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科学成就健康”讲座和签名售书
16 03 2007年 时间:2007年3月17日下午3点30分
地点:中关村图书大厦五层多功能厅
中关村图书大厦、新华出版社联合举办“识别假医假药假保健品”主题讲座,特邀生物化学博士方舟子及武警总医院病理科主任、肿瘤生物治疗科主任纪小龙教授主讲。讲座之后方舟子签售《科学成就健康》。
分类 : 保健骗局
时间:2007年3月17日下午3点30分
地点:中关村图书大厦五层多功能厅
中关村图书大厦、新华出版社联合举办“识别假医假药假保健品”主题讲座,特邀生物化学博士方舟子及武警总医院病理科主任、肿瘤生物治疗科主任纪小龙教授主讲。讲座之后方舟子签售《科学成就健康》。
2007-03-12东南快报
记者 吴海虹
人物档案
方舟子,1967年9月生于漳州云霄县。留美博士、科普作家、学术打假斗士。创办了世界上第一份中文网络文学刊物《新语丝》和中文网上第一个学术打假网站
“立此存照”,揭露了多起学术腐败现象,美国《科学》曾两次专文介绍。出版了《溃疡——直面中国学术腐败》、《长生的幻灭——衰老之谜》、《基因时代的恐慌与真相》、《寻找生命的逻辑——生物学观念的发展》、《科学成就健康》等书。
主要战事:
“哈佛最年轻的教授”夏建统事件、“基因皇后”陈晓宁事件、“北航抄袭事件”、吴征假文凭事件、杨雄里院士抄袭事件、王铭铭剽窃事件、汪丁丁事件、清华“十面博士”董关鹏事件、朱苏力招生事件、薛涌事件等。
福建人方舟子的名字,一直和各种争议密不可分。最近方舟子再次高调出现在公众眼中则是因为他的新书《科学成就健康》,在书中,拥有生物化学博士学位的方舟子用他多年的打假经验和专业知识揭露了许多知名保健品的骗局,并因此多次遭人跟踪,并被人当面递信恐吓。
不因为跟踪恐吓缩手缩脚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的新书《科学成就健康》和其他健康类书非常不同,其他书都是教人怎么以良好的生活方式来达到健康的目的,而您的书则是揭露虚假保健品的内幕,还称要科学看待中药的毒副作用,您认为这本书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最大的意义是什么?
方舟子(以下简称方):最大的意义是提醒普通老百姓要掌握一些现代医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提高自保能力,当心医疗保健陷阱,不要因为抱着身体健康的良好愿望却上当受骗、损害健康。
记:其他人打假也好,揭露伪科学也好,大多数都是不指名道姓,为什么您在书中说出了那些保健品的名称,而且它们都是诸如珍奥核酸、脑白金之类名气非常大的保健品,为什么您会这么尖锐地指名道姓?
方:我一贯主张,批评、揭露要指名道姓,否则起不到让公众了解事情真相的作用。
记:您这样做自然会得罪一大批既得利益者,有的还是有权势的人,据说这本书出版后,您被三次跟踪并恐吓过,这件事对您有什么影响吗?
方:虽然一直有这方面的心理准备,但是这件事还是让我更真切地感受到了打假的风险,以后会更加注意人身安全,不过并不会因此就缩手缩脚,更不会因此而放弃打假。
鲁迅弃医从文也不可惜
记:在您的博客上,我看到您最近正在应诉几起案件,一般人对打官司这样麻烦的事都是避之不及,您认为因为“打假、反伪”而惹上官司值得吗?
方:打这种官司,出丑的是造假者和做荒唐判决的法官,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又可以进一步揭露造假者,所以我是不怕打这种官司的。当然,由于地方保护主义,更由于司法腐败,造假者往往会打赢官司,给我的生活、经济制造一点麻烦,这是造假者进行恶意诉讼的主要原因。不过,在许多人的支持下,我可以把这点麻烦降低到最低程度,不至于被牵涉进太多的精力,否则就让造假者达到目的了。
记:我们知道您曾经在美国做过分子遗传学的博士后研究,后来您决定不继续专业研究让人觉得非常可惜。是什么影响您做出这样的决定?
方:我做这个决定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人各有志,我想不会有人会为鲁迅弃医从文感到可惜的吧。何况我学到的专业知识和受到的专业训练在学术打假和科普工作中仍然在继续发挥作用。
开始打假纯属路见不平
记:您的父母、妻儿会不会认为这个工作太危险,而劝您放弃呢?
方:我的家人总体上都是很支持我的。当然,做父母的会比较担心我的安全,这也可以理解。
记:据说很多第一次见到您的人都很奇怪您怎么不像文章中表现得那么咄咄逼人,居然很随和。在现实生活中,您是个什么样的人?
方:我只是在学术上比较认真,生活上其实很随便的,喜欢过自由自在的生活,物质上没有什么追求,这算是我的一个优点。
记:您现在的生活状态是什么?
方: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自由人,能达到思想上和生活上双重的自由。我觉得现在就处于这种状态,有个网站可以不受拘束地发表言论,作为自由职业者又不用上班,自由自在得很。
记:您打算继续学术打假到什么时候?
方:我一般不对未来做具体的计划,走到哪算到哪。当初从事学术打假并非是计划中的,而是碰上的,纯属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对学术打假的兴趣其实不是很大,有的人甚至认为我从事学术打假是在浪费才华,放弃了也不可惜。我希望如果我哪一天放弃了,中国学术界的状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或者有机构或个人在替代我了。
一、时间
2007年3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30
二、地点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西北角一层多功能厅。
三、主题
倡导科学精神,培养科学健康观,让科学为健康维权。
四、主办方:
新华出版社 北京方略图书有限公司
五、参加人员
1.主持人:司马南
2.专家及主办方代表(按发言顺序):
袁
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长,北京协和医院院长助理)
纪小龙(武警总医院病理科主任,肿瘤生物治疗科主任,纳米医学研究所所长)
王志新(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授)
顾方舟(中国医学科学院原院长、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原校长)
李宗浩(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救援医学会会长)
陈宁庆(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员原副院长)
贾允河(新华出版社第二综合编辑室主任,本书责任编辑)
刘广军(本书责任编辑)
何祚庥(中国科学院院士)
邱宝昌(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霖(原冶金部卫生保健专家)
曹宏威(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生物化学博士、香港中文大学生物化学系客席教授、香港科普协会会长、全国人大代表)
支修益(北京宣武医院胸外科主任、首都医科大学肺癌中心主任)
王垂林(中国科学院高等科学技术中心研究员)
赵南元(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授)
卓小勤(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学专家,《中国卫生法制》杂志副主编)
方舟子(《科学成就健康》作者,生物化学博士)
第二部分 专家主题发言
司马南:
《科学成就健康》这本书已经出版一段时间了,在网上有很多好评,很多读者买了以后,都说看了以后很有用。实话说,像这样的书籍,在现在的图书市场不多见。关于健康的书不少,攒一本也很容易,现在是读快书、攒快书的时代,但用专业知识来把事件说得很清楚,给人们以健康的观念,这样的书确实不多见。
我2月4日主持了这本书在王府井新华书店的首发式。今天主持这个论坛,我自己是怀着很认真、很负责的态度来做这件事,书里面编者引用了毛主席的一段话说:“我们的民族灾难深重极了,唯有科学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才能引导我们民族到解放之路。”这话是很多年前的了,但是今天伪科学、假科学、不科学或者似是而非的东西依然肆虐,所以我们国人要培养科学的精神,掌握科学的方法。这的确是所有科学工作者一项严肃的任务。
在座的有院士、有各个学科大名鼎鼎的专家学者,我们有这么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对社会事业比较关心,对科普工作比较重视,所以我们大家才有缘走到一起来。
下面请袁钟博士发言。
袁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长,北京协和医院院长助理):
很高兴今天坐在这里,这本书几易其稿,终于面市了。本来这本书最早是我想出的,但作为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的社长,我最终没敢出版这本书,最后新华出版社敢出了,这真是很好。
我对方舟子打假有一个认识的过程。我们从认识,到他成为一个个案件的被告,到我想出他的书,我觉得他的科学性,对防止学术腐败起到很好的作用,我请他做过一个学术报告,叫生物医学学术规范,我认为除了需要打假外,我们更要预防。报告反响非常好。当时有一个医学网站,叫丁香园网站,活跃着几十万青年医生,版主非常尊敬方舟子。我也请方舟子去讲一讲,舟子在这个网站做了一次学术讲座,后来就被人家起诉了,我所在的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作为邀请单位也被起诉了。后来我一直想请他写一本生物医学学术规范的书。这本《科学成就健康》也是删掉了许多内容才出版的,看了这本书原稿之后我也大吃一惊,有相当一部分的中药有严重问题,涉及厂家之多,作为一个不太大的出版社不太敢出。但我想说的是,所有这里面的都是真东西,当时反对我出这本书的同事说:我想复印一份给父母看看,免得他们上当。他们说:是真东西,但出版风险太大,但为了父母、爷爷、奶奶的健康,应该复印一份给他们看。
司马南:
反过来说,如果把读者当父母,这本书就该给他们看。
袁钟:
今天我想说一个事情,有一次在新语丝网上,揭露了一个学者,基本上是真实的。而这个学者和我是非常要好的朋友。这个学者找到我:老袁,你和方舟子那么好,能不能叫他把稿子撤下来。我当时和我夫人,请到方舟子,说了几个小时。但是当时方舟子没有给我任何颜面。只说:老袁,他是不是有问题?我说是他不对。方舟子说,既然如此,那他就应该在网上公开说明情况,表示歉意。后来我这个朋友写了一个道歉、愿意修改的声明。正如后来很多人认为的,他是这样的一个人——眼里掺不得砂子。
中国需要这样的人!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补充一句,我现在还是比较大胆地出了方舟子的一本书叫《批评中医》。这本书属于“新世纪中医大论战”丛书,有批评的,有捍卫的。
纪小龙(武警总医院病理科主任,肿瘤生物治疗科主任,纳米医学研究所所长):
各位早上好,我想参加这个会议对我来说不是很熟悉,因为我是医生。来参加这个会议是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的感触特别深。简单说,是很惭愧,没想到这里面写的东西是一个生化博士写出来的,而作为一个医生,没有把这个内容写出来,到目前我自己看到的,任何书店都没有这样的书。那么多医生写了那么多的书,就没有一个这样说,所以我就感觉到很惭愧,这是我感触最深的一点。为什么说惭愧,因为这本书上说到这些的内容,对一个医生来说太熟悉不过了,而对一个生物化学的博士来讲,稍微要远一点。远一点的人能把问题写得这么透,甚至超过医生写的话语,只要生物学稍微有点基础的,哪怕是中学生,他就完全能够读进去,我觉得不容易。
我自己的第一个感受,这本书的后续影响会像一个个浪花一样,会越滚越大。为什么呢,看到的人都会立即拿回去给老爹、老妈、给亲朋好友看,影响会越来越大,道理就是这样。
第二个想法。今天我要围绕健康维权来谈谈自己的体会。
这本书我们看了,里面讲的内容就不去多说了。我生在农村,50年代初在一个小村里长大的,小学、中学都是在村子里度过的。所以村子里什么情况我很熟悉。以后,60年代末期当兵,当卫生员。当基层的卫生员,一根针一把草都干过。后来上大学,读研究生,做研究,当医生,到美国进修过两次,然后再回来。现在做一些研究,又当医生,又做研究。现在我干了一个主要的活,就是解剖,病理解剖,我干了整整25年的病理解剖。
301医院是当时大陆上每年尸体解剖最多的医院,每年我们最少150例左右。我解剖的好多都是老干部,老红军,都是有名有姓的,按道理他们都是吃树皮、草根,过雪山,草地,都是很艰苦的。但是我作解剖的时候就发现,情况不是这样的,他们的皮肤不是粗糙的,血管不是衰老的,而是皮肤弹性很好,甚至我还发现,不少人,80多岁的人,睾丸里的精子和年轻人是一样的。
当时还没有保健品,中国还没出现这么多保健品。我就看了一下,他们是怎么保健的?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其实很简单:生活条件的改善,环境的优越,这是主要的原因,所以饮食的合理和规范,这些比其他的因素重要。那个时候没有保健品,他们寿命也很长。
所以当保健品在中国泛滥的时候,作为医生,我心里清楚,应该怎么去保健。我给家里的老人做了一个很规范的保健程序,多大岁数该检查什么?多大岁数该做什么?都很规范。所以真正的保健路子在哪?不是在保健品,而是在科学、合理的方法上。
现在传染病已经不是人类第一个死亡的原因了。从保健角度,中老年人遇到两大难题,一个是心脑血管疾病,一个是癌症。这些是死亡原因排在最前面的。如果把心脏和脑子分开来,那么第一位是癌症。如果把心脑血管放在一起,第一位是心脑血管病,第二位是癌症。
所以心脑血管病怎么保健,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太熟悉了。我自己到45岁时候,我估计我的血管里开始有斑点了,我就到我们医院超生波检查,结果的确是这样。
我的意思是说,保健这一块,该走的路在医学里面已经搞清楚了,而不在于使用社会上这些怀有不可告人目的的人去做的这么多歪曲事实宣传的保健品。方舟子的书都写得很清楚。保健品里面的欺骗太明显了,人是一个自然的人,是一个生命,是一个高级动物。这个自然的发展过程是谁都不可抗拒的,谁也克服不了的。那么最好的保健方法就是顺其自然。自己能够减少一些不自然的,人为的损伤健康的因素,这就足够了。
谢谢!
王志新(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授):
我先从专业的角度来评价一下方舟子。我的老师是邹承鲁,他跟方舟子很熟悉。新语丝我几乎每天看。从同行来讲,方舟子先生是生化博士,受到了很好的现代专业训练。虽然回国以后不再从事具体的研究工作,但是我觉得方先生整体上是很严谨的。
如果哪个说法不太对或不严谨的话,我们都是会知道的。但是方先生的这本书文字功底不错,在科学上也很少有什么漏洞,总之是非常严谨的。这本书实际上是做学问,我们做研究实际上很窄,方先生参考了许多科学文献,对我们也是很有用的。
我觉得这本是有很好的科学价值。这本书我现在不敢说每一句都对。我并没有仔细地去查,但是我要说的是方先生做学问是很严谨的,我相信这本书也会比较严谨。如果通过查漏补缺,通过不停的发现,也希望方舟子把这本书再版。
科学里面是有一定规律的,科学共同体也有一定的规则,其实这些规则基本上是可以通用的。所以我从不认为方先生、何先生的打假行为是把手伸太长。我认为方舟子先生基本上是遵循学术规范的,是受过比较好的规则训练的。
而且我认为方舟子在我们中间,在我们生物界的评价里还是比较积极的。
顾方舟(中国医学科学院原院长、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原校长):
我觉得为健康维权之所以引起大家这么多的关心,这和当前中国的发展现状有关。自改革开放以后,老百姓的钱多了,所以才会更加关心自己的健康问题。这里有一个命题,叫做以人为本。我记得我们在上学的时候,我们每个学生都有过一次宣誓,以希波克拉底的一个誓词宣誓,誓词我忘记带了。总的意思就是要以病人的利益,服务于病人的健康作为最高的宗旨。这是希腊洋人的,那么我们中国古代是不是有这个呢,我不知道。但是中国古话有“不为良相,愿为良医”的说法。也包含了个医字。所以我觉得,今天这个“科学为健康维权”是一个很严肃的命题。
我们健康权利的维护,依靠科学这是没有错的。但我觉得不仅仅是依靠科学,这里面还有其他的条件,像法律、像行政等等。必须要全社会动员起来。使老百姓的健康得到维护。
我看了方博士写的《科学成就健康》这本书,我也非常地同意何祚庥同志对这本书的评价——一本大有益于人民健康的书。的确,里面许多的内容确实是过去大家所不知道的。过去大家只是正面地来讲保健品的问题,但是看到保健食品里存在的种种丑恶的现象,却没有人敢于挺身出来揭露这种现象。
我觉得方博士用科学家的良心写出了这本书。向社会、向老百姓来呐喊,你们不要上当了。我觉得这种精神是可贵的,希望我们所有的从事科学的同事来参加到这样的一项工作中。尊重科学,我们就会想起我们目前公众的科学素养,还需要很大的提高。比如,对于环保的问题,我们有多少孩子,他有环保的意识?我们父母有多少教育孩子要养成环保的意识?我觉得我们和一些比较先进的国家差距还是很大的。
公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存在许多误区。所以我们很多中国人现在有钱了,能够到国外去了,结果是什么样呢?出尽了洋相,到人家国家去了以后,公共道德,公共卫生的意识就不足,充分暴露出来了。
再谈到知情权的问题。知情权可以说是最近的这十几年以来大家所接触到的名词。过去我们老百姓有什么知情权?可以说没有什么知情权,而且不懂得要有知情权、还有隐私。改革开放后,国门一开,一些新的名词都进来了。
老百姓还有知情权,这是一个进步。但就在这个问题上,恰恰不仅是厂家来掩盖他们产品里面应该向公众交待的一些问题,而且还弄虚作假,欺骗患者或公众,这种欺骗行为还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保护,这是最可悲的。郑筱萸之所以落马原因很多,这里面就是政府有关部门,药监局和厂商勾结起来,剥夺了老百姓的健康权利,危害老百姓的健康。
我们的社会不光只有辉煌的一页,还有阴暗的一面。这种现象不仅仅在医药界,可以说和现在我们社会上很多方面相关联。我们的老百姓实际上是被欺骗的。3.15很快就要到了,我们3.15维的是消费者的权利,但是我们公众消费的权利也是被剥夺的,虚假的广告、欺骗到处存在。
总之,我觉得,我们作为科学工作者,应该去支持科学为健康维权的行动。当然,方博士写的这本书我粗粗看了。可能有些问题还没有写上去,还值得商榷,但是这些问题不能说是方博士的责任。因为方博士他不是医生,不是医学工作者,而是从生物学的角度,这也是难免的,但总的还是很成功的。我希望以后方博士继续出续集,从科学的角度来剖析当前医药界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谢谢!
李宗浩(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救援医学会会长):
今天的主题是科学为健康维权,很好。我很早就想认识方舟子先生。我经常从新华社《环球》杂志上看到了方先生的文章,刚开始没太注意,后来感觉他是一个观点比较明确,讲话比较清楚的一个人,不是那种模棱两可的人。后来我碰到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的社长——我的好朋友袁钟社长。我说我最近发现一个人,这个人的文笔不错,而且观点也很明确,虽然有些话讲过了点,但是实事求是,不去讲欺骗的话,不去讲害人的话。
所以我跟袁钟说,我要见识一下方舟子,因为这个人我还是比较喜欢的。因为我们做人嘛,要有自己的特点,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发现他是个文质彬彬的人,他这个人没有很多的社会经验,是一个学者型的。我是中国科普的奠基人高士其先生的弟子。在高老的教导下,出版过一些科普作品。我觉得,我们现在社会处在一个经济大转型的时期,普及科学知识,比任何时候都要重要。刚刚粉碎“四人帮”时候,以高士其和我两个人的名义,给小平同志写了一个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的建议。小平同志做了批示。后来以我们俩人的名义,给耀邦同志写了,我们观点是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从小加强儿童的科学普及教育。耀邦同志也做了批示。高老去逝的时候,我送的花圈上写得很清楚:继承你的遗志,把科学教给人民。我记得很清楚。
现在,我认为,尽管中央非常重视,但是我们目前科学普及工作仍然很不理想,有太多虚伪的东西,假的广告充满市场。我们需要有一些人,不仅仅是方舟子,能够讲真话,用科学的精神和态度来传播科学知识,来普及科学知识。所以我觉得这件事还是很有意义的。
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确确实实比较认真地看。我总觉得应该倡导科学工作者来做科学普及工作。这是第一。第二,如果文章有些缺点,我们要帮助,谁写文章能那么尽善尽美呢?
所以科学成就健康,健康是科学普及的一个重大的内容之一。从这个方面我们应该要加强这方面工作。
我2002年到美国参加第二届“公共理解科学”(PUS),后来到波士顿有幸参观了梭罗当年所在的那个瓦尔登湖,我最近写了一篇文章:瓦尔登湖畔的沉思。去年12月份徐迟先生逝世十年,当年徐迟以满腔热血来写科学家,主要写要社会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现在不仅我们科学工作者,我们文艺工作者,我们新闻工作者都要来做好这件事情。徐迟写陈景润时,非常认真负责。所以我想我最近写的话是不是很切题:“我国正处在经济腾飞、市场蓬勃发展时机,告别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既是引导也是推进改革进步发展的源动力,它无时不在,影响我们文明的进程和每天的工作,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是强国富民的战略保证,是公共理解科学的重要组成
……”。我觉得今天“科学为健康维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而且我希望将来有更大范围,更大影响来开这样的会,来造这样的声势。我们科学普及工作者都应该来大力支持。
陈宁庆(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员原副院长):
我与方舟子同志今天是第一次见面,但是在网上我是已经久仰大名了,我读了这本书,粗粗地看了一遍,有两个突出的感想,一个就是这本书出得很及时,社会急需这样的书;第二个感到很惭愧,我参加过一些保健品的鉴定会,我也看到好多人上当受骗,但是我就没有这样的勇气和能力,写出这样一本帮助老年人的书,所以我感到很惭愧。对方舟子同志很敬佩,有这样的勇气和这样的能力为老年人,为中国的保健品市场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
这本书可以说是科普的佳品;中国急需的科普佳品,老年人的良师益友,看了以后对老年人是有很大的帮助,至少使他们提高自己的保健知识。健康是人民的权利,政府应该保证每个公民都享受到健康和卫生福利事业,这本书的出版是健康维权的实际行动。所以长期的保健品市场的混乱,人民健康没有及时受到维护,维权卫生部门有责任,我们医务工作者也是有责任的,特别是像我多年来搞预防医学的,所以我真的很惭愧,我没有认真做过这样的事。
我经常听到老人们说:现在咱们收入高了、生活有所改善,留钱有什么用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如买点保健品吃吃,健康多活几年,看看今后美好的世界。所以老年人有一种观念,有钱就买点保健品,留着钱也没用,于是这些保健商人就瞄准了老年人的口袋。他们在手法上花样非常多,如,买得越多折扣越大,因为保健品的利润率非常高,它的折扣花样很多。另外,他们还有各种卡,宝石卡,金卡、银卡、钻石卡等等。可以去玩,去疗养,各种各样的,手段繁多。另外用伪科学检验,用普通的光学显微镜,加笔记本电脑,手滴一滴血,然后他就让你看你的红血球怎么怎么不好,你的胆固醇又怎么多,然后就请专家给你开处方。我们知道,从来没有用一滴血可以看出几十种指标的,这实际上是假的,我觉得这些东西国家应该禁止。
有的时候,他们免费请你去旅游、玩,结果玩完了还请你吃饭,吃完饭了然后卖药,吃了人家的嘴软。有些人吃人家的饭不好意思,就买点吧。
还有的甚至更恶劣,开一辆车到我们干休所去拉了好多人去,说去疗养三天,空气怎么好,有卫生讲座、专家讲座,还有保健。结果三天疗养,实际上就是三天宣传他们的药。甚至还有一个小女孩,就哭了说:你买点吧,你不买我这个月就没有薪金、没有待遇、没有奖金了。
第二个问题我就说一下,健康到底是靠人还是靠药?这个问题要搞清楚。我的观点很明确,健康靠自己,不是靠药,健康掌握在你的手里。不是靠保健药就能够延年益寿的。我们有一个同事有糖尿病,他信中药,也信中医,看到报纸上介绍,一种纯中药制剂,七个月立马可以治好糖尿病,不好退钱。他就买了,吃到第三天,就突然浑身发抖出冷汗,低血糖休克,我估计这个草药里准是加了些西药的降糖药,要不然不会有这么快,301医院的糖尿病专家跟我说我们检验过两百多种中草药,没有一种有降糖作用的。
现在群众里面的误区最大是什么呢?一个就是相信中药,纯中药无毒这是错误的。方博士已经写了。第二,好多保健品都宣称,我这个药能提高免疫功能。但都没有证据。第三,就是有许可证,有的药还真有许可证,健字号,但这些老头哪知道什么叫健字号,什么叫国药准字号。还有一些人不管有没有实验数据,只要天花乱坠一吹捧就相信了,实际上我们必须要教育群众,哪些药没有审查过,有没有许可证。所以这些误区我们要宣传,来说服群众。
贾允河(新华出版社第二综合编辑室主任,本书责任编辑):
我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各位专家来参加科学为健康维权高级论坛。作为出版方代表,感谢司马南先生为我们主持这个会议。我们今天这个论题,刚才几位先生都进行了阐述,我们受益非浅。我们今天这个话题不仅仅是围绕方舟子先生的《科学成就健康》这本书,我们这里涉及了多个方面。
尊重科学,尊重公众的知情权,我们希望我们这个话题,谈得更加开阔一些,更加深入一些。同时,我希望各位专家把最新的研究成果,大家认识的能够说出来,以便于我们对科学为健康维权这个工作做得更好一些。谢谢大家!
刘广军(本书责任编辑):
刚才诸位专家谈得非常好。对我来讲非常有启发,我想以后诸位专家如果有什么想法,想出什么书也可以找我们。刚才袁社长讲这本书最早是到你们那里。应该说到我们这实际上也是有争论的。我们定了一个原则,不对具体的人,不对具体产品,所以就通过了这个审核。从目前来看的话,我们知道有很多保健品生产厂家或者有些人,实际上他们很痛恨这本书的。因为我们有些地方把握得还是不错的,所以他想从这本书里找出什么具体的依据来的话有点困难,所以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找上来的。但是我们知道实际上已经有人在底下说过很难听的话,但他还没有找过来,所以说,我们可能是有些问题处理得还是不错的。我就说这么多了。谢谢!
何祚庥(中国科学院院士):
因为这个序言我已经写了,不要再多说了。在座的有很多医学专家,我想讲一件事。我昨天看见江苏电视台,有一个长篇宣传香烟的广告,大概长达15分钟到20分钟之久。吹捧美国的某个香烟,我不抽烟,不记得那个牌子。
司马南:
它是香烟的替代品吧。
何祚庥:
不是替代品,就是香烟。江苏电视台每天放,长达至少15分钟。
那么谁在那儿耀武扬威呢?汤镇宗,香港的演员,演电视剧的。在那吆喝来吆喝去。还有不知香港哪一个歌星,这个我也认不得。还说他这个烟怎么无害,有健康,又是风度好啦什么什么的,等等。
我觉得这件事情,希望医学界多多关注。某种意义上讲,保健品吃了以后可能危害不那么大。有的保健品可能有点毒害,有的不是怎么太大,浪费钱。但是香烟有害,我想绝对是医学界公认的。在我们的电视上出现了长篇的这样的一个广告,而且吹捧美国的广告。我就说这么一个问题。谢谢关注!
邱宝昌(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
今天是“3.15”高级论坛,“3.15”是消费者权益日,我们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时候,会遇到假冒伪劣商品。“3.15”
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一面旗帜。
我认为方舟子是我们学术界打假的一面旗帜。今天第一次见到方舟子,原来是在网上经常看到。我感觉我们对待科学的态度应该是批判的精神来挑战权力,特别是要挑战权威。要以务实负责的态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要有责任心和良心。还有一点,以无畏的勇气揭露假冒伪劣。既然它是假科学、伪科学,在科学界、学术界也像我们的商品一样,假冒伪劣。特别是有的大家,带了很多研究生,论文都是学生的,这样非常不好,我认为方舟子在这方面做得很好。
什么是一本好书?我认为一本好书在知识上就是知情权。方舟子的这本书给了公众很多知情权,所以我同意专家的观点。但是有一些问题,我有一些看法,我们不能一概否定我们的传统文化。传统的观点要与时俱进,它有很多合理的地方,但是需要完善,需要更新。
我也看到方舟子在和假冒伪劣做斗争当中,也付出了。也就是说你在维护公众权益时,要保护好自己。因为你打假,有些人必然反打假,他要和你对着干。所以他在很多地方让你付出很多。当然作一个无畏的斗士,为权益而斗争,在所不惜。
另外,保健品市场怎么了?因为国内保健品市场我们有很多的广告法,法律法规等等。但是现在广告的虚假性、隐瞒实情、夸大疗效和功能,违反了广告法,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
像非药品不得宣传疗效和功能。现在我们的牙膏在宣传疗效和功能,我们的保健品在宣传疗效和功能。所以需要人们大家共同努力。一方面有我们的有良心的科学家来阐述有没有这功能。另一方面我们行政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还有消费者要有维权的意识。
所以在今天我们要用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知识来增进我们的健康,维护我们的权利。
谢谢大家。
李霖(原冶金部卫生保健专家):
我讲三点意见。第一点完全支持这个活动。我觉得这个很有益也很必要。我看过方先生写的这本书。我看了两遍。我觉得这是一本讲真话的书。现在讲真话也不是那么容易。但是我们方舟子先生直截了当,该说什么就说什么。这本书是对当前批判商业炒作、混淆科学是非误人健康的好书籍。作者以敏锐、犀利、讲道理,分析和讲述了我们常见保健品和正确的医药知识。对社会上某些混乱现象能起到打假防腐的作用。
另外一个,因为我是个医生,我亲戚朋友经常问我,一些营养品的事,该吃不该吃?那时候盛行吃核酸。这事我反对,我劝他们不要买,吃了没用。但是有些亲友不相信。他认为反正吃了有好处。因为没有基本知识,你劝是没用的。那他愿意花钱。所以我觉得你这个书里面把这些问题很清楚地告诉大家,这一点太重要了。
第二点,我想给这本书提一个建议。我觉得这本书固然以保健品为重点。但是它涉及到中药还有中医。保健品、中医、中药是三个很大的题目,这本书有点把三个这么大的问题绞在一块了。我觉得反而不太容易说清楚。最好是能把这三个题目分开来探讨。保健品还好办。你后面讲到中药,讲到中医,那是很大的题目。这个需要专门探讨。一本书说不清楚。
所以我建议方先生是不是可以写书专门讲中医的问题,或专门讨论中药的问题。保健品现在已经敞开谈了。保健品实际上范围并不大。有些保健品是需要吃的,有些病人老人或者身体虚弱的人,需要吃。但应该怎么吃,哪些人应该吃,这些问题也需要搞清楚。
第三个,我认为目前保健品市场,一方面是有些人认识不清楚,追逐经济利润。市场经济,商家当然要追逐利益了,这是必然出现的现象。但是你赚钱可以,你不能造假,不能胡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说实在的按现在这种情况,不那么容易。我觉得从各个方面都要来支持这个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科普。把知识告诉大家,不但告诉吃保健品的人,也要告诉管保健品的人,更要告诉商家、厂家。我在网上看到一个保健品厂家的老总,他说方舟子的书,他出他的,我的产品是经过国家批准的,我有专家替我作证。所以不要把保健品的一些斗争看得简单了,它是长期的,分阶段的,逐个方面来进行的。
谢谢!
曹宏威:(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生物化学博士、香港中文大学生物化学系客席教授、香港科普协会会长、全国人大代表)
我先感谢你们的邀请,这本书我是刚拿到,没有认真地看,可是我先把它和我自己结合一下。现在这个科学的昌明时代,用科学的骗人才可以骗到很多钱,所以科学是一种骗人的工具。当然我是赞成真科学啊。在香港有一本叫《消费者委员会》,是一本刊物,他有两个很重要的项目,其中一个就是水经过分离,说会很干净,而且不单纯讲干净,还讲水团会改变,念过化学的人都知道,这完全假的东西。还有一个是石英,石英可以影响你的健康啊!因为不断发出波长(指辐射),其实这些东西啊,都是新的名词,就是在捉弄大家,由于时间不够,我就讲讲我的网站,叫www.TSOWW.COM,这里面很多不同的栏目,揭露了很多东西。
在中文大学,我教了二十四年。我的背景司马南一定晓得,我打了3个假,第一个特异功能,交过手的是严新,张宝胜,第二个是鬼,凌云,第三个是UFO。这些都在我网站里。
当年我也曾被胁迫,中间也有一些类似方舟子或者司马南的经历,生命有危险,这个不讲了。反正大家都为保护自己,后来我想到了,要科普、要打假,不单要宣传,而且要正面宣传科普,还应该走到人群里面。所以我对方先生的工作非常赞赏。我认为要多方面的配合,包括刚才顾方舟先生所提的,这不单是科普的问题,还有法律的问题,或者说政治的问题,如果某个官员失职,滥竽充数,把一个没有经过真真正正辩论过的研究成果发表出来的时候,他应该负责,特别是明知作假,那实在不能原谅,应该有追溯的权利。
最后讲讲中药,因为我是中药研究中心的,八几年就做这个研究,大概一九八四年在韩国讲这个人参的好处,我提出反对意见,提出服用人参过量有毒副作用,当时韩国朝野上下就很不高兴,这是他们整个国家发财的途径嘛,我看了很不顺眼,我认为中药最主要注意它的药效和用量,要懂得才可以用,我们中医比较抽象,可是这个抽象还是可以研究的。
支修益(北京健康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宣武医院胸外科主任、首都医科大学肺癌中心主任):
很高兴在3.15即将到来之前,有这么一个科学为健康维权的主题论坛,我觉得这个题目就很好。我先说说刚才何院士说的,江苏电视台烟草广告的事。我们知道国家法律规定烟草不能上广告,在这之前,只有一个香港凤凰卫视就“如烟”作过广告。因为我那时还当工商局的、药监局的、包括广播电视局的行风检查组组长。现在正值“两会”,如果刚才说的情况证实,今天晚上就可以告诉江苏省的代表委员,他们省长和主管领导都在。一会儿我们就给他们打个电话。我们去年成立了控烟与肺癌工作部,我是工作部部长长,我也是北京健康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所以现在的烟草广告监管部门,工商局也好、广电局有渠道打招呼。第二,就是我们今天的主题,我想要确确实实做到科学为健康维权,就要首先讲科学,科学就需要数据,科学也需要证据。我们在打击伪科学的同时,主流方面的媒体宣传造势很重要。我认为现代医学(我觉得方先生这本书也提到一些)要做一些新药研究,必须要经过大量临床的一期、二期、三期的试验,针对一些新药、一些疾病的临床研究,都要通过一系列的研究证据,比如现在我们治疗肺癌的一线用药、二线用药、三线用药都是有科学依据的。现在用在病人身上的任何新技术、新药物,都要用循症医学的证据来说话。我们要提供更好的科学数据,去说服百姓,去引导百姓医疗消费,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而现在呢,我们这样的书太少,这样的声音太小。从今天的论坛来看,从我们打击伪科学的现状来看,我们还是势单力薄。我们中华医学会有88个分会,中国抗癌协会有22个分会,中国癌症基金会有十几个分会,是在不同的癌种、不同的疾病领域集中了那么多医学专家,开办了许多科学的媒体和科学的杂志。我们怎么不去引导这些政府主流军加入到我们之中来呢?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说到维权,维权是需要力量、也需要勇气,尤其现在这种作假的人和这种做保健食品的人,常常是博士后一类的人,他用这种高智商、博士后的经验,去干好事能干得很好、去干坏事能干得很坏,所以我们这种维权打假需要力量、需要勇气,同时还需要合作!就这本书来讲,刚才我跟方先生切磋了一下,说你在写真正的伪科学内幕时候,这方面、这个领域也有许多专家;好多老的知识分子,好多一些离退休干部都很有知识,他那个领域的专业知识,但针对癌症到底有多少知识呢?说实话还很缺乏的。一个人接受新知识最佳年龄是二、三十岁,现在您都七、八十岁,八、九十岁了,你拿二、三十年以前,五、六十年以前的知识去套,有时是套不上去的。
就是说,我们没给这些老同志们进行健康科普教育。北京健康教育协会从前年开始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每年100场。今年我们计划举行200场健康大课堂。我们需要媒体给那些老同志传播更多的健康主流的健康知识。所以我们去年开始跟我们媒体举办专家-媒体共识会,北京很多家媒体都参加了我们这个健康大课堂。我们告诉媒体朋友:你是专业媒体记者,专业媒体人,但你不是专业的健康栏目人。
我们维权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一方面,我们要做揭露伪科学;第二方面,还要宣传健康主旋律。从现在来看,健康的科普类队伍还是太小、力量还是太薄,跟那种电线杆子广告、跟午夜电视台、跟保健产品,每个医院、每个社区、每个角落、每个家庭,都能塞进一个传单相比,我们这种力量真是太小了,我们常开玩笑说:“不是敌人太狡猾,是我们太无能啦”(哈哈…)。我希望我们这些在座的这么多专家能不能找到合作点,干一件好事,作公益事业,合作起来可能声音会更大。同时,我想作为目前的中国政府,包括卫生主管部门、主流健康事业,要把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团结起来做健康事业,把健康知识编辑成一个小册子,宣传出去。我们前年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地二届中国肺癌南北高峰论坛,发表了一个《北京宣言》,是专门讲控烟的,我们就把控烟同肺癌防治连接在一起。比如像癌症,癌症目前已经是常见病、多发病了,从2005年开始,癌症已经超过心脑血管病成为第一大公共卫生疾病。卫生部去年8月份举办了全国健康知识传播激励计划启动会,主题是癌症。我是从事肺癌治疗的临床医生,所以我开始在广播、电视、媒体,包括健康大讲堂,开设了100多次肺腑之言的健康主题栏目,专门讲控烟和肺癌防治。我想应该告诉百姓癌症是一个常见病多发病,像高血压和糖尿病一样。癌症可以带病生存,它是一种生活方式疾病,不是能够治愈的疾病,你说高血压病能治愈吗?不能治愈。你说糖尿病能治愈吗?也不能治愈。但你能控制,能够带糖尿病生存,带高血压生存!把这种理念告诉病人,告诉社会。其次我们的媒体、我们的广播、我们的电视作品、我们的电影、我们宣传的英雄人物,总把癌症作为特别可怕的那种宣染出来。其实肺癌病人不影响吃、不影响喝、早期一点可怕的那种症状都没有。最近我经常说,三分之一的癌症是被“吓死的”,三分之一的癌症是给“治死的”,这种治死说有两种:一种就是用伪科学去治疗,偏方治病、气功治病;另一种医疗行为不规范所致,国庆过重的治疗所致;还有三分之一就是属于癌症晚期,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时间。所以,针对“吓死的”,我们要加强宣传科普知识;针对治死的,我们必须要规范医疗行为,打击伪科学;针对晚期发现,我们则提倡早期诊断。所以从这方面来看,我认为像今天这个活动挺好,小操作大宣传,你不可能来几百人,这还好,才来了十几个人,这还卡时间发言呢,要是来100个人就没法轮流发言了。所以我认为,媒体可以把我们这样小的声音,这么小的板块,给放大,作为主旋律放大,特别是在专家的引导下放大信号,这一点也是以后我们进行健康教育、进行合作的方向。同时,我们健康教育协会开展,也都是小操作大宣传,就这么一个小现场,把我们的高级论坛,通过媒体把声音传送出去。
反过来媒体也一样,也存在自律的问题,其实很多虚假广告都不是从大夫那里说出去的,也不是从社区说出去的,午夜电视台专栏节目、那些报纸中夹杂的虚假广告,也确实影响了许多病人的健康消费。所以我认为在做健康栏目的同时,把广告部主任也叫来一起探讨,怎么取得合理的广告利润,给社会传递一些好消息、健康信息。单靠每年一次的3.15是不行的,就像发烧感冒临时打针一样,我们医生称之为临时医嘱,我们需要长期的呵护、长期医嘱!媒体也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和医生,学者合作把一些好的健康信息告诉大家,同时加大广告审批,虚假广告监督查处的力度,也使我们的维权真正能做到实处。好了,感谢大家对我们健康教育事业给与更多的支持,谢谢!
王垂林(中国科学院高等科学技术中心研究员):
作为一个普遍的读者,想借此机会谈谈读了《科学成就健康》这本书以后的感想。
这是一本摆事实、讲道理的书,摆的是经过实验验证的事实,讲的是科学道理。现在社会上讲健康的书形形色色,种类非常之多,其中大多数书只讲要怎么样,应该怎么样,教读者怎么吃,怎么做,却从不提为什么要这样,也不提他们的教诲是基于什么原理。这些书经常以个案为例,来论证他们的论点。有的时候这本书和那本书的说法还互相矛盾,使读者无所适从。看了这些书后,不长知识,时间一长就没有任何印象了。这些书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随心所欲,说话没有根据。例如某一本由卫生部某健康专家写的书中,有这么一句话“现在在美国买保险,头一件事,先是量裤腰带,裤腰带长的保费就高。”我问了一些在美国工作生活多年的朋友,他们都说没有听说过这种事,起码他们的保险没有要求量裤腰带。一本讲健康的书,居然出现这种似是而非,极不严谨的句子,使人有理由怀疑这本书其他论证的可靠性和作者的可信度。相比之下,《科学成就健康》是一本符合读者标准的讲健康的好书。它严谨、认真,每一句话都有出处,经得起推敲深究。这样的书,读起来舒心,用起来放心。
《科学成就健康》这本书不仅向读者传播了科学的健康知识,同时,更重要的,向读者传授了鉴定真伪保健品的科学的识别方法,以培养读者鉴别真伪能力。有一副漫画,是这样描述的。第一幅,一位老兄在削苹果,因为报纸讲苹果削皮吃好;第二幅,这位老兄在带着皮吃苹果,因为报纸讲苹果带着皮吃好;第三幅,这位老兄拿着苹果在发愣,问他怎么不吃苹果,他说,报纸没有来,不知道该怎么吃。像这样无所适从的情形,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碰到。解决的方法,只能是增长自己的知识库,提高自己识别能力。每个人在学习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为自己建立了一个思想体系。这个思想体系必须是自洽的,互相不产生矛盾。如果你获得的知识与自己的思想体系有矛盾,只有三种可能性,你获得的新知识是错的;你知识库里存储的知识是错的;你的思想体系,包括逻辑思维方式有问题。为了防止上当受骗,我们必须增加自己的知识。阅读《科学成就健康》,增长知识,就能够有效地防止在健康方面的上当受骗。不仅仅对书中已经揭发的保健品或中药产生免疫力,而且对于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的保健品具有识别能力。本书关于核酸问题的论述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它深入浅出,事实清楚,逻辑清晰,读了以后,对于过多使用核酸产品无益有害的结论心服口服。我觉得,阅读这本书,能够学习到作者在评介众多保健品时所使用的分析手段和逻辑推理方法,从而提高了今后鉴别真伪保健品的能力。
我非常钦佩作者在揭露伪保健品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勇气,我也非常感谢新华出版社的编辑们,克服种种阻力使这本书得以与读者见面。随着恩格尔系数不断降低,我们每个人口袋中可供自由调度的闲钱越来越多,再加上我们很多同胞笃信“神奇”,使得许多保健品的厂家有机可乘,各种各样的广告铺天盖地地涌来,挖走了不少老百姓口袋中的银子。在这个时刻,有人站出来,举着一把科学的利剑,大喝一声,这种骗局不能再继续下去了。这需要多大勇气呵!我自认胆小,没有胆量站在高处,大声疾呼。但是我也要在台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向朋友亲戚同事推荐这一本好书,在这本书一传十,十传百地推向全国的过程中起一些微薄的作用,使得全国读者在关系到自身健康的问题上都能沐浴到科学的阳光。
赵南元(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授):
关于这本书的评论我以前也写过,也说过,在这儿就不重复了。今天来有很多新面孔,是以前不认识的学者专家,能够来这是一件很好的事。刚才讲到方舟子眼里不容沙子,在这我补充一点。就是当初有一本书《美梦还是噩梦》,这是2001年的事,那时方舟子大概回国来不久,通过“科学文化人”我们成为一个很不错的小圈子,大家都很熟,经常在一起吃饭,而且我觉得很志同道合。后来有一天吃饭的时候我就递给方舟子一本《美梦还是噩梦》,因为这本书是被清华大学刘兵教授推荐给“牛顿科学世界十大科普好书”的一个评选,当时人家就让我给写一个书评,然后我就把书给方舟子了,后来过了没多久方舟子看了这本书以后,就马上写了一个意见说:“不对!这是伪科学的书,评选科普类的书籍是不能把伪科学放进去的。”我知道方舟子这个人是一个眼睛里不容沙子的人。后来这本书就没有被选上,刘兵教授恼羞成怒,把方舟子革除这个小圈子了。在这里重温一下过去的故事。
刚才王志新院士提到的问题。我也觉得这个数学界应该对蒋春暄的事有一个说法,虽然我知道他们目前的心思,无非是这种话说出来一点也不提高我的道行,我这个武林高手怎么能和这样的人打架呢?但是你面对公众,既然你的工资都是纳税人拿给你的,你不能不为给大家一个知情权,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所以新语丝最近有一篇文章我觉得很有意思,叫做《有德必有言》,就是说你作为一个科学家,你比别人多掌握了知识,该到你说的时候你不说你就白搭了,人民白养你了。我觉得这应该作为科学家的道德准则,比方说布什要搞TMD、NMD,几百个科学家马上上书反对,尽管布什不采用,但科学家的话说到了,责任尽到了。
司马南:
下面是卓小勤发言,你先说说刚才与何先生谈什么事?
卓小勤(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学专家,《中国卫生法制》杂志副主编):
龙胆泻肝丸的事。在03年新华社朱玉记者批露后,全国几百家媒体转载,起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宣传作用。这个案件在方先生的书里也提到了。当时,有很多公众第一次听说中药还有毒性,我觉得这是媒体的一大贡献,对科学的事实的澄清。但这个案件非常的悲惨,这些受害人找到朱玉,朱玉介绍给我,北京的受害人就有二百多人,全国不计其数,这些受害人非常非常的悲惨,他们要靠每周的两到三次的肾透析才能够活下来,就算是有医保的人,自费部分都要地支付上千元,还有并发症需要治疗。这些人没有人去关心。我替其中很小一部分人,也就是说有确凿证据,能证明服用的是同仁堂的药的受害者,在东城区提起诉讼,东城区法院居然以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诉讼。
司马南:
我听说这些肾衰病人中有一些人本身是中医。
卓小勤:
确实是这样。广安门医院的一个中医世家有几口人都是马兜铃酸的受害者。他们说我们不知道马兜铃酸,不知道关木通有肾毒性,而同仁堂没有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把“关木通”这类药印在使用说明书上。因为我们信任同仁堂,没有时间熬中药,结果连中医都成了受害者。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商家为了追求利益不顾老百姓的死活。
90年代初,欧洲的一些国家,如比利时等,发现马兜铃酸有肾毒后就抵制中药出口。同仁堂是最大的中成药出口企业,这么一个贸易争端他不可能不去调查原因。他们的调查人员也去潜心研究马兜铃酸的肾毒性,可是他们不是为了老百姓考虑去警示老百姓:长期使用会导致肾衰竭。而是第一批把龙胆泄肝丸做为OTC,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应该有更严格的要求,可他们至今没有去改药品的说明书,对老百姓不负责。马来西亚的贸易争端中,他们派人去解决问题,并且向国家药监局要求改变配方,那么,记者去问他,《法制中国》的记者去采访他们的新闻发言人:“你们为什么去药监局改配方?”他们回答说:“为了中药出口。”记者问:“为了中药出口你们可以大动干戈,为了老百姓,你们发表一个声明就可以解决的,却你们却多年不解决这个问题!”
同样的案件我们在赤峰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但是可悲的是我们没有以同仁堂作为被告,而是以销售商作为被告,这是产品质量法赋予受害者的权利,你可以起诉商家,也可以起诉生产厂家。那么,同样的案件,同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环境下,在北京就不立案,在赤峰就胜诉了,所以这些问题我觉得已经都超出了科学范围。今天我一进大厅就看到了“科学为健康维权”,尤其是这个背景很好,春花烂漫,预示着科学的春天就要到来,但是大家都知道,环境依然是凛冽严寒,并没有这样一个春意,所以我觉得这仅仅是一个理想,我们还要为之奋斗。今天我看到了方舟子的书,其实在出版以前我就已经看到过书稿,我非常敬佩方舟子的勇气能够讲真话,曾经袁钟社长让我审过一本书稿,是关于法学方面的,题目是《日本医学界的阴影》,是日本的一个著名的医学专家,揭露日本医学界的黑暗,这本书在日本不能出,不敢出,到中国找袁钟,是协和出版社替他出的,是他自费出的,免费送给全国医学院校图书馆,市面上很难买到,所以我觉得方舟子这本书能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版已经是很有幸了。
今天我要特别说的,我刚才提到的龙胆泻肝丸,包括隆胸产品,胡万林案件等等,这些案件都是我替受害人做诉讼的,都是媒体揭露出来的,媒体推动了这些事件的解决。我对媒体表示很钦佩。问题在于媒体有他的局限性。我在医学中心做过医务处的法律顾问,主要负责打击非法行医,监督执法。我们的工作程序就是买一份小报,上面有假医假药的广告宣传,我们循着这个线索就可以督查执法。后来媒体关于非法医疗广告的问题大做文章。但一方面,第一版说违法广告问题,另一方面,第二版就有违法广告刊登。我在四、五年前给九三学社起草了一个关于禁止非法医疗广告的两会提案,这个提案经过了四、五年,医疗广告才被真正禁止。今年的一月一号中国这些虚假的医疗广告被禁止的之后现状是什么,有一些靠广告生存的医疗机构已经无法生存了,包括新兴医院。那么保健品广告还在肆虐,我们的政府做什么去了,今天工商局广告司的同志没来,组织者的一大失误。我觉得我们应该呼吁限制和禁止保健品的不符合科学原则的广告宣传。
方舟子(《科学成就健康》作者,生物化学博士):
非常感谢各位对我的支持和提出的建议。
我想各位今天到这里来并不说为了我这个人或者为了我这本书,我想最主要的还是现在的医疗保健品的骗局、陷阱是无处不在的,事情严重到了激起公愤的程度了。我举一个例子:我前天到超市去,看到正在推销一种蒙牛新出的产品,叫特仑苏,上面写着国家某个权威机构的鉴定,那个机构名称很长,想不起来了,不是想替他隐瞒。鉴定说是该产品含有造骨牛奶蛋白,已经得到验证能够对人体骨质健康起到有利的作用。第一,我从来不知道牛奶当中含有这么一种蛋白质,据说是新发现,如此重大的新发现如果遵循学术规范的话,应该写成论文发表,先在学术界,让大家来讨论,取得了共识后才推到市场上去。而不是找某一个鉴定机构来做鉴定。我回去以后去查生物医学文献没有发现有任何一篇关于这个造骨牛奶蛋白的论文,是查英文的,他们有个括号有英文名称,英文没有查到,这是他们新发现的。
司马南:
方舟子,你是不是有知识缺陷?我们问一下王志新院士。
王志新:
不是知识缺陷,现在网络很方便,你打关键词的话,相关文献都很全。
方舟子:
对,我查的是生物医学的数据库,叫做Medline,没有找到一篇有关造骨牛奶蛋白的论文,到google去搜索,出来的几个网页都是推销蒙牛产品的宣传,这是第二。第三点,如果说确确实实发现真的有这么一个造骨牛奶蛋白,吃了也是没有用的,因为蛋白吃到肚子以后,被消化掉了,变成氨基酸被人体吸收。人体不可能原样吸收牛奶蛋白,起到造骨的作用。
纪小龙:
这是一个基本的医学常识。
方舟子:
吃这种牛奶造骨蛋白和吃牛奶中的其它蛋白是一样的,这是一种明显的虚假宣传。蒙牛尚且如此,更别说那些不负责任的保健品商了。这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不是某一个企业的问题,甚至不仅仅是保健品领域的问题,是各个领域都存在的问题。
话说回来,我们也没有必要把事情搞得很极端,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我们在宣传“保健品无用论”,其实我们从来没有说把所有的保健品都打倒,只是说要对保健品区别对待。我想起也是前天,《南方周末》的头版有一篇文章,题目叫“维生素从补药变成毒药?”,配了一副插图,把各种维生素画成手雷一样,很吓人。我觉得这样有点耸人听闻了。我觉得对保健品应该区分,有一类保健品是确实有营养价值的,对特定的人群确实能起到保健作用,像维生素,矿物质。还有一些虽然有营养价值,但是物非所值,没有必要花很多钱来吃它,例如蛋白粉,氨基酸口服液等,吃它们跟喝牛奶吃肉是没什么差别的,只是多花钱。还有一种保健品是营养价值不明,还有争议的,就是现在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有效性的,市场上大部分保健品属于这一类。最后一类保健品是已经被证明完全没有营养价值,完全在骗人的,像核酸营养品。
我们在打击虚假保健品的时候要区别对待,对这些完全没有营养的,骗人的保健品进行重点打击。对于那些还有争议的营养品或是那些物非所值的营养品,更重要的是告诉大家事情的真相,不要被虚假的宣传所蒙骗。当然这需要各方面的力量来参与,科学工作者做好普及工作,从学术上跟大家讲清道理;法律界的人士要站在维权的角度,今天的主题是科学为健康维权,法律为健康、为消费者维权;新闻界要做宣传普及配合,做好新闻舆论监督,至少不要去同流合污,能做到洁身自好。现在健康保健的骗局,很多的媒体是同谋,都是参与其中的,现在报纸、电视虚假广告非常多,而且大部分都是跟健康有关的。
第三部分 互动时间(答记者问)
司马南:
下面我们进入互动时间。
《中国青年报》记者:
我最近在新语丝上看到一篇文章说,干细胞研究骗局。想问一下王志新院士。我粗略瞄了一眼,那篇文章说那种研究获得了不少科研经费,但是质疑这个研究在中国远达不到这种程度,没有什么成果。
王志新:
这个说的不是干细胞问题,而是说我们科学家的整个队伍,包括科学家的一些个人问题。当然包括研究所里的人。但是科学家水平有高有低,这个并不是真假的问题,但是你要是过高地去吹捧你自己,获得更多机会的话,我觉得这是科学家的问题,但更多地是我们科研体制的问题。
我大概看了一下,没有仔细看,主要是说首席科学家发表文章太少等。
方舟子:
对!主要是研究的质量的问题。拿了很多的经费来研究这个课题,但实际上有很多的论文跟这个课题没有直接相关的。
王志新:
我觉得这个问题,其实科技界也重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反应也很大。这个主要是我们的体制原因,我在政协会上发言谈到,我们的立项、评审,我们国家的科技体制存在问题。不是具体研究的问题。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我想请教在座的诸位专家,有没有谁能够组织一种培训,专门给中国的媒界的总编和主编进行科普培训。因为现在媒体从业人员,学文科的偏多,在做科学报道的时候容易犯很明显的错误。而有许多好的科学选题得不到总编和主编的理解和支持。
司马南:
你们中国科技记者协会就是干这事的?中国记者协会就应该干这种事。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我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这是个普遍的现象。实际上我们跟很多科技记者在交流的时候都遇到过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在我们看来很应该做的一个科学选题,在总编、主编那边通不过。因为他们看到的是事件的另外一方面。
《中国文化报》记者:
光写个人的健康是不够的,整个健康产业的健康谁来管?我在文章里边提到“伪产业”这么一个概念。现在正值两会,王志新院士是政协委员,曹宏威博士是人大代表。我想了解一下,包括以往的两会,到底有没有委员或者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医疗保健品产业打假的这个提案或者议案,政府有关部门到底有没有这方面的答复,或者是政府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王志新:
这个大家不要期望太高,因为我们政协是一个一个小组,材料很多,我们不会一个一个认真地去看。其实在我们政协委员里头,好像还有支持宗教的,每个人的看法是不一样的,所以你不要把政协委员当成一个声音,来问这个问题。
支修益:
北京政协有这样的提案,有关健康产业健康教育,就是要严禁做假。确实像方先生所说,有些保健品是有保健功能的,它在审批过程中也是严格、守法的。但等到实施过程中,开始把功能夸大,范围扩广大。从北京整个环境来看也是要好一点。但毕竟保健品是由前两年刚刚由卫生部门转药监部门,包括食品。尤其药监部门出了这么大个“地震”,这种情况真得在新的一个领导班子底下有突破。
也需要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多说总是没坏的,但是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声音去说的话,特别是一个新的药监局的领导班子可能还是很重视的。
曹宏威:
国务院里的人每年都去香港代表团座谈的,我每一次都提意见。食物安全,假药啊这些都已经讲了很多次。提案截止11号,我住在北京饭店,假如我资料不够,你们随时可以给我打电话。
陈宁庆:
各个报纸,通讯社或政协委员,都可以各种渠道来推进这个建议。健康要从小孩抓起,所以我始终提倡要编一本保健学或者保健读本。幼儿园就要有保健读本,一直到小学、中学、大学。大学生讲成人的健康,中学生讲青年的健康。咱们现在这个学生这一层里面是社会最活跃的层面。你抓住了他,他回家以后就可以影响整个家庭。我好几年前就提这个建议。要国家编一本保健课本或者保健学。
何祚庥:
我当过两届政协委员,所以知道一些政协的情况。政协的提案比较简单,一个人就可以提案,人大代表的提案比较复杂,要30个人署名。提建议是另外一回事。但是我感到真正起作用的是媒体支持,非常重要。我讲得比较坦率,还是要在座的媒体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联合在一起多发挥作用,影响要大得多。
曹宏威:
我是期望国内有一种制度,专业的科学的同界的人应该有专业的地位。比如说像我,我在香港打官司的时候我是专业化学师。我不晓得科学院应不应该建立这种制度。像先前某种药某种东西应该有专家去鉴定。第二点,要转到政协,我也可以转到。第三点,我是认为何老讲得对,不但是传媒,还有教育,涉及到各方面。我觉得这不是一场仗,是长久的教育的仗。
袁钟:
今天大家收到方舟子这本书的时候,同时我还要说一个事情,其实方舟子先生很艰难,他多次打假多次揽上官司,而且每个官司目前都是失败的。我想说的是为什么会这样。
我跟你发生学术争论没关系,我有老家,法院是听我的,那儿全是我哥们,我在老家起诉你,我肯定赢你。他们全是这么干的。只要方舟子批评了谁,那个人在所在地就可以马上起诉他,方舟子也就必败,就这么干的,而且一次一次的。
其实谈支持他的人,尊重他的人格尊重他的做法的同时,他也非常艰难。如果真的支持这个事情,我觉得媒体,包括在座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们真的要呼吁这个事情。目前他没有关系,他为老百姓说话,或者为了老百姓的安全做一些事情。但是因为支教授说的事情我在想,为什么我们有很多人不敢站出来,其实有各种原因。但是我们要说真话的同时,就会发现我们也在被边缘化。我当过中国保健协会的专家主持人员,我两次评过某些产品,我说了真话,他们就不让我参加了。
因为我们群体被收买了,在这个经济大潮中,各种群体都已经是陷进去了。你要在群体里说真话,下次就没有你的份了。
方舟子他没有陷进经济利益,但是他一旦批评谁的时候,他一次一次被跌进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真是要做什么事情,我想正式代表他呼吁一下。本来是学术讨论或者是一个批评,也包括我上次说的,全是学术讨论。人家就在武汉起诉,人家法院马上就判了。人家当地小学同学、中学同学,一大堆呢,一告他就准。现在我们的法院是怎么回事,其他关系也是这样。一告一个准,一告一个打击。这种情况下,我想强烈呼吁一下!
支修益: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们在批评教育人的时候也得注意方法和策略,你毕竟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你出发点是好的,你说的也是真的,但是那你还得找个窍门,随着我们不断的打假,打击伪科学。我们的方法和策略也需要进行调整,我说的主要意思是不要光说别人,自身的方法也很重要。第二就是注意合力,我还得强调一个人单枪匹马就是很费力,我们如果做的好的话,我们可以把那些伪科学的事也解决好,如果我们在自身边缘化的同时,考虑考虑我们的做法适不适合。就是在打假的时候要注意一点方法。
王志新:
提个人提案的话,不是不行的,但是你要言之有物,包括触及到这个体制问题,实际上是需要法律界的,比如说我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这种案子你不能说不让他接,但是你说最后终审到哪了?比如说到了省一级,或者最高法院这还好控制一点,地方法院你控制不住,所以我们说法律界能不能提出可操作的建议呢?就说这样的东西从省一级上来,最后我方舟子可以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啊,要一些可操作的措施。
卓小勤:
这个法律问题实际上最重要的是法学问题,法学有句名言:“法庭应该把属于自然科学支配的领域交给科学家去做”,也就是说法院法官他很难做出科学的判断,所以正是基于此才形成了现代的司法鉴定制度,但问题就在于法官可以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中。邱氏鼠药事件一审为什么败诉,三个鉴定,其中两个鉴定一个是海关查处里面有违禁农药,还有一个鉴定是农科院农药研究所作的鉴定,也查出里面有违禁农药。那么第三个鉴定是法院委托一家鉴定机构做的鉴定,那么这个鉴定机构的样品是原告提供的,最后里面没有查出有任何问题,所以判科学家败诉。这个程序本身就是错的。搞科学实验我们都知道,应该市场上随机抽取样品,来做鉴定。你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样品就有可能做手脚,作假。而且我们没跟大家说:一审败诉,二审胜诉了这是法律的公正性。二审本来就是准备维持一审原判的,背后是什么呢?背后更可悲的就是这个案件的真实情况是因为,他被列入河北省科技星火计划,河北省科委为此花了很多钱,据我了解是有关部门到法院去游说,才导致科学家败诉,而胜诉的是总书记一句话,在科学大会上说,一定要让科学家胜诉,所以才有一个公正的结论。
主持人:
所以我建议我们的人大代表和委员这次都到会上去提。
卓小勤:
所以这个不是没有法律制度,而是你如何去执行的问题,司法腐败如果不铲除的话,因为法律是道德的最后底线。
主持人:
司法腐败眼下是不能完全铲除的,所以这问题深了,下面顾老讲话。
顾方舟:
今天这个会我感觉到健康维权的道路是漫长的,绝对不是一朝一夕,一次两次就能够解决的,只靠方舟子先生努力是不够的。可我觉得是不是需要有这么一个常设的论坛,或者常设的这么一个机构。大家知道方舟子现在很艰难,没有一个官司是打赢的,这说明了问题是什么呢?说明这个复杂性,所以我建议我们的新华出版社和方略图书有限公司有这么一个常设的机构,这样子来支持。因为有些问题啊我们科学界力量我总觉得还是有限的。
我希望就是说不是今天一次会完了之后就散伙了,说说话,感慨一番。以后怎么办呢?方舟子你今后的处境这么艰难,怎么样来支持你呢?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进一步考虑。
方舟子:
关于我的案子我讲几句吧!可以说官司比我预料的要少,因为打假打了这么多,有个别人会恼羞成怒,要通过这种恶意的诉讼给你制造一种麻烦,所以这个并不是我害怕的,大家在这方面不必要过多地为我担忧,我觉得打这种官司出丑的是那些做假的人。
所以刚才顾先生提到,怎么样可以改变现状。应该从制度上怎么去改变它。他们这些人去打官司之所以能够打赢,刚才袁钟也谈到这是利用地方保护势力,那么它们实际上是抓住了法律上一个漏洞。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话,你要告人家本来是应该到被告所在地去告,你不能说在原告所在地告,因为这样到被告所在地告,可以增加诉讼成本,也没有这个地方保护的这个问题。但是在九几年最高法院有一个司法解释,涉及到名誉权诉讼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告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告,那这样的话大家都跑到原告所在地告了,这几乎没有成本,而且是一告一个准,反正都是自己人嘛,都是自己的老乡。就要想如何从制度上改变这个问题,我是希望最高法院能够对涉及到学术问题的名誉权官司,能够重新作出一个解释。比如说是不是这类官司就不能在原告所在地。
司马南:
我重复一下。这个名誉权官司如果只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我们的法律这样规定的话,那事情就简单多了。现在若干年前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说既可在被告所在地也可在原告所在地,所以现在很多人就在自己的原告所在地起诉,方舟子他败诉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原告所在地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老乡,如果我们的人大能够由人大代表,例如香港人大代表曹宏威先生,提建议说修改这一条,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那这个呢简单易操作。
方舟子:
还有,对于涉及到学术问题和科学问题的官司的话,我觉得应该是一审至少在中级法院来审。
司马南:
好,这个具体问题不纠缠了,我建议现在我们这个研讨会和交流到此结束,下次再继续。
评“肖传国将在武汉法院起诉546名海内外知识分子”
作者:Yush
丁祖诒博客称,肖传国将向签署《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的海内外知识分子发出律师函,并在武汉法院起诉签署者。丁祖诒及西安翻译学院的代理、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也已正式发布了《本所将与北京、武汉两地律师事务所联合办理“签名”案》的公告。
肖传国与西译“合作”日久。例如,曾与西译校友共同侮辱攻击无辜人士(见《肖传国教授和西安翻译学院校友捕风捉影攻击无辜人士》(XYS20060216)),曾通过西译校友散布饶毅在美国诉讼中向肖传国“求饶”的谣言等等。这次北京、西安、武汉三地律师合作,则是正式与西译搞联合阵线了。
肖传国与靠子虚乌有的“50州”得到“最受尊敬”头衔、靠刻萝卜章制造伪证赢得官司的西安翻译学院同流合污,是搞垮方舟子、打击方舟子支持者这个共同目标,使两位被打假的“苦主”走到了一起。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如果以前还有人对肖传国教授的学者尊严有一丝幻想的话,那么现在他们不得不面对现实了。
海内外知识分子联署公开信,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体现。肖传国如此狗急跳墙,恰恰说明公开信威力之大。肖通过他惯用的诈术威吓签名者,其目的无非是利用国人怕打官司的心理,指望能有签名者屈服、让签名者出丑,以贬损公开信、否定其公信力。他没有想到的是,签名者都是有学识、有勇气、有良心、对学术腐败深恶痛绝的知识分子,岂会有人吃他那一套。
公开信的内容是赞同方舟子的文章、支持方舟子履行其作为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谴责法院荒唐判决。这些,都是公民意见的正常表达,完全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丝毫不涉及侵权、诽谤。同时,公开信又是递交法庭的法律文书。因此肖传国毫无法律理由对签名者提起诉讼。对这种搞笑官司,在美国肯定没有律师肯受理、没有法院会立案。顺便指出,肖能在美国法院“成功”地起诉饶毅、方舟子、新语丝,是欺骗了律师和法庭,特别是隐瞒了以下最重要的两点:
1.
饶毅文章是公众人物肖传国起诉方舟子后,饶毅作为生物医学专家为表达自己观点而向法庭提交的意见书。
2.
饶毅意见书造成的2005年11月“被拒绝了中国科学院的职位”这个实质性的“侵权后果”,发生在2006年9月意见书发表之前。
不过,从目前有关方舟子的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在国内很难说会发生什么荒唐事。因此,如果肖真要在国内对签名者采取法律行动,我建议,签名者可以全权委托现在正在帮助方舟子打官司的律师们,采取统一行动,不必浪费自己的时间精力。在诉讼费用问题上,也有“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和“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作为后盾。
尽管如此,在武汉法院的一审判决已经引起了公众愤怒的情况下,肖真要疯狂地大规模起诉众多签名者,后果很可能会出乎其意料,结果很可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毕竟,法院要顾及考虑自己的公信力,法官再胡判也要考虑自己的前程。
至于律师函,因其无任何法律效力,收到者完全可以直接将其扔进垃圾桶。不过,考虑到可作为将来可能反诉肖传国的证据,我还是建议把律师函保留下来。至少,可以作为一份由律师签署过的历史文献存档留念:我,一个有良心、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曾经在学术腐败泛滥的日子,靠我的一丝勇气,面对压力和威胁,支持了学术打假行动,谴责了法院不公判决,为了中国学术界的清明作出了我的一份贡献。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西安、武汉法院已经因其荒唐判决在自己头上戴上了“丁氏”、“肖氏”的帽子,因此,在这里也奉劝办理所谓“签名案”的京陕鄂三地律师事务所,不要在自己头上也戴上“丁/肖氏律师事务所”的帽子,以免让世人耻笑。
2007年03月12日TOM科技
TOM科技讯(邹波)2007年2月28日出版的国际权威医学杂志《美国医学会杂志》发表了一项由多国研究人员共同完成的研究。以丹麦研究所发表的这项研究显示,服用维生素E死亡率增加4%,服用茁胡萝卜素死亡率增加7%,服用维生素A死亡率增加16%,没有证据表明维生素C能延年益寿。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维生素C研究国际发展趋势”研讨会在沪召开,诸多国内外的营养与食品安全健康专家首次针对“服大量维生素致死”理论集中发表了学术观点,并表达了质疑。
今日,以学术打假倍受关注的方舟子在接受TOM科技采访时表示,现在很多所谓的营养保健研究者都和厂商有密切的利益关系,有的甚至还担任他们的技术顾问,他们的话未必很客观。丹麦研究所这篇研究文章是刊登在《美国医学会杂志》上,这是一本国际权威医学杂志,如果没有经过严格的审评,是绝对不可能刊登的。从学术上讲,不同意见的正常反馈渠道应该在学术期刊上而不是在什么研讨会上,研讨会的学术价值不大,所谓学术研讨会有的其实是在替保健品厂商做宣传。
此前,方舟子在接受TOM科技采访时就表示,维生素不可以乱吃,吃多了也会产生毒副作用。美国去年也有一项统计研究数据表明,大量服用维生素E,并超过每天150国际单位,45年间死亡率增加了5%,达到每天400国际单位后死亡率出现了较显著的增加。而维生素A大量服用会引起肝中毒,并且短期就会表现出来,孕妇服用还会导致畸胎。
现在有一些人,甚至有一些医生在写健康指南时,大肆鼓吹“每天大剂量地补充维生素C,可以提高人的免疫力,并能预防感冒和癌症。”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科学家做过临床实验,发现吃维生素C和不吃维生素C得感冒的概率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的。大剂量服用维生素C也会有副作用,会引起肠胃紊乱和肾结石。
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针对《人大代表洪可柱痛批名校掠夺教育资源》的报道,发表文章《问题只出在“四大名校”吗》说:“指出问题的严重性是应该的,但一味夸大事实,危言耸听非但于事无补,而且会误导公众。洪代表说‘以四所名校为代表的众多名校’‘上至院士、博导,下至研究生、大学生,抄袭剽窃成风,巧取豪夺成性,弄虚作假为常,欺世盗名为荣’。我曾多次公开批评学术腐败和学风不端的现象,并忝为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复旦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很想知道复旦大学有哪位院士有此类行为,希望洪代表能用‘四大名校’的相关事实和数字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也希望洪代表多关心自己任职的那几所大学有没有他所指出的现象。”
事实上,早在2001年我们就已揭露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神经生物学研究所所长杨雄里有严重的剽窃和夸大自己的科研成果的行为,在新语丝立此存照专栏有杨雄里事件的专辑,我本人也就这个事件写过三篇文章。虽然证据确凿,当时也有一定影响(杨的学生在复旦BBS有回应),但复旦大学校方和中国科学院对此置若罔闻,杨院士并未受到任何调查、处理。葛教授是文科教授,大概也不常上本校的BBS,不知此事不足为怪,现在既然以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复旦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公开要求人们举报复旦大学的院士,我就向他举报一下,请他向教育部、复旦大学校方反映,给个答复。
附:我写的三篇揭露杨雄里院士剽窃和其他问题的文章
对杨雄里院士抄袭的鉴定
·方舟子·
一位研究人员以真实身份向我反映杨雄里院士存在抄袭、伪造学历等问题(揭露文章发表时根据其要求用化名)。下面是我对抄袭问题的鉴定。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生理学会理事长、复旦大学神经生物学研究所所长、脑功能和脑重大疾病国家项目首席科学家杨雄里在《生理科学进展》1998年第29卷第1期第7-9页发表了一篇题为《Muller细胞与视网膜功能》的综述。这篇文章共14个长度差不多的自然段,其中有11段全部或基本抄袭自Eric
Newman和Andreas Reichenbach于1996年发表于Trends in
Neuroscience第19卷第307-312页题为The Muller Cell: a functional
element of
theretina的综述。剩下的3段,分别为第1段导言(4句),第3段对70年代旧工作的简略介绍(3句),和最后1段结束语(4句)。有实质性内容的部分全部是抄来的。文中有一张插图,也是从Newman
&
Reichenbach的第一张插图复制过去的。杨文只在“这样的的Ca2+波能否作为信号传递的另一种方式,把信息从外层视网膜向内层视网膜传递是一个诱人的问题”这句展望后面标记了Newman
&
Reichenbach的综述做为文献,让读者以为他只在这句展望参考了该文(这句话也是抄的,原文为:It
is interesting to speculate that these Ca2+ waves provide a second
pathway, independent of the neuronal network, for signals to be
relayed from the outer to the inner retina.)。
杨雄里院士抄袭的方法,基本上是忠实地翻译,个别地方对语序做了改动,结果反而与原意不符,出现了错误。举两例说明如下:
“近年的研究显示,Muller细胞表达多种电压门控离子通道,特别是内向整流K+通道。这些通道在细胞表面分布甚不均匀,它们决定了Muller细胞的极低的膜电阻(10-21MΩ)。”
抄自:
“Muller
cells, like other glial cells, express a wide variety of
voltage-gated ion channels. Their membrane conductance is
dominatedby inward-rectifier K+ channels, which give these cells an
extremelylow membrane resistance, ranging from 10 to 21 MΩ in
different species.The inward-rectifier K+ channels are distributed
in a highly non-uniformmanner over the cell surface.”
原文中在细胞表面分布甚不均匀、决定了Muller细胞极低的膜电阻的,都仅指内向整流K+通道而言,但是按杨文的写法,却成了指多种电压门控离子通道了。
“对Muller细胞的谷氨酸转运体已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些转运体的运转机制相当复杂,它把一个谷氨酸分子和两个Na+摄入,同时把一个K+和一个OH-向外转运。”
抄自:
“The
Muller-cell glutamate carrier has a complex stoichiometry
andquestions concerning its details remain. In one scheme, the
inwardtransport of one glutamate molecule and two Na+ is coupled to
the outwardtransport of one K+ and one OH-.”
原文的意思是分子转运的化学计量关系很复杂,其中有一种计量关系是每摄入一个谷氨酸分子和两个Na+,就相应地输出一个K+和一个OH-。然而,杨文却把细节仍未解决改成已有深入的研究,把化学计量关系当成了运转机制,把一种计量关系当成了普遍的机制,与原意出入很大。
为学术刊物撰写领域综述,需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全面掌握该领域的最新进展,因此一般由该领域的权威人物撰写,也是学术地位的一种象征。杨院士身为中国生理学会理事长、国家项目首席科学家,自然可算是权威人物,撰写一篇综述却需要全盘照抄国外的综述,有的地方还抄错了,不禁令人怀疑其学术水平究竟如何,是否与其学术地位相符。更何况,在综述文章中抄袭,与在研究文章中抄袭数据一样,都是严重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这是很容易认定的,请中国有关部门加以查处。
2001.12.24.
评《杨雄里的学生对杨“抄袭”一事的回复》
·方舟子·
复旦大学的BBS出现了一篇题为《杨雄里的学生对杨“抄袭”一事的回复》的文章,署名是“复旦大学神经生物学研究所视网膜研究室全体学生”,但没有一个人署上自己的名字,不过,留下了四个电子信箱。
这个答复虽然以“抄袭”一事为题,其实大部分篇幅都在回答直言提到的其他问题,对那些问题我没有条件或没有能力查核,只反驳这些学生对“抄袭”的辩解,因为杨雄里的抄袭文章和被他抄袭的原文都在我手上,我有条件也有能力做这个鉴定,而且是非常容易认定的。这些学生称:“杨在‘生理科学进展’上发表的‘Müller细胞与视网膜功能’是一篇综述,其目的是把国际上这一研究热点的现状介绍给中国的读者,当然参阅了许多文献,在文中均清楚地注明文献的出处。需要指出的是,杨的实验室当时尚未开展Müller细胞的研究,杨毋需以此综述标明他是在这一领域中的权威(在该文中杨未引述自己的任何论文)。只是在此以后,杨的实验室才开展了这方面工作,并发表了几篇论文。”
杨的综述文章的确“在文中均清楚地注明文献的出处”,但是这只是把Newman&
Reichenbach
(以下简称NR)注明的文献出处也照搬过去而已,并不能说明他参阅了许多文献,更不能说明他没有抄袭。如果杨的文章真是自己参阅了许多文献而写成,决不至于要照抄NR的综述。杨只在最后一个文献出处列了NR的文章,列在一句展望的后面,给读者的印象就是他只在这一句展望参考了NR的文章。在杨的文章中,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说明他的整篇文章是根据NR的文章写成的。
现在我把杨的文章的抄袭情况具体罗列如下:
第1段(引言):基本是杨自己写的。
第2段:全盘抄自NR文章的第1页第3段。
第3段(对70年代旧工作的回顾):杨自己写的。
第4段:全盘抄自NR文章的第1页第4、5、6段。
第5段:除了最后一句(“此外,已有实验显示,簇集在Muller细胞的小突起上的Na+通道,能为邻近的神经元的活动所激活,从而接受后者的信号,介导与神经元间的通讯。”)是杨添加的,其他全部抄自NR文第2页第1、2段。
第6段:全部抄自NR文第2页第3段。
第7段:前面两句是引言。后面两句抄自NR文第2页第6段。
第8段:全部抄自NR文第3页第1、2、3、4段。
第9段:全部抄自NR文第3页第5段、第4页第1段。
第10段:全部抄自NR文第4页第2段。
第11段:全部抄自NR文第4页第3、4、5段。
第12段:全部抄自NR文第4页第6段、第5页第3段。
第13段:除了最后一句总结,其他抄自NR文第2页第4段。
第14段:这是杨自己加的结束语。
可见,有实质内容的部分全部是抄自NR文,而且除了第13段,抄的顺序也与原文相同。在《对杨雄里院士抄袭的鉴定》一中,我举了两个杨在抄袭时改动语序,结果出错的例子。有人将我的鉴定歪曲成杨都对原文做了改动。实际上,我在文中已说得非常清楚,杨的抄袭手法是非常忠实的翻译,只有个别地方有所改动,结果还改错了,我只是举了改错的例子而已。
杨的一名学生,自称是中国科技大学的校友,同时写了一篇攻击我的文章,附在后面。这位校友说我是在攻击杨雄里,“让我惭愧。让我作为一名科大人感到惭愧”云云,并说“科学家崇高的人格不容侮辱”。如果我摆出确凿的证据证明杨雄里抄袭,何来侮辱其人格?我们揭露学术腐败,是不是都在侮辱“科学家崇高的人格”?这位校友如果还有点起码的科学道德观的话,就应该试图证明杨雄里没有抄袭,而不是来侮辱我的人格,更无权代表科大人感到惭愧,否则我倒要为科大培养出了这种没有科学道德观的学生感到惭愧了。我相信有什么样的老师一般地就有什么样的学生。从杨的“全体”学生的科学道德水准,我看不出杨有什么崇高的人格。
没有科学道德观的学生当然不只这一位。中国的学术腐败是从院士到学生的全盘腐败,不要以为学生就比较有正义感。在郭光灿事件中,中国科大的学生已集体表演过了一回。哪位不信的话,还可以到上海地区生命科学的研究机构研究生活动的一个叫“生命玄机”BBS去看看,那里是对我揭露学术腐败进行漫骂、攻击的一个大本营(可能跟我们揭露的几个人碰巧都在上海有关),理由无奇不有,好像我对中国生命科学领域学术腐败的揭露,断了这些生命科学研究生的前途似的。许多国内的研究人员对杨雄里抄袭一事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据说国内的综述很多就是照抄国外的综述。这就好比说一位小偷被抓,以还有许多小偷也在偷为由为自己开脱。学术腐败当然不是个别现象,但是这不成其为我们应该宽容腐败的借口。
2001.12.26.
杨雄里院士的其他两个问题
·方舟子·
“复旦大学神经生物学研究所视网膜研究室全体学生”在为他们的老师杨雄里辩护时,说:
“杨1980~1982年在日本国立生理学研究所(NIPS)进修,获日本学术博士学位,有博士文凭为据。其时NIPS尚未设立研究生院,经原所长内园耕二联系,向日本静冈大学提出申请,经答辩,被授予学位,在杨的C.V.
中均标明:1982, Ph.D. Shizuoka University and NIPS”
网友北帆来信指出,他80年代初期也在日本学习。当时日本有三种博士:课程博士、论文博士和学术博士。课程博士要在有资格授予的大学学完完整的Ph.D.课程才能获得。论文博士则授予那些已在一个研究机构从事了五年以上的研究工作,并在一个有资格的日本大学完成了一个学位论文研究项目的有经验的研究人员。学术博士则是授予那些能在其祖国和日本的学术交流中发挥作用的外国学者。因此,学术博士相当于荣誉博士,而且比美国的荣誉博士更容易获得。它也叫做“学术交流博士”。课程博士和论文博士才是真正的博士。在当时中国学者也获得过论文博士,例如巴德年。
“长时间暗适应后,视锥信号在视神经节细胞水平上被压抑的现象确是Raynauld
等人发现的,在杨的所有有关论文中均准确地描述了这一事实。但在外层视网膜(outer
retina)视锥信号在长时间黑暗中受压抑的现象为杨及其合作者首次报导。”
在《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中国科学院学部联合办公室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6年出版)中,杨雄里自称“率先发现了视锥信号在暗中受到压抑的新现象”。中国科学院对院士的介绍也是这么写的。现在杨雄里的学生也承认,该现象是Raynauld等人(在70年代)首先发现的,杨及其合作者不过是(在80年代)在外层视网膜证实了别人已发现的现象。率先发现一个现象,和在其他地方证实别人发现的现象,意义完全不同,杨在自述中却把别人率先发现的现象归到自己名下,就好比有人在动物遗传中证实了孟德尔遗传定律,就自称“率先发现遗传定律”一样,也是一种夸大自己的学术贡献的不道德行为。
2001.12.27.
由成都武侯区法院陈克刚、刘原、陈金柱在2月15日对丘小庆一案做出的判决书长达29页,但是涉及具体案情的很少,主要内容是在大谈法学、科学哲学的理论问题,前者是从法律教科书抄的,后者是从反科学文化人、天地生人那些反对揭露伪科学和学术造假、要求取消“伪科学”一词的文章那里抄来的(例如,几乎全文照抄我以前批驳过的李侠《警惕反伪科学运动扩大化》一文),最后的结论是:科学是发展的,因此谁都无权说人在搞伪科学、学术造假,所以说人搞伪科学、学术造假就是侵犯了其名誉权。
抄录几段“精彩”段落:
“本案中,张淑华、欧真蓉在信函中称丘小庆‘科学造假’、发明‘纯属杜撰’等等,如前所述,该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丘小庆名誉的损害。因此,张淑华、欧真蓉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并具有过错。”
“如果万有引力学的创始人牛顿和量子力学的创始人之一海森堡进行论战,谁能指责对方的学说是伪科学呢?因此,从真理的相对性角度而言,伪科学这一词汇本身也是伪的,因为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客观正确的真理。或许用“不符合现代科学知识”这样的描述更合理。科学发展到现代,已经发展成为既高度综合又高度分化的学科体系,任何人都不可能成为万能的科学家。我们不能以自己掌握的学科知识作为真理而指责他人的学科知识为伪科学,这样的做法必定要遭到失败。”
“因为科学发展的问题上,应该具有一种开放的胸襟和气魄:给任何观点一个表达的机会,由实践来证明哪一个更科学。正如伏尔泰曾经说过的那样: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如果科学连一点相反的意见都害怕的话,那么科学的生命力又将何在!但是本院强调的是科学的对话应当基于科学的态度,而不是断然指责他人为伪科学或者是科学造假。”(按:这一段基本照抄李侠《警惕反伪科学运动扩大化》一文。但是该院却不誓死捍卫揭露学术造假者说话的权利。)
我不知道为何这个法庭的法官自我感觉这么好,居然自认为比谁都更明白什么是科学、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和科学发展规律,居然敢于指导科学如何发展,禁止人们反对伪科学和学术造假。
该法庭还有一个高超的逻辑:你既然在诉讼之前说人学术造假,就应该是已经认定了其造假,因此在发生诉讼之后要求法院找有关机构做是否造假的鉴定,就跟法院先做判决开庭审理一样,没有意义!
这份判决书是中国法庭公然支持伪科学、学术造假,反对揭露伪科学、学术造假的宣言书!搞伪科学、学术造假的人有福了!
又,网上有帖子称:“我所了解到的武侯区法院的法官们,在业务能力这一点上,都是比较优秀的。在人均收案结案率、案件调解率、上诉率、改判率等方面,在同级法院当中都是比较杰出的。我所师从的陈克刚法官,业务能力十分突出,其制作的判决书以说理见长,以文词见彩,更以通俗易懂赢得案件各方当事人的认同和称道。陈克刚法官每年都有判决在成都市优秀法官审判书的评选中获得嘉奖,其事迹还一度被成都商报、新郎网等媒体所报道。在日常的交流中,我感受到陈法官正是出于对审判工作的热爱,为了真正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服务民众,服务百姓,才刻苦钻研,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投入到工作当中。”
其实陈克刚法官判决书中为人称道的“以说理见长、以文词见彩”是抄来的,难怪会如此同情学术造假者。
西安翻译学院案二审民事答辩状
因西安翻译学院诉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名誉权纠纷上诉一案,方是民现答辩如下:
本人不同意西安翻译学院上诉请求,请法院驳回西安翻译学院的全部诉讼请求。现针对它陈述的“事实及理由”,本人逐一反驳如下:
一.本人不是《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的作者,更没有义务对西安翻译学院进行什么调查。
北京科技报社为采写《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而进行的调查是适当的。
本人写作《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一文,批评的是有关“法院藐视科学、不顾常识去支持一个骗局,不仅不能保护造假者的名誉,反而败坏了自己的名誉”,宣传的是:“在伪科学、假货、骗局盛行的今天,打假者难免会遭遇恶意诉讼,受到打击报复,这是我们为建设一个科学、理性、公平、公正的社会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既然要打击伪科学、揭露科技骗局,就应该有心理准备和勇气做出一定的牺牲。其实造假者自己也很明白,法院的一纸判决不可能挽回其扫地的名声。他们进行恶意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试图扼杀批评的声音。如果我们因此被吓住,放弃了舆论监督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那才是真正失败了。”
本人写作有关文章出于公益目的,不针对某个人或某单位,更不屑于与某一个造假分子纠缠。
总之,西安翻译学院指控本人“行为是故意”的,没有事实依据。
二.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在发言中批评了“诱导甚至误导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对教育的选择”的行为,将之斥之为“深而言之,就是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而有关“西安翻译学院被评为中国大学排行榜第10名”的虚假宣传,显然构成“诱导甚至误导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对教育的选择”。
(一)本人在文章中写的是:“有人在《洛杉矶时报》上刊登了一则广告,声称……,然后拿回国变成《洛杉矶时报》的新闻报道”,而没有写“西安翻译学院在《洛杉矶时报》上刊登了一则广告,声称……,然后拿回国变成《洛杉矶时报》的新闻报道”。
所以,西安翻译学院所述的“本人在侵权文章中,指责西安翻译学院‘丧失良知,道德沦丧’”没有事实依据;除非是西安翻译学院自己对号入座、自认是它自己“在《洛杉矶时报》上刊登了一则广告,声称……,然后拿回国变成《洛杉矶时报》的新闻报道”。
(二)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明显是批评了有关“西安翻译学院被评为中国大学排行榜第10名”的歪曲宣传事件。应当说,真正“混淆是非”、“断章取义”、胡搅蛮缠的是西安翻译学院。
理由是:
1.《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第五段中本人写:“在《洛杉矶时报》上刊登了一则广告,声称‘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将西安翻译学院及其校长分别评为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和校长,然后拿回国变成《洛杉矶时报》的新闻报道”的那个人,正符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发出的“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谴责、评价。
也就是说,教育部发言人谴责的“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人,应当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他“在《洛杉矶时报》上刊登了一则广告,声称‘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将西安翻译学院及其校长分别评为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和校长”;
(2)他回国后将“西安翻译学院及其校长分别评为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和校长”宣传为“《洛杉矶时报》的新闻报道”。
二条件应缺一不可。
《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一文第五段第二句清楚写的是“有人”。我没有在该文中说西安翻译学院“丧失良知,道德沦丧”。
2.在2004年12月10日教育部2004年第32次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将“西安翻译学院排行榜”事件列在对“深而言之,就是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举例说明中。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在说“如果我上面说的这些是道理,道德空泛,我下面举出几件事,可以证明我的论点”之后,先举了“美国最大远程教育网”的例子,后又举了“关于西安翻译学院被评为中国大学排行榜第10名”的例子。
新闻发布会相关文字为:
“在澄清之前我有一个道理,先给大家说一下。我们认为教育政策、教育方针涉及千家万户,涉及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真诚的希望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们,要从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讲良心、讲责任、讲奉献,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媒体从业人员,更要讲良心、讲责任,因为我们媒体的声音范围之大、之广,不是一个点,是一个面,诱导甚至误导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对教育的选择,浅而言之,是对广大人民群众不负责任的表现。深而言之,就是丧失良知,道路沦丧的行为。如果我上面说的这些是道理,道德空泛,我下面举出几件事,可以证明我的论点。
[11:05]
第一,关于美国最大远程教育网的问题。现在有媒体传美国全球远程教育网教学效果如何好、教学质量如何高,这个网是美国加利福尼亚注册的一个网站。近来,该公司在国内部分地区,进行大量非法传销活动,并称和教育部有合作,我们在这里正式声明:教育部和该网站没有任何形式的合作。同时,教育部也坚决反对任何教育网站和教育机构打着各种教育的名誉,进行传销活动。据我们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对这类非法传销网站进行了打击,在我国的山东省、湖北省武汉市和广西分别查处了这一非法网站。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群众注意,谨防上当受骗,也提醒媒体不要炒作。
[11:06]
第二,关于西安翻译学院被评为中国大学排行榜第10名,和有媒体报道一笔助学贷款盖了70个章,这两个问题。有媒体最近报道,中国西安翻译学院在《美国洛杉矶时报》举行的中国大学排行榜上,被排名第10位。据了解,《洛杉矶时报》的报道,是刊登的一则自费广告。所谓美国五十洲高等教育联盟是子虚乌有的,根本没有这样的一个组织。该报对中方有关人士表示,广告只是一则付费广告,绝非新闻报道。如果有人利用《洛杉矶时报》进行歪曲宣传,该报将采取法律行动追究责任。这里我们就上述情况向各位做一介绍,以示澄清。
[11:07]……”
显然,对“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的告戒、谴责是针对所有“诱导甚至误导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对教育的选择”的“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们”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而“西安翻译学院排行榜”事件正是负面事例之一。
可见,涉案文章所述均有事实依据的,而不是“自行编造”。
三.本人是据实写作,不存在任何“诋毁西安翻译学院”的行为;若有对西安翻译学院的负面评价,则是因为它参与不当宣传或虚假宣传活动而咎由自取;本人也不认可西安翻译学院所述的“实际付出的费用早已超出五十万人民币”。
(一)西安翻译学院诉称“为此不得不及时挽回损失”,但是,其欲挽回的“损失”,并不受法律保护。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所以,西安翻译学院作为民办教育机构,是非营利机构,不得从事营利活动;本案是名誉权纠纷案件,西安翻译学院不应存在任何招生营利,不应存在财产性质的“损失”(为主张合法权利而支出的合理诉讼费用、交通费用除外)。
(二)西安翻译学院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一审证据五——广告费等发票单据与本案有任一关联。
本人认为西安翻译学院一审证据五均应是其招生广告,与本案无关。
(三)若认为招生广告与本案有关,则意味着自吹自擂的宣传可以挽回一个单位的所谓“名誉”。如此逻辑,等于认可“谎话重复一万遍就是真理”。
(四)西安翻译学院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所述“没有二被上诉人的侵权文章,西安翻译学院也就没有必要花费此费用”的说法成立。
(五)西安翻译学院和丁祖诒是两个分别独立的民事主体,将二者列为共同原告、判决将二者视为利益共同体,及西安翻译学院上诉主张“西安翻译学院提出的数额(含丁祖诒个人的精神抚慰金)”,均明显错误。
我认为一审无视国家教育部的官方言论、非法认定案件事实、错误适用法律,判决是极其错误、荒谬的,是典型的枉法裁判,一审审判人员张德军、杨平昌、王思智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我和北京科技报社近日将向检察机关递交《刑事控告状》。
总之,本人刊发涉案文章,对虚假宣传事件提出批评,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并无任何“诋毁”,而是正当地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请法庭驳回上诉人西安翻译学院的上诉请求。
此致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是民
代理人:
2007-2-25
附:北京科技报社民事答辩状
因西安翻译学院诉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名誉权纠纷上诉一案,北京科技报社现答辩如下:
我社不同意西安翻译学院上诉请求,请法院驳回西安翻译学院的全部诉讼请求。现针对它陈述的“事实及理由”,我单位逐一反驳如下:
一.“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就是要调查十大“最受尊敬的大学”消息的出笼,需要追查颁发该“荣誉”的“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及首发该消息/广告的媒体,而不需要再向西安翻译学院“了解情况”,除非西安翻译学院作为组织者参与了“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举办的评比活动。
(一)“一般不需要直接向原告了解情况”的原因:
1.西安翻译学院的网站上已经公布了它从“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处获得的“殊荣”,也有国内若干媒体的宣传、广告印证了该“殊荣”。因此,我们没有必要直接找西安翻译学院了解它是否获得了“殊荣”。
2.“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 的注册人是“HE
YUMIN”(中文译文为:贺玉民),与西安翻译学院合作开展“WTO专业证书”培训的合作方负责人正是“贺玉明”,赠送丁祖诒一辆奥迪A8轿车的与世界贸易组织没有任何关联的“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正是“贺玉明”,但是,西安翻译学院不会承认“HE
YUMIN”就是“贺玉明”,报纸上宣传的“贺玉明”就是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民营股份合作制企业——北京阳光恒业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的负责人——“贺玉民”。因此,我们没有必要找西安翻译学院了解它是否知道“HE
YUMIN”的底细。
3.西安翻译学院也不会承认它作为组织者参与了“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举办的评比活动。因此,我们也没有必要找西安翻译学院了解它是否以组织者身份参与了该“评比”。
(二)“不愿意为原告这样的单位、个人做广告”的含义是:
1.在本报道中,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向被“尊敬”的“大学”了解你为什么被“尊敬”,而应重点查询“最尊敬”评价的消息来源。
2.为追求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中立性,我们不应当在新闻报道中记述与主题无关的内容。
《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一文,是要调查报道事件的真相。为了客观、真实、中立地报道十大“最受尊敬的大学”的出笼情况、事实真相,应调查“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及首发该消息/广告的媒体。如果去调查并记叙“十大名校”之一的情况,则有为该学校作宣传、发“软广告”的嫌疑。
所以,我社在一审答辩时陈述“不愿意为原告这样的单位、个人做广告”,含义是:不能够、也不愿意在新闻报道中“为原告这样的单位、个人做广告”。如此陈述,符合新闻报道原则、完全正确。
(三)我报社的报道是真实、全面的,西安翻译学院说我报社“仅凭方是民的一面之词”就报道,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
《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一文,明显写有“《洛杉矶时报》上关于西安翻译学院的图文资料”、“教育部发言人的讲话,在国内一些媒体和网站,比如人民网和《北京青年报》都曾做过详细报道”等,特别是在文章倒数第一、第二段记述了“西安翻译学院把质疑其‘造假’的两家媒体告上了法庭”及胜诉的情况。
总之,我报社的报道是真实、全面的。
(四)到底是谁“荒唐”?
西安翻译学院在其《上诉状》中指责我单位“用此荒唐借口来为自己辩解”。而它所主张的理由才是荒谬、荒唐的!
调查评比活动真相,该事件中,组织评比的一方是重要的当事人,获得“荣誉”的一方是并不重要的当事人。它竟然说“不应听信一面之词,拒绝让另一方陈述”,似乎将方是民视为调查活动的一方当事人,似乎自认自己就是评比活动的组织者,实在可笑、荒谬!
调查评比活动真相,若已经明确知道获得“荣誉”的一方获得“荣誉”的事实,则没有必要对获得“荣誉”的一方深入调查,而应当调查组织评比活动、颁发“荣誉”的机构的合法性、权威性,应调查评比结果产生的过程、真相。若如西安翻译学院所说让它“陈述”,我们难以想象西安翻译学院会陈述什么有价值的真实的信息,难道它会说:“我们和‘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的负责人贺玉民熟识,‘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是2004年5月下旬才成立”……我们若有如此期望,才是荒唐!
(以下与方是民的答辩状相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