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28

2009年学术反腐言论集 (六)
  
  学界已然无耻,但舆论必须零容忍,舆论必须帮着学界去净化。(曹林:抄袭丑闻频曝表明学术界已丧失基本耻感 中国青年报 2009-8-5)
  
  一些教授专家有了学术成绩就想行政权力,等得到了行政权利却还不愿意放开学术,因为招的学生越多科研资金就越多,但是当行政工作忙的难以抽身时,他们根本就无暇照顾学生的课业和论文。
  
  我相信,有部分导师根本就没有看过学生写的论文和发表的文章就署上名字,导师们在这方面负有疏于管理的责任,所以也绝对不可以在抄袭被揭发后用一句‘我不知道’就能推脱责任。(韩启德 :基层科技人员待遇让我吓一跳人民网2009-9-1)
  
  为杜绝科技工作者学术造假,他建议应该让“犯了规”的人感到有压力,有风险。被人抓住日子不好过才行,而不能老是靠讲道理,做宣传。 (韩启德的讲话 华龙网 2009-9-4)
  
  当下学界的十三类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包括论文著作造假、抄袭、剽窃;靠拉关系、靠“忽悠”来争项目、争经费;在自己并不了解的领域以权威姿态发表评论,误导公众。
  
  这些不端行为还包括,评审学术成果搞“友情评审”;伪造学历,伪造所谓的SCI(科学引文索引);申报奖项搞包装,对于有关的评委、工作人员拉关系,甚至贿赂;以不实的评审材料申报课题项目;有的院士、知名学者兼职过多过滥;有的专家在评审项目和成果鉴定的时候,不能超脱本单位或者抛开相关单位的利益,不能坚守原则。
  
  有的学术单位为了评估集体作假,从“应试教育”到“应试科研”,扭曲了科教的价值观;有的科技管理部门把管理权利化、利益化,偏离了管理的科学性,也使投机取巧者得利;还有的领导干部违反科学程序,干预评审、评奖,甚至干预院士评审;有的科技工作者以钻营代替钻研,以权术代替学术。(以上自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杜祥琬在第十一届中国科协年会“科学道德建设论坛”上的发言2009-9-7)
  
  科学共同体要建立合理有效、公正透明的科学不端行为查处制度,公开受理对科学共同体成员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对调查属实的,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公开处理结果。
  
  要加强科学不端行为防治,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将已经发生的学术不端事件作为典型案例,深刻进行剖析,警示广大科学研究者端正学术态度,采取有力惩治措施,使学术造假者为自己的不端行为付出高昂代价,让他们在科学研究的领域再无立锥之地。(韩启德在第十一届中国科协年会“科学道德建设论坛上得致辞 2009-9-7)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在致辞中指出,随着我国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很多中国科学家已经在相关领域中取得了很高的声誉,但是其中一部分“科学大腕”的科学道德素质却并未随之“水涨船高”,反而频频发生一些学术不端的事件,成为了科技界关注的焦点。“这就需要我们科技界积极推动相关体系的建设,实实在在地抓一些案例,让做出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受到严格的行政惩罚甚至通过法律完成刑事处罚,也让其他想犯规的人感到压力和风险。”据悉,这是科技界高层首次公开提出以法律手段惩治学术不端,此前对于学术不端通常仅有单位处分和通报批评。(学术不端或受刑罚道德论坛打响科协年会第一炮2009-9-7 http://zt.cast.org.cn/n435777/n435799/n11381953/n11457703/11474849.html)
  
  学术道德的事实行为认定一定要交给学术共同体,而不是政府或法院。在中国最大的学术共同体现在就是中国科协。我作为科协主席勇气很大,如果社会认同这个机制就好办了,如果大家认为这个事情该科协认定,科协责无旁贷。(韩启德 中国青年报 2009-9-17)
  
  当前学校的学术打假主要针对硕士生,一旦发现他们抄袭马上可以取消他们的硕士学位甚至开除,“其实他们很弱势,最核心的应该是教授、领导。”
  
  在学术共同体的学术规则成熟的哈佛、耶鲁、剑桥如果出现这种学术不端,只要是有这种苗头,那么这个学者马上就道歉辞职了。
  
  “学校和社会之间还是应该有个防火墙。”不管社会有多少不诚信问题,都不是高校学术不端的理由。国外大学一直强调一种相对独立性,就是不希望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且可以通过它的独立性来影响社会。(以上自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中国青年报2009-09-23 高校集体功利主义成为剽窃庇护所)
  
  官场文化与市场文化在国内大学甚嚣尘上,学术文化反而退避三舍。人人都忙着争项目、发文章、拿奖励,大家都抢着做急功近利的事情和上下讨好的表面文章,再不济的干脆干起剽窃造假的勾当。还有多少学者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念学术经?我们的大学又能为潜心学术的学人留下多少不受污染的空间和土壤?(卢荻秋: 诺奖焦虑与武大丑闻 中国青年报2009-10-13)
  
  如果那些其他领域中的那些不法的行径也深入科学这个本应该是最干净的圣土之中,我们何以有脸面面对那些为我国科学事业奉献毕生精力的老一辈科学家们呢?
  
  我们要感谢方舟子,他让我们认清了科学界的害群之马的面目,让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无处遁形,净化了科研的环境。我们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不让动任何的歪脑筋,同时也要警惕那些小人来危害我们。(以上自学术规范——感受方舟子 罐子 http://blog.sina.com.cn/sunicp1211)
  
  中国最大的博士群体并不在高校,而是在官场。(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钱江晚报》10月27日)
  
  经济的腐败与造假的联系更为密切。所揭露出来的许多造假是与经济腐败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如果中国多点宣传方舟子,能大张旗鼓宣传方舟子,多树立正义的榜样,崇尚正气,诚实讲话,诚实做人,诚实做事,营造出宽松的自由的环境和气氛,我们的希望也许大增,那一定是中国伟大时代的一个良好的开始。(以上小草 中国的造假、腐败及其他 XYS20091028)
  
  大学生读博需要几年的时间,而对某些官员来说并非难事,他们不用像学子那样宵衣旰食,披星戴月,只消三天打鱼两日晒网,或者找人代读,最主要的是交上足够的钱,这个真博士学位便到手了。

  真正有真才实学的博士,他们是绝对不会去官场混的。(以上自王寿臣“官博士”有几个是渊博之士?(全羊网2009-10-30)

  博士应该是一种专心研究的学者称呼,是一种学术成就的表现,而不应该是一种衡量社会地位高低的标准。

  中国的行政权力早已经过分异化,并且很深地介入和主导了学术圈,之所以许多高校、导师愿意接纳官员博士学生,众所周知多是由于背后的利益交换所致,即官员可以得到高文凭,而高校和导师可以透过官员权力达成自身利益所需,比如导师不仅可以顺利拿到很多科研项目,而且能借助官员的行政权力获得诸多社会资源。(以上自程同顺 南开大学政治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 今晚报“官员为何热衷读博士”2009-10-30)

  高校教师往往是最了解学校黑幕的,不管他们出于什么目的,有什么苦衷,他们对大学腐败现象的监督和举报都是无可厚非的。可是,一种奇怪的现象是,在大学领导及职能部门的眼里,被举报者往往是被呵护的对象,而举报者倒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美其名曰维护学校的正面形象,这样下去有多少个周济能撑得住呢?(广中医愤青 周济只是大学集体腐败的牺牲品XYS20091104)
  
  真正解决的办法,不在于教育部监督下的高校自查,而在于完善细化各类惩戒制度,必要时,寻求司法力量的支持;以及能否形成学术打假的独立力量,这种独立力量应该包括教育和司法体制内的上层执行力量以及体制外的民间力量,这才是决定学术打假成效的另一个关键。要扫黑,先打掉保护伞,一样的道理。(李 隼:整治学术不端,期待真刀真枪上场 2009年11月19日羊城晚报)
  
  学术不端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情况极其恶劣,大家也都注意到,最近也有媒体有相关报道,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的身上,但是它的影响却是非常恶劣的,应该说是败坏了学术风气,影响了学者的形象,所以下一步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来遏制这种情况。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遵循一个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学风建设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的是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包括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学风问题的查处;省属高校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查处,省属的一些高校校领导班子如果有学术不端行为,由他们负责查处。责任主体还是在学校,学校只要有学术不端行为,由学校负责查处。(以上自教育部发言人续梅:查处学术不端遵循属地管理原则11月25日)
  
  中国目前执行的科研经费发放机制造成的局面是:科研经费过分集中于少数学术包工头手里,使得很多想做事的人望眼欲穿、等米下锅!而且,真正能拿到钱的人中不少还过了科学创造的高峰期。
  
  现实情况是,科研管理者差不多是在赌,将宝压在少数人身上,希望用大钱在少数会跑钱的人中砸出几个诺贝尔奖级别的绚烂成果来。殊不知,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不是用少数几个人就能“计划”出来的,这种做法恰恰违背了基础研究本身的规律。
  
  世界上最牛逼的科研教育重镇大多不是位于政治、经济中心,相反很多甚至是坐落在鸟不拉屎、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在中国,科研资源却源源不断地向文化、政治、经济中心汇聚。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个国家的科研资源分配像中国这样畸形…中国为什么不能像国外那样在更适合潜心做科研的非政治、非经济中心批量建立科研重镇?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垃圾论文产出国…学术不端种类和数量绝对位居世界第一。一稿两(多)投、一稿两(多)发、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篡改数据、选择性使用数据、图片重复使用或旋转180度或反色或PS后再使用、图表互换、自我抄袭、恶意漏引关键文献、未经授权的不同语种重复发表、搭便车署名、利用职务之便强行署名、剥夺研究生第一署名权、为了交帐一篇论文同时挂上多个无关项目资助、一篇论文挂上多个无关单位、稍好一点的杂志就多个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以求利益最大化…各种外国人不知道的招式数不胜数,这也成就了方舟子在华人圈的巨大名气。
  
  国内论文除少部分外多为垃圾中的垃圾,致使很多老板坚决不允许学生投国内期刊。
  
  少数功成名就的大佬本身就有未被揭露的造假原罪。
  
  国内的学术奖项、学术称号越来越多,但却越来越不值钱。国外科技奖励不多,但都货真价实。国内绝大部分助长学术腐败的奖励都应该取消。(以上自朱猛进:说说中国科研的那些事儿http://www.sciencenet.cn/u/zhumengjin/)
  
  要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自律机制和自我纠错机制的重要作用,引导科技工作者 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旗帜鲜明地揭露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韩启德在第二届中国科协会员报告会上的讲话 091216 健康报)

Feb 07

2009年学术反腐言论集 (五)
  
  这几年经常被揭露的一种学术腐败,是一些海归学者,作为海外引进的人才回国后,夸大乃至编造自己在国外的学术成绩,骗取国内大学的职位,申请到大量的学术经费。(《南方都市报》记者 周筱赟)
  
  学生使用他人的文章来作为自己的,或者是教授使用他人的文章来发表。这样的情况在美国也有发生,但是并不常见,因为老师和那些审阅期刊文章的审阅人有足够的能力去抓住那些学术冒犯者。(知名美籍华人经济学家、芝加哥大学博士、普林斯顿大学教授 邹至庄)
  
  在美国,在一个教授获得研究经费后,他将不会有太多的机会去“剥削”学生,因为研究生们可以自己选择论文导师或为哪个教授工作。教授们不得不为了聘到好的学生而竞争。在中国,当学生进入研究生院时,他们就会被分配去为某一个指定的教授工作。也许这就是中国的教授们可以“剥削”学生的原因了。(邹至庄)
  
  剽窃的问题是不能依靠设计一套制度来解决的。美国可以防学术不端行为是因为院系教师有高水准的学术知识。要想欺骗有知识的人是很困难的。在中国,有人剽窃是因为看到其他的人剽窃并且成功了。一个有水平的学者可以分辨出劣质和剽窃的研究报告,并且可以确定剽窃在他们那里是行不通的。(邹至庄)
  
  在美国有很多好的期刊都是由一些在该领域被公认是权威的人来编辑的。在它上面发表文章是做出高质量研究的标志。中国目前在许多领域都还没有这样的期刊,因为学者们在那些领域还不是权威。许多中国的大学把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作为评判教师质量的标准。就像我们先前讨论过的中国学术界别的缺陷,一个学术共同体不能单靠设计来建立,没有充分的优秀分子是不行的。(邹至庄)
  
  美国高校的校长不是由政府部门任命的,而是由学校董事会挑选、任命的,向董事会负责。公立学校的董事会是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的,向选民负责。校长的职责主要是搞好管理和拉资助,而不是做学术研究。他们不一定是学者。(方舟子)(以上自《南方都市报》2009年7月26日“思考周刊” 中国的学术腐败还有救吗?)
  
  教育部将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的职责完全交给高校,看似是充分放权,其实是推卸责任。这些年来,学术丑闻大多出在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教系统,难道教育部相关机构及负责人不该感到惭愧、不该承担责任吗?(晏扬:“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抄袭”的未竟之问 2009年07月18日长江商报)
  
  中国的学术放之世界,论文数量是增加不少,质量却并无明显提高,盲目追求数量上的一流,恶性竞争也自然而生(葛剑雄教授)
  
  考评学术的数据可以有很多,比如引用次数,而我国只求‘量’的学术论文有很多是从没被引用过的。我们最需要的是建立更为合理的学术评估机制。(葛剑雄教授)
  
  老师犯错,应该严惩不贷;对于学生在论文写作中出现的不严谨之处,则应以教育为主,逐步帮他们树立学术规范。(葛剑雄教授)(以上自2009-07-27文汇报:
  学术身患“顽疾”,拿什么拯救)
  
  造成当今社会科技造假、剽窃成风,人们敢怒不敢言,关键问题在于单位、部门领导的渎职!
  
  真敢对学术造假“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就应从《新语丝》、网络上及书面揭露的“院士级水平”的学术不端大案要案入手,先一一查处。被揭露的单位、部门如还按兵不动,无动于衷,就应追究其渎职罪。
  
  建议《新语丝》也建立一个“晒台”,把在这几年来于“新语丝”的大案,要案(“院士级 ”以上的),列表(列出被揭单位、部门、涉案要点、涉案人、揭发者)在每期《新语丝》版面的开头重晒太阳。直到认真查处了,人民满意了才从“晒台”上撤下;否则天天暴晒于“晒台”上。(以上自新语丝 簿竿岩:司履生老师说出了每一位科技工作者的心里话20090729)
  
  学术界的腐败行为,每当被揭发出来而又无可辩驳时,别有用心乃至阴谋论就出来了,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浙江大学李连达院士等的论文涉嫌造假被揭发出来后,都曾被说成是私人恩怨,利益冲突,总之是动机不纯,然而改变不了他们的那些论文有假这一铁的事实。(陶世龙: 管他什么用心,能把学术领域中的腐败揭露出来就好
  http://xys3.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0/zhouzude9.txt)
  
  政府领导虽然也一再批评学术腐败,但是官场日益严重的腐败不解决,公务员收入阳光化的法案无法通过,自然不能指望学术界能自律了。事实上,由非常腐败的官场提倡学术纯洁,本身就是一种作假姿态,民间所谓“强盗喊捉贼”也,实际上只会进一步推动作假!(辛思为:学术剽窃的深层根源 http://xys3.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0 /xueshufubai8.txt)
  
  那些掌握中国学术圈话语权和规则制订权的人们,应该十分谨慎:当你们不再爱惜自己的名字,允许别人随意“挂”你们的名字,那么,你们的名字蒙羞,将只是迟早的问题。(李煦: “学术潜规则”终将毁掉学术http://xys3.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0 /zhouzude6.txt)
  
  所谓包装院士就是院士所在单位将其他教授的业绩和论文放到候选人的材料里,通过欺骗手段,让候选人通过遴选当上院士…(赛德:反对包装院士http://xys3.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 /dajia10/zhouzude5.txt)
  
  我们迫切需要的是更多的人,在看到学术腐败或发现肆意学术不端的时候,不再宽容和默许,而是勇敢地站出来进行举报和斗争。(罗宜福:感谢曝光抄袭者的“别有用心” http://xys3.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0/zhouzude18.txt)
  
  公众之所以对西南交大严肃查处黄庆的行为备加赞赏,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类似于西南交大这样的不给学术造假者任何一丝侥幸机会的学校,实在是太少太少了。从对学术造假不护短的角度而言,所有高校都当有西南交大的魄力,这方是中国大学重塑自身形象走向世界一流的第一步。(王毅:高校学术打假应当有魄力 大公报2009年07月22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自曝家丑其实不可靠,真要扭转当前的学术造假盛行之风,整个学术生态体系以及超脱于学校之外的学术监督机制的重建,显然不可或缺。(吴江:“学术打假”不能“自爆家丑” 西安晚报 2009-07-25)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学术潜规则,一些人动辄将之归咎于不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学术评价机制问题确实需要重视和改进,但这绝不是学术腐败的借口,如同法规不完备并非违法犯罪的理由一样,一个社会不可能无人违法,关键是要做到“违法必究”。(晏扬:学术评价机制不是学术腐败的借口新京报2009-7-15 http://www.sciencenet.cn/htmlnews/2009/7/221479.shtm)
  
  近年高校学术丑闻不断,但经由行内揭发、媒体曝光后,真正受到严肃惩戒的不多。教育部平时振振有辞,甚至表示对学术腐败“零容忍”,但关键时刻却不见了身影,一再不作为,实在令人费解。
  
  当今高校的学术腐败,多数与权力有关。就是说,表现为“学术腐败”的案例,其实多数属于“行政腐败”或者“权力腐败”。
  
  想一想吧,最近几年,教育部的中、下层官员纷纷“空降”到大学充任校长书记,不仅加官晋爵,而且一转身全都获得了教授、博导的身份,一些人甚至即刻“学术成果斐然” ——哪里还把大学当作大学?而他们又究竟何德何能?(以上自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许章润 :教育部无权坐视学术腐败东方早报2009-8-10 http://www.sciencenet.cn/htmlnews/2009/8/222312.shtm)
  
  对于论文抄袭屡禁不绝的原因,人们有很多解释,例如急功近利的学术风气、学术道德的沦落、数量化的科研评价机制,等等。这些解释不无道理,但又不切根本。就当前来说,惩戒不力是最主要的原因。
  
  在西方学术界,论文抄袭的现象同样存在,但惩罚措施非常严厉。解雇或辞职是抄袭者的唯一结局,而且各大基金会的大门也将对他们关闭。倘若涉及经济问题,司法部门还会介入。因此,论文抄袭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为,鲜有人敢闯雷区。
  
  在美国,各大学一般都有负责学术纪律审查的专门性机构,对抄袭和造假的师生进行审查和处理。在大学之上,美国还成立了专门的研究诚信办公室,负责处理全国的学术不端案件。美国国会更在1993年成立了专门的研究诚信委员会,负责相关诉讼的听证。
  
  高校管理者和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拿出魄力,不仅要在态度上,更要在行动上,严惩违规者,真正做到对论文抄袭的“零容忍”。(以上自孙嘉木:治理论文抄袭如何做到“零容忍” 人民日报 2009-8-7)

Jan 16

2009年学术反腐言论集 (四)
  
  我国目前公立大学的校长实行委任制,选拔的过程,基本上是内部运作,学校的教职员工缺少发言的机会,对胜任者缺少举荐的渠道,对渎职者亦无公开弹劾的程序。在网络上对校长的不端行为提出批评,往往要冒很大风险,更不必说传统媒体。在这种体制下,一些校长为了保住权力,想到的只是对上级委任者负责。珍视学术信誉,爱惜社会声望的心理动力,一般而言是谈不上的。(丁东:中国大学令人担忧的逆向淘汰《新京报》2009年7月18日http://news.sina.com.cn/pl/2009-07-18/085618247661.shtml)
  
  在这些学术腐败案中,公众诧异地看到网络和媒体作用非凡。这些大学里的学术不端行为,几乎都是从网络发帖举报,媒体跟进报道,校方应对舆论,最后公开查处。更不堪的版本,则是不少学术腐败案背后,是复杂的大学人事争斗,从而牵出学术腐败。如此场景,完全看不到学术共同体自身有任何主动作为,仿若学术腐败在目前的学术共同体中,已是某种心照不宣的存在,而唯一不能交待过去的,就只有网民和媒体。这种情形令人羞愧,它让人看到学术共同体自身的迷失,更遑论它要为社会和良知负上责任。(南都社论:学术共同体须有能力对自身负责《南方都市报》2009年7月17日http://news.sina.com.cn/pl/2009-07-17 /094818241696.shtml)
  
  中国的抄袭者厚着脸皮不辞职的原因一部分取决于个人道德素养,而更多的是没有制度约束。对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持零容忍态度,应通过立法,除了让抄袭剽窃者付出高昂成本,对他们移花接木的“成果”一概予以否决,没收各种不道德的收入外,更要立即责令其辞职,将行政或学术职务一齐拿下。“黄庆们”不能引咎辞职,而且从言辞之中还能看到凌人盛气,基本的耻感都已丧失,试问还有什么理由让他在学术环境中自在下去?(梁江涛:副校长抄袭应该引咎辞职《长江日报》2009年7月17日http://news.sina.com.cn/pl/2009-07-17/091818241434.shtm)
  
  现在是学术管理腐败,他日后续无人,害了一个民族啊。(天涯网友狂情浮世2009年7月17日)
  教育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应该成立专门的查出学术造假的机构,制定统一的查假标准,对揭露出来的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这样才能对学术造假之风予以根本的遏制。(方舟子:对副校长“动真格”好!《华西都市报》2009年7月17日)
  
  对于真正视文学创造、学术创新为生命的人,没有一种外在力量可以令其变节,他们的写作不受体制钳制,不随外因篷转。他们执笔为文,纯粹为了实践自身的文字意志。所以,哪怕今日的某些规定确有怂恿偷盗的倾向,受到怂恿者也只是些三流货,亦即那些即使改邪归正也不会给人类带来非凡贡献的家伙。假使李渔活在当今,我们不必担心他走向堕落,正如我们不必担心陈寅恪或沈从文等真正的大师会有剽窃之举。
  
  再好的体制也不会把平庸者变成天才,而糟糕的体制虽足以埋没或扼杀天才,但一般不可能迫使他们由创造者堕落成偷窃者。创造者是一群精神贵族,他们的气质翱翔在体制性规定之上。
  在糟糕的学术体制下,曹雪芹仍然会是曹雪芹,而那些原本只配为曹雪芹磨墨的家伙,在糟糕的学术体制中却一个个意态飞扬,悍然院士、院长、博导起来了。区别 就在这里。良性体制会还原三流人物的本色,使他们无从猎取超出自身能耐的光环,而糟糕的体制会使三流人物大为亢奋,使沟渠小虾纷现龙腾虎跃状。
  
  宽容一名剽窃院长或抄袭博导…假如“宽容”意味着让他继续享有原来的身份荣誉,那么,对他的宽容恰恰等于对他人的戕害。
  
  你永远不必相信,一个靠抄袭剽窃起家的院长,会对真正的学术精英另眼相看,而不是视如仇敌;你永远无需怀疑,一个这样的家伙,除了干些进一步污染学术空气的活,别无他长。因为,只有当他确信自己的周遭存在一个剽窃集团,同时确保周边不会有嚷嚷着“不攘他人一字”的李渔之流给他添乱,他随剽窃而发迹的伪学术前程,才会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长此以往,“贼船同盟”即告成立。
  
  不幸的是,贼船同盟还是世上最坚固的同盟,他们因互握对方把柄而决心沆瀣一气、依偎到底。不客气地说,所谓宽容之声,多半出自他们的合唱。明眼人都知道,宽容一个剽窃校长,就是授予他继续荼毒学生的权力。其间利害,孰轻孰重,原本到眼即明。
  
  糟糕的学术体制虽然无法使天才的李渔一族走向堕落,却会让一伙注定碌碌无为的三流货夤缘得势,占据学术界的要津。当他们因利益趋同而构建出一个贼船同盟时(依我看,该同盟已然建成,且呈日益壮大之势),我的心情,唯“黑云压城城欲摧”可表。所以,请你理解,我对宽容派的警惕,并不稍逊于对东窗事发者的厌恶。(以上自周泽雄:警惕学界剽窃之风中的贼船同盟《东方早报》2009年7月19日http://news.sina.com.cn/pl /2009-07-19/080018251342.shtml)
  
  国际杂志处理起学术不端来,真正做到了不留情、不手软,发现一起,调查一起,曝光一起,处理一起,管你是谁的门生弟子,还是有什么职务头衔。(张立言: 看国际杂志处理剽窃造假的“不手软” http://xys3.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0/zhangjun.txt)
  
  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被曝光的学术造假行为都是由被侵害人或者其他人揭发或向有关人士举报的,而没有官方或者是半官方的机构主动指认某人的造假行为。有很多的民间举报在一些知名网络论坛和个人博客里出现。(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岳振)
  
  从学历到论著,从产品到技术,中国的造假者总是层出不穷。即便造假在国内不会引起巨大震动,但在国际上,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形象的损害也是深重的、灾难性的和难以挽回的。(中国社科院哲学所伦理室主任 甘绍平)
  
  有学者认为,学术造假至少产生了四大危害:阻碍国家学术事业的发展;妨碍了社会科技、经济的发展;危害社会风气;损害我国的国际学术形象。(岳振)
  
  现在很多官员的“学位”随着职位的上升而上升,比如历史专业出身的某位位高权重者,人在北京却在两年之内就可以拿到成都高校的经济学博士学位,这样的情况正常吗?(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
  
  对学术造假应该有一个级别判定标准,比如说引用不当应该属于什么等级的造假,抄袭属于什么层次的造假,可以制定一个标准,根据这个标准,再来确定应该如何惩罚。院士、教授严重造假的,该免职的就免职,该辞退的就辞退。(中国人民大学舆情研究所所长喻国明)
  
  国外的一些做法就非常值得借鉴,它一发现假稿,就会通知作者的单位,要么开除造假者,要么永不录用该单位任何人的投稿,这种震慑作用是单纯的道德谴责和思想教育的效果所望尘莫及的。(伦理学研究的权威学者甘绍平)(以上自2009年7月22日中国经济时报《学术,总是“很受伤”》)
  
  尽管针对这些学术造假,也出台了一些改革措施,但是,大学里大部分博导、行政官员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他们是反对这类改革的。他们都是现行体制下的得利者,当然会认为目前这种体制是最好的。很多在高校外的人可能根本不知道,申请到科研经费就可以有项目提成,现在这种情况愈演愈烈。纵向课题(即政府课题,包括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部委课题等)算管得严的,一般都在10%,而横向课题(即和企业合作的项目)提成可以高达40%。如果申请到1000万元的科研项目,就可以马上到手100万元,乃至400万元。科研还没做,自己就变成富翁了。(上海交通大学编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Dec 26

在我看来,有时过程比结果还重要。

 

我和中国科协的不解之缘               

 

在编辑“2009年学术反腐言论集”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的讲话引起我的关注。可以说,韩启德院士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态度是中肯的。

 

今年九月在重庆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科协年会和“科学道德建设论坛”上,韩启德院士表示:要“将已经发生的学术不端事件作为典型案例,深刻进行剖析让他们在科学研究的领域再无立锥之地。”“ 让做出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受到严格的行政惩罚甚至通过法律完成刑事处罚,也让其他想犯规的人感到压力和风险。”“我作为科协主席勇气很大,如果社会认同这个机制就好办了,如果大家认为这个事情该科协认定,科协责无旁贷。” 这的确让人耳目一新。

 

我举报学术造假多年,所接触的部门和领导,不是推诿,就是拖着不办。更有佯装同情我实则包庇造假者的。所以看到韩启德院士的讲话就想,这下反对学术不端,是否要动真格的了?

 

韩启德院士,中国科协,是何缘由让我有一种亲切感呢?哦,我想起来了!

 

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上中学的时候,学校派我去北京参加中国科协为青少年举办的一项活动。那是1964年,在首都剧场聆听科学家钱三强的科学报告。置身于宏伟的殿堂,顿觉科学之神圣。回来后还激动不已。我和同学给科协写了封信,就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谈了我们的看法。科协的干部还回信鼓励我们呢。看着45年前的这封回信,想起那个年代科学的纯洁和热情的我们,后来对学术打假的执著原来是缘于青少年时代对科学的崇拜和信仰呵。

 

我举报学术造假是从1998年开始的。在医院、学校、教委即天津市范围内不予理睬的情况下,我根据当时中国科协的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和《全国性学会科技期刊道德公约》向全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 投诉。全国科协的工作人员当面接受了我的举报,还说我提出的以科协的名义建立一个接受科技人员举报的学术打假网站的建议很好,答应向领导报告。

 

后来中国科协的同志告诉我,我的举报受阻于中华医学会。原来,这个学会的元老们也讲哥们儿义气,愿为朋友两肋插刀呵。那是2001年的事了。我不甘心,于是决定亲自登门,去向在京的医学院士请教。

 

200176日,我从中国科协和中国工程院出来,骑着自行车去了北大人民医院、北大医院等,最后到了北大医学部。在韩启德校长办公室,接待我的是一位叫肖渊的秘书。他说不凑巧韩校长出国了,有什么事他可以转告。我说明了来意。肖秘书说韩校长是很重视学术打假的有关资料你带来了吗?我把揭露学术造假的软盘递给他,他立即将材料存入电脑打印了出来。我说举报文章已在方舟子的《新语丝》网站上“立此存照”了。他记下了《新语丝》的网址,还给了我一个联系电话,说你放心韩校长一回来就立即向他汇报。

 

从北大医学部出来,我的心里热乎乎的。我在那天的备忘录中写道:“北大医学部韩启德校长出国,把软盘给其秘书肖渊打印,肖记下打假网址,并告我联系电话。今天闷热,昨天刚补的自行车胎,又爆了。”

 

肖秘书在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对一个陌生人的来访如此热情又认真负责,着实令人感动。和以往在天津的感受不一样,他们没让我坐冷板凳。秘书的素质和作风常常反映出领导的水平。虽然没能见到,但与其秘书短时间的近距离接触倒让我觉得韩启德院士应该是一位值得尊敬的领导人。

 

后来,从天津医大这边传来消息说:“听说你把事情闹大了。”我的内心却很平静。闹大了?怎不见解决?起码说明我的举报已经转下来了。还是天津这边顶着不办啊。

 

此事又过了8年。今年国庆节期间,参加朋友孩子的结婚宴,一个久违的同事告诉我:“你举报学术造假影响很大,国外都知道了。你知道吗?杂志社来调查啦。不过让他们请了一顿给摆平啦。”对我的举报以为对手只是不予理睬,却原来还很忙哩。请一顿就能摆平?我不信。已发表在正式期刊上论文造假数据也能摆平?我也不信。或许,这是一块神奇的土地吧。

 

最近,全国科协主席韩启德院士表示,科协的学会应主动的投入到学术道德建设工作当中去。最近科协已经开始抓这方面的工作,待有初步眉目后向媒体公布。

 

默默地翘首企盼着,锲而不舍地坚持着。是社会气象学中的干打雷不下雨,还是要“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八年前就向科协投诉过学术造假的我,难道真的和中国科协有一种不解之缘吗?

Dec 12

2009年学术反腐言论集 (三)
  
  如果认认真真的处理一两起造假事件,而且是有假必究,不只是拿一两个造假者来当替罪羊,而是所有涉嫌造假的人都一一处理了,这样以后敢造假的人就少了。
  
  网站和(传统)媒体,我觉得(传统)媒体可能更重要,因为网站的公信力还是不够强。如果在传统媒体上曝光的话,这些造假人会更紧张一些,我觉得主要是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还包括对学校,还有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不只是说对造假者的监督。现在出了造假的事件,(如果)学校不处理,媒体就追着学校,有一个问责的制度,管理部门不处理,我们(媒体)也要追究他,给他形成一种舆论的压力。
  
  学校一般不太愿意主动处理造假的事情…其实这样做对学校的名声反而更坏,如果发现造假认认真真地处理了,这样反而会得分,会争回面子的,本来造假是丢脸的,但是认真处理了就不再丢脸了。(以上自《搜狐名博有约专访方舟子:没有公开,就没有正义》2009年3月25日)
  
  现在学术界的学术腐败,已经成了一个潜规则,大家已经集体无意识了。(《今日观察》评论员 何帆)
  
  为了能够达到发表,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行贿,这都是腐败。而且一些人只要有了规定的发表的论文数,或者发表的论文的级别,他就能评一个什么 (职称),然后他就变成了什么学术带头人,变成了评审委员。实际上可能是不学无术的。然后他掌握了评审的权力,变成了一种学官、学阀、学霸,那么他带出来的会是什么样的人,就是现行学术管理体制,逼良为娼。(易中天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以上自2009年04月24日CCTV2《今日观察》学术造假:谁是幕后推手?)
  
  中国并不缺科学家,但是缺科普专家、学术打假人士。我想我在科普、学术打假领域能够发挥的作用,要比做具体的科研,更大一些。
  
  在学术规范、学术道德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知名学者、学校以前的贡献就容忍他们去造假。知名学者、学校有假,更应该揭露,因为他们造假的欺骗性更强,造成的危害更大,社会影响更坏。
  
  建设一个防止造假的良好体制和对造假者进行监督处罚都是必不可少的,很难说哪个更重要。再好的体制也无法完全避免造假,所以仍需要在发现造假时加以打击。
  
  (我打假的最大特色是):有根有据,直截了当,指名道姓,不留情面。(以上自《湘声报》方舟子:独孤求胜 不依不饶 2009年4月3日)
  
  更忧心的是,许多学术丑闻,几乎都不是高校制度化纠察和学术机制发现的,而是依靠网络监督,借助互联网这个“隐性的翅膀”才大白于天下的。失去了纠偏、监督功能的学术机制,只能是恶性的机制。(《今晚报》周刊论坛:大学“灯塔”效应为何日益暗淡 09年6月21日)
  
  学术在濒死之中,这是肯定的。但学术状态是被制造和加予的,更为根本性的因素不是学术自身。没有学术自治,学术被纳入高度的权力治理结构之中,使得学术独立成为奢望,学术正在死亡,貌似学术的东西生长出来,抄袭只是表象之一。学术界自我清洁的可能已不存在,权力运行方式对学术发展逻辑取而代之,使得学术机构成了官场的分部,社会权力在低约束或无约束状态下产生的种种弊端映射到学术上来,于是有丑闻的校长不会辞职,大学会为有丑闻的校长掩盖,人心的评价已经没有作用。(刘海波:学术濒死的一个表象 2009-6-22天涯博客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0& key=0&PostID=17825186&BlogID=1162449)
  
  一定要严厉打击那些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权者、官员、在学术界有一定地位的人。至少起到震慑的作用。
  
  一些学术不端行为,涉及校长、院士等等“权势”,一旦涉及这些人,光靠学术规范,无法制约他们,举报人害怕打击报复,也不敢出来举报。(以上自“葛剑雄 学术规范管不了有权有势者 2009年07月01日新民周刊”)
  
  中国的学术造假问题要比其他国家都更严重,是一种大面积的、多层次的学术造假,所以我宁愿称它为学术腐败。
  
  学生没有得到必要的指导和监督,难免会有人抄袭。导师如果因此被连累了,是
  活该,谁让他没有尽到导师的责任呢?
  
  在当前能够做的,一方面要加强舆论监督,引起社会各界对学术造假问题的重视,另一方面要对被揭露出来的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公开、公正地进行处理。在浙大药学院贺海波事件时教育部提出来对学术造假要“零容忍”,这个口号听上去不错,但是不应该停留在口头上。在那以后,又有很多起造假事件被揭露,其中包括几起浙大的,何曾见到调查、处理,还不是被容忍了?科技部在两年半以前颁布了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条例,成立了专门的办公室,但至今也没有见过他们处理过一起造假事件。(以上自《方舟子就学术腐败问题答《新民周刊》记者问》http://xys3.dxiong.com/xys/netters/Fang- Zhouzi/interview/xinmin2.txt)
  
  4年以前,香港有一个公司的一位女性,她已经做到一个很好的中档层次的经理位置了,后来被查出来好多年以前她在申请公司较低的助理位置时,曾伪造了一个美国很好大学的学历,然后她被录取了,她的工作能力挺强的,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几年后步步上升,一直做到了middle-level即中层经理职位,她才被发现几年之前的学历是假的。结果对她的法律处置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第一,她从被录进公司以后一直到这个事情爆发为止的所有现金收入中,必须把因为有了这个伪造学历带来的收入区别交回,比如,你如果没有这个学历时,起点工资是5000元,有了这个学历后你的起点工资是8000元,这个累积下来的跟这个qualification(资格) 有关的钱要追究回来;除此之外,她被开除,还被判了6个月的坐牢,因为伪造证书在香港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罪行。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城市,(人们会认为)如果你在这个小事上可以伪造证书,那么大事上也可以伪造证书。
  
  因为有了这个严格的法律制度,一些海外的“海龟”们到中国内地敢吹牛、敢造假,但他们很少有人敢跑到香港来造假,因为这个惩罚太厉害了!如果中国内地没有在相关法律领域里一步步建立起来像这样严格的法制程序的话,你要想遏制研究领域、高教领域、学术领域的这种剽窃行为,是没希望的!即使你每天在讲这个事情,讲10年、20年,都没希望!
  
  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面,一个好的制度慢慢地发展起来,都大部分是靠这种自下而上的压力。
  
  在国内能够把这种事情揭露出来的人,如果说是去揭露自己本单位的,还要冒风险,有些人只好用假名去揭露,只有极少的人敢用真名去揭露。对于这种人,我们要给予很高的评价,很不容易。(以上自香港科技大学教授丁学良“目前情况下,遏制学术剽窃不可能” http://xys3.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0 /dingxueliang.txt)
  
  中国学术造假如此泛滥和猖獗的核心问题在于造假的成本太低、风险太小。在很多例子中,造假者受到的处罚最多就是被开除所任职务,取消其教授资格,但人仍可留校工作。
  
  现在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些人给予严厉的惩处。如果惩处的力度非常大,惩处的措施更加的严厉,我相信,造假者在造假的同时,也会顾虑,我今后要为此付出什么代价;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些大学和学术机构,出于所谓的面子和单位的名誉,甚至对这个造假者给予辩护和庇护。(向松祚《今日观察》评论员)
  
  美国的科研诚信办公室非常务实,每一年不断地公布抄袭者和学术不端者的处罚结果,用这种公开透明的处罚去钳制学术不端的行为。所以美国教授,在学术圈子里,如果名誉有了污点,对将来的为人师表和再找工作都是一个极大的影响。最后其铁腕政策是终止雇佣,如果老师、学者出现了这种污点,那没有学校会去雇佣他们。种种铁腕政策制衡了学术不端行为,还了学校一片清净、干净的环境。
  
  就像美国80年代一样,我国正处于一个转型期,正是需要软实力的时候,所以不妨对学校的这种学术风气来一个整风,也利用一些铁腕政策彻底地清一清学术不端的行径。(沈竹《今日观察》评论员)(以上2009年07月10日央视经济频道今日观察:学术造假事件为何日益泛滥?)
  
  当今世界,往往讳言“私愤”,好象一谈到私愤,就是打击报复,动机不纯,内容不可相信。一些有权势者在面对别人的批评时,也喜欢用这样的武器…不过现在也不必太在意别人的指责。公开说出自己的私愤也是一种光明磊落,这个世界上假如每一个人为自己的权益和私愤抗争到底,那么“公愤”和“为国除弊”也就实现了。(二木:为米辰峰“泄私愤”一辩 http://xys3.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0 /chengchongde11.txt)

Nov 07

2009年学术反腐言论集 ()

如果学术界是没有诚信的,学者是没有道德的,那么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某一篇论文比如说是出现了剽窃或者是他的实验数据不真实,那么这种现象如果泛滥下去的话,一是有可能有些学者道德沦丧之后,他从事的研究有可能是危害人类的。另一种就是说,如果大家都不是潜心去研究了,学术的原创性我们国家真正的自由创新可能也就无从谈起了。(胡海岩 中科院院士 央视 《新闻调查》2009.3.21

这个迄今最大的学术丑闻(即浙大论文事件)肯定会唤醒人们注意到,中国大学正面临着诚信危机,官办的《中国日报》社论说。

大学领导“根本就无视造假指控,或试图将其掩盖……为了保护学校的名声和利益。” (方舟子)

不管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因是什么,它对中国科研的国际声誉的影响非常严重。例如,有些美国科学家拒绝为中国研究者提交的论文审稿,因为他们不知道能否相信其数据。(方舟子)

中国大学教师承受着发表论文的压力,最坏的情形是,这意味着匆忙复制并粘贴他人的工作。在教授当中有很多装没看见的和事老,因此很多人抄近路,并且逃脱处罚。(Jeremiah Jenne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博士候选人)

腐败和造假在中国非常常见,学术腐败和造假只是反映了社会状况。(胡星斗)

众所周知,如果付给编辑们足够的钱,许多中国学术期刊将不经同行评议发表任何东西。(胡星斗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剽窃和赤裸裸的捏造在中国学术界泛滥,因为至少直到最近,造假的回报很大,而对其处罚微不足道。它有利可图。(Stephen

中国大学的剽窃现象有悠久的传统,有些中国教授实际上教他们的学生如何剽窃。(Stephen

不相信来自中国教授的推荐信,因为我们知道它们中有许多是学生自己写的,他们的老师不过是签个名。(Stephen Stearns 耶鲁大学教授)(以上自《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009323日)

有必要建立院士退出机制,惩戒那些亵渎学术道德、造成极其恶劣影响、损坏院士群体公共形象的院士,并构建一套可供现实考量的学术腐败整肃机制。(赵林中 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 自《和平论坛》网)

不管李院士有沒有造假的动机,身为文章的第一作者,为文章的內容負責,這是学术界的常识,如果中国学术界缺少对這一基本常识的尊重,学术造假恐怕還會愈演愈烈。(王志安 学术受利益集团圈养更可怕” 自南方网090317

近20年来,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过度宽容,导致更多的人铤而走险,不劳而获。(中国科技大学原校长 朱清时)

学术造假与造假币、假货没有什么两样,不打击假币、假货,经济秩序就会混乱,不打击学术造假,就打击了老老实实工作的人,创新能力自然会萎缩。(朱清时)

对学术道德不端的行为也要严打。首先要加大舆论压力,让造假的人惶惶不安;其次是进行普查,以自我认识为主;然后对少数越轨者严打。对一些案例要交叉调查,乃至进行司法调查。在法律方面,则需完善司法解释。。(朱清时)

学术腐败像癌症一样,如果听任不管就会恶性蔓延。(葛剑雄 复旦大学教授)

不少大学校长和研究机构领导不愿谈这些问题,往往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认为自曝家丑不会影响自己的声誉,相反会提高自己的声誉。(葛剑雄)

学生发论文很难,就把自己导师的名字署上去,有些杂志,交钱就可以发文章。(葛剑雄)

在惩治学术腐败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够有任何的屈从。我校对学术造假的态度是一经发现就肯定处理。具体处理要视情况和情节轻重而定,我校的研究生,如果发现论文造假,拿了学位的要追回,或者宣布无效。对教师来说,严重的要开除。(华中科技大学校长 李培根)

对有意造假者一定要处理,让他们付出终生代价。国家立法机构应尽早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补充关于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内容。(胡海岩) (以上自《人民网》090312

我国至今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学术打假机构,对政府资助项目的质量和真伪也缺乏有效检验。对造假事件多是学校单独处理,有的院校、科研机构态度暧昧模糊,甚至姑息迁就——近年来,造假事件不少,得到严肃处理的不多。(何勇 宁波晚报 090322

宽容学术造假势必让道德底线不断后退。(工人日报 自中新网 090205

那些造假的人自己的脸都不要了,你还给他留一张脸干什么?(方舟子 中华儿女2009年第4期)

学术腐败的根子在于当权者的纵容,在于对敢于揭露学术腐败行为的人所施行的打压使得腐败者更加肆无忌惮。(财经网 网友cetacean 20090322

急功近利者不惜在弄虚作假上做文章;自抬身价者在文章加上有名望的专家联合署名,以便于文章发表。我身上也发生过类似情况,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利用我的名义以求登上学术杂志。(钟南山院士 中新网38日)

大学的行政权与学术权应该分离,成立学部制。院长拥有行政管理权;学术权交由专门的学部管理。(中山大学校长黄达人中新网38日)

如果学术腐败了,这个大学就腐败了。(中山大学校长 黄达人)

像查处致命假药一样铲除学术腐败,是职能监管机构、学术界及全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命题。独立监管机构的建设、法制体系的建设、激活民间举报、舆论监督等社会资源,都应当在这个共同命题下逐一破解,方能让学术腐败在体制改革中被割除。( 济南时报 090204)

现实中很不幸的是,坚决打击学术腐败的口号背后却是事实上的对剽窃、造假的纵容,是对异己不择手段的打压。([新浪杂谈] 反对学术腐败应当言行一致2009-03-26

对于学术腐败者如果抓住了只是取消资格,解除合同,追缴相关经费,把腐败所得进行扣回和罚处,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处罚不应该是补偿性的,而应该体现惩罚性,这样才有威慑力。只有做到有腐必究,严惩不贷,才是真正遏制学术腐败现象的得力措施。(根治学术腐败就该下猛药《青岛早报》090316

现在的科技评奖,有很多是大领导领衔,小领导加塞儿,真正干活儿的人在中间,后面是一大堆搭车沾光的人……这已经是科技界公开的秘密了,是一种隐性的学术腐败。(冯成建 昆明冶金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隐性学术腐败:领导挂名科技评奖成惯例》人民日报 090205

从我在高校调查的情况看,每一项学术腐败都离不开两样,一个是权,一个是钱,而根本上,出现腐败的原因是权力。(权力集中导致学术腐败

http://huitian.spaces.live.com/blog/cns!F619A4E6B2F09CE8!157.entry

整治学术失范还应该真正开放社会监督,比如网络监督。只有这样的开放门户,才能跳出利益共同体的睁一眼闭一眼式的监督,学术不端、学术造假等腐败行为才可能无所遁形,而学术规范的公共领域才有可能真正形成。如果仅仅依赖诸如学术道德委员会之类的内部监督,注定不乐观。

在学术即利益的今天,正像北师大教授卫志民所描述的,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者往往会被看作是不懂事者、找事捣乱者、被人指使者和别有用心者,学界同仁或学界主事者对举报者动机的关心常常大大地超过对事实真相的关心。学术道德课并不能根治学术腐败http://www.readfree.net/htm/200903/4716052.html

Nov 07

2009年学术反腐言论集 ()

                                                            

清华大学教授赵南元说:我们要做的是,真正处罚造假者,把他们踢出去。问题在于,很多违犯者即使被揭露了也还在那里待着。

上海学者曹树基指出,有关方面对学术造假事件往往采取一种不回应的暧昧态度,不仅直接导致学术反腐落实不力,也动摇了公众对学术诚信的信心。

美国卫生部的科研诚信办公室,每年接收到的举报达数千起,而最终进入正式调查、可能属实的只有几十起。一旦查实,都指名道姓、有根有据地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

面对泛滥的学术造假现象,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在2008年举行的中国工程院第九次院士大会上发出警告:院士群体科学道德面临挑战,学术腐败现象令人震惊。(以上自新华社记者 柴骥程 余靖静 “中国的学术造假为何屡禁不止?” 20090303

院士既然署名,并且是通讯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就必须承担相关责任。不出事的时候,就将参与署名论文作为自己的科研成果,但一旦出事,就一推了之,这说不过去的。中国科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对《北京科技报》表示。

中国工程院庄辉院士也表示,在中国的学术界,有一些导师,带了很多学生,自己又有很多工作,所以疏于对自己学生的管理。我认为,作为一名负责任的老师,不能因为忙而不管,教而不严。浙江大学的论文造假事件也是对全国的老师一个教训。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国外学术期刊在收到论文以后,都要和论文所涉及的作者直接联系,在确认并取得签名的情况下才会发表。因此,就此事件而言,李连达说对贺海波之前的行为一无所知,显然无法说通。(以上自《北京科技报》2009-02-23

 学术造假对造假人而言是很危险的。因为造假是白纸黑字在期刊上,这些期刊是要不断被别人学习的,无论事隔多少年一旦被发现都会遭投诉,而一旦调查,就跑不掉了。这样你就一辈子都生活在达摩克利斯剑之下,这剑随时都可能掉下来。(浙大校长  杨卫 新京报2009-2-5

我们是绝不宽容学术腐败的,在学术上一旦出现腐败,那么这个大学探求真理的空间就已经丧失了。我想,作为大学校长,任何人都不会宽容这个学校中的学术腐败蔓延下去。现在中国高校正在制定相应的规则,教育部有一个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大学中也正在根据这个委员会的相关职能建立自己的学术评判机制,所以我的态度是,发现学术腐败就应该严惩。(山东大学校长 徐显明20090307

大学就是一个学术的共同体。维系一个大学生命的就是学术。作为科研也好,教学也好,一切都是以学术作为它的维系点。如果学术腐败了,这个大学就腐败了。所以我们对学术腐败是深恶痛绝的。

去年也发生了一件事情,我们学校有教师就说某某的学术著作有抄袭行为,我们发现了怎么办?是署名举报,我们请了几个学校里面一致认为比较公正的人,请这几个人组成一个专家组进行对照,给出一份报告。然后我们就拿着这份报告与那位老师说,最后这个人离开了学校。我们对这类事情是非常严肃的进行处理。(中山大学校长 黄达人20090307

我们继续欢迎媒体来监督我们学校关于学术方面的,特别是学术腐败的发生,这是对学校很好的监督和促进。当然了,处理起来很复杂,究竟什么样子才是学术腐败?学校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一定要依靠专家,但是媒体的监督也很重要,所以希望媒体继续监督我们。

但是有一点请大家放心,我们高校在这个问题上,态度是非常鲜明的,也是非常明确的,我们坚决反对学术腐败。(北京大学校长 周其凤 20090307

坦率地讲,当今可能有很多大学为了获取某些资源,会对权势、权威有一定的屈从,但是大学不应该对权势、权威屈服。不论什么,在惩治学术腐败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够有任何的屈从。(华中科技大学校长 李培根 20090307)(以上自新华社“大学校长谈学术腐败:大学对此不能有任何屈从”)

我反感国内这些一切和为贵、说话不能太白太难堪、给人留面子的方式。学术上的争论,有几分事实就说几分话,不夸大,也不要留面子。造假的人都不要脸,干嘛给他留面子。留余地反而显得我底气不足、证据不充分、遮遮掩掩不敢揭露他。(方舟子我反感一切都以和为贵  潇湘晨报《晨报周刊》2009.2.25.

老师造假,院士造假不解决,我们还怎么要求学生不作弊。(何祚庥做客腾讯网 2009.3.9

学术造假不除,中国的学术就没有希望了。(全国政协委员 朱清时090312)

“学风不正是科学的大敌,学术不端行为更是对科学的亵渎,危害十分巨大,必须坚决予以制止。”“一旦发现,要及时果断、严肃处理,敢于下猛药,不得推诿和隐瞒。”“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要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 (教育部部长 周济 新华社《中国决心对学术失范“下猛药”》 090315

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其道德标准应该高于社会平均值。但是,实际情况呢?今天,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加入了学术娼妓的行列。(新语丝潜水人XYS20090317)

要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及时妥善处理。

要“在舆论氛围上对学术不端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使违规者身败名裂、得不偿失,使更多的人引以为戒、自尊自律。”

高校党委和行政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学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风监督专门机构。没有学风建设专门机构的高校,要尽快成立;已经建有专门的学风监督机构的高校,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制度,加大工作力度。

各高校要定期对本单位的学风建设进行自查自纠,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要及时果断、严肃处理,敢于下猛药,不得推诿和隐瞒。

要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以上教育部部长 周济 转自教育部网站 090316

要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学术打假不能假打,要真打,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让造假者付出代价,起到教育警示作用。(教育部社科委 吴树青 转自教育部网站090315

教育部19日发出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明确高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应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

这是我国教育部门首次就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发出通知。通知指出,高校对下列学术不端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以上自教育部首次就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发出通知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贺海波只能是霉运当头。事实上,每一个学术造假者的马失前蹄都可以适用这四个字。因为现在的学术造假实在太多了,而揪出来的又实在是太少了。(网友评论  央视《新闻周刊》 20090321

学术研究需要耐心,需要静心。急功近利、弄虚作假不仅危害在当代,而且贻误的是子子孙孙。(《晚间新闻报道》主持人 聂一箐 2009320日)

Aug 13

   看了方舟子的《武汉法院成了肖氏反射弧?》,决定将当年的三篇博文放入我的博客中。

     三.终于看到了公正的判决

     ( 一)

     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对肖传国状告方舟子(方是民)名誉侵权案进行宣判,判决方舟子并未侵权。

     判决书称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同时,公民的言论自由亦为法律所保护,公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亦不受法律追究。对于公众人物公开进行否定性评价,属于正当的批评及争鸣范畴。无论批评或争鸣的观点是否成立,均不构成对批评或争鸣的相对人的名誉权的侵害。就批评或争鸣文章使用的言辞而言,过激的言辞,一般也是可以允许的。

     关于肖传国的职业身份问题,法院认为方是民对肖传国的职业身份所提质疑仅为是否为美国全职教授,故该种质疑不论是否准确,均不会对肖传国的名誉构成损害。

     另外方是民就肖传国是否符合中国科学院院士的当选标准的认识,因评选标准的制定归属有关部门,方是民并非评选委员会成员,其看法仅属个人看法,属正当的言论范围。

     宣判书认为论文数量与质量只关乎学术水准问题,由此产生的争论应在学术范围内澄清。方是民就肖传国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及质量表示了质疑。特别是对其发表论文的质量表现出了明显的不屑,且用语刻薄,但其用语仍不属污辱、诽谤之范围。

     关于对“肖氏反射弧”,法院认为对肖传国的“反射弧”相关理论提出异议在学术上是允许的。该种理论在业界被认可的程度为纯学术探讨与争论问题,学术上的争论与分歧应在学术范围内解决,而非依靠法律来解决学术分歧问题。

     法院认为,肖传国作为知名教授、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亦应接受学术界及社会对其学术水准所发出的质疑之声,即便言论有所过激,亦应保持一定的宽容度,以保持正常的争鸣氛围。

     法院驳回肖传国的上诉请求,案件受理费一千元,已由肖传国负担。

      ( 二)

     方舟子在武汉和西安连遭枉法错判之后,我们终于在北京看到了公正的判决。其意义远超过宣判本身。它在当今法学界和学术界可以说起到了拨乱反正的作用。

     细想想,那一两个匿名的、躲在阴暗角落里只会漫骂和动不动就会给别人上纲上线的丁西翻们,你们既然如此,又有什么资格来评论别人的名誉权受没受到侵害。现在都不敢公开自己的真名,当正义清算你们的时候,恐怕早已溜之大吉了吧。我是从你们 才知道西翻的,才知道西翻是个“著名的大学”,有个“著名的校长”,还有那个一想就让我起鸡皮疙瘩的“东方哈佛”。同样作为公众人物,这回是不是该“著名 的校长”认真反省一下了?

     相比之下,我倒觉得肖传国还算一条汉子,起码他敢作敢当。我曾说过,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法律的腐败害了他。海内外知识分子的公开信是一付清醒剂。现在,公正的判决对肖传国更是一付良药。你不也表示过支持方舟子的学术打假吗?好了,不要再上诉了。聪明的人决不老是重复地犯着同一个错误。回到科研和临床中去吧,埋头若干年,等待着你的好消息。

     我一直在想,方舟子反对学术腐败功劳挺大,会不会自满呢?会不会遭捧杀?面对各种挫折和攻击,会不会被击跨呢?他一再表示,学术打假,有打错的就立即纠正。官司缠身,他依然从容地写科普文章,发表著作,主持网站,参加反对违科学的辩论, 继续反对学术腐败。支持方舟子的海内外知识分子都感到欣慰。反对学术腐败的斗争不管以后会有多么曲折,但我们已经看到了光明。

     本案并非复杂的案例,武汉和西安的法院在进行错判的时候,考虑没考虑它对法学界、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及后果?难道枉法办案就是你们的职业道德?

     在面对连续错判的案例而学界普遍失语的时候,16位香港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科学诉讼须听专家意见。这可以有效抵制科学诉讼中的枉法办案。

     看来,牛不是吹的。还是香港人大代表的水平高啊。
(2007年5月30日)

Aug 12

    

     看了方舟子的《武汉法院成了肖氏反射弧?》,决定将当年的三篇博文放入我的博客中。

     二.今天,我真的很高兴!

     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因为在一周前我实名参加联署的《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正式公布了。

     尽管一个月前,我在《写在肖传国起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再次开庭之时 》一文中,已经预感到法院可能不顾事实强行判决被告方舟子败诉,一周前,当听到法院偏袒原告肖传国的正式判决后,还是感到非常气愤。

     法院的错判,不良记者的推波助澜,学术造假者极其代言人的欢呼雀跃,使肖传国错误地估计形势,正准备“宜将胜勇追穷寇”呢。此时他怎么可能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反思呢?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是法律的腐败害了他。

    《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却是一付清醒剂。就看肖传国是不是讳疾忌医了。他曾断言《新语丝》有关对他的评论文章都是方舟子以匿名的 方法对他的诬陷。现在好了,《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在7日发表第一天,签名的知识分子已由355人增加到390人,这个数字还在 增加。这些都是实名呀。大家力挺方舟子,正所谓得道多助。这和裘法祖力挺肖传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因为方舟子虽然输了官司,但更加光荣。

     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因为我做了自己想做的事,说了自己想说的话。我又一次真心相待。不做违心的事,没说违心的话。

     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因为我不再孤独。我和广大正直的知识分子站在一起,为反对学术腐败,做了一件实事。

     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因为我知道正义和公正最终将获胜!

      (2006年8月8日)




Aug 11

 
     看了方舟子的《武汉法院成了肖氏反射弧?》,决定将当年的三篇博文放入我的博客中。

     一.写在肖传国起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再次开庭之时

     肖传国起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于今日再次开庭。近日我阅读了有关此案的大多数文章、肖的公开信以及新语丝网站上的《肖传国事件》,感到有些话不得不说。

   首先,事出有因。在谈论某件事情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忽略那事情的缘由和起因。本案缘自中国科学院公布的2005年院士候选人名单的公告。肖传国榜上有名。 方舟子和一些网友对其院士候选资格表示质疑,这本身就是对我国增选院士工作的关心与爱护,所以是无可非议的。中国科学院公布候选人名单旨在加强社会各界对 评选院士工作的监督,这是纯洁院士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每一位候选人都应心悦诚服地接受质疑,并善意地作出解释。这是知识分子起码应有的素质。肖传国显然 没有做到这一点。不知法院在受理此案时,考虑没考虑这件事情的缘由?这关系到受理此案的动机和出发点。也不知中国科学院对此案是怎么看的?你们在公布院士 候选人名单时是否已有规定:对候选人提意见者不许打击报复呢?

      其次,关于名誉权。在方舟子众多揭露学术造假包括对肖传国的评论文章中,常常是以事实揭露造假者的真相,当然无须用歪曲、捏造、咒骂来侮辱性地贬低他人。 他语言犀利,却无伤大雅。另外,“当评论人引述的相关事物(即或)与事实有出入而评论文章又无不当措辞的,应属正当议论范畴,撰写评论文章的人的行为不构 成侵权(见《中国公民权利手册》)”。对已有结论的东西如某项科研成果等提出质疑,当然也不构成侵权。综上所述,判定方舟子名誉侵权是不成立的。《中国公 民权利手册》中还特别提到:“任何公民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同时应当想到其他公民同样享有此项权利,互相都应尊重彼此的名誉权和保证这项权利的完整性。”所 以,被告的律师应将《肖传国致全国媒体,学术界同仁和方舟子的公开信》提交法庭,让本该公正的法官来认定这一连孩子都能辨别的是非问题——到底是方舟子侵 犯了肖传国的名誉权,还是肖传国侵犯了方舟子的名誉权呢?!

     最后,目前学术腐败越来越猖狂。一个原因就是没有从法律上给学术造假者以应有的制裁。韩国黄禺锡在美国《科学》杂志上发表有关人类胚胎干细胞的论文中的造 假行为在去年底大白于天下。5月12日,韩国检察机关对黄禺锡正式提起诉讼。相比之下,我们对学术造假事件却很少曝光,就是曝光了也很少处理,就是处理了 也是不得已,也是淡化处理,也是处理学生不处理教授、处理教授不处理院士,也是不敢承认方舟子网站在其中所起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更很少有造假者被追究其 法律责任的。而学术打假者却遭起诉,有的正以“法律”的名义受到打击与迫害。中国学术反腐斗争的历史是悲壮的。因为悲壮,所以伟大。

     学术造假者极其代言人、保护伞和他们的利益集团一直想致方舟子于死地而后快。但是,不管本案审判的是什么结果,他们的目的永远也不会得逞。

   (发表于200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