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潘知常剽窃事件答南京《金陵晚报》记者问

3 03 2006年
方舟子就潘知常剽窃事件答南京《金陵晚报》记者问

(按:这是2月26日接受的采访,不知是否有报道)

  1,从什么时候开始,潘知常到了您学术打假的视线之内?

  因为张远山的文章,和潘知常的恐吓,才知道有这么个人存在。

  2,你通过什么渠道了解潘知常?怎么去收集他剽窃的证据?

  这些材料都是网友提供的,而且很容易核实。

  3,这场争论中,最让人觉得不理解的是,您为什么不发表潘知常的反驳文章,对他的几封信件,却发表了出来?

  这有什么不可理解的?我们网站又不是垃圾网站,无理取闹、想要借机炒作自己的文章我们都不会登,除非是拿来当靶子的。张远山并没有直接说潘知常教授剽窃,只是说“所见略同”,而潘知常教授却以为找到了一个炒作自己的机会,长篇累牍辩解没有剽窃、谩骂张远山兼自吹自擂,这种所谓的“反驳”本来就不符合我们的发表标准,再加上他一再对我进行威胁恫吓,我更不可能给他登,否则岂不是让他以为我是被他的威胁恫吓吓得从命了?他的那四封要发动“全国媒介”、“各大网站”的无数学生攻击我的来信,真是难得一见的奇文,如此妙文,当然是要公布出来让大家欣赏的,让大家见识见识一个名牌大学教授的品格。

  4,潘知常说,您对他的一些批评,是将网上搜集到的资料进行断章取义,然后整成了一篇文章,署上别人的名字发在新语丝上。请问有没有这种情况发生过?

  “方舟子”是我唯一的笔名,我从来不化名写文章,请潘知常不要疑神疑鬼,以小人之心乱猜度别人。这些揭露文章全都是网友写的,有的还是新语丝上的知名网友(例如陶世龙、田牛),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潘教授大概自己剽窃惯了、化名骂人惯了,就以为我也和他一样。如果是我本人发现了潘知常剽窃,我有什么不敢用自己的笔名揭露他?这些揭露文章以确凿的证据证明了,潘知常多年来就一直在剽窃别人的作品,不仅是剽窃观点,而且整段整段地照抄词句,不仅是剽窃一两段,而且是整篇文章、整部书地剽窃。

  5,和潘知常的这场争论,您是不是想将他彻底打倒?

  潘知常是到目前为止我遇到的性质最为恶劣的剽窃案。潘知常剽窃不是个别的、一时的行为,而是长期的、反复的行为。据网友反映,潘知常喜欢剽窃,其实在南京大学早就不是新闻,潘知常当年就因为被人揭发剽窃而一时未能评上博导,在中文系混不下去了,却被新闻学院当成宝贝请过去。早在2003年中华传媒网也有人揭发潘知常剽窃。但是潘知常却不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他还利用在新闻学院当教师之便,号称全国媒介有许多学生充当“打手”可保护其剽窃行为。我建议南京大学开除这样的剽窃教授。如果这么恶劣的剽窃教授都能继续当教授,那么其他有剽窃行为的教授就更无法追究了。

(XYS200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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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李尔康《令我困惑的“郑岳青现象”》

3 03 2006年

  【评】

  “李尔康”不知何许人,北大反科学传播中心不久前曾经登过此人一篇《袁
隆平的杂交稻育种过时了吗?——评方舟子〈从袁隆平获国际大奖想到的〉》,
看完令人哑然失笑,一见而知就是那种对所谈的科学问题一窍不通,却又自以为
是,觉得靠玩点文字游戏就也可以来跟专业人士坐而论道的。他和那些痴迷破解
重大科学问题的科学妄想家还有所不同,算是科学妄评家吧。如果他不是在炒冷
饭(《从袁隆平获国际大奖想到的》发表于2004年10月),我也许还有兴趣来陪
他玩玩。今天看到此人在《羊城晚报》上登了《令我困惑的“郑岳青现象”》,
还是哑然失笑,虽然也是炒冷饭,但既然这回出丑出到了报纸上,就给他在这里
存个照吧。关于“郑岳青现象”,评论文章已经够多了,从文中引用看,此人显
然也是看过的,看不懂不是你的错,看不懂还自以为比别人还懂,还要训斥别人,
就不对了。他最擅长的是把无关的事情搅到一起,最好玩的是这两句:“‘他人
引用率’多少算多,譬如丁肇中所研究的暗物质,除极少数的专业人士外,其他
人很难真正弄懂,如果他的文章引用率低,你能说他的文章水平低吗?可见,
‘他人引用率’也不能用来评价文章质量。”“发表文章给奖金不当,那是学校
的事,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说不定也会多写几篇呢?方舟子先生一贯标榜‘赔
本打假’,他不也写专栏赚钱吗?”他显然是把专业论文的“引用”等同于通俗
文章的“引用”,把科研奖励等同于文章稿酬了。我想,李尔康在《羊城晚报》
上登这篇文章,应该也是有稿酬的,那么根据“方舟子先生一贯标榜‘赔本打假’,
他不也写专栏赚钱吗?”的逻辑,以后我们就可以把这做为李尔康是为了赚钱而
批方舟子的证据了。

(方舟子)

  令我困惑的“郑岳青现象”

  金羊网 2006-03-03 09:19:38

  李尔康

  “郑岳青现象”是半年前发生在网上的一段公案。在网上浏览,“3年发表
82篇论文”几个字跳入我的眼帘,寻踪搜索找到了“难得愤怒”和柴会群两位先
生分别在《新语丝》和《南方周末》上的文章,和围绕这两篇文章和方舟子先生
的一个讲话而来的铺天盖地的跟贴和评论文章。这些都是揭露和谴责宁波大学郑
岳青教授发表了大量SCI文章,“骗取”名利行为的,并把这称为“郑岳青现
象”。

  读着读着,我不禁地困惑起来。指责郑岳青教授的根据有三条:发表的文章
数量多、刊出文章的刊物的“影响因子” 低、“他人引用率”低,由此推定郑
教授发表的都是“垃圾文章”,这是主要罪名;并由此衍生出一系列的其它罪名,
如骗取奖金、科研基金、名誉地位等等。令我感到困惑的是,所有的根据和论证
都不能令人信服。

  首先,说郑教授3年发表82篇文章太多,可方舟子先生说这还不是最多的,
还有一年发表65篇的,16个月发表148篇的;我的困惑是,在一定时间内,到底
发表多少文章最合适?譬如我问:3年发表50篇行不行?

  其次,“影响因子”是评价刊物的一个指标,并不与刊物上具体文章直接发
生关系,并不能用来评价具体文章。不能说发表在高“影响因子”的刊物上的文
章一定好,反之依然。

  最后,“他人引用率”多少算多,譬如丁肇中所研究的暗物质,除极少数的
专业人士外,其他人很难真正弄懂,如果他的文章引用率低,你能说他的文章水
平低吗?可见,“他人引用率”也不能用来评价文章质量。就郑岳青的82篇文章
来说吧(如在3年内,别人引用次数为160或100,是算高还是低?),其中部分
可能水平一般或较低,但你没法断定其他文章水平都不高。“难得愤怒”先生不
是承认郑教授还有一篇文章是好的吗!还有诺贝尔奖获得者R.Hoffmann引用的那
篇可能就不错。我无法相信,郑教授除了一两篇好论文外,其它的都是“垃圾”;
难到就没有介于两者之间的吗?。

  由此可见,根据文章数量、“影响因子”和“他人引用率”来推断文章质量
是靠不住的。如果无法判定郑教授的文章质量,那么加给郑教授的其它罪名也就
跟着不成立了。发表文章给奖金不当,那是学校的事,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说
不定也会多写几篇呢?方舟子先生一贯标榜“赔本打假”,他不也写专栏赚钱吗?
至于那些荣誉头衔,有人愿意给,而他又愿意接受,别人无权说三道四。根据靠
不住,结论也靠不住,而依靠这些来攻击一个人,对这个人造成的伤害和给国家
所造成的损失,大家想到了吗?

  在“难得愤怒”、柴会群和方舟子诸先生的文章和讲话中有些说法,笔者是
很难认同的:

  ·“难得愤怒”先生问,郑教授为什么要窝在宁波大学这一所三流大学里,
没有被清华、北大、浙大等名牌大学挖走。道理很简单,名牌大学既不可能,也
不需要收罗全国所有有才干的人。至于郑教授为什么愿意“窝在”宁大,就像方
舟子先生不搞生物化学,专搞“反伪打假”一样,人各有志。不过不论谁,如果
有人能为他提供100万元建实验室,那他还会做别的选择吗?

  ·“难得愤怒”先生说:“北美任何一所二流大学的博士生的三年间的出版
记录都比他好。”如果有人问,北美有多少所二流大学,你或许还能查到一个大
体数字。要再问:这些大学有多少教授,每个教授都带几个博士生,他们的研究
方向是什么,他们发表了多少论文,你又是怎样将这些论文与郑教授的文章做比
较的,该如何回答?我提这些问题,当然并不期待“难得愤怒”先生回答,我断
定他也回答不了,就是回答了,我也不相信。

  ·“难得愤怒”先生告诉我们,他将这些论文(当理解为82篇)拿给一个做
化学晶体合成的白人博士后朋友看。这位白人博士浏览后说,郑教授的论文全是
垃圾(rubbish)。我疑心这位“白人朋友”是杜撰出来的,因为我不相信这位
“白人朋友”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和耐心浏览那么多的文章,而且还得出“全是
垃圾”的结论,但是连“难得愤怒”先生认为好的那一篇都没有看出来。在这里,
他特别强调他那位朋友的肤色,是不是说“白人”比“黄人”或 “黑人”更有
诚信?“难得愤怒”先生在“白人朋友”面前汗颜和无地自容,我倒为“难得愤
怒”这位“黄人朋友”的卑微心理“汗颜和无地自容”。

  ·柴会群先生在《南方周末》上说:郑教授为杂志审稿“并不是多么难的事
情,‘一些博士研究生也可以做到’”。笔者曾与两位审稿人有过书面往来,他
们所质询的问题是博士生绝对提不出来的;而且要对是否发表所审文章提出意见,
博士生没有这样的资格,当然也办不到。我有位朋友,恰巧审查过我的同事和法
国一位有名望的学者合作的文章,我的朋友的学术水平在同行中是无可置疑的。
我不能说,一定没有博士生审稿的事,因为我不知道。不过我也接触过不少研究
生,还没有听说,谁为杂志审过稿。我不认为审稿“不是多么难的事情”,
《Science》和《Nature》的黄禹锡案就是实例。不信你就试试看。

  ·方舟子先生说:“大家去翻翻《晶体成长》或类似的刊物(他们认为的垃
圾刊物),会发现那上面大部分的作者是中国的作者”;“我知道有的美国教授
因此拒绝给来自中国的论文审稿。”我要问:“类似的刊物”是哪些?“中国的
作者”又是哪些人?哪些教授拒绝给哪些“来自中国的论文”审稿?方舟子先生
常常以这种轻蔑的口气提及中国和中国人,坦率地说,我厌恶这种说话的口气。

  现在,在我面前有两个截然相反的郑岳青:一个是被方舟子先生们斥为“学
术道德败坏”、 “cheating, scandalous (欺骗,丑闻)”、 “学术骗子和垃
圾海归”的郑岳青;另一个则是“留德学生中的拔尖人才”,学而有成,回国后,
在国家和大学提供的良好的学术环境下,工作勤奋努力,成绩显著,发表了大量
的学术文章(在短短的三年内,发表的文章达82篇,有的曾被诺贝尔奖获得者所
引用)的郑岳青;依据一连串不可靠的论据推断出的郑岳青,很难令我信服,宁
大学校当局淡淡一句“没有任何不正常”的话,很耐人寻味。现在,我最大的困
惑就是,那个真实的郑岳青到底是怎样的人?

(XYS200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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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评《南京晨报》对潘知常事件的歪曲报道

3 03 2006年

【评】

这篇报道已完全暴露出《南京晨报》的这三名记者黄建娟、徐勤霞、潘瑞锴
就是潘知常所雇佣的打手,也就是潘知常在其恐吓信中所炫耀的他的黑记者团体
的成员。他们竟然用“摘录”的方式把潘知常恐吓信中的恐吓用语尽数删去(例
如删去了:“我是南京大学新闻学院的教授、博士导师,我的学生遍布全国媒介。
这点,务必请你们注意!”、“如果你为了袒护张远山而不发我的文章,我就会
到别的地方去发,而且是到处发批评你们网站的文章,我是新闻教授,我的学生
遍布媒介,你这样做只会给你带来不利影响!”、“难怪有人骂你是‘人渣’啊!”、
“你今后如果对我再有不恭,我对你的反击会超过于建嵘的。我不但有他的敢与
丑恶势力做斗争的勇气,而且我还有无数在媒介工作的学生,铲除丑恶,他们肯
定乐于相助的。”、“我是专门搞策划的,要论对于炒作的了解,你不是我的对
手!因此揭穿你的那点把戏,对于我来说,易如反掌。”等等),通过这种断章
取义的手法,让读者误以为我说潘知常恐吓是在侮蔑他,然而又全文照登潘知常
诽谤我的文章。

这三位记者既然知道我把潘知常称为“剽窃教授”,既然知道潘知常被“国
内外网站”轮番轰炸,当然知道这并非只为了潘知常和张远山的“略同”,而是
因为人们发现了潘知常长期地、大量地剽窃他人的作品,其情节之恶劣,在中国
剽窃教授中也是罕见的。然而这篇报道却对此只字不提,而只是在那里反复唠叨
潘、张有没有“略同”。恭喜三位记者,你们已够格荣登不良记者榜。

又,检索得知,原来潘瑞锴是一个多家报社开除的不良记者,曾经在2003年
因制造假新闻而被法院判决损害名誉权,但得到《南京晨报》的庇护。现在把当
时网友的控告也附在后面。

(方舟子)

附一:
南大博导与张远山学术风波调查

南京晨报  实习生 黄建娟 徐勤霞 记者 潘瑞锴

2006-03-03 07:29:36 新华报业网

  近日,学术界最热闹的莫过于“小人物”张远山,在“打假网站”“新语丝”
上炮轰南京大学著名教授,博士生导师潘知常先生涉嫌学术“剽窃”一事,此事
经“新语丝”网站版主,自称“学术打假专家”方舟之先生一番润笔后,国内外
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加以恶炒,一时间,张远之成了另一版本的“馒头”,与《馒
头》案主角胡戈不同的是,张主动缠上了潘,而潘面对国内外网站的轮番“轰炸”
一直三缄其口。昨日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平面媒体,潘终于一改沉默,笑曰:
“止增笑尔!”

  张远之炮轰潘知常涉嫌“剽窃”

  2006年2月8日,“新语丝”网站刊发了一篇《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
的署名文章,该文作者张远山称:“自己在世纪沙龙读到 wyyw网友贴出的潘知
常教授演讲稿《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谈红楼梦》,发现与拙文《进入古典中
国的五部经典》所见略同之处甚多。张所称的“所见略同” 即为潘推荐五本书
《红楼梦》《三国演义》等,与他推荐的五本书书目相同,张在《略同》一文最
后称:“使我得知潘先生是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
传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并且得知潘先生于2006年2月4日将此文上传自己的博客,
但不知演讲于何时何处。拙文撰于2005年3月,发表于《书屋》杂志2005第4期,
旋即收入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拙著《文化的迷宫》。想必潘先生不读
《书屋》,也未读拙著,也未在网上读到拙文,才有这样令我惊喜的所见略同。
否则的话,我相信潘先生一定会在演讲中提到鄙人与他所见略同,正如拙文若是
撰于2006年3月以后,我将非常愉快地提及潘文。不过潘先生与我有一个重大分
歧。潘先生在文中认为“《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圣经”,而我在撰于2004
年2月、发表于《书屋》2004年第5期、同样收入拙著《文化的迷宫》的《“江湖”
的词源》中认为:“《庄子》是中国文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一元典,是江
湖中国无可争议的文化圣经。”言下之意,潘剽窃了自己的文章,只不过另一种
说法而已。

  张远山此文刊登后,立即被国内外各大网站转载,新语丝网站版主方舟之更
是推波助澜,称潘知常为“剽窃教授”,还公开刊登了潘寄给网站请求辩解的私
人信件,让人无法辨清这场争论究竟是“打假”还是“假打”间或“人身攻击”?

  方舟之公布潘知常私人信件

  昨日南京大学潘知常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看到新语丝刊发张远山的《潘
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一文后,感到非常诧异,但考虑到自己是一名学者,
没有立即采取法律方式维权,而是连续发了数封信件给“新语丝”网站负责人方
舟之,要求网站刊登自己反驳张远山观点的文章,结果对方不仅不闻不津,并且
在没有经过潘本人同意情况下,将其数封私人信件公开刊发在网站上,同时附上
《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潘知常教授寄方舟子的恐吓信一束》的标题。方还在 “附”
上按了自己的言论,全文如下 “ 张远山并没有说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潘知常教授
剽窃,潘知常教授却以为找到了一个炒作自己的机会,先是匿名长篇累牍辩解没
有剽窃兼自吹自擂,见没被理睬,又署上了真名,然后是一天给我寄一封恐吓信。
现在把这些信全文附在后面,让读者知道名牌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之常态,也可知
道那些不良记者都是被什么样的教授培养出来的。我还以为这位桃李满天下的大
教授有多大的能耐,能利用私人关系调动“全国各大网站”、“全国媒介”为其
公报私仇,真想见识见识,却原来不过是到杨玉圣学术批斗网加入批斗方舟子别
动队,在杨玉圣的领导下与野鹤、吴鸿飞、李土生、陈杰人、刘华杰、宋正海、
李楠、徐建新、杨支柱等等并肩作战,何足道哉。”

  方舟之共计公布了潘知常数封私人信件,记者摘录其中两封如下:

  “我的回复文章已经发过去几次,你们为什么不登?张的文章已经构成对于
我的名誉的损害,你们作为刊登他的文章的网站。事先没有对他的文章进行严格
的审查,也已经构成了对于我的名誉的损害。你们如果再包庇他,并且拒发我的
答复文章,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南京大学潘知常”“新语丝网站:张远山先生
在新语丝上发的文章《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2006,2,8日),纯属炒
作,已经严重损害了我的声誉。我于14日给贵刊发去了回应文章,但是至今也没
有刊登。张远山先生的文章你们迅速刊登,而我的文章你们却一拖再拖,这是怎
么回事?我不能不对你们的公正与公平产生极大怀疑。希望你们马上给我一个答
复,或者尽快刊登我的文章。否则我将马上就此事在全国各大网站发表公开声
明!!!南京大学 潘知常”

  潘知常驳斥“所见略同”

  那么,潘知常教授究竟是否如同张远山所言“与鄙人所见略同”呢?昨日潘
称:“《庄子》、《史记》、《三国演义》、《水浒》、《红楼梦》与《山海经》
六本书从2000年开始,常在演讲中就提到,而张远山先生却认为只有那五本书是
经典,他没有提到《山海经》。我的演讲与张远山先生书中的观点截然不同,彼
此的看法就像中国人与西方人,虽然都是人,但是却毕竟不同。而张远山先生讲
的是更为神秘的“天籁”与“人籁”、“衰退”与“突进”、“狡智” 与“精
彩”、“挣扎”与“豪迈”、“内耗”与“凄美”。这一切中有哪一个字与我的
演讲有关呢?而且,我讲的就是“从失败到觉醒”,根本不存在什么“突进”、
“精彩”、“豪迈”,这更与张远山先生截然不同。既然观点不同,那就看文字
表述吧。凡是有高中文化水平的人不妨都来认真比较一下,这两篇文章的文字表
述在什么地方有相似之处,哪怕是神似之处?根本就没有……”

  潘还称 张远山先生很希望大家关注他,也关注他的书,这份心情我很理解。
可惜我不知道怎么上别的网站,那么,我就在这里替他本人与他的书作个广告宣
传吧——

  另外,记者还从潘知常教授于2002年10月出版的《生命美学论稿》一书中获
悉,张所称的五本书,潘知常早在2002年已经将其写进专著里了,该书229页到
230页上分别阐述了张在2005年所称的5本书,只不过潘多了一本《山海经》。对
此,潘知常昨日戏称:“我能不能称,张远之早就剽窃了我的文章……”

  学者发贴谈略同

  针对张、潘二人的舌战,网友纷纷发贴跟进,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位知名学
者,他称自己的观念已经在网上,记者摘录这位学者对此事的观念: “对比潘
知常与张远山二人论述,不难发现:二位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论述,无论是论述
角度或价值取向都完全不同!从论述角度讲:潘知常无论讲四大奇书还是《庄
子》、《史记》、《红楼梦》,都是以“人”的眼光,以“爱”为尺度来衡量,
来判断。这是“个体”的思考和“信仰”的觉悟。而张远山的思考角度完全不同,
张远山更关注“庙堂”,更关注“江湖”,更关注“天下”。潘知常谈“个体信
仰”,张远山谈“历史理性”,我不知道这两个论述角度“所见略同之处甚多”
在哪里?!

  从价值取向上讲:因为二者论述角度不同,价值判断的差异自然很大。潘知
常对于中国传统文学中以《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金瓶梅》
为代表几本书,在美学和文化的取向上持否定态度,原因是它们都不呵护“人”
之为人的尊严,都是失爱的文学(而中国传统文化也正是与之相对应的“无爱的
人间”与失爱的文化);张远山能从《三国演义》里看出“精彩”,能从《水浒
传》里看出“豪迈”,并且认定“《庄子》是中国文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
一元典,是江湖中国无可争议的文化圣经。”我不知道这两者相差如此之明显的
价值判断又“所见略同之处甚多”在哪里?

  潘知常回应方舟之私登信件

  关于方舟子私自刊登自己信件一事,昨日,潘知常教授特予以文章答复,全
文如下

  方舟子先生于2006年2月19日在《新语丝》网站发表了《南京大学新闻学院
潘知常教授寄方舟子的恐吓信一束》一文。读罢此文,我不禁感叹:真乃古今中
外罕有之奇文!天下真真有方舟子先生这样事实真相在前,居然也敢撒下弥天大
谎的作者!天下真真有”方舟子按”这样文字证据历历在目,居然也敢指鹿为马的
按语!方舟子的这篇文章除去第一段的”方舟子按语”,其后均为我连日来与方舟
子及《新语丝》协商,要求刊发我的回应文章的信件。未经当事人允许,刊发公
民私人通信是否合法合理。

  在《潘知常:驳张远山先生的”所见略同”》一文中,我已经清楚说明了我的
演讲和张远山先生的文章完全不同,此不赘言。但是就是这一篇澄清事实真相的
回应文章,却屡屡被方舟子和《新语丝》拒不刊发,我数番去信协商,等了四天,
而且17号还明确告诉他我再等一天,《新语丝》既不刊发也不回复。待我揭露出
其无耻行径之后,方舟子先生却公布我的私信,并诬称是”一天给我寄一封恐吓
信”。这真是令潘某大长见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想要以公开声明的形式在同一网站发表自己的回应
和真相澄清(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这难道不是合理要
求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合理的回应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在其他”
全国媒介”以公开声明地形式发表自己的回应和真相澄清(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这难道不是合法的公民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名誉受损,合理回应的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
考虑以法律手段和公开声明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并提醒责任人可能”承担法律责
任”,以及由此可能给责任人”带来不利影响”,这难道不是最最光明正大的做法?

  从方舟子先生所公布的我的信中可以看到,每一封信我都部署具实名:潘知
常。这些信完全是光明正大的,没有丝毫见不得光之处,我只是做出自己的合理
要求而已,读者大概都看得出我的苦苦”恐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把一个公民
的正当和合理的要求说成是”恐吓”,在我的信件历历在目的情况下,方舟子先生
竟至如此颠倒是非!这是方舟子的无耻,这是《新语丝》的无耻。

  看到我揭露了他们的”假打”面目,于是就在自己的网站上对我肆意漫骂,并
且已经大大涉及到了我的名誉,道听途说,飞短流长,人身攻击到了无以复加的
地步。而有关学风的三个指控也均非事实。我赞成学术打假,但是坚决反对以学
术打假的名义去”假打”,去钩名钓誉。中国不需要方舟子这样的学术”红卫兵”,
他是私设刑场,任意宣判,方舟子自己也抄袭,有什么脸面来打假?

附二:

告天下记者书

http://pop.pcpop.com/default.aspx?MainUrl=http://pop.pcpop.com/030903/609614.html

发帖者:nightfire
发帖时间:2003-09-03 18:34:38

去年的9月2日,9月3日对我的姐妹朱小姐来说是一个不堪回首的黑暗日
子.<<南京晨报>>的潘瑞锴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 胡编了一个<<应聘模特
18岁少女离奇失踪>>和<<业内人士曝”模特公司”内幕>>两篇文章,刊登在去年9月
2日的头版和9月3号的4版.其内容完全背离了事实真相,严重侵害了文中少女及南
京市新囡妮健美世界和经营者朱小姐的合法权益,并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不良
影响,时至今日整整365个日子,我的姐妹朱小姐在其假新闻的影响下,不堪精神上
和经济上的折磨,于今年元月份停下了她曾为之奋斗了十年的健美世界.新囡妮健
美世界是南京市最先创办的第一家女子健美中心,它是孙晋芳全民健身服务网络
会员单位,南京市健美运动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形象礼仪小姐评
选活动指定健身场所,该中心在南京及江苏省都享有一定的声誉,晨报为追求轰动
效应,生称发现巨大阴谋,直接误导读者.其用心十分恶毒,此举不仅伤害了朱小姐,
也给在经营中的新囡妮造成了重创.不明真相的学员和家长跑到健美中心要求退款,
也有部分学员跑到晨报,要求了解真相.面对来自各方的怀疑,朱小姐百口莫辩,几
欲轻身.为了她所热爱的事业和支持她的所有学员,她坚强的活了下来,并拿起法
律的武器,于03年3月把<<南京晨报 >>和潘瑞锴告到了法庭,玄武区法院受理了此
案.依法由审判员汤雷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下面摘自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玄民一初字第627
号:……对于上述报道,首先南京晨报社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报道的真实性,其
次上述报道使思维正常的一般人在读了之后,会认为朱志敏经营的新囡妮健美中
心正在从事介绍模特提供色情服务的交易.在南京晨报社不能举证证明原告确有
此行为的情况下,南京晨报社如此报道确已构成对朱志敏名誉的诽谤与侮辱,应
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朱志敏要求南京晨报社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具体形式,应当根
据南京晨报社侵权的方式及程度来确定.因南京晨报社已构成对朱志敏名誉的损
害,朱志敏要求其支付精神损失抚慰金2000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
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六项,第八项,
第十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南京晨报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南京晨报>>第四版显著
位置登载向原告朱志敏的赔礼道歉声明,以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道歉声明
的内容须经本院审定)……
                       审判员:汤雷
                       03年6月25号  

  法院判决书已整整下达了六十多天,南京晨报至今不执行,看来他们是要法
院强制执行.

  南京晨报为了包庇一个被多家报社开除的潘瑞锴,居然出示了潘瑞锴是其南
京晨报社的记者证明,并承认潘瑞锴的报道是职务行为,为潘瑞锴个人洗脱罪名,
南京晨报的这一行为是何种行为,大家自有公断.

  南京晨报是非不分,颠倒黑白,制造假新闻,欺骗和伤害广大的读者,这种
行为我们坚决不答应.在行内臭名昭著的潘瑞锴,写过多篇虚假报道,如<<三
陪女捐款希望工程>>,<<砸空调…>>等等.他何以获得晨报领导的赏识,
还是报社领导利用这种无职业道德,无法律意识的人为报社谋取暴利.这种报纸
老百姓还能看吗?
这种报纸还能继续生存下去吗?简直没有党纪国法!!!我们等待着晨报的道歉
文章.

  法律还了朱小姐一个公道,给了一个清白.我们期待着我们的朱小姐赶快走
出人生的低谷,拾起您热爱的事业,笑傲人生,明天会更美好!

(XYS2006030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剽窃教授潘知常(四)

2 03 2006年
关于潘知常教授“吃窝边草”的新发现,及其抄袭食物链分析

陈浩

如我前文所说,潘知常教授大作《批判的视境:传媒作为世界——西方传媒批判理论的四个世界》,许多段落和观点是抄袭他人的;并且,该文里面很多段落还是先在其作为第一著作人的著作《传媒批判理论》发表的!

按照作者《后记》,该书除了章戈浩等人所写的两章外,都是“我(潘知常教授)带领博士、硕士研究生完成的”(这个带领一词用的很滑头,如果有问题,就是他人的;如果没有问题,著作权就算自己的)

——可惜,他还是失算了!读了下文,各位就会知道,他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

我前文论及,《批判的视境》不少段落(包括观点和材料)是与他人之文“略同”的。今天我要谈的是,与“外人”“略同”也就罢了,特别让人惊讶的是潘知常教授还毫不仗义的“略同”了曾经的合作者的文章!

章戈浩曾经有一文《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学术地形图》(说明,该文原发表于2001年的文化研究网,现在仍然可以在多个网站查询到,但是其原始出处由于文化研究网的关闭而只能从这里看到:http://cache.baidu.com/c?word=%B4%AB%B2%A5%3B%D5%FE%D6%CE%3B%BE%AD%BC%C3%3B%D1%A7%3B%B5%C4%3B%D1%A7%CA%F5%3B%B5%D8%D0%CE%3B%CD%BC%2C%C4%EA&url=http%3A//www%2Dstaff%2Elboro%2Eac%2Euk/%7Essghz/articles/special16%2Ehtm&b=0&a=5&user=baidu)据潘知常自己在后记里面说,2002年,章戈浩受潘邀请独立撰写了《传媒批判理论》的第三章。如此说来,章戈浩显然属于其曾经的合作者吧?是的。章戈浩在没有人“带领”的情况下,写作《传媒批判理论》的第三章时,显然会参考自己的《地形图》一文,这不奇怪。奇怪的事情在这里:

章戈浩《地形图》:

相对传播经济学或是政策研究,传媒政治经济学却致力于揭露传媒的两个神话:一是关于”公众服务神话”,不否认传媒有公众服务的功能,但这”公众服务”和妨碍媒介企业大亨们赚钱的需要;二是关于言论自由竞争的神话,人们常一厢情愿地认为,观点的自由竞争的神话是获取真理的惟一可靠的途径,不同的信仰,不同的思想,若能够自由竞争,最后得胜的会是真理,但实际上只是一个神话。(章戈浩在《传媒批判理论》里撰写的第三章(153页),一部分内容与上文完全相同。)

现在,对比潘《批判的视境》:

传媒政治经济学致力于揭露传媒的两个神话:一是关于“公众服务神话”。从表面上看,传媒并不否认传媒有公众服务的功能。但这种“公众服务”却与媒体企业大亨们赚钱的需要彼此抵牾;在他们看来,大众传播领域日益商业化、私有化,市场原则取代公共服务原则、大众传播业作为公共服务机构角色也被文化产业部门角色所取代,因此,从资本和政治角度考察媒体因权力滥用而导致的异化趋势,必须成为传媒批判理论的重要组成。二是关于“言论自由竞争”的神话,人们常常一厢情愿地认为,大众传媒与客观、公正、多元化、新闻自由等一脉相承,实际媒体已经沦落为资本权力的获利工具,媒体在本质上也往往成为反民主的工具。

——以上,观点和语言与章戈浩基本雷同,唯一不略同的只是多了两句连缀和引申。

章戈浩《地形图》:

相对于文化研究,特别是后阿尔杜塞式的意识形态分析,政治经济学者们对文本、意识形态的兴趣远远比不上对于所有权、商品的兴趣。借用政治经济学的术语,传播政治经济学者们更重视文化商品的“交换价值”,而意识形态主义者关注的则是使用价值。政治经济学者来说,在商品生产主导的社会里,传媒产品的交换价值是第一重耍的,资本家投资传媒首先是为了赢利,意识形态只是传播工业的副产品。传播学者应优先研究信号的经济运作,而不是它的意识形态运作。(章戈浩在《传媒批判理论》里撰写的第三章(153页),部分文字与上文完全相同。)

对比潘《批判的视境》:

相对于意识形态批评(以及后来的文化研究),政治经济学派对意识形态的兴趣远远比不上对于所有权、商品的兴趣。借用政治经济学的术语,传播政治经济学者们更重视文化商品的“交换价值”,而意识形态主义者关注的则是使用价值。对政治经济学者来说,在商品生产主导的社会里,传媒产品的交换价值是第一重要的,资本家投资传媒首先是为了赢利,意识形态只是传播工业的副产品。因此,传播学者应优先研究传媒的经济运作,而不是它的意识形态运作。

——以上,观点和语言完全雷同,唯一不略同的只是多了两个画蛇添足的词和词组。

我限于精力,不可能查找许许多多的可能存在的更多的剽窃内容。但是仅仅以上就已经触目惊心了,并且已经具有分析价值了。大家也许都能感到,不需要太多的专业知识,我们可以看出潘知常教授《批判的视境》的抄袭食物链如下:

·2001年,章戈浩撰写《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学术地形图》一文,贴在网上;·2002年,章戈浩在没有人“带领”的情况下,独立写作《传媒批判理论》的第三章时,将自己的《地形图》一文的部分文字收入该章中;·潘知常教授在“国内外数十所著名大学”演讲时,将属于章戈浩知识产权的文字,以他个人独立署名的形式在这些大学传播,以此追名、牟利(我们甚至大致可以计算出其追名、牟利的量化数字);·此后,潘知常教授将演讲稿《批判的视境》贴在自己的博客上,以他个人独立署名的形式和网络出版物的形式固化“自己的作品” 和知识产权,并在不同场合以论文形式发表;·潘知常教授在博客里面预告,下一步,将在2006年5月正式出版上述内容的图书,继续侵吞张远山、陶东风、陈阳、章戈浩……以及许多无名者的成果。

虽然潘知常教授利用“策划”才能,抄的比较其10多年前聪明,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看上文中所分析的潘知常教授《批判的视境》的抄袭食物链,就会发现他的最大漏洞出在:出了书也就罢了,可惜因为终于按捺不住继续抄袭的欲望,终于按捺不住以他个人独立署名发表的欲望,先是在各个高校巡回的演讲,然后是网上出版,然后是发表《批判的视境》之类的劳什子“论文”,经过这些“漂洗”工作后,他又以为可以开始着手要正式出版他一个人“原创的”著作了……唉,一再贪心的追名、牟利使他终于栽进了新语丝!

提醒各位抄袭者,做文抄公可千万不要象潘知常教授这么傻啊!

潘知常教授的抄袭食物链分析(之二)

陈浩

因为精力关系,我无法一一查证指出潘知常的抄袭问题究竟有多少段落。现在我所希望是一个基于典型案例的实证总结,以继续分析潘知常教授《批判的视境》的抄袭食物链。

本文用以说明,不管潘知常说《传媒批判理论》里面的某一部分内容是自己的也好,还是他人的也好,都会在以下连环证据面前显现无可辩驳的食物链关系:

前天的文章中,我指出了潘《批判的视境》“略同”了另外一个青年学者陈阳的论文,

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载《国际新闻界》2000第4期,可以参见http://www.cn-cis.com/bbs/show.php?typeID=6&forumID=831。为了方便本文读者,我重复一下指出的核心内容:

2000年,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

符号学受到的第一个批评是它的研究成果不能受到科学的客观检验,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这也是包括符号学在内的质化研究常受到量化方法批评的原因。符号学方法对量化研究也有批评:量化研究只能向我们提供数据,却不能说明数据间的联系是什么、数据的内涵是什么,比如,“同意”某选项的受众到底认同了什么,就有赖于符号学深入分析。第二个批评是符号学式解读的任意性,无限扩大的解读会把不合理的内容强加进符号学分析之下。由于符号学方法是由研究者个人操作的,因此不可避免符号选择的任意性,脱离符号产生的社会环境,生硬地把西方理论联系实际分析框架照搬照用。……第三个批评认为研究者越俎代庖,符号学以偏概全。符号学式的解读是基于研究者自己的立场进行的,往往会忽略受众的认知和观点,换言之,研究者怎么知道自己的观点就是受众的 观点呢?不同的人对同一现象有不同的看法,这正是复杂的社会生活,如果以研究者个人的理解作为所有受众的理解,就是犯了简单化的错误。……突破其局限的解决之道就在于多种研究方法配合使用。……两种方法配合使用,各有各的层次和领域,互相补充,这也是其他传播研究的绝好方法。

2002年,潘知常的著作《传媒批判理论》255页(新华出版社,2002-12。没有书的读者可以参阅这里:http://www.china001.com/show_hdr.php?xname=PPDDMV0&dname=MVEO311&xpos=7),第5章,里面这一段内容与下文的《批判的视境》中完全一样,——只是多了一句:“所以,对于结构主义-符号学法不能认为它是完美的,突破其局限的解决办法在于:多种研究方法的配合。”刚好把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的文字“略同”全了!

2005年,潘《批判的视境》:

结构主义-符号学分析的优势在于文本分析或者受众解读。而其受到的主要批评也在于此。因为,符号学方法是由研究者个人操作的,它的研究成果不能受到科学的客观检验,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因此,结构主义-符号学受到的第一个批评是符号学解读的任意性和唯心性。第二个批评是,它们的分析脱离符号产生的社会环境,生硬地照搬理论框架;第三个批评则认为研究者有越俎代庖之嫌,符号学解读是基于研究者自己的认知进行的,往往忽视受众的立场和观点,换言之,研究者怎么知道自己的观点就是受众的观点呢?不同的人对同一现象有不同的看法,如果研究者以自己的理解作为受众的理解,就是犯了简单化的错误。

——以上,观点与陈阳完全一致,一些重点句子语言完全一样,同时也就难以完全难以相信是巧合,更加不可能是演讲语言的巧合。观点上有一个区别的地方在于,陈的文章里面结尾“两种方法可以相互配合”的观点,潘并没有在《批判的视境》一文里面提及……

好,现在,我们假定潘知常教授承认其著作《传媒批判理论》中这个部分是他“带领博士、硕士研究生完成的”,责任在潘知常教授自己,那么,食物链分析就会如下:

【A型食物链】:2000年,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正式发表;2002年,潘知常与他人共同完成第5章时,将陈阳一文内容抄袭入该章中,潘知常为抄袭者;潘知常教授在10多所大学巡回演讲时,将属于陈阳知识产权的文字在10多所大学传播,以此追名、牟利,潘知常为继续抄袭者;此后,潘知常教授将演讲稿《批判的视境》贴在自己的博客上,以网络出版物的形式宣示“自己的作品”和知识产权,并且四处发表正式的学术论文,还联系出版书稿,潘知常为继续的继续抄袭陈阳的抄袭者。

如果现在,我们假定潘知常教授说,其著作《传媒批判理论》中这个部分只是他“带领”别人写的,责任在别人,那么,食物链分析就会如下:

【B型食物链】:2000年,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正式发表;2002年,在潘知常教授的“带领”下,某责任人(该章著作权人,假设为学生甲)完成第5章时,将陈阳一文内容抄袭入该章中,学生甲为抄袭者;潘知常教授在10多所大学巡回演讲时,将属于学生甲的文字在10多所大学传播,以此追名、牟利,潘知常为辗转抄袭学生甲的抄袭者;此后,潘知常教授将演讲稿《批判的视境》贴在自己的博客上,以网络出版物的形式宣示“自己的作品”和知识产权,并且四处发表正式的学术论文,还联系出版书稿,潘知常为继续的抄袭学生甲的抄袭者。如果潘知常教授将在2006年5月正式出版该文字继续牟利——潘知常为可持续的继续的抄袭学生甲的抄袭者。

好奇者可能会问:你列举了两种食物链,那么潘知常教授本人到底会倾向于承认自己属于哪一个食物链呢?我判断,以潘知常教授的贪心水准,还是更倾向于属于【A型食物链】的!

判断的论据如下:

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东南大学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 年 第 3 期,没有刊物的读者可以查看http://www.china001.com/show_hdr.php?xname=PPDDMV0&dname=MVEO311&xpos=7或者其他诸多类似网页,可以发现几乎与上文完全相同的《传媒作为文本世界(二):结构主义-符号学的阐释》一文,其作者栏赫然写道:潘知常、林×、曾××!

证毕。

潘知常还在继续撒谎!

陈浩

在学术界诸位学人纷纷揭露潘知常教授多篇文章和书稿抄袭不同学者观点、材料和语言之后,潘知常在《学术批评》网站抛出了一篇题为《方舟子、新语丝与学术恐怖主义》的辩解,在这篇把他个人的剽窃耻辱与国家民族命运相联系的妙文中,除了继续纠缠他与张远山文章是略同而不是抄袭的问题外,还在为那些他无力辩驳的剽窃问题继续撒谎!证据如下:

潘知常说:“方舟子还把我的《批判的视境——西方传媒批判理论的四个世界》作为诬陷我的第二大法宝。动辄说该文与其他什么什么文章“所见略同”。我要说明,这又是他的一大卑鄙手法。这篇文章是我给硕士研究生授课的讲义,而且只是讲课提纲,从来没有公开发表过。”

各位看官——

首先,根据目前有实证材料的揭发,潘知常的《批判的视境——西方传媒批判理论的四个世界》与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陶东风先生的文章《媒介帝国主义:呼唤范式转换》、陈阳《符号学方法在大众传播中的应用》根本不是什么他轻飘飘说的“略同”,而是从材料到观点、再到语言的立体抄袭!参见:http://xys.freedns.us/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7/panzhichang5.txt

其次,潘知常说自己的剽窃之作(参见http://www.china001.com/misc.php?xname=PPDDMV0&dname=MVEO311&xpos=7&op=print)“从来没有公开发表过”更是弥天大谎!既然他这么不要脸,我也只好多费点心了!考证结果如下:该文章作为正式的核心期刊论文,分别拆散之后投稿并分别刊登在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03期,题为:《传媒作为文本世界(二):结构主义-符号学的阐释》,和《现代传播》,2003年01期,题为《传媒作为文本世界——西方传媒批判理论研究札记之一》。根据目前能够找到的东南大学学报资料来看,《传媒作为文本世界(二)》与我们揭发的剽窃之作几乎没有差别!手中没有这个期刊的读者可以在网上找到该刊中的该文,并可参见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对该文的介绍:http://cnki.jxlib.com/Grid20/detail.aspx?filename=dnds200403015&dbname=cjfd2004。

第三,潘知常自认“我的学术水平比较低”,却唯独不敢说明他“比较低”低到什么程度!低级到一本放置在自己的博客上广泛宣传的中国传媒批判研究的著作、论文和在各大高校学术的演讲竟然抄袭陶东风、陈阳等一批学者的文章的程度!低级到连格拉姆西和葛兰西是一个人、霍尔和Hall是一个人都没搞清楚而在书中把他们并列在一起的程度,抄袭到吃窝边草、在书出版后侵犯其合作者章戈浩著作权的程度,抄袭到其研究生抄袭过他人文章后继续抄袭研究生“著作权”(按照潘的说法只能这样推论)的程度!参见陈浩文章《潘知常教授的抄袭食物链分析(之二)》http://xys.freedns.us/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7/panzhichang22.txt。

一个学者剽窃一次并不难,难的是剽窃一次又一次,难的是从10年前剽窃到今年、剽到九死而不悔,难的是从剽窃其他学者发展剽窃自己的学生和合作者,难的是剽窃以后还在为那些他无力辩驳的剽窃问题继续面不改色、不知死活的撒谎,真是可悲可叹!

潘知常说在方舟子身上“又一次感觉到了我们这个民族内部潜存的那种令人恐怖的暴戾之气”,很奇怪,我们斥责潘知常抄袭难道就辱没了整个民族了吗?正告潘知常,我们对你的感觉并没有达到民族的高度,我们直截了当的感觉只是剽窃典型潘知常身上潜存着一种整个“剽窃界”都少有的厚颜无耻之气。


剽窃教授潘知常(三)

2 03 2006年

【方舟子按:南京大学剽窃教授潘知常居然还有脸跑到这儿来鸣冤叫屈,我就把这几天以来在新语丝网站上多位网友揭露潘知常其他剽窃行为的文章也转一些到这儿
来。潘知常案是到目前为止我遇到的性质最为恶劣的剽窃案。潘知常剽窃不是个别的、一时的行为,而是长期的、反复的行为。我建议南京大学开除这样的剽窃教
授。如果这么恶劣的剽窃教授都能继续当教授,那么其他有剽窃行为的教授就更无法追究了。】

初识潘知常

陶世龙

  对潘知常先生本无所知。在新语丝上看到他和张远山先生的争论,是他们对《红楼梦》等五部书的见解是否所见相同的问题,也没在意,我对“开辟鸿蒙 谁为情种”这类问题也没有兴趣。没想到事情竟越闹越大,特别是看到潘先生给方舟子先生的信中居然还有这样的话:

      我这次还是克制的。你今后如果对我再有不恭,我对你的反击会超过于建嵘的。我不但有他的敢与丑恶势力做斗争的勇气,而且我还有无数在媒介工作的学生,铲除丑恶,他们肯定乐于相助的。

      我是专门搞策划的,要论对于炒作的了解,你不是我的对手!因此揭穿你的那点把戏,对于我来说,易如反掌。

      你好自为之!

      南京大学 潘知常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怪不得有位网友说: 潘知常教授 果然是一霸 下次看到 小子我绕道而行 望风而逃 由 Jingyi 于 2006-2-19, 12:27:20: 。

  正如网友田牛所问:“哪位给介绍一下潘知常教授。”对潘教授毫无了解,不敢妄议,但未见有人出来介绍,因想到,何不自己搜索一下。一搜,约有8,360项符合“潘知常”的查询结果,有同名的;周润发在电影《姨妈的后现代生活》中演的那个“潘知常”,就占去不少项,不过潘知常教授的也不算少,很快找到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站,有潘知常教授的介绍:

    潘知常,1956年生,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被特聘为副教授,1993年被特聘为教授。1992 -1999年任南京大学企业形象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历任《美学与文艺学研究》副主编,中国民盟中央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中华美学学会理事,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中国广播受众研究会理事,中国青年美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美学学会副会长等。出版学术著作15部,编著5部,在海内外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1989年被评为河南省与郑州市的”青年精英”,并被授予光荣称号,1992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http://www.nju.edu.cn/cps/site/news/szdw/panzhichang.htm

  太简略,像潘教授的学历就没有介绍,他得到副教授、教授的职称都是特聘,一定有出类拔萃之事迹,也没有介绍出来。于是再去找,潘教授在和讯网的博客(pan2026)有自我介绍,但和上面的内容相同,没有我希望知道的材料。在价值中国网有潘知常主页,新浪网也有潘知常的 BLOG,打开一看,还是失望。此外,在中国学术论坛_潘知常生命美学专辑 ,央媒国际--潘知常中有介绍,也是没有介绍学术简历。

  不过耐着性子查下去,终于在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站http://www.com.cuhk.edu.hk/seminar_pan_zhichang.htm 上找到《 南京大学教授潘知常学术简历》,照录如下:

    南京大学教授潘知常学术简历

    潘知常,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系博士生导师、教授,传播学方向学术带头人,传播学方向硕士导师、“传播与文化”方向博士导师。

    湖南醴陵人,1956年生,1982年2月毕业于郑州大学中文系,同年任教于郑州大学中文系,1983年2月至1984年7月在北京大学哲学系随美学研究生班进修中西美学与艺术,1988年被特聘为副教授与硕士研究生导师,1989年分别当选为河南省与郑州市的“青年精英”(省、市级劳模),1990年被特聘到南京大学,1992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992年被遴选为南京大学首批中青年学术骨干,1993年被特聘为教授。1992 至1999年任南京大学形象设计研究中心主任。现为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系博导、教授。

    2000年11月至2001年4月,在美国纽约州立大学信息科学学院传播学系从事合作研究。

    在传媒批判理论、媒介文化、美学与艺术研究、影视批评、媒介与广告策划等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先后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国***同盟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华美学学会理事、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中国青年美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广播受众研究会理事、中国企业美育研究会理事、江苏省美学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委员、江苏省企业形象设计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比较文学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市电影评论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市政协顾问以及《美学与艺术学研究》副主编、《新闻传播论坛》编委、《现代城市研究》编委等。

    出版学术著作十五部、编著五部,在《新闻与传播研究》、《文艺研究》、《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虽然仍有不足,如根据什事迹在1989年当选为河南省与郑州市的“青年精英”?因有那些卓越成果因而被特聘和被遴选?仍没有介绍出来,不过比大陆网站所有的介绍都要详细具体了。

  在搜索中,顺便发现潘教授涉猎的方面很多,对军事也有议论如:“‘伊拉克的现在是中国曾经的历史。’潘知常这样概括战争与中国的高度关联性。”(潘知常:把战争带回中国——大陆传媒中的美伊战争形象)

特别是对歌唱家宋祖英的研究,引人瞩目,他所主编的《想象中国的狂欢盛宴—CCTV春节联欢晚会的文化阐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三章宋祖英:“东方茉莉”的表演政治,是他写的。在网上多处都有,遗憾的是内容太丰富,有些论述对外行如我者看起来很吃力。如:“对宋祖英这一在春晚可圈可点的“明星文本”(star text)的构成展开分析,分析主导意识形态在其间通过哪些意象或者说通过哪些元素符号来达到其话语诉求。”“(宋祖英已)成为当代中国国家话语的一个文化符码,在光彩照人、光芒四射的形象背后,是国家意识形态的缤纷景象,也折射出主流意识形态试图通过明星叙事对转型期日益分化的现实社会进行整合的努力。”之类。

  当然有许多还是看得懂的,但实在太长了,如按宋祖英女士出场春节晚会的年份对她的发型头饰、服装款式、服装颜色、演出阵容、演唱曲目等都有详细的研究,体现出严谨治学之风,对于潘教授能写出这么多字来也很佩服,只是我搜索了好久,没有那么多耐心了,且潘先生这部大作网上转发的很多,便偷了个懒,谨摘录几条以见一斑。

  我们认为,在春晚姹紫嫣红的女星阵容中,宋祖英是最能代表中国的民族—国家形象的。  我们认为宋祖英在春晚乃至中国的红火不是一个纯粹的音乐事件而是一个政治事件。  其他任何歌唱演员,服气也好不服气也罢,对宋祖英这座横亘在面前的艺术大山,就只能望其项背了 。  不敢想象,这春晚,如果没了宋祖英将会是什么样,一个显而易见的说法是,没了宋祖英的春晚,那——还能叫春晚吗?(儒学联合论坛-春节联欢晚会剖析—- 宋祖英:“东方茉莉”的表演政治(潘知常) )

  写到这里本来该结束了,但意外发现一个对潘先生颇为不敬的老帖(2001年的),但他提到的一些事情,与潘教授在香港中文大学网站上公布的学术经历或可有能印证之处。其中如有不实乃至造谣诽谤潘教授之处,正好作为潘教授清查的依据,因为这个帖子虽然在国内已看不到,连发帖的那个 BBS也早已被关闭,但在海外仍看得见,如不澄清,对潘教授的声誉有损。而帖中涉及到的人,虽然一位关键人物,南京大学中文系的叶子铭教授已不幸于 2005年10月 28 日上午8 时 56 分在南京逝世,但还有一位仍健在,究竟有没有帖子中说的事应该是能查清楚的。因此我将原帖照录如下。由于我对美学是外行,对这些事的是非不作评价也不参与争论,仅仅作为提供给潘先生和大家的一份材料,以供研究而已。下面就是原帖,未作任何改动。

发信人: lhx (最美~十二朵玫瑰), 信区: triangle标  题: 南京大学中文系发信站: 一/塌/糊/涂 BBS (Tue May 15 11:03:02 2001)——学风问题的一个个案 李晓鹏() 前两天我在这里发了《也谈南大中文系怎么了》的贴子,对贴在这里的《南大中文系怎么了》提出疑问,随后出现了叶门弟子的《告XXX 教授书》,提示了《南大中文怎么了》一文的背景,引起了一系列讨论。版主以为事件已离开了学术讨论的轨道,因而删除了所有有关南大中文系讨论的贴子,我理解并体谅版主的心情和做法,没有意见。今天我收到了仍在南大中文系工作的系友的来信,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附了他写的一篇文章。我以为,此文虽然是就最近出现的有关南大中文系的网上讨论说话的,但提出的问题却在当前中国学术界具有普遍意义,值得大家关注和讨论,所以仍发在这里。版主如果觉得会引起麻烦,因而删去,我无话可说,但我对有关学风问题、学术批评问题的网上讨论也就此失去信心。 以下是系友的原文。 叶子铭、董健与潘知常——是非还是纠纷? 多嘴者 叶子铭、董健因反对潘知常担任博导,遭人在校园散布黑贴子和上网诬陷一事,在我们这个经济发展、道德沦丧的时代,是很有典型意义的。笔者是一个知情人,本不欲谈,但眼见黑白是非被抹成一片灰色,甚至完全颠倒,因此不得不谈,不忍不谈。 叶、董反对潘任博导先后有两次。  第一次是在99年,他们的理由有两个:第一,此前不久,《羊城晚报》载文,批评潘知常的《生命美学》一书有抄袭。(我手边没有此文。有关报刊的文字,容随后在网上提供原文副件。下同。)董健通篇阅读了潘著,认为批评基本属实。他对笔者说过:“潘知常的学风问题,主要是本科没有受过像样的教育(潘毕业于郑州大学),又缺了硕士、博士阶段的训练。但是他勤奋、聪明,抓紧帮助还是能补上来的。”于是,这位亲手把潘引进南京大学的前任副校长与潘谈话,指出他在学风上的倾向不好,举例批评他在一篇文章中把“普法战争”中胜负双方弄颠倒了。潘则辩解:“我指的是另一次普法战争,也许是法普战争。”过后董向欧洲史专家钱乘旦请教:历史上有几次普法战争?有没有过普法战争?钱告知,“普法战争”只能指1870-1871 年之间的那次普鲁士与法国的战争,从没有“法普战争”一说;而且,法国从来没有在战争中赢过普鲁士。董健感到很伤心:弄错了一点史实这在谁都是可能的,但怀有如此拒绝批评的心理,就难以改正了。这是他第一次怀疑,自己当初引进这个人,是不是搞错了。 第二,有人向系总支揭发,潘知常向自己担任班主任的那个班上的同学(作家班)收受赞助。大约在两年前,总支已经处理过一起类似的事件。那次是总支处理一个冒充南大副教授的成人学生,该生展示了一张盖有红戳的“委任书”,说潘知常的“企业形象研究所”收了他一万块钱,任命他为该所“副教授”。这个研究所始终由潘独自经营,99年再次向学生收集赞助时,该所已经被学校取消了。 99年那次讨论博导资格的中文系学术委员会认为:一、如果指控潘知常抄袭,给他以行政处理,须有有关部门的鉴定。但确认是否需要在学风问题上进一步提高潘的认识,是我们学术委员会自己的责任。二、向社会拉赞助,甚至向学生拉赞助,不违法,而且已经是我们这个年代常见的事了。但是,必须向潘说清楚,也要借此向全系老师说清楚:在南京大学中文系,老师个人向在读的学生讨钱不行。(除潘知常外,中文系还有一次类似的情况。在系领导表明了这样一个严厉的态度以后,这位老师觉得这个环境不适合自己发展,很自尊地离开了。) 99年否决了潘知常担任博导以后,叶、董二人承受了非常大的压力,指责的有之,说情的有之。董几次表明,潘还年轻,我们的意图仅仅是教育;下次不再阻止他。 2000 年5 月9 日(不知有否记错),《光明日报》学术版发表文章,称20世纪中国美学仅朱光潜、李泽厚刘纲纪与潘知常为代表的“生命美学”三家,而朱、李、刘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该文署名“刘士林”(可能个别字有错)。由于一笔抹杀了美学届的诸多前辈,署名者刘士林感到压力太大,委托他所在的南京师范大学领导(名字我一时记不起来,容日后提供)给董健打电话,说这不是刘的原文。随后刘向南大中文系送交了他的原文(希望南大中文系能在网上公布这份原文)。两文比较,出入极大。随后,《光明日报》学术版证实,发表的稿件,是潘知常本人送交的。编辑在潘的稿件上,还删去了把潘作称为经典的一些句子(现在中文系领导手上还有编辑改动稿件的复印件,希望送上网来)。  据此,叶、董再一次在学术委员会上表示了拒绝潘知常担任博导的态度,学术委员会接受了他们的意见。此后,叶、董多次谈到:“过去,程千帆先生一再告诫他的弟子,外边有人说古典文学研究有一个‘千帆学派’,或者叫‘南大学派’,你们谁都不许这样说!因为不能够这样说。”叶、董认为,程千老的这种态度,是南京大学中文系应该精心维护的传统,丢了这个传统,就是丢了我们的学术生命!笔者有一次也亲耳听到周勋初先生告诫弟子,不可以认为有一个什么南大学派。以有程千帆、周勋初、莫励锋、张伯伟、张宏生、程章灿这样三代实力学者组成的南大中文系古典文学专业,尚且如此谨慎,潘知常大胆宣称自己超越了朱光潜、李泽厚,成为中国20世纪美学研究的第一家,当然要引起叶子铭和董健的不快。 至于自己著文宣传自己,董健有一次说道:“虽然当前全社会此风很甚,但在南京大学中文系必须教育年轻学者们,不要学这个风气。”这就是后来他被诬陷盗用匡亚明之名,为自己写序的原因。 以如此分明的是非,以叶子铭、董健这样两位学界的权威,纠正一个尚属年轻的潘知常,居然弄得无是无非,被人兜了一头粪水;坚持程千帆先生这样一种学术襟怀和学术道德的南京大学中文系,也因此被人兜了一头粪水。笔者不禁要问:我们这个社会还有救吗?!  批评潘知常个人向在读学生讨赞助,有人讽为“观念陈旧”;反对潘知常以不正当方式在《光明日报》发表歪曲学术史的文章,被讽为小题大做;两个坚持学术标准和学术道德的长辈学者对一个尚未进入学术正途的年轻学子的规劝教育,被看作打击、压制人才(尽管董健对潘知常有知遇之恩)。这不是叶子铭、董健和潘知常之间的个人恩怨,不是南京大学中文系的私事,而是我们整个社会无耻程度的一个标志和测验! 笔者近来深感绝望:我们全体已经没救了! 但我又怀疑我的绝望:不是还有叶子铭、董健、周勋初这些先生在吗?南京大学中文系这个学术标准和学术道德的堡垒,不是尚未被攻破吗?  有一个谜语,谜面是“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你可以猜为女人的乳房,也可以猜为我们当今的社会。我一直为潘知常惋惜,身为某党中央委员的他是让这个社会教坏了,他不知道;古时候,还有叶子铭、董健这样一类人。他心中的委屈和痛苦,也是可以感知的。我以此文奉送在潘知常先生面前,请他看看叶先生、董先生的苦心,或许他会负荆请罪也说不定。。

[附]在南京大学网站查到的对董健教授的介绍和叶子铭教授的讣告董健教授,生于 1936年1月。1962毕业于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1987年晋升为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当代文学、戏剧。主要论著有《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中国现代戏剧史稿》、《田汉传》等。《中国现代戏剧史稿》一书获第二届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1992 年)。

讣 告  著名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专家,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叶子铭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于2005年10月 28 日上午8 时 56 分在南京逝世,享年70岁。

  叶子铭,1935年1月生,福建泉州人。195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1959 年南京大学研究生肄业。历任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心主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第四届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第四届专家组文史组成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学会副会长、中国茅盾研究会会长、《茅盾全集》编辑部主任等职。曾被国家人事部授予 “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叶子铭教授长期从事中国现代文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在该领域辛勤耕耘,对中国文学理论和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学科建设和教材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撰写、编纂《文学的基本原理》、《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现代小说史》等学术著作和教科书近20种,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叶子铭教授在茅盾研究领域贡献卓著,先后出版了《论茅盾四十年的文学道路》、《茅盾漫评》、《梦回星移一一茅盾晚年生活见闻》等论著,主持了《茅盾全集》的编辑、校注、审定工作。叶子铭教授一生奉献于高等教育事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教学科研人才。他的逝世是南京大学的重大损失,也是中国教育界、学术界的重大损失。对叶子铭教授的逝世,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

        南京大学叶子铭教授治丧小组          2005年10月28 日叶子铭教授治丧小组成员主 任:蒋树声 (下略)

(XYS200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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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地看待中医药

2 03 2006年

(按:这是为《第一财经日报》讨论中医申请非物质世界文化遗产的专题写的,
基本上是把我去年几篇有关中医的文章、访谈的观点综合了一下。因为编者要求
我从科学的角度来谈,所以我没有评论中医“申遗”一事。我是赞同让中医成为
文化遗产,像古董一样送进博物馆供人参观、研究的。)

  科学地看待中医药

  ·方舟子·

  科学没有国界,也不属于某个民族所特有。医学科学也应该只有一种,没有
中西方之分。所以我不同意把现代医学称为西医。西医应该用于指现代医学诞生
之前流行于西方国家的医术。现代医学虽然是从西医发展来的,但是作为现代科
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已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吸纳了世界各国包括中国人的贡献。
既然我们不再把科学称为西学,就不应该把现代医学称为西医,更不应该相信在
现代医学之外还另有一套可与之分庭抗礼甚至还超过它的医学科学体系。

  不幸的是,至今仍有不少人,由于亲身体验过中医药的好处,或出于民族感
情,而轻信中医药神话。我觉得应该让他们了解医药科学的一些基本理念和方法,
更清醒、理性地看待中医药。

  我们首先应该把中医理论和中药(以及针灸等传统疗法)区分开来。中医理
论与现代科学格格不入,虽然有许多人幻想将来有一天中医理论会被纳入科学体
系,甚至被用来拯救现代医学,但是那仅仅是一种幻想,我不认为它有可能实现。
世界上各个民族(包括西方民族)在历史上都有过自己的一套医疗理论,它们也
都被排斥在科学体系之外,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自己民族的传统医学就会是个例外。

  为中医药辩护的一个常见理由是说它是“经验科学”,是几千年的经验结晶
云云。我们切不可因为某种东西流传了千百年,就认为它必定有效。风水、算命、
巫术同样流传了千百年。不过我们对传统医术不妨宽容一些。的确,通过千百年
来的医疗实践,有可能摸索出某种疗法、发现某种药物。但是,经验有可能有效,
却也非常有限。口口相传的经验往往是靠不住的,含有捏造、夸大成分,或有意
无意地进行了筛选(只注意成功的病例而忽视失败的病例)。许多疾病的疗效也
不可能通过经验摸索而确定下来。所以,虽然在长期摸索中人们有时会真的发现
有效的药物,但是是否真正有效、有效成分是什么、有什么样的毒副作用,都必
须经过现代医学方法的检测才能确定。

  历代名医在医案中津津乐道自己曾经用什么处方治好了某个病人,患者在文
章中现身说法介绍自己如何得益于某种药物,这些在现代医学看来都没有价值,
因为就药物、疗法的疗效而言,个案没有一点说服力。某个患者吃了某种药物之
后病好了,并不等于就是那种药物真的发挥了作用。它可能是自愈,许多疾病本
来不吃药也可以自愈;可能是心理暗示的结果,许多疾病的相当一部分病人在吃
了无药性的“安慰剂”之后也会痊愈;甚至可能是误诊,病人本来就没病。因此,
要确定某种药物的疗效,必须在做了大量的临床试验、进行统计之后才能确定。
而且临床试验必须采取双盲方法,并有安慰剂对照组。据我所知,没有哪一种中
药已完全通过了如此严格的临床试验,而现代药物(也就是所谓“西药”)一般
都要经过这样的临床试验才会获准上市。如果以“个体化治疗”为借口自欺欺人,
拒绝临床试验,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现代医学承认不同的人之间存在个体差异,
药物往往只对一部分病人、而不是全部的病人都有效,所以才需要做统计。但是
现代医学并不认为个体差异会大到每个人都只能用特定配方的药的地步。一个真
正有效的药应该是对相当多的人都有效的。

  有些药物虽然对治疗疾病有良效,但是由于毒副作用过强,也无法使用或必
须慎用。中医虽然有“是药三分毒”的说法,但是这只是一句废话,对某种药物
究竟有什么毒副作用,服用后会对身体器官造成什么样的损害,基本上是一无所
知。对那些急毒、剧毒药物,靠经验还可能发现,但是对那些毒副作用要较长时
间才能表现出来的慢性毒,例如药物导致的癌症、肝病、肾病、心血管疾病,凭
经验根本不可能发现,必须靠动物实验、临床试验、流行病调查才能查出来。近
来靠现代医学方法才发现许多被中医认为无毒的中草药有强烈的毒副作用。龙胆
泻肝丸能导致肾衰竭,只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实际上,还有许多药典记载“无毒”
的中草药被发现能导致肾衰竭、癌症、胸腺萎缩、重金属中毒、畸胎。

  我们否认中医理论的科学性,质疑中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并不等于全盘否
定中医药。某些中药、中医疗法就像其他民族的传统药物、疗法一样,可能有其
价值,值得用现代医学方法进行挖掘、研究。

(《第一财经日报》2006.3.1.)

(XYS200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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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科学家”在反对进化论?

2 03 2006年

美国科学促进会(相当于中国的科协)近日召开年会,发表声明对近年来在宗教
保守势力鼓动下在美国社会中出现的反对进化论教学的现象做出严厉谴责,发起一场
批判“智能设计论”(变相的神创论)、支持进化论的运动。中国媒体对这条新闻不
感兴趣,反而和美国宗教保守势力一起跟美国科学界大唱反调,各大门户网站的显要
位置都出现了一则来路不明的报道,声称“500多名美国科学家联合反对达尔文进化
论”。

这让很多人都感到疑惑。科学家们不是一直在说达尔文进化论早就被科学界一致
接受吗,怎么现在还会有这么多科学家出来反对它?这些人真的是科学家吗?他们真
的反对进化论吗?也有一些比较有头脑的读者怀疑这是一则假新闻。

这则新闻倒不完全是假的。的确有500多人签了一份有关的宣言,组织者是美国
推销“智能设计论”的机构“发现研究所”,在2001年就开始拉签名了,并非新闻。
最近为了对抗美国科学促进会的运动,这份签名才又被反进化论者拉出来造势。

但是说签名者是“500多名美国科学家”则是错误的。首先,签名者虽然以美国
人为主,但是并非都是美国人,也包括其他国家、地区的人,例如其中有一位是香港
人侯美婉,以前因为散布反对基因工程的无稽之谈而被我批评过。

其次,这些人也并非都是科学家。按其要求,只要得过自然科学、数学、计算机
科学、工程学或医学方面的博士学位,不管现在在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就都可以签名。
名单上大部分就都是属于这种人,他们并不从事科学研究,而是工程师、医生、教师、
软件师、社会活动家、传教士、职员等等,而不是科学家。比如侯美婉,虽然得过香
港大学的遗传学博士学位,但是早已专职从事反科学活动,只能算是社会活动家,而
不是科学家。据《纽约时报》的调查,签名者中许多人实际上是基督教福音派的传教
士。

签名者中只有一部分在研究型大学当教授或在正规研究所当研究员,算得上是科
学家。这些人基本上没有很高的学术地位,大都是在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机构、末流
大学任教,有的大学名称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只有一位美国科学院院士签了名,就被
组织者当成宝贝一样放在第一位,而且到处宣扬签名者中还有美国科学院院士。在几
千名美国科学院院士中出一个反对进化论的人并不令人太惊讶(调查表明还有大约百分
之七的美国科学院院士信神呢),何况这个科学院院士斯盖尔(Philip Skell)是个
化学家,他对生物学问题的看法并不具有专业性、权威性。事实上在这个名单上签名
的人大部分都没有生物学方面的学位,更不是生物学家,他们对生物学问题有什么发
言权?

即使是那些在名单上签名的个别的真正的生物学家,他们也并不是都为了反对进
化论、支持神创论而签名的,他们只是对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有保留意见。这个宣
言只有两句话:“我们对随机突变和自然选择能够解释生命的复杂性这种说法表示怀
疑。应该鼓励仔细研究用以支持达尔文理论的证据。”从字面上看,这两句话并没有
太出格。本来吗,对一个科学理论表示怀疑,要求仔细研究证据,有什么错?恐怕会
有多得多的科学家签名同意“我们对相对论能够解释宇宙的复杂性这种说法表示怀疑。
应该鼓励仔细研究用以支持爱因斯坦理论的证据”。

如果不知道签名组织者的用心,不了解签名运动的背景,许多科学家,甚至许多
生物学家,都会签名支持这个宣言的。比如签名者中有一位生物学家萨尔斯(Stanley Salthe),
我读过他的文章,他虽然在当代生物学家中显得比较另类,一直在批评达尔文的自然
选择学说,但是他并不反对进化论,实际上他本人也在研究进化论,还出过进化论的
专著。他是个无神论者,当然更不可能相信神创论。他对《纽约时报》的记者说,他
签名时根本就不知道“发现研究所”是干什么的。

在当今生物学家当中,反对进化论的实际上已经没有。我说“实际上”,因为全
世界的生物学家这么多,个别的、可忽略不计的另类总是有的,这样的另类一旦冒出
来,就会被神创论者当成宝贝供起来。比如美国里海大学生物化学教授比希(Michael Behe),
在熬到成了终身教授之后才跳出来反对进化论,马上就成了美国神创论运动的旗手,
以至他的同系教授们都感到羞耻,联合签署声明反对他。

在生物学界,生物是进化而来的这一科学事实是被一致接受、没有异议的,但是
对生物是如何进化而来的,则有一些不同的看法。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是主流观点,
但是也有一些人并不完全接受它,他们认为有别的机理可以解释生物的进化,例如自
组织理论。

这只是对如何解释生物进化的观点有所不同,而不是在否定生物进化这一事实。
神创论者经常故意把“生物是否进化”和“生物如何进化”这二者混为一谈,如果有
生物学家对进化机制提出了不同见解,就被说成是在反对进化论,让公众误以为生物
学界对生物进化的事实还有争议。这次签名闹剧,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2006.2.24.

(北京科技报2006.3.1)

(XYS200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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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南京晨报》对潘知常事件的报道

2 03 2006年

【方舟子按:这篇报道报道的不过是“所见略同”风波的上半部,潘知常随后被
揭出还在众多文章中与众多作者“所见略同”,在中国剽窃教授中也是鹤立鸡群
的,怎么就不敢报了,到“潘大诉被剥夺话语权的无奈”就没了呢?剽窃教授不
是号称学生遍布各大网站、全国媒介,将会对我如何如何,还会没有话语权?如
果这三名记者不再写一篇“所见略同”风波的续集,不敢让大家知道潘知常之剽
窃是长期的、一贯的行为,我们只好把他们当成就是剽窃教授在恐吓信中所说的
那些派驻在全国媒介中将为其助拳的徒弟。】

潘知常卷进“所见略同”风波

作者:黄建娟 徐勤霞 潘瑞锴
2006年03月01日南京晨报

  近日,学术界最热闹的莫过于张远山在“新语丝”网站发文,称南京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潘知常先生学术观念与其“所见略同”,潘要求网站刊登自己驳
斥张远山观念的文章未果,后“新语丝”版主方舟子又公布了潘发给他的信件,
方称之为“恐吓信一束”,此事经网络转载后,国内外可谓一片沸沸扬扬。

  张远山称潘知常与其“所见略同”

  2006年2月8日,“新语丝”网站刊发了一篇《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
的署名文章,该文作者张远山称:“自己在世纪沙龙读到wyyw网友贴出的潘知常
教授演讲稿《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谈红楼梦》,发现与拙文《进入古典中
国的五部经典》所见略同之处甚多。张所称的“所见略同”即为潘推荐五本书
《红楼梦》、《三国演义》等,与他推荐的五本书书目相同,张在《略同》一文
最后称:我得知潘先生是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传
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并且得知潘先生于2006年2月4日将此文上传自己的博客,
但不知演讲于何时何处。拙文撰于2005年3月,发表于《书屋》杂志2005第4期,
旋即收入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拙著《文化的迷宫》。想必潘先生不读
《书屋》,也未读拙著,也未在网上读到拙文,才有这样令我惊喜的所见略同。
否则的话,我相信潘先生一定会在演讲中提到鄙人与他所见略同,正如拙文若是
撰于 2006年3月以后,我将非常愉快地提及潘文。不过潘先生与我有一个重大分
歧。潘先生在文中认为“《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圣经”,而我在撰于2004
年2月、发表于《书屋》2004年第5期、同样收入拙著《文化的迷宫》的《“江湖”
的词源》中认为:“《庄子》是中国文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一元典,是江
湖中国无可争议的文化圣经。”

  张言下之意,潘涉嫌参考了自己的文章,只不过换了另外一种说法而已。潘
知常驳斥张“所见略同”

  据潘称,他数次强烈要求网站刊登文章未果,无奈只有另辟他径,于10天后
在《学术批评网》刊发回应文章,称:“《庄子》、《史记》、《三国演义》、
《水浒》、《红楼梦》与《山海经》六本书从2000年开始,常在演讲中就提到,
而张远山先生却认为只有那五本书是经典,他没有提到《山海经》。我的演讲与
张远山先生书中的观点截然不同,彼此的看法就像中国人与西方人,虽然都是人,
但是毕竟不同。而张远山先生讲的是更为神秘的‘天籁’与‘人籁’、‘衰退’
与‘突进’、‘狡智’与‘精彩’、‘挣扎’与‘豪迈’、‘内耗’与‘凄美’。
这一切中有哪一个字与我的演讲有关呢?而且,我讲的就是‘从失败到觉醒’,
根本不存在什么‘突进’、‘精彩’、‘豪迈’,这更与张远山先生截然不同。
无需多大学问,凡是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人不妨都来认真比较一下,这两篇文章
的文字表述在什么地方有相似之处,哪怕是神似之处?根本就没有……无论是论
述角度或价值取向都完全不同!我讲的是‘个体’的思考和‘信仰’的觉悟。而
张远山先生更关注‘庙堂’,更关注‘江湖’,更关注‘天下’。”

  潘还称,张远山先生很希望大家关注他,也关注他的书,这份心情我很理解。
可惜我不知道怎么上别的网站,那么,我就在这里替他本人与他的书作个广告宣
传吧。

  另外,潘知常称在他的《生命美学论稿》(2002年10月出版)一书中,在
229页到230页上分别阐述了张在2005年所称的五本书,只不过多了一本《山海
经》。

  方舟子刊登潘数封信函称“恐吓”

  就在网友对“所见略同”展开轰轰烈烈讨论之际,“新语丝”版主忽然在网
上公布了潘发给他的数封信函,同时附上《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潘知常教授寄方舟
子的恐吓信一束》的标题,此事立即进一步升级,网上各种声音此起彼伏,好一
番热闹。

  方在“附”上按了自己的言论,全文如下“张远山并没有说南京大学新闻学
院潘知常教授剽窃,潘知常教授却以为找到了一个炒作自己的机会,先是匿名长
篇累牍辩解没有剽窃兼自吹自擂,见没被理睬,又署上了真名,然后是一天给我
寄一封恐吓信。现在把这些信全文附在后面,让读者知道名牌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之常态,也可知道那些不良记者都是被什么样的教授培养出来的。我还以为这位
桃李满天下的大教授有多大的能耐,能利用私人关系调动‘全国各大网站’、
‘全国媒介’为其公报私仇,真想见识见识,却原来不过是到杨玉圣学术批斗网
加入批斗方舟子别动队,在杨玉圣的领导下与野鹤、吴鸿飞、李土生、陈杰人、
刘华杰、宋正海、李楠、徐建新、杨支柱等等并肩作战,何足道哉。”

  潘大诉被剥夺话语权的无奈

  就方舟子刊登自己的信件,并称“恐吓信一束”,潘知常称,他曾连续数天
发函,要求网站刊登自己反驳张远山观点的文章,结果对方不仅不闻不问,而且
在没有征得本人同意情况下,将这数封信件公开刊发在网站上,这不仅是一种无
耻,更是一种侵犯!

  另外,潘知常的博客上有如下描述:我要求刊登驳斥张远山文章的正义要求
叫做“恐吓”,真有意思!这不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又叫什么
呢,很明显,他们不仅剥夺了我的申辩权,还诬陷我恐吓,这哪里叫“打假”,
纯粹叫“假打”……“方舟子与他主办的《新语丝》网站到现在也没给我一个刊
登回应文章的机会啊!(快一月了)”

(XYS200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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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样看待绿色和平

2 03 2006年

记者:李婵 姜莹莹
北京科技报: 2006/03/01

  专家视角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伟:国内NGO处于萌
芽状态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国内的NGO总的来讲,处在一个萌芽状态。尽管
志愿者的人数也在增加,但是比例很低。与国际相比,我们对NGO的认识和态度
还有一定的差距,只是对它的接触总的是开放的趋势。我觉得,公众对于NGO应
该宽容一点,因为它是一种多元社会的产物,应该允许它去生存、去发展;看不
惯也没有关系,你可以成立另外一个反对它的组织。NGO就是这样,不同的组织
相互抗衡。

  方舟子:绿色和平是伪环保组织

  绿色和平反对转基因理由站不住脚

  我最初注意到绿色和平组织已进入中国活动,是在2002年6月,绿色和平组
织与一些国内的机构在北京开了一次“转基因生物与环境学术研讨会”。以其名
义发布由它在中国的科学顾问撰写的《转Bt基因抗虫棉环境影响研究的综合报
告》,矛头直指已占中国棉花种植面积约35%的转基因抗虫棉,声称已证实中国
种植的转基因抗虫棉对环境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

  随后又注意到绿色和平组织在中国发起了一系列反对转基因食品的活动,制
造反对转基因食品的舆论,例如2002年12月声称发现6种雀巢食品含有不明基因,
2005年3月制造“乐之饼干”含转基因成分的风波,2005年4月,宣布在湖北发现
“非法转基因稻米”等等。反对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成了绿色和平组织在
中国的主要活动内容,对国内媒体的影响也非常大。

  因为我是学分子生物学出身的,对转基因技术比较了解,深知绿色和平组织
反对转基因的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脚。

  真正的环保组织不应该反对转基因技术的推广

  转基因技术是一项已经在造福人类的新技术,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
来说,开发、推广转基因技术,其意义更为重大。推广转基因作物能够减少农药
的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和食品安全,一个真正的环保组织不应该反对转基因技
术的推广。而绿色和平组织的所作所为,已经极大地误导了中国公众、媒体对转
基因技术的看法,不利于这项技术在中国的开发、推广,妨碍中国科技、经济的
发展和环境保护。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利用我掌握的专业知识,写了很多文章
批评绿色和平组织的所作所为。

  绿色和平走入了歧途,已堕落成了一个反科学组织

  绿色和平组织共同创建者和前领导人 Patrick Moore也很看不惯绿色和平组
织现在的所作所为,曾经如此评价绿色和平组织:“环保主义者反对生物技术、
特别是反对基因工程的运动,很显然已使他们的智能和道德破产。由于对一项能
给人类和环境带来如此多的益处的技术采取丝毫不能容忍的政策,他们实现了
Schwartz的预言(即环保运动将走向反科学、反技术、反人类)。”我完全同意
Moore的这个评价。

  大学生志愿者程茜

  环境问题最终需要政府支持

  最初认识绿色和平只是在一些媒体上看过对他们的报道。当时,认为绿色和
平是一个很勇敢,而且有一点激进的组织。后来,我在校外的一个绿色和平大学
生论坛中作文化通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了解到很多关于环保方面的信息,同时
对绿色和平有了更多的了解。后来在一位学姐的介绍下我成为了绿色和平的志愿
者。

  随后参加了绿色和平组织的一些活动。比如,2004年暑假的时候,去苏州,
参加了绿色和平召开的国际项目主任的一个会议,当时邀请了北京、香港、广州
三地的大学生参加。

  在活动的过程中,无论是对环保,还是绿色和平,还是NGO组织都有了新的
认识。记得2005年去蒙特利尔参加国际能源可再生大会,在那次会议上接触了一
些NGO和政府部门,会议以后自己又有了更深的认识。不仅对绿色和平,还包括
一些NGO和政府部门。

  但是,我觉得关于环境保护和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虽然需要这些NGO来呼吁,
来关注,但是最终还是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当然也包括国际间的合作。

  采访后记

  绿色和平值得继续关注

  在采访各方观点后,记者又采访了相关政府部门。国家环保总局宣传处一位
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说:“我们没有和绿色和平有过接触,所以也不了解这个
组织。但是,环保组织对公众的参与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对国家的环境方面的一
些项目和措施也可以提出意见或建议;只要是支持政府的环保工作,真正是为了
环境保护作宣传工作,不违反国家的政策、规定,环保局方面都是支持的。国家
提倡公众参与环保,不管是个人还是组织都是公众,只要对环保有利,政府都是
支持的。”

  民政部综合处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称:“目前国内的NGO在我国登记注册
的有31.5万,我们称它为民间组织。我们有三个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全球性的
NGO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上还没有这部分法规,因此全球性的NGO在我国目前还没有
登记注册,只有涉外基金会在民政部门有登记。”

  该民政部人士称,他知道绿色和平这个组织,但也只是通过媒体的报道了解
到有这个组织,至于一些运作和其他的方面就不了解了。

  绿色和平组织在今年会有哪些新举动,将在未来中国扮演怎样的角色?我们
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对话绿色和平

北京科技报2006/03/01

■摄影/本报记者 曲立岩

  淡化绿色和平的西方色彩

  2月22日,国际绿色和平组织总干事Gerd Leipold来北京参加“中国·企业
社会责任国际论坛”。23日,在一个简短的媒体见面会后,Gerd Leipold接受了
本报的独家专访。

  绿色和平在美国为何停止了转基因项目?

  刚刚过去的2005年,绿色和平在中国对转基因食品表现出了异常的关注。从
发现卡夫公司的乐之三明治饼干和金宝汤公司的金黄粟米汤含有转基因成分,到
两次发布《非法转基因水稻污染中国大米》的调查报告。如此备受关注的转基因
问题,在其他国家是否也被绿色和平列入重点项目呢?

  在接受本报的采访时,Gerd Leipold的答案却让记者感到十分意外,他明确
告诉记者,“在美国确实转基因食品的问题是非常严重的,但是我们在那里并没
有做非常积极的项目。”

  “因为在美国我们这些年其实得到的社会支持比较少,所以我们就减少了一
些项目。所以转基因的项目我们在美国已经停止了,我们现在做的是森林保护、
海洋保护,还有气候变化这几个项目。”

  他解释说,绿色和平是一个全球性的环保组织,在所有的环保问题上全球各
办公室立场是完全一致的。具体能做多少事,取决于这个国家有多少资源。

  “同时,一个国家的办公室,如果需要做什么新的项目的话,确实需要和国
际总部商量。这两个办公室之间可能会进行一些讨论、进行争辩,最后的争辩或
者讨论的结果就决定了这个项目在这个国家做还是不做。”

  绿色和平组织的西方色彩正在淡化

  Gerd Leipold在演讲中说,“我们其实是一个西方主义色彩很强烈的环保组
织,我们希望能够变成一个全球性的环保组织”。

  面对记者就“西方主义色彩很强烈”提起的疑问,Gerd Leipold给出了这样
的解释。

  “因为我们这个组织最开始的发起和现在最多的办公室仍然是在西方世界里
面。其实,我们的目标是希望绿色和平变成一个全球的、国际性的组织。这在过
去的十年里,我们的西方色彩正在越来越淡化,我们在亚洲和拉丁美洲建立了很
多新的办公室,我们在这两个地区的成长非常的迅速。”

  时代不一样,绿色和平早期领导人的否定评价没有意义

  Gerd Leipold说,作为一个很大的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希望把目标定得很大,
把敌人也定在比较强大的目标上,“我们只有把我们的强大敌人打败了,我们才
能够在整个的环保组织的行业里作为大家的领袖。”

  不过,针对绿色和平现在的行动,“绿色和平”组织共同创建者和前领导人
Patrick Moore曾用“智能和道德破产”来表示了自己的不满。

  针对绿色和平早期领导人的否定,Gerd Leipold告诉记者,20年已经过去了,
现在的时代和当时所在的时代是非常不一样的,现在来做这样的评价没有太多道
理。

  “有两个很著名的以前的绿色和平领导人,他们离开绿色和平已经有快20年
了。其中一个人成立了自己的NGO,另外一个一直在媒体上攻击现在的绿色和平,
认为我们做得不够好,认为他那时候是做得最好的。这样做不是很有意义。”

  “不光是绿色和平,以前的领导人往往都会认为他们在位的时候他们做的事
情是更好的,等到我以后退休了,我可不会这样评价绿色和平。”Gerd Leipold
说。

没有绿色和平存在的理由我就满意了

记者:曲立岩
北京科技报:2006/03/01

  中国绿色和平项目总监卢思骋:

  卢思骋,中国绿色和平项目总监,这位个子不高、口音很重的香港人,决定
着绿色和平在中国开展的全部活动。可以说,他是中国绿色和平“屡秀屡胜”的
总导演。2006年2月20日下午5点30 分,在位于北京朝外大街吉庆里的绿色和平
北京联络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刚从香港来到北京的卢思骋。

  绿色和平的项目以工作人员独立调查为主

  北京科技报:绿色和平是怎么关注到一个个具体话题的?

  卢思骋:每个例子都会有不同。有的是我们自己发现的;有的是根据当地的
NGO或者当地关心环保的人士给我们通知,或者是把一些信息给我们,希望我们
能够去了解或作一些调查。

  北京科技报:怎样的事例会让绿色和平组织调查团前去调查,并得出调查报
告呢?

  卢思骋:严重的事件,带有典型性的。如果把这个问题深入地了解以后,能
够使这个领域的相关人士对这个问题了解更多,或者是有所推动,或者能对政策
的改变有所帮助。

  绿色和平在中国的运作完全独立

  北京科技报:一个项目立项的时候,需要向总部作一些说明么?

  卢思骋:不。我们在平常运作上是独立的。绿色和平在中国开展的很多项目
最后的决定权是在我这儿。绿色和平的架构是很水平的,而不是很垂直的。绿色
和平总部不是我的上级,我在这边开展的活动,是由自己决定的。

  为了保证独立性,从不接受政府和企业捐赠

  北京科技报:绿色和平的经费来源都有哪些?

  卢思骋:我们有一个原则,不接受政府赠款和财团的捐款,公司的捐款我们
不接受。因为我们要保持独立性。

  北京科技报:绿色和平有统一的筹款方式,或者集中开展筹款活动么?

  卢思骋:都不一样。我们在香港用的是在街头筹款,跟老百姓介绍我们的工
作。在中国内地,我们没有开展筹款,现在的法律还没有允许。现在,经费都是
由香港提供的。

  绿色和平创立的宗旨就是最终失去自己存在的理由

  北京科技报:您对绿色和平目前在中国的状态满意么?

  卢思骋:不太满意,可以做得更好。

  北京科技报:什么样的状态能让您觉得满意?

  卢思骋:没有绿色和平存在的理由我就满意了。

(XYS200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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