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河南中医学院院长彭勃教授在纽约大学毕业生典礼上的讲话”

22 06 2007年
【方舟子按:纽约大学医学院居然在毕业典礼上请了河南中医学院院长向毕业生推销中医学院?听上去怪吓人的,看来中医真要走向美国了。幸好彭院长的讲话中提到“贵校董事会主席Donald
Spector先生”,一查就查出来了:Donald
Spector担任董事会主席的不是纽约大学医学院,而是纽约卫生职业学院(New
York College of Health
Professions),一所另类医学学校,其在美国的地位还不如河南中医学院在中国的地位,后者毕竟在中国还算是正规院校。不知彭院长用了什么翻译技巧,才能把名不见经传的野鸡学校纽约卫生职业学院变成了“很知名的”的纽约大学医学院?彭院长还名列中国工程院公布2007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有这样的翻译天才,确实够格。】

http://home.hactcm.edu.cn/wsgz/NEWS-speech.htm

河南中医学院院长彭勃教授在纽约大学毕业生典礼上的讲话

女士们,先生们,毕业生同学们:
  今天,纽约大学校园里春光明媚,万物更新,和你们一样,我心情特别高兴。因为今天,是在座的毕业生同学圆满完成学业值得纪念的历史性的日子,是同学们人生新的转折点和出发点。值此,我代表河南中医药大学并以我个人的名义,
向纽约大学医学院2003届全体毕业生同学们表示最诚挚的祝贺!
  我来自大洋彼岸的中国,中国是一个有12亿人口,5千年历史和灿烂文化的伟大国家。我们河南省就坐落在她的中原腹地,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河南省不仅是中国的人口大省(9700万人),也是古文化大省(中国7大古都河南占3个),同时还是中医药大省(中医院、中医床位、中医药从业人员等数量都是全中国第一),是医圣张仲景的故乡。我们河南中医药大学就在河南省的省会黄河之滨的郑州市,1958年建校,是中国建校较早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中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也是中国教育部批准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高等院校之一。是河南省唯一的综合性中医药本科院校。学校设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基础医学院、人文学院等8个学院,拥有48个专业学科;
3所附属医院和张仲景学术研究中心、爱滋病研究所、肝病研究所、老年病研究所、心病研究所、肿瘤研究所、儿科研究所等科学研究机构。具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4个联合招收博士专业,1个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重点示范专业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单位,5个河南省重点学科。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4个培养层次,普通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3种办学模式。面向中国20多个省市和海外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
0086人。学校具有良好的资源配置,为师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全校教职工2326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9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425人: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6人,河南省优秀专家1
0人,河南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8人。1万余平方米的实验大楼,有藏存5000余种中药的标本展室,学校独创的1
000余种水浸标本居中国领先水平;有高水子的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和设备先进的多媒体实验室等20个教学、科研实验室。图书馆藏书40余万册,国内外期刊1
700余种,拥有大型电子阅览室。学校承编的《河南中医》、河南中医药大学学报》等中医药学术期刊发行国内外。先进的校园网络,为全院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了现代化快捷的服务。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三所附属医院,共有床位1500余张,专业技术队伍强大,具有先进优质的诊疗资源,独特的治疗手段,同时,在河南省具有综合实力较强的教学和实习医院46所。经国家和河南省药品监督局批准设立的河南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面向全中国进行执业药师培训。河南中医药大学建校以来已为社会培养了2万余名优秀中医药人才。他们很多人已成为中医药事业的栋梁之才,有的成为中国国家生命科学领域里的著名学科带头人;有的成为哈佛、清华等高等学府的学者;有的成为外国总统的私人医生;有的成为大学校长、医院院长、药厂厂长、省政府卫生厅局长、名医名家、大企业家,为母校赢得了荣誉。

  2003年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南中医药大学新征用地1
389亩建设新校园,为河南中医药大学的进一步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是一所能够培养中医药人才的很知名的高等院校,有良好的师资、美丽的校园,并且有很有远见的领导。我与贵校董事会主席Donald
Spector先生有着愉快的合作与交往,我们志同道合,彼此信任。相信我们两校的友好合作关系将会不断发展,这种合作将不仅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促进人类健康,还将促进中美两国人民的友谊。

  同学们,青年时代是人生绚丽璀璨的美妙篇章,你们在纽约大学度过了人生非常宝贵的青春时光。经过勤奋学习,你们的知识与日俱增,思想逐渐成熟。现在,你们即将告别大学生活,告别母校校园,施展自己的才华,希望你们牢记师长的教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和医德修养,做一个受人尊敬和爱戴的好医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我们所从事的是治病救人的神圣事业,值得我们为之终身奋斗,母校在期待着你们,老师在看着你们,期望你们早日成才!

  同学们,大学的生活结束了,学习的竞赛己告一段落。新的起跑线又在你们的脚下。我相信,几年后在座的同学们都能有所成就,那时,我希望同学们会说,我已尽力奋斗,我的青春无悔!最后,

  祝愿河南中医药大学与纽约大学友谊地久天长
  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前景光明!Cood 1uck!
                             二OO三年五月

 



《世界日报》:打假斗士方舟子难得一场胜诉

22 06 2007年
  打假斗士方舟子难得一场胜诉
  引发网路热烈争议 中国官方“检察日报”发表评论

  《世界日报》2007-06-21

  【本报记者李大明圣地牙哥报导】家住圣地牙哥的华裔科普作家方舟子(真名方是民),多年来致力于揭发、批评与中国学者学术不端言行,被国内媒体称为“打假斗士”。其中一些被点名批评学者遂以“侵犯名誉”等理由将他告上法庭。最近几年方舟子官司缠身,多次败诉,使他苦不堪言。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类似案件一审中判决方舟子胜诉,驳回他的老对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肖传国的全部诉讼请求。消息在网际网路引发热烈的争议,连官方“检察日报”也就此发表评论。

  肖传国状告方舟子开始于 2005年
10月,事缘方舟子在报章与网站发表一系列文章,质疑当时正在竞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的肖传国个人学经历、受奖纪录、学术成果多有不实。肖传国怒不可遏,先在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后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出告诉,指方舟子损害他清誉。

  江汉区法院在去年
7月一审判决肖传国胜诉。在方舟子上诉同时,海内外近六百名华裔学人以真名实姓发表联合声明,呼吁高层关注此案审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在争议声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
2 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江汉区法院的原判。
  之后,以李鹏飞为首的多位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建议,希望人大关注“打假人士”频遭起诉现象,应保护学术自由,防止“伪科学”行为。

  在北京市方面,受理肖传国告方舟子案的西城区法院为慎重起见,将案件移交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经长达一年的审理,在
5 月28 日一审裁定:
被告对肖传国“未构成诽谤”,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中国“检察日报”就此案发表署名文章称,为保障学术自由,此类学术争议不应交由法院裁判。

  胜诉的方舟子表示,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判决,是近年来“很难得一次例外”,是中国学术界与媒体的胜利,也是中国公民言论自由的胜利。

(XYS20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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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自燃”是真是假?【图版】

20 06 2007年
【摘自即将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方舟子破解世界之谜》一书。】

   
《科技日报》2001年9月7日登了一则要闻《萧山老太“自燃”是真是假》,报道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明朗村88岁老太颜文英会“自燃”,据其自述和家人报告,家中家具、衣服经常被烧毁。自从老太“自燃”现象发生后,村干部多次对老人的赡养纠纷进行了调解,取得了满意的结果,就没有再出现过“自燃”现象云云。如郭正谊先生所指出的,这实际上是社会问题,不是科学问题,可能是老太通过装神弄鬼来解决赡养问题,也可能是老太的家人传出“闹鬼”传闻以达到“家丑不外扬”的目的,或想借机把老太太送走。然而,却有两位浙江大学的“人体科学专家”把这当成了科学问题加以解释。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浙江省人体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维顺称:“这实际上是人体潜在的特殊生理现象。这一现象过去也有报道。……我认为,老妇发火引燃,就是因为她在无周围因素干忧的安静状态时,身体的某些部分的细胞流动趋于同步化,细胞代谢产生了能量的聚集,身体某些部位或全身发热,能量聚集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引燃物体。”浙江大学理学院化学系副教授、浙江省人体科学研究会理事毛法根的说法更玄乎:“关于萧山颜文英老太太人体自燃现象,可以从耗散结构和混沌科学来解释。……人消化粮食,在人体内生成葡萄糖。人消化葡萄糖反应称糖酵解,有13个反应步骤。其中有两个步骤是耗散结构振荡。生成成分NADH(即辅酶A)的振荡波。后来发现:这些振荡波的频率,与人的人体信息波的频率重合。这就说明人体内存在由于消化葡萄糖而产生的某种人体信息波。这种人体信息波可以在人体周围形成一种人体信息波场。人体信息波在体内运行过程可以产生能量的积聚。人体信息波在经历无数次迭代之后,突然产生某个窗口,使人体信息波的能量密度增大到多少个几千万倍。这样大的能量可以使人周围的可燃物体燃烧。这就揭开了人体内的人体信息波能量急剧增大的机理。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积聚。只有像颜文英老太太这样极少数人在身体条件极佳时才可能产生。这个迭代所产生的高能,产生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都是偶然的。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是不确定的。”

   
这都是典型的伪科学解释。“细胞流动趋于同步化”、“细胞代谢产生了能量的聚集”、“耗散结构振荡”、“人体信息波”云云,都是堆砌杜撰的术语捏造出来的貌似科学而其实不知所云的伪科学说法,如果体内能量能大到他们所说的那样,萧山老太早就没命了。毛法根称“能产生人体自燃现象的人,几百年前就已发现”,其实以前的所谓“人体自燃现象”,并不是像萧山老太这样只点燃东西不烧伤自己,而指的是身体“自己”起火,受害者往往被烧死,甚至烧成了灰。这种说法,的确是几百年来一直有人在主张,也一直有人在驳斥。

   
1853年,英国小说家狄更斯出版长篇小说《荒凉山庄》,里面有一个名叫克鲁克的邪恶酒徒,最后自燃而死,狄更斯以此象征社会邪恶终将自我毁灭:“如果你愿意,你可以以任何名字称呼这种死亡,将它归咎于某个人,或声称你可以如何避免,但是它一样是永远的死亡--与生俱来的、先天的、由邪恶的身体的腐败体液所自己产生的,并且是唯一的--自燃,而没有任何其他的死亡方式。”哲学家和文学评论家约翰·亨利·列维斯(John
Henry
Lewes)因此批评狄更斯是在宣扬迷信,德国大化学家李比希在同一年也指出:“人能够自燃的说法,并不是建立在死亡因素的知识之上,而是走向知识的反面,建立在对引起事故的所有因素和条件完全无知之上。”狄更斯援引历史上有关人体自燃的记载为自己辩护。他引用的一个例子发生于1725年2月19日法国莱茵,一家客店的女主人米勒太太被发现在厨房火炉旁边烧成灰烬,只剩下部分头颅、下肢和一点脊椎,部分地板也被烧过。她的丈夫被认定谋杀了她,并被判处死刑。上级法院推翻原判,将死因改为“上帝的惩罚”,释放了她的丈夫。狄更斯举的另一个例子发生于1731年4月4日的意大利,一位62岁的公爵夫人被发现身体烧得只剩下部分头颅和四肢,骨灰中有“油腻、发臭的潮湿物”,空中漂浮着烟垢,窗口“滴淌着油腻、令人恶心的黄色液体,发着异常的臭味。”1745年,一位调查者向伦敦王家学会报告这起事故时,也将原因归于人体体内可燃物质在酒精的作用下自燃。其实这两个例子都可以找到外在的火源。在第一个例子中,米勒太太是个天天喝酒的酒棍,她到厨房大概是像往常那样在火炉边喝酒,而她的残骸就倒在火炉边。很可能,她喝醉了以后,衣服着火了。第二例子中,人们发现地板上躺着一盏布满灰烬的空灯,显然公爵夫人弄倒了油灯,并倒在上面而被点燃。

http://s12.album.sina.com.cn/pic/4740687902000zkb
(狄更斯《荒凉山庄》中克鲁克自燃身亡的情景。)

   
从18世纪至今,大约有四十几起案例被宣称是属于“人体自燃”。事实上,从来没有人亲眼看见人体自燃,这些都是宣扬者根据事后记载的推断,并且有意忽略了可以说明起火原因的重要细节。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例子发生于1951年7月2日美国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这一天8点,房东卡宾特夫人替67岁的寡妇玛丽·里瑟(Mary
Reeser)签收了一份电报,当她走到里瑟的房间门前时,发现房门的把手滚烫。她大喊“救命”,两名油漆工从街道对面跑过来帮忙,打开门一看,发现房间里热气缭绕,里瑟已被烧成灰烬,只剩一只穿着黑拖鞋的脚和一个“缩得很小的头骨”(可能是颈椎),里瑟所坐的沙发椅也已烧毁,只剩弹簧堆积在灰烬中。调查人员赶来后,注意到天花板和墙壁的上半部被熏黑,墙上塑料插座、浴室里的塑料杯子和衣橱中的蜡烛也融化了。一个电子钟停在4点20分,改插到其他插座后还能走动。调查人员估计里瑟的体重为175磅,被烧得不到10磅,就像是在火葬炉中烧过一样。消息传开后,人们提出了种种解释。有的说里瑟老太太是被人用喷灯谋害的,有的说她是吃了爆炸性物质被炸得粉身碎骨的,也有的说她是被球状闪电击中的。当然,有许多人说她是自燃而死,这个案例因此被宣扬为人体自燃的“有最佳记录的现代案例”。

http://s1.album.sina.com.cn/pic/4740687902000zkc
(调查人员在调查里瑟老太太被烧死的现场。)

   
这些宣扬者经常忽略了一些能说明问题的重要细节。在前一天晚上8点30分,里瑟的儿子在探亲完毕回家之前,里瑟告诉他她已吃了两粒安眠药,并准备再吃两粒。晚上9点,房东透过窗口看到里瑟老太太穿着由易燃布料制成的睡衣和外套,坐在沙发椅上吸烟。因此,起火的原因并不是那么难以想像的:里瑟在吸烟时睡着了,烟掉到衣服上引起了火灾。

   
如果我们把这些“人体自燃”的案子放在一起比较,会发现它们具有以下特征:

   
一、所有案例都发生于室内,并总是致命的。死者总是已独处了很长时间,发现者即使在附近,也从未听到任何惨叫或高喊“救命”的声音。

   
二、死者大部分是女性,往往身材肥胖,有酗酒恶习,而且死亡经常发生于饮酒之后。

   
三、死者被焚烧的程度一般要比正常火灾严重,但是身体的焚烧程度并非均匀分布的。四肢通常未烧毁,而躯干被烧的程度最严重,在许多案例中,躯干完全被烧毁,骨头被烧成了灰烬。

   
四、火势局限于人体和附近,而没有蔓延开去,周围的家具一般未受损或损害不大。

   
五、尸体、骨灰下面的地板往往覆盖着一层气味难闻的、粘稠的黄色油状液体。

   
六、焚烧从来不是自发产生的,在死者的周围总可以找到火源,例如油灯、蜡烛、火炉、香烟。另外,有些所谓“人体自燃”的案例,实际上是谋杀案。

   
既然对这些案例的记载都相当清楚,而火源又总可以找得到,还有什么神秘之处?在很长时间内让人迷惑不解的是这些死者为什么会被烧得那么彻底。人体大约80%是水,是很难独立燃烧的。这是那些试图焚尸灭迹的凶手要面临的难题,如果不添加足够的燃料,他们很难将尸体焚毁,更难以将之烧成灰烬。只有在很极端的条件下尸体才能被烧成灰,例如在火葬炉中。但火葬炉的温度要比住宅火灾高得多,而且在那样的条件下,尸体的焚毁程度是均匀的,决不会还有一部分保存完好。“人体自燃”虽然总能找到火源,但这类火源都是香烟、蜡烛之类的小火,令人难以想象为何会有那么大的摧毁能力。即使是星火酿成巨火,把整幢楼都烧毁,尸体也不会被烧成灰烬,总是能发现烧焦的骨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http://s2.album.sina.com.cn/pic/4740687902000zkd
(1966年发生于美国宾州的一起“人体自燃”现场,死者只剩一只脚。)

   
在19世纪,那些主张人体能自燃的人认为这跟酗酒有关。他们注意到,大多数死者在死前都大量饮酒,因此他们认为酒精在体内组织堆积,能增加人体的可燃性。有的人还主张酒精在体内分解后,产生了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遇到一点火花就可能导致爆炸。生物化学的研究否认了酒精能在体内产生可燃气体的说法。即使大量饮酒,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也不足以对人体组织的可燃性产生任何影响,在血液酒精浓度能达到影响可燃性之前,酗酒者早已中毒身亡。在一项实验中,一只老鼠被在酒精中浸泡了一年之后点燃,其皮肤和表层肌肉都被烧毁,但是内部组织和内脏并未受影响。对博物馆中那些在酒精中浸泡的时间更长的动物标本所做的实验,也得到了相同的结果。不可否认,酗酒的确与“人体自燃”有关,但这并不是因为酒精能增加人体可燃性,而是因为人在酒醉后,对火源不小心,被点燃后也不感到疼痛,不会惨叫或喊救命。

   
还有人提出了种种奇谈怪论试图解释人体自燃,例如说人体肠道内充满可燃的气体、人体组织内含有磷之类的可自燃的化学元素、体内核物质发生大爆炸、外星人发射死光、类似于“气”的体内神秘能量的爆发甚至是由于“怒火中烧”(美国著名小报《世界新闻周刊》在1986年11月18日曾报道有一位旧金山的传教士在布道时,由于怒气冲天,炸得粉身碎骨。《世界新闻周刊》上的所谓新闻基本上是捏造出来逗人一笑的,国内有的报纸不知此中奥妙,经常正儿八经地转载它的报道),这些说法,就跟田维顺、毛法根的说法一样,都属于凭空设想的无稽之谈,不值一驳。只有两种解释有些科学依据,值得考虑。一种认为“人体自燃”是静电引起的。人体能够产生几千伏的静电,某些人甚至能高达3万伏。这些静电通过毛发放掉,在正常环境中是无害的,但是在某些极端的环境中,比如在周围充满可燃物质的工地,人体静电放电可能导致爆炸。不过,这类爆炸虽然发生过多起,却没有一起是像“人体自燃”那样,人体被炸得粉碎,而房间、家具的受损程度却很小。另一种解释是说“人体自燃”的受害者是被球状闪电击中的。这也从来没有被目击过。

   
既然在“人体自燃”案例中,调查人员总能找到火源,又何必求助于像人体静电放电、球状闪电这类无法证实的新火源?问题是,像烟火、烛火那样小的火源,如何能把人烧得粉身碎骨?目前学术界较为公认的一种解释是“灯芯效应”(也称做“蜡烛效应”)。这个解释在大约100年前就已被提出,现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据的支持。根据这个理论,酒醉或昏睡中的人穿的衣服被火点燃,皮肤被烧脱落,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脂肪浸湿后成了“灯芯”,而体内的脂肪就像是“蜡”,源源不断地提供燃烧的燃料,于是尸体就像蜡烛一样慢慢地燃烧,直到所有的脂肪组织都被烧完。这个理论可以解释上面所归纳的“人体自燃”的特征。妇女和身材肥胖的人体内脂肪含量高,因此容易成为“人体自燃”的牺牲品。多余的脂肪通常储存于躯干和大腿,因此这些部分的烧毁程度最严重。没有衣服覆盖的身体部分不会被烧毁,因为融化的脂肪需要有衣服做“灯芯”才能充分地燃烧,但是液化脂肪流到这部分的身体后,会将那里的皮肤烫伤,而死者残存的身体部分的皮肤的确有烫伤的症状。脂肪燃烧时会产生浓烟,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死者房间的天花板和墙壁会被熏黑。有些融化的脂肪会流出体内,流到地板上,由于没有衣服做灯芯,它们不会燃烧,而残留下来,这就是为什么在死者身下的地板总能发现黄色的粘稠物质。

   
1998年4月,加州犯罪学学院的约翰·德·哈安(John De
Hann)博士做了一个实验首次验证“灯芯效应”。他从屠宰场买了一头死猪(猪的脂肪含量与人体相当)裹上毛毯,放进一个模拟房间中,房间里有一个木架,上面放着一台电视机。他往毛毯上浇上少量的汽油后将之点燃。猪油流出后浸泡毛毯,使之成了灯芯,火焰便以猪油为燃料持续燃烧了7个小时。大约5小时后,猪骨头被烧裂,流出了骨髓,骨髓大约含有80%的脂肪,因此继续燃烧,直到把骨头烧成了灰烬,甚至比火葬炉烧得还要彻底(火葬炉焚烧后,还会残留一些骨头)。而猪身体没有脂肪的部分,像脚的下部,则保存完整。周围的家具都没有着火,只有电视机受热融化了。这一结果与所谓的“人体自燃”完全相同。星火可以燎身,一点小火的确可以把人烧得粉身碎骨,并无神秘之处。

2001.9.23.



何祚庥回应卫生部王国强副部长——中医害死陈晓旭的说法“很不道德”吗?

15 06 2007年
  何祚庥回应卫生部王国强副部长——
  中医害死陈晓旭的说法“很不道德”吗?

  何祚庥

  最近,从网上读到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6月14日召开的“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公益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就“中医害死陈晓旭的说法”批评何祚庥,“这是借人们喜爱的影视演员攻击中医药的言论,很不严肃、很不科学、很不道德”。王国强说,“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去世,难道都是中医害死?更何况,癌症的治疗是所有疾病中死亡率最高的”。一时之间,许多网站,北京的报纸,如《京华时报》,《北京晨报》、《新京报》,《信报》等,纷纷报导了这一说法。

  不能不遗憾地指出,这位中医药管理局王国强局长兼卫生部副部长的讲话很不科学,也很没有逻辑或很不严肃。“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去世,难道都是中医害死的”?请注意:何祚庥只是说“陈晓旭是被中医害死的”,但是这位王局长却将这一“陈晓旭”放大到“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王国强副部长说,“癌症的治疗是所有疾病中死亡率最高的”。一般来说,这句话说的是事实。譬如说,最近去世的黄菊副总理患的胰腺癌就是一种死亡率最高的癌症;但陈晓旭患的是乳腺癌,乳腺癌却不是什么“死亡率最高”的癌症。据统计,五年期的(亦即称为早期)乳腺癌治愈率一般在80%以上,十年期的(又称为中期)乳腺癌治愈率一般在50~60%以上,到了晚期,亦即全身扩散,已无法再用手术治疗。“林妹妹”陈晓旭正是因为错过了早期治疗这一可能有高治愈率的机会,所以才42岁而英年早逝。癌症是不治之症,但乳腺癌,尤其是早期乳腺癌,甚而中期乳腺癌却不是什么不治之症,而这是有关癌症的普通常识!

  我还可以举出一个例子,曾经在早年领导过我们工作的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经济学家于光远教授,有一次自己摸到乳房附近有一小硬块,他立即警觉起来,马上到医院进行检查,切片结果,竟是恶性肿瘤!当即立即进行手术。由于这是一个“小硬块”,并没有像通常乳腺癌的治疗做大手术。但由于这一手术属早期手术,从此未见癌症复发,于光远教授现已94岁高龄,仍然身体健康!

  不能不遗憾地指出陈晓旭之所以使癌症发展到了晚期,正是由于她缺乏了上述有关癌症的普通常识!“林妹妹”陈晓旭是很可爱的,也是很善良的,但却不幸缺乏了有关癌症的普通知识!

  据报载,陈晓旭曾为乳房疼痛去看过中医。如果说,陈晓旭缺乏普通医药常识可以谅解,难道为她治病的中医大夫竟然不知道?!竟然没有敦促她赶快去找肿瘤医院作正规检查?!这不能不认为,这一贻误乳腺癌最佳治疗时机,是中医造成的。

  在这里还需要评注一句,不能认为所有中医大夫都延误了病情。最近,我写了一篇《从季羡林看中西医之别》的文章。季羡林教授曾请邹铭西中医大夫治疗他的“癣疥之疾”,但这位大夫一旦发现他已不能很好地治疗这一“癣疥之疾”,就立即请季羡林教授“另请高明”。季羡林教授还拖了一段时期,才进了301医院。但所幸仍能及时治好了天疱疮!何祚庥赞扬了邹铭西大夫“还有一点科学精神,如果陈晓旭碰到这样的中医大夫就好了”!但我们也需要公允地指出的是:不能认为中医没有能治好陈晓旭的病,就是“庸医误人”。因为以中医现在延用的诊断方法,根本不能对乳腺癌做出科学的诊断,而如果这些中医大夫对中医治病的范围,缺乏“自知之明”,那就不能不导致这样的结论,“陈晓旭是中医害死的”!

  老实说,早期甚而是中期的乳腺癌,完全可能用手术治好,这已是许多卫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常识。非常奇怪的是,身为中央卫生部副部长的王国强部长难道竟连这一“常识”都不知道?如果不知道,——请恕我直率地说,阁下不够格充当卫生部副部长;如果知道了,却要向社会公众隐瞒这一普通常识,那就是阁下有背离道德之嫌了!

  老实说,卫生部门喜欢向社会公众隐瞒医疗卫生的真实情况,已不止一次。例如,前一时期卫生部门曾向市民隐瞒“非典”正在向社会上扩散的事实,以致延误了最佳控制时期!所幸党中央采取断然措施,及时控制了病情的扩散。现在在王国强副部长的身上,我们就又看到一例!

  对于网上出现的各种评论性意见,本来我是一般不予置评的,一来是因为在科学问题上,理应尊重各种不同意见;二来是因为有相当一些意见,不值一驳!但是,由于这是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长出来说的“正式言论”,很抱歉,只好立即批评你的讲话“很不科学”,“很没有逻辑”!再说得直率一些,阁下是在为“行业利益”说话,还是为社会公众利益说话?

  我们将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是何祚庥的讲话“很不道德”,还是王国强副部长的讲话“很不道德”?

  卫生部副部长:中医害死陈晓旭说法很无德

  2007年6月15日北京晨报 作者:刘墨非

  针对“陈晓旭被中医害死”之说,在昨天召开的“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公益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首次进行了严厉批驳,“这是借人们喜爱的影视演员攻击中医药的言论,很不严肃、很不道德、很不科学!”据悉,为了让公众了解中医,从下月开始,我国将进行为期3年的中医中药科普宣传活动。

  王国强说,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去世,难道都是中医害死的?更何况,癌症的治疗是所有疾病中死亡率最高的,中西医结合对癌症的治疗,对延缓病情发展、减轻患者痛苦能发挥很好的作用。他认为,“不要以个人不科学之见来评判中国几千年的中医药文化。”

  日前,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对电视剧《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陈晓旭之死发表看法称:“陈晓旭是被中医害死的!”一时间各网站、媒体都争相转载了这一言论。

 



以“科学精神”的名义

14 06 2007年
   进行科普不仅要介绍科学知识,更要推广科学方法和弘扬科学精神。这个提法是很多人在强调的,很少见到有人有异议,甚至一些对科普毫无兴趣乃至实际上在反对科普的人也跟着这么吆喝。在一些人看来,知识和方法都是比较低层次的东西,有了精神才算上了层次。说一个人科学知识丰富、懂得科学方法,好像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说一个人具有科学精神,那就成了莫大的赞扬了。

   
但是科学精神和许多“高层次”的东西一样,虚得很,不像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那样实打实。科学知识是可以验证的,科学方法是普遍适用的,都有很客观的标准,但什么是科学精神却是很主观的界定,也就难免众说纷纭。我曾经撰文论证科学精神应该包括探索、怀疑、实证和理性四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但也只是一家之言。

   
无论如何,既然科学精神是高层次的,那么就必然要建立在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的基础上,只有那些拥有丰富的科学知识、掌握了科学方法的人才可能具有科学精神。但是科学精神那种虚而高的特点,很容易被滥用。一些人既无多少科学知识,又不懂科学方法,要他们介绍科学知识、使用科学方法乃是强人所难,但是他们却把自己打扮成很懂得科学精神,可以高高在上地反过来指责那些从事科研、科普的人士没有科学精神。

   
最近有家机构发表了一篇《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其用意是要代表中国科学界宣传、倡导科学理念和精神,但是里面有些语句似乎并不那么崇尚科学。比如文中有“避免把科学知识凌驾其他知识之上”的说法,看上去很谦虚,却丧失了崇尚科学的立场。我们之所以要普及科学知识,是因为科学方法是人类已知的最可靠的方法,通过科学方法获得的科学知识是最可靠的知识,因此希望人们能够去理解、掌握,用它来取代与之相对的其他知识。不是说科学知识不可能有错———实际上不少科学知识后来都被纠正了,而是说科学知识出错的可能性远远低于其他的知识,而且对科学知识的纠正也必然是通过科学方法而不是其他方法达成的。能够仅仅因为科学知识有可能出错,就要把科学的崇高地位拱手相让,让科学知识与宗教、迷信等其他知识平起平坐吗?

   
如果不敢理直气壮地确定科学的崇高地位,那么科学普及就失去了其意义,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就没有推广的必要,科学精神更不值得弘扬了。

   
在科学的问题上应该对事实的真相有洁癖,不应该和稀泥,不应该温良恭俭让。揭露伪科学、打击反科学,质疑那些惊人的主张,摆证据、讲逻辑,正是弘扬科学精神的最佳方式。这种得罪人的工作愿意干的人不多,这可以理解,因为从事这种工作而受到一些非议,也属意料中的。

   
令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的是,有的人对伪科学、反科学很宽容,从不去批评,却对所谓的“反伪斗士”百般指责,仿佛他们要比搞伪科学、反科学的人对科学和社会的危害更大似的。“反伪斗士”反对伪科学,他来反对“反伪斗士”,也许可以借此显得自己的层次更高,据说这叫“二阶科学传播”,学问比“一阶”的反伪科学可大得多了。

   
“反伪斗士”如果在某个事件中在知识、方法上出了什么差错,当然是谁都可以批评的。但是“二阶科学传播”的人是不屑于或没有能力来指正细节的,他们要把握的是大方向,批评的是“反伪斗士”没有“多少客观公正的科学精神”,“变成‘替天行道'’的李逵”“不分青红皂白地一路砍将去”,“对于科学精神在中国的传播、立地生根、枝繁叶茂,绝对是害多于利的”。(《当反伪斗士变成“替天行道”的李逵》,《中国青年报》2007年6月5日)

   
科学精神是否以“客观公正”为特征,这且不说。问题是,自以为很有科学精神的批评者又有多少“客观公正”可言呢?我因为担心一位著名记者传播对干细胞研究的错误见解误导了公众,就被说成是“掐央视名记更具有新闻价值”、“你跟美女有仇啊”;理解不了我的文章的“逻辑链条”,就“实在是忍不住乱猜”、“逢中(医)就必反”,诸如此类低级趣味的诛心之论,就是批评者标榜的“客观公正的科学精神”?是的,“科学精神终究不同于水泊梁山的‘替天行道'’”,像这样拿着“科学精神”乱砍人,不管砍的是谁,才是真正把自己当成了“替天行道”的李逵,而实际上不过是个热衷于八卦的李鬼。“科学精神”不是打人的棍子,更不是砍人的斧头。

(《中国青年报》2007.6.13.)

附:

当反伪斗士变成“替天行道”的李逵

乐毅
2007-06-05中国青年报

  一直以来,对方舟子先生、何祚庥先生等反伪科学斗士们是很抱有敬意的。但近来,看到这几个名字,却不知为何总会让我联想到李逵,想起那位“黑旋风”在江州劫法场时,立起一对板斧,不分青红皂白地一路砍将去,贪官污吏和良善百姓,人头一起滚滚。

  回顾前不久的方柴之争,有一点始终令我很困惑。如果方舟子先生认定裴雪涛研究员在胡说八道,直接批判他就是了。为什么要狠掐柴静呢?说做一个“调查型记者”对事实的真相要有洁癖,云云。难道就因为掐央视名记更具有新闻价值?或有其他什么利益考量?

  其实,就如方舟子先生自己所言,当“赛先生”的门徒是有门槛的,而且由于现代科学分工越来越细,那门槛有时是极高的。像“胚胎有神经系统的反应,到底是在胚胎发育的第14天还是第三周?”这样极专业的问题,别说是柴静一个“文科傻妞”不知道了,就是中国科学院非遗传学方面的院士,怕也没有一两个知道的。任何一位非专业人士,碰到一位军事医学科学院干细胞研究中心主任,在确定其身份的条件下,他向你讲一番话,你也会相信的。更何况柴静写的只是博客,又不是正式报道。她实在是并没做错什么。按照正常人的思维,那是不知者不罪。而按照八卦的讲法就是:方舟子先生,你跟美女有仇啊!

  对于此事的公众反应,方舟子先生感觉很委屈,说“赛先生”的门槛本来比较高,结果反被看成了低层次……(《中国青年报》5月30日)我就不知道方舟子先生有什么可委屈的。反伪科学很大程度上就是做科普工作,要干的活儿就是:寻求公众最能接受、最易理解的方式,来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及其精神。如果公众不理解,那就要变换方式说到公众理解为止。而不是跳起脚来,批判公众愚昧。

  在方柴之争中,主要问题是搞错了批判对象。而在其他一些时候,反伪科学斗士们甚至不在乎逻辑与科学规则了。

  例如,何祚庥先生的一语惊人:“陈晓旭就是被中医害死的!”这话明显有问题,陈晓旭死于癌症,但在西医,癌症也依然是不容易治愈的吧。如果陈晓旭看西医,最后也死了,我们是否也能说:“陈晓旭就是被西医害死的!”何祚庥先生如果说:“陈晓旭如果看西医,存活的几率可能会要高些,存活的年限可能也会要久些。”这才是真正科学严谨的表述。

  又例如,方舟子先生之质疑眼保健操。方舟子先生先指出,中国学生的近视率排世界第二,小学生为
28%、初中生为60%、高中生为85%。美国的近视率却只有25%。又提出研究表明,近视的遗传率高达0.89,可能与一个被称为PAX6的基因有关。但方舟子先生并没有否定,近视的遗传因素要经由后天环境因素的诱发,才会发展为实质近视。所以,方舟子先生提出的论据只能推导出如下结论:要不,是中国人种的PAX6基因比美国人种分布高很多;要不,就是中国后天诱发近视的环境因素要比美国多很多。再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我实在看不出,方舟子先生的论据与他所要论证的眼保健操无效甚至有害之间,有什么明晰有力的逻辑链条存在。在方舟子先生作了这样一次“漂亮”的中美比较后,我实在是忍不住乱猜:是否因为眼保健操源于中医的按摩,逢中(医)就必反!

  在何、方两先生及其他一些反伪科学斗士的某些言论中,我实在是寻觅不到多少客观公正的科学精神,倒似乎是微弱听到了一阵“文成武德,一统江湖”的歌声。

  当反伪科学斗士们变成了李逵,立起一对板斧,一把上面印着“科学”两字,另一把上面印着“主义”两字,不分青红皂白地一路砍将去时。对于科学精神在中国的传播、立地生根、枝繁叶茂,绝对是害多于利的。因为科学精神终究不同于水泊梁山的“替天行道”,它是不可能通过不当手段实现的。它要征服的是人心,而不是嘴巴和耳朵。

 



转:评凌峰与对刘海若的救治(5篇)

14 06 2007年
  也谈凌峰与对刘海若的救治

  作者:Linchuang

  几年前刘海若遭遇车祸,得到动员程度空前的救治,最后获得较好预后。该事件包含美女主持、灾难、起死回生、政治(高层关怀、台胞)等诸多买点,想不成为焦点都不行。凤凰卫视通过对该事件的持续、高密度报道,引发几乎整个华人世界对刘海若的关心,即为自己员工争取了最好的医疗条件,也极其成功地扩大了凤凰卫视的影响,可谓新闻运作的经典之作。这股新闻热还有一位受益者,就是凌峰医师,她迅速成为了公众心中的医学权威加英雄,在近10多年来,医生能获此声望的恐怕寥寥无几。最近她与凤凰卫视又一次合作,凤凰卫视慷慨地给了她“大医”、“世界级的权威医生”等崇高称号,而凌峰以一连串口号高调捍卫中医,令众多中医粉丝欣喜若狂,赚足了眼球。为此,张功耀先生通过对刘海若诊治过程的简略还原来评价凌峰医德、医术,另外几位网友也对凌锋及其观点予以了批判。我在此从医生的角度谈点看法,希望有助于网友对此有个更清晰的认识。

  1.刘海若康复是不是医学上有突破?

  答案否。

  重症脑外伤患者尽管死亡率高、后遗症多,但被成功救治的也绝非少见。且不说在伦敦、北京这样医疗水平一流的城市(况且在北京对刘海若的救治更是因为高层和舆论的关注几乎动用了一切必要的人力、物力),即便在一些小得多的医院,也有不少这样成功的例子。刘海若康复,是她本人和所有关心她的人之幸,也因为刘海若的特殊身份而具有极高新闻价值。但在医学上来说,只是对现有经验知识的一次良好应用,但并不意味着科学上有什么突破或进步。在网上检索到2005年科学时报报道,凌峰居然把治疗经验的总结上升到了哲学高度,但细看里面只有噱头,没有新观念和实质性内容。恕我直言,她这样做唬住外行的同时却令同行齿冷。

  2.怎样评价凌峰在治疗中的贡献

  目前医学水平下,对已受损神经系统并无直接有效修复手段。脑外伤的治疗,着重在于减少并发症、生命支持和促进功能替代,大抵可以分为:⑴手术清创、降低颅内压,防止脑水肿、脑疝。这是治疗的第一步,对预后影响极大。在刘海若的治疗中,这全是英国医生的功劳;⑵生命支持,保证呼吸、心跳等重要生命体征稳定。能够让刘海若耐受长途飞行,我们又不得不说英国医生居功至伟;⑶预防和治疗感染等并发症,这是重症监护、感染科、呼吸科医师和护士的特长和任务;⑷促进功能替代,这包括肢体、语言、智能等众多功能的重建,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是康复科医师的拿手好戏,护理和家人的支持也极为重要。所以说刘海若的康复,首先是英国医生打好了坚实的基础,然后得益于相关各科医师的密切配合(事实上北京众多相关专科专家参加了诊治)。关键的、脑外科医师最擅长的手术等早期救治活动(第1、2点),凌锋基本没有参与;后期的(第3、4点)救治活动,脑外科医师的作用已经有限,更多需要其它专科医师甚至亲人发挥主要作用。公道地说,凌锋在后期治疗中作为主管医师非常出色地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但能胜任这样工作的中国神经外科医师,应该达3位数。

  3.凌峰够不够 “世界级的权威医生” 、“大医”的称号

  答案还是否。

  首先说为什么她不是“世界级的权威医生”。我们国家有许多优秀的医生,可以说在临床实践中和任何国家的医生比都未必逊色,但能称得上世界级权威的凤毛麟角。为什么?医疗水平到一定程度难分伯仲,要做权威,必须是新理论、新方法的创造者和规则的制造者,而我们在创新方面颇有欠缺,科学主流语言和平台也在别人手里。根据我在前面的分析,凌锋对救治刘海若过程尽管表现出色,但甚至不能奠定她在国内的学术地位。从对她的众多介绍看,她是国内从事神经介入诊断和治疗的先行者,因而确立了她在国内神经外科领域的地位。但从世界的范围看,这就不值一提了。

  凤凰卫视捧她为“大医”。但在刘海若的救治中,她不仅极少提及英国医生打下的良好基础,还有意无意误导媒体和公众,使英国医生在早期对可能预后不好的估计(其实全世界医生对重症病人恐怕都宁肯先做最坏打算)以讹传讹为已判断脑死亡,而自己则因这种误解而成为公众心中起死回生的神医。在临床分工、协作日益复杂的今天,这种抹煞同行功劳、通过贬低同行来抬高自己的行为,恐怕令人无法认同她为“精诚”。

  4.关于她对中医的看法

  在西医中对中医一定程度认同的人还有不少,但以权威身份公开挺中医却论证如此之差的,她恐怕算是第一人了。恐怕有些无医学知识的中医粉丝表现也比他好。对她的论述已有网友充分批驳,我无须赘言,但忍不住借用bangbu1996网友的话:某些医师基本等于中医。

  5.2点感慨

  一个人无论他多么权威,他的知识只是局限于自己专业之内,对自己专业外的事情他并不比别人懂更多。所以要切忌一成名人、权威,就以为自己成了所有领域权威,忘乎所以,对什么事都以权威身份指手画脚而不是谨言慎行、以理服人。这种人之前有许多,之后还会有不少。这是包括这种人在内所有人的不幸。

  媒体确实功力无边,但聚光灯下,纤毫毕露,放大的不光是优点,也可以把人的缺点充分暴露。与媒体共舞,可要把握分寸、摆好pose,当心一不留神,露出厚厚粉底下的疮疤来。

  天亮了,门窗却还紧闭着

  作者:张功耀

  俗话说:“有鸡叫天亮,没有鸡叫,天也亮”。

  凌峰女士在《凤凰卫视》上说,她曾经失声一次,“吃了点中药,第二天就好了。”其实,我曾经失声三次,什么药都没有吃,也是“第二天就好了”。还有,我的一个朋友,曾经一直遭遇偏头痛的困扰。先是百药无效。后来,索性什么药都不吃,居然也糊里糊涂地好了,连自己什么时候好的都说不清楚。

  凌峰女士失声一次,鸡叫以后,天亮了。我失声三次,鸡不叫,天也亮了。我的朋友遭遇偏头痛,鸡叫的时候,天没有亮,鸡不叫的时候,天亮了。这真叫人不可捉摸!

  不过,有时我们很傻。天早就亮了,我们却被紧闭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完全不知道“天已经亮了”。君不见,刘海若的病情早在受伤后的第5天(2002年5月15日)就已经“天亮了”。可是,我们却一直被告知说,刘海若曾经被英国医生判了“脑死亡”,是刘海若回到北京以后,用神奇的安宫牛黄丸和针灸才把她弄醒的。

  天亮了,我们要透视外面的世界的门窗却被紧闭着。是什么人这么缺德?

  现在我们明白了,有人要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把他们当“太阳”、“救星”和“神医”欣赏、敬畏和膜拜。

  可是,今天的小老百姓已经不是从前那么愚不可及了。百姓越小越刁蛮。他们总能找到一些恶毒的办法把门窗打开。在迫不得已的时候,他们甚至会摧毁一切挡墙,掀开全部房顶,来争取那残阳的余晖、迎接那旭日的曙光、沐浴那红彤彤的太阳。估计那些自认为聪明绝顶的“太阳”、“救星”和“神医”们事先并没有预计到这一点。

凌峰医生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的外科医生(匠人),不具有医学科学家的基本素质

作者:王澄医生

  目录
  一.刘海若从来就没有过脑死亡。她的原发性脑外伤14分是非常轻度的,(正常人是15分)。

  二.危重病人长途转运是身为医生非常不负责任的决定。
  三.凌峰不知现代康复医学为何物。
  四.这是一个“不和谐”的范例。

  我对凌峰医生的评价如下:
  开刀,匠人水平。
  医学知识,中文书籍水平。
  科学思维,中医水平。
  聪明程度,容易被中医利用。
  结论,可以开刀,不可以做院士。

  正文

  一.   
刘海若从来就没有过脑死亡。英国医生的功劳大于凌峰。

  (一)刘海若脑死亡的话全是中国人编的。中国的报刊最能激动爱国主义的话就是:英国医生宣布脑死亡的病人被北京医生救活了。【凤凰网访谈节目《凤凰非常道》,于日前有幸邀请到当年将海若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教授。】

  上面的说法第一个错误是英国医生从来就没有宣布过脑死亡。第二个错误是在抢救刘海若的整个医疗过程中,英国医院的28天是最关键的。要我说,第一份功劳属于英国医生,第二份功劳才属于凌峰医生。我相信天下所有的医生都会同意我这个医生的意见,包括凌峰医生本人。中国人用“英国医生感到没希望了”和“凌锋大夫的正确诊断,海若的肝部伤口终于在伤后的第五天被缝合完毕。”的说法,以及相关报道中说了不少贬低英国医生和医院的话,来抹杀英国医生的主要功劳,把所有的功劳都归功于凌峰医生。这是不公平的。而凌峰医生却坦然接受,至少让我的感觉是凌峰医生认为英国医生不如她。

  (二)让我们重读一下新华网2003-12-11的报道。
《刘海若的救命恩人凌锋教授做客新华网》

  [凌锋]:第二,你也不能盲目的去做,明明这个人已经“脑死亡”了,你还要去做,即使你有这样的热情,也是盲目热情,是毫无意义的事情。所以必须实事求是,就是在科学的评判上来说,她并不是绝望的,还是有希望的。当时我检查她的情况,我认为她有这么一丝希望的时候,理由有几点:

  [凌锋]:第一,原发损伤不重,就是当时伤的时候还有14分。以后是一个继发性的,所以继发性的东西有一点,如果抢救前期比较及时的话,还是有一丝挽回的希望。第二,我察看了她三四天的治疗记录,她对治疗是有反映的。―――

  [凌锋]:当时看她的记录,我认为她是有反应的。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英国人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就把颅压监测仪拔掉了,也不打算去做了。但是我看记录觉得她有反应,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事情。第二,我刺激了她一下,在英国人的记录下,任何刺激不起反应,但是我刺激她时,她的手动了一下,这是有收缩性的定向运动,这一个动作非常轻,但这是一个很好的信号,我觉得还不到最底层,还没有到不可救药的程度。

  [凌锋]:在这种情况下,还有继续治疗的可能性,这是我从科学的判断上得出的,不是盲目的,一拍脑门子,必须治她。这三点让我感觉有希望,但是这些希望跟英国人谈,他是不接受的,所以你没有办法说服他,那就算了,我想我自己来治。

  [凌锋]:第三,我去了以后,我要看所有CT的片子,他们给我看的CT片子,连续做了三次,一次比一次差,他们也认为这个事情很糟糕。我去了以后,第五天,我要求他们再做一次CT,这次CT做出来以后,中线仍然移位,脑仍然肿胀,但是脑事(室)系统和原来相比稍微大了一点。这又是一个很好的信号,告诉我说她的脑水肿在消退,不是继续增长。

  (新华网报道抄录结束)

  从凌峰医生的回忆中,我们得知:当时伤的时候还有14分。什么是14
分?这是国际通用的用来评估脑外伤病人预后的简易指标。英文叫Glasgow
Coma Scale.通常用于受伤后头24小时内测量。

  根据病人的1。肢体运动能力,2。(语言)回答问题能力,和3。睁开眼睛的能力,来分级打分。15分预后最好,3分预后最不好。对病人脑外伤的预后大致分三类:13-15分,轻度脑外伤;9-12分,中度脑外伤;3-8分重度脑外伤。

  Glasgow Coma Scale.分级细节如下:
  1.肢体运动反应Best motor response (最高6分)
  照医生的话移动肢体Obeys commands. 6分
  病人把手移向(外人)触痛处Localizes to pain. 5分
  病人感到痛把肢体缩回去Withdraws from pain。 4分
  对痛的反应是屈肢体Flexion in response to pain
大脑皮层失功能(decorticate response). 3分
  对痛的反应是伸肢体Extension to pain 大脑失功能 (decerebrate
response)。2分
  无肢体动作No motor response.1分

  2.(语言)回答问题能力Best verbal response (最高5分)
  正常交流Oriented. 5分
  能回答问题,但有些糊涂Confused. 4分
  能发出句和字,但言不及义Inappropriate words. 3分
  发出声,但不能发出字句Incomprehensible sounds. 2分
  出声也不能None.1分

  3.睁开眼睛(交流)的能力,Best eye response (最高4分)
  正常Eyes opening spontaneously.4分
  喊病人,他睁开眼Eye opening to speech. 3分
  刺痛病人,他睁开眼Eye opening in response to pain.2分
  怎样也不睁眼No eye opening.1分

  从最初对刘海若的脑外伤检查得出的结论是,非常轻度的原发脑外伤14分。(“正常人”15分。)报道说,刘海若【曾经讲过自己的英文名字叫Tanya】,这和14分很相符合。刘海若病情以后的加重来自于1。继发脑水肿,2。其它严重并发外伤。预后打分就是对恢复的估计,一个14分的脑外伤病人,我相信所有的英国医生都会对她抱有希望,并非常努力地救治。

  (三)刘长乐说的话更外行,和凌峰医生一样,有“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嫌。刘长乐说:“那家(英国)公立医院的大夫能力的确有限,对脑死亡的定义过于简单。”给人一种“如果没有凌峰医生的工作,刘海若的脏器已经被拿光了”的感觉。脑死亡的定义在西方从来就没有简单过,更别说“过于简单。”脑死亡是给还有心跳的人开“死亡证”,
是西方国家医院里最为慎重的事。我在文章后附上了美国神经医学会脑死亡标准,(英美两国很多是通用的)。我请刘长乐先生读一读,你看看里面有多少事要观察记录才能最后定结论。这篇文章还只是一个简要介绍Summary
Statement. 你能说这叫“过于简单?”

  脑死亡最关键的确认是“不可逆转(不能好转)。”
什么不可逆转?1。昏迷,2。大脑功能丧失,3。脑干反射消失,4。无自主呼吸。为了确定这四项,除了许多临床检查外,还要做一些仪器检查。作出诊断后,一般间隔6
小时再复查一次才能确认。医生小组里一定要有神经科医生。刘海若继发脑水肿后陷入深度昏迷,对外界毫无反应。这个时候医生要凭经验评估这种情况“能不能逆转?”凌峰医生作为“客医”,从一开始就认为可以逆转,她还说,为什么有自主呼吸还要插气管插管?但凌峰医生却说英国医生(主治医)认为不可逆转,凌峰医生观察到的可以逆转的种种现象英国医生却视而不见?这种话有点不真实。

  我一直认为凌峰医生有语言交流问题和环境不熟悉的问题。我怀疑凌峰医生不能读“英国医生的记录”,世界上最难读的字就是医生写的字。我们在美国医院作第一年住院医生,当看不懂主治医生的医嘱字迹的时候都是请三年级的印度籍医生帮我们读。因为他们在印度学医的时候用的是美国课本。我和大多数在美国作住院医生的原中国医生交换过意见,作美国住院医生的头6个月,和美国的毕业生比,不明白的地方很多。听力有问题,并对美国医院环境极不熟悉。和中国医院比,很多很多地方不一样。过了6个月就好了。我问到的医生都同意我说的“6个月糊涂期”。不过我们这些人都是年纪比较大的,比我们年轻的要好很多。

  (四)
[凌峰教授说,“当时,英国的医生其实还没有白纸黑字确定刘已脑死,只是怀疑她可能脑死,要做进一步的鉴定。刘海若当时已处于植物状态,对外界完全没有任何反应。因此,英国医生提出这种怀疑是合理的。”]
“植物状态”和“对外界完全没有反应”说明病人昏迷和大脑无功能。但并不表明脑干无功能和没有自主呼吸。对于这样的病人,医生常会说,可能没希望了。但离宣布“脑死亡”还差的很远。

  植物状态的定义是:由于缺乏大脑皮层的功能,病人不能够和外界有交互行为,但是有清醒的可能。Definition
of Vegetative State: Loss of capacity to interact with the
environment despite the preserved potential for spontaneous or
stimulus-induced arousal (due to absence of cortical
activity).

  昏迷的定义是:丧失意识,无法唤醒。Coma is a state of
unconsciousness from which the patient cannot be aroused; there is
no evidence of self- or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植物状态和昏迷的主要区别是:植物状态有“醒”和“睡”的两种不同的状况。而昏迷只有“睡”的状况。Vegetative
state is characterized by the presence of intermittent wakefulness
evidenced by sleep-wake cycles.

  从医学概念上看,植物状态只是大脑皮层的功能障碍,并有苏醒的可能,离脑死亡差远了。理由是:1。植物状态可能“可逆”,2。植物状态比昏迷“病情轻”,3。植物状态脑干功能正常,4。植物状态有自主呼吸。所以,说英国医生根据植物状态提出脑死亡的怀疑是不合理的。没有一个西方的医生会作这种事。报道说,【海若在这之前已经动过四次大手术】英国医生会给一个“几乎脑死亡”的病人作四次手术吗?只有认为有希望才会连续作手术,不是吗?

  所以我认为,英国医生在这种情况下说“我认为没多大希望”是有的,怀疑脑死亡的中国式说法是不合逻辑的。下面两句话都是凌峰医生自己说的:“英国的医生其实还没有白纸黑字确定刘已脑死”和“英国医生几乎要宣布是脑死亡”。这两句之间也是凌峰医生“填的空”。
我现在不能判定“填空”的主观猜测的成分有多少,但是我不相信凌峰医生和英国医生在医学概念上能有顺利的交流。因为凌峰医生不是西方医生“圈子”里面的人,她差得很远,一张嘴术语就说错了。(报道说,1990年到1991年,凌峰曾经在英国伦敦神经外科医院做过访问学者。请问这个访问学者,一年365天你有几天在英国医院的手术台上作手术,有多少次参加了医生间的非正式的病例讨论?)

  我并不是故意在这里和刘长乐和凌峰谈学问,挑人毛病。而是在刘海若的“中国比英国强”的故事里,脑死亡是关键词。中医就是这个毛病,一定要把病人的病情夸大,才显得自己的治疗能力。所以,我认为他两人对西方临床医学的行为,语言,和定义非常外行。英国人没有人说脑死亡,可是他两人却从脑死亡开始说起,从而塑造了一个神医。凌峰能把不可逆的状况变成可逆的。把死人治活了。

  刘海若在英国医院的28天的故事,都不是英国人说的,都是中国人说的。
我并不怀疑凌峰医生,刘长乐,和病人家属的描述有故意欺骗人的地方。可是,我非常怀疑凌峰医生的英语口语听力能力,我不知道她在和英国医生谈话的时候,或听英国医生们讨论的时候,是不是能听懂70-80%的内容,能不能全部看懂手写的病历。此外,我后面会提到,凌峰医生的医学知识面非常狭窄。英国医生讨论问题的思路,她这样的人不可能完全跟上。

  我希望媒体专家刘长乐能找到英国的报道来反驳我,我很想听听英国的医生(用英文)是怎样说刘海若的“脑死亡”的。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听到英国医生的声音,所以,当我想要接受凌峰医生的说法的时候心里有不踏实的感觉。

  二.危重病人长途转运是身为医生非常不负责任的决定

  诚然,按西方国家的规定,只有病人自己有继续留院或转院的权利。当病人昏迷的时候,病人的丈夫有权利;病人的丈夫死了,成年的儿女有权利;如没有成年的儿女,病人的父母才有权利。这样严格的规定就是为了“别人做出的决定是为了病人本人好。”

  报道说:【凌峰教授对海若病情的判断,在海若家人心中点燃了希望。在英国短短的三天,正是海若与死神搏斗的关键时刻,凌峰教授为海若获得了起死回生的机会与权利,也获得了海若家人的极大信任和依赖。】海若的家人好像不是学医的。他们看不惯英国医院的做法,并不等于英国医院做的不对。说英国医院没有升压药。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我相信西方医学已经淘汰了中国人要找的那个“升压药”。海若的父母有权决定转院这在法律上没有错。但是,帮助海若的父母做出转院决定的凌峰医生是大错特错了。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会认为英国对刘海若的抢救和治疗水平会比中国的差。凌峰医生想要帮忙,并对英国医生的治疗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在英国没有发挥自己能力的可能,所以就惘顾病人的性命,冒险把病人转回中国。尽管后果很好,但是这也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是典型的违背国际惯例的“中国式自负”的决定。桑兰就没有这样做。危重病人转院是一个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技术问题,在西方,一定要把病人的安全放在首位,并且不容许冒险。凌峰医生习惯于把中国农村的病人转到城里,跑到英国也这样作,可见她对西方医疗体系十分不了解,完全是中国式的思维。错就错在凌峰在“冒险”。

  以后的报道是这样说的:

  【记者问她当初把刘海若带回北京治疗时,有几成的把握可以治好她,凌教授谦虚地表示,其实不是很有把握,因为她的脑部创伤确实不轻,脑部血肿情况严重。
不过凌教授说:“即使是只有一分把握,也一定要尽全力试一试,才问心无愧,不会有所遗憾。”】

  【从刘总不经意的言谈中,记者发现,原来海若来到宣武医院后的治疗并不是一帆风顺:“其实海若在宣武医院治疗并不轻松,大部分医生看过海若的诊断后都认为海若的生还几率不大。海若出事后,样子惨不忍睹,她的头部肿胀得极大,双眼乌黑发紫,我在床边呼唤了半小时,她也似乎听到了我的声音,想做出一点表示,但她已经做不出什么表情了。后来的情况有所好转,但是在宣武医院的两次高烧还是让我提心吊胆地牵挂了一段时间。”】

  为什么要让这样的病人担当长时间旅途风险?全中国有几个脑外科医生同意这次转院?我总看到,中国城里有些医生和全体中医都憋得很,很想找个机会露一手。我劝大家不要有这种想法,这样想一定会弄巧成拙。中国城市的现代医学水平比国际先进水平还差得很远,差20-30年都不止。有些中国外科医生觉得自己的刀开得比老外好,可是这个优点不能替代你脑子里医学知识的贫乏。我这篇文章就是告诉大家不要“以点代面”地以为自己不错,中国医生的“面”的知识很差。

  三.凌峰不知现代康复医学为何物

  凌峰医生身为神经外科医生居然对与她密切合作的现代康复医学知之甚少。这是全中国医生的缺点。因为她的医院以前没有标准的现代康复医学服务与她的工作配套。凌峰医生不知道什么是标准的现代康复医学,也不知道现代康复医学是一门科学,中医是不能替代的。所以,在海若的康复过程中,中医帮了忙,凌峰医生朴素地认为应当感谢,怎么能“取缔”?

  一个严重脑外伤并发多处损失的病人,“起死复生”的事常有。当人人都说刘海若的病例是奇迹的时候,凌峰医生的医学科学水平就露出来了。《科学时报》2005.04.09报道:凌峰表示,刘海若的恢复不是用了什么新药,也和高精尖的仪器无关,而是一种新的医疗理念。在《科技中国》杂志上,凌峰发表了《整体自洽医学理论在医疗实践中的应用探索》,总结了刘海若得以康复的医学理论,她的这一观点出现在《科技中国》杂志上,这也是她首次披露了刘海若康复的“秘密”。

  【整体自治医学理论是凌峰教授在对刘海若的治疗过程中,探索并总结出来的一种治疗理念。即认为人体是一个具有强有力的调节能力以维持生命的内稳定自组织系统,任何医疗手段都是通过干预这个自组织系统对疾病起作用的。病人的康复,实为人体内稳定机制和医生适当干预耦合的结果。所以,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应给予适度中西医结合的治疗干预,给机体提供一个良好的恢复环境,促使机体进行自我恢复,从而避免了只针对某一病灶施治却给机体其他器官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刘海若的康复并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就得益于这个理论,这个治疗理念因此引起医学界的关注。这期杂志还刊登了中医大师邓铁涛、神经外科专家鲍遇海发表的回应文章,同时有很多感人的细节。

  【可以看到,在过去,治疗上的整体理念运用得很不充分,往往是根据学科的划分,把治疗分为一段一段的,一个科室的治疗结束以后,再转到别的科室,这样往往延误其他方面的治疗。在治疗刘海若过程中,在有1%的希望的时候,他们都要去尽100%的努力,他们充分运用了中西医的结合的方式,在宏观和微观上双管齐下,同时打破专业界限,实现科际间的合作。始终贯彻以神经外科为主、多学科联合的方针,每进行一项神经外科的质量手段必当考虑其他方面的影响,每决定一个治疗方案,必定请求其他科室的支持和帮助。在整体理念的的贯彻下,对刘海若有十多项治疗在同时展开,而在这些治疗同步的同时还进行统一调配、统一指挥,有预见性的“棋看三招”,把问题先布置,包括康复、理疗、认知功能。由于统合了各种科学理念如整体、自洽、平衡的理论等等,经过一年的训练,最终让刘海若起死回生。

  刘海若一个病例的成功,就让中国的神经外科医生给康复医学总结出“康复的医学理论”和“新的医疗理念”。那现代医学的康复医生就只好去卖豆浆了。凌峰医生上面的说法只不过是“工作记录”加上中医整体论的变种。凌峰医生作的这些事情在美国已经很成熟了。我劝凌峰医生有空多读读美国的神经外科和神经疾病康复医学的书,少胡诌八扯“整体自洽医学理论”。推动现代康复医学的进步还轮不上你和中医。知其人,观其友。凌峰医生很快就知道和中医打成一片是什么后果了。像凌峰这样的中国外科医生是典型的“匠人”水平,对本专业的“周边”医学知识太缺乏了。因为中国整体的现代医学水平很差,该有的都没有,该见的也没见过。所以才会有人“捞过界”瞎说。还以为自己发明了什么。

  四.不和谐的范例

  报道说:【为了节省时间,海若的家人最后决定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班机。为此国航特地破例配备了双机长和双乘务长,另外为防备海若病情突然严重,还选择了五个备降场。为让海若安全回家,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做了全方位的准备,就连担架位置选择也是精心设计,并准备了7瓶氧气。】

  全世界每天哪个角落没有车祸和脑外伤?哪个脑外伤没有脑外科医生的奋力抢救?哪个抢救没有死或活?刘海若这件事最不好的就是把救治危重病人这样一件普普通通的医疗行为演变成了政治剧,中医竟然还在里面扮个角色。凌峰医生本人还傻虎虎地在这场政治剧里紧忙活。

  刘海若是台湾人在香港工作,从英国把海若拉回香港或台湾都是顺利成章的事。一定要把海若转送到北京吗?难道香港和台湾的医院都不能救治脑外伤病人吗?

  北京立即满足了刘海若家人的要求,派北京的医生去英国会诊,转运回北京,病人后来在北京的成功治疗,体现了中国政府对香胞和台胞的关怀,并展示了中国神经外科及康复医学水平的高超。两相得益。可是我们不得不问,什么人病了值得北京倾全城之力来救治?香胞在中国就这么香吗?英国医院把刘海若当作普普通通一个人来救治有什么不好?中国的平民,穷人,和农民能够获此殊荣吗?再者,一般人都会认为英国的医疗水平比北京的高,中国人故意作这种“逆向转诊”的动机是什么?是把病人的利益放在第一,还是“好不容易有人请,找到一次露脸的机会?”

  今天,无论是从医学的角度还是从政府的角度看刘海若从英国送回北京救治的事,完全是画蛇添足,得不偿失。当时决定这件事的中国官员没有脑子。中国政府过了今天就不过明天了?是不是今后中国驻外的所有外交人员,外派劳工出现脑外伤时中国都派专家去参与驻在国医生的治疗?可别忘了,刘海若是私人旅游,而外交和外派人员是为国家驻外工作。

  再者,中国的医生有驻在国的医生执照吗?没有该国的医生执照怎么可以参与该国的医疗活动?为什么中国政府要鼓励做这种“干涉别国医疗内政”的违法的事?凌峰医生有什么资格在英国医院做the
second
opinion.(同专业会诊)?我看英国人也就太含蓄了,要是在美国她早都被请出办公室了。如果听了没有医生执照的人的话,错了
谁负法律责任?在西方国家,做任何事情,首先想到的是法律,合不合法?其次才是水平。

  今后再遇到这种事,正确的作法是中国政府立即表示关心和慰问,并“相信该国医院一定会尽到力。”

  中国强调要建立和谐社会,就说明了中国以前的社会不和谐。在不和谐社会里呆惯了的人们要向和谐社会转变,很多思维方法都要变。最重要的转变是:要尽量做到每件事对大多数人有利,不是只对少数人有利。只有把中国广大的平民,穷人,农民时时刻刻放在心上,这个社会才能和谐。如果每逢领导人和对社会有影响的人病了,全市都要“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那么农民病了呢?

  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

  轻松一下,说个美国医生笑话。话说人类到了脑移植时代。有个病人得了脑病,需要脑移植。医生说,你到脑库自己先买一个吧。病人到了脑库,工作人员问,“你要买便宜的还是要买贵一些的脑子?”“脑子和脑子还不一样吗?”病人反问道。“当然不一样,比如拳王阿里的脑子就是最便宜的,外科医生的脑子就是最贵的。”工作人员答道。“为什么?”病人又问。“拳王阿里生前脑子被打的遍体鳞伤,他的脑子就像一部破车。而外科医生生前只用手,从不用脑子。他的脑子是brand
new(崭新的)。”工作人员答道。

  还原刘海若的病情记录

  张功耀

  在中医存废之争中,刘海若的病情演化一直是被主张“捍卫中医”的人士当作“中医中药十分了得”的典型案例来说事的。最近,负责刘海若后期治疗的主治医师凌峰女士也以此为中医进行了长达6个小时的作证。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凌女士为中医中药作证并没有把最关键的证据说出来。如果她真要为中医作证,她就不应该满足于喋喋不休的口头陈述,而应该为中医进行科学作证,即以实验证据向我们阐述清楚,北京的中医生向刘海若“灌饲”安宫牛黄丸,对于刘海若的苏醒究竟起了什么作用?如果不能从科学角度说明这个问题,别说只有一个凌峰作证,就是十万个凌峰作证,也绝对是毫无意义的。

  通过重新查阅和整理以往的新闻报道,我们可以大致还原出刘海若病案的主要证据和线索。

  2002年5月10日,刘海若因交通事故在英国伦敦以北的波特斯巴小站上受了严重的脑外伤。2002年5月12日,新华社伦敦12日电抢先报道了刘海若“脑死亡”的消息。可惜,新华社的这个报道至今没有病历依据,也没有医生的口述依据。

  经查阅当时的报道,至少有四个证据可以证明,当时负责抢救的英国医生没有做出这样的判断。

  第一个证据:据《南方网》2002年5月12日报道,刘海若在昏迷前还能回答:“你叫什么名字?”众所周知,从事故现场将刘海若抢救到医院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依据这个报道判断,刘海若在车站受伤的时候应该还是比较清醒的,是送到医院以后才昏迷的。稍微有些医学常识的人都会觉得,任何一个合格的医生都不会把这样的昏迷判为“脑死亡”。

  第二个证据:据《东方新闻》报道,凌峰女士2002年8月2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英国医生)“几乎要宣布是脑死亡”。她在这里的措辞用的是“几乎”。可见,凌峰医生完全知道,英国医生实际上没有宣布刘海若脑死亡。

  第三个证据:据《泉州晚报》报道,我国外交部得到刘海若受伤的消息以后,曾经迅速电话联系到了正在英国皇家医院供职的神经外科专家高武图博士。高博士与随后从国内赶来的凌锋教授一起对刘海若的病情进行了会诊。他们都同意刘海若没有脑死亡。这个报道还说:“英国脑外科专家已经进行了第一次手术,但仍然未使她脱离危险,一些英国医生对此已不抱希望。”这里只是说“一些英国医生”,没有说“包括主治医师在内”。

  第四个证据:“脑死亡”概念不只是一个医学概念,在许多西方国家,它也是一个法律概念,因为,已经有许多西方国家采用“脑死亡”来定义“死亡”了。因此,宣布“脑死亡”,无异于给一个活人判死刑。一旦“脑死亡”的宣布成立,一切与之相关的户籍、社会保险、健康保险、纳税监督等等,都将发生变化。因此,宣布“脑死亡”需要履行非常严格的法律程序。中国读者只要明白了这一点,就可以想像得到,英国医生实际上是不可能那么轻率地对刘海若宣布脑死亡的。(附记:王澄先生看了我的文章以后,从美国给我打了近一个小时的长途电话,详细介绍了这方面的知识。根据王先生的意见,我特地补充这一点。希望今后我国的记者吸取这样的教训,逐步具备相关报道应该具备的常识,避免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恐慌、揣测甚至争论,尤其要努力避免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些错误的、含糊不清的报道来达到他们个人的目的。)

  总结这四个证据,新华社抢先报道刘海若“脑死亡”,没有病历记载依据,也没有主治医师的口述,更没有法律依据,完全是记者凭想像写出来的。这个报道误导了国内舆论。

  另外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是,究竟是谁最早使刘海若苏醒?对此,有四个线索可供读者研判。

  第一个线索:2002年5月16日“南方网讯”报道,“伤重昏迷的凤凰卫视女主播刘海若伤势续有微妙变化,昨日(5月15日)出现咳嗽,对痛楚有反应,情况令人鼓舞。”又说:“经几天抢救,病情出现转机,血压和心肺功能也愈趋正常。昨日更出现咳嗽现象,而且护士喂水时,也有主动抿嘴的动作。”依据这个线索,此时的刘海若其实已经苏醒,只不过苏醒得还不充分而已。

  第二个线索:《广州日报》2002年5月29日在报道英国女王发电报慰问刘海若的同时,写了这样的话:“刘海若的主治医生看到她意志力坚强,伤情逐渐好转,都感到是一个奇迹。”按照这个报道,刘海若的“生命奇迹”最晚在2002年的5月29日就已经发生了。

  第三个线索:2002年6月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说:“在医生和家人的关怀下,刘海若恢复不错,已经可以不依靠呼吸器呼吸,脚部也有了动作,眼睛则可作出细微反应。”一个受了脑外伤而又深度昏迷的病人,能够苏醒到这样的程度,这种生命奇迹的发生,与凌峰医生和安宫牛黄丸都毫无关系。

  第四个线索:北京时间2002年6月7日,国际SOS救援中心将刘海若从英国皇家自由医院送到伦敦国际机场,再从伦敦国际机场运送到北京机场(到达北京机场的时间是8日下午2:45分),再从北京机场将病人送到北京宣武医院。经历这样的颠簸和长途跋涉,刘海若能够活着平安达到目的地,这样的生命奇迹,应该说与凌峰女士和中医中药是“八杆子也打不着”的。我们可以想像,如果刘海若的病情不是稳定到绝对安全的程度,别说一个凌峰,就是千万个凌峰,也绝不敢冒那么大的风险把刘海若从英国转移到北京来。

  这四个线索蕴含了四次奇迹。它们向我们表明,英国医生对于刘海若长达28天的抢救和治疗是充分有效的。没有这四次奇迹做基础,凌峰女士和安宫牛黄丸是绝对不可能在刘海若身上创造任何新的“奇迹”的。很明显,刘海若是因为病情已经完全稳定了才能够回到北京的,而且,自5月15日开始刘海若恢复知觉以来,刘海若的知觉恢复至少巩固得很好。一个有知觉的病人对“扎针”和“灌饲”产生反应,实在算不得什么“奇迹”。

  难道不是这样吗?

  读凌锋医生访谈录有感

  作者:奥卡姆剃刀

  昨天,像往常一样打开新华网的科技论坛,扑面而来的是多篇转贴的凌锋医生有关中医的访谈录,转贴者是在论坛饱受批评甚至嘲讽的民间科学妄想家们,他们非常兴奋,因为医学界的大腕表态了,大腕的言论自然要比普通人更有影响力,呵呵。

  凌医生在访谈中称“我也看过他们(质疑反对中医者))的一些言论,我觉得他们是不懂,他们无知,就说这个是无用的,我觉得这是有害的。除非你真正很懂,你真的能批判出中医的糟粕之处或者害处,你要真正能找到这种要害,这种关键之处倒也罢了,所有提出来的问题都是他不懂,根本没有认真地去研究过,根本不能够正面地去看待中医的成绩、中医的效果和中医的辉煌,那么你凭什么由于你的不懂和无知就说别的东西无用呢?”

  这段话实在是令我费解,凌医生在访谈里也指出,她没有专门学过中医,也不很精通,这说明凌医生本人对中医不是真正很懂,那既然你作为一个不是真正很懂中医的人可以说中医好,那为什么其他不是真正很懂中医的人就不可以说中医不好呢?这也太不讲理了吧,更何况认为那些质疑反对中医的人不是真正很懂中医,也只是你的个人看法。

  是否专门学习过中医,并不是谈论中医的先决条件,例如没有专门学过跳大神的人,一样可以凭借其科学素养给出“跳大神是伪科学”的论断,关键在于其讲的道理是否以事实为依据,是否客观和逻辑。令人遗憾的是,凌医生并没有分析那些质疑反对中医者言论的具体错误,只是非常愤慨地把他们的言论,按文化大革命的说法,称作是一个角落里边的阴风,使用一两句文革语言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使用这种“不讲道理,乱扣帽子”的文革思维就大有问题了。按照凌医生的逻辑,你可以不讲理由地称我在“刮阴风”,那我也可以不给出理由,直接称你的说法是在“点鬼火”,这是在讲道理吗?不!这是在骂街。

  说到骂街,这不是知识分子的强项,文革小闯将可以把大知识分子骂个狗血喷头,凌医生本人也未必是卖菜大妈的对手。知识分子的强项在于摆事实讲道理,靠的是以理服人,而不是靠身份和气势压人。凌医生的访谈录的确迎合了一部分人的心理,使得一些盲目崇拜中医的人们欢欣鼓舞,但在我看来,由于她没有讲出道理来,所以含金量为零。

  当前,质疑反对中医的文章很多,其中不少是重事实、讲逻辑、有深入分析的硬文章,想必关心中医问题的凌医生也看到过。如果凌医生想刹住这股“阴风”,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些文章拿出来,一个观点一个观点的去反驳,有理有据地把这些文章驳倒,这股“阴风”自然就散了。而靠这样的访谈去力挺中医,恐怕正好起了反作用,因为那些刮起“阴风”的人和相信这股“阴风”的人会想,“医学大腕怎么样?虽然她支持中医,但一样也讲不出什么道理来,除了骂骂人外一样束手无策,呵呵呵。”

  不过很有可能因访谈时间太短,不足以令凌医生一一批驳那些质疑反对中医的观点,那我希望能在事后看到凌医生这方面的文章,虽然我相信那些质疑反对中医的文章,甚至我本人也写过这方面的文章,但我还是非常希望凌医生能够证明我错了,从感情上讲,我更愿意祖国的传统文化个个都是精华。

  在凌医生的文章中,我希望凌医生能解答我的一个疑惑,即按照您的大科学观,阴阳五行是不是科学呢?如果不是科学,那以此为理论基础的中医能是科学吗?如果凌医生认为阴阳五行是科学,那本人不才,也想跟凌医生好好辩一辩。

 



切脉诊病为什么不可信?

12 06 2007年
   不久前北京出了一件离奇的事。46岁的满女士感到身体不适,笃信中医的她到一家著名中医诊所找名中医看病。她怀疑自己怀孕了,但名中医望闻问切一番之后,说不可能,是更年期综合症,给她开了大量中草药。服后未见效,一月后复诊,名中医又开了另一些草药,服后仍不见效。满女士换到其他中医诊所就诊,先后换了4家中医诊所,结论都一样,都认为是更年期综合症,继续服中草药。几个月后,满女士总算去找西医,发现已是妊娠后期,不适合做人工流产。后来早产生下一男婴。孕妇没有得到基本的孕产期保护和营养,得了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丈夫则因为超生下岗。到法院状告这4家中医诊所索赔,却被法院驳回。

   
法官的解释也很有意思:满女士作为育龄期的女性,曾经也生育过孩子,应该具备检查是否怀孕的就医方式的常识。也就是说,如果怀疑自己怀孕,应该找西医做检查,去中医诊所是进错了门了。可能有很多人会对此感到奇怪,中医切脉不是号称非常神奇,妇女一怀孕就能够诊出来,甚至还能诊出胎儿是男是女吗?怎么满女士就那么冤,好几位名中医都诊不出是“孕脉”?

   
中医诊断法分“望闻问切”四种,这些方法其他民族的传统医术或多或少也都采用,即使是现代医学也还在用,只不过只是做为一种辅助的手段,准确的诊断还是要依靠仪器的。大家虽然都在用,但中医有自己的特色,其中最具特色的就是中医的切脉,体系之复杂,脉象之繁多,地位之重要,传说之神奇,可谓“博大精深”,在其他医术体系中是见不到的。

   
中医切的脉,是十二经脉中的一条,叫手太阴肺经。按的地方在手腕部大约一寸长的位置,称为“寸口”。这个地方能够摸到脉的跳动,据称能感受到气的运行,是百脉之所朝宗,可以诊百病、决生死。

   
中医又把这一寸长的脉给分成三截,桡骨茎突处的脉叫关脉,关脉之前的那小段为寸脉,关脉之后为尺脉。这叫做三部。三个指头按下去,就刚好各感到寸、关、尺三部的脉动,每一部有浮、中、沉三候,合称为“三部九候”。

   
中医又认为,左右手的寸、关、尺部位分属不同的脏腑,可以据此探测出相应脏腑的病变。但是究竟分属什么脏腑,历代名医却有各种无法调和的说法。现在比较通行的一种说法是左手的寸、关、尺分属心、肝、肾,右手的寸、关、尺分属肺、脾、命门。

   
为什么这么分属呢?不是什么经验之谈,而是根据五行生克而来的。右手之尺被认为是极下,为受命之根本,所以分属命门。受命之后,万物从土而出,脾属土,所以右手尺上面的关就分属脾。脾土生金,所以右手关上之寸分属肺。之后转到左手之尺,依次为肺金生肾水、肾水生肝木、肝木生心火,也就让左手的尺、关、寸分属肾、肝、心了。

   
但是我们现在知道,所谓手太阴肺经就是桡动脉,脉动也并非气动,而是心脏在搏动。桡动脉是人体很多条动脉中的一条,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不过它在经过寸口那个地方时,因为靠近皮下,所以能被摸到,也就能够感受到它的跳动。寸口的动脉只是桡动脉的一段,而寸、关、尺就是桡动脉上紧挨着的三小段,它们跳动的频率等状态必然和桡动脉一致,也必然和全身的其他动脉一致,都是心脏搏动的反映,心跳快必然寸关尺脉动全都快,心跳慢必然寸关尺脉动全都慢,心跳不规则必然寸关尺脉动全都不规则,怎么可能像中医所说在这一段动脉紧挨的三个地方会出现不同的跳动,分别反映不同脏腑的病变呢?

   
就拿“孕脉”来说吧,中医典籍对什么样的脉像是孕脉,有多种说法,但没有一种说法经得起推敲。一种说法是“尺脉滑疾,皆为有孕”,但是如果尺脉滑疾,寸、关脉也必然滑疾,不可能说尺脉跳得快,而寸、关脉跳得慢。另一种说法是闭经的人,尺脉断绝,但是如果闭经而尺脉不绝,就是怀孕了。这个说法更是荒唐。寸关尺都在同一条动脉上,要绝就都一起绝了(心脏停止跳动,人也死了),绝不可能只有尺脉绝而寸、关脉不绝的。

   
大概是觉得把那么一小段动脉细分成寸关尺太不合理,所以现在流行的一种说法是简单地说“滑脉”是妊娠脉象。那么什么算滑脉呢?“脉来流利,如盘走珠。”就是切脉时感到脉的跳动像是珠子在盘中滚动一样。这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完全就是一种主观的想像,如果诊得准,就是你感觉对了,诊得不准,就是你感觉错了。

   
中医对脉象的描述,就充斥了类似的模糊比喻,例如称革脉如按鼓皮、涩脉如轻刀刮竹、弦脉如按琴弦、紧脉如牵绳转索等等,都只是诉诸于医生的主观感受和想像,不同的医生可以有不同的判断,根本无法做客观的测量。这种模糊性,有利于随意解释,也为理论的失败准备了退路。

   
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相信切脉真的能够诊断出怀孕,有的人还有这样的亲身经历呢?其实是“问”的功劳,问出了月经迟迟不来,那么怀孕的可能性就很高了。再装模作样切脉一番,果真说中,就会被归为是切脉的功劳,并被传扬开去。说不中,也不会有人去计较。人性的弱点是倾向于记住被说中的奇妙,而忘了没有说中的情形,这也是为什么算命、风水会有市场的一个因素。满女士之不幸,就在于她已到了更年期,所以即使月经迟迟不来,中医也不会往怀孕去想,所以再有名、再多的中医,也就没有一个能够切出是“孕脉”。

   
至于号称能够切脉切出胎儿男女的,什么左手滑脉重是男胎,右手滑脉重是女胎,不过是由“男左女右”的习俗衍生出来的无稽之谈,预测准确率不可能显著高于50%。谁要不服,就去做大样本的测试统计。

2007.5.30.

(《经济观察报》2007.6.11。登出时有删节)

(XYS20070612)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西安翻译学院名誉权纠纷案资料汇编

12 06 2007年
一条广告引起的荒唐案件
——西安翻译学院名誉权纠纷案资料汇编

作者:Yush

  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诉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名誉权纠纷案深受公众关注。终审判决公布后,中国知识界、教育界震惊。该事件虽然案情分明,但跨度近3年、网络评论纷纭、媒体报道众多、相关资料繁杂。本文特综合相关原始资料,供公众和媒体参考。

目录

  一. 人物简介
  二. 大奖与荣誉  ——“纷至沓来”的“八项国际殊荣”
  三. 广告与“新闻”——“震荡寰宇”的“中国最受尊敬大学及校长”

  四. 调查揭露   ——“子虚乌有”的机构、“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宣传

  五. 追根溯源   ——“WTO中国研究中心”网站档案
  六. 追根溯源   ——野鸡机构、皮包公司档案
  七. 案外案    ——“WTO专业证书班”事件
  八. 案外案    ——“大三女生年薪40万”事件
  九. 案中案    ——西译诉西部发展报社、唐勇事件
  十. 变本加厉   ——西译、丁祖诒诉北京科技报社、方舟子
  十一.得寸进尺   ——迟开的玫瑰,检举、算账、再诉与执行

一. 人物简介

1. 被告

  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博士,科普作家,自由撰稿人。致力于科学普及、打假揭伪,著有《科学成就健康》、《批评中医》等。其主持的新语丝网站在海内外知识界拥有重大影响。曾担任《北京科技报》专栏作者,期间撰写的《“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和《脚踏两只船的的院士候选人》三次被起诉名誉侵权并败诉(见美国《科学》:“中国打假人士遭遇诽谤判决打击;支持者团结起来”,以及《世界日报》:“方舟子缠讼
海内外学人声援”)。目前,在中美两国另有数起肖传国诉方舟子等名誉侵权案,其中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肖传国败诉,其他悬而未决。有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建议严肃对待因打假而引来的诉讼,更有众多海内外知识分子签署公开信声援方舟子。其支持者在中美两国分别设立“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和“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为其诉讼提供资助。

  北京科技报,北京青年报社主办的科技类周刊。因发表“四川老中医绝食表演事件”、“丁祖诒事件”、“刘子华事件”和“肖传国事件”有关文章而招致名誉权诉讼,均败诉(详细资料见新语丝《立此存照》)。

2. 原告

  丁祖诒,西安翻译学院院长及创办人。拥有众多殊荣,同时也在“2005年度十大厚脸皮名人排行榜”榜上有名、排行第二。著有《丁祖诒文集》,虽然受到“数十位文学大师热评”,但其基本中文能力却遭网友戏虐,其“处女式的不毛之地”、“万马齐喑”、“红杏出墙”等用语风靡各论坛。丁祖诒博客见http://dingzuyixfu.blog.sohu.com。

  西安翻译学院(西译),号称中国最大的民办高校,在校学生4万名。虽然自封为与哈佛大学“等级相同,不分强弱”的“中国的私立老大”,却在最新的两个民办大学排行榜中分别屈居第四和第八。虽然自称其英文校名为Xi’an
Fanyi
University(“西安Fanyi大学”),但不具有“大学”(“University”)所应具有的学位授予资格。虽然其校名中有“翻译”二字,但该校官方英文网页体现出的英语水平曾遭网友嘲笑。虽然号称采取准军事化管理、拥有最变态的校规,却以学生普遍冒险翻墙外出为特色而被戏称为“西安翻墙学院”,有学生在课堂上玩扑克,也有教师公然鼓动学生考试作弊、退学自学。西译新闻网设有“方舟子批判”专栏;西译校友论坛设有“撩开方舟子的面纱”;扬子晚报、中国新闻人网、千龙网设有“策马亮剑”等反方舟子专栏。

3. 幕后

  贺玉民,别名贺玉明、He
Yumin,陕西西安碑林区人,自称科技日报教育周刊副主编,据称博士,系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的法人创立者(Incorporator)、注册人,“WTO中国研究中心”负责人,“北京阳光恒业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

  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即所谓“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或“全美高等教育联盟”,实为美国加州一商业公司。该公司成立5天后就“经过对美国高等院校调查”,向西译、丁祖诒颁发了“首家最值得美国高校研究的中国民办大学”、“最受美国高校尊敬的中国民办大学校长”证书。在“发放问卷8万份”调查后,以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或U.S.A. FIFTY□S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的名义,将西译、丁祖诒列为“中国最受尊敬中国大学及校长”,并在《洛杉矶时报》发布排名广告。据美国加州政府提供的公司资料,该“50州”公司因未曾履行加州商业公司必须履行的纳税义务,已于2006年2月1日被加州税务机关根据加州财政税收法中止营业。

  WTO中国研究中心,自称“由美、日、加拿大、日内瓦籍华人及有识之士在日内瓦设立”,实与世界贸易组织毫无关系。曾参与组织“西部人力资源考察团”或“世界500强代表团”到西译考察招聘。曾在西译举办“WTO专业证书班”,并赠送丁祖诒一辆A8L加长豪华奥迪轿车以表达“钦佩和敬意”,同时在西译设立50万元人民币奖学金。“WTO中国研究中心”的域名wtocrcc.com已于2003年8月16日因未缴费而失效。

  北京阳光恒业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内资股份合作公司,注册资金20万元。曾由“WTO中国研究中心授权”、“全权代理及实施”WTO专业证书培训和考试。据西城区地方税务局征管科2007年3月8日填报的非正常纳税户统计表,该公司已于2004年12月23日因失踪而税务机关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因此被认定为“非正常纳税户”。经查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北京阳光恒业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北京市菲达乳制品制作有限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位于北京朝阳区崔各庄村北牛场,总经理兼股东陈锐光(陈瑞光)。曾以“中澳北京菲达乳制品有限公司”或“中澳合资北京菲达食品公司”的名义参加“世界500强企业为主体的41家大型企业组成的‘中国西部人力资源考察团’到陕西考察”,并以年薪40-50万元“预聘”西译某大三女生为“亚太地区市场拓展部经理”,酿成“大三女生年薪40万”事件,后由西安法院判定“预计年薪在40万到50万元,此言论属于事实”。

 
  全部资料见:
  http://www.xlogit.com/xysupload/15xfzl.htm

 



当“海龟”遇到“大虾”——方舟子专访

12 06 2007年
  当“海龟”遇到“大虾”
  ——方舟子专访

  记者杨丹
  美国《新世界时报》2007.6.8.

  “CBA(美国华人生物制药科技协会)有最受崇拜的两个人,一个是自由穿梭于中美的官场、商场、情场和欢场的安普诺,另一个是维护中国学术贞节的方舟子。”当2007年CBA的年会快要落下帷幕的时候,主持人在方舟子演讲之前如是说。去年的CBA年会,本报专访了网络小说《回国讯火记》的作者安普诺,引起了广大读者的热烈关注。今年,本报对CBA的另一个最受崇拜者——学术打假专家、新语丝网站的创办人方舟子进行了专访。

  1990年,在中国科技大学生物系本科毕业后,赴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留学,95年拿到博士学位。1994年创办“新语丝”网站,专攻留学生发表文学作品。1998年开始专业从事网络工作。2000年偶然机会走上学术打假的不归路。后来以至于“新语丝”从一个在网上传播杂志的电子文库几乎变成专业的打假网站。

  根据方舟子的经历判断他大概四十岁左右,可是,当你见到他时,一定不敢相信这位面容清瘦、书生气十足的娃娃脸,就是那位传说中的打假英雄。

  方舟子这个笔名来自一个典故:两条船拼起来就是方舟,喻脚踏两船之意。一条是科学,另一条是文学。与方舟子交流,自然从他的“打假”开始。从事生物医药研究的他,走上打假之路纯属偶然。以前,国内的网络还没有发展起来的时候,在国外只能通过《人民日报海外版》来了解国内的情况。大概在2000年的时候,国内的网络发展起来了,可以通过网络来了解国内的情况。方舟子说:“我本人比较关心国内的生物医药方面的发展,但是在网上看到一些事情之后,觉得非常的荒谬,而且没有人站出来指正这些问题,甚至还有的专家参与到这些事情当中,我就决定要揭发这些欺骗大众的沽名钓誉或牟取暴利的行为。”

     
被揭露的第一个案例,是“基因皇后”、“世界生物科学顶尖级人物”陈晓宁,明明是洛杉矶一所私营医院的技术人员,挂名加州大学附属副教授,回国时却“精简”成了“加州大学副教授”。一个连博士学位都没有的人如何能在美国著名大学当副教授?查来查去,发现她的头衔都大成问题。当时她吹嘘自己是希望得到清华大学的一个投资3亿元人民币的项目。

     
还有当时在《光明日报》上看到大连医科大学关于生命核酸的报道,居然称是秦始皇当年所寻找的长生不老药……,这个简直荒唐至极,于是写文章批评这种说法。国内的“珍奥核酸”,据说一年可以有十几个亿的盈利。后来,他们反驳说:“方舟子学的已经过时了,这是我们国内最新的研究发明”。

     
“国外的医学专家都非常的支持我。这完全是一个商业骗局。后来国家工商总局和卫生部都发了通报批评了这种欺骗行为。”方舟子谈起打假的经历,直言快语,不掩饰好恶的心态,表现了他的真性情,可以看出为什么他的言行可以引起大家的心灵共振。

  其实,从他的打假经历我们就可以看出,面对国内某些腐败的现象,方舟子是一位敢于说出“皇帝的新装”新声音。他表示,我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是,我希望能够通过我的努力,引起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很多人都认为学术界是一片净土,但是,现在一些丑恶的现象被揭发出来,就会对一些胆小的人起到威慑的作用。尤其是“新语丝”网站,能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关键是对学生有一个教育意义。让学生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能说因为交不了差而去造假,更不能通过造假来拿更多的资金。学术造假,各个国家都有,关键是看如何处理。在韩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在我揭露的600多起中,目前受处理的只有十几起,教授被开除的也只有几个。

  方舟子说,在“新语丝”网站上登出来的,都是经过核查的。每天都能收到很多举报的材料。我要求对方留下真实姓名,这是一个相互信任的基础。而且在网站上,允许被揭发的人为自己辩护。

  当笔者问起,如何看待学术打假,越打越多,层出不穷的现象时,方舟子说,学术的腐败与其他方面是有着一定联系的。这与体制有很大的关系。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

  他这样“卖力的得罪人”,一定有人攻击报复吧?方舟子很坦然地说,这本来就是一个得罪人的工作。除了他们在国内起诉我、给我制造麻烦之外,我还遇到过两次跟踪进行人身威胁的事情。有一次一个人装扮成送快件的按门铃,开门之后就对我说“你做的事情你自己清楚”,说完扬长而去。后来我调出那天的摄像,看到其实那人后面还跟着两个人。这也是预料中的事情,但是,我不会因此缩手缩脚,让他们得逞。只是以后会更加小心。

  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着纯洁的理想主义和英雄主义。方舟子崇尚“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本来以为在美国的大学里当教授是一件比较轻松的理想工作,但是后来发现,美国大学教授要做实验、出论文,还要想方设法申请科研基金;如果到公司里上班,每天除了要准时上下班,还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他这样描述自己每天的生活状态:上网三四个小时,处理一些邮件,包括调查一些打假的举报,找专家验证什么的。然后就是写作和读书,包括给国内三家媒体写专栏,每月要写十多篇,还有其他的一些社会活动。

  他说,国内也有很多机构找我合作,我知道,一旦与他们合作,有了利益关系之后,打假的工作将会面临很大的障碍。所以,我都一一拒绝了。

  在方舟子的打假之余,我们还了解到最近他就中医问题,与国内的一些专家有一些不同看法。这里,我们聆听到了他的第一声音:中医因为历史悠久,所以是有一定的经验积累的,里面有好的东西。目前的科学发展到了这样的阶段,我们的中药里面的成分是否完全是真的,它对人体是否安全,都是问题。据我的了解,有的中药里面是加了西药的成分的。我们应该用现代科学的方法检验中医学。

  从宏观上看,其实方舟子是一位非常关心国家社稷的“匹夫”,他用自己的专业所学,来监督学术上行为不端之人;他的思想中有着文人的那种不畏强暴的浩然正气,他和他的新语丝更像一股清流,在遇到浊浪时,这股清流不但能保持自身的清洁,还发挥净化的功能,将它所遇到的混浊沉淀出来。

 



彭剑:我愿为方舟子作代理

10 06 2007年
彭剑:我愿为方舟子作代理

□本报记者 李明思
2007年06月10日法制日报

  “屡败屡战”的律师彭剑显得很平静。当提到上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肖传国诉汤姆网、方舟子损害名誉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肖传国诉讼请求时,作为方舟子的代理人,对于这一来之不易的判决结果,他只是“嗯”了一声,仍然继续着刚才有趣的话题———近来他的心情应该是兴奋的,但神情却尽是内敛理智。

  他在给《法制日报》记者的材料中,描绘着矛盾的情绪:“屡战屡败”却“需要支持与鼓励来保持昂扬斗志”。他常常愧疚忐忑,惟恐辜负支持者,偶尔却还会愤怒,一如当年逛到“新语丝”网站,在那里他看到不少人对“方舟子”谩骂,内心以为“微斯人,吾谁与归”,曾想要帮助他,却没有想到,现在他和方舟子走的这么近。

  彭剑代理了方舟子六起官司,大多由学术界的争论与分歧和揭发学术不端行为开始,并逐渐发展成为名誉权益纠纷案。这些官司很累,花费时间长,双方展开就是一场拉锯战。在这之中,他面对媒体说的最多一句话就是:“我和我的当事人已经达成共识,会坚决上诉,决不向原告方道歉。”

  在工作中学习

  肖传国教授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从武汉打到北京。彭剑主要负责进行证据的搜集,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就达到了三十多条,其中绝大多数为网络证据。按原计划,去年6月,该法院在一天内的同一法庭开庭审理两个相关案件,上午开庭是肖传国诉北京科技报、北京青年报、方舟子案,但肖传国教授认为方舟子肆无忌惮攻击科学家的行为,仅仅道歉是不够的,应该加重经济处罚,当庭将精神损害赔偿由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彭剑采取“防守战术”,抓“原告方当庭宣读的起诉书诉讼请求与开庭前提交的不符”为由,要求法庭延长举证时限,从而赢得取证时间。

  不过,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国内期刊也属于国际期刊”、“在获奖名单上查不到名字不等于没有获奖”等理由判决肖胜诉,彭剑作为方舟子的代理律师提起上诉,武汉中级法院在今年2月27日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4月20日开庭审理肖传国教授起诉的名誉权案件,5月28日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民事判决书上这样写道:“学术上的争论与分歧应在学术范围内解决,而非依靠法律来解决学术分歧问题。”与此同时,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都公布了本年度院士候选人的名单,向全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记者发现,肖传国教授名在其中。

  不同地域法院不同的判决,彭剑将肖传国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当成了一次实践与学习。大学,他性格平静,喜欢思考,习惯质疑,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任何有事实依据和正常逻辑推理的置疑,应受法律保护,真金不怕火炼,真理不怕质疑。那些“传统的、民族的科学”或“民间创新”,应当面对现代科技并接受各方的置疑。

  用良心明辨是非

  彭剑说:“多年来,方舟子打假涉及了保健品公司,科技、教育部门,很多律师因为利益冲突问题不敢为他代理官司。但是我愿意为方舟子代理。如果在接下来的庭审中他还愿意让我代理,我会继续代理下去。”

  律师是否可以不问当事人立场,只负责帮着在法律范围内尽可能达到目的?彭剑摇摇头,表示自己真的做不到,他试图寻找一本《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
(试行)》的小册子,只因上面写着:“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特殊社会责任。……每一位律师均有义务遵守律师执业规范,重视其社会责任。”但桌子上太多专业资料的累积,一阵翻拣后未果,他站立一旁无奈摊手而笑,他最后还是说服了自己,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良心,必须能够明辨是非,分清真与假、美与丑。

  我们处在一个造假成本低廉、骗子与消极腐败盛行的特别年代,捍卫言论自由、支持打假,与谎言和欺骗做斗争是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重要要求之一。在一个具有稳定架构的社会里,遵从法律、摈弃暴力、在法律框架内的斗争日益成为主流。彭剑说他有着古代侠客的梦想,侠与正义密不可分,清末汤增璧《崇侠篇》中说侠“白刃可蹈,而坚持正义,弗见,则起而舛之,是之谓侠。”无法杖剑天涯,于是彭剑选择律师行业自承尽在情理。

  彭剑与方舟子不时常见面,但是经常进行电话沟通。现在他很少有时间为其他客户服务了:由于专心地做一件事情,学术打假繁杂的调查与取证,大量法律文书的书写工作,使得他档期排得很满。也正是因为专注,他得到了方舟子的信任。

  律师需要立场

  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与方舟子相关案件受到持续关注,学术不端行为、学术打假以及由此引发的诉讼成为代表们热议的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文大学生物化学系教授曹宏威在会议期间提出了“严肃对待因打假而引来的诉讼”的建议。在此项建议的联名附议代表签名附页上,李鹏飞、梁策中等15名全国人大代表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曹宏威提出,近年国内涉及包括学术准则、科学真相在内的打假案件越来越多,其中不少需要科学与教育专业知识始能达至真理,但法庭往往出现罔顾事实依据、矮化真相,明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八条所提出的“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等要求,不利于打击犯罪,不利于提倡文明,影响恶劣,冀望国家正视。

  “一个科学工作者的学术声誉或名誉不可能靠司法机关的判决书来维系;他若是科学家,就让学术界来认可其成果,当然,广大的人民群众更期待他的理论所带来的福祉。”彭剑侃侃而谈。

  彭剑说:“不少支持方舟子的朋友,关注祖国科学事业健康发展的人士,他们认识到科技为强国之本,认识到科技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正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基、正成为影响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的最沉重的羁绊。他们或公开声援,或提供资助,或志愿工作,或私下提供信息……这些支持者,他们多是对事不对人,并深刻认识到支持方舟子打假的意义。”

  “我应该不算个慷慨激昂的人,只是有信心打赢官司而已,这也不是心高气傲,只是勇气还没有消融。别人说我很年轻,是啊,毕业才10年?”彭剑笑着反问自己,脸上隐隐露出一丝疲惫。律师需要一个立场,是正确的事情就会做下去,这是他的坚持所在,他没有后悔。

  彭剑的另一重要身份是科技打假基金筹备组事务秘书,此组织去年开始接受各界资助,方舟子及其领导的新语丝网站是国内科技打假的主力军之一,因此目前是主要受资助方。让彭剑颇感无奈的资金问题,确实是干扰个人学术打假一个重要因素,打假不为个人,是为社会。

  他一度有些动情,停顿了几分钟,没有说话,最后才说:“方舟子和我有了更多的后盾支持,这里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全是正直善良的公民个人。包括捐款达万元的捐赠人在内的许多捐赠人,都要求匿名、不求任何回报,实在是很伟大,我敬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