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柯庆施的诗二首 高楼与庙
Aug 05

学了点格律,读诗词自然就多了一副眼光。结果是鲁迅的话常常猛然浮现:“但文豪则可,在我辈却不可的。”(《阿Q正传·序》)


原来现代诗词局部离开格律的不在少数。作者呢,文豪之外,还有学者、高官、名流。他们熟谙格律,吟有名篇佳作,然而种种原因,多少难免离开格律的时候。触犯诗家大忌的亦非个例。①


近年读了些名人诗词,由鲁迅而邓拓,由邓拓而毛泽东等,陆续写了几则“文豪则可”。“文豪”在这个语境下引申开去,私意或无大谬。


最近,网友“够无聊”对《文豪则可:叶剑英出韵之例》评论说:“第一次见人封叶剑英为文豪/为了骂人方便,先戴高帽,再棒打之,什么人品啊”似曾相识的口吻且不论,谁谁谁的人品且不说,学者、高官、名流不等于文豪却是真的。于是哑口无言。


文豪本稀缺,适用迅翁名言的情形却并不少。为了弄清格律,这类笔记还会写一点。但从下一篇开始,题目删去“文豪则可”字样。鲁迅的话仍引在文章前头,以戒我辈。


借此机会,谨向关心这些小文的网友们致谢。


关于叶剑英的诗,毛泽东致陈毅信(1965年)说:“剑英善七律,董老善五律,你要学律诗,可向他们请教。”②录在这里备考。


①重[复用]字非关格律,但技巧上似属可商。

②《毛泽东诗词集》265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


2009年8月

“关于“文豪则可””有一篇评论

  1. 够无聊 Says:

    麻烦你说一下那个“似曾相识”是什么意思?

    您知道五毛党都是有纪律的,俺不想拿 别人的工分啊(其实是不敢,万一查出来冒名领五毛,还要倒扣薪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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