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还是不跑,是个问题
3 07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时,都江堰一名正在上课的范姓中学教师抛下全班学生自己跑到操场。事后该教师在网上自我曝光并辩护,引起了一番争议。这件事本来没有什么可争议的。在学校里,教师是未成年的中小学生的监护人,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在灾难降临时抛弃学生不管独自逃生,有违职业道德。那么,在地震来临时,一个负责任的教师应该怎么做?是否像有人说的那样,应该赶快带着学生一起跑?
国内的学校缺乏这方面的教育,所以大家只能凭着本能做出反应,而本能反应却未必就对。美国学校则不然,一般都制定有详细的安全计划,对教师要如何应对各种灾难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并在平时进行练习做好准备。按照这些规定,如果地震发生时学生正在上课,教师应命令大家立即躲藏到桌台下面,并远离窗口,保持躲藏姿势至少60秒,然后从教室疏散。
这根据的是美国政府救灾部门和红十字会等机构的专家建议,简称“伏倒、掩护、抓住(或等待)”。虽然在遇到地震时,人们的本能反应是立即跑到屋外,但是这么做很容易被震落的吊灯、玻璃、书柜、电视机、碎石等物体砸伤。因此专家的建议是留在室内,伏倒躲到桌台等坚硬的家具底下,并抓住家具,等震动停止再离开。如果周围没有可做掩护的家具,就到墙角,蹲下并用手掩护头、颈。如果地震时正在睡觉,就留在床上,并用枕头保护头部。如果刚好在车里,就留在车里不要出来。
这些建议每个美国人从小就都知道,在美国可谓常识。但总有人试图挑战常识。一位叫道格·卡普的美国人就大唱反调。根据他的研究,如果照传统的做法躲避地震,伤亡率高达98%!他的理由是,建筑物的天花板因强震倒塌时,会将桌台等家具或车顶压毁,里面的人会被活活压死。他的建议是,应该以低姿势躲在坚硬的家具或汽车旁边,掉落的天花斜压在家具、车上,构成一个“生命三角区”,让人取得生存空间,能把伤亡率降到2%。
卡普的身份是美国国际搜救队队长,据说参与过全世界几十次重大灾难的救灾工作,听上去颇为权威,因此他的这些说法在网上流传很广。在汶川地震之后,国内许多人也纷纷用电子邮件给亲人朋友转寄这个所谓“生命三角求生方法”。“美国国际搜救队”名头听上去很大,其实只是一个民间组织。卡普的信誉也很值得怀疑。他自称911恐怖事件时参与世界贸易中心的救援工作,并因此获得65万美元的伤害赔偿。但是据美国媒体的调查,并无证据表明他在纽约做过真正的救援工作,他去废墟只是为了拍摄录相用于销售,涉嫌欺诈,正被美国司法部调查。
不管卡普的真实身份是什么,这个“生命三角求生方法”听上去似乎有点道理。建筑倒塌后,的确会在房间的某些地方形成能够救命的三角区,救援人员有时会在这些地方发现幸存者。问题在于,这些所谓的“生命三角区”是在地震之后才形成的,你很难事先判断在房间的哪个地方会出现。如果像卡普建议的那样,躲到冰箱、桌床或汽车等重物的旁边,是否就找到了救命空间了呢?实际情形可能恰恰相反。卡普的建议忽略了关键的一点:当地震强大到足以使天花板倒塌时,冰箱、桌床、汽车等重物也会发生移动,躲在旁边反而很可能会被这些重物压死。
建在美国地震带的房屋按法律要求都必须具有一定的抗震性能,能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即使碰到超出其抗震级别的大震,虽然会对房屋造成重大损害,但一般也不会倒塌。因此美国地震导致的伤亡,很少是因为房屋倒塌将人掩埋引起的,大部分是由于人们惊慌地试图跑到屋外时,被坠物砸到、摔倒或被地上玻璃割破导致的。这时待在室内会更完全。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官方机构从小训练人们遇到地震时要抗拒跑的本能,做到“伏倒、掩护、抓住(等待)”。
所以如果你确信你所在的房屋有抗震的设计而且也不是豆腐渣工程,不跑是最安全的选择。但是如果房屋不具有抗震性能,一震就倒呢?不跑,就会被活埋。如果是在底层,还是应该冒险跑出去。但是如果是在楼上,可能还没来得及跑出去大楼就坍塌了,毫无保护地被掩埋,那就比躲到桌台底下再被掩埋要糟糕得多。跑还是不跑,有时并不是那么容易选择的,特别是当你对你所在的房屋的抗震性能毫无信心的时候。
回头再看一开始提到的“范跑跑”事件。那所中学的教学楼并没有倒塌,可见其抗震性能不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就很容易了:不要跑,而要躲。不论是出于教师对学生的责任,还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当“跑跑”都是不应该的。
2008.6.29.
(《中国青年报》2008.7.2)
(XYS20080702)
美国国际搜救队队长?
好大的帽子!
没关系,我也可以自封一个“汶川地震搜救队首席顾问”的头衔!
建在美国地震带的房屋按法律要求都必须具有一定的抗震性能,能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即使碰到超出其抗震级别的大震,虽然会对房屋造成重大损害,但一般也不会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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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要达到这个标准得等政治体制改革以后了
现在看来遥遥无期
建在美国地震带的房屋按法律要求都必须具有一定的抗震性能,能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即使碰到超出其抗震级别的大震,虽然会对房屋造成重大损害,但一般也不会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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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与西方国家逻辑思维侧重点不同的一种表现。西方国家考虑的侧重点是:如何尽量保证不出事故。而中国考虑的侧重点是:如何把事故处理得既“体面”又充满着政府对国民的“关爱、体恤与温情”。于是在中国往往会出现“大灾大团结、小灾小团结、平时则是一盘散沙”的“可喜”局面。而各种关于工农业生产“大灾大丰收(增产)、小灾小丰收(增产)”的官方滑稽的报道更是沸反盈天!——有灾害的时候反倒比没灾害的时候更“国福民强”了,那么,是没灾害的时候我们中国人都无所事事了呢?还是我们天生就是一个“灾害促进型”的国家和民族呢?
难怪国际上一度把我们的政府称为“善后政府”,看来还是有些道理的。而对于我们这些早已习惯了逆来顺受的中国人来说,多多少少也算是一种聊胜于无的“恩赐”吧!
把“灾害报道”变成“抗灾报道”,也算是把坏事变“好事”吧。
>>>>>回头再看一开始提到的“范跑跑”事件。那所中学的教学楼并没有倒塌,可见其抗震性能不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就很容易了:不要跑,而要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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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要跑,而要躲”是事后教学楼没有倒才得出的结论,和质疑“生命三角求生方法”的逻辑相似。
事实上,在地震发生以前,范美忠和其他教师的其学校教学楼质量是有微词的。
美国加州建筑物比较低,抗震性好,当然放心一些。
严重支持老方
看了许多关于评论范跑跑事件的文章,只有这篇读起来最舒心了.
“生命三角求生方法”之前还是很有市场的,现在看来,亦未必可靠可取.跑还是不跑,还真是个问题…
所以说,美国的方法对于国内并不适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对
无论是火灾、水灾、风灾还是地震灾害……,以及由此造成的次生灾害,表彰救灾英雄一定是事后的大戏,有英雄巡回报告会,有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还有明星引吭高歌的晚会。灾害的原因、责任、追究、防范措施……无人再去关心。
我想起不久前,(记不准确了,好像是湖北?)因隧道施工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山体滑坡,掩埋了一辆正在公路上行驶的大客车,无一人幸存,事情很快过去,谁还会想起那些无辜的死者?谁还去追究事故的责任?
善后政府,很贴切。我曾说过,在中国对于灾害还是有些人比较喜欢的,只要不落到自己的头上就可。这些人包括借机发横财的、借机逞能的、借机发泄不满的、阶级表现的…………;对了还有那些中国式的民间科学家,不知该把他们归类哪一组
我觉得方在饭泡泡的问题上的观点有些草率。【回头再看一开始提到的“范跑跑”事件。那所中学的教学楼并没有倒塌,可见其抗震性能不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就很容易了:不要跑,而要躲】这个结论不值得商榷吗?事前鬼知道不会倒啊。当然这不是可以光明正大跑的理由。
>>方:问题在于,这些所谓的“生命三角区”是在地震之后才形成的,你很难事先判断在房间的哪个地方会出现
>>方:回头再看一开始提到的“范跑跑”事件。那所中学的教学楼并没有倒塌,可见其抗震性能不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就很容易了:不要跑,而要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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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篇文章里,老方掉进了自己设计的陷阱。有趣
【在学校里,教师是未成年的中小学生的监护人】。我同意此说法。但是我觉得在中国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还很不够明确,还很不够完善,缺乏一个比较量化的法律规定。此时的这个监护权完全交给老师或者学校,家长是否认可?同时作为教师,即承担了教师之职,又承担了监护之责,其工资成分里是否有所体现!监护之责概念很大很宽泛,到底应该监护的什么程度,学生不听话应当怎么办?!?!这有很多问题在里面……………
呵呵,智者千虑难免有一失啊
在家长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的时候,在家长的意识里是否就已经产生了或者已经产生过移交监护权的概念,我想绝大多数是没有吧。这又说明了什么呢?不说明点什么吗!中国严格意义上讲还算不上法治社会,在人们包括很多政府官员们的概念中,还没有建立起法治的概念,我所接触到的所看到的还多是长官意志…………
【在学校里,教师是未成年的中小学生的监护人】
好象是两年前,最高法院和教育部曾经发过一个解释,对学生在学校受到意外伤害学校的责任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就是在学校里,学校也不是成年的的监护人。法定的监护人还是他们的家长。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学校负有管理责任。就是说只要管理到位了,就不负对学生的意外伤害的责任。那时候全校的班主任都学习过,现在详细情况已经忘记了。
无论如何范肯定负有管理责任的。但是这不是监护。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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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这件事情除了范的组织责任外,还有安全校舍的学校责任。对范跑跑的处理是剥夺教师资格。那么校舍问题呢?学生家长按照这个法律是可以追究学校的责任的。
那个自以为聪明的海淀人,有什么有趣的?房屋有无抗震性能是事先可以知道的,不必靠时候的验证(我用事后的“可见”只是个不了解情况的外人的评判),而“生命三角区”是无法事先知道的。是同样的问题吗?想来抓我的逻辑漏洞,先去从小学学起。
>>方:回头再看一开始提到的“范跑跑”事件。那所中学的教学楼并没有倒塌,可见其抗震性能不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就很容易了:不要跑,而要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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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选择“是根据事后教学楼没有倒塌作出的。你让教师在地震发生的时候怎么选择啊?时间倒流啊。
如果联系前一段这么说:”你确信你所在的房屋有抗震的设计而且也不是豆腐渣工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就很容易了:不要跑,而要躲。“,还是有道理的。
再说,如果你在某个国内中学教课,又来一个7.9级地震,你能知道那个教室会不会倒?你的确信从哪里来?为什么房子一倒,大家才纷纷大叫“没有钢筋”。
认为“生命三角区”方法避难的错误之处是:“生命三角区”事前无法知道,而靠事后发现的。
而校舍问题的同样:教师事先无法确定校舍质量,校舍倒不倒要看震后才知道。
根本无需什么聪明,小学生能够理解的吧。
“生命三角区”是随机生成的。校舍质量在震前就可以确定。方舟子之所以事后推测,因为他是学校的外人。范跑跑是学校里的员工,而且既然敢在这幢校舍里上课,自然不可能“事先无法确定校舍质量”。
看来这个海淀人应该从幼儿园学起。要“确信你所在的房屋有抗震的设计而且也不是豆腐渣工程”,做为天天在那里上课的教师,不用等震后才知道。
海淀人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
你会在怀疑“没有钢筋”的宿舍里安眠?
你会在怀疑“没有钢筋”的写字楼上班?
你会在怀疑“没有钢筋”的教室里上课?
……
你既然敢在宿舍楼里安家,在写字楼上班,在教室里上课,你(至少凭经验)对这些房子质量做了确认。
至于“又来一个7.9级地震,你能知道那个教室会不会倒”,才真正是事后诸葛亮,当地震发生的时候,你根本不可能知道其震级有多大。看来让让他从幼儿园学起还高估了。
即使范跑跑本人怀疑教室的质量,事后也证明他的怀疑不成立,所以他的选择还是错。当然,他的选择更可能是出于无知和本能,以为来了地震就该跑。
方老师已过不惑之年,怎么还像BBS时代那么冲啊。
>>方:回头再看一开始提到的“范跑跑”事件。那所中学的教学楼并没有倒塌,可见其抗震性能不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就很容易了:不要跑,而要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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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选择“是根据事后教学楼没有倒塌作出的。你让教师在地震发生的时候怎么选择啊?时间倒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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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范跑跑本人怀疑教室的质量,事后也证明他的怀疑不成立,所以他的选择还是错。当然,他的选择更可能是出于无知和本能,以为来了地震就该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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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范跑跑本人怀疑教室的质量,事后也证明他的怀疑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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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后”,也是以外人口吻说的。我们从“事后”来看,范跑跑“事前”对教室质量的怀疑是没有道理的。如果他确实曾怀疑的话。
认为“生命三角区”方法避难的错误之处是:“生命三角区”事前无法知道,而靠事后发现的。
而校舍问题的同样:教师无法确定发生地震的时候校舍是否要倒塌,校舍倒不倒要看震后才知道。
针对方文,我稍作修改。
前面我已经指明:这个‘选择’是根据事后教学楼没有倒塌作出的,与其对应的是搜救队队长解释“生命三角区”。同样的论证,方舟子就合理,搜救队队长就不合理?
关键是教师不知道校舍在地震的时候会不会倒,与之对应的是文章前面“生命三角区”难事先判断在房间的哪个地方会出现。搜救队队长通过从生命三角区救出了人作出了判断,而方舟子也通过某个楼房没有倒塌做了选择。我觉得方舟子自己刨了个坑把搜救队队长推了下去,然后自己也义无反顾的跳了下去。是不是很有趣。
>>>无敌法王:“生命三角区”是随机生成的。校舍质量在震前就可以确定。方舟子之所以事后推测,因为他是学校的外人。范跑跑是学校里的员工,而且既然敢在这幢校舍里上课,自然不可能“事先无法确定校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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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我驳斥的语句,方舟子是外人,想对应的美国国际搜救队队长也是外人啊。是学校的员工就知道校舍质量?别看玩笑了,教师知道如何施工的吗?教师指导混凝土里有没有钢筋?其实教师确定校舍质量不是我的驳斥方文的主要,关键是教师不知道校舍在地震的时候会不会倒。 关于校舍质量,请看我后面论述
>>>无敌法王:你会在怀疑“没有钢筋”的宿舍里安眠?
>>>你会在怀疑“没有钢筋”的写字楼上班?
>>>你会在怀疑“没有钢筋”的教室里上课?
>>>你既然敢在宿舍楼里安家,在写字楼上班,在教室里上课,你(至少凭经验)对这些房子质量做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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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嘴硬。地震发生后如果你在成都,是不是忍受蚊虫叮咬住帐篷,上趟楼要提心吊胆。
即使我凭经验知道我要工作的楼不抗震,为了工作为了饭碗我认了,听天由命吧。我住北京塔院的时候,有座八十年代的“危楼”,单位人都说质量差,至于里面钢筋怎么样谁知道。但单位分给你房,你能不要?楼倒了自己活该吧。那楼现在还在那里呢。
>>>方舟子: 看来这个海淀人应该从幼儿园学起。要“确信你所在的房屋有抗震的设计而且也不是豆腐渣工程”,做为天天在那里上课的教师,不用等震后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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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的老师根本没义务没必要知道教学楼有抗震的设计而且也不是豆腐渣工程。有谁上班报道前问领导:咱这楼抗震标准是多少,是不是豆腐渣工程,是那个公司施工的? 你以为谁都是桑枣中学的校长兼施工队队长叶志平啊。即使他叶志平和其他老师明知道那个楼质量不行,不也照样往里搬吗?
看来方舟子从幼儿园起就关心房屋抗震指标,还关心豆腐渣工程。是这样吗?
>>>方舟子:至于“又来一个7.9级地震,你能知道那个教室会不会倒”,才真正是事后诸葛亮,当地震发生的时候,你根本不可能知道其震级有多大。看来让让他从幼儿园学起还高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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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方还会挺咬文嚼字,“7.9级地震”就是随便一说,我把“7.9级地震”换成“大地震”行了吧。你说得太对了,发了前面帖子我才意识到应该说说“当地震发生的时候,你根本不可能知道其震级有多大”,无论教师是否知道校舍质量好坏,当地震发生的时候,他们根本不可能知道其震级有多大,也就根本不知道楼会不会倒塌。突然的非常强烈震动的时候,到底人们做出什么判断?会琢磨这建筑能挺六十秒吗?
而方舟子事后作为第三方,事后诸葛亮,说:“那所中学的教学楼并没有倒塌,可见其抗震性能不错”。 马后炮谁不会啊。马后炮没关系,关键是你说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就很容易了:不要跑,而要躲“。请问根据什么选择? 如果这是你方舟子以及以后的教师选择,那么搜救队队长就不能选择吗?我感到“有趣”的就是这个。如果你让这次地震中的教师选择,教师根据你的“那所中学的教学楼并没有倒塌”的结果选择吗?搞个时间机器吧。
>>>方舟子: 即使范跑跑本人怀疑教室的质量,事后也证明他的怀疑不成立,所以他的选择还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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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也证明他的怀疑不成立?如果楼真的倒塌了,就没有范跑跑了。这次地震倒掉的楼少吗?你可以调查这次地震楼塌后跑出的教师啊,调查他们在地震时候发生的行为,调查他们之前对教学楼质量的认可程度。如果认为好,为什么还跑出来。如果认为不好,为什么还带着学生教课,玩命啊?
你别嘴硬。地震发生后如果你在成都,是不是忍受蚊虫叮咬住帐篷,上趟楼要提心吊胆。
即使我凭经验知道我要工作的楼不抗震,为了工作为了饭碗我认了,听天由命吧。我住北京塔院的时候,有座八十年代的“危楼”,单位人都说质量差,至于里面钢筋怎么样谁知道。但单位分给你房,你能不要?楼倒了自己活该吧。那楼现在还在那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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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举的“北京”的例子很好。也就是说,人们可以以常理(或说“生活经验”也行)来推断楼房的质量。
>>>方舟子:当然,他的选择更可能是出于无知和本能,以为来了地震就该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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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地震之后,产生了不少未来地震专家和未来地震英雄啊。地震知识都丰富了,还都很勇敢。
关于无知,方舟子说得对。中国人关于地震方面无知太多了。我还好歹有住地震棚的印象,从小大人就讲过地震,看过十万个为什么,初中的时候还去过万寿路附近的地震局的地震展览,知道点地震知识早就忘了。居安不思危啦。方舟子要说范跑跑无知,先说中国人无知吧。突然一下子,中国人都成了地震知识普及者了。就我和范跑跑最无知啦。感谢方舟子给我和范跑跑普及的地震知识。我想问一下,方舟子什么时候有了这些地震知识,从而从“无知”到“有知”的?
关于“本能”,老方搞生物的,认为人对地震逃跑是本能?我是门外汉。在此商榷。以前有很多文章说逃跑时本能。我以为大谬。寻找讥笑范美忠是“自私的条件反射”,我以为恰恰说对了。人有害怕的本能吗?我没研究。但我认为人少受热,痛,电等伤害源的苦头后才产生恐惧感,还有从他人,媒体等获知伤害的可能来源。没有一点地震概念的人,地震来了恐怕不知所措,而知道一些地震的人会逃跑。这是来自于他以前的感官认识,包括别人叙说地震的可怕。这就是条件反射。而让他不跑则需要训练区克服条件反射,其实也是形成新的条件反射,不逃跑的条件反射。人的恐惧感会迅速形成,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以至于人的恐惧后的反应被认为是本能。
>>>方舟子: 看来这个海淀人应该从幼儿园学起 …..看来让让他从幼儿园学起还高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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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园
方舟子当然看了我在寻正那里的留言了。我对吴刚不理解寻正的人口减少趋势的数据感到好笑。就用了我儿子上学前班的例子,学前班的小孩还要接受number pattern的测试题呢。用具体描述了学前班的小孩能够具有什么智力作为对比。这样多形象,多幽默,多刺激。而方舟子对他人左一个“小学生”右一个“三岁小孩”,再来个“幼儿园”,下一个可以说我是“大婴孩”了吧。词汇太贫乏了。你研究过各阶段小孩应该具有什么知识和智力么吗?刻薄没关系,俺挺的住。可老看这个,有些视觉疲劳了。需要增加水平吧。
>>>无敌法王:你举的“北京”的例子很好。也就是说,人们可以以常理(或说“生活经验”也行)来推断楼房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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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常理?那楼还立着呢。我也不知道那楼到底质量好不好啊。怀疑有用吗?好不好还不都得住?这就是我要举那个例子目的。
海淀人别喷得水满金山了,喷一点就行了。
你举的例子也说明,当事人是可以事先推断楼房质量的。
人的常理?那楼还立着呢。我也不知道那楼到底质量好不好啊。怀疑有用吗?好不好还不都得住?这就是我要举那个例子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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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房子还没倒,你怎么就说那是危房呢?
海淀人好不容易抓住一个老方的逻辑漏洞,本来想静观老方如何大展辨术,就算证明不了自己逻辑无误,那么至少事实陈述无误,最后打到海淀人郁闷退出——–结果法王出来给老方站桩——–我要是老方此时肯定郁闷死。
和尚少喷口水。我很烦口水的。
疯和尚:老方的逻辑漏洞可不是容易抓住的,我敢说,我五岁半的儿子肯定不行。
海淀人回答问题。
>>>无敌法王 你举的例子也说明,当事人是可以事先推断楼房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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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法真正知道房屋质量,只能怀疑。你能洞察里面有没有钢筋?
我的意思另外一个意思是,即使怀疑,多半该住也得住,公家分的房你不要,该上班也得上班,因为了怀疑抗震指标,你要炒老板鱿鱼?
那所中学的教学楼并没有倒塌,可见其抗震性能不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就很容易了:不要跑,而要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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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推很容易。知道没事儿谁都不会跑。
其次,地震发生之前范等老师对教学楼的质量是颇有微词的。
事前当然是可以推断房屋质量的,不过在中国的环境下,一切都要打个折扣,心里面不放心也是可以理解的。
Nirvana:我没有太强调教学楼质量问题,而是老方的叙述逻辑有意思。
我现在很想搞清楚,你怎么在房子没倒之前,就怀疑你八十年代住的宿舍的质量。
“地震发生之前范等老师对教学楼的质量是颇有微词的”,事后证明,范跑跑事前对教学楼质量怀疑是没有道理的。
我们是局外人,当然只能事后逆推。而范跑跑是当事人,他事先就应做出正确的判断。
我看范跑跑的“微词”多半也不是真的怀疑楼舍质量,多半是秀他那特立独行的风格和“热爱自由”的心吧。
既然“事前当然是可以推断房屋质量的”,而“生命三角区”是事前无法推断的,那么方舟子的逻辑和那个所谓美国消防队逻辑完全不一样。
如果海淀人能够把当事人事前无法推断楼房质量的道理,给大家说服了。那么我也承认方舟子犯了那个美国消防队一样的逻辑错误。
无敌法王: 不仅仅是“事前当然是可以推断房屋质量的”而是“地震发生时侯,教师不能知道房屋是否要倒”。
请看在方舟子最新帖子后面的我的帖子。
放松了责任的观念,只有对地震危害的认识,加之缺乏正确应对方式的培训,“跑跑”的确可以被称为“本能”的反应;虽然无论从有前提(美国标准式的抗震)下的正确求生方式来讲,从教师对学生的责任来讲,范都不该跑;但从事后楼房未倒来推论范跑跑不该跑,这的确太勉强了点儿。白璧微瑕,不掩其瑜,想看老方的辩才,但不想看粉丝的无限热爱表演。
关键是本文最后一段:
回头再看一开始提到的“范跑跑”事件。那所中学的教学楼并没有倒塌,可见其抗震性能不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就很容易了:不要跑,而要躲。
说的是“教学楼并没有倒塌”,这是后来方舟子作为第三方判断的根据。
而救援队长可以根据从生命三角区救出人而得出结论
如果事先推断房屋质量没问题,那么“不跑是最安全(不是“万全”)的”。
疯和尚:看了“小学生”“幼儿园”“三岁小孩”,我等着老方称呼我“大婴孩”“胚胎”什么呢。
说的是“教学楼并没有倒塌”,这是后来方舟子作为第三方判断的根据。
而救援队长可以根据从生命三角区救出人而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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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回避一点:“生命三角区”当事人事前无法推断,教学楼质量当事人却可以事前推段。两个人推出结论的前提是不同的。
形式对比一下:
1。三角空间可以避险
1′ 楼房不垮塌时最好的选择是不跑
2。三角空间的形成无法预测
2′ 在中国的社会现实下,楼房能抗震与否无人能有信心
3。所以,三角空间逃生论不值得借鉴
3′ 所以,不跑论也难以借鉴,尽管跑也未必是好选择。
无敌法王:
请看方文最后一段,以及老方最后的留贴,关键是“地震发生的时候,教师是否能知道倒塌”
即使之前教学楼质量认可,那么大的地震来了,当事人会做出什么判断? 坚信房屋不会倒?
再说,根据中国的国情,如何判断教学楼的质量?不是这次震倒了很多楼才发现质量太差吗。
我前面说了好几次了。
可笑的疯和尚。
“在中国的社会现实下,楼房能抗震与否无人能有信心”用政治头脑来怀疑某幢楼的质量。红小兵真没白培养里。
纵然全中国没有一幢楼的质量可以信得过,最多也只能说明方舟子不了解国情,也不能说明他掉进了那个美国消防队一样的逻辑陷井。
即使之前教学楼质量认可,那么大的地震来了,当事人会做出什么判断? 坚信房屋不会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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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地震来了,谁都没有万全之策。但是,既然“之前教学楼质量认可”,“不跑是最安全”的。
再读方先生文章最后一段,感觉逻辑没有问题。
海淀人产生的歧义原因是对上下文理解有误。
再说,根据中国的国情,如何判断教学楼的质量?不是这次震倒了很多楼才发现质量太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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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笑的是用政治头脑来推断具体某一事物。我可以“根据中国的国情”怀疑你是气功骗子、保健托儿、剽窃小偷吗?
纵然全中国房子质量都让人怀疑,范跑跑所在的不倒教学楼只是特例,那也只能说方舟子不了解国情,而不能说他犯了逻辑错误。
“不跑是最安全”。
再强调一遍,如果楼房质量认可,由于不知地震破坏度,不跑有被活埋的可能,但是相对于跑,安全系数更大一些(根据多次震灾的资料)。
海淀人还不明白他的毛病?
再来一个:
1。楼房不垮塌时最好的选择是不跑;楼房如果垮塌最好的选择是跑
2。如果预测楼房不倒,就不该跑;如果预测会倒,就该跑
3。事后楼房没倒,范跑跑跑了,所以,他错了。
得到这个结论时,“事后楼房没倒”换掉了“如果预测楼房不倒”,逻辑上叫什么??
“在中国的社会现实下,楼房能抗震与否无人能有信心”用政治头脑来怀疑某幢楼的质量。红小兵真没白培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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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那么多的例证摆在那儿,法王说我是用政治头脑想问题,法王的慧眼的位置有点问题吧??
明确一下,根据原文最后一段,以及有关美国救援队的论述:
1. 方认为:“生命三角区”方法避难的错误之处是:“生命三角区”事前无法知道,而靠事后发现的。救援队长得结论是靠事后得出来不合理。
2. 地震中校舍问题:教师无法确定发生地震的时候校舍是否要倒塌,校舍倒不倒要看震后才知道。而方文最后一段根据事后教学楼没有倒塌作出的做出了“选择”,逃跑还是不跑。
同样的论证,方舟子就合理,搜救队队长就不合理?
请注意!
教师对校舍质量的了解+地震时的强度 -> 地震时教师确定校舍倒不倒。
本文最后一段的确值得商榷。如果我是报纸编辑,我会建议作者作如下修改:
1.与标题呼应,将倒数第二段的最后一句“跑还是不跑,有时并不是那么容易选择的,特别是当你对你所在的房屋的抗震性能毫无信心的时候”另起行,作为最后一段第一句。
2.在这句话后面加一句:但是,作为在上课期间担负未成年人监护责任的教师,丢下学生自己先跑,是绝对不应该的。
疯和尚树的是谁的靶子?那么混乱的脑子!
to 老兵-robin:
我读倒数第二段是,就这么想的,没想到又夹了一句“那所中学的教学楼并没有倒塌,可见其抗震性能不错”,不是事后诸葛亮吗,跟救援队长有什么区别?
海淀人:
请注意!
教师对校舍质量的了解+地震时的强度 -> 地震时教师确定校舍倒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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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文中的美国人:
建在美国地震带的房屋按法律要求都必须具有一定的抗震性能,能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即使碰到超出其抗震级别的大震,虽然会对房屋造成重大损害,但一般也不会倒塌。因此美国地震导致的伤亡,很少是因为房屋倒塌将人掩埋引起的,大部分是由于人们惊慌地试图跑到屋外时,被坠物砸到、摔倒或被地上玻璃割破导致的。这时待在室内会更完全。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官方机构从小训练人们遇到地震时要抗拒跑的本能,做到“伏倒、掩护、抓住(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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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海淀人:抗震设计再好的房屋,哪怕真的是“大震不倒”,也未必能抗住八级地震吧!就算能抗住八级地震,也未必能抗8.5级地震吧。那么,美国政府“训练人们遇到地震时要抗拒跑的本能”,岂不也跟搜救队长的说法一样不合理?
请注意!
美国人对房子质量的了解+地震时的强度(可能三四级,也可能八九级) -> 地震时美国人确定房子倒不倒。
难道美国人不是只根据房子性能确定倒不倒的吗?
难道教师不应当也只根据校舍质量确定倒不倒吗?
方舟子事后逆推,不过是以局外人的身分推断质量没问题的?而这不也是范跑跑事先所了解的?
法王:
自己脑子乱,就被怪别人。
我是在用抽丝剥茧的办法,说明我的看法:
1。三角救生和不当跑论,区别仅在于老方认为建筑物质量可预测,而在中国这一论断恐怕不成立,如你所言,一番剥离后,只能说在对中国社会现实的信心上双方有不同认识,老方这里没有逻辑错误。
2。但是,用事后房屋不倒来论范跑跑不该跑,是用“事后判断”换掉了前件中“预测事件”的结果,所以,逻辑错误发生在此处,而非海淀人所指的上一个推论中。
所以,我的第一感觉也是错误的。
海淀人,
“救命三角区”与“有抗震设计的房屋更安全”还是有区别的。
我之所以提出上述看法是因为:尽管事先能够判断房屋设计建筑质量,也需要可信的质检或评估报告为依据,而现实中很多情况下没有这样的评估,尤其是农村和小城镇地区,这和美国有很大区别。
三角区救生讨论中,那个美国忽悠是漏掉了三角区形成不可预测这一客观事实;而海淀人和老方在这一争论中,只是有关对建筑质量的信任(预测)问题的不同认知而已——如果是我,北京,97年以后的房子大概还可以,上海深圳广州应该不错,其他地方,尤其小县市,我可不敢相信。
疯和尚:
方舟子“事后判断”,因为他是局外人。
而范跑跑却是事前判断的,因为他是当事人。要么他判断没道理,要么他明知房子质量没问题却选择错了处理方式。
逆推啊。疯和尚。
疯和尚又来送炮弹了。
“三角区救生讨论中,那个美国忽悠是漏掉了三角区形成不可预测这一客观事实;而海淀人和老方在这一争论中,只是有关对建筑质量的信任(预测)问题的不同认知而已——如果是我,北京,97年以后的房子大概还可以,上海深圳广州应该不错,其他地方,尤其小县市,我可不敢相信。”
你也能事前确定房子质量可不可信嘛。
老兵-robin :
接受“遇到地震时要抗拒跑的本能”训练的美国人个个都把“可信的质检或评估报告”看过啦?就算看了,绝大多数人都懂啦?
他们相信楼房质量,愿意地震时“‘伏倒、掩护、抓住(等待)’”,除了生活经验,还能有别的原因?
切,我都说过了,双方的差异无非是一个认为建筑质量预测可信,一个认为在中国这种预测不可信,你重复一遍而已,有碍我上述两个结论中任何一条吗??多大的人啦,连这点都看不明白??
接受“遇到地震时要抗拒跑的本能”训练的美国人个个都把“可信的质检或评估报告”看过啦?就算看了,绝大多数人都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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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角尖不是这么个钻法。美国有关于豆腐渣工程的大量报道和传闻么??美国有过地震一来就成粉碎垮塌的建筑么??社会经验而已,倒是您老人家,在用“政治头脑”看问题。
他们相信楼房质量,愿意地震时“‘伏倒、掩护、抓住(等待)’”,除了生活经验,还能有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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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也知道是靠的经验,中国那么多有关豆腐渣工程的报道您都当点心吃啦??靠,胃口真好。
我打的是robin这个靶子:
“尽管事先能够判断房屋设计建筑质量,也需要可信的质检或评估报告为依据,而现实中很多情况下没有这样的评估,尤其是农村和小城镇地区,这和美国有很大区别。 ”
也许美国每幢房子都有可信的质检或评估报告,但是他们相信房子质量,大多数人没看过这些,也只是依据生活经验。依据生活经验推断房子质量,中国美国一个样。
海淀人自己也能事前推测房子是不是危房嘛。你还说他认为事先对房子质量是无法推断的。
生活经验就那些新闻报道?疯和尚真好笑。
在学校里,教师是未成年的中小学生的监护人,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在灾难降临时抛弃学生不管独自逃生,有违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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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如此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大地震面前,做为一个老师根本就无法保护学生。正如范美忠所言:“跑出一个是一个……”。而其实,对于讨论范美忠而言,如果还纠缠于“教师是否可以先跑”这样的命题就显得这种讨论太过幼稚而且无实际意义。生命面前“道德”或“师德”实在微不足道。
方舟子、朗咸平、范美忠都是我所尊敬之人,尤其方先生的批判中医、保健品、反伪科学给中国人带来科学新思维。郎咸平给中国人带来经济新思维。范先生则带给中国人思想上的一次冲击,可谓思想烈士。此些人虽为我所敬,然所善长分属不同领域,因此实在未敢幻想彼此能融会贯通。但仍寄希望于彼此各专所长,匆涉足过广。
TO:无敌法王
接受“遇到地震时要抗拒跑的本能”训练的美国人个个都把“可信的质检或评估报告”看过啦?就算看了,绝大多数人都懂啦?
他们相信楼房质量,愿意地震时“‘伏倒、掩护、抓住(等待)’”,除了生活经验,还能有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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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在钻牛角尖。我说“需要可信的质检或评估报告”,并不需要作为一般民众的我们去看,也不是简单的生活经验——我们绝大部分人一生中很难有这样的经验。我相信“可信的质检或评估报告”在中国目前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我们知道某楼是危房并不需要我们都去查阅这个报告,而是出于对监理或质检部门的基本信任。
在学校里,教师不是学生的监护人。监护人的法律含义有明确的定义。搜索一下就知道了。
监护人有三个含义,楼上指哪一种?
从现实生活来看,学校是不是学生监护人,目前多有争论。方舟子取的是正方的观点吧。
越看越觉得无敌发往脑子有问题!逻辑不清,简直一脑袋浆糊
从法律的意义上讲,学校的确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说明最高法院也认为学校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从这个角度讲也说得过去。
在地震到来之时,抛开范跑跑不说,单就跑与不跑所产生的、所带来的安全性或者说是危险性是很难确定的。如果在楼房倒塌之前跑出去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如果在跑的过程中楼房倒塌,那这个“跑”就不如不跑,就不如就地找一个可能产生空间的地方躲起来。但是倒与不倒何时倒谁又知道呢?我想只有鬼才知道吧!!
这里不是取谁的观点的问题,而是应该取正义。。。
这里方舟子讨论范跑的问题,我想未必是出于本意吧,也许是另有总之吧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在概念上、逻辑上、以及语法意义上是否有模糊不清的嫌疑。依法是以什么法?这句话的意思包含着在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方面是有明确的法律的,是有法可依的!!
嗯,这里和海淀人一样弱智而且嗓门大的还有几个。我的错误在于试图教弱智逻辑:-)
Robin:不用去看“可信的质检或评估报告”。只要不是很旧的楼房,不是砖混或预制板结构的房子,就有一定的抗震性能,就不必跑。我没去调查过范所在的楼房是何时建的、是什么结构,但从其未倒推知其有抗震性能,并不是说楼房是什么结构、会不会倒要震后才知道。如此而已,就让几个弱智兴奋得好像抓住了我什么逻辑陷阱。
方舟子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不会不了解国情。很多人把方舟子不愿同流合污,当成不谙世事、不近人情。方舟子被错判几场官司之后,我一时也犯这样的错(也有点起哄的成分),还劝方舟子多了解国情球情,不要当外星人。想想我也觉得自己很好笑。:)
和疯和尚争论时,我做了些假设,纯为了辩论需要,当然不会认为方舟子会对国情一无所知。而且,我认为疯和尚、海淀人描绘的情况,以及我的假设,根本不可能出现。:)
“只要不是很旧的楼房,不是砖混或预制板结构的房子,就有一定的抗震性能,就不必跑。我没去调查过范所在的楼房是何时建的、是什么结构,但从其未倒推知其有抗震性能,并不是说楼房是什么结构、会不会倒要震后才知道。”
说得对,范跑跑不至于连这点生活经验也没有。
我是泛泛而论的,和范跑跑有没有生活经验没有关系。他如果没有生活经验,是他本人的问题。我只是从一般性的角度指出范跑跑不应该跑。
还是你说得到点子上。这里讨论的是不该跑,而不是范跑跑会不会犯错。
退一万步来说,如果必须看图纸、质检、报告才能肯定房子有抗震性能,范跑跑没看,那也是他本人的事。如果所有的教师都没看,甚至是没有条件看,以至于不知道这幢房子有抗震性能,那也是另一个问题,不能据此以为“一般性的角度”犯有逻辑上的错误。
何况,确定房子的抗震性能,只需一般的生活经验即可。
方先生,
我前面也说到过“并不需要作为一般民众的我们去看”。我在建议作者修改稿件时有时会这么说:“你的说法不错,但读者可能不理解,甚至误解。”你的读者难免有“弱智”的,尤其是大众报刊的读者。在新到中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估计会有人提出“我当初怎么知道它不会倒”的疑问,因为,无论专家怎么建议,绝大多数人会有跑的冲动,这跟房子的质量无关。
个人认为,范的错不在于跑,而在于自己跑了却没有组织学生有序地跑。事实上,那些及时将学生从教室中转移出来的教师大都被奉为英雄,无论那教学楼最终是倒了还是没倒。
请把文章看仔细了,自己跑是道德错误,组织学生有序地跑是科学错误。即使大楼会倒,不在底层的话,跑也是比不跑危险的。
我当然把文章看仔细了,所以才会说“论专家怎么建议,绝大多数人会有跑的冲动”,才会说“个人认为”。
我相信美国、日本有“跑”与“不跑”伤亡结果的对比研究,不知中国有没有这样的研究,或者有“跑是错误”的研究结论。
老方辩才无双——-但是,我还是要嘟啷一句:我们这会儿是都知道楼房没垮塌,范跑跑跑的时候可不知道啊!!并且有网友说他原来就抱怨过教学楼质量的,可见他是以为会倒的啊!!从事后没倒的楼房,推论出为了自己安全不该跑,和911发生后,推论那天为了自己的安全不该去世贸大厦上班一样没道理啊!!
我“从事后没倒的楼房,推论出为了自己安全不该跑”了?这就是非中文系的阅读理解能力?扯上了911该不该上班,这就是非中文系的类比能力?自己弱智还以为别人和你一样弱智。范跑跑跑的时候不知道大楼能否抗震,是他傻,你以后也跟着他一起傻跑就是了,反正在你看来是只能通过地震来验证大楼是否能抗震。我这文章不是给你这种人读的。
robin:中国地震局的建议也是在教室里不要跑而要躲,至于是自己研究出来的还是照抄别国的,不知道。
地震来了怎么办(十一)——在学校怎样紧急避震
正在上课时怎样避震
——无论教室是楼房还是平房,同学们都要在老师的指挥下,迅速躲在各自的课桌下;
——千万不要慌乱拥挤外逃,待地震过去后,在老师带领下有组织地疏散;
——如果教室是楼房,前面要求家住楼房的同学不要做的事,在学校也一定不要做。
哈哈,好热闹哇。方先生诲人不倦嘛。这个海淀人,你一提范跑跑可耻,他就跟你没完没了,然后逐句找错,逻辑不逻辑是次要的,找你麻烦是最重要的。我开始还愿意教人,后面只好闭嘴了,说什么都等于白说,他把概念歪曲一下又来了。
地震非常历害时,比如接近震中,震级高,跑不跑还有自然解决之道,抖得历害,跑不动的。
一时理解不了的,还可以诲一诲,解释后还纠缠不清的,不是弱智就是来搅局的,这种人最好对付,一刀砍了。
“那所中学的教学楼并没有倒塌,可见其抗震性能不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就很容易了:不要跑,而要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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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别告诉我抗震性能不错是可以从震后不倒“预测”出来的。
只有弱智才会那么理解。该怎么理解,前面说得够多了,自己看去。如果还在这里纠缠不休,也把你砍了,让你和海淀人相互赏鉴去。我没有义务在这里帮助人提高智力。
中国存在大量豆腐渣工程,也不致于见楼就是豆腐,有10%都应该把建楼的人挨个枪毙了,从机率性上来说,不能做楼一定会垮的“预测”。
其次在所有灾难场景,见灾则逃都是不适当选择,因为把自己激发到了过度应激状态,或者叫恐慌状态,人的能力大减,而动物能力并不增加。面对真正的豆腐渣工程,如果楼层稍高,跑只会让自己埋得更深,也不如就近寻找保护性结构,楼层低者,有跑出去可能的,才该跑,如楼主所言。结构性危险是不可能通过行为模式逃得掉的。
美国真了不起!
我劝方老师在人们对范跑跑事件的质疑上就不要过分坚持了。你的过去很多在自然方面的观点都是正确科学的,我很欣赏,但是在道德方面很难有比较统一的标准,你的观点就…………………………………………,
地震时该不该跑 是观念问题、是认识问题、是水平问题,是上述问题的综合选择的结果;至于该不该自己跑,这其中有道德问题,也已有法律问题。道德问题肯定是有的,违法问题我看值得商榷。如果光是道德问题,做适当谴责也就罢了,没必要过分深究。如果要究也要究一究立法问题,也要究一究比这重或者轻的官员问题。
嗯,看来我写什么文章,发什么观点,需要先获得德育教授的批准、认同。
建筑有足够的强度,就基本上等于有了抗震安全性(现代结构的房子,如果您平时没有看到裂纹什么的,基本就可以判断这个建筑质量是可以;砖混结构的,老的,民房,可能在本身强度上就有问题,所以没有抗震完全性)。现代结构的、没有质量问题的房子,只有在设计非常不合理的情况下,才会在抗震安全性上有问题。
如果一个人有了上面的常识,他/她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判断所在建筑的抗震安全性(知道建筑的结构和看表明的裂纹等等情况应该是非常容易的),从而判断是不是应该跑。没有常识,或者对所在建筑不了解,或者建筑有潜在的问题不容易一下子看出来,就会存在该不该跑的问题。
老方莫要理那些顽冥不化的家伙。
油乎乎大大的有理,脑子嘛就是要经常用,而不是经常塞,实际上保持冷静最重要,起码事发当时观察房屋在震中的表现也有一定判断价值,一拍屁股就跑,诱发道德问题,自己也未必更安全。
根据地震局公布的《汶川8.0级地震震源过程》,从震中断裂发生时计,约50s后北川开始破裂,约80s后青川开始破裂。而地震波从震中传到北川县城只需大约25s,到达青川只需大约40s。也就是说,这两个县城在有感后分别过了25s和40s后才开始破裂。在这种情况下,4楼以下的人如果在察觉到震感后立即向楼下(有序)转移,大部分人来得及脱险,会比躲在桌子下面的存活几率大的多。如果有成熟的预警系统,效果会更好。
当然,或许这次地震比较特殊,但哪一次不特殊呢?上述也不过是事后分析,但起码可以证明:跑未必是“科学错误”。
哈哈,你这有感-破裂预警法可比那个什么横波纵波预警法先进多了,居然能争取到25s和40s!你是不是以为是破裂才引起了大楼的倒塌?
“你是不是以为是破裂才引起了大楼的倒塌?”
看他的叙述,应该是。:-)
人的感觉是靠不住的,地震预警不是靠感觉可搞定的,能跑出来的,基本上不跑也没事。震时要躲,震后要迅速撤,关键是要冷静有序,没被房屋压着,自己摔下断腿,就发不来了。震后,余震,都会引起更多的倒塌。:-)
你这有感-破裂预警法可比那个什么横波纵波预警法先进多了,居然能争取到25s和40s!你是不是以为是破裂才引起了大楼的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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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地震的破坏过程的确缺乏了解,但上面只是事后分析,用以说明某些地方跑可能比不跑活的几率更大,跟预警无关。
没有破裂(不在断裂带上)当然也会有大楼倒塌,但与破裂带相比有没有区别?比如这次地震,从图上看,都江堰到震中距离只有北川到震中距离的1/3不到,但北川的破坏却远比都江堰严重。对于这次的北川和青川来说,破裂是不是倒塌最重要的原因呢?
人的感觉是靠不住的,地震预警不是靠感觉可搞定的,能跑出来的,基本上不跑也没事。震时要躲,震后要迅速撤,关键是要冷静有序,没被房屋压着,自己摔下断腿,就发不来了。震后,余震,都会引起更多的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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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在靠感觉搞地震预警。美国的建议是“伏倒、掩护、抓住(或等待)”,是因为“建在美国地震带的房屋按法律要求都必须具有一定的抗震性能,能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即使碰到超出其抗震级别的大震,虽然会对房屋造成重大损害,但一般也不会倒塌”,是有前提的,相比于地震时匆忙逃生,“伏倒、掩护、抓住”是更安全的选择。但即便这样,美国也只是“建议”。科学无国界,但房子有国界。大连的房屋,就民宅来说,90年代以前几乎全部是砖混结构,公共建筑如何我不知道。即使这样,我也相信,如果突遇剧烈地震,躲比跑应该更安全;但如果地震来时并不剧烈,对处于低层的人来说,(有序地)跑未必比躲更危险,别忘了,有时间隔很近的余震比主震更剧烈。
美国地震局的建议是对的。
刚从都江堰回来,那里的建筑被破坏情况可以看出,有的楼房完全倒塌,时间都很短,而且地震发生时晃动很厉害,可逃出时间也就若干秒,其中还要扣除2-3秒的反应意识时间(一般情况下产生晃动感觉判断需要1秒左右时间,还需要至少1秒以上的判断再验确认时间),而学校的楼梯间、走廊由于缺乏强支撑,往往最容易率先倒塌,因此在地震发生时逃跑最容易造成伤亡。
另外,从这次四川地震的情况来看,幸存的关键因素不在于你怎么逃,而在于你的位置,人在剧烈震动下只能选择最佳的防护行为--寻找就近的可支撑物躲避--因为大多数建筑都没有出现完全粉碎性倒塌,而是内部墙倒天花板落下,幸存者还是较多的。
电视台和媒体的报道有时会产生误导,往往聚焦于最惨的情况而使公众忽略大多数情况,即使在灾情最严重的北川,建筑成片的严重倒塌其实与山体滑坡有关,而在一些沿河未遇到山体滑坡的许多公寓建筑,楼体本身并未出现坍塌。而其倒塌的凉台、楼梯间、楼门内外厅顶板恰好是最容易造成伤亡的地方。
豆腐渣工程属于个案。
处于一楼、低层能部分逃出的也属于个案。
这不能作为普遍适用的指导依据。
另外,地震大小是现场的人无法判断的,5--6级的地震又多于7--8级地震,如果遇震就跑,会造成由于楼梯坍塌、建筑物坠物等其他原因的伤亡。这次成都在地震中造成的人员伤亡正是因为坠物所致。
不要以个别替代大多数情况,这是科学指导的规则。
此外,学校这样人员集中的地方,遇到倒塌性地震毁坏,非开放的环境里,再有秩序的撤离也不可能达到10%的逃生--在若干秒可行动的时间里,楼梯、门口的人流行动受限--而如遇到的是更多遇的6级左右的地震,伤亡情况肯定大于就近寻找支撑物躲避。
美国地震局的建议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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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一楼、低层能部分逃出的也属于个案。
这不能作为普遍适用的指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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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个别替代大多数情况,这是科学指导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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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美国地震局的建议不对吗?我说的是有些情况下“跑未必是科学错误”,是想作为“普遍适用的指导依据”吗?是“以个别代替大多数情况”吗?一个一般性的指导原则能够证明各种特殊情况下(比如低层的人遇到并不剧烈的震动时)的选择是错误的吗?
快乐怪物的描述恰可与曾子后的描述相互映证。上次在成都时,他就告诉过我真正粉碎性垮塌的数量不是太多,主要是民居,然后就是那几个已经出了名的豆渣。
不过与怪物略有差距的是,曾子后作为震后第一个赶到聚源中学的民间志愿者,发现聚源中学粉碎性倒塌只剩一个四层的楼梯和二层的楼梯未倒,可能楼梯间还是比较坚固的。
这才是方舟子的文章!
支持!
我说的是有些情况下“跑未必是科学错误”
一个一般性的指导原则能够证明各种特殊情况下(比如低层的人遇到并不剧烈的震动时)的选择是错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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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对,你在门口站着可2秒钟跑出去,肯定不是科学错误。但在不太开放的环境里,与很多人在一起,最好别这么做。
不过第二点肯定是错的,因为你无法判断并不剧烈的震动在向外跑时会不会变成毁灭性震动。如果会,你正好把自己送到最危险的状态,如果不会,不逃而躲也没有危险。
至于说聚源中学部分楼梯间没有倒塌,更证明了已经粉碎性倒塌的教室部分很可能就是豆腐渣工程。该塌的没全塌说明了什么?
谢谢,我也是在网上看到那个什么“卡普”,当时就很怀疑,现在是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