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作】严嵩的末日

16 08 2006年
  嘉靖四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上,皇帝居住的西苑永寿宫忽然起了大火。大明的宫殿经常莫名其妙地起火灾,但这次失火的原因却很清楚,是因为嘉靖皇帝酒后跟宫姬在貂帐里玩烟火,火势蔓延开去,把永寿宫烧个一干二净。

  皇帝暂时搬到了玉熙殿,见那里又狭窄又潮湿,很不满意,便宣召内阁首辅严嵩和次辅徐阶询问怎么办。

  严嵩坐着肩舆进了禁苑,这是他八十岁那年,皇帝给他的特赏。这一年,严嵩已经八十二岁了,居相位也已近二十年,皇帝对他却依然恩宠不减,舍不得让他告老还乡。嘉靖皇帝号称英察之主,乃是非常有主见的人,虽然整天求仙服丹,却一刻也没有放弃对朝廷的控制,凡事在询问臣下之前就已打定了主意。宠幸大臣的本事,就在于摸清、迎合皇帝的主意,而严嵩正有这样的本事,再加上他的儿子严世蕃精明能干,父子两人合在一起,把皇帝的心事猜出个八九不离十,所奏总能正中皇上下怀,在别人看来,竟象是皇上对严嵩言听计从。皇帝长期住在西苑建蘸迎仙,大臣们又多了一份差事:书写献给神仙的青词。严嵩早年是颇负盛名的诗人,“诗思冲邃闲远”,“文致明润宛洁”(王廷相语),正是写青词的最佳人选,皇帝对他进献的青词,往往再三把玩,赞赏不已。皇帝常把制成的仙丹赏赐给严嵩试服,这些仙丹其实乃是铅汞化合物之类的毒品,严嵩七八十岁的老人,仍不惜充当小白鼠。从他写给皇帝的实验报告来看,他不仅真的服了,而且非常忠实地报告服后的后果,“遍身躁痒异常,不可一忍”,“至冬发为痔疾,痛下淤血二碗”,正是铅汞中毒的症状。还到哪里去找如此善解人意、文采斐然而又忠心耿耿的大臣呢?皇帝一有问题,自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了。

  对皇帝要住到哪里,严嵩已经想过了。眼下正在修建奉天殿、华盖殿、谨身殿三大殿,工程浩大,淘空了国库,没有多余的人力物力重盖永寿宫。按理皇帝应该回到大内去,这也是众公卿的主张。但是严嵩知道,自从嘉靖二十一年发生了宫女杨金英等人谋杀皇帝的“宫闱之变”之后,皇上就不敢再回大内去了,一提起大内就心惊胆战,建议皇帝回大内,正是触犯了忌讳。众位公卿只是盼着皇帝回了大内就可恢复朝仪,视理朝政,却也不想想皇帝心里的难处。严嵩的建议是,皇上暂住修饰完整的南宫(重华宫)。

  严嵩自以为考虑得面面俱到,这个建议定会博得皇帝的满心欢喜。不料皇帝听了,大为不高兴:你这是要把我关起来吗?严嵩千算万算,却忘了当年明英宗被也先俘虏放回后,景帝就把他软禁在南宫,因此在嘉靖皇帝看来,南宫乃是“逊位受锢之所”,大大的不吉利。

  这就给了精明不在严嵩之下的“甘草国老”(海瑞语)徐阶一个千载难逢的表现机会。徐阶奏说:三大殿工程确实浩大,但我们正可以利用三大殿工程的“余料”和人力修复永寿宫,百日之内当可完成。皇帝想着的正是要修复永寿宫,一听徐阶这么说,龙颜大悦,下令马上动工,并钦命徐阶之子督视工程。第二年三月,永寿宫如期修复,皇帝将其改名万寿宫,大庆五日,大赏诸臣,徐阶加官少师,与严嵩平起平坐了,而严嵩仅加禄百石。

  严嵩开始失宠了!这几年来他的确老了,精力大不如以前,政事都要事先跟严世蕃商量,人称“大、小宰相”,又说是“皇上不能一日无嵩,嵩又不能一日无其子”。偏偏在嘉靖四十年五月严老夫人去世,严世蕃要丁忧守制三年,不能跟随老爹到西苑直庐办公,便干脆整天躲在家里跟姬妾们鬼混,父亲从直庐遣人走问政事,他也只是敷衍了事。这样,严嵩的奏对就越来越不称圣意,他在皇帝心目中的份量也就一直往下掉。他知道,以后的政权会是徐阶的了。自己先前迎合皇帝陷害、得罪了许多人,得给子孙们留条后路了。他以前曾得意洋洋地说过:“有我福,无我寿;有我寿,无我夫妇同白首;有我夫妇同白首,无我子孙七八九;有我子孙七八九,无我个个天街走。”现在这些个个天街走的子孙反而成了包袱,得依赖别人的扶持了。于是他办了酒席宴请徐阶,席间令子孙们团团拜倒在徐阶脚下,举杯对徐阶托孤道:“嵩旦夕死矣,此曹唯公哺乳。”徐阶表面上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连连说道“不敢当,不敢当”,内心却开始琢磨如何给严家以致命的一击。

  要扳倒一位大臣,普通的办法是指使亲信联合上疏弹劾。这一招,徐阶在三、四年前就试过了,不灵。嘉靖三十七年,徐阶的门生刑科给事中吴时来和刑部主事张翀,以及同乡刑部主事董传策三人同日上疏弹劾严嵩。皇帝一眼就看穿了这是徐阶想要抢班夺权:严嵩这么老了,你徐阶就不会再等一等,何必这么急?下旨把三人逮捕入狱,定成“相为主使”“诬罔大臣”之罪发往烟瘴卫所充军。徐阶为此被迫韬晦了几年。现在皇帝的恩宠逐渐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又可以再试一试了。那么有没有别的办法出奇制胜呢?

  大臣听皇帝的,但皇帝又听神仙的,谁能代表神仙呢?道士。也许突破口就在这里了。计谋已定,徐阶便向皇帝推荐了一名来自山东的道士蓝道行,此人的特长是会降紫姑扶乩。道教山山有仙,处处有神,这位紫姑,就是主管厕所的女神,据说她的乩语最灵。在扶乩之前,皇帝把所问之事写在纸上密封好,让太监带到扶乩之所焚烧,再请神仙降临以乩语答复。如果乩语不准,皇帝不是怪道士不灵,而是责备太监污秽不洁,神仙不愿降临。这么给怪罪几次,太监们也学乖了,烧以前先偷看皇帝所问的内容,再转告蓝道行,这样降下的仙语自然是百发百中,句句说到了皇帝的心坎上,皇帝也就对蓝道行的道行深信不疑。宫外呢有徐阶在通风报信。严嵩将有密札呈奏皇帝,徐阶先派人通知蓝道行,扶乩的时候就预言说:“今日有奸臣奏事。”皇帝正在纳闷谁是奸臣,严嵩的密札送到了,严嵩也就成了神仙口中的奸臣。神仙的话,皇帝能不信吗?然而最终导致严嵩下台的,却是初夏的一场大雨。

  嘉靖四十一年五月的一天,御史邹应龙出门碰上了大雨,到一位内侍太监家避一避,顺便打听点宫内的动静。这位太监连连摇头:说不得啊说不得。这一来邹应龙好奇心大起,不停地追问,太监也就讲开了:最近皇帝密令蓝道行扶乩,问的是天下何以不治。神仙回答说是因为“贤不竟用,不肖不退耳。”谁是贤,谁是不肖呢?神仙说是贤者如徐阶、杨博,不肖者如严嵩父子。皇上又问了:我也知道严嵩父子很贪婪,上帝怎么不处死他们呢?神仙回答说:我如果处死他们,就会加深了重用他们的人的罪责,所以留给你自己处置。皇上听了,沉吟了好一会,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呢?

  是啊,这是什么意思呢?雨停回家后,邹应龙反反覆覆仍然想着这一个问题。如果皇上真的已经动心,决定除去严嵩,抢先告发自然是奇功一件。但是如果皇上还没动心呢?重者杀头,轻者流放,从前的沈炼、杨继盛、吴时中等人就是前车之鉴。邹应龙想了一夜,仍然决定不了该怎么办,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正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见自己带了随从出去打猎,看见远处有一座高山,对准了放了一箭,箭却不知飞到了哪里。继续往东走去,前面又是一座山,不过要小多了,山边有一幢楼,下面全是田,田里有一堆米,米上盖着草。他又发了一箭,这下子,楼倒了,小山倒了,高山也跟着倒了下来,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惊醒过来。做了这么个奇怪的梦,是什么意思呢?高山,高山,合起来不就是一个“嵩”字吗?这么想下去,梦中的情景就一一可解了:东边的楼是“东楼”,那是严世蕃的字,田上面有米,米上面再加草,合起来可不就是“蕃”字吗?明白了,这个梦是要告诉他对准了严世蕃攻击,连带着打倒严嵩。他不再犹豫了,连夜修成《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控告严世蕃贪污误国:

  “工部侍郎严世蕃凭借父势,专利无厌,私擅爵赏,广致赂遗。……”

  最后是请斩严世蕃,休退严嵩。
  类似的奏疏,十一年前锦衣卫经历沈炼、九年前兵部车驾司员外郎杨继盛都上过,结果一个以“出位恣肆狂言,排陷大臣,计取直名”之罪流放,后以谋叛罪被斩,一个被抓住了奏疏中“或问二王(裕王、景王),令其面陈嵩恶”一语,定成“诈传亲王令旨”罪被杀。至于吴时中三人弹劾严嵩父子被流放,不过是四年前的事。然而时势变了。现在皇帝读着这封奏疏,想到的是上帝要他处死严嵩父子的乩语。圣谕曰:

  “嵩小心忠慎,袛顺天时,力赞玄修,寿君爱国,人所疾恶,既多年矣。却一念纵爱悖逆丑子,全不管教,言是听,计是从,不思朕优眷。其致仕去,仍令驰驿,有司岁给禄米一百石资用。……”

  皇帝毕竟还念着严嵩的种种好处,不忍加害,只以纵爱逆子之罪令其致仕还乡。严世蕃也未被处死,而是流放到雷州卫。然而二十年的老宰相终于倒了!首辅是徐阶的了,连严嵩原先的办公室西苑直庐也是他的了。他在直庐的墙上写了三句话,向大家宣布自己的执政方针:“以威服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公论。”依然是一副与世无争、无为而治的模样,但是他是不会甘心让严嵩安度晚年的。

  嘉靖四十一年六月二日,严嵩满怀悲伤,出了北京广渠门,沿着运河南下,经过两个月的长途跋涉,回到了阔别四十余年的故乡江西袁州府分宜县。这位曾经名震海内的诗人,四十年来把文才花在了替皇帝撰写青词上,现在是再也无青词可写了,突然焕发了诗的青春,一路南回一路吟唱:

  “承诏赐休退,整驾念徂征。出昼心已结,辞天骨犹惊。伫立独踟蹰,泪落忽沾缨。上恋圣主恩,下怀知爱情。远树千重隔,沧江双橹鸣。路歧方浩浩,纷思何由平?”(《南还稿·六月二日出都作》)

  “路歧方浩浩,纷思何由平?”几十年的宦海生涯使他预感到这不会是最后的结局。

  严世蕃并没有到雷州卫去服刑,只走到广东南雄,在那里住了两个月,就偷偷回家了。回去后也并不韬光养晦,而是大动土木,兴建私宅,这样就引起了地方官员的注意。一天,袁州府推官郭谏臣有公事到严府,见到上千名工匠正在修建园亭,督工的家奴对他非常无礼,甚至还有人向他投掷瓦砾。郭推官咽不下这口气,回去后干脆向巡江御史林润告发严家聚众练兵,准备谋反。

  这时候,严世蕃的同党罗龙文也从戍所逃回了徽州老家,两人来往密切。这位罗龙文是倭寇首领王直的姻亲,曾经奉总督胡宗宪之命出海招降。林润接到郭推官的告发后,把故事编得完整一点,向皇帝控告这两个人以建造府第为幌子,聚众四千人,“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这是谋反大罪,皇帝自然极其重视,立即下诏速将严世蕃、罗文龙拿来问罪。那时候严世蕃之子严绍庭还在北京当锦衣卫指挥,闻讯赶快派人赶在圣旨下达之前到家乡报警。严世蕃得报,想逃回戍所,却早在林润的监视之中,被逮住了,解往京师。这是嘉靖四十三年十一月的事。

  严世蕃二进宫了,却也并不怎么惊慌,“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他有的是计策。自己贪污受贿,天下人均知,想赖也赖不掉,但是“皇上只要人干事,不怪人爱钱”,认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当初邹应龙告发他的不就是“贪污误国”吗?最多再流放一次罢了。“聚众谋反”、“通倭”的罪名那才是最可怕的,不过也没什么证据,其实根本就是捏造的,应该不难洗刷清楚。最好,是让三法司连带判决严嵩害死沉炼、杨继盛,这两个案子乃是皇帝亲自定的,要是让皇帝觉得三法司想为沈、杨翻案,审官和囚犯的位子恐怕就要掉个个儿了。计谋已定,他便命其党徒四处宣扬:不好了,要是三法司把沈、杨二案翻出来,严世蕃就死定了。

  负责此案的三法司刑部尚书黄光先、都御史张永明和大理寺卿张守直果然中计,在判决中大书特书严氏父子迫害沈、杨。写好了,在上奏之前照例送给首辅徐阶过目。徐阶将三人领入内室,屏退左右,问道:诸君觉得严公子该不该死?三人异口同声回答:死有余辜!徐阶又问:那么你们是要他活还是要他死呢?三人答道:正是要他为沈、杨偿命啊。徐阶连连摇头:严嵩害死了沈、杨不假,但那都是领过圣旨的。皇上是最英明的,绝不会错。诸位的这份判决呈上去,皇上疑心三法司是在怪罪皇上,必定震怒,大家都免不了要被问罪,而严公子也就大模大样地出都门回家了。三人谔然,赶忙请教徐阶怎么修改。徐阶说:只要以林润的奏疏为底稿,再把聚众谋反这一条发挥发挥就行了,事不宜迟,稍迟就会发生变故。三人就请徐阶主笔,徐阶微微一笑,从袖中取出底稿:早就写好了,各位以为如何?三人看了,连声说好,马上叫来吏员誊清,这份致严世蕃于死地的判决书就从徐阶相府递了出来。

  严家闻讯,这才真的慌了。严嵩托人送重金给徐阶,请他营救。徐阶钱照收,人也照杀。他的道理很简单:不收钱,严家的人要怀疑我捣鬼;不杀人,众人要怀疑我捣鬼。这位甘草国老,到现在还是两边都不得罪。

  皇帝却也不信严世蕃会谋反,命令三法司再核实。圣谕云:“此逆情非常,尔等皆不研究,只以润(林润)疏说一过,何以示天下后世?其会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从公鞠讯,具以实闻。”

  徐阶领了圣旨,急出长安门。三法司的官员们早在门外等候,他随便问了几句,就赶回家中,起草答疏,声称“事已堪实”,通倭谋反“具有显证”。皇帝这才批准了三法司的判决,于嘉靖四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诏,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之罪判处严世蕃、罗龙文死刑。死囚按规定应该留到秋后处决,但这一次,按徐阶的要求,立即处斩,“亟正典刑,以泄天下之愤。”怕一拖就要出意外吧。

  当时的史家,多认为严世蕃死有余辜,却对以莫须有的叛逆之罪处斩不敢苟同。张居正主修的《明世宗实录》评论此案说“其罪状宜坐奸党之条,岂无可杀哉?乃润(林润)疏指为谋逆,法司拟以谋叛,悉非正法也。”支大纶的《皇明永陵编年信史》也是大为不满:“比乃咒诅怨望,练兵积粟,通倭诱虏,茫无影响,何以服天下之心哉?内阁颐旨,法官唯诺,刑罚不中,伊谁之咎?”谈迁在《国榷》中更是感叹道:“嗟乎!三尺法至平也,舍奸党之正条,坐不轨之苟论,自置相以来,未之闻矣。”其实这是有先例的,当年朱元璋杀宰相胡惟庸,不就也捏造了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吗?有太祖高皇帝做榜样,徐阶想必是心安理得的。

  徐阶不以“奸党”之名处置严世蕃,却捏造出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出来,其用心,乃是要把严家一网打尽。犯了叛逆之罪,亲属都要受到牵连,家产也都在抄没之列。即使他们在判决中未对严嵩拟罪,严嵩却也难逃法网,皇帝还要怪他们未依法追究严嵩的罪责(诏令云:“疏内不言逆本,是何法制?”),下诏把严嵩及其孙子们削官为民,并抄没家产。对江西严家的抄没,不知为何,一直拖到严世蕃被处决之后的五个月才进行,共抄得黄金三万多两,白银二百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财政总收入。此外还有田地百万亩,房屋六千多间,和无数的珍宝古玩字画。严嵩出身贫寒,这些财产,当然都是他当了大官以后,特别是入阁拜相以后,父子劳神搜刮而来的,用张居正的话说,是“商贾在位”。做了几十年的买卖,一夜之间就赔个精光。

  抄家之后严嵩的去向,各家说法不一,或说他寄食故旧,或说他寄食野寺,或说他与孙子住在关公庙,《明史·严嵩传》则说他是“寄食墓舍以死”,大约是到处打游击找人讨口饭吃。他是哪一年死的,各家说法也不同,或说被抄家以后不久就死了,或说过了一年才死,《明史》则说是过了两年才死,与嘉靖皇帝差不多同时死的,终年八十七岁左右。死后没钱买棺材下葬,也没人吊唁,直到万历初年,徐阶的门生张居正当国,才吩咐分宜县县令收拾严嵩尸骨备棺埋葬。这位县令遵命照办后,张居正还特地去函称赞:“闻故相严公已葬,公阴德及于枯骨矣,使死而知也,当何知其为报哉?”大约觉得自己的老师对严嵩的处置未免太过份,或者,是要借此为后人如何对待故相立个榜样吧。他自己死后,却也差点被开棺鞭死。至于徐阶的结局,也并不怎么美妙,三个儿子被逮充军,田产充公,若不是张居正极力维护,说不定也落得个跟严嵩一样的下场。在此起彼伏、你死我活的内阁纷争中,只有皇帝才是最后的赢家。

1997.12.


比恩法官的子女

16 08 2006年
在英语水平过了40级的《21世纪经济报道》不良记者左志坚的发动和英语水平过了60级的网络小混混和菜头的推动下,牛博网掀起了学习英文和比恩法官事迹的热潮。Yandex同学不知从哪里找来一段英文,认为我有关比恩娶妻生子的情况介绍来自这段英文,但是该英文称比恩“养育了5个孩子”(he
supported 5
children),而我说比恩“娶了一名墨西哥少女为妻,生了四个子女”,所以他认为我“抄”错了。其实不然。比恩虽然有5个孩子,但是他的确是“生了四个子女”,因为他的孩子中有一个是收养的,此人名叫John
Bean,生年不详。比恩的亲生子女的生年都有记载,每两年生一个,如下:

Roy Bean: 1869
Laura Bean: 1871
Zulema Bean: 1873
Sam Bean: 1875

 
我的文中倒是的确有一处笔误,把小儿子山姆写成了大儿子。
 


美国西部酒馆法官传奇

12 08 2006年
(俄克拉荷马大学保存的罗伊·比恩法官肖像)
 
                  
我知道法律……我是它的最大违反者。
                      
——罗伊·比恩法官
 
   
一直到19世纪80年代,德克萨斯西部还是一片人烟稀少的蛮荒之地。当时有一个说法:“在佩科斯河以西,没有法律;在艾尔帕索以西,没有上帝。”1882年,铁路公司开始建造连接圣安东尼奥和德州最西端艾尔帕索的铁路时,大约8千名不同民族的劳工和移民涌入佩科斯河以西。争吵和决斗难免经常发生。“这里十分和平,”在那里开酒馆的罗伊·比恩有一次对来客说,“过了4小时了还没有人被杀死。”
   
德州巡警必须经常出动去抓捕亡命之徒,但是却很难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需要骑马一周、穿越荒野才能把犯罪嫌疑人押送到最近的法庭接受审判。当地迫切需要有自己的法官和法庭。在这一年的8月2日,在巡警的请求下,酒馆老板罗伊·比恩被德州佩科斯郡政府任命为佩科斯郡第6选区的治安法官(最低一级的法官),法庭就设在他的酒馆。实际上,在比恩被正式任命的一周前,巡警已经把犯罪嫌疑人带来让他审判了。比恩得以获此重任,是因为他上过3个月的学,算是有点文化,而且他的哥哥当过治安官,算是来自法律之家。
   
不过,比恩法官显然对法律一无所知。用他后来的话说,他对法律的了解来自于他对法律的违反。他本身就是个屡屡作奸犯科的亡命之徒。比恩是肯塔基人,大约出生于1825年。在大约15岁的时候,他离开家乡,前往墨西哥的奇瓦瓦找他的哥哥山姆。兄弟俩在奇瓦瓦合开了一家货栈。在那里,比恩和一名厌恶外国人的墨西哥人发生冲突,将他杀了,不得不逃离墨西哥,前往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投靠在那里当市长兼民兵少将的大哥约书亚。
   
约书亚把比恩安排在民兵中当副官,指望他能走上正道。很快地比恩又闯了祸。在1852年2月,比恩和人进行公开决斗,两人骑在马上用手枪对射,吸引了许多观众。比恩躲过了对手射来的两颗子弹后,一枪打中对手的大腿,一枪打中对手骑的马。两人都被捕,被判罚款和监禁。比恩坐了一个月的牢后,越狱逃走,跑到洛杉矶附近的圣加百利,再次去找他大哥约书亚——约书亚在那里开了一家酒馆。那一年的11月,约书亚被情敌杀死,比恩成了这家酒馆的主人。不幸的是,到1858年,比恩也卷入了一场恋爱纠纷中,性命受到威胁,为避免像他大哥那样横尸酒馆门廊,他不得不再次逃亡。这回他又去找山姆。
   
山姆那时在新墨西哥州的多纳阿纳郡当治安官,并开一家集商店、餐馆、旅馆、赌场和酒馆为一体的店铺。兄弟俩又在一起做生意。南北战争爆发后,比恩组织了一支自称“自由漫游者”的游击队协助南方邦联作战,但是他们对抢劫比与联邦军队作战更感兴趣,人称“四十大盗”。
   
战争期间联邦战舰封锁了德州的港口,比恩看到了发财的机会,搬到圣安东尼奥,从墨西哥走私枪支和战时物品。战争结束后,比恩在圣安东尼奥定居下来,娶了一名墨西哥少女为妻,生了四个子女。他的家庭生活并不和睦,而且他靠卖兑水的牛奶和从邻居林地偷来的木柴为生,在当地名声也很糟糕。因此圣安东尼奥对比恩来说也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了。在1882年,当南太平洋铁路修到德州西部的时候,比恩便离家出走,带上帐篷追随建筑队伍,向工人卖酒。
   
在被任命为治安法官之后,比恩到格兰德河(美国和墨西哥的界河)边悬崖上的兰特利定居。比恩听说有一位英国著名女演员名叫莉莉·兰特利,便自称是这位演员的崇拜者,这个小城是他以她的名字命名的。这个说法就和比恩的许多自我吹嘘一样令人起疑,因为负责修建经过这个城市的铁路老板也姓兰特利。不过,无可争议的是比恩的确以这位英国演员命名他的酒馆兼法庭,并为了避免混淆把该演员的出生地名称也用上,叫“泽西莉莉”。他以喝酒为酬劳请一名画家书写招牌,这位喝得醉醺醺的画家写错了莉莉小姐的名字,多写了一个“L”。不过没有关系,还有比恩悬挂在酒馆里的一幅莉莉小姐的破旧画像可资证明。酒馆门廊上则悬挂好几块公告酒馆主人的特殊身份的大字招牌:“法官罗伊·比恩,公证人”、“治安法官”、“佩科斯河以西执法者”,还有一块“冰啤酒”广告牌掺杂其间。
 
(莉莉··兰特利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著名演员,也是爱德华七世的情人。这是当时的一幅漫画。)
 
   
比恩法官的日常事务就是卖酒。他最喜欢的顾客是当火车停靠加水时,从车上蜂拥而下的口干舌燥的旅客们。他殷勤地向旅客们提供饮料,但是在找零钱时却慢吞吞地拖延时间。当火车即将启动的笛声响起,旅客们着急地向比恩索要零钱,忍不住叫骂起来时,比恩便摇身一变成了法官,对旅客们的骂人行为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恰好等于该找还的零钱。
   
一旦有疑犯被带到,比恩法官就从酒馆顾客中挑选12个人组成陪审团,开庭审案。他用来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威的工具,除了一把左轮手枪,还有一本《德克萨斯法令1879年修订版》。他时不时地还会收到《德克萨斯法令》的更新材料,这些材料都在茅坑和火炉中找到了归宿,只有他最早得到的这本1879年修订版被保存了下来做为摆设。偶尔他会真的去查阅法令条文。有一次一名爱尔兰人打死了一名华人劳工,被带来听候法官大人的发落。爱尔兰人的朋友们威胁说如果他被判有罪,他们将会砸烂“泽西莉莉”。《德克萨斯法令》这时候就派上了用场。比恩法官把它一页页翻了一遍之后,宣布案子撤销,因为法令中并没有规定打死华人违法。
   
当然,在绝大多数案子中,比恩法官甚至连法律条文都无需翻阅,更不必引用。他的判词别出心裁,有的甚至文采斐然,比如这篇被广为传诵的对盗马贼的判决:
   
“12名与你相比有天壤之别的真正好人对你进行了审判,他们说你有罪。时间流逝,季节循环往复。春天来临之时,在每个山岗和每个山谷,都布满了摇曳的绿叶和芳香的鲜花。然后是酷热的夏天,烤焦的地平线上散发着热浪。然后是秋天,天上挂着金黄色的收获月亮,山岗在落日照耀下变得金壁辉煌。最后是冬天,凛冽的寒风呼啸着,冰雪笼罩了每一片土地。但是你将不会在这里看到所有这一切;哪怕一眼也看不到,因为这个法庭判决你将被带到最近的一棵树下,勒紧你的脖子,直到你死、死、死,你这个橄榄色的羊崽子。”
   
或许正是由于这篇不知真假的著名判词,让比恩法官赢得了“绞刑法官”的美名,据说他还说过“先将他绞死,然后再审判”的名言。不过,比恩虽然无数次威胁要将疑犯绞死,但是并无证据表明他真的下令绞死过任何人。可能有那么一、两次他判处犯人绞刑,但又让其逃脱。有一个故事说,他判决绞死一名盗马贼,几分钟后,他发现犯人口袋里有400美元,便改判罚款300美元,建议犯人赶快离开此地。
(罗伊·比恩法官正在其酒馆门廊上审理一起盗马案。)
 
   
在比恩法官的法庭,金钱高于一切。他每听取一个案子、公证结婚或离婚,都要收取5美元的费用。他主持的结婚仪式总以“愿上帝宽恕你的灵魂”这一死刑判决用语结束,或许是他对自己失败的婚姻的感言。他的判决非常实用,比如:“法庭判决罚你45美元,并给每位陪审员买一杯酒。”甚至死人也得交罚款。有一次一名爱尔兰人从铁路桥上坠落摔死,尸体被带到比恩法官的法庭。比恩法官发现尸体身上有40美元和一把手枪,便以藏匿枪支罪对尸体判处罚款40美元。这些钱款都留在了比恩法庭。有一次德州检察总长写信给比恩询问为何州政府从未收到他收缴的罚款,比恩答复说他从未收到州政府的拨款,因此他的法庭必须自给自足。这个答复看来让州政府感到满意,以后比恩再也没有收到这类询问。
   
比恩法官这种非常规又不乏幽默的办案方式看来得到了当地居民的认同。1884年当地治安法官由任命改为民选时,比恩法官即当选。此后直到1902年他自愿退休,在每两年一次的选举中,他又多次当选,只有在1886年和1896年的选举中他落选。1896年落选的原因不是因为他获得的票数太少,而是太多,多于全体投票人的人数,被对手抓住了把柄。
   
也是在1896年这一年,比恩法官声名远扬。当时,世界拳王鲍勃·菲兹西蒙斯和爱尔兰冠军彼得·马赫进行世界重量级锦标赛,原定在艾尔帕索举行,但德州法律禁止职业拳击赛,德州巡警们随时准备出动加以制止。比恩接手承办这次比赛。他雇佣墨西哥劳工建了一座小桥通往格兰德河中的一个沙洲,那里就是比赛的场所。2月21日比赛这一天,闻讯赶来的德州巡警对这个他们没有管辖权的“国际岛屿”只能干瞪眼。这个比赛场地就在“泽西莉莉”的附近,从各地赶来的观众刚好可以在那里买酒喝。比恩在那天把啤酒价格涨到一瓶一美元。菲兹西蒙斯只用了95秒钟就把马赫击倒,观众们回到“泽西莉莉”继续喝酒纵乐。那一天是“泽西莉莉”进账最多的一天,而比恩的传奇故事也随着体育记者的报道传播开去。
   
比恩聚敛的这些的钱财,在1899年为了挽救他的儿子山姆的生命花光了。有一位叫乔治·厄普肖的人取笑山姆的一张毛毯,两人吵了起来。山姆挨了一记耳光,比恩便叫山姆掏枪把厄普肖杀了。比恩花大钱和大量的酒找来一批人做伪证,才让山姆获得无罪释放。
   
在1896年,“泽西莉莉”失火烧毁。比恩将它重建,并在街对面为自己建了一个家,命名为“歌剧院”,预言他的偶像莉莉·兰特利有一天会来那里演出。他经常给莉莉·兰特利写信倾诉衷情,邀请她访问兰特利。但是直到1903年3月15日,比恩法官因为“心肺问题”寿终正寝时,仍没能见上莉莉小姐一面。10个月后,一列南太平洋火车在兰特利停靠,走下了莉莉小姐。在从新奥尔良前往旧金山演出的途中,她终于决定在这个据称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小城停靠片刻。全城居民出动欢迎她的到来。她参观了“泽西莉莉”,听人们讲述比恩法官的故事,并被赠与比恩法官的左轮手枪。“这是一次短暂的访问,”她后来在自传中写道,“但是难以忘怀。”
(罗伊·比恩法官坟墓。)
 
   
就像其他美国西部的传奇故事和人物,我们很难分辨比恩法官故事中的历史事实和虚构成分,也难以说清他究竟是一名执法者还是违法者,是好人还是坏人。他是那个蛮荒时代的产物,极好地适应了当时的环境。随着那个时代的远去,他那夹杂着蛮横、贪婪的黑色幽默,甚至有了浪漫色彩。比恩法官的事迹被好莱坞多次搬上银幕、屏幕,其名声越响,离历史事实也就越远,也就更加迷人。在今天,兰特利已成为一座几乎没有居民的鬼城,只剩几座废弃的房屋和一个便利店,还有就是使它没有完全被废弃的原因——被做为德州历史遗迹保留下来的“泽西莉莉”,据说每年吸引了10万游客。
(1972年美国著名演员保罗·纽曼主演的《罗伊·比恩法官的生平和时代》的海报。)
 
(比恩法官的法庭今貌)
 
   
现在,大家已经听说了罗伊·比恩的光荣事迹,
   
他是正义和法律的化身,
   
他手持吊钩,他怒容满面,
   
我现在不想再告诉你们。
       
——美国西部民歌《罗伊·比恩》
 
2006.06.10
(《万象》2006.7)
(XYS20060812)


【旧作】张居正二三事

20 06 2006年
                  一
 
  万历五年九月,首辅张居正之父病逝,按当时的丁忧制度,他应离职回家乡

守制二十七个月。当时内阁还有次辅吕调阳、张四维,不过形同摆设,事无巨细

都由张居正定夺,两人不敢担当首辅重任,上疏援引先朝故事,请皇上谕留张居

正在官守制,即所谓“夺情”。明神宗接到奏疏后,下旨夺情。张居正连上三疏

乞恩回乡守制,神宗也连下三旨慰留,夺情遂成定局。对这种公然违背封建礼教

的举动,自然引起了守旧官僚们的强烈反对,神宗廷杖了几名言官,才把朝野舆

论强压了下去。史书却谓,所谓夺情,乃是张居正和掌印太监冯保的阴谋:

  “江陵〔张居正〕闻父讣,念事权在握,势不可已,密与保谋夺情之局

   已定,然后报讣。”〔《定陵注略·卷一江陵夺情》〕

  张居正本是不拘常格的人,封建礼教不会被他放在眼里,当时新政正在全面

展开,断无离职二十七个月之理。他不愿回乡守制,希望夺情,是毫无疑问的。

在上疏乞恩守制时,就说得很露骨:“如皇上之于臣,若是之恳笃者,此所谓非

常之恩也。臣于此时,举其草芥贱躯,摩顶放踵,粉为微尘,犹不足以仰答于万

一,又何暇顾旁人之非议,循匹夫之小节,而拘拘于常理之内乎。”表面上乞恩

守制,却暗示皇上不必拘于常理。但张居正自己不愿守制,神宗、太后更不愿他

离职守制。张居正名为首辅,实乃摄政,十足是个“改革的总设计师”,朝廷岂

可一日无他?即使他真心实意要求守制,神宗、太后也绝不会答应。第二年三月

张居正归葬,希望能请假到八九月份,神宗却命他五月份即回京办公,其间朝廷

有大事,即千里奔驰请示张居正,足见朝廷不可一日无“首辅张先生”。以张居

正之精明,岂会不知道这一点,哪里用得着画蛇添足鬼鬼祟祟与冯保密谋夺情?

不错,神宗是在张父死后十余日才获悉的(神宗给张居正的手札说:“朕今览二

辅所奏,得知先生之父弃世十余日了,痛悼良久。”〕,但张居正本人也只比神

宗早一日获悉死讯。张父死于十三日,到二十五日噩耗才传到北京,第二天吕调

阳、张四维就上疏要求夺情了,一天之差,说张居正与冯保谋定然后报讣,未免

过于勉强。何况既是密谋,史官焉能得知,什么“江陵时作擎曲状,令小史扶掖

内阉,乃叩头谢,强之立而受,云:‘此头寄上冯公公也。’”〔同前引〕绘声

绘色,如亲临其境,那是把历史当小说了。

 
                 二
 
  医学上有所谓“久坐成痔”一说,多年的文牍生涯,使张居正得了很严重的

痔疮。痔疮本非致命,但张居正为了根治,却请了一位“名医”动手术割除痔疮

。按当时的医学条件,以中医的外科水平,开刀动手术无疑是在跟死神开玩笑。

果然,在万历十年三月间动完手术后,张居正就再也起不来床,接旨也只能伏枕

叩头。拖到了六月,垂危,十八日神宗命太监送去一封手谕问张居正政治遗嘱,

张居正挣扎着写了一本密揭推荐了两名接班人,又过了两天,二十日,即病逝。

其死因,当是由于手术后失血过多〔在手术后张居正上疏说:“臣宿患虽除,而

血气大损,数日以来,脾胃虚弱,不思饮食,四肢无力,寸步难移……”〕,或

伤口感染。但与张居正有私怨的王士贞却说张居正实死于纵欲过度:

  “〔张〕得之多御内而不给,则日饵房中药,发强阳而燥,则又饮寒剂

   泄之,其下成痔。而脾胃不能进食。”〔《嘉靖以来首辅传·卷八申

   时行传》〕

  对这段痔疮形成的病理分析,中医家不知觉得如何,在现代医学看来却不过

是胡言乱语。晚明士人风行房中,张居正或未能免俗,但说他“多御内而不给,

则日饵房中药”,莫非王士贞在张居正的卧室装了窃听器?

  明人对性抱着一种极其矛盾的神秘态度,一方面希望能通过房中术求得长生

不老,一方面却又认定纵欲伤身,而那些体弱多病的人,也就往往被认为好色纵

欲,反正“好色纵欲”并无一定标准,除非是光棍,这顶帽子谁都可以戴上。以

后多病的明神宗也是因此饱受臣下这方面肆无忌惮的攻击,“以目前衽席之娱,

而忘保身之术,其为患也深”〔卢洪春疏〕,“得非衽席之爱不能割,曲蘖之好

不能免乎?有一于此,足耗元气。皇上行之有节而不沈溺,则元气自充矣”〔赵

志皋疏〕,“以皇上妃嫔在侧,宜思戒之在色也。……此其病在恋色者也。”〔

雒于仁疏〕,“皇上郊庙不亲,朝讲不御,章奏多留中不发,为困于曲蘖之御,

倦于窈窕之娱,否则,何朝政废弃至此极也?”〔冯从吾疏〕,真是不胜枚举。

对这种身在九重之外却自以为对皇帝的性生活知道得一清二楚,把手伸到了大内

衽席之间的近于诽谤的言辞,神宗最初是怒不可厄,必加严惩,到后来悟出了这

些人不过是要“沽名讪上”、“讪上卖直”,欲博得犯颜死谏的美名,简直就是

为了被惩罚而上疏,惩罚他们,惩罚得越重,越满足了他们的心愿。对这种近于

受虐狂的变态心理,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吴中行等人因为上疏反对张居正夺情而

被廷杖,刑部办事进士邹元标见状,厚贿太监,马上也上了一疏反对夺情,也挨

了八十廷杖,发谪极边充军,顿成名人。

  等到神宗悟到了这一点,看透了大臣们的心理,对这类进谏往往就懒得理睬

,把奏疏留中不发,任其自生自灭,再激烈的言词也懒得去追究,锦衣尉的监狱

竟至于长满青草。他从此三十年不上朝,消极怠工了。

 
                 三
 
  张居正一死,二十岁的神宗总算可以亲政了。要雪太后曾命张居正辅助他到

三十岁再亲政之耻,要从张居正的阴影中走出来,必然要对张居正死后算账。于

是,剥夺张居正生前所得的太师、上柱国之类至高无上的头衔,惩处张居正的亲

信,将其子革职为民,一步一步地,全面展开了对张居正的清算。万历十二年,

被废辽王的遗孀王氏乘机上书为已故辽王鸣冤,声称辽王之被废乃是由于张居正

的迫害,要求平反昭雪。辽王由于作恶多端而被废,此事发生于隆庆二年,当时

张居正还只在内阁中排名第四,要追究责任,也该追到当时的首辅高拱身上。但

王氏在奏疏中无中生有地声称辽王被废后其府第田土都被张居正霸占,“金宝万

计,悉入居正府”,却使终生爱财如命的神宗眼中大发红光,以此为借口下令查

抄张府。

  张居正生前,就有贪财的恶名。刘台曾上疏指控他“入阁未几,而富冠全楚

”“宫室舆马,妻妾奉御,有同王侯”,而王士贞则说,严嵩被抄家后,财产十

分之九都进了皇宫,但后来又从宫中流失,“最精者十二归江陵(张居正)”(

《觚不觚集》),陕西道御史杨四知告发张居正有十四大罪,其中一条就是“贪

滥僭窃”,“银火盆三百,诸公子碎玉碗玉杯数百”,真够骇人听闻的了。现在

王氏又说“金宝万计,悉入张府”,怎不让神宗眼红!他估计至少也能抄到二百

万两银,然而把张府里里外外搜遍了,锱铢必究,都折算成银,也不过十几万两

。张家原是盐商,本就有钱,张居正生前又蒙神宗赏赐极丰,有十几万的家当,

实在没什么希奇。这点钱,不过刚够神宗嫁一个女儿,还不够娶一个媳妇(神宗

长公主下嫁,用去银十二万两,而福王大婚,用去银三十万两),自然是大失所

望,下令对张的儿子严刑拷打追赃,逼死了大儿子张敬修,朝野震动,才算告了

一段落。对张居正的最后判决是:

  “张居正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钳制言官,蔽塞朕聪;私占废辽地

   亩;假以丈量,庶希骚动海内;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本

   当断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免尽法追论。伊属张居易、张嗣修、张

   顺、张书都著永戍烟瘴地面,永远充军。”

  大概因为实在没抄到什么东西,也就不好意思判他贪污敛财。
  明朝的官俸,低得不可思议,只够勉强糊口。海瑞号称本朝第一清官,薪俸

之外的钱财一概不取,却也只好业余当农民,率领衙役在衙门的后院种菜自给。

为老母亲做寿,破例买了两斤猪肉,竟被当成重大新闻传播。则其名为朝廷命官

,实与贫民无异。一般的官僚不愿当贫民,就钻钻法律的空子,干点似非法似合

法的勾当。地方官照例从上交中央的税赋中抽成供私用,称为“常例”,京官无

此财路,就要靠地方官的馈赠了。张居正不是海瑞,对官员间的一般馈赠,并不

拒绝,在书信往来中也多提及,并不回避。但对大金额的有贿赂之嫌的馈赠,他

是不收的。名将李成梁受封伯爵,一次就遣手下人送他黄金千两、白银万两,被

他严词拒绝:“若主以血战功封一官,我若受之,是且得罪于高皇帝。其毋再渎

!”张敬修在自杀前留下的遗书说其父“清介之声传播海内”,或许过誉,但时

人比之为严嵩,告之曰“贪滥僭窃”,那定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了。

  海瑞评说:“居正工于谋国,拙于谋身。”《明神宗实录》也说“识者谓,

居正功在社稷,过在身家。”不过是道出了自商鞅以来所有改革家的下场。张居

正何尝不想谋身,但要革除“数十年废驰丛积之政”,要“振纪纲”,“重诏令

”,“核名实”,则不能不认真,不能不得罪人,也就只好先把自身的安危置之

度外,而承受或出于私人恩怨,或由于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或因为忌妒的舆论攻

击。张居正的才干无人可否认,舆论也就只能在其道德品质上打转,于是搞阴谋

、好色、贪财,凡是处于其位者具有代表性的恶行,无不被加到了张居正的头上

。既然在忠与孝、国与身中选择了前者,最后也就只有在佛家教义中找到了精神

解脱:“如入火聚,得清凉门。”在熊熊烈火中想象出一个清凉世界。

  鲁迅有谓:历史人物的大小,恰与物理规律相反,愈近愈小,愈远愈大。被

同时代人视为卑劣小人、独裁奸相的张居正,其伟大,只有后人才能仰见。在张

居正当国十年所留下的家底被神宗、熹宗糟蹋得干乾净净,国破家亡之际,崇祯

就明白了张居正的好处,知道“得庸相百不若得救时相一也”,才给张居正彻底

平反。江陵张居正故宅有题诗云:

  “恩怨尽时方论定,封疆危日见才难。”
  只不过恩怨尽时,也是封疆危日,一切都即将成为历史了。


【旧作】我的经典

29 05 2006年

         乃摒弃本业,而驰鹜古典。
                   ──张居正

    从中学的时候起,我就常常被误会为读过许多书,其实我最多不过只能算翻过许多书罢了。我的读书习惯是随便抽出一本书来翻翻,偶尔被某句话或某件事吸引住,就把目光停住看一会。就连鲁迅所说凡是要冒充读书读得多者必读的《四库全书提要》,我也只是翻翻而已。交谈、作文时想起了曾经在某本书上读过的某句话、某件事,说出来,也就往往让听者、读者误以为我读过那本书,而其实我对那本书的所有知识可能也就是那句话、那件事。虽说从小就被教育“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却也几乎不做读书笔记,需要照抄原文的时候,再凭记忆去翻查,也往往能查到,而翻查的过程也相当于又把那本书“看”了一遍了。

    以我这样的读书法,身边也就需要堆放一堆书供随时翻、查,等到床上地下越堆越多的时候,既然没有女秘书来给我整理,也就只能亲自动手收拾,收拾时又顺带把这些书翻翻。近日收拾时,翻出了杜小真译的加缪的《西西弗的神话》,翻开扉页,看到写着“我的经典”四字,已忘了是什么时候写上去的了。于是又翻到最后,见写着“1988.4.3阅毕。1989.2.17重阅毕”。能让我从头读到尾、而且边读边划线的书很少,一年之内重读两遍的书更是屈指可数。出国时,因为担心行李超重,本打算一本书也不带,后来还是忍不住塞了几本小册子,其中就有这一本。当时大概是计划到了美国后再重读一遍的,然而竟没有。初到美国时在一家旧书店看到这本书的英译本,把它买回来,也只是翻了一下,并未再细读。我与这本书的缘分,也就结束于1989年2月17日。

    但在我的大学本科时代,与我最有缘分的书也就是这一本了。在我上大学之前,早已把整个人生设计完毕,思想也已成熟,所以,那时候读书,已不是要找引路的导师,而是在找知心的朋友。而使我对这个朋友一见如故的,却是它的开头所引的古希腊诗人平达的两句诗:

    哦,我的灵魂并不追求永恒的生命,
    而是要穷尽可能的领域。

    而全书所论证、抒情的,也都不出这两句。我早知道人生道路的结局只有一个──鲁迅说是“坟”,而其实有时候是连“坟”也未必有的,而通往这个结局的道路却可以有无数条。要让宿命的人生变得有趣,就尽可能地多走几条路;要让荒谬的人生变得有意义,就不妨细细地体味每一过程的悲欢痛快,结局如何也就无关紧要了。唐璜穷尽女人,演员穷尽角色,征服者穷尽土地,创作者穷尽艺术,而一无所有的我们,至少可以以心灵穷尽世界,永不停息。当我无师自通地想明白了这一切,突然看到有人在哲学上对此做洋洋洒洒的论证,让我从此在旅途上可以把胸膛挺得更高,那种亲切,如遇故人。而加缪完成这本书的时候,也不过二十九岁。

    而我书中的爱人,则是我在高二那一年读的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多夫》。初中的时候,阅读的范围限于中国的经典。上了高中,突然觉得应该放眼世界了。大部头的世界名著,除了卡夫卡、博尔赫斯、加缪、萨特、马尔科斯这些较现代的作家的作品是在大学时才开始涉猎;经典的部分,象雨果、列夫·托尔斯泰、屠格涅夫、陀斯妥耶夫斯基、巴尔扎克的作品,却都是在高中时候读完的,以后也未再读。尤其是高三那年,由于要准备高考,上课基本上只是复习,没有多少新内容可学,闲得很,也就成了我读闲书最多的一年,而其实也是我看电影最多的一年,独自去看电影的习惯也就是在那时候养成的。然而所有的这些名著、名片,却没有哪一部象《约翰·克利斯朵夫》那样给我的心灵如此深沉的激动。那是我在书的世界所发生的刻骨铭心的初恋,事实上也是唯一的一次爱情。在那个假期我日日与她为伴,共享了所有的喜怒哀乐,除此之外,似乎在整个假期里未再做别的什么事了。如果能翻翻那时候的日记,一定很有意思,可惜都留在了国内。当时的纪录其实并不重要。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从此带着“以不断的创造征服不断的磨难”的信念,无悔地越过成年的门坎,去追求不息地扩张、更新的生命,这就够了。从那以后我没有、也不必再去读这部书。

    有时想想也觉得奇怪,于我最为有缘的两部外国作品,都是法国人写的,而我偏偏不懂法文,也不知会因此未能偿到多少的原汁原味,想来总是一件很遗憾的事。对英语作品,却从未能让我有那样深厚的感情,虽然反反复复读过不少达尔文、罗素的著作,对他们,却只有对智者的敬畏。对于智者,无法为朋友、爱人,而只能为老师了。但是,我书中的先生,在初一那年从家庭藏书中翻出了一套年龄比我还大好几岁的《鲁迅选集》之日起,就已经注定了。从那时候起,我的案头就总会有一、两册的鲁迅全集分册或作品集的单行本放着,不时地翻翻,对我而言几乎就等于是休息。第一次上美国大学图书馆,借回来的也是几本鲁迅作品集。与《西西弗的神话》、《约翰·克利斯朵夫》不过是一时因缘,而与《鲁迅全集》的缘分则恐怕是要持续一生了。对这套中国百科全书式的巨著,在初中、高中、大学时代和现在不同的时候读,总能有新的感受;在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来读,滋味也不会相同,所以也就可以时时、不停地读下去。先生所教给我的,并非人生观——我觉得人生观是应该靠自己去领悟的,无人可教──而是更为实际的东西,教我为人,教我处世,教我作文,甚至也教我写诗。我对现代诗歌的最初的感悟,就是在把《野草》反反复复读了无数遍、自然而然地记住了其中的每一句话所以不必再读以后所得来的。

    是那个老问题了:如果你被流放到一个孤岛,只允许你带一本书,你将带哪一本?其实,在孤岛上,有蓝天碧海为伴,即使无书可读,也不要紧的。这个问题,不妨改成:如果你被判单独监禁,只允许你带一本书,你将带哪一本?在十年前大学校园人人自危的日子里,我是认真地考虑过这个问题的。这一本书,必须可以景仰,可以钩沉;可以索隐,可以发挥;可以默诵,可以吟咏。每一个字都可以发现一个故事,每一篇作品都可以写作一篇文章。既有无限丰富的内容,又有无比精深的内涵。既平易近人如知心的好友,百读常新如永远的爱人,又超凡入圣如旷世的良师。我的回答不假思索。我将带着一册《杜工部集》欣然赴命,让这道“四千年文化中最庄严、最瑰丽、最永久的光彩”(闻一多语)照亮漫漫长夜。也许我很幸运地永远不必真正去面对这个选择,但总有一天,我终将退隐到家乡的岛上,自我划地为牢,让一千四百首诗包围我。不在千家注杜中再加入一家,那个在孩提时代从一副对联“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中所发现的美丽新世界在我的眼中就不会圆满。当我看够了世界,当我厌倦了流浪,回归也就是无可改变的结局。我从哪里来,还到哪里去。

    “东行万里堪乘兴,须向山阴入小舟。”(杜甫《卜居》)



【旧作】 黄道周之死

27 05 2006年

   对于凡夫俗子来说,死是生命自然的终结;而对于圣贤豪杰,死则是人格最

后的完成。这样的完成,可以静美如秋叶,更可以绚烂如春花,而在山河破碎之

时,则只能壮丽如夕阳了。

   
当年轻的黄道周把自己锁在福建铜山(今属东山县)孤岛上一座小小的石室

刻苦攻读,立志当圣贤的时候,也曾经推演周易预卜自己的结局,据说准确地推

算出自己将死于六十二岁这一年。而这将是怎样的一个完成啊!

               一、出关

   
圣贤的传统道路,是治国平天下。但如果我们翻开黄道周的履历表,就会发

现他这条路走得极为艰难,以闽人固有的固执身处大厦将倾的末世,毫无成功的

可能。自从天启二年中了进士以后,因为几次上疏奏事为倒霉的大臣求情,自己

也跟着倒霉,屡调屡降,其中有几年还被斥为民。崇祯十一年,因为弹劾大学士

杨嗣昌,当面顶撞皇帝,被连贬六级赶出京城,到江西按察司当小小的照磨。过

了两年,江西巡抚解学龙在评价所部官员时,偏偏对黄道周推崇备至。崇祯皇帝

闻言大怒,说他们两个以党邪乱政,削了解学龙的学籍,把黄道周逮进刑部要求

处死。如果黄道周就这么死了,不过是崇祯皇帝所随意屠戮的无数大臣中毫不起

眼的一个,至多留下个忠谏的声名。幸好刑部尚书敢于抗旨,争辩说只有封疆或

贪酷大臣才能以党邪乱政论死,以言论得罪,最多只能判处充军。审了两年,最

后是判处黄道周永戍广西。还没走到广西,圣旨又下来了,皇恩浩荡,赦免复官

。但是黄道周已不再做治国平天下的梦了,一获赦免,便告老还乡,在龙海邺侯

山背山临江盖了一座邺山讲堂开坛讲学。这时候,他已是公认的儒林领袖、一代

宗师,被时人推崇为“字画为馆阁第一,文章为国朝第一,人品为海内第一,其

学问直接周、孔,为古今第一”(徐霞客语),全国各地来听讲的人络绎不绝,

门前的九龙江,号称因此有千帆相竞。重返家乡这一年,他已五十八岁了,他的

打算,就是以传道授业了此残生了。

   
然而大明的气数已经玩完。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明思宗吊死在

煤山,吴三桂打开山海关放进清兵,大明的国土很快只剩下了半壁江山,国难当

头,黄道周的官运却忽然好了起来。福王在南京即位后(即弘光帝),马上下了

诏书,命他赴南京担任吏部左侍郎。

   
弘光帝的任命下来,黄道周本来不打算去赴任,但当政的马士英派人逼迫:

“先生德高望重,不出来作官,是打算跟随史可法拥立潞王吗?”在此之前,大

臣们对该拥立福王还是潞王分成两派。以与崇祯血缘的亲疏而论,应该立福王,

但此人臭名昭著,不可为人君,以史可法为首的朝中大臣都宁愿立亲缘较远名声

却较好的潞王,还在犹豫不决,手握重兵的马士英抢先立了福王,乘机把朝柄捏

在手中,而把史可法赶到了扬州前线。黄道周之所以不愿出山,正是不愿去给这

些人当花瓶。但福王这一派的人,也不会把他留给其他藩王,软硬兼施之下,他

也就只好上南京去了。到了南京,就被升为礼部尚书,地位不可谓不崇高,却仍

然是摆设。弘光小朝廷,只在醉生梦死中残存了一年,当多铎的铁骑杀到南京来

的时候,如果黄道周人在朝廷,绝无可能跟从钱谦益冒着大雨跪在城门口恭迎清

兵,自然只有一死殉国,那样也不过是南京陷落时自杀的大臣中的一个。但上苍

却不愿这么快就把他赶下悲壮的历史舞台,南京陷落的时候他恰好被派到浙江祭

奠禹陵,无意中又躲过了一劫。

   
弘光小朝廷一倒,黄道周平天下之心却更炽了。先是准备去跟随潞王,不料

潞王才监国三日,就向清兵投降。然后是唐王监国,被郑芝龙、郑鸿逵兄弟拥戴

着往福建跑。黄道周深知福建的地势易防守难出击,一进了福建,最多是关起门

来当小朝廷,万难恢复故土。而且当时的福建乃是郑家的天下,去了那里,就是

去当傀儡了。他写了一封信劝阻唐王入闽,信还没寄到,唐王已过了仙霞岭进了

福建了。黄道周只好也回了福建,打算走小路回漳浦老家去,在半道上被唐王派

人截了下来,迎到福州。唐王也在福州正式登基,即隆武帝。

   
隆武帝是读书人,读书人大都敬重黄道周,他也的确要重用黄道周,封官武

英殿大学士兼吏、兵二部的尚书,成了宰相了。但战时的宰相并不值钱,兵食大

权都掌握在郑芝龙手里,不仅黄道周动用不了,连隆武帝也动用不了,君臣相见

,对此只有相对而泣。

   
这时候清廷已下了剃发令,为此在江南制造了一系列惨绝人寰的屠城惨案。

江南人民一面奋起反抗,一面向隆武朝廷求援。但郑芝龙却不准备发一兵一卒。

他的人生哲学很简单,当年他当海盗大王,明廷招降了他,给他高官厚禄,以后

清兵来了,再投降就是了,还会有高官厚禄的。而黄道周名为兵部尚书,却调动

不了一兵一卒,只能到家乡发动子弟兵了。隆武帝无法给黄道周一件武器,一分

军饷,一担军粮,他给黄道周的,只有几百张空白文书。黄道周就带着这几百张

空白文书上了路,每到一地,就用它来写奖状,谁参了军,就送一张亲笔书写的

奖状,最后竟然也给他拉起了一支几千人的队伍,筹到了一个月的兵粮。

   
隆武元年(1645年)九月十九日,这支以锄头扁担为武器的“扁担兵”

,这支只有不到十匹马、只带了一月兵粮的乌合之众,这支完全靠忠义之气纠结

起来的家乡子弟兵,在一位毫无作战经验的文人率领下,浩浩荡荡开出了分水关

,永别了家乡,去跟凶残的征服者做最后的决战。

   
当蔡夫人在家中听到丈夫出关的消息,长叹一声:“哪有将在内相在外而能

成大事的?道周死得其所了!”

                二、决战

   
黄道周出关后,又一路招募新兵,江西的义师也都赶来汇合,加起来有上万

人。十月初抵达广信(今上饶),一进了广信就开坛讲学,借机募捐,又筹到了

三个月的兵粮。几天之后,分兵三路,向清兵发起了进攻,一路向西攻抚州(今

临川),另外两路北上分别攻婺源和休宁。

   
这是一场在军事史上没有留下任何影响的决战。《明史》的编撰者甚至不承

认这是一场决战,对整场战役的叙述只有十九个字:“由广信出衢州,十二月进

至婺源,遇大清兵,战败。”仿佛是稀里糊涂在路上碰上了清兵而被收拾了的。

   
这是一场任何军事分析家都会嗤之以鼻的决战。黄道周所面对的,并不是八

旗子弟,而是洪承畴的队伍。这支以前大明最精锐的部队,掉转刀口杀向自己的

族人时,一点也不比八旗子弟逊色。一方是没有受过任何军事训练的乌合之众,

一方是身经百战、横扫大半个中国的劲旅,其结果如何,还没开战就已决定了。

   
但是我们还能指望有更精彩的对垒吗?几个月前几十万南京守军不战而降,

现在又有几十万正规军龟缩在关内准备几个月后不战而降,保家卫国的责任被推

卸到了平民百姓肩上,这与其说是患得患失的两军交战,不如说是义无反顾的垂

死反抗。

   
婺源离得最近,这一路首先战败,随后休宁、抚州之师也被击溃,这么一来

,连广信也守不住了。向朝廷求援吧,请兵不至,请饷不给,黄道周召集诸将计

议:与其坐而待毙,不如倾巢而出做一决战,不能让清兵笑中国无人!婺源县令

本是黄道周的门人,这时捎来一信说愿意弃暗投明当内应,不管是真是假,就再

打一次婺源吧。

   
十二月六日,黄道周亲率部队向婺源进发,走到了童家坊,闻报说前面的乐

平已陷落了,下一个就该轮到广信了。广信的士民要求回去保卫家乡,黄道周就

让他们回去,自己带着门人们和乐平、德兴两县的乡勇千余人,继续前进。二十

四日,抵达明堂里,深入谷中,遭遇到了埋伏在那里的清兵。参将高万容不受节

度,率兵往山上逃去,全军崩溃。黄道周把招征印交给中书陈骏,命他突围逃回

,自己留下继续督战,直到兵尽矢穷,被俘。被俘之前他曾想自刎,被门人、兵

部主事赵士超所制止:“这里离南京不远,不如等一下死在太祖高皇帝身旁!”

   
这一等,就意味着要到狱中去遭受更重大的痛苦和更严酷的考验。

               三、成仁

   
黄道周落到了徽州守将张天禄的手里。张天禄如获至宝,他知道,擒获一名

以忠义闻名的人,要比攻下数十州郡更能博得洪承畴的欢心。大概,在洪承畴看

来,如果能够劝得忠义之人投降,就可以减轻自己叛国投敌的耻辱吧。

   
黄道周被客客气气送到了南京。狱中的生活似乎和平时也没有什么两样,继

续著书立说,跟门人讲习吟咏如常。每天来探望他的人非常多,有的是来求教的

,他就在狱中开了讲堂,有的是来求字的,他也是有求必应。黄道周是明末首屈

一指的大书法家,与倪云璐、王铎并称晚明三大家,三个人的结局却完全

不同:倪在李自成攻陷京师时自缢而死,王投靠清廷,官至礼部尚书。黄道周的

书法是其人格的完美体现,“他的真书,如断崖峭壁,土花斑驳;他的草书,如

急湍下流,被咽危石”(沙孟海《近三百年的书学》),其行草大字,更以“险

怪”而为世所重。此时南京士人都知道他来日无多,争相向他索书,得到了就当

成宝贝收藏起来。以后的两百多年,清代的书法界极少有人敢于提到他,却也并

不妨碍其书画在民间的辗转流传,至今仍有许多作品存世。

   
清廷对黄道周如此客气,固然是敬重其儒林一代宗师的身份,更重要的,是

抱着感化、劝降的用心。洪承畴亲自出马劝降,黄道周先是装聋作哑,根本不认

这位同乡的老朋友:“洪承畴?早就在松山战死了,先帝赐祭九坛,带领百官亲

自哭临,怎么还会活着?一定是无赖小人冒充的。”继而送给他一幅对联:

   
史笔传芳,未能平虏忠可法。
   
皇恩浩荡,不思报国反成仇。(按:闽南话中“皇”、“洪”同音)

   
洪承畴又羞又愧,给清帝上疏,请求免黄道周一死:“道周清节夙学,负有

重望,今罪在不赦,而臣察江南人情,无不怜悯痛惜道周者。伏望皇上赦其重罪

,待以不死。”但摄政王多尔衮忌惮的正是这“负有重望”,“江南人情”,下

令尽快处决。

   
处决令下来的时候,黄道周已经绝食十二日了。他刚被俘的时候,蔡夫人即

派人送来书信:“忠臣有国无家,勿内顾”,这时候也用不着寄家书去告知死期

了,只在门人赖继谨的家书后面,添了十六个字:“蹈仁不死,履险如夷;有陨

自天,舍命不渝。”

   
隆武二年三月五日即是刑期。黄道周盥洗更衣完毕,对仆人说:“以前某人

曾向我索字画,我答应了的,不能食言。”命铺纸和墨,先作小楷,然后改用行

书,纸太长,写不完,以大字完成。又命铺纸,做水墨大画两幅,画一幅残山剩

水,再画一幅长松怪石。画完,从从容容写上题识,加盖印章,然后出门就刑。

   
黄道周被押到了东华门,想起孝陵就在附近,又见到一块福建门牌,就走到

牌下,指着“福建”两字说:“我君在焉,我亲在焉,死于此可也。”向着南方

--家乡的方向--再拜,不愿再往前走。监刑官只好命令在门牌下施刑。门人

蔡春溶、赖继谨、赵士超和毛玉洁从后面赶上来告别:“老师先走一步了,我们

马上就来跟老师的魂魄汇合。”四人在同一天被杀,合称黄门四君子。

   
随从请黄道周给家眷留几句遗言,黄道周撕裂衣衿,咬破手指,以鲜血写下

了最后一幅大字:

   
“纲常万古,节义千秋;天地知我,家人无忧。”

   
一百年后,他所抗拒的征服者的皇帝乾隆推崇他为古今完人。

1998.3.



【旧作】假做真时——美国皇帝诺顿一世传奇

24 05 2006年

http://s1.album.sina.com.cn/pic/47406879020003yc(诺顿一世像。)

旧金山主要报纸《旧金山纪事报》(San Francisco Chronicle)1880年1月9日的头版头条是“Le Roi Est Mort”(法语“君王驾崩”),宣布:“美国皇帝和墨西哥保护者诺顿一世逝世。”

众所周知,美国独立之前是英国殖民地,独立之后一直实行共和制,1月9日又不是愚人节,怎么冒出了一名皇帝出来?这位皇帝当然是自封的。古今中外,以皇帝自居者数不胜数,直到当代中国农村,还经常上演皇帝登基的闹剧。真正得以君临天下者少之又少,按成王败寇的规律,众多的失败者下场都很悲惨,若不被杀、坐牢,就是被送进精神病院了。但是这位自封的美国皇帝,手上无一兵一卒又穷得丁当响,却生前深受爱戴,死后备极哀荣。这只有在美国这个国家,而且只有在旧金山这个城市,才可能发生。只有一个民主而且有高度言论自由的国家,才会容忍有人自封皇帝发号施令;也只有在一个浪漫的城市,才会欣赏并且利用这种假戏真做的小丑。

像某些出身草莽的皇帝,约书亚·诺顿(Joshua A. Norton)的出生日期曾经也是个谜,其墓碑上刻的出生年份为1819年,《旧金山纪事报》的讣告则说他享年大约65岁(也就是大约出生于1814年)。现在我们根据教区出生记录,可知他于1811年1月17日出生于英国,1820年随父母移民南非。他的父亲在南非经商颇为成功,因此在诺顿于1849年在美国西部淘金热中到旧金山闯天下时,口袋里装着父亲给他的4万美元巨款当种子资金。诺顿起初在旧金山从事多种生意,炒房地产、给金矿提供工具、卖大米等等,也干得颇为成功,到1854年已拥有了大约25万美元的资产,成了旧金山最受尊敬的商人之一,被朋友们戏称为“皇帝”——这大概是他后来自封皇帝的灵感。这时候他有了个大胆的商业计划。当时旧金山已有了相当多的华人,大米是他们的必需品,市场颇大。诺顿想要独占大米市场,囤货居奇哄抬价格。他筹集资金,买下了旧金山几乎所有的大米,促使旧金山的米价直线上升。就在他开始当上米王收取回报时,他的商业运气却完结了:两艘满载大米的日本船只突然抵达旧金山,而他剩余的资金只足以买下其中一艘所载的大米。米价直线下降,诺顿一夜之间破产。

接下来的三年诺顿被债主讨债,官司缠身,到1858年,他已身无分文。然后他失踪了大约9个月。1859年夏天,他回到了旧金山,身穿一身破旧的欧式海军元帅服在大街上晃悠,目光分散,看来已经疯了。9月17日,他决定让世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走进《旧金山布告》(San Francisco Bulletin)办公室,递交了一份一句话的诏书,“在美国绝大多数公民的强烈要求下,我……宣告自己为美国皇帝”,并命令美国各州的议员于明年2月1日到旧金山音乐大厅开会,修改现有的法律。下署“美国皇帝诺顿一世”。

《旧金山布告》的编辑们没有把这张字条扔进废纸篓,而是在第二天以“一名皇帝在我们中间?”为题在头版刊登了诏书。旧金山的公民们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皇帝的子民,并愉快地接受了这个现实。在当天就有人在街上向诺顿一世行鞠躬屈膝礼。随着时间的推移,诺顿一世越来越受到旧金山人民的爱戴。像其他国家的皇室成员,诺顿一世的存在给公众提供了许多饭后谈资,人们津津乐道他的轶事、绯闻。有谣言说诺顿一世是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的私生子,这个谣言可能是诺顿一世本人炮制的,至少是被他所认可的。拿破仑三世(1808-1873)实际上只比诺顿一世大三岁,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诺顿一世对自己的出生年份秘而不宣。也有谣言说诺顿一世向英国女王维多利亚求婚。诺顿一世在晚年的确颁布过诏书宣布自己要选皇后,不过其真实动机是想以此为借口把皇宫搬到高级宾馆。诺顿一世的诏书更多的是在针砭时弊,不乏真知灼见,旧金山各报争相刊载,并为了娱乐和出于政治目的,经常盗用诺顿一世的名义颁布伪诏。对旧金山人民来说,诺顿一世不仅是个小丑,也是个政治工具,这和世上大多数帝王也没有什么区别。显然,有许多人会认为诺顿一世不过是个精神病患者。但诺顿一世除了自封皇帝之外,其言行举止都很正常,并没有出现精神分裂症患者所常见的幻觉。马克·土温在旧金山当记者时,曾是诺顿一世的邻居。据他的观察,诺顿一世并不像人们想的那么疯狂。他后来创作《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时,以诺顿一世为原型塑造了其中的“国王”一角。

http://s2.album.sina.com.cn/pic/47406879020003yd(《哈克贝利芬》初版插图“国王猛摇哈克”)

但是诺顿一世试图统一全美的伟大事业却一再受挫。1859年10月12日,他发布诏书,以腐败盛行、当今政府不能保护公民生命财产为由,宣布解散美国国会,并再次命令各方代表到旧金山音乐大厅共商国事。1860年1月,他听说议员们抗旨继续在华盛顿开会,便下令美国军队总司令斯格特将军派兵前往国会大厦驱逐叛党。美国军队也抗旨,于是他在那一年的7月颁布诏书宣布解散共和国。此时共和国也的确处于濒临解散的状态,南北战争即将爆发。他命令林肯总统和南方邦联杰斐逊·戴维斯总统到御前来和平解决争端。他们两人全都抗旨,内战于是爆发。在内战爆发后,诺顿一世向林肯总统表示他愿意派御林军援助联邦政府,林肯礼貌地答复说将把他及其队伍做为后备力量。诺顿一世还给世界各国的政府首脑写信提供种种忠告,据说当时夏威夷国王对诺顿一世表现出来的智慧极为佩服,不愿再与美国国务院打交道,而只接待诺顿皇帝的使者。美国联邦政府对诺顿一世的身份也并非完全不予承认,在1870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纪录中,写着诺顿的职业是“皇帝”。

不过,诺顿一世的统治范围显然只限于旧金山一地。做为皇帝,诺顿一世享有一些特权,例如他可以在旧金山最好的餐馆免费就餐,这些餐馆也以能挂上“美国皇帝指定餐馆”的牌子为荣。旧金山的剧院在前排为他保留了三个座位,供他和两头皇犬就座。他驻跸的“皇宫”——一个肮脏、窄小的公寓房间——的租金,也由共济会包了。当然也有个别的人不承认他的皇家特权,例如华人洗衣店就拒绝为他免费洗涤皇服,不过没有关系,自有好心的有钱人暗地里替他付钱。在他真的需要付钱时,他就发行“皇家”钞票,面值大多为50美分,也有的为5美元、10美元。这些钞票在旧金山被商店、银行普遍接受,据说信誉比美元还好。不过诺顿一世并没有因此滥印钞票大发横财,在他驾崩之后,人们在皇宫中发现国库只剩区区数美元。在诺顿一世的皇服过于破旧时,市政府为他订做了一套崭新的皇服,并举行盛典交给他。在自行车开始流行时,市政府购买了一辆让他当皇骑。

http://s3.album.sina.com.cn/pic/47406879020003ye(诺顿一世发行的钞票。)http://s4.album.sina.com.cn/pic/47406879020003yf(漫画家爱德·詹普(Ed Jump)的漫画《三个流浪汉》描绘诺顿一世及其皇犬在打秋风,让诺顿一世大为光火。)

诺顿一世也励精图治,勤政爱民。每天人们都看到他穿着皇服在街上视察,监视市政设施的修建,监督警察的工作,并经常要在各种各样的庆典上做为嘉宾发表演说。如果他发现市政设施不足,他就命令加以改进。如果税率太高,他就命令降低。如果臣下不执行他的命令,他有时也会挺身而出。当时旧金山经常出现攻击华人的骚乱。诺顿一世在一次巡视中,遇到了一起反华骚乱,据称他为了平息骚乱,跑到华人和暴徒中间,跪下来反复做祷告,使暴徒感到羞愧而散去。在无数正常人疯狂反华的时候,却只有一名被视为疯子的人大无畏地站出来制止悲剧的发生,究竟谁更疯狂?诺顿一世还是一位目光远大、雄才大略的皇帝。1869年,他颁布诏书下令臣民资助当地一位姓马里奥特(Marriot)的发明家研究“空中机器”,而三十多年后,莱特兄弟才成功地制造了人类第一架飞机。他向其他国家领导人提议组成“国联”,以和平解决国际争端;1919年,根据凡尔赛条约果然成立了这么个名称、功能和他提议的一模一样的国际机构,但是此时各国领导人都不知道他们是在实现诺顿一世的宿愿。1869年,诺顿一世下令在旧金山海湾建一座悬索桥,此后又几次下诏命令建桥。和他的其他圣旨不同的是,这道圣旨最终不仅被奉行,并且归功于他,只不过迟了六十多年:1933年,旧金山开始在诺顿一世规划的地址建悬索桥,1936年,这座世界上最著名的大桥之一——金门大桥建成,在它的一根桥梁上挂着一块牌纪念诺顿一世:“旅行者,请停步并感谢美国皇帝和墨西哥保护者诺顿一世(1859-80在位),他有先见之明,构想并下令在旧金山海湾建桥。”

这样的皇帝合该受到人民的爱戴。在1867年1月21日,有一位名叫阿曼·巴比尔(Armand Barbier)的新警官不知好歹,竟敢作乱犯上,以流浪罪逮捕诺顿一世。有人向巴比尔指出诺顿一世口袋里装有4.75美元,也有住所,因此不能算是流浪汉,巴比尔于是改指控诺顿一世是精神病患者,将他关起来等待精神病专员(负责判决某人是否有精神病的政府官员)做判决。舆论大哗,旧金山的报纸纷纷发表社论抨击警官的做法。眼看人民就要起义勤王,警长下令释放诺顿一世并向他道歉,诺顿一世宽宏大量地赦免了那名新警官。从那以后,旧金山的警官在街上见到诺顿一世时都向他敬礼,一年一度的警察——诺顿的“皇家警察”——检阅仪式也由诺顿一世带队。

1880年1月8日,诺顿一世在前往自然科学院演讲的途中,因中风驾崩。2天后,他被埋葬在共济会墓地,约三万人参加了葬礼,送葬的队伍长达2英里,据称是旧金山历史上最隆重的葬礼。葬礼第二天,有日全食使旧金山天昏地暗,提醒旧金山人民一个美好王朝的终结。1934年6月30日,旧金山市政府将他的遗体移到林地陵墓(Woodlawn Cemetery),新立了一块不算寒碜的大理石墓碑,上书“诺顿一世,美国皇帝和墨西哥保护者”。1980年1月7日午餐时间,旧金山举行典礼纪念它的唯一皇帝驾崩100周年。古往今来,有多少皇帝在死后100年还让人记得?

护林人乙:是的,但是你说话的口气就像你是国王。

亨利六世:啊,我是,在精神上是,而那也就够了。

护林人乙:但是如果你是国王,你的王冠在哪里呢?

亨利六世:我的王冠在我的心中,而不在我的头上。

它没有镶嵌钻石珠宝,也不是要人看见。

我的王冠叫满足,很少国王享有此王冠。

(莎士比亚《亨利六世(下)》第三幕第一场,拙译)

http://s5.album.sina.com.cn/pic/47406879020003yg(诺顿一世陵墓。)2004.2.11.



【旧作】功到雄奇即罪名

17 05 2006年

功到雄奇即罪名
——纪念民族英雄袁崇焕诞辰四百一十周年

·方舟子·

当我写下“民族英雄”这四个字时,不由觉得有些沉重。在这样的时候这样的地方,还提什么民族英雄,是不是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君不见有人突发奇论,认为“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适”乃是符合现代民主原则的真理,因此在民族战争中,拒绝“弃暗投明”、顽抗到底的岳飞、袁崇焕之流就成了不识时务、抗拒历史潮流、祸国殃民的罪人了。此论一出,居然还很有些人赞同,所谓的民族英雄,在今天某些人看来,不过是疯子、腐儒的代名词。

民主原则本来是处理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方式,现在竟然也被人套用在两个民族的生死决战之中,用以剥夺被侵略民族的抵抗权利,可算是一大发明。未来的侵略者又多了一样堂皇的招牌,被侵略的懦弱者又多了一项自慰的借口。但是不管招牌如何堂皇,借口如何漂亮,总会有不愿当异族奴隶的热血男儿挺身而出,为本民族的存亡作最后的挣扎。虽然由于时势的缘故,这种挣扎也许是徒劳的,免不了要被聪明的后人讥之为抗拒历史潮流,但他们为人的尊严和英雄的气概,却在悲剧性的最后一搏中发出了惊世骇俗的光亮,千百年之后依然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激励着每一个血还没有冷透的后来者。

何况岳飞、袁崇焕等人所奋起抵抗的乃是落后、野蛮的异族(在当时还是异族)的掠夺性侵略,这种抵抗,在任何时候都有无可置疑的正义性。以明末为例,当时后金(清)的全部男丁不过二十万人,全部从军作战,生产劳动靠的是俘虏来的汉人、朝鲜人奴隶。他们发动战争的目的,便是掠夺物产和俘虏人口,每过一地,必定烧杀劫掠,无恶不作。对这样的入侵之敌,难道应该箪食壶浆夹道欢迎?就算本民族的统治者昏庸残暴,而本民族的百姓何罪之有?在保家卫族的战争中,英雄豪杰只能舍生忘死,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除此别无选择。

这种英雄气概,不是现在的某些自诩的民主斗士所能理解的。即使是在当时,这些置个人安危于度外的民族英雄就已被视为不合时宜的痴人傻子了。请求与袁崇焕同死的布衣程本直就这样评价袁崇焕的为人:“举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痴汉也。唯其痴,故举世最爱者钱,袁公不知爱也;唯其痴,故举世最惜者死,袁公不知惜也。于是乎举世所不敢任之劳怨,袁公直任之而弗辞也;于是乎举世所不得不避之嫌,袁公直不避之而独行也。而且举世所不能耐之饥寒,袁公直耐之以为士卒先也;而且举世所不肯破之体貌,袁公力破之以与诸将吏推心而置腹也。”这样的痴汉,在当时已是“掀翻两直隶、踏遍一十三省”而不可再得,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更是天方夜谭,也难怪有人要把本民族的大英雄拿来作为自己骂街的靶子了。

万历十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一年,大政治家张居正累死任上,人亡政息;二十岁的万历皇帝开始了他二十五年不上朝的亲政,中国一下子从辉煌灿烂的顶点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渊。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攻明,压垮大明帝国这一头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来了。而腐朽的大明帝国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打一场惨败一场,天启二年广宁一役,王化贞的十三万大军全军覆没,四十余座城落入了后金手中,明军士气低落到了极点,正是在这一年,袁崇焕挺身而出,投笔从戎,开始登上了悲壮的历史舞台。四年之后,努尔哈赤率兵十三万,攻打孤立无援的宁远,却被袁崇焕的一万守军打得大败而归。努尔哈赤纵横天下数十年,第一次尝到了惨败的滋味,还在战斗中被打伤,不久郁郁死去。这是明清的长期交战中,明军取得的首次胜利。又过了一年,皇太极欲为其父报仇,“灭此朝食”,亲率两黄旗两白旗精兵,围攻宁远、锦州,攻城不下,野战不克,损兵折将,连夜溃逃。袁崇焕从此威震辽东,令清兵闻名丧胆。

崇祯即位,招回因宁锦大捷反而被魏忠贤罢官的袁崇焕,拜兵部尚书,督师蓟辽,赐尚方剑。兵部尚书是最高军事行政官,督师是最高军事指挥官,袁崇焕身而兼之,达到了其军旅生涯的顶点。袁崇焕走马上任,坐镇辽西,满兵再也不敢取道宁锦以入山海关,但是却可能取道蒙古,从蓟门入寇。袁崇焕虽然官为督师蓟辽,蓟州其实是他所管不到的,因此上疏请朝廷务必加强遵化的防守,增设团练总兵。连上三疏,朝廷却因为他推荐的总兵人选被弹劾,不予理睬。朝官还在那里互相推诿扯皮,而皇太极已接受汉奸高鸿中的建议,果然如袁崇焕所料,在崇祯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率领满兵十余万,以蒙古兵为前导,从喜峰口窜入长城,攻陷遵化。这些地方都属蓟辽总督刘策管辖(总督比督师低一级),与袁崇焕无关,但袁“抱心太热”,于二十八日闻警,即与祖大寿、何可纲率兵入援,沿路经过的抚宁、永平(都在河北东北)等地逐路置防,逐城设守,计划截断满兵的归路。十一月初十,袁军到达蓟州,与满兵交锋,满兵没有料到会在这里遭遇袁军,大惊,于半夜越过蓟州向通州退兵,渡北运河,直逼北京。袁崇焕率五千骑兵急速追赶,士不传餐,马不再秣,两天两夜急行军三百多里,竟比满军早到北京三日。崇祯见袁军赶到,大喜,召见袁崇焕,赐御馔和貂裘,但袁崇焕要求让士兵入城休养,却没被批准,只得驻扎在广渠门外。满兵一路上攻来,到高密店时侦知袁军已在北京,无不大惊失色,以为袁军从天而降。二十日,两军在广渠门会战。袁军后来又到了四千骑兵,合起来也不过九千人,以这九千人大战十万满兵,以一挡十,从早打到晚,满兵终于不支败退,连退十几里才稳住了阵脚。本身并不会武功的袁崇焕因为这一仗关系重大,披上了甲胄亲自上阵督战,把满兵一直往北追到了运河,袁据说在战斗中中箭受伤(《朝鲜仁祖实录》)。

这一仗,与宁远之役、宁锦大捷大不相同,并非据城固守,而是硬碰硬的野外作战,连明军最为倚重的红夷大炮也未能派上用场,在军事形势上并无优势可言,而能击败十倍于己的敌军,靠的是誓死保卫京师的高昂士气,赢得十分侥幸。气二鼓而衰,三鼓而竭,士气是不可长期依赖的,作为一个高明的军事指挥官,袁崇焕深深知道这一点。即使是这一仗,他也并不想打,而是不得不打,侥幸以少胜多,他也没有给胜利冲昏了头脑,而是按兵不动,等待随后就会赶到的大批步兵和各地勤王兵。崇祯一再催促他出战,他都以兵困马乏,等待援兵为由加以推迟。其实即使援兵赶到,他也未必就愿意立即跟满兵决战,因为打野战,明军不是能骑善射的满兵的对手。袁崇焕对满兵的战略向来是“战虽不足,守则有余;守既有余,战无不足。”这一次皇太极以倾国之师深入大明腹地,本来极其冒险,拖得越久,对他们越是不利。袁崇焕的计划便是截断满兵退路,把满兵围困住,等到各路勤王兵云集,时机成熟,再四面合围,进行决战,毕其功于一役。即使不能在此役全歼满兵,也当能给以重创,自己先前向崇祯夸下的“五年全辽可复”的海口,隐隐有了希望。这时有两路勤王兵赶到,袁崇焕并未把他们留下守卫北京,而是一路派去昌平保卫皇陵,另一路退至三河截断满兵后路。他自己的主力预计十二月初三、初四日即可赶到,可以开始实施合围计划了,不料初一日自己被捕下狱,使历史因之改写!

对袁崇焕的这一番部署,生性多疑的崇祯越想越不对头:为什么他能料敌如神,说满兵要来就真地来了?为什么打败敌军后不乘胜追击,反而按兵不动?为什么勤王兵赶到他反而把他们驱散?而这时朝中、城中的舆论对袁崇焕也非常不利。这是满兵首次打到北京城外,北京的官民何曾见过这种阵势,巴不得早点把满兵赶跑;高官贵族大多在城外置有家产,现在惨遭满兵蹂躏,自然心疼得狠,见袁崇焕按兵不动要打持久战,官民们便把怨气都发泄到了袁崇焕头上,骂他“纵敌”。我国人民历来喜欢用顺口溜抨击时事,历代统治者对这种民谣也很重视,把他们当成预言看待,而这时候也出现了这么一条民谣:“投了袁崇焕,鞑子跑一半。”(文秉《烈皇小识》)这时的民心竟然认为要赶跑满兵,必须先逮捕(“投”)袁崇焕。这些舆论,自然也通过各种渠道传到了崇祯耳里,更加深了他的疑虑。终于,有两个被满兵俘虏的太监逃了回来,向崇祯报告了他们在敌营偷听来的重大机密:原来袁崇焕通敌,与满兵有密约,二十日满兵并非战败,而是有意退兵,以便让袁崇焕实施他的逼和计划。崇祯至此恍然大悟,觉得所有的谜团一一解开了,立即召见袁崇焕,就在殿上命锦衣卫把袁崇焕逮捕下狱。

当时在场的大学士成基命算是头脑比较清醒的人,叩头请崇祯务必慎重,不要轻信流言,目前敌军兵临城下,局势危急,非平时可比(即不应该象平时那样想抓谁就抓谁)。崇祯自以为证据在手,慎重即是因循,不理(《明纪》)。在兵临城下之时,把自己的最高军事指挥官逮捕下狱,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大概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空前绝后的创举了。

祖大寿是一起被召见的,见主帅被捕,战栗不知所措。崇祯派了个太监向城外袁军宣读圣旨,宣布袁崇焕罪状,三军放声大哭。初三日,祖大寿与何可纲悲愤之余,决定不再为皇帝老儿卖命,率袁军往东向锦洲奔去。正南下赴援的袁军主力在途中听说主帅被擒,自然也掉头就走。

崇祯这下子才慌了起来,便接受余大成的建议,派全体内阁和九卿到狱中求袁崇焕写信劝祖大寿回来。等到信使追上袁军,已在山海关外了。祖大寿读毕,下马捧信痛哭,全军也跟着痛哭,惊动了在军中的祖大寿母亲,问清是怎么回事后,劝大家回去奋勇杀敌:“所以至此,为失督师耳。今未死,何不立功为赎,后从主上乞督师命耶?”于是袁军个个争先恐后,即日回兵入关,收复了永平、遵化一带。这一件事,即使是铁石心肠如崇祯也不能不稍被打动,也因此闪过让袁崇焕复出的念头,但也仅仅是一闪之念而已。

加在袁崇焕头上的罪名,是擅主和议,专戮大帅。擅主和议,是指他跟皇太极的议和。皇太极与明军每打完一仗,都要主动议和,这并非如金庸在《袁崇焕评传》中所认为的那样是诚心诚意的议和,多半是带有欺骗性的缓兵之计。袁崇焕对此并非不知道,但是在军事上处于劣势的明军更需要有一段和平的时间用于休养兵马,巩固城池,因此对皇太极的每次议和他都积极响应,两人书信往返不断。这一切并非背着明廷干的,而明廷对议和虽然不以为然,却也并不怪罪。在袁崇焕给崇祯的奏疏中也指明了他的治辽战略就是“守为正着,战为奇着,和为旁着”,对此崇祯本来也很赞赏,当袁崇焕“擅主议和”之时,崇祯甚至还加了他的官,给了他太子少保的头衔,这时候却翻起了历史老帐。明朝的士大夫鉴于南宋的教训,无不以与满人和谈为耻,对于南宋向金是称臣纳款的求和,而袁崇焕与皇太极是不带任何屈辱性甚至还是高一等的议和这种明显的区别都看不出来,敢于议和便被视为秦桧式的卖国贼,而不管议和的目的何在,所谓书生误国,莫过于此,这也就是程本直所说的“举世所不得不避之嫌,袁公直不避之而独行也”。(对于与袁崇焕的最后一次和谈,皇太极曾在谕文里抱怨说:“逮至朕躬,实欲罢兵戈,享太平,故屡屡差人讲说。无奈天启、崇祯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帝号,及禁用国宝。朕以为天与土地,何敢轻与!其帝号国宝,一一遵依,易汗请印,委曲至此,仍复不允。朕忍耐不过,故吁天哀诉,举兵深入。”则这是什么性质的和谈,再明白不过。对于这次议和,清人后来以为奇耻大辱,淹没不载,幸好清宫内阁档案中还保留了这道木刻谕文。)

专戮大帅,是指袁崇焕在半年前以阅兵为名,乘舟至双岛,祭出尚方剑,斩镇守皮岛的左都督毛文龙于帐前。金庸对此颇有微词,认为毛文龙不该杀,杀的方式也不对头。袁崇焕历数毛文龙的十二罪状,确有凑数之嫌,但不服节制、虚报兵额、中饱关银、擅开马市私通外番这几条,在当时确实都是死罪。后人查阅清宫档案,更发现毛文龙当时确实与清人私通(《近世中国秘史》),足见其死有余辜。至于袁崇焕采用那么戏剧化的手段杀他,也是万不得已。皮岛孤悬海外,如果靠下诏擒拿,只能逼反了毛文龙。朝中大臣并非没有想除去毛文龙的,只是除不了,不敢除,奈何他不得:“是左右大夫皆曰可杀,国人皆曰可杀也。其不杀也,非不杀也,不能杀也,不敢杀也,是以崇焕杀之而通国快然。”(程本直《漩声记》)。朝鲜深受毛文龙荼毒,其国王听到文龙被诛的消息,大喜:“为天下除此巨害。”(《朝鲜仁祖实录》),可为毛文龙该杀的佐证。但毛文龙杀敌无能,拍马有方,领来的饷银,倒有一大半没有运出京城,而是用于行贿。私开马市,用战略物资向清人换来的人参貂皮,也多拿来向朝廷大官上贡,因此朝官喜欢毛文龙的很是不少。袁崇焕把毛文龙杀了,这些朝廷显贵断了一大财路,无不深恨袁崇焕,最恨的是毛文龙的同乡、大学士温体仁。正是这位温体仁,当崇祯闪过复用袁崇焕的念头时,他赶紧连上五疏,请速杀袁崇焕。杀毛文龙,这时便被拿来作为袁崇焕通敌的证据,因为据说清兵最忌惮的倒不是袁崇焕,而是毛文龙,因此便要袁崇焕杀了他作为议和的条件。袁崇焕既然被当成了秦桧,毛文龙也就被捧成了岳飞,《天启实录》中记载毛文龙的罪恶本来不少,这时候的文献反而都颂扬起毛文龙来了。

从袁崇焕被捕到遇害,经过了八个多月的时间。既然袁崇焕的通敌证据确凿,为什么会拖这么久呢?金庸说是因为满兵一直到六月份才全部退出长城,在此期间崇祯不敢杀袁崇焕得罪辽东部队。崇祯既然敢抓,抓了以后大家都已知道袁必死无疑,又何至于不敢杀?当时的兵部尚书梁廷栋甚至请崇祯立斩袁崇焕,“则逆奴之谋既诎,辽人之心亦安”(《明本兵梁廷栋请斩袁崇焕疏》),可见在这些人看来,杀袁反而有助于稳定军心。袁案之所以拖了这么久,是党争造成的。原来当时的首辅钱龙锡与袁崇焕关系相当不错,这时也受到了牵连。钱是当初惩办魏忠贤一案(称为逆案)的负责人,因此令阉党怀恨在心。这时候阉党遗逆又在朝廷渐渐得势,便想把袁案扩大成一个新逆案,把钱龙锡这些对头一网打尽。钱龙锡自然在朝中也有些势力,两派便就袁案展开了拉锯战,事情就这么一直拖了下去。此事终于让崇祯发觉,大发脾气,限令五天之内了结袁案(《明纪》)。新逆案因此没能得逞,但钱龙锡也在袁崇焕死后被捕论死,后改判充军。

主持袁案会审的,正是前面提到的梁廷栋。此人曾在辽东与袁崇焕共事,合不来,终于抓住了机会公报私仇。他起初判定的处罚是夷三族。当时的兵部郎中余大成是为袁崇焕喊冤最力的一位,这时吓唬上司说:我在兵部当郎中,已换了六任尚书,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你现在开了夷三族的先例,想想你自己的三族吧。梁廷栋倒真地给吓着了,便与温体仁商量,对袁崇焕减轻处罚,判处凌迟,兄弟妻子流放三千里(袁崇焕无子,《碧血剑》的袁承志自然是虚构的),籍没财产(发现袁家没有什么财产,足见袁崇焕当官之清廉)。

崇祯三年八月十六日,四十六岁的袁崇焕在北京西市口被凌迟。所谓凌迟,便是千刀万剐,是极刑中的极刑;而北京市民先是认为袁崇焕纵敌,现在又都相信袁崇焕通敌,清兵是他引来的,无不以争食袁爷的血肉泄恨为快,使这次凌迟更是空前的惨烈。把袁崇焕误为大汉奸的明末史家张岱津津乐道地记下了这个血腥的场面:

“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石匮书后集》)

英雄肉的价格是手指大的那么一块,银一钱。而我们的英雄,在整个行刑过程中,一直在叹息,即使皮骨已尽,而“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明季北略》)袁爷所悲叹的,不是百姓的愚昧,那对他来说毫不意外,他所悲叹的,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遗憾,即使身受极刑,萦绕在脑子里的依旧是民族的存亡,国家的安危:

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保辽东!(《临刑口占》)

袁崇焕对自己的下场,并非一无所知。自从他投笔从戎以来,他所担心的不是战死沙场,而是死于谗言。在奏疏中,反反复复说的也是这种担心。他对天启皇帝是这么说:“顾勇猛图敌敌必仇,奋迅立功众必忌,任劳则必召怨,蒙罪始可有功;怨不深则劳不著,罪不大则功不成。谤书盈箧,毁言日至,从古已然,唯圣明与廷臣始终之。”他对崇祯皇帝也是这么说:“以臣之力制全辽有余,调众口不足,一出国门,便成万里。忌能妒功,夫岂无人。即不以权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见乱臣谋。”“用人当任而无二,信而勿疑。但当论成败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为怨实多。况图敌之急,敌亦从而间之,是以为边臣甚难。陛下爱臣知臣,臣何必过疑惧,但中有所危,不敢不告。”当我们今天阅读这些文字的时候,只觉得字字是血,句句是泪,对于自己的死于敌人的反间,死于朝廷的猜忌,袁崇焕早已预见到了。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良臣择主而适”,不明哲保身退隐山林,反而舍身报国,明知是死路一条,却偏偏去赴汤蹈火?因为人民在受难,民族在沦亡,热血男儿责无旁贷,不敢偷生惜死!

“杖策必因图雪耻,横戈原不为封侯。”(《边中送别》)他的投笔从戎,不是为了封万户侯,而是以收复失地,解辽东人民于倒悬为己任。在崇祯与袁崇焕那场著名的平台对策中,崇祯曾把袁崇焕叫到跟前,对他说:“愿卿早平外寇,以舒四方苍生之困。”这不过是一句套话,袁崇焕竟然大为感动,举手加额:“皇上念及四海苍生,此一语,皇天后土,实式临之。臣所学何事,所做何官,敢不仰体皇上,早结此局。”(《石匮书后集》)为崇祯念及百姓,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他与皇太极议和,也是把归还被占领土,放回被俘官民男妇作为首要的谈判条件,毫不让步:“今若修好,则城池地方,作何退出?官生男妇,作何送还?”。

既然把民族利益放到了首位,也就只好不顾个人安危,抛弃家庭幸福了:“予何人哉,十年以来,父母不得以为子,妻孥不得以为夫,手足不得以为兄弟,交游不得以为朋友。予何人哉,直谓之曰:大明国里一亡命之徒可也。”(余大成《剖肝录》)心甘情愿当一个以国为家的亡命之徒,此乃袁崇焕之所以为民族英雄,袁督师之所以为“千古军人之楷模”(梁启超语)。然而这样一个亡命之徒,却惨死于本族人之手,一个屠杀本民族英雄的民族,真是无可救药的奴隶之邦!

金庸认为,当时的朝臣之中,大约七成同情袁崇焕,其余三成则主张杀他,根据的是当时余大成的说法。其实余大成在后面还有一句:那同情袁崇焕的十之七“特以所坐甚大,且惮于体仁(温体仁)与栋(梁廷栋),未敢救。”大概不过是余大成为了救袁崇焕的虚张声势,不足为凭。当时敢于公开为袁崇焕鸣冤的朝臣极少,大学士周延儒、成基命、吏部尚书王永光曾上疏解救,祖大寿以官阶赠荫请赎,兵科给事中钱家修请以身代,御使罗万涛为袁申辩,削职下狱。此外就是为此专门写了一篇《剖肝录》的余大成了。而袁崇焕所将的辽兵,当然都知道自己主帅的冤枉,袁崇焕在狱中的八个多月,天天有关外将吏士民到督辅孙承宗的府第号哭鸣冤,愿以身代,而孙承宗竟不敢向崇祯报告。前面提到的那位布衣程本直,胆识与朝臣们相比真有天壤之别,不仅写了一篇《漩声记》为袁辨冤,而且四次诣阙抗疏,无效,愤而请与袁俱死:“予非为私情死,不过为公义死尔。愿死之后,有好事者瘗其骨于袁公墓侧,题其上曰:“一对痴心人,两条泼胆汉”,则目瞑九泉矣。”崇祯成全了他,顺手把他杀了。

更多的人,都觉得袁崇焕该死,即使觉得袁不该死的,也只是觉得袁爷功大,并不知其中另有冤情。逃归太监,对袁崇焕之通敌言之凿凿,令人不能不信。虽然崇祯对此事也许并未加以声张,但当时的人都知道有两个太监对于挖出袁崇焕这个大汉奸起了关键作用(《石匮书后集》)。在这种形势下,敢于为袁鸣冤的人需要承担多大的压力,需要有多么大的勇气。也多亏了这些勇士的鸣冤叫屈而留下的第一手的史料,我们今天才能对这个冤狱的来龙去脉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这几声微弱的不平之声,很快便被淹没了。到了南明,士大夫们,不管是君子还是小人,是博学鸿儒还是无耻之徒,居然都异口同声谩骂袁崇焕是祸国殃民的大汉奸,并且有声有色地编造起袁崇焕如何与清兵暗中勾结的故事来了。就算有几个见识不凡的学者觉得内有隐情,也不敢为袁崇焕辩护,金庸的先祖查继佐编写的《罪惟录》这部明史巨著,提到这桩攸关大明命运的大案,竟然只有“下狱,伏法”这四个字。难怪现代明史专家孟森愤慨而言:“此则明统一日不绝,崇焕功罪一日不明!”而今日竟还有些学者根据明末的这些“记载”,认定袁氏通敌胁和的说法并非无稽,读史之人,能不慎乎!

既然皇帝是如此昏庸,朝臣是如此忌恨,百姓是如此愚昧,一向以“心苦后人知”自慰的袁崇焕便只有期待着历史公正无私的审判了(《入狱》):

执法人难恕,招尤我自知。
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辞。

然而这一天来得实在太晚了,一直要等到乾隆年间,清人根据《清太宗实录》编写《明史》的“袁崇焕传”,世人才知道,原来那两位太监是清兵有意放回,他们所偷听到的机密也是清兵有意让他们听到的,而这一切,都是熟读《三国演义》的皇太极亲自导演的一出“蒋干盗书”。袁崇焕之冤至此大白于天下,然而这时候大明王朝已经灰飞烟灭一百年,大明遗老也都死得干干净净了。

金庸的《袁崇焕评传》的主要创见,是认为崇祯杀袁崇焕的根本原因,不是中了敌人的反间计,而是两个人的性格冲突。他的理由是,曹操中了周瑜的反间计,立时醒悟,而袁崇焕从下狱到被杀,长达八个多月,崇祯不可能不知道这是敌人的“蒋干盗书”,之所以还是要杀袁崇焕,是为了掩饰自己当初的愚蠢,不肯认错。曹操中反间,不过是小说家言,不足为据,即使真有此事,则老奸巨猾、足智多谋的曹操能够醒悟,二十不到的毛头小伙子崇祯则未必有这样的本事。但是我也认为敌人的反间不是袁崇焕被杀的根本原因,它不过是擒捕袁崇焕的锁链的最后的一环,而这一条锁链,早已由昏君奸臣、腐儒愚民共同铸就了。

袁案是中国历史上关系最重大的一桩冤案。一提起大冤案,大家马上会想起岳飞、于谦。但南宋之初,名将辈出,岳飞之外,还有韩世忠、张俊等人在,是以南宋还能苟延残喘一百多年。于谦死于功成之后,对明朝的国运并无直接的影响。但是袁崇焕之死,却可以说直接导致了明朝的最后灭亡。他死后,明廷再也找不到一个象样的督师,边事无人,这是第一个后果。第二个后果,是让明军将士因此对朝廷寒透了心。以前明军与满兵交战,虽然屡战屡败,但将士或者战死,或者逃跑,还很少有向满兵投降的。袁死后,才开始有整个部队向满兵投诚的:“以督师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辈在此何为?”。他死后的第二年,投降的明朝将士给满兵送去了红夷大炮,从此明军在武器上也不占优势了。第三,袁崇焕一死,各路勤王兵军心大乱,山西和陕西两路军马溃回家乡后竟然沦为流寇,流寇从此成为大明王朝的又一大威胁,并最终把它埋葬。

袁崇焕死后的十五年,崇祯吊死煤山。明亡,亡得一点也不冤枉。崇祯死前还自称“君非亡国之君,臣乃亡国之臣”,至死不悟,带着花岗岩脑袋,向与他一样残忍却更有知人之明的朱元璋报到去了。

天启二年,另一位民族英雄、抗后金名将熊廷弼被朝廷冤杀,传首九边。当时还未成名的袁崇焕兔死狐悲,作诗哀悼。这两首诗,拿来哀悼袁崇焕本人,倒也相当合适。诗曰:

记得相逢一笑迎,亲承指教夜谈兵。
才兼文武无余子,功到雄奇即罪名。
慷慨裂眦须欲动,模糊热血面如生。
背人痛极为私祭,洒泪深宵哭失声。

太息弓藏狗又烹,狐悲兔死最关情。
家贫罄尽身难赎,贿赂公行杀有名。
脱帻愤深檀道济,爰书冤及魏元成。
备遭惨毒缘何事,想为登坛善用兵。

〖后记〗 金庸大侠当年写完《碧血剑》之后,意犹未尽,写了一篇长达六七万字的《袁崇焕评传》附在其后。我当年读的《碧血剑》是大陆的盗印版,删去这篇评传不附,是以我虽然一向留心袁崇焕的研究,却错过了金大侠的高论。直到最近,有网友得知我在写纪念袁崇焕的文章,乃千里迢迢寄来金传让我参考。金庸自谦其评传并无多大的学术价值,只有可读性,则我的这点文字连可读性也没有,或者还有点普及性,不留心明史的人若能因此了解一下这桩大冤案的始末,知道我们曾经有过这么一位被冤杀了的大英雄,足矣。草成此文,以报网友赠阅之谊。凡见于《明史》及与金传重复的史料,文中不另注明出处。

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



【旧作】长城随想

13 03 2006年

    一九九零年四月五日,清明节,我在北京作毕业论文。这一天北京各大学
放假,郊游疏散。我所在的科大研究生院,便组织大家去游刚刚修好的慕田裕
长城。

    我便在这一天,在无数中国人“欲断魂”的日子,第一次看到了我们中华
民族举世闻名的象征,看着那蜿蜒起伏在山巅上延伸至无穷无尽的远方的褐色
城墙,想到的是我们祖先的图腾--龙。我本来对这个拼凑出来的凶猛的怪兽
毫无好感,那一刻,面对着这悲壮地挣扎着的身躯,却被感动了。脚下的砖块
是崭新的,这是现代长城,不是我朝思暮想的明长城。我在城墙上向西往前走,
钻过了铁丝网,是一片残砖断垣,这才是真正的未加修饰的明长城。这时候已
经无法走了,而必须手足并用往上爬,爬到了最高峰,放眼望着塞外,想起了
《明史》上的那段话:

        元人北归,屡谋兴复。永乐迁都北平,二面近塞。
        正统以后,敌患日多。故终明之世,边防甚重。东
        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分地守御。

    说起长城,大家马上想到的是秦始皇。但是秦长城虽说是遗址犹存,真的
让你去看那些遗址,不说你很难想象那是长城。我们今天的所谓长城,都是明
人修的。清时塞外归附,没有必要修长城,就让明长城历经几百年风风雨雨,
破破烂烂地以原貌保留到了今天。

    明人也并非一开始就想到修长城。在洪武、永乐、宣德的时候,大明国力
强盛,在与北元的作战中处于绝对优势,采取的是扩张的姿势,不会想到去修
长城把自己围起来。徐达、邓愈他们,只是加固一下边塞各城的城墙而已。

    到了英宗正统元年,明朝的国势开始衰落,才有一个叫朱纯的给事中上疏
请修塞垣。土木之变之后,大明与北元的对抗从攻势转为守势,修长城--明
人称之为边墙,才变得十分迫切。但是边墙的真正开始修筑,却一直拖到了宪
宗成化十年,由延绥巡抚余子俊开始,在西部共筑了一千七百七十里。

    这时候,辽东的局势也变得危急了。成化十三年,开始在辽东增修墙堡。
弘治六年,御史李善请筑辽东边墙,从山海关一直筑到了鸭绿江,虽然工程简
陋,不可与山海关内相比,但是在明人的眼中,那的的确确是边墙,也就是我
们今天之所谓长城。这样,“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就有了绵绵
不绝的屏障!

    说起长城,不能不提到另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戚继光。他在清除了倭
患之后,又带着三千英勇善战的浙江兵,北上当蓟辽都督同知,为国家守边了。
他的主要功绩,就是在其治内大修特修边墙。我在慕田裕看到的那段长城,大
概就是当年戚爷监修的。起初,戚继光管的是蓟州。俺答汗入贡之后,蓟门安
然无恙了,而辽东边患又起。图门汗率辽东土蛮袭击锦州、义州、沈阳等地,
屡败明军,甚至一直打到了山海关。已升为左都督的戚继光这时候就屡屡到辽
东作战,与李成梁(朝鲜族)配合,击退了蒙古兵的一次次进攻。辽东那些简
陋的长城,在这些战斗中自然是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什么要大修特修长城?这个问题恐怕就跟问当时的城市为什么要修城墙,
大户为什么要修院墙一样的简单。而长城真的有用吗?自以为高明的今人也许
要嘲笑长城不过是座废物,何尝抵挡得住外族的入侵。就连鲁爷也这么说:“
其实,从来不过徒然役死许多工人而已,胡人何尝挡得住。”但最后的抵挡不
住并不等于在此前长城就毫无用处,至少使得敌人的入侵会困难得多,就象大
户的院墙抵挡不了飞檐走壁的武林高手,却可以令一般的小偷望而却步。明人
对长城的重要性的体会,一定要比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今人深刻得多。就说明末
吧,清兵虽然三次入寇打到北京城下,每回却都要绕着长城兜一大圈寻找薄弱
环节,到真地打入内地,早已人困马乏,不敢久留,抢掠一番就又退了回去。
直到吴三桂打开了山海关的大门,长城才真正成为了废物。至今还有人对吴三
桂咬牙切齿骂之为大汉奸,正可以说明长城在防守中的重要性。

    然而在当时,当我站在明长城的顶端,却并没有心思去想长城的这些是是
非非。我想到的是死于长城下的亿万冤魂:

      古长城
           
曾经有过那样的时候
招魂的骷髅旗痉挛地升起
这一具用泪痕血迹涂抹的木乃伊啊
据说因此将要复活
那些殉葬的人们
垂死的呻吟也成罪恶的谎言
只有祭神的欢歌和暴君的虐笑
忽远忽近 绵绵不绝
绵绵不绝的围墙
挡不住还是绵绵不绝的风

再也没有塞外风光
大纛无存 旗杆依旧在
炮筒死死盯着的
早已是汉家的天空
只有山锋依然如利刃
曾被割破的天空啊
宁静如六月的一个夜晚
纷纷扬扬地洒落是一地的断砖碎瓦
究竟要捡起哪一块
才算是我们的天

清明时节
秦时的太阳灿烂然而贫血
桃花在坚硬的尸骸上开放
冤魂们 或新或久 一起歌唱

(1995.10.24.)
 



【旧作】太空上“看”长城

9 03 2006年

    神州五号胜利返航,中央电视台白岩松采访中国第一名太空人杨利伟时有这么段
对话:

  白岩松:还有一点是很多观众也非常关心的,你在整个飞行的20多个小时的过程
中,看地球的感受是怎样的,有没有看到大家都在说的长城?

  杨利伟:看地球景色非常美丽,但是我没有看到我们的长城。

    白岩松之所以有此问,是因为有一个众所周知的说法,认为万里长城是太空中唯
一可以用肉眼看到的人工建筑。例如,2000年语文高考试卷要求阅读理解鲍昌《长城》
一文,其结语就是:

  “哦,长城!我不知你对此作何感想。你那虽然古老但仍坚固的躯体,愿意接待
异域殊方的杂色人流吗?你能承受住历史的再冲荡和新世纪的胎动吗?

  “你不语。你扎根的纠墨。群山不语,并晴洁气爽的长天也不语。

  “但人们告诉我:外层空间能看到的地球上惟一的人工痕迹,就是你呵,长城!”

    这种说法在国外也颇流行。美国出的麦片包装盒上经常写一些给小孩看的小知识,
我就见过有一种写着“你知道中国的长城是太空唯一肉眼可见的人造物吗?”还有一
个更离奇的说法,说长城是月球上唯一肉眼可见的人造物,这后一种说法可能是更早
的说法。有人计算过,人眼在月球上绝对无法分辨出地球上的长城。不过更有说服力
的是登过月球的宇航员的证词。曾乘阿波罗12号登月的阿兰·彼恩(Alan Bean)说:

    “在月球上你能看到只是一个美丽的圆球,大多部分是白色的(云),部分是
蓝色的(海洋),点缀着黄色(沙漠),以及偶尔有些绿色的植被。在这个尺度上没
有人造物是可见的。事实上,在首次离开地球轨道,仅几千英里之遥时,就见不到任
何人造物了。”(月球离地球约23万7千英里,即38万4千公里。引文见Tom Burnam’s
More Misinformation(1980))

    另一位宇航员威廉·博格(William Pogue)曾在1973至1974年间在太空站工作,
他所在的高度约300英里。他在1991年出版的一本书《在太空中如何盥洗》中指出,
在那样的高度上已无法用肉眼看到长城,而需要用到望远镜才能看到。

    那么,在较低的太空,例如航天飞机飞行的轨道上(离地球约160到350英里),
能否看到长城呢?能看到,但是很难看到,而且还有许多人造物比长城更容易看到。
美国《国家地理杂志》1996年11月号报道航天飞机宇航员杰·埃普特(Jay Apt)
的话说:

    “我们寻找中国的长城。虽然我们能够看到象飞机场跑道这么小的东西,但是长
城看来主要是由与周围的土壤同一颜色的材料建成的。尽管一直有故事说它能在月亮
上看到,长城在只有180英里的上空就已经几乎不可见了。”

    航天飞机宇航员在这个高度上能看到许多人造物,包括高速公路、飞机场、大坝、
城市、麦田、桥梁等等。在太空站工作的华裔太空人卢杰(Ed Lu)指出:“从太空
能够看到很多的东西。能够看到金字塔,特别是用望远镜更容易看到。用肉眼看起来
有点困难。”他说,你能看到长城,但是它比许多其他物体更不容易看到,而且你必
须知道朝哪里看。(引文见SPACE.com今年10月6日的报道)

    这个有关长城的神话早在人类征服太空之前就已经开始出现了。没有人确切地知
道它是谁炮制出来的。有人估计是在美国首次载人飞船升天之前,美国航空航天局的
某位大腕的随口猜测,后来被误传成了实有其事。也有人发现,在1938年,美国著
名探险家理查德·哈里伯敦(Richard Halliburton)在一本畅销书中就声称“天文
学家说长城地球上唯一一个可以从月球上用肉眼看到的人造物”(见www.snopes.com/
science/greatwal.htm)。最近网友潘忠伟在翻看《胡适日记全编》时,发现早在
1931年3月3日的《北平晨报》刊载国民党元老之一张继的演说就有这样一句话:

  “兄弟又见法国一本书上说,假如人能到月亮里面去,俯视地球上的建筑,只有
万里长城,此亦可见我们民族秦始皇的文化精神。”(引自《胡适日记全编》(1931-
1937),曹伯言整理,79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

    如此看来,这个神话很可能是某个法国人的天才想象,又很快被我们中国人发扬
光大了。这个神话很让某些虚荣的国人骄傲一番,可惜的是那不过是误传,要使他们
失落一回了吧。根据高考语文的标准答案,鲍昌文章之所以要感慨长城是“外层空间
能看到的地球上惟一的人工痕迹”是为了“显示出中华民族的伟大、自豪和自信,能
承受改革开放的冲荡”,难道一个民族的伟大、自豪和自信,竟是要建立在这么一个
子虚乌有的谣言之上的吗?

2003.10.30.

(XYS20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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