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网来了个“文科大忽悠”
20 11 2007年看cnnoway此人每一篇帖子都在大骂“文科傻蛋张远山,理科混球段建中,科学太岁小太簇”,把新语丝各路作者都骂遍,似乎不可一世,不料却是连基本的英语词法都没弄明白,就敢和Halliday,Chomsky谬托知己,不知这种大忽悠是怎么混进来的?请这位“英文写作高手”用他很懂的Halliday和Chomsky的语言学翻译学理论来翻译一下《自私的基因》的正文,不多,一句就够了,看他怎么把文中的“自私的基因”变成“基因的自私性”:
What is the selfish gene? It is not just one single physical bit of DNA. Just as in the primeval soup, it is all replicas of a particular bit of DNA, distributed throughout the world.
—————
cnnoway如此说:
不可说不可说还是不可说
18th Nov 2007
自私的基因还是基因的自私性
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自私的基因》在新语丝大名鼎鼎,所以准备找英文原作来看。按中文名称,输入自己的翻译,the gene of selfishness,谷歌了一下,出来的结果吓自己一跳。原来人家书名是the selfish gene。译成中文,贴切一点应该是《基因的自私性》,才合适,不会引起误解。而《自私的基因》,中文里歧义多多。可以把’自私的’整个看作一个修饰成分,来修饰后面的’基因‘;也可以把’自私‘看作一个范畴词,’基因‘只是其构成成分之一。如此看,用《自私的基因》作the selfish gene 的译名,不合适。浏览了一下原作目录,作者是在谈’基因的自私性‘,而非’自私的基因‘。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11 Responses to “自私的基因还是基因的自私性”
1. 11月 18th, 2007 at 1:20 pm eng Says:
那倒不是。原文就是用的有歧义的表述方式,中文保留了这一歧义,恰到好处。作者在书中也花了很长一段来解释他为什么用这个书名,以及“自私”在这本书里是什么意思。如果说gene of selfishness,就更像是一种导致人自私的基因。
2. 11月 18th, 2007 at 1:57 pm cnnoway Says:
原作题目并无歧义,除非把那个定冠词去掉了。
3. 11月 19th, 2007 at 5:00 am 方舟子 Says:
初级英语问题。原作标题的确无歧义,就是“自私的基因”,和有没有定冠词无关。The Selfishness of Gene才是“基因的自私性”。
4. 11月 19th, 2007 at 6:15 am eng Says:
我之前可能没有说清楚。这里的歧义不是“自私的基因”还是“基因的自私”之间的歧义,而是用一个拟人的方式来描述一个客观规律所可能造成的误解。作者在书里面解释的也正是这一点。”The selfish gene”和”Selfish genes”意义稍有不同,不过以名词gene为主,以形容词selfish为辅,这点还是没有疑问的。
5. 11月 19th, 2007 at 7:07 am cnnoway Says:
是英语问题没错。但说“初级”,呵呵,远非如此。Halliday和Chomsky也绝不敢如此断语。
6. 11月 19th, 2007 at 7:54 am eng Says:
更像是汉语问题:)博主的意思应该是“自私的基因”这个短语本身可能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有“自私”这个特征的基因,二是导致人产生“自私”行为的基因。而原文无此歧义。这点我大致上可以同意。就好像有时候说“聪明的基因”,不是说基因是聪明的,而是说导致人聪明的基因。不过,这是汉语本身的问题,而不是翻译的问题。这种歧义有的时候是无法避免的。如果像博主那样译成“基因的自私性”,则另一个如同博主一样的人看到就会说,“输入自己的翻译,the selfishness of genes,谷歌了一下,出来的结果吓自己一跳”。翻译永远是妥协,不必强求。
7. 11月 19th, 2007 at 10:28 pm cnnoway Says:
其实我说的也是这意思:汉语译名有歧义。如果要忠实原题,还是应考虑改换译名为好。
8. 11月 19th, 2007 at 10:42 pm 方舟子 Says:
一个低级词法错误,扯上Halliday和Chomsky就能忽悠过去?
9. 11月 19th, 2007 at 10:46 pm cnnoway Says:
嘿嘿。未必低级。只是你不懂而已。你以为打上方舟子旗号,会写两句英文,就懂语言学翻译学了。老韩来了会用系统功能语法忽悠您;老乔来了可是一套套的转换生成语法,晕死您。
10. 11月 20th, 2007 at 2:00 am intron Says:
一个名词,一个形容词,还是很好区分的吧。可以说“自私的基因”翻译得相当贴切。
11. 11月 20th, 2007 at 8:49 pm 方舟子 Says:
噢,原来连基本英语词法都没搞明白,能把“自私的基因”回译成“基因的自私性”的人,居然也懂什么语言学翻译学,居然以什么老韩老乔肚子里的蛔虫自居。看来那些胡编乱译的人有福了,有老韩老乔在那里顶着呢。
12.11月 20th, 2007 at 9:04 pm cnnoway Says:
我只是再讲由此导致的汉语歧义而已。你要自以为英文高超自然可以冷嘲热讽。不过懂点语言学皮毛的人不认为有什么”基本英语词法“存在的,也不会认为冠词使用就“低级”。相反,折磨英文写作高手的恰恰就是这些东东,不仅对二语写作者如此,对本族语写作者也不易。
另:我恰恰是根据中文的歧义翻过去找原作的。不过还没顾上看内容。
另外我不喜欢你那个什么“文科大忽悠‘称号。”大忽悠“不怕,如果真是忽悠了,可以道歉。如果你也搞什么文理分立,对不起,不奉陪。
我用”文科傻蛋“”理科混球”来批,本来就有两层意思:
1)看不惯新语丝上这种把文科理科对立起来的风气;
2)看不惯“文科傻妞”这类充满性别歧视的言辞。当然,这个词,方舟子也反复在用,不知道你有没有意识到?
“不知这种大忽悠是怎么混进来的?”
怎么混进来的,你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自打耳光的话?
“把新语丝各路作者都骂遍”
难道新语丝作者就不能骂了?难道骂就一定是充满恶意吗?换个语境,就不能作批评理解?
外道了!这样不好!!研究点话题。
您的英语比我就别说了,我这儿装上翻译软件还整不明白呢。估计跟方先生比你多少得差点!但比方先生英语好的也大有人在,没啥自卑的!
你个你的专业,聊聊。我一般啥都懂点,一点点儿。
嗯,我也是新语丝的一名普通读者,CNN的大作拜读过了,其实混球这个称号挺适合CNN的,其气势汹汹,思维混乱,末了还有骂街之势(见此留言http://www.xys-reader.org/blogs/bluesea/2007/11/19/accsaeaee/ )。其实我认为“文科大忽悠”并没有什么对立起来文科和理科,“文科傻*”这类的词只是一个代名词,代表了一类思维和判断较为不清的人,如同中医信徒等等,如果上升为把什么拿来对立有点夸张,不希望看到又一场口水战在新语丝里开展,多奉献一些知识的理性的文章是我们读者愿意看到的。
cnnoway, 不要信口胡言。我作为管理小组负责人审批各位的Blog的申请,与方先生有何关系?
我们维护小组在管理上精力有限,网站能够有条有序,全靠大家遵守版规,相互理解支持。你在这里虽然刚刚删了*恶言相向*的文字,却仍抱有*恶言相向*的心态,这是我们不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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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这种大忽悠是怎么混进来的?”
怎么混进来的,你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自打耳光的话?
顺便说一句:新语丝里不仅有性别歧视,还有种族歧视。比如太簇的“哈佛的白人学者”。请问:这种东东?是该骂呢还是不该骂呢?
严重致歉。不过舟子同学应该先问过你们一声再说话,会比较符合程序。
文章用词不是太大问题。关键是CNN这几天的表现行为不好,不明不白提问;人家正辩论着,他没头没尾上去了,还说不明白!
将来吸取一下就好,大家共建一个不同于别的博客群的交流地儿,人哪有一样的!给人家讲课不怕,一一定定自己先弄明白了!
C君,发言,表个态呀!
表个态:
与众不同不等于受不得批评。新语丝是不错,不然我也不会巴巴地跑过来。但以为新语丝作者事事都对,容不得批评,就是问题,很封闭的想法。
去看看我的批评,有哪一句是谩骂?有哪一句有个脏字?换句话说:骂人要骂的如同写文章。反倒是有些人:脏话连篇,歧视词语遍处都是。请问网管,你有管过吗?
偶然路过,我同意eng的观点,不管是英文还是中文,这种形容词都有潜在的歧义。我认为方舟子给出的一段英文文字能够消除这种歧义,不过结论似乎更有利于cnnoway。
虽然,cnnoway译成“基因的自私性”是错的,但cnnoway后来还是进一步解释了其意图。方舟子起初认为这是“初级英语问题”大概是因为cnnoway的错译而无意中误解了cnnoway的本来意图,而cnnoway针对方舟子回复的辩解则再一次没有表达清楚其原本意图,导致了不必要的争论。
the selfish gene到底是说所有的gene都是selfish呢?还是说那些具备selfish特点的gene?方舟子给出的英文来看,是指后者。而中文标题虽然有潜在的歧义,但大多数人估计倾向于认为是前者。
赞同并致谢。
zeroyear,自私的基因理论恰恰是说所有的基因都是自私的。你如果没有读过《自私的基因》一书,或对进化论的基因选择主义学说一无所知,但是如果有基本英语水平的话,也该能把那段简单的话翻译一下吧,试试如何,看the selfish gene能不能翻译成“基因的自私性”。
大忽悠,早叫你翻译一下那句英文看看,怎么具体的事情不干,只会在这里不停地忽悠,找到一个连简单英文都看不懂的人就当救命稻草呢?
嘿嘿。那你就翻译成自私的基因好了。
怎么那么多废话,让你翻译一下让大家见识见识你的英语水平如何,除了忽悠你还会干吗?
小混蛋(你可先开骂的吆),我的兴趣不在那。不喜欢。更不需要谁救命。
“zeroyear,自私的基因理论恰恰是说所有的基因都是自私的。你如果没有读过《自私的基因》一书,或对进化论的基因选择主义学说一无所知,但是如果有基本英语水平的话,也该能把那段简单的话翻译一下吧,试试如何,看the selfish gene能不能翻译成“基因的自私性”。”
自己读读吧。
“看此人每一篇帖子都在大骂“文科傻蛋张远山,理科混球段建中,科学太岁小太簇”,把新语丝各路作者都骂遍,”
自己再读读吧,看看你说话有多武断。
我没有读过《自私的基因》,英文也很差,不过是发表个人观点而已,欢迎并感谢指正错误:
What is the selfish gene? It is not just one single physical bit of DNA. Just as in the primeval soup, it is all replicas of a particular bit of DNA, distributed throughout the world.
什么是the selfish gene?它不是指DNA的一个单一的physical bit。正如primeval soup中,它是指DNA的一个特定bit的分布在全世界的所有复制。
从这段英文中,主要强调是单一还是全体而已。我看到的是,the selfish gene是指a particular bit of DNA的所有复制,我自然就认为这个particular表示只有某些gene具备selfish。
骂不怕,不能不讲文明礼貌。
得骂得有礼有据,别骂得让人家告上法庭再输了!可要命了。
牛不怕,今天咱老百姓就要几个真正的牛人。就怕不敢接受别人的挑战——那叫什么牛——装牛!——可恨!
zeroyear,你自己也承认英语很差,跳出来干什么?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自私的基因不只是指某个DNA片段,而且也包括DNA片段的所有复制品,即这里的基因并非特指,你从哪里看出了只有某些基因是自私的?还真有不读书就乱发表意见的。
俺是87年高考进大学,俺们读高中的时候是高二分文理科,对学业有信心和兴趣的选择的都是理科,对学业信心不足的选择文科。
步入社会16年后对自己所有的高中同学做了个小结才发现,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学习理科的因为觉得掌握了科学的真谛,大部分只知道踏实做事,在仕途、商界混得并不是很如意,而学文科的因为肚中无货反而非常善于投机钻营,现在普遍都是混得春风得意。也就冒出了丁小平之流冒充北大教授蛊惑一批人、冒出侯宁之流连K线也不懂就号称财经专家横行广东。
是不是在中国,财经专业才会划入文科(指1991年前,毕业了就没太关心这个事)?试想,连对数学都没信心的人去搞财经?这些所谓搞财经的文科不是大忽悠是什么?
既然认为我是小混蛋,还跑这儿来凑什么热闹?我还以为在这里开博的都是新语丝的作者和热心读者,也不知道怎么会让这种人混过了开博申请。
TO:老肥:
咱哥俩岁数相仿,巧了与俺一样同是财经爱好者,你说的事我略知一下。K线不是科学分析方法!!侯宁是个假大师,但财经界好象没真的!!他可嘉可奖。毕业这么多年?看样也还没整明白——实际上不是文科理科的事儿——还是人的悟性——也可以跟基因有关系?
What is the selfish gene? It is not just one single physical bit of DNA. Just as in the primeval soup, it is all replicas of a particular bit of DNA, distributed throughout the world.
什么是自私的基因?它并不仅仅是基因的单一物质片段。在原始的(有机)“汤”中,它是某一段基因的所有复制品,被扩散到了全世界。
PS:显然,the selfish gene 是泛指的,言外之意是大多数情况下的某个基因。
即便cnn错了,标题也应该是《读者网来了个“大忽悠”》,看不出和文科有什么必然联系。
知道,但既然号称专家就应该对自己专业的事情总是要有个了解吧?
而不应该不知羞耻的在博克上宣言,我就不懂你又怎么样的泼皮样。
TO 老肥
我比你年纪小几岁,我那时候也是如此.学习好一点的一般会选择理科.但是至于在现实中混的好么,往往是文科理科都没有选择的----没上高中.呵呵,这当然是开玩笑.
我想,关于新语丝歧视文科的说法应该是个误会,所谓文理之争其实是个世界观或者方法论(用个"哲学"概念)的争论,并非歧视文科.应该是这样的吧?
不过,某些文字确实也偏激了一些,有点矫往过正,容易造成误解(有时侯不是误解).
就比如CNN,只是想方设法在语法上找出别人的差错,而不是站在科学的立场上来探讨这件事,他如果懂基因,方兄也就不会发那么大的脾气了。这不是文科思维和理科思维的差别吗?
TO JFLY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http://www.xys-reader.org/blogs/baihuayuan/?p=6
TO老肥:
到花园街6号议事厅讨论,看你我能不能互相解惑!你先写上问题。
我的大师又来了,议事厅讨论!
TO 老肥
我也以为CNN兄在这个问题上错了.方兄说这是个”初级问题”,确实是的.
TO CNN
错了就承认,也没什么.
TO老肥:
态度不好,说CNN时起劲,到自己又变了!
谁泼皮?俺泼皮在哪?哪里泼皮?
就说我俺泼,我就泼皮了!
随便说声:jfly大师安好。
TO 没头脑不高兴
如果你就是候宁,我只能找点机会和你喝点小酒,顺便沾沾你的财气,其它的可能说不到一块。呵
我只是奇怪你是理科出身,却是典型的文科思维。多有得罪的话请不要见怪。
太抬举了!我没有毫敌意!!就愿交流而已,千万别多心。我是旅游中专出身,学的是文,但文科都谈不上。但我知道一些这里面的道理。想告诉你,你还不领情——没办法!
to 没头脑不高兴: 你好啊。
谁要说这个问题初级,谁就拿个没有歧义的又简洁的译名出来,否则说多少都白搭。
抱歉,刚才我在写个感受.http://www.xys-reader.org/blogs/baihuayuan/?p=6
聊聊!如果你无事的话.
老肥:他不仅是不懂生物学,而是根本就不懂英语,连名词和形容词的区别都没搞清楚,知道俩人名就胡乱拉来为自己的低级错误当挡箭牌,这不叫文科大忽悠叫什么?
方舟子说他给出来的这段是简单的英文,这也是典型的胡说八道。这段英文叫英语系的学生出来也译不出,为什么呢?“primeval soup”一下子把人打晕,“古代的汤”是什么东西?让人以为是一个比喻之类的东东,其实“原始汤”就是一术语,什么意思大家google一下就知道了。
您很懂英文哟!愿意看你聊天
没..不..的朋友,他在下载
有人说这是个专业名词吧,有特指!
我也不懂,google出来的。
我去睡了。
cnnoway 英文不行,生物学不懂,只剩个胆大。正应了“无知者无畏”这句话。
By 方舟子 on Nov 20, 2007 | Reply
zeroyear,你自己也承认英语很差,跳出来干什么?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自私的基因不只是指某个DNA片段,而且也包括DNA片段的所有复制品,即这里的基因并非特指,你从哪里看出了只有某些基因是自私的?还真有不读书就乱发表意见的。
[回复:“即这里的基因并非特指,你从哪里看出了只有某些基因是自私的”,你这句话中的词语本身恐怕就有歧义,我说的“某些基因”之“某些”并不是指所有复制品中的“某些”个体,而是指某(些)基因的所有复制品。我前面的翻译明明也是说,the selfish gene不是指单一的一个DNA片断,而是指一个特定的DNA片断的所有复制品。这不是正说明,selfish修饰的是特定片断(某基因)(及其所有复制品)吗?否则的话应该说是it is all replicas of every bit of DNA才对啊!另外,如果把selfish用来修饰DNA,那的确可以说所有的DNA是selfish,问题是这个selfish是修饰gene的啊!]
By jfly on Nov 21, 2007 | Reply
方舟子说他给出来的这段是简单的英文,这也是典型的胡说八道。这段英文叫英语系的学生出来也译不出,为什么呢?“primeval soup”一下子把人打晕,“古代的汤”是什么东西?让人以为是一个比喻之类的东东,其实“原始汤”就是一术语,什么意思大家google一下就知道了。
[呵呵,看来jfly你的英文比我好不了多少。但我倒不觉得primeval soup是翻译的障碍,难的是physical和bit这两个单词,作者不使用segment,偏偏用个bit,对计算机术语稍微敏感的人,虽然觉得译成“比特”是不行的,但也不敢轻易把这里的“a bit”直接译成“一个片断”了,因为总觉得作者用bit是一词双关的。同样,physical很值得斟酌,不能脱离上下文和专业知识来翻译。不过方舟子给出这段也并不是要让我们译好,只是要消除一个歧义,所以没有必要深究翻译水平。]
bit 是个非常普通常用的英文单词,在计算机出现之前早就有了。为什么往计算机上去想?
在方给出的原文中,bit 不过是 a small piece or quantity of anything 的意思.
常见的成语,
a bit, rather or somewhat; a little: a bit sleepy.
a bit much, somewhat overdone or beyond tolerability.
bit by bit, by degrees; gradually: Having saved money bit by bit, they now had enough to buy the land.
do one’s bit, to contribute one’s share to an effort: They all did their bit during the war.
every bit, quite; just: every bit as good.
quite a bit, a fairly large amount: There’s quite a bit of snow on the ground.
感谢taicu的说明。
问题是我是在bit有比特的意思之后的时代读这段英文啊,怎么就不能往计算机上去想了呢?而且我看到DNA就能想到编码,当然,这是我的思维惯性,我自己的问题,所以仅仅算是我自己的一个困惑。但是仅仅根据这一段英文,我无法排除作者可能一词双关吧,这不算过分的微“词”大义吧?
你的联想太丰富了。:-) 如果道金斯想双关、大义,那可以和计算机中比特类比的应该是A、C、T、G四种核苷酸,而不是由一堆核苷酸线性组合成的基因。
“What is the selfish gene? It is not just one single physical bit of DNA. Just as in the primeval soup, it is all replicas of a particular bit of DNA, distributed throughout the world.
请拿这段文字,任意请教一个英美大学非生物学相关专业教授,看看他/她是否能看懂?
我的文章不过是指出了“自私的基因”在中文里的歧义。看了中文题目,多数人(不好意思,没有相关语料库支持)会以为是在谈“自私”,而非“基因是自私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输入the gene of selfishness去搜索原作的原因。
我查到原作题目及目录后发现原来原著是在讲基因是如何自私的,考虑汉语歧义,不如译成“基因的自私”或者“基因的自私性”会更好。
原文的确无歧义,而且还有修辞手段。为何汉语就偏要译出歧义?
有无定冠词对词义的理解影响很大,而且绝不会如方所言是“初级”问题。a selfish gene, the selfish gene, selfish genes 一样与否,与使用的语境大有关系,如何可以一概而论。(对英语学习者而言,冠词使用是入门功夫。不幸,等到了写作高级阶段之后会发现,最难之一也是它。当然,这是题外话。)
方拎出来的那段文字,不要说翻译过来没几个人能懂;缺了语境,就是原文,也一样难懂。
回复taicu:
呵呵,taicu说得很对,但道金斯未必要那么“精确”:)
其实要是用segment,对于联想丰富的人来说,计算机方面也有对应的术语引起的“困惑”,不过呢,segment毕竟是译成“段”,在中文里也是有所谓双关的。另外,毕竟这个segment和信息编码问题也扯远了点。可是,这个bit却着实是太“刺眼”了,是我想多了,我不罗嗦这个了:)
是双关多还是情感因素多?
大师JFLY,又来了,你认为的太簇好象在此,与他斗法!看大师风采!
to 没头脑不高兴: 你好啊,呵呵。
to zeroyear:方舟子说“如果有基本英语水平的话,也该能把那段简单的话翻译一下吧”,这句话显然与基本事实不符。其实“primeval soup”、“physical”、“bit”都是障碍,你说“primeval soup”不是障碍,那是因为你知道这个东西,但是这个玩意儿显然不能说众所周知的吧。其实这段话脱离了上下文还真不好译,直译成中文也肯定还是令人费解的。
你不是有点水准——用太簇的话是“老鼻子”——保持君子风度、大师风采!
听说昨天有个老外看到了,也弄不清!说大家翻译的都有道理。这是段专业论文的语言。你不懂生物学可不能乱说!
google到译文了:
自私的基因是什么?它不仅仅是DNA的一个单个的有形片断。正象在原始汤里的情况一样,它是DNA的某个具体片断的全部复制品,这些复制品分布在整个世界上。
“它是DNA的某个具体片断的全部复制品”,这玩意儿还真不好懂,可能是我水平低,呵呵。
基本上琢磨透了,原文换成这样就好理解了:
What is gene? It is not just one single physical bit of DNA. Just as in the primeval soup, it is all replicas of a particular bit of DNA, distributed throughout the world.
或者说:
基因是什么?它不仅仅是DNA的一个单个的有形片断。正象在原始汤里的情况一样,它是DNA的某个具体片断的全部复制品,这些复制品分布在整个世界上。
=========
其实这段话和自私没直接关系。联系上下文就好理解了。
参看:www.oursci.org/lib/dawkings1/008.htm
一会儿这老外估计能上来。兼修英汉,她说按原始的翻译太复杂,中国人也不会懂(按方先生的意思应该主专业的,他说又不特指),按科普的方法应该有合适的译文。看样你懂一些,感受也不是长项,别免为其难——再搞错——不好。
刚才都有人研究一圈了,你去参考一下。
晕,在哪里?
是大忽悠那篇下面吧。这个在网上是绝对不会有答案的,你也别研究了,是相当难的英译汉,可以从不同的层次上翻译——这个准了——不看我不懂英文——说法可靠!
大师,不能以短示长——哪有万能的人呀!
上面胡搅蛮缠、乱扯蛋的人请闭嘴。要是憋着难受就去隔壁的百花园。
cnnoway完全是那靠主观臆想的人,知道错过了,就闭嘴。别道了谦,认了错,还一个个大言不惭地在这里继续显眼。告诉你不欢迎了,就好自为之。
讨论的问题很简单,cnnoway分不清“自私的基因”还是“基因的自私性”。二者一个以基因为主,一个以自私性为主。讨论这个就是了。方先生让你们翻译,也是要你们以此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句子翻译的好不好是一回事,cnnoway的那种错误都看不来?从那段话来看,句子的主体是什么,这都不明白?
单词不认识,就查查字典。就会乱google,zeroyear翻译了一遍,还居然带着英文单词。那样烂烂的水平,太蔟给你纠正了就闭嘴。初中生老师就教会查字典了,你们这些这都不会?
to:jfly
你说的那段话,方昨日就已给出译文!!
意思:
自私的基因不只是指某个DNA片段,而且也包括DNA片段的所有复制品,
“自私的基因”这个中文是有歧义的,这是引起讨论的起点。貌似管理员还没弄明白。
查字典有用吗?很多单词是有多种意思的,靠查字典就能解决问题吗?
和管理员讨论很怕怕……
连字典都不查,还能做什么?在这里捣乱?
to 漫步: 方也说了,所有的基因都是自私的,所以我说把“自私的”三个字去掉并不损害原意,而且更好理解:
“基因不只是指某个DNA片段,而且也包括DNA片段的所有复制品”——这样不是更好吗?
这就叫捣乱了?好可怕啊,这里是衙门?
JFLY:花园街四号集合:
http://www.xys-reader.org/blogs/baihuayuan/?p=4
讨论讨论问题而已,不怕:)
To jfly,
是不是衙门不管你的事。你也不是受欢迎的人。请你离开这个帖子。
晕,我好像没干什么吧。没觉得自己捣乱,当然也可能贵站标准比较严格,怕怕。
此位Admin也真是莫名其妙!我水平是烂,但是这和带着单词翻译没有关系,那不过是昨晚下线前的几分钟内匆忙翻译出来的,那些单词我觉得暂时没有必要翻译出来。我没读过这个书,可我也没评价这个书啊,我不过是看见了争论,发表了个建议,又根据方舟子给出的英文,给出了自己的理解。仅此而已!这竟然叫做捣乱!
抱歉,刚才删了两个垃圾帖子。
纠正刚才发言几个打字错误:
1)建立–简历
2)提名捣姓–提名道姓
玩呗,cnnoway挺有意思,不是坏人!
我前面简单翻译后对这个particular还很有些困惑,认为这与“基因”这个概念很有关系,所以刚才在补课,拜读了新语丝上的中文版《自私的基因》的部分文字,看到第三章,不朽的螺旋圈,中明确提到了这个书名的“基因”的定义和意思:
http://xys.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selfish_gene/gene03.txt
“本书书名中所用的基因这个词不是指单个的顺反子,而是某种更细致复杂的东西。我下的定义不会适合每个人的口味,但对于基因又没有一个普遍接受的定义。”
“我要用的定义来源于威廉斯。基因的定义是:染色体物质的任何一部分,它能够作为一个自然选择的单位连续若干代起作用。用前面一章中的话来
说,基因就是进行高度精确复制的复制基因。精确复制的能力是通过拷贝形式取得长寿的另一种讲法,我将把它简称为长寿。这一定义的正确性还需要进一步证明。”
“严格他说,本书既不应叫做自私的顺反子,也不应叫做自私的染色体,而应命名为略为自私的染色体大段和甚至更加自私的染色体小段。但应该说,这样的书名至少是不那么吸引人。既然我把基因描绘成能够延续许多世代的一小段染色体,因此,我以《自私的基因》作为本书的书名。”
原来这个基因是指复制基因(replicator),复制基因是自私的,自私就体现在复制基因,这是一对互相解释的有特定含义的单词,难怪英文维基百科上提到的
The phrase “selfish gene” in the title of the book was coined by Dawkins as a provocative way of expressing the gene-centric view of evolution, which holds that evolution is best viewed as acting on genes, and that selection at the level of organisms or populations almost never overrides selection on genes.
这段文字中称这个”selfish gene”是coined出来的。如果不读这本书,光看书名,产生歧义也是难免啊!cnnoway,算了,不要争了,我们先读书吧,呵呵!
“即便cnn错了,标题也应该是《读者网来了个“大忽悠”》,看不出和文科有什么必然联系。”
看不出?是吗?
“What is the selfish gene?”
对某些人来说,这一句就已经够了。
怪不得us有个百老汇,敢情是一群疯疯癫癫不务正业的跳舞的家伙。
对“会产生歧义”的先入为主的暗示,诱导了争论,使之误入歧途,这不是忽悠是什么?(虽然不是有意的?)
to zeroyear:
“自私”一词马上会和人的主观价值情感联系上,这就可以产生诱导。诱导无论有意无意都是有害的。
“cnnoway,算了,不要争了,我们先读书吧,呵呵!”
读了书才能弄清楚,这才是正道。但是别以为这是因为cnnoway,相反正是方舟子。
提醒一句:不要以为得了便宜又卖乖,会掉坑里的。
什么时候能把是非和利害分开呢?
关于tiandi上述to zeroyear的文字,tiandi是否觉得有必要说得更清楚一点呢?我就先按我的理解回复一下:
第一,我没有说任何人在忽悠,因为我没有必要做这个表述或表态,我无公权无公势,没有这个义务。其次,谁也没有规定跟贴一定要争论是非,同样也没有规定不争论是非就属于是计较利害!我本来只是路过,被吸引过来多争论了几句。我看到cnnoway还在反复反驳,并解释(有人称之为“忽悠”)其最初的意图,而有人(比如Admin)不欢迎这样,所以我劝cnnoway“算了,不要争了”。我劝cnnoway不要争了,却没有就cnnoway在此帖中有没有“忽悠”表态,更没有就其在其他帖中有没有“忽悠”表态,这样的行为方式,tiandi可以不喜欢,也尽请不喜欢好了!
第二,方舟子认为这个标题没有歧义,那段英文则可以脱离那本书,仅凭基本英语水平就能消除可能的歧义,现在我个人(愚蠢的)观点是不同意方舟子的看法。所以也劝(愚蠢的)cnnoway“我们先读书吧”,一来我认为selfish gene这个被某种观点认为是coined出来的词汇的解释权在作者,由不得读者还没读完就困惑,我认为这没什么好争论的了;二来没读过这本书就发言,楼主(方舟子)是不欢迎的[方舟子回复zeroyear:还真有不读书就乱发表意见的。],何必自讨没趣呢。这都是各方的言论自由而已,看到了就是了,哪来这么多是非利害?
1.引用zeroyear:
“第一,我没有说任何人在忽悠,因为我没有必要做这个表述或表态”
回应:我在上面的回复中没有表示你忽悠过人。
上面的回复的一段中:
“即便cnn错了,标题也应该是《读者网来了个“大忽悠”》,看不出和文科有什么必然联系。”
看不出?是吗?
并不是对zeroyear的回复,而是对jfly的回复。
有点奇怪,上面的一段中的引用是jfly写的,而且你最后回复的帖子一开始是“关于tiandi上述to zeroyear的文字,”,在to zeroyear以下的文字里并没有出现“忽悠”两个字,也没有表示你忽悠人,只能是在to zeroyear之前相关了。你何以要说“我没有说任何人在忽悠,因为我没有必要做这个表述或表态”?
2.引用zeroyear:
“其次,谁也没有规定跟贴一定要争论是非,同样也没有规定不争论是非就属于是计较利害!我本来只是路过,被吸引过来多争论了几句。”
回应:这后半句说只是路过应该是可信的,那怎么又说“多争论了几句”呢?因为从前半句“谁也没有规定跟贴一定要争论是非”应该理解为不必一定要争论是非,争论是非是不对的。这“谁也没有规定跟贴一定要争论是非”和“同样也没有规定不争论是非就属于是计较利害”和起来给人一种此地无银三百量中的主角被抓住的感觉。这是不对的,因为争论是非是必须的,但是争论利害是不需要的。利害是和人的主观好恶相关的,和事物的是非对错是两个概念,对于缺乏训练的头脑来说容易产生混淆。对于有些人来说是非和利害是一回事,对这些人,他们总是把事和人混在一起,他们总是把事的成败直接映射到自己或者别人身上,形成不良情绪反应。
3.引用zeroyear:
“我看到cnnoway还在反复反驳,并解释(有人称之为“忽悠”)其最初的意图,”
回应:可以直接告诉你,这是cnnoway在挑拨。从你从英文维基百科上查到的一段中的一个词“provocative”可以看出他的用意。从大处看,cnnoway挑拨起来以后的过程就是忽悠,他的意图并不是要解释清楚“自私的基因”翻译的什么问题(无中生有的问题),而是要挑起我和方舟子的矛盾。请看他的文章: http://www.xys-reader.org/blogs/cnnoway/2007/11/21/aeaaezaeasyioeaecoeoeaeuioeasyaeeeeeaeauaui/
这都源于我和方舟子的关于进化论的观点不一样。他还以为自己干得很漂亮。
我会继续强力支持方舟子的学术打假行动,因为这是基于我们有相似的科学的价值观。不要想利用对进化论的观点不同就利用之进行挑唆的活动。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cnnoway的丑陋。
4.引用zeroyear:
“而有人(比如Admin)不欢迎这样,所以我劝cnnoway“算了,不要争了”。”
回应:还有很多人(包括Admin)还不懂一些阴险的人(如cnnoway,不希望大多数文科出身的人是这样)的害人的手法。这种人害怕自己失去被利用的价值,所以总是要表现自己,他们表现自己的行为就是不断的制造麻烦,分离,隔阂,猜忌,紧张气氛等。
5.引用zeroyear:
“我劝cnnoway不要争了,却没有就cnnoway在此帖中有没有“忽悠”表态,更没有就其在其他帖中有没有“忽悠”表态,这样的行为方式,tiandi可以不喜欢,也尽请不喜欢好了!”
回应:你没有看出整个事情的发展中cnnoway忽悠的蛛丝马迹,其实这都是他装出来的,“装”也是一种忽悠。是的我不喜欢忽悠,这是我的好恶。但是我却要揭露这些人的不良(甚至是卑劣)的用心。“tiandi可以不喜欢,也尽请不喜欢好了!”这一句是利害相关的语句。(看来三十六计确实很有用处啊。)
6.引用zeroyear:
“方舟子认为这个标题没有歧义,那段英文则可以脱离那本书,仅凭基本英语水平就能消除可能的歧义,”
回应:方舟子认为这个标题没有歧义是因为这篇文章本来就是批驳cnnoway这个人的,他是否忽悠无法在这篇文章里充分的看清楚,因为他使用了障眼法,你可以查一查他以前的文章,和他自己博客上的文章,就知道了他是不是个“忽悠”。“仅凭基本英语水平就能消除可能的歧义”这句里面不存在你所指的歧义,歧义是cnnoway自己制造出来的。试想,“自私的”这个形容词是selfish,“基因”这个名词是gene,那形容词修饰名词,总是:形容词+名词,即selfish gene。熟知他英文不好,把他写成了the gene of selfishness,送入了google,哪料“出来的结果吓自己一跳”,想想自己英文不好,但是不要让别人知道了,露陷了不好,灵机一动,唉,不是我笨,不懂,你看我被“自私的”这个词迷惑了,那就是“自私的”这个词有问题,是啊,是有问题,因为一开始就对基因是自私的感到惊讶,想怎么会呢,不管他,那个tiandi不是和方舟子对进化论有不同观点嘛,他们是不是在这上面有不同,嘿嘿,有好戏看了,让那个tiandi来对付方舟子吧,方舟子的学术打假可有看头了。当然挑起争端的时候该做姿态时就做姿态,这点小意思了。
7.引用zeroyear:
“现在我个人(愚蠢的)观点是不同意方舟子的看法。所以也劝(愚蠢的)cnnoway“我们先读书吧”,一来我认为selfish gene这个被某种观点认为是coined出来的词汇的解释权在作者,由不得读者还没读完就困惑,我认为这没什么好争论的了;”
回应:“…(愚蠢的)观点…(愚蠢的)cnnoway…”认为cnnoway是无辜的冤枉的换来了同情感,但是不甘心,反讽挖苦似的形容cnnnoway是愚蠢的,当然加了括号表示并不是这样,然后籍此推出你自己的观点是愚蠢的,当然也是加括号的,来表明你和cnnoway更靠近,都是因为方舟子,在方舟子的地盘里面,不得不低头。“一来我认为……我认为这没什么好争论的了;”既然没有什么好争论了,从上面的帖子中你也明白了,你就没有什么疑惑了,怎么还对coined这个词耿耿于怀呢,还陷在cnnoway的套子里面?“由不得读者还没读完就困惑”,是作者由不得读者还没有读完就困惑,还是方舟子由不得读者(这里就是指你吧)就困惑?困惑是因为对一些事物未知而本来就有先入为主的判断引起的,只有知道了事物的内容,本来面目等才能解惑,这正是认识的规律。zeroyear不由自主的用方舟子代替了作者。从你的回贴来看,你已经倾向于cnnoway了。
8.引用zeroyear:
“方舟子回复zeroyear:还真有不读书就乱发表意见的。”
回应:这才是引导,虽然不是直接的劝导。
9.引用zeroyear:
“这都是各方的言论自由而已,看到了就是了,哪来这么多是非利害?”
回应:这和言论自由有何关系?这里没有人限制你表达的权力。你由于被cnnoway忽悠总跳不出他设的圈套。知道是非和利害的区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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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是回复zeroyear:
对于cnnoway之类的挑拨离间,无事生非的跳梁小丑要坚决与之斗争,正是这类人混乱了人的思想,扰乱了人的正确行动,带来了相当大的祸害。
坚决支持方舟子!
最后的”不是回复”感觉有点偏激,从cnnoway的文章和留言看,个人认为cnnoway有着中国学人的代表性.他不是怀有恶意的人,只有些”自以为是”—实际上不怕,团结这样的知识分子,才更有意义!在争论中产生共同的认识,才有价值!
cnnoway是带有挑衅的目的来开博的,这一点在他发出的的自以为“成功”的帖子里完全地暴露出来了。
我已经通知他要关闭博客了。暂时留着就是让大家看看他的嘴脸。
漫步,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和那个没头脑,XL是穿一条裤子的。你们几个在这里发的垃圾帖子已经够多了。
好自为之吧。
你们那么崇拜jfly,就到他的网站去崇拜就是了,别在这里恶心人。
我个人认为这样做非常不好!
1\他是个学人,2\说话代表着一方言论,不管逻辑和方法怎样,3重要的是他不曾漫骂过别人,也曾试图讲理证法,4\博客群就应该百家争鸣,以滤出较为合理的观点和为别人提供参考的立场.
不管什么人,只要他怀着一颗交流的心,探讨的法,我可以代表中国的一部分博客作者说:欢迎他/她!
我们都不认识这个人,不知道他的网站之类!
今天专门再来转转,发现tiandi还真是看得起我,那我也就再啰嗦一番。
我前帖回复的前提是基于tiandi表述不大清楚,所以按我的理解先回复了,这个已经说明过。现在根据tiandi的回复,我有必要说明如下:
1,哪些是to zeroyear的文字,我看得很清楚,tiandi不必怀疑。我不过是看到tiandi的话语中似乎就我没有批判cnnoway“忽悠”,而且也没有“声援”方舟子(比如像tiandi“坚决支持方舟子!”这样)的态度而有些不满,所以先就做了个说明,无他。
2,我争论的是非是有没有歧义的问题(我明确认为有歧义),而不是cnnoway有没有“忽悠”的问题。我先是路过,既然争论起来了就多争了几句,而且大有奉陪到底之势,并且也没有必要刻意避免被tiandi认为是“一种此地无银三百量中的主角被抓住的感觉”而撂下话就走(以显得更像是路人)。tiandi若是要嗅探我是哪部分的,何患无辞?
3,cnnoway是不是挑拨,tiandi有tiandi的观点,我有我的观点。我现在倒是看到tiandi有在千丝万缕中牵强附会地“忽悠”和搬弄是非之嫌。
4,(空白)
5,我在第2条已经说明,前帖也说过了,我不过是劝cnnoway“住口”,因为当时已经看到删帖了!
6,这个我并在后面一段一同回复。
7,关于“(愚蠢的)”,tiandi尽可以认为我是在“装孙子”就行了,不必罗嗦这么一大堆!
8,(空白)
9,(空白)
上述(空白)指我没有兴趣回复。
现在我先请教tiandi两个问题:英文维基百科是cnnoway写的?英文维基百科的表述和方舟子立场完全不同?
下面说说我的观点:
新语丝坚持理性和科学的基本立场,把“反忽悠”坚持到底,这是难能可贵的,恐怕也是新语丝的“屁股”再“冷冰冰”也大有人用“热脸”来贴的原因之一。
方舟子写此帖,我认为本来仅是对cnnoway的一个中性警告:此地不容忽悠!不料,在自认为根本没有“忽悠”的cnnoway看来,这有故意羞辱他/她之嫌,cnnoway也承受不了方舟子的“态度”,估计很是激动和委屈,以至后续发帖稍稍有些失去理智。对于我这路人仅从此帖来看,事情就是如此而已。
遗憾的是,我看有几位口口声声跟帖嚷嚷着反对“忽悠”和“捣乱”的自己头脑却不大清醒,这就包括tiandi。第一,从tiandi“‘自私’一词马上会和人的主观价值情感联系上,这就可以产生诱导。”这一句就可以判断,tiandi根本都没有搞清楚cnnoway和我认为的书名歧义在何处!diandi竟然还在第6条里罗嗦了这么多!
第二,也不知道tiandi怎么就认为cnnoway“诱导了争论,使之误入歧途”了呢。方舟子批评cnnoway“忽悠”关键在于cnnoway“似乎不可一世,不料却是连基本的英语词法都没弄明白,就敢和Halliday,Chomsky谬托知己”。这其中的“连基本的英语词法都没弄明白”有这样一个来龙去脉:(还没有看过书的)cnnoway认为用the gene of selfishness(自私基因)比the selfish gene(自私的基因)更无歧义(我认为这样说是有其道理的,因为我也没有看过书,另外,我和cnnoway的理解倾向起初是刚好相反的),但却突然建议把“基因的自私性”作为中文书名(随后cnnoway做出辩解,大意相当于是强调这个不是翻译,而是取中文名,所以不属“错译”,不是翻译问题);cnnoway也在冠词的用法上说错了话。方舟子简单地指出这“硬伤”(方舟子:“和有没有定冠词无关”,“The Selfishness of Gene才是‘基因的自私性’”)后,被方舟子认为“根本就不懂英语”的cnnoway没能很清楚地解释其意图,反而竟针锋相对地纠缠什么叫做“初级英语问题”和“低级词法错误”,这才有了后面的“基本英语水平”的争论。
回头再来看“自私”,如果是对“自私”的含义和褒贬词性有争议,那只能说是词义不明确,这一般不会叫到做歧义。我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此帖,实在没有看出cnnoway和我对“自私”一词的“主观价值情感”有过什么议论(除了我最后提到过说这个词有特定的含义),我也没有受到所谓“先入为主的暗示”(莫非tiandi有?),不知道tiandi何以借此题大发挥!所以,我有理由认为包括tiandi在内的一些人,不是就帖论帖,倒是打着“反忽悠”的旗号,对是非利害异常敏感,大有把方舟子的一个警告搞成“反忽悠扩大化”之嫌,让路人战战兢兢,这恐怕是在害新语丝啊!
中国人的臭毛病—-谁是哪部分的?
我们和科学与民主站在一起!!我们与善美和自由站在一起!
前者,需要我们用良心和智慧;后者需要团结全民去努力.
努力不代表斗争!
我靠!漫步老兄也冲上来了!
大家可别理他!邪理蟹说!"蟹"呀?怕!他姑娘都是辩论选手,都能把方的说成圆的.
不过,这回说得有理!赞!!
继续!
你们管这叫“掐”?你们喜欢掐就去掐吧,我可不陪着你们掐,没有意义了。
我认为the selfish gene的歧义是这样的:
1,the gene. the gene is selfish.
2,the gene of selfishness.
如果说the gene of selfishness is selfish,这是“废话”!但作者似乎就干了这么个事情(当然不是偷换概念),即the gene基本上就是指the gene of selfishness,所以the gene of selfishness is selfish这句“废话”就等同于the gene is selfish。于是the selfish gene就无所谓有没有歧义了,关键就在于怎么定义the gene,这得看书。
你们太有才了……
你们这帮人在干啥?
能读懂不进行了?
The selfish gene单个英文的话,本身就可以引起歧义。
另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听说过selfish可以翻译成“自私性”。老大你是从哪本字典查出来这个词可以做名词的?
就这个文章,一读就知道标题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必要争得你死我活的。真是太闲了点吧?
有空多读读书,比什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