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cnnoway此人每一篇帖子都在大骂“文科傻蛋张远山,理科混球段建中,科学太岁小太簇”,把新语丝各路作者都骂遍,似乎不可一世,不料却是连基本的英语词法都没弄明白,就敢和Halliday,Chomsky谬托知己,不知这种大忽悠是怎么混进来的?请这位“英文写作高手”用他很懂的Halliday和Chomsky的语言学翻译学理论来翻译一下《自私的基因》的正文,不多,一句就够了,看他怎么把文中的“自私的基因”变成“基因的自私性”:
What is the selfish gene? It is not just one single physical bit of DNA. Just as in the primeval soup, it is all replicas of a particular bit of DNA, distributed throughout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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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oway如此说:
不可说不可说还是不可说
18th Nov 2007
自私的基因还是基因的自私性
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自私的基因》在新语丝大名鼎鼎,所以准备找英文原作来看。按中文名称,输入自己的翻译,the gene of selfishness,谷歌了一下,出来的结果吓自己一跳。原来人家书名是the selfish gene。译成中文,贴切一点应该是《基因的自私性》,才合适,不会引起误解。而《自私的基因》,中文里歧义多多。可以把’自私的’整个看作一个修饰成分,来修饰后面的’基因‘;也可以把’自私‘看作一个范畴词,’基因‘只是其构成成分之一。如此看,用《自私的基因》作the selfish gene 的译名,不合适。浏览了一下原作目录,作者是在谈’基因的自私性‘,而非’自私的基因‘。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11 Responses to “自私的基因还是基因的自私性”
1. 11月 18th, 2007 at 1:20 pm eng Says:
那倒不是。原文就是用的有歧义的表述方式,中文保留了这一歧义,恰到好处。作者在书中也花了很长一段来解释他为什么用这个书名,以及“自私”在这本书里是什么意思。如果说gene of selfishness,就更像是一种导致人自私的基因。
2. 11月 18th, 2007 at 1:57 pm cnnoway Says:
原作题目并无歧义,除非把那个定冠词去掉了。
3. 11月 19th, 2007 at 5:00 am 方舟子 Says:
初级英语问题。原作标题的确无歧义,就是“自私的基因”,和有没有定冠词无关。The Selfishness of Gene才是“基因的自私性”。
4. 11月 19th, 2007 at 6:15 am eng Says:
我之前可能没有说清楚。这里的歧义不是“自私的基因”还是“基因的自私”之间的歧义,而是用一个拟人的方式来描述一个客观规律所可能造成的误解。作者在书里面解释的也正是这一点。”The selfish gene”和”Selfish genes”意义稍有不同,不过以名词gene为主,以形容词selfish为辅,这点还是没有疑问的。
5. 11月 19th, 2007 at 7:07 am cnnoway Says:
是英语问题没错。但说“初级”,呵呵,远非如此。Halliday和Chomsky也绝不敢如此断语。
6. 11月 19th, 2007 at 7:54 am eng Says:
更像是汉语问题:)博主的意思应该是“自私的基因”这个短语本身可能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有“自私”这个特征的基因,二是导致人产生“自私”行为的基因。而原文无此歧义。这点我大致上可以同意。就好像有时候说“聪明的基因”,不是说基因是聪明的,而是说导致人聪明的基因。不过,这是汉语本身的问题,而不是翻译的问题。这种歧义有的时候是无法避免的。如果像博主那样译成“基因的自私性”,则另一个如同博主一样的人看到就会说,“输入自己的翻译,the selfishness of genes,谷歌了一下,出来的结果吓自己一跳”。翻译永远是妥协,不必强求。
7. 11月 19th, 2007 at 10:28 pm cnnoway Says:
其实我说的也是这意思:汉语译名有歧义。如果要忠实原题,还是应考虑改换译名为好。
8. 11月 19th, 2007 at 10:42 pm 方舟子 Says:
一个低级词法错误,扯上Halliday和Chomsky就能忽悠过去?
9. 11月 19th, 2007 at 10:46 pm cnnoway Says:
嘿嘿。未必低级。只是你不懂而已。你以为打上方舟子旗号,会写两句英文,就懂语言学翻译学了。老韩来了会用系统功能语法忽悠您;老乔来了可是一套套的转换生成语法,晕死您。
10. 11月 20th, 2007 at 2:00 am intron Says:
一个名词,一个形容词,还是很好区分的吧。可以说“自私的基因”翻译得相当贴切。
11. 11月 20th, 2007 at 8:49 pm 方舟子 Says:
噢,原来连基本英语词法都没搞明白,能把“自私的基因”回译成“基因的自私性”的人,居然也懂什么语言学翻译学,居然以什么老韩老乔肚子里的蛔虫自居。看来那些胡编乱译的人有福了,有老韩老乔在那里顶着呢。
12.11月 20th, 2007 at 9:04 pm cnnoway Says:
我只是再讲由此导致的汉语歧义而已。你要自以为英文高超自然可以冷嘲热讽。不过懂点语言学皮毛的人不认为有什么”基本英语词法“存在的,也不会认为冠词使用就“低级”。相反,折磨英文写作高手的恰恰就是这些东东,不仅对二语写作者如此,对本族语写作者也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