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怪的家谱【旧作】
25 12 2006年分类 : 文化杂谈
“亦可见他如何嘱托后事:第一,后代不可做文学家,尤其不可做空头文学家。所谓‘空头文学家’,倘不伤害文学,一个最浅表的解释是,没有文学作品的文学家,以及通过文学评论做成的‘思想家’。第二,希望他的文字‘速朽’,‘死后埋掉’,‘拉倒’。大文豪留下如此遗言在文学史上十分罕见,几乎是一份反文学遗嘱,口气之绝决,显然反映他对一生从事的文学事业是如何绝望,此外,也是要堵死身后文学界对他各种方式之利用。”
鲁迅未留下正式遗嘱,只是在逝世前一个月写的杂文《且介亭杂文附集·死》中提到在病重时曾经想过要立遗嘱,但也没有写下来,在文章中回想起了几条,原文如下:
“当时好像很想定了一些,都是写给亲属的,其中有的是:
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赶快收敛,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涂虫。
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此外自然还有,现在忘记了。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但这仪式并未举行,遗嘱也没有写,……”
朱学勤所提到的,是这七条中的第二和第五条,但是做了窜改。鲁迅“遗嘱”的第二条:“赶快收敛,埋掉,拉倒。”这指的是对遗体的处理而言的,是希望肉体的速朽,而朱氏将其窜改成希望文字的速朽。第五条:“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对比朱氏所言:“后代不可做文学家,尤其不可做空头文学家。”语义也是大相径庭。鲁迅的意思很明白,儿子如果没有才能,就不要借父辈的名声去当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这是在顺便讽刺当时的文坛鼠辈。但是如果儿子有才能,鲁迅并没有就不希望他去当文学家或美术家。朱氏将其窜改成鲁迅不顾一切不许后代当文学家,再进而推论出这是一份“反文学遗嘱”,完全是在栽赃。他怎么就略去了“美术家”一词,不说这还是一份“反美术遗嘱”呢?鲁迅并不反对文学、美术,反对的是“空头文学”、“空头美术”,反映的恰恰是他对真文学、真美术的热爱。查《死》一文的原稿,“空头”两字为后来添加,据回忆,是冯雪峰看了原稿后,提出不要让人误以为是在反对所有的文学家、美术家,鲁迅才加了“空头”两字。鲁迅不想让人引起误解,朱氏却偏偏故意要去曲解。如果我留下一份遗嘱说:“孩子长大,倘无才能,万不可去做伪科学家。”朱氏是不是也要说我留下了一份“反科学遗嘱”?
后面朱氏对鲁迅精神的歪曲,西风独自凉已有所批驳,我懒得再做分析。从朱氏是如何窜改、歪曲鲁迅的遗嘱,就可以知道他后面那些对鲁迅的攻击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历史上、生活中伪造死人遗嘱的,并不乏见,那大都是死人未留下遗嘱,后人为了自己的政治或经济利益加以捏造。像鲁迅明明把自己的遗愿诉诸文字,而且《死》一文也成了名文,朱氏还敢去伪造,并且伪造的目的竟是为了攻击死者,这倒算得上这位“民间思想家”的一大创举了,也可见当今这些攻击鲁迅的人士,都有着怎样的文品,无非再一次证明了我的这一论断:捧胡多是伪君子,骂鲁必是真小人。
2006.12.16.
(XYS20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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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不是原创,所谓自由发挥的余地是不存在的。
巫先生无疑中文功底深厚,读完英文原文后按照自己的理解用中文“再创作”一遍自然更加有味道。
我认为方先生几处技术上的批评都没有错,都是巫先生语感不佳导致没有把原文意思完全表达出来(即自己没有完全理解,“再创作”的时候当然也有所遗漏),不过作为文学作品的中译本,只要情节大意不错,相信读者们普遍会更加喜欢读文笔好的,因为毕竟可以得到更多的阅读乐趣。
The Great Gatsby
虽然全书不长,然而历史地位颇重要,也有相当的难度,在美加却也经常用于高中高年级的英文教材(我高中时代用的就是)。所以一个老一辈的翻译家不能准确理解其中语感相关的部分是很正常的,所以支持巫译的朋友们至少要接受其中有错漏这个基本事实。
换而言之,喜欢读更加符合中文语感的翻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一篇翻译如果不是学术性很强(没有出错余地),那么迎合目标读者(不懂或者不很懂英文的读者,否则也没必要读译本)而注重中文水平是非常正当的。从这一点巫译也确实无愧于名译的称号。
【方舟子按:对这些意见我基本上同意,不过对像《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样的名著,翻译还是应该尽量做到与原文贴切,而且若能传达出原文的风格则更好。如果原文是非常书面化的,为了读者的阅读方便给改成非常口语化,就不妥了。反之,如果原文是口语体,却译得文绉绉的,也不妥。
另外,昨天的文章在用邮件发出后,我发现对advantages一词的处理不甚妥当。“父亲”对“我”说的那句话含糊其词、意犹未尽,是父子间的秘密,不看下文不好理解其准确意思。不过结合下文看,“父亲”是在告诉“我”:你天生就有的那些道德感别人不一定有,所以就对别人宽容一点吧,不要去批评别人。所以advantages应该译成“优势”,已在存档中更正,并做了这些说明:此处指批评者自己具有的种种优势,包括下文所说的天生就有的道德感(”a
sense of the fundamental
decencies”),不止是优越条件。】
【原文】
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 my father gave me some advice
that I’ve been turning over in my mind ever since.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he told m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
He didn’t
say any more, but we’ve always been unusually communicative in a
reserved way, and I understood that he meant a great deal more than
that. In consequence, I’m inclined to reserve all judgments, a
habit that has opened up many curious natures to me and also made
me the victim of not a few veteran bores.
【巫译】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
他没再说别的。但是,我们父子之间话虽不多,却一向是非常通气的,因此我明白他的意思远远不止那一句话。久而久之,我就惯于对所有的人都保留判断,这个习惯既使得许多怪僻的人肯跟我讲心里话,也使我成为不少爱唠叨的惹人厌烦的人的受害者。
【方译】
在我较为年轻,更易受人影响的年月,我父亲给了我一点忠告,到现在我还常常想起。
“每当你想要批评谁的时候,”他告诉我,“就记住,世上并非人人都有你有的那些优势。”
他没有再多说什么,但是我们一直就是很不寻常地以不把话说透的方式进行沟通的,因而我明白他的言外之意要多得多。结果,我习惯于不对任何人做出评判,这个习惯让很多性情怪异的人向我敞开心扉,也让我成为不少向来无聊的人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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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句话的逻辑关系很简单:“我”当时容易接受他人忠告,所以“父亲”的话对我产生重大影响,导致“我”养成了不爱评判他人的习惯。巫译没有弄清楚这个行文逻辑,对“vulnerable”和“In
consequence”的翻译都不准确。对“advantages”的理解也不妥当(此处指批评者自己具有的种种优势,包括下文所说的天生就有的道德感(”a
sense of the fundamental decencies”),不止是优越条件)。此外,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的比较级没有译出,把“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这一现在完成时译成了过去时,对这种语法细节的把握,是颇能反映一个人的语感的。
这些都算不上大错,基本意思还是准确的,不过说译得如何如何好,甚至捧之为“大师”,“只要翻译一篇文字,就能当得起翻译家之称”,那就太过了。对前辈翻译家,我们固然不要去蔑视,却也没有必要过分仰视。在中国封闭的年代里,精通外文的人本来就不多,有条件接触到外文原著的人更少,没有条件去比较译文与原文的差异,难以对译本的精确程度做出评价。有些翻译家从前之所以出名,乃是中文的功底好,译笔优雅,却未必是外文的功底好。他们也是限于当时的条件,不容易接触到外文材料,没有好的外语环境,语感就要差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在他们那一代人当中,他们还是很杰出的,无需太过苛刻,所以他们还是值得我们的尊重的,但是没有必要把他们当成难以企及的高峰。
2006.11.16.
(XYS200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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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将刘晓波谩骂钱钟书的文章立此存照,有读者来函说,文学评论难有客观标准,不宜立此存照。也许吧。但是那种无视基本史实,信口开河的骂文,算哪门子的“文学评论”?比如这位可算是刘晓波第二的“评论家”朱大可这篇谩骂鲁迅的文章,以自己阴暗的性心理度鲁迅之心,信口开河,恬不知耻,就是又一例子。犹记得高一学鲁迅《纪念刘和珍君》一文时,就有同学怀疑刘是鲁迅的情人,她死了才让许广平当了替代品。不料朱评论家的见识,也跟性压抑的青春期少男一般,竟将此种只可供茶余饭后谈资的无稽之谈,毫不脸红公之于众:
“鲁迅和许广平的婚姻乍一看似乎还算美满,但仔细探究,却找不出任何生命激情的迹象。鲁迅最珍爱的女人,是他在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时的左翼学生刘和珍,她的被杀令鲁迅心如刀割。他的一篇《纪念刘和珍君》,写得悲痛欲绝,犹如寒夜里的一声凄厉的狂哭。作为刘的同学,许广平扮演了一个刘的代用品的脚色,她在鲁迅最伤痛的时刻出现,竭尽劝慰之能事,这多少补偿了鲁迅对于旧爱的无限迷恋,而刘则因此获得了一个恋父情结式的升华。”
不知朱评论家蜗居澳大利亚批评鲁迅时,手头可有一套《鲁迅全集》?若有,只需翻一翻,就可发现刘和珍牺牲于1926年3月18日,而在此一年前,即
1925年3月11日,许广平就已开始与鲁迅通信,到当年7月底,信件往返41封(此据原件,而非公开的《两地书》),考虑到邮递时间后,可以说通信从未间断,其亲密如此。我再告诉朱评论家一点一般读者不知道的情况:1925年8月中旬,受学潮牵连,许广平曾到鲁宅住了约一周,两人于此时定情,以后常常相见,许也有时到鲁宅居住,所以信也不必再写了(两人恢复持续的通信,是南下以后的事)。10月,两人的关系进入亲昵阶段,许广平有散文诗《风子是我的爱》记其事:“即使风子有它自己的伟大,有它自己的地位,藐小的我既然蒙它殷殷握手,不自量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于我们不相干,于你们无关系,总之,风子是我的爱……”“风子”即暗指鲁迅,“不合法”是因为鲁迅有原配朱安。此时距刘和珍之死,还有半年。在色情狂看来,人间情感唯有性爱可言,师生之谊全属虚妄,所以痛悼学生的文章,也非要当成是在痛悼情人不可。
至于朱评论家的其他“评论”,如声称鲁迅初次答复萧红(其实是同时答复萧军、萧红)的信“充满了罕见的、《两地书》所没有的挑逗性暗示”,乃至于“某些迹象表明,在儿子出世以后,鲁迅陷入严重的阳萎”,都只能让人觉得是在读一位色情妄想狂的妄想,所谓淫者见淫是也。朱评论家有一句话倒说得不错:“上海是一个诞生骗子、低劣商品(人品)和诽谤文化的摇篮。”他本人,就为这句话做了条佐证。
(2000.11.24.)
对着鲁迅“叫春”
很偶然地,在网上读到《北京青年周刊》2003年11月24日刊载的陈黎对朱大可的采访《朱大可:这是一个文学叫春的时代》,发现这位据说“被认为是中国最优秀的批评家之一”的“当代著名文化批评家,学者,小说及随笔作家”也要来打我的学术打假:
陈黎:你对鲁迅的评论很有意思,我看到方舟子对你的批驳,仿佛鲁迅被你妖魔化了。你怎么看待国内学界对鲁迅的研究?
朱大可:现在需要做的是三件事:把北京鲁迅和上海鲁迅分开;把鲁迅思想和所谓“鲁学”分开;把鲁迅本人和那些鲁学家分开。在没有做到这三点之前,任何对鲁迅的谈论都是扯淡。方舟子对科学界作假事件的揭发,是有重要社会价值的,但他所滥用的大批判话语,把学术清算推向过度的仇恨,反而自残了他的事业。他对鲁迅的维护,无非是要维护那种道德批判的“暴权”。我注意到他对上海社科院某杂志的“诽谤”起诉,那是一个荒谬的故事,因为那些对方用来攻击他的用语,正是他本人经常攻击他人的。方舟子不幸中了他自己调制的语言蛊毒。这个怪圈,就是“鲁语”带来的后果。这个“鲁语”,起源于鲁迅,经过“文革”的发酵,已经成为集体创造的盛大产物,至今仍然支配着我们的学术生活。希望方舟子能够从这一事件中得到教益。我所担心的是,我自己也会一不留神掉进这个陷阱。我必须保持对话语的警醒。(引文完)
我起诉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不是朱大可所说的“上海社科院”)主办的《探索与争鸣》杂志连续三期刊登匿名诽谤我的文章,被告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一个理由,就是说作者“野鹤”是“模仿了方舟子经常使用的笔法和文风,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朱大可也说“那些对方用来攻击他的用语,正是他本人经常攻击他人的”,可见“现居上海”者,就不难所见略同。且不说法律并不承认“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合法性,即使“野鹤”真的是在模仿我的文风,那也是东施效颦:我在批评人时,无不尽量做到摆事实讲道理,起码决不会为了制造结论而捏造事实;而野鹤却反其道而行之,为了攻击我有“政治野心”、是“江湖骗子”
和“偏执狂”而捏造了大量的事实。
朱大可之所以同情野鹤,也不难理解,因为他本人就是个捏造事实的高手。我那篇批驳他的文章《淫者见淫--评朱大可〈殖民地鲁迅和仇恨政治学的崛起〉》所批评的正是这一点。朱大可为了妖魔化鲁迅,竟然伪造史实说:
“鲁迅和许广平的婚姻乍一看似乎还算美满,但仔细探究,却找不出任何生命激情的迹象。鲁迅最珍爱的女人,是他在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时的左翼学生刘和珍,她的被杀令鲁迅心如刀割。他的一篇《纪念刘和珍君》,写得悲痛欲绝,犹如寒夜里的一声凄厉的狂哭。作为刘的同学,许广平扮演了一个刘的代用品的脚色,她在鲁迅最伤痛的时刻出现,竭尽劝慰之能事,这多少补偿了鲁迅对于旧爱的无限迷恋,而刘则因此获得了一个恋父情结式的升华。”
我不过是指出了这个事实:1925年3月11日,许广平就已开始与鲁迅通信,到当年8月中旬,两人就已定情,而要到第二年3月18日刘和珍才牺牲。因此朱大可这段颠倒了时间顺序的论据完全不成立。这是只要翻翻《鲁迅全集》,看看所谓“鲁学”入门书就可以知道的。朱大评论家却连基本的资料寻找、查对工作都不屑去做,以自己阴暗的性心理度鲁迅之心,不正是淫者见淫吗?主题先行是评论家的大忌,不得捏造事实更是学者的道德底线,而朱大可面对这种足以让每个真正的学者汗颜的批评却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再次以己心度人腹大义凛然地攻击、训斥批评者,可知其学术道德水准低到何等程度。不过他既然把道德批判视为“暴权”,和他讲学术道德也不过是对牛弹琴。更奇怪的是,那篇已被证明是建立在捏造的论据基础上的奇文还被不做修改、不加澄清地收入多种文集中,而朱大可也继续当他的“中国最优秀的批评家之一”,印证着中国批评界的堕落。
现在中国文学界据说已经进入了用下半身写作的时代,或者用朱大可的话说,叫做“一个真假难辨的叫春的年代已经降临”,那么他要顺应时代,也想用下半身写评论,甚至连鲁迅也不放过,要挖掘鲁迅不可告人的性心理,乃至以鲁迅的医生自居凭空想象“在儿子出世以后,鲁迅陷入严重的阳萎”,盯着鲁迅的下半身叫春,虽然令人恶心,也是其学术自由。但是学术自由必须辅以学术道德,否则,用“朱语”来说,乃是滥用“大批判话语,把学术清算推向过度的仇恨”、“不幸中了他自己调制的语言蛊毒”。他还好意思装模作样地自勉“我所担心的是,我自己也会一不留神掉进这个陷阱。我必须保持对话语的警醒。”却不知自己早已掉进了陷阱,而且是自觉自愿、得意洋洋地掉进去的,所以我们也不必假惺惺地希望他“能够从这一事件中得到教益”,就让他一直“自残”下去好了。
(2003.11.25.)
一只卑劣的苍蝇“精英”
——评孙乃修《〈两地书〉中的许广平》
孙乃修大概是个“唯学生主义者”,所以一切学生反对校方的举动,不问其是非曲折,一定被当成正义的或者至少也是不该反对的,而压制学生的老师,不问其立场态度,也就全都是一丘之貉。因此,在他看来,发生在北洋军阀治下、为反抗校长杨荫榆黑暗残虐、得到许多老师和社会贤达支持的北京女子师大风潮,和发生在国民政府治下,因右派学生的“选举黑幕”引发、两个不同政治派别的学生针锋相对的广东女子师范风潮,也就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当年许广平参与领导女师大风潮,一年多以后在广东女师担任训育主任打压右派学生,便成了“媳妇成婆、步杨后尘”,连鲁迅对待两次学潮的态度不同,也成了他的一大罪过,看来或者不能支持任何学潮,或者要支持一切学潮,否则就要让“唯学生主义者”感叹“中国知识分子的异化和相残”,“这样在仇恨、诬陷和报复中循环,在人与人之间互相绞尽脑汁使用心机、相互迫害中循环”了!
不过这位“唯学生主义者”显然当得并不彻底,因为他还是害怕读者知道学潮的是非曲折,不惜采取断章取义的卑劣手段掩盖事实真相。他自称根据“两地书”的原件,读者若无“两地书”原件可供查对,或无暇查对,很容易被其迷惑。我只举几个例子,即可见其卑劣。一开始他就说:
“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信,她(方按:指许广平)以炫耀口吻谈来校后参与的两件‘快意事’:‘我到此校两月就把反动生开除两个,给她们反革命的学生一个打击,在我未来以前呢?她们猖獗到目无师长,口口声声打倒校长,实行反革命而没奈何。’这态度、威风,是不是有点杨校长味道?所谓‘猖獗到目无师长,口口声声打倒校长’的女学生,不是一年前许广平们在北京女师大倒杨风潮中的行为么?许广平之开除女生,不正是两年前杨女士干的么?不同的,只是换了个名词,把杨笔下的传统道德词语‘害群之马’换成时髦政治辞藻‘反动生’。”
不同时间不同学校的“打倒校长”,完全可能有不同的原因,简单化地说,可能是好学生要打倒坏校长,也可能是坏学生要打倒好校长。同样,开除女生,也完全可能有不同的原因,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怎么能够不分青红皂白,把“打倒校长”、“开除女生”全都等量齐观、相提并论?许广平称这两名被开除的学生是“反动生”,也并不是随便给扣个时髦的政治帽子。在前面十一月四日的信中,她解释过:“我校学生会为右派把持,右派自树的派沈洪慈被逐出境,各树的派(以手杖
——粗的——为武器,以攻打敌党,有似意大利棒喝团)分子次第消灭,惟我校余孽仍存,且把持学生会,……”(据原件,下同)“树的派”是国民党右派“孙文主义学会”操纵的学生组织,学习意大利法西斯组织棒喝团,以手杖殴打左派学生,说其“反动”,并不为过。这些是孙乃修不敢让读者知道的。许广平在谈论“快意事”时,已有七封信详细介绍了开除这两名学生(其中之一为学生会主席)的前因后果,要而言之,是因为该学生会主席搞选举黑幕,引起两派学生纠纷而导致的。当时右派学生发表了一个宣言抗议校方开除这两名学生,有百余名学生发表反宣言,支持校方:“同人等对于李秀梅(学生会主席)个人和发宣言的个人并无恶意,不过以违法的举动,应该纠正,树的派的反动势力,应该排除,党的意旨,应该服从,谬误诬捏的宣言,应该严词批驳,故郑重宣言如右。”对此孙乃修自然也不敢让读者知道,否则又怎么去跟北京女师大学潮相比,误导读者对许广平的反感呢?
孙乃修除了隐瞒,还有捏造。比如他说:
“许广平参与学生内斗、支持一派打击另一派的幕后行为,很快被学生揭露,遭到大家厌恶,纷纷改变对她的态度,不再对她客气。”
孙乃修的全部依据显然是根据“两地书”原件,但是许广平在信中只提到自己向左派学生通报右派学生搞的选举黑幕,也提到右派学生对她很反感(原因自然是因为她是负责开除两名右派学生的训育主任),并没有说是因为她参与学生内斗,被学生揭露,才遭到大家厌恶。这一切,完全是孙乃修的臆想。
最明显的断章取义,则见于这一段:
“许广平陷入荆棘中。她告诉鲁迅,被开除的女学生不服:‘被革除的反动派’‘正在酝酿着罢课’云云。这似乎是去年北京女师大风潮的广州翻版。她承认学校‘发生事情’,校长被迫辞职,教员亦纷纷辞职,学校陷于瘫痪:‘更兼反动学生,因开除二人后,总百端设法罢课等事,与其由她们罢,何如由我们自己停,于是校长打消候至本月卅再去之议,而即于十七早决然离校’。可见学生对校长势力的反抗,已成全校烈火腾起之势,校长被驱逐,许广平是校长走卒,立即陷入势单力孤境地。”
读者见他说“她承认学校‘发生事情’,校长被迫辞职,教员亦纷纷辞职,学校陷于瘫痪”,再联系上下文,自然以为这“事情”指的是右派学生闹学潮罢课所致,由于学潮校长、教员被迫辞职,因此也就是“北京女师大风潮的广州翻版”。事实上,许广平在信中说得明明白白,这“事情”“就是学校自暑假后扩充,见教厅答应挽留校长以后的办法,但及今将四月仍未实行,日前各教员辞职他去的有六,七,八人,每人几时或十几时功课,算起来真未少数,自然辞职还有别种原因,当以此为最要,如此校长屡次向教厅申诉而未批允,即难继续维持,……”后面大段大段地都是在叙述学校如何缺经费,政府又如何口头敷衍,“即便领到新预算之款,而八,九,十,十一月还是以旧款支新算,亏空甚多,八月以前,则还欠十一月,绝未有办法,则以后新预算仍须弥补以前欠薪,每月仍为不敷,仍非改革之法。校长认为不满意仍未回校,……”就是说,校长和教员辞职,学校瘫痪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从政府要不来教学经费,后面还有多封信详细谈到这一“事情”,这和北京女师大学生驱逐校长,导致学校瘫痪,又有什么可比性?如何成了其“翻版”?
孙乃修如此不顾学术道德地伪造历史,却反过来指责许广平伪造历史:
“《两地书》中许广平的信件,在出版前做了大量删改、修饰乃至整段重写,这不是一般性质的润色或纠正错别字,而是煞费苦心的自我矫饰和伪造历史,例如,一九二六年十月二十一、二十二日许广平信,不要鲁迅寄钱来:‘你不要以对三先生方法对我’,指鲁给周建人寄钱,发表前改为‘对少爷们的方法’,移花接木,完全改变原信意思。”
的确,“两地书”在出版时,做了大量的删改,篇幅不及原件的一半。这种删改,并不难理解。里面大量的情人之间的卿卿我我,被删掉了。涉及个人隐私的,也被删掉了,孙乃修举的将“三先生”改成“少爷们”,就属于此类,否则那么登出来,让“三先生”脸面往哪里搁?有的删改,是出于政治原因,孙乃修说的将“右派”改成“旧派”,就是一例,因为称对手为“右派”,无疑等于说自己是“左派”,而在《两地书》刚出版的时代,自称“左派”是有被当成政治犯的危险的。更多的删改,则是为了使叙事简略,许广平写信往往显得过于罗嗦,所以她的信件被删的尤其多。自然,删改还有其他的目的。但是说许广平是在伪造历史,是荒唐可笑的。如果她真有此心,为什么在《两地书》出版后,甚至在鲁迅将删改本重抄一遍给周海婴保存以后,却仍然煞费苦心保存原件,在建国后马上连同鲁迅其他手稿献给国家,并多次对周海婴和鲁迅博物馆的保管人员表示在其死后原件可以出版?有这样的伪造历史法吗?现在“两地书”的原件也已出版面世(《两地书全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98年10月第一版),除了孙乃修这种别有用心的无耻之尤,可还有谁发现了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孙乃修在十几年前被称为或自称“精英”,但历史已经证明,那些“精英”,多是无耻之尤。仿佛要为这一结论新添佐证似的,孙乃修走上了专门诽谤鲁迅的不归路。诽谤许广平的用意当然是为了借以诽谤鲁迅,他在“精英”刊物《民主中国》2002年3月抛出这篇《〈两地书〉中的许广平》之后,最近(9月)又在同一刊物抛出一篇《鲁迅和周作人兄弟决裂探因》,直截了当诽谤鲁迅,重谈周氏兄弟决裂的原因是因为鲁迅调戏周作人太太、偷听周作人夫妇房事这种老调。至于这种老调早被驳斥得体无完肤,对他来说并不碍事,因为他只需要引用周作人夫妇的一面之词,无视或隐瞒与之抵触的人证、物证,就可以误导不曾留意过这方面的研究,又有阴暗心理的读者了。在这篇文章中,他用的仍然是断章取义、罗织罪名的手法。孙乃修认为鲁迅性变态的最主要依据是这一条:
“一九七五年,当年住在八道湾的章川岛(章廷谦)对鲁迅博物馆工作人员说:‘鲁迅后来和周作人吵架了。事情的起因可能是,周作人老婆造谣说鲁迅调戏她。周作人老婆对我还说过:鲁迅在他们的卧室窗下听窗。’”
实际上章川岛下面马上就说:“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因为窗前种满了鲜花”、“主要是经济问题。她(羽太信子)挥霍得不痛快。”(转引自陈漱渝《东有启明,西有长庚》)也就是说,章实际上是在驳斥这种谣言,孙乃修竟割去后面驳斥部分,只引前面谣言部分,让人听上去像是章在证明鲁迅性变态似的,手段卑鄙到如此程度,可谓变态。
孙乃修或许不过是不甘寂寞,想通过诽谤鲁迅而引起轰动,再过一次“精英”的瘾。这个算盘打得也不高明,诽谤鲁迅代不乏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他恶毒不如苏雪林,阴暗不如朱大可,只有罗织、捏造之术,庶几近之,不过都是苍蝇笑英雄,蚍蜉撼大树而已。对伟人怀着莫名其妙的仇恨,他还有脸训斥别人“有勇气革别人命,无勇气自我革新,特别是灵魂的洗涤”、“没有思想上的宽容,没有人格上的大气度,热衷身边蜗角内斗、人事纠纷,主张仇恨、杀伐、报复,教唆挑动,拨乱其间,唯恐天下不乱”,是的,这的确是“一种极大的悖谬和反讽”。
(2002.9.9.)
毛泽东毕生推崇鲁迅,起初自然是出于政治需要,到了晚年,我看就有些诚心诚意了。他在四十年代对鲁迅的评价,后来成为大陆对鲁迅的盖棺定论:“鲁迅不仅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这时候,在他看来,鲁迅首先是个文学家,其次才是思想家、革命家。到了毛泽东最后岁月的一次谈话中,他却说:中国几千年来只出现过两个圣人,古代圣人自然是孔夫子,现代圣人不是我,是鲁迅。既然称之为圣人,那么敬佩的自然是其思想,难怪临死前的毛泽东,双眼已几乎失明,却还在用放大镜阅读那套人民出版社专门为他印刷的大字版《鲁迅全集》;这位在林彪进贡的“四个伟大”称号中只承认“伟大的导师”这顶帽子的一代枭雄,这时候是不是觉得自己的“雄文四卷”与《鲁迅全集》相比是显得多么渺小,而且会人亡书废,不可能传之久远呢?
毛泽东心目中的鲁迅思想的价值,大概与我们认识的并不一致。但是,自从一九八一年海内外的鲁迅研究者轰轰烈烈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以来,他们越来越多地把研究重心从鲁迅的文学成就转入其思想价值。在今天,鲁迅首先是作为一个文学家,还是思想家,已经很难说了,所谓“鲁迅的主要贡献就是几篇小说”的说法,不过是无知者的狂言而已。文学的影响是会逐渐消失的,鲁迅思想的价值却可以是永恒。
因此,当八十年代之初,西方现代思潮开始涌入中国渐渐打开的门户,中国学者以谈论叔本华、尼采为时髦的时候,他们才忽然发现,其实早在七十年前,非理性主义才刚刚开始在西方流行,鲁迅已经努力要把它引进中国了,这就是写于一九零七年,备受今日学者重视的《文化偏至论》。
当中国的仁人志士迷惑于西方的船坚炮利、立宪国会,欲以西方文明变法图强的时候,鲁迅却指出西方文明早已产生了“偏至”,这些仁人志士想要引进的“物质”和“众数”〔即民主〕这两样“新文明”,其实正是在西方已经走到了末路的“迁流偏至之物,已陈旧于殊方”,不过是“由旧梦而转入新梦”而已。这在当时是怎样的眼光和胆识!即使是在现在,也是怎样的眼光和胆识!
然而此处的所谓“物质”,指的并不是科学。鲁迅从未反对过科学,在同一年写的《科学史教篇》中,他盛赞科学道:“故科学者,神圣之光,照世界者也,可以遏末流而生感动。时泰,则为人性之光;时危,则由其灵感,生整理者如加尔诺,生强者强予拿破仑之战将云。”他所反对的,是由于科学的发达而导致的物质主义,或者说,本来意义上的唯物主义。芸芸众生只知追求物质享受,不知精神为何物:“重其外,放其内,取其质,遗其神,林林众生,物欲来蔽,社会憔悴,进步以停,于是一切诈伪罪恶,蔑弗乘之而萌,使性灵之光,愈益就于黯淡:十九世纪文明一面之通弊,盖如此矣。”
而他所反对的“众数”,确乎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民主。他考察西方政治史的演变之后,认为以民主取代君主,固然是历史的潮流,“而众庶果足以极是非之端也耶?”西方民主到了当时,也已是百病丛生,“同是者是,独是者非,以多数临天下而暴独特者”,使个性被扼杀,必然导至“全体沦于凡庸”。在西方已是如此,何况国民愚昧之中国?其结果,不过是以“千万无赖之尤”代替“一独夫”,“必借众以陵寡,托言众治,压制乃尤烈于暴君。”而当时力主“众数”的“所谓识时之彦”,鲁迅认为多数是拾人牙惠而不自知的“盲子”,少数是借民主之名谋私利的“巨奸”;今日再读这段话,能不让某些民主斗士汗颜?
对此,鲁迅主张“非物质”“重个人”,“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不管是科学技术,还是民主制度,在他看来,都不是救国之道,只有国民的素质是最重要的,所以必须“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而立人之道,“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必须尊重发展个性,解放思想。“此所为明达之士,必洞达世界之大势,权衡校量,去其偏颇,得其神明,施之国中,翕合无间。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人生意义,致之深邃,则国人之自觉致,个性张,沙聚之帮,由是转为人国。人国既建,乃始雄厉无前,屹然独见于天下,更何有于肤浅凡庸之事物哉?”
这些思想的来源,就是十九世纪末开始在西方兴起的基尔凯郭尔、叔本华、尼采等人的非理性哲学。刘半农曾赠鲁迅一联:“托尼学说,魏晋文章”,上联说的是鲁迅思想的来源,下联说的是鲁迅文风,对此鲁迅自己也认可。托是托尔斯泰,指他的博爱主义;尼自然是尼采,指他的超人主义。博爱主义与超人主义本是水火不相容的,鲁迅却能把它们都拿来为我所用,“别立新宗”,并以博爱的精神,超人的姿态,对中国社会作最为深刻的分析和猛烈的攻击。即使到了现在为许多人所不满的晚年,他领导左联,与共产党同路,而托尼的影子仍然存在,又何尝丧失一丝一毫的独立人格?他自始至终是一个外冷内热的诗人,卓然不群的战士。先生的一生,乃是博爱的一生,也是超人的一生。
(1996.1.)
从鲁迅弃医从文想到的
鲁迅弃医从文的故事,在中国大概是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的。再过几天就是先生诞辰120周年,又恰逢美国九·一一恐怖事件让中国人痛痛快快地当了一次看客,忽然想起这个故事:
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
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
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
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
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
——呜呼,无法可想!
试想,如果有当时的看客后来看到这一段描述后,辩解说:我们并不是因为有人死了喝彩,事实上我们还很同情被杀者,我们只是觉得这个杀的过程很漂亮,才忍不住叫好!大家做何感想呢?
这一幕和这一辩解在这几天都重现了。那些为恐怖事件叫好的中国大学生们在被斥责为幸灾乐祸、没有人性,特别是在发现遇难者中也有许多中国人连自己也感到不好意思之后,委屈地辩解说:我们是在为整个过程干得很漂亮、为美国霸权主义遭受打击叫好,不是在为无辜死亡叫好,你不能说我们幸灾乐祸、没有人性!而在美国发生的惨剧倒给那些或专业或业余的“国家问题专家”提供了一个控诉美国霸权主义的机会,他们忽然记起了久违的巴勒斯坦、伊拉克、南斯拉夫难民,甚至几十年来第一次为巴勒斯坦的悲惨遭遇“流了泪”,迫不及待地长篇大论清算美国霸权主义的历史罪行,把恐怖主义罪行拐一个弯推到了美国当局头上并大义凛然地为其指出了出路,雄辩地论证恐怖事件在美国大地发生的必然性、合理性甚至必要性,虽然学了乖先表态对无辜死亡“深表哀悼”(哀悼中还能做如此雄辩的剖析不能不让人佩服其定力),也让人不能不闻到了心里那声“活该”的窃喜。
什么是幸灾乐祸?“见人遭受灾祸而高兴”(《辞海》的解释)是也,不管是因为什么动机、为了什么缘故而高兴。那些向本拉登表忠心、以恐怖分子自诩、哀叹中国怎么不出这样的勇士、恨不得多死几个人、乃至津津乐道地研究起“更先进”的恐怖手段的人,以及包括那些不知不觉地应用恐怖主义理论、论证美国人民必须为他们选出的政府犯下的“罪行”偿命的人,固然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嗜血;而那些因为恐怖过程干得漂亮、美国霸权主义受到打击或者别的其他什么原因而叫好的人,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冷血,不管事后如何表白,在他们叫好的时候,已无视了这个打击美国霸权主义的艺术化过程的必然结果是成千上万的死难者。许多国人见到
“美国”两字就要昏了头脑,那么不妨设想一下:当你读到广东某个合资企业起火灾烧死多名女工的报道时,能不能因为不仁厂主的经济利益受到了损失而大叫“烧得好”?
不要幸灾乐祸,并不等于就要去关心一切苦难,否则除了整天伤心落泪、长吁短叹就什么也别想干了。我因为在美国生活,所以更关心发生在美国的惨剧;因为是中国人,所以也关心发生在中国的灾难;而对其他地方的惨剧、灾难,则未必会引起我的震动、关心,我觉得这很正常。所以我总怀疑那些在这时候突然变得异乎寻常地关心受过美国欺压、或可能要受到美国欺压的国家的平民百姓的命运的人的诚意。对与己无关的悲剧,不管是悲伤还是淡漠,都是人之常情。幸灾乐祸则只能归咎于对无辜者的恻隐之心已经丧失,对生命的尊严变得麻木了。
那一次偶然的“看客”事件,使得鲁迅改变了对中国国民的看法,以毕生精力力图改变“国民劣根性”:
……因为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
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
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
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这一段名言已被引用了无数次。引用者的用意无非是要说明,只有改变国民的精神,才能使中国变得强大,才能再避免去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这大概也是鲁迅的意思。在这里,中国强大是目的,而改变国民精神只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但是这次的“看客”事件却使我对这种说法产生了怀疑。改变国民精神应该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事实上,不改变国民精神,中国也未必就不能强大。鲁迅的杂文之所以被公认为仍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就是因为我们时代的国民精神和鲁迅时代相比并无多大的变化,而中国已经强大了许多。中国成为发达国家、世界强国乃至超级大国,取代美国成为世界警察,也并非不可能,但是如果国民还是这样的国民,人文精神未深入人心成为立国之本,造就的也不过是像纳粹德国、苏联一样的超级大国,国民也不过是从示众的材料和看客变成了杀人的材料和看客。这就是为什么我想到这些缺乏基本的是非观念、不知人道为何物的都是些以后会对中国的命运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的年轻知识分子,不寒而栗。
在这一事件中表现出“人性”的,在别的事件中未必就都有“人性”,特别是里面有些人乃是“候补汉奸”,对中国的灾难向来幸灾乐祸。在这一事件中丧失了“人性”的,在别的事件中也未必就没有“人性”。他们可能对自己的亲友也是非常有人情味的。所以有“人性”的不必觉得高人一等,没“人性”的也不要觉得受了侮辱,拼命想刷清自己。更重要的是,这种恻隐之心是怎么在中国人当中普遍丧失的,又该如何反省、找回、重建?那些反人文精神的、包括借机传教的青年“导师”
因此最值得我们鞭挞。被扭曲的天性很难再改变,因此还只能是“救救孩子”,鲁迅先生在八十多年前的这声呐喊依旧振聋发聩!
(2001.9.17.)
“抗清名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凌迟处死。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令守护袁墓三百余年的佘家后代齿寒。
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民气,何来尊严?国格、人格又安在哉?”(马悲鸣《中国的“靖国神社”在哪里?》,《枫华园》9904a)
崇祯二年(1629年),袁崇焕率师千里驰救京师,以九千精兵打败十万入寇清兵于北京城下,反被多疑的崇祯皇帝逮捕入狱。第二年八月,袁崇焕被凌迟处死,血肉被愚民抢食一空,其帐下谋士佘义士(名字无考)冒灭门之灾盗出袁的首级,葬在自家院中,址在今北京崇文区第59中学校园内佘家小屋的后面。佘义士临终前遗命佘家子孙此后不许为官、不许回南方老家,世世代代为袁督师守墓。从此佘家开始了三百多年为袁督师起先是秘密的后来公开的守墓史。
满清入主中原后,清廷为安抚人心,大肆表彰史可法等抗清受节南明忠臣,但袁崇焕不属此类。一则袁与清室有杀祖之仇,宁远之战,袁崇焕以兵五千却敌十万,击伤清太祖努尔哈赤,不久努尔哈赤在气恨中不治身亡。二则袁崇焕被害的导火线,乃是皇太极从《三国演义》学来的下三烂的反间计,全国人民都还给蒙在鼓里,误以为袁是卖国求荣的大汉奸,如果为他平反,只会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所以就一直拖到了乾隆初年,《明史》即将定稿,史臣在撰写袁崇焕传时,从《清太宗实录》知道了皇太极的反间计,又不敢照写,最后还是乾隆帝拍板,至此袁崇焕之冤始大白于天下,这时明朝已灭亡了一百年,反清复明也早已成了历史。但《明史》只不过是披露了反间计而已,算不上给袁崇焕平反,对袁的功绩也是尽量贬低的。到了乾隆帝晚年,颇有点仰慕汉家衣冠的意思,又想起了袁崇焕,给袁崇焕和佘义士修了坟,这才算是平反了。但这时距袁之死已有150年,距清之亡也只剩一百多年,什么“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最多算是对了一半。
至于“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令守护袁墓三百余年的佘家后代齿寒。”则是完全的不实了。事实上,终清一代,袁崇焕始终有墓可安葬却无祠可祭祀,算不上“尊重”。民国一成立,康有为即发起在袁墓旁建袁崇焕祠,称“袁督师庙”,并亲自写了庙记及撰门联云:
“其身世系中夏存亡,千秋享庙,死重泰山,当时乃蒙大难;
闻鼙鼓思东辽将帅,一夫当关,稳若敌国,何处更得先生?”
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曾批文指示保护袁墓,不得动迁。一九五二年,由李济深、柳亚子、章士钊等人发起,重修了袁崇焕祠墓碑。之后据说在清明时,政军要员宋庆龄、周恩来、朱德等人都曾去祭扫袁墓。
文革时神州文物遭劫,袁墓亦不能幸免,墓、祠均被红卫兵砸烂,墓园成了中学的操场。佘家第十七代长子也在这时候搬走,不再守墓了,但他的妹妹佘幼芝却坚持守了下去。文革一结束,佘幼芝即四处呼吁、集资,请重修袁墓。但那时候国内学界连岳飞、袁崇焕这些抵抗少数民族的名将是否该算民族英雄都弄不清楚了,海内外闻名的岳坟是重修了,袁墓则一直拖着,一直到了1992年清明节,袁墓才修葺一新。只是袁祠已住进了十几户人家,搬迁不易,现在还未恢复。1994年,海内外轰轰烈烈纪念袁崇焕诞辰四百一十周年,我也曾经写了篇《功到神奇即罪名》的长文凑热闹,为此通读了有关文献,对袁督师越发敬佩。去年回国,因未到北京,也就无法亲睹袁墓修得如何。但广东东莞的袁崇焕故居我是去了。其实袁遇害时,老家也被抄,兄弟妻子被流放,故居早已荡然无存,当地政府在原址围了一大块地,立了个碑,正拟建袁崇焕博物馆。
英雄墓屡毁屡修,前赴后继,这也是中国的国格。佘家十七代人为英雄守了三百七十年墓,古今中外闻所未闻,这也是中国人的人格。北京文物局曾想派专人清扫袁墓,被佘幼芝婉拒,他们宁愿自己继续守下去。老人的女儿焦颖和儿子焦平都表示会成为第十八代守墓人,接力棒从佘家交到了焦家。佘女士说:“不为别的,就为忠义两字。”这样的民气,恐非马悲鸣之流夸夸其谈者所能知。袁崇焕一介书生,投笔从戎,战无不胜,保家卫国,死而后已,以其伟大的人格征服了全军将士,被捕时全军痛哭,弃城东走,袁崇焕自狱中寄信命他们回来继续抗敌,遇害前面对千刀万剐仍念念不忘民族存亡,临刑口占云:“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保辽东。”这是忠义。暴君奸臣腐儒愚民残杀了本民族的英雄,佘家以世代守墓这种方式报英雄知遇之恩,以一家之力替全民族向英雄赎罪,这也是忠义。华夏族外祸内乱、历尽苦难凡四千年,未象所有其他的文明古国那样灰飞烟灭,而生生不息、一息尚存,靠的也是一股忠义之气,至今不绝。忠义之气之所以能够流传不息,是因为现实虽然总有缺憾,历史却大体还是公正;现实中得不到的,可从历史中探求,这是我们民族的仁人志士的坚定信念。袁督师《入狱》诗云:“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辞?”又云:“心苦后人知。”表达的就是这种信念。我们可以告慰袁督师的是,他的清白已在身后一百年被还清,而他的苦心,后人也终于能够知道。斯人已去,浩气长存,只要这个民族不成为马悲鸣所捏造出来的那个民族。
(注:佘家近况据冯武勇《为袁崇焕守墓--一个延续三百多年的故事》一文)
(1999.4.3.)
马文说:“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这句话给读者的印象,是不是清政府对被自己用计杀害的抗清英雄宽宏大量、以德报怨,一掌权就马上给予平反、妥善保护和尊重其墓?我纠正马悲鸣的,就是还要等袁崇焕死后一百五十年,迟至乾隆年间,明朝早已成为历史,清政府才消除了对袁的仇恨,给予平反,草草修了下墓。马悲鸣现在辩解说“从顺至元年到宣统三年都可算做‘入清之后’”,我们姑且承认这种不合常理的词汇用法,那“近三百年间”又如何推脱?从乾隆到清亡也不过一百多年。我说他这句话最多只对了一半,不对吗?
马文说:“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我纠正马悲鸣的,是辛亥光复后,袁墓其实是日渐隆盛,马上就修了清政府不愿修的祠,民国、共和国历届政府也都善加保护。辛亥后的近九十年间,袁墓都受到了比清时更妥善的保护和尊重,只有文革期间和稍后的十几年内才象其他文物一样遭到破坏和“凋零”。如果要画一条曲线,就是从辛亥后逐渐上升了五十几年,在文革十年间突然下降,随后又恢复上升。而马悲鸣却只看到了十年间的下降,就一口咬定从辛亥之后就是一直在下降,到现在还没降完。我说这是诬蔑,不对吗?
马文说:“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我纠正说,这是把文革期间的事载到了“现在”。实际情形是,现在周围的学校已逐步归还,而袁墓也已在1992年清明节修葺一新。马悲鸣却对这个纠正愤愤不平,莫非以为“现在”还是文革?
马悲鸣辩解说:“在下不愿意浪费读者时间,故仅点到为止。”我看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为了误导读者,而仅点出符合自己意图的部分。所以,为了让读者觉得外族比汉族更重情义,就隐瞒了一百多年间袁崇焕未获平反的历史,把此后的一百多年说成近三百年。为了让读者觉得中国人至今无情无义,就只点出了文革时的凋零,并把它载到了现在,而隐瞒了此前此后的备受保护和推崇。
“攻其一点,不计其余”,其实这正是马悲鸣与人论战的一大窍门。比如,我明明说的是“英雄墓屡毁屡修,前赴后继,这也是中国的国格”,重点在“屡修,前赴后继”,马悲鸣却独独点出了“屡毁”,并把它当成中国的国格。只要历史足够长,英雄墓总是免不了要被毁的,或因天灾,或遭人祸,所以“屡毁”并不稀奇,也绝非中国特色,不信你去找找,古希腊、古罗马、欧洲中世纪的英雄们的坟墓安在?“屡修”才是中国特色,有哪个国家象中国这样有如此多的几百年、上千年历史的英雄墓?诸葛亮的墓被妥善保护了一千七百多年,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例子?
这也是马悲鸣向中国文化开刀的武器。他仅点出了宋朝岳飞、明朝于谦、袁崇焕的例子,就大骂中原汉族文化是残害忠良的文化。我们要是用类似的方法,举出宋朝的韩世忠、明朝的马文升、戚继光得善终的例子,是不是也可以表扬中原汉族文化是善待忠良的文化?中华忠良究竟是被残杀的多,还是得善终的多?我看是得善终的多,所以被残杀的几位才让我们无比愤慨、同情。如果中华文化真是残杀忠良的文化,有忠良就杀,杀多了,杀得大家司空见惯了,岳飞、于谦、袁崇焕等人又怎能得享哀荣,被世代纪念?专制的时代,生杀予夺全凭帝王的喜怒,别的国家、民族,在其专制时代,难道就不曾出过暴君,就不曾残杀过忠良?何必把专制的通病,当成民族文化的罪过?
(1999.6.12.)
“不久后,又在‘大家论坛’读到一篇据称是借题发挥的批判文章,题为《袁崇焕之墓和民族之气》。作者不仅发挥靠‘借题’,而且发挥起来,肆意挥洒,不免脱离事实,凭空编造。比如作者断言,清廷其实并不怎么尊重袁崇焕墓:
“
‘事实上,终清一代,袁崇焕始终有墓可安葬却无祠可祭祀,算不上“尊重”’。
“这里所谓的‘事实上’,不是事实。它不但于史无征,而且完全背离史实。实际的情形是,自清初始,袁崇焕就一直有祠有墓,前祠后墓。清人笔记记载,袁崇焕死后,其部下潮州人佘某收其尸,篙葬于广东旧义园,从此佘家子孙世世代代居此守墓,不再回岭南老家。这个义园始建于明永乐年间,后于天启四年辟为义园。佘氏安葬袁督师后,康熙年间曾对义园加以修葺,袁崇焕的祠堂和墓碑大约初建于此时。乾隆为袁崇焕平反昭雪后,袁祠袁墓又屡经重修,颇具规模。”
没有引用一句史料,就敢说人“于史无征”、“完全背离史实”,自称“实际的情形”?我下文说“民国一成立,康有为即发起在袁墓旁建袁崇焕祠,称‘袁督师庙’”,可见我说的祠,指的是墓旁的庙。秋实有意略去了后面一句,拿前面一句大批特批,断章取义,用心可谓险恶。庙的全称是祠庙,所以也称做祠。如果怕搞混,我以后就在此处写明“祠庙”得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康有为也是以祠称呼袁督师庙的。康有为《袁督师庙记》云:“门人东莞张伯桢为公表微,刻公集,复筑公祠于京师。”《记》后自题一诗:“先哲勤勤表绣丝,瓣香特为督师祠,白山黑水海翻立,鼙鼓声中我有思。”我文中引用的冯武勇《为袁崇焕守墓——一个延续三百多年的故事》也称之为祠:“民国初年由康有为出面,各界人士在袁墓旁建立袁祠。”可见历来都是把袁督师庙说成祠的。
袁墓前原来另有一祠堂,现在也叫做袁崇焕祠,实际上是住宅兼做广东义园的祠堂,左右各有房三间,左边三间是佘家,右边三间是客死于北京的广东籍人停灵处,正房五间,平时是义园扫墓人休息处。到逢年过节佘家人才挂上袁崇焕的画像供奉,并非专门供众人祭祀袁崇焕的祠堂。该房屋建筑时间不详。袁崇焕墓碑则为清道光十一年二月所书。秋实说“自清初始,袁崇焕就一直有祠有墓,前祠后墓”、“康熙年间曾对义园加以修葺,袁崇焕的祠堂和墓碑大约初建于此时。”想当然尔。
上面的有关资料根据沈信夫《访袁崇焕墓庙》(《文史资料选编》第23辑)。实际上,秋实的文章多处抄袭此文。我们不妨做个比较:
沈文:“佘家馆1号门前有石头台阶七八级,两旁有矮墙随阶而上,白石红门,很是壮观。……入门后,通道两旁有小型石狮子一对;门左右各有房三间,左边三间是看坟人佘家居住,右边三间是客死于北京的广东籍人停灵处。……迎面正房五间,平时是扫墓人休息处;据老人说,过去每逢年节,挂上袁崇焕的画像,佘家人香烛供奉。”
秋文:“祠墓俗称佘家馆,面南向,前有石阶七八级,两旁有矮墙随阶而上。白石红门,很是壮观。入门后,通道两旁有小型石狮子一对;门左右各有房三间,左边三间是看坟人佘家居住,右边三间是客死于北京的广东籍人停灵处。迎面有祠室、享堂等正房五间,这就是袁崇焕祠堂。过去每逢年节和祭日,佘家后人都在袁崇焕画像前,香烛供奉,如是者数百年。”
抄袭的痕迹是非常明显的,而且秋实在抄时,故意做了篡改。沈文明明说的是“迎面正房五间,平时是扫墓人休息处”,并不认为它是袁崇焕祠堂,而秋实竟给改成了:“迎面有祠室、享堂等正房五间,这就是袁崇焕祠堂。”
沈文:“碑前有长方形石桌。墓旁有一座稍小的坟头,相传即义仆佘某的墓。墓地四周栽有松柏,松柏四周是红砖砌的矮花墙。……矮花墙外一大片荒冢,埋着一些客死于北京的广东籍人。荒家四周有枣树二三百棵,秋季收枣很多,是看坟人佘家的生活来源。”
秋文:“碑前有长方形石桌。墓旁有一座稍小的坟头,相传即佘氏之墓。墓地四周栽有松柏,松柏四周是红砖砌的矮花墙。矮花墙外一大片坟冢,埋葬着客死于北京的广东籍人,与袁督师作伴。四周有枣树二三百裸,秋季收枣很多,是守墓人佘家的生活来源。”
以上几乎是逐字逐句照抄了。再来比较一段:
沈文:“在五十九中学工作了三十年的石宗炎同志向我们介绍了袁墓的变迁情况。……‘文化大革命’中,有人造谣说‘袁崇焕的头是黄金做的’,于是袁墓遭到破坏,坟墓被挖开一丈多深,也未找到‘黄金头’。至于有无尸骨,当时无人敢问,更无人敢看了。结果,坟成了平地,石碑被推倒(碑座还埋在地下),石桌不知去向,高矮两道墙被拆除,墓前边的房子与墓地也被隔断,成为今天的这个样子。”
秋文:“据五十九中学的老人回忆,十年内乱中,有传言道,‘袁崇焕的头是黄金做的’。于是就有一批人,高喊著革命的口号,一齐动手,将袁墓挖开一丈多深,七手八脚一阵乱扒,要寻找传说中的‘黄金头’。至于袁崇焕的尸骨,最后被弃于何处,当时无人敢问,更无人敢看,也就不了了之。结果,坟成了平地,石碑被推倒,石桌不知去向,高矮两道墙被拆除,墓前的房子与墓地被隔断,成了今天袁祠与袁墓互不相连的样子。”
这一段也是全盘剽窃,而且极为卑鄙地做了篡改。沈文明明说的是:“至于有无尸骨,当时无人敢问,更无人敢看了。”说的是不知有无挖出尸骨。秋实却篡改成:“至于袁崇焕的尸骨,最后被弃于何处,当时无人敢问,更无人敢看,也就不了了之。”变成挖出了尸骨而被弃,有意恶心读者,这就是秋实的所谓“史实”!
“秋实”在文中大量地抄袭沈先生的文章,却只字不提沈先生及其文章,这种赤裸裸的剽窃行为,正是“多伪”新闻的本色。
(2001.1.8.)
吃完了饭,日已偏西,穿过多伦多大学的校园,去寻找安大略王室博物馆。旅游手册说,它是海外博物馆中收藏中国文物最多的一个,不能不去见识一下。这也不是第一次在海外品赏我们祖先的杰作了,华盛顿、底特律、印第安那波利斯等等或大或小的博物馆,总会有那么间中国的展厅,让来自展品的故乡的参观者在赞叹之余也未免会感到一丝的惭愧和愤怒。看多了也就麻木了吧。商周的青铜,汉朝的瓦当,唐朝的三彩,件件是精品,样样是美仑美奂。说明上说,这只是收藏品中极少的一部分,等到宋前中国文物室建成,才会有较完全的展览。以下宋元明清,展品越来越齐全,越来越精细,我也就越不认真看。看完了这些展室,进了一个大厅,迎面是一面玻璃砌成的墙,只见屋外的树木在微风中摇曳,而阳光透射进来,照着两个石坊,一对石人,一对石虎,一个高高拱起的坟墓,让人仿佛置身于野外的墓地。这就是参观指南里所说的明墓了,我本以为是哪个无名小卒的坟墓被千里迢迢地挖掘了运过来,走过去一看说明,赫然写着大明一品大将祖大寿之坟。
中国人不重生而重死,讲究的是“备极哀荣”,仿佛亲人的死去反而给了子孙们一个显示孝顺和炫耀财势的机会。只要看看今天的农民手里刚刚有了几个钱,便开始大修祖坟,即可知这种心态是于今尤烈。而历代统治者,都不厌其烦地制定出葬仪的种种规定,什么级别的官员应该有什么样的墓碑,多高的坟墓,多大的墓地,什么样的摆设,都规定得清清楚楚,级别不够,再有钱也不能越礼,否则就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知道了这一点,就可以明白商人财主为什么都那么热衷于花大笔钱买一官半职,也可明白当今政府对葬仪级别的种种规定不过是历史的遗俗而已,因而沈从文死时因为级别不够连一则讣告都登不了也就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了。明朝的一品官员的坟墓,按规定应该有石人、石虎、石马、石羊、望柱各一对,这个展览室还缺少好几样,如果不是当初没有完全运来,就是运来了摆不下——我已很惊讶于这个博物馆竟会浪费这么大的一块地盘给这些在中国毫不希罕的石头。清朝的典章制度基本上照抄明朝,清朝一品官员的坟墓与明朝的想必不会有什么不同,那么祖大寿的坟墓究竟是明墓还是清墓?
说明中对祖大寿的生平事迹只字不提,但对于对明末清初的史实略有涉猎的人,乍听到这个名字可以说是如雷贯耳吧。在袁崇焕威震辽东之时,祖大寿是袁手下最得力的大将,在宁远保卫战、宁锦大捷、北京保卫战中都立下了汗马功劳。在辽东将士中,他又是唯一一位亲见自己的主帅在殿前被捕下狱的,所受的刺激更强于别人,当时已惊吓得手足无措,之后干脆领兵反叛,毁山海关东走。是袁崇焕在狱中的一纸书信把他招了回来,是他的母亲及孙承宗劝他奋勇杀敌以赎出袁督师。在辽东将领中,他又是营救袁崇焕最力的一位,曾请求削职为民,以自己的官阶赠荫换取袁督师的性命。但袁爷最终还是被他奋勇保卫的人千刀万剐了。祖大寿在悲哀之余,只能接过袁督师的担子,率领袁爷旧部这支大明最精锐的部队,驻守宁远、锦州、大凌河等要塞,抵御清兵的入侵。到了崇祯四年,祖大寿奉孙承宗之命守大凌河城,八月,城才修了一半,皇太极以倾国之师,把大凌河城团团包围住。祖大寿突围不得,援军又被击退,只能闭城坚守。皇太极不断地送信劝他投降,他都不予理睬。坚守了三个月,城里粮食吃完了,开始杀马吃。马杀完了,开始吃平民百姓。平民百姓吃光了,开始吃军中的老弱病残。军中的老弱病残也吃光了,接下去就该是健壮将士的互相残杀了。无论如何,城是没法再守下去了,所有的将领,除了副将何可纲,都认为只剩下投降一条路了。于是祖大寿长叹一声:“人生岂有不死之理?但为国为家为身,三者并重。今既尽忠报国,惟惜此身命。”只好杀了誓死不从的好汉何可纲,与皇太极在城外设坛盟誓,算是投降了。然后他向皇太极献策说,趁外地明军还不知道他投降,他愿意带一支兵马去锦州,在城里当内应,这样清军梦想多年的锦州要塞便唾手可得。皇太极听得满心欢喜。但祖大寿一进了锦州城,便把与皇太极的盟誓置之脑后,继续当他的大明总兵官,抵抗起清军来了。皇太极恼羞成怒,两次御驾亲征攻打锦州、宁远,都无功而返。祖大寿又为明朝守了十年的城,直到崇祯十四年四月,清兵再次倾国而来包围锦州城。这一次整整围了一年,洪承畴的十四万援军在松山被击溃,洪承畴投降;祖大寿粮尽援绝,城中又开始人吃人,只好再次投降。这次皇太极连立坛盟誓都不要了,也不再信任祖大寿,不敢再让他带兵。祖大寿倒乐得不必象孔有德、尚可喜那样去屠杀自己的族人,从此身在曹营心在汉,退出了历史舞台。史书中记载他投降以后的唯一事迹,是曾经写信劝他的外甥吴三桂投降。吴三桂当时还没有“冲冠一怒为红颜”,这种劝降信自然毫无作用。祖大寿平平安安地活到了顺治十三年,老死。
顺治十三年,明朝已灭亡了十三年,再过四五年,龟缩在云南的南明永历帝也要被吴三桂用弓勒死,而外国人建的博物馆却告诉参观者说,那时候造的坟墓是明墓,已当了十几年满清大官、被载入《清史稿》而不是《明史》的祖大寿是明朝一品大将,还用一队穿着明人服装的瓷人排列成的送葬队伍暗示祖大寿当初就是这么给埋葬的。也不知哪位汉学家在这里向大家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若能起祖大寿于地下,面对此情此景,他该是喜是悲?
一个汉学家,不管他是多么地熟悉中国史实,多么地热爱中国文化,当他面对明末清初的这段历史时,其感受肯定没有中国人那么痛切。这是一个大变动的时代,每一个英雄豪杰或迟或早都要面临生与死,忠与奸的抉择。这又是一个悲惨的时代,每一个英雄豪杰几乎都以鲜血为自己的人生划上了句点。从战死沙场的满桂、赵率教、孙祖寿,到含笑就戮的何可纲,就连卖国求荣的吴三桂最终也逃脱不了身败名裂的命运。祖大寿总算在屈辱中得了善终,享受到了一品大臣的哀荣;谁又料到几百年后他的坟墓却被整个挖了送到国外展览,当做明墓的标本供人鉴赏呢?只有北京白塔寺的祖家街,还能让哪一个有心的路人匆匆路过时会偶尔想起祖家的昔日威风吧。
我不能不想到前面提到的这些英雄豪杰们的主帅袁崇焕。当他以大明国里的“亡命徒”自命为国守边时,是不会想到日后自己是否能备极哀荣的。他甚至本来就不应该有坟墓。当他在西市口忍受千刀万剐,血肉被愚民们抢食一空时,是他的一个姓佘的仆人在半夜里冒死去收拾他的残骸,埋葬在广渠门内的广东义园。这位姓佘的仆人从此终生为袁爷守坟,死后就葬在袁崇焕墓旁。此后,佘家世世代代为袁爷秘密守坟,守了三百年,一直守到了民国,才由康有为发起,为袁崇焕修了一座庙堂,供后人瞻仰礼拜,扼腕叹息。
有没有坟庙,坟庙是否高大宏伟,其实都是无关紧要的。真正的丰碑永远只矗立在后人的心中。
(1994.11.7.)
到了明朝,只设国子监,不设太学,因此国子监同时接收由皇帝指派的贵族子弟和由地方官保送的平民子弟,分别称为官生和民生。就象“国子监”这个名称所表明的,当初立学的用意主要是为了训练贵族子弟,在一百五十名定额中,官生占了一百名。以后国子监的规模越来越大,民生数目越来越多,官生反而越来越少,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八千一百二十四名学生中,官生只有四名,国子监已成为培养民生当官的学校了。
国子监的教育方针,是“奉监规而训课之,造以明体达用之学。以孝弟礼义忠信廉耻为之本,以六经诸史为之业。务其各以敦伦善行,敬业乐群,以修举古乐正成均之师道。”说得很动听,其实一言以蔽之:作官。在明初,国子监学生〔监生〕的官运确实非常好。朱元璋是白手起家的,改朝换代之后从朝廷到地方各级机构需要大量的新官僚去填充;明初又屡兴大狱,胡案、蓝案、空印案、郭桓案,把大大小小的官员杀得一干二净,靠三年一次的科举是远远不够供应的,监生们也就大走官运。光是洪武十九年这一年,竟有千余名监生走马上任,去填补因为郭桓案杀掉数万人之后遗留下来的空缺,甚至一出校门就当上了从二品的布政使〔省长〕。
在朱元璋看来,理想的官员应该是对皇帝绝对服从、没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奴才,因此在他的亲自设计下,国子监成了候补官僚的集中营,学子的监狱。学生们一进入国子监,便在身心两方面都失去了自由。
“监”字在此读去声,自然不是指监狱,而是跟钦天监、上林苑监一样,表示官署。确实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说是学官的衙门,官员即老师,老师即官员。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实行政治和教育不分的“政教合一”,今天的重点大学的老板是共产党,校长是副部级或厅级干部,而当时的国子监的老板是皇帝,其最高长官——祭酒也是从四品的不大不小的官,以下从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到从九品的学录,无不是朝廷命官,任免都出自吏部。按照规定,国子监这个衙门每天都要升堂,祭酒和司业坐在堂上,其他属官按次序站在两旁,接受监生的朝拜并质问学业,与其他衙门的升堂办公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衙门的第三把手是监丞,虽然是正八品的小官,却是直接管理教员和学生的“现管”,不但管监生的操行,而且还管教员的教学成绩。监丞的办公处叫绳愆厅,实际上也就是执行处罚的刑场。监丞有一本记过本——集愆册,凡是监生犯规,初犯记过,再犯则带到绳愆厅,按到在厅中的行扑红凳上,由皂隶行刑,用竹蓖打五下,三犯打十下,四犯则另外处置:开除,充军或罚充吏役。
监规是朱元璋钦定的,起初只有八条,后来越定越详细,竟达到了五十六条之多。就象现代监狱的犯人要穿囚服一样,监生也要穿御定的制服——褴衫,不许穿常人的衣服。进了这座大监狱,吃住都在里面了,不能随意出入,要出去,先要获得教官的批准,领“出恭入敬”牌〔所以后人干脆把上厕所婉称为出恭〕;想请假或回家,是要皇帝亲自批准的,最好别动这个念头。饮食由公家包了,吃的是大锅饭,会餐的时候禁止喧哗,更不许议论伙食的好坏。朱元璋自己是参加地下行会发的迹,深知群众组织的厉害,因此绝对禁止在监生之中有任何组织的存在,你想组织“监自联”?等着杀头吧。连班与班之间都是禁止来往的,甚至对人对事的任何批评都是绝对禁止的。凡是违反了这些规定,都是“痛决”,就是带到绳愆厅把你痛打一顿。最严重的犯规是“毁辱师长”“生事告讦”,处罚是“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简直就是一部微型的刑法。而怎么算“毁辱师长”“生事告讦”,那是可以由学官随意解释的。
不用说,监生的功课一定是很紧的。而读的又是什么书呢?最重要的自然是“朱选四卷”——《大诰》初编、续编、三编和《大诰武臣》,那是朱元璋亲自写定的训词,列举他所残杀的官民的罪状和处决方式,族诛、凌迟、枭令、斩、挑筋、去膝盖等等,对这些血淋淋的记录,监生竟被要求每三日背一百字。监生将来是要当官的,因此《大明律》也是必学的。四书五经是儒家经典,当然也是必读书,要求也是每三日背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必读书中还有刘向的《说苑》,因为朱元璋认为这本书记载的许多言行,“深有劝戒”,可以用作修身教材。自然,还必须指定一些大毒草作为禁读书,首当其冲的竟然是四书之中的《孟子》。洪武三年,朱元璋开始读《孟子》,读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些话,正刺着了他的痛处,大发脾气,下令国子监把孟子逐出文庙。但《孟子》在全国读书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已无法动摇,想完全禁止是不可能的,朱元璋便组织了一个《孟子》审查委员会,出了本《孟子节文》,把好端端的一本《孟子》删得七零八落,共删去八十五条,只剩下了一百七十条,作为命题、取士的范本。除此之外,象苏秦、张仪等人的言论,也是“宜戒勿读”的,这样一来,《战国策》等经典著作也大有问题了。
再严酷的规定,只要执行者可以通融,大家还是有活路的。不幸,洪武十五年新落成的国子监的第一任祭酒却是以“极意严刻”著称的宋讷,他不仅是监规的起草者,而且是监规的最忠实执行者,监生们也就一个个给逼上了绝路。宋讷本是元廷降臣,历史不太清白,因此要秉承上意,努力工作以博取朱元璋的欢心。史载他“严立学规,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晷,夜恒止学舍。”简直就是不分昼夜地为朱元璋卖命,以监为家。然而生性多疑的朱元璋对他也不能完全放心,有一次派了一个画工去偷偷画了宋讷的坐相回来。朱元璋见画像上的宋讷面露怒容,更加怀疑,把宋讷召来问是怎么回事。宋讷说是那一天有一个监生摔倒打碎了一个茶杯,他自己觉得没管教好,对不起皇上的信任,正坐在那里自责呢。他的这番回答大概很让朱元璋高兴,但我们由此也可知宋讷是怎么样的一种人了,因为学生无意打碎一个茶杯就整天生气,则那些犯规监生的下场可想而知。朱元璋对大臣搞严刑峻法,宋讷便也对监生来个严刑峻法。每个月都有监生给他逼得自缢身亡,而他对死尸也不放过,一定要亲自验视才准收敛,时人认为其严酷比周兴、来俊臣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所作所为连心存天良的教官都看不下去了,学录金文征向朱元璋抱怨说:宋讷办学太严,饿死了不少监生。但朱元璋不予理会。金文征便串通同乡吏部尚书余火气,由吏部令宋讷“致仕”〔退休〕。宋讷当时已七十多岁,也早该退休了,当他去向朱元璋辞别时,说出自己的致仕并非自愿,乃是有人暗中捣鬼。朱元璋大怒,问出原委,把余火气、金文征一干人都杀了,把他们的罪状在监前张榜示众,又让宋讷继续当他的祭酒,直到以八十高龄死于任上。宋讷死后,儿子宋复祖继承父业,当了国子监的司业,也跟老子一个德性,有敢违背他老子立下的监规的,“罪至死”!
在重重压迫下,东汉太学生的造反精神在明初监生身上早已荡然无存,偶有不满,也马上给极残酷地镇压下去。洪武二十七年,监生赵麟受到虐待,贴出大字报抗议。按照监规,最多只能算他“毁辱师长”“生事告讦”,杖一百后充军;然而朱元璋对此如临大敌,法外用刑,把赵麟杀了,在监前枭首示众。第二年又颁行赵麟诽谤册给国子监,让大家都知道“动乱真相”。又过了两年,朱元璋对赵麟事件依然念念不忘,召集国子监的官生一千八百多人,在奉天门前训话整顿学风,警告赵麟之流的一小撮动乱分子“我们是不怕流血的”:
“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稽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迁发烟瘴地面。钦此!”
而之所以会发生这场风波,乃是因为教员特别是祭酒没有尽心管教,思想政治工作放松了:
“近年着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又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着他呵,好生坏事。”
怪罪下来,教官们也难逃厄运了。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或被杀,或被流放,在任上得善终的,竟然只有那位毫无人性的宋讷。
·方舟子·
自从几年前某历史学家写了篇《汉奸发生学》,借研究之名为汉奸辩护便成时髦,乃至愈演愈烈,终于演变成了对汉奸的公然颂扬。从古代已跟我们无切身关系的李陵(这人大概是算不得汉奸的,因为并没有将屠刀调转过来对准自己的族人。硬将他拉入汉奸队伍,不过是借以讨得读者对“汉奸”的同情)、秦桧、吴三桂,愈推愈近到近代的周作人、汪精卫;从当初引经据典多少还带点学术研究性质的辩护,到现在根据道听途说、胡搅蛮缠的歌颂,越来越低能。朱海军之流的网上妄人的
“秦桧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英雄”的疯话,我们也应该以疯话视之;倒是最近在网上见到的《华夏文摘》主笔王伯庆和“旅美作家”赵无眠一唱一和的汉奸翻案戏,还值得赏鉴一番。
王伯庆现在大概已经对父老乡亲们说腻了他在美国的幸福生活,要换换胃口改给乡亲们上历史、思想课了。在《三百年间同晓梦》一文中,王伯庆给我们算了一笔领土账,算出了明朝只有可怜巴巴的35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如此精确,根据何在?据说是“引自现在流行的一堆历史书”,那个“堆”字,真可以让人吓得连如何数数都忘了。我是没有一“堆”历史书可查的,只能把大明的版图翻出来自己丈量了一番,却得出全盛时期(不计安南),也应大约在970万平方公里,比现在的版图还稍大一些。王伯庆除了那么一“堆”,并没说他怎么算的,不过倒是讨论了两个地方:西藏和东北。西藏(乌斯藏、朵甘都司)算不算明朝的版图?中外史家分歧颇大,王伯庆愿意跟着西方汉学家将这一大片属大明都司(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管辖的领土割出去,好歹还算是有点根据。最奇的是他连东北(奴尔干都司)也要给割出去。自从光绪年间永宁寺碑出土,奴尔干原属明朝领土,已成共识,连西方汉学家也很少有异议。王伯庆却说“越来越多的历史书把这种关系定义为一种藩属关系,从明王朝来看也许就是如此”,不知女真在努尔哈赤称汗之前又有过什么样的“藩”王?王伯庆又读过了多少相关的历史书,前后做了怎样的统计,才能得出“越来越多”的大趋势?“一堆历史书”也罢,“越来越多的历史书”也罢,其实都是为了能够挤出这么一个结论:“文明有价,人民有心。一个政府真正的功德不是拓疆保土,而是善待百姓”,而这,正是历代汉奸割地弃土的借口。
其实,拿明朝的国土做文章为汉奸辩护,已是候补汉奸们的老套路了,去年我就已在这个问题上给马悲鸣上了一堂“民族自治区不是外国”的课。赵无眠倒是弄出了点新意,他改点人头了。在《二十世纪的汉奸们》一文中,赵无眠不仅点出了慈禧太后、李鸿章、袁世凯、溥仪、汪精卫、周作人是汉奸,连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林彪、邓小平、鲁迅、郭沫若、张爱玲……二十世纪的中国名人无一不是汉奸,至于留学生们、移民们当然也都是汉奸,总之,二十世纪当汉奸的多,不是汉奸的少,所以汉奸人人当得,自己当起汉奸更是心安理得。王伯庆好歹还知道拿出“历史书”吓唬人,赵无眠则干脆全是子虚乌有的道听途说。他的论证方法,则是用的株连法。比如周作人为什么是汉奸呢?不是因为他当过日本人的教育督办,而是“因为鲁迅也是个汉奸”。鲁迅这个“民族魂”又怎么成了汉奸呢?理由如下:“鲁迅最好的朋友,是内山完造,这是个日本文化特务。鲁迅受其影响最深的老师,是日本的「藤野先生」,他写骂中国人的文章写乏了想偷偷懒,这家伙就黑黑瘦瘦地出现了。近年已有一位很出名的海外学者指出,鲁迅谁都敢骂,唯独不骂日本人。连电影里放中国人被日本人砍头,他也只责怪中国人自己不争气,麻木,冷漠。在他眼里,中国人的形象是阿Q;中国的历史只写著两个字:吃人;中国人像鸭子,被许多无形的手向上提著当看客。日本人呢?什么都比中国人好:「照住了驯良和拘谨的一刹那的,是中国孩子相;照住了活泼和顽
皮的一刹那的,就好像日本孩子相。」(《从孩子的照相说起》)”
这就是说如果你有日本老师、朋友,抑或赞扬过日本的长处,就都是汉奸了。赵无眠大概觉得这种低能的逻辑很幽默,就如同马悲鸣之论证日本侵略军不是强奸中国女人而是在做爱一般,都是将恶毒当有趣。有两点事实,却不能不澄清的:
一,鲁迅是不是谁都敢骂,唯独不骂日本人?不知发此奇谈怪论、被赵无眠引为金科玉律的“很出名的海外学者”是何许人,出名在何处。但他不出名在读鲁迅却是显然的。鲁迅文章中骂日本人之处多得是,比如赵文提到的《藤野先生》就讥讽了日本的“爱国青年”。鲁迅晚年发表过不少抗日言论,例如:“因为现在中国最大的问题,人人所共的问题,是民族生存的问题。所有一切生活(包括吃饭睡觉)都与这问题相关;例如吃饭可以和恋爱不相干,但目前中国人的吃饭和恋爱却都和日本侵略者多少有些关系,这是看一看满洲和华北的情形就可以明白的。而中国的唯一的出路,是全国一致对日的民族革命战争。”(《且介亭杂文末编·论现在我们的文学运动》)以善待百姓为借口颂扬割地弃土的候补汉奸们以鲁迅为同道,乃是有眼无珠。
二,内山完造是不是日本文化特务?如果赵无眠所根据的,不过是从《鲁迅全集》中所看来的老谣言,则鲁迅早已怒斥过:
“至于内山书店,三年以来,我确是常去坐,检书谈话,比和上海的有些所谓文人相对还安心,因为我确信他做生意,是要赚钱的,却不做侦探;他卖书,是要赚钱的,却不卖人血:这一点,倒是凡自以为人,而其实是狗也不如的文人们应该竭力学学的!”(《伪自由书·后记》)
鲁迅毕竟还是太过善良。他不知道,狗也不如的文人们是无论如何竭力,也是学不了如何做人的,候补汉奸们的低能表演即是明证。
2000.3.16
答赵无眠、马悲鸣
·方舟子·
我在《汉奸低能学》一文中,指出了赵无眠在《二十世纪的汉奸们》一文中有关鲁迅的两条事实错误,因此,赵无眠将鲁迅归为汉奸,不管是恶意还是“幽默”,都是毫无根据的。赵无眠不跟我辩事实,却只跟我谈如何写文章,说我骂人,贬损了其人格。但我究竟是怎么骂的,他又语焉不详。我看来看去,拙文中跟他有关、能跟骂人沾边的,大概有三条:
一,“狗也不如的文人们”,这是鲁迅的原话,并非我的发明。
二,“低能”。这是对一个人的学识、思维能力的判断,也跟人格无关。你考试得了零分,总不能怪老师贬损你的人格吧?
三,“汉奸”。这倒是常见的骂人话,不过,按赵无眠的说法,中华伟人、爱国志士都是汉奸,连鲁迅都不例外,那么,假如他被说成了汉奸,那也跟说他是伟人、爱国志士差不多了,又怎么能算是骂人?
至于赵无眠教训我说:“但如果因此而不注意自持自律,逐渐养成语言霸权,终究会毁了你的才学。那样就太可惜了。不要以为别人不回你,就是怕你,或是讲不出道理来了。”这种教训,我已听了好几年了,大概也还会一直听下去。鄙人的“才学”的结局如何,那是我自己的事,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那些被我批评到的人总要对着我痛心疾首,比我的父母还关心我的前途。别人回不回我,因为什么原因不回我,那是别人的事,跟我又有什么相干?“道理”是要靠“讲”讲出来的,不是藏在心中靠恫吓吓出来的。我也不象赵无眠那样以“儒”自居,蔑视“群众”。何必那么自命清高?怕什么“他们可以投票的方式定你的罪”?谁有这样的权力?
跟我打过几次交道的马悲鸣就学乖了点,知道跟我讲什么风度、文风纯属浪费口舌,所以要跟我讲事实了。在《“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一文的开头,他就劈头说我露怯:“近读方舟子的《汉奸低能学》。开头第一段便漏窃,说是甚么:“从古代已跟我们无切身关系的李陵(这人大概是算不得汉奸的,因为并没有将屠刀调转过来对准自己的族人。硬将他拉入汉奸队伍,不过是借以讨得读者对“汉奸”的同情)”
”“方舟子大概只知有明,不知有汉。李陵的“老母妻子,并为鲸鲵”之后,曾愤而“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打得汉军落荒而逃。明末王船山在《读通鉴论》中说到此事时曾质问,李陵怨李绪不救而致败,但如何解释“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呢?”
汉朝的事我知道得不多,但《史记》、《汉书》好歹还是翻过的,在李陵本传中,并无李陵“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调转屠刀的记载。李零教授在《汉奸发生学》一文中,提到李陵为什么被称为“汉奸”时,也只说“因为他毕竟娶了匈奴公主作了匈奴王,毕竟死在胡地没回来。”并没说他调转屠刀跟汉军作战。《汉书·
匈奴传》中倒是有一条提到了李陵曾参与匈奴的军事行动:
御史大夫军至追邪径,无所见,还。匈奴使大将军与李陵
将三万余骑追汉军,至浚稽山合,转战九日,汉兵陷阵却
敌,杀伤虏甚众。至蒲奴水,虏不利,还去。
这跟马悲鸣所说,相差甚远。第一,是汉军找不到匈奴,撤军时匈奴自己追上来决战的,而不是汉军被打得落荒而逃匈奴乘胜追击。第二,率军的主将是匈奴大将军,而不是李陵。第三,打败的是匈奴,而不是汉军。所以,对李陵是出于什么动机(是被动的随军行动,还是马悲鸣所描绘的为报仇主动出征?),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我们仍然不知道。反正匈奴打了败仗,李陵即使不是身在胡营心在汉从中作梗,至少也没有为匈奴立功。
所以,恕我孤陋寡闻,“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打得汉军落荒而逃”这话是马悲鸣从哪里看来的,可靠性如何,他未注明,我也不知道。听马悲鸣的口气,好象是从王船山那里看来的,但王船山想必不至于无知到连《汉书》都未读过,而说出“李陵怨李绪不救而致败”这种真正露怯的话。王船山《读通鉴论》原话为:
“陵之族也,则嫁其祸于李绪”“陵将三万馀骑追汉军,转战九日”,既未明说李陵嫁祸的原因,也未详述李陵追汉军的经过,看来是马悲鸣想当然。李陵怨李绪乃至派人去刺杀他,另有原因。《汉书》本传:
陵谓使者曰:“吾为汉将步卒五千人横行匈奴,以亡救而败,何
负于汉而诛吾家?”使者曰:“汉闻李少卿教匈奴为兵。”陵曰:
“乃李绪,非我也。”李绪本汉塞外都尉,居奚侯城,匈奴攻之,
绪降,而单于客遇绪,常坐陵上。陵痛其家以李绪而诛,使人刺
杀绪。
谁露怯,一对可知。与其夸夸其谈“风度”,不如互揭“硬伤”更能服人。如果李陵真的“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打得汉军落荒而逃”,那么我可以删掉那条小注,收回李陵“大概不能算是汉奸”的话。
2000.3.17.
且看谁是“姚文元”
--答赵无眠《鲁迅与姚文元》
·方舟子·
多维新闻网登出了一篇赵无眠“专稿”《鲁迅与姚文元》,既是“专稿”,就不“立此存照”了。文中所说的“鲁迅”和“姚文元”,其实都是应该打上引号的。姚文元本人肯定没有骂过王小波,大概也没批过“伪科学”,不以“科学主义者”、“达尔文主义者”自居,不同时推崇“鲁迅、达尔文、袁崇焕”,所以,赵无眠是在对着谁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只要关注过最近的一场“汉奸”网战的人,也就不难猜出了。赵无眠还怕读者猜不出来,在《答芦笛先生》一文中又干脆把话挑明了。赵无眠从写允许公开的“私函”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到图穷匕首见,大概正是为了证明他在“私函”中的恫吓:“不要以为别人不回你,就是怕你,或是讲不出道理来了。”这种先礼后兵、软硬兼施的伎俩,其实早已被无行文人用滥。去年我指控多维新闻网诽谤、侵权的时候,赵无眠的“朋友”、多维新闻网的总裁何频打来几个电话要跟我私了,不也是一面以给新语丝一些赞助为诱饵,一面又威胁要纠集国内的作家控告新语丝侵权吗?本人虽然从没在中国社会上混过,本没有亲身经历过多少世故,但有幸熟读鲁迅,对这种“狗也不如的文人”的德性,还是洞若观火!
赵无眠的这篇文章,正是“姚文元”式大批判的典范之作。姚式文风的一大特点,就是毫无根据地乱扣帽子。赵无眠对此学得得心应手:
“他唯我独革,唯我独左,以马克思主义的嫡传弟子自居;若讨论历史,一定自命为爱国主义,满嘴的民族大义,不象鲁迅那样实事求是地将元朝归为外来侵略者建立的政权;若讨论科学,一定又以最正确的‘科学主义者’、‘达尔文主义者’自居,不由别人分说,拉虎皮作大旗。虎皮令人胆寒,一旦他先拥有,你便是它们的对立面,只有死路一条。”
第一句大概指的是现实的姚文元,后面几句,以“若”开头,自然是属于指桑骂槐的了。赵无眠给扣上了那么多“主义”,却没有拿出哪怕一点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论断,所以也就统统属于乱扣帽子。我在跟人辩论时,是从来不自称什么“主义”、“主义者”的。我相信只有证据和逻辑才是有说服力的。在我给对手贴上标签之前,也一定要列举这么做的证据和理由。象赵无眠这样随心所欲地乱贴标签,正是“姚文元”行径。
姚式文风的另一个特点,是捏造事实、传播谣言。赵无眠对此也学得维妙维俏:“姚文元则自觉充当强权的代言人,暴政的辩护士,御用的刀笔吏,权贵的马前卒。此人极会摸风,“上面”有何意图,他必然早有所察,积极配合,提前大造舆论。还要装出一副纯学术讨论的样子,扮成一个科学权威、主义阐释者,让不知底细的人蒙在鼓里,以为他真有未卜先知的本领。在他的批判文章背后隐藏的总是一场血腥、恐怖和暴力,充满著迟早要把你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威吓与自信。‘鲁迅’与‘姚文元’的区别还有许多,而这无疑是最重要的一条。”
去年多维新闻网的技术总监艾伦在多维新闻网专栏撰文造谣说我组织上书中央要求镇压法o功,多维网拒绝澄清、道歉,我已准备控告多维网诽谤,只待时机成熟。赵无眠学乖了点,不敢指名道姓,也不敢把话说明白,唯恐读者真以为这位未卜先知的科学权威说的是姚文元,特地在这里打上了引号。虽然羞羞答答,而其内心的阴暗、险恶,与多维新闻网的人马则毫无二致。事实上,这种以己心度人腹罗织罪名,正是姚式文风的又一特点。比如,赵无眠如此推断:“姚文元心态,自己创作不行,又老恋着这档子事,对行的人难免横挑鼻子竖挑眼。看着人家的成就‘技痒难熬’是好的,别成天只挖空心思捉摸著往别人身上泼脏水。——你王小波的小说写得好么?我看就不怎么的,你是在美国混不下去了才回国的。——这就是典型的文化破坏者而不是建设者,嫉贤妒能而不是与人为善的心态,典型的张春桥、姚文元式的‘文学批评’。”
我批评过王小波的杂文,却没批过他的小说,因为没读过。不过这一点并不重要,反正我的杂文大概也是不行的。自己创作不行,就不能批评别人创作不行吗?就是嫉贤妒能的文化破坏者?这种“自己不会炒菜就不能说菜不好吃”的弱智逻辑,鲁迅是早就嘲笑过的。赵无眠自己也是成天对着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除了写写评论,也没见他搞出了什么象样的创作。他大概为了证明自己的创作也是行的,如此沾沾自喜道:
“我好歹还写过一篇《假如阿Q还活著》,此文在网上流传较广,还让我去了一趟台湾与梁实秋夫人见面欢谈(不到一年后她去世了,报纸所登讣告照片即我与她的合影,只是把我剪掉了。甚伤!暂记于此作念),也算是化解了一点鲁、梁结下的几十年的文仇。人不要那么刻薄,逼著别人跟他打笔仗,逼你指出他文中的‘硬伤
’,何苦呢?这又不是文革,揪出来了‘必须老实向革命群众交代问题’。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何况我还没惹他。说句粗的,他伤了哪里,能不能硬,关我屁事。就算我是大汉奸,关进了监狱,法律还讲个‘你有权保持沉默’呀对不对?”
如果以一篇文章在网上流传较广就可以证明自己创作行,那我恐怕早就是大文豪了。去过一趟台湾又如何?见多了与名人见面欢谈为资本的,再见到连与名人太太见面欢谈也拿出来摆显的,也算是天下一件新鲜事了。至于以文坛和平大使自居,则是另一件新鲜事。
赵无眠满腹委屈,说是被逼着打笔仗,一面嚷着“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一面极其英勇地挺身上前试试软硬,一面要求“你有权保持沉默”一面又姚式语言滔滔不绝。我一开始批他的,是“泛汉奸论”,本属观点之争,而赵无眠从“私函”到现在,笔笔都指向我的文风、人品,完全是意气之争。谁更刻薄,已昭然若揭。妙的是,这种人却要大谈幽默感,而且因为“姚文元”没有幽默感,看不出他的“幽默”,所以连带着使他也对中国人的幽默感彻底失望了。没有幽默感本没什么,但没有幽默感却要以有幽默感自居,却就可笑了。不幸的是,幽默本是舶来货,这就使得许多中国的文人不知道幽默是有限度的,而把恶谑误当成幽默,以有幽默感自居了。美国电视剧Seinfeld有一集,说的是乔治受到同事的妙语嘲笑,他的反击却总是毫无幽默可言,一急之下干脆以“我跟你老婆睡过觉”对之。在赵无眠看来,说鲁迅是汉奸、内山完造是日本文化特务,大概都跟说“我跟你老婆睡过觉”一样的幽默。但是鲁迅不是据说最有幽默感的吗,怎么又骂那些说内山完造是日本文化特务的文人是“狗也不如”?真不知道赵无眠以后是不是也会说,我骂你“姚文元”也是幽默哦。一个真正有幽默感的人,也必定是勇于自我解剖,敢于自嘲的人。但是赵无眠的“幽默”是只对别人的,所以他可以把所有的人都称为“汉奸”,而一旦别人也以“汉奸”回敬,就毫无幽默感地要暴跳如雷了。他声称说鲁迅是汉奸只是“反讽”,看不出来“反讽”是因为没有幽默感,那么他怎么就不也把别人称他汉奸也视为“反讽”?他的幽默感哪里去了?马悲鸣在这一点的表现就要好一些,敢于公开承认自己是汉奸团伙的成员。
赵无眠有一点说对了,就是“姚文元”们总是“充满着迟早要把你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威吓与自信”。赵无眠在文章的结尾就是如此恫吓的:
“姚文元这种人,如果是在晚明,说不定就是投效阉党锦衣卫而为士子所不齿的阮大铖;如果放在汉朝,一定是帮朝廷迫害正直史学家司马迁的酷吏;设若一不留神让他到了今天的美国,大概也免不了故伎重演,放出‘舆论总管’的手段,乱扣连国内都罕见或弃之不用的罪名,横行网坛,令世人避之犹恐不及。
“‘灵童’是可爱的,完全可能成为未来的鲁迅、达尔文、袁崇焕,结果却成了姚文元。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呢?‘画虎不成反类犬’,学习鲁迅没错,千万不要学成了一个姚文元。鲁迅不常有,而姚文元老是不绝于世,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民族的悲哀。”
一个“完全可能成为未来的鲁迅、达尔文、袁崇焕”的人,结果却成了“姚文元”,那倒的确是值得悲哀的。但是象赵无眠这样的人成了“姚文元”,却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因为他们一无所长,除了学做“姚文元”写一两篇“在网上流传较广”的文章,妄想在网上当什么“舆论总管”之外,也实在没别的事可干了;而其人生的最高成就,大概也就是跟名人太太见面欢谈。想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也还得干出更大的坏事才够资格。而跳梁小丑只能是自生自灭,绝不会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
20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