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离开新浪微博?

15 08 2012年

我在今年6月13日写过一篇文章《微博的自我污化和管理问题——以我的经历为例》,提到我和我家人在新浪微博上遭受的语言暴力,那些因为种种原因憎恨我的人,或实名或匿名,先是造谣、辱骂我,发现这对我没有杀伤力后,就进而造谣、辱骂我妻子,最后又发展到指名道姓造谣、辱骂我女儿——最早这么干的是自称“易中天堂妹”的易天(真名何楠),她不知从哪里打听到我女儿的姓名,就连发几条微博点名骂开了,其他方黑也跟着骂。我发现后,通过新浪微博的举报系统投诉,没有任何回音。只好找到新浪高管,给了我一个电子邮件帐号,说是如果公开举报渠道走不通,可通过该电邮直接向负责投诉的人员反映。随后他们封掉了两个专门为攻击我家人而开的匿名帐号,删掉了易天四条辱骂我女儿的微博,但未对易天进行处罚。

此后我如果发现有点名辱骂我女儿的微博,就通过电邮反映,一开始大约在几个小时内会有回复,删掉微博,但是不处罚发帖者,我多次提醒新浪管理人员,按照他们自己制定的规定,像这种情况,除了删微博,还应该扣掉5个信用分并给予禁言7天的处罚。但新浪对我的提醒、抗议置之不理,那些违规者(包括易天)也就继续肆无忌惮地发辱骂我女儿的微博,而新浪处理的速度也越来越慢,有时几天都没有反馈。新浪也拒绝再封那些攻击性匿名帐号,原先被封掉的“蒋方舟子”改成“蒋芳舟子”后,继续一天十几个微博地谩骂我家人,新浪也不予处理。

8月5日,韩寒父亲韩仁均转了一条点名我的女儿并暗示她是于光远的私生女的造谣微博(于老生于1915,今年都快100岁了),于是韩粉们纷纷发微博把我女儿的名字和于老的名字放在一块冷嘲热讽。我向新浪管理方反映,新浪拒绝对此进行干预,连微博都不愿意删除,任其传播。新浪负责处理投诉的胡姓负责人(胡亚东)在电话里向我表述了三点:第一、你的女儿名字不是隐私,我们不能阻止别人提及她的名字,如果只是暗示她和于光远有什么关系,不算人身攻击,不能处理。第二、你既然攻击了韩寒的父亲,就应该容忍别人攻击你女儿。(韩仁均是成年人、是事件当事人、自己就在参与攻击别人,怎么能与我的女儿相提并论?)第三、我们每天都会收到上万条对你的举报,如果接到你的举报就处理,是不是也应该处理你呢?(难道新浪处理举报是不看举报内容是否属实,只看举报数量的?)

我听了这番话后,说,既然如此,我和你没什么说的,只能向更高层反映。我找了两个新浪的高管,其中一个(最开始就是她给我那个举报电邮帐号并说有问题找她的)不接我的电话,也没有回打(我打了两次),另一个说会安排处理。那些微博后来基本都删掉了(韩仁均的那条保留着),但是发帖人也没有受处罚。

然后就是“不加V”(即木子美,真名李丽)的事。我开始揭露蒋方舟代笔事件后,木子美就跳出来一天十几、几十条微博地攻击我,把此前方黑的那些馊饭又炒了一遍,我基本不予理睬,只在她为了攻击我去讨好肖传国时给她截屏。然后她又转而攻击我妻子,我也没有理睬,直到她转发谣言造谣说我妻子曾经为于光远堕胎后,我才说她不仅身脏,而且心也脏。我为回答读者的疑问科普滥交的害处,触到了自诩曾经与300多个人有性关系的木子美的痛处,她借机继续骂我妻子,继而又把我女儿也骂上了,我才说她是“三脏女”(身脏、心脏、嘴也脏)。至此木子美在几天内就完成了一个方黑几个月的进程,路数是一模一样的,从骂我到骂我妻子到骂我女儿,然而骂得更恶毒,她在8月12日下午和晚上发的三条微博特别引起了公愤,一条骂我女儿“长大肯定十八脏,万人骑,比她妈年轻时堕胎还多”,一条指名道姓地说我女儿:“等她长到14岁 找帮男人去轮奸丫”,还有一条在前一条基础上加了一句“她可能活不到14岁”。

用如此恶毒的语言辱骂一个小女孩,有人性的人都无法容忍,尤其是第二条,已涉嫌犯罪。许多人向新浪举报,得到的答复都是“非当事人举报,不予受理”。我只好在下午6点时通过电邮举报,除了举报木子美,还举报几十条跟着辱骂我女儿的,比如傅德志的微博。在8点时得到回复说“稍后处理”。但一直没见处理,我就发微博批评了新浪的不作为。到第二天(8月13日)上午11点05分,胡先生给我发了电邮,说是由于我公开批评了他们,所以他们决定不再接受我的举报,停用该电邮信箱,我以后如果有问题,只能通过公开渠道举报(而事实上我通过公开渠道的举报,绝大部分都没有任何回音,个别的会告诉我因为“非当事人举报”“未针对具体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或“对举报未予充分举证”而不予受理,唯一受理的一次是侵犯本人肖像权做虚假广告的)。我举报的那几十条辱骂我女儿的微博,他拒绝处理,至今还在。

11点11分,系统通知我说我那条说木子美是“三脏女”的微博被人举报违规,由站方直接处理,删掉微博,扣掉我5分。举报者是“子默默曰”,理由是“举报违规”,既非木子美本人举报,也没有列举具体理由,这时他们不说“非当事人举报”不予受理、“未针对具体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不予受理、“对举报未予充分举证”不予受理了。同时木子美也有两条微博被删除,扣掉了10分。一个用户有80信用分,扣掉10分对其毫无影响,所以木子美可以继续发微博谩骂我女儿,欢呼着她的胜利。

对未成年人如此恶毒的攻击、涉嫌犯罪的威胁,新浪的处罚仅仅是扣掉10分。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仙人指路010”和“灯塔与小舟”仅仅因为讽刺韩仁均“挂了”向我喷粪的告示,就立即被扣掉5分并禁言7天。莫非新浪认为,说一个成年人“挂了”,要比威胁让人去轮奸一个小女孩恶毒得多?

新浪虽然删掉了木子美的那两条微博,却把微博的内容完整地放进处理告示中,其中就包含着我女儿的姓名。我向新浪抗议这种做法,新浪不予理睬。新浪果然践行着胡氏理论:你女儿的名字不是隐私,我们新浪就是要广而告之,让全体新浪用户都知道她的姓名,让方黑们以后个个都可以指名道姓地辱骂她!

木子美至少有十几条辱骂我妻女的微博,新浪只挑出了两条处理,其他都给留着。而且为了践行另一条胡氏理论“处理别人也必须处理你”,同时处理了我一条微博,扣掉我5分。在新浪看来,我在妻女受到辱骂时,反击一句“三脏”,和辱骂未成年人是同样性质的?

所以我只能用脚投票了,离开新浪微博,只保留搜狐微博。木子美和她的炮友们欢呼着她的胜利,《人物》杂志副主编林天宏、南方报系的多位记者和编辑、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医生章蓉娅等人赞扬着木子美多么威武、终于把方舟子骂跑了,天下从此太平了,好像搜狐微博不存在了似的。我上网近二十年,什么烂人没遇到过,什么谩骂没有见识过,还会怕骂?我抗议的是新浪对辱骂未成年人行为的纵容,处罚的不公,没有人性,没有道德,没有公正。这样的平台,当然不值得留恋。

但是这些造谣、威胁、辱骂我家人的人,不能不让他们付出代价。接下来我将开始一系列的维权行动。维权所得将作为我女儿的教育基金,算是当爹的由于揭假得罪人害得她从小就受人辱骂的补偿。

20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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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方舟《打开天窗》是怎么写成的

14 08 2012年

署名蒋方舟的第一本书《打开天窗》号称是蒋方舟在七岁时(1997年暑假)就开始写的一本散文集,在她九岁时(1999年)出版。按蒋方舟自己的说法,她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还不识字,更不会写字,是边写书边识字:

“我当时是上小学一年级,那时候字还不会,因为那时候才开始教拼音和笔划,基本上不会写字就要开始写书。”(2006-07-26 新浪聊天实录,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89803f010005au.html)

“(主持人问:你几岁开始识字的?)写第一本书之后。……(主持人问:识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同时吧,当时不会写字就要写书,然后写书的同时在识字。”(2008年10月07日凤凰网“非常道”蒋方舟访谈文字实录http://www.ifeng.com/fcd/200810/1007_3040_820087_6.shtml)

不会写字,甚至连字都不认识,怎么写书呢?蒋方舟的母亲尚爱兰在2001年接受采访时说是由蒋方舟口述录音,然后尚爱兰帮她抄:

“如果说她写第一本书时还是对着录音机说,我来帮她抄的话。”(http://news.eastday.com/epublish/gb/paper148/20010828/class014800018/hwz474081.htm)

但是《打开天窗》并不是谈话记录,而是一篇篇用书面语写成的结构完整的文章,蒋方舟最多提供了一些发生在学校的素材,最终由尚爱兰构思、落笔而成。在这种情况下,真实的作者是尚爱兰,而不是蒋方舟。也许是意识到这个说法的漏洞,后来蒋方舟改口说是她本人亲自动笔写的,不能用拼音,要一个字一个字地查字典:

“吃力,最大的困难就是不会写字,我基本上字就是查字典画出来的,那时候不是写字,就是按照形状画出来的,第一篇文章400字,写了七、八个小时,很吃力。……因为不识字,然后就照着字典一个一个查出来,一个一个画出来,挺神奇的,我现在觉得那个场面挺魔幻的。”(http://www.ifeng.com/fcd/200810/1007_3040_820087_6.shtml)

蒋方舟在别的场合还说,除了查字典,有时由尚爱兰在旁边写上蒋方舟不会写的那个字,再誊上去。(视频:蒋方舟做客天下女人 http://eladies.sina.com.cn/s/v/2006/1212/1658346533.html)

一个是蒋方舟不自己写,而是口述录音由尚爱兰抄写,一个是蒋方舟自己查字典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偶尔由尚爱兰在一旁指点不会的字(有时蒋方舟不提及这点,可见这不是主要的)。显然这两个说法不可能同时成立,必有一个说假话,或两个都说假话。第一个说法是报纸报道尚爱兰的话,姑且认为是记者记错了吧,第二个说法是蒋方舟接受网站和电视采访时说的,不可能是记录错误,姑且认为说的是实情。但是问题来了:一个不识字的人,怎么可能通过查字典来写作?

查字典有三种方法:一是按笔划查,二是按偏旁加笔划查,三是按拼音查。对不识字的人来说,只能是按拼音查。但是拼音和汉字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对多的关系,常用字更是如此。要从众多同音字当中选中自己要写的字,就必须要能看得懂字的解释,但是她又不识字,看不懂解释,又如何分辨同音字?

也许有人会说,蒋方舟说错了,她此前已识字了,只是不会写。《白字小姐》一文不是说她二岁半开始认字嘛。即便《白字小姐》说的是事实,她此时对最常用的汉字也认不清,能把“地”认成“他”,“升”认成“开”,“士”认成“土”,“在”认成“花”,这样的识字水平根本读不懂简单的句子,怎么可能看得懂字典的解释?也许有人会说,那就找尚爱兰帮忙,帮她选字。那样的话,又何必查字典,让尚爱兰直接把字写下来给她看,不更省事?何况她从没有说过让尚爱兰帮忙查字典。所以,靠一个字一个字地查字典,边识字边写作,是不可能的事。

既然尚爱兰笔录的做法本身就有代笔之嫌,该说法已被蒋方舟自己否定,而蒋方舟本人又不可能靠查字典来写作,那么就剩下了一种可能:由尚爱兰以蒋方舟的名义来写。最多是尚爱兰写出来后让蒋方舟誊一遍,蒋方舟叙述的把字“一个一个画出来”的“魔幻”场面,也许描述的就是这一誊写的过程。当然也有可能连誊写都不用,直接由尚爱兰敲入电脑了。不信,就请蒋方舟也出一本《黑暗与猥琐》手稿集,让我们见识一下画字神功。

2012.8.12.



蒋方舟《白字小姐》代笔分析

5 08 2012年

《打开天窗》号称是蒋方舟在七岁时(1997年暑假)就开始写的一本散文集,在九岁时(1999年)出版。我们姑且把该文集里的文章都算作是她在九岁时写的(这个假设对她有利)。里面有一篇小散文《白字小姐》,先是介绍她在二岁半时开始认字,详细描述了她认字时采用的三个办法,然后回忆了她上幼儿园后认白字的一些趣事。

我们能够回忆起的最早的事情,一般不会早于三岁,在心理学上,这叫“婴儿期失忆”。四、五岁时候的事情,即使能回想起来,通常也只是对个别事件的模糊记忆。当然,在九岁时(号称蒋方舟写该文的时候)对婴幼儿时期的记忆也许比成年人要好,但也好不了多少,因为人类在三岁以前缺乏长期记忆,对一件事的记忆最长的只有几个月,而在四到七岁,大脑的记忆结构发生变化,会把以前的记忆逐渐清除,最多留下模糊的记忆。所以即便蒋方舟在九岁时对两岁半时的认字情况还有记忆的话,也是非常模糊的,不可能对认字的各种方法、其间发生的认字趣事记得清清楚楚。那是父母才会有的记忆。如果蒋方舟是记忆超常的天才的话,又与“白字小姐”的称号不符。总之,这篇文章,更像是一位母亲的育儿笔记,用小孩的语气写出来而已。所以从心理学的角度,我们可以判定这是蒋方舟的母亲尚爱兰的代笔之作。

《白字小姐》有两个版本,正式出版的版本与早期的版本相比,有很大的改动,从这些改动也可看出那是一位母亲的育儿笔记。最明显的一处改动是,在早期版本中有这么一句话,在后期版本中删掉了:

“看电视上的字幕,我才知道‘轶事’的正确读音,我一直以为是‘软事’呢;去年我才突然发现,‘善良’的‘善’是四横,我写成三横竟然写了十年,也没有人发现 。”

这篇文章最晚写于蒋方舟九岁时,“去年”就是八岁,但是她却说八岁时发现自己把“善”字写错竟然写了十年,在她出生前两年就已经开始写“善”字,明显穿帮了。有人说,“十年”只是夸张的表示,不是实指。但是我们要知道,蒋方舟虽然自称识字较早,两岁半就开始了,但是写字则较晚,是在七岁时才开始学写字的,“善”字作为比较复杂的字,写到它就更晚了,所以在蒋方舟八岁时发现“善”字的正确写法时,最多就写了一年的“善”字,怎么可能把一年夸大成十年呢?从上下文看,也没有夸张或调侃的语境。

有人会说,如果这是尚爱兰的代笔,她也不可能只写了十年的“善”字啊?她有可能指的是近十年来的写“善”情况(更早时候是写对的),也可能是回忆自己年轻时候的写字情况。总之,如果该文是尚爱兰写的,是有可能说得通的,而如果是蒋方舟写的,就说不通了。这处穿帮并不难发现,所以在修订该书准备出版时就把这句话删掉了,也表明了修订者的心虚。

早期版本中有这么两个地方:

“我看书的时候,发现有个‘驴土小姐’,觉得非常奇怪,妈妈以为我在念民间童话,过来一看,原来是‘护士小姐’。”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妈妈的同事在‘鹿回头酒店’结婚,我妈为了显示我认的字多,就让我给大家念念招牌上的字,我大声说‘鬼回头’,惹得新娘对我瞪了三分钟。”

晚期版本分别改成:

“我看书的时候,发现有个‘驴士小姐’,觉得非常奇怪,妈妈一看,原来是‘护士小姐’。”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妈妈的同事在‘鹿回头酒店’结婚,大家让我认认招牌上的字,我就大声说‘鬼回头’。大家吓了一大跳。”

删掉了原版中的“妈妈以为我在念民间童话”、“我妈为了显示我认的字多”,即原版是从母亲的角度来叙述的,描述了母亲的心理,透露出了这是母亲育儿笔记,所以在修订时改掉了。

早期版本说自己把“家长园地”读成“家长园他”,即把“地”错读成“他”,后期版本则说是读成“家长(chang)园地”,变成“地”读对了,“长”读错了。早期版本说自己曾把“护士小姐”读成“驴土小姐”,读错两字,后期版本则说是读成“驴士小姐”,只错一字。这两处改动说明两点,第一,这不是实际发生的事情,而是编的段子。第二,修订者认为后期版本的错法更合理,试图揣摩儿童的认字规律。这种“合理修改”是大人才会干的事。

早期版本中有这么一句话:

“坐在我旁边的乘客终于忍不住,‘噗哧’一声把嘴里的矿泉水呈喷射状射了出来。”

晚期版本把这句话整个删掉了。从文学的角度看,完全不应该删掉这句生动的描述。之所以要删掉,是因为这句描写太成熟,太成人化了。

类似的还有把“惹得新娘对我瞪了三分钟”改成“大家吓了一大跳”,从文学的角度看也是把较好的描写改成较差的,这是故意要降低文章的写作水平,掩盖代笔的真相,否则我想不出为何要做这种改动。

    有没有可能像石述思说的那样,后期版本是出版社编辑修改的呢?出版社编辑会为作者修订错字、病句,删掉敏感的句子,但是不会替作者改动情节,增添大量语句。例如后期版本加了一段话:“我现在想想那时的情景,觉得真是又傻又可爱。一个人总是有当‘白字小姐’或当‘白字先生’的时候,有的人一生中白字都伴随他,那就只傻不可爱了。”这种改动表明后期版本只能是作者改的。

把所有的这些证据综合起来看,这篇文章是一个母亲的代笔,是可以确定的。

2012.8.4.

附:
《白字小姐》版本一
 
我从二岁半开始认字。为了让我快快地认字,妈妈想了很多办法。第一个办法是:给我买看图识字卡片。妈妈以为这样认字很灵,因为世界上所有的家长都是这样教小孩学认字的。妈妈发现我真“聪明”,两天就把卡片全认完了。后来妈妈才知道,我光认图不认字,一把图蒙上,我就是个彻底的文盲。第二个办法是:妈妈自己画看图认字卡片。妈妈把图画得小小的,把字写得大大的,这样我就会把注意力转移到字上去,这个办法还真灵,可是妈妈说太烦人了,因为她每天都要画,而且有的意思还画不出来,比如说“什么”、“就”。第三个办法是:妈妈把我白天认的字,晚上写出来,贴在床头,每天晚上认几个,这样不到一个月,我就可以认很多的字了。当我认了二百多个字的时候,我就开始进入自己看书和认白字的时期。
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来接我回家,我东张西望地认字,我一眼就看见幼儿园办的“家长园地”,我就跟妈妈说:“妈妈,你看,这儿有个家长园他。”我看书的时候,发现有个“驴土小姐”,觉得非常奇怪,妈妈以为我在念民间童话,过来一看,原来是“护士小姐”。我把“做在本子上”,认成“做花本子上”,把“太阳升起来了”,认成“太阳开起来了”,把“歇会儿吧”,认成“歌会儿吧”。我看天气预报,把“汕头“读成“仙头”,“桂林“读成“蛙林”,反正妈妈叫我“白字小姐”。有一次坐公共汽车,路边的招牌被我一路念过去,看到“芳姿商场”,我大叫道:“芳婆商场!为什么起这么难听的名字,叫做‘芳婆商场’。”坐在我旁边的乘客终于忍不住,“噗哧”一声把嘴里的矿泉水呈喷射状射了出来。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妈妈的同事在“鹿回头酒店”结婚,我妈为了显示我认的字多,就让我给大家念念招牌上的字,我大声说“鬼回头”,惹得新娘对我瞪了三分钟。
一个人总是有当“白字小姐“或“白字先生“的时代。不过,这个时代对我来说,一直持续到现在。我仍然没有摆脱“白字小姐“的称号。看电视上的字幕,我才知道“轶事“的正确读音,我一直以为是“软事“呢;去年我才突然发现,“善良“的“善“是四横,我写成三横竟然写了十年,也没有人发现 。

《白字小姐》版本二

我大概是从两岁半开始认字的吧。为了让我快快地认字,妈妈想了很多办法。第一个办法是:给我买看图识字卡片。妈妈以为这样认字很灵,因为好像大家都是这样学认字的。妈妈发现我真“聪明”,两天就把卡片全认完了。后来妈妈才知道,我光认图不认字,一把图蒙上,我就是个彻底的文盲。第二个办法是:妈妈自己画看图认字卡片。妈妈把图画得小小的,把字写得大大的,这样我就把注意力转移到字上去,这个办法还真灵,可是妈妈说太烦人了,因为她每天都要画,而且有的意思还画不出来,比如说“什么”、“就”。第三个办法是:妈妈把我白天认的字,晚上写出来,贴在床头,每天晚上认几个,这样不到一个月,我就可以认很多的字了。当我认了二百多个字的时候,我就开始进入自己看书和认白字的时期。
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来接我回家,我东张西望地认字,我一眼就看见幼儿园办的“家长园地”。我就跟妈妈说:“妈妈,你看,这儿有个家长(chang)园地。”我看书的时候,发现有个“驴士小姐”,觉得非常奇怪,妈妈一看,原来是“护士小姐”。我把“做在本子上”,认成“做花本子上”,把“太阳升起来了”,认成“太阳开起来了”,把“歇会儿吧”,认成“歌会儿吧”。我看天气预报,把“汕头”读成“仙头”,“桂林”读成“蛙林”,反正妈妈叫我“白字小姐”。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妈妈的同事在“鹿回头酒店”结婚,大家让我认认招牌上的字,我就大声说“鬼回头”。大家吓了一大跳。
我现在想想那时的情景,觉得真是又傻又可爱。一个人总是有当“白字小姐”或当“白字先生”的时候,有的人一生中白字都伴随他,那就只傻不可爱了。
不过,我现在还没有完全摆脱“白字小姐”的称号。不久以前,我坐公共汽车,看见窗外的“芳姿商场”,就跟妈妈说:“妈妈你看,这个商场的名字真难听,叫做‘芳婆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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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天遭群殴事件中的谎言和谬论

12 07 2012年

7月6日中午1点,在北京朝阳公园南门口,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遭到四川电视台驻京记者周燕等二、三十人的围攻、殴打,时间长达近20分钟。事发后,一些著名学者、媒体人、法律人、娱乐明星等所谓“公知”在微博上发表评论,歪曲事实,为吴法天被殴叫好。除了腾讯“今日话题”,各个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评论都或多或少存在不实之处,其中最恶劣的是网易“另一面”。幸而微博记录了该事件的前因后果,当时在场的众多围观者录了多段不同角度的视频记录了该事件的过程,得以让我们知道事实的真相。

公知们认为吴法天是跟周燕约架,被打活该。查微博记录,周燕自今年1月6日起就多次发微博扬言要打吴法天,在7月4日又要求吴法天“有种你选地方,我不抽死你,别做缩头乌龟”,吴法天选定了时间、地点,但是声称是要“辩论”“普法”“是文斗不是武斗”“保证理性辩论,保证不与女人动手。几个争议话题都可以谈,网友可围观摄像”。而周燕在7月5日发的微博也说“严重欢迎法大教授吴法天到朝阳公园南门(正门)普法”,即至少表面上认可了吴法天是要普法。也许周燕是把“普法”当成约架的隐语,但从吴法天的“保证”以及“几个争议话题都可以谈”等语来看,他是没有准备要打架的。即使在对方开始动手后,他也一直要求辩论,始终没有还手。他在去之前就发了几条微博说是辩论,并非像“公知”说的,到了现场发现周燕一方人多才改口要辩论。

网易“另一面”称,约架后吴要文斗不要武斗,是意图修改合意内容,吴要承担主要责任。即使吴法天一开始是约架而不是约辩,那么到场后他也有权利要求终止约架。打个比方,假如吴法天和周燕约炮,见面后吴法天改变了主意,难道周燕就可以把他强奸了还要吴法天承担主要责任?

再退一步说,即使吴法天是和周燕约架,而且不可更改意愿,那么也是他们两个人的事,周燕带去的人马以及围观者又怎么可以乘机殴打吴法天?

可笑的是,吴法天一直要求辩论,而周燕带去的人马都说不跟他辩论,就是要打他。等待警察赶到时,这些人又都改口跟警察说不是打架,是辩论。而到了网上,他们又再次改口说是约架,不是辩论。

公知们认为吴法天骂周燕是“鸡婆”,男人辱骂女人,所以被打活该。当时周燕和她带去的人马也都怒气冲冲地追问吴法天为什么骂她“鸡婆”。其实是周燕最早主动用脏话骂吴法天的,而且骂得更脏。在6月13日因为吴法天批评了李承鹏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篇文章,周燕就骂他:“吴法天长着一副挨骂找抽的小样,不骂辜负了他爹射出的那枚臭精。”以后又多次骂吴法天是“阉人”“怂货”。难道只许女人用脏话辱骂男人,就不许男人还骂?还骂了就该被打?

公知们认为吴法天在微博上发了周燕的照片,侵犯了周燕的隐私,所以被打活该。周燕在现场也是这么责问吴法天的。其实那些照片都是周燕自己发在微博上的,吴法天把它们收集了发出来而已。也许吴法天发照片时抱有恶意(按周燕的说法,专找她照得不好的照片发),但是照片既然是周燕自己发网上的,就算不得侵犯她的隐私。

公知们认为吴法天发微博说大跃进时没死人、什邡钼铜项目没有污染,所以被打活该。其实吴法天只是说大跃进时他们村没有死人,并未否认大跃进死了很多人;他转发什邡市政府关于钼铜项目没有污染的公开信,要求辟谣或科普,只是存疑或求教。即使吴法天否认大跃进死人,认为什邡钼铜项目没有污染,也不成其为挨打的理由。否则那些为什邡钼铜项目做环评的专家,岂不更该打。

公知们认为没有人打吴法天,吴法天摔倒是假摔、碰瓷。这与周燕本人的说法和视频所显示的都不符。周燕本人事后发的微博称:“鸡蛋两枚上脸,后背三腿,裆下三脚。”视频也显示,周燕朝吴法天脸上扔鸡蛋,至少两次起脚踢到吴法天的裆部。吴法天曾三次被打倒在地,倒地时有几个人冲上去踢他。在吴法天跟人辩论时,有个黑衣女绕到背后踢他。在事件的高潮,有个“大胡子”突然闪出打吴法天的脸,现场一片欢呼,一个自称从不打人、来自加拿大的16岁中学生用手死死勾住吴法天的脖子把他撂倒在地,围观观众喊着“掐死他!掐死他!”。在警察到来时,“大胡子”一边躲进公园,一边说:“叫他不敢光天化日出来,我X。”黑衣女回应:“下次打死他!”

公知们认为吴法天带了一个保镖去。现场是有一个人一直在保护吴法天,为此背上还被砍了一砖头。有人说他是吴法天的保镖,甚至说他是便衣。但此人后来在微博上澄清(@胡杨林717 ),他本来是旁观者,看不下去了才站出来保护吴法天的。他已接受了媒体采访,也被吴法天的反对者给人肉出来了,其工作机构、住址、电话都被公布到了网上,不是保镖更不是便衣。即使吴法天真带了一两人去,跟周燕带的人相比也微不足道,不知公知为何要拿这点说事。

网易“另一面”不仅美化约架,而且还美化罗永浩要对我泼粪的威胁,声称“其实也是一种理性选择,甚至是有勇气的选择。”“如果权衡之下能以承担法律后果的代价实现自己的权益诉求,有何不可?”按网易的观点,任何犯罪行为都可以说是一种理性选择,甚至是有勇气的选择。将心比心,不知网易管理人员是否也愿意被群殴、被人泼粪?如果被群殴了、被泼粪了,还会不会认为那是理性的、有勇气的选择?

有人说吴法天是去钓鱼的。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钓周燕这么个无名小卒,难道他已经知道了“大胡子”、五岳散人等著名公知也会去?假如吴法天真的是在钓鱼的话,那么他不仅钓出了群殴者的狂暴,更钓出了公知的嗜血和虚假,以“韩寒”名义发出的微博就典型地体现出这两点,既歪曲事实,又崇尚暴力:

“一个男的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开侮辱一个女人,同意约架并欣然前往,这男的就欠抽,尤其今天还是世界接吻日,所以更欠抽。别扯什么公知,民主,法制,文革,也别反咬他人,谎说自己被围殴。满地打滚是碰瓷犯的特征。就两个字,欠抽。这事和民主一点关系都没有,就算你是蒋经国,也得抽。”

为网上的言语冲突,就高呼要抽人,连死了那么多年的蒋经国都不放过,果然是与民主、法制无关的“臭公知”。而对一件有如此多的文字、视频证据的公开事件,公知们也敢信口雌黄,更何况其他较少或没有公开资料的事件?以后公知们说话,谁还敢信?

201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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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韩寒《三重门》抄稿中抄错的句子

5 07 2012年

我已写过三篇文章,根据抄写性错误论证韩寒《三重门》手稿是抄稿,而不是他自称的一次成型的创作稿。我自认为这些论证已够充分。此后几个网友继续找出了其中很多抄写性错误,有的错误颇为搞笑,很有娱乐价值,例如把“功亏一篑”抄成“功号一贯”,“无才之辈”写成“天才之靠”,“淮南子”抄成“准南子”,“刘邦”抄成“刘拜”,“伦敦”抄成“伦郭”,“直拍脑袋”抄成“直拍胸袋”,都不是有意识创作时出现的错别字,而是无意识抄写时因为字形相近而出现的错误。也有熟悉五笔输入法的网友论证其中有的抄写错误是五笔输入的错误,即原稿可能是五笔输入后的打印稿,其中的错误被韩寒忠实地抄下来。

但挺韩派主将、“青年学者”押沙龙却认为这些错字不足为凭:“所谓‘五笔字型’错误,我觉得只能算疑点,不能算证据。道理很简单,这些错误没有排他性。这些错误敲五笔会犯,但不能证明手写就不会犯。如果出现排他性错误,比如文稿里整整漏了完整的一行,那这个就是抄写的直接证据。”

换句话说,他认为以字为单位的抄写错误只能算“疑点”,只有以句子为单位的抄写错误才能算“直接证据”。我们当然不能同意这种说法。以字为单位的错误,如果不是正常书写时能发生的错别字,而是错得匪夷所思,因字形相近而起,那么不管错误是原稿中已有而被忠实地复制,还是抄写时看花了眼,都可作为抄写的证据。即使只看以句子为单位的抄写错误,那么在《三重门》手稿中也比比皆是。这类错误可分为三类:抄漏、抄重复和抄串行。

我们先看抄漏句子的错误。我在《韩寒〈三重门〉手稿是抄稿的补充证据》中已举了两个抄漏关键句子使得前后文不通的例子。网友@勤劳十点 后来又找出了几处韩寒抄漏的,有一处竟抄漏了好几句:

林雨翔把话岔开,问:【“你没有中文名?”沈溪儿代答道:“要你管,她在加拿大时我就这么称呼她。”
林雨翔追问:“加拿大,怎么样?”
沈溪儿又成代言人:“你没听说过?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只有大家拿!”
林雨翔一听,爱国胸怀澎湃,又懒得跟沈溪儿斗,问】Susan:“你这样不冷?”

【】中的部分全都抄漏了,抄成了:

林雨翔把话岔开,问:“Susan,你不冷?”(手稿集p.38)

漏掉的这部分并非可有可无,而是交代了一个关键的情节:为何女主人公叫做Susan而没有中文名这件读者会关心的怪事。这么重要的情节应该是在创作时就已想好、写成,不可能是在交给出版社出版时在编辑过程中才增补的,即使在编辑时要增补也不可能增加这么多的对话。所以这应该是抄漏了,而这个部分交给出版社的是另一个更原始的版本。

对抄漏错误,韩粉可以狡辩说这是后来补充的,不是抄漏——押沙龙在别人找出抄漏错误给他看后,他就是这么狡辩的。比抄漏更不好狡辩的是抄重复了。这在《三重门》手稿中也有。例如网友@nujilty 发现的这一处:

林雨翔一个踉跄,稳后【□□本想说“又不是脱给你”】说:“又不是脱你给的,老子愿意!”(p.169)

【】中是涂掉的部分,其中有两字辨认不出。如果是创作的话,是不会连写两次“又不是脱给你”,如果要删掉“□□本想”,只需涂掉这四个字即可,无需把“说‘又不是脱给你’”都涂掉然后再写一遍。所以这是抄重了,发现后涂掉了重复的部分。另外,“稳”字前漏写“站”,“脱给你”错写成“脱你给”。

更难以狡辩的是抄串了行,即抄的时候看错了句子的位置,导致上下文不衔接。我在《大量的抄写错误证明韩寒〈三重门〉手稿是抄稿》中已举了两个抄串行的例子。最近@勤劳十点 又发现了一处:

钱荣问:“去消遣一下,泡网吧,怎么样?”
雨翔深知钱荣这人到结账时定会说没带钱,让别人又先垫着,而且钱荣这人比美国政府还会赖债。推辞说:“现在市里管得很严。”
“哪里,做做样子罢了,谁去管?”
雨翔想也是,现在为官的除吃饱喝足外,还要广泛社交,万忙中哪有一空来自断财路,这类闲暇小事要他们管也太辛苦他们了。【这个谎撒得大失水准。】
“不了,我肚子有些不舒服。”
“算了,我去吧。”(手稿集p.362)

“现在市里管得很严”最多只能算是拿不必要的担心当借口,算不上撒谎,要说也是“这个借口找得大失水准”。“我肚子有些不舒服”才是很低级的谎言,所以“这个谎撒得大失水准。”一句本来应该是接在“不了,我肚子有些不舒服。”一句后面的,后出的《三重门》版本(2006年二十一世纪出版社版,该版本虽然后出,有可能是根据真正的原稿排的,错误最少)就是这样的。所以这里明显是抄写的时候看错行了,把下一行的句子提前写了。

还有一处串行是《三重门》手稿集刚出版时就已被发现,这里顺便提一下:

钱荣在旁边叫着注释:“太好了,好得逃了夜,快处分了!”林雨翔脸色大变,弭患不及,【忙拾起听筒人扑过去】,那头问:“他是谁?是真的吗?逃夜?”(手稿集p.396)

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忙人扑过去拾起听筒”,因为电话是在墙上的,当时用的是免提,要拾起听筒只有人先扑过去。由于抄错词组顺序,导致早期《三重门》版本也跟着错,后来的版本才改过来。如果是写作,是不可能出现这种颠倒次序的错误的,不可能想像着扑过去拾起听筒的情景,却写成了拾起听筒扑过去。

当然我们不指望押沙龙会因此改变立场。决定一个人的立场的,并不仅仅是智商。

20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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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的自我污化和管理问题——以我的经历为例

15 06 2012年

一两年前,我在演讲、访谈和文章中都表示过对微博的自我净化能力很有信心,不希望政府插手微博的管理。我当时心目中的样板是推特,有研究表明推特对谣言具有自我净化的功能。即使在去年7月新浪微博被美国《外交政策》评为“世界上前所未有的最佳造谣机器”之后,我也还没有失去信心,总以为会好转。但一两年来新浪微博形成的却是自我污化,愈演愈烈。我亲身的经历即可说明这一点。

我被人称为“中国得罪人最多的人”,如果此说成立,自然也是“中国最受攻击的人”。十几年来天天有人在网上骂我,我到哪里,谩骂也跟到哪里。在新浪微博上更是如此,我贴的每一条微博,即使内容完全中性,例如只是出一条灯谜,也会有很多人守在那里骂街。尤其是今年一月惹了韩寒粉丝这个网上最庞大的流氓群体以来,我的微博评论更是没法看了。韩粉这招曾经战无不胜,对我则完全没用,因为我根本就不怕骂。我长期以来一直就相信,骂人骂不好,骂的人比被骂的难看。

除了骂街,还有造谣,造谣说我是美国特务、是跨国公司代理人、论文抄袭、买学位、卖中医书、卖保健品、搞黑基金骗捐、被中国科大起诉、嫖娼、被报社追讨稿费、雇水军等等,五花八门。这些谣言,有的我根本就懒得理睬,有的我会澄清一下,但过一段时间老谣言又会出现,尤其是韩寒事件以来,新老谣言都被韩家军当成宝贝传播。如果不是被恶意媒体拿去作为抹黑我的材料,我也懒得去追究。最近贵州师范大学教师吴忠民以中国科大校友的身份实名在微博上造谣说我在中国科大读书期间偷窥女厕所,号称向科大老师求证过,有证人云。一开始我只是觉得好笑,觉得炮制、传播这种下三滥的谣言的人只会丢他们的脸。但该谣言却越传越广,不仅被方黑写进了中文维基和英文维基的“方舟子”条目(那两个条目是方黑守着改的),还上了猫扑的头条、上海热线网站的首页,我才觉得有必要追究吴忠民的法律责任。

除了骂街、造谣,还有泄露隐私。深圳电视台的人曾在微博上公布我的手机号码,号召人们打电话骚扰我,理由是我转的一条微博里含有深圳电视台投诉电话的号码,所以他们就把我的私人电话号码当办公号码公布。又比如,有人在微博上公布我在北京的一处住所的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几天后就发现门口出现几个可疑的人在蹲守,我们只好报警。

他们发现攻击我本人不能对我造成伤害后,就同时向我的家人下手。有一段时间罗永浩天天在微博上攻击我妻子,以为那是我的软肋,直到他自以为找到了新的“软肋”也即所谓“黑基金”才改变攻击目标。比他更有激情的是深圳大学副教授孙海峰,自从被我揭露他论文抄袭以来,他几乎就没有停止过在微博上谩骂、攻击我妻子。一开始这种攻击是分散的,后来变成了有组织的行动,搞了一百多个“海河内外学人”联名上书。十年前一篇没有发表过的硕士论文能够成为关系中国学术界荣辱的重大事件,若非方舟子的妻子,是不可能享此殊荣的。如果说这还勉强算是“观点”之争的话,接下去就是中国人诽谤女人的老路数了,造谣说我妻子是于光远先生的小保姆,只有初中文化却靠于老的关系到社科院读研究生,又靠于老的关系进了新华社。谣言的唯一依据是我在结婚那年带我妻子去拜见于老,被司马南照了一张合影,于是就让造谣者浮想联翩。还有人翻出两张模糊不清的90年代老照片,非要指派于老身边的一位中年妇女(于老的秘书,现在已退休)就是我妻子。这种不合常识的拙劣谣言,却在微博上被多位媒体人士、法律人士疯狂转发,其中还包括央视著名主持人。即使于老家人为此发表澄清声明,十年砍柴以大学校友的身份为我妻子作证,我妻子的新华社同事也做说明,都不能阻止谣言在微博上的传播,而且越说越下作,说她和于老有不正当关系的(仅仅见过一面就让近百岁老人也跟着受污蔑),进而说她和其他高官也有不正当关系的,说得绘声绘色。还有多个微博帐号是为了辱骂她而建的,从这些帐号出来的谣言马上被几个以攻击我为业的认证用户转发。

最终,他们又下作到向我的女儿下手,一个无忧无虑、最多知道爸爸有时候会遇到坏人的几岁小女孩,也成了他们泄恨的对象。一个自称“易中天的堂妹”的微博名人易天,曾经连续四天用恶毒的语言指名道姓地咒骂我的女儿,有些人不仅叫好,而且跟着辱骂我女儿。即使有杀父之仇,也不至于如此。这些人对我怀着何等刻骨的仇恨,才会对着一个小女孩尽情地发泄他们的变态心理,如果在一个稍微正常一点的社会,这些毫无人性的人渣早该被绳之以法。

所以这才把我惹火了。那么对出现在微博上的这些恶毒谣言、辱骂,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辱骂,能有什么办法阻止吗?

个人能做的,无非是删除微博评论和拉黑捣乱者。但对我这种天天受到水军攻击、每天至少有几万条甚至一度达到几十万条评论的人,这种做法根本就不管用。尤其是新浪微博更新界面后,取消了成批删除功能,对评论只能一条条地删,这简直就是在为刷屏的水军提供便利。所以我的每条微博都充斥着韩粉水军的谩骂,在“韩寒事件”之前,我对微博的评论是大部分都看,现在是大部分不看。我本以为实行实名制后会好一些,而其实根本就无所谓实名制,一个人仍然可以随意注册无数帐号刷屏,拉黑了一个,马上就又注册一个,怎么可能是实名认证过的。有人说新注册帐号实名认证前可以试验发10条评论,其实数量根本就不受限制。

另一条途径是举报。在新浪微博大张旗鼓地宣布施行微博社区公约后,我试验了一下,走程序举报了几条造谣说我“偷窥女厕所”、辱骂我妻子、泄漏我的电话号码的微博,得到系统的自动答复说已处理,而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处理,那些微博都还在。

再下去就是直接找微博管理人员。迫不得已我不会走这条途径。前几天我无意中发现易天在咒骂我女儿后,把链接发给微博管理人员要求删除。过了一天没有结果,我只好找新浪高层,回答说是要与易天沟通,还要开会研究此事。等到那四条微博最终被删除,两天已经过去了,有的已经被转发了上百次了。

现在新浪管理人员加快了处理速度,但往往也要经过数个小时才处理,有时还来跟我争哪条指名道姓攻击我女儿的微博该不该删除。我也不可能时时盯着,等我发现某条微博应该处理时,已过了一段时间。众所周知一条微博影响力最大的就是刚刚发出的那一两个小时,等到过了几个小时甚至几天再删除,已没有什么意义。何况发这类侵权微博的人不受处罚,零成本零风险,删了又可以肆无忌惮反复地发。虽然根据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发布这类人身攻击微博者除了删微博,还应禁言七天和扣5分。但这条规定形同虚设。我引用它要求新浪方面据此处理那些辱骂我女儿的微博用户,未被理睬。那些人仍然很嚣张地发着微博。

新浪能采取的终极做法是封掉某个违规帐号。其管理人员告诉我,如果能够证明某个帐号是专门为了攻击我或我家人而建立的,可以封掉,证明的方法是其ID名称、头像、简介等方面有两项含有攻击性内容。我举出某个微博帐号这几方面都符合,新浪的做法却是给它改换ID名称、头像和简介,而微博帐号仍然保留。最后很勉强地封掉了一个专门为造谣、辱骂我妻子而开的帐号。而一旦某个帐号有了较多的粉丝,有了一定影响力,更不可能被封号,即使明显是为了攻击我的家人而建的。比如有一个帐号,我搜出了900多条攻击我妻子和我女儿的微博,新浪也拒绝处理。他们能做的,是要我具体地指证哪条微博违规,然后删除。我只能是挑出那些攻击我女儿的让他们处理。难道我必须把900多条微博的链接一一找出来?然后时时守着等该账户发微博再报告新浪?何况这样的帐号还多得是。

我很清楚,新浪这么做,只是为了在法律上免责,以表示已尽到接到投诉已予删帖的责任。我如果要去法院起诉侵权者,首先必须要知道侵权者的真实身份和住址。但是即使是认证用户,像吴忠民那样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都写上所以可以送达诉状的也是少数。有的认证用户,比如易天,连真名都没有显示。更何况还有非认证用户。按理新浪应该有实名认证信息,但是据说只能提供给公安机关。那么我没法找到侵权责任人,除了起诉新浪,还能有什么办法。更何况还有那么多的匿名用户、海外用户,更无法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即使起诉新浪胜诉,打了几个月官司再来删除那些侵权微博,又有多大的意义?

在我宣布将要追究诽谤我家人者的法律责任时,就有很多微博用户跳出来辱骂我家人,求被告。他们很清楚新浪会保护他们,我即使想要起诉他们也找不到人。新浪微博不仅是“世界上前所未有的最佳造谣机器”,更是“世界上前所未有的最佳诽谤机器”,连几岁的小女孩也未能幸免。作为一个父亲,我不过是要尽量保护自己的女儿,而在一个唯利是图、流氓横行的社会,这成了奢望。我曾经计划让我的女儿在国内接受完基础教育,让她能够欣赏中文之美。而我现在想的却是如何尽快让她去别的国家健康成长。这个国家现在不配有她。

201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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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三重门》手稿是抄稿的新证据

27 05 2012年

已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韩寒《三重门》手稿是抄稿(参见《大量的抄写错误证明韩寒〈三重门〉手稿是抄稿》、《韩寒〈三重门〉手稿是抄稿的补充证据》)。最近@有梦有蓝天 又发现了一个新证据,这个新证据比较奇特而且有说服力,值得分析一下。

《三重门》手稿第83页(《磊落》第85页)有这么一个句子:

“那书包瘪得骇人,几本书积在包底,整个包耷拉得仿佛【《查太莱夫人的情人》里□□□□境前自怜的胸脯与臀部】饿狗的肚皮。”

【】里的字是涂掉的,改成了“饿狗的肚皮”。《三重门》手稿中因写错或修改而涂掉时,都是用密密的直线、横线或斜线划掉,但是这一处的涂改不同,采用的是把涂改部分打框,然后用波状线涂抹,“饿狗的肚皮”五个字的笔迹和书写风格也与其他部分不同(例如“肚皮”两字是连写,而其他部分的字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分开写)。这表明这个地方的改写者和抄写者不是同一个人。

涂掉的部分是一个出自《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比喻,《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相应的情节如下(原文这部分很长,只摘录相对应的句子):

“康妮上楼进了自己的卧室,她做了很久以来都没有做的事:脱去衣服,在大镜子前观看自己的裸体。她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寻找或看什么,但她还是调着灯光,照亮全身。……她的乳房有点小,呈梨形下垂着。但这一对梨并不成熟,有点青涩,毫无风韵地垂悬着。……她看看另一面镜子里自己的后背、腰肢和臀部。她正日渐消瘦,但瘦得不对劲。她转过头去看自己的腰,发现腰上添了不少疲软的皱褶,可她的腰肢当初曾经是多么活泼可爱。倾斜的长胯,还有双臀,也已失去了光泽和丰腴。……她仍然认为她最美的部位是腰线以下斜滑的长胯和浑圆慵懒的双臀。阿拉伯人爱说,那些部位像沙丘,柔软、下滑的长坡。是在这个地方,还生命犹存,希望犹在。但她的这个部位也消瘦了,生涩了,生硬了。”

显然,这个比喻不可能是来自“神奇的小本本”的名句摘录,而是一个熟读《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人信手拈来的自创的恶趣味联想,自己做了归纳,而且最关心女人的胸脯和臀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此处实际上描写了康妮的全身各个部位,我没有全录)。

这个地方有一个错字,“境”应是“镜”,这个字前面有四个空格,即留了四个字没写。根据《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相对应的情节,这空出的四个字应是“康妮裸立”之类的四个字(或是康妮的全称“康斯坦丝”,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很少用全称,基本用康妮,所以读者记住的应是康妮。而且此处应包括“脱去衣服”的意思,不应都是人名)。如果书写者是《三重门》的作者,在写到此处自创一个源自《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比喻时,怎么可能不知道这关键的四个字怎么写,特地空下来,跳过去写后面?

合理的推断是,韩寒在抄写时碰到了他看不清或看不懂的四个字,不敢擅做主张,所以空下不写。有可能原文就把“镜”错写成了“境”(这种同音错别字在写作时是可能发生的),导致抄写者难以理解。等回家时问老爸这是哪四个字,韩仁均一看,这个句子儿子理解不了,而且少儿不宜,所以就大笔一挥划掉,亲笔改成“饿狗的肚皮”。这就是为什么此处的涂改方式和笔迹和其他地方都不一样。因为这四个空格一直就没有补上字,所以不可能是交给出版社后编辑认为不合适而要求改的。

所以这四个空格也是《三重门》手稿实际上是抄稿的铁证。

2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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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傻子》是韩仁均代笔的证明

22 05 2012年

韩寒发表的第一篇作品是短篇小说《傻子》(原名《弯弯柳月河》),据称这是他在1997年3月他读初二时写的,发表在同年7月江苏《少年文艺》上。其故事简单而老套:在农村小学读书的“傻子”经常受到老师、同学们的歧视、欺负,后来为拯救落水同学而牺牲,才获得了师生们的尊敬。

韩寒在反驳他的早期作品由其父亲韩仁均代笔时,曾说:“我们写作的风格也截然不同。他在故事会上发表一些多为农村题材的故事和散文,而我则写一些杂文和小说。他的文笔自然流畅,我的文笔故作老成、非常做作。这是非常非常好辨认的。”(韩寒《我写下的这些都可以成为呈堂证供》)事实上,《傻子》一文恰恰是农村题材,文笔“自然流畅”而不是“故作老成、非常做作”,与韩仁均发表在《故事会》上的那些作品风格一致。所以韩寒的这一反驳,至少并不适用于《傻子》。

关于《傻子》的写作经过,韩仁均在《儿子韩寒》一书中介绍得很详细:“1997年的整个三月份,放学以后,晚上做好作业,韩寒都着了魔似的开始写作。一篇几千字的小说,常常只一个晚上就写好了。而且他还写得一手很好的钢笔字,写的文章初稿就如别人改定誊清的稿件一样,基本上是一次‘成型’的。这一个月里面,他写了十多篇小说、散文,有的给我看了,有的不愿意给我看,寄出去连底稿也没留。他要试试自己的写作才能。大约一个月以后,江苏少儿出版社的《少年文艺》编辑饶雪漫最早给了韩寒回音,说是他的小说《弯弯柳月河》(即《零下一度》里面的《傻子》)准备刊用。当年,7月号、9月号和11月号,三期《少年文艺》分别发表了韩寒的两篇小说和一篇散文。《弯弯柳月河》还被评为当年的优秀少儿习作。”

即《傻子》是韩寒开始尝试写作时,在一个月内写成并投稿的十多篇作品之一,在此之前,韩寒并无写作、投稿的经验。韩寒当时只是初二的学生,据称是春节期间在图书馆看了一些少儿文学,才在3月份激发了创作潜能。

但是《傻子》后来收入《零下一度》一书时,文后附了一篇简短的“创作谈”,介绍《傻子》的写作经过说:“以前众多稿件的有去无回或者原封不动安然无恙而归,也使我学会了虚构要掌握一个‘度’,一旦越轨便会使人顿生七拼八凑之感,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儒勒·凡尔纳。”

即在写作《傻子》之前,韩寒已写过众多作品投稿,有过丰富的没被录用和退稿的经验,根据这些经验创作的《傻子》才被成功录用。

但是《儿子韩寒》又告诉我们,《傻子》是韩寒最早写的十多篇作品之一,此前并无写作、投稿的经验,更不要说饱尝退稿滋味。

有人会说,有没有可能在这十多篇作品中,《傻子》是写得最晚的,其他的作品先写好、投稿、退稿,《傻子》再吸取退稿的教训写成呢?这种可能性是不存在的。韩仁均在《儿子韩寒》中提到了十多篇作品中的四篇的写作顺序:

“总体来说,韩寒那一阶段写的文章,虽然字里行间已经有一些比如幽默、比喻等他的个人风格,但大部分还是有一些”作文”的痕迹,是比较稚嫩的。我认为,他真正比较有思想、比较成熟的文章应该从江苏《少年文艺》1997年9月号的《书店》开始,而且不包括《少年文艺》1997年11月号上的《夕阳依旧美丽》和上海少儿出版社《少年文艺》1997年12月号上的《新老师》等。尽管《书店》发表在前,《夕阳依旧美丽》和《新老师》发表在后,但从成文时间看,其实《书店》晚于《夕阳依旧美丽》和《新老师》,哪怕只晚几天。《夕阳依旧美丽》、《新老师》等基本上是属于《弯弯柳月河》一个水平的,比较一般化,而《书店》则是一篇真正有思想的,为韩寒以后写杂文类随笔和时评打下基础的文章。”

即这四篇作品中,《傻子》(《弯弯柳月河》)是最早的,《夕阳依旧美丽》和《新老师》稍晚,《书店》最晚最“成熟”的。那么在这十几篇作品中,《傻子》是属于写得比较早的,如果不是最早的话。这十几篇作品的写作时间只有短短的一个月。我们姑且假定韩寒从三月一日晚上就开始写,平均每两、三个晚上写完一篇,而且每写完一篇,第二天就寄出。当时没有电子邮件投稿,是通过邮局投稿的,一封信要在路上走5天左右,信件一来一回,再加上编辑审稿、退稿时间,最快也要半个月,拖上一两个月是常有的事(通常规定投稿三个月后没有回音作者才可另投别的刊物)。我们再做一个对韩寒有利的假设,《傻子》不是最早写的,而是在3月中旬写的(不能放到月底,不然已知比它写得晚的另三篇排不下),那么在写它之前,韩寒最多最多能收到一、两封退稿信,其他的投稿情况还不清楚。那么他怎么可能有“以前众多稿件的有去无回或者原封不动安然无恙而归”的经历?这还是做了一系列对韩寒有利的假设的结果,实际的情况更可能是,在写作《傻子》前,并没有收到任何退稿,也不知其他投稿是否被录用。

    韩寒在《第三人》(《零下一度》)中的自述证实了这一推测:“后来我开始投稿,投稿的动机说来可笑,只因为暂时缺钱。一个礼拜里写了十几篇小说、散文,没打草稿,没留底稿,寄给了江苏、上海的两家《少年文艺》以及《少男少女》、《当代学生》,以为我今天寄去,过个把礼拜就会有稿费寄过来。最先等到的是江苏《少年文艺》饶雪漫老师的信,鼓励我说小说写得很好,决定发表。”

    韩寒在该文中把写作时间又缩短成了惊人的一个礼拜,而且说明了寄《傻子》等文是韩寒的第一次投稿,而《少年文艺》的录用信是他等到的第一封信,此前根本就不存在退稿信。

但是《傻子》“创作谈”却说,《傻子》的作者是吸取了“以前众多稿件的有去无回或者原封不动安然无恙而归”的经验教训写成的,这就等于承认了《傻子》的作者不可能是韩寒,而是韩仁均,此前他已有十几年的写作经验,频繁发表作品,也不可避免地会遭遇退稿或投稿没有结果。所谓韩寒在初二时突然爆发出创作热情,用一个月(或一个礼拜)时间一次成型地一口气写下十几篇小说、散文,这不符合写作规律,实际上是用一个月(一个礼拜)时间抄写了十几篇韩仁均创作的小说、散文,“写的文章初稿就如别人改定誊清的稿件一样”,因为那本来就是誊清稿。《傻子》“创作谈”自证了这一点,韩仁均是把自己吸取众多退稿经验写成的作品拿出来让韩寒誊清。这些作品如果是大人写的,水平都很平庸,很可能都是韩仁均曾经投过稿被退稿或没有音信,只有以韩寒的名义投到少儿刊物才有发表的可能。而造假的动机,无非是想看看在韩寒升高中时能否因为发表过多篇作品而获得加分。这个目的没有实现(韩寒后来是靠体育特长生进的重点中学),韩仁均也没有继续在文学方面包装韩寒,于是“天才”整整歇笔两年,直到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推出,又让韩仁均看到了把儿子包装成文学天才免试进大学的机会。

201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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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自证刘明泽是托儿

18 05 2012年

今年2月9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2012年2月3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收到韩寒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的起诉材料。经审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于2012年2月9日正式立案。

这让人觉得很奇怪。其一,起诉要么在被告所在地,要么在原告所在地,而原告所在地在上海金山区,为什么没在金山区法院起诉,却在普陀区法院起诉呢?

其二,怎么突然冒出一个刘明泽当共同被告?此前几乎没有人听说过刘明泽,他究竟做了什么事让韩寒给盯上了?当时出来几个自称是刘明泽的,包括一个叫“我爱包子AT”的ID,称他才是真正的刘明泽,被告的原因是因为在1月30日转过我几个批韩寒的微博。正当大家纷纷猜测刘明泽是谁,为何要告刘明泽时,立案第二天,韩寒的律师突然宣布不告刘明泽了,而且也从普陀区法院撤诉,改集中到金山区法院告去了。后来又以要改写诉状为由从金山区法院拿回诉状,至今未再递交诉状。

当时不少人猜测,刘明泽是住在普陀区的一个居民,将他列为共同被告的目的是为了能在普陀区法院立案。2月13日,韩寒的律师陶鑫良证实了这一点,在微博上说:“将刘先生作为第二被告是律师为争取著作权管辖权的考虑,网上搜索并至市公安局人口办核实后,对刘先生提起的诉请只要求删除,不追究任何责任。对此韩寒初未细究,立案当晚了解后其不希望累及转载与评论的普通网友,故决定撤案及集中起诉于金山法院。”负责调查刘明泽身份信息的律师张一君并在微博上介绍了经办过程:网上广泛搜索找到昵称为“我爱包子AT”(下注“上海普陀区”)的新浪微博用户,其微博主页右边“他的标签”栏下标有“刘明泽”等字样,赴市公安局人口办查明“刘明泽”地址等信息。

这个介绍让人更觉得奇怪。当时网上转载批韩微博的用户可谓铺天盖地,张律师何以能如此快速地锁定刘明泽?刘明泽既然以“我爱包子AT”为ID,为何又要在标签中注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刘明泽此前从未转过批韩微博,突然在1月30日转了几个,马上被张律师发现,并在第二天做了公证,这也未免太巧了,就像是为了配合张律师的调查而故意标注真实姓名并即时地转贴。

所以当时我和其他网友都推测,刘明泽是韩团队找的一个住在普陀区的托儿,目的是为了能在普陀区法院起诉。为什么非要在普陀区法院起诉呢?合理的解释就是在普陀区法院有关系,可以确保做出对韩寒有利的判决。

这个推测再合理,也仅仅是推测。没想到最近竟被韩寒自己亲口证实了。

韩团队的成员李海鹏近日跳槽到《人物》杂志主编,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韩寒作为5月号的封面人物,发表对他的长篇报道和访谈。在访谈中韩寒又闹了很多笑话,说了很多谎话,不过最大的亮点是如下的对话:

《人物》:你起诉了一个看似路人的刘明泽。
韩寒:这个就是个空的网友,就等于做个空的“桥”而已。
《人物》:很多人觉得你为了告方舟子拖这个路人下水,对你有负面观感。
韩寒:我只能说这些,很多法院害怕方舟子,因为他和他的方粉会针对那些法官进行骚扰和报复。哪个法院不怕,就只能做一个桥去那里。
《人物》:怎么找这个人?
韩寒:其实是我自己人就可以了,我不方便说的太明白,总之,不会有这么个人被牵连。

韩寒坦白了刘明泽是“我自己人”,也就是托儿,而不是此前陶鑫良、张一君所声称的经广泛搜索找到的普通网友,这两个律师撒谎了。韩寒又坦白了找托儿的原因是为了做一个通往普陀区法院的桥,而之所以要在普陀区法院告,是因为其他法院“害怕方舟子”,而普陀区法院不怕。说中国的法院怕方舟子,那是无稽之谈,武汉、西安的法院首先就不答应,至今武汉中级法院还扬言为了肖传国要到北京来对我强制执行。而普陀区法院表示不怕方舟子,说明有法官在立案前已与韩团队沟通过,答应了会做出对韩寒有利对我不利的判决(不然也就无所谓其他法院怕我而只有普陀区法院不怕),韩团队才不惜作假也要去普陀区法院告。(普陀区法院是陶鑫良的关系法院,陶鑫良担任院长的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与普陀法院组建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基地:http://www.shzfzz.net/node2/zzb/shzfzz/gjfs/node1818/u1ai163276.html)

韩团队为了能去有关系的法院告状而找托儿当被告,涉嫌做伪证,法官向原告表明判案的倾向性,则涉嫌徇私。相关人员是否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律师和法官是否应该受到处分,留给司法机关去做决定。在事情遭韩寒败露后,陶鑫良、张一君匆匆删去相关微博,但已被各位网友截屏留下证据。韩团队的律师除了陶鑫良、张一君,还包括吕良彪、刘逸星、商建刚律师,很难让人相信这些人对此不知情。

即使司法机关不对韩团队做出处罚,我们仍然要在道德上对这种找托儿当被告、做伪证的行为进行谴责。韩寒被媒体、公知打扮成了“青年领袖”、“当代鲁迅”、“接近真理最近的人”、“说真话的孩子”,号称宣扬自由、法治、公正、诚信,做事却如此卑劣、龌龊,为了能赢得诉讼,不择手段找有关系的法院、法官,弄虚作假做伪证。如果这种做法不受谴责、处罚,不被制止,他可以赢得任何一场官司。试想,如果韩团队与肖传国勾结,让肖传国在微博上转一个我批韩寒的帖子,然后到武汉法院起诉我和肖传国,哪有不胜诉的道理?但是这种妨碍司法公正的做法,哪有半点“自由、法治、公正、诚信”可言?这是一个事事造假、说谎的“天才”,这个刘明泽事件又是一个证据。

20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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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现场作文《杯里窥人》只是传说

5 05 2012年

我在《韩寒获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是内定的》一文中分析,韩寒获得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是《萌芽》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策划的,让韩寒补考是《萌芽》为了保证韩寒能够获奖而策划的一个局。后来新发现的一些资料表明,韩寒甚至可能连补考都没有参加就直接获奖(他获的是无需参加复赛的C组一等奖,颁奖大会上获奖者合影中找不到他),所谓补考只是一个为了宣传其神奇的传说。本文想要说明的是,即便有过一次专门为韩寒一个人举行的补考,那么其补考的作文《杯里窥人》也不是现场完成的,而是预先备好的,在现场抄写或默写写出。

按照几个当事人比较一致的说法,补考本来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但是韩寒只用了一个小时就交卷。对这次好不容易争取来、有可能影响其人生轨迹的补考机会,韩寒为何如此草率对待,不把时间用足,令人不解。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只用一个小时就把作文抄好了,就没有必要或没有办法再补考下去,总不能对着已抄好的作文在那里干坐两个小时吧。而且据说其他评委已吃完午饭陆续回来,在那里干坐着也容易让外人发现作弊。

《杯中窥人》一千余字,用较为工整的行书写成,即使照抄一遍,也要用到30分钟左右的时间,那么实际的构思、写作时间只有30分钟左右。韩寒本人也觉得作文时间短得不合情理,在接受土豆网和台湾电台的采访时,都解释说这是因为他在打黑车前往考场的途中已经构思好了要写什么内容,不管出什么题目都往“人生”主题上面靠。这个平时作文考试都考不好的人,突然成了套题高手,而且知道了命题者会出那种没有特定的内容、容易套题的题目。其实真正的套题高手会在平时就准备好多篇作文,在考试时根据情况往上套。如果韩寒这么说倒也罢了,但是他说是在赴考途中临时准备的,却不可信。这是因为《杯里窥人》旁征博引,连文献出处都列上,甚至连生僻的拉丁文都用上,准备时需要手头有资料,不是靠在黑车里的胡思乱想能够做到的。难道韩寒把他那本神奇的小本本也带上车了?《杯里窥人》这一连文献出处都列上、连难记的拉丁文都用上的写作特色,表明它不是现场的临时发挥,而是有一事先准本好的底稿,而且这一底稿只能是在能查阅资料的场所写成的。

仔细分析《杯里窥人》的内容,可以发现有些地方很像是抄写(或默写)出现了错误。这些错误有三类:

一、脱节。《杯里窥人》至少有二处前后文不连贯,跳跃性太大。一处是:“接触社会这水,哪怕是清水,也会不由自主如害羞草叶,本来的严谨也会慢慢被舒展开,渐渐被浸润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为什么思想便向列子靠近?列子思想是什么?缺乏说明,让人读得莫名其妙。另一处是:“中国教育者是否知道,这和青少年犯罪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到年龄的人太多沾染社会,便会——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由文字可以看出,中国人造字就没古罗马人的先知,”“便会”什么?至少漏了一个表示“便会容易受到诱惑而犯罪”之类的意思的句子。突然转到“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显得很突兀。这些都像是抄写或默写时有所遗漏导致的文意不通。

二、错字。文中用到了一个拉丁词Corpusdelieti,但写错了,正确的写法应是Corpus delicti,这像是抄写时没有注意到空格,而且把c看成了e。

三、串行。请看文中一个段落:

“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

仔细推敲的话,会发现“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这句放错了位置,应该是放在最后才通顺。“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应该是“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的结果,而不是胡适被气死的结果。胡适被气死是对“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的感慨。如果改成这样,才通:

“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

所以文中的写法,是抄写时抄串了行,或是默写时记错了句子的顺序。如果是创作,不会出现这种次序颠倒的错误。

总之,不管是《杯里窥人》的写作特色,还是其中的抄写性错误,都表明《杯里窥人》不是现场作文,而是根据一篇已有的文章抄写或默写而成的。至于是考前背下文章然后在考场默写,还是把文章夹带到考场抄写,或是事先抄写好然后调包,难以确定。不管怎样,都表明该文由他人代笔,在补考时只用一小时一挥而就只是包装“天才”的传说。

20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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