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真正的西医

16 10 2006年
   关于中医问题的争论,常常被当成是中医与西医之争,由此激发了一些人的民族感情。人们说的“西医”,其实是指现代医学,也就是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上,特别是生物学基础上的医学科学。科学没有国界,也不属于某个民族所特有。医学科学也应该只有一种,没有中西方之分。现代医学虽然是在西方发展起来的,但是作为现代科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已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吸纳了世界各国包括中国人的贡献。既然我们不再把科学称为西学,就不应该把现代医学称为西医,更不应该相信在现代医学之外还另有一套可与之分庭抗礼甚至还超过它的医学科学体系。所以我不同意把现代医学称为西医。

   
既然中医是指中国的传统医术,那么与之相应的西医也应该是指西方国家的传统医术,即在现代医学诞生之前流行于西方国家的医术。在这个意义上,西医与中医在思维、方法上有很多共同点。与中医的阴阳五行说相似,西医也有一套根据天地四元素提出的四体液学说,人之所以会生病,被认为是由于四种体液失去了平衡所致,治病就是要让体液恢复平衡,因此衍生出了放血、发汗、催吐、排泄等疗法。同时,西医也主要用草药入药,认为不同的草药有不同的热、冷、干、湿属性,可以借助它们让体液恢复平衡。西医处方往往同时用很多味草药,讲究不同草药之间的相互搭配,这也与中医处方很相似。

   
现代医学在19世纪兴起并在20世纪中叶成熟之后,西医在西方医学界便逐渐被抛弃了,但是在西方民间仍然还有人信奉,所谓自然疗法、草药疗法,就是传统西医的残余。这些不再获得主流医学界认可的民间医术被统称为“另类医术”,种类五花八门,常见的包括:顺势疗法(下面会讲到);脊柱按摩疗法,认为疾病是由于神经系统紊乱导致,可通过按摩脊椎加以治疗;反射疗法,认为人的手、足中有与全身各部位相对应的区域,可通过按摩手、足中相应的部位来治病;虹膜诊断术,认为全身疾病都能在眼睛虹膜上表现出来;颅骶疗法,认为人脑也能发出可以用手指摸到的搏动,脑搏异常就导致疾病,可以用手摸头骨来诊断和治疗;触摸疗法,用手把能量传给患者(类似于“发功”)或汇集患者的能量来治病……中医、藏医、印医等来自东方民族的传统医术也被归入另类医术中。

   
在另类医术中,历史比较悠久、信众也比较多的是所谓顺势疗法。它是德国医生哈尼曼在18世纪末期创建的,在19世纪曾风靡一时,但是进入20世纪后,随着现代医学的进步,就渐渐衰落。在20世纪20年代,最后一所顺势疗法学校在美国关闭。目前美国正规的医学院都不开设顺序疗法的专业,正规的医院也不采用这种疗法。

   
顺势疗法根据两条奇怪的用药原理:它认为吃了以后能产生和某种疾病相似症状的药物正是治疗该疾病的良药,而且药物成分越稀,稀释的倍数越多,治病效果越好。市场上销售的顺势疗法药物常见的有用蒸馏水把药物稀释了10的30次方倍的(顺序疗法用30X表示这个稀释倍数)。这是什么概念呢?往海洋里滴一滴水,也不过被稀释了10的26次方,也就是说,其有效成分的浓度,比沧海一粟还要低10000倍,事实上是什么都没有。其实,根据阿芙伽德罗定律,1摩尔的任何物质包含有大约10的24次方个分子,也就是说,稀释到10的24次方倍以后,已不可能含有被稀释的成分的一个分子,全都是水分子了。

   
“顺势疗法”认为在稀释、摇晃过程中,药物的药性能传给水分子,最后得到的都是有药性的水分子。这种说法当然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而且是荒唐可笑的。如果水分子会对它遇到的物质都有记性,那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那意味着水的纯净是不可能的,我们喝的水将会带着它曾经接触过的所有物质的毒性和药性!

   
有人可能不明白如何能把药物稀释那么多倍,以为要用到什么高科技。其实简单得很,采用连续稀释的办法,想要稀释多少倍、多少次方都可以轻易做到。比如把1毫升原液加到999毫升水中,再从中取1毫升加到999毫升水中,连续10次,就成了稀释10的30次方倍。理论上用1毫升原液可以获得10的30次方毫升的最终产物,不过那样的话全世界的水都用光了也不够。这其中的成本其实就是水,最初的原液的费用和劳动成本是微不足道的。

   
所以买顺势疗法“药物”,就是在高价买水,吃顺势疗法“药物”,就是在喝高价水。但是国外仍然有很多人愿意花大钱去“喝水”。顺势疗法有一种药物,是把一小块鸭肝或鸭心组织用水稀释了10的400次方倍制成的。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报道,这种“药物”在美国的年销售额是2千万美元,而用一只鸭子就可以满足全部的原料要求了,被称为“2千万美元鸭子”。

   
如此荒唐的医术不仅拥有众多的追随者,而且还自诩比现代医学高明。他们的自我标榜和对现代医学的攻击异口同声,如出一辙,例如都自称有整体观念,攻击现代医学只见局部不知整体;都自称对病人富有人文关怀,攻击现代医学把人当成了机器、物体看待;都自称通过增强病人自身的免疫力、自愈能力来治病,而现代医学只会拙劣地借用外力对抗疾病。这些调门我们在中医的支持者口中也经常听到。

   
当然,他们还强调自己的疗法历史悠久、久经考验,其有效性被无数使用者所验证,并往往有患者的证言为证。的确可能有不少人亲身体验过另类医术的“有效性”,因此对之深信不疑并为之义务宣传。其实原因很简单,许多疾病具有所谓自限性,本来不经任何有效治疗也会自愈或好转,尤其是在心理暗示的作用下会好得更快,出现了安慰剂效应。有些另类疗法还可能有歪打正着的益处,比如有些疾病患者喝水对恢复身体健康有好处,如果喝了顺势疗法的“药物”就会很有效果——当然,本来喝普通的水就行了,没有必要去买贵得离谱的高价水喝(30毫升的水在贴上顺势疗法标签后在国内市场上能卖到一千多块钱)。

   
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一方面是现代医学在迅猛地发展,一方面却是另类医术在西方也日益流行。原因是多方面的:西方社会反文化运动的兴起;人文学界反科学、反智思潮的盛行;另类医术倡导者团结起来组成全国性、世界性组织,对西方政界施加压力,要求政府解除对另类医术的限制甚至资助另类医术……在目前,美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接受某种另类医术,如果把祈祷疗法(通过祈祷来治病)也算进去,这个比例则超过了60%。这个势头有增无减,而且随着全球化,东方医术以“古老医学”、“东方神秘主义”为号召走进西方社会,西方另类医术也逐渐以“新兴医学”、“高科技”的招牌进入东方国家,比如顺势疗法保健品近年来在中国已占领了部分市场。只要医学科学还无法征服所有的疾病,全民无法获得低廉高效的医疗服务,另类医术总会有它生存、繁衍的空间的,在国民的科学素质整体不高时,更有泛滥之势。

2006.10.9
(《经济观察报》2006.10.16)
(XYS20061016)


国子的监狱【旧作】

16 10 2006年
  我国古代的最高学府称为国学,有太学和国子学两种。太学的历史相当悠久,至少可以上溯到西周,至东汉达到了极盛,汉质帝时太学生竟多达三万人,成为与宦官集团相抗衡的主要力量。晋武帝时又另设国子学。国子是指“公卿大夫之子弟”〔《周礼》郑玄注〕,表明其教育对象乃是贵族子弟,与更具平民色彩的太学并立。隋炀帝时始称国子监。

  到了明朝,只设国子监,不设太学,因此国子监同时接收由皇帝指派的贵族子弟和由地方官保送的平民子弟,分别称为官生和民生。就象“国子监”这个名称所表明的,当初立学的用意主要是为了训练贵族子弟,在一百五十名定额中,官生占了一百名。以后国子监的规模越来越大,民生数目越来越多,官生反而越来越少,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八千一百二十四名学生中,官生只有四名,国子监已成为培养民生当官的学校了。

  国子监的教育方针,是“奉监规而训课之,造以明体达用之学。以孝弟礼义忠信廉耻为之本,以六经诸史为之业。务其各以敦伦善行,敬业乐群,以修举古乐正成均之师道。”说得很动听,其实一言以蔽之:作官。在明初,国子监学生〔监生〕的官运确实非常好。朱元璋是白手起家的,改朝换代之后从朝廷到地方各级机构需要大量的新官僚去填充;明初又屡兴大狱,胡案、蓝案、空印案、郭桓案,把大大小小的官员杀得一干二净,靠三年一次的科举是远远不够供应的,监生们也就大走官运。光是洪武十九年这一年,竟有千余名监生走马上任,去填补因为郭桓案杀掉数万人之后遗留下来的空缺,甚至一出校门就当上了从二品的布政使〔省长〕。

  在朱元璋看来,理想的官员应该是对皇帝绝对服从、没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奴才,因此在他的亲自设计下,国子监成了候补官僚的集中营,学子的监狱。学生们一进入国子监,便在身心两方面都失去了自由。

  “监”字在此读去声,自然不是指监狱,而是跟钦天监、上林苑监一样,表示官署。确实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说是学官的衙门,官员即老师,老师即官员。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实行政治和教育不分的“政教合一”,今天的重点大学的老板是共产党,校长是副部级或厅级干部,而当时的国子监的老板是皇帝,其最高长官——祭酒也是从四品的不大不小的官,以下从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到从九品的学录,无不是朝廷命官,任免都出自吏部。按照规定,国子监这个衙门每天都要升堂,祭酒和司业坐在堂上,其他属官按次序站在两旁,接受监生的朝拜并质问学业,与其他衙门的升堂办公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衙门的第三把手是监丞,虽然是正八品的小官,却是直接管理教员和学生的“现管”,不但管监生的操行,而且还管教员的教学成绩。监丞的办公处叫绳愆厅,实际上也就是执行处罚的刑场。监丞有一本记过本——集愆册,凡是监生犯规,初犯记过,再犯则带到绳愆厅,按到在厅中的行扑红凳上,由皂隶行刑,用竹蓖打五下,三犯打十下,四犯则另外处置:开除,充军或罚充吏役。

  监规是朱元璋钦定的,起初只有八条,后来越定越详细,竟达到了五十六条之多。就象现代监狱的犯人要穿囚服一样,监生也要穿御定的制服——褴衫,不许穿常人的衣服。进了这座大监狱,吃住都在里面了,不能随意出入,要出去,先要获得教官的批准,领“出恭入敬”牌〔所以后人干脆把上厕所婉称为出恭〕;想请假或回家,是要皇帝亲自批准的,最好别动这个念头。饮食由公家包了,吃的是大锅饭,会餐的时候禁止喧哗,更不许议论伙食的好坏。朱元璋自己是参加地下行会发的迹,深知群众组织的厉害,因此绝对禁止在监生之中有任何组织的存在,你想组织“监自联”?等着杀头吧。连班与班之间都是禁止来往的,甚至对人对事的任何批评都是绝对禁止的。凡是违反了这些规定,都是“痛决”,就是带到绳愆厅把你痛打一顿。最严重的犯规是“毁辱师长”“生事告讦”,处罚是“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简直就是一部微型的刑法。而怎么算“毁辱师长”“生事告讦”,那是可以由学官随意解释的。

  不用说,监生的功课一定是很紧的。而读的又是什么书呢?最重要的自然是“朱选四卷”——《大诰》初编、续编、三编和《大诰武臣》,那是朱元璋亲自写定的训词,列举他所残杀的官民的罪状和处决方式,族诛、凌迟、枭令、斩、挑筋、去膝盖等等,对这些血淋淋的记录,监生竟被要求每三日背一百字。监生将来是要当官的,因此《大明律》也是必学的。四书五经是儒家经典,当然也是必读书,要求也是每三日背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必读书中还有刘向的《说苑》,因为朱元璋认为这本书记载的许多言行,“深有劝戒”,可以用作修身教材。自然,还必须指定一些大毒草作为禁读书,首当其冲的竟然是四书之中的《孟子》。洪武三年,朱元璋开始读《孟子》,读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些话,正刺着了他的痛处,大发脾气,下令国子监把孟子逐出文庙。但《孟子》在全国读书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已无法动摇,想完全禁止是不可能的,朱元璋便组织了一个《孟子》审查委员会,出了本《孟子节文》,把好端端的一本《孟子》删得七零八落,共删去八十五条,只剩下了一百七十条,作为命题、取士的范本。除此之外,象苏秦、张仪等人的言论,也是“宜戒勿读”的,这样一来,《战国策》等经典著作也大有问题了。

  再严酷的规定,只要执行者可以通融,大家还是有活路的。不幸,洪武十五年新落成的国子监的第一任祭酒却是以“极意严刻”著称的宋讷,他不仅是监规的起草者,而且是监规的最忠实执行者,监生们也就一个个给逼上了绝路。宋讷本是元廷降臣,历史不太清白,因此要秉承上意,努力工作以博取朱元璋的欢心。史载他“严立学规,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晷,夜恒止学舍。”简直就是不分昼夜地为朱元璋卖命,以监为家。然而生性多疑的朱元璋对他也不能完全放心,有一次派了一个画工去偷偷画了宋讷的坐相回来。朱元璋见画像上的宋讷面露怒容,更加怀疑,把宋讷召来问是怎么回事。宋讷说是那一天有一个监生摔倒打碎了一个茶杯,他自己觉得没管教好,对不起皇上的信任,正坐在那里自责呢。他的这番回答大概很让朱元璋高兴,但我们由此也可知宋讷是怎么样的一种人了,因为学生无意打碎一个茶杯就整天生气,则那些犯规监生的下场可想而知。朱元璋对大臣搞严刑峻法,宋讷便也对监生来个严刑峻法。每个月都有监生给他逼得自缢身亡,而他对死尸也不放过,一定要亲自验视才准收敛,时人认为其严酷比周兴、来俊臣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所作所为连心存天良的教官都看不下去了,学录金文征向朱元璋抱怨说:宋讷办学太严,饿死了不少监生。但朱元璋不予理会。金文征便串通同乡吏部尚书余火气,由吏部令宋讷“致仕”〔退休〕。宋讷当时已七十多岁,也早该退休了,当他去向朱元璋辞别时,说出自己的致仕并非自愿,乃是有人暗中捣鬼。朱元璋大怒,问出原委,把余火气、金文征一干人都杀了,把他们的罪状在监前张榜示众,又让宋讷继续当他的祭酒,直到以八十高龄死于任上。宋讷死后,儿子宋复祖继承父业,当了国子监的司业,也跟老子一个德性,有敢违背他老子立下的监规的,“罪至死”!

  在重重压迫下,东汉太学生的造反精神在明初监生身上早已荡然无存,偶有不满,也马上给极残酷地镇压下去。洪武二十七年,监生赵麟受到虐待,贴出大字报抗议。按照监规,最多只能算他“毁辱师长”“生事告讦”,杖一百后充军;然而朱元璋对此如临大敌,法外用刑,把赵麟杀了,在监前枭首示众。第二年又颁行赵麟诽谤册给国子监,让大家都知道“动乱真相”。又过了两年,朱元璋对赵麟事件依然念念不忘,召集国子监的官生一千八百多人,在奉天门前训话整顿学风,警告赵麟之流的一小撮动乱分子“我们是不怕流血的”:

  “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稽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迁发烟瘴地面。钦此!”

  而之所以会发生这场风波,乃是因为教员特别是祭酒没有尽心管教,思想政治工作放松了:

  “近年着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又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着他呵,好生坏事。”

  怪罪下来,教官们也难逃厄运了。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或被杀,或被流放,在任上得善终的,竟然只有那位毫无人性的宋讷。

 
〔本文所引史料参见《明史》“选举志一”、“礼志四”、“宋讷传”、“钱唐传”,《明会要》卷二十五、三十七,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以及吴晗《朱元璋传》〔一九四九年版〕第四章第三节等书,不一一注明。〕
 
1994、6


抓“汉奸”(旧作三篇)

15 10 2006年
                             
汉奸低能学

                            
·方舟子·

   
自从几年前某历史学家写了篇《汉奸发生学》,借研究之名为汉奸辩护便成时髦,乃至愈演愈烈,终于演变成了对汉奸的公然颂扬。从古代已跟我们无切身关系的李陵(这人大概是算不得汉奸的,因为并没有将屠刀调转过来对准自己的族人。硬将他拉入汉奸队伍,不过是借以讨得读者对“汉奸”的同情)、秦桧、吴三桂,愈推愈近到近代的周作人、汪精卫;从当初引经据典多少还带点学术研究性质的辩护,到现在根据道听途说、胡搅蛮缠的歌颂,越来越低能。朱海军之流的网上妄人的
“秦桧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英雄”的疯话,我们也应该以疯话视之;倒是最近在网上见到的《华夏文摘》主笔王伯庆和“旅美作家”赵无眠一唱一和的汉奸翻案戏,还值得赏鉴一番。

   
王伯庆现在大概已经对父老乡亲们说腻了他在美国的幸福生活,要换换胃口改给乡亲们上历史、思想课了。在《三百年间同晓梦》一文中,王伯庆给我们算了一笔领土账,算出了明朝只有可怜巴巴的35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如此精确,根据何在?据说是“引自现在流行的一堆历史书”,那个“堆”字,真可以让人吓得连如何数数都忘了。我是没有一“堆”历史书可查的,只能把大明的版图翻出来自己丈量了一番,却得出全盛时期(不计安南),也应大约在970万平方公里,比现在的版图还稍大一些。王伯庆除了那么一“堆”,并没说他怎么算的,不过倒是讨论了两个地方:西藏和东北。西藏(乌斯藏、朵甘都司)算不算明朝的版图?中外史家分歧颇大,王伯庆愿意跟着西方汉学家将这一大片属大明都司(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管辖的领土割出去,好歹还算是有点根据。最奇的是他连东北(奴尔干都司)也要给割出去。自从光绪年间永宁寺碑出土,奴尔干原属明朝领土,已成共识,连西方汉学家也很少有异议。王伯庆却说“越来越多的历史书把这种关系定义为一种藩属关系,从明王朝来看也许就是如此”,不知女真在努尔哈赤称汗之前又有过什么样的“藩”王?王伯庆又读过了多少相关的历史书,前后做了怎样的统计,才能得出“越来越多”的大趋势?“一堆历史书”也罢,“越来越多的历史书”也罢,其实都是为了能够挤出这么一个结论:“文明有价,人民有心。一个政府真正的功德不是拓疆保土,而是善待百姓”,而这,正是历代汉奸割地弃土的借口。

   
其实,拿明朝的国土做文章为汉奸辩护,已是候补汉奸们的老套路了,去年我就已在这个问题上给马悲鸣上了一堂“民族自治区不是外国”的课。赵无眠倒是弄出了点新意,他改点人头了。在《二十世纪的汉奸们》一文中,赵无眠不仅点出了慈禧太后、李鸿章、袁世凯、溥仪、汪精卫、周作人是汉奸,连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林彪、邓小平、鲁迅、郭沫若、张爱玲……二十世纪的中国名人无一不是汉奸,至于留学生们、移民们当然也都是汉奸,总之,二十世纪当汉奸的多,不是汉奸的少,所以汉奸人人当得,自己当起汉奸更是心安理得。王伯庆好歹还知道拿出“历史书”吓唬人,赵无眠则干脆全是子虚乌有的道听途说。他的论证方法,则是用的株连法。比如周作人为什么是汉奸呢?不是因为他当过日本人的教育督办,而是“因为鲁迅也是个汉奸”。鲁迅这个“民族魂”又怎么成了汉奸呢?理由如下:“鲁迅最好的朋友,是内山完造,这是个日本文化特务。鲁迅受其影响最深的老师,是日本的「藤野先生」,他写骂中国人的文章写乏了想偷偷懒,这家伙就黑黑瘦瘦地出现了。近年已有一位很出名的海外学者指出,鲁迅谁都敢骂,唯独不骂日本人。连电影里放中国人被日本人砍头,他也只责怪中国人自己不争气,麻木,冷漠。在他眼里,中国人的形象是阿Q;中国的历史只写著两个字:吃人;中国人像鸭子,被许多无形的手向上提著当看客。日本人呢?什么都比中国人好:「照住了驯良和拘谨的一刹那的,是中国孩子相;照住了活泼和顽
皮的一刹那的,就好像日本孩子相。」(《从孩子的照相说起》)”
   
这就是说如果你有日本老师、朋友,抑或赞扬过日本的长处,就都是汉奸了。赵无眠大概觉得这种低能的逻辑很幽默,就如同马悲鸣之论证日本侵略军不是强奸中国女人而是在做爱一般,都是将恶毒当有趣。有两点事实,却不能不澄清的:

   
一,鲁迅是不是谁都敢骂,唯独不骂日本人?不知发此奇谈怪论、被赵无眠引为金科玉律的“很出名的海外学者”是何许人,出名在何处。但他不出名在读鲁迅却是显然的。鲁迅文章中骂日本人之处多得是,比如赵文提到的《藤野先生》就讥讽了日本的“爱国青年”。鲁迅晚年发表过不少抗日言论,例如:“因为现在中国最大的问题,人人所共的问题,是民族生存的问题。所有一切生活(包括吃饭睡觉)都与这问题相关;例如吃饭可以和恋爱不相干,但目前中国人的吃饭和恋爱却都和日本侵略者多少有些关系,这是看一看满洲和华北的情形就可以明白的。而中国的唯一的出路,是全国一致对日的民族革命战争。”(《且介亭杂文末编·论现在我们的文学运动》)以善待百姓为借口颂扬割地弃土的候补汉奸们以鲁迅为同道,乃是有眼无珠。

   
二,内山完造是不是日本文化特务?如果赵无眠所根据的,不过是从《鲁迅全集》中所看来的老谣言,则鲁迅早已怒斥过:

   
“至于内山书店,三年以来,我确是常去坐,检书谈话,比和上海的有些所谓文人相对还安心,因为我确信他做生意,是要赚钱的,却不做侦探;他卖书,是要赚钱的,却不卖人血:这一点,倒是凡自以为人,而其实是狗也不如的文人们应该竭力学学的!”(《伪自由书·后记》)

   
鲁迅毕竟还是太过善良。他不知道,狗也不如的文人们是无论如何竭力,也是学不了如何做人的,候补汉奸们的低能表演即是明证。

2000.3.16

                    
答赵无眠、马悲鸣

                       
·方舟子·

   
我在《汉奸低能学》一文中,指出了赵无眠在《二十世纪的汉奸们》一文中有关鲁迅的两条事实错误,因此,赵无眠将鲁迅归为汉奸,不管是恶意还是“幽默”,都是毫无根据的。赵无眠不跟我辩事实,却只跟我谈如何写文章,说我骂人,贬损了其人格。但我究竟是怎么骂的,他又语焉不详。我看来看去,拙文中跟他有关、能跟骂人沾边的,大概有三条:

   
一,“狗也不如的文人们”,这是鲁迅的原话,并非我的发明。
   
二,“低能”。这是对一个人的学识、思维能力的判断,也跟人格无关。你考试得了零分,总不能怪老师贬损你的人格吧?

   
三,“汉奸”。这倒是常见的骂人话,不过,按赵无眠的说法,中华伟人、爱国志士都是汉奸,连鲁迅都不例外,那么,假如他被说成了汉奸,那也跟说他是伟人、爱国志士差不多了,又怎么能算是骂人?

   
至于赵无眠教训我说:“但如果因此而不注意自持自律,逐渐养成语言霸权,终究会毁了你的才学。那样就太可惜了。不要以为别人不回你,就是怕你,或是讲不出道理来了。”这种教训,我已听了好几年了,大概也还会一直听下去。鄙人的“才学”的结局如何,那是我自己的事,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那些被我批评到的人总要对着我痛心疾首,比我的父母还关心我的前途。别人回不回我,因为什么原因不回我,那是别人的事,跟我又有什么相干?“道理”是要靠“讲”讲出来的,不是藏在心中靠恫吓吓出来的。我也不象赵无眠那样以“儒”自居,蔑视“群众”。何必那么自命清高?怕什么“他们可以投票的方式定你的罪”?谁有这样的权力?

   
跟我打过几次交道的马悲鸣就学乖了点,知道跟我讲什么风度、文风纯属浪费口舌,所以要跟我讲事实了。在《“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一文的开头,他就劈头说我露怯:“近读方舟子的《汉奸低能学》。开头第一段便漏窃,说是甚么:“从古代已跟我们无切身关系的李陵(这人大概是算不得汉奸的,因为并没有将屠刀调转过来对准自己的族人。硬将他拉入汉奸队伍,不过是借以讨得读者对“汉奸”的同情)”
”“方舟子大概只知有明,不知有汉。李陵的“老母妻子,并为鲸鲵”之后,曾愤而“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打得汉军落荒而逃。明末王船山在《读通鉴论》中说到此事时曾质问,李陵怨李绪不救而致败,但如何解释“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呢?”

   
汉朝的事我知道得不多,但《史记》、《汉书》好歹还是翻过的,在李陵本传中,并无李陵“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调转屠刀的记载。李零教授在《汉奸发生学》一文中,提到李陵为什么被称为“汉奸”时,也只说“因为他毕竟娶了匈奴公主作了匈奴王,毕竟死在胡地没回来。”并没说他调转屠刀跟汉军作战。《汉书·
匈奴传》中倒是有一条提到了李陵曾参与匈奴的军事行动:
   
御史大夫军至追邪径,无所见,还。匈奴使大将军与李陵
   
将三万余骑追汉军,至浚稽山合,转战九日,汉兵陷阵却
   
敌,杀伤虏甚众。至蒲奴水,虏不利,还去。
   
这跟马悲鸣所说,相差甚远。第一,是汉军找不到匈奴,撤军时匈奴自己追上来决战的,而不是汉军被打得落荒而逃匈奴乘胜追击。第二,率军的主将是匈奴大将军,而不是李陵。第三,打败的是匈奴,而不是汉军。所以,对李陵是出于什么动机(是被动的随军行动,还是马悲鸣所描绘的为报仇主动出征?),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我们仍然不知道。反正匈奴打了败仗,李陵即使不是身在胡营心在汉从中作梗,至少也没有为匈奴立功。

   
所以,恕我孤陋寡闻,“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打得汉军落荒而逃”这话是马悲鸣从哪里看来的,可靠性如何,他未注明,我也不知道。听马悲鸣的口气,好象是从王船山那里看来的,但王船山想必不至于无知到连《汉书》都未读过,而说出“李陵怨李绪不救而致败”这种真正露怯的话。王船山《读通鉴论》原话为:
“陵之族也,则嫁其祸于李绪”“陵将三万馀骑追汉军,转战九日”,既未明说李陵嫁祸的原因,也未详述李陵追汉军的经过,看来是马悲鸣想当然。李陵怨李绪乃至派人去刺杀他,另有原因。《汉书》本传:

   
陵谓使者曰:“吾为汉将步卒五千人横行匈奴,以亡救而败,何
   
负于汉而诛吾家?”使者曰:“汉闻李少卿教匈奴为兵。”陵曰:
   
“乃李绪,非我也。”李绪本汉塞外都尉,居奚侯城,匈奴攻之,
   
绪降,而单于客遇绪,常坐陵上。陵痛其家以李绪而诛,使人刺
    杀绪。
   
谁露怯,一对可知。与其夸夸其谈“风度”,不如互揭“硬伤”更能服人。如果李陵真的“率匈奴十万,追汉军九日”、“打得汉军落荒而逃”,那么我可以删掉那条小注,收回李陵“大概不能算是汉奸”的话。

2000.3.17.

                   
且看谁是“姚文元”
                       
--答赵无眠《鲁迅与姚文元》

                       
·方舟子·

   
多维新闻网登出了一篇赵无眠“专稿”《鲁迅与姚文元》,既是“专稿”,就不“立此存照”了。文中所说的“鲁迅”和“姚文元”,其实都是应该打上引号的。姚文元本人肯定没有骂过王小波,大概也没批过“伪科学”,不以“科学主义者”、“达尔文主义者”自居,不同时推崇“鲁迅、达尔文、袁崇焕”,所以,赵无眠是在对着谁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只要关注过最近的一场“汉奸”网战的人,也就不难猜出了。赵无眠还怕读者猜不出来,在《答芦笛先生》一文中又干脆把话挑明了。赵无眠从写允许公开的“私函”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到图穷匕首见,大概正是为了证明他在“私函”中的恫吓:“不要以为别人不回你,就是怕你,或是讲不出道理来了。”这种先礼后兵、软硬兼施的伎俩,其实早已被无行文人用滥。去年我指控多维新闻网诽谤、侵权的时候,赵无眠的“朋友”、多维新闻网的总裁何频打来几个电话要跟我私了,不也是一面以给新语丝一些赞助为诱饵,一面又威胁要纠集国内的作家控告新语丝侵权吗?本人虽然从没在中国社会上混过,本没有亲身经历过多少世故,但有幸熟读鲁迅,对这种“狗也不如的文人”的德性,还是洞若观火!

   
赵无眠的这篇文章,正是“姚文元”式大批判的典范之作。姚式文风的一大特点,就是毫无根据地乱扣帽子。赵无眠对此学得得心应手:

   
“他唯我独革,唯我独左,以马克思主义的嫡传弟子自居;若讨论历史,一定自命为爱国主义,满嘴的民族大义,不象鲁迅那样实事求是地将元朝归为外来侵略者建立的政权;若讨论科学,一定又以最正确的‘科学主义者’、‘达尔文主义者’自居,不由别人分说,拉虎皮作大旗。虎皮令人胆寒,一旦他先拥有,你便是它们的对立面,只有死路一条。”

   
第一句大概指的是现实的姚文元,后面几句,以“若”开头,自然是属于指桑骂槐的了。赵无眠给扣上了那么多“主义”,却没有拿出哪怕一点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论断,所以也就统统属于乱扣帽子。我在跟人辩论时,是从来不自称什么“主义”、“主义者”的。我相信只有证据和逻辑才是有说服力的。在我给对手贴上标签之前,也一定要列举这么做的证据和理由。象赵无眠这样随心所欲地乱贴标签,正是“姚文元”行径。

   
姚式文风的另一个特点,是捏造事实、传播谣言。赵无眠对此也学得维妙维俏:“姚文元则自觉充当强权的代言人,暴政的辩护士,御用的刀笔吏,权贵的马前卒。此人极会摸风,“上面”有何意图,他必然早有所察,积极配合,提前大造舆论。还要装出一副纯学术讨论的样子,扮成一个科学权威、主义阐释者,让不知底细的人蒙在鼓里,以为他真有未卜先知的本领。在他的批判文章背后隐藏的总是一场血腥、恐怖和暴力,充满著迟早要把你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威吓与自信。‘鲁迅’与‘姚文元’的区别还有许多,而这无疑是最重要的一条。”

   
去年多维新闻网的技术总监艾伦在多维新闻网专栏撰文造谣说我组织上书中央要求镇压法o功,多维网拒绝澄清、道歉,我已准备控告多维网诽谤,只待时机成熟。赵无眠学乖了点,不敢指名道姓,也不敢把话说明白,唯恐读者真以为这位未卜先知的科学权威说的是姚文元,特地在这里打上了引号。虽然羞羞答答,而其内心的阴暗、险恶,与多维新闻网的人马则毫无二致。事实上,这种以己心度人腹罗织罪名,正是姚式文风的又一特点。比如,赵无眠如此推断:“姚文元心态,自己创作不行,又老恋着这档子事,对行的人难免横挑鼻子竖挑眼。看着人家的成就‘技痒难熬’是好的,别成天只挖空心思捉摸著往别人身上泼脏水。——你王小波的小说写得好么?我看就不怎么的,你是在美国混不下去了才回国的。——这就是典型的文化破坏者而不是建设者,嫉贤妒能而不是与人为善的心态,典型的张春桥、姚文元式的‘文学批评’。”

   
我批评过王小波的杂文,却没批过他的小说,因为没读过。不过这一点并不重要,反正我的杂文大概也是不行的。自己创作不行,就不能批评别人创作不行吗?就是嫉贤妒能的文化破坏者?这种“自己不会炒菜就不能说菜不好吃”的弱智逻辑,鲁迅是早就嘲笑过的。赵无眠自己也是成天对着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除了写写评论,也没见他搞出了什么象样的创作。他大概为了证明自己的创作也是行的,如此沾沾自喜道:

   
“我好歹还写过一篇《假如阿Q还活著》,此文在网上流传较广,还让我去了一趟台湾与梁实秋夫人见面欢谈(不到一年后她去世了,报纸所登讣告照片即我与她的合影,只是把我剪掉了。甚伤!暂记于此作念),也算是化解了一点鲁、梁结下的几十年的文仇。人不要那么刻薄,逼著别人跟他打笔仗,逼你指出他文中的‘硬伤
’,何苦呢?这又不是文革,揪出来了‘必须老实向革命群众交代问题’。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何况我还没惹他。说句粗的,他伤了哪里,能不能硬,关我屁事。就算我是大汉奸,关进了监狱,法律还讲个‘你有权保持沉默’呀对不对?”

   
如果以一篇文章在网上流传较广就可以证明自己创作行,那我恐怕早就是大文豪了。去过一趟台湾又如何?见多了与名人见面欢谈为资本的,再见到连与名人太太见面欢谈也拿出来摆显的,也算是天下一件新鲜事了。至于以文坛和平大使自居,则是另一件新鲜事。

   
赵无眠满腹委屈,说是被逼着打笔仗,一面嚷着“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一面极其英勇地挺身上前试试软硬,一面要求“你有权保持沉默”一面又姚式语言滔滔不绝。我一开始批他的,是“泛汉奸论”,本属观点之争,而赵无眠从“私函”到现在,笔笔都指向我的文风、人品,完全是意气之争。谁更刻薄,已昭然若揭。妙的是,这种人却要大谈幽默感,而且因为“姚文元”没有幽默感,看不出他的“幽默”,所以连带着使他也对中国人的幽默感彻底失望了。没有幽默感本没什么,但没有幽默感却要以有幽默感自居,却就可笑了。不幸的是,幽默本是舶来货,这就使得许多中国的文人不知道幽默是有限度的,而把恶谑误当成幽默,以有幽默感自居了。美国电视剧Seinfeld有一集,说的是乔治受到同事的妙语嘲笑,他的反击却总是毫无幽默可言,一急之下干脆以“我跟你老婆睡过觉”对之。在赵无眠看来,说鲁迅是汉奸、内山完造是日本文化特务,大概都跟说“我跟你老婆睡过觉”一样的幽默。但是鲁迅不是据说最有幽默感的吗,怎么又骂那些说内山完造是日本文化特务的文人是“狗也不如”?真不知道赵无眠以后是不是也会说,我骂你“姚文元”也是幽默哦。一个真正有幽默感的人,也必定是勇于自我解剖,敢于自嘲的人。但是赵无眠的“幽默”是只对别人的,所以他可以把所有的人都称为“汉奸”,而一旦别人也以“汉奸”回敬,就毫无幽默感地要暴跳如雷了。他声称说鲁迅是汉奸只是“反讽”,看不出来“反讽”是因为没有幽默感,那么他怎么就不也把别人称他汉奸也视为“反讽”?他的幽默感哪里去了?马悲鸣在这一点的表现就要好一些,敢于公开承认自己是汉奸团伙的成员。

   
赵无眠有一点说对了,就是“姚文元”们总是“充满着迟早要把你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威吓与自信”。赵无眠在文章的结尾就是如此恫吓的:

  “姚文元这种人,如果是在晚明,说不定就是投效阉党锦衣卫而为士子所不齿的阮大铖;如果放在汉朝,一定是帮朝廷迫害正直史学家司马迁的酷吏;设若一不留神让他到了今天的美国,大概也免不了故伎重演,放出‘舆论总管’的手段,乱扣连国内都罕见或弃之不用的罪名,横行网坛,令世人避之犹恐不及。

  “‘灵童’是可爱的,完全可能成为未来的鲁迅、达尔文、袁崇焕,结果却成了姚文元。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呢?‘画虎不成反类犬’,学习鲁迅没错,千万不要学成了一个姚文元。鲁迅不常有,而姚文元老是不绝于世,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民族的悲哀。”

   
一个“完全可能成为未来的鲁迅、达尔文、袁崇焕”的人,结果却成了“姚文元”,那倒的确是值得悲哀的。但是象赵无眠这样的人成了“姚文元”,却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因为他们一无所长,除了学做“姚文元”写一两篇“在网上流传较广”的文章,妄想在网上当什么“舆论总管”之外,也实在没别的事可干了;而其人生的最高成就,大概也就是跟名人太太见面欢谈。想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也还得干出更大的坏事才够资格。而跳梁小丑只能是自生自灭,绝不会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

2000.3.24.



【图版】并不存在的“百慕大魔鬼三角”

14 10 2006年
    
百慕大群岛是大西洋上著名的旅游胜地,然而却跟一个恐怖的名字联系在了一起。在地理学上,并不存在“百慕大三角”这样的划分,但是神秘现象的鼓吹者将百慕大群岛、美国佛罗里达州的迈阿密和波多黎各的圣胡安这三个地方硬是划了三条连线,组成一个三角形,然后声称在这一海域曾多次发生过莫名其妙的航船、飞机失踪,称之为“魔鬼三角”。有的甚至声称这种“魔鬼三角”在地球上还有多个,较著名的还有一个日本“魔鬼海”。这种说法经过无数文章、书籍的渲染,越传越神,不仅家喻户晓,甚至连某些专业人士也信以为真,比如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办的中国海洋信息网也将“百慕大三角”当成“海洋奇观”、“海洋之迷”,收录了几篇有关文章。国内海洋方面的主要科普杂志《海洋世界》在80年代初首次向国人介绍了“百慕大魔鬼三角”,以后又多次提起这个话题,直到2000年,上面至少还有两篇介绍文章,一篇是赵俊涛《百慕大:死亡三角》(2000年第2期),一篇是洋洋《海洋中的神秘地带》(2000年第4期),声称:“几十年来,有许多船只、飞机在这里神秘失踪,而且从来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在这片海域内,无人驾驶的鬼船飘来忽去,奇光异雾时隐时现……百慕大三角被人们称为‘死亡三角’、‘魔鬼三角’、‘魔海’……”(赵俊涛《百慕大:死亡三角》)一个风景优美的人间天堂在这些作者笔下成了人间地狱,实在骇人听闻。

   
五花八门的理论、假说被提出来试图解释这个神秘现象,简直成了一门学问。比如上面的这篇文章,就提到了“外星人绑架”、“大西国发射激光”、“黑洞理论”、“海上次声波振动理论”、“高压油气说”、“平行宇宙”、“第二重力”、“四维空间”、“时空收缩论”等等。最流行的说法认为百慕大三角海底有个外星人基地,那些失踪的飞机和船只被外星人掠走了,失踪者被外星人带去当实验品,科幻电影《第三类亲密接触》就有几十年后那些失踪的飞行员被外星人放回的镜头,而且还跟失踪前一样年轻。还有一种很迷人的科幻说法,说是这些飞机和船只进入了“时间旋涡”或第四维空间,去了另一个世界。也有人试图根据现有的科学知识,给出合理的解释,比如海啸、地震、龙卷风、重力异常、磁异常(美国海军在普查绘制海图时测量过这个海域,并未发现任何异常)。其中有一个“磁偏角异常”的说法,看上去似乎很合理,甚至连一些怀疑论者也接受。众所周知,地球的磁极和地理极往往是不相吻合的,导致罗盘所指的北极与实际的北极有一定的偏差,不同地点的磁偏角一般均不同,这种磁偏角现象早在宋朝就已被中国人发现,是航海的一个基本常识。有人声称,百慕大三角这个地方与众不同,磁北极和北极却是在同一直线上,即磁偏角为零,如果海员、飞行员在百慕大三角继续保持校正磁偏角的习惯,就会迷失方向。这种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磁偏角现象是每个海员、飞行员都时刻牢记着的,如果他们一时忘了,在别的地方会偏离航向,在磁偏角为零的地方却偏偏不会。即使有海员、飞行员发神经突然在不需校正罗盘的地方去校正罗盘,也只能解释为什么飞机、船只偏离了航线,却无法解释它们为什么会消失。地磁上有很多地方磁偏角为零,将这些地方连接起来,成了一条假想的“零磁偏线”,这条线从美国五大湖区,经美国东部、佛罗里达、古巴一直延伸到南美。百慕大三角实际上并不都在零磁偏线上,只有在靠近佛罗里达的地方磁偏角才接近零,往东则磁偏角逐渐增加,在百慕大群岛处达到15度。

   
神秘现象的鼓吹者都承认,并没有一个合理的理论、假说能够解释百慕大三角的神秘失踪现象。问题是,如果这个神秘失踪现象本来就不存在,又何必挖空心思去解释呢?但是这些“研究者”却没有一个想到要去调查调查是否真有那么多船只、飞机在百慕大三角失踪了。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图书馆员拉里·库舍(Larry
Kusche)决定为他们代劳,挨个挨个地调查神秘现象鼓吹者所具体提到的全部五十多(因为有的相关事故很难说该算在一起还是分开,所以不用确定数字)起事例的真相,查阅美国空军、海军、海岸警备队、伦敦劳埃德(LLoyd’s)保险公司的有关调查报告,事故发生时报纸的报道,以及向有关人员写信查询,在
1975年出版了《百慕大三角神秘--已解》(The BermudaTriangle Mystery

Solved)一书,详细地介绍了他对每一起事例的调查结果。该书被美国海岸警备队、伦敦劳埃德保险公司和许多权威机构认为是对百慕大三角现象的定论。在这本书中,库舍得出了十条结论:

   
一、在找到了足够的资料以后,大多数的事故都能有合理的解释,并不神秘。比如,有的是因为遇到了飓风,有的是船体结构本身有缺陷又遇到坏天气,这些在事后的调查报告中都有结论。

   
二、在一些传说的“事故”中,关键的细节,甚至整个事故,都是虚构的。

   
三、一些明显发生在别处的事故也被算进了百慕大三角之中,最臭名昭著的是1902年发生在太平洋的一起海难和1951年发生在爱尔兰的一起空难,都被当成了发生在百慕大三角的事故。如果我们根据鼓吹者所提到的百慕大三角事故划定百慕大三角,它将包括加勒比海、墨西哥湾和北大西洋的无比广阔的海域。船只、飞机失踪是全球各地到处发生的,比如,自1850年以来,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和北欧之间,有近两百艘、架船只、飞机失踪或被遗弃。事实上百慕大三角的失踪现象并不突出。

   
四、有一些失踪的船只的航线经过了百慕大三角,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它们是否是在那里失踪的。

   
五、在许多事例中,船只或飞机的失踪地几乎完全未知,搜寻者不得不被要求寻找广阔的海域。

   
六、许多事故在发生的时候,当时的人并不认为有神秘之处,但在许多年后,神秘现象的鼓吹者在寻找证据时,却开始把它们也算入了神秘事故。这时候要再去完全搞清楚发生在多年前的事故的详情,一般是很困难的。

   
七、与传说的相反,在许多事故发生的时候,天气都非常恶劣。在几起事故中,飓风应承担责任。

   
八、许多事故发生在下午或晚上,使得援救人员要等到第二天早上才能看清现场,因此大海有整夜的时间破坏现场,难以找到残骸。

   
九、许多作者在介绍事故时,并未做原始的调查,而只是引用别的作者的文章,因此以讹传讹,越传越离谱。

   
十、在介绍某些事故时,鼓吹者隐瞒了那些能对失踪有明显的解释的重要细节。

   
库舍在书中(第二版)并没有具体统计有多少起事故是可以确定发生在百慕大三角的。我根据他对每一起事故的具体描述算了一下,在这五十多起事故中,只有二十起左右可以确定是发生在百慕大三角或其邻近海域。考虑到那是一个船只、飞机出入极其频繁的地区,在一百多年中只发生了这些事故,并不算多。此外,与传说的相反,有的发生在百慕大三角的事故找到了残骸,甚至还有幸存者。


(红点表示事故发生处)

   
这些结论也同样适用于其他的“魔鬼三角”,比如日本的“魔鬼海”,库舍发现实际上是美国人捏造出来的。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想到,如果百慕大三角真的频繁发生神秘的海难、空难,最该重视的是海洋保险公司,应对经过百慕大三角的船只收取额外的保险费。但是保险公司并不认为百慕大三角是个特别危险的海域。1975年,在答复《命运》(Fate)杂志的询问时,垄断英国海洋保险的伦敦劳埃德保险公司声明:“根据劳埃德记录,自1955年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有428艘船只被报失踪,而你们也许有兴趣知道,我们的情报部门未能发现任何证据支持百慕大三角比其他地方有更多失踪案的说法。美国海岸警备队有关大西洋事故的计算机记录可以追溯到1958年,其结果也支持这个结论。”

   
如此看来,所谓“百慕大魔鬼三角”神秘现象是根本不存在的,神秘的倒成了,这个神秘现象是如何被炮制出来、流传开去的?这必须从美国航空史上一起著名的空难事故--美国海军第19飞行中队失踪说起。


(第19飞行中队)

   
第19飞行中队由5架“报复者”(Avenger)鱼雷轰炸机和14名飞行员(包括5名驾驶员,其他为无线电员和枪炮手)组成。其中四驾飞机由学生飞行员驾驶,第五架飞机的驾驶员是负责训练这些学生的中队长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上尉。在1945年12月5日下午2点,这五架飞机从佛罗里达的劳德代尔堡(Ft.
Lauderdale)海军航空基地起飞进行飞行训练,既定航线是从佛罗里达半岛向东飞越大西洋抵达巴哈马群岛上空,然后折回劳德代尔堡,全程约300英里,飞机上携带的汽油足够飞行6个小时。在下午4点,基地接到了泰勒发来的遇到麻烦的信号。这时飞机已到达了巴哈马群岛的上空,但是并未按原定的向南、向西折回,而是继续向北、向东飞行,离开大陆原来越远,向大西洋深海飞去。基地收到的最后一次通讯是7点过后不久,那时飞机还有一小时的燃料,但很显然仍然继续向大西洋深处飞去,直到汽油耗完沉落海底。飞行员可能试图在海面迫降,但在黑暗之中失败而遇难。援救人员未能发现飞机的残骸和尸体,显然它们都已沉入了大海深处。“复仇者”绰号“铁鸟”,空机重达14000磅,一旦掉到海面上就很快沉落海底。但是这次悲剧并没有结束,在当天晚上7点27分,两架“水手”海上飞机(Martin
Mariner)起飞前去救援,其中的一架在升空23分钟后发生爆炸,机上13名乘员全部遇难。“水手”海上飞机有容易漏油的毛病,绰号“飞行油箱”,如果有乘员吸烟或因别的原因出现火花,就可能发生爆炸而出事。“甘斯·米尔斯”号(SS
Gaines
Mills)的海员目睹了这架飞机的爆炸经过,并发现了掉到海面上的残骸。


(“水手”海上飞机)

   
随后官方的和非官方的(包括库舍)的调查结果,都认为泰勒上尉必须为第19飞行中队的失踪承担主要责任。泰勒并不是一名优秀的飞行员,而以马虎著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他曾经两次因为在海上迷航而不得不弃机跳伞而获救(泰勒还被迫在海上第三次弃机跳伞,不过那一次不是他的责任)。在这次飞行训练时,泰勒既忘了带手表又忘了带基本的导航仪器。在飞行中,他报告他的飞机上的罗盘失灵,但是相信自己能够根据目测继续带领飞行,声称无需帮助。在4点45分时,基地发现泰勒显然已迷失了方向,要求他把指挥权交给跟随的飞机,但是泰勒显然没有这么做。从通话记录可知,泰勒一直在率领飞行中队向错误的方向航行,迟至6
点时,泰勒还在命令飞行中队向东飞行,而至少有两名学生飞行员认为应该向西飞行,但是由于军中的纪律,他们不得不跟随泰勒飞向深渊。基地反复地要求泰勒改用更可靠的紧急频道通讯,而泰勒也拒绝这样做。因此这次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人为错误导致,其次天气也不佳。尽管在第19飞行中队刚起飞时,天气情况良好,但很快就变得恶劣。救援飞机报告遇到强烈的气流和危险的飞行条件,当时在该海域的船只报告风暴和巨浪。一位迷航而又刚愎自用的中队长带着没有经验的学生飞行员在恶劣的天气中夜里飞行,遇难几乎是无法避免的,并没有任何神秘之处。

   
但是泰勒的亲属对这个调查结果不满。他们向美国海军高层上诉。在40年代末,美国海军最高当局满足了泰勒亲属的要求,把事故原因归咎于坏天气和“未知因素”。“未知因素”激发了人们的想象能力。第19飞行中队的失事成了“百慕大魔鬼三角”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神秘故事,在传播中又被有意无意地添油加醋,于是恶劣的气候被说成“当时天气很好”(见赵俊涛《百慕大:死亡三角》,下同),一次对学生飞行员的训练飞行被说成“参加训练的14名飞行员也都是有经验的老手”,泰勒拒绝使用紧急通讯频道被说成“无线电联络受到干扰”,那架升空后不久就爆炸的“水手”救援飞机被说成“与基地保持一段联系后也失踪了”,好像也很神秘,而实际上那只是当天出动的众多救援飞机中的一架而已。

   
对“百慕大三角”的渲染可以追溯到1950年9月16日,美联社在那一天发表了一篇文章,声称“在佛罗里达海岸和百慕大之间,船只和飞机神秘失踪”,该文的作者琼斯(E.V.W.
Jones)可视为“百慕大魔鬼三角”之父。两年以后,《命运》杂志发表了一篇署名乔治·桑德(George
X.
Sand)的文章,总结了在百慕大一带发生的“奇怪的海上失踪案”。随后又有几本描述百慕大一带的神秘现象的书籍出现,比如杰萨普(M.K.
Jessup)著的《不明飞行物案件》(The Case for the
UFO),奇霍(Donald Keyhoe)著的《飞碟阴谋》(TheFlying
Saucer),都宣扬这些百慕大失踪案是由于外星人绑架。1964年2月,在一本名为《商船队》(Argosy)的小说刊物上,嘎迪斯(Vincent
Gaddis)发表了《致命的百慕大三角》(The Deadly Bermuda
Triangle)一文,首次提出“百慕大三角”一词。1969年,斯宾塞(John
Wallace Spencer)出版《失踪地带》(Limbo of the
Lost)一书,专门研究“百慕大三角”,影响不小。两年后,一部名为《魔鬼三角》(The
Devil’s Triangle)的长篇纪录片发行。1974年伯利兹(Charles
Berlitz)出版《百慕大三角》(The Bermuda
Triangle)一书,成为畅销书,卖出了五百万册。在这些文章、书籍、电影的鼓吹下,“百慕大魔鬼三角”成了在西方家喻户晓的神秘地带。库舍的《百慕大三角神秘--已解》一书,主要就是为了反驳伯利兹的畅销书而写。在该书出版后,伯利兹又四处散布谣言,声称在百慕大三角的海底发现了一座大金字塔,至少高420英尺,底座边长540英尺,并认为这座金字塔可以揭示神秘失踪的奥秘。1978年3月,库舍向伯利兹提出挑战,要求伯利兹提供发现海底金字塔的证据。库舍与麻省理工学院、美国海军等机构的海洋学家联系,都无人知道有海底金字塔这一发现。他要求与伯利兹打赌,各向一家银行存入一万美金,如果在
1978年9月1日之前,伯利兹能够出示海底金字塔存在的证据并被美国考古研究院、美国地球物理联合会、全国地理学会等权威机构证实,将赢得赌金,更重要的是,库舍将承认伯利兹是正确的。在截止日期的前一周,1978年4月24日,伯利兹通知这家银行的副行长,他不愿接受库舍的挑战,等于承认了自己是在毫无证据地信口开河。这出以讹传讹的闹剧至此在美国告一段落,紧接着却在中国开演,至今未息。

2001.1.10.



评王小波(旧作两篇)

14 10 2006年
                       
人之既死,其名也盛

                          
·方舟子·

   
对文人来说,早逝有时乃是一成名捷径。海子倘若不在八九年去山海关卧轨,不过是“一片树叶掉下来就能砸到一名诗人头上”的京城中无数自命的先锋诗人中普普通通的一位,现在呢,据说已成了百年来新诗的第一人,要是不死,这中国的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非他莫属了。最近一名叫王小波的青年作家(四十四岁,在作家中仍属“青年”)病逝,海内外文坛又热闹、唏嘘了一番,使得我等不由得惭愧自己的孤陋寡闻,在其生前对这位据说最有潜力问鼎诺贝尔奖的大作家竟是闻所未闻--看来得联名上书诺委会请他们改改不颁奖给死人的陋习,否则咱中国作家只有死了才有望得奖,要等到猴年马月?所幸这一回《华夏文摘》与《人民日报》海外版是异常地步调一致,也跟着出了一期《纪念著名作家王小波逝世》的增刊,让我们这些使别人的著名为无名的读者也能领教一下这位大作家的风采。读完了那三篇妙文,有几句话不吐不快。虽说褒贬死者实在算不上厚道,不过死者生前也并不是厚道人家,简直可以说是刻薄之至,倘九泉之下有知,在一片肉麻的吹捧文章之中,说不定对我的褒贬反而会惺惺相惜。

   
那三篇文章都在《读书》上登过,我作为一名《读书》的固定读者,按理不该陌生。不过对《读书》上面的文章我并非每篇都看,那些重点推出、居高临下教训读者的大作我向来毫不犹豫地跳过,王小波的大名、大作大概也就这么给跳过了。这回由于好奇,硬着头皮读完,发现王小波颇有点以青年导师自居的意思,或者竟是要当中国文化的导师的,跟他所深恶痛绝的军代表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只不过军代表要灌输的是毛泽东思想,王导师所指引的却是:中国文化乃是低能弱智的文化,只有西方文化才是充满智慧的。把中国文化视为他阿姨家的傻大姐,如此恶毒的比喻,说“哀其不幸”也许还说得过去,“怒其不争”却是扯不上的,对于弱智白痴你还能指望能有什么争?最多是可怜、可鄙而已。一种批判的用心的爱与憎的分野即在于此,王小波辈与鲁迅的差别也在于此。

   
一个惊世骇俗的的立论,如果能够自圆其说讲得头头是道,也不失为一家之言。可惜,王小波显然更关心的是情绪的发泄,而不是立论的严谨。从一句罗素的语录和
“学海无涯苦作舟”的谚语就可以推导出西方文化视求学为乐,而中国文化视求学为苦,按同样的逻辑,从大陆学生耳熟能详的马克思语录“科学的研究并没有平坦的大道可走,只有不畏崎岖、不怕艰险的人们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和“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岂不也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王小波又读过几车古书,竟然可以如此斩钉截铁地下全称判断:“但春秋以后到近代,再没有中国人敢说学习是快乐的了。一切智力的活动都是如此,谁要说动脑子有乐趣,最轻的罪名也是不严肃”。王小波对格言情有独钟,行文几乎只是格言的堆砌和诠释,但我看他是只读西方格言书的,如果翻翻中国古代格言书,就会发现敢说学习是快乐的中国人比比皆是,比如清人所编的《围炉夜话》,就把读书乐和田园乐视为人生两大敬业的乐事。再古一点,明人编的《菜根谭》--此书现在很流行,王小波的书架上大概有,读不读就不知道了--就干脆这么教导:“学者有段兢业的心思,又要有段潇洒的趣味。”要在“苦心中常得悦心之趣”,对求学的苦与乐的认识,又何尝比西人低能。

   
滑稽的是,王小波是被封为爱国志士的,证据是他在美国拿了文学硕士后回国当作家了。王小波自称回国是因为不习惯国外的生活,恐怕更近于事实。文学毕业生在美国的饭碗如何如果大家都清楚,何况一个人既然自视为傻大姐的传人,那么与其在西方聪明人当中当傻子,实在不如回去在傻子当中当导师来得过瘾。

1997.7.15.

                        
评王说鲁 牛头马嘴

                            
·方舟子·

   
上一期《枫华园》上马悲鸣和力刀的大作,据称是因我一篇评王小波之死的短文而作,却实在跟我毫不相干。马悲鸣花了那么长的篇幅来论证王小波的回国动机,那些话,该是对那些宣称王小波因爱国而回国的人去讲才对。马悲鸣作为王小波的同窗好友,或许比谁都更清楚王小波的回国动机,我因为随口一句“文学硕士在美国的饭碗如何大家都清楚”,还没说王是因此回国的呢,就成了“识见不及,妄揣人意”,那么说王小波因爱国而回国的王的另一位同窗好友,又是什么样的识见,妄不妄呢?马悲鸣能从王小波之死扯到“西方对待敌方首领的逝世”“西方对待敌方士兵的死亡”,固然是联想力丰富,却是风马牛不相及--相及的该是如何评价死人而不是开不开战,放不放国歌。邓小平过世时,西方的媒介也并不因此就不乘机揭揭他的短,对死人又何尝比“方舟子所代表的中国文化”“心存仁厚”。诸葛亮吊周瑜不代表中国文化,方舟子评王小波就代表了中国文化,马悲鸣对中国文化的仲裁可谓慧眼独具,方某不胜荣幸。但不管如何,既然要盖棺定论,那么该赞就赞,该批就批,倘以为只许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唱颂歌,却不许路人听着刺耳说几句风凉话,则世上并无此理。马文说我批王小波是在享受美国的言论自由,意思该不是说,倘在国内,有王小波的亲朋好友、同窗同事、军大院一起长大的铁哥们儿在各报把关,就可以把方舟子的嘴堵得严严实实?身前以谩骂中国文化闻名、死后享受《人民日报》出纪念专辑待遇的王小波据马文说“至死也没有享受完全的言论自由”,则方某这点批评死人的言论自由又何足挂齿。

   
其实我那篇文章批评的是“对有些文人来说,早逝有时是一条成名捷径”(不是说“对所有的人来说,早逝一定是一条成名捷径”,所以别来叫我试试看),对王小波的文学水平如何,是否有问鼎诺贝尔奖的能力,没有任何评论,遑论“生物化学界的评论”。马文认为王的杂文直追鲁迅,因此能够问鼎诺贝尔奖,这又是什么
“界”的评论呢?我那篇文章不过是指出了王小波对中国文化的批判缺乏常识、逻辑不通、比喻恶毒,至于中国文化是好是坏、该不该批、能不能批,我未置一辞,二位要对着我声泪俱下控诉中国文化的罪恶,乃是找错了人。这种表演自五四以来八十年间从未断过,毫无新意,最多,是想出“傻大姐”之类的新奇比喻让力刀发现自己原来是傻老弟,或是闹点“孟子之后就再也没有哪个中国人敢说学习是快乐的了”之类的笑话博人一粲而已。一方是“罗列事实”,另一方则只会挥舞“见识不及”“丧失血性”的大棒,无知无畏,这样的群架,不打也罢。

   
不知“在北美以杂文闻名”的马悲鸣先生在王小波身前是否就利用他在美国享受到的言论自由评赞过贵同窗直追鲁迅乃至有鲁迅所无,如果没有,则我只好拉来作
“人之既死,其名也盛”的又一例。既然因为我的一句话把鲁老爷子牵涉了进来,我不妨就此说几句。鲁迅所说的“僵尸”,明明白白特指的是“中国书中劝人入世的话”,并非如马文所言涵盖中国文化。鲁迅之建议青年少读乃至不读中国书,乃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为特定的目的针对特定的人所言,或者竟可以说是冲着胡适而发,对此他后来有一个说明:

   
“先前也曾有几位先生给青年开过一大篇书目。但从我看来,这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因为我觉得那是开书目的先生自己想要看或者未必想要看的书目。我以为倘要弄旧的呢,倒不如姑且靠着张之洞的《书目答问》去摸门径去。倘是新的,研究文学,则自己先看看各种的小本子……”(《而已集·读书杂谈——七月十六日在广州知用中学讲》)

   
可见也并不反对“弄旧的”,还要指导中学生该怎么摸旧的门径。一九三零年时,他本人也给老友许寿裳的儿子开过一个必读书书目:《全上古三代秦汉六朝文》、《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唐诗纪事》……,满满地写了一纸,也可以让人怀疑是不是自己想要看或者未必想要看的书目的。其实老爷子自己就大读特读中国书,读得不亦乐乎,校《稽康集》,辑《古小说钩沉》、《会稽郡故书杂集》、《唐宋传奇集》、《小说旧闻钞》,所读中国书之多,罕有其匹。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一九三四年鲁迅就已转而批评那些鄙弃传统的青年:“新的艺术,没有一种是无根无蒂,突然发生的,总承受着先前的遗产,有几位青年以为采用便是投降,那是他们将‘采用’与‘模仿’并为一谈了”(《致魏猛克》),要是现在起鲁迅于地下,见到有的青年音韵不协、文理不通、自告奋勇要“更染猎猎鲁迅旗”,恐怕要主张想写旧体诗的青年人还是该读点中国书的吧。至于力刀义愤填膺的一连串问题:“看看近几百年来我们的文化里可曾产生过那种对着入侵者的砍刀头也不抬并平静地说‘别踏坏了我的三角形!’的大学士?可有为了坚持‘地球就是围绕太阳转’而从容成灰的学者?何曾有心甘情愿地以为进化理论当斗犬并引以自豪的知识分子?”,则不必起鲁迅于地下,在六十年前他就已做了回答: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且介亭杂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华土奥衍,代生英贤,或居或作,历四千年,文物有赫,峙于中天。”(《且介亭杂文·河南卢氏曹先生教泽碑文》)

1997.8.3.



“八卦宇宙论”一案即将开庭

13 10 2006年
  “八卦宇宙论”提出者刘子华的家人曾宇裳、刘少华与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方舟子)、北京青年报社、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将于2006年10月19日(周四)13:30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三层12法庭开庭审理。
 
(XYS20061012)


【图版】水晶头骨揭密

13 10 2006年
   因为侨居海外,我到现在才收到今年第一期的《Newton-科学世界》。上面那个读者调查结果让我很感吃惊,没想到《水晶头骨之迷》竟然是最受欢迎的“科普读物”。这本书的原版1997年在英国出版,1998年在美国发行,同年中译本就在中国推出,速度如此之快,影响如此之大,在中国翻译出版史上应该是罕见的。这本书在国外属于“新时代宗教”读物,没有人把它当作科普著作推销、阅读,作者也不是要传播科学知识或科学思想,而是在宣扬反科学的宗教迷信,自称“精神运动”读物。外星人、飞碟、大西洲、史前高级文明、超自然能力、超心理学等等,是这类读物的必备内容,用一些真真假假的传闻拼凑而成。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水晶头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墨西哥的原居民阿兹台克人有用石头、骨头、木头等材料雕刻人头骨的习俗,称为“死亡头”。其中有一些是用水晶雕刻的,形状夸张、抽象,风格较为一致,而且一般都很小。比如大英博物馆藏有两个被鉴定为属于“古代墨西哥”的小头骨,小的一个是用滑石雕刻的,大的一个是用水晶雕刻的,高度也不过1.25英寸。两个都有穿孔,估计是当念珠或护身符用的。巴黎的一家博物馆也藏有一个水晶头骨,大约为真人头骨的一半大小,法国专家认为是阿兹台克人在14或15世纪时制作的。但是这并不是神秘现象或“新时代宗教”鼓吹者所说的水晶头骨。他们心目中的水晶头骨,与真人头骨差不多大小,风格写实,维妙维俏,据称是玛雅人的圣物,拥有神秘的力量。他们并声称,美洲原居民有一个传说,祖先留下了十三个水晶头骨,如果把它们放在一起,就会揭示出人类过去和末来的秘密。

   
最著名的一个水晶头骨后来属于英国探险家弗雷德里克·阿尔伯特·米歇尔-黑吉斯(Frederick
Albert
Mitchell-Hedges)所有,被称为米歇尔-黑吉斯水晶头骨,米歇尔-黑吉斯则称之为“厄运头骨”(Skull
of
Doom)。米歇尔-黑吉斯只在1954年出版的自传《危险,我的伙伴》(Danger
My
Ally)一书中,唯一一次提到这个头骨,此前此后都对它保持沉默。这本书与其说是自传,不如说是虚构小说,里面记载的许多事件的真实性很值得怀疑,有的明显是捏造的。他自称曾与美国钢铁大王摩根打扑克,在美国南方漂流,创了多项岸上海钓记录,甚至一度和俄国革命家托洛茨基是室友。他还声称曾经被迫加入20世纪初活跃在美、墨边界的土匪(也有的认为是革命家)潘丘·维拉(Pancho
Villa)的队伍,参加了一场发生在拉里多(Laredo)的战役,并拯救了400名村民。但是调查表明历史上从来就没有发生过这场战役。在1928年,伦敦的《每日快讯》揭发说,米歇尔-黑吉斯为了增加知名度而伪造了一起抢劫案。米歇尔-黑吉斯控告《每日快讯》诽谤,被法庭裁定败诉。总之,此人算不上诚实。在这本书中,米歇尔-黑吉斯附了一张水晶头骨的照片,对它的介绍却很简略,但水晶头骨的神话却由此开始。然而,米歇尔-黑吉斯对这块水晶头骨的作用的描述,却与现在传说的绝然不同。在他看来,它是邪恶的化身,而不是智慧的化身:

   
“厄运头骨是用纯水晶制造的,科学家们认为制造过程用了150多年的时间,一代又一代的制造者花费了一生的所有日子,耐心地用沙琢磨一块巨大的水晶,直到完美的头骨最终出现。

   
“它至少有3600年老,根据传说,玛雅人的大祭司在举行秘密仪式时使用它。据说当他借助这个头骨发布死令时,死亡将无可避免地降临。它被形容为所有邪恶的化身。”

 

   
至于他是从哪里、在什么时候得到这个厄运头骨的,他却语焉不详,只含糊地说“我有理由不透露我是如何拥有它的。”奇怪的是,在这本书的以后版本中,有关这块头骨的部分却被出版商全部删去。是不是因为有知情者威胁要揭露事实真相呢?后来,米歇尔-黑吉斯的养女安娜自称厄运头骨是她在1927年随养父到中美洲英属洪都拉斯(现在的伯利兹)卢巴安敦(Lubaantun)挖掘玛雅遗址时,在一个金字塔里面发现的。《水晶头骨之谜》对此有绘声绘色的描述:

  “安娜从窟窿里出来以后,日光还很充足。她掸去宝贝上面的灰尘,惊奇地端详着它。‘我从来没有见到这么漂亮的东西。’这真是一件罕见的宝贝——一块和真人头骨一般大小的头骨,唯一与真人头骨不同的是它几乎是完全透明的。原来是一块真的水晶头骨!一看就知道是从整块的水晶石上镂刻下来的。安娜把它拿到灯下,经它反射的灯光变得扑朔迷离,异常明亮,只有纯度极高的水晶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奇怪的是,经过这么多年它还能完好无损!

  “看着水晶头骨把照射到它身上的太阳光反射成一道道眩目的光束,几个探测队员顿时像被施了催眠术一般盯着头骨目瞪口呆。安娜的父亲从她手中接过头骨,把它举了起来给众人看,霎时间每个人都狂喜不已。‘来帮忙的玛雅人看了以后又哭又笑。’安娜回忆说。那时候每个人都好像着了魔一般,仿佛有一种古老而强大的力量在在场的每个人身上复活了一样。安娜说那是她漫长的一生中最伟大的时刻了。”

   
事实如何呢?在80年代,两名美国学者兼私人侦探乔·尼克尔(Joe
Nickell)和约翰·费歇尔(John F.
Fischer)花了两年多的时间调查此事,无可质疑地证明这一切完全是捏造出来的。他们的调查结果后来收入1988年出版的《超自然的秘密:调查世界神秘事件》(Secrets
of the Supernatural: Investigating the World’s Occult
Mysteries)一书。


   
最早提到米歇尔-黑吉斯头骨的文献,发表于1936年的《人》杂志(大不列颠与爱尔兰王家人类学研究所出版)。这期杂志发表了一张米歇尔-黑吉斯头骨的照片,几位专家将这个头骨与大英博物馆收藏的一具水晶头骨做了比较。这两具头骨有一些显著的不同。大英博物馆的头骨是一整块水晶,而米歇尔-黑吉斯头骨的下颔则是独立的,可以拆下。大英博物馆的头骨的眼窝是两个不自然的圆孔,牙齿也不分明,而米歇尔-黑吉斯头骨的眼窝、牙齿以及其他细节都相当逼真。但是,这两个头骨总体上还是很相近,做鉴定的一名专家认为,很难说它们是独立制作的,而是以同一具女性头骨为模型,也可能是其中一个复制了另一个。

(《人》杂志上的水晶头骨照片)
 
   
但是,这期《人》杂志却对米歇尔-黑吉斯只字不提。事实上,它把这具头骨称为悉尼·博尼(Sydney
Burney)先生拥有的头骨,感谢博尼“允许对它进行操作和测量”,发表头骨的照片也注明“经W·悉尼·博尼的允许”。显然,在当时,这是博尼头骨,而不是米歇尔-黑吉斯头骨。那么这具头骨怎么落到了米歇尔-黑吉斯手里呢?原来,在1943年后期,博尼将它拿到伦敦的苏士比拍卖行拍卖,由于出价达不到他的要求,他自己又把它买进,在1944年卖给了米歇尔-黑吉斯。大英博物馆参与了这次拍卖。《水晶头骨之谜》提及此事时声称:

   
“大英博物馆曾经要购买这个头骨,但没有买成。原因是博尼先生本人又买了回去,继而又转售给米歇尔-黑吉斯先生,并且非他不卖,价钱只要400英磅!”

   
给人的印象好像是博尼和米歇尔-黑吉斯有什么幕后交易,并声称根据的是大英博物馆前任馆员手写的笔记。但是这个由当时大英博物馆的馆员布朗霍兹(H.J.
Braunholtz)记录的笔记并没有这种说法。原文为:
   
“在苏士比销售中竞叫,第54批号,15×43,达到340英镑。被博尼买进。后来被博尼先生以400英镑卖给米歇尔-黑吉斯先生。”

   
显然,大英博物馆没买到这具头骨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出价(340英镑)低于米歇尔-黑吉斯(400英镑),而不是《水晶头骨之谜》所说的博尼“宁愿不以高价卖给其他买主”。当这笔交易被揭露出来的时候,米歇尔-黑吉斯早已去世,其养女安娜如何解释呢?她声称米歇尔-黑吉斯在玛雅遗址挖掘出这具头骨之后,为了能得到另一次探险的资助,将它抵押给博尼。她在80年代给尼克尔的信中说:

   
“当时拥有它的人(指博尼)只是替我父亲保管,根本没有权利将它拿去拍卖。此人被视为我父亲的知交,在我们旅行时,我们必须留下许多东西让人保管。当我父亲听说它被拿去拍卖时,他非常非常地生气,立即赶往伦敦,将它撤下。”

   
这个解释让人疑惑。根据米歇尔-黑吉斯的自传,他从1936年直到1947年一直呆在英国,只有这段时期的早期曾有几个月外出钓鱼。在1936年,其父去世,给他留下了一大笔的财产,完全有能力花400英镑将头骨“赎回”,为什么不早一点这么做,而要等到1944年拍卖以后呢?尼克尔问安娜是否有任何书面的资料,比如书信、剪报,能够用于证明在那次拍卖之前,头骨确实属于米歇尔-黑吉斯所有。安娜回答说没有任何文件能够证明,因为其父的所有文件都在一次旋风中丢失了。这样,有关米歇尔-黑吉斯父女发现并拥有水晶头骨的唯一证据就是安娜本人的说辞。此人的信用如何呢?跟她父亲一样不可靠。

   
她在1968年2月17日给水晶头骨研究者富兰克·多兰德(Frank
Dorland)的信(后收入理查德·加文(Richard
Garvin)在1973年写的一本书《水晶头骨》(The Crystal
Skull))中说:
   
“这块水晶头骨在1926年我们到卢巴安敦的那次探险中首次出现。我们在1926年间抵达那里,在1927年雨季之前离开。”“我发现头骨埋在祭坛之下,而其下颔则是三个月后在25英尺外的地方发现的。”

   
按照这个说法,水晶头骨是安娜在1926-27年间被发现的。在1962年3月《命运》杂志(Fate)发表的一篇采访中,安娜却又说是在30年代末由她的父亲发现的。在1983年3月1日给尼克尔的回信中,安娜又换了一种说法:“我的父亲于1924年,在我们对伯利兹的卢巴安敦进行挖掘时发现了这个头骨。”当尼克尔向她指出她的这个说法和以前给多兰德的信在时间和人物上都不一致时,安娜回信解释说:

   
“我确实首先看到了这个头骨--或者说我看到了某物在闪光而叫来了我的父亲--这是他的探险,我们全都帮忙仔细地移动石头。因为是我首先看到它,所以人们让我捡起它。加文书中所说的日期1926-27年是不正确的。在1924年我的父亲将它交给了玛雅人,而当这次探险在1927年结束,我的父亲将特许挖掘的物品都交给了大英博物馆之后,玛雅人又将它交给了父亲。”

   
但是在《水晶头骨之谜》一书中,安娜却又回忆说,头骨是她在17岁生日那一天发现的,而她17岁这一年是1927年。如此反反复复,出尔反尔,使人无法相信她的证词。而且,根据米歇尔-黑吉斯的自传,在1926年末,他已经“结束了对卢巴安敦的最后一次访问,回到了伦敦”,在1927年时,他并不在伯利兹。

   
《水晶头骨之谜》附有一张“弗烈德里克和安娜·米歇尔-黑吉斯(右,20岁)于1920年代末在中美洲的丛林里”的照片,以做为安娜参加挖掘的证据,但是“20岁”的注释表明这张照片即使是真实的,也照于“1927年发现头骨”的三年之后。事实上,安娜极可能根本就没有参加20年代对玛雅遗址的挖掘。这次挖掘的主要成员托马斯·甘(Thomas
Gann)博士在回忆这次挖掘时,没有提到安娜,也没有提到发现水晶头骨。里奇蒙德·布朗女士(Lady
Richmond
Brown)长期跟随米歇尔-黑吉斯旅行,拍照了大量的米歇尔-黑吉斯及其发现的照片,却没有一张是水晶头骨;在她拍照的卢巴安敦探险的照片中,也找不到安娜。米歇尔-黑吉斯本人在30年代就这次探险给报纸写了许多文章,并在1931年出了一本有关著作《神奇与恐怖之地》(Land
of Wonder and
Fear),都没有提到安娜参与了这次探险,也没有提及水晶头骨。参加这次探险的其他人员在文章、书中也都没有提到安娜和水晶头骨。其中,埃里克·汤姆逊(Eric
Thompson)更是一直指责有关这个头骨的故事都是虚构的。
   
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埃克赫姆博士(Gordon F.
Ekholm)发现了博尼于1933年3月21日写给该馆的一封信,彻底推翻了安娜的说法。信中说:

   
“在我买到这个水晶头骨之前,它已在一位收藏者手中数年,而在这位收藏者得到它之前,也已在一名英国人手中数年,在那之前的情况我无法追溯。”

   
很显然,水晶头骨是博尼从一位收藏家(从上下文看,这位收藏家可能不是英国人)手中买来的,而这个头骨面世的年代,看来早于1927年。博尼进一步说:

   
“我将它带到大英博物馆给乔伊斯(Joyce)先生看,他很友好地让我将它与博物馆收藏的水晶头骨做比较。宝石鉴定家格鲁宁船长(Captain
Gruening)也在场,对它做了非常详细的鉴定,并发现它的制造方法及其外表与博物馆收藏的水晶头骨一模一样。它也被从人类学的角度做了鉴定,发现它很可能是来自美洲。它的高度为5.5英寸,长度为8.5英寸。我想不起还有其他任何信息能够提供给你,但是如果你有任何问题需要我回答的,敬请让我知道,我将尽力回答。”

   
在信中,博尼要价1000英镑。显然,博尼对这个水晶头骨是怎么出土的一无所知,否则不会不在信中提及,而只提到专家的鉴定。要而言之,所谓安娜在20年代在玛雅遗址发现这个水晶头骨的说法,不过是一个谎言。

   
如果米歇尔-黑吉斯头骨不是在玛雅遗址发现的,就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它是玛雅人的文物。一开始我就提到,阿兹台克人有雕刻头骨的习俗,也出土了许多这类工艺品,而玛雅人并无这样的习俗,而且玛雅人生活的地区也没有水晶矿藏。据此一些专家认为它是阿兹台克人制造的,而且时间不会早于殖民地时期,因为据鉴定过这具头骨的多兰德说,它的牙齿有机械琢磨的迹象。这个头骨有两个穿孔(安娜声称她“发现”该头骨时,穿孔就已存在),估计是在摆设时用于固定头骨,而该穿孔明显是用近代机械工具钻出来的。安娜曾经在六、七十年代将它交给多兰德和惠普(Hewlett-Packard)公司的晶体实验室鉴定,得出了它是由一整块水晶雕刻而成的结论。多兰德告诉尼克尔,他没有发现水晶头骨的物理性质与自然形成的石英水晶有任何不同,其水晶“是如此接近在加州卡拉维拉斯(Calaveras)郡巨大的水晶矿发现的水晶,我猜测其原来的水晶块就是从那里来的……”研究玛雅文化的专家汉蒙德(Norman
Hammond)则认为,这个水晶头骨在解剖学上非常逼真,更象是西方进入科学时代以后的产物:“它最可能是16-18世纪的死者纪念物。如果其源自文艺复兴时期的想法并非不可能,那么根据它所用的水晶块体积是如此巨大,我们无法排除这种可能,即它是在清代的中国,为一位欧洲客户制造的。”尼克尔向安娜要求对水晶头骨做进一步的年代鉴定,却被安娜以已经鉴定过了为由拒绝。

   
既然安娜不再允许对米歇尔-黑吉斯头骨做科学鉴定,我们只有回头来看看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的情况。这个头骨据说来自墨西哥,被一位西班牙军官带到欧洲,卖给一位英国收藏家。这位收藏家死后又被法国古董商博班(Eugene
Boban)获得,转卖给纽约的一家公司,再卖给大英博物馆。从造型上看,这个头骨比米歇尔-黑吉斯头骨更象是阿兹台克人的作品,因此大英博物馆在以前对它的说明是“可能源自阿兹台克--不早于殖民地时期”。近来,大英博物馆科学研究部对它做了进一步的鉴定,认为其水晶很可能来自巴西,而且有用制造珠宝用的转盘加工的痕迹,而在欧洲殖民者到来之前美洲人并无这种技艺。这些痕迹以及其高度光滑的表面表明,它是用传统的欧洲技术雕刻的。在19世纪初期,有大量的巴西水晶被运到德国,与传说的相反,博班可能是在德国得到了这个水晶头骨。因此,大英博物馆现在将这个水晶头骨的说明改为:

   
“可能是欧洲作品,19世纪。”

 

(大英博物馆收藏的水晶头骨)
 
   
如果米歇尔-黑吉斯头骨象一些专家认为的那样,与大英博物馆的头骨有同一来源,那么它也很可能是在19世纪在德国制造的。既然这些水晶头骨可以肯定绝非是玛雅人的作品,很可能是19世纪欧洲人的创作,那么笼罩在水晶头骨上的那层神秘光环也就消失了。那么又如何解释许多人在看到水晶头骨时所感到的那种魔力?甚至连多兰德本人,在他获准研究米歇尔-黑吉斯头骨的六年间,也觉得有神秘体验。他说他在与水晶头骨共处时,能听到一种“非常安静又非常引人注意,象是从高音银钟发出”的声音。他还从水晶头骨上看到“其他的头骨,高山,手指和面容”等影像。但是他也承认,这些现象并非米歇尔-黑吉斯头骨所特有,因为他从博物馆借来一个水晶球后,这些现象也都一一感觉到了,虽然较不显著。显然,多兰德受到了水晶的催眠。水晶是一种很引入注目的奇妙石头,而头骨做为死亡的象征,也一样引入注目,这两者结合起来,成为绝佳的催眠工具,使得容易受心理暗示的人产生了幻觉、幻听。因此这种体验也就因人而异,另一位研究人员加文在与米歇尔-黑吉斯头骨相处时,就没有听到或看到那些现象。心理暗示也能治愈某些疾病,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觉得在看到或触摸了水晶头骨之后,身体变好了,觉得水晶头骨有治病的魔力。

   
“新时代宗教”也就建立在催眠之上。在《水晶头骨之谜》出现过的尼克·那切瑞诺(Nick
Nocerino)在“新时代宗教”中是一位泰山北斗式的人物,被称为“老师的老师”。他自称用科学方法和形而上学的方法(实际上就是迷信的方法)研究水晶头骨多年,创建了国际水晶头骨协会并任会长,被“新时代宗教”追随者视为鉴定水晶头骨的权威。他当然是相信水晶头骨有超自然的魔力的,然而,国际水晶头骨协会在其网站中对水晶头骨的介绍却还显得相当实在,很有参考价值(http://www.crystalskullsociety.org/answers.htm)。这个资料提到,目前每年都有成千上万个水晶头骨被制造出来,包括数百个与真人头骨一模一样的,后者价格在1万到5万美金之间。还有一些更便宜也更逼真的(下颔可以移动)的水晶头骨是中国制造的。它们模仿那些“古代”的水晶头骨到了难以分辨的地步。显然,神秘现象鼓吹者所谓用现代技术也无法制造水晶头骨的说法不过是谎言。那切瑞诺还指出,所谓十三个水晶头骨放在一起就会揭示出人类过去和末来的秘密的说法并非美洲原居民的传说,而是他本人在儿童时代的一个幻想(他称之为“洞察”),1980年开始他在有关水晶头骨的演讲中与听众分享这个幻想,就这么传播开去,被越传越神。国际水晶头骨协会并介绍说,那切瑞诺已鉴定出49个古代水晶头骨(他们说的古代指一千年以前,并且认为是用古代工具制造的),在一次秘密聚会上,13个水晶头骨的确被放在了一起。然而世界并没有因此发生巨变,人类过去和末来的秘密还依旧有待破解。

 
(ebay上拍卖的现代制作的水晶头骨)
 
2001.3.18.


评“取消中医是一场无知的闹剧”

13 10 2006年
 【方舟子按:张功耀、王澄发起的告别中医中药公开信,内容我基本同意,但是我没有签名,因为我不太赞成这种向官僚机构或官员请愿的方式,而且该活动允许化名签名我也觉得不太严肃。我查了一下张功耀blog上每天更新的签名名单,到现在也只有几十个签名,不知道媒体说的“在网上有人征集取消中医的签名,已经达到了上万人”是怎么回事,不排除有人故意谎报军情夸大问题的严重性的可能。如果真有上万个以医学工作者为主的中国人站出来对中医说不,中国医学这个烂摊子倒是有收拾好的希望了。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出来打官腔,是意料中的事,但说人贬低、怀疑、否定中医是无知才是真正的无知,中医就是被国际医学界的主流“贬低、怀疑、否定”的,莫非中国卫生部官僚的医学知识是全世界最有知的?

于是向来把无知当高明的中国时评家也跟着变得“有知”起来,居然希望在这场争论中最有发言权的现代医学工作者要“避嫌”,不要参与“行业利益之争”。按照这个逻辑,科学家面对伪科学也要“避嫌”,新闻记者面对假新闻也要“避嫌”,否则也是“行业利益之争”了?既然时评家也承认如今中医“门庭冷落”,西医被
“踏破门槛”,即使中医被取消,对西医又能增加多大的好处?无非是让患者少花冤枉钱,少受有毒中药的害而已。时评家声称“众所周知,西医和中医毕竟是两套不同的科学系统”,其实众所周知的是,科学系统只会有一个,否则我们是不是也要声称风水和地理学、炼金术和化学、占星术和天文学是两套不同的科学系统?据此还可以发明出“中华物理学”、“中华数学”、“中华生物学”什么的?文化系统倒是可以有多个。顺便说一下,最近据说韩国要把中医当韩医申请世界文化遗产,于是又有中医信徒认为反对中医者是韩国的走狗云云。其实早在今年3月份我就说过了,我是赞成让中医成为文化遗产,像古董一样送进博物馆供人参观、研究的,不要以科学的名义骗人、害人就行。比如说,有人要研究甲骨文、研究商朝占卜法,把它们当世界文化遗产,我完全赞成,但是如果因此有人要大家使用甲骨文,乃至宣称占卜多么科学,则坚决反对。】

“取消中医”是一场无知的闹剧

陈才
2006年10月12日江南时报

    
在网上有人征集取消中医的签名,已经达到了上万人,而且主要都是卫生领域的人,主要意见是要采取相关措施,让中医在五年内全部退出国家医疗体制,回归民间,使西医成为国家唯一的医疗技术。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我国不可能取消中医,也不会让其退出国家医疗体制(见10月11日《中国青年报》)。

   
近代以来,中医药学被斥为“唯心主义”、“民族的耻辱”,甚至被同于骗人的“巫术”而予以“废除”,这是尽人皆知的。上万人征集取消中医的签名,既是中医“废除论”主张的延续,也是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又一次交锋。

   
虽然说,对于中医的“真伪”和“存废”问题,公民都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可对于西医系统的医卫工作者来说,一定的“避嫌”意识还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人们担心,中医和西医“同行”难免“相轻”,参与其中的医卫工作者是否都能保持公心,才不会演变成西医与中医的行业利益之争?

   
我们不怀疑西医们治病救人的高尚情操,也无意质疑他们征集签名的初衷,但众所周知,西医和中医毕竟是两套不同的科学系统,二者共同切分我国的医卫“市场蛋糕”,此兴则彼衰,此衰则彼兴,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竞争关系。如今中医“门庭冷落”,西医被“踏破门槛”,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果真像某些人希望的那样,中医退出国家医疗体制,受益最大的肯定是西医。

   
人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历史上,最初贬低、怀疑甚至否定中医的恰恰是西医。清末维新运动时,有人开始否定中医,国民党政府曾两次正式取消中医,肇始者主要都是从西方留学归来的西医。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提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党中央明确保护中医药的方针,中医发展才逐渐回复正常轨道。后来,“发展我国传统医药”被庄严地写进《宪法》。

   
正如毛群安所言,中医药既是我们的国粹,也是目前我国医药卫生领域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贬低、怀疑甚至否定中医既是对历史的无知,也是对现实中中医药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的无知。

(XYS200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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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留言、跟贴者合作:不要使用脏话

13 10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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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国》专访方舟子:我相信我做的是有益国家和社会的事

13 10 2006年
  我相信我做的是有益国家和社会的事

  ——专访方舟子

  记者:王冠丽
  《科技中国》2006.10.

  初识方舟子就有两个感觉,一是他说话时语速平缓,音量也不高,二是他的瘦,像骨架上支起了衣裳。这些都给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之所以深刻,或许皆和他打假斗士冲锋陷阵的想象有差距的缘故。当时聊起日常工作,他说每天大概用3、4个小时处理“新语丝”网站。绝大部分时间是读信、筛选,然后放到“新语丝”
上,每天的有效信笺量大约在几十到上百封。这类似信访站的工作周而复始,已经持续了6年。起先工作量不致如此,但现在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名声在外,工作量自然倍增。不仅如此,学术打假也把方舟子放到了学者、媒体、公众面前,甚至法院里——和肖传国的案子一审结案,二审尚未开庭。一审结果已出,方舟子败诉。当记者问起如果二审再次败诉如何应对赔偿时,他说到现在有为数不少的人正在为他募集资金,准备成立关于学术打假的基金会,代他赔款。

  记者表达了采访的意图,方舟子坦言现在已经不接受当面采访,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最佳,可以保证回答问题的质量。媒体将方舟子捧成了打假明星,但出名后的代价也包括以谨小慎微的方式应对媒体吧。

  以下为本刊记者以电子邮件形式对方舟子的采访,因为电邮不可避免的低互动性,这些是邮件反复来往多次之后的结果,以单纯的对谈形式,希望更忠实的体现受访者的思想原貌。

  打假没有必要担心不实指控的危险

  《科技中国》:在您翻译的英国《自然》杂志(2006年6月1日)“中国科研正在发展,谁去监督虚假结果?”一文中,有如下陈述,“中国科研机构的确有调查不端指控的框架,但是在缺乏公开的讨论和独立的新闻监督的情况下,很少有科研人员对它们有太大的信心。互联网上迅速、公开的信息交流有可能填补这一空白,但是它也带有风险(见《自然》441,392-393;2006)。它会很容易地变味,成为一场不受管制的指控和反指控的危险游戏,无助于搞清楚实际的不端行为。”现在中国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及公众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这种热情,可否称得上是一场“指控和反指控的危险游戏”?

  方舟子:世界上几乎所有事情都存在出现坏结果的风险,所以对此泛泛而论没有什么意义。

  近年来国内很难得地处理了几起学术造假案件,包括合肥工业大学的杨敬安、北京大学的王铭铭、清华大学的刘辉、上海交通大学的陈进、同济大学的杨杰。他们最初都是在网上被揭发出来的,可见网上的指控,其实非常有助于搞清楚实际的不端行为,而不是相反。

  我们目前应该关注的是,网上绝大多数对学术造假的指控,不管证据多么确凿,都没有引起国内管理部门的重视,而不要先去担心不实指控的危险。

  网上每天都有针对我的不实指控和谣言,有说我剽窃的,有说我被利益集团收买的,有说我受国外反华势力派遣的,但是我并不因此就去一概否定互联网的言论自由。

  由于互联网的自由属性,即使存在什么风险,也不可能加以有效的控制。对滥用言论自由的现象最好的反击方式,还是言论自由。

  《科技中国》:您的观点是,在学术造假“没有引起国内管理部门重视”的情况下,“不要先去担心不实指控的危险”?这两者是因果、先后等直接相联的关系吗?以网络传播的途径进行学术打假,以自由反击自由是最为合理的吗?尤其在中国学术打假调查制度缺失的情况下,没有公正的第三方角色给被指控者“定罪”或
“平反”,那谁来保护被不实指控攻击的人呢?我们可以推断,有针对您的不实指控,有被网上指控后获得处理的学术造假案例,但一定也会有大量的针对各路学者的不实指控。如果他们势单力微,在强大的互联网面前,在无法获得有关权威机构“平反”的情况下,谁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呢?

  方舟子:正因为中国当前缺乏官方处理学术造假的渠道,才使得人们只能依赖于个人自觉自愿的打假,而主要的传播途径就是网络。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担心不实指控的危险性而去反对个人打假,实际上就是在反对一切的学术打假,而要袒护学术造假,听任学术腐败泛滥下去。

  即使以后有了官方渠道,也离不开个人的配合和舆论的监督,任何人只要愿意,也都可以继续自己从事打假。

  被不实指控攻击的人首先应该自己保护自己,对不实指控进行有力的反驳。别人可以利用网络的言论自由指控你,你为什么不也利用网络的言论自由反击呢?如果真受到了冤枉,学术界也会有人替你说话的,在网上这些声音也不怕传不出去。实在不行还可以诉诸法律的保护。但是这里必须注意,诉诸法律是最后的手段,是在经过反复澄清、已被证明了无辜之后有人仍然有意在造谣、诽谤,而让法律来阻止诽谤行为、保护名誉,而不是把学术是非真假交给法官去判决。像我面临的几起官司,都是造假者无力反击网上的揭露,不先尝试赢得学界的公论去洗刷自己,就悄悄告上法庭,那就让人不齿了。所以有了当事人的辨白、学界的公论和法律的保护这三层防线,担心什么不实指控的危险,完全没有必要,真有这种危险,也不是你能控制得了的。其实那些叫嚷“不实指控的危险”嚷得最大声的人,乃是因为自己受到了确实的指控而无法辨白,所以以此作为反击别人指控的借口。他们自己一向毫不犹豫地对别人提出不实指控,比如散布针对我的谣言。

  打假者除了受法律的约束还要自律

  《科技中国》:现代民主制度的一个表现是制约与平衡,那么谁来约束网络形式的学术打假所带来的不实指控?制度建设和舆论监督如果看作双行线的话,制度缺失的情况下,网络除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是否也会带来副作用?甚至导致网络攻击无序状态的出现?您是否认为,没有制度,或者说制度无效,这是必须承载的压力?或者说,这不能看作事物的主要矛盾?

  方舟子:网络言论、网络舆论监督不过是言论自由、舆论监督的一种形式,所以你提的这些问题,对言论自由、舆论监督也都存在,应该这么问:言论自由、舆论监督是否会带来副作用?会。怎么制约、平衡言论自由、舆论监督?依靠法律!我从来没有说过,没有了制度就可以无法无天。

  网络打假,除了受法律的制约,打假者的自律也很重要,一个打假者的信誉,也是建立在自律基础上的。现在互联网上搞学术打假的个人、网站不少,许多不是专门打假的网上论坛也经常有这方面的内容,为什么我们(指“新语丝”网站)的威信比较高?就是因为我们不是胡来的。我们是有原则的,尽量做到有理有据、公平合理。而且我以真实的身份站出来,也表明我时刻准备承担法律责任。

  《科技中国》:任何事物仅通过自律约束是难以达到有序健康发展的,是不是在制度的缺失下这是唯一可能的可行之道?

  方舟子:我前面已经提到,除了自律,还有法律的约束。即使没有法律的约束,仅通过自律也并非就不能健康发展,因为还存在能否获得公众认同这只无形的手。那些自律比较好的网站、人士会逐渐有了威信,而获得公众的认同,反之,则会被公众抛弃。其实在网上从事学术打假的人士、网站还有一些,但要么自身名声就不好,要么影响甚微,读者寥寥,我想这也是一种自然选择。我们对“自由”(言论自由、信息自由)要有信心。

  《科技中国》:您的方式是在个人网站上揭露他人的学术不端问题,同时欢迎有疑义的人回应。但也引起了争论,有人认为这是以个人为中心的自认法官、律师、警察、检察的做法,追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法制国家中,谁给了你这样的权力?被攻击的人是否有回应的义务?保持缄默是否意味着对指控的默认?您怎样辩解关于您这种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方舟子:我不具有任何公权力,不具有官方赋予的权威性,也没有处罚任何人的权力,所以说我是“法官、律师、警察、检察”什么的都是非常荒唐可笑的。我拥有的只是任何公民都具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而已。任何人,只要愿意,有时间、有精力、有勇气、有能力,都可以像我一样来从事所谓的私人学术打假。当然,如果滥用了言论自由的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说我说的话比较有分量、比较受信任,我们的网站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力的话,那也是由于我们有比较好的信用史,自然而然地形成了。

  面对学术上有根有据的质疑,特别是涉及真假的质疑,任何爱惜自己的学术声誉的人都有给予答复的义务,你不愿回应当然也是你的自由,但是别人可以合理地推测你是无力做出反驳,或者对自己的学术声誉不在乎。

  我相信我们做的是有益国家、有益社会的事

  《科技中国》:现在在国内,对您和您的网站,几乎已经完全分化为两种阵营,支持或者攻击,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有些甚至已经上升为人身攻击、拉帮结派的程度。既有若干专门针对您的网站,也有为数不少的您的拥趸。针对这些,您怎么看待?

  方舟子:我相信我们做的是有益国家、有益社会的事,当然会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但是做的又是得罪人,甚至断人财路、官路的事,当然也会有很多人反对。

  支持我们的人主要是科教界比较正直的人士,他们对学术腐败泛滥的现实痛心疾首、敢怒不敢言,甚至自身就深受其害,现在有人站出来替他们说话,让他们有了一个揭露、反映学术腐败问题的平台,当然非常支持。支持者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普通公众,我们揭露学术造假,特别是那些涉及到假高科技产品、假药、假保健品,是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反对者中主要是这几类人:一类是直接利益被我们触犯到的,例如那些造假者及其同一个利益集团的人;一类是觉得其间接利益被我们触及到的,例如一旦我们揭露了某个大学的教授造假,那个大学的一些师生、校友就会觉得我们败坏了他们学校的名声,就会对我们群起而攻之。他们也不想想,败坏其学校名声的是造假者,而不是打假者;一类是理念的冲突,例如搞邪教、迷信、伪科学、“民间科学”、反科学主义、伪自由主义、狭隘民族主义的,会主动与我们为敌。反对者中有的人可能属于精神有问题的偏执狂,曾经因为某件事、某篇文章被我批评过,从此就觉得每天不批我、骂我一顿就不舒服,有人已持续不断天天谩骂、攻击了我整整六年了,还不罢休。这类攻击、谩骂当然不会对我们有什么杀伤力,恰恰证明了其虚弱无能,我有时看看也觉得很好玩。我曾经去控告过上海一家杂志《探索与争鸣》连续三期登载谩骂我的大字报文章,也不是因为真的觉得这些大字报对我会造成损伤,而是觉得《探索与争鸣》做为一份核心学术期刊,去刊登这种匿名谩骂文章,正是学术腐败的一个体现,我是把它当成打击学术腐败的一部分去控告它的。如果那些文章只是登在网上,我才不会去理睬呢。

  《科技中国》:以上两个问题中,您的意思是不会理睬网上的大字报文章,但学术上的质疑,特别是涉及真假的质疑,“任何爱惜自己的学术声誉的人都有给予答复的义务”。我可否这样理解,这是您个人的进退准绳。我可否这样推测,您也以此原则推己及人。

  方舟子:我从来不把自己的原则强加于人。有人愿意去反驳没有学术含量的大字报,那是其自由,为此浪费了时间也是他的事(其实我有时候有闲心也会理睬一下大字报);有人连有根有据的学术质疑也不愿意理睬,那也是其自由,但是必须为此承担后果。

  学术打假不存在隐私权问题

  《科技中国》:在美国,隐私权受到很大程度的尊重和保护。作为在美国长期居住的人,您一定也感同身受。美国国立卫生院下属的科研诚信办公室,遵循联邦法规的规定,有以下原则:在最大限度地保护诚实举报人隐私的同时,对于受到指控的个人,也最大限度的予以保密处理。并且在对他进行及时和彻底调查的同时,保证他有机会对有关指控及调查结果提出意见。对于受到指控的个人,如果指控未得证实,必须努力恢复其声誉。您怎么看待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时的保密政策?您认为这些和国内的情况迥异的原因是什么?是国内制度缺失?还是其他?

  方舟子:一个学者已公开发表的成果不属于隐私,所以学术打假不存在隐私权的问题。对学者的私生活问题我们是不去关注的。我们不是政府机构,指控某人造假也仅仅是指控,而不是官方结论,所以不需要对被指控人做保密处理。美国媒体、网站上也经常有对学术造假事件的报道,其中不少是还没有官方结论的,他们对被指控的人也不做保密处理。如果对被指控者进行保密,就失去了批评监督的作用。如果发现指控有误,当然会努力恢复其声誉。对举报人,不论是政府机构还是媒体,则都会根据其本人的意愿加以保密,这是为了保护举报人不受打击报复。我们也是尊重举报人的意愿,没有他的同意不会向任何人透露其真实姓名和身份。

  中国目前缺乏值得信赖的举报学术造假的渠道。不能说中国完全没有接受学术造假举报的机构(例如中国科学院就有科学道德委员会),但是一般人都不愿意去和它们打交道,除了向它们举报一般不会受到重视(许多向我们举报的人都是事先已尝试过官方渠道而没有结果)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举报人很可能得不到保护,轻易就会泄露给受指控者,所以人们宁愿信任我们。

  《科技中国》:这里可能关涉到一个技术问题。给您提供信息的举报人如果通过“新语丝”发表检举材料后遭到起诉,涉及诉讼案件的情况下是不是难以保全他们的真实身份?您一般如何处理?以您了解的情况,国外在这些方面如何保护举报人的利益?

  方舟子:以前有过几起因为在新语丝网站上刊登揭露文章,作者遭到被揭露者起诉的,但这都是作者用了真名,或者自己在网下泄露了身份引起的,不是由于我们没有保护好。我偶尔会收到被揭露者的来函,要求提供作者的真实姓名,否则就要追究新语丝的法律责任,对这种威胁,我都不予理睬。我们不会主动向任何人、任何机构提供要求保密的揭露者的真实姓名。如果接到对新语丝有管辖权的法庭的命令,我们才会考虑是否要与法庭合作,但是目前还没有碰到这种情况。国外媒体、网站的情形基本上也是如此,一般只听从法庭的命令,当然也有媒体敢冒藐视法庭的危险对法庭的命令也拒不服从的。

  《科技中国》:美国制度中不做保密处理时,有舆论批评监督的作用,但原则上有制度保障之后会有官方结论给出。如果发现指控有误,会努力恢复其声誉。但根据美国国立卫生院下属科研诚信办公室1994-2003年十年的数据统计,在1559件指控中(转交至其他部门的除外),最终查明有不端行为的仅133
件,占8.5%,笼统的说,90%以上的指控都是不能成立的。网络打假,没有官方结论在后,是否会肆意妄为?如果发现指控有误,谁来恢复被指控者声誉?

  方舟子:这些数据是错误的,举报命中率并没有那么低。根据ORI(科研诚信办公室)的报告,在1994-2003年十年间,他们共收到1777件指控,其中218件由于管辖权问题转交给了其他部门处理,还有1230件由于指控的内容不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涉嫌学术不端的课题不是美国卫生部资助的或提供的信息太少没法进行调查等原因,而没法受理,只有329件符合受理条件进行了调查,其中有259件结案,共133件被认定有不端行为,占结案案件的
51%。我对接受来的举报不是都公布出来的,大部分由于种种原因(不属于学术不端的范围、提供的信息太少、举报者匿名、没有精力调查等等)没法“受理”,因此不会公布,对这些没法受理的案例我们当然是“保密”的。只有少部分举报被公布出来了,而且由于在公布之前我已做了初步的核实,所以命中率要比ORI受理的高得多,只有极少数后来被发现指控有误。我们欢迎被指控者或其支持者来澄清、辩驳,尽量做到公平、公正,那些发现有误的个别案例都做了澄清,名誉自然得到了恢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有谁由于在我们网上受到的指控有误而导致声誉损失不可挽回的。如果被冤枉者认为光是为他澄清、道歉还不够,还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嘛。

  《科技中国》:您一般通过什么手段和方式恢复不当指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能否举例说明。

  方舟子:最近就有个例子∶有人在揭发某人抄袭时,说抄袭者是某个著名教授的学生,对该教授也有所批评,第二天他就发来澄清,说他搞错了,抄袭者不是该教授的学生,对该教授表示道歉。我们马上登出了道歉信,并删去了原文中涉及该教授的段落。由于来稿涉及的专业众多,我们的精力和知识有限,偶尔出现差错是难免的,但是只要允许批评与反批评,有自我纠正的能力,那么出点差错就没什么可怕的,完全可以弥补。

  学术上的是非真假不是法院所能判决得了的

  《科技中国》:肖传国的案子,您一审败诉。有人说败诉是必然,这并非来自您的反对派而是您的支持者,其理由是中国的现存法制条件下,您胜诉的可能极低。您怎么看待类似的起诉?多次被起诉,多次败诉。您准备如何应对?这些对您以后的言行是否有影响?您曾提到有人自愿成立基金以代替您支付赔偿金,您的态度呢?是否担心此口一开从者众,起诉您的人越来越多?

  方舟子:这类案件都是造假者事情败露后,恼羞成怒,于是利用地方保护势力、利用法制不健全和司法腐败,通过恶意诉讼对打假者进行打击报复,试图给打假者在生活上、经济上制造点麻烦。打假者因此败诉是一点也不意外的。在我之前,已经有过几起类似的诉讼,都是打假者被造假者所在地的法院判决败诉,不得不做出赔偿。除了与肖传国的三个案子(他为了同一件事,分别告了我三次,居然都被受理了),我目前还有与“中国最受尊敬的十所大学之一”西安翻译学院及其“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校长之一”丁祖诒、与“八卦宇宙学”刘子华家人的两起官司。打这种官司,出丑的是造假者,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会让他们得到更充分的暴露,让公众更加了解事情的真相,所以我从来是不怕有造假者来起诉我。即使他们能利用地方保护、司法腐败胜诉,我也不认为他们的名誉能因此得到恢复。学术上的是非真假不是法院所能判决得了的。肖传国案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舆论大哗,判决书成了笑柄,500余名海内外知识分子联名发公开信支持我,就是个证明。其实造假者也知道这一点,就是想来给我制造点麻烦。我现在有律师主动替我应诉,有广大支持者各种各样的支持,可以把这种麻烦降到最低。我也一直在呼吁最高法院应该正视这种试图利用恶意诉讼、司法腐败来保护伪科学、学术造假的现象,不要让中国的法律尊严蒙羞。我建议最高法院做出新的司法解释,禁止涉及学术争论的名誉权案件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以增加原告的司法成本,同时这类案件一律由中级法院以上的法院审理,增加腐败成本。对于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的错判,最高法院应该干预。

  当然,我的言行不会因为这类诉讼受到影响,该干嘛还干嘛。有人说败诉会促使我以后打假更加严谨,其实不然,我已经够严谨了,之所以会败诉,与是否严谨无关,是地方保护、司法腐败造成的,再严谨也没用。

  有人愿意成立基金会支持学术打假,我乐观其成。他们愿意承担我的有关费用,替我支付我本人不太可能去支付的赔偿金,以免我的日常生活、经济状况、在国内的活动受到影响,我也欢迎。但是我自己不会参与基金会的运作,以免有人造谣说我是靠打假敛财,我也不希望见到基金会只支持我一人,如果有其他人因为学术打假而遭到报复,都应该支持。

  《科技中国》:败诉是因为“地方保护、司法腐败”吗?法庭上强调举证,是不是因为没有第三方的科学裁决才导致了这个结果,我们都知道法庭仅是举证的地方,没有科学裁决的功能。比如韩国的黄禹锡事件,司法的介入也是在调查结果明晰以后的事情。中国没有相应的制度,是不是败诉的根本原因?

  方舟子: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法官一味偏袒原告的不正常现象,法官本身就在违规、违法,而判决书所列举的判决理由更是荒唐,这使我们相信这是一个典型的地方保护、司法腐败的事例,我将会向检察机关指控主审法官涉嫌犯有枉法裁判罪。其实这在武汉法院是有“传统”的,在2003年,曾有13名武汉中级法院的法官因涉嫌受贿和枉法裁判相继被捕,创下中国司法之最;最近武汉中级法院院长也被双规。在一审判决出来以后,许多学者都发表了评论文章,几乎一致认为这是由于地方保护、司法腐败导致的枉法判决,例如由500多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实名签署的《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就指出“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不顾被告方提供的肖传国学术造假的充分证据,指鹿为马、颠倒是非,从而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呼吁上级司法机关和相关机构关注并调查此案审判过程中明显存在的枉法裁判和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为司法机构依法审判学术造假案件创造一个良好的先例。”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庆承瑞老师(何祚庥夫人)最近在新语丝、人民网发表《邱氏鼠药案与武汉江汉区法院对肖传国诉方舟子的判决》一文,对判决书有非常详细的批驳,指出“武汉市江汉区法院这一判决给出了一个先例,即用法律来限制和取消学术上不同观点,不同评价的自由争论,用法律来限制和取消一切群众性的对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揭露和批判。这正是当前我国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其实一个人的学术声誉只能靠自己的学术成就和好的操守来建立和保有。想用其他办法来限制别人的话语权只能适得其反。”其实此案并没有涉及很专业的学术问题,靠基本事实和逻辑就可以判断是非真假,本来无需请权威机构做裁决。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自己找了有关机构出证明,比如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出具检索报告证明肖传国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和引用次数都极少,但是法院对此都视而不见,反而支持肖传国使用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冒充国际期刊论文的做法,成了笑柄。所以关键不在于是否有科学机构的裁决。

  依赖个人力量进行学术打假不是长久之计

  《科技中国》:在学术打假方面,您是否期待国家层面相应制度的完善,二者相辅相成,能使您的工作更加有效和有意义?对现在国家的相关制度建设,您有何期盼?

  方舟子:从开始学术打假之初,我就一直在呼吁中国应该建立规范的官方渠道接受学术造假的举报,进行调查,做出处理,依赖个人力量进行学术打假是不正常的,不是长久之计。这样的机构如果建立起来的话,第一要能真正管事,而不是只做表面文章,第二要防止自身的腐败,处理结果要公开、透明,不要反而变成包庇学术造假者的工具。

  《科技中国》:从事学术打假这么多年,最大的困难在哪里?

  方舟子:因为是个人行为,能够掌握、利用的资源有限。比如捏造实验数据是最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之一,但是这方面我们却揭露得不多,揭露得比较多的是剽窃、伪造学历、一稿多投之类比较容易认定的,而捏造数据如果不去核对原始实验记录的话,往往是很难认定的,我们没有这个条件,所以对这方面的指控,有时就只好舍去了。此外,由于是个人打假,不具有权威性,发布的结果往往不被有关部门理睬,有关部门甚至反过来袒护造假者。 

  附记——

  方舟子目前的生活、工作状态

  《科技中国》:现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什么?

  方舟子:在国内的收入主要是稿费和版税,在国外还有一些零星的收入。虽然收入不算高,但也能满足我的生活需要了,因为我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高。

  《科技中国》:成立“新语丝”,和参与学术打假的初衷为何?

  方舟子:新语丝在1994年成立的时候,是一个为中国留学生服务的文学网站。从1999、2000年起,国内互联网开始兴起,我们在海外也可以即时了解到国内的信息,发现国内科学界浮夸虚假的现象特别严重,又见不到有人站出来做具体的批评,我们才决定做一点这方面的工作,没想到影响越来越大,逐渐演变成了一个以打击学术腐败、伪科学为主的网站。

  《科技中国》:目前主要的生活、工作状态。

  方舟子:我的生活很简单:上网、看书、写作、喝茶、看科普节目、打太极拳,差不多就构成了我的日常生活的全部。现在每周要给《中国青年报》和《经济观察报》的专栏各写一篇文章,不定期应约为《同舟共进》、《中学生天地》、《万象》等杂志写稿。还有就是写书,我到现在已出版了12本书,目前还有两本书在写:一本关于学术规范的小册子,和一本揭露医疗、保健陷阱的书。

  《科技中国》:对现在的生活满意吗?

  方舟子:我的理想就是当个自由人。我觉得现在差不多就是这种状态,还是比较满意的。不过,我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时间能用于科普、文史方面的写作,那才是我的真正兴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