校青年教师也向记者证实,在国内,科研基金项目的申请非常看重头衔,“院士对申请项目资金是非常有好处的”。
个别院士在竞相追捧中被异化为“学术贵族”
也有人指出,在当下中国,院士这项作为“终身荣誉”的头衔已经被罩上了神圣的光环,院士成了社会各界争相追捧的目标,于是社会上出现了“院士热”:一些省市和高校、研究院所竞相用科研启动费、安家费、高额年薪、住房等来争夺院士,装点门面,以显示“政绩”和“实力”,这种做法导致“共享院士”、“双聘院士”和“兼职院士”等层出不穷。而院士们也要频频应付各种考察、颁奖、座谈和评审,因为拥有院士一度是一些省市和高等院校的政绩工程。
对院士的种种惊人待遇屡见报端。曾有媒体报道,西部某高校对引进来的两院院士,配有330平方米、全装修的院士别墅一幢,还一次性发放了安家补助20万元,而给院士的科研资助及人才梯队建设费更是不少于300万元。
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西某市人事局传来消息,从2008年1月1日起,该市将首次设立“人才特区”,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政府补贴,其中两院院士补贴总额将达100万元。
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研究员吴德馨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在科学界内有个倾向:不论做什么事都非得请几个院士来,认为只有这样的鉴定会才有水平,才令人信服。她举了个例子:“最近有人请我去鉴定,我有事未去成,我就给他推荐一个教授,对方问是院士吗,我说不是,他说你给我找个院士。其实,这个教授在这一领域比那个院士强得多,那个院士并不是内行,但是他说不行,他说主办方非要请一个院士。”吴德馨认为,现在必须要向社会大众澄清:院士不可能覆盖全部领域,一个人可能不是院士,但可能更精通某个领域。
顾海兵认为,人们对院士的“崇拜”,表面上看是对知识和人才的尊重,但也从反面映衬出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即终身制荣誉的背后,是权势、资源和影响力。
两院院士潘家铮也认为,当前的院士称号已被异化,现在当务之急是采取措施,使“院士”回归为一种学术荣誉称号,不要异化为一种可资利用的“学术贵族”。
退休也是一种科学态度
“任何一项制度的确立都有其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任何一项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我们不能因其有缺陷就全盘否定这项制度。中国的院士制度在促进我国科技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不能因为极个别的现象而否定整体。”中国工程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院士对记者说。
“但必须要改革,绝不应该把院士与待遇、相应的资源和诸多好处联系起来。”这位院士说。
但如何改革?退休制是否是较好的选择之一?
两院院士潘家铮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他曾给院士制度提了5点建议,其中之一便是院士正常退休。
潘家铮认为,院士的称号是终身的,但其工作职务不是终身的,一样要实行退休制。“在所在单位,院士到了一定年龄,应从行政、技术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由年轻人接替。院士可以担任一些学术性、不占编制的职务,如学术委员、技术委员、顾问、咨询等,以利他们继续发挥学术领军作用。”
熊丙奇也表示,老科学家、老院士曾经做出过很多科研成果,但不能违背科学研究的规律,认为他们到了六七十岁都还具备十分活跃的思维,还能始终站在学术研究的最前沿,“这只能是个别情况。”
他表示,应该坚持退休制这个基本的制度,对于退休高级科技人员这个特殊的群体,可以用多种渠道来发挥这个知识资源的作用。
熊丙奇认为,科技界对头衔的推崇已导致本末倒置的情况出现,年轻人相对于院士等功成名就的科技界前辈,机会往往稀缺。一些处于科学研究最活跃、也最需要支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由于没有名气和头衔,往往无法得到支持。等有了头衔,做不出多大成果了,却很容易获得各种基金、经费,“这不利于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发展”。
顾海兵也建议将院士荣誉与职业生涯分开。他认为,荣誉可以是终身的,但院士的职业生涯应遵循科研能力与年龄变化的客观规律,并应在退休年龄上作出限制性规定。
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所长蒲慕明也曾在某个论坛上表示,“尽管院士退休制度有很大阻力,但这个制度是应该要建立的。”
除科技界外,民间也有不少关于建立院士退休制的声音。有网友认为,不退休的院士制度是违背客观规律的用人制度,人都有生老病死的过程,伴随着这个规律的是人的各种能力的演化。“该退休就退休,这也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海外院士制度
对于院士终身制问题,有人认为,在国外也有终身的席位,如美国就有终身教职等,这也意味着国外也有不用退休的制度。
但有研究者发现,美国等实行的终身教职是不能从字面上来理解的,因为一方面这些国家不但有终身教授、终身副教授,还有终身助理教授等职位。另一方面,事实上终身教职仍然只是合同制,意味着合同期限长而已,但最长也到退休年龄为止。所以终身教职并不是永不退休的终身制。
研究者还发现,获得终身教职头衔的教师,不但要按规定年龄退休,而且还有可能在退休前被解聘走人。
方舟子认为,美国科学院的院士确实是终身荣誉,但那仅仅是一种学术荣誉而已,其他物质利益和特权几乎没有,唯一的特权是可以推荐论文到《美国科学院院刊》发表。
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所长蒲慕明曾在一次青年科学家论坛上表示,国外的院士受尊重,但没有特权。他们既不能左右经费的分配,也不能有制定重大方向、控制学科发展、永不退休的特权。
据了解,在内地的香港院士也没有任何特权。在香港的某些高校,院士除了有一个专门停车位外,其他方面跟普通教职员工并无二致,他们来大陆参加院士大会,差旅费还得自掏腰包。
顾海兵等人在对比研究了多个国家的院士制度后发现,除俄罗斯外,美、英、日、德、法等国的科学学会的会员(身份大致等同我国的院士)确实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不具有经济和行政意义。会员身份是对他们科研工作的承认,同时学会也为会员的科研活动和交流提供一些便利。“对比之下,我国是给予院士行政化色彩、权威化色彩最重的。”
他发现,美、英、德、法的科学学会对会员的管理有以下特点:一是会员没有工资,只有补贴。如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就没有工资,会员权利仅仅是获得学会刊物及享受学会提供读图书、参考文献、手稿方面的方便。二是会员必须交会费,或向学会贡献一部分资金。
顾海兵等人还发现,院士也不是这些国家唯一的最高学术称号,而仅仅是最高学术称号之一。如美国的一些研究所、学会的会员,同样拥有顶尖的科学家,包括诺贝尔奖得主等。有些学会会员的资格,不比院士的头衔逊色。叶铁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