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精神”的名义
14 06 2007年
但是科学精神和许多“高层次”的东西一样,虚得很,不像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那样实打实。科学知识是可以验证的,科学方法是普遍适用的,都有很客观的标准,但什么是科学精神却是很主观的界定,也就难免众说纷纭。我曾经撰文论证科学精神应该包括探索、怀疑、实证和理性四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但也只是一家之言。
无论如何,既然科学精神是高层次的,那么就必然要建立在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的基础上,只有那些拥有丰富的科学知识、掌握了科学方法的人才可能具有科学精神。但是科学精神那种虚而高的特点,很容易被滥用。一些人既无多少科学知识,又不懂科学方法,要他们介绍科学知识、使用科学方法乃是强人所难,但是他们却把自己打扮成很懂得科学精神,可以高高在上地反过来指责那些从事科研、科普的人士没有科学精神。
最近有家机构发表了一篇《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其用意是要代表中国科学界宣传、倡导科学理念和精神,但是里面有些语句似乎并不那么崇尚科学。比如文中有“避免把科学知识凌驾其他知识之上”的说法,看上去很谦虚,却丧失了崇尚科学的立场。我们之所以要普及科学知识,是因为科学方法是人类已知的最可靠的方法,通过科学方法获得的科学知识是最可靠的知识,因此希望人们能够去理解、掌握,用它来取代与之相对的其他知识。不是说科学知识不可能有错———实际上不少科学知识后来都被纠正了,而是说科学知识出错的可能性远远低于其他的知识,而且对科学知识的纠正也必然是通过科学方法而不是其他方法达成的。能够仅仅因为科学知识有可能出错,就要把科学的崇高地位拱手相让,让科学知识与宗教、迷信等其他知识平起平坐吗?
如果不敢理直气壮地确定科学的崇高地位,那么科学普及就失去了其意义,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就没有推广的必要,科学精神更不值得弘扬了。
在科学的问题上应该对事实的真相有洁癖,不应该和稀泥,不应该温良恭俭让。揭露伪科学、打击反科学,质疑那些惊人的主张,摆证据、讲逻辑,正是弘扬科学精神的最佳方式。这种得罪人的工作愿意干的人不多,这可以理解,因为从事这种工作而受到一些非议,也属意料中的。
令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的是,有的人对伪科学、反科学很宽容,从不去批评,却对所谓的“反伪斗士”百般指责,仿佛他们要比搞伪科学、反科学的人对科学和社会的危害更大似的。“反伪斗士”反对伪科学,他来反对“反伪斗士”,也许可以借此显得自己的层次更高,据说这叫“二阶科学传播”,学问比“一阶”的反伪科学可大得多了。
“反伪斗士”如果在某个事件中在知识、方法上出了什么差错,当然是谁都可以批评的。但是“二阶科学传播”的人是不屑于或没有能力来指正细节的,他们要把握的是大方向,批评的是“反伪斗士”没有“多少客观公正的科学精神”,“变成‘替天行道'’的李逵”“不分青红皂白地一路砍将去”,“对于科学精神在中国的传播、立地生根、枝繁叶茂,绝对是害多于利的”。(《当反伪斗士变成“替天行道”的李逵》,《中国青年报》2007年6月5日)
科学精神是否以“客观公正”为特征,这且不说。问题是,自以为很有科学精神的批评者又有多少“客观公正”可言呢?我因为担心一位著名记者传播对干细胞研究的错误见解误导了公众,就被说成是“掐央视名记更具有新闻价值”、“你跟美女有仇啊”;理解不了我的文章的“逻辑链条”,就“实在是忍不住乱猜”、“逢中(医)就必反”,诸如此类低级趣味的诛心之论,就是批评者标榜的“客观公正的科学精神”?是的,“科学精神终究不同于水泊梁山的‘替天行道'’”,像这样拿着“科学精神”乱砍人,不管砍的是谁,才是真正把自己当成了“替天行道”的李逵,而实际上不过是个热衷于八卦的李鬼。“科学精神”不是打人的棍子,更不是砍人的斧头。
(《中国青年报》2007.6.13.)
附:
当反伪斗士变成“替天行道”的李逵
乐毅
2007-06-05中国青年报
一直以来,对方舟子先生、何祚庥先生等反伪科学斗士们是很抱有敬意的。但近来,看到这几个名字,却不知为何总会让我联想到李逵,想起那位“黑旋风”在江州劫法场时,立起一对板斧,不分青红皂白地一路砍将去,贪官污吏和良善百姓,人头一起滚滚。
回顾前不久的方柴之争,有一点始终令我很困惑。如果方舟子先生认定裴雪涛研究员在胡说八道,直接批判他就是了。为什么要狠掐柴静呢?说做一个“调查型记者”对事实的真相要有洁癖,云云。难道就因为掐央视名记更具有新闻价值?或有其他什么利益考量?
其实,就如方舟子先生自己所言,当“赛先生”的门徒是有门槛的,而且由于现代科学分工越来越细,那门槛有时是极高的。像“胚胎有神经系统的反应,到底是在胚胎发育的第14天还是第三周?”这样极专业的问题,别说是柴静一个“文科傻妞”不知道了,就是中国科学院非遗传学方面的院士,怕也没有一两个知道的。任何一位非专业人士,碰到一位军事医学科学院干细胞研究中心主任,在确定其身份的条件下,他向你讲一番话,你也会相信的。更何况柴静写的只是博客,又不是正式报道。她实在是并没做错什么。按照正常人的思维,那是不知者不罪。而按照八卦的讲法就是:方舟子先生,你跟美女有仇啊!
对于此事的公众反应,方舟子先生感觉很委屈,说“赛先生”的门槛本来比较高,结果反被看成了低层次……(《中国青年报》5月30日)我就不知道方舟子先生有什么可委屈的。反伪科学很大程度上就是做科普工作,要干的活儿就是:寻求公众最能接受、最易理解的方式,来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及其精神。如果公众不理解,那就要变换方式说到公众理解为止。而不是跳起脚来,批判公众愚昧。
在方柴之争中,主要问题是搞错了批判对象。而在其他一些时候,反伪科学斗士们甚至不在乎逻辑与科学规则了。
例如,何祚庥先生的一语惊人:“陈晓旭就是被中医害死的!”这话明显有问题,陈晓旭死于癌症,但在西医,癌症也依然是不容易治愈的吧。如果陈晓旭看西医,最后也死了,我们是否也能说:“陈晓旭就是被西医害死的!”何祚庥先生如果说:“陈晓旭如果看西医,存活的几率可能会要高些,存活的年限可能也会要久些。”这才是真正科学严谨的表述。
又例如,方舟子先生之质疑眼保健操。方舟子先生先指出,中国学生的近视率排世界第二,小学生为
28%、初中生为60%、高中生为85%。美国的近视率却只有25%。又提出研究表明,近视的遗传率高达0.89,可能与一个被称为PAX6的基因有关。但方舟子先生并没有否定,近视的遗传因素要经由后天环境因素的诱发,才会发展为实质近视。所以,方舟子先生提出的论据只能推导出如下结论:要不,是中国人种的PAX6基因比美国人种分布高很多;要不,就是中国后天诱发近视的环境因素要比美国多很多。再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我实在看不出,方舟子先生的论据与他所要论证的眼保健操无效甚至有害之间,有什么明晰有力的逻辑链条存在。在方舟子先生作了这样一次“漂亮”的中美比较后,我实在是忍不住乱猜:是否因为眼保健操源于中医的按摩,逢中(医)就必反!
在何、方两先生及其他一些反伪科学斗士的某些言论中,我实在是寻觅不到多少客观公正的科学精神,倒似乎是微弱听到了一阵“文成武德,一统江湖”的歌声。
当反伪科学斗士们变成了李逵,立起一对板斧,一把上面印着“科学”两字,另一把上面印着“主义”两字,不分青红皂白地一路砍将去时。对于科学精神在中国的传播、立地生根、枝繁叶茂,绝对是害多于利的。因为科学精神终究不同于水泊梁山的“替天行道”,它是不可能通过不当手段实现的。它要征服的是人心,而不是嘴巴和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