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世悠悠何足问,冷笑置之而已!”

7 11 2008年

自由决战岂止在战场:提名方舟子为第一届“中国自由文化奖”之文化成就奖候选人

作者: 西风独自凉,

发表时间:10/12/2007

方舟子先生,因抨击虚假宣传、害人不浅的保健品,数次受到跟踪和电话威胁;在自己的新语丝网站上接受实名举报,威胁并挑战全中国的学术骗子;因为地方保护主义和荒唐可笑的裁决,官司缠身,屡败屡战,把每一次迎战恶意诉讼都变成了普及科学、人文、法制常识的战场,堪称中国大陆上空追求言论自由和科学真理最矫健的一只雄鹰。

他们拥来
他们只能在夜里悄悄地拥来
他们是守夜的射手
在射杀了所有的星辰之后
升起涂满老人斑的骷髅旗
用淋漓的腥红
宣告又一个没有阳光的黎明

—-方舟子《最后的献祭》

当年那个在天安门广场徘徊、低吟的翩翩少年、中国网络文学的开创者,已成长为中国大陆令学术骗子闻风丧胆的打假斗士。随便打开哪个论坛或搜索引擎,他都是在中国受到唾骂、诋毁最多的一位战士。恶势力专门开辟数个针对他的攻击性网站,雇请枪手在各大论坛灌水、发帖,极尽造谣、诽谤之能事,甚至仅仅因为他坚持言论自由,不肯圆滑通融,向中国传统的面子与人情妥协,就遭到了来自同志阵营丧心病狂的下流攻击 —-

“身世悠悠何足问,冷笑置之而已!”

方舟子先生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不面向大众普及、训练独立的思考习惯和科学的思维方法、方式,不揭穿一切打着科学幌子的游医、骗子,自由、民主就成了无源之水,无以在华夏大地真正开花结果、枝繁叶茂。

多少年后,人们甚至很难相信在现时这个物欲横流、道德沦落的大陆,还有这样一个孤绝的勇士,仅仅凭借对自由、民主、科学的坚定信仰,独自挑战整个大陆的狭隘、落后和愚昧:

“学术必须诚实,新闻必须真实,网络必须踏实。他们都应该与虚假无缘。如果有人不遵守游戏规则,不管地位多高,名气多大,我们都要揭露他。”

方舟子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伟大而孤独的骑士,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电视、演讲、出版著作以及几乎每天更新、读者日浏览量近百万、在海内外影响巨大的新语丝网站,进行人文、科普教育,打击学术腐败分子—-

他和受他感召的人们的坚韧与顽强,必将对中国大陆的自由、民主、科学和法制进程产生微妙而深远的影响。



从色情妄想狂到阴谋妄想狂

7 11 2008年

我在《西风独自凉也配教逻辑?》一文的最后曾忠告西风独自凉:“‘这么简单的弯子也绕不过来?’可别把自己给绕成了像一些阴谋论者一样的精神病,到时候记住不要说自己不是精神病,因为那是‘精神病人的典型症状’。”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证明。新语丝登了anglor一篇批评寻正的《歇斯底里的寻正同学》,就让两颗脆弱的心灵无法承受:一方面是寻正在读者网上针对此文歇斯底里地大做表演,一方面是西风独自凉继续宣扬他所信奉的阴谋论,把这篇文章说成是“用反讽手法恶毒攻击”我的阴谋。一个人一旦成为阴谋论的信徒,再告诉他多少事实真相也是无济于事,即使我告诉他anglor的真实身份,即使让他知道anglor是被寻正污蔑为“刑事犯罪分子”的600多名《公开信》签名者之一而且是较早签名的一个,即使anglor本人已在我的博客上留言说明他并非反讽(“我以为歇斯底里丧心病狂的只有一个会丢垃圾熏人的寻刺猬呢,原来西风同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呵呵,领教了~由于工作繁忙,我现在没时间跟西风同学罗嗦。我是新语丝的忠实读者,《歇斯底里的寻正同学》里的每一句话我都能在它发在新语丝的文章里找出证据来.那头只会靠丢垃圾熏人的刺猬连续把我的文字套在了西风和疯和尚的头上,只不过显示它不过是一只善于遮丑的小兽罢了. ”),他也依旧可以继续处于心理上的denial(拒绝)状态,意淫着“读者网大多是方的支持者或其粉丝,但普遍对寻正表示同情,对anglor《歇斯底里的寻正同学》是在挖苦方舟子没有表示异议。”但是,“一个有起码的文字理解能力的人”,都不会看出anglor《歇斯底里的寻正同学》是在挖苦我,除非是个受迫害妄想狂的以己度人,西风独自凉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妄想狂,但说自己不是精神病,不正是“精神病人的典型症状”吗?

附:
方舟子受虐真相

作者:西风独自凉

我一直是XYS的支持者,经常在XYS发表文章(前后有几十篇,最近一篇今年10月23日发表),即便现在也支持它打假和揭露学术腐败。与方舟子的矛盾起源于杨+案,他十分厌恶人们对此案的关注。我则十分厌恶他的厌恶。在这件事情上,我无法掩饰自己对他的鄙视。

方舟子于今天发表《读者网出了个色情妄想狂》:“绘声绘色的,想必是“中性”的SM电影看多了。别以为读者网和新语丝脱离了关系就可以放肆侮辱我,什么烂人都可以入伙来攻击我,大不了我一走了之,耻与人渣为伍。”(http://www.xys-reader.org/blogs /fangzhouzi/?p=11209)

文章后面贴出了我写的《方舟子老师的脸怎么又黄了?》。意见不合,就放肆侮辱别人,把什么烂人都可以拉近来入伙攻击别人的方舟子,居然声称“耻与人渣为伍”。

方舟子在网上好歹也是个名人,XYS也有一定的影响力(我至今认为XYS有益于社会),有必要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对错让读者评判:究竟我是“色情妄想狂”、“人渣”,还是方舟子自己有人格缺陷。

10月31日,方舟子发表了直接引发矛盾的《寻正要来教我逻辑?》,11月1日发表《丧心病狂的寻正》、《西风独自凉也配教逻辑?》(http://xys3.dxiong.com/xys/netters/Fang-Zhouzi/blog/xunzheng.txt)。

我实在忍无可忍,发表《方舟子,寻正怎么就不能教你逻辑?》。

11月3日,方舟子自摆乌龙,在XYS刊出anglor《歇斯底里的寻正同学》,anglor这篇名为攻击寻正、实为痛扁方舟子的文章,在读者网引为笑谈。

我连续发表《可悲的方舟子老师》、《方舟子老师的脸怎么又黄了?》,讽刺方舟子用anglor的文章打击对手,结果却惨遭anglor的修理。没道理你打击别人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别人只有忍气吞声。

我会尽量按时间顺序把文章贴到后面。是非自有公论。

不管你是否支持我的观点,请理性探讨。就事论事地说,我非常厌恶方在这次争论中的表现,但对XYS的态度不变,除非它突然改弦更张。

《可悲的方舟子老师》在读者网发表之后,方舟子老师可能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没有吭声。想到他痛打落水狗的嘴脸,我又写了一篇:

方舟子老师的脸怎么又黄了?

西风独自凉

从搞笑水平来说,anglor搞得很好,不是他的垃圾文章本身搞得好,而是XYS发表这篇垃圾搞得方舟子老师进退两难,相当被动:

不撤消《歇斯底里的寻正同学》,那就是XYS一个永远的笑话(声明:本人不会因为XYS的弱智表现改变对其的基本评价),公开发表文章,用反讽手法恶毒攻击方老师,提供阵地大大方方地让人家猛抽自己的脸,抽了左边抽右边,抽得不亦乐乎;还不过瘾,撅起屁股你就可劲地抽吧,生下来就没这么爽过,千万别客气,轻一点朋友都没得做。

anglor:脸红什么?

方舟子(兴奋地):被你抽的。

anglor:怎么又黄了?

方舟子(羞涩地):人家还要。

不知道的,以为方老师有SM情结。(声明:本人认为SM是个中性词)

撤消的话,等于承认自己当初看花了眼,被anglor玩成了疑似间歇性脑残,逻辑王的理解能力居然可以如此低下,情何以堪?

anglor你丫够狠,和下面这位哈尔滨网友有得一比,请注意支持者的数量:

网易黑龙江哈尔滨网友 ip:221.212.*.*: 2008-11-05 12:24:11 发表

首位黑人总统叫林肯,谢谢编辑别这么无知!

回复 收藏到博客 支持[1383] 反对[704] 举报

(鸣谢:方舟子老师对本文标题亦有贡献)

上面这个文章一发,我还真就不信方舟子还稳得起,果然:

方舟子今天发表《读者网出了个色情妄想狂》:“绘声绘色的,想必是“中性”的SM电影看多了。别以为读者网和新语丝脱离了关系就可以放肆侮辱我,什么烂人都可以入伙来攻击我,大不了我一走了之,耻与人渣为伍。”

读者诸君,网上是个讲道理的地方,方舟子什么大词都敢用,小小地讽刺他一把,还是厚着脸皮跑上来挨几下,你不是有SM情结是什么?

一个有起码的文字理解能力的人,应该都能看出anglor《歇斯底里的寻正同学》是在嘲笑、谩骂方舟子,谁知他大意了一下,将文章发在了XYS。

读者网大多是方的支持者或其粉丝,但普遍对寻正表示同情,对anglor《歇斯底里的寻正同学》是在挖苦方舟子没有表示异议。



读者网出了个色情妄想狂

6 11 2008年

绘声绘色的,想必是“中性”的SM电影看多了。别以为读者网和新语丝脱离了关系就可以放肆侮辱我,什么烂人都可以入伙来攻击我,大不了我一走了之,耻与人渣为伍。

方舟子老师的脸怎么又黄了?

作者:西风独自凉

从搞笑水平来说,anglor搞得很好,不是他的垃圾文章本身搞得好,而是XYS发表这篇垃圾搞得方舟子老师进退两难,相当被动:

不撤消《歇斯底里的寻正同学》,那就是XYS一个永远的笑话(声明:本人不会因为XYS的弱智表现改变对其的基本评价),公开发表文章,用反讽手法恶毒攻击方老师,提供阵地大大方方地让人家猛抽自己的脸,抽了左边抽右边,抽得不亦乐乎;还不过瘾,撅起屁股你就可劲地抽吧,生下来就没这么爽过,千万别客气,轻一点朋友都没得做。

anglor:脸红什么?

方舟子(兴奋地):被你抽的。

anglor:怎么又黄了?

方舟子(羞涩地):人家还要。

不知道的,以为方老师有SM情结。(声明:本人认为SM是个中性词)

撤消的话,等于承认自己当初看花了眼,被anglor玩成了疑似间歇性脑残,逻辑王的理解能力居然可以如此低下,情何以堪?

anglor你丫够狠,和下面这位哈尔滨网友有得一比,请注意支持者的数量:

网易黑龙江哈尔滨网友 ip:221.212.*.*: 2008-11-05 12:24:11 发表

首位黑人总统叫林肯,谢谢编辑别这么无知!

回复 收藏到博客 支持[1383] 反对[704] 举报

(鸣谢:方舟子老师对本文标题亦有贡献)



脸怎么黄了

5 11 2008年

你知道人的血液为什么是红色的吗?这是因为血液中数量最多的细胞是红细胞。红细胞又为什么是红色的呢?红细胞的主要成分是血红蛋白,血红蛋白是一种球状蛋白,紧紧包着血红素。血红素由一个叫做卟啉的环状有机物组成,在环的中间是一个铁原子,铁原子与氧气结合,这样红细胞就能把氧输送到全身各处了。铁的很多化合物是红色的,莫非是铁原子让红细胞有了红色?不完全是,血细胞的颜色主要来自卟啉,卟啉分子本身就是紫色的。不过铁原子也对血细胞的颜色也有所改变,而且与氧气的结合也改变了颜色:有氧的血红蛋白是鲜红的,而去氧的血红蛋白则是蓝紫色的。

红细胞是由骨髓源源不断地制造出来的,每个红细胞的寿命大约是120天,之后就衰老、死亡。死亡的红细胞破裂,它所含的血红蛋白随着血液到了脾脏后,被那里的巨噬细胞吞噬,血红蛋白中的蛋白质部分降解成了氨基酸,而血红素的环状结构也被破坏,变成了胆绿素(顾名思义,是绿色的),同时释放出铁原子。胆绿素进一步降解,变成了胆红素——这次可不能顾名思义,它其实是黄色的。胆红素被运送到肝脏,胆红素本来是不溶于水的,在肝脏它和葡糖醛酸结合,变成了能溶于水,然后送到胆囊,和胆绿素一起做为胆汁的一部分分泌到肠道中(明白为什么叫做胆X素了吧)。

大肠中的细菌把胆红素转化成无色的尿胆素原。有一部分尿胆素原被肠道细胞重新吸收回到体内,送到肾脏分泌到尿液中,在这个过程中尿胆素原会被氧化成尿胆素,它是黄色的,也就是尿液的颜色。剩下的尿胆素原在肠道中被细菌进一步转化成粪胆素原,原经空气氧化成粪胆素,跟着粪便排出体外。粪胆素是棕色的,正常粪便的颜色就是这么来的。

由于红细胞不断地在死亡,血液中就一直有胆红素,正常含量大约是0.5毫克/分升。但是如果在胆红素的代谢和分泌过程中哪个步骤出了问题,胆红素就会在血液中累积起来,一旦其含量超过了1.5毫克/分升,皮肤、眼白就会泛黄,也就是所谓黄疸。

黄疸通常是肝脏等器官有疾病的症状,但是婴儿则不然。绝大多数(约90%)的新生儿在出生一天之后会开始出现黄疸,最明显的是脸部。这是因为新生儿的红细胞数量多、更新速度快,因此胆红素的产量高,但是新生儿的肝脏功能还不完善,处理胆红素的能力很低,这样胆红素就迅速在血液中累积起来,在出生5、6天后达到了最高,然后逐渐下降到2毫克/分升,持续两周左右,胆红素含量降到了成人水平,黄疸就完全消失了。

新生儿黄疸一般来说对人体是无害的。如果黄疸过于严重(胆红素含量在15毫克/分升以上),或持续时间过长,由于新生儿的脑血屏障还未完全形成,胆红素有可能透过它造成脑损伤。因此要进行治疗,国际上通行的疗法是光疗,用蓝光照射婴儿的皮肤。在光线作用下,不溶于水的胆红素转变成能溶于水的异构体,通过尿液排出体外。新生儿黄疸也有少数是疾病引起的,例如由于胆道闭锁,胆红素无法排出去(粪便因为不含粪胆素,是白色的),像这种情况,就要进行手术。

可见绝大多数的新生儿黄疸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对人体是无害的,不需要任何治疗就会消退。但是国内一些医院为了创收,夸大新生儿黄疸的严重性,要求住院治疗,有的医院甚至80%的新生儿都为此住院治疗。如果是光疗倒也罢了,却要用药。对此没有西药可用,于是中药就派上了用场。中医认为新生儿黄疸是“热毒”或“寒湿”所致的疾病,传下了以茵陈为主的“退黄”药方。但是给新生儿灌药汤毕竟不方便,就改用中药注射液做静脉滴注,用得最多的是据称能“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的“茵(陈)栀(子)黄(芩)注射液”。

有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临床试验证明这些药物真的能帮助新生儿去除胆红素呢?没有。由于新生儿黄疸绝大多数能自行消失,所以造成了这些药物能够“退黄”的假相。进入体内的药物要由肝脏、肾脏来解毒,而新生儿的肝、肾功能不完善,更容易受到药物的损害。中药的副作用由于缺乏科学研究,大多不明确。而且,中药注射液的化学成分极其复杂、杂质非常多,直接注射到血液中,很容易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乃至死亡。

最近报纸报道陕西一家医院用茵栀黄注射液给新生儿“退黄”,有4名新生儿发生不良反应,其中1名死亡。其实使用茵栀黄注射液出现不良反应算不上新闻,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医学期刊上有大量报道,1994年就有过敏性休克致死的案例。有人也许觉得药物出现不良反应不值得大惊小怪,问题是这个药物根本就不该用,因此出现的每一起不良反应、每一起死亡都是可以避免的悲剧,新生儿成了医德沦丧、利欲熏心的牺牲品。

2008.10.27.

(《中国青年报》2008.11.5)

(XYS20081105)



四川蛆橘传言调查:一条短信为何毁了一种水果

4 11 2008年

【方舟子按:这几天在不同场合都有些人来问我现在的橘子究竟能不能吃,因为信不过官方的辟谣。我的回答是:如果喜欢吃橘子,趁滞销降价之机多买一些来吃。虽然听上去恶心,但是即使无意中吃下橘子中的大实蝇幼虫,也不会对人体有什么危害,算是补充了一些蛋白质:-)】

四川蛆橘传言调查:一条短信为何毁了一种水果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四川旺苍县,一个并不很适合柑橘生长的地方,2008年约产橘3600吨,县人均只有8公斤;

中国,2007年柑橘种植面积2600多万亩,居世界第一位;产量达2058万吨,同样是世界冠军。

9月,旺苍的橘子感染了大实蝇疫情,但并未出县。然而,因为一条“别吃橘子”的短信,这种水果在大半个中国严重滞销

本刊记者/严冬雪 ☆李赫然 张蔚然

从一部手机到另一部手机,这条短信不知道被转发了多少遍。

自2008年10月下旬起,它导致了一场危机:仅次于苹果的中国第二大水果柑橘——严重滞销。在湖北省,大约七成柑橘无人问津,损失或达15亿元。而在北京、青岛,以及广西、湖南、贵州,橘农或者水果批发市场里的商贩守着烂掉的橘子哭泣的场景,随处可见。

“告诉家人、同学、朋友暂时别吃橘子!今年广元的橘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四川埋了一大批,还撒了石灰……”短信这样说。

谁发现了第一颗“蛆橘”

四川省农业厅称这条短信为“谣言”,并通过公安机关试图追寻始作俑者。然而空穴来风,未必无因——9月21日,四川旺苍县新生村村民张登操发现自家的柑橘掉果了。此时,这种名为“柑”的橘子离成熟还有一个多月,也没刮大风下暴雨,怎么会落在地上?

张登操捡起了橘子,撕开绯红的果肉,一条米粒长的虫子爬了出来。

在金黄色的橘皮衬托下,这种白色的蛆虫照片被各媒体多次转载,成为人们看见橘子就反胃的原因。

张登操拨通了旺苍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的电话。

9月22日,县农业局总农艺师赵建新和植保植检站站长何三美赶到了张家果园。园中空地上,掉落的果子四散着。两名专家拿起掉果挨个剥开,二三十个之后,一只虫子爬了出来。

大实蝇的幼虫!监测这种害虫22年的高级农艺师何三美当即判定。但在场的人都没料到,这条从川北一个小果园里长出来的蛆虫,会在一个月后“吃掉”了全国相当一部分柑橘的销售量。

“旺苍已经10年没有大实蝇疫情了。”何三美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作为柑橘生产中的重要害虫,大实蝇已成为国内外植物的检疫对象。上世纪80 年代,随着柑橘种植面积增加以及果实频繁调运等原因,大实蝇疫情发生的范围和危害程度迅速扩大,至今仍然制约着各地柑橘的生产。

而在此次传言的发源地旺苍,根据大实蝇的产卵、孵化、化蛹时间,从1986年起植保植检站每年要去全县6个柑橘监测点检查两次大实蝇。经过12年防控,大实蝇终于在1998年消失在监测记录中。

但在今年,没等第一次例行监测开始,张登操就把电话打到了植保植检站。后有人称大实蝇的出现与汶川地震有关,事实证明这才是个谣言——科学分析表明:这种害虫的生长与地壳变动并无必然联系。

9月23日,旺苍农业局将情况上报到广元市农业局。当天,赵建新与何三美再次去到张登操的果园,指导他挖坑深埋病果,并撒上石灰。针对张登操所在的尚武镇的柑橘普查就此开始,与尚武东西相邻的嘉川镇、白水镇两个主要产橘地也在普查范围内。

3天后,普查结果出炉:全县11个乡镇的6.8万多株柑橘树发生疫情,占该县橘树总量的8.9%。100个橘子中,就有一个是蛆果,主要集中在尚武、白水、嘉川三镇。

《防治大实蝇疫情的公告》开始张贴在疫区各重要场所、公路沿线,上面有“旺苍县人民政府”的公章。公告中列出了此后工作安排——哪些地方划为“疫区”,哪些部门检查市场,哪些地方设卡拦截“蛆柑”禁止其上市,如何消除蛆柑疫情等。

橘农们上山了。他们把成熟、未成熟的果实全部摘下来,按照每公斤0.30元的标准由政府统一收购,然后深埋在石灰坑里。截至10月3日,仅当地的鸡鸣山就已经采摘处理了25万公斤各类柑橘果实。

“当时公告到处贴的都是,喊莫吃橘子,里面有虫。”住在嘉川镇政府对面的一位妇女回忆说。

橘子未出县,传言遍天下

这个消息被一名在成都打工的嘉川籍男子报料给了《华西都市报》。10月2日,他对该报热线称:“嘉川镇政府昨天通知橘子不能吃,似乎因为地震杀死了有益元素。我家有1万多斤橘子,全部要摘下来深埋……”

两篇关于旺苍县柑橘“暴发大实蝇疫情”的报道,分别于10月4日、5日在《华西都市报》刊出——这是对此次疫情的首次公开报道。此时,距旺苍县将疫情上报到广元市政府已经两周,旺苍县的蛆橘处理已近尾声。

“哨卡是24小时轮替的,没有检查到一车外运的柑橘。”何三美说。从发现大实蝇开始,旺苍县便在东、西两端与其他县区交界的木材检查站设立了哨卡,严禁该区域柑橘类果实和苗木外运;并防止疫情随着河流和车辆远距离传播。这两周里,何三美一直守在白水镇的哨卡上,没有回县城。

但事后证明,哨卡对阻止“蛆橘”传言的扩散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自10月下旬起,那条惊人的短信开始传播,一位北京记者甚至在一天之内收到了10个相同的信息。

“疫情”真的如此严重吗?

由于年积温低,旺苍县并非最适宜种植橘子的区域。县农业局预测:2008年的橘产量只有约3600吨,而该县的常住人口超过45万——平均每人 8公斤。“本地的橘子都不够吃,怎么可能外运?”何三美说。另外,因为种植环境条件所限,旺苍柑橘的味道和外观都不如外地运来的好,所以每年县里还要从成都“进口”橘子。

这一说法,得到了当地诸多果农、果贩的认同。《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调查了北京等地的柑橘市场,也未发现来自旺苍的橘子。

在植保植检站任职了30余年的何三美称:旺苍的橘子想要外销,必须在果实尚未采摘前由植保植检站人员实地检验。合格后发放检疫证,有证的橘子才能被放行运往外地。2007年,一张柑橘检疫证都没有开;至于今年,因为柑橘成熟期未到,拿到证明更是不可能。

疫情为何推迟公布一个月

所以旺苍的橘农们至今不会去谈论那条短信,虽然他们处在风暴的中心。他们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除了按照县里的要求处理果子,也并未得到更多的通知。10月4日之前,广元市和四川省里均未传达更多消息,媒体上也没见任何报道。

直到10月21日,当传言已经严重影响全国部分地区的橘子销售时,四川省农业厅对此次事件的首次召开了新闻通气会。会上称:10月6日,农业厅接到广元市政府的《应急快报》,内容为《旺苍县发现柑桔大实蝇疫情》。此时,距旺苍县将疫情上报到广元市政府过去了两周,而在10月5日,《华西都市报》已公开报道了这起事件。

新闻通气会上,首次报道此事的记者受到四川省农业厅的公开指责。农业厅总农艺师牟锦毅称:该记者未征得农业部门的许可,便违规发布疫情。且“报道内容严重失实”,经网络和短信传播后,“引起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的恐慌”。

这一抗议很快被传达到旺苍县和各乡镇的干部、果农耳中,也使得他们对于后来的媒体讳莫如深。尚武镇文化站站长、当地最大橘户苟飞理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一再重复“个别不负责任的媒体”“不明真相的群众”等字眼。县农业局有关人员在与记者聊天时,也不时意味深长地笑笑,表示有些话不便在媒体面前说。

对被指“违规发布疫情”一事,这名记者解释道:9月27日,由旺苍县人民政府签署的《防治大实蝇疫情的公告》就已在疫区四处张贴、宣传,他的报道只是如实反映了政府工作,谈不上“发布疫情”之说。《中国新闻周刊》也通过当地橘农验证了这一点。

通气会的内容目前被公开在四川农业厅的网站上。所有内容一共不足500字,只是简略介绍了事件的经过,对疫情产生的原因、如何辨别“蛆橘”,以及为何有短信传言等内容并未涉及。“这种发布怎么能起到抵制传言的作用?”有网友说。

四川农业厅的发布会距发现疫情,已经整整1个月。根据中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大实蝇作为全国植物检疫对象,其疫情发布权力在农业部。“这样的程序耽误了公布时间。”有评论认为。

2008年5月施行的《农业部信息公开规定》规定:“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各司、局应当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这也许解释了为何农业部在10月8日接到四川省农业厅汇报后,又过了12天,才由四川省农业厅召开了此次事件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农业部则在接报过后第19天——10月27日,首次宣布广元柑橘事件引起全国部分消费者恐慌心理。

就疫情为何在发现1个月后才公开的问题,《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曾多次要求采访农业部、四川省农业厅,但对方均表示拒绝,同时也拒绝提供近期柑橘销售的任何官方数据。

各地的果农不得不去面对一个让人心痛的结果——几乎是一夜之间,柑橘滞销。在北京最大的新发地批发市场,商贩们开始贱卖橘子,21日还卖每斤0.8~1元,次日价格只剩一半。山东济南,有商贩为了证明自己的橘子无虫,一天要吃6至7斤“示众”。

给柑橘进行清洗、上蜡等“美容”处理的打蜡厂也受到牵连。济南堤口路果品批发市场的打蜡厂老板原本批发了300多吨橘子,准备打蜡后批发给中间商,但一下子砸在了手里。由于装橘子的卡车无法卸货,一些运输商也被拖累。

2007年,中国年柑橘种植面积2600多万亩,居世界第一位;产量达2058万吨,同样是世界冠军。在柑橘主产区,柑橘产值占到当地农业总产值的30%~70%,是不折不扣的支柱产业。

此后,四川省政协原副主席辛文表示:“橘蛆”并不是什么大事,好像吃饭吃出个虫子,总不能不吃饭了。但这个言论立即遭到报纸的反驳:市场是不说谎的孩子,消费者不是生物专家,而是感情动物。在有太多选择的水果市场,你还不让他们挑剔?

短信的“力量”

“柑橘蛆虫传言事件,恰好发生在了公众草木皆兵的社会心态环境中。”南京大学传播学院巢乃鹏副教授说。在经历了“致病猪肉”“致癌香蕉”“苏丹红”“地沟油”等轮番的轰炸后,尤其是在三聚氰胺余波未平的时候,公众的食品安全心理脆弱得好似惊弓之鸟。

“在如今社会公信力达到前所未有的低层次的状态下,人们通过谣言的传播来宣泄压力、转移恐惧,这是一种自我调试。”一直从事流言传播研究的巢乃鹏副教授认为。

而这符合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费斯汀格提出的“认知失调理论”:人们认知失调后要采取某种行动,来使认知重新回到平衡的情况。

在这种社会心态影响下,最初由《华西都市报》报道的柑橘有没有流向全国市场已经无关紧要。“柑橘虽非我们生活的必需品,但也是大众食品。为一个普通消费者,一想到即将吃的或购买的柑橘中有蛆虫,这种恐慌与随之而来的愤怒情绪,足以让自我约束能力不够的人作出超乎理智的行为——包括对短信的再传播。”巢乃鹏说。

按照社会学家的分析,蛆虫柑橘是否产自广元,这其实也都无所谓。谣言的起源地与谣言中涉及事件的发生地,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比如,汶川地震中的很多谣言也并非是从汶川或四川产生的。

而此次以手机短信的传播方式,在此前的传播方式中比较少见——人们似乎更注意网上的说法,或者是手机与网络相互裹挟传播——比如“北京病猪肉 ”“海南香蕉SARS”“太湖水”致癌等有关食品安全的谣言。而短信传播又展示出一些新特点:第一,由于字数少,其“发生期”非常短,形成迅速;第二,由于是传播给亲友,手机谣言传播的可信度较高,说服效果好。

此间,又有媒体报道了“某地发现生虫橘子”的新闻,虽然语焉不详,但被网络转载后再度加剧了人们的恐慌。

四川省农业厅10月21日称,他们已向省公安厅网监总队报案,请求查处柑橘大实蝇疫情谣言的制造者。四川省植物检疫站22日也表示,卫生部门也将就流言和短信向公安机关报案。

迄今,“谣言”的制造者还未浮出水面。

食品安全短信谣言事件链接

● 2007年1月13日, 短信引发北京病猪肉恐慌

“近期暂时不要食用猪肉,目前部分猪肉携带一种化脓性脑炎病毒,北京所有医院刚开完会。”新年开始不久,这样一条手机短信在北京地区广泛流传,引发全城“病猪肉恐慌”。随后北京卫生局证实北京没有发生由于食用猪肉而引起的任何疫情,短信内容不属实。

● 2007年6月3日, “海南香蕉SARS病毒”谣言

继“蕉癌”谣言风波之后,又有一条关于“海南香蕉有SARS病毒”的短信在迅速流传,给人们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恐慌,海南香蕉价格暴跌,大量香蕉腐烂变质,蕉农走投无路。目前,海南全省直接损失已经在5000万元以上。

● 2007年6月6日,散播“太湖水致癌”谣言遭行拘

无锡市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手机短信散布谣言,将“太湖水致癌物超标两百倍”的虚假短信在无锡广泛传播,引起一些市民恐慌。警方很快查明散布此谣言的是家住沁园新村的丁某。据丁某交代,自5月31曰晚起陆续向近150人散布了上述内容的手机短信。丁某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将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最后教寻正一条逻辑

3 11 2008年

寻正请我们不要怀疑他维护新语丝的诚意,且不说新语丝无需他来维护,我才不管谁有无“维护新语丝的诚意”,我只在意谁实际上是否在损害新语丝的名誉,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寻正可以自以为刑事犯罪很正当,把新语丝网站上的活动视为刑事犯罪是对新语丝的维护,但是被寻正视为法制完善国家中的刑事犯罪分子的新语丝最核心的支持者不会因为其胡搅就相信寻正维护了他们的声誉。

Michael Newdow案的判决由3名法官(2:1)做出,因为舆论反响太大,做出判决的法官决定暂缓执行,交巡回法庭的全体法官review。review的结果是支持该判决。然后被告才上诉到最高法院翻案。这些细节如果不在当时关注该案报道,像寻正这样靠现在临时抱佛脚是google不出来的。

“公开信”评的是一审结果,寻正说是想要影响二审及后续案件所以仍然属于干涉司法,难道美国议员、媒体、公众对Newdow案的评论就不是在影响被告的上诉及后续案件?自打嘴巴也没有打得这么快的,和疯和尚这样的弱智互相赏鉴倒比较般配。

在审案件也不是不能评。即使是靠google当法学家,寻正也没有看明白。看看wiki对寻正挂在嘴上的sub judice的介绍,英国等国不过是一般认为公开评论在审的案件不合适(inappropriate),有可能被视为违法而进入藐视法庭程序,怎么就“已经是刑事犯罪”?而且这主要是指对刑事案件的评论,是出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或担心陪审团受舆论影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保证了美国对评论在审案件没有限制,有限制也是对律师而言的。

Sub judice

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In law, sub judice, Latin for “under judgment,” means that a particular case or matter is currently under trial or being considered by a judge or court. The term may be used synonymously with “the present case” or “the case at bar” by some lawyers.

In England and Wales, New Zealand, Australia, India and Canada it is generally considered inappropriate to comment publicly on cases sub judice, which can be an offence in itself, leading to contempt of court proceedings. This is particularly true in criminal cases, where publicly discussing cases sub judice may constitute interference with due proc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re are First Amendment concerns about stifling the right of free speech which prevent such tight restrictions on comments sub judice. However, State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governing attorneys often place restrictions on the out-of-court statements an attorney may make regarding an ongoing case. Furthermore, there are still protections for criminal defendants and those convicted in an atmosphere of a circus have had their convictions overturned for a fairer trial.



丧心病狂的寻正

2 11 2008年

一直在为杨佳杀害6名警察叫好,认为中国警察就该杀的寻正,摇身一变又成了法学家,刚刚在“新语丝读者网”的博客上刊登一篇奇文《勿以关注论是非》,居然指责《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违背了司法独立原则,是刑事犯罪:

“《公开信》是方先生试图用舆论来左右正在进行的审判结果,这当然也是签署公开信的所有学者的良愿,但在一个现代法制体系中,却是对司法的干涉,是司法受‘个人利益’的影响的直接表现。《公开信》中宣称,‘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判决罔顾事实、偏袒一方,令人震惊…指鹿为马、颠倒是非,从而破坏了法律的尊严…此案审判过程中明显存在的枉法裁判和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我全心地维护《公开信》对该法院的指责,希望不要有人以为我意欲偏向我从来就瞧不起的肖传国。但是这样的公开信却违背了现代法制中的司法独立原则,在英国、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这些大英国体系的法律中,该公开信已经是刑事犯罪,有着极大的后果。在美国,我相信如果真有此类试图干涉在审案件的舆论,另一方也可以申请法官下禁口令,或者法官基于公开信对法院的攻击而下禁口令,甚至以藐视法庭而判罪。”

我不知道寻正生活在哪一个美国,莫非生活在真空中,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一个宪法第一修正案,否则怎么会对美国社会如此无知,让法庭审理和判决享有了不可批评的特权?美国媒体、公众对法院判决的批评还会少见吗?我举一个例子,在2002年Michael Newdow一案中,美国上诉法庭判决国旗誓词中的“在上帝之下”一语违宪,舆论大哗,为抗议该判决,100多名美国国会议员在国会大厦前集体宣读国旗誓词,报刊、电视上更是充斥了对该判决的批评、攻击和嘲讽,迫于舆论,做出判决的法官下令暂停执行判决等待法庭其他法官的审核。在寻正看来,这些美国国会议员、媒体、公众全都是在干涉司法独立,藐视法庭、刑事犯罪了?再比如,在轮子在美国状告赵致真时,魔术师兰迪等人都给法庭写公开信,要求不要审这个案子,难道这也是在干涉司法独立,藐视法庭、刑事犯罪?

无知无畏倒也罢了,但是寻正这回的胡言乱语已超出了我能容忍的程度。把公开信称为刑事犯罪(而且还是“已经是刑事犯罪”,审都不必审),将公开信签名者视为刑事犯罪分子,这是对600多名国内外签名者和刊登这封公开信的新语丝网站的诽谤,与新语丝利益存在根本的冲突,这种言论,不可以出现在有新语丝名号的地方,否则,还有请寻正担任顾问的“新语丝读者网”改名,从此与新语丝不存在任何关系,想干嘛干嘛去。



西风独自凉也配教逻辑?

1 11 2008年

不仅寻正要来教我逻辑,西风独自凉也要跟着来给我上逻辑课(《方舟子,寻正怎么就不能教你逻辑?》),虽说“只要言之有理,即便贩夫走卒教你也没啥好奇怪的”,但思维极其混乱的人也满口逻辑甚至还要气势汹汹地给人上逻辑课,就很奇怪,比如能说出“杨佳说自己没有精神病,就象醉酒的人爱说自己没有醉一样,恰恰表明杨佳严重缺乏自知力(人对自身精神状态的认识能力),无法正确判断自身的精神状态,表现出精神病人的典型症状”(西风独自凉《杨佳是否该判死刑》)这么弱智的话的人,不仅没有资格教人逻辑,甚至连被人教逻辑的资格都没有。不信,我就顺手从西风独自凉的这个逻辑教材中举一个例子:

“大陆纸媒对这一轰动全国的大案业已保持沉默,凯迪、天涯等大型社区也被迫停止讨论相关话题,一些网站的讨论,连杨佳都以“杨+”代替。我也奇怪,为什么您对媒体大范围的可怕、可耻的沉默不感到愤怒或惊讶,却对小范围、传播有限的讨论感到奇怪?这点可怜的声音也算鼓噪?方舟子不但逻辑功夫了得,遣词造句亦有过人之处。”

在西风看来,媒体就必须持续地关注、炒作杨佳案,网站就必须让发表鼓吹暴力、美化杀人的言论,否则就是“可怕、可耻的沉默”,不一直报道、评论下去就是“沉默”,“沉默”就等于“可怕、可耻”,这是什么逻辑?我本来就不赞成炒作这个杀人案,当然不会觉得这样的“沉默”有什么大不了的,当然也就反感有人在我所在的小范围内天天鼓噪这件事,把好端端的一个网站搞得和粪青网站一样的乌烟瘴气,西风却奇怪我对“可怕、可耻的沉默不感到愤怒或惊讶,却对小范围、传播有限的讨论感到奇怪”,这又是什么逻辑?我不愤怒或惊讶,我奇怪,我反感,“干卿何事?”

断言杨佳曾经被打,以此说明其杀人的正当性,这种评论多得是,在读者网也多得是,西风欣赏的寻正就反复宣扬过,西风却来质问我“杨佳的杀人动机是解开案件迷团的第一关,谁说要以此证明‘杀人有了正当理由’?您是别人肚子里的蛔虫?”这不是逻辑的问题,而是选择性失忆的问题。但由此能扯到什么判决过程的重要性,就是逻辑的问题了。学了几个名词,一脑子浆糊,东拉西扯一番就来教训我“方舟子显然没弄明白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以及前者对后者的重要性。”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西风从一个连“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都不懂、一个在法庭上观察了杨佳就断言其有精神病的政治律师的“有道理”的分析中,以“敏锐的观察力”发现了有证据表明杨佳有大的冤屈(人不是他杀的?或不是他一个人杀的?现场录像是伪造的?),看来接下去可以去创建一门杨佳案阴谋论了。“程序不公正就有冤枉的重大可能”,但是不等于就有冤枉,否则全中国的案件都是冤案,程序公正也不意味着所有的细节都必须搞清楚,“这么简单的弯子也绕不过来?”可别把自己给绕成了像一些阴谋论者一样的精神病,到时候记住不要说自己不是精神病,因为那是“精神病人的典型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