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究竟暴露了中国科研什么弊端?

31 10 2005年
    一年一度的各项诺贝尔奖逐一评出,又让中国人失望了一回,也让中国的时评家们又有机会高谈阔论,反思一下为何中国本土出不了得诺贝尔奖的人才。

    其中有一位翻出了2002年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日本物理学家小柴昌俊的陈年往事,说此君当年虽然学习成绩不好,还是去了东京大学当教授,他以后能得诺贝尔奖,得归功于东京大学不以分数高低去评判学生的创造精神,也不以资格深浅来任用讲师、教授,而中国人得不了诺贝尔奖,则要归咎于职称评审制度,想拿“诺奖”从革除体制弊端始云云。其实发达国家对学习成绩之重视、职称评审制度之严,绝不比中国差,而这并不妨碍他们获得一堆诺贝尔奖。绝大多数获奖者都是经历了职称评审的严格检验的,像小柴那样的事迹,即使真实可信,也只是特例,不足为凭。不向绝大多数循规蹈矩的获奖者学习,却偏要找个例外看齐,这种心态,本身就不正常。

    今年获奖者中最受关注的是医学奖获得者、奥大利亚医学家沃伦和马歇尔,他们是因为发现胃炎和胃溃疡原来是由幽门螺杆菌感染引起的而获奖的。他们的获奖也被中国的时评家拿来做为抨击中国科研体制的证据。有一位如此写道:

    “相比于我国的体制,国外科学家的获奖和取得成果更多的是无心插柳的结果,同样也可以说是宽松自由的科研环境的结果。比如今年获得诺奖的两位澳大利亚科学家,没有任何人下指令要让他们发表多少论文,要在三五年内出成果,否则就可能‘衣食不保’。从沃伦1979年发现幽门螺杆菌到今年得诺奖,经过了整整26年。而在我国恰恰相反,比如刚刚自杀的中科院理论物理所博士后、36岁的茅广军,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中科院三年一次的考核,茅广军没有通过被解聘,据说是文章数太少了,中科院高能物理所让他把房子交回,并一年内另找单位离开’。这也许是个极端的例子,但此间透露出来的信息,反映出当前科技评价体系和制度的不合理性。”(《南方都市报》社论《诺贝尔奖总是触痛我们的神经》)

    听上去好像国外科研环境宽松自由到没有论文发表压力,可以26年不出成果、不发表论文似的。其实不然。也以这两位澳大利亚科学家为例。沃伦在1979年注意到胃粘膜组织切片中存在细菌,开始怀疑胃病与此有关,两年后与马歇尔合作从事研究,很快就分离出了这种细菌,于1984年在著名的医学杂志《柳叶刀》上发表第一篇论文,也就是说,在三、五年内出了成果。从那以后,两人就不停地发表论文公布其进一步的研究成果。沃伦是在医院工作的临床病理医生,其工作性质并不要求他做研究发表论文,但是他还是发表了十几篇有关论文,特别是刚开始的几年,每年都有一、两篇论文发表。而马歇尔就不同了。他在1986年之后转到大学当教授,专职从事科研,有了出成果、发论文的压力,否则就可能“衣食不保”,其论文数也就多得多,到现在已发表了七十多篇论文,平均一年三、四篇,每一篇都与幽门螺杆菌有关。这个纪录在中国也算是高产的。时评家在高谈阔论时,显然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先去查查他们的论文发表情况。

    胃溃疡历来被视为是因为心理压力和生活方式等原因导致的慢性病,沃伦与马歇尔的发现打破了传统观念,刚开始时有许多医学家对其持怀疑态度,要求其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其观点。这本是科学研究中的正常现象。但是中国的时评家却由此得出教训说:“不仅仅是科学界,任何事业的创新萌芽都应当受到尊重,最起码要得到宽容,应当让时间、更多的事实和实验来验证。”也有的时评家把中国没能得诺贝尔奖的原因归结为没有创新精神,或对敢于创新的人不“宽容”。这些都是对科研工作缺乏了解的夸夸其谈。

    如果“宽容”指的是政治上、法律上的宽容,不要对持离经叛道的人实行政治、法律迫害,那当然是对的。但是,我们早就告别了那样的时代,时评家现在大谈宽容的用意显然是要人们在学术上也讲宽容,却是错误的。事实上,科学是最不“宽容”的,对越是离经叛道的观点,越不“宽容”,因为科学最不能容忍夸夸其谈,最讲怀疑和实证。固然,许多离经叛道的观点以后被证明了是正确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去宽容所有的离经叛道的观点,因为有更多的离经叛道的观点一开始就是错,以后还是错。

    在科研上,有一条不宽容准则:不寻常的主张需要不寻常的证据。沃伦、马歇尔提出在人的胃部藏着一种未知的细菌,是导致胃炎、胃溃疡的病因,对这种不寻常的主张,人们有权利、也应该表示怀疑,要求其拿出实证。沃伦和马歇尔也不是在那里空喊人们要宽容,而是不断地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分离和培养出幽门螺杆菌,发现幽门螺杆菌能制造一种酶使之适应酸性环境,发明诊断胃溃疡的快速方法和治疗方法……马歇尔甚至用吞服幽门螺杆菌让自己患上胃炎的极端方式来证明幽门螺杆菌和胃炎之间的因果关系。沃伦和马歇尔的发现也不是到现在才得到承认。事实上,在他们发表第一篇论文之后过了十来年,就已获得了学术界的普遍承认,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他们已囊括了国际医学界的各种重要大奖,包括在1995年获得医学界仅次于诺贝尔奖的拉斯卡奖。这次获得诺贝尔奖,乃是锦上添花而已。

    中国人并不缺乏异想天开的“创新”,更不缺乏对离经叛道观点的宽容,否则,形形色色的伪科学、浮夸虚假的学术腐败也不会泛滥成灾。我们最为缺乏的,是脚踏实地的实证精神,不仅搞科研如此,写时评也如此。

2005.10.15.

(《环球》2005.22)

(XYS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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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凤凰卫视“方舟子看怒江水电开发”的一些说明

27 10 2005年
    10月24日下午三点,我在北京突然接到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栏目编导的电话,希望我能就怒江建坝问题接受专访。我的第一反应是拒绝,一则我怀疑凤凰卫视在这一问题上的公正性,二则我第二天下午就要离开北京,而当天下午、晚上和第二天上午都已另有安排。但该编导说,这个栏目在今年3月份曾经就怒江建坝问题专访过汪永晨,在听了22日我在“中国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问题高层论坛”上的发言后,觉得他们以前对怒江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偏差,希望我能珍惜这个向观众说明事实真相的机会。我见其说得诚恳,便勉强答应了下来,改变当天晚上的安排,到北京的“凤凰会馆”接受曾子墨采访了两个多小时。第二天又应其要求提供了一些影像资料供制作节目。

    27日晚上9点50分,该节目播出(28日下午3点20分重播,网上收看见:http://www.phoenixtv.com/phoenixtv/74312739631136768/index.shtml)。这个节目在凤凰网上预告时用的是“方舟子看怒江水电开发”的标题,预告内容称:“面对是否应该在怒江建设水库的激烈争论,本期节目我们将邀请著名学者方舟子为您进一步分析。”“方舟子关注此事多年,他对开发怒江水电有怎样的看法?”似乎是只报道我一个人的看法,而且在采访前后编导、主持人都没有向我说明会再去采访其他人士,所以我以为这是对我一个人的专访(3月份的那个节目我看过片段,是对汪永晨一人的专访)。我看了节目,才知道他们又去采访汪永晨,让她一一地反驳我的看法,所用的篇幅和我的差不多,还让她做最后的总结,专访变成了拿我当靶子对我进行反驳,让我觉得非常惊讶。汪永晨的反驳是否有理且不说(以后根据记录我再驳斥),这种方式是对我很不公平的,如果我预先知道他们要采取这种方式,根本不会接受其采访。

    这个节目首次在电视媒体上公开报道了怒江生态的真实现状,让我批驳了“环保人士”关于“原生态江”的谎言,让观众了解了一点怒江人民的贫困程度,知道了怒江人民大部分是支持水电开发的,这一点值得肯定。但是,他们在裁剪我的话时,有重大的遗漏,有的地方还有断章取义之嫌。我现在没有节目的文字记录,只能根据看后的印象,先简单列举几条,以后见到文字记录再做详细的澄清:

    一些支持怒江建坝的重要理由,例如怒江上游干流上已经建有两座水坝,建坝反而有助于怒江的生态保护,移民人数少等,我在访谈中都详细地谈到,但都被删去了。

    看了这个节目的观众,很可能留下一个印象:我对自己的怒江之行的经费来源隐瞒不提,却毫无根据地怀疑“环保组织”从有问题的国外基金会拿经费。其实这是断章取义的裁剪造成的误导。

    如节目中所言,我在云南之行的整个过程中的确不知道谁给的考察经费,没有人主动向我说明过,我也没有兴趣去打听,因为这是朋友组织的活动,我相信其经费来源正当,而且我不觉得经费来源会影响我的看法。但是,我也谈到(这些更关键的内容在播出前全被删去),后来由于媒体对这次考察的经费来源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兴趣,我知道了经费是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供的(水电规划是政府行为,也就是说国家出的经费,本来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某个机构出经费请人考察(或鉴定、评选等等)和某个基金会为某个组织提供活动经费,是不同的两件事。前一种经费不能强求参与者做有利于自己的结论(这将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而后一种经费要求接受经费的一方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图来做却是天经地义的事,否则将被追究责任。如果“环保组织”愿意掏经费让我考察怒江,我只要安排得开也乐于去。从我一贯的表现看,我也不可能被任何人、任何组织收买。我的原则、立场在云南之行的前后没有任何改变。

    在节目中,我说我不知道“环保组织”的经费究竟是由哪些国外基金会提供的,这仅仅是针对“自然之友”等组织而言的。实际上,我在前面还谈到(被删掉),我从“地球村”公布的英文财政报告中,知道了他们在2003年从国外的政治基金会(伯尔基金会)、跨国公司(壳牌、美孚石油公司)拿到大量的活动经费,而且还曾经与有邪教色彩的基金会(“统一教”的国际教育基金会)合作。这个具体举证被删去了,观众见到的是我全凭猜测怀疑别人的资金来源。

    在访谈中,我还谈到我不是什么“科学主义者”,所谓“科学主义者”乃是我的论敌在无力反驳我时给我扣的一个帽子。节目播出时,这个澄清被删掉,反而在节目的最后,在汪永晨标榜自己是“理想主义者”之后,出现了如下字幕:“一边是科学主义,一边是理想主义……”

    我觉得我比这些自我标榜“理想主义”的“撒谎人士”还更理想主义。我的一个理想就是:中国的媒体哪一天能够有起码的公正性?

2005.10.27.

(XYS200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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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英明神武”的笑蜀!

22 10 2005年
  周方舟在《从鲁迅的一句话想到的——关于方于之争》一文中说:“于建嵘其人品,从其《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和《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便可一览无余,方于之争也立现高下,此也不必多说,也不值得多说。”并劝大家不要再痛打于建嵘这条“落水狗”。却不知我们以为“狗”已经毫无疑问地落水了,但是“狗”及其同伙却不这么认为,他们幻想着落水的倒是打狗人。从以前蒙着脸大呼小叫“这回方舟子倒了”、“于建嵘赢了”,到现在摘下面具亮出名号赤膊上阵,看来他们必胜的信心越来越大,用不着旁人的怜悯。我才打发了借此事指控我搞“巫术骗局”的张耀杰,发现又来了一位笑蜀对我喊“呜呼”。接下来还会有哪位“学者”上台亮相?

    笑蜀我并不熟悉,听说他是几年前出了一本为四川大地主刘文彩翻案的书而出名的,但此书我没有读过,不好说什么,现在见他的思维能力、文风如此,其学术水平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后来他因为把1949年以前《新华日报》的社论汇编成《历史的先声》一书出版,又出了回名,但这和他本人的水平如何无关。他的文章我零星看过一两篇,没有什么印象。

    我和笑蜀也几乎没有任何交往。他现在不厌其烦地叙述和我的交往经过,乃是为了让人以为他是做为我的朋友出来大义灭亲,难怪某人的马甲会欣喜地评论道:“作者作为两位当事人的朋友,说话说得最为客观。看事也看得最为真实在理。希望方舟子好好想一想,为何朋友也反对你了。”

    但是方某从来没有过这么一位朋友。笑蜀所述多与事实不符。他说他和我的间接交往始于中青论坛,似乎想让读者以为我是他在那里结识的网友。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到中青论坛和人交流过(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从来不浪费时间去新语丝之外的论坛张贴)。当然,时不时有人把我的文章转到那里(包括我批驳朱海军“面对面”进化论的文章),如果笑蜀因为在那里读到了我的文章或跟了贴,就认为是在和我“间接的交往”,则未免太自作多情了。有中文论坛的地方大概就少不了有人转贴、评论我的文章,和我有这种“间接的交往”的网友岂非数不胜数?朱海军猝死时,有些人炒作此事,要将他打扮成“科学烈士”、“思想家”,我当时也曾批驳过这种炒作,就像我现在批驳有人炒作张颖清、郭申元之死一样,笑蜀自称曾因此对我颇有烦言,我不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看来笑蜀对推销歪理邪说很宽容,却不能宽容对歪理邪说的批评。

    我无意中曾和笑蜀见过一次面,是在大约三年前,我去拜访一位老先生,恰好笑蜀和他的一位朋友也在,老先生便留我们一起吃了顿饭。笑蜀现在说因为和我见了这次面改变了对我的坏印象,我当时并不知道他此前对我有坏印象,不过和他也没有什么话可谈,而且很惭愧,我对他没有留下什么印象,老实说,连他长什么模样我也记不起来了。我不记得此后还和笑蜀一起同桌吃过饭或见过面,他说和我“吃过几次饭”,是大大夸大了的,会给人误以为我在国内就是整天吃吃喝喝,连他这种话不投机的人都和我“吃过几次饭”。

    我和笑蜀非亲非故,以前没有、将来也不打算和他有私人往来,本不必在意他对我的印象如何。我从来就不打算做一个讨人喜欢的老好人,他要说我“嚣张”、“尖刻”、“没有人味”,或说我“平和”、“文雅”、“礼貌”,我管不着,都由他去。但是如果夸大与我的交往的目的是在为批我做铺垫,这种做法很无聊而且令人恶心,我还是有撇清一下的必要的。

    我历来不爱和这些热衷政治的人有交往,不是因为怕惹祸,而是因为受不了他们那种党同伐异、为我独尊、口含天宪、肆意污蔑他人的气派。可笑的是他们还往往反过来如此指责别人。这是从他们的文风就可以看出来的。比如笑蜀的这篇《严晋拉屎,方舟子买单》,其用意是要批我“从来认为自己英明神武”,暴露出来的却是笑蜀本人自以为“英明神武”。

    笑蜀说:“方舟子多年学术打假,尽管颇多荒诞,但我认为瑕瑜并存,的确也做对了很多事,也有很多贡献。”

    如此劈头盖脑、不证自明地对我“多年学术打假”做鉴定,难道不正是自以为“英明神武”?或许我还应该对笑蜀没有全盘否定我,赏赐我一句“瑕瑜并存”而感激涕零?但是并不“英明神武”的我等还是忍不住要问,你说我的学术打假“颇多荒诞”,可举得出一两例来证明之?还是他说你“荒诞”就是荒诞?

    笑蜀说:“先是云南之行,痛批‘敬畏自然’;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节而为中国最大的利益集团之一的水电集团所利用而不自知,直到现在还在竭力申辩,让我不免觉得方舟子太简单太搞笑。”

    我痛批“敬畏自然”,何以就成了我的罪名?就因为他信奉“敬畏自然”,所以与其观点不同者统统有罪?我还真不知道我痛批“敬畏自然”就是被“中国最大的利益集团之一的水电集团所利用”,笑蜀有什么证据证明我被利用了,而且被利用了就是牺牲自己的名节?如果利益集团在某件具体事情上是对的,就算被利用了又如何?难道利益集团的所作所为就全都是错的,没有一件是对的?像笑蜀这样以立场划分对错,用屁股代替脑袋思考的人,才真的不免让人觉得太简单太搞笑。

    笑蜀说:“这次于建嵘事件因方舟子而起,更是让我大跌眼镜。凡是有一点点文革经历的人,对严晋的用心都不难看破。躲在幕后深文周纳恶意诽谤,如此阴险卑鄙之小人,在我看来根本就是人渣。方舟子竟为这样的人渣所用,为人渣冲锋陷阵,为人渣当保护伞,方舟子这么做不是自己降低自己,自己侮辱自己吗?”

    如果因为我登了一篇别人批评于建嵘的文章,就叫“这次于建嵘事件因方舟子而起”,那么因我而起的事件也有好几百起了,为何这次就让笑蜀大跌眼镜?就因为于建嵘曾经帮助过笑蜀,所以就容不得别人批评于建嵘?我还真是连一点点文革经历都没有,所以也就没有笑蜀的“英明神武”,可以轻易看破别人的用心,说人是“人渣”。其实严晋是什么样的人,是不是“小人”、“人渣”,根本就不是问题所在。即使是“小人”、“人渣”,也完全可能发现“君子”、“人精”的错误。我只关心严晋的批评有没有根据,说的是不是事实。他对于建嵘的批评,都一一列出了依据,有的已被证实,有的有争议,但并不像于建嵘、笑蜀之流只会乱骂。像这样大发诛心之论,毫无根据地乱骂别人是“人渣”的,才是文革遗风。

    笑蜀说:“但从来不承认自己会犯错误的方舟子,从来认为自己英明神武的方舟子,肯定不可能承认是被严晋利用,肯定只能继续硬扛着,扛不下去也得扛。严晋拉屎,方舟子买单,过去是这样,以后肯定还只能是这样。这才是整个事件最大的悲剧,也才是方舟子最大的悲剧。本来有退路,换了别人本来可以比较体面地退下去,但唯独方舟子做不到。于是他只能被逼上悬崖,除了跳下去,他别无选择。说到这一层似乎也不能怪人渣严晋,而只能怪方舟子自己。性格即命运,放下面子就可以解决的很简单的问题,但过于自大的方舟子绝无可能放下面子,他能有好结果吗?”

    我从来就承认自己会犯错误,在访谈中几次这么说过,在新语丝上也能见到为具体的错误公开澄清、更正过。但是这并不妨碍笑蜀“英明神武”地断言我“从来不承认自己会犯错误”。这其实也是许多学术腐败分子及其同伙的惯用伎俩,他们没有能力、没有证据证明我在与其利益有关的事情上错了,要逼着我认错而不得,就断言我从来不承认自己会犯错误,于是似乎就可证明我在那件事情上肯定错了。笑蜀的用意也无非如此。在于建嵘事件上,谁是谁非,谁对谁错,究竟是谁在“拉屎”,对不是用屁股思考的人来说,本来是一目了然的事。笑蜀以为把“从不认错”的屎盆子往我头上一扣,就可以混淆视听,扭转乾坤,大获全胜,甚至幻想起我被逼得跳崖,为我指点迷津起来了,认为自己“英明神武”到了这种地步,那真是一点退路也没有,只能陪着于建嵘往悬崖下跳。

  笑蜀说:“跟人渣严晋886,不再被人渣当枪使,不再用自己残存的一点江湖声望为人渣买单。这是方舟子目下的选项之一。但这么一来,等于承认自己是常人了,等于承认自己的理性只是有限理性了,臆想的江湖老大英明神武的地位就根本动摇了。这对方舟子来说代价太大。因为方舟子已经陷在江湖老大英明神武的迷梦中出不来了。那样的迷梦在他来说,就是他的生命。破了那样的迷梦就等于要了他的命。另一个选择就是继续把自己降低为严晋的同类,继续用严晋来侮辱自己,继续为严晋买单直到彻底破产彻底买不起的那一天为止。而这个结局之于方舟子其实更惨。何去何从?这里需要的不是智慧,傻瓜都看得出来该如何选择。这里需要的,惟有勇气。但是过于自大因而过于脆弱的方舟子,有这样的勇气吗?”

    这一段说得“义正词严”,就像是在为一名十恶不赦之徒指示一条唯一的生路,连命运都在其掌控之中,想必当年文革大字报也甘拜下风。不知道笑蜀在写以上文字的时候,是不是照着镜子写的?不信,只要把上文中的“严晋”全部替换成“于建嵘”,“方舟子”全部替换成“笑蜀”,更恰如其分,只有一点点不妥:能用这种口气教训人的人,岂止是“江湖老大”,简直就是皇帝,不,上帝了。

    呜呼,“英明神武”的笑蜀,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附:  严晋拉屎,方舟子买单

  笑蜀

  我跟方舟子和于建嵘,都有交往但都交往不多。

  2002年初进北京时,我就听说于建嵘了,后来又读到他的一些作品,对他是比较佩服的。他的研究成果都是用脚走出来的,而不是像我,只能依据间接资料来逻辑演绎。而且他敢言,基层政权的黑帮化趋势和农民抗争的具体情况,这样的现实在他说话之前,似乎并不广为人知。后来广为人知并影响到政策制定,于建嵘有首功,仅此已经可以记入史册。但尽管比较佩服他,而且同在北京,但本人生性疏懒,不好走动结交,所有一直没有机会跟他见面。

  跟于建嵘的交往,始于去年我遇到第一次麻烦时。当时很多相识不相识的朋友都为我着急,为我奔波呼吁,这是我一直铭记在心的。于建嵘则属于对我非常挂念的许多不相识的朋友中的一员。事态平息之后,我听说他曾几次打电话,关切地询问我的情况。这种意料之外的关切令我感动。在我离开北京已经N月再到北京出差时,我找了个机会去社科院拜访他,当然相见甚欢。此后各忙各的,到现在为止,再无交往。

  跟方舟子,间接的交往则早了许多。1998年到 2001年的几年,可能是目前为止可以在互联网上玩得最爽的几年。我们这批可能是中国时政BBS资格最老的网友,就像一群无人看管的老小孩。网上几乎每天都有新的山寨开张,几乎每时每刻都有激动人心的帖子出现。战鼓咚咚,旗幡招展,我们纵横驰骋,恩仇快意,尽情享受了一把虚拟自由,也结下了很多死敌和死党。方舟子就是那时在中青论坛上认识的。那时方舟子给我的印象,是很嚣张的印象,很尖刻的印象,很没有人味的印象,总而言之印象很糟糕。记忆最深的是朱海军事件。朱海军网上有些小名气,这主要缘于他的“面对面理论”。其实我压根就不相信他的“面对面”,但我觉得朱海军毕竟只是个文化基础比较欠缺,但又喜欢钻牛角尖的民间空想家,没法对他的所谓“理论”认真。“面对面”说到底不过是他的一个玩具而已,他找不到别的东西玩,就这么一样属于他自己的东西,而且又没有破坏性,不会影响他人的生活,那就让他自个儿去吧,有什么大不了呢?所以我从不理会朱海军的“面对面”。但方舟子不然,非要高屋建瓴地批判朱海军,甚至在朱海军因泡网过度心脏病猝发而不幸去世后的一段时间,仍屡屡痛剿朱海军,这就让我忍无可忍了,当时曾对方舟子颇有烦言。  后来方舟子回国,他的一个朋友跟我也是忘年交,因为这个忘年交的牵线搭桥,我跟方舟子认识了,吃过几次饭。实实在在的方舟子比虚拟世界的方舟子要平和得多,文雅得多,礼貌得多。我对方舟子的印象从此有了很大改观。而且,方舟子多年学术打假,尽管颇多荒诞,但我认为瑕瑜并存,的确也做对了很多事,也有很多贡献。很多谎言和骗局,他不揭破,至少我是没有能力去揭破的。同时方舟子对极端民族主义一向持批评立场,与我也是心有戚戚焉,所以方舟子的基本面,我还是肯定的。

  但从去年开始,我对方舟子有点刮目相看了。先是云南之行,痛批“敬畏自然”;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节而为中国最大的利益集团之一的水电集团所利用而不自知,直到现在还在竭力申辩,让我不免觉得方舟子太简单太搞笑。这次于建嵘事件因方舟子而起,更是让我大跌眼镜。凡是有一点点文革经历的人,对严晋的用心都不难看破。躲在幕后深文周纳恶意诽谤,如此阴险卑鄙之小人,在我看来根本就是人渣。方舟子竟为这样的人渣所用,为人渣冲锋陷阵,为人渣当保护伞,方舟子这么做不是自己降低自己,自己侮辱自己吗?

  整个事件中,其实方舟子和于建嵘都是受害者,真正的得利者,真正的幕后窃笑者,惟人渣严晋莫属。但从来不承认自己会犯错误的方舟子,从来认为自己英明神武的方舟子,肯定不可能承认是被严晋利用,肯定只能继续硬扛着,扛不下去也得扛。严晋拉屎,方舟子买单,过去是这样,以后肯定还只能是这样。这才是整个事件最大的悲剧,也才是方舟子最大的悲剧。本来有退路,换了别人本来可以比较体面地退下去,但唯独方舟子做不到。于是他只能被逼上悬崖,除了跳下去,他别无选择。说到这一层似乎也不能怪人渣严晋,而只能怪方舟子自己。性格即命运,放下面子就可以解决的很简单的问题,但过于自大的方舟子绝无可能放下面子,他能有好结果吗?

  跟人渣严晋886,不再被人渣当枪使,不再用自己残存的一点江湖声望为人渣买单。这是方舟子目下的选项之一。但这么一来,等于承认自己是常人了,等于承认自己的理性只是有限理性了,臆想的江湖老大英明神武的地位就根本动摇了。这对方舟子来说代价太大。因为方舟子已经陷在江湖老大英明神武的迷梦中出不来了。那样的迷梦在他来说,就是他的生命。破了那样的迷梦就等于要了他的命。另一个选择就是继续把自己降低为严晋的同类,继续用严晋来侮辱自己,继续为严晋买单直到彻底破产彻底买不起的那一天为止。而这个结局之于方舟子其实更惨。何去何从?这里需要的不是智慧,傻瓜都看得出来该如何选择。这里需要的,惟有勇气。但是过于自大因而过于脆弱的方舟子,有这样的勇气吗?

  呜呼,方舟子!

(XYS200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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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杰的“超限战法”

21 10 2005年
    这几天网上出现了几篇为于建嵘助拳兼攻击我的文章,署名“周泉夫”、“刘青山”、“张律”之类,看上去像是真名实姓,其实都是化名,而且文风如出一人之手。另有署名“张耀杰”者倒是实有其人,是个研究“鲁迅根深蒂固的心理病态”的“学者”,不过读他的文章,却更像是出自“根深蒂固的心理病态”者之手。我曾经说过:“捧胡多为伪君子,骂鲁必是真小人。”张耀杰在“博客中国”上发表的《方舟子导演的伪道德》、《方舟子的巫术骗局》二文,便是为我的那句话做了个注脚。

    《方舟子的巫术骗局》一文,是在《方舟子导演的伪道德》一文的基础上扩写而成的,加了一个指控我在从事“公然败坏人类文明的政教合一的巫术骗局”的部分,想必会让任何一位脑袋还正常、没有“根深蒂固的心理病态”的读者看了都觉得莫名其妙。对这种如同发自精神病院的呓语,无需理睬。《方舟子导演的伪道德》一文的用语还像个思维正常的人所为,我就对此多说几句。

    张耀杰的文章以批评我为题,但是文章的主要内容,却是在批驳严晋的文章。就算严晋的文章有问题,如何就成了我的问题?就因为我刊登了一篇触怒了张耀杰的文章,他就迁怒于我,让他“意识到这种学术打假的危险性和毁灭性”,谩骂我在搞“政教合一的巫术骗局”,但是,张耀杰所称许的陈愚反驳严晋的文章,也是我登出的,张耀杰怎么就患了选择性的失明了?

    对许多问题——包括于建嵘的问题——新语丝只是提供一个争论的平台。刊登在新语丝网站上的文章,当然都可以反驳,有点道理的反驳我们都登出,甚至当事人胡搅蛮缠、乃至老羞成怒的谩骂文章,我们也登。不过,只要看看张耀杰是如何反驳严晋的文章的,就明白这位“学者”实在是上不了台面,所以只好靠谩骂混日子。

    其一,关于于建嵘的职称问题,张耀杰承认于建嵘并非社科院的正式研究员,但是他认为“这一问题与学术无关”、“这件事本身就是中国大陆当下的学术制度的腐败,而不是于建嵘本人不具备研究员的学术成就。”一个学者对外虚报自己的学术职称,目的是为了拔高自己的学术地位,当然是个学术道德、诚信乃至涉嫌欺诈犯罪的问题。如果有人把自己职称不高的原因怪罪为“学术制度的腐败”就可以自称研究员,那么是不是也可以以“教育制度的腐败”为由自称博士,以“政治制度的腐败”为由自称什么高官呢?

    其二,严晋对于建嵘《当代中国维权农民群英谱》一书真实性问题的质疑,张耀杰声称已被陈愚所证伪。陈愚又不是公理、真理的化身,他的所见所闻所言,也不过一家之言,何以就可以“证伪”别人?陈文胜对陈愚所言又做了反驳,按张耀杰的逻辑,岂不又被“证真”了?

    其三,严晋对于建嵘是如何在短时间内“基本”靠他一人完成大量的田野调查的,提出了质疑,张耀杰以见过“该课题组的几位成员”加以反驳,并不能令人信服。严晋并不否定于建嵘有一个课题组,他否定的是于建嵘有一个实际从事田野调查的“庞大的课题组”。即使这个课题组还有“几位成员”,既证明不了其“庞大”,也证明不了这些成员不是挂名。实际上,于建嵘在答复中已承认他只是根据与其无关的他人的调查做了“模型分析”而已,但是在别人进一步质疑其分析时,于建嵘就破口大骂了。就算于建嵘真的做了“模型分析”,但是他以前在文章中却误导是他本人亲自做的田野调查,这也有夸大自己的成果之嫌。

    其四,严晋文中引用了周炯然文章中的话,张耀杰认为是“断章取义”,是“罕见的骗局”,理由是周炯然原文还引用了张耀杰批评于建嵘的话,而张耀杰不同意周炯然的引用。这个逻辑可真古怪。严晋引用的是周炯然得出的结论,只要这个引用没有违背周炯然的原意,就不是断章取义,和你张耀杰怎么想的能扯上什么关系?要说断章取义,张耀杰才是断章取义,“我在《信访盲争与信访公示》一文中对此已经做出过说明:‘周先生用我的话来压倒于建嵘先生,我是不同意的。……’”省略部分是什么呢?我查了一下,原来是:“我的文章发表在不随便删除作者文本的网络上,于建嵘先生的报告是替政府打工的课题成果,而且发表在严格控制宣传导向的国内报刊上,欲言又止的地方在所难免也情有可原。据我所知,于建嵘先生文本之外的潜台词的根本指向,与我是基本趋同或者说是大同小异的。”原来张耀杰反对周炯然的引用,乃是出于非学术因素的考虑,并不是周炯然歪曲了张耀杰的意思。

    其五,关于于建嵘的英语水平问题,谁都可以看出严晋不过是打个比方而已,而于建嵘也已承认了自己根本不懂英语,只懂“湖南土话”,人们当然就有理由怀疑,他既然对英语一窍不通,到哈佛大学当访问学者,能有多少的学术含量,如何进行学术交流?却偏偏爱打哈佛的牌子,是什么样的心态?

    如果严晋文章质疑的那几条(职称真假问题、是否编造数据等等)能够成立,那么于建嵘的学术道德当然是有问题的。于建嵘对一个不过刊登了质疑文章的人破口大骂,更让人怀疑他是被触着了痛处。张耀杰辩解道:

  “‘杂种’云云,其实是别人借用于建嵘的名义所运用的以所谓的‘更加流氓’来对付所谓的‘流氓’的超限战法,乍一看确实粗暴了一些。然而,面对李鬼打李逵的‘学术道德’既振振有词又大行其道,原本不‘流氓’的人还会有更好的选择吗?!”

    “别人借用于建嵘的名义”云云,不过是于建嵘在谩骂完了头脑清醒之后为了挽回“学者”名誉而想出来的一个拙劣的借口,张耀杰愿意相信于建嵘的一面之词而无视众多反面的证据,那是他的自由。不管谩骂者是于建嵘本人还是子虚乌有的“朋友”,张耀杰都很欣赏这样的谩骂,也就是说,如果有网站刊登了别人质疑一位学者的学术道德的文章,即使该网站也刊登这位学者的自我辩护和他人为其辩护的文章,张耀杰认为,这位学者的最好选择,是谩骂该网站的负责人是“杂种”并殃及其母亲。根据这个逻辑,我与其驳斥张耀杰,还不如谩骂“博客中国”的负责人方兴东并问候其母亲来得痛快。在看了张耀杰的这些雄文之后,我们当能理解他为何会赞赏这样的“超限战法”。以其智力和心态,要他以“学者”的身份和人辩论那是太瞧得起他了,他还不如露出街头小流氓的本性更符合其身份。“于建嵘事件”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剥下了这些“人文学者”道貌岸然的外衣。

附:方舟子导演的伪道德

作者: 张耀杰

  印象之中,方舟子的“新语丝”网站,是以学术打假著名的。直到该网站于2005年10月8日以“严晋”的署名,发表《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我才意识到这种学术打假的危险性和毁灭性。

  严晋的文章一上来就得出结论:“越来越多的事实,甚至铁一样的事实都证明,他在做了有限的调研后,做的更多的竟然是大肆编造和炒作。”那么,严晋所谓的“铁一样的事实”,都是一些什么东西呢?

  其一是于建嵘究竟是副研究员还是研究员。这一问题与学术无关,本该忽略,既然严晋提了出来,我可以代为答复:于建嵘在湖南师大评上教授之后,到中国科学院没有再参与职称转评。社科院作为折衷,一方面在工作证上标明于建嵘是研究员,一方面又不愿意把相当稀缺的研究员名额白送给于建嵘。这件事本身就是中国大陆当下的学术制度的腐败,而不是于建嵘本人不具备研究员的学术成就。

  其二是于建嵘的《当代中国维权农民群英谱》的真实性问题:“新华社的资深记者W先生看到此文后,慕名前往H县调查‘群英谱’中这些‘农民英雄’,惊讶地发现,本地的绝大多数农民并不认同他们。”

  这一问题很快便被记者陈愚所证伪:这位新华社的资深记者W先生,发表在某内参上中的相关资料,纯属是对于维权农民的抹黑丑化。

  其三是于建嵘的土地问题研究:“笔者曾想他可能领导了一个庞大的课题组,所以靠群体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也是完全可能的。但最近一次偶然的机会,笔者惊讶地了解到,这项工作基本是他一人完成的。怎么可能完成呢?奥秘只有一个,就是编造。”

  我不知道严晋究竟是如何“偶然”的,我自己于2004年12月11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参加过与土地问题研究直接相关的“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之二:中国农民权益保障”,并且亲眼见到过该课题组的几位成员。参加本次论坛的100多人都没有能够“偶然”,偏偏严晋十分神奇地“偶然”到了所谓的“奥秘”,这样的“偶然”和“奥秘”与学术无关,只能说是“学术界”之外的“罕见的骗局”。

  其四是于建嵘在主张取消信访制度问题上的“编造和炒作”:周炯然在《隔靴搔痒的奏章——与于建嵘商榷信访制度调查报告中提法的商榷》一文中,对 “迄今为止国内最大规模的针对上访人群的调查”提出了怀疑,认为“于建嵘列举的资料和他分析的症结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对称”。

  而在实际上,周炯然的文章,原本是拿我的《〈信访条例〉可以休矣》一文来指责于建嵘的。我在《信访盲争与信访公示》一文中对此已经做出过说明: “周先生用我的话来压倒于建嵘先生,我是不同意的。……”严晋无视这一基本事实,仅仅凭着断章取义的几句话,就要全盘否定于建嵘建立在大量田野考查基础的学术成果,这样的言行本身,才真正是十分可耻的“罕见的骗局”。

  其五是所谓“于建嵘很有颜面的一件事情,是在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做了演讲”。为了揭穿于建嵘的所谓“颜面”,严晋用小说化的笔法描绘说:“北京一位了解于建嵘的朋友说,于连最基本的英语会话也不懂,是会把‘How are you?’理解成‘怎么是你’、把‘How old are you?’理解成‘怎么老是你’的水平。所以他要把那些东西讲完估计至少也得三到四个小时,显而易见,他又说了假话。”

  连别人有没有“颜面”,都要进行“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学诛心,并且还要借着编造“莫须有”的故事情节来证明别人“说了假话”,这其实正是周作人介绍过的“颠倒反复无所不可”的刀笔根性,与现代文明社会的学术建设和法制建设格格不入。

  作为网站管理者,方舟子把这样的文章认定为“学术道德”,并且以此在《答于建嵘〈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中,下达了他的“学术道德”判决书: “看到于建嵘对别人的进一步质疑不予答复,却恼羞成怒,如街头小流氓一般对我破口大骂,连‘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这种脏话都骂得出口,不由让人对其学术道德和人品都产生极大的怀疑。我们都把于建嵘当学者对待,哪知道他根本就不把自己当学者,也不打算遵守学术道德。”

  “杂种”云云,其实是别人借用于建嵘的名义所运用的以所谓的“更加流氓”来对付所谓的“流氓”的超限战法,乍一看确实粗暴了一些。然而,面对李鬼打李逵的“学术道德”既振振有词又大行其道,原本不“流氓”的人还会有更好的选择吗?!

方舟子的巫术骗局

作者: 张耀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前夕的9月30日,一直追踪报道太石村事件的《燕南网》被突然关闭,《凯迪》、《关天茶舍》《世纪沙龙》、《中国选举与治理》、《公民权利》等多家网站的相关网页也被全部删除。性情刚烈的民间维权人士郭飞熊,迄今为止已经在看守所里坚持绝食35天。就在郭飞熊和太石村村民的正当人权,被国家机器强制排斥在“共和”之外的情况下,在美国经营却在中国大陆圈占市场的《新语丝》网站,却针对专门研究民间维权活动的于建嵘教授,挑起了一个网络事件。这一事件还在进行之中,笔者只就原则问题提供一些个人意见。

  一、严晋笔下的“骗局”

  2005年10月8日,《新语丝》网站公开发表署名“严晋”的文章《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一开篇就得出这样的结论:“越来越多的事实,甚至铁一样的事实都证明,他在做了有限的调研后,做的更多的竟然是大肆编造和炒作。”

  接下来,严晋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其一是于建嵘究竟是副研究员还是研究员。这一问题与学术无关,本该忽略,既然严晋提了出来,我可以代为答复:于建嵘在湖南师大评上教授之后,到中国科学院没有再参与职称转评。社科院作为折衷,一方面在工作证上标明于建嵘是研究员,一方面又不愿意把相当稀缺的研究员名额白送给于建嵘。这件事本身就是中国大陆当下的学术制度的腐败表现,而不是于建嵘本人不具备研究员的学术成就。

  其二是于建嵘的《当代中国维权农民群英谱》的真实性问题:“新华社的资深记者W先生看到此文后,慕名前往H县调查‘群英谱’中这些‘农民英雄’,惊讶地发现,本地的绝大多数农民并不认同他们。”

  这一问题很快便被记者陈愚所证伪:这位新华社的资深记者W先生,发表在某内参上中的相关资料,纯属是对于维权农民的抹黑丑化。

  其三是于建嵘的土地问题研究:“尽管本人只是三农问题的爱好者,但对如何做科研如何搞调研却并不陌生。……笔者曾想他可能领导了一个庞大的课题组,所以靠群体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也是完全可能的。但最近一次偶然的机会,笔者惊讶地了解到,这项工作基本是他一人完成的。怎么可能完成呢?奥秘只有一个,就是编造。”

  我不知道严晋究竟是如何“偶然”的,我自己于2004年12月11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参加过与土地问题研究直接相关的“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之二:中国农民权益保障”,并且亲眼见到过该课题组的几位成员。参加本次论坛的100多人都没有能够“偶然”,偏偏严晋十分神奇地“偶然”到了所谓的“奥秘”,这样的“偶然”和“奥秘”与学术无关,只能说是“学术界”之外的“罕见的骗局”。

  其四是于建嵘在主张取消信访制度问题上的“编造和炒作”:周炯然在《隔靴搔痒的奏章——与于建嵘商榷信访制度调查报告中提法的商榷》一文中,对“迄今为止国内最大规模的针对上访人群的调查”提出了怀疑,认为“于建嵘列举的资料和他分析的症结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对称”。

  而在实际上,周炯然的文章,原本是拿笔者的《〈信访条例〉可以休矣》一文来指责于建嵘的。笔者在《信访盲争与信访公示》一文中对此已经做出过说明:“周先生用我的话来压倒于建嵘先生,我是不同意的。……”严晋无视这一基本事实,仅仅凭着断章取义的几句话,就要全盘否定于建嵘建立在大量田野考查基础的学术成果,这样的言行本身,才真正是十分可耻的“罕见的骗局”。

  其五是所谓“于建嵘很有颜面的一件事情,是在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做了演讲”。为了揭穿于建嵘的所谓“颜面”,严晋用小说化的笔法描绘说:“北京一位了解于建嵘的朋友说,于连最基本的英语会话也不懂,是会把‘How are you?’理解成‘怎么是你’、把‘How old are you?’理解成‘怎么老是你’的水平。所以他要把那些东西讲完估计至少也得三到四个小时,显而易见,他又说了假话。”

  连别人有没有“颜面”,都要进行“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学诛心,并且还要借着编造“莫须有”的故事情节来证明别人“说了假话”,这其实正是周作人介绍过的“颠倒反复无所不可”的刀笔根性,与现代文明社会的学术建设和法制建设格格不入。

  二、方舟子的“学术道德”

  2005年10月9日,方舟子把《于建嵘致〈新语丝〉的公开信》上网发表,并且加上按语:“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网站见到如下公告,这是不是意味着于建嵘现在又成了‘副研究员’了?还是连本所的人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研究员还是副研究员?”

  在公开信中,于建嵘写道:“我认为‘严晋’用道听途说和主观推测来攻击我的人格,是真正的‘肆意妄为’。我要求最初发帖的你站根据法律和职业操守来处理这起恶意攻击事件。在我看来,任何人和任何媒体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此相印证,方舟子在这一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法律和职业操守”,就是明确无误地站在严晋一边。

  10月14日,方舟子发表《答于建嵘〈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其中有这样的表白:“看到于建嵘对别人的进一步质疑不予答复,却恼羞成怒,如街头小流氓一般对我破口大骂,连‘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这种脏话都骂得出口,不由让人对其学术道德和人品都产生极大的怀疑。我们都把于建嵘当学者对待,哪知道他根本就不把自己当学者,也不打算遵守学术道德。”

  而在实际上,《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是别人借着于建嵘的名义所运用的以所谓的“更加流氓”来对付所谓的“流氓”的超限战法。10月16日,方舟子把于建嵘的《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上网发表。这位借于建嵘的名义运用超限战法的朋友,在该信中公开介绍了自己的基本判断和应对策略:“方舟子:我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位学者,更不是什么学院派的‘著名学者’。我宁愿做你们所说的‘地痞流氓’也不愿意象你及严晋之流又当婊子又立牌。你们的学术道德规范不就是根据什么‘新华社资深记者’的几天采访来否定我几年的跟踪调查吗?!你动不动要那些被你攻击的人寻找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不然就是‘无力反驳’。现在我说‘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你也可以找证据来说明自己不是啊。事实上,你提供不了任何证据。那是不是你已经承认了自己就是一个‘怪种’呢?!这就是你的流氓逻辑。我知道,对付你这样的人渣,绝对要放得下斯文,就要用更流氓的手段。”

  按照这样的判断推演下去,假如一个人被别人毫无道理地弄了一身狗屎,这个人最为理性也最为文明的反应,并不是还以狗屎,而是先报以拳头,然后再还以法律。那些要求于建嵘遭遇了流氓还要像遇到朋友一样上前拥抱的善良网友,显然是先中了方舟子的巫术圈套,然后又中了另一个“用更流氓的手段”来反制方舟子的 “流氓”圈套。

  三、号称“学术道德”的巫术骗局

  截止目前为止,作为发难一方的严晋和方舟子,都没有像于建嵘那样自觉公开自己的“地址和身份”,这里所涉及的恰恰是最为根本“法律和职业操守”。

  在充分法制化的现代文明社会里,道德已经不再具备政教合一的前文明时代曾经拥有过的“存天理灭人欲”或者说是以理杀人的强制性和杀伤力,而是与宗教信仰一样,变成了只可自律不可害人的个人选择。中国社会现在正处于由前文明时代向文明时代转型过渡的过程之中,没有表现出最低限度的“法律和职业操守”却偏偏以“学术道德”的神圣招牌以理杀人的方舟子,在《新语丝》网站中所布下的,恰恰是为政教合一的野蛮专制效忠尽力的巫术骗局。

  早在《书屋》1999年第5期中,方舟子一次性发表了三篇文章,其一是《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其二是《法/x恐怖》,另一篇笔者已经忘记。在《法/x恐怖》一文的结束语中,方舟子写道:“中国不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是以批判的自由为先决条件的。对于一个人数众多、组织严密、危害治安,而且用种种方式打压不同意见、妨碍别人自由、制造恐怖气氛的‘邪教’团体,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清除。看透人情世事的佛陀在两千多年前对法/x/功这类附佛‘邪教’的下场早有预言:‘弟子与师,俱陷王难。’现在大弟子们已陷‘王难’,老师的下场,我们拭目以待。”

  看过这篇文章,方舟子怀揣绿卡、心系“王难”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返观署名严晋的文章,他自称是在揭发“学术界罕见的骗局”,却连公开真实身份和调查真实案例都做不到,只是依据道听途说的一面之辞妄下结论,甚至于采用小说手法虚构故事情节,来攻击对方“莫须有”的所谓“颜面”。如此恶劣的表现,连“学术界”的门坎都迈不进去,又有什么资格揭发“学术界罕见的骗局” 呢?!

  口口声声要求别人“遵守学术道德”的方舟子,在自己主办的网站上所贴出的,却是连篇累牍攻击他人的匿名或化名文章。这种极端不负责的文章,大都是把拥有严格的操作规程的学术研究泛道德化,进而把所谓的“学术道德”纳入替专制强权效力尽忠的孔教儒学的传统轨道之中,实施“存天理灭人欲”或者说是以理杀人的神圣卫道。像这样的“学术道德”,其实就是公然败坏人类文明的政教合一的巫术骗局。

(XYS20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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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郭申元早逝悲剧变成闹剧

20 10 2005年
    读到2005年10月13日《南方周末》“视点”版宋志坚《科学遭遇“国界”》一文开头的这段话,让我吃了一惊:

  “郭申元是上海人,他不是‘老外’,只是出国留学去了。他以自己在生命科学研究中的巨大贡献而被国际顶尖级生化学家们称为‘非常杰出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式的人物’,他的理论被国际生化学界称作‘郭氏理论’、‘郭氏猜想’,其核心部分———对DNA解旋酶的研究,已进入攻坚阶段。一旦突破,癌症将再也不是‘不治之症’。然而,就在这最后的攻坚阶段,他被癌症夺去了年轻的生命。”

    我是研究生物化学出身,现在也一直在关注生物化学的进展,可以说曾经和郭申元是同行,他的研究领域我也不陌生,居然从未听说过如此伟大的人物和理论,也未免太孤陋寡闻了。于是赶紧做文献检索,看看郭申元究竟有何德何能,能被称为“爱因斯坦式的人物”(当今生命科学界我还不知道有谁当得起这一称号)。结果大失所望。郭申元的论文发表记录并不突出,他在哈佛大学医学院理查逊实验室做博士后研究时从事DNA解旋酶的研究,参与发表过三篇有关论文,其中两篇是第二作者,一篇是第一作者(共三名作者),后者于1999年(郭去世的前一年)登在美国《生物化学杂志》上,题为《T4噬菌体基因4蛋白的解旋酶域和引物酶域之间的链接区对六聚体的形成很关键》。这是一篇很平常的生物化学论文,看不出有任何杰出的地方,遑论“在生命科学研究中的巨大贡献”。该论文发表至今,只被引用了29次,这对生物化学论文来说,并不算高的,可以说影响不大。

    那篇论文也没有提出任何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或“假说”,只是对一种并非特别重要的蛋白质的功能区做了初步的研究,得出其标题所说的结论,并没有惊人之处。有无数的生物化学论文都提出了同等级的结论(我的博士毕业论文也提出了一个),我实在看不出为何要对郭的论文另眼相看。陈景润对歌德巴赫猜想的研究成果据说在国际上被称为“陈氏定律”为中国人赢得荣誉,此事在中国家喻户晓之后,我们就经常在报刊上听到又有哪个中国科学家做出了国际公认的“X氏理论”“X氏方法”的成就的报道。所谓“郭氏理论”、“郭氏猜想”也是沿用的同一思路。但是,其他学科我不知道,当今生物化学界并无用姓名命名“理论”、“猜想”的习惯,即使提出者自己那么命名,别人也未必会跟着用。何况郭申元在去世前还只是个博士后,并非课题负责人,是要在教授指导下搞研究的,即使他真提出了什么新理论,也不会由他独享殊荣,按学术界惯例其导师反而要占大头。打个比方吧,如果这篇论文得了诺贝尔奖,十之八九也是奖给其导师理查逊,而不会奖给郭申元。

    总之,根据我对“国际生化学界”的了解和检索的结果,我可以肯定在学术界从来没有“郭氏理论”、“郭氏猜想”的说法。郭申元的学术成就算不上突出,其实是一位很普通的科研人员,在留学生当中一抓一大把。

    那么这个郭氏神话是怎么创造出来的呢?宋志坚的文章说是根据发表在《科学时报》的方鸿辉《一位自费留学生郭申元留给世人的思考》一文。我找到了这篇文章,一看之下又吃了一惊,里面肆意夸大、捏造、贻笑大方之处比比皆是,例如竟然把这位死时都还未出师独立工作的年轻科研人员称为“肿瘤化疗国际顶级大师之一”。我再举一个可笑的例子:

    “2001年3月28日,美国《生物化学学报》杂志就郭申元的突破性研究成果发表了哈佛大学医学院理查森等6位专家学者题为《抗菌素T7引发酶、解旋酶和DNA聚合酶的复合物为药物采用指明了方向》的长篇论文,题记写明:‘谨以此篇论文纪念郭申元博士。’题记还声明:‘此文系宣传启事,受到美国国家健康协会以及国家能源部的授权支持。’此时,正值郭申元逝世一周年之际,哈佛医学院将此文视作郭申元逝世的周年祭文。”

    那篇论文的标题叫《T7噬菌体引物酶-解旋酶与DNA聚合酶的复合物控制引物的使用》,它研究的是噬菌体的分子遗传机制,与什么抗菌素、药物都毫无关系。实际上,郭申元在解旋酶方面的研究,都属于基础的、没有直接应用价值的分子生物学研究,与攻克癌症无关,“一旦突破,癌症将再也不是‘不治之症’”云云,乃是为了夸大其贡献而捏造的。更可笑的是那个“题记”,实际上是一条脚注,准确的翻译如下:

    “该研究工作的资金有一部分由国家卫生研究院和能源部提供。这篇论文的出版费用有一部分是用版面费支付的。因此,仅为了表明这一事实,根据美国法规第18条第1734款,这篇论文必须标记为‘广告’。这篇论文用以纪念郭申元。”

    在美国发表的几乎所有的论文都会有类似的脚注表明论文资金来源及其广告性质,这是只要从同期杂志上再找一篇论文看看就可以发现的。但是,《科学时报》的文章却通过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误译,想让读者以为“美国国家健康协会以及国家能源部”特地授权发布纪念郭申元的“宣传启事”,目的同样是为了把一位普普通通的留学生夸大成名震美国科学界的“国际顶级大师”。

    我并不怀疑,郭申元如果活着的话,有可能会成为一名杰出的科学家,做出比较大的贡献。所以,他在事业刚刚起步时就英年早逝,是一个令人惋惜的悲剧。但是,他生前并没有做出值得特别称道的重大贡献,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年轻科学家,不是什么“爱因斯坦式的人物”、“国际顶级大师”,这也是一个事实。亲朋好友美化死者,为其树碑立传(检索得知,最近出了一本《《想象拥抱的世界——郭申元博士的故事》》),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用弄虚作假的手段无限地拔高死者,给他加上了太多的虚假的光环,甚至将他树立成了青少年学习的榜样,却只会让知情者反感,把一场悲剧变成了闹剧而已。

2005.10.13.

(北京科技报2005.10.19.)

(XYS200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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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于建嵘《方舟子你为何如此不诚实?》

19 10 2005年
    我和于建嵘答了几个回合,是因为还当他是个学者,尽管他不认为自己是学者,但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却误当他是“访问学者”。到这一回合,他见羞羞答答的“致歉”弄巧成拙,又再次脱下了学者的外衣,还其流氓本性。我再和一个流氓这么纠缠下去,未免太无聊,不过既然他对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的胡搅蛮缠又让杨“良心”杨支柱兴奋得大喊大叫“我没想到方在回答于的道歉信的时候又造了这么多假,他干脆把自己的行当由‘打假’改为‘造假’好了”、“方居然一边修改于的道歉信一边收集刊登辱骂于的帖子”,我就再奉陪一次,让这哥俩再出一次丑,看看究竟是谁在造假,我是不是“修改”了于建嵘的信:

    一、于建嵘质问我为何把他的所谓“致歉信”后面的一段有关其联系方式的说明删掉(也就是杨“良心”之所谓“造了这么多假”、“修改”),原因很简单,于建嵘自己注明了“请勿公开”,我还以为把它删掉是尊重其要求呢(事实上我在登出来稿时一般都删掉来稿后附的联系方式,除非作者自己希望保留),没想到他竟认为我心里有鬼。我是根据于建嵘的上网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的IP地址、写文章的电脑程序和于建嵘托词的自相矛盾之处进行分析,指出他的托词根本不可信,这和他的国内住址的变动有什么关系?何况我在文中的最后也提到了这个地址变动。实际上,另有人告诉我,于建嵘在谩骂我的信中公布的北京地址是他还在做博士后时住的公寓地址,是来蒙我的。现在才明白原来另有用意。现在他公布的新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71号”也很可能是个假地址(我查了一下,小堡村是有街道名称的)。不知他公布身份证号码是否也有用意?

    二、我不知道于建嵘说“美国的这些公司的有线上网需要对电脑进行专门设置的”想说明什么。莫非他现在想告诉我们,他的电脑不仅没法无线上网,也没法有线上网,根本就上不了网?如果那样的话,何必一开始要撒个“没法无线上网只好借用朋友电脑上网”的谎言,被揭穿了再来说自己也没法有线上网?

    三、于建嵘编造了拙劣的托词被揭穿,老羞成怒却又没有了再以于建嵘的名义耍流氓的勇气,便再次用他的“朋友”的名义把我骂了一顿,这种一边假惺惺地道歉一边假借他人之口骂人的小把戏,街头小流氓玩得更溜,不愧是曾经和“地痞流氓”混过的,却不过证明了所谓他的“朋友”其实就是他本人。虽然于建嵘在来信中一再央求我打电话给他,但是我不理不睬,竟让他单相思做起了“昨天可能是你给我来过电话,可不知为何只说了一句就挂掉了”的白日梦。我的原则是不和我瞧不起的人有任何私下的交流,有什么事都公开来谈。何况我现在在国内,吃饱了撑地打越洋电话给一个流氓?

    四、我刊登什么样的评论文章和跟贴有我自己的标准,最低标准是不选用新冒出的ID发表的污辱读者智慧的垃圾,要有可信赖的来源。于建嵘所推荐的那些支持他的弱智评论,恰恰都是这几天突然在一个不值得信赖的网站新冒出来的ID所为。虽然为数不少,但是有点网络经验的人都知道,不过是一、两个人的虚张声势而已。新语丝又不是像“世纪中国”那样的痰盂,去装这些马甲的口水干什么?如果于建嵘也像杨支柱那样脱下马甲,我也可以考虑把他化名为自己做的辩护登出来让大家见识见识。于建嵘自己马甲穿多了,竟怀疑我和他一样“背着马甲四处放火”,也不想想,我会浪费时间去每贴几十个最多几百个点击率(还包括重复点击)、连新语丝的零头都算不上的地方化名张贴为自己助威?除非我像于建嵘那样“无聊”、无知和无耻。

    我说我对和一位流氓讨论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不感兴趣,不知于建嵘何以能理解成我对法律不感兴趣,莫非把自己当成法律的化身?于建嵘求我去告他,那得看我是否有那份闲心,他要主动告我,却是我管不着的,虽然我不明白何以一个辱骂他人的流氓反而理直气壮地要去告别人伤害了他。我不稀罕流氓的尊重,更不在乎流氓的恫吓。

附一:方舟子你为何如此不诚实?

方舟子:

谢谢你在新语丝网站把我给你的道歉信发布了,而且作了答复。可我读了答复和新语丝的那些文章,感到你的确非常不诚实,新语丝网站也绝不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学术平台。

其一,我在给你的致歉信上有“另外,网上公布的我在北京的地址不对。我的住址是: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71号。以后如有以我的名义发过来的信,请电话证实617-868-XXXX(此电话号请勿公开)”,你为何要删掉呢?是不是怕这样的字眼出来后,让人家知道你的分析是错的呢?

其二,你说“美国许多家庭自己都设置无线内部网络,但是都通过有线宽带网络与互联网连接,也可以直接有线上网。这和中国直接与卫星连接的无线上网不是一回事”。可你为何不解释美国的这些公司的有线上网需要对电脑进行专门设置的呢?

其三,我对我的朋友这样骂你表示了歉意,也对他进行了批评。可他认为,他这样做是对的。他要我把这样的话原原本本转告给你:“方舟子是一个天天造假而中伤好人的网终流氓,他每天不仅在造许多假东西来进行学术打假还要背着马甲四处放火,非常辛苦,工作量很大,我是在帮他,直接提供假的东西给他,如果他知道什么是严谨,就会跟你于建嵘联系核实,用不着我告诉你。如果他没有跟你联系,他就应写公开信向我表示感谢,因为我帮他完成这一造假工作。我骂他,用的是‘于建嵘’这一笔名,就象他骂你用的是‘严晋’这一笔名一样。你于建嵘没有资格代替我向方舟子道歉!”他还告诉我,昨天可能是你给我来过电话,可不知为何只说了一句就挂掉了。

其四,你刊登了那么多用化名写的文章或编辑的《网友评于建嵘事件》,我看了感到很好笑。因为我不明白你为何没有把那些对你不利的文章也编进去呢?你是不是认为网友看不到国内的其它网站,只相信新语丝呢?我也到《世纪论坛》上来随便找了几个,如果你有勇气把这些文章也分别刊在你的网上去,我还会尊重你。

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3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3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4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5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1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1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1…………

所有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从来就是敢做敢当的人。错了就会道歉,对了就是杀了头也会坚持。你却连承认自己错误的勇气都没有,还编造那些东西来装饰自己的门面。难道你真如人们评价那样吗?

我是做社会问题研究的人,你可以把我说成是“流氓”或“懦夫”。但我却绝对瞧不起那些对法律“不感兴趣”的人。而且,无论你是否愿意,你们对我的伤害最终一定要靠法律来解决的。

这封信是公开信,希望你能单列刊在你的新语丝上,不要总作为你文章的附件。此礼!

                                于建嵘    2005年10月18日

附二:

杨支柱在“世纪中国”的跟贴

看来我又错了.我不但对于的狡猾一面认识不足,而且对于方的流氓本性和愚蠢认识不足.我没想到方在回答于的道歉信的时候又造了这么多假,他干脆把自己的行当由”打假”改为”造假”好了.我也没想到方真的认为于怯懦,我以为他只是过嘴瘾,这样于道歉就可以把这场较量收场了.可方居然一边修改于的道歉信一边收集刊登辱骂于的帖子.方明明已认定骂他”杂种”的信是于干的,他就不想想一个在中国大陆(跟黑社会差不多)做过律师经过商”混进”(于的”朋友”说的)学术界没几年就大红大紫的人能因为一些连真名都不敢暴露的人在网上表示几句”不屑”就吓得道歉?连我都认为八成是于设计好的,难道”打假”兼造假英雄方舟子的智力连我这个图书管理员都不如?看来余杰说方舟子弱智是说对了.就算于是流氓、于的道歉是因为怯懦吧,好歹他可以把骂人”杂种”的罪过安到”朋友”的头上并以道歉来减轻一点形象损失,世纪沙龙等地方那些骂方的话又很难说跟于有什么关系;可方既没有为“严晋”道歉,他现在还在新语丝上发表辱骂于的文章。如果破口大骂是流氓,那么方岂不是同样流氓?不,不是同样流氓,方只能证明自己是不折不扣的流氓,因为这样一来他已经无法闪避了。于可以不对世纪沙龙上的言论负责,方可不能不为新语丝的言论负责。还说什么新语丝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平台呢,真是不知羞耻!

关于方的弱智,以前有人编过故事。过去我是不信的,现在有些信了。当然,文学作品总是有些夸张的。各位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包你捧腹大笑。

(XYS200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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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于建嵘致歉信

18 10 2005年
    四天前收到于建嵘《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时,让我吃了一惊。现在收到于建嵘的致歉信,却让我感到哭笑不得了。他为了解释为何接连两封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能以他的名义、从他的电子信箱寄出,讲了这么个离奇的、“授权朋友写信”的故事。只是这个故事漏洞太多,难以自圆其说,这还不如干脆怪到有黑客盗用其电子信箱更令人信服:

    一、于建嵘声称他暂住“朋友家没有有线上网设备,而我的电脑(三星Q10)又不能无线上网,哈佛费正清中心刚搬新馆分给我的办公室前天才定且没有电脑,所以,这些天我只能用朋友的电脑上网收发邮件,有时就直接委托他回复邮件。”但是查于建嵘(或其“朋友”)发给我的信的IP地址,都属于麻省剑桥Comcast有线电视通讯公司的网络,也就是说,这些信都是通过有线电视公司提供的宽带网络发出的,并非无线上网。(美国许多家庭自己都设置无线内部网络,但是都通过有线宽带网络与互联网连接,也可以直接有线上网。这和中国直接与卫星连接的无线上网不是一回事。)

    二、于建嵘的“朋友”与于建嵘的关系可真是非同小可,不仅替他收、发邮件,获得全权授权给我写谩骂信,公布于建嵘的住址,邀请我去告于建嵘,而且还有于建嵘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在手,替他扫描了发给我。他可以不经于建嵘的确认(比如在电话里向于建嵘把信的内容念一遍),就发出《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而且在该信引起反弹后,又不向于建嵘汇报,瞒着于建嵘再次发出《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按于建嵘的说法,他只授权写一封信),再次邀请我去告于建嵘。因为15日《新语丝》月刊出刊没有更新新到资料,《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没有即时在新语丝网站登出,他又迫不及待地贴到“世纪中国”网站上,而且临时注册了多个新网名不停地为于建嵘辩护和谩骂我。如此深受信赖、忠实得几乎与于建嵘合成一体的“朋友”却偏偏不向于建嵘透露信的内容和反映,以致于建嵘还要在时隔多日后从别人那里得到这些消息(“今有友人告知,网上流传我侮辱你是‘杂种’的信。”这个“友人”显然不是替他写信的那个人,否则不会用“网上流传”这种旁观者的说法)。这是多么奇怪的“朋友”关系。

    三、从于建嵘电子邮箱寄给我的《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和《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都是用WORD程序写成,以附件的方式寄来。查文件的属性可知,三个文件都是用同一个属于“于建嵘”的电脑程序写成,文件创建者为“于建嵘”,单位为“CASS”(中国社科院的缩写)。也就是说,如果这两封信不是于建嵘本人写的话,那么只能是:于建嵘的“朋友”为了让我确信两封信的作者都是于建嵘,不敢用自己的电脑写信,而是先用于建嵘电脑里的WORD程序写了两封给“杂种方舟子”的信,然后再转到自己的电脑上网发出,可真够费心的。

    四、这两封信既然是用于建嵘的电脑写成的,就存在于建嵘的电脑里,怎么于建嵘还需要“上网查阅”才能看到?就算于建嵘不知道他的电脑里有这两封信,那么在他再次借用“朋友”的电脑上网给我寄出致歉信时,也该知道了(发致歉信的和寄谩骂信的为同一IP地址,也即于建嵘的“朋友”的电脑,并非于建嵘从别处上网)。所以,我想,让于建嵘“看后惊异”的当不是这两封信,而是这几天由这两封信引起的反应使他的头脑有所清醒,明白了他此后将难以再以“学者”的面目出现,其性质恶劣到让原先对于建嵘还颇有好感的人难以置信他会写这样的信,怀疑是否是伪造,于是于建嵘就来了个顺水推舟,怪给了“朋友”。这当然不是什么新鲜的借口。比如最近我发现黄磊剽窃我的文章,他就解释说是他的“小妹”替他写文章时,不懂规矩引起的。

    《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让我们见识了一位流氓,而这封《致歉信》却让我们见识了一位敢做不敢当的懦夫。不管怎样,于建嵘现在是后悔自己或授权其“朋友”写了那样的信了,这倒是要让这几天来就跟服用了兴奋剂一样上窜下跳不停地为于建嵘的谩骂喝彩的杨“良心”杨支柱之流失望的吧。

    至于于建嵘要跟我谈法律问题,我没有兴趣,因为那是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做过律师的于建嵘不该不知道。另外,今日我才知道,原来《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中留的于建嵘北京地址,是他在社科院博士后公寓居住时的旧地址,我如果真按那个地址去打官司,可就上了个当。

附:于建嵘致歉信

方舟子:

今有友人告知,网上流传我侮辱你是“杂种”的信。我即上网查阅,看后惊异。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因我10月2日才从中国国内来到洛杉矶,8日才到波士顿,而原来租住的房子在6月回国后退掉了,只得暂时借住一位在波士顿打工的朋友家。朋友家没有有线上网设备,而我的电脑(三星Q10)又不能无线上网,哈佛费正清中心刚搬新馆分给我的办公室前天才定且没有电脑,所以,这些天我只能用朋友的电脑上网收发邮件,有时就直接委托他回复邮件。我在10月14日曾委托他用我的邮箱给你发了一部新书文稿,就去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去了。走时他说想帮我恶心一下方舟子,我就授权他写信一封给你,表明我非主流学人,希望通过法律方式解决我与“严晋”及新语丝之间争论。不想这些信言辞如此激烈,并无故地伤害了你的母亲。在此,我向你表示歉意,并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我仍然认为,新语丝网站发表的“严晋”一文用道听途说对我进行诽谤,是需要有一个公正的了断的。虽然你会强调要为举报人保密,但你认为这样对我公平吗?因为他的信公开发表后,无论我如何辩解都无法抵消对我的实际伤害;就是今后证明我是清白的,因他处于隐身状况而对他也不构成任何影响。网络作为一种媒体,也应遵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而且,对于什么人应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也需要一个公正的法定机构来裁决。以上是我的意见,希望得到你的答复。此

于建嵘亲笔2005年10月17日

(XYS20051018)


答于建嵘《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

16 10 2005年
【方舟子按:这位“著名学者”活脱脱就像杨志卖刀中的牛二。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怎么会堕落到请了一个无聊到裸奔哀求别人告他的牛二去当访问学者?】

  再致杂种方舟子的信

  方舟子:  我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位学者,更不是什么学院派的“著名学者”。我宁愿做你们所说的“地痞流氓”也不愿意象你及严晋之流又当婊子又立牌。你们的学术道德规范不就是根据什么“新华社资深记者”的几天采访来否定我几年的跟踪调查吗?!你动不动要那些被你攻击的人寻找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不然就是“无力反驳”。现在我说“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你也可以找证据来说明自己不是啊。事实上,你提供不了任何证据。那是不是你已经承认了自己就是一个“怪种”呢?!这就是你的流氓逻辑。我知道,对付你这样的人渣,绝对要放得下斯文,就要用更流氓的手段。你认为我是利用你这样的“名人”来炒作自己,算你说对了。只是还不够,你有胆量就到法院来告我。你现在以对中国的司法制度失去信心为由而不来成全我。那好,你公布自己的地址和身份,好让我到你有信心的美国法院来告你。我现在美国本来就无聊,有你陪着玩是件再好不过的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于建嵘  身份证号:430404196209010539  住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通州区华兴园17-551  2005年10月14日

(XYS200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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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于建嵘《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

14 10 2005年
    我本来对这次有关于建嵘学术道德问题的争论没有任何立场,除了就于建嵘的职称问题提了个疑问外,也没有发表过任何评论,不过是提供了个争论平台。而且自己觉得对争论双方也是很公正的,于建嵘的辩解和陈愚为他所做的辩护,虽然里面有批评新语丝的言词,我也照登。

    但是今天收到于建嵘这封破口大骂的来信,还是让我吃了一惊。我此前虽然对这位“著名学者”一无所知,总以为他毕竟是一位受过高等教育、在研究机构任职、正在哈佛大学当访问学者的高级知识分子,起码的教养还是应该有的。看到于建嵘对别人的进一步质疑不予答复,却恼羞成怒,如街头小流氓一般对我破口大骂,连“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这种脏话都骂得出口,不由让人对其学术道德和人品都产生极大的怀疑。

    我们都把于建嵘当学者对待,哪知道他根本就不把自己当学者,也不打算遵守学术道德。“我从来就不把自己当成一位学者,也从来没有打算在学术界讨生活。我是一位通过当律师和经商解决了温饱后,为实现研究工农大众生存状况这一理想而混进学界的边缘人。在我这里,你所熟悉的那些学者的道德顾虑和生存压力根本不存在。”这些自白说得很好,让人明白了这位许多人心目中的“著名学者”有着怎样的学术道德观念。

    至于于建嵘主动发给我的《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我是在半天前收到的,在收到他的这封骂信之前,还没有来得及看,57万字的著作短时间内也不可能看完。即使看了,我也没有义务向于建嵘汇报我的读后感。现在知道了于建嵘是这样的人、这样的“学者”,也就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去看了。我不相信一个无视学术道德、言行和“地痞流氓”没有什么不同的人能搞什么值得信赖的考察。于建嵘所研究的“衡阳县维权抗争的农民”是不是地痞流氓,我不知道;但是,于建嵘是一个被人们误当成了学者的地痞流氓,却是可以肯定的。

    被揭露出学术道德有问题,无力反驳便破口大骂,这种人我们见得多了,不过多是以匿名的方式当蒙面汉,表明其还知道一点廉耻。敢于署下真名的还不多见,以前有一位“环保人士”、四川省地质公园与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中心总工程师、四川师范大学客座教授范晓有过这样的勇气,而于建嵘又胜过了范晓。但是我也知道,有的人为了能够炒作自己出名,弄虚作假、坐牢流放、求人起诉他,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这种勇气,不过是渴望出名的勇气,如果真以为他有什么正义、良知,那就上当了。我如果没有对中国司法丧失了信心,倒是乐于去帮他一把。

    最后,问一个“学术”问题。于建嵘声称:“我知道,这是你惯用的手法。有许多学者受到你以学术打假的名义伤害后,你就是采取这种方法来对付他们的。”能否有名有姓有根有据地列出几位这样的学者出来?如果列不出来,我们可以把这当成于建嵘惯于信口开河,在做所谓的“考察”时随意编造数据的一个佐证。

附:

  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

  方舟子:  为了满足你充当“学术法官”的理想,我把新完成的专著《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发给了你。在这部57万字的著作里,不仅有我的研究报告,还有我从2000年至今的调查访谈笔录及各级法院的判决和广大农民写的各类材料。我原认为你是一位受过教育和有起码良知的人,你会对衡阳县维权抗争的农民是不是“严晋”之流描写的“地痞流氓”有一个基本的判断。然而,你没有给我任何回音。我知道,这是你惯用的手法。有许多学者受到你以学术打假的名义伤害后,你就是采取这种方法来对付他们的。这一次你失算了。因为,我从来就不把自己当成一位学者,也从来没有打算在学术界讨生活。我是一位通过当律师和经商解决了温饱后,为实现研究工农大众生存状况这一理想而混进学界的边缘人。在我这里,你所熟悉的那些学者的道德顾虑和生存压力根本不存在。为了研究中国的工农问题,我连坐牢流放的打算都有,还怕因得罪你这样的人渣而影响所谓的社会形象或地位吗?!而且,我还是一位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湖南人。因此,如果你不能就我颂扬的衡阳县维权抗争农民是不是“地痞流氓”作出“判决”,那我就要告诉你,从你乱咬人的性格来看,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乱交结下的怪种。如果你认为我的这些话伤害了你,你可以到我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我,我十分盼望用你的起诉来炒作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于建嵘  身份证号:430404196209010539  住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通州区华兴园17-551  2005年10月14日

(XYS200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