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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06年
(按:该信原文为英文,于2006年1月1日用电子邮件寄给《纽约时报》编辑部和记者Jim Yardley,现已一周,除了自动回复,没有收到答复,也没有见到登出。以下是译文。)
就有关怒江建坝争议的报道致《纽约时报》
·方舟子·
做为“访问怒江并通过攻击环保人士而吸引了公众广泛的关注”(《法治:对中国的“愤怒之河”寻找公共声音》,Jim Yardely于2005年12月26日报道)的学者之一,我感到有必要纠正Yardely先生报道中的错误。
如果Yardely先生能重视我在2005年12月7日回答其提问的电子邮件(全文见附件)的话,该报道中的不准确和不实之处大部分都可以避免。然而,在Yardely先生的笔下就好像没有“环保人士”的反对者回答其采访要求,他显然完全忽视了我的意见,只报道“环保人士”的一面之辞。
首先,我想要说明我参与的对怒江的访问并非如Yardely先生报道的那样“由大坝开发者赞助”,而是由国家水电水利规划总院资助的。该机构负责编写“环保人士”现在要求公示的有关怒江项目的环评报告。请注意,在我们访问怒江之前,该机构也资助过一些“环保人士”访问怒江。
怒江并非如Yardely先生断言的那样是“中国仅有的两条自由流淌的河流之一”。在怒江的干流已经有两座水坝:比如水坝(1990年完工)和查龙水坝(1995年完工)。与Yardely先生所认定的相反,争议中的新坝并非要建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对那个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也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事实上,怒江计划建坝的地区的生态和环境实际上都已被毁灭,是由于数百年来当地居民过度的开发(砍伐森林、开荒、修路等等)造成的。建坝反倒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恢复那里的生态系统,例如通过改变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而停止砍伐森林和开荒,并为保护当地的生态提供足够的资金。
Yardely先生进而报道说:“近几个月来中国国内媒体的有关报道已被禁止。”
这不是事实。在近几个月来,在中国大陆的全国性报刊上有许多关于怒江建坝争议的报道。其中大部分是支持“环保人士”的。以下是一些例子:
《水电还是环保 是一个问题》,《国际先驱导报》2005年11月21日《怒江之争折射社会进步阵痛》,《科学时报》2005年11月7日《“怒江保卫战”逆转?》,《商务周刊》2005年10月21日
Yardely先生又报道说:“但是中国水利部注意到有关国际河流的政府报告被视为专有的信息,宣布环评中的一小部分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并禁止其发布。”
这也不是事实。中国水利部并没有参与怒江规划,也未卷入争议,从未如此宣布过。怒江环评报告在完成之后,全文就被归为机密,这甚至发生于有关争议出现之前,纯粹是由于法律的原因(不是在说“法治”吗?):在2000年12月29日制定的一部法规规定有关国际河流的科研资料属于机密;而怒江是一条国际河流。据我所知,该环评报告中并没有什么内容需要保密、不宜让公众知道的。事实上,我将乐于见到该环评报告被公示,因为我相信这将会澄清有关怒江项目的不实报道和误解。那些“环保人士”应该很清楚这个法律问题,因为他们中有人(例如蒋高明研究员)参与了环评,手上应该有一份环评报告。如果他们真的希望该报告获得公示,他们应该首先要求政府修改法律。因此我相信他们的呼吁不过是试图使局势复杂化,混淆视听。
自从1990年到美国以后,我便是《纽约时报》的忠实读者。在批评中国媒体糟糕的新闻操守时,我经常将《时报》做为好新闻的标准加以引用。我希望在将来我还能这么做。像这样有倾向性的、不准确的报道只会损害《时报》的信誉。
附英文原文:
To the Editor:
As one of those scholars who “toured the Nu and attracted wide public attention by attacking the environmentalists” (Rule by Law: Seeking a Public Voice on China’s ‘Angry River’, by Jim Yardley, December 26, 2005), I feel obliged to correct the mistakes in Mr. Yardley’s report.
Much of its inaccuracy and misinformation could have been avoided if Mr. Yardley had paid any attention to my email reply to his questions dated December 7, 2005 (see the enclosure). However, writing as if none of opponents of the so-called “environmentalists” had answered his interview requests, Mr. Yardley had apparently ignored my opinions and reported only one side of story told by the “environmentalists”.
First of all, I would like to make it clear that the trip I attended was not “sponsored by dam developers” as Mr. Yardley reported, but by the National Hydropower and Water Resources Planning and Design General Institute. This institute was in charge of the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report on the Nu River Project which the “environmentalists” now want to make public. Please note that the same institute also sponsored some “environmentalists” to visit the Nu River before our visit.
The Nu River is not “one of only two free flowing rivers in China” as Mr. Yardley asserted. There are already two dams in the mainstream of the Nu River: Biru Dam (completed in 1990) and Chalong Dam (completed in 1995). In contrast to Mr. Yardley’s assertion, the controversial new dams will not be built in the World Heritage Site area and will have little impact on the biodiversity of that area. In fact, the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of the Nu River in the areas planned for the dams has been virtually destroyed because of over-exploitation (deforestation, farming, road building etc.) by local people during past few hundreds of years. The dam project may instead help restore the ecological system in ways such as stopping deforestation and farming by changing the life style of local people, and providing sufficient funds to protect local ecology.
Further, Mr. Yardley reported: “Domestic media coverage has been banned in recent months.”
That is not true. There have been many reports on this controversy in national newspapers and magazines in mainland China during past months. Most of them supported the “environmentalists.” Here are a few examples:
Hydropower or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his Is a Question, by International Herald (Guoji Xianqu Daobao), Nov. 21, 2005
Controversy of the Nu River Reflects the Pain of Social Progress, by Science Times (Kexue Shibao), Nov. 7, 2005
“The Battle of Protecting the Nu River”, Has the Situation Changed? by Chinese Business Weekly (Shangwu Zhoukan), Oct. 21, 2005
Mr. Yardley also reported: “But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noting that government reports about international rivers were considered proprietary information, declared a small section of the assessment to be a state secret and forbade its release.”
This is not true either.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was not involved in this project or the controversy, and never made such declaration. The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Nu River Project as a whole was classified as confidential right after its completion, before the controversy even started, for a purely legal reason (talking about “Rule by Law”): One current Chinese law, enacted on Dec. 29, 2000, prescribes that scientific data about international rivers are confidential; and Nu River is an international river. To my knowledge, nothing in this report is secret or inappropriate to be known by the public. In fact, I will be glad to see that the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report is made public, because I believe it will clarify the misinformation and misunderstandings about the dam project. Those “environmentalists” should have known this legal problem very well because some of them (e.g. Prof. Jiang Gaoming) participated in the assessment study and should have a copy of the report. If they do want the report to be publicized, they should have asked the government to change the law first. Therefore I believe their appeal has no merit except complicating the issue and misleading the public.
Having been a loyal reader of the New York Times since I came to the US in 1990, I had often been citing the Times as the standard of good journalism when I criticized bad journalism of Chinese media. I certainly hope I can do the same in the future. Biased and inaccurate reports like this one will only hurt the credibility of the Times.
Sincerely,
Shi-min Fang (aka Fang Zhouzi) 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 Inc.P.O.Box 26194San Diego, California 9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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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01
2006年
正所谓物以类聚,被我批过的形形色色的人等,西安翻译学院的骗子、反科学文化人、特异功能的鼓吹者、中医骗子、杨支柱、杨玉圣等等,渐渐都聚到了“世纪沙龙”,打着不同的旗号,戴着不同的面具,天天在那里对我吐口水。看这些人的表演是有趣的,有时也能得到有用的信息。比如我就是在那里首次读到西安翻译学院的骗子兴高采烈地贴出的西安长安区法院驳回我要求把西安翻译学院状告我一案移到北京审理的裁决书,杨玉圣将该裁决书搬到其“学术批评网”登出时,同样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加了一个“方舟子2006年的第一个滑铁卢”的标题,表达自己与骗子们结成反方同盟的决心。
“世纪沙龙”的设计有一个好处,标出上帖网名注册的时间,这让人很容易识别化名为自己助威的“马甲”,因为网络论坛的常识是,如果新冒出一个专门为某人助威的网名,那么大致可以肯定就是该人的“马甲”。那里有一个叫“坏孩子”的网名就是在几天前新注册的,几天来所干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为杨玉圣辩护、攻击我,并重复杨玉圣针对我造的谣言。在这些谣言中,有一条引起了我的注意,觉得有必要多说几句:
“子橘据方舟子先生电话里说是北大罗志田教授看来杨玉圣同志得小心了。连这样的大佬都盯上了!”
这是为杨玉圣《我与方舟子先生的本质区别》一文中的这一条作证的:
“(九)方舟子始终为brainzhou(南水,原书评周刊编辑)、山东师大教授王玮和陈海宏、原四川大学教授、今北大教授罗志田(化名“子橘”)等谩骂本人提供平台,她自己也动辄以批评本人为乐趣,本人从未写过批评方xx的文章。”
我当时曾质问“杨主任根据什么如此肯定这些笔名的真实身份?莫非动用了中国政法大学的资源?”现在才知道原来杨主任根据的是某人的幻觉。
我从未与“坏孩子”或杨玉圣通过电话,更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子橘”是谁。事实上,如果没有投稿者的许可,我从不向任何人透露任何在新语丝化名发表文章的作者的真实姓名和身份。有时媒体记者找我要某个作者的联系方式,我也要先征得作者的同意才给。这种做人准则,不是“坏孩子”或杨玉圣之流可以想像的。
为了避免让人误以为我默认了“子橘”是北大罗志田教授而要撇情泄密责任,我最后需要声明一下:“子橘”不是罗志田,事实上他并非国内的学者,而是旅美学者。所谓“子橘是北大罗志田教授”的说法,乃是心理有毛病的人的疑神疑鬼。
附:
“坏孩子”谣言录
子橘据方舟子先生电话里说是北大罗志田教授
看来杨玉圣同志得小心了。连这样的大佬都盯上了!
我的一位好朋友介绍说:杨玉圣和方舟子是不一样的,学术批评网和新语丝也是决然不同的。杨玉圣和他的学术批评网是关注学术规范、学术批评与学术评价,而方舟子和他的网站是专门针对大陆的知名学者的,胡搅蛮缠,方太太在新华社是记者,方先生真正的后台是何院士,而院士是罗先生的亲家。这就是方舟子虽然加入了美国机,但在中国大陆十分吃香的真正原因
就是因为自己当不了真教授,所以方舟子看见中国的教授就别扭
(XYS200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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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01
2006年
【方舟子评:杨“良心”支柱要说谁疯了,本不关我事,因为我想他并没有精神科医生执照。我只想指出一个事实,王天成《博导,还是“博盗”? ——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一文是王天成本人寄给我的,不是声称影响力、水准都比我高几个等级的妄人徐建新(波涛浩淼)寄的,否则就不算“作者投的稿”。可怜杨良心连“作者投的稿”是什么意思都没搞明白,他的“良心”也许很大,脑子却很小。王的来稿我并不是当天就发,而是在抽空仔细阅读、做了一点基本信息验证后,过了几天才发的。杨玉圣的“学术批评网”恰好在我发稿的第二天跟着登出,未免太凑巧了一点。对揭发造假的文章,我一般只接受作者本人实名(发表时可化名)的投稿,偶尔也会接受值得信任的人的转寄,但是根本不可能去发表一个妄人或杨良心之流转寄的文章。我每天收到的作者本人寄来的文章多得处理不完,请杨良心之流以后不要来增加我的信箱中垃圾邮件数量。顺便说一下,周叶中一案也就是个普通的剽窃案,新语丝上揭露过的案例中比那严重的多得是,当事人地位比周叶中高的也多得是。有的人或出于政治目的,或出于个人恩怨,或出于争夺法学界地位的需要,拼命炒作此案,要把学术事件变成政治事件,甚至要把它炒成“最大的学术腐败案”,也真够恶心的。】
方舟子疯了
杨支柱
方舟子在《再问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一文中说:“贺卫方在评述周叶中剽窃案的文章中,对王天成《博导,还是“博盗”? ——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一文出处的注释,不是原始出处新语丝网站,而是比新语丝网站晚一天刊登的‘学术批评网’,这又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
方舟子真是不受抬举!这没稿费的非学术文章本来就可以一稿多投,更何况是揭发信!跟学术规范有什么关系.都是作者投的稿,贺先生愿意引用哪里的版本是他的自由.其实王天成根本就不认识方舟子,还是我建议他多投几处扩大声势的.王天成又没有方舟子的信箱,是我把文章给徐建新(波涛浩淼),让他转给方舟子的. 投稿是同一天,不过新语丝抢在前面一天刊登而已.我虽然知道方舟子不讲理,但是也想不到他会因为跟杨玉圣的打假竞争关系就攻击贺卫方,如果他真心打假他应该欢迎贺卫方出来批评学术腐败才对.“新语丝”刊登早一天贺先生是从报纸上知道的,他看的是“学术批评网”的文本,当然要注明“出自学术批评网”。看来方舟子这家伙确实打假是假,排斥异己是真.
以后再有人揭露抄袭问题,我决不会把稿子引到方舟子那里去了。
(XYS200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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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1
2006年
2005年将结束时,学术界也闹起了“韩流”,传来了韩国首尔大学前教授黄禹锡领先世界的干细胞研究被确认为造假的消息。中国不少媒体对这个事件也热炒了一把,不仅详细地跟踪事情的进展,还连篇累牍地发表评论、分析文章。《科技日报》把《纽约时报》的有关分析文章胡乱编译了一下,就当成本报的深度报道发表,上演了一出靠造假来打假的滑稽戏。这种滑稽戏很有中国特色而且并不罕见,例如以“学术打假”闻名的“学术批评网”主持人杨玉圣教授在过去的一年里也接连被揭出造假。
有人对黄禹锡事件幸灾乐祸,就好像这事让中国学术界出了一口恶气;也有人对此大惊小怪,惊呼原来科学也有假,就好像他生活在童话中,而且从没有遇见过大灰狼。科学当然也有假,而且还不少,不用出国门就很容易发现,我们有什么资本对韩国幸灾乐祸,又何必装模作样地大惊小怪呢?用陶世龙先生的话说:“看韩国,念中华,我们不应象手电筒一样,只照见别人而看不到自已。”
但是我们的确习惯于当手电筒。比黄禹锡事件略早一些的时候,中国也有两名教授造假东窗事发。一位是清华大学医学院的院长助理刘辉,被发现偷了和他姓名类似的一名国外研究者的论文来冒充自己的论文,被偷的这个人碰巧是我的大学同学刘宏。刘宏获悉此事后惊叹道:“这个人肯定是疯了,敢偷到方舟子的同学头上!”不过我相信刘辉教授事先一定不知道这么一层人际关系,现在知道了大概要感叹“世界真小”。
还有一位也是刘家的人,造假手段也类似,而且更加大胆:安徽师范大学常务副校长刘登义被发现他发表的所有重要论文都是把国外研究者的论文换掉署名为己所用,而且这些国外研究者的名字和他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对这么有趣的造假事件,中国媒体却没有什么兴趣报道、评论,分别只有一家地方报纸(《北京青年报》和《新安晚报》)做了报道,就没了下文。
或许是因为对中国学术界的造假丑闻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再新奇有趣的造假事件也没有了新闻价值。中国学术造假现象之多堪称世界之最。这五年来我接触到的就有四、五百起,而这还只是冰山的一角,整个冰山还不知道有多大。涉及范围也相当广,普通院校、研究机构且不说,各个名牌大学已无一幸免。造假的人群涵盖各个层次,从本科生、研究生、讲师、副教授、教授一直到校长、院士,全都榜上有名。这几年来,有许多名院士、院士候选人被发现弄虚作假,搞得怨声载道,再这么下去,“院士”这一无比崇高的头衔有变成“怨士”的危险,到这一届选举院士时连老院士们也看不下去了,发出了质疑院士制度的声音。
中国学术造假现象不仅数量多,而且花样也多,捏造实验成果、篡改实验数据、剽窃、一稿多投、伪造学术履历、买卖文凭、捏造论文发表记录、批量生产劣质论文、包装院士、冒领科研基金、侵吞科研成果、参与商业骗局等等,许多也是颇具中国特色,国际上前所未闻,中国科研人员的聪明才智在这方面发挥得淋漓尽致。饶是我从事学术打假多年,也还是会碰到新的花样让我感到非常的惊讶。
在学术界之外,各种各样打着高科技招牌的商业骗局、商业炒作也纷纷亮相,而且往往有科研人员为其捧场。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了。珍奥核酸在2001年就已被充分揭露,但是在2005年的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和315晚会上仍然能大做广告(《又见“珍奥核酸”上了春节晚会》,《北京科技报》2005年2月16日)。而且由于当初盗用多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名义做广告被诺贝尔奖获得者指斥,珍奥核酸得了诺贝尔奖情结,千方百计要拉诺贝尔奖获得者入伙,据说终于在2005年争取到诺贝尔奖获得者为其捧场。“神源口服液”在2003年非典流行期间就因为做虚假广告受到处罚,但现在仍然是号称“京城人士争喝神源、功效非凡真实可信”(《从神源口服液的广告看保健品如何骗人》,《北京科技报》2005年3月16日)。
有的则属于“新生事物”。同样盗用诺贝尔奖获得者名义的祛斑化妆品“巴黎欧潘多”(《美容化妆品的秘密》,《北京科技报》2005年6月8日),盗用哈佛大学名义的增高新药“哈佛代高乐”,谎称“在全美国引发疯狂抢购”的增高产品“美国筑本筑高助长系统”(《“增高产品”何时了》,《北京科技报》2005年5月18日),伪造学术依据的注射隆胸产品“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隆胸有什么学术依据?》,《北京科技报》2005年11月2日),都是在2005年开始遭到揭露,有的已被管理部门处罚,是不是也能演变成“历史遗留问题”还是个未知数。在中国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命力总是特别顽强。
在过去的一年里,伪科学、迷信也有抬头之势。用魔术表演冒充“特异功能”,在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曾经在中国风靡一时,在于光远、何祚庥、郭正谊、司马南反伪科学“四大恶人”和其他科普界前辈的打击之下,总算声名狼藉。但是在2005年,我们却见到一位“新疆奇人”上了中央电视台和其他电视台做“绝活”表演(《“人体特异功能”表演又来了》,《北京科技报》2005年8月24日)。如果其他的业余魔术师都以他为榜样,“神功”又将在中国大放异彩。
首届世界UFO大会9月份在大连举行,“UFO研究”一时在中国媒体上又成了“显学”。南京紫金山天文台的一位研究员几次在媒体上宣布,他已排除了中国各地出现的不明飞行物是自然现象和人类飞行器的“可能”,它们“可能”是外星文明的飞行器,外星人“可能”已光顾了中国,而且还不止一次。又有北京的“国际UFO专家”向我透露,外星人“可能”在关注我在中国媒体上对他们来临的怀疑(《如此“严谨”的不明飞行物专家》,《北京科技报》2005年9月14日;《“外星人”又到中国来了》,《北京科技报》2005年12月7日;《我曲解“不明飞行物专家”了吗?》,《北京科技报》2005年12月21日)。“可能”、“可能”,多少虚妄假汝之名以行!
古老的迷信残渣时不时地会披着最新科学的外衣泛起。当美国天文学家在7月份宣布发现太阳系第十颗大行星时,国内便有人老调重弹,声称“八卦宇宙论”的创立者刘子华早在1940年就已经用《易经》八卦推测出太阳系有第十颗大行星了,命名为“木王星”,据说还得到爱因斯坦的表扬呢,真为中国人、中国文化长脸。可惜“木王星”的各种数据与美国人发现的无一吻合,所谓爱因斯坦表扬也查无实据,刘大师的威名只在国内远扬(《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北京科技报》2005年8月10日)。
正如一直有人在鼓吹《易经》是精深的科学,也一直有人在鼓吹风水是“一门严谨的科学”、“生态建筑学”、“环境学”,而且做为将要“拯救世界”的东方文化的一部分,还在国外开花结果了。但是,以建设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与南京大学易学研究所名义开办的国内首个“建筑风水文化培训班”宣布开张,还是引起了轩然大波(《风水究竟是科学还是迷信》,《北京科技报》2005年9月28日)。要把自古以来就被有识之士视为不入流的旁门左道、迷信的东西用科学乔装打扮一番塞入大雅之堂,毕竟不是可以轻易得逞的,在反对声中,这出闹剧草草收场,创办“风水文化培训班”的风水大师们显然没有看好自己的风水。
一些更为精致的伪科学、迷信也更有市场,在知识界、新闻界都不乏支持者,声势浩大,反而是反对者显得势单力薄。由于印度洋海啸引发的有关人类是否应该敬畏大自然的争论就是如此,让我们发现打着“环保”的旗帜干着与“环保”无关、甚至是在反环保的活动的“伪环保”在中国很有市场。在有关怒江水电开发、圆明园防渗工程、转基因食品的风波中,处处可以看到伪环保的身影,利用公众对环保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相关科学知识的缺乏,在公众当中制造了一场场恐慌,真正的环保问题反而被忽视了(《“环保”是可以信口开河的吗?》,《北京科技报》2005年2月23日;《寻找“原生态河流”》,《北京科技报》2005年4月13日;《“圆明园防渗工程公众听证会”观感》,《北京科技报》2005年4月19日)。
学术造假、科技骗局、伪科学、伪环保、迷信……正在神州大地方兴未艾,反伪打假的事业任重道远,但是却有人以公众代表自居,认定公众对此已经厌倦,探讨起“公众为何厌倦了反对伪科学”,惊呼“警惕反伪科学运动扩大化”。有“科学警察”之称的美国“对声称超自然现象的科学调查委员会”专家代表团来华访问,引发了九位“科技工作者”联名在《科技日报》上发表了一封《科学探索不需要也不可有“科学警察”》的公开信,声称“科学上的‘反伪打假’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重大自主创新一大障碍”。同样是这些人,指控何祚庥院士、我等所谓的“反伪斗士”制造了三大“冤案”,私自“打假”阻碍科技创新云云。
这些属于“天地生人”小圈子的人一向在支持、从事伪科学研究,甚至在推销“祖传秘方”,他们害怕“科学警察”,就像小偷之害怕警察,理所当然(《中国需要“科学警察”》,《北京科技报》2005年5月25日;《“科技打假第一冤案”冤不冤?》,《北京科技报》2005年11月9日)。但是却有上海的记者跟着起哄,号称进行了“调查”,欲为“冤案”平反。更有广州的几个报刊联合起来又是登报道,又是发评论,反对“私人科技打假”,就像在小偷猖獗、警察失职之时,他们自己不去抓小偷,却很有种站出来反对私人抓小偷。而且把抓小偷的人看得比小偷还不如,像对待犯罪嫌疑人一样对“反伪斗士”明查暗访,实在找不出什么把柄就断章取义、捏造虚构进行丑化。
黄禹锡事件实际上也是因为“私人打假”而起,有人首先在网上质疑,韩国有关机构立即做了调查,黄禹锡也被迫辞职。但是在中国,如此众多的学术界丑闻在网上被揭露出来,却几乎没有见到过有关机构采取相应的行动,更几乎没有见到被揭露者勇于承担责任的,唯一的例外是汕头大学新闻学院的教授胡兴荣在网上有人指出其著作存在抄袭后,主动辞职了事。胡兴荣来自台湾,恐怕要被人视为“呆胞”。大陆土生土长的学者的脸皮就要厚得多。如果胡兴荣脸皮厚一点,肯定也可以和其他被发现抄袭、甚至更严重的造假行为的大陆学者一样,继续好好地当他的教授,别人又能把他怎么样?
造假者不仅得不到处理,而且如果胆子再大一点,还会理直气壮地“恶人先告状”,反过来向当地法院控告揭露他们的媒体、个人损坏其名誉权,并且还会得到法院的保护。做“绝食49天”表演的“四川老中医”陈建民在四川起诉《北京科技报》,“最受尊敬的中国十所大学之一”西安翻译学院在陕西起诉《西部发展报》,不就都获得胜诉了吗(《“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北京科技报》2005年7月27日)?由于对“最受尊敬的中国十所大学”事件进行了调查,我和《北京科技报》最近也都接到了西安翻译学院及其校长丁祖诒的诉状。早些时候,由于我在《北京科技报》撰文披露院士候选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肖传国的造假行为(《脚踏两只船的的院士候选人》,《北京科技报》2005年9月21日),肖传国也在武汉起诉我、《北京科技报》等,并且武汉方面乘我在北京开会之机,很有戏剧性地派了两名法警专程赶到北京的会场向我送交诉状和传票。如果造假者再次利用地方势力胜诉的话,还有什么值得奇怪的?真会有人天真到去相信这样的官司真能给造假者挽回名誉?这场官司秀并没能改变肖传国选不上院士的结局。学术的真假,新闻的真伪,不是法院能够判定的。
有管理机构的不作为,有司法机关的保驾护航,有不良媒体的推波助澜,有不良记者打气起哄,造假事件在中国必然层出不穷,有志反伪打假者不愁找不到目标。为了帮助公众擦亮眼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还不至于吃饱了饭没事干。
2005.12.30
(北京科技报2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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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1
2006年
杨玉圣主任起了个《答“学术打假斗士”方舟子》的题目,却没有回答我向他提出的任何问题。将这篇顾左右而他的范文转贴于此,让大家见识一下一个打着“学术批评”招牌的学术流氓的造谣、骂街的嘴脸。造谣说我河南大学演讲时冒充“中国科学院教授”,我原以为是西安翻译学院的人的独创,现在看来杨玉圣主任的功劳也不可抹煞。杨主任与刘兵之流的反科学文化人、学术腐败分子联手,倒不是新鲜事了。反科学文化人把持的《科学时报·读书周刊》曾经把杨玉圣评为“十大科普人物”,虽然我不知道杨玉圣做过什么“科普”。
我需要声明一下,新语丝从未转载过首发自“学术批评网”的文章,自然也不存在杨主任所谓“我和舟子最初的交恶缘由之一是对他的新语丝转载学术批评网首发的文章不注明出处提出异议而引起的。”如果存在所谓“异议”的话,那也是因为作者把文章同时投给新语丝和“学术批评网”,或者读者转寄而没有注明出处,或者杨主任剽窃新语丝网站的文章却又声称“作者惠寄”、“学术批评网首发”,还要偷改作者的署名、标题和文中内容(比如把网友“一心”发给新语丝的《可笑人也,聂资鲁教授!》改为署名“奕欣”《反学术打假的好戏——评聂资鲁教授〈杨玉圣的所谓学术批评文章及我的答辩文章〉》,列为“学术批评网首发”,参见一心《杨玉圣先生,请尊重本人的著作权》(XYS20051124))。对于知道为“学术批评网首发”的文章,即使作者以后再寄给我,我也不登。因为我认为一个学者会主动去给杨主任这种劣迹累累的学术流氓捧场,即说明其没有是非观念,不值得信赖。
如果谁要知道我和杨主任“交恶缘由”,可去看看新语丝“立此存照·杨玉圣事件”专辑中的文章。我既然被称为“学术打假斗士”,对一个一贯弄虚作假的人,不和他“交恶”,难道还和他“交善”不成?
我给贺卫方教授提了两个问题,杨主任就说我是在“骂”贺卫方,我还真看不出其中有哪一个词算得上“骂”的。大概在杨主任看来,他们那一伙人是不能被质疑的,否则就都是“骂”,而他们造谣、谩骂别人,却叫“学术批评”。
“论水平,在舟子看来,本人一般般。论为人,在舟子看来,也是臭不可闻。”这话倒是说得很有自知之明。
附: 杨玉圣:答“学术打假斗士”方舟子
时间:2006年1月2日 作者: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来源:学术批评网
舟子兄对于我当中国政法大学美国政治与法律中心主任之事,一直耿耿于怀,连续发文章质疑。在最新的一篇《再问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2006年1月2日)中,舟子的态度似乎有些软化,但还是他那种偏执而自信、一贯正确的做派:“我并不否认杨主任在很早以前曾经发表过一些学术论文,但是我关心的是自1998年杨主任专职从事‘学术批评’以来的论文发表情况,因为杨主任能转到中国政法大学当教授、主任,显然只能是靠近几年来的学术成果,而不能吃老本。但是看杨主任公布的文章清单,从1998年以来,杨主任发表的文章,以‘学术批评’类的随笔、杂文为主,夹杂一些新闻报道、书评、普及性文章。唯一算得上论文的一篇属于会议论文(孙中山先生的美国观——一个比较分析,《第五届“孙中山与现代中国”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国父纪念馆,2002年8月),不是在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按“学术规范”不能算正式发表的论文,而且也不属于“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而是中国近代人物研究。所以我在《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所说的‘8年来,杨玉圣没有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更没有发表过一篇研究‘美国政治与法律’的学术论文。’这一结论仍然成立,并没有因为杨主任公布了更详尽的文章清单而改变。所以我仍然要问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主任,杨玉圣是靠什么学术成果到中国政法大学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的?”
论水平,在舟子看来,本人一般般。论为人,在舟子看来,也是臭不可闻。我老实检讨,自己确实不像舟子那样是一个可以在《北京科技报》《环球》开专栏的名人,也不像舟子那样是一个“既懂马克思主义又懂自然科学”的高人。可是,连我自己都奇怪得很,何以就稀里糊涂地做上了这个美国政治与法律中心主任呢?惹得舟子痒痒,恼火。“舟子不高兴,后果很严重。”怎么办?实在没辙,如果舟子心里不平衡的话,权且提一个化解郁闷的馊主意:反正舟子现在也因为跟新华社的记者结婚而长住北京了,既然当初有本事拿过米国的大学的博士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为何不到某大学(比如他一再为之辩护的陈章良教授做校长的中国农业大学)也做个生物化学信息中心的主任、教授一类的头衔。这样的话,总比到河南大学演讲时冒充“中国科学院教授”,要来得光明正大一些;也总比被网友们戏弄为“三无人员”要好听一些。
其实,我和舟子最初的交恶缘由之一是对他的新语丝转载学术批评网首发的文章不注明出处提出异议而引起的。可能舟子还因此受了点刺激。所以,在这篇本来是骂我的文章中也把无辜的贺卫方教授连带骂了。舟子是这样骂的:“我同时顺便也要问一下正在与杨玉圣联合打假、建设‘学术规范’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一个人8年来没有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专职从事与其专业研究无关的‘学术批评’,却能评上教授、当上研究中心主任,这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 ’?贺卫方在评述周叶中剽窃案的文章中,对王天成《博导,还是“博盗”?——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一文出处的注释,不是原始出处新语丝网站,而是比新语丝网站晚一天刊登的‘学术批评网’,这又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贺教授在文中提到《中国经济时报》报道了这个事件,而该报道写得清清楚楚:‘2005年11月23日,署名“王天成”的一篇《博导,还是“博盗”?——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以下称“剽窃纪实”)的文章出现在“新语丝”网站上(“学术批评”网11月24日刊登),……’故我们只能认为贺教授知道新语丝网站为原始出处)。”
新语丝,一直被一些严肃的学者称之为“信誉死”(清华刘兵教授语)。看来还真是恰如其分、入木三分。比如,这次舟子质问贺教授,就是胡搅蛮缠,一副痞子像。舟子也不想想:贺教授凭什么要回答你的问题?因为你的问题本来是、而且一直是针对政法大学和我本人的提问,现在又无缘无故地把矛头转向贺教授,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难道因为贺教授发布《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而让舟子感到不安吗?
至于舟子“贺卫方在评述周叶中剽窃案的文章中,对王天成《博导,还是“博盗”?——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一文出处的注释,不是原始出处新语丝网站,而是比新语丝网站晚一天刊登的‘学术批评网’,这又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的问题,我倒可以代答。首先,作者引王天成先生的文章,究竟是注明引自哪家网站,并不是舟子说了才算。发布在学术批评网上的王先生的文章,是王先生投送学术批评网、授权发布的,无论是标题还是内文个别提法,都与新语丝不同。在这种情况下,贺教授写作的是严肃认真的评论文章,为此而引用学术批评网发布的王先生的文章,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再说,众所周知,舟子的新语丝在国内是被屏蔽的,因此在北京往往找不到这个网站的服务器,这也是不少人见识不到新语丝真面目的客观因素。至于原因,舟子要是有种的话,就不用发问贺教授这样的书生教授了。
放假了,闲着也闲着,就专门陪舟子和那个叫王玮的“中国美国史研究会副理事长”(也是新语丝的专栏作家),玩儿。
舟子兄不服的话,请继续批评。
(XYS200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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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06年
几年来,新语丝网站的“立此存照·杨玉圣专辑”以大量的证据证明“学术批评网”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杨玉圣教授多次弄虚作假,杨玉圣对此除了骂街,从未做过澄清。几天前我写了《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一文,第二天见到杨玉圣故伎重演,发表《我与方舟子先生的本质区别》做为回应,仍是在骂街。今天见到杨玉圣发表为自己歌功颂德的长文《匆匆忙忙 又是一年——2005年个人纪事》,发现杨主任忽然换了副面孔,要来跟我讲事实摆道理,并且欢迎我继续批评了。现在把文中与我有关的部分摘录如下:
--------- 不久前,有一位叫方舟子的在他的新语丝上写了篇《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据这位美国籍华人说:“(引文略)”于是,这位以批判法o功、反对基督教、反对环保而闻名的“打假斗士”忿忿不平地要求:“请中国政法大学校方解释一下,杨玉圣是靠什么学术成果到贵校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的?也请杨玉圣论证一下,一个早已不搞学术研究,以学术批评为业的人去主持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这又是哪门子的‘学术规范’?” 还真是难为这位住在加利福尼亚州、隔着太平洋专打中国假的生化信息学专家了!就是因为他的这一番检索,我第一次知道《图书馆》(1997/06)曾经发表过笔者的一篇《美国书籍在中国》,还第一次知道《科学中国人》(2001/06)发表过笔者的一篇《学术腐败与学术打假》。要不是舟子兄热心检索,我还真是不知道自己有这样两篇文章(因为我既未向这两份刊物投过稿,迄今也不曾收到过上述两份刊物的样刊和稿费,而笔者也确实曾在其他刊物发表过上述主题的文章)。舟子兄是学理科出身的,是个有口皆碑的“科学主义者”,可能因为这个关系,但凡是他检索不到的,似乎也就不入他的“狗眼”了(因为中国有一句俗话,叫“狗眼看人低”,舟子兄久居花旗,可能未必知道)。 受这位舟子兄的启发,我把自己1984年以来发表的文章编辑了一份清单——《杨玉圣论著目录(1984年起)》,大大小小,居然在数量上是这位“科学主义者”检索到的数目字的好几倍。这份《目录》已经在12月26日发布于学术批评网。为此,我写了“题记”: 这是本人的一份论著目录清单,自1984年起,截止2005年岁末。这既是自己流浪学坛的足迹,也是迄今曲折的学术命运的映照。 学术之路,绝无坦途。对于学术,我一向抱持敬畏之心,从来不敢懈怠。但一则资质愚钝,再则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故而成绩寥寥,乏善可陈。对于转型期中国的学人的路径,究竟该如何走向,我一直是充满迷惑、矛盾与烦恼。尽管已过不惑,但类似的问题也许无穷无尽。 美国史、美国学、世界近代史、现代化研究、史学评论、学术批评、学术规范,大致是我最近二十年来涉足的主要领域,不同时期,各有侧重,不深不透。这份单子可以说明这一点。 我的选择,我的路。这是自己的人生哲学,也是自己的学术理念。只有自己最明白,为了这些微不足道的文字,曾经为之付出多少的劳苦、心血与代价。 还得马不停蹄,继续跋涉。
这是我的心里话。舟子兄不服,可以继续批评。”----------
几天前杨主任才在《我与方舟子先生的本质区别》一文中对我破口大骂,把别人将他与我相提并论视为“莫大的侮辱和耻辱”,突然又自作多情要和我称兄道弟,亲切地连叫我五声“舟子兄”,听得我直起鸡皮疙瘩。虽然杨主任变脸功夫一流,但是爱造谣的本性却并没有改。在《我与方舟子先生的本质区别》一文中,杨主任说我是“拿了美国绿卡的中国人”,此文中却改称我为“美国籍华人”,是这位“美国研究专家”分不清这两种身份的区别,还是在这几天杨主任替我加入了美国国籍?杨主任又说我是“以批判法o功、反对基督教、反对环保而闻名的‘打假斗士’”,说我反对环保,是造谣,说我因为反对这三样东西而被称为“打假斗士”,更是造谣。杨主任不会不知道,我之所以被媒体称为“打假斗士”,乃是因为打击学术界的弄虚作假,包括打击杨主任这样的。说我是“科学主义者”,同样是造谣。
在散布了这几个谣言之后,杨主任公布了“1984年以来发表的文章”,说是我检索到的数目字的好几倍,以此暗示我检索到的他的论文表有重大遗漏,对其学术成就的质疑不成立。我是从“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做的检索,检索到的文章数目少于杨主任发表的文章数目,这是很正常的,从杨主任公布的清单看,他用笔名发表了大量的随笔、报道、评论,自然没法用“杨玉圣”检索到,而且那是“学术期刊”数据库,不可能检索到杨主任在该数据库未收的大众报纸或通俗刊物上发表的文章。
我并不否认杨主任在很早以前曾经发表过一些学术论文,但是我关心的是自1998年杨主任专职从事“学术批评”以来的论文发表情况,因为杨主任能转到中国政法大学当教授、主任,显然只能是靠近几年来的学术成果,而不能吃老本。但是看杨主任公布的文章清单,从1998年以来,杨主任发表的文章,以“学术批评”类的随笔、杂文为主,夹杂一些新闻报道、书评、普及性文章。唯一算得上论文的一篇属于会议论文(孙中山先生的美国观——一个比较分析,《第五届“孙中山与现代中国”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国父纪念馆,2002年8月)),不是在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按“学术规范”不能算正式发表的论文,而且也不属于“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而是中国近代人物研究。所以我在《杨玉圣靠什么学术成果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所说的“8年来,杨玉圣没有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更没有发表过一篇研究‘美国政治与法律’的学术论文。”这一结论仍然成立,并没有因为杨主任公布了更详尽的文章清单而改变。所以我仍然要问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主任,杨玉圣是靠什么学术成果到中国政法大学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的?
我同时顺便也要问一下正在与杨玉圣联合打假、建设“学术规范”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一个人8年来没有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专职从事与其专业研究无关的“学术批评”,却能评上教授、当上研究中心主任,这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贺卫方在评述周叶中剽窃案的文章中,对王天成《博导,还是“博盗”?——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一文出处的注释,不是原始出处新语丝网站,而是比新语丝网站晚一天刊登的“学术批评网”,这又是什么样的“学术规范”?(贺教授在文中提到《中国经济时报》报道了这个事件,而该报道写得清清楚楚:“2005年11月23日,署名“王天成”的一篇《博导,还是“博盗”?——武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周叶中和学生抄袭剽窃纪实》(以下称“剽窃纪实”)的文章出现在“新语丝”网站上(“学术批评”网11月24日刊登),……”故我们只能认为贺教授知道新语丝网站为原始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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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05年
因为《维纳斯的诞生》的译者李继宏在对laoliu的答复中承认laoliu指出的其他错译,但对第1、2条错误提出了异议(《关于《维纳斯的诞生》的说明》(XYS20051228)),我就特地去比较了一下。第2条虽然不太妥当,但问题不大。第1条则除了laoliu已指出的(例如把“拱门下”误译成“拱顶”),还有其他的错误。李继宏的英文水平在国内学者中算是很好的了,比朱振武和反科学文化人之流高出太多,可以胜任翻译。但是语感和对英语文化的理解在国内很难得到熏陶,还有待加强。外语再好的人也不能保证整本译著没有偶尔的差错,我们即使读中文也有看花眼或读不懂的时候呢。当然这不能用来为朱振武和反科学文化人那些低级错误百出的劣质翻译辩护——他们去搞翻译是入错了行。
下面算是帮助李继宏提高英语,钱就不用补交了。
1. 耶稣也许在加利利出世和死亡,但佛罗伦萨再现了主的生平。在一个布鲁内莱斯基式花园走廊的拱顶上,天使加百列正在向玛利亚传达神谕;城里的墙壁展示着三位贤王在托斯卡纳乡间游行的画面和基督的神迹;画里的那些罪犯与病人身着佛罗伦萨的衣装,围观的人群中不乏名流贤达,他们高鼻深目,眼光落在教堂前排的座位上,俯视着现实中的生活。
Our Lord may have lived and died in Galilee, but his life was re-created in the city of Florence. The Angel Gabriel brought God’s message to Mary under the arches of a Brunelleschian loggia, the Three Kings led processions through the Tuscan countryside, and Christ’s miracles unfolded within our city walls, the sinners and the sick in Florentine dress and the crowds of witnesses dotted with public faces: a host of thick-chinned, big-nosed dignitaries staring down from the frescoes onto their real-life counterparts in the front pews.
> 耶稣也许在加利利出世和死亡
have lived不是“出世”,而是“生活”的意思。
> 但佛罗伦萨再现了主的生平
his life was re-created in the city of Florence 指的是画家在再现耶稣故事时,以佛罗伦萨市的生活做为画面背景。下面的话讲的都是该背景。李继宏没有准确地理解这句话的意思,误以为指的是佛罗伦萨到处都是耶稣故事画像,这就导致了下面的一连串误译。
> 在一个布鲁内莱斯基式花园走廊的拱顶上,天使加百列正在向玛利亚传达神谕
原意也是指画面,指画着加百列在布鲁内莱斯基式花园走廊的拱门下如何如何,不是指画在拱门上的壁画如何如何。
> 城里的墙壁展示着三位贤王在托斯卡纳乡间游行的画面和基督的神迹;
“城里的墙壁”属于误译,是指“城内”,与“乡间”相对。
“三位贤王在托斯卡纳乡间游行”和“基督的神迹在城内展示”属于两个不同的分句,即两个不同的绘画内容,“基督的神迹”和后面的那些属于同一个内容。
内容一:三位贤王在托斯卡纳乡间游行(不在“城内”) 内容二:基督的神迹在我们的城市内展现……
> 画里的那些罪犯与病人身着佛罗伦萨的衣装
sinner是基督教说的罪人,而非罪犯。这是基督神迹的一部分,拯救罪人和病人。
> 围观的人群中不乏名流贤达
witnesses是指神迹的见证者,不仅仅是围观。
dotted with意思是点缀。
public faces不是名流贤达(public figures),而是指“招牌面孔”、“代表人”(比如我就是新语丝的public face
)。这里的意思是指画家把佛罗伦萨的权贵当模特画到画中见证者人群里为这些权贵做广告。冒号后面即解释public faces所指。
>他们高鼻深目
thick-chinned意思是肥大下巴,不是深目。
from the frescoes 漏译
their real-life counterparts指画中的真人原型,与上文public face相对,是万万省不得的。
最后一句试译如下:
而基督的神迹在我们的城墙内展现,罪人与病人身着佛罗伦萨服装,见证的人群中点缀着招牌面孔:一群肥大下巴、高鼻子的权贵从壁画上俯视着他们坐在教堂前排座位上的真人原型。
(XYS20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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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05年
大约在两年前,我听一个文科学者谈到,“学术批评网”的主持人杨玉圣因为这几年来专职搞学术批评,放弃了其本行“美国研究”,在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评不上教授,转到中国政法大学当教授去了。我本来还以为中国政法大学专门为杨玉圣新设了“学术批评”或“学术打假”教授。今天见到有一网站请杨玉圣等文科学者参加“从SCI反思中国的学术评价体制”研讨会,一开始只是觉得好笑,文科学者知道什么SCI?恐怕连怎么查SCI都不知道。再一看杨玉圣的头衔,原来并不是学术批评教授,居然是“中国政法大学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大奇。于是到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把杨玉圣发表的文章全部检索出来看看。自1998年以来,杨玉圣共在中国学术期刊上发表了36篇文章,其中新闻报道1篇,人物纪念文章3篇,书评5篇,剩下的27篇全部是有关学术批评、学术规范、学术打假的争论文章,果然是以学术批评为业。8年来,杨玉圣没有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更没有发表过一篇研究“美国政治与法律”的学术论文。据我所知,他这几年出的著作也都是学术批评、学术规范方面的,并无美国研究方面的学术专著。
请中国政法大学校方解释一下,杨玉圣是靠什么学术成果到贵校当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的?也请杨玉圣论证一下,一个早已不搞学术研究,以学术批评为业的人去主持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这又是哪门子的“学术规范”?
1 开展学术批评 反对学术不端 维护学术尊严——关于沈履伟剽窃案的公开信 杨玉圣 社会科学论坛 2005/092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 杨玉圣 社会科学论坛 2005/083 与其说是学术荣誉,不如说是学术责任——应正确对待学术论文署名问题 杨玉圣 社会科学论坛 2005/054 对美国的立体研究——《资中筠集》述评 杨玉圣 美国研究 2005/025 一个大写的人——写在刘宗绪先生逝世一周年之后 杨玉圣 云梦学刊 2005/016 壮士断臂 英雄本色——评北大英语系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置 杨玉圣 社会科学论坛 2004/127 学术规范与青年学者的使命 杨玉圣 中国高等教育 2004/198 值得关注的学术集刊现象 杨玉圣 云梦学刊 2004/049 首都中青年学者倡议恪守学术规范 杨玉圣 科学中国人 2004/1110 学术期刊的境遇与出路 杨玉圣 社会科学论坛 2004/1011 杞人之忧 忧怀天下——关于学界不正之风与学术腐败的对话 杨玉圣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0412 前车之鉴:晚近十大学案警示录 杨玉圣 社会科学论坛 2004/0513 关于目前高校学术流弊的对话 杨玉圣 云梦学刊 2004/0314 永远的心痛——怀念刘宗绪先生和顾诚先生 杨玉圣 中学历史教学参考 2003/0815 大学改革与大学的命运——对有关北大改革方案论争的初步回顾 杨玉圣 学术界 2003/0516 一部别具一格的史学研究与历史教育论稿——刘宗绪著《人的理性与法的精神》编后记 杨玉圣 学术界 2003/0217 厚积薄发 历久弥新——评杨生茂著《探径集》 杨玉圣 世界历史 2003/0618 三人谈: 当前学风不正的种种表现 杨玉圣 中国改革 2002/0119 王铭铭事件、新闻媒体与学术批评——兼与“梅林”先生商榷 杨玉圣 学术界 2002/0420 贵在自律——做学问应坚守学术伦理 杨玉圣 学术界 2002/0121 学术腐败、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关于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问题 杨玉圣 社会科学论坛 2002/0622 学术剽窃现象:我们应有的关注与反思 杨玉圣 社会科学论坛 2002/0423 学术腐败与学术打假 杨玉圣 科学中国人 2001/0624 程千帆先生的学问人生 杨玉圣 学术界 2001/0425 我写作《学术批评应当署本名》的来龙去脉——兼答“南水”先生 杨玉圣 学术界 2001/0326 学术批评应当署本名 杨玉圣 学术界 2001/0227 为了中国学术共同体的尊严——学术腐败问题答问录 杨玉圣 社会科学论坛 2001/1028 知彼知己的益举——评《中美长期对话(1986-2001)》 杨玉圣 美国研究 2001/0429 学术规范应从基础工程抓起 杨玉圣 世界历史 2001/0230 学术批评、反批评及其他 杨玉圣 中学历史教学参考 2000/1231 读书奖、网上论坛与学术批评 杨玉圣 学术界 2000/0632 铁肩担道义 杨玉圣 自然辩证法通讯 2000/0233 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学术规范讨论备忘录 杨玉圣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1998/0534 学术打假与学风建设——1998年4月16日在南京大学的演讲 杨玉圣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1998/0435 学术苦旅的足迹——兼评《美国史研究百年回顾》 杨玉圣 美国研究 1998/0136 “纪念罗荣渠教授70诞辰座谈会”在京召开 杨玉圣 世界历史 1998/0137 学术书评与世界史学科建设 杨玉圣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0238 美国书籍在中国 杨玉圣 图书馆 1997/0639 中国人的罗斯福新政观 杨玉圣 史学月刊 1997/0240 在探索中创新——罗荣渠先生的学者气象 杨玉圣 史学理论研究 1997/0341 历史研究与理论创新——罗荣渠先生的学术探索历程 杨玉圣 世界历史 1997/0342 《北大史学》印象 杨玉圣 中国图书评论 1996/0943 罗荣渠教授与美国史研究 杨玉圣 美国研究 1996/0344 从“友邦”到“死敌”──三四十年代美国形象在中国的演变 杨玉圣 太平洋学报 1995/0345 学术论文的规范化问题 杨玉圣 美国研究 1995/0146 美国社会转型的历史启示——读《大转折的年代》 杨玉圣 中国图书评论 1994/0147 鸦片战争时期中国人的美国观 杨玉圣 史学月刊 1994/0148 中国美国学史:一个新的研究课题──兼评李本京先生等的新著 杨玉圣 美国研究 1994/0249 一个美国史研究者的足迹——评邓蜀生著《美国历史与美国人》 杨玉圣 美国研究 1994/0150 高校世界近代史教材建设的新收获──评刘宗绪主编《世界近代史》 杨玉圣 世界历史 1994/0651 对美国外交演进轨迹的寻绎——读李庆余著《美国外交》 杨玉圣 世界经济与政治 1992/0252 一种极堪忧虑的现象——试评《移民与近代美国》 杨玉圣 世界历史 1992/0153 卡罗来纳殖民地创建史探微 杨玉圣 史学集刊 1991/0354 美国史研究的中国特色刍议——从两部美国现代史新著说起 杨玉圣 世界历史 1991/0355 如何改革我国的美国史研究——从《美国史纲》谈起 杨玉圣 九江师专学报 1991/0256 是“开展正常的学术争鸣”吗?——读《美国史纲》札记(四) 杨玉圣 兰州学刊 1990/0657 论美国内战前关税诸问题 杨玉圣 世界历史 1989/0658 《当代美国总统与社会》评介 杨玉圣 世界历史 1988/0559 关于《宅地法》开始实施的时间 杨玉圣 世界历史 19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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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北京青年报2005年12月17日)
为什么造假多出于生物医学领域
著名学术打假人方舟子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生物医学领域的学术造假各国都比较多,这里有经济利益的驱动。
他说,美国一年平均发现大约10起在生物医学领域的造假事件,而方舟子网站上也有许多起中国的学术造假事件,其中大多数都是生物医学领域的。“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生物医学领域与物理等其他自然科学领域有区别,它更为复杂,科学研究结果造假不易被发现;第二,生物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有广泛的用途,可在医学、保健、农业产业等方面应用,学者可以很容易获得投资,迅速获得经济利益。所以一些缺少科学道德的学者会铤而走险。”
对于黄禹锡涉嫌造假的指控,方舟子并不觉得很惊讶。因为此前就发现他在卵细胞来源上隐瞒实情,他还因此辞去行政职务。“但我想黄禹锡再次出事在韩国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因为在基础科学领域,韩国的水平远不如美国,韩国能出黄禹锡这样的世界顶尖科学家很难得,能在世界著名的《科学》杂志发表论文也很难得。他的论文也很有影响,干细胞可用在治疗神经系统疾病、器官移植等多个方面。”
既然《科学》所登论文有假,他相信韩国首尔大学和政府机构会严肃调查和处理的。他举例说在美国卫生部专门有监督生物医学科学家研究成果的办公室,如果发现有学术造假,政府会作出几年内禁止科学家向政府申请科研资金的处罚,如果事情严重,还有可能终身禁止申领资金,甚至追究刑事责任。“遗憾的是,在中国发生了学术造假却很少受到处理”。
他估计,如果此事是真实的,黄禹锡将身败名裂,因为科学领域最重视的就是诚信,被发现缺乏科学道德的学者即使再有学问仍然不为学界所容,但这不影响他今后的生计,他可以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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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有关云南怒江水电开发的争议,可以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03年10月,一些“环保”非政府组织(NGO)得知怒江要进行梯级电站开发后,在媒体上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活动,导致政府高层在次年2月对怒江开发计划做出暂时搁置的批示。这一事件被“环保人士”称为中国环保NGO史上“值得浓墨重彩地写一笔”的案例(1)。
第二个阶段,在今年年初,印度洋海啸在中国媒体上引发了一场关于人类是否应该敬畏大自然的争论。以“环保人士”为主的“敬畏派”在争论中援引怒江搁置开发做为例子,引起了以“反伪科学人士”为主的“反敬畏派”对此事的关注。今年4月,一些“反敬畏派”人士为此到怒江考察,之后在云南大学发表演讲,针对“环保人士”在怒江问题上误导公众的一些做法提出了严厉的批评,称之为“伪环保”(2)。演讲记录在网上公布后,再度引发了对怒江是否应该开发水电的争议。
有的“环保人士”将批评者视为“伪科学”、“资本”、“强权”的代表(3),网上更是有不少人指责他们被利益集团收买反对环保云云。这些指责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这些人都是真正的非政府人士,或者是科学家,或者是自由撰稿人、节目主持人,业余长期反对伪科学和关心中国的环保问题,以特立独行、不怕得罪人著称,与水电开发和环保部门都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
“反伪科学人士”与“环保人士”之间的争论,不是反对环保与要求环保之间的争斗,而是不同的环保理念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表现在,环保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还是为了大自然?环保应该建立在科学、理性的基础上,还是诉诸于反科学、迷信?环保必须兼顾到发展,还是反对发展?
怒江之争,正是这种理念冲突的必然结果。
一、“反坝”
“环保人士”在反对怒江开放时,虽然很少自称是反坝人士,但是其论证往往是一般性地反对水电开发、建大坝,提及公众参与、决策、能源、脱贫、移民、腐败等种种问题。这些问题并非怒江项目所特有,是建任何大坝,甚至其他工程建设都会遇到的,并且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解决。我们显然不能因为存在这些一般性的问题而停止一切建设。如果怒江项目在这些方面具体存在什么问题,当然值得提出来讨论、解决,否则的话,只是泛泛而谈,并不具有什么意义。
近年来国际上出现了极端环保主义思潮和反坝运动,受其影响,国内“环保人士”在反对怒江建坝时,也经常发表一些反坝言论,例如“水电不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大坝的寿命只有短短50年(或不超过100年)”、“美国已进入了拆坝时代”等等。一些水利水电专业人士已经对此做了详细的反驳,我在这里仅根据基本事实简单地做个澄清。
近几年来国际上召开的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可再生能源国际大会、世界水资源论坛上,都一再肯定水电做为清洁的可再生能源的地位,并强调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增加水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也是学术界的主流意见。所以,“水电不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的说法最多只能算是一种非主流的另类意见,不能用以误导公众,更不能做为决策的依据。与火电相比,水电无疑是更为清洁的。与同等规模的火电相比,怒江中下游规划的水电站,每年将节约标煤3705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0.63亿吨、二氧化硫88.92万吨、氮氧化物33.6万吨、一氧化碳0.85万吨,少产生粉煤灰约1100万吨,减少了处理这些污染物的大量费用,省却了火电厂所需要的冷却水运行和排放,既可节约水资源,又可避免对水环境造成热污染。
“大坝的寿命只有短短50年(或不超过100年)”的说法是很容易被证伪的,国内有些著名水电站建成运行的时间早就超过了50年(例如1912年建成的云南石龙坝电站,1942年建成的吉林丰满水电站),国外有许多现役水坝的寿命也已超过了百年(例如埃及尼罗河上的阿斯旺旧坝于1902年建成,美国密歇根的波德曼水坝建成于1894年)。最近著名的“环保人士”梁从诫把大坝的寿命延长到了200年(4),这固然可以暂时避免被证伪的尴尬,但是仍然是没有根据的说法。水坝就像一切人工建筑,当然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环保人士”因此认为水电并非永不枯竭的可再生能源,这个推理却不成立。一座水坝报废了,并不等于一条江的水电资源枯竭了,完全可以再在江上建新的水坝继续利用;一条江的水电资源枯竭了,也不等于全世界的水电资源枯竭了。只要地球上还存在着有落差的江河,水电资源就是永不枯竭的。
“美国已进入了拆坝时代”则明显是一个谣言。既然水坝有一定的寿命,那么必然会逐年拆掉一些年代已久、丧失功能的废坝、弃坝,这方面,中国拆掉的比美国的还多。美国也没有停止建大坝,在近五年,完建或在建的大坝有几十座(例如在1999年建成的Seven Oaks大坝,坝高193米,加州在建的Olivenhain大坝,高97米)(5)。
二、“原生态河流”
在反对怒江建坝的各种理由中,“保留一条原生态河流”大概是最著名也是最具号召力的一条。直到最近,8月25日由众多“环保组织”、“环保人士”联署的《提请依法公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公开信中,仍然在声称“这条江是中国最后两条尚未在干流上建坝的生态河流之一”。
在地理学界和生态学界,并无“生态河流”的概念,这一说法,是“环保人士”的发明。如果“生态河流”指的是未在干流上建坝,那么怒江显然不属于“生态河流”,因为在西藏境内,怒江干流上早已建成两座水电站:1990年投产的比如电站(装机容量1.6MW)和1995年投产的查龙电站(装机容量10.8MW),这是怒江上游干流在那曲地区开发中的9座梯级电站中已建成的两座。在缅甸境内,怒江下游(萨尔温江)的干流拟规划建设5座梯级电站,其中一座(大山电站)已进入施工准备阶段。在云南境内,怒江干流尚未建水电站,但支流已建有许多座中小型水电站,包括怒江州境内的44座和保山市境内的51座。
在云南境内怒江流域,历经河谷两岸世代居住的各族人民千百年来的开发、利用(烧荒垦地、砍伐生活用柴等等),怒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已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此外,近年来实施的“村村通公路”的“民心工程”,也加剧了对当地植被的破坏。当地政府提供的材料说,怒江流域海拔1500米以下的原始森林已荡然无存,1500米至2000米之间的植被破坏严重,自然保护区都在2000米以上(规划中的怒江水坝在云南境内的正常蓄水位为1570米)。这符合笔者的观感。在笔者途径的300多公里河段,仅有几百米的一小段由于过于陡峭、人迹罕至而残留了原始森林,其他河段甚至连植被都不多见。这些植被都是次生的灌木丛、草坡或人工种植的用材林。
由于水库淹没的是植被已受到严重破坏的区域,不影响到自然保护区,生态学研究的结果认为,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对当地陆生植物的多样性基本上不会造成影响,更不会导致当地特有植物、国家或省级保护植物的灭绝。当地环保官员还向我强调,怒江水电开发反而有助于保护怒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例如通过搬迁移民、开发替代产业减轻人口压力,减少对陡坡耕地的需求;通过以电代柴减少对森林的破坏,每年至少保护50万立方米的林业资源。并且将有用于环保的足够资金。怒江流域的贡山县60%以上的土地被划入国家自然保护区,丰富的木材资源和矿产资源不能开发,但是国家并未给予补偿,也没有专项拨款,保护经费靠地方自己解决,这对于一年财政收入仅有1千万元、支出却高达8千万元的贫困县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当地官员称,只有靠水电开发引进的资金和建成后的税收,才可能为环境保护提供急需的大量资金。
受怒江建坝影响较大的主要可能是水生生物。这可以通过预留过鱼通道、保留一些天然河段,来减少建坝造成的影响。
“怒江是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也是反对怒江开发时经常被提及的一条理由。事实上,云南省有关部门在划定“三江并流”申报世界自然遗传区域范围时,已采取“区域划出、高程控制、充分协调”的措施,为“三江并流”区域的开发建设留出了必要的空间。怒江规划也充分考虑到了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保护,仅丙中洛水电站的地下厂房位于遗产地范围的地下山体内,马吉水库的回水在一年之内将有几个月对遗产地的缓冲区产生微度影响(影响面积占遗产地总面积的千分之0.33)。
三、原住民的权益
“环保人士”反对开发云南怒江水电的一大理由,是开发怒江将会改变原住民的生活方式,破坏文化多样性,因此要求保护那里的文化多样性。保护文化多样性是从保护生物多样性引申而来的,其实并不妥当。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相对应的,应该是尊重文化多样性。文化的主体是有尊严有意识的人,而不是动植物,外人对他人的文化应该尊重,却不应该自以为高人一等,要当他人的保护人,只许自己变,却不准他人也变,自己享受着现代文明、过着舒适的现代化生活,却要求少数民族继续保留其贫困落后的“原生态”,做为博物馆的展品供其研究、欣赏。
怒江流域是全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2003年怒江州农民人均年纯收入948元,为全国的36%。全州还有22万人处于贫困线下,占农业人口比例的50%以上。年人均收入在560元以下的极端贫困人口有29个村、7万人;年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有51个村、13万人。有12.7万群众需异地安置。开发水电不失为怒江人民摆脱贫困的一个可行方案。“环保人士”提出的一个脱贫方案是开发“生态旅游”。事实上,由于交通闭塞,怒江地区并不适合大规模发展旅游业,而且,如果“生态旅游”真的得到了大规模开发,生态也会遭到极大的破坏。另一个替代方案是,把计划用于开发怒江水电的数百亿元投资改做为生态补偿救济金把怒江人民世世代代养起来。这是个不切实际的梦想,因为投资者并不是慈善家,不会把投资资金当善款,怒江人民也未必就愿意被永远养着,不能谋求自身的发展。
有一些“环保人士”以怒江地区民意代表自居,似乎怒江地区的民意普遍反对怒江水电开发。这与民意调查结果不符。2004年对400名怒江中游沿江居民的调查结果显示,68.4%的人赞成怒江中下游兴建水电站,7.4%无所谓,13.5%不赞成,另有10.7%未做回答。70.1%的人认为工程的兴建会使家庭收入在不同程度上有所增加,62.7%的人认为对提高库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会有有利的影响。另有一位大学生做为“环保志愿者”,在暑期对怒江两岸居民也做了调查,发现大部分人都赞成水电开发,他把这视为怒江居民“愚昧”的表现。2004年5月16日,三名来自怒江的大学生应邀参加北京“环保组织”举办的讨论会,“环保人士”预计他们会反对开发怒江才发出邀请,没想到他们在会上反而支持开发怒江,令“环保人士”感到吃惊甚至失望。怒江傈僳族姑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系学生和玲在会上发言说:“我了解的多数怒江人的想法,就是能过上好日子。而移民补偿,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应该说搬迁问题不会遇到太大阻力。”(6)
水库淹没和移民是水利水电工程最主要的生态影响之一,也是“环保人士”用以攻击建坝的一个重要理由。由于怒江地区人口稠密度低,整个工程中要搬迁的移民数量不多,仅涉及到5万移民,单位装机淹没影响人口数(人/万 kW)为23人,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9%,单位装机淹没耕地数(亩/万 kW)为28亩,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2%,均接近最低水平。有“环保人士”在文章中声称,怒江马吉水库建成后,“贡山县城全部被淹,在怒江河谷特殊的地形条件下,实际上也很难找到迁建县城的新址。”(7) 贡山县城实际上是一个只有一条街道、5千人口的小镇,县城新址也早就找好了,就是上游与西藏交界的丙中洛。贡山县城建国前就在丙中洛,建国后出于交通的考虑,才搬迁到现在的地址。但丙中洛的自然环境、生活状况都比较好,贡山县官员一直想搬回去,苦于没有搬迁资金,想借水电开发之机搬迁回去。
四、其他
最近一些“环保组织”、“环保人士”发起《提请依法公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公开信,吸引了不少名流联署。这封公开信隐瞒不提的是,怒江水电环评报告是不可能“依法公示”的,因为按照水利部和国家保密局在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水利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有关国际河流的研究资料、规划报告都属于国家机密,而怒江正是一条国际河流。我也希望怒江水电环评报告能够破例“违法”公示,这显然有助于澄清公众从“环保人士”那里得来的对这一重大工程的一些误解。只不过,“环保人士”不应该用这种方式让人误以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不能公示的原因是因为里面有需要向公众隐瞒的内容。
必须指出,我虽然对反对怒江建坝的一些说法进行了批评、澄清,这并不意味着我本人支持怒江建坝。对怒江建坝一事,我并无预设立场。有可能有一些反对怒江建坝的很好的理由我还没有见到。对于一项影响重大的工程,应该权衡利弊,听取不同的意见,慎重行事。“环保组织”、“环保人士”本来也可以做为一支督促开发部门慎重行事的监督力量。遗憾的是,他们极端环保主义和反坝的预定立场,不科学、非理性的态度,不严谨、不诚实的作风,却使人难以认真对待其反对意见。
2005.9.17
(1)《怒江大坝突然搁置幕后的民间力量》,《经济》2004年5月。
(2)方舟子《直击伪环保反坝人士——2005年4月8日下午在云南大学的演讲》。
(3)廖晓义《敬畏自然,何罪之有》,《新京报》2005年1月24日。
(4)《怒江之争 发展模式的选择之痛》,《中国投资》2005年7月。
(5)林初学《三峡总公司谈三峡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
(6)《怒江大坝工程暂缓背后的民间力量》,《中国新闻周刊》2004年5月。
(7)范晓《关于怒江水电开发的对话》。
(载《权衡》试刊号,人民网200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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