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作】美国西点军校何曾学雷锋

6 03 2006年

    每年三月,国内都要掀起学雷锋活动,而国内媒体也都会津津乐道雷锋
已经国际化,连美国大名鼎鼎的西点军校也学雷锋。今年也不例外,而且号
称找到了证据。例如《北京娱乐信报》2003年3月5日芦鑫撰写的报道称:

   
“《辽沈晚报》报道,一位名叫田志芳的原我国驻美外交官,近日向雷锋
纪念馆提供了一份印在西点军校简介资料上的雷锋的照片,这是他1984
年至1988年在中国驻美大使馆工作期间参观美国西点军校时收集到的。
据分析,雷锋的照片被悬挂在学员们学习的地方,旁边还有一面五星红旗,
可以看出西点军校的确倡导过雷锋精神。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西点军校是
否真的有过学雷锋举动’这个曾引起一段讨论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了。
西点军校学雷锋的时期,中国还比较封闭。当时的美国对中国的文化价
值观、社会运行体制和经济模式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偏见,如果单从军事
战略上讲,当时的美国还把中国当作‘对美国有潜在威胁的国家’来看待,
而雷锋又是中国军队中的一个士兵。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竟让有着‘将军的
摇篮’称号的西点军事学校的学员们学习雷锋。雷锋精神的潜在力量超越国
界。”

    早在去年三月,我见到国内媒体的有关报道后,即写信给西点军校(正
式名称为美国军事学院)要求做出澄清。第二天西点军校公共关系办公室克
里斯蒂娜·安克拉姆即回了信,翻译成中文是:

    “那篇文章中关于雷锋的信息是不准确的。在本军事学院,没有雷锋的
塑像或画像。雷锋语录没有被印在任何正式的学员出版物中。虽然历史课和
中文课也许会讨论雷锋,但军事学院并不赞赏他或其哲学。”

    所谓“雷锋的照片被悬挂在学员们学习的地方”,也就是属于安克拉姆
所说的“历史课和中文课也许会讨论雷锋”。雷锋做为最著名的中国战士,
雷锋精神在中国被提倡了几十年,那么西点军校出于知己知彼的目的,在有
关课程中讨论雷锋,雷锋照片做为学习资料被挂在学员们学习的地方,都是
非常正常的,但是这丝毫也不意味着西点军校赞赏雷锋,更不意味着西点军
校倡导过雷锋精神。如果仅仅因为“雷锋的照片被悬挂在学员们学习的地方”
就认定西点军校的确倡导过雷锋精神,那么根据相同的逻辑,我们是不是也
可以根据“旁边还有一面五星红旗”就认定西点军校号召学员们热爱中华人
民共和国呢?

    正如安克拉姆所说,西点军校不仅不会学雷锋,而且根本就不赞赏他或
其人生哲学。这是因为雷锋精神的绝大部分内容,例如阶级立场爱憎分明、
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做革命事业的螺丝钉等等,是与美国价值观格格不入
的。雷锋精神中可被美国社会接受的大概只有助人为乐一项,但是这是美国
历史悠久、无数美国人身体力行的为社区服务的精神。早在雷锋出世之前美
国就已有了无数志愿者,他们根本没必要去向一名外国士兵取经,相反地,
在1961年美国就已开始向国外派出大量的志愿者(“和平团”)。当志愿者
对许多美国人来说已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无需特地向某人学习。《北
京娱乐信报》的那篇报道称“志愿者服务是对雷锋精神的复制化、专业化和
特色化”,在中国也许如此,在美国则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

    不管制造、传播“美国西点军校学雷锋”的谣言的动机何在,谣言就是
谣言,并不会因此重复千遍就成了事实。这个谣言可以休矣。

2003.3.6.

美国西点军校来函澄清“西点军校学雷锋”报道

(方舟子按:2002年3月27日我将中新网报道“学雷锋学汉语成为美国西点军校新时尚”
译成英文寄给美国西点军校公共关系办公室,要求他们做出评论。第二天收到其来
函)

    谢谢您对美国军事学院感兴趣。

    那篇文章中关于雷锋的信息是不准确的。在本军事学院,没有雷锋的塑像或画
像。雷锋语录没有被印在任何正式的学员出版物中。虽然历史课和中文课也许会讨
论雷锋,但军事学院并不赞赏他或其哲学。

    我希望这能澄清该问题并回答你的关注。

克里斯蒂娜·安克拉姆
公共关系办公室
美国军事学院
西点,纽约

Thank you for your interest in the United States Military Academy.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e article below pertaining to Lei Feng is
inaccurate.  There are no statues or pictures of Lei Feng at the Academy.
Quotations from Lei Feng are not printed in the any official cadet
publication.  While Lei Feng may be discussed in history and Chinese
language classes, neither he nor his philosophy are endorsed by the Academy.

I hope this clarifies the information and answers your concerns.

Kristina Anklam
Public Affairs Office
United States Military Academy
West Point, NY  10996-1788
845-938-4261  fax:  845-446-5820
yk3047@exmail.usma.army.mil

【评】

“美国军人学雷锋”乃是十几年前不知哪个无耻中国记者炮制出来的假新闻,
没想到中国半官方的新闻社还在散布这个谣言,必须愚蠢到何等的程度才会相
信美国的军事学院会把“毛主席的好战士”当成英雄崇拜!

不必“到过美国西点军校”,只要到西点军校的网站查一查,就可以揭穿这个
骗局。西点军校校园中的塑像、纪念碑名单如下,哪一座是纪念雷锋的?

Patton Monument(巴顿纪念碑)
American Soldiers Statue(美国战士塑像)
Sedgwick Monument(塞奇威克纪念碑)
Kosciuszko Monument(柯休兹柯纪念碑)
MacArthur Monument(麦克阿瑟纪念碑)
Eisenhower Monument(艾森豪威尔纪念碑)
Washington Monument(华盛顿纪念碑)
Thayer Monument(塞尔纪念碑)
Cadet Monument(军校学员纪念碑)
Trophy Point(战胜纪念点)
Battle Monument(战役纪念碑)
Southeast Asia Memorial(东南亚纪念碑)
Flight Memorial(飞行纪念碑)

(http://www.westpoint.edu/Tour/)

西点会议大厅(Grant Hall)上方是挂着五位英雄的画像,然而这是美国五
位五星上将的画像:阿诺德、布莱利、艾森豪威尔、马歇尔和麦克阿瑟,又
哪里有雷锋的影子?

王青在《睁开双眼看美国》一文中也澄清过这个谣言:

  “刘先生开车,陪我参观了‘名将摇篮’——西点军校。我曾看过一篇
文章,说西点军校也在学雷锋,教室挂有他的画像。结果四处寻觅,不仅未
见到画像,一些教官和学员还说从未听说过雷锋其人。”

用“雷锋”和“西点军校”做主题词检索,能查到223项结果,新华网、人民
网、中青网、《北京青年报》、《生活时报》、《长江日报》、《北京晨报》、
《中国民兵》都早已散布过这个谣言。更奇的是还有无数人以之为论据大发
感慨:

“作家梁晓声说,雷锋的塑像之所以竖立在美国西点军校,原因就是雷锋精
神。说到底,就是一种对他人关爱的人性精神,而这种精神是超出国界的。”

“商品经济时代,雷锋真的不在了?但美国西点军校悬挂的雷锋画像给了我
们最好的回答。”

“雷锋同志的战斗素质我们不了解,但他的头像却贴在了西点军校的墙上,
这证明他在西方的专业军事学校知名度很高。”

“‘我记得,雷锋是个个子不高爱做好事的战士,听说他的照片还被挂在美
国西点军校里。’一位男青年特别自豪地对记者说。”

“虽然雷锋离开我们已经很久了,但我们的时代永远需要雷锋精神,美国
的西点军校都能把雷锋的故事在校园里留传,而同为中国人的我们,为什么
不能把雷锋精神发扬?”

“雷锋成为了几代人学习的楷模,雷锋精神走进了美国的西点军校和日本、
德国的大企业。”

“雷锋精神具有世界性。不仅国内学雷锋,美国西点军校等也大力倡导学雷
锋。”

“‘对待同志像春天般温暖,对待工作像夏天般火热’的雷锋同志已经逝
去,但我们从美国西点军校望去,仍可见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的闪烁”

“当时的这些道德说教,使得社会秩序也井然有序,活雷锋到处可见。连
美国西点军校都学雷锋。”

“这是我军所有官兵都曾经历并感到温馨的镜头。但它无法像雷锋故事那
样跨越国界走进西点军校。”

“现在流行出国,但我们希望雷锋精神不要也跑到外国落户。当美国的西点
军校以极大的热情学习中国的雷锋精神时,但愿我们能留住雷锋精神的根。”

“当我们认为‘雷锋精神’是‘小儿科’的时候,美国西点军校却把‘它’
放在主课堂宣讲”

“我们惊疑于:雷锋在异国西点军校开花结果,大庆精神被成功移植到日
本许多企业,而作为这些‘精品’的主人们却似乎迷失了航向。”

“但值得悲哀的是,当如今美国西点军校都将代表我国60年代助人为乐精
神的雷锋画像挂在最醒目之处、当日本的农业部门正在大力推广我国50年
代体现互助互信宗旨的‘互助组’形式、当英国开始出现一些‘公平交易、
老少不欺、崇尚诚信、道德经商’的商品专卖店之时,我们企业的信用声
誉却越来越在消费者心目中沦丧。”

“我一边吃一边想:今天美国西点军校号召自己的学员学中国军队的雷锋,
昨天的侵华日军的榜样是什么呢?”

“雷锋,不仅是亿万中国青少年学习的楷模,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国西点军
校,也将雷锋作为学生学习的榜样。”

“这就是美国用来培养高级军事将领的西点军校,正悄悄地掀起‘学雷锋’
运动,因为,美国人发现:他们所缺乏正是雷锋式的高尚精神。”

“如我们人人赞颂的雷锋叔叔,他只是想当个‘好士兵’,做一颗‘螺丝
钉’,却成了公认的伟大的共主主义战士,并且越过国界,走向世界,在
著名的美国西点军校,他的画像还和世界各国著名人物挂在一起。”

(方舟子)

附:
学雷锋学汉语成为美国西点军校新时尚

http://www.chinanews.com.cn/2002-03-27/26/173216.html

中新网北京3月27日消息:到过美国西点军校的人,都会注意到校园内一座雷
锋的半身塑像,摆放位置醒目。在西点会议大厅上方,还悬挂着5位英雄的画
像,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雷锋。近几年,学习汉语又成为西点军校新的流行
趋势。

据华声龙脉网报道,学校还把雷锋日记中一些名言印在学员学习手册扉页上,
提倡学员学习时要发扬雷锋的“钉子精神”,勤学苦钻,以优异成绩报效祖国。
一位学员还在他的毕业论文中写道:“我最尊敬的将军是巴顿,我最崇敬的
士兵是雷锋。”

而这几年来,“汉语热”又在西点军校流行。校方不仅聘请了来自中国的老师
授课,还将部分学生派往中国北京师范大学学习。现任校长兰诺克斯中将30年
前就选修过汉语,自1999年以来,西点军校选修汉语的新生人数每年递增20%,
在全部7种外语课程中,学习汉语最“火爆”。

这些学习汉语的学生大多意识到,中美关系对美国未来军政商的发展影响越来
越大。在西点军校外语系中,选修汉语的学生每天都要阅读中国的《人民日
报》等报纸。

【评】

西点军校公共关系办公室Kristina Anklam女士在2002年3月28日给我的回信中,
已说得明明白白:

“虽然历史课和中文课也许会讨论雷锋,但军事学院并不赞赏他或其哲学。”
(While Lei Feng may be discussed in history and Chinese language classes,
neither he nor his philosophy are endorsed by the Academy.)

这张照片即使是真的,也不过说明了西点军校的历史课或中文课曾经介绍过雷锋,
曾经把中国出版的雷锋宣传画做为学习参考资料挂在学习的地方。这丝毫也不意
味着西点军校赞赏雷锋或其精神,号召学员以他为榜样。雷锋做为最出名的中国
士兵,西点军校介绍介绍他,让其学员知道有这么个中国名人,知己知彼,有什
么奇怪的?要弱智到何等程度,才会认为一所民主国家的军事学院会以一位“共
产主义战士”、“毛主席的好学生”为榜样,而要无耻到何等程度,才会把对国
外历史人物的介绍、讨论硬是说成是在以该人物为榜样。

这篇报道倒也让我们知道了“西点军校学雷锋”的谣言是怎么起源的。很可能,
在西点军校的历史课或中文课上也曾经把毛泽东像“高挂墙上”,中国媒体要宣
称“西点军校崇拜、想念毛主席”,我看更容易找到“证据”。

(方舟子)

附:
西点军校“学雷锋”有新证 雷锋照片曾高挂墙上

2002年12月20日辽沈晚报

  一位原我国驻美外交官近日向雷锋纪念馆提供了一份史料,这是一张印在西
点军校简介上的图片,而这张图片最终回答了一个曾引起一段讨论的问题:西点
军校是否真的有过“学雷锋”的举动。

  本报抚顺消息(陈重和 翟元斌 特派抚顺记者于欣)
昨天上午,记者在雷锋纪念馆改扩建指挥部见到了一张美国西点军校印制的该校
简介,在内页上面有几张反映西点军校学生学习生活的照片,其中的一张照片上
可清楚看见雷锋的照片挂在墙上,照片下边还有几个汉字:学雷锋树新风。

  这张照片是一位原驻美外交官刚刚通过快件邮寄给雷锋纪念馆改扩建指挥部
的。据雷锋纪念馆改扩建指挥部的工作人员介绍,几天前,一位《杭州日报》记
者受已经退休在家的原中国驻美大使馆一秘田志芳的委托给他们打来电话,表示
田志芳手中有一份资料可以证明美国西点军校曾经有过研究雷锋精神的举动,几
天后,这份资料邮到了雷锋纪念馆改扩建指挥部。

  记者在田志芳随资料邮到的一封信了解到了这份资料的来源。原来,田志芳
于1984年至1988年曾在我国驻美大使馆工作,1984年至1985年间曾两次到美国西
点军校参观,当时收集了一些西点军校的简介资料,其中就包括这份带有雷锋的
照片。据田志芳分析,从照片上看,雷锋的照片被悬挂在学员们学习的地方,旁
边还有一面五星红旗,可以看出,西点军校的确是在研究雷锋精神。

  新闻背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曾有过一场讨论,西点军校是否学习过雷
锋,这起源于曾有报道称西点军校在教室内悬挂着雷锋的画像等,但不久,又有
人公开表示,没有在西点军校看见雷锋的画像,在某种程度上,这场争论成为雷
锋是否真的走向世界的一个标志。

  在雷锋纪念馆改扩建过程中,有关人员为求证这一点,曾专程到西点军校进
行查证,但西点军校的有关接待人员表示,由于学校人员更替频繁,无法确定是
否有过“学雷锋”的举动。



评李尔康《令我困惑的“郑岳青现象”》

3 03 2006年

  【评】

  “李尔康”不知何许人,北大反科学传播中心不久前曾经登过此人一篇《袁
隆平的杂交稻育种过时了吗?——评方舟子〈从袁隆平获国际大奖想到的〉》,
看完令人哑然失笑,一见而知就是那种对所谈的科学问题一窍不通,却又自以为
是,觉得靠玩点文字游戏就也可以来跟专业人士坐而论道的。他和那些痴迷破解
重大科学问题的科学妄想家还有所不同,算是科学妄评家吧。如果他不是在炒冷
饭(《从袁隆平获国际大奖想到的》发表于2004年10月),我也许还有兴趣来陪
他玩玩。今天看到此人在《羊城晚报》上登了《令我困惑的“郑岳青现象”》,
还是哑然失笑,虽然也是炒冷饭,但既然这回出丑出到了报纸上,就给他在这里
存个照吧。关于“郑岳青现象”,评论文章已经够多了,从文中引用看,此人显
然也是看过的,看不懂不是你的错,看不懂还自以为比别人还懂,还要训斥别人,
就不对了。他最擅长的是把无关的事情搅到一起,最好玩的是这两句:“‘他人
引用率’多少算多,譬如丁肇中所研究的暗物质,除极少数的专业人士外,其他
人很难真正弄懂,如果他的文章引用率低,你能说他的文章水平低吗?可见,
‘他人引用率’也不能用来评价文章质量。”“发表文章给奖金不当,那是学校
的事,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说不定也会多写几篇呢?方舟子先生一贯标榜‘赔
本打假’,他不也写专栏赚钱吗?”他显然是把专业论文的“引用”等同于通俗
文章的“引用”,把科研奖励等同于文章稿酬了。我想,李尔康在《羊城晚报》
上登这篇文章,应该也是有稿酬的,那么根据“方舟子先生一贯标榜‘赔本打假’,
他不也写专栏赚钱吗?”的逻辑,以后我们就可以把这做为李尔康是为了赚钱而
批方舟子的证据了。

(方舟子)

  令我困惑的“郑岳青现象”

  金羊网 2006-03-03 09:19:38

  李尔康

  “郑岳青现象”是半年前发生在网上的一段公案。在网上浏览,“3年发表
82篇论文”几个字跳入我的眼帘,寻踪搜索找到了“难得愤怒”和柴会群两位先
生分别在《新语丝》和《南方周末》上的文章,和围绕这两篇文章和方舟子先生
的一个讲话而来的铺天盖地的跟贴和评论文章。这些都是揭露和谴责宁波大学郑
岳青教授发表了大量SCI文章,“骗取”名利行为的,并把这称为“郑岳青现
象”。

  读着读着,我不禁地困惑起来。指责郑岳青教授的根据有三条:发表的文章
数量多、刊出文章的刊物的“影响因子” 低、“他人引用率”低,由此推定郑
教授发表的都是“垃圾文章”,这是主要罪名;并由此衍生出一系列的其它罪名,
如骗取奖金、科研基金、名誉地位等等。令我感到困惑的是,所有的根据和论证
都不能令人信服。

  首先,说郑教授3年发表82篇文章太多,可方舟子先生说这还不是最多的,
还有一年发表65篇的,16个月发表148篇的;我的困惑是,在一定时间内,到底
发表多少文章最合适?譬如我问:3年发表50篇行不行?

  其次,“影响因子”是评价刊物的一个指标,并不与刊物上具体文章直接发
生关系,并不能用来评价具体文章。不能说发表在高“影响因子”的刊物上的文
章一定好,反之依然。

  最后,“他人引用率”多少算多,譬如丁肇中所研究的暗物质,除极少数的
专业人士外,其他人很难真正弄懂,如果他的文章引用率低,你能说他的文章水
平低吗?可见,“他人引用率”也不能用来评价文章质量。就郑岳青的82篇文章
来说吧(如在3年内,别人引用次数为160或100,是算高还是低?),其中部分
可能水平一般或较低,但你没法断定其他文章水平都不高。“难得愤怒”先生不
是承认郑教授还有一篇文章是好的吗!还有诺贝尔奖获得者R.Hoffmann引用的那
篇可能就不错。我无法相信,郑教授除了一两篇好论文外,其它的都是“垃圾”;
难到就没有介于两者之间的吗?。

  由此可见,根据文章数量、“影响因子”和“他人引用率”来推断文章质量
是靠不住的。如果无法判定郑教授的文章质量,那么加给郑教授的其它罪名也就
跟着不成立了。发表文章给奖金不当,那是学校的事,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说
不定也会多写几篇呢?方舟子先生一贯标榜“赔本打假”,他不也写专栏赚钱吗?
至于那些荣誉头衔,有人愿意给,而他又愿意接受,别人无权说三道四。根据靠
不住,结论也靠不住,而依靠这些来攻击一个人,对这个人造成的伤害和给国家
所造成的损失,大家想到了吗?

  在“难得愤怒”、柴会群和方舟子诸先生的文章和讲话中有些说法,笔者是
很难认同的:

  ·“难得愤怒”先生问,郑教授为什么要窝在宁波大学这一所三流大学里,
没有被清华、北大、浙大等名牌大学挖走。道理很简单,名牌大学既不可能,也
不需要收罗全国所有有才干的人。至于郑教授为什么愿意“窝在”宁大,就像方
舟子先生不搞生物化学,专搞“反伪打假”一样,人各有志。不过不论谁,如果
有人能为他提供100万元建实验室,那他还会做别的选择吗?

  ·“难得愤怒”先生说:“北美任何一所二流大学的博士生的三年间的出版
记录都比他好。”如果有人问,北美有多少所二流大学,你或许还能查到一个大
体数字。要再问:这些大学有多少教授,每个教授都带几个博士生,他们的研究
方向是什么,他们发表了多少论文,你又是怎样将这些论文与郑教授的文章做比
较的,该如何回答?我提这些问题,当然并不期待“难得愤怒”先生回答,我断
定他也回答不了,就是回答了,我也不相信。

  ·“难得愤怒”先生告诉我们,他将这些论文(当理解为82篇)拿给一个做
化学晶体合成的白人博士后朋友看。这位白人博士浏览后说,郑教授的论文全是
垃圾(rubbish)。我疑心这位“白人朋友”是杜撰出来的,因为我不相信这位
“白人朋友”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和耐心浏览那么多的文章,而且还得出“全是
垃圾”的结论,但是连“难得愤怒”先生认为好的那一篇都没有看出来。在这里,
他特别强调他那位朋友的肤色,是不是说“白人”比“黄人”或 “黑人”更有
诚信?“难得愤怒”先生在“白人朋友”面前汗颜和无地自容,我倒为“难得愤
怒”这位“黄人朋友”的卑微心理“汗颜和无地自容”。

  ·柴会群先生在《南方周末》上说:郑教授为杂志审稿“并不是多么难的事
情,‘一些博士研究生也可以做到’”。笔者曾与两位审稿人有过书面往来,他
们所质询的问题是博士生绝对提不出来的;而且要对是否发表所审文章提出意见,
博士生没有这样的资格,当然也办不到。我有位朋友,恰巧审查过我的同事和法
国一位有名望的学者合作的文章,我的朋友的学术水平在同行中是无可置疑的。
我不能说,一定没有博士生审稿的事,因为我不知道。不过我也接触过不少研究
生,还没有听说,谁为杂志审过稿。我不认为审稿“不是多么难的事情”,
《Science》和《Nature》的黄禹锡案就是实例。不信你就试试看。

  ·方舟子先生说:“大家去翻翻《晶体成长》或类似的刊物(他们认为的垃
圾刊物),会发现那上面大部分的作者是中国的作者”;“我知道有的美国教授
因此拒绝给来自中国的论文审稿。”我要问:“类似的刊物”是哪些?“中国的
作者”又是哪些人?哪些教授拒绝给哪些“来自中国的论文”审稿?方舟子先生
常常以这种轻蔑的口气提及中国和中国人,坦率地说,我厌恶这种说话的口气。

  现在,在我面前有两个截然相反的郑岳青:一个是被方舟子先生们斥为“学
术道德败坏”、 “cheating, scandalous (欺骗,丑闻)”、 “学术骗子和垃
圾海归”的郑岳青;另一个则是“留德学生中的拔尖人才”,学而有成,回国后,
在国家和大学提供的良好的学术环境下,工作勤奋努力,成绩显著,发表了大量
的学术文章(在短短的三年内,发表的文章达82篇,有的曾被诺贝尔奖获得者所
引用)的郑岳青;依据一连串不可靠的论据推断出的郑岳青,很难令我信服,宁
大学校当局淡淡一句“没有任何不正常”的话,很耐人寻味。现在,我最大的困
惑就是,那个真实的郑岳青到底是怎样的人?

(XYS20060303)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再评《南京晨报》对潘知常事件的歪曲报道

3 03 2006年

【评】

这篇报道已完全暴露出《南京晨报》的这三名记者黄建娟、徐勤霞、潘瑞锴
就是潘知常所雇佣的打手,也就是潘知常在其恐吓信中所炫耀的他的黑记者团体
的成员。他们竟然用“摘录”的方式把潘知常恐吓信中的恐吓用语尽数删去(例
如删去了:“我是南京大学新闻学院的教授、博士导师,我的学生遍布全国媒介。
这点,务必请你们注意!”、“如果你为了袒护张远山而不发我的文章,我就会
到别的地方去发,而且是到处发批评你们网站的文章,我是新闻教授,我的学生
遍布媒介,你这样做只会给你带来不利影响!”、“难怪有人骂你是‘人渣’啊!”、
“你今后如果对我再有不恭,我对你的反击会超过于建嵘的。我不但有他的敢与
丑恶势力做斗争的勇气,而且我还有无数在媒介工作的学生,铲除丑恶,他们肯
定乐于相助的。”、“我是专门搞策划的,要论对于炒作的了解,你不是我的对
手!因此揭穿你的那点把戏,对于我来说,易如反掌。”等等),通过这种断章
取义的手法,让读者误以为我说潘知常恐吓是在侮蔑他,然而又全文照登潘知常
诽谤我的文章。

这三位记者既然知道我把潘知常称为“剽窃教授”,既然知道潘知常被“国
内外网站”轮番轰炸,当然知道这并非只为了潘知常和张远山的“略同”,而是
因为人们发现了潘知常长期地、大量地剽窃他人的作品,其情节之恶劣,在中国
剽窃教授中也是罕见的。然而这篇报道却对此只字不提,而只是在那里反复唠叨
潘、张有没有“略同”。恭喜三位记者,你们已够格荣登不良记者榜。

又,检索得知,原来潘瑞锴是一个多家报社开除的不良记者,曾经在2003年
因制造假新闻而被法院判决损害名誉权,但得到《南京晨报》的庇护。现在把当
时网友的控告也附在后面。

(方舟子)

附一:
南大博导与张远山学术风波调查

南京晨报  实习生 黄建娟 徐勤霞 记者 潘瑞锴

2006-03-03 07:29:36 新华报业网

  近日,学术界最热闹的莫过于“小人物”张远山,在“打假网站”“新语丝”
上炮轰南京大学著名教授,博士生导师潘知常先生涉嫌学术“剽窃”一事,此事
经“新语丝”网站版主,自称“学术打假专家”方舟之先生一番润笔后,国内外
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加以恶炒,一时间,张远之成了另一版本的“馒头”,与《馒
头》案主角胡戈不同的是,张主动缠上了潘,而潘面对国内外网站的轮番“轰炸”
一直三缄其口。昨日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平面媒体,潘终于一改沉默,笑曰:
“止增笑尔!”

  张远之炮轰潘知常涉嫌“剽窃”

  2006年2月8日,“新语丝”网站刊发了一篇《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
的署名文章,该文作者张远山称:“自己在世纪沙龙读到 wyyw网友贴出的潘知
常教授演讲稿《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谈红楼梦》,发现与拙文《进入古典中
国的五部经典》所见略同之处甚多。张所称的“所见略同” 即为潘推荐五本书
《红楼梦》《三国演义》等,与他推荐的五本书书目相同,张在《略同》一文最
后称:“使我得知潘先生是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
传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并且得知潘先生于2006年2月4日将此文上传自己的博客,
但不知演讲于何时何处。拙文撰于2005年3月,发表于《书屋》杂志2005第4期,
旋即收入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拙著《文化的迷宫》。想必潘先生不读
《书屋》,也未读拙著,也未在网上读到拙文,才有这样令我惊喜的所见略同。
否则的话,我相信潘先生一定会在演讲中提到鄙人与他所见略同,正如拙文若是
撰于2006年3月以后,我将非常愉快地提及潘文。不过潘先生与我有一个重大分
歧。潘先生在文中认为“《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圣经”,而我在撰于2004
年2月、发表于《书屋》2004年第5期、同样收入拙著《文化的迷宫》的《“江湖”
的词源》中认为:“《庄子》是中国文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一元典,是江
湖中国无可争议的文化圣经。”言下之意,潘剽窃了自己的文章,只不过另一种
说法而已。

  张远山此文刊登后,立即被国内外各大网站转载,新语丝网站版主方舟之更
是推波助澜,称潘知常为“剽窃教授”,还公开刊登了潘寄给网站请求辩解的私
人信件,让人无法辨清这场争论究竟是“打假”还是“假打”间或“人身攻击”?

  方舟之公布潘知常私人信件

  昨日南京大学潘知常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看到新语丝刊发张远山的《潘
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一文后,感到非常诧异,但考虑到自己是一名学者,
没有立即采取法律方式维权,而是连续发了数封信件给“新语丝”网站负责人方
舟之,要求网站刊登自己反驳张远山观点的文章,结果对方不仅不闻不津,并且
在没有经过潘本人同意情况下,将其数封私人信件公开刊发在网站上,同时附上
《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潘知常教授寄方舟子的恐吓信一束》的标题。方还在 “附”
上按了自己的言论,全文如下 “ 张远山并没有说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潘知常教授
剽窃,潘知常教授却以为找到了一个炒作自己的机会,先是匿名长篇累牍辩解没
有剽窃兼自吹自擂,见没被理睬,又署上了真名,然后是一天给我寄一封恐吓信。
现在把这些信全文附在后面,让读者知道名牌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之常态,也可知
道那些不良记者都是被什么样的教授培养出来的。我还以为这位桃李满天下的大
教授有多大的能耐,能利用私人关系调动“全国各大网站”、“全国媒介”为其
公报私仇,真想见识见识,却原来不过是到杨玉圣学术批斗网加入批斗方舟子别
动队,在杨玉圣的领导下与野鹤、吴鸿飞、李土生、陈杰人、刘华杰、宋正海、
李楠、徐建新、杨支柱等等并肩作战,何足道哉。”

  方舟之共计公布了潘知常数封私人信件,记者摘录其中两封如下:

  “我的回复文章已经发过去几次,你们为什么不登?张的文章已经构成对于
我的名誉的损害,你们作为刊登他的文章的网站。事先没有对他的文章进行严格
的审查,也已经构成了对于我的名誉的损害。你们如果再包庇他,并且拒发我的
答复文章,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南京大学潘知常”“新语丝网站:张远山先生
在新语丝上发的文章《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2006,2,8日),纯属炒
作,已经严重损害了我的声誉。我于14日给贵刊发去了回应文章,但是至今也没
有刊登。张远山先生的文章你们迅速刊登,而我的文章你们却一拖再拖,这是怎
么回事?我不能不对你们的公正与公平产生极大怀疑。希望你们马上给我一个答
复,或者尽快刊登我的文章。否则我将马上就此事在全国各大网站发表公开声
明!!!南京大学 潘知常”

  潘知常驳斥“所见略同”

  那么,潘知常教授究竟是否如同张远山所言“与鄙人所见略同”呢?昨日潘
称:“《庄子》、《史记》、《三国演义》、《水浒》、《红楼梦》与《山海经》
六本书从2000年开始,常在演讲中就提到,而张远山先生却认为只有那五本书是
经典,他没有提到《山海经》。我的演讲与张远山先生书中的观点截然不同,彼
此的看法就像中国人与西方人,虽然都是人,但是却毕竟不同。而张远山先生讲
的是更为神秘的“天籁”与“人籁”、“衰退”与“突进”、“狡智” 与“精
彩”、“挣扎”与“豪迈”、“内耗”与“凄美”。这一切中有哪一个字与我的
演讲有关呢?而且,我讲的就是“从失败到觉醒”,根本不存在什么“突进”、
“精彩”、“豪迈”,这更与张远山先生截然不同。既然观点不同,那就看文字
表述吧。凡是有高中文化水平的人不妨都来认真比较一下,这两篇文章的文字表
述在什么地方有相似之处,哪怕是神似之处?根本就没有……”

  潘还称 张远山先生很希望大家关注他,也关注他的书,这份心情我很理解。
可惜我不知道怎么上别的网站,那么,我就在这里替他本人与他的书作个广告宣
传吧——

  另外,记者还从潘知常教授于2002年10月出版的《生命美学论稿》一书中获
悉,张所称的五本书,潘知常早在2002年已经将其写进专著里了,该书229页到
230页上分别阐述了张在2005年所称的5本书,只不过潘多了一本《山海经》。对
此,潘知常昨日戏称:“我能不能称,张远之早就剽窃了我的文章……”

  学者发贴谈略同

  针对张、潘二人的舌战,网友纷纷发贴跟进,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位知名学
者,他称自己的观念已经在网上,记者摘录这位学者对此事的观念: “对比潘
知常与张远山二人论述,不难发现:二位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论述,无论是论述
角度或价值取向都完全不同!从论述角度讲:潘知常无论讲四大奇书还是《庄
子》、《史记》、《红楼梦》,都是以“人”的眼光,以“爱”为尺度来衡量,
来判断。这是“个体”的思考和“信仰”的觉悟。而张远山的思考角度完全不同,
张远山更关注“庙堂”,更关注“江湖”,更关注“天下”。潘知常谈“个体信
仰”,张远山谈“历史理性”,我不知道这两个论述角度“所见略同之处甚多”
在哪里?!

  从价值取向上讲:因为二者论述角度不同,价值判断的差异自然很大。潘知
常对于中国传统文学中以《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金瓶梅》
为代表几本书,在美学和文化的取向上持否定态度,原因是它们都不呵护“人”
之为人的尊严,都是失爱的文学(而中国传统文化也正是与之相对应的“无爱的
人间”与失爱的文化);张远山能从《三国演义》里看出“精彩”,能从《水浒
传》里看出“豪迈”,并且认定“《庄子》是中国文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
一元典,是江湖中国无可争议的文化圣经。”我不知道这两者相差如此之明显的
价值判断又“所见略同之处甚多”在哪里?

  潘知常回应方舟之私登信件

  关于方舟子私自刊登自己信件一事,昨日,潘知常教授特予以文章答复,全
文如下

  方舟子先生于2006年2月19日在《新语丝》网站发表了《南京大学新闻学院
潘知常教授寄方舟子的恐吓信一束》一文。读罢此文,我不禁感叹:真乃古今中
外罕有之奇文!天下真真有方舟子先生这样事实真相在前,居然也敢撒下弥天大
谎的作者!天下真真有”方舟子按”这样文字证据历历在目,居然也敢指鹿为马的
按语!方舟子的这篇文章除去第一段的”方舟子按语”,其后均为我连日来与方舟
子及《新语丝》协商,要求刊发我的回应文章的信件。未经当事人允许,刊发公
民私人通信是否合法合理。

  在《潘知常:驳张远山先生的”所见略同”》一文中,我已经清楚说明了我的
演讲和张远山先生的文章完全不同,此不赘言。但是就是这一篇澄清事实真相的
回应文章,却屡屡被方舟子和《新语丝》拒不刊发,我数番去信协商,等了四天,
而且17号还明确告诉他我再等一天,《新语丝》既不刊发也不回复。待我揭露出
其无耻行径之后,方舟子先生却公布我的私信,并诬称是”一天给我寄一封恐吓
信”。这真是令潘某大长见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想要以公开声明的形式在同一网站发表自己的回应
和真相澄清(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这难道不是合理要
求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合理的回应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在其他”
全国媒介”以公开声明地形式发表自己的回应和真相澄清(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这难道不是合法的公民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名誉受损,合理回应的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
考虑以法律手段和公开声明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并提醒责任人可能”承担法律责
任”,以及由此可能给责任人”带来不利影响”,这难道不是最最光明正大的做法?

  从方舟子先生所公布的我的信中可以看到,每一封信我都部署具实名:潘知
常。这些信完全是光明正大的,没有丝毫见不得光之处,我只是做出自己的合理
要求而已,读者大概都看得出我的苦苦”恐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把一个公民
的正当和合理的要求说成是”恐吓”,在我的信件历历在目的情况下,方舟子先生
竟至如此颠倒是非!这是方舟子的无耻,这是《新语丝》的无耻。

  看到我揭露了他们的”假打”面目,于是就在自己的网站上对我肆意漫骂,并
且已经大大涉及到了我的名誉,道听途说,飞短流长,人身攻击到了无以复加的
地步。而有关学风的三个指控也均非事实。我赞成学术打假,但是坚决反对以学
术打假的名义去”假打”,去钩名钓誉。中国不需要方舟子这样的学术”红卫兵”,
他是私设刑场,任意宣判,方舟子自己也抄袭,有什么脸面来打假?

附二:

告天下记者书

http://pop.pcpop.com/default.aspx?MainUrl=http://pop.pcpop.com/030903/609614.html

发帖者:nightfire
发帖时间:2003-09-03 18:34:38

去年的9月2日,9月3日对我的姐妹朱小姐来说是一个不堪回首的黑暗日
子.<<南京晨报>>的潘瑞锴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 胡编了一个<<应聘模特
18岁少女离奇失踪>>和<<业内人士曝”模特公司”内幕>>两篇文章,刊登在去年9月
2日的头版和9月3号的4版.其内容完全背离了事实真相,严重侵害了文中少女及南
京市新囡妮健美世界和经营者朱小姐的合法权益,并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不良
影响,时至今日整整365个日子,我的姐妹朱小姐在其假新闻的影响下,不堪精神上
和经济上的折磨,于今年元月份停下了她曾为之奋斗了十年的健美世界.新囡妮健
美世界是南京市最先创办的第一家女子健美中心,它是孙晋芳全民健身服务网络
会员单位,南京市健美运动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形象礼仪小姐评
选活动指定健身场所,该中心在南京及江苏省都享有一定的声誉,晨报为追求轰动
效应,生称发现巨大阴谋,直接误导读者.其用心十分恶毒,此举不仅伤害了朱小姐,
也给在经营中的新囡妮造成了重创.不明真相的学员和家长跑到健美中心要求退款,
也有部分学员跑到晨报,要求了解真相.面对来自各方的怀疑,朱小姐百口莫辩,几
欲轻身.为了她所热爱的事业和支持她的所有学员,她坚强的活了下来,并拿起法
律的武器,于03年3月把<<南京晨报 >>和潘瑞锴告到了法庭,玄武区法院受理了此
案.依法由审判员汤雷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下面摘自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玄民一初字第627
号:……对于上述报道,首先南京晨报社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报道的真实性,其
次上述报道使思维正常的一般人在读了之后,会认为朱志敏经营的新囡妮健美中
心正在从事介绍模特提供色情服务的交易.在南京晨报社不能举证证明原告确有
此行为的情况下,南京晨报社如此报道确已构成对朱志敏名誉的诽谤与侮辱,应
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朱志敏要求南京晨报社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具体形式,应当根
据南京晨报社侵权的方式及程度来确定.因南京晨报社已构成对朱志敏名誉的损
害,朱志敏要求其支付精神损失抚慰金2000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
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六项,第八项,
第十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南京晨报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南京晨报>>第四版显著
位置登载向原告朱志敏的赔礼道歉声明,以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道歉声明
的内容须经本院审定)……
                       审判员:汤雷
                       03年6月25号  

  法院判决书已整整下达了六十多天,南京晨报至今不执行,看来他们是要法
院强制执行.

  南京晨报为了包庇一个被多家报社开除的潘瑞锴,居然出示了潘瑞锴是其南
京晨报社的记者证明,并承认潘瑞锴的报道是职务行为,为潘瑞锴个人洗脱罪名,
南京晨报的这一行为是何种行为,大家自有公断.

  南京晨报是非不分,颠倒黑白,制造假新闻,欺骗和伤害广大的读者,这种
行为我们坚决不答应.在行内臭名昭著的潘瑞锴,写过多篇虚假报道,如<<三
陪女捐款希望工程>>,<<砸空调…>>等等.他何以获得晨报领导的赏识,
还是报社领导利用这种无职业道德,无法律意识的人为报社谋取暴利.这种报纸
老百姓还能看吗?
这种报纸还能继续生存下去吗?简直没有党纪国法!!!我们等待着晨报的道歉
文章.

  法律还了朱小姐一个公道,给了一个清白.我们期待着我们的朱小姐赶快走
出人生的低谷,拾起您热爱的事业,笑傲人生,明天会更美好!

(XYS200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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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科学家”在反对进化论?

2 03 2006年

美国科学促进会(相当于中国的科协)近日召开年会,发表声明对近年来在宗教
保守势力鼓动下在美国社会中出现的反对进化论教学的现象做出严厉谴责,发起一场
批判“智能设计论”(变相的神创论)、支持进化论的运动。中国媒体对这条新闻不
感兴趣,反而和美国宗教保守势力一起跟美国科学界大唱反调,各大门户网站的显要
位置都出现了一则来路不明的报道,声称“500多名美国科学家联合反对达尔文进化
论”。

这让很多人都感到疑惑。科学家们不是一直在说达尔文进化论早就被科学界一致
接受吗,怎么现在还会有这么多科学家出来反对它?这些人真的是科学家吗?他们真
的反对进化论吗?也有一些比较有头脑的读者怀疑这是一则假新闻。

这则新闻倒不完全是假的。的确有500多人签了一份有关的宣言,组织者是美国
推销“智能设计论”的机构“发现研究所”,在2001年就开始拉签名了,并非新闻。
最近为了对抗美国科学促进会的运动,这份签名才又被反进化论者拉出来造势。

但是说签名者是“500多名美国科学家”则是错误的。首先,签名者虽然以美国
人为主,但是并非都是美国人,也包括其他国家、地区的人,例如其中有一位是香港
人侯美婉,以前因为散布反对基因工程的无稽之谈而被我批评过。

其次,这些人也并非都是科学家。按其要求,只要得过自然科学、数学、计算机
科学、工程学或医学方面的博士学位,不管现在在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就都可以签名。
名单上大部分就都是属于这种人,他们并不从事科学研究,而是工程师、医生、教师、
软件师、社会活动家、传教士、职员等等,而不是科学家。比如侯美婉,虽然得过香
港大学的遗传学博士学位,但是早已专职从事反科学活动,只能算是社会活动家,而
不是科学家。据《纽约时报》的调查,签名者中许多人实际上是基督教福音派的传教
士。

签名者中只有一部分在研究型大学当教授或在正规研究所当研究员,算得上是科
学家。这些人基本上没有很高的学术地位,大都是在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机构、末流
大学任教,有的大学名称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只有一位美国科学院院士签了名,就被
组织者当成宝贝一样放在第一位,而且到处宣扬签名者中还有美国科学院院士。在几
千名美国科学院院士中出一个反对进化论的人并不令人太惊讶(调查表明还有大约百分
之七的美国科学院院士信神呢),何况这个科学院院士斯盖尔(Philip Skell)是个
化学家,他对生物学问题的看法并不具有专业性、权威性。事实上在这个名单上签名
的人大部分都没有生物学方面的学位,更不是生物学家,他们对生物学问题有什么发
言权?

即使是那些在名单上签名的个别的真正的生物学家,他们也并不是都为了反对进
化论、支持神创论而签名的,他们只是对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有保留意见。这个宣
言只有两句话:“我们对随机突变和自然选择能够解释生命的复杂性这种说法表示怀
疑。应该鼓励仔细研究用以支持达尔文理论的证据。”从字面上看,这两句话并没有
太出格。本来吗,对一个科学理论表示怀疑,要求仔细研究证据,有什么错?恐怕会
有多得多的科学家签名同意“我们对相对论能够解释宇宙的复杂性这种说法表示怀疑。
应该鼓励仔细研究用以支持爱因斯坦理论的证据”。

如果不知道签名组织者的用心,不了解签名运动的背景,许多科学家,甚至许多
生物学家,都会签名支持这个宣言的。比如签名者中有一位生物学家萨尔斯(Stanley Salthe),
我读过他的文章,他虽然在当代生物学家中显得比较另类,一直在批评达尔文的自然
选择学说,但是他并不反对进化论,实际上他本人也在研究进化论,还出过进化论的
专著。他是个无神论者,当然更不可能相信神创论。他对《纽约时报》的记者说,他
签名时根本就不知道“发现研究所”是干什么的。

在当今生物学家当中,反对进化论的实际上已经没有。我说“实际上”,因为全
世界的生物学家这么多,个别的、可忽略不计的另类总是有的,这样的另类一旦冒出
来,就会被神创论者当成宝贝供起来。比如美国里海大学生物化学教授比希(Michael Behe),
在熬到成了终身教授之后才跳出来反对进化论,马上就成了美国神创论运动的旗手,
以至他的同系教授们都感到羞耻,联合签署声明反对他。

在生物学界,生物是进化而来的这一科学事实是被一致接受、没有异议的,但是
对生物是如何进化而来的,则有一些不同的看法。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是主流观点,
但是也有一些人并不完全接受它,他们认为有别的机理可以解释生物的进化,例如自
组织理论。

这只是对如何解释生物进化的观点有所不同,而不是在否定生物进化这一事实。
神创论者经常故意把“生物是否进化”和“生物如何进化”这二者混为一谈,如果有
生物学家对进化机制提出了不同见解,就被说成是在反对进化论,让公众误以为生物
学界对生物进化的事实还有争议。这次签名闹剧,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2006.2.24.

(北京科技报2006.3.1)

(XYS200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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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南京晨报》对潘知常事件的报道

2 03 2006年

【方舟子按:这篇报道报道的不过是“所见略同”风波的上半部,潘知常随后被
揭出还在众多文章中与众多作者“所见略同”,在中国剽窃教授中也是鹤立鸡群
的,怎么就不敢报了,到“潘大诉被剥夺话语权的无奈”就没了呢?剽窃教授不
是号称学生遍布各大网站、全国媒介,将会对我如何如何,还会没有话语权?如
果这三名记者不再写一篇“所见略同”风波的续集,不敢让大家知道潘知常之剽
窃是长期的、一贯的行为,我们只好把他们当成就是剽窃教授在恐吓信中所说的
那些派驻在全国媒介中将为其助拳的徒弟。】

潘知常卷进“所见略同”风波

作者:黄建娟 徐勤霞 潘瑞锴
2006年03月01日南京晨报

  近日,学术界最热闹的莫过于张远山在“新语丝”网站发文,称南京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潘知常先生学术观念与其“所见略同”,潘要求网站刊登自己驳
斥张远山观念的文章未果,后“新语丝”版主方舟子又公布了潘发给他的信件,
方称之为“恐吓信一束”,此事经网络转载后,国内外可谓一片沸沸扬扬。

  张远山称潘知常与其“所见略同”

  2006年2月8日,“新语丝”网站刊发了一篇《潘知常教授与鄙人所见略同》
的署名文章,该文作者张远山称:“自己在世纪沙龙读到wyyw网友贴出的潘知常
教授演讲稿《开辟鸿蒙,谁为情种———谈红楼梦》,发现与拙文《进入古典中
国的五部经典》所见略同之处甚多。张所称的“所见略同”即为潘推荐五本书
《红楼梦》、《三国演义》等,与他推荐的五本书书目相同,张在《略同》一文
最后称:我得知潘先生是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传
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并且得知潘先生于2006年2月4日将此文上传自己的博客,
但不知演讲于何时何处。拙文撰于2005年3月,发表于《书屋》杂志2005第4期,
旋即收入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拙著《文化的迷宫》。想必潘先生不读
《书屋》,也未读拙著,也未在网上读到拙文,才有这样令我惊喜的所见略同。
否则的话,我相信潘先生一定会在演讲中提到鄙人与他所见略同,正如拙文若是
撰于 2006年3月以后,我将非常愉快地提及潘文。不过潘先生与我有一个重大分
歧。潘先生在文中认为“《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圣经”,而我在撰于2004
年2月、发表于《书屋》2004年第5期、同样收入拙著《文化的迷宫》的《“江湖”
的词源》中认为:“《庄子》是中国文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一元典,是江
湖中国无可争议的文化圣经。”

  张言下之意,潘涉嫌参考了自己的文章,只不过换了另外一种说法而已。潘
知常驳斥张“所见略同”

  据潘称,他数次强烈要求网站刊登文章未果,无奈只有另辟他径,于10天后
在《学术批评网》刊发回应文章,称:“《庄子》、《史记》、《三国演义》、
《水浒》、《红楼梦》与《山海经》六本书从2000年开始,常在演讲中就提到,
而张远山先生却认为只有那五本书是经典,他没有提到《山海经》。我的演讲与
张远山先生书中的观点截然不同,彼此的看法就像中国人与西方人,虽然都是人,
但是毕竟不同。而张远山先生讲的是更为神秘的‘天籁’与‘人籁’、‘衰退’
与‘突进’、‘狡智’与‘精彩’、‘挣扎’与‘豪迈’、‘内耗’与‘凄美’。
这一切中有哪一个字与我的演讲有关呢?而且,我讲的就是‘从失败到觉醒’,
根本不存在什么‘突进’、‘精彩’、‘豪迈’,这更与张远山先生截然不同。
无需多大学问,凡是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人不妨都来认真比较一下,这两篇文章
的文字表述在什么地方有相似之处,哪怕是神似之处?根本就没有……无论是论
述角度或价值取向都完全不同!我讲的是‘个体’的思考和‘信仰’的觉悟。而
张远山先生更关注‘庙堂’,更关注‘江湖’,更关注‘天下’。”

  潘还称,张远山先生很希望大家关注他,也关注他的书,这份心情我很理解。
可惜我不知道怎么上别的网站,那么,我就在这里替他本人与他的书作个广告宣
传吧。

  另外,潘知常称在他的《生命美学论稿》(2002年10月出版)一书中,在
229页到230页上分别阐述了张在2005年所称的五本书,只不过多了一本《山海
经》。

  方舟子刊登潘数封信函称“恐吓”

  就在网友对“所见略同”展开轰轰烈烈讨论之际,“新语丝”版主忽然在网
上公布了潘发给他的数封信函,同时附上《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潘知常教授寄方舟
子的恐吓信一束》的标题,此事立即进一步升级,网上各种声音此起彼伏,好一
番热闹。

  方在“附”上按了自己的言论,全文如下“张远山并没有说南京大学新闻学
院潘知常教授剽窃,潘知常教授却以为找到了一个炒作自己的机会,先是匿名长
篇累牍辩解没有剽窃兼自吹自擂,见没被理睬,又署上了真名,然后是一天给我
寄一封恐吓信。现在把这些信全文附在后面,让读者知道名牌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之常态,也可知道那些不良记者都是被什么样的教授培养出来的。我还以为这位
桃李满天下的大教授有多大的能耐,能利用私人关系调动‘全国各大网站’、
‘全国媒介’为其公报私仇,真想见识见识,却原来不过是到杨玉圣学术批斗网
加入批斗方舟子别动队,在杨玉圣的领导下与野鹤、吴鸿飞、李土生、陈杰人、
刘华杰、宋正海、李楠、徐建新、杨支柱等等并肩作战,何足道哉。”

  潘大诉被剥夺话语权的无奈

  就方舟子刊登自己的信件,并称“恐吓信一束”,潘知常称,他曾连续数天
发函,要求网站刊登自己反驳张远山观点的文章,结果对方不仅不闻不问,而且
在没有征得本人同意情况下,将这数封信件公开刊发在网站上,这不仅是一种无
耻,更是一种侵犯!

  另外,潘知常的博客上有如下描述:我要求刊登驳斥张远山文章的正义要求
叫做“恐吓”,真有意思!这不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又叫什么
呢,很明显,他们不仅剥夺了我的申辩权,还诬陷我恐吓,这哪里叫“打假”,
纯粹叫“假打”……“方舟子与他主办的《新语丝》网站到现在也没给我一个刊
登回应文章的机会啊!(快一月了)”

(XYS200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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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粉丝”成了蒙古大夫

28 02 2006年

    的确经常有人向我“通报”某某在骂我的消息,通报者倒不一定是我的什么
“铁丝”,也许不过是想看吵架图个热闹。当然,靠人通报,消息有时就不那么
灵通。比如“贞女”五岳散人批判我的雄文《认错如失贞的文化传统》,我是在
他登出一个多月后才见到,便在《造谣“粉丝”的饭局不能吃》(XYS20060219)中
引用了一下。而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在我的文章登出的第二天五岳散人就有
回应,而且他这回不再以我的“粉丝”自居了,也和被我批过的许多人一样改行
当了精神病医生,诊断书的题目就叫《方舟子的被迫害妄想狂症状》。如果他只
是过一把蒙古大夫的干瘾,或者只是代表所有对我“表达过不同意见”的人控诉
我“小肚鸡肠”,我也就由他去了。不过他这回又玩出了点新花样,反过来指控
我“造谣在前,编造事实在后”、“我只看见这位网络名人、科学打假英雄一付
被迫害妄想狂的嘴脸,以造谣为武器打击异己”。从来都是我在指控别人造谣,
敢不匿名(“五岳散人”虽然是笔名,但许多人都知道其身份,而且好像也有
“粉丝))反过来指控我造谣的,还真是一件比较稀罕的事。

    我们先来看所谓的“造谣在前”。我们的“贞女”是这么说的:

  “比如他造谣说,我说过:‘何祚庥当年主张拆毁北京城墙、何祚庥是以政
工干部的身份参加氢弹研究的等等’。很遗憾的是,这些事情我从来没说过。不
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造谣呢?但我不想要求方先生为他的造谣道歉,除了方先生
道歉的手法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以外,还有其他的理由,我将在稍后进行说明。”

    除了被我批到的那几篇,五岳散人的文章我基本上没有留意,这两则有关何
祚庥的谣言,恰恰就出现在被我批过的文章的跟帖里,所以被我记下了。第一
则“何祚庥当年主张拆毁北京城墙”,出现在五岳散人造谣说何祚庥是“毛子”
发明人的文章《那头猪是你的大姨妈?——随便调侃一下“敬畏”》的后头,有
一个叫“小虫__dotnet”的网友评论说:“拜托散人不要再用那个关于‘毛子’
的谣传了,这样使用的后果是帮助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而五岳散人是这么向
何院士“道歉”的:

--------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5-2-15 1:24:44 
     
  那事的原委我不知道,就看总有人说这事.不过,个人而言不是很喜欢何博士,
至少这位老兄建议拆北京城墙就让我没办法喜欢他,我是老北京人,没办法.
--------

    如果说五岳散人现在忘了一年前随口说过何祚庥“建议拆北京城墙就让我没
办法喜欢他”的话,于是便指控我造谣,这倒也有可能。但是要是他也忘了说过
“何祚庥是以政工干部的身份参加氢弹研究”,却不太可能,因为这是他一个多
月前才说过的,而且还为此和网友一来一往吵过的,正常人似乎不该如此健忘。
这则谣言就在那篇《认错如失贞的文化传统》的后头,在有人质疑他的这个说法
时,他如此回应过三次:

--------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6-1-12 21:20:11 
     
  不就是给何院士辩护吗?找出来他辩护的东西,如果我说错了,我马上就认错.
  何院士用共产主义还是马列主义论证物理问题没见过方先生出来打假,在两
弹研究中做政工工作却吹自己是两弹功臣也没见他出来打假,这还号称是科学警察?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6-1-12 21:49:24 

  至于何院士在两弹中是做什么的,不妨你们自己去问问,或者去看看何院士被
电视台采访时是怎么说的.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6-1-12 22:20:54 
     
  就上面这个文章?基本属于信息含量为零,没看出来何院士到底做什么贡献了,
也不知道当时他在里面担任什么职位,是个什么角色.
  三思科学网的各位,千万别觉得我不知道各位是从那里来的,也别当我不知道
诸位都是那些人.我知道你们跟方交情比较深,但就你们这么做,实际是在害他.错
了就是错了,这么强辩实在没意思.就象上面何院士的这文章一样,只能增加别人对
他当时在两弹研究中位置的猜疑,帮不上他的.
--------

    因为这事才过去不久,和他辩论的人都还记忆犹新,所以我见到在《方舟子
的被迫害妄想狂症状》的后面有个跟帖,有个叫“大虫二”(“小虫__dotnet”
他哥?)的网友摘出五岳散人当时说的话,质问他:“散人是记性太差呢,还是
太无耻呢?”敢于对自己不久前大庭广众之下说过的话矢口否认,还要反过来说
人造谣的,的确也只有这么两种可能性了。

    五岳散人也许又要“强辩”说,他不是造谣,“只是看过这方面的文章,误
信其为真事”、“造谣这个词,是指始作俑者而不是误信者,相信这点还是能在
修辞上得到共识的”。但是在我看来,在大庭广众之下以陈述事实的语气散布谣
言,连“听说”、“在某文中看到”之类的修辞都不用,那就是造谣,不管造谣
者是不是始作俑者(我们一般来说也很难确定谣言的始作俑者)。

    我们再来看看五岳散人的所谓“编造事实在后”:

 “请方先生吃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受某网站朋友的委托,希望他在某网站这
里把他的文章贴上一份。方先生虽然说过自己从来不到这个网站上来,但是这里
关心他的朋友不少。某网站也答应,他的文章连标点都不改动就放上去。包括何
院士想发表的东西,也是一样办理。方先生总说这些媒体是无良媒体,篡改他的
东西或者话,这次想请方先生没有这个后顾之忧的贴文章过来。
  这等大事自然是要请客的,当然,我请客也会去找网站报销。请客这事是通
过一个共同的朋友联系,并且先说好有我本人,方先生也是同意的。同时,还请
了赵南元先生与何院士。后来,朋友传来消息,称何院士有工作,吃饭的事情取
消。一点儿都不是方先生说的,他是在时间地点都确定后才知道有我这个人去,
并且是饭局的组织者。”

    我并没有说五岳散人想请我吃饭的动机就是为了得到我的口误作为论据及炫
耀的资本,因为即便是造谣狂也不会下这么大的本钱。谣言往往是无意中得到的,
我只是不愿和喜欢造谣者接触,让他们有个妙手偶得的机会罢了。至于他们筹划
那次饭局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老实说我到现在也不是很清楚,包括五岳散人所说
的“某网站”究竟具体指的哪个网站我也不知道。因为是信得过的网友说要请我
和何院士(我不知道还有赵老师),我就答应了下来,并由我向何院士打了招呼。
这不过是一个很小的插曲,本来用不着多费口舌,五岳散人所说的事情经过和我
说的有出入,我也不想反过来说他“编造事实”,因为很可能他确实不知道事实
如何,但是对自己没有直接接触的事,就别说得那么肯定,什么“一点儿都不是
方先生说的”、“编造事实”。我不是五岳散人自己来请的,他何以肯定我一开
始就知道有五岳散人参与?“何院士有工作,吃饭的事情取消”的理由并不是何
院士亲口告诉五岳散人的,甚至也不是何院士告诉其传话的朋友的,而是在我得
知原来是五岳散人在组织之后,向何院士介绍了五岳散人的“历史”,商量后决
定不去,由我转告传话的朋友,再由传话的朋友转告五岳散人的,五岳散人何以
肯定那就是取消饭局的唯一原因呢?我其实很坦率地向传话朋友说了还有个原因
是因为我们不想和喜欢造谣的五岳散人见面,他没有把这层理由转告五岳散人,
也在情理之中。

    说到这里,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无聊了。不过,我对事实真相有“洁癖”,
看不惯有人造谣,尤其无法容忍有人造我的谣,当然更不想被人当成是谣言种子,
所以就只好再放下“网络名人”的架子,再来用一次“小肚鸡肠”。我可以接受、
容忍很多种不同意见,但是面对谣言、造谣者,我的肚肠的确是小得不能再小,
造谣者别指望我的大度,我也从来不指望、不稀罕造谣者、“贞女”的认错、道
歉。

附:
方舟子的被迫害妄想狂症状

    作者:五岳散人_ 提交日期:2006-02-20 14:11    
  我写了个小文,把抄袭事件的主角周叶中教授与造谣某人抄袭的方舟子做了
一个类比,说明我们这里的传统文化是一种不能认错的文化。本来也就是拿这个
当个例子来说明某些现象而已。周叶中教授沉默依然,而方先生据说是说了个
“很遗憾”——这词听着耳熟,好象撞机还是炸馆事件的时候,美国也是这么说
的。这还引发了当时英语翻译方面的一次争论。有人认为很遗憾就是道歉,有人
不这么以为。但方先生这次确实很难说是道歉,具体可见其原文。相信任何有基
本阅读能力的人,都不会认为那就是道歉——当然,也不排除方式道歉一向是这
个路子。
  文章写完后的一个多月,发现方先生做了回应。上次方先生说过我“造谣”
何院士是毛子的发明人,我写文章澄清过,只是看过这方面的文章,误信其为真
事,并且道歉了。造谣这个词,是指始作俑者而不是误信者,相信这点还是能在
修辞上得到共识的。
  这个也就不说了,因为我道歉的地方是在天涯社区,方先生不在这里出没,
而我又没本事去新语丝。大家两不相知,自然不能怪罪看不见道歉的方先生。但
这次的文章,看来又是有方先生的铁丝通报给了方先生。于是,方先生又出手了
一次。不过,这次他用的方式确实是造谣了。
  比如他造谣说,我说过:“何祚庥当年主张拆毁北京城墙、何祚庥是以政工
干部的身份参加氢弹研究的等等”。很遗憾的是,这些事情我从来没说过。不知
道这种行为是不是造谣呢?但我不想要求方先生为他的造谣道歉,除了方先生道
歉的手法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以外,还有其他的理由,我将在稍后进行说明。
  方先生其他的例子,基本都不是我如何造谣,而是跟他的意见不同。比如说
他打击环保的人资金来源问题、《南方人物采访》的问题等。把这些东西放进来,
只是证明我跟他有意见不同的时候,不能证明我造过他或者其他人任何谣言。说
这些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说明我这个跟他吃过饭的人,其实是抱着无间道的目的
去的。如此一来,方先生被损害及我这个做无间道的小人嘴脸就都成定案了。
  请方先生吃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受某网站朋友的委托,希望他在某网站这
里把他的文章贴上一份。方先生虽然说过自己从来不到这个网站上来,但是这里
关心他的朋友不少。某网站也答应,他的文章连标点都不改动就放上去。包括何
院士想发表的东西,也是一样办理。方先生总说这些媒体是无良媒体,篡改他的
东西或者话,这次想请方先生没有这个后顾之忧的贴文章过来。
  这等大事自然是要请客的,当然,我请客也会去找网站报销。请客这事是通
过一个共同的朋友联系,并且先说好有我本人,方先生也是同意的。同时,还请
了赵南元先生与何院士。后来,朋友传来消息,称何院士有工作,吃饭的事情取
消。一点儿都不是方先生说的,他是在时间地点都确定后才知道有我这个人去,
并且是饭局的组织者。
  方先生在一篇文章里造谣在前,编造事实在后,其实就说明了一个问题:不
是自己阵营或者对自己阵营稍有微词,都是不能容忍的。不论在于方先生发生争
论或者不同意见之前还是之后,对于他打击伪科学的行为,我一直是支持的。有
过争论的,无非就是环保的资金来源问题与新闻采访的问题、以及上次方先生
“误会”网友波涛浩淼那次。如果把我关于打击伪环保、伪科学的文章与这些争
论做个数与量的对比,就会发现,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东西。
  但即使如此,在方先生眼里,我这个造谣的前记者与无间道人士还是做定了。
而这事无聊就无聊在一个公众人物的小肚鸡肠上面,在他的眼里,只要对他表达
过不同意见的,就是居心叵测之徒。
  事情奇怪也奇怪在这里。方先生即使大名鼎鼎,在下这个无名小卒也未必需
要靠捧或者贬方先生以成名,更不用花钱请客以得到方先生的口误作为论据及炫
耀的资本。我关注的领域基本在时事上,跟科学基本不搭界,谋生的领域更是跟
方先生的名气没有任何关系,何至于想象力丰富到这个地步,以至于跟个被迫害
妄想狂似的?而且把本来不是我说过的话,硬说成是我造的谣言。在方先生的潜
意识里,早就认为只要是批评过何院士某方面的人,在其他方面也必然说过同样
的话了。
  关于这个,我只能说遗憾了。我总认为,自称可以接受鲁迅衣钵的人,总是
要有些大度的,至少可以容许批评与不同的意见,不会用屁股决定脑袋的思路来
看待问题。但这次方先生实在是让我失望了一次。我只看见这位网络名人、科学
打假英雄一付被迫害妄想狂的嘴脸,以造谣为武器打击异己。
  这也是我根本不想请方先生道歉并澄清他所造的谣言的原因,跟一个有这种
症状的人说这个,实在是缘木求鱼了。

(XYS200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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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欢迎参加“1加9公益计划”》

23 02 2006年

  【方舟子按:《光明日报》记者冯永锋(笔名吕洞庭、吴穷、和风、荷风、
刘青杨、吴数山等)在2001-2002年期间勇当李正孝“纳米水”骗局的托儿、枪
手,推销过《梦幻纳米》、《真假纳米之争》等书,在《真假纳米之争》中还专
门用了一章的篇幅造谣、攻击我(参见我以前写的《光明日报科技编辑勇当“纳
米骗子”的托儿》,见“立此存照·伪纳米事件”)。现在见“纳米水”骗局破
灭了,又改投身到伪环保门下,用类似的营销方法推销起他的“环保报告文学”
来了。“云南生物多样性与传统文化研究会、保护国际、北京地球村、绿色和平、
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多家环保公益组织和一些企业”如此支持一个有前科的骗子,
莫非想拉中国的骗子们都去搞环保?】

  欢迎参加“1加9公益计划”

  在云南生物多样性与传统文化研究会、保护国际、北京地球村、绿色和平、
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多家环保公益组织和一些企业的支持下,光明日报记者冯永锋
撰写的环保报告文学《拯救云南》日前出版。为了推广此书,也为了倡导“环保
需要公众参与”的理念,本书特地策划了“1加9公益计划”。《拯救云南》定价
30元一本,参加者出300元,买10本《拯救云南》,自己留读一本,其余9本以最
快的速度分送给你觉得最应该读此书的人。当然,你也可以购买更多。
  收到信的人,都是冯记者的朋友。相信你一定关心云南,关心中国的生态出
路。欢迎你参加这个公益活动。此活动邀请函可以复制,你可以帮助分发给愿意
参加此活动的人。
  当前,环保著作由专家型走向普及型,由快速型走向深刻型。要达到这样的
状态,需要长时间的对一个明确问题的精心调查。此活动的所有收益,除偿还本
书的采访、出版、印刷、活动成本之外,如有余额,全将用于新一轮的环保事件
调查。目前作者已经有了明确的采访目标,预计下一本环保报告文学作品将在
2006年10月完稿。

(XYS200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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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粉丝”的饭局不能吃

19 02 2006年

昨天我在《〈南方人物周刊〉记者的电话不能接》一文中顺便提了一句“在电话
交谈时未经对方允许偷偷录音,根据美国法律,属于违法”,有人大惊小怪,好像美
国不该有这么不自由的事情似的。美国各个州对此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是我所在的加
州对此的规定很明确。根据加州刑法第631条的规定,没有所有谈话方的同意而有意
对电话通话进行录音,是一种犯罪行为,初犯可处以不超过2500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
1年的监禁,再犯处以不超过1万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1年的监禁。公布非法录音内容
受同样的处罚。第632条规定,没有所有谈话方的同意而有意对私下谈话(私下谈话
的定义是在非公共场合进行的、可以合理地认为任一谈话者只愿谈话内容局限于该次
谈话的谈话)进行录音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处以相同的惩罚。(执法人员对犯罪嫌疑
人的窃听不受此限制)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也规定,在对电话谈话进行录音
之前,必须征得所有谈话人的同意,或者在谈话过程中反复使用“嘟”音(让谈话人
知道在录音)。

这些法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加州刑法对此的有关规定就是放在
“侵犯隐私”这一条)。人们在日常、私下谈话中总有比较随便、不想被公开的内容,
谁愿意被偷偷录下来?即使法律不提供这种保护,偷偷录音同样是一种欺骗行为。守
法公民又不是犯罪嫌疑人,凭什么要受那些自命为“无冕之王”的流氓记者的刺探?
中国的法律不能处罚这些流氓记者、黑媒体,那么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对他们敬而远
之,不接他们的电话,甚至不出现在有他们在的私下场合,免得被偷偷录音,或者更
恶劣的,连音都不录,就直接造谣了。

近年来我在国内活动得比较频繁了,就免不了会被邀请参加各种各样的饭局。对
此我本来是比较随便的,虽然有时候会碰上不愿见的人,也觉得无所谓。但是自从笑
蜀、李方之流在批我之前先要来跟我叙一番交情(所谓交情无非是在某次饭局上碰过
一面)以显得他们批我是“大义灭亲”之后,我对饭局邀请就要先过滤一下,即使是
朋友的邀请,也要打听一下还会有谁去,免得以后又被人把和我一起吃过饭当成批我
的资本,我做辩解还要被人怪小心眼。

去年年底曾有几个网友要请我吃饭,因为都是信得过的人,我就满口答应下来,
时间、地点都定下之后,我又问了还有谁去,才知道原来还有一位网名“五岳散人”
的人,而且他还是不能被排除掉的饭局组织者。我考虑再三,只好不守信用一回,推
掉了这次饭局。

五岳散人原先也是个记者,据说是我的“粉丝”(fan的错误音译),但是自从
他造谣说何祚庥发明了“毛子”被我批驳之后(参见《何祚庥、“毛子”与谣言》
(XYS20050222)),不知悔改,不仅继续散布有关何祚庥的谣言,例如说何祚庥当年
主张拆毁北京城墙、何祚庥是以政工干部的身份参加氢弹研究的等等,而且变成了
我的伪“粉丝”,这么说,是因为他抓住一切机会要攻击我、对我破口大骂,然而在
骂之前却还要标榜是我的“粉丝”恶心人。“fan”本来是指非理性地不顾一切崇拜
偶像的狂热追求者,但在中国讹为“粉丝”之后,就有了中国特色,我的这位“粉
丝”就尽干些与“fan”截然相反的事,比如造谣说我把质疑“环保组织”的资金背
景当成杀手锏,骂我这么做“不但无聊而且无耻”(参见《“环保组织”的裤裆打不
得吗?》(XYS20050502));骂我和剽窃者周叶中一样死不认错(骂文附后);在我
与《南方人物周刊》、《南方周末》的争执中,他坚决地站在南方一边,以曾经是新
闻从业者的身份嘲笑批南方的人是不懂新闻规矩,甚至连我把访谈记录稿中的“个人
英雄主义”改成“英雄主义”也被他大大嘲笑了一番,认为我既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
说漏嘴说了“个人英雄主义”,就无权再把“个人”两个字吞回去(其实我此前在一
些文章中都用“个人英雄主义”,本不是什么说漏嘴的事)。

这就是为什么我宁愿不守信用也不去和这种“粉丝”一起吃饭的原因。我可以忍
受和一个多次对我破口大骂的人同桌进餐,却无法冒险和一个有喜欢造谣的历史而且
把歪曲、造谣视为记者的权利的人私下聚会,否则难保他不会以后在文章里以方舟子
“粉丝”的身份大谈那天在饭桌上听方舟子说了什么什么,还要得意地说“谁让你那
天说漏了嘴”!

这件事后不久,五岳散人便在网上发了篇文章《认错如失贞的文化传统》,把我
和周叶中相提并论,主要还是以我的“粉丝”的身份批我,断言我对网人徐建新关于
他不是剽窃者“徐建新”的声明一定会“润物无声”、“无法道歉”(其实我在第二
天就登了《对《评杨支柱〈方舟子疯了〉》一文所指的“徐建新”的说明》(XYS20060112))。
这次他没法透露我在饭桌上的话了,但别人在饭桌上的话他还是忍不住要透露出来攻
击我的:

  “到了最后,周教授只好乞灵于中宣部。而方先生除了无法道歉外,还要把自己
阵营中某物理大牛的言论做一些违背自己学术良知的辩解,比如用马列主义哲学观念
指导物理研究什么的——我曾听某方先生的铁丝说,这实在是太失分了。”

所谓“自己阵营中某物理大牛”指的是何祚庥,针对《南方人物周刊》造谣说何
祚庥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论证层子的存在一事,我在《又见妖魔化何祚庥院士》
一文中有如此评论: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研究层子模型的中国物理学家,虽然据说是从毛泽东
‘物质无限可分’的观点得到的启发,但是是用量子力学进行论证、计算的,是真正
的理论物理研究,并非‘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论证层子的存在’,那纯属邪教宣
传资料的污蔑。”

如果有谁认为我做这样的“辩解”是违背了“自己学术良知”、“太失分”,完
全可以有根有据地来辩一辩。我姑且相信我真有这么位“铁丝”说过这种话,就算是
我的“铁丝”,也不是我的克隆,在一些问题上和我的看法不一致,并不是什么奇怪
的事,但是如果真是我的“铁丝”,就不会愿意看到其私下的评论被拿来做为攻击我
的武器。但五岳散人乞灵于“曾听某方先生的铁丝说”做为我“违背了自己学术良知”、
众叛亲离的证明,那不仅仅是“太失分”,而且是“不但无聊而且无耻”。

五岳散人造了我、何祚庥这么多谣言,谁见过他认错呢?“认错如失贞”,说得
还真有自知之明,我们该封他为贞女了吧。这种喜欢造谣、传谣的贞女,即使摆下满
汉全席,我们也不敢去分一杯羹。

附:
认错如失贞的文化传统

作者:五岳散人_ 提交日期:2006-1-11 22:36:00
  金庸先生的大作《笑傲江湖》中武功最高的角色自然是东方不败,集四大高
手之力都不是他的对手,最后要不是任盈盈出到近于耍赖的手法,估计这几个人
都会死在绣花针下。但这还不是让人惊讶的地方,最让人惊讶的是,这个在出场
之前做了无数铺垫、出场之后一股阴厉之气逼人的世间第一高手,竟然就演了这
么一场就直接歇菜。他自己在临死的时候有言:既然失败了,就不用活在这个世
上。
  看来这听惯了“英明神武、一统江湖”的人士,很难正视输赢之间的转换。
对于某些人来说,失败这事就跟处女失贞一样,从此就无法英明神武下去,完全
不顾祖宗教诲中有“君子之过如日月之蚀”的话头。仿佛不硬挺着装出一付永远
正确的嘴脸,从此就无法做人似的。
  最近我知道的例子有两个。一个自然是周叶中教授对于剽窃事件气壮山河的
沉默;一个是方舟子先生对于自己错误指责某人抄袭润物无声的不语。周教授的
沉默之所以说是气壮山河,只是因为靠他的影响力居然能让中国这些大肆报道了
北大某教授抄袭的媒体集体失声。虽然无声,却有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效果。
  而方舟子先生的润物无声之法,也算是江湖一绝。在下曾撰小文就教于方先
生,方先生反应之神速令在下自愧不如。而这次方先生误把某人当作剽窃其文章
的文窃,在某人说明后坚持不做道歉,这份镇定自若的功夫,也令在下佩服。
  周教授自然也有不少粉丝,先是说这个事件应该“再次认定”是不是抄袭,
然后对批评者贺卫方教授进行挑刺的活动。仿佛大家的智商都不足以认定一本通
篇抄袭达4、5千字、从立意到结构都与被抄袭文章一样的著作是不是抄袭似的;
也好象大家都能因为攻击贺教授而转移了视线,就此理解了周教授或其弟子的抄
袭行为 ——我的一位朋友把这种捣糨糊的人称为“职业SB”,看来还是有道理
的。
  方先生也有不少粉丝——很不好意思的说一句,其实我也是他的粉丝,虽然
不是铁丝,但也很佩服他对付伪科学的态度——也出来为方先生做某种程度上的
辩解。比如有个解释是这样的:“这里的徐建新点评过老网虫、捧过图雅,钱江
晚报的徐建新也在点评老网虫、捧图雅,老方认为他们是同一个人,合情合理!”
就我所知,中国同名同姓的实在不少,就这么个理由就“合情合理”的情况倒是
不多见。
  回到文中第一段说的东方不败这个故事,我个人觉得东方不败纯粹是让他的
粉丝与教众给害了。既然号称“不败”,一旦失败除了对不起自己的名号之外,
还对不起广大粉丝的殷切期望。他的权威的合法性是无法容忍失误的,一旦失误
就会被质疑,从而丧失领导的地位。夺天下还可以厚着脸皮当刘邦,最后一战只
要赢了就好,赢了以后还可以用战胜者的姿态篡改一下历史。作为教授与科学打
假者是输不得的,一旦被证明也象普通人一样会犯错误,其江湖地位不保。
  但这事全怪周教授或者方先生也不公平。国人把自己心目的偶像“无错化”
的倾向也不是一天两天,从打把孔圣人弄到庙里吃冷猪肉算起,被架到烤架的人
也不光是这两位。要是排个名单的话,用大点的字体打印出来,估计能从北京拉
到上海。而这种情况下,被放到烤架上的这位与自己的粉丝就产生了一个正反馈
的过程,直到架上的这位被烤熟为止。这跟我们这里的文化中重视贞洁是一个意
思,都是这么正反馈的结果。
  到了最后,周教授只好乞灵于中宣部。而方先生除了无法道歉外,还要把自
己阵营中某物理大牛的言论做一些违背自己学术良知的辩解,比如用马列主义哲
学观念指导物理研究什么的——我曾听某方先生的铁丝说,这实在是太失分了。
  何苦?

(XYS200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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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物周刊》记者的电话不能接

18 02 2006年

《南方人物周刊》在策划陷害何祚庥先生的专辑时,想要找个支持何先生的
人陪绑,其记者打电话给司马南,说是要采访他对何先生的看法。司马没有马上
答应下来,先征求我的意见。我因为此前已经和《南方人物周刊》打过一次交道,
知道这是从主编徐列、杨子到普通记者曾繁旭、吴虹飞、刘天时等等都没有任何
新闻道德和做人道德的黑媒体,干的就是以采访的名义造谣生事、损坏被采访者
名誉的勾当,接受其采访无非是给他们一次歪曲、造谣的机会,所以就建议司马
不要接受其采访。司马接受了我的建议,回绝了其采访要求。

那一期《南方人物周刊》出来后,我看到里面还是登了一个几百字的豆腐干
文章《何祚庥特别注意证据》,署名是司马南,文后注明:“实习记者徐振江根
据电话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我觉得很奇怪,打电话问司马南,他也觉得
奇怪。我把文章念给他听,他才明白原来是这位实习记者在打电话要求采访他
时,套了他一些话,又偷偷录了音,所以虽然司马南拒绝了其采访要求,他还是
能根据暗中录音弄出一个电话采访出来。

在电话交谈时未经对方允许偷偷录音,根据美国法律,属于违法,中国法律
不知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起码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流氓的行径。鉴于这
个录音整理并没有歪曲原意,而徐振江不过是个刚出校门的实习记者,我本来是
不打算追究此事的。今天读到何先生《揭露伪新闻(十)——要揭露伪新闻,更
要揭露新闻腐败》,才知道徐振江在去年年底曾经在“网易部落”贴过一个帖子
《我被何祚庥表扬了》,得意洋洋地提到暗访司马南一事,还大骂司马南、何祚
庥是流氓,大概在流氓记者的眼中,正人君子才是流氓的。对这种流氓记者是绝
对不能放过的。因为何先生以前不知情,曾经在新语丝上表扬过徐振江是“合格
的记者”,为了挽回这个影响,我特地把徐振江补入新语丝的不良记者名单中。

最后我还是想给大家一个忠告,如果大家还信得过我的话:根据我本人、何
先生、司马南的经历,《南方人物周刊》从主编到实习记者都是流氓恶棍,当之
无愧是当今中国最黑的一个黑媒体,最流氓的一个流氓窝,有自尊的人不要再和
它和它的编辑、记者打任何的交道了,甚至连他们打来的电话也不要接,马上挂
断,免得即使拒绝了采访,还是会被偷偷录音,伪造采访记录,还要得意洋洋地
在网上造谣说你是个“流氓”,没有公布的录音部分有很多“脏话,不适合发表
的话”!

附:徐振江的帖子

  我被何祚庥表扬了
  2005-12-23 17:26:46 咸阳剑客@-MiE3 /article/-MiE3-jFDXh8.html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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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人表扬了,不过表扬我的是何祚庥。这多少让人有点遗憾。
  还是前几天的事情,报社的刘天时老师采访到了何祚庥,而且稿子已经写好
了,正好可以做个有争议的专题,但是没有找到支持何祚庥的人,于是让我去采
访司马南。
  我必须郑重地指出,司马南先生如果学坏的话,绝对是个合格的流氓,真的。
但是目前来说,他的正式身份还是一个学者,所以我不敢用对待流氓的手段来对
付他,我就说,司马南老师,您就谈一下您对何祚庥的印象吧……
  折腾到半夜,他还是不同意,惧怕人物周刊吧,我把这种行为理解为惊弓之
鸟。
  后来我就根据我们在说话时后的录音,整理了一个五百字的东西,当然了,
那天晚上,司马南先生绝对不仅仅说了五百字,我把那些脏话,不适合发表的话
统统剔除。考虑到司马南的一贯特色,我还是很害怕他说我断章取义,歪曲他的
伟大指示,所以,我慎重地保留了那天的采访录音,并且在稿子后面写上,实习
记者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一个星期后,网上何祚庥和南方##周刊之间的混战就开始了。我完全没有像
想到,这个事情把我也给饶进去了。
  那天中午吃饭的时候,美编王老师出去的时候,路过我的位置,说,哎呀,
何祚庥在表扬你。去看看。
  于是我找到这个文章,看完后我一直想不明白,我可能是这次混战中,南方
##周刊唯一一个被表扬的人,可是这个表扬给人的感觉怎么就这么怪呢?
  同学看到了这个文章,说,哎呀,你出名了。我说:屁,要是被流氓夸一句
你有什么可喜欢的,尽管可能他是很著名的流氓。但是说完这个话以后,我还是
慎重地深刻地检讨了我自己:何院士劳苦功高,而且又是这样的善于创新,您说:
年轻的时候,何祚庥高度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运用到物理学;晚年,何祚庥又高
度注意把物理学理念用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上。对于这样的人物,我怎么能对他这
样不敬呢?不过我相信何院士也不会对这个比喻有什么可以批评的,老拿一个学
生说事,这个有伤院士的身份啊!
  无论怎么样,我想应该把何院士这个文章保留下来,是是非非,嬉笑怒骂,
都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娱乐游戏。在这里偷偷告诉何院士,您别在这里丢人现眼拿
我这个实习记者说事了,赶快回家抱孙子享受晚年吧,“揭露伪新闻——《南方
##周刊》”的文章就不要再写下去了。不然,事情闹大了,许多事情可就大白天
下了,到那个时候,您可能就是光着身子推磨——转着圈丢人呐!

(XYS200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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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陈杰人《为什么要质疑何祚庥院士?》

18 12 2005年

【评】

《北京科技报》刊登的《又见妖魔化何祚庥》一文是我的专栏文章,而不是
对我的专访。一个在吃记者饭的人连专栏文章和专访的区别都分不清或看不清就
“大跌眼镜”、这才是令人“大跌眼镜”的。

我的文章说得明明白白,我反对的是那些以“无冕之王”自居的人连起码的
理论物理知识都没有就敢于胡乱质疑一个理论物理学家的理论物理水平和成就,
而“无冕之王”陈杰人却能弯弯绕给绕成了“对于他这种以学术身份出席与本行
毫无关系活动的不当行为,我们不需要掌握太多的理论物理知识,就可以提出合
理的怀疑。”还能义正词严地质疑我,这种乾坤大挪移的质疑水平,自然是战无
不胜,我们对他只有佩服的份,连对话的基础都没有,因为我们使用的是两套完
全不同的话语和智力系统。

你们什么问题都敢质疑,都敢评论,为何何院士参加一下社会活动,去当个
比赛的评委就成了“不当行为”?这不是只许你们这些州官放火嘛。

令人不解的是,中国这些伪自由主义“无冕之王”,连起码的阅读能力和逻
辑思考能力都不具备,更不要说新闻素质了,为何却个个不可一世?

(方舟子)

为什么要质疑何祚庥院士?

陈杰人
学术批评网

就在中国院士选举结果揭晓并由此引发公众对院士制度质疑之际,《北京科技报》刊登
对学术打假人士方舟子的专访。在此专访中,方氏对有关媒体质疑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
庥“不配当科学家”的言论表示愤慨。

事情的起因是,《南方人物周刊》此前刊登访谈文章,对何祚庥的理论物理水平进行了
质疑,一个例子是,这位何院士曾经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证明层子的存在,而这种
论证被国际上证明是错误的。

针对此,方舟子通过《北京科技报》的专访诘问媒体:如果我是何院士,我会不客气地
反问记者,你是学什么出身的?学过理论物理吗?我写的有关论文你看得懂吗?你有什
么能力、有什么依据来评判我的理论物理水平高低、成绩大小、院士资格和层子模型?
怎么就自以为什么都懂,可以居高临下地质疑一个理论物理学家的院士资格和理论物理
院士的理论物理水平和贡献?还真把自己当成了“无冕之王”不成?

我很敬佩方氏过去在学术打假方面的胆略和成绩,但这次他为何祚庥的辩护,却让我大
跌眼镜。他以霸道的口吻试图禁止媒体对某个人的质疑,不仅违背了公众监督的普遍性
原则,而且有偏袒之嫌。

按照方氏的逻辑,不是理论物理学者,就不能质疑理论物理学家,那么,不是法律学者
,就不能质疑司法活动,不是官员,就不能监督政府机关的工作,推而广之,只有同行
可以监督同行,甚至,只有具有相等学术水平或者具备同等信息资源的人,才可以进行
监督,最终的结果,必然只有自己才能监督自己。

我们不否认,在某一专业领域,专业人士具有信息资源、学术资源和技术资源等各方面
的优势,但这并不能构成拒绝公众监督的理由。公众监督的一个原则就是普遍性,即公
众中的任何一员,都有权针对某个机构或者某个人的言行提出合理的怀疑,至于这种怀
疑是否成立,则应当交由具备专业水平的相关人员或者机构来认定。

以对司法的监督为例,众所周知,司法活动是具备专门法律知识的人员,依照法律规定
的程序和实体要求所为,但这并不构成否定和拒绝公众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的理由。因
为,公众监督一方面是依据常识进行监督,这种监督的作用在于发动专业监督程度,另
一方面,其重要意义更在于,不管是多么高深的知识或者专业活动,其基本前提是不要
违背常识,而对于是否违背常识的判断,公众最具有发言权。作为公众代言人的媒体,
就理所当然有权提出任何合理的质疑。

再以对何祚庥的质疑为例,众所周知,这些年以来,这位所谓的理论物理学家以院士头
衔频频出席和自己专业毫无关系的活动。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三年前,他以院士身份
而不是公民身份充当全国律师辩论大赛的评委。对于他这种以学术身份出席与本行毫无
关系活动的不当行为,我们不需要掌握太多的理论物理知识,就可以提出合理的怀疑。

中国科学界的虚假和形式之风由来已久,院士们不务正业的现象也愈演愈烈,正是看到
了这一点,公众才对包括何祚庥在内的许多科学界人士在当选院士之后鲜搞科研却以学
术身份出席与本行毫无关系的活动表示了强烈不满,并由此导致了媒体对院士和院士制
度的质疑。

我们质疑何祚庥,不仅是对他个人学术品行的考验和拷问,更是对中国科学界不良风气
的诘难,甚至是对中国社会风气的警醒。这种质疑,只要符合基本常识,就可以提出。
任何试图压制这种质疑的言行,要么是心虚的表现,要么有霸道的嫌疑,要么是不懂常
识。对此,我们应当给予坚决回击。

(XYS200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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