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剑:我愿为方舟子作代理

10 06 2007年
彭剑:我愿为方舟子作代理

□本报记者 李明思
2007年06月10日法制日报

  “屡败屡战”的律师彭剑显得很平静。当提到上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肖传国诉汤姆网、方舟子损害名誉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肖传国诉讼请求时,作为方舟子的代理人,对于这一来之不易的判决结果,他只是“嗯”了一声,仍然继续着刚才有趣的话题———近来他的心情应该是兴奋的,但神情却尽是内敛理智。

  他在给《法制日报》记者的材料中,描绘着矛盾的情绪:“屡战屡败”却“需要支持与鼓励来保持昂扬斗志”。他常常愧疚忐忑,惟恐辜负支持者,偶尔却还会愤怒,一如当年逛到“新语丝”网站,在那里他看到不少人对“方舟子”谩骂,内心以为“微斯人,吾谁与归”,曾想要帮助他,却没有想到,现在他和方舟子走的这么近。

  彭剑代理了方舟子六起官司,大多由学术界的争论与分歧和揭发学术不端行为开始,并逐渐发展成为名誉权益纠纷案。这些官司很累,花费时间长,双方展开就是一场拉锯战。在这之中,他面对媒体说的最多一句话就是:“我和我的当事人已经达成共识,会坚决上诉,决不向原告方道歉。”

  在工作中学习

  肖传国教授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从武汉打到北京。彭剑主要负责进行证据的搜集,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就达到了三十多条,其中绝大多数为网络证据。按原计划,去年6月,该法院在一天内的同一法庭开庭审理两个相关案件,上午开庭是肖传国诉北京科技报、北京青年报、方舟子案,但肖传国教授认为方舟子肆无忌惮攻击科学家的行为,仅仅道歉是不够的,应该加重经济处罚,当庭将精神损害赔偿由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彭剑采取“防守战术”,抓“原告方当庭宣读的起诉书诉讼请求与开庭前提交的不符”为由,要求法庭延长举证时限,从而赢得取证时间。

  不过,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国内期刊也属于国际期刊”、“在获奖名单上查不到名字不等于没有获奖”等理由判决肖胜诉,彭剑作为方舟子的代理律师提起上诉,武汉中级法院在今年2月27日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4月20日开庭审理肖传国教授起诉的名誉权案件,5月28日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民事判决书上这样写道:“学术上的争论与分歧应在学术范围内解决,而非依靠法律来解决学术分歧问题。”与此同时,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都公布了本年度院士候选人的名单,向全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记者发现,肖传国教授名在其中。

  不同地域法院不同的判决,彭剑将肖传国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当成了一次实践与学习。大学,他性格平静,喜欢思考,习惯质疑,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任何有事实依据和正常逻辑推理的置疑,应受法律保护,真金不怕火炼,真理不怕质疑。那些“传统的、民族的科学”或“民间创新”,应当面对现代科技并接受各方的置疑。

  用良心明辨是非

  彭剑说:“多年来,方舟子打假涉及了保健品公司,科技、教育部门,很多律师因为利益冲突问题不敢为他代理官司。但是我愿意为方舟子代理。如果在接下来的庭审中他还愿意让我代理,我会继续代理下去。”

  律师是否可以不问当事人立场,只负责帮着在法律范围内尽可能达到目的?彭剑摇摇头,表示自己真的做不到,他试图寻找一本《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
(试行)》的小册子,只因上面写着:“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特殊社会责任。……每一位律师均有义务遵守律师执业规范,重视其社会责任。”但桌子上太多专业资料的累积,一阵翻拣后未果,他站立一旁无奈摊手而笑,他最后还是说服了自己,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良心,必须能够明辨是非,分清真与假、美与丑。

  我们处在一个造假成本低廉、骗子与消极腐败盛行的特别年代,捍卫言论自由、支持打假,与谎言和欺骗做斗争是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重要要求之一。在一个具有稳定架构的社会里,遵从法律、摈弃暴力、在法律框架内的斗争日益成为主流。彭剑说他有着古代侠客的梦想,侠与正义密不可分,清末汤增璧《崇侠篇》中说侠“白刃可蹈,而坚持正义,弗见,则起而舛之,是之谓侠。”无法杖剑天涯,于是彭剑选择律师行业自承尽在情理。

  彭剑与方舟子不时常见面,但是经常进行电话沟通。现在他很少有时间为其他客户服务了:由于专心地做一件事情,学术打假繁杂的调查与取证,大量法律文书的书写工作,使得他档期排得很满。也正是因为专注,他得到了方舟子的信任。

  律师需要立场

  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与方舟子相关案件受到持续关注,学术不端行为、学术打假以及由此引发的诉讼成为代表们热议的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文大学生物化学系教授曹宏威在会议期间提出了“严肃对待因打假而引来的诉讼”的建议。在此项建议的联名附议代表签名附页上,李鹏飞、梁策中等15名全国人大代表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曹宏威提出,近年国内涉及包括学术准则、科学真相在内的打假案件越来越多,其中不少需要科学与教育专业知识始能达至真理,但法庭往往出现罔顾事实依据、矮化真相,明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八条所提出的“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等要求,不利于打击犯罪,不利于提倡文明,影响恶劣,冀望国家正视。

  “一个科学工作者的学术声誉或名誉不可能靠司法机关的判决书来维系;他若是科学家,就让学术界来认可其成果,当然,广大的人民群众更期待他的理论所带来的福祉。”彭剑侃侃而谈。

  彭剑说:“不少支持方舟子的朋友,关注祖国科学事业健康发展的人士,他们认识到科技为强国之本,认识到科技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正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基、正成为影响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的最沉重的羁绊。他们或公开声援,或提供资助,或志愿工作,或私下提供信息……这些支持者,他们多是对事不对人,并深刻认识到支持方舟子打假的意义。”

  “我应该不算个慷慨激昂的人,只是有信心打赢官司而已,这也不是心高气傲,只是勇气还没有消融。别人说我很年轻,是啊,毕业才10年?”彭剑笑着反问自己,脸上隐隐露出一丝疲惫。律师需要一个立场,是正确的事情就会做下去,这是他的坚持所在,他没有后悔。

  彭剑的另一重要身份是科技打假基金筹备组事务秘书,此组织去年开始接受各界资助,方舟子及其领导的新语丝网站是国内科技打假的主力军之一,因此目前是主要受资助方。让彭剑颇感无奈的资金问题,确实是干扰个人学术打假一个重要因素,打假不为个人,是为社会。

  他一度有些动情,停顿了几分钟,没有说话,最后才说:“方舟子和我有了更多的后盾支持,这里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全是正直善良的公民个人。包括捐款达万元的捐赠人在内的许多捐赠人,都要求匿名、不求任何回报,实在是很伟大,我敬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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