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南方都市报》为肖传国洗白

5 06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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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公然为刑满释放分子肖传国洗白,声称他对我被打一事不知情,不是幕后主使。我们就来重温一下当时肖传国亲口承认犯罪事实的镜头http://t.itc.cn/fFavf 。当然,肖传国当时也狡辩,说只是要把我打个鼻青脸肿就可以了,不要打残了或打死了(其实据凶手交代肖传国给的指示是“打得更重一些”);说打完了他会在网上承认是他叫人干的,其实他当时还在网上说我报假案;说是他一时冲动,其实筹划了8个月,凶手在我家门口蹲点4个月……但不管怎样,他当时还是承认自己是幕后主使的。

《南方都市报》为肖传国洗白的报道只字不提肖传国先雇凶袭击方玄昌,否则怎么洗也洗不白了。肖传国当时的交代是:“打他的目的本来是想打他一顿,第一个人可能打得稍微狠了一点,这也超出了我的预计。”实际上据凶手招供,肖传国在得知方玄昌虽然被打得很重(如果不是500米处刚好有海军总医院抢救,早死了)还是逃脱了之后,给凶手的指示是:“对石景山的那个人(指我)要打得更重一些。”所以凶手为了避免让我像方玄昌一样逃脱,才试图先用辣椒水把我喷倒让我逃不了。他们没料到的是其使用的辣椒水是3年前买的、药效已不强,而且我人长得高,大部分喷到我的脖子上,所以反而弄巧成拙让我逃脱,第二次再喷喷到了后面冲上来想用钢管打我的龙光兴,只剩下许立春一个人拿铁锤追我,又跑不过我。我能逃脱纯属侥幸,情节可以拍成电影。如果凶手不听肖传国的瞎指挥不用辣椒水而是直接就用铁锤、钢管朝我头上打,我没有方玄昌的抗击打能力,早没命了。该案的主审法官自己都说,如果我和方玄昌换个位置,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而是六条人命:方玄昌和我会被凶手打死,肖传国、中间人戴建湘、凶手许立春和龙光兴会被判死刑。其实办案的人很清楚是怎么回事。

2010年1月肖传国开家族会议后决定干掉我和方玄昌,找了其远方亲戚戴建湘,交给他10万元经费以及我、我妻子、方玄昌的照片、我家住址、方玄昌的工作单位等资料。戴建湘自己吞了5万,拿剩下的5万找了当地地痞许立春,许立春又找了去深圳打工时认识的龙光兴。当年4月,许、龙二人在我家对面的宾馆租了个房间,每天到我家门口蹲点。但我晚上不出门,白天出门又只走人多的地方,他们一直找不到动手的机会。据许立春招供,有一天下午我抱着女儿到超市给她买东西,有一段路没有人,跟踪我的许立春犹豫了一下没有下手(因为肖传国没有命令连小孩也杀),否则父女都没命了。一直到8月底肖传国催得急了(肖氏手术受害者起诉肖医院的案子原计划在9月开庭),他们才不得不在白天人多的地方动手,警方才因此能够在问了1千多人后找到两个目击者而破案。方玄昌每天要上下班,而且往往是深夜回家,本来凶手很好找动手的机会。但他们不知道方玄昌的住址,只能去方玄昌的单位等他。但方玄昌当时换单位了,从《科学新闻周刊》调到《财经》,他们去《科学新闻周刊》等就等不到。直到6月,肖传国从报上看到方玄昌调到《财经》的消息,告诉了凶手,凶手去《财经》那里守候,马上就跟踪知道了方玄昌的住址,然后在晚上10多方玄昌回家的路上埋伏用钢筋袭击他的头部,把方玄昌打得浑身是血(头上现在还留有一大道伤疤),第二天京华时报记者去现场采访时,还看到地上有十几滩血迹。方玄昌能活下来,除了他身体强壮外,还有两个因素,一个是有个过路的的士司机见义勇为,停车让方玄昌上车逃脱,一个是在500米处刚好有海军总医院,司机把方玄昌拉到那里抢救过来。该司机现在还没找到。在此感谢他救了一个中国英雄。

肖传国接受《南方都市报》首席记者姜英爽专访时谎称:“现在已经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可,除了中国之外。肖氏手术是美国几个大学都在开展的,结果都非常好。是美国唯一一项中国学的手术,但是中国现在需要用美国的一个结果来证明我们的手术是可以的。”实际上肖氏手术在国外一期临床试验的结果全部失败。美国佛罗里达儿童医院近日在《神经外科杂志》正式发表论文,报告国外首例脊髓损伤肖氏手术儿童病例。结论:术后3年功能无改善、反射弧未形成;患者术后曾短暂改善,可能是其他因素(安慰剂、孩子长大、神经根切断)导致,而非肖氏反射弧。此前,德国Tubingen大学报告其2005 年初开始做的8例脊髓损伤患者肖氏手术无一有效,与肖传国的结果“完完全全不同”。美国Beaumont医院2006年底开始做的3例脊髓损伤患者肖氏手术均无改善,其中一名曾被美国媒体报道的患者已去世,但他至今仍被肖用作宣传。Beaumont医院另外9名脊柱裂患者,术后三年无一能挠皮肤排尿。也就是说,国外肖氏手术试验全部失败,无人能重复出他的结果。这与我们在国内对肖氏手术受害者的调查结果吻合:肖氏手术的成功率是0。

对《南方都市报》动用其首席记者,像深圳媒体一样也跳出来为肖传国洗白,我还是稍稍感到有点惊讶的。《南方周末》曾在2010年发过揭露肖氏手术害人的长篇报道,撰写该报道的驻上海记者柴会群还因此收到肖传国威胁他的短信,南方报系的人不该不清楚肖的品质。我的这些对头,总会比我设想的还要下作,个人如此,媒体也如此。我会找个时间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包括破案、办案的经过都写下来,让大家看看南方报系有多么无耻。

韩寒父亲韩仁均转了一条微博,说是我不断侮辱诽谤肖传国及其家人,所以支持肖传国杀掉我。且不说我揭露肖传国造假不是什么“侮辱诽谤”,更不说我本人在揭露肖传国时从未侮辱肖的家人(那是肖造的谣),退一万步说,如果我“不断侮辱诽谤肖传国及其家人”就该被杀掉,那么这些多年来不断侮辱诽谤我和我家人的方黑,包括侮辱诽谤我和我女儿的韩仁均,我是不是也可以理直气壮地雇凶一个个杀掉?



再评“国学大师”李敖乱“捣衣”

31 05 2013年

“国学大师”李敖在一个小时前发了一条微博,算是作为对我在一个多月前批评他的文章《“国学大师”乱“捣衣”》的回应:

【@哈囉李敖 可知道 48,900 的意义?那是唐朝人写诗的总数,也是我读过的唐诗总数。只读过「唐诗三百首」的人,无法想象我多么用过功。用功的我,顺便亮一首:「长夜孤眠倦锦衾,秦楼霜月苦边心,征衣一倍装绵厚,犹虑交河雪冻深。」有人说唐朝军人无绵衣,请读这首当时人自己的诗吧,别跟李敖比学问了。】

李敖声称唐朝人写诗的总数是48900首,而他全部读过。其实48900首是康熙皇帝在给《全唐诗》写序时说的:“共得诗48900余首,凡2300余人。”康熙皇帝(或其代笔者)并没有认真算过《全唐诗》总共收录了多少首诗。日本学者平冈武夫曾一首首统计过,发现康熙皇帝少算了,其实《全唐诗》总共收录的诗有49403首。但还有一些现存的唐诗被《全唐诗》漏收的。复旦大学陈尚君教授在1992年出版《全唐诗补编》,共收录《全唐诗》漏收的唐诗6327首。加起来现存的唐诗有55730首。从那以后又陆续出土、发现了一些唐诗。当然这也并非就是唐朝人写诗的总数,因为显而易见,唐朝人写的诗(比如试帖诗)肯定是大部分没有流传下来的。否则,以唐朝共289年计,平均一年全国作诗不到200首,平均一天全国作诗不到1首,那还能称得上诗歌大国吗?

所以李“大师”在这里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把康熙在《全唐诗》序里说的不准确的收录唐诗数,当成了唐朝人写诗的总数,再作为吹牛的资本。

就算李“大师”把《全唐诗》全看了一遍,也不等于他就看懂了。比如他引用的这首唐诗,并非什么罕见得无人知道的诗,我在《“国学大师”乱“捣衣”》一文的后记中已引用,并已论证了“征衣一倍装绵厚”说的“绵”,指的是丝绵,而不是今天说的棉花。没人否认唐朝也有“绵衣”,但是那不是“棉衣”,字不一样,意思更不一样。而李“大师”在当初说的是唐朝用“棉花”做寒衣(“用木杵搥松棉花”),已闹了大笑话,现在又拿无关的“绵衣”来为自己遮羞,要跟人比学问,虽然口气冲天,却进一步暴露出其对国学的无知,口气越大,也就越滑稽可笑。

2013.5.30



“营养专家”云无心的无知与谎言

28 05 2013年

(按:最近我与被国内媒体吹捧为“营养专家”的科学松鼠会云无心在微博上发生了一场争论,涉及胶原蛋白、莱克多巴胺、大豆蛋白等问题。这些争论暴露了学化工出身的云无心对生物医学的无知。云无心把他的某些回应写成博客文章,攻击我“愚弄公众”,并都被新浪推荐。我也把我写的相关微博合在一起登出,以正视听。我将另外撰文论证云无心是如何在胶原蛋白的问题上当骗子帮闲的。)

一、关于胶原蛋白

烧伤超人阿宝吹捧“胶原讲的最清楚的其实是@松鼠云无心 http://t.cn/hGYQYQ。”,其实云无心的这篇文章连胶原蛋白的基本事实都搞错。比如他说“合成皮肤的胶原蛋白,所需要的主要氨基酸是甘氨酸、脯氨酸和赖氨酸。前两种是可以从其它氨基酸转化而来的,只有赖氨酸必须从食物中获取。”事实上胶原蛋白(1型)含有18种氨基酸,其中7种必须从食物中获取,氨基酸含量(残基数)最多的前三种是甘氨酸、脯氨酸和丙氨酸。赖氨酸在胶原蛋白中的含量很低,每1000个氨基酸残基中才含20多个,云无心去强调赖氨酸是合成胶原蛋白所需要的主要氨基酸,“只有赖氨酸必须从食物中获取”,啥意思?当赖氨酸保健品的帮闲?

云无心感谢“热心读者”指出其文章的错误,我啥时候成了他的“热心读者”了?他出的书我一本没看过,他的文章我也就看过几篇,我要真成了他的“热心读者”,估计他得天天感谢“热心读者”的指正。比如他为其错误狡辩说:“其他氨基酸可以随意,但甘氨酸、脯氨酸和赖氨酸不行。”胶原蛋白的合成是以信使RNA为模板严格按序列合成,缺了序列中的哪个氨基酸都不行,他怎么敢胡说“其他氨基酸可以随意”?原来是他不懂蛋白结构motif的意思。胶原蛋白的氨基酸序列有一定的规律性,甘氨酸-脯氨酸-X和甘氨酸-X-羟基脯氨酸这两种序列反复出现(称为motif),其中的X表示motif那个位置的氨基酸种类有变化,但是在蛋白质序列上仍然是什么氨基酸就必须是那种氨基酸,而不是随便放哪个氨基酸都可以。这番狡辩暴露云无心缺乏生物化学知识,难怪会去给保健品骗子帮闲。

云无心说:【蛋白中各种氨基酸的组成大致是确定的】除非发生基因突变,每个人的胶原蛋白的各种氨基酸组成乃至序列,就是确定的,而不是“大致是确定的”。云无心说:【“随意”的意思就是其他位置的氨基酸没有特定要求,用哪种氨基酸放在那里都不影响形成胶原蛋白。这是相对于那三种氨基酸不可替换而言的】他原先谈的是合成胶原蛋白时对氨基酸的需求,才会去讲什么“前两种是可以从其它氨基酸转化而来的,只有赖氨酸必须从食物中获取。”意思是其他的氨基酸可有可无。被打脸后又狡辩说指的是蛋白质结构,那也是胡说。胶原蛋白三联氨基酸motif中的X只是指那个位置的氨基酸有变化,并不是用哪种氨基酸放在那里都不影响形成胶原蛋白。有的位置的氨基酸重要多了,比如有一种遗传病Ehlers-Danlos syndrome就是胶原蛋白I型alpha I的精氨酸134被半胱氨酸取代导致的。建议云无心还是先从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101学起,把生物学的基本概念弄明白了,再来装大拿。

云无心起初说【这跟蛋白中各种氨基酸的组成大致是确定的是两回事】,是针对我说的“胶原蛋白的合成是以信使RNA为模板严格按序列合成”,当然指的是一种特定的蛋白,被我暴露出他不懂生物学基本概念后,他改口说【胶原蛋白不是“一种”蛋白,而是“一类”蛋白,所以说有“大致”相同的组成】,又怕被我找出组成差别大的胶原蛋白来打脸,赶快先自打脸说【其实不同的胶原蛋白之间,这个“大致”的差别还不算小】。自打完了脸,就去抱臭名昭著的资深方黑的大腿了,称赞还有胡搅的方黑“能看清楚争论的过程和焦点”,不然还有什么招?却更暴露其不学无术。

至于他号称要跟我讨论“科学问题”,要我明确回答“肽到底能否直接进入血液?如果能,那么是否可能产生生理、药理作用?”,忘了我早在2010年9月就回答过他了:“蛋白质不能口服直接吸收发挥作用是一个总原则,原则当然可以有例外,个别较稳定的蛋白质能被少量吸收,但这往往成为致病因素(常被提到的有prion),而不是起生理、药理作用。而且例外是必须用实验来证明的,而不是反过来要求用实验证明非例外。面对那些说得天花乱坠的的蛋白质或者多肽产品,就是应该直捷了当地以“各种蛋白质口服之后都没有区别”来否定,这是最合理的做法。而不是举一些蛋白质能被少量吸收的例外,绕了一大圈才轻描淡写地说要实验的证明。这实际上就是变相地在为这类假保健品辩护。这里根本不涉及事实问题,而是在没有确凿证据时,应该采取什么立场的问题。在见到“某种蛋白质能被直接吸收”的确凿证据之前,就应该以“蛋白质一般不能被直接吸收”否定之,这是最合理的。”另外,他举的三篇论文,其实第三篇讲的是膳食蛋白种类会影响到血中氨基酸、二肽含量和胰岛素分泌,与什么多肽吸收没关系。拿自己不看或看不懂的论文唬人,这是伪科学老鼠惯用的。

云无心书中的这段话是不是从我的文章中抄来的?抄得自己都忘了。【《吃的真相2》,第5节:《我为什么不怕转基因》,“所有的蛋白质被人吃了之后基本上都会被分解成单个的氨基酸,而来自不同蛋白质的氨基酸对于人体来说都是一样的。只有一小部分没有分解完全的蛋白质片段(多肽),可能在肠道内引发人体的过度免疫反应,从而导致过敏。”http://t.itc.cn/fMn53 】

云无心狡辩说:【《我为什么不怕转基因》一文中对蛋白消化的那段,按我现在的眼光来看确实很业余。在那个时候,我对蛋白消化的理解只有教科书的水平,也就只能写成那样。在后来的几年中,接触了更多更新的研究,对于蛋白质消化吸收的了解才更加深入。了解了这个领域的大量研究,我的认识也就有了扩展和完善。】《我为什么不怕转基因》发表于2010年3月,而那一年的9月,云无心已经在大谈蛋白质保健品能够进入人体发挥作用并教训我的观点过时了,看来人间六个月,等于云无心好几年,就在那个神奇的六个月内云无心发生脱胎换骨,从业余变专业。但奇怪的是,云无心既然在2010年9月已对蛋白质消化有了“专业”认识,2011年出版《吃的真相2》时,却仍然把“业余的”《我为什么不怕转基因》不做改动地收进去。为何云无心如此反复无常?原因很简单,他根本就不是生物医学方面的专业人士,理解不了生物学问题,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云无心在2010年写的《我为什么不怕转基因》一文中是以“所有的蛋白质被人吃了之后基本上都会被分解成单个的氨基酸,而来自不同蛋白质的氨基酸对于人体来说都是一样的”为由说自己不怕转基因的,这其实也是当今国际科学权威机构对转基因食品的观点。但是现在云无心说他当时对蛋白消化的看法很“业余”,那就是说,按他现在“专业”的看法,他要怕转基因了?这是既与肖锤子抱团之后,又可去和乌有之乡抱团,恭喜松鼠会,真是越来越兴旺发达了。

二、关于莱克多巴胺

我在《有没有合法安全的“瘦肉精”》一文中说:“一天吃10微克盐酸克伦特罗就能让人表现出症状,例如心跳加速。但对莱克多巴胺来说,一天吃上20000微克以上才有可能表现出症状。”这仅仅是在比较这两种药物的毒性大小。云无心却删掉前面关于盐酸克伦特罗部分,只拿出后面部分,教训我说:“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时候,对瘦肉精这类物质不是采用方舟子说的“出现症状的最小剂量”,而是不出现症状的剂量(NOEL)。”又自打嘴巴说我把20毫克当成NOEL,然后连篇累牍痛批“看方舟子的瘦肉精科普是如何愚弄公众的 ”,新浪如获至宝第一时间推荐。问题是我只是在比较两种药物的毒性,什么时候说那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了?什么时候提到NOEL了?这种断章取义,乃是非常卑鄙下作的诽谤行为。云无心也根本看不懂我链接的那份欧洲评估报告。他说15毫克“只是出现心率增加的最小剂量”,其实报告说得清清楚楚,在15毫克之后才出现不良反应:No adverse events occurred after the 0 mg, 5 mg and 10 mg dose. After application of 15 mg, 25 mg and 40 mg, there were nine reports of sensation of increase in heart rate and five reports of sensation of heart pounding.

我一说某种添加剂在合理使用时很安全,就总有人叫嚷要我天天吃这种添加剂,以前这么说的是愚民,现在这么说的是一位“专业人士”(云无心:“方舟子或者认为方舟子科普的瘦肉精安全标准没问题的人,敢于吃天天吃15毫克瘦肉精么?”),很滑稽。云无心认可的莱克多巴胺安全剂量是60微克/天,希望他以身作则每天口服60微克莱克多巴胺。

三、关于大豆蛋白

为蛋白粉保健品帮闲的云无心说我说大豆蛋白缺乏必需氨基酸甲硫氨酸是“瞎话”,我本来懒得再去给这个化工出身的食品泡泡专业人士上课,但那个曾为某品牌蛋白粉做广告的营养师顾中一跳出来支持他这个说法,我就顺手一起收拾了。美国农业部的研究人员写的综述:soy protein is not an ideal protein because it is deficient in the essential amino acid methionine.  “大豆蛋白不是一种理想的蛋白质,因为它缺乏必需氨基酸甲硫氨酸。”(http://t.itc.cn/fyFwh )还有篇新一点的论文:The biological value of soy protein must be considered inferior to that of casein protein in humans. “大豆蛋白的生物价必须被视为不如牛奶酪蛋白。”(生物价是评估蛋白质营养价值的一个指标)(http://t.itc.cn/fDgmm )不过估计这俩水货也看不懂这些论文。

云无心把“大豆蛋白缺乏甲硫氨酸”当成“大豆蛋白不含甲硫氨酸”,表明他不仅小学语文不及格,而且更表明此人果然是生物医学的大外行。他如果见到有人得了“维生素C缺乏症”,肯定是以为那个人体内一点维生素C都没有了。当然,这不妨碍伪科学老鼠会的人抱团高呼“云无心是对的”。

退一步说,即便云无心不理解中文“缺乏”一词,那么我引用美国农业部研究人员的论文综述用到了英语deficient一词是没有任何歧义的,云无心却声称美国农业部研究人员的论文不足为凭,要看美国农业部的大豆蛋白数据,里面有甲硫氨酸。这说明正如我说的,云无心读不懂英文生物医学专业文献,不知道二者一点都不矛盾,有甲硫氨酸,但是仍然deficient。就这样一个不具有生物医学专业背景、读不懂生物医学专业文献的人,通过美化自己的简历,东抄西凑,被伪科学老鼠会捧为老大,被国内媒体捧为食物营养权威人士。

云无心造谣说我说“大豆蛋白是劣质蛋白”,在那里洋洋洒洒论证大豆蛋白是优质蛋白。我什么时候说大豆蛋白是劣质蛋白?我说的是“大豆蛋白并非品质最好的蛋白质”,这是与鸡蛋蛋白、牛奶蛋白比较而言的。云无心以为优质蛋白就不能再分出好坏了?对PDCAAS都接近或达到1的蛋白,当然还可以用别的指标分出好坏,比如用生物价,这方面的研究有的是,公认鸡蛋蛋白、牛奶蛋白比大豆蛋白的品质好。云无心这个“营养专家”对此茫然无知。

更搞笑的是,云无心不知道大豆蛋白缺乏甲硫氨酸这个营养学常识,不知道市场上有强化甲硫氨酸的大豆食品,不知道大豆饲料必须添加甲硫氨酸(美国每年为此花费1亿美元),不知道美国还有研究增加甲硫氨酸含量的转基因大豆的(转入一个富含甲硫氨酸的玉米蛋白基因),被打脸后还在那里拿着PDCAAS大喊“大豆蛋白不缺乏甲硫氨酸”,伪科学老鼠会的人跟着一齐高喊“云无心是对的”“云无心用科学打败了方舟子”,他们是在表演伪科学滑稽剧吗?

四、关于云无心的专业背景

我很奇怪云无心为何对生物学如此无知、看不懂生物医学论文,似乎与其教育背景不符,于是做了番背景调查。原来他也属于杨过所说的缺少系统教育的混混:本科、硕士、博士专业均不同。在云无心(本名王泽斌)的简历中,从来不提其本科学历这个最重要的教育经历之一,因为他是学化工出身(清华化工系93级),难怪不懂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和生物化学。那些本科没有系统学过生物学的人是很难靠以后的补习掌握生物学的基本概念的。1998年毕业后他转到生物系读了3年生化硕士,忙着考托考G,在2001年再转行到普度大学读了3年农业工程的博士,其博士论文研究的是把蛋白质放在树胶中搅打出泡沫后,这种泡沫的物理稳定性。属于乳化剂的物理研究。国内媒体把他捧成食品营养、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人士,其实他是食品泡泡的专业人士。把“泡泡”去了,只剩“食品”两字,是能唬人的。

农大朱毅也是属于这种情况:本科学医,硕士学法律,博士学植物生理学,然后去农大教书和研究微藻资源利用,也被媒体捧为食品安全专家。其实这两人对食品营养、食品安全都是外行,不会比一般人强多少,都是临时抱佛脚,东抄西凑(我发现朱毅曾经把我的微博内容背下来拿到央视上讲),云无心因为能似懂非懂引国外资料,所以更容易迷惑人,但一短兵相接,全都露馅。我跟这些在媒体上风光的水货争生物医学问题,胜之不武啊。我搞不明白的是,这些水货为什么没有自知之明,敢来主动挑战我?可见媒体上多了,就自我膨胀,真把自己当权威了。到了现在云无心也就只能关了评论,和职业方黑们抱在一起满地打滚了。

2013.5.27



“国学大师”乱“捣衣”

25 04 2013年

李敖自诩“文化大师”、“国学大师”,对自己的国学修为颇为自信,近日发微博称:“「唐诗三百首」,念到「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老师说捣衣是洗衣服用木杵搥干净。你会嘀咕:长安有一万个女人发神经不睡觉,要月光下洗衣服!其实捣衣不是洗衣服,是用木杵搥松棉花,赶送前线保暖,等丈夫战胜回家。这样读,才读懂上下文。快拜李敖为师吧!”

把捣衣解释成捣洗衣服,的确是个常见的误解,甚至连权威的辞书也会犯这种错误,例如《辞海》的琴曲“捣衣”条目解释成:“抒写妇女为远戍边地的亲人捣洗寒衣时的怀念之情。”《汉语大词典》“捣衣”条:“洗衣时用木杵在砧上捶击衣服,使之干净。”其实捣衣不是洗衣,而是为制作衣服做准备,是先捣再有衣,而不是相反。唐诗中对此有很多描写,都说明捣衣的结果是缝制衣服,例如刘元淑《杂曲歌辞·妾薄命》:“北斗星前横度雁,南楼月下捣寒衣。夜深闻雁肠欲绝,独坐缝衣灯又灭。”刘希夷《捣衣篇》:“攒眉缉缕思纷纷,对影穿针魂悄悄。”杨凝《秋夜听捣衣》:“砧杵闻秋夜,裁缝寄远方。”王建《捣衣曲》:“重烧熨斗帖两头,与郎裁作迎寒裘。”

但李敖把捣衣说成“是用木杵搥松棉花”,则更错得离谱。首先,棉花是要弹的,不是槌的,越槌只会越实。其次,唐朝时候中国并不成规模种棉花,基本也不穿棉布,当时只有从西域进口极少量的棉布,称为“白叠布”(唐代开元年间张守节《史记正义》:“按白叠,木绵所织,非中国有也。”),非常珍贵而罕见,不可能用来给将士做征衣。棉在宋朝传入中国内地,在元朝才开始在中国推广,李敖没有听说过黄道婆吗?

那么捣衣捣的是什么呢?有人说是捣葛麻布,因为当时一般人穿的是葛麻布做的衣服。但这种说法没有依据,只是想当然。唐朝以及更早的六朝的“捣衣诗”凡是提到所捣的布料的,都说捣的是丝织品,特别是生丝制品,有这几种说法:

(1)帛,帛是丝织品的统称。例如:《文选》谢惠连《捣衣》题注:“妇人捣帛裁衣,将以寄远也。”岑参《秋夜闻笛》:“天门街西闻捣帛,一夜愁杀湘南客。”王建《捣衣曲》:“月明中庭捣衣石,掩帷下堂来捣帛。”白居易《闻夜砧》:“谁家思妇秋捣帛,月苦风凄砧杵悲。”白居易《太湖石》:“磨刀不如砺,捣帛不如砧。”

(2)素、纨,素指白色生绢,纨与素同义(《说文》:“纨,素也。……今之细生绢也。”),也指“素之轻者”(《急就篇注》)。晋曹毗《夜听捣衣诗》:“纤手叠轻素,朗杵叩鸣砧。”《乐府诗集》卷九十四《新乐府辞·捣衣曲》注:“盖言捣素裁衣,缄封寄远也。”刘希夷《捣衣篇》:“欲向楼中萦楚练,还来机上裂齐纨。”贾至《寓言二首》:“玉砧调鸣杵,始捣机中纨。”吴大江《捣衣》:“那堪裂纨素,时许出房栊。”

(3)绡,“绡,生丝也。”(《说文》)例如:韩愈《春雪》:“城险疑悬布,砧寒未捣绡。”

(4)练,练指白色的熟绢,但在“捣衣诗”中可能不是指捣的材料,而是指捣的产物,正如“捣衣”捣的不是“衣”,“衣”是产物一样,所以“捣衣”也称为“捣练”。例如:乔知之《从军行》:“曲房理针线,平砧捣文练。”杜甫《秋风二首》:“天清小城捣练急,石古细路行人稀。”杜甫《暮归》:“客子入门月皎皎,谁家捣练风凄凄?”韩愈《咏雪赠张籍》:“砧练终宜捣,阶纨未暇裁。”张继《九日巴丘杨公台上宴集》“谁家捣练孤城暮,何处题衣远信回。”李贺《龙夜吟》:“寒砧能捣百尺练,粉泪凝珠滴红线。”白居易《秋霁》:“月出砧杵动,家家捣秋练。”

捣的结果是把生丝制品捣“熟”(变软)了,制成“熟衣”:王建《捣衣曲》:“回编易裂看生熟,鸳鸯纹成水波曲。”方干《秋晚林中寄宾幕》:“杯盂未称尝生酒,砧杵先催试熟衣。”

捣衣的方式是把布料放在砧上,两个妇女相对站着,执杵而捣,杵砧相击发出声音(王建《捣衣曲》:“月明中庭捣衣石,掩帷下堂来捣帛。妇姑相对神力生, 双揎白腕调杵声。”)。唐代画家张萱所作《捣练图》就画着这一情景。柿庄金墓壁画《捣练图》画的则是一个人坐着捣衣,边上晾着布料,可见在捣之前还要浸泡布料。捣完了还要熨烫(王建《捣衣曲》:“重烧熨斗帖两头,与郎裁作迎寒裘。”)。上述两幅《捣练图》也都画着熨烫的情形。这期间还要染色:裴羽仙《寄夫征衣》:“重重白练如霜雪,独下寒阶转凄切。只知抱杵捣秋砧,不觉高楼已无月。……细想仪形执刀尺,回刀剪破澄江色。”捣完了从白色变成“澄江色”了。伪托班婕妤《捣素赋》:“卷霜帛而下庭。……阅绞练之初成,择玄黄之妙匹。”即选择颜色(“玄黄”泛指颜色)染白帛。

“捣衣”当然是一年四季都可以捣,也有写在春天(张若虚《春江花月夜》:“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冬天捣衣(曹毗《夜听捣衣》:“冬夜清且永,皓月照堂阴。”)的诗,但唐诗写得最多的是秋夜月下捣衣,别有一种悲愁的意境。这是唐诗中极其常见的悲秋、思乡、相思意象,几乎所有的著名诗人都写过这个题材。李敖乱“捣衣”,说明这个“国学大师”其实没有读过多少唐诗,对“捣衣”诗就知道一首最著名的《子夜吴歌》,于是对之胡思乱想,其实只要多读几首,就知道捣的是丝织品。“国学大师”把“捣衣”说成捣棉花,也说明他缺乏历史常识,不知道在元之前中国几乎是没有棉布的,在那之前很少有史料会提到这种舶来品。当然犯这种常识错误的“大师”也不止李敖一人。王立群在央视百家讲坛胡侃《史记》,不也说汉朝人爱穿“棉花做的棉衣”,把它们送给匈奴,匈奴曾经很喜欢,后来中行说到匈奴才劝说单于不要穿不结实的“棉花做的棉衣”吗?其实是王立群没看懂《史记》,把“缯絮”(丝絮)当成棉花了。

不懂本来也不要紧,但在发惊人之论之前总该先做功课,查查文献吧?不做,说明自己入学的门道也没还摸到。这样的“国学大师”要人拜他为师,那就真的是误人子弟了。

2013.4.23

补记:

    古代的寒衣不太可能用葛、麻布来做,因为葛、麻布不保暖。一般人穿的寒衣,就是被王立群乱说成“棉花做的棉衣”的“缯絮”,缯是丝织品统称,絮是丝絮,也就是用丝织品缝制,里面填充丝絮。有很多唐诗对此有描述:“寒衣一匹素,夜借邻人机。”(杜牧《赠杜秋娘诗》)素即白生绢。“犹自保郎心似石,绫梭夜夜织寒衣。”(许浑《越中》)绫是一种丝织品。“鬓边虽有丝,不堪织寒衣。”(贾岛《客喜》)这些都说明寒衣是丝织成的。“轻橐归时鲁缟薄,寒衣缝处郑绵多。”(韩翃《鲁中送从事归荥阳》)“征衣一倍装绵厚,犹虑交河雪冻深。”(陈陶《水调词十首》)这些说明寒衣中装了丝絮(绵)。

    六朝、唐诗人之所以热衷于写捣衣诗,与捣衣捣的“丝”和“思”谐音有关。隋朝有一个叫慧偘的和尚,写过一首捣衣诗,说得最露骨了:“疑捣双丝练,似奏一弦琴。令君闻独杵,知妾有专心。”“双丝练”谐音“相思念”,“独杵”谐音“独处”。

201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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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区法院法官虚构事实枉法裁定

11 04 2013年

这是2009年武汉江汉区法院受肖传国指使派人到北京从我妻子银行帐号划走4万多元的手续:强制执行裁决书(里面虚构事实公然撒谎说曾向我送达过执行通知书)、给银行的划款通知书、执行法官的证件(执行法官向肖传国透露我妻子存款情况并公布在网上)。现在武汉中院承认执行错了,要把款退还给我妻子,同时第一次给我送了执行通知。我将追究肖国雄、周中川、余文庆、刘辉、鲁林这些这些法官徇私枉法的责任。我妻子这笔款被武汉法院盗走4年期间的利息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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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院又派人到北京找我要钱赔偿肖传国的“精神损失”

11 04 2013年

2005年武汉江汉区法院判决我损害肖传国名誉,赔偿其精神损失3万元,武汉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但一直没有发执行通知。2009年我们发现江汉区法院偷偷从我妻子帐号划走4万多元,我们即提出异议。今天武汉中院和江汉区法院各来两名法官找到彭剑律师,前者承认执行错误,退还我妻子款项,后者则是给我发执行通知。武汉法院仍然坚持执行一个荒唐的错误判决,这是什么意思?肖传国又找到关系了?而且据报道以前由于中央高层的批示不敢来找我执行,后来见风头过了来执行又执行错了,这是我第一次接到执行通知,难道还要我为法院的错误买单,缴纳这么多年的利息吗?我妻子这笔款被武汉法院盗走4年期间的利息怎么算?

2009年武汉江汉区院派人到北京从我妻子的银行帐号划走4万多元后,补寄了一张强制执行通知,谎称曾向我发过执行通知而我未履行,所以来强制执行。我们提出异议,要求该院出示我或我的律师签收执行通知的证据,他们拿不出来。现在等于承认了法院在判决书里公然撒谎,该不该追究肖国雄、周中川、余文庆、刘辉、鲁林这些法官徇私枉法的责任?其执行法官把我妻子存款情况透露给肖传国在网上公布,该不该追究其徇私枉法侵犯公民隐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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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氏反射弧手术又想要“合法”地害人

28 03 2013年

肖传国宣布他恢复了执业资格,其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神源医院也发公告声称,即日起在该医院做肖氏反射弧手术的患者如果一年半内无效即全额退款,意味着该医院要公开地开始做肖氏反射弧手术(以前被揭露过偷偷地做该手术)。其雇佣的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也发律师声明,声称深圳神源医院的公告“合法有效”。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的授权声明声称,卫生部从未发布任何叫停“肖氏反射弧”手术行政决定或行政命令文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2012年5月接受财新网记者的采访中承认卫生部从未叫停“肖氏反射弧”手术。

这是有意歪曲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的意思。财新网的报道(http://china.caixin.com/2012-05-08/100388020.html )的标题就是《卫生部:从未批准肖氏反射弧手术临床应用》,里面写得清清楚楚:

【在5月8日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回答财新记者提问称,卫生部并没有批复过肖传国的两个医疗技术可以在临床进行推广使用。
在早前于4月12日召开的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宋树立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肖氏反射弧手术或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吻合术”(下称“肖氏反射弧手术”)的有关问题,卫生部的态度是明确的,“目前,这个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的循证医学证据尚不足,对这个技术是否适用于临床应用,还要进行充分的论证”。也就是说,这项医疗新技术目前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还不允许开展临床应用。
2011年12月,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了深圳神源医院的执业登记注册,该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肖传国。宋树立表示,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已约见肖传国,告知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肖氏反射弧手术”。】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肖氏反射弧手术’”,这难道不是叫停肖氏反射弧手术?卫生部没有叫停的,是肖氏反射弧手术的研究,这和临床应用完全是两回事。这也说明,肖传国及其代理人一贯混淆研究和临床应用,把患者当小白鼠。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的授权声明还声称,肖氏反射弧手术早在1999年和2004年已经通过卫生部组织临床医疗技术成果鉴定,依据《行政许可法》,该成果的推广应用不需要卫生部的行政许可,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

这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无知。《行政许可法》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肖氏反射弧手术属于“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的第三类医疗技术,根据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属于第三类的医疗技术首次应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第三十二条规定:“卫生部负责审定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第五十七条规定:“本办法发布前已经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医疗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技术审核机构提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没有提出技术审核申请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决定不予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的,一律停止临床应用第三类医疗技术。”

即使肖氏反射弧手术以前以通过科技成果鉴定为由而“已经临床应用”,那么也必须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的6个月内(2009年11月1日之前)提出审核申请,肖氏手术既然从来没有提出过审核申请,就必须停止。

去年10月深圳市卫人委医管处处长周复曾向记者表示,“既然卫生部已经明确不能临床推广,那么深圳任何一家医院都不能开展肖氏手术,卫人委将进行监管。任何人发现有医院开展肖氏手术,都可以向卫人委举报。”(http://news.sina.com.cn/o/2012-10-24/081425426592.shtml )现在肖传国深圳神源医院发公告要开展肖氏手术,任何人都可向深圳卫人委举报。

至于肖传国的医院宣布做肖氏反射弧手术的患者如果一年半内无效即全额退款,那不过是江湖医生惯用的骗人的广告手段。状告肖传国却不被法院受理的300多个肖氏手术受害者,哪个拿到了退款?肖传国反而污蔑这些受害者是医闹。何况这又不是买东西,而是做有害身体的实验性手术,即使无效而能得到退款,对身体的伤害却无可挽回。据我们的调查,做过肖氏手术的患者不仅无一例成功(包括肖传国在媒体上大肆宣传的几个成功病例,经调查也都是失败的),而且39%的人不同程度的致残。

2013.3.27.



深圳大学传播系副教授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三

20 03 2013年

【方舟子按:第4、第5条是最强的剽窃证据。】

深圳大学不要脸副教授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三

作者:直言不说

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二发出后,搜狐微博有人说孙副没反驳不算默认。这里我再解释下:我开始是想看看孙副的期刊论文是否有抄袭,查到的证据表明孙副期刊论文后发而别人的论文先发,于是孙副反驳说别人抄了他更早的博士论文。经过查看孙副的博士论文确实先完成。故我进行了更正声明。并开始查孙副的博士论文,并将查到的第一批证据提交,发表于新语丝。孙海峰微博证明其知道了关于其博士论文抄袭的指控,但是没有正面反驳,仅在辱骂方嫂时说自己仅仅是漏了注释。而我现在找到的证据证明孙副在说谎,他写博士论文可不仅仅是漏了注释,而是故意侵占别人的成果,并恶意改写,妄图瞒天过海。孙海峰这样的人都能博士毕业,其导师和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难辞其咎,而深圳大学敢聘其为副教授和传播系副主任,也算是不要脸到极点了。

下面是一些新的证据,表明孙海峰博士论文故意改写别人的话,不注明出处,是赤裸裸的抄袭!

1.孙博文第68页开始的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尼采在《善恶之彼岸》中写道:“当你长久地窥视着深渊时,深渊也在窥视着你。”】没有说引自哪本参考文献?

查波斯特《信息方式》,范静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134页开始的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无论谁与怪物搏斗,都应保证在此过程中不要变成怪物。当你长时间窥视深渊时,深渊也就窥视着你。–尼采,《善和恶的彼岸》』

如果看一下孙副的博士论文,就会发现,孙副看过波斯特的《信息方式》一书,并有引用。不知为何这里却不引用呢?而且改写书名与文字,想假装是自己的阅读体会?这如果都不算孙副有抄袭的故意,不知道什么算?孙副请解释下自己这么写算什么?

而且,国内有一本翻译尼采的这本著作的书,书名和孙副引的名称一致!

2.孙博文第101页最后到102页开始的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麦克卢汉早在上个世纪中叶便曾宣称:“在电子对代,我们以全人类为自己的肌肤”。】没有说引自哪本参考文献?

查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麻省理工学院版序第3页中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我们是电视屏幕。。。。。。,我们身披全人类,人类就是我们的肌肤。”』

情况同上,孙副博士论文对此书有引用。这里又想将此内容据为己有吗?

3.孙博文第22页页脚2的文字是这么写的【麦克卢汉原文用的是electric(电力)一词,虽然通常译为“电子”,但其内涵要比目前通行的“电子”(electronic)概念更有包容性。】

查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书中第20页的脚注2是这么写的『电力技术/时代(electric technology/age)——相当于现在通用的电子技术/时代,本书中的这一术语均可作如是观。麦氏这本书问世于1964年,那时学术界的通用语诗电力技术/时代,而不是如今的电子技术/时代。』孙副这是东施效颦吗?孙副是总结下又想当自己的东西了。

4.孙博文第82页第一段第三句话是这么写的【作为主客体互动的空间边界,使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的两个世界彼此分离而又联系。】没有参考文献。

查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范静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24/25页第二段讲到“界面”这一术语,是这么写的『我们暂且可以这样说,界面介于人类与机器之间,是一种膜,使相互排斥而又相互依存的两个世界彼此分离而又相连。』

孙副这算抄袭吗?还是又打算说漏了参考?

5.孙博文第82页第一段中间有段话是这么写的【对电脑这样的对话式机器而言。界面的意义尤为突出,因为人/机分野的每一边如今都开始具有其自身的现实存在;监视器屏幕的这一侧是牛顿式的物理空间,而那一侧则是虚拟化的网络空间,而其中又晃动着无数他人的影子。界面是人类与机器之间进行对话协商的敏感区域,输入输出的方式决定了电脑对人而言是什么工具,也决定了人通过工具建构一个什么样的主体。】没有参考文献。

查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范静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24/25页第二段中是这么写的『在诸如电脑这样的表征性机器中,界面问题尤为突出,因为人/机分野的每一边如今都开始具有其自身的现实存在;监视器屏幕的这一边是牛顿式的物理空间,而那一边则是赛博空间(cyberspace又译网络空间)。高品质的界面容许人们毫无痕迹地穿梭于两个世界,。。。。。。界面是人类与机器之间进行协商的敏感的边界区域,同时也是一套新兴的人/机新关系的枢纽。』

孙副又打算据为己有了,改写、改写、再改写,孙副觉得这样就是自己的原创啦。孙副这么写博士论文太欺负山东大学了!

6.孙博文第111页结尾到112页开始有段话是这么写的【麦克卢汉早就指出:“照片这一媒介使人的感性知觉所发生的彻底转换中,涉及到自我意识的发展。自我意识的发展改变了人的面部表情和面部化妆,其速度之快,与它改变入的身体姿态的速度一样是立竿见影的——无论是公开场合中的体姿还是私下的体姿都受到改变。”】这里没有注明引号内的文字出自哪儿?

查麦克卢汉《理解媒介》第248页第一段中是这么写的【而且,照片这一形态的媒介使人的感性知觉所发生的彻底转换中,涉及到自我意识的发展。自我意识的发展改变了人的面部表情和面部化妆,其速度之快,与它改变入的身体姿态的速度一样是立竿见影的——无论是公开场合中的体姿还是私下的体姿都受到改变。】

孙博文文字略有变化,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孙副忘记引参考了;二是孙副故意的。但是按照孙副自己的定义,即使是自己的疏忽忘记标出参考也算抄袭,所以这条在孙副来说也算抄袭了。

这篇也先到这里吧。

2013.03.15



再说钟南山院士应慎言

14 03 2013年

钟南山院士接受一些媒体的采访,回应我在《钟南山院士应慎言》一文中对他的批评。对“灰霾对肿瘤的影响是肯定的,北京地区肺癌患病率增加2.42%”的说法,钟南山回应说,他的肺癌患病率增加百分比的数据,来自北京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没什么可说的”。这还是有可说的。北京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的说法是,2001至2010年,北京市肺癌发病率增长了56%,年平均增长率为2.4%。(http://news.sohu.com/20121122/n358386604.shtml )即9年来北京市肺癌发病率增长了56%是原始数据,年平均增长率2.4%是换算出来的,而且还换算错了,简单的数学计算可以算得年均增长率应是5.07%。关键是,对癌症讲年均增长率没有什么统计学意义,北京也是三年才统计一次。

针对雾霾与肺癌发病率的关系,钟南山向BTimes中文网表示,自己并没有做过雾霾致肺癌方面的研究,所说的言论,是依据最新的拥有大量样本的国外研究,而方舟子的言论依据则是2006、2008年的研究,“可能方舟子不是专注于这方面的专家,对最新的研究成果不是很了解。”(http://cn.ibtimes.com/articles/23268/20130312/213853.htm )他在《中国青年报》上的回应说得更详细:“他引用的肺癌患病率和灰霾无关的研究报告是2006、2008年的资料。我的资料是2011年、2012年的。美国医学会进行了26年的跟踪研究,研究对象有18.8万人,其中1161人最终患上肺癌;还有日本学者8年多的时间对6600个患者进行的研究,都能支持我的观点。”(http://zqb.cyol.com/html/2013-03/12/nw.D110000zgqnb_20130312_4-T03.htm )此前钟院士在该报上对该研究还有更详细介绍:“为了更严谨地论证这个问题,他还咨询了多位外国专家。美国已经做过相关实验。在那场持续26年的实验里,共有18.8万多人被纳入,其中有1161个人最终患上肺癌。而在排除了诸多干扰因素的情况下,美国专家的结论是,PM2.5每增加10个微克,肿瘤病死率会增加15%~27%。在丹麦与日本有过相同的调研,结论也相差无几。”(http://zqb.cyol.com/html/2013-03/06/nw.D110000zgqnb_20130306_1-T01.htm )

钟院士的意思是我引用的材料是过时的,他引用的材料是最新的,更专业。其实我引用的论文中有一篇是2011年的。倒是钟院士引用的最新资料大有问题。他说是美国医学会的研究,但是我在美国医学会会刊(JAMA)上怎么也找不到,经多方搜索,才发现他其实根据的是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研究人员发表在《美国呼吸与病危护理医学杂志》上的一篇论文(http://ajrccm.atsjournals.org/content/184/12/1374.long )。该论文根据在1982年参加美国癌症学会癌症预防研究的近120万人到2008年共26年的情况,从中抽出188699人终身不吸烟者进行研究,其中有1100人死于肺癌,结论是pm2.5浓度每增加10个微克/立方米,肺癌死亡率增加15%~27%。

首先,这是关于肺癌死亡率的研究,不是肺癌发病率的研究,这二者是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不能拿肺癌死亡率的研究来作为肺癌发生率增加的依据。钟院士引用的日本研究成果也是关于肺癌死亡率的,而不是肺癌发生率的,论文见:https://www.jstage.jst.go.jp/article/jea/21/2/21_JE20100098/_article 。而我引用的1998~2011年的资料,才都是关于肺癌发生率的。

其次,这项研究只是关于终身不吸烟者的研究,但钟院士的表述,会让人误以为是关于普通人群的。就像我以前说的,吸烟是肺癌患病的首要因素,对吸烟者来说,pm2.5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相关研究见: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18633326 )。

顺便说一句,“pm2.5浓度每增加10个微克/立方米,肺癌死亡率增加15%~27%”听上去似乎很吓人,其实是很小的影响,因为对不吸烟者来说得肺癌死亡是小概率的事件,增加15%~27%也仍然很小。所以论文结论也说该研究只是证明了环境中的pm2.5浓度对肺癌死亡率有“小而可测量的增加”。正因为影响即使有的话也很小,所以才有争议,才有别的研究没能发现大气颗粒物与肺癌发病率、死亡率有关系。

钟南山表示,目前有多少人分别是由抽烟、雾霾引发肺癌,“还没有任何准确的数据”。(http://zqb.cyol.com/html/2013-03/12/nw.D110000zgqnb_20130312_4-T03.htm )

数据是有的。根据美国肺协的资料,近90%的肺癌是因为一手烟导致的,氡气导致了10%,职业接触致癌物导致了大约9~15%,户外空气污染导致1~2%。(因为肺癌有的是多因素引起的,所以合并风险超过100%,见:http://www.lung.org/lung-disease/lung-cancer/resources/facts-figures/lung-cancer-fact-sheet.html )

退一步说,如果钟南山不承认这些数据,而认为目前有多少人分别是由抽烟、雾霾引发肺癌还没有任何准确的数据,那么他为什么一开始就把北京地区肺癌发病率的增加肯定地归咎于灰霾的影响呢?

    最后我需要声明,我与钟院士的争论,不是关于雾霾对人体有没有危害,该不该治理的争论。而是关于一个医学界权威专家在向公众转述医学科研成果时,应该做到严谨而准确,不能为迎合公众对雾霾天气的关注,而夸大其危害。

2013.3.13.



深圳大学副教授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二

11 03 2013年

深圳大学不要脸副教授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二

作者:直言不说

年前揭发孙海峰博士论文有抄袭黄鸣奋《超文本诗学》一书的行为,孙副在微博没反驳,不知道这算不算默认?其实孙副还不止抄袭了这些,可以说黄鸣奋的《超文本诗学》对孙副的博士论文提供了很多素材,可惜孙副为了达到自己原创的目的,在正文没有一处引黄鸣奋的《超文本诗学》,仅在正文18页介绍大陆学者对网络文化的研究现状时,提到黄鸣奋的《超文本诗学》一书的书名,并称赞黄鸣奋的研究“代表着目前国内网络文艺学的研究水平。”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黄鸣奋的《超文本诗学》出现在了论文最后的参考文献列表中,而正文中引过的参考文献却有很多并未出现在论文最后的参考文献列表。如果不是孙副在后面列出黄鸣奋的《超文本诗学》,要想查到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的证据还真不是那么容易!下面接着上一篇继续提供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的证据,有些证据表明孙海峰有严重的学术道德问题。

以下是一些新证据:

1.孙博文117页脚注2是这么写的【G.Deleuze & F.Guattari,A Thousand Plateaus,Capitalism and Schizophrenia.1980.Trans,Brian Massumi,London:Athlone P,1998,P.25】
在黄鸣奋写的《超文本诗学》(2002年)在第186页的脚注2是这么写的『Deleuze,Gilles,and Felix Guattari,A Thousand Plateaus,Capitalism and Schizophrenia.1980.Trans,Brian Massumi,London:Athlone P,1988,P.25』

两者除了作者名称的写法稍有不同,还有一重要不同:时间。孙博文是1998,而黄鸣奋写的是1988,我查阅原文是1987年12月21日,可见这里孙海峰绝没有看过原文,而是根据别人写的意思自己组织,然后再抄袭别人的参考文献,结果还写错时间了。否则请给个1998年英文版的来给大家看看?

更搞笑的是,原文第25页主要介绍“根茎结构”的意义及特点,这里可以引黄鸣奋的翻译『根茎没有开端或者末尾;它总在中间,在事物之中,宛如插曲。树是分支,但根茎是同盟,唯一的同盟』,该页后续的主要内容还包括:介绍根茎结构与树结构的不同,各部分采用“与”的逻辑进行连接,推翻了主体论,去掉基础,使开始与结尾没有意义等……(感兴趣的可以看原文),而孙博文是这么写的【德勒兹(G.Deleuze)在《千座高原》中称之为“根茎结构”,它蔓然无际而四通八达,又却永远处于意义滑移之中变动不居,具有异质杂生的“游牧”性格。】,“具有异质杂生的‘游牧’性格”这个孙副是怎么从原文25页看出来的?

其实黄鸣奋的书中确实都介绍了德勒兹这本书的主要观点,包括异质性和“游牧民”思想,这个基本是德勒兹的招牌观点,包括“根茎结构”,而且很多翻译有关德勒兹思想的书都写有这些内容。但是这些概念并非都是在25页提出来的,仅有“根茎结构”是25页提出的。孙副在此时明显的总结《超文本诗学》一书中有关德勒兹的内容,然后注明引自英文原文,这就将别人的阅读心得变成了自己看原文的心得体会,并抄袭和抄错别人的参考!孙副,这算赤裸裸的抄袭吗?这条证据也证明孙副还是知道什么是抄袭的,所以他做了改写,并加入自己的总结,想蒙混过关的心态一览无余!

2.孙博文15页最后一段到16页是这么写的【在比较专门的超文本文学、美学和网络艺术方面的述著中,以尼尔森(T.H.Nelson)、兰道(G.P.Landow)、波尔特(D.BoRer)和阿瑟斯(E.J.Aaresth)等人的理论影响较大。尼尔森于1965年首先提出了“超文本”的理论模型,将电子记忆体的交叉索引发展为一种以节点和链接为要素的信息组织方式,引发了意义深远的超文本革命,并在1982年的《文学机器》一书中系统阐述了关于“非线性叙事”(nonlinearaity narrative)的思想。兰道则于在《超文本:当代批评理论与技术的集萃》一书中将网络与当代文学批评理论联系起来,从互文性、复调、去中心化等方面阐发了当代电子美学与克里斯蒂娃、巴赫金、德勒兹、德里达等思想家的之间的理论联系。波尔特在《书写空间》中将电脑媒介理解为新型的“书写空间”之一,提示了历史上写作技术的变迁对个体心灵与社会文化的巨大影响。阿瑟斯1995年在其博士论文《电子文本:遍历文学透视》中引入了动力学上的“遍历”(ergodic)范畴,将电子艺术的解读机制从“互动”(interactive)的层面推进到更富有主动意味的“遍历”层面。另外还有乔伊斯(M.Joyce)等颇具后现代风格的作家在积极进行电子文学实践,并产生了一系列探索性的超文本作品。】其页脚注明如下:
T.H.Nelson:Literary Machines.Mindful Press,1982.
G.P.Landow:Hypertext:The Convergence of Critical Theory and Contemparary Technology.Baltimore(M.d):Joh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2.
J.D.Bolter.Writing Space:the Computer,Hypertext,and the History of Writing.Hillsdate,New Jersey:Lawrence Erlbaum,1991.
E.J.Aaresth.Cybertext:Perspective on Ergodic Literature.Baltimore and London: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7.
乔伊斯1987年创作的超文本小说《下午;一个故事》(Afternoon,A Story)用多向链接的方式展开叙事,被认为是超文本文学的开山鼻祖。

看来孙副应该是看原文后的总结了,可是查黄鸣奋《超文本诗学》一书,多处文字意思与孙博文一致,现抄录关于兰道的描述如下:

黄鸣奋《超文本诗学》一书512页中是这么写的『在超文本美学领域,兰道是最负盛名的理论先驱之一。他的研究成果集中体现于《超文本:当代批评理论与技术的荟萃》修订本。在这本书中,他首先追溯了超文本的由来,阐述了布什、德里达、纳尔逊等人对于超文本发展的贡献,然后,从文本的开放性、互文性、多声部、非中心化、“根茎”隐喻等多种角度分析了超文本与当代文学批评理论的联系。经他剖析,克里斯蒂娃、巴赫金、德勒兹等人的影响豁然显露。』

其他人的叙述可以查黄鸣奋《超文本诗学》一书91,281,512-517页等处。

3.孙博文第46页顶第一个引语后是这么写的【由于制作了无数脱离原本而存在的拷贝,因而众多的复制品取代了独一无二的原作;】没有写明引自哪儿。

而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王才勇译,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年版第87页中是这么写的『由于它制作了许许多多的复制品,因而它就用众多的复制物取代了独一无二的存在;』

孙副,这个在你的头脑中算抄袭还是写作不规范?还是算自己的原创?后面还有这样的例子,就不一一问孙副了!

4.孙博文122页脚注2注明是严锋《数码复制时代的知识分子命运》,载《读书》1997年第1期。没有说明哪一页,所引的文字注明为【“在这样一种文本的乌托邦中,一切要素都平等地和平共处。我们像风一样自由地在无数的文本之间穿行,而过去则只能乘坐有固定的路线、固定的停靠站点的定班车。阅读不再是一种不可逆的线性的历史过程,而变成了交互指涉的快乐游戏。这种阅读具有一种非时间化的意识流的结构,仿佛电影里的蒙太奇镜头,这是一幅全面解构的图景。”】而在引语之前的文字是这样写的【以至文章与文章之间的固有界限也被摧毁殆尽。在传统的篇章结构中,相对于正文而言脚注、尾注这些东西只拥有仆从的、边缘的身份(德里达便曾经致力于对这种中心——边缘关系的颠覆)。然而在超文本空间中,无需乎解构的操作,中心便已自动地烟消云散,脚注、尾注们可以随时摇身一变升格为正文。】

查阅严峰文章,页码为22,其被引段是这么写的『文章与文章之间的界限被摧毁殆尽。在传统的篇章结构中, 相对于正文而言, 脚注、尾注这些东西只拥有仆从的、“边缘”的身份, 德里达便曾经致力于对这种“ 中心一边缘” 关系的颠覆。现在可好了, 无需乎解构的操作, 中心自动地烟消云散。脚注、尾注们摇身一变, 升格为正文。在这样一种文本的乌托邦中, 一切要素都平等地和平共处。我们像风一样自由地在无数的文本之间穿行, 而过去则只能乘坐有固定的路线、固定的停靠站点的定班车。阅读不再是一种不可逆的线性的历史过程, 而变成了交互指涉的快乐游戏。这种阅读具有一种非时间化的意识流的结构, 仿佛电影里的蒙太奇镜头。这是一幅全面解构的图景。』

孙副请解释下,为何引的时候抹掉上半截?欺负没人看你引的原文吗?这绝非孙海峰疏忽,因为第一句话他作了改写,大约是想将这段据为己有进行改写,后来不知何故忘记了还是就想欺负答辩评委看不出来呢?

5.孙博文51页脚注1是这么写的【莱布尼兹在计算机发展史上的地位值得大书特书,其影响最深远的贡献要算是“普遍语言”的设想。莱布尼兹对于这一语言的期望是通过记号操作判定对象间的严格关系。认为“普通语言”会使推理中的错误完全避免,只要哲学家们围坐一桌说“我们来算算吧!”无休止的哲学争论便会立即停止。当然莱布尼兹并未实现这一伟大设想,但他的工作激发了后人的探索,并导致了现代符号逻辑(尤其是计算机的基本语法——布尔代数)的产生。】

查海姆《从界面到网络空间–虚拟现实的形而上学》一书第36页中有句话是这么写的『对党派之争,莱布尼兹也许会说:“让我们把这个问题交给通用语言,然后让我们坐下来算算看。”』实际只要查看海姆这本书的35-37页和96页,就可以发现孙博文是对其内容的改写。否则请孙海峰提供下原始出处?

6.孙博文32页脚注1是这么写的【按照莱布尼兹的观点,每一个“我”都是封闭的单子,没有向外界敞开的任何“窗口”。人们觉得自己与外界有交流只不过是假象,实际上单子间是“前定和谐”的。这种前定和谐说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与社会交往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而当代网络生活所带来的最大启示在于:个体在是交往中不断建构自身的,“单子”是有“窗口”的——目前最流行的“视窗”(Windows)电脑界面系统便构成丁一个的绝妙的象征。】

查海姆《从界面到网络空间–虚拟现实的形而上学》一书第100页中有句话是这么写的『用莱布尼兹的简洁表达就是:“单子没有窗户。”』

7.孙博文46页第一段末尾中是这么写的【如果本雅明活到如今的数字化复制时代,一定会对“复制”这个命题的深刻性有进一步的认识】没写引自哪里。

查严锋《数码复制时代的知识分子命运》第18页第二段中是这么写的『如果本雅明活到数码复制时代, 一定会对复制这个命题的深刻性有进一步的认识。』

实际孙博文在这段表达的意思基本和严峰文的第二段意义一致,看一看两者的原文进行比较就一目了然。

8.孙博文34页最后一段中是这么写的【“审美”(aesthetic)源自希腊语的(希腊文)(aesthesis)、(希腊文)(aisthanesthai)和(希腊文)(aesthetos),表示与感觉与知觉有关而并无任何艺术论的内涵】没说引自哪儿。

查韦尔施《重构美学》,第104页第三段第二句是这么写的『“美学”可以上溯到源自希腊语的(希腊文)(aesthesis)、(希腊文)(aisthanesthai)和(希腊文)(aesthetos),该词用以概述感觉与知觉,先于任何艺术论内涵』

好吧,这篇也先到这儿吧!

201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