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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我和于建嵘答了几个回合,是因为还当他是个学者,尽管他不认为自己是学者,但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却误当他是“访问学者”。到这一回合,他见羞羞答答的“致歉”弄巧成拙,又再次脱下了学者的外衣,还其流氓本性。我再和一个流氓这么纠缠下去,未免太无聊,不过既然他对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的胡搅蛮缠又让杨“良心”杨支柱兴奋得大喊大叫“我没想到方在回答于的道歉信的时候又造了这么多假,他干脆把自己的行当由‘打假’改为‘造假’好了”、“方居然一边修改于的道歉信一边收集刊登辱骂于的帖子”,我就再奉陪一次,让这哥俩再出一次丑,看看究竟是谁在造假,我是不是“修改”了于建嵘的信:
一、于建嵘质问我为何把他的所谓“致歉信”后面的一段有关其联系方式的说明删掉(也就是杨“良心”之所谓“造了这么多假”、“修改”),原因很简单,于建嵘自己注明了“请勿公开”,我还以为把它删掉是尊重其要求呢(事实上我在登出来稿时一般都删掉来稿后附的联系方式,除非作者自己希望保留),没想到他竟认为我心里有鬼。我是根据于建嵘的上网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的IP地址、写文章的电脑程序和于建嵘托词的自相矛盾之处进行分析,指出他的托词根本不可信,这和他的国内住址的变动有什么关系?何况我在文中的最后也提到了这个地址变动。实际上,另有人告诉我,于建嵘在谩骂我的信中公布的北京地址是他还在做博士后时住的公寓地址,是来蒙我的。现在才明白原来另有用意。现在他公布的新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71号”也很可能是个假地址(我查了一下,小堡村是有街道名称的)。不知他公布身份证号码是否也有用意?
二、我不知道于建嵘说“美国的这些公司的有线上网需要对电脑进行专门设置的”想说明什么。莫非他现在想告诉我们,他的电脑不仅没法无线上网,也没法有线上网,根本就上不了网?如果那样的话,何必一开始要撒个“没法无线上网只好借用朋友电脑上网”的谎言,被揭穿了再来说自己也没法有线上网?
三、于建嵘编造了拙劣的托词被揭穿,老羞成怒却又没有了再以于建嵘的名义耍流氓的勇气,便再次用他的“朋友”的名义把我骂了一顿,这种一边假惺惺地道歉一边假借他人之口骂人的小把戏,街头小流氓玩得更溜,不愧是曾经和“地痞流氓”混过的,却不过证明了所谓他的“朋友”其实就是他本人。虽然于建嵘在来信中一再央求我打电话给他,但是我不理不睬,竟让他单相思做起了“昨天可能是你给我来过电话,可不知为何只说了一句就挂掉了”的白日梦。我的原则是不和我瞧不起的人有任何私下的交流,有什么事都公开来谈。何况我现在在国内,吃饱了撑地打越洋电话给一个流氓?
四、我刊登什么样的评论文章和跟贴有我自己的标准,最低标准是不选用新冒出的ID发表的污辱读者智慧的垃圾,要有可信赖的来源。于建嵘所推荐的那些支持他的弱智评论,恰恰都是这几天突然在一个不值得信赖的网站新冒出来的ID所为。虽然为数不少,但是有点网络经验的人都知道,不过是一、两个人的虚张声势而已。新语丝又不是像“世纪中国”那样的痰盂,去装这些马甲的口水干什么?如果于建嵘也像杨支柱那样脱下马甲,我也可以考虑把他化名为自己做的辩护登出来让大家见识见识。于建嵘自己马甲穿多了,竟怀疑我和他一样“背着马甲四处放火”,也不想想,我会浪费时间去每贴几十个最多几百个点击率(还包括重复点击)、连新语丝的零头都算不上的地方化名张贴为自己助威?除非我像于建嵘那样“无聊”、无知和无耻。
我说我对和一位流氓讨论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不感兴趣,不知于建嵘何以能理解成我对法律不感兴趣,莫非把自己当成法律的化身?于建嵘求我去告他,那得看我是否有那份闲心,他要主动告我,却是我管不着的,虽然我不明白何以一个辱骂他人的流氓反而理直气壮地要去告别人伤害了他。我不稀罕流氓的尊重,更不在乎流氓的恫吓。
附一:方舟子你为何如此不诚实?
方舟子:
谢谢你在新语丝网站把我给你的道歉信发布了,而且作了答复。可我读了答复和新语丝的那些文章,感到你的确非常不诚实,新语丝网站也绝不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学术平台。
其一,我在给你的致歉信上有“另外,网上公布的我在北京的地址不对。我的住址是: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71号。以后如有以我的名义发过来的信,请电话证实617-868-XXXX(此电话号请勿公开)”,你为何要删掉呢?是不是怕这样的字眼出来后,让人家知道你的分析是错的呢?
其二,你说“美国许多家庭自己都设置无线内部网络,但是都通过有线宽带网络与互联网连接,也可以直接有线上网。这和中国直接与卫星连接的无线上网不是一回事”。可你为何不解释美国的这些公司的有线上网需要对电脑进行专门设置的呢?
其三,我对我的朋友这样骂你表示了歉意,也对他进行了批评。可他认为,他这样做是对的。他要我把这样的话原原本本转告给你:“方舟子是一个天天造假而中伤好人的网终流氓,他每天不仅在造许多假东西来进行学术打假还要背着马甲四处放火,非常辛苦,工作量很大,我是在帮他,直接提供假的东西给他,如果他知道什么是严谨,就会跟你于建嵘联系核实,用不着我告诉你。如果他没有跟你联系,他就应写公开信向我表示感谢,因为我帮他完成这一造假工作。我骂他,用的是‘于建嵘’这一笔名,就象他骂你用的是‘严晋’这一笔名一样。你于建嵘没有资格代替我向方舟子道歉!”他还告诉我,昨天可能是你给我来过电话,可不知为何只说了一句就挂掉了。
其四,你刊登了那么多用化名写的文章或编辑的《网友评于建嵘事件》,我看了感到很好笑。因为我不明白你为何没有把那些对你不利的文章也编进去呢?你是不是认为网友看不到国内的其它网站,只相信新语丝呢?我也到《世纪论坛》上来随便找了几个,如果你有勇气把这些文章也分别刊在你的网上去,我还会尊重你。
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3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3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4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5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1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1http://www.ccforum.org.cn/viewth … &extra=page%3D1…………
所有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从来就是敢做敢当的人。错了就会道歉,对了就是杀了头也会坚持。你却连承认自己错误的勇气都没有,还编造那些东西来装饰自己的门面。难道你真如人们评价那样吗?
我是做社会问题研究的人,你可以把我说成是“流氓”或“懦夫”。但我却绝对瞧不起那些对法律“不感兴趣”的人。而且,无论你是否愿意,你们对我的伤害最终一定要靠法律来解决的。
这封信是公开信,希望你能单列刊在你的新语丝上,不要总作为你文章的附件。此礼!
于建嵘 2005年10月18日
附二:
杨支柱在“世纪中国”的跟贴
看来我又错了.我不但对于的狡猾一面认识不足,而且对于方的流氓本性和愚蠢认识不足.我没想到方在回答于的道歉信的时候又造了这么多假,他干脆把自己的行当由”打假”改为”造假”好了.我也没想到方真的认为于怯懦,我以为他只是过嘴瘾,这样于道歉就可以把这场较量收场了.可方居然一边修改于的道歉信一边收集刊登辱骂于的帖子.方明明已认定骂他”杂种”的信是于干的,他就不想想一个在中国大陆(跟黑社会差不多)做过律师经过商”混进”(于的”朋友”说的)学术界没几年就大红大紫的人能因为一些连真名都不敢暴露的人在网上表示几句”不屑”就吓得道歉?连我都认为八成是于设计好的,难道”打假”兼造假英雄方舟子的智力连我这个图书管理员都不如?看来余杰说方舟子弱智是说对了.就算于是流氓、于的道歉是因为怯懦吧,好歹他可以把骂人”杂种”的罪过安到”朋友”的头上并以道歉来减轻一点形象损失,世纪沙龙等地方那些骂方的话又很难说跟于有什么关系;可方既没有为“严晋”道歉,他现在还在新语丝上发表辱骂于的文章。如果破口大骂是流氓,那么方岂不是同样流氓?不,不是同样流氓,方只能证明自己是不折不扣的流氓,因为这样一来他已经无法闪避了。于可以不对世纪沙龙上的言论负责,方可不能不为新语丝的言论负责。还说什么新语丝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平台呢,真是不知羞耻!
关于方的弱智,以前有人编过故事。过去我是不信的,现在有些信了。当然,文学作品总是有些夸张的。各位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包你捧腹大笑。
(XYS200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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