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郭翔鹤《我扇舟子一耳光》

12 01 2006年
  【方舟子按:因有网友通报,今天才发现为所谓“反伪科学三大冤案”鸣冤叫屈的《新闻晨报》造谣记者郭翔鹤在其blog上有此奇文。我预告要把此人列入中国不良记者名单,是我在《评〈新闻晨报〉上一篇为伪科学翻案的报道》一文中公开说的,而不是所谓“方舟子直接发信给我,威胁要列我如中国不良记者名单”。此人见了我的文章之后倒是给我发来一封信,威胁说“如果一些人身攻击的过分言辞见诸网站和报端,那鄙人也只好与方老师诉诸法律了,要到方先生国籍所在地讨教也是没有问题的”。我现在已将此人列入不良记者名单,还在等着这个不良记者如何和我“诉诸法律”,看他如何把“方舟子拿着黑钱去云南考察怒江”、“何祚庥害死了张颖清”的指控“呈堂证供”。女有吴虹飞,男有郭翔鹤,天造地设一对流氓记者。】

  我扇舟子一耳光  流霜 @ 2005-11-11 00:44

  近日在晨报连发三个整版,两耳光扇方舟子,一耳光扇何祚庥。

  没想到耳光扇的挺重,对方疼的嗷嗷叫,方舟子直接发信给我,威胁要列我如中国不良记者名单(其自创),何作秀则伙同司马南上网易聊天。网易正好想炒作,大家朗情妾意,高潮连连,网易意犹未尽,把何司谈话加到首页,美其名曰“司马南炮轰新闻晨报,称其缺乏媒体操守。”

  “反伪斗士”和其附庸们随即掀起新一轮批伪运动,让我想起《霸王别姬》里某些场景。

  近来给香港打电话采访明报爆炸,也给毛某家乡某镇打电话采访禽兽流感,香港从ZF到警察对偶客客气气,一副为民办事的正气模样,毛某处则形同哑巴,一问三不知。我对同事感叹,没有想到80S活到21世纪,居然还生活在这样的Country.要是当初真的被八国联军变成殖民地,如果都能像香港,还不如被占了拉倒。众人皆拍手称是。

  有些东西,正如李敖说,嘴上骂婊子,心里立牌坊,这就是中国。还要多会才解放?

  言归正传,在北京采访,“反伪斗士”在我心中残留的最后一点点正面形象业已荡然无存。何祚庥开口闭口“中宣部不准报”,司马南一副巴九愤青学乖了的样子,大谈旗帜鲜明反伪科学,郭正义一口一个“你丫什么东西,也敢跟我弄”,丢尽了老令公家颜面,方舟子则如北大刘华杰说,是个被网络毒害了的流氓青年……偏偏打着科学的旗号反伪的人,却露出了捞政治资本、赚黑钱的尾巴,刚刚拿着黑钱去云南考察怒江,把环保人士打成了“伪”,接着就狠狠挨偶一耳光,却依然没有清醒过来。

  不过何某还算良心发现,知道自己害死了张某,极力推托其死亡与己有关。可惜,如今不比01年啦,新华到光明到科日都批得他七窍生烟,人民群众更是旗帜鲜明的投票支持本报报道,北京青年记协带着潘岳的嘱托来电支持,读者来信没有一封帮他们说话,民主的力量也算吓傻了这帮极ZUO的Z治投机客,赶忙上网想辩驳……您辩驳啥?晨报的报道,每一句话都可以做呈堂证供,几位爷有哪句话能提供法律实证?等等吧,接下来小爷还有让你们好看的!80S要的,是一个公民社会,是一个一切靠法制判定的国家,不是老头子说了算的垃圾场。

  80S要消灭的第一批人,就是这帮腿子。

(XYS200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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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评价有新招

11 01 2006年
    今年元旦期间笔者路过加州大学厄文分校拜访在物理系当教授的中学同学,遇到该系著名等离子物理学家陈骝教授。陈教授来自台湾,但与大陆学术界交流频繁,近来也很关注大陆学术腐败的状况。我们谈到目前大陆只重论文数量不重质量的学术评价体系存在很大的问题,陈教授建议我向国内介绍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物理学家乔治·赫希(Jorge E. Hirsch)不久前提出的,但已开始在美国应用的一种定量评价科研人员的学术成就的新方法——h指数。

一、片面强调SCI论文数产生的弊端

    要评价一个科研人员的学术成就,最基本的方法是同行评议。但这种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比较花时间,与具体评价人的水平有关,外行不容易理解,容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等等。因此人们一直在试图找一种简易、简明、客观的定量评价方法。

    上世纪80年代末南京大学将SCI论文数做为一种评价体系引入中国大陆。SCI是“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的缩写,这是美国科学家尤金·加菲尔德(Eugene Garfield)在1961年创建的一个科学论文资料数据库,收录发表在较重要的学术期刊上的论文的相互引用情况。该数据库不断扩大,到现在收录了约9000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术期刊。发表在被SCI收录的期刊上的论文在国内被简称为“SCI论文”。

    强调“SCI论文”有助于鼓励中国学者到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加强与外国同行的交流,其初衷不可谓不好。但是一旦把SCI论文数做为获得学位、评职称、评院士、申请科研基金、评价学校学术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甚至用发表一篇SCI论文奖励数千、一万元的物质刺激来鼓励,这种过于简单化的评价方法便很快被滥用了。许多中国科研人员挖空心思地增加自己的SCI论文数,或一稿多发,或将一篇论文拆成几篇发表,或专门找一些被SCI收录、但是发表门槛很低的期刊投稿。    

    因此近几年来一直有人在批评把SCI论文数做为评价指标的弊端。这种批评在去年上半年达到了高潮。当时有人向新语丝网站发来一篇稿件,批评宁波大学理学院执行院长郑岳青教授在2002-2004的3年间就发表了82篇SCI论文,数量惊人,而且每篇论文可获得7000元奖金(后来宁波大学表示为每篇4000元),但是这些论文绝大部分都是没有多少学术含量的简单的实验结果,发表在影响力很低、来稿不拒的所谓“垃圾期刊”上。这篇文章登出后在网上引起了大讨论,随后几家报纸也做了跟踪报道、评论,称之为“郑岳青现象”。其实这在国内学术界是相当普遍的现象,郑教授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也不是最严重的。

二、有什么办法衡量论文的质量吗?

    正因为SCI收录的数千种学术期刊良莠不齐,片面强调SCI论文数很容易被钻空子,因此国内一些大学、研究所开始同时看重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的档次,也就是所谓“影响因子”。SCI的开发者每年都会发布SCI收录期刊的“影响因子”,这是把某种期刊在前两年发表的论文在该年被引用的总次数,除以该期刊在这两年内发表的论文总数而得的数据。一个期刊的“影响因子”高,表明它发表的论文被引用的平均次数多,也就表明该期刊的影响力大,档次也就高。

    但是,影响因子是否能够完全反映期刊的档次,并不是没有争议的。即使能够如此反映,也不能把期刊的影响力和具体一篇论文的影响力等同起来。统计表明,论文引用次数的分布是不对称的,存在所谓“80/20现象”,即80%的引用次数来自于20%的论文。因此,一篇发表在影响因子高的期刊上的论文很可能很少被人引用,而一篇发表在影响因子低的期刊上的论文则有可能反过来。但是国内不少科研人员却把发表其论文的期刊的影响因子等同于其论文的影响因子,甚至把各个期刊的影响因子加起来做为自己的论文的影响因子的和。

    总之,要评价一个科研人员的学术成就,光是看其发表的论文总数并不妥,还要看这些论文的质量,但是把期刊的影响力视为论文的质量指标也是不妥的,必须具体地看其论文的情况,总体地衡量其论文的被引用情况。

    一种常用的简单方法是统计一个人发表的所有论文的被引用总次数。这也不是一种准确的方法。如果某人曾经发表过一、两篇被引次数很高的论文,即使其他论文被引次数低,他的总体成就也会因此被夸大,特别是如果被引次数高的论文有多名共同作者的话,其水分就更多了。而且,有的综述文章的被引次数会比原创论文高得多,但是它并不代表作者的学术成果。

    另一种方法是把被引用总次数除以总论文数,得到平均被引次数。但是这种做法对论文少的人有利,而对论文多的人不利。

    还有的办法是设置门槛,只统计某个人“重要论文”(被引次数较多)的数量,或这些论文的被引总数。但是把门槛设在哪里,并无一定的标准,是任意设置的。

三、一种评价学术成就的新方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赫希提出了一种新的计量办法,写成一篇论文在去年8月份先在网上公布,当时就引起了广泛的注意,英国《自然》、美国《科学》都立即做了报道。该论文在去年11月份正式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刊》上。

    赫希将这种方法称为h指数(h-index),h代表“高引用次数”(high citations)。一个人的h指数是指他至多有h篇论文分别被引用了至少h次。例如,赫希本人的h指数是49,这表示他已发表的论文中,每篇被引用了至少49次的论文总共有49篇。

    与其他统计方法不同的是,要确定一个人的h指数非常容易,用赫希的话说,只需要“花30秒钟”。到SCI网站,查出某个人发表的所有SCI论文,让其按被引次数从高到低排列,往下核对,直到某篇论文的序号大于该论文被引次数,那个序号减去1就是h指数。

    赫希认为h指数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一个人的学术成就。一个人的h指数越高,则表明他的论文影响力越大。在当代物理学家当中,h指数最高的是普林斯顿高等研究所的理论物理学家爱德华·维腾(Edward Witten),达110。维腾被普遍认为是当代最有影响的理论物理学家。中国读者较为熟悉的霍金的h指数也比较高,为62。生物学家当中h指数最高的为沃尔夫医学奖获得者、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神经生物学家施奈德(Solomon H. Snyder),高达191,其次为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加州理工学院生物学家巴尔的摩(David Baltimore),160。生物学家的h指数都偏高,表明h指数就像其他指标一样,不适合用于跨学科的比较。

    赫希还计算了在最近20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物理学家的h指数,平均值为41。美国科学院物理学与天文学部2005年新科院士的h指数平均为44,而生物医学部新科院士的h指数平均高达57。

    很显然,h指数的高低与从事科研的时间长短有关。对于年轻科学家来说,由于发表论文数量太少,论文的数目成了其h指数的上限,计算其h指数没有多大的意义。h指数比较适合用于衡量已从事科研多年的资深科学家的总体成就。一个人的h指数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只会增加或保持不变。

    通过研究许多位物理学家的h指数,赫希认为如果一个人在从事科研20年后(从发表第一篇论文算起),h指数能达到20,就算是一名成功的科学家;能达到40,则是一名杰出的科学家,很可能只能在名牌大学或研究所才能见到;能达到60(或30年后达到90),则是首屈一指的大科学家了。

    赫希并提出,美国研究型大学的物理学家要获得永久教职(副教授),h指数一般为10到12,晋升为正教授则大约为18。成为美国物理学会会士的h指数一般在15到20,而成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则一般在45或更高。

四、h指数也有漏洞可钻

    h指数有其局限,除了不适合用于评价年轻科学家外,也不适合用于评价历史上科学大师的成就。比如,如果根据SCI的收录计算大物理学家费曼的h指数,仅为21,按赫希提出的标准只能算是一名“成功科学家”。SCI未收录1955年之前的物理论文,费曼在那之前发表过17篇论文,即使把这17篇论文全部算进去,费曼的h指数最多也就38,也还没达到“杰出科学家”的标准。老一辈科学家并不像当代科学家那样频繁发表论文,而且他们的重大贡献很快成为专业常识,人们在提及时不再引用其论文,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他们在h指数方面大大吃亏。

    论文引用包括作者本人在后来的论文中自我引用(自引)和他人的引用(他引)两种,SCI在统计时并不对二者做出区分。显然,自引次数的多少与论文的影响力毫无关系,但是有些科研人员却故意频繁自引,制造论文被引次数高的假象。赫希认为h指数的一个优势是很难通过自引来拔高,“无法伪造它”,因为它衡量的是一个人的全部学术成果能否经受长时间的考验。波士顿大学物理学家悉尼·莱德纳(Sidney Redner)接受《自然》的采访时对此也表示同意:“想要假造全部的科研生涯是非常困难的。”

    赫希和莱德纳都低估了中国科研人员在这方面的创造能力。以郑岳青为例,他迄今共发表了134篇SCI论文,其h指数是14,这算是相当高的了,按赫希的标准,可以在美国研究型大学获得永久教职。但是仔细核查这些论文的被引用情况,会发现绝大多数都是没有价值的自引,有的论文被引用了24次,而其中郑岳青自己就引用了20次!如果把自引次数去除掉,郑岳青的h指数就降到了不值一提的6。再好的评价体系,也无法避免被别有用心者钻空子。在中国,一个人想要假造全部的科研生涯是非常容易的。

2006.1.8.

(《中国青年报·冰点》2006.01.11.)

(XYS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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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贺卫方《就所谓一稿多发事致前身汉武帝》

10 01 2006年
【评】

    这就叫越描越黑。看了这个辩解,让人明白现在正在大力提倡“学术规范”的贺卫方教授,原来本人是连基本的学术规范也没有搞明白的。事隔五年在同一个学术刊物发表同一篇论文的修订稿,如果是编辑的主动要求,那么这一稿多发的责任主要在编辑,而不在作者。贺教授把这说清楚就可以了,然而他却如此理直气壮地辩解道:“按说一个学者发表论文的修订稿完全是他的权利,正像书可以出修订版一样。一本书过几年可以出修订版,为什么文章就不可以?”按照法学教授认定的这个“权利”,中国的学者以后不愁写不出论文了,中国的学术期刊将会充斥着几年前的论文的修订稿,中国论文数量又可再来一次大跃进,每隔几年就可以翻一番。书可以修订再版,非学术论文可以一稿多发,但是学术论文却不可一稿多发(不仅仅是版权的问题),不管有没有“修订”,也不是要完全相同才叫“一稿”。提倡“学术规范”的法学教授连这些学术规范的常识都不知道或知道而不接受,中国的“学术规范”看来还真是岌岌可危。

(方舟子)

  就所谓一稿多发事致前身汉武帝

  武帝先生:

  几天没上网,今天在关天里看到了阁下的大论以及后面迅速串升到一百以上的跟贴。阁下是关天里侠之大者,能够对最近这样的事件发表看法,而且有盖棺论定的气魄,让我不得不作出一些回应,尽管对于这件事我已经作过解释,杨支柱先生也在关天和世纪学堂里多次说明有关情况。

  关于在《中国律师》上五年之隔前后发表两篇同题文章的事情,原本很简单,2000年发表的是最初文章的一篇修订稿。2000年,法律界正在讨论如何建立中国的司法考试和研修制度,不少人认为日本的制度可以成为我们的一个参考。而在那之前的五年间,日本本身相关制度也有些变化。《中国律师》杂志的主持人认为有必要将本文发表一个修订稿,以便我们建立司法考试和司法研修制度时能够有所借鉴。于是我就做了一些修订,发表了这个修订稿。按说一个学者发表论文的修订稿完全是他的权利,正像书可以出修订版一样。一本书过几年可以出修订版,为什么文章就不可以?

  第二篇文章,所谓“一稿多发”的指控之所以不成立,是因为它们也不是完全同一的“一稿”。《科学中国人》因为是一个通俗刊物,因此希望发表一个不带学术性注释、篇幅较短的文章。后来将它扩展修订,发表在《浙江社会科学》上。两文之间篇幅以及注释有无都很不同,发表刊物的性质也不同,也不该定性为所谓一稿多发。

  第三篇,我要感谢这位“好心”人,帮我发现了《山西科技报》未经作者许可擅自转载我的文章的信息。不知道这里是否有太原的网友,请告诉我这份报纸的具体地址,我很希望能够跟该报交涉,至少讨回些稿费作酒钱。

  至于有人拿我不同的文集有些交叉收文的情况发难,尽管我在相关文集的序言或后记里已经向读者作过说明,收入文集里的那些短篇文字大多是非论文性质的学术随笔,同时无论在哪个文集里,文末均标记了最初发表报刊的出处,另外在学界出版文集有些篇目上的交叉也是常见现象,不过,我还是觉得这样的交叉给那些已经买过我此前的书的读者带来了一些不利之处,我愿意在这里表达我的歉意。

  专此说明,顺颂

  撰安!

  贺卫方

(XYS200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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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关怒江建坝争议的报道致《纽约时报》

9 01 2006年
(按:该信原文为英文,于2006年1月1日用电子邮件寄给《纽约时报》编辑部和记者Jim Yardley,现已一周,除了自动回复,没有收到答复,也没有见到登出。以下是译文。)

                     就有关怒江建坝争议的报道致《纽约时报》

                              ·方舟子·

    做为“访问怒江并通过攻击环保人士而吸引了公众广泛的关注”(《法治:对中国的“愤怒之河”寻找公共声音》,Jim Yardely于2005年12月26日报道)的学者之一,我感到有必要纠正Yardely先生报道中的错误。

    如果Yardely先生能重视我在2005年12月7日回答其提问的电子邮件(全文见附件)的话,该报道中的不准确和不实之处大部分都可以避免。然而,在Yardely先生的笔下就好像没有“环保人士”的反对者回答其采访要求,他显然完全忽视了我的意见,只报道“环保人士”的一面之辞。

    首先,我想要说明我参与的对怒江的访问并非如Yardely先生报道的那样“由大坝开发者赞助”,而是由国家水电水利规划总院资助的。该机构负责编写“环保人士”现在要求公示的有关怒江项目的环评报告。请注意,在我们访问怒江之前,该机构也资助过一些“环保人士”访问怒江。

    怒江并非如Yardely先生断言的那样是“中国仅有的两条自由流淌的河流之一”。在怒江的干流已经有两座水坝:比如水坝(1990年完工)和查龙水坝(1995年完工)。与Yardely先生所认定的相反,争议中的新坝并非要建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对那个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也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事实上,怒江计划建坝的地区的生态和环境实际上都已被毁灭,是由于数百年来当地居民过度的开发(砍伐森林、开荒、修路等等)造成的。建坝反倒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恢复那里的生态系统,例如通过改变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而停止砍伐森林和开荒,并为保护当地的生态提供足够的资金。

    Yardely先生进而报道说:“近几个月来中国国内媒体的有关报道已被禁止。”

    这不是事实。在近几个月来,在中国大陆的全国性报刊上有许多关于怒江建坝争议的报道。其中大部分是支持“环保人士”的。以下是一些例子:

《水电还是环保 是一个问题》,《国际先驱导报》2005年11月21日《怒江之争折射社会进步阵痛》,《科学时报》2005年11月7日《“怒江保卫战”逆转?》,《商务周刊》2005年10月21日

    Yardely先生又报道说:“但是中国水利部注意到有关国际河流的政府报告被视为专有的信息,宣布环评中的一小部分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并禁止其发布。”

    这也不是事实。中国水利部并没有参与怒江规划,也未卷入争议,从未如此宣布过。怒江环评报告在完成之后,全文就被归为机密,这甚至发生于有关争议出现之前,纯粹是由于法律的原因(不是在说“法治”吗?):在2000年12月29日制定的一部法规规定有关国际河流的科研资料属于机密;而怒江是一条国际河流。据我所知,该环评报告中并没有什么内容需要保密、不宜让公众知道的。事实上,我将乐于见到该环评报告被公示,因为我相信这将会澄清有关怒江项目的不实报道和误解。那些“环保人士”应该很清楚这个法律问题,因为他们中有人(例如蒋高明研究员)参与了环评,手上应该有一份环评报告。如果他们真的希望该报告获得公示,他们应该首先要求政府修改法律。因此我相信他们的呼吁不过是试图使局势复杂化,混淆视听。

    自从1990年到美国以后,我便是《纽约时报》的忠实读者。在批评中国媒体糟糕的新闻操守时,我经常将《时报》做为好新闻的标准加以引用。我希望在将来我还能这么做。像这样有倾向性的、不准确的报道只会损害《时报》的信誉。

附英文原文:

To the Editor:

As one of those scholars who “toured the Nu and attracted wide public attention by attacking the environmentalists”  (Rule by Law: Seeking a Public Voice on China’s ‘Angry River’, by Jim Yardley, December 26, 2005), I feel obliged to correct the mistakes in Mr. Yardley’s report. 

Much of its inaccuracy and misinformation could have been avoided if Mr. Yardley had paid any attention to my email reply to his questions dated December 7, 2005 (see the enclosure). However, writing as if none of opponents of the so-called “environmentalists” had answered his interview requests, Mr. Yardley had apparently ignored my opinions and reported only one side of story told by the “environmentalists”.

First of all, I would like to make it clear that the trip I attended was not “sponsored by dam developers” as Mr. Yardley reported, but by the National Hydropower and Water Resources Planning and Design General Institute. This institute was in charge of the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report on the Nu River Project which the “environmentalists” now want to make public. Please note that the same institute also sponsored some “environmentalists” to visit the Nu River before our visit.

The Nu River is not “one of only two free flowing rivers in China” as Mr. Yardley asserted. There are already two dams in the mainstream of the Nu River: Biru Dam (completed in 1990) and Chalong Dam (completed in 1995). In contrast to Mr. Yardley’s assertion, the controversial new dams will not be built in the World Heritage Site area and will have little impact on the biodiversity of that area. In fact, the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of the Nu River in the areas planned for the dams has been virtually destroyed because of over-exploitation (deforestation, farming, road building etc.) by local people during past few hundreds of years. The dam project may instead help restore the ecological system in ways such as stopping deforestation and farming by changing the life style of local people, and providing sufficient funds to protect local ecology.   

Further, Mr. Yardley reported: “Domestic media coverage has been banned in recent months.” 

That is not true. There have been many reports on this controversy in national newspapers and magazines in mainland China during past months. Most of them supported the “environmentalists.” Here are a few examples:

Hydropower or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his Is a Question, by International Herald (Guoji Xianqu Daobao), Nov. 21, 2005

Controversy of the Nu River Reflects the Pain of Social Progress, by Science Times (Kexue Shibao), Nov. 7, 2005

“The Battle of Protecting the Nu River”, Has the Situation Changed? by Chinese Business Weekly (Shangwu Zhoukan), Oct. 21, 2005

Mr. Yardley also reported: “But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noting that government reports about international rivers were considered proprietary information, declared a small section of the assessment to be a state secret and forbade its release.”

This is not true either.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was not involved in this project or the controversy, and never made such declaration. The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Nu River Project as a whole was classified as confidential right after its completion, before the controversy even started, for a purely legal reason (talking about “Rule by Law”): One current Chinese law, enacted on Dec. 29, 2000, prescribes that scientific data about international rivers are confidential; and Nu River is an international river. To my knowledge, nothing in this report is secret or inappropriate to be known by the public. In fact, I will be glad to see that the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report is made public, because I believe it will clarify the misinformation and misunderstandings about the dam project. Those “environmentalists” should have known this legal problem very well because some of them (e.g. Prof. Jiang Gaoming) participated in the assessment study and should have a copy of the report. If they do want the report to be publicized, they should have asked the government to change the law first. Therefore I believe their appeal has no merit except complicating the issue and misleading the public.

Having been a loyal reader of the New York Times since I came to the US in 1990, I had often been citing the Times as the standard of good journalism when I criticized bad journalism of Chinese media. I certainly hope I can do the same in the future. Biased and inaccurate reports like this one will only hurt the credibility of the Times.

Sincerely,

Shi-min Fang (aka Fang Zhouzi) 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 Inc.P.O.Box 26194San Diego, California 92196


杨玉圣和“坏孩子”、“子橘”和罗志田

7 01 2006年
    正所谓物以类聚,被我批过的形形色色的人等,西安翻译学院的骗子、反科学文化人、特异功能的鼓吹者、中医骗子、杨支柱、杨玉圣等等,渐渐都聚到了“世纪沙龙”,打着不同的旗号,戴着不同的面具,天天在那里对我吐口水。看这些人的表演是有趣的,有时也能得到有用的信息。比如我就是在那里首次读到西安翻译学院的骗子兴高采烈地贴出的西安长安区法院驳回我要求把西安翻译学院状告我一案移到北京审理的裁决书,杨玉圣将该裁决书搬到其“学术批评网”登出时,同样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加了一个“方舟子2006年的第一个滑铁卢”的标题,表达自己与骗子们结成反方同盟的决心。

    “世纪沙龙”的设计有一个好处,标出上帖网名注册的时间,这让人很容易识别化名为自己助威的“马甲”,因为网络论坛的常识是,如果新冒出一个专门为某人助威的网名,那么大致可以肯定就是该人的“马甲”。那里有一个叫“坏孩子”的网名就是在几天前新注册的,几天来所干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为杨玉圣辩护、攻击我,并重复杨玉圣针对我造的谣言。在这些谣言中,有一条引起了我的注意,觉得有必要多说几句:

    “子橘据方舟子先生电话里说是北大罗志田教授看来杨玉圣同志得小心了。连这样的大佬都盯上了!”

    这是为杨玉圣《我与方舟子先生的本质区别》一文中的这一条作证的:

    “(九)方舟子始终为brainzhou(南水,原书评周刊编辑)、山东师大教授王玮和陈海宏、原四川大学教授、今北大教授罗志田(化名“子橘”)等谩骂本人提供平台,她自己也动辄以批评本人为乐趣,本人从未写过批评方xx的文章。”

    我当时曾质问“杨主任根据什么如此肯定这些笔名的真实身份?莫非动用了中国政法大学的资源?”现在才知道原来杨主任根据的是某人的幻觉。

    我从未与“坏孩子”或杨玉圣通过电话,更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子橘”是谁。事实上,如果没有投稿者的许可,我从不向任何人透露任何在新语丝化名发表文章的作者的真实姓名和身份。有时媒体记者找我要某个作者的联系方式,我也要先征得作者的同意才给。这种做人准则,不是“坏孩子”或杨玉圣之流可以想像的。

    为了避免让人误以为我默认了“子橘”是北大罗志田教授而要撇情泄密责任,我最后需要声明一下:“子橘”不是罗志田,事实上他并非国内的学者,而是旅美学者。所谓“子橘是北大罗志田教授”的说法,乃是心理有毛病的人的疑神疑鬼。

附:

“坏孩子”谣言录

子橘据方舟子先生电话里说是北大罗志田教授

看来杨玉圣同志得小心了。连这样的大佬都盯上了!

我的一位好朋友介绍说:杨玉圣和方舟子是不一样的,学术批评网和新语丝也是决然不同的。杨玉圣和他的学术批评网是关注学术规范、学术批评与学术评价,而方舟子和他的网站是专门针对大陆的知名学者的,胡搅蛮缠,方太太在新华社是记者,方先生真正的后台是何院士,而院士是罗先生的亲家。这就是方舟子虽然加入了美国机,但在中国大陆十分吃香的真正原因

就是因为自己当不了真教授,所以方舟子看见中国的教授就别扭

(XYS200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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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杨支柱《方舟子疯了》

6 01 2006年
【方舟子评:杨“良心”支柱要说谁疯了,本不关我事,因为我想他并没有精神科医生执照。我只想指出一个事实,王天成《博导,还是“博盗”? ——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一文是王天成本人寄给我的,不是声称影响力、水准都比我高几个等级的妄人徐建新(波涛浩淼)寄的,否则就不算“作者投的稿”。可怜杨良心连“作者投的稿”是什么意思都没搞明白,他的“良心”也许很大,脑子却很小。王的来稿我并不是当天就发,而是在抽空仔细阅读、做了一点基本信息验证后,过了几天才发的。杨玉圣的“学术批评网”恰好在我发稿的第二天跟着登出,未免太凑巧了一点。对揭发造假的文章,我一般只接受作者本人实名(发表时可化名)的投稿,偶尔也会接受值得信任的人的转寄,但是根本不可能去发表一个妄人或杨良心之流转寄的文章。我每天收到的作者本人寄来的文章多得处理不完,请杨良心之流以后不要来增加我的信箱中垃圾邮件数量。顺便说一下,周叶中一案也就是个普通的剽窃案,新语丝上揭露过的案例中比那严重的多得是,当事人地位比周叶中高的也多得是。有的人或出于政治目的,或出于个人恩怨,或出于争夺法学界地位的需要,拼命炒作此案,要把学术事件变成政治事件,甚至要把它炒成“最大的学术腐败案”,也真够恶心的。】

  方舟子疯了

  杨支柱

  方舟子在《再问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一文中说:“贺卫方在评述周叶中剽窃案的文章中,对王天成《博导,还是“博盗”? ——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一文出处的注释,不是原始出处新语丝网站,而是比新语丝网站晚一天刊登的‘学术批评网’,这又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

  方舟子真是不受抬举!这没稿费的非学术文章本来就可以一稿多投,更何况是揭发信!跟学术规范有什么关系.都是作者投的稿,贺先生愿意引用哪里的版本是他的自由.其实王天成根本就不认识方舟子,还是我建议他多投几处扩大声势的.王天成又没有方舟子的信箱,是我把文章给徐建新(波涛浩淼),让他转给方舟子的. 投稿是同一天,不过新语丝抢在前面一天刊登而已.我虽然知道方舟子不讲理,但是也想不到他会因为跟杨玉圣的打假竞争关系就攻击贺卫方,如果他真心打假他应该欢迎贺卫方出来批评学术腐败才对.“新语丝”刊登早一天贺先生是从报纸上知道的,他看的是“学术批评网”的文本,当然要注明“出自学术批评网”。看来方舟子这家伙确实打假是假,排斥异己是真.

  以后再有人揭露抄袭问题,我决不会把稿子引到方舟子那里去了。

(XYS200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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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2005:反伪打假又一年

5 01 2006年
    2005年将结束时,学术界也闹起了“韩流”,传来了韩国首尔大学前教授黄禹锡领先世界的干细胞研究被确认为造假的消息。中国不少媒体对这个事件也热炒了一把,不仅详细地跟踪事情的进展,还连篇累牍地发表评论、分析文章。《科技日报》把《纽约时报》的有关分析文章胡乱编译了一下,就当成本报的深度报道发表,上演了一出靠造假来打假的滑稽戏。这种滑稽戏很有中国特色而且并不罕见,例如以“学术打假”闻名的“学术批评网”主持人杨玉圣教授在过去的一年里也接连被揭出造假。

    有人对黄禹锡事件幸灾乐祸,就好像这事让中国学术界出了一口恶气;也有人对此大惊小怪,惊呼原来科学也有假,就好像他生活在童话中,而且从没有遇见过大灰狼。科学当然也有假,而且还不少,不用出国门就很容易发现,我们有什么资本对韩国幸灾乐祸,又何必装模作样地大惊小怪呢?用陶世龙先生的话说:“看韩国,念中华,我们不应象手电筒一样,只照见别人而看不到自已。”

    但是我们的确习惯于当手电筒。比黄禹锡事件略早一些的时候,中国也有两名教授造假东窗事发。一位是清华大学医学院的院长助理刘辉,被发现偷了和他姓名类似的一名国外研究者的论文来冒充自己的论文,被偷的这个人碰巧是我的大学同学刘宏。刘宏获悉此事后惊叹道:“这个人肯定是疯了,敢偷到方舟子的同学头上!”不过我相信刘辉教授事先一定不知道这么一层人际关系,现在知道了大概要感叹“世界真小”。

    还有一位也是刘家的人,造假手段也类似,而且更加大胆:安徽师范大学常务副校长刘登义被发现他发表的所有重要论文都是把国外研究者的论文换掉署名为己所用,而且这些国外研究者的名字和他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对这么有趣的造假事件,中国媒体却没有什么兴趣报道、评论,分别只有一家地方报纸(《北京青年报》和《新安晚报》)做了报道,就没了下文。

    或许是因为对中国学术界的造假丑闻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再新奇有趣的造假事件也没有了新闻价值。中国学术造假现象之多堪称世界之最。这五年来我接触到的就有四、五百起,而这还只是冰山的一角,整个冰山还不知道有多大。涉及范围也相当广,普通院校、研究机构且不说,各个名牌大学已无一幸免。造假的人群涵盖各个层次,从本科生、研究生、讲师、副教授、教授一直到校长、院士,全都榜上有名。这几年来,有许多名院士、院士候选人被发现弄虚作假,搞得怨声载道,再这么下去,“院士”这一无比崇高的头衔有变成“怨士”的危险,到这一届选举院士时连老院士们也看不下去了,发出了质疑院士制度的声音。

    中国学术造假现象不仅数量多,而且花样也多,捏造实验成果、篡改实验数据、剽窃、一稿多投、伪造学术履历、买卖文凭、捏造论文发表记录、批量生产劣质论文、包装院士、冒领科研基金、侵吞科研成果、参与商业骗局等等,许多也是颇具中国特色,国际上前所未闻,中国科研人员的聪明才智在这方面发挥得淋漓尽致。饶是我从事学术打假多年,也还是会碰到新的花样让我感到非常的惊讶。

    在学术界之外,各种各样打着高科技招牌的商业骗局、商业炒作也纷纷亮相,而且往往有科研人员为其捧场。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了。珍奥核酸在2001年就已被充分揭露,但是在2005年的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和315晚会上仍然能大做广告(《又见“珍奥核酸”上了春节晚会》,《北京科技报》2005年2月16日)。而且由于当初盗用多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名义做广告被诺贝尔奖获得者指斥,珍奥核酸得了诺贝尔奖情结,千方百计要拉诺贝尔奖获得者入伙,据说终于在2005年争取到诺贝尔奖获得者为其捧场。“神源口服液”在2003年非典流行期间就因为做虚假广告受到处罚,但现在仍然是号称“京城人士争喝神源、功效非凡真实可信”(《从神源口服液的广告看保健品如何骗人》,《北京科技报》2005年3月16日)。

    有的则属于“新生事物”。同样盗用诺贝尔奖获得者名义的祛斑化妆品“巴黎欧潘多”(《美容化妆品的秘密》,《北京科技报》2005年6月8日),盗用哈佛大学名义的增高新药“哈佛代高乐”,谎称“在全美国引发疯狂抢购”的增高产品“美国筑本筑高助长系统”(《“增高产品”何时了》,《北京科技报》2005年5月18日),伪造学术依据的注射隆胸产品“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隆胸有什么学术依据?》,《北京科技报》2005年11月2日),都是在2005年开始遭到揭露,有的已被管理部门处罚,是不是也能演变成“历史遗留问题”还是个未知数。在中国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命力总是特别顽强。

    在过去的一年里,伪科学、迷信也有抬头之势。用魔术表演冒充“特异功能”,在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曾经在中国风靡一时,在于光远、何祚庥、郭正谊、司马南反伪科学“四大恶人”和其他科普界前辈的打击之下,总算声名狼藉。但是在2005年,我们却见到一位“新疆奇人”上了中央电视台和其他电视台做“绝活”表演(《“人体特异功能”表演又来了》,《北京科技报》2005年8月24日)。如果其他的业余魔术师都以他为榜样,“神功”又将在中国大放异彩。

    首届世界UFO大会9月份在大连举行,“UFO研究”一时在中国媒体上又成了“显学”。南京紫金山天文台的一位研究员几次在媒体上宣布,他已排除了中国各地出现的不明飞行物是自然现象和人类飞行器的“可能”,它们“可能”是外星文明的飞行器,外星人“可能”已光顾了中国,而且还不止一次。又有北京的“国际UFO专家”向我透露,外星人“可能”在关注我在中国媒体上对他们来临的怀疑(《如此“严谨”的不明飞行物专家》,《北京科技报》2005年9月14日;《“外星人”又到中国来了》,《北京科技报》2005年12月7日;《我曲解“不明飞行物专家”了吗?》,《北京科技报》2005年12月21日)。“可能”、“可能”,多少虚妄假汝之名以行!

    古老的迷信残渣时不时地会披着最新科学的外衣泛起。当美国天文学家在7月份宣布发现太阳系第十颗大行星时,国内便有人老调重弹,声称“八卦宇宙论”的创立者刘子华早在1940年就已经用《易经》八卦推测出太阳系有第十颗大行星了,命名为“木王星”,据说还得到爱因斯坦的表扬呢,真为中国人、中国文化长脸。可惜“木王星”的各种数据与美国人发现的无一吻合,所谓爱因斯坦表扬也查无实据,刘大师的威名只在国内远扬(《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北京科技报》2005年8月10日)。

    正如一直有人在鼓吹《易经》是精深的科学,也一直有人在鼓吹风水是“一门严谨的科学”、“生态建筑学”、“环境学”,而且做为将要“拯救世界”的东方文化的一部分,还在国外开花结果了。但是,以建设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与南京大学易学研究所名义开办的国内首个“建筑风水文化培训班”宣布开张,还是引起了轩然大波(《风水究竟是科学还是迷信》,《北京科技报》2005年9月28日)。要把自古以来就被有识之士视为不入流的旁门左道、迷信的东西用科学乔装打扮一番塞入大雅之堂,毕竟不是可以轻易得逞的,在反对声中,这出闹剧草草收场,创办“风水文化培训班”的风水大师们显然没有看好自己的风水。

    一些更为精致的伪科学、迷信也更有市场,在知识界、新闻界都不乏支持者,声势浩大,反而是反对者显得势单力薄。由于印度洋海啸引发的有关人类是否应该敬畏大自然的争论就是如此,让我们发现打着“环保”的旗帜干着与“环保”无关、甚至是在反环保的活动的“伪环保”在中国很有市场。在有关怒江水电开发、圆明园防渗工程、转基因食品的风波中,处处可以看到伪环保的身影,利用公众对环保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相关科学知识的缺乏,在公众当中制造了一场场恐慌,真正的环保问题反而被忽视了(《“环保”是可以信口开河的吗?》,《北京科技报》2005年2月23日;《寻找“原生态河流”》,《北京科技报》2005年4月13日;《“圆明园防渗工程公众听证会”观感》,《北京科技报》2005年4月19日)。

    学术造假、科技骗局、伪科学、伪环保、迷信……正在神州大地方兴未艾,反伪打假的事业任重道远,但是却有人以公众代表自居,认定公众对此已经厌倦,探讨起“公众为何厌倦了反对伪科学”,惊呼“警惕反伪科学运动扩大化”。有“科学警察”之称的美国“对声称超自然现象的科学调查委员会”专家代表团来华访问,引发了九位“科技工作者”联名在《科技日报》上发表了一封《科学探索不需要也不可有“科学警察”》的公开信,声称“科学上的‘反伪打假’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重大自主创新一大障碍”。同样是这些人,指控何祚庥院士、我等所谓的“反伪斗士”制造了三大“冤案”,私自“打假”阻碍科技创新云云。

    这些属于“天地生人”小圈子的人一向在支持、从事伪科学研究,甚至在推销“祖传秘方”,他们害怕“科学警察”,就像小偷之害怕警察,理所当然(《中国需要“科学警察”》,《北京科技报》2005年5月25日;《“科技打假第一冤案”冤不冤?》,《北京科技报》2005年11月9日)。但是却有上海的记者跟着起哄,号称进行了“调查”,欲为“冤案”平反。更有广州的几个报刊联合起来又是登报道,又是发评论,反对“私人科技打假”,就像在小偷猖獗、警察失职之时,他们自己不去抓小偷,却很有种站出来反对私人抓小偷。而且把抓小偷的人看得比小偷还不如,像对待犯罪嫌疑人一样对“反伪斗士”明查暗访,实在找不出什么把柄就断章取义、捏造虚构进行丑化。

    黄禹锡事件实际上也是因为“私人打假”而起,有人首先在网上质疑,韩国有关机构立即做了调查,黄禹锡也被迫辞职。但是在中国,如此众多的学术界丑闻在网上被揭露出来,却几乎没有见到过有关机构采取相应的行动,更几乎没有见到被揭露者勇于承担责任的,唯一的例外是汕头大学新闻学院的教授胡兴荣在网上有人指出其著作存在抄袭后,主动辞职了事。胡兴荣来自台湾,恐怕要被人视为“呆胞”。大陆土生土长的学者的脸皮就要厚得多。如果胡兴荣脸皮厚一点,肯定也可以和其他被发现抄袭、甚至更严重的造假行为的大陆学者一样,继续好好地当他的教授,别人又能把他怎么样?

    造假者不仅得不到处理,而且如果胆子再大一点,还会理直气壮地“恶人先告状”,反过来向当地法院控告揭露他们的媒体、个人损坏其名誉权,并且还会得到法院的保护。做“绝食49天”表演的“四川老中医”陈建民在四川起诉《北京科技报》,“最受尊敬的中国十所大学之一”西安翻译学院在陕西起诉《西部发展报》,不就都获得胜诉了吗(《“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北京科技报》2005年7月27日)?由于对“最受尊敬的中国十所大学”事件进行了调查,我和《北京科技报》最近也都接到了西安翻译学院及其校长丁祖诒的诉状。早些时候,由于我在《北京科技报》撰文披露院士候选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肖传国的造假行为(《脚踏两只船的的院士候选人》,《北京科技报》2005年9月21日),肖传国也在武汉起诉我、《北京科技报》等,并且武汉方面乘我在北京开会之机,很有戏剧性地派了两名法警专程赶到北京的会场向我送交诉状和传票。如果造假者再次利用地方势力胜诉的话,还有什么值得奇怪的?真会有人天真到去相信这样的官司真能给造假者挽回名誉?这场官司秀并没能改变肖传国选不上院士的结局。学术的真假,新闻的真伪,不是法院能够判定的。

    有管理机构的不作为,有司法机关的保驾护航,有不良媒体的推波助澜,有不良记者打气起哄,造假事件在中国必然层出不穷,有志反伪打假者不愁找不到目标。为了帮助公众擦亮眼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还不至于吃饱了饭没事干。

2005.12.30

(北京科技报2006.1.4)

(XYS200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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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杨玉圣《答“学术打假斗士”方舟子》

3 01 2006年
    杨玉圣主任起了个《答“学术打假斗士”方舟子》的题目,却没有回答我向他提出的任何问题。将这篇顾左右而他的范文转贴于此,让大家见识一下一个打着“学术批评”招牌的学术流氓的造谣、骂街的嘴脸。造谣说我河南大学演讲时冒充“中国科学院教授”,我原以为是西安翻译学院的人的独创,现在看来杨玉圣主任的功劳也不可抹煞。杨主任与刘兵之流的反科学文化人、学术腐败分子联手,倒不是新鲜事了。反科学文化人把持的《科学时报·读书周刊》曾经把杨玉圣评为“十大科普人物”,虽然我不知道杨玉圣做过什么“科普”。

    我需要声明一下,新语丝从未转载过首发自“学术批评网”的文章,自然也不存在杨主任所谓“我和舟子最初的交恶缘由之一是对他的新语丝转载学术批评网首发的文章不注明出处提出异议而引起的。”如果存在所谓“异议”的话,那也是因为作者把文章同时投给新语丝和“学术批评网”,或者读者转寄而没有注明出处,或者杨主任剽窃新语丝网站的文章却又声称“作者惠寄”、“学术批评网首发”,还要偷改作者的署名、标题和文中内容(比如把网友“一心”发给新语丝的《可笑人也,聂资鲁教授!》改为署名“奕欣”《反学术打假的好戏——评聂资鲁教授〈杨玉圣的所谓学术批评文章及我的答辩文章〉》,列为“学术批评网首发”,参见一心《杨玉圣先生,请尊重本人的著作权》(XYS20051124))。对于知道为“学术批评网首发”的文章,即使作者以后再寄给我,我也不登。因为我认为一个学者会主动去给杨主任这种劣迹累累的学术流氓捧场,即说明其没有是非观念,不值得信赖。

    如果谁要知道我和杨主任“交恶缘由”,可去看看新语丝“立此存照·杨玉圣事件”专辑中的文章。我既然被称为“学术打假斗士”,对一个一贯弄虚作假的人,不和他“交恶”,难道还和他“交善”不成?

    我给贺卫方教授提了两个问题,杨主任就说我是在“骂”贺卫方,我还真看不出其中有哪一个词算得上“骂”的。大概在杨主任看来,他们那一伙人是不能被质疑的,否则就都是“骂”,而他们造谣、谩骂别人,却叫“学术批评”。

    “论水平,在舟子看来,本人一般般。论为人,在舟子看来,也是臭不可闻。”这话倒是说得很有自知之明。

附:  杨玉圣:答“学术打假斗士”方舟子

  时间:2006年1月2日 作者: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来源:学术批评网

  舟子兄对于我当中国政法大学美国政治与法律中心主任之事,一直耿耿于怀,连续发文章质疑。在最新的一篇《再问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2006年1月2日)中,舟子的态度似乎有些软化,但还是他那种偏执而自信、一贯正确的做派:“我并不否认杨主任在很早以前曾经发表过一些学术论文,但是我关心的是自1998年杨主任专职从事‘学术批评’以来的论文发表情况,因为杨主任能转到中国政法大学当教授、主任,显然只能是靠近几年来的学术成果,而不能吃老本。但是看杨主任公布的文章清单,从1998年以来,杨主任发表的文章,以‘学术批评’类的随笔、杂文为主,夹杂一些新闻报道、书评、普及性文章。唯一算得上论文的一篇属于会议论文(孙中山先生的美国观——一个比较分析,《第五届“孙中山与现代中国”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国父纪念馆,2002年8月),不是在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按“学术规范”不能算正式发表的论文,而且也不属于“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而是中国近代人物研究。所以我在《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所说的‘8年来,杨玉圣没有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更没有发表过一篇研究‘美国政治与法律’的学术论文。’这一结论仍然成立,并没有因为杨主任公布了更详尽的文章清单而改变。所以我仍然要问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主任,杨玉圣是靠什么学术成果到中国政法大学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的?”

  论水平,在舟子看来,本人一般般。论为人,在舟子看来,也是臭不可闻。我老实检讨,自己确实不像舟子那样是一个可以在《北京科技报》《环球》开专栏的名人,也不像舟子那样是一个“既懂马克思主义又懂自然科学”的高人。可是,连我自己都奇怪得很,何以就稀里糊涂地做上了这个美国政治与法律中心主任呢?惹得舟子痒痒,恼火。“舟子不高兴,后果很严重。”怎么办?实在没辙,如果舟子心里不平衡的话,权且提一个化解郁闷的馊主意:反正舟子现在也因为跟新华社的记者结婚而长住北京了,既然当初有本事拿过米国的大学的博士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为何不到某大学(比如他一再为之辩护的陈章良教授做校长的中国农业大学)也做个生物化学信息中心的主任、教授一类的头衔。这样的话,总比到河南大学演讲时冒充“中国科学院教授”,要来得光明正大一些;也总比被网友们戏弄为“三无人员”要好听一些。

  其实,我和舟子最初的交恶缘由之一是对他的新语丝转载学术批评网首发的文章不注明出处提出异议而引起的。可能舟子还因此受了点刺激。所以,在这篇本来是骂我的文章中也把无辜的贺卫方教授连带骂了。舟子是这样骂的:“我同时顺便也要问一下正在与杨玉圣联合打假、建设‘学术规范’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一个人8年来没有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专职从事与其专业研究无关的‘学术批评’,却能评上教授、当上研究中心主任,这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 ’?贺卫方在评述周叶中剽窃案的文章中,对王天成《博导,还是“博盗”?——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一文出处的注释,不是原始出处新语丝网站,而是比新语丝网站晚一天刊登的‘学术批评网’,这又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贺教授在文中提到《中国经济时报》报道了这个事件,而该报道写得清清楚楚:‘2005年11月23日,署名“王天成”的一篇《博导,还是“博盗”?——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以下称“剽窃纪实”)的文章出现在“新语丝”网站上(“学术批评”网11月24日刊登),……’故我们只能认为贺教授知道新语丝网站为原始出处)。”

  新语丝,一直被一些严肃的学者称之为“信誉死”(清华刘兵教授语)。看来还真是恰如其分、入木三分。比如,这次舟子质问贺教授,就是胡搅蛮缠,一副痞子像。舟子也不想想:贺教授凭什么要回答你的问题?因为你的问题本来是、而且一直是针对政法大学和我本人的提问,现在又无缘无故地把矛头转向贺教授,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难道因为贺教授发布《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而让舟子感到不安吗?

  至于舟子“贺卫方在评述周叶中剽窃案的文章中,对王天成《博导,还是“博盗”?——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一文出处的注释,不是原始出处新语丝网站,而是比新语丝网站晚一天刊登的‘学术批评网’,这又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的问题,我倒可以代答。首先,作者引王天成先生的文章,究竟是注明引自哪家网站,并不是舟子说了才算。发布在学术批评网上的王先生的文章,是王先生投送学术批评网、授权发布的,无论是标题还是内文个别提法,都与新语丝不同。在这种情况下,贺教授写作的是严肃认真的评论文章,为此而引用学术批评网发布的王先生的文章,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再说,众所周知,舟子的新语丝在国内是被屏蔽的,因此在北京往往找不到这个网站的服务器,这也是不少人见识不到新语丝真面目的客观因素。至于原因,舟子要是有种的话,就不用发问贺教授这样的书生教授了。

  放假了,闲着也闲着,就专门陪舟子和那个叫王玮的“中国美国史研究会副理事长”(也是新语丝的专栏作家),玩儿。

  舟子兄不服的话,请继续批评。

(XYS200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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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研究中心主任

2 01 2006年
    几年来,新语丝网站的“立此存照·杨玉圣专辑”以大量的证据证明“学术批评网”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杨玉圣教授多次弄虚作假,杨玉圣对此除了骂街,从未做过澄清。几天前我写了《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一文,第二天见到杨玉圣故伎重演,发表《我与方舟子先生的本质区别》做为回应,仍是在骂街。今天见到杨玉圣发表为自己歌功颂德的长文《匆匆忙忙 又是一年——2005年个人纪事》,发现杨主任忽然换了副面孔,要来跟我讲事实摆道理,并且欢迎我继续批评了。现在把文中与我有关的部分摘录如下:

---------    不久前,有一位叫方舟子的在他的新语丝上写了篇《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据这位美国籍华人说:“(引文略)”于是,这位以批判法o功、反对基督教、反对环保而闻名的“打假斗士”忿忿不平地要求:“请中国政法大学校方解释一下,杨玉圣是靠什么学术成果到贵校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的?也请杨玉圣论证一下,一个早已不搞学术研究,以学术批评为业的人去主持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这又是哪门子的‘学术规范’?”    还真是难为这位住在加利福尼亚州、隔着太平洋专打中国假的生化信息学专家了!就是因为他的这一番检索,我第一次知道《图书馆》(1997/06)曾经发表过笔者的一篇《美国书籍在中国》,还第一次知道《科学中国人》(2001/06)发表过笔者的一篇《学术腐败与学术打假》。要不是舟子兄热心检索,我还真是不知道自己有这样两篇文章(因为我既未向这两份刊物投过稿,迄今也不曾收到过上述两份刊物的样刊和稿费,而笔者也确实曾在其他刊物发表过上述主题的文章)。舟子兄是学理科出身的,是个有口皆碑的“科学主义者”,可能因为这个关系,但凡是他检索不到的,似乎也就不入他的“狗眼”了(因为中国有一句俗话,叫“狗眼看人低”,舟子兄久居花旗,可能未必知道)。    受这位舟子兄的启发,我把自己1984年以来发表的文章编辑了一份清单——《杨玉圣论著目录(1984年起)》,大大小小,居然在数量上是这位“科学主义者”检索到的数目字的好几倍。这份《目录》已经在12月26日发布于学术批评网。为此,我写了“题记”:    这是本人的一份论著目录清单,自1984年起,截止2005年岁末。这既是自己流浪学坛的足迹,也是迄今曲折的学术命运的映照。     学术之路,绝无坦途。对于学术,我一向抱持敬畏之心,从来不敢懈怠。但一则资质愚钝,再则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故而成绩寥寥,乏善可陈。对于转型期中国的学人的路径,究竟该如何走向,我一直是充满迷惑、矛盾与烦恼。尽管已过不惑,但类似的问题也许无穷无尽。     美国史、美国学、世界近代史、现代化研究、史学评论、学术批评、学术规范,大致是我最近二十年来涉足的主要领域,不同时期,各有侧重,不深不透。这份单子可以说明这一点。     我的选择,我的路。这是自己的人生哲学,也是自己的学术理念。只有自己最明白,为了这些微不足道的文字,曾经为之付出多少的劳苦、心血与代价。     还得马不停蹄,继续跋涉。 

    这是我的心里话。舟子兄不服,可以继续批评。”----------

    几天前杨主任才在《我与方舟子先生的本质区别》一文中对我破口大骂,把别人将他与我相提并论视为“莫大的侮辱和耻辱”,突然又自作多情要和我称兄道弟,亲切地连叫我五声“舟子兄”,听得我直起鸡皮疙瘩。虽然杨主任变脸功夫一流,但是爱造谣的本性却并没有改。在《我与方舟子先生的本质区别》一文中,杨主任说我是“拿了美国绿卡的中国人”,此文中却改称我为“美国籍华人”,是这位“美国研究专家”分不清这两种身份的区别,还是在这几天杨主任替我加入了美国国籍?杨主任又说我是“以批判法o功、反对基督教、反对环保而闻名的‘打假斗士’”,说我反对环保,是造谣,说我因为反对这三样东西而被称为“打假斗士”,更是造谣。杨主任不会不知道,我之所以被媒体称为“打假斗士”,乃是因为打击学术界的弄虚作假,包括打击杨主任这样的。说我是“科学主义者”,同样是造谣。

    在散布了这几个谣言之后,杨主任公布了“1984年以来发表的文章”,说是我检索到的数目字的好几倍,以此暗示我检索到的他的论文表有重大遗漏,对其学术成就的质疑不成立。我是从“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做的检索,检索到的文章数目少于杨主任发表的文章数目,这是很正常的,从杨主任公布的清单看,他用笔名发表了大量的随笔、报道、评论,自然没法用“杨玉圣”检索到,而且那是“学术期刊”数据库,不可能检索到杨主任在该数据库未收的大众报纸或通俗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我并不否认杨主任在很早以前曾经发表过一些学术论文,但是我关心的是自1998年杨主任专职从事“学术批评”以来的论文发表情况,因为杨主任能转到中国政法大学当教授、主任,显然只能是靠近几年来的学术成果,而不能吃老本。但是看杨主任公布的文章清单,从1998年以来,杨主任发表的文章,以“学术批评”类的随笔、杂文为主,夹杂一些新闻报道、书评、普及性文章。唯一算得上论文的一篇属于会议论文(孙中山先生的美国观——一个比较分析,《第五届“孙中山与现代中国”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国父纪念馆,2002年8月)),不是在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按“学术规范”不能算正式发表的论文,而且也不属于“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而是中国近代人物研究。所以我在《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所说的“8年来,杨玉圣没有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更没有发表过一篇研究‘美国政治与法律’的学术论文。”这一结论仍然成立,并没有因为杨主任公布了更详尽的文章清单而改变。所以我仍然要问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主任,杨玉圣是靠什么学术成果到中国政法大学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的?

    我同时顺便也要问一下正在与杨玉圣联合打假、建设“学术规范”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一个人8年来没有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专职从事与其专业研究无关的“学术批评”,却能评上教授、当上研究中心主任,这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贺卫方在评述周叶中剽窃案的文章中,对王天成《博导,还是“博盗”?——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一文出处的注释,不是原始出处新语丝网站,而是比新语丝网站晚一天刊登的“学术批评网”,这又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贺教授在文中提到《中国经济时报》报道了这个事件,而该报道写得清清楚楚:“2005年11月23日,署名“王天成”的一篇《博导,还是“博盗”?——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以下称“剽窃纪实”)的文章出现在“新语丝”网站上(“学术批评”网11月24日刊登),……”故我们只能认为贺教授知道新语丝网站为原始出处。)


也说说《维纳斯的诞生》译著中的错误

30 12 2005年
  因为《维纳斯的诞生》的译者李继宏在对laoliu的答复中承认laoliu指出的其他错译,但对第1、2条错误提出了异议(《关于《维纳斯的诞生》的说明》(XYS20051228)),我就特地去比较了一下。第2条虽然不太妥当,但问题不大。第1条则除了laoliu已指出的(例如把“拱门下”误译成“拱顶”),还有其他的错误。李继宏的英文水平在国内学者中算是很好的了,比朱振武和反科学文化人之流高出太多,可以胜任翻译。但是语感和对英语文化的理解在国内很难得到熏陶,还有待加强。外语再好的人也不能保证整本译著没有偶尔的差错,我们即使读中文也有看花眼或读不懂的时候呢。当然这不能用来为朱振武和反科学文化人那些低级错误百出的劣质翻译辩护——他们去搞翻译是入错了行。

  下面算是帮助李继宏提高英语,钱就不用补交了。

  1. 耶稣也许在加利利出世和死亡,但佛罗伦萨再现了主的生平。在一个布鲁内莱斯基式花园走廊的拱顶上,天使加百列正在向玛利亚传达神谕;城里的墙壁展示着三位贤王在托斯卡纳乡间游行的画面和基督的神迹;画里的那些罪犯与病人身着佛罗伦萨的衣装,围观的人群中不乏名流贤达,他们高鼻深目,眼光落在教堂前排的座位上,俯视着现实中的生活。

  Our Lord may have lived and died in Galilee, but his life was re-created in the city of Florence. The Angel Gabriel brought God’s message to Mary under the arches of a Brunelleschian loggia, the Three Kings led processions through the Tuscan countryside, and Christ’s miracles unfolded within our city walls, the sinners and the sick in Florentine dress and the crowds of witnesses dotted with public faces: a host of thick-chinned, big-nosed dignitaries staring down from the frescoes onto their real-life counterparts in the front pews.

  > 耶稣也许在加利利出世和死亡

  have lived不是“出世”,而是“生活”的意思。

  > 但佛罗伦萨再现了主的生平

  his life was re-created in the city of Florence 指的是画家在再现耶稣故事时,以佛罗伦萨市的生活做为画面背景。下面的话讲的都是该背景。李继宏没有准确地理解这句话的意思,误以为指的是佛罗伦萨到处都是耶稣故事画像,这就导致了下面的一连串误译。

  > 在一个布鲁内莱斯基式花园走廊的拱顶上,天使加百列正在向玛利亚传达神谕

  原意也是指画面,指画着加百列在布鲁内莱斯基式花园走廊的拱门下如何如何,不是指画在拱门上的壁画如何如何。

  > 城里的墙壁展示着三位贤王在托斯卡纳乡间游行的画面和基督的神迹;

  “城里的墙壁”属于误译,是指“城内”,与“乡间”相对。

  “三位贤王在托斯卡纳乡间游行”和“基督的神迹在城内展示”属于两个不同的分句,即两个不同的绘画内容,“基督的神迹”和后面的那些属于同一个内容。

  内容一:三位贤王在托斯卡纳乡间游行(不在“城内”)  内容二:基督的神迹在我们的城市内展现……

  > 画里的那些罪犯与病人身着佛罗伦萨的衣装

  sinner是基督教说的罪人,而非罪犯。这是基督神迹的一部分,拯救罪人和病人。

  > 围观的人群中不乏名流贤达

  witnesses是指神迹的见证者,不仅仅是围观。

  dotted with意思是点缀。

  public faces不是名流贤达(public figures),而是指“招牌面孔”、“代表人”(比如我就是新语丝的public face :-) )。这里的意思是指画家把佛罗伦萨的权贵当模特画到画中见证者人群里为这些权贵做广告。冒号后面即解释public faces所指。

  >他们高鼻深目

  thick-chinned意思是肥大下巴,不是深目。

  from the frescoes 漏译

  their real-life counterparts指画中的真人原型,与上文public face相对,是万万省不得的。

  最后一句试译如下:

  而基督的神迹在我们的城墙内展现,罪人与病人身着佛罗伦萨服装,见证的人群中点缀着招牌面孔:一群肥大下巴、高鼻子的权贵从壁画上俯视着他们坐在教堂前排座位上的真人原型。

(XYS20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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