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施一公深陷泥潭

9 09 2008年

一方面,“他是中国近代史上为了回国放弃国外待遇最多的人”,我们是否该给他特殊待遇?另一方面,“中国最缺的是成才的环境和公平的竞争规则”,我们是否应该为了特殊人才而放宽规则执行标准?

施一公深陷泥潭

本刊记者/蔡如鹏
《中国新闻周刊》2008033期

今年2月刚从美国回到清华大学的生物学家施一公,本打算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但没想到一件意外的事打乱了他的工作节奏。

8月12日,曾因揭露多起学术造假事件而闻名的方舟子,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基金委)举报说,施一公在申请2008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时涉嫌造假。

在举报信中,方舟子认为“施一公现在仍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全职教授……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应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根据规定,这项基金仅资助具有其他国家国籍的华人学者全时全职在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

方舟子的举报在国内科学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因为,这次他的矛头对准的不是一位普通的科研人员,而是一位国际上公认的优秀科学家。

年仅40岁的施一公,是近年回国的海外学者中学术地位最高的科学家之一,2003年即成为普林斯顿大学分子生物学系历史上最年轻的正教授,2007年又被授予讲席教授。改革开放后,在海外取得这一成就回国效力的科学家迄今只有两位——另一位是现在担任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的饶毅,他曾被美国西北大学聘为讲席教授。

回国前,饶、施二人在国外都有自己的实验室、充足的科研经费和优厚的个人待遇。他们放弃这些回国效力,在海内外华人生物学家中反应强烈。有媒体认为,他们的事迹可以与上世纪50年代归国的钱学森、郭永怀比肩。

此次方舟子举报使不少人纳闷,一位放弃了国外每年上百万美元科研经费的顶尖学者,怎么会为了区区200万人民币的资助项目造假呢?

是否真的全职回国?

施一公198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次年赴美留学。1995年获得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分子生物物理博士学位后,到纽约斯隆-凯特林癌症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工作。

1998年,他开始在普林斯顿大学任教,从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一直做到讲席教授,并在此期间加入美国国籍。

施一公的专业是结构生物学。多年来,他一直在研究肿瘤发生的分子机制,把攻克癌症作为主攻方向。因为在这一领域的杰出工作,2003年他被全球蛋白质学会授予鄂文西格青年科学家奖,成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华裔学者。另外,从2005至今,施一公一直担任华人生物学家协会会长。通常,担任这一职务的都是华人生物学家中公认的佼佼者。

去年年底,清华大学宣布施一公正式加盟该校。当时,清华校园周报《新清华》报道说,2007年11月施一公正式调入,被聘为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院副院长,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副主任。

今年3月,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施一公自己也证实已全职回国。他说:“我回来最想做的事,就是教书育人。”在那次采访中,施一公还表示对回国后可能遇到的失败和挫折,自己并“没有想很多”。没想到几个月后,他遇到的第一个大麻烦竟是被别人举报涉嫌造假。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是国家基金委为了吸引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外籍华人青年学者在华进行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专门设立的科研基金。今年资助经费为每人200万元。但国家基金委规定,申请者“提交申请书之前,在国外已没有固定受聘单位,项目依托单位为其惟一聘用单位”。

国家基金委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施一公的确申请了2008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并已被确定为候选人,目前正在公示阶段。

方舟子在举报信中说,据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分子生物学系的介绍,施一公现在仍为该系的全职教授,只是正在学术休假,假期到2009年9月。

“也就是说,直到现在,普林斯顿大学并不认为施一公是辞职回国,而是在学术休假,明年9月后仍会回普林斯顿工作。”方舟子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美国大学有学术休假制度,教授每隔若干年可到其他大学、研究所从事研究一年,带薪留职。

但清华大学人事处一位负责人则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施一公在清华大学属于全职全时工作,是该校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的全职教授。今年2月,与学校签订了聘任合同书。从施一公全职工作以来,常常是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在过去6个月中,施一公因私或因普林斯顿善后事宜离开清华的时间总共只有十几天。

至于与普林斯顿大学的工作关系,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事实上,2007年底和2008年初施一公已经3次向普林斯顿大学提出了辞呈,普林斯顿大学多方挽留,但施一公辞职之意已决,于是普林斯顿大学建议,在施一公受聘清华大学教授的同时,在普林斯顿大学保留一年名义上的头衔,以便完成关闭实验室等善后工作,这样做也有利于像施一公这样的华裔学者在国际上树立负责任的形象,清华大学对此充分理解和同意。

同时,这位负责人还强调,施一公已不再从普林斯顿大学领取薪水。

该不该“裸奔”回国?

在发给国家基金委的同时,方舟子也把举报信贴到他办的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在网络上,这封举报信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批评者认为,一个年富力强的国际知名教授能够回国工作,大家应该多一些支持和宽容,这样才能吸引更多优秀的人回来,方舟子的做法过于苛刻,有些吹毛求疵了。

然而拥护者认为,即使是顶尖的科学家也应该遵守规则,方舟子没有错。这恰恰说明他的骨头是最硬的,不仅揭露小人物,大人物有问题,他同样也敢碰。

让这场争论到达沸点的,是一篇题为“教授回国不能立即裸奔”的博客。

博客的作者是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研究员王鸿飞。作为1999年回国的海归学者,他替施一公鸣不平说,如果施一公要符合方舟子的那些要求,除了立即“裸奔”之外怕是没有别的选择。在王鸿飞看来,教授不能“裸奔”回国,是因为“需要有较长一段时间的过渡”。

饶毅也同意这一观点。他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说,教授回国和一般的初级研究人员、学生回国不一样。教授回国要处理好自己实验室的经费、学生以及和学校的关系等问题,需要一段过渡时间。

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一位负责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进一步解释说,施一公在受聘清华大学的同时,在普林斯顿大学保留一年的教授头衔,是为了在过渡期处理实验室、经费、学生等问题。“这是很正常的,既是对学生对实验室负责也是对学校负责。”

上海交通大学物理系教授马红孺也是这一观点的支持者。他认为,如果把全职回国理解为必须立即关掉国外的实验室,断绝与原来大学的一切学术和工作联系,未免过于狭隘了。

但不少人反击说,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施一公全职回国是否需要过渡期,而在于他申请基金同样要遵守规则。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研究员何士刚针对王鸿飞的博客,发表了一篇题为“不懂什么叫裸奔”的文章。

这位同样具有留学经历的生物学家说,他支持施一公这样有杰出成就的科学家回国,也相信施是真正的全职回国,但施应该在结束过渡期,完全辞去普林斯顿大学的职务后(也就是满足国家基金委的规定后)再申请。

规则重要,还是人才重要?

除了普林斯顿大学网站的介绍外,方舟子还在“新语丝”网站上披露了其他证据,证明施一公没有全职回国。

在美国霍华德-休斯医学学会(英文缩写HHMI)5月26日公布的新一批HHMI研究员名单中,方舟子发现有施一公的名字。

“HHMI只资助全职在美国进行生物医学研究的科学家。”方舟子说,“如果他真的已全职回国,就不可能榜上有名。”

对此,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解释说,申请HHMI是从2007年开始的,这与施一公2008年2月全职回国工作并不矛盾。这位负责人还说,因为离开美国,不再符合资助条件,施一公已经放弃了HHMI的资助。“这件事情也说明施一公在清华大学全职、在普林斯顿的职位只是过渡性的事实。”

饶毅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也透露,当初施一公申请HHMI研究员,就是希望能将经费带回中国。但最终HHMI没有同意。

据这位2007年9月全职回国的生物学家介绍,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留美的几十万中国人中,学术成就达到施一公这样水平的屈指可数。“他为了回国,放弃了高额度的HHMI资助和多项NIH(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经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中国近代史上为了回国放弃国外待遇最多的人。”

饶毅还呼吁,“多一点宽容,不仅对他(施一公)个人公平,而且可以促进其他教授和学生回国”。因为,“施一公回国是一面旗帜。”

还有支持施一公的人建议,对待特殊人才应特殊待遇,不要拘泥于现有规则。但是批评者反驳说,中国最缺的是成才的环境和公平的竞争规则。即使规则有问题,也应该尽力去完善,而不是去破坏。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国家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已经接到了方舟子的举报。9月5日,公示期结束后,他们将会对举报展开调查,并最终给出结论。(完)



常用中成药的真相——益母草颗粒

8 09 2008年

【标明的成分】

益母草。

【声称的功效】

活血调经。临床用于治疗月经不调、痛经、经闭、产后恶露不绝、水肿尿少、急性肾炎水肿。

【真相】

中医认为益母草是包治妇产科百病的灵丹妙药,“总调胎产诸证”(《本草蒙筌》)、“治一切血病及产妇一切损伤”(《卫生简易方》)。

实际上,益母草有时反而能加重妇产科疾病。有临床报告,益母草能加重痛经[1];致产后宫缩痛[2]。以益母草浸膏饲喂孕兔会引起流产[3]。

益母草具有肾毒性。动物实验表明,益母草可引起大鼠肾间质轻度炎症及少量纤维组织增生、肾小管轻度脂肪变[4] 。临床上也有益母草致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报道[5]。

日本研究人员用小鼠做实验研究益母草的抗癌作用,却意外地发现益母草会刺激与怀孕有关的乳腺癌的增长[6]。

益母草能导致过敏反应,患者出现皮肤发红、胸闷心慌、呼吸加快[7]。过量服用益母草膏后能出现腹泻腹痛[8]。也有服用益母草中毒致死的报道[9]。

【文献】

[1]林元秀,实用中医药杂志,2000, 16(10):47
[2]张淑杰等,浙江中医杂志,2007, 37(6):235
[3]杨明华等,中国现代应用药学杂志,2002, 19(1):14
[4]蔡浙毅等,上海中医药杂志,2000,34(11):37
[5]崔融,台州医药,1987, 16(314):150
[6]Nagasawa H, et al. Anticancer Res. 1992, 12:141–144
[7]陆学娅,中国中药杂志,1995, 20(12):758
[8]丁春丽,中国中药杂志,2001, 26(1):16
[9]贾祥生,实用中医内科杂志,1989, 3(3):38



科学史上著名公案——谁是海王星的真正发现者

4 09 2008年

海王星的发现是科学史上最激动人心的事件之一。1846年9月23日晚,德国天文学家伽勒在柏林天文台发现了它,但是这个发现是根据法国数学家勒威耶的计算做出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勒威耶才是海王星的真正发现者。这个发现公布之后,英国天文学界声称英国数学家亚当斯早在1845年9月就已计算出了海王星的位置,比勒威耶还早,只不过没有引起天文学家的重视。这个说法引起了一番国际纠纷,最终还是达成了共识,把亚当斯也做为海王星的共同发现者。

直到上个世纪60年代,才有学者怀疑亚当斯在这一事件中的作用,向格林威治天文台索取记载亚当斯的工作的档案,却被告知找不到了。最后一次借阅这批档案的是格林威治天文台天文学家艾根,但艾根否认这批档案在他手里。艾根后来到智利天文研究所工作,于1998年10月2日去世。他的同事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了被他窃取的亚当斯档案以及一大批格林威治天文台藏书,重达100多公斤,装成两大箱归还给英国。亚当斯档案至此才被公之于众,不仅动摇了亚当斯做为海王星共同发现者的地位,而且暴露了当时的英国天文学界为了国家荣誉,试图窃取海王星发现权的阴谋。

这个故事要从天王星的发现说起。1781年3月31日晚,德裔英国天文学家威廉·赫歇耳用自制天文望远镜观测夜空时,发现了一个新的天体,他以为可能是一颗彗星。但随后其他天文学家的观测证明了这是一颗大行星,被命名为天王星。1821年,巴黎天文台台长布瓦尔把天文学家历年对天王星的观测记录编辑成天王星星表,并根据万有引力定律推算天王星的运行轨道,惊讶地发现天王星的实际位置偏离了推算出的轨道。是万有引力定律有误,还是有一颗未知的大行星在干扰天王星的运行呢?

1832年,时任剑桥大学天文学教授的艾里向英国科学促进会做了一个报告,介绍这个困扰天文学家的大难题。没有必要怀疑万有引力定律的正确性,那么更可能的情形就是存在一颗有待发现的大行星。要找到这颗大行星,需要解决“逆摄动”问题。如果知道一颗大行星的位置,根据万有引力定律可以计算出它对临近大行星的运行的干扰,也就是天文学上所谓的“摄动”。但是如果反过来,要从某颗大行星受到的“摄动”推算出未知大行星的位置,则要困难得多,当时大多数科学家认为是不可能做到的。

1841年6月26日,在剑桥大学读本科的亚当斯在剑桥书店里读到了艾里的报告,立志要在毕业后攻克这一难题。1843年亚当斯毕业留校任教,通过剑桥天文学教授查里斯向已荣任格林威治天文台台长的艾里索要格林威治天文台的天王星观测数据。1845年9月,亚当斯获得了计算结果,推算出未知行星的轨道,交给查里斯,希望剑桥天文台能据此寻找新行星。但查里斯并不相信亚当斯的计算,不过他还是写信向艾里推荐亚当斯。亚当斯在1845年10月21日两次拜访艾里,都没能见上面,留下了一张便条。保存至今的这张便条列出他的计算结果:新行星与太阳的平均距离为28个天文单位(地球与太阳的距离等于1个天文单位)——比实际距离远了四分之一;它在1845年10月1日的位置为黄经(即天球经度。正如地理学家用经度和纬度标记地球位置,天文学家用黄经和黄纬标记天球位置)323度34分——只比海王星的实际位置差了大约2度。

艾里以后将把这张便条做为亚当斯首先预测出海王星的重要证据,不过当时他并不相信这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年轻人解决了逆摄动难题,何况亚当斯并没有说明他是怎么算出该结果的。但是,艾里还是给亚当斯写了一封信,想进一步了解亚当斯的工作,比如,他是否也能解释天王星矢径(即到太阳的距离)的偏差?亚当斯草拟了回信,但是奇怪的是,他没有把信发出。

艾里没有收到亚当斯的回音,就把这事忘了,直到1846年6月读到勒威耶的论文才又想起来。勒威耶是巴黎综合理工学院的教师,在1845年夏天开始研究天王星摄动问题,并在一年内发表了三篇论文。勒威耶的第一篇论文发表于1845年11月10日,准确计算出土星和木星对天王星的摄动影响,说明这些不足以解释天王星的轨道偏离。勒威耶在1846年6月1日发表第二篇论文,估算出未知行星的大致位置。艾里读到勒威耶的第二篇论文后,觉得其结果与亚当斯的很相似,于是给勒威耶写了封信,问了向亚当斯问过的问题,但是并未透露亚当斯也在做同样的研究。勒威耶很快回信,回答了艾里的问题。

勒威耶的答复让艾里感到满意,也使艾里觉得有必要寻找新行星。但艾里视力不佳,没法自己做观测。他建议查里斯在剑桥天文台秘密从事寻找新行星的工作。查里斯于7月18日开始,根据亚当斯提供的新的计算结果进行观测,但是一无所获。

这一年的8月31日,勒威耶发表了第三篇论文,预测了新行星的质量、亮度和更精确的位置,并呼吁天文学家据此寻找新行星。令勒威耶沮丧的是,似乎没有天文学家理睬他的呼吁。9月18日,勒威耶想起柏林天文台一位名叫伽勒的年轻天文学家曾经给他寄过学位论文,于是给伽勒写了封信,告诉他如果把天文望远镜对准黄经325度的区域,他将会发现还没有人见过的太阳系第八颗大行星。9月23日上午,伽勒收到勒威耶的来信,当天晚上就开始观测,由他用天文望远镜进行观测,报出天体的位置,其助手德莱斯特则在一旁核对星图。几分钟后,伽勒报告在黄经325.9度看到一颗亮度8等的星,德莱斯特大叫“那颗星不在星图上!”第二天晚上他们继续观测这颗星的位置,发现略有移动,表明的确是颗行星。第三天,伽勒写信向勒威耶报告:“你计算出位置的那颗行星真的存在。”

勒威耶写信给包括艾里在内的一些天文学家报告新行星的发现,并建议命名为海王星。艾里、查里斯公开了他们对新行星的秘密寻找过程,并宣布亚当斯早已计算出新行星的位置。他们要求把新行星命名为海神星,显然觉得他们拥有一定的优先权。法国人理所当然地对此表示怀疑:如果亚当斯真的做了准确的计算,为什么不写成论文发表?为什么要在事后才来争优先权?

随着时间的推移,争论逐渐平息。英国王家学会授予勒威耶奖章表彰其贡献,而国际上也承认亚当斯做出了独立发现。但是当初的疑问并未很好地被回答了。亚当斯并非像人们认为的那样不喜欢发表论文,他发表过其他方面的论文。亚当斯没有像勒威耶那样发表其计算结果的真实原因,是因为他对自己的计算方法和结果并无信心,而且一直在改变计算结果,其最终的结果也距离海王星的实际位置很远。

如前所述,艾里、查里斯和亚当斯是在获悉勒威耶的研究后,才开始秘密寻找新行星的。亚当斯根据勒威耶的第二篇论文,修改了计算结果,但是给出的是很不确定的结果,涵盖了从黄经315度到350度的范围。查里斯不得不去观测大片的领域。虽然海王星曾经进入查里斯的观测范围内,但是却没有被发现。查里斯采用的鉴别行星的方法是比较不同时间的观测结果,看有哪颗星的位置发生了变化。由于观测的范围太大,星体太多,查里斯只能挑出最亮的39颗星进行比较。不幸的是,海王星的亮度在查里斯的观测范围内排在第49位,就被漏掉了。在勒威耶的第三篇论文发表两天后,亚当斯给出了其最新的计算结果:黄经315度,仍比海王星的实际位置差了11度。所以,查里斯根据亚当斯的计算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去寻找都一无所获,而伽勒根据勒威耶的计算几分钟就搞定了。

由于亚当斯从未发表其计算结果,也由于亚当斯的计算结果一直不确定而且偏差很大,将他视为海王星的共同发现者是不合适的。这个事件也告诉我们,在确定发现优先权时,还是应该主要看发表的论文,那是最可靠、最能说明问题的。所谓未发表的成果难免有猫腻,是靠不住的。

2008.8.27.

(《经济观察报》2008.9.1)



化妆品新规遏制皮肤风险

4 09 2008年

化妆品新规遏制皮肤风险
“这可以让消费者了解,它是否确实含有有效成分、是否含有可能危害健康的成分。对消费者来说,这是合理要求。”

记者:姜莹莹
北京科技报08/08/25

9月1日,《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它对标识不规范、成分标注、宣传禁用语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要求标注全成分表,在我国还是第一次。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人士说,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避免消费者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误用化妆品,而使皮肤造成不必要的不良反应。

近年来,很多知名的化妆品品牌都被指含有未标注的成分,而引发了风波。

2005年,宝洁公司旗下的知名化妆品品牌SK-II就曾卷入一场诉讼。原告名叫吕萍,她花840元购买了一支25克包装的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使用后感觉皮肤瘙痒、部分灼痛。之后,吕萍发现,该产品没有保质期和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在中文标签里也没有看到任何警示成分。

吕萍的律师称,SK-II成分约有38种,其中有俗称“烧碱”的氢氧化钠(NaOH)和俗称“特氟龙”的聚四氟乙烯。此外,还有以日文标注的五种成分:一种在酵母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整肌保湿成分,一种清洁剂与保湿胶状物的乳化剂、为黏度调整剂,一种乳化剂,一种合成表面活性剂,一种抗氧化成分。然而,这几种成分究竟是什么,请教日本专家后,也无法获知。

同年,印度也检测出强生婴儿润肤油中含有液体石蜡油。当时,尽管该产品所标识的成分中有“选用优质矿物油”的字样。但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这就是石蜡油的一种,而担心不应在婴儿用品中使用。

著名科普作家方舟子认为,像食品、药品、化妆品这些与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产品,都应该标注全成分表。这可以让消费者了解,它是否确实含有有效成分、是否含有可能危害健康的成分。对消费者来说,这是合理要求。

不过,对给予消费者知情权的同时,却给了化妆品企业不小的压力。调整产品包装,首当其冲;其次,便是公开成分是否会涉及商业机密。

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人士告诉《北京科技报》,制定《规定》时,曾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也听取了几十家企业和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意见。根据这些意见,《规定》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他们认为,更换包装,确实是企业面临的一个问题。目前,一些企业仍然有一定数量的化妆品包装库存,未使用。这会对企业形成一定的成本压力。于是,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期限延长至2009年10月1日。

至于商业机密,该负责人表示,全成分表的标注是国际惯例,大多数的国家也都已经建立了这个制度。“我们在标注全成分表的时候,也尽量按照国际惯例的标注要求和成分名称进行标注。而且,我们要求标注的是化妆品成分的名称,并不涉及各种物质的含量,不存在泄露企业配方及商业秘密的问题。”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化妆品的监管制度比较完善,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之处。

例如,美国将化妆品标签的监管,纳入了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的管制范围。相关法案除了要求化妆品标注全成分之外,还要标注产品的净含量、警示用语、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等。此外,对标签上的文字的位置、字体大小等也都有明确规定;同时,禁止在化妆品标签上使用医疗用语等。而FDA有权对错误标注的行为进行处分。

欧盟对化妆品的监管,也包括产品责任的名称和地址、全成分标注、净含量、必要的警示用语等。

方舟子认为,全成分表必须标识,但具体配方和工艺可以不公开,就像食品的标识一样。即使公开具体配方和工艺,也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就像药品一样。



常用中成药的真相——六味地黄丸

3 09 2008年

【标明的成分】

熟地黄、山茱萸、山药、泽泻、牡丹皮、茯苓。

【声称的功效】

滋阴补肾。

【真相】

六味地黄丸处方来源于宋代太医钱乙的《小儿药证直诀》,由汉代张仲景《金匮要略》所载的“八味肾气丸”减去桂枝、附子二味变化而来。本是儿科用药,用以“治肾怯失音,囟门不合,神不足,目中白睛多,面色晄白等症”。到了明代开始用它来给成人“补肾”,现在被当成了“补肾壮阳”的保健品。

该药含有泽泻。泽泻因为生长在沼泽边缘,“性能泻水”,故名,中医因此比附泽泻能“利湿泄热而降肾浊”,主治小便不利、热淋湿痛、水肿涨满、消渴、遗精(有人也许奇怪为何治遗精也要“泻”,岂不越泻越遗?这是因为中医认为遗精是“相火妄动”引起的,所以要降火)等,显然是因为泽泻的生长习性或其名称引起的联想。《神农本草经》将泽泻列为“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的上品药,认为泽泻“久服耳目聪明,不饥,延年轻身,面生光,能行水上”,仿佛吃多了这种水生植物人也能变成水上飘了。现在的中医据此也认为泽泻能利尿、降血压、降血脂。

动物实验表明,泽泻反而能让肝脏、肾脏出现肿胀。饲喂含泽泻提取物的饲料3个月,使大鼠的肝脏出现混浊肿胀和玻璃样变性,肾脏近曲小管上皮细胞出现肿胀、空泡变性[1],表明泽泻具有肝毒性、肾毒性。曾有乙肝患者因服用含泽泻的中药,导致血液、肝、肾多种器官中毒而死亡[2]。

有口服六味地黄丸引起药疹的报告[3]。

【文献】

[1]浙江人民卫生实验院药物研究所,中草药通讯,1976,(7):314
[2] Yuen MF et al, Aliment Pharmacol Ther. 2006, 24(8):1179-86
[3] 汪为平等,临床皮肤科杂志,1986(6):335



另一个美国【旧作】

3 09 2008年

【按:新奥尔良又遇飓风了,想起以前写的一篇文章。】

有笔名“林达”的“美国通”,近来在中国报刊上连篇累牍发表时事评论,有关美国政治、法律、文化、历史、社会等等,无所不谈,而且常常有标新立异的见解。比如卡特里娜飓风为何给新奥尔良造成如此惨重的出乎意料的损害呢?美国舆论一般把矛头指向美国政府救灾工作的不力,但林达认为这是“简单化和政治化的指责,并不利于真正吸取教训”。那么真正的罪魁祸首是什么呢?林达归咎为“黑人表现不佳”,声称这是“自律的美国媒体不会提到的问题,那就是一部分黑人暴露出来的自身问题”,事前不服从撤离命令,事后不做任何事情,甚至在市区抢劫云云。由此又扯到长期以来黑人社区自身的问题,单亲家庭多,忽略子女教育的家庭多,依靠福利生活的多,对社会救济依赖性强,犯罪率高,等等。“黑人的这些问题,在这次新奥尔良市的灾难中暴露得十分充分”,使得“这次的新奥尔良表现出的不是一个城市的平均水平,而是这个城市水平最差的部分”。

这种赤裸裸的种族主义言论,在“自律的美国媒体”上当然是见不到的,所以只好拿到“不自律”的中国小报上宣扬。但是这些问题,究竟是黑人自身的问题,还是社会的问题?是种族因素导致的,还是贫穷、缺乏教育导致的?是黑人社区特有的问题,还是穷人社区普遍存在的问题?难道贫穷的白人就没有这些问题?在指责有人“事前不服从撤离命令”时,有没有想过他们可能是因为没有经济能力撤离?

这次受灾的恰好是美国比较贫穷、落后的南方地区,受灾最严重的,又是最贫穷的人群,这使得美国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富悬殊的问题,一时又成为舆论的热点,甚至涉及到以前极少有人提及的“阶级问题”。至于把受害者拿来当替罪羊,把“黑人自身的问题”做为祸害的根源,只有不屑“自律”的华人“美国通”才说得出口。

灾后不久,联合国在9月7日发布《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报告中首次批评美国做为世界上最为富裕的国家,国内发展不平衡现象非常严重,有一页专门讨论“美国的不平等和健康”问题。根据这份报告,美国是在医疗方面耗费最多的国家,占了其收入的13%,然而美国却并不是最健康的国家。美国婴儿死亡率与马来西亚的相当,而首都华盛顿黑人婴儿的死亡率,比印度喀拉拉邦的还高。在健康问题上,种族差异非常明显。黑人母亲生下体重偏低婴儿的可能性是白人母亲的两倍,她们的小孩在满周岁前的死亡率也是白人的两倍。这是“黑人自身的问题”还是社会经济的问题?收入的差异和健康的差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收入位于美国前5%的家庭出生的男孩,其预期寿命要比收入在后5%的家庭所生的男孩长25%。

许多因素导致了美国健康状况的不平等。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医疗保障系统。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一个没有全民医疗保险系统的国家。一半以上的美国人由其雇主提供医疗保险,几乎所有的老年人由政府提供医疗保障,但是在2003年,还是有超过六分之一的美国人(4千5百万人)没有医疗保险。收入在贫困线之下的家庭中36%没有保险。13%的白人家庭没有保险,而黑人家庭和拉美裔家庭的比例分别高达21%和34%。如果没有医疗保险,就很难得到及时的、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在去年,没有医疗保险的家庭中,有三分之一由于费用问题而没有接受必要的治疗。一项研究表明,如果消除黑人和白人之间的医疗保障的差异,每年可以多拯救近8万5千美国人的生命。而医学技术的进步不过是每年多拯救约2万美国人而已。

如果让林达来评论这一现象,不知是不是也要怪罪到黑人(或拉美裔美国人)的“自身问题”,天生就容易生病、死亡,或者由于素质差,不愿买医疗保险,有病不愿治呢?

在其他国家生活的人,不太容易想像在这个世界首富的国家,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穷人。十几年前我初到美国,去首都华盛顿旅游时,很惊讶地发现竟有那么多的无家可归者在讨钱。即使到了美国,如果生活在比较富裕的地区,也很难接触到美国的穷人,很容易就忘了,在富裕美国的另一面,还存在着另一个美国。飓风把这一个美国暴露在了世人面前,如果从中只看到了“肤色”,这样的人,肯定是带了有色眼镜的。

2005.10.4.



常用中成药的真相——排毒养颜胶囊

2 09 2008年

【标明的成分】

大黄、枳实、芒硝、西洋参、白术、青阳参、小红参、肉苁蓉、荷叶。

【声称的功效】

益气活血、通便排毒。用于便秘、痤疮、颜面色斑。

【真相】

排毒养颜胶囊实际上是一种泻药,其泻下成分为大黄、芒硝。

芒硝是一种矿物,主要成分为硫酸钠。内服水解后产生大量的硫酸根离子,不易被肠粘膜吸收,存留在肠内形成高渗溶液,使肠内水分不能被吸收,肠内的容积增大,刺激肠蠕动而致泻。大黄致泻的机制则与芒硝不同,因其主要含蒽醌、二蒽酮类及其衍生物,能刺激肠道神经丛,促进肠蠕动。

经常服用泻药反而能够引起药源性便秘。这是因为习惯了用泻药通便,会减弱直肠反射的敏感性,以后即使有粪块进入直肠,也不足以产生导致排便反射的神经冲动,就造成了便秘。2003年,有北京消费者以长期服用排毒养颜胶囊导致继发性便秘,消费者知情权遭侵犯为由状告生产商[1]。

动物实验中,给大鼠饲喂大黄提取物3~9个月,引起甲状腺腺瘤样改变(即可发生癌变)、肝细胞退行性变化、肝静脉淤血、胃贲门上皮细胞肥大增生[2]。

长期服用蒽醌类泻药可致肝硬化和电解质代谢紊乱[3],是导致结肠黑变病的主要原因[4]。

大黄所含蒽醌成分具有肝毒性,能对肝脏造成损害。临床上,有乙肝患者因为服用含大黄的中药,导致病情加重,因败血症和多种器官衰竭而死亡的报道[5]。

大黄所含蒽醌成分也具有肾毒性,在动物实验中,能导致大鼠肾小管上皮细胞的肿大和变性[6]。

有报道称,感冒患者因误服排毒养颜胶囊,导致严重腹泻差点脱水休克[7]。

2005年1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04年第5期违法药品广告名单,其中包括排毒养颜胶囊。2008年1月21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近期主要平面媒体药品广告监测结果,排毒养颜胶囊属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违规药品广告。

【文献】

[1] 新华社2003年9月21日《专家提醒:便秘者不可长期服用排毒养颜胶囊》
[2] 中药大辞典,上海科技出版社,1986:105
[3] 陈琼华,新医药学杂志,1974, (5):34
[4] 郑少江等,中国热带医学,2004, 4(3): 400
[5] Yuen MF et al, Aliment Pharmacol Ther. 2006, 24(8):1179-86
[6] Yan M et al, J Ethnopharmacol. 2006, 107(2):308-11
[7] 新华网2004年8月30日《假、劣药致人伤亡案件频发 凸显用药安全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