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学术反腐言论集 (二) 我和中国科协的不解之缘
Dec 12

2009年学术反腐言论集 (三)
  
  如果认认真真的处理一两起造假事件,而且是有假必究,不只是拿一两个造假者来当替罪羊,而是所有涉嫌造假的人都一一处理了,这样以后敢造假的人就少了。
  
  网站和(传统)媒体,我觉得(传统)媒体可能更重要,因为网站的公信力还是不够强。如果在传统媒体上曝光的话,这些造假人会更紧张一些,我觉得主要是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还包括对学校,还有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不只是说对造假者的监督。现在出了造假的事件,(如果)学校不处理,媒体就追着学校,有一个问责的制度,管理部门不处理,我们(媒体)也要追究他,给他形成一种舆论的压力。
  
  学校一般不太愿意主动处理造假的事情…其实这样做对学校的名声反而更坏,如果发现造假认认真真地处理了,这样反而会得分,会争回面子的,本来造假是丢脸的,但是认真处理了就不再丢脸了。(以上自《搜狐名博有约专访方舟子:没有公开,就没有正义》2009年3月25日)
  
  现在学术界的学术腐败,已经成了一个潜规则,大家已经集体无意识了。(《今日观察》评论员 何帆)
  
  为了能够达到发表,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行贿,这都是腐败。而且一些人只要有了规定的发表的论文数,或者发表的论文的级别,他就能评一个什么 (职称),然后他就变成了什么学术带头人,变成了评审委员。实际上可能是不学无术的。然后他掌握了评审的权力,变成了一种学官、学阀、学霸,那么他带出来的会是什么样的人,就是现行学术管理体制,逼良为娼。(易中天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以上自2009年04月24日CCTV2《今日观察》学术造假:谁是幕后推手?)
  
  中国并不缺科学家,但是缺科普专家、学术打假人士。我想我在科普、学术打假领域能够发挥的作用,要比做具体的科研,更大一些。
  
  在学术规范、学术道德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知名学者、学校以前的贡献就容忍他们去造假。知名学者、学校有假,更应该揭露,因为他们造假的欺骗性更强,造成的危害更大,社会影响更坏。
  
  建设一个防止造假的良好体制和对造假者进行监督处罚都是必不可少的,很难说哪个更重要。再好的体制也无法完全避免造假,所以仍需要在发现造假时加以打击。
  
  (我打假的最大特色是):有根有据,直截了当,指名道姓,不留情面。(以上自《湘声报》方舟子:独孤求胜 不依不饶 2009年4月3日)
  
  更忧心的是,许多学术丑闻,几乎都不是高校制度化纠察和学术机制发现的,而是依靠网络监督,借助互联网这个“隐性的翅膀”才大白于天下的。失去了纠偏、监督功能的学术机制,只能是恶性的机制。(《今晚报》周刊论坛:大学“灯塔”效应为何日益暗淡 09年6月21日)
  
  学术在濒死之中,这是肯定的。但学术状态是被制造和加予的,更为根本性的因素不是学术自身。没有学术自治,学术被纳入高度的权力治理结构之中,使得学术独立成为奢望,学术正在死亡,貌似学术的东西生长出来,抄袭只是表象之一。学术界自我清洁的可能已不存在,权力运行方式对学术发展逻辑取而代之,使得学术机构成了官场的分部,社会权力在低约束或无约束状态下产生的种种弊端映射到学术上来,于是有丑闻的校长不会辞职,大学会为有丑闻的校长掩盖,人心的评价已经没有作用。(刘海波:学术濒死的一个表象 2009-6-22天涯博客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0& key=0&PostID=17825186&BlogID=1162449)
  
  一定要严厉打击那些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权者、官员、在学术界有一定地位的人。至少起到震慑的作用。
  
  一些学术不端行为,涉及校长、院士等等“权势”,一旦涉及这些人,光靠学术规范,无法制约他们,举报人害怕打击报复,也不敢出来举报。(以上自“葛剑雄 学术规范管不了有权有势者 2009年07月01日新民周刊”)
  
  中国的学术造假问题要比其他国家都更严重,是一种大面积的、多层次的学术造假,所以我宁愿称它为学术腐败。
  
  学生没有得到必要的指导和监督,难免会有人抄袭。导师如果因此被连累了,是
  活该,谁让他没有尽到导师的责任呢?
  
  在当前能够做的,一方面要加强舆论监督,引起社会各界对学术造假问题的重视,另一方面要对被揭露出来的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公开、公正地进行处理。在浙大药学院贺海波事件时教育部提出来对学术造假要“零容忍”,这个口号听上去不错,但是不应该停留在口头上。在那以后,又有很多起造假事件被揭露,其中包括几起浙大的,何曾见到调查、处理,还不是被容忍了?科技部在两年半以前颁布了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条例,成立了专门的办公室,但至今也没有见过他们处理过一起造假事件。(以上自《方舟子就学术腐败问题答《新民周刊》记者问》http://xys3.dxiong.com/xys/netters/Fang- Zhouzi/interview/xinmin2.txt)
  
  4年以前,香港有一个公司的一位女性,她已经做到一个很好的中档层次的经理位置了,后来被查出来好多年以前她在申请公司较低的助理位置时,曾伪造了一个美国很好大学的学历,然后她被录取了,她的工作能力挺强的,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几年后步步上升,一直做到了middle-level即中层经理职位,她才被发现几年之前的学历是假的。结果对她的法律处置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第一,她从被录进公司以后一直到这个事情爆发为止的所有现金收入中,必须把因为有了这个伪造学历带来的收入区别交回,比如,你如果没有这个学历时,起点工资是5000元,有了这个学历后你的起点工资是8000元,这个累积下来的跟这个qualification(资格) 有关的钱要追究回来;除此之外,她被开除,还被判了6个月的坐牢,因为伪造证书在香港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罪行。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城市,(人们会认为)如果你在这个小事上可以伪造证书,那么大事上也可以伪造证书。
  
  因为有了这个严格的法律制度,一些海外的“海龟”们到中国内地敢吹牛、敢造假,但他们很少有人敢跑到香港来造假,因为这个惩罚太厉害了!如果中国内地没有在相关法律领域里一步步建立起来像这样严格的法制程序的话,你要想遏制研究领域、高教领域、学术领域的这种剽窃行为,是没希望的!即使你每天在讲这个事情,讲10年、20年,都没希望!
  
  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面,一个好的制度慢慢地发展起来,都大部分是靠这种自下而上的压力。
  
  在国内能够把这种事情揭露出来的人,如果说是去揭露自己本单位的,还要冒风险,有些人只好用假名去揭露,只有极少的人敢用真名去揭露。对于这种人,我们要给予很高的评价,很不容易。(以上自香港科技大学教授丁学良“目前情况下,遏制学术剽窃不可能” http://xys3.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0 /dingxueliang.txt)
  
  中国学术造假如此泛滥和猖獗的核心问题在于造假的成本太低、风险太小。在很多例子中,造假者受到的处罚最多就是被开除所任职务,取消其教授资格,但人仍可留校工作。
  
  现在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些人给予严厉的惩处。如果惩处的力度非常大,惩处的措施更加的严厉,我相信,造假者在造假的同时,也会顾虑,我今后要为此付出什么代价;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些大学和学术机构,出于所谓的面子和单位的名誉,甚至对这个造假者给予辩护和庇护。(向松祚《今日观察》评论员)
  
  美国的科研诚信办公室非常务实,每一年不断地公布抄袭者和学术不端者的处罚结果,用这种公开透明的处罚去钳制学术不端的行为。所以美国教授,在学术圈子里,如果名誉有了污点,对将来的为人师表和再找工作都是一个极大的影响。最后其铁腕政策是终止雇佣,如果老师、学者出现了这种污点,那没有学校会去雇佣他们。种种铁腕政策制衡了学术不端行为,还了学校一片清净、干净的环境。
  
  就像美国80年代一样,我国正处于一个转型期,正是需要软实力的时候,所以不妨对学校的这种学术风气来一个整风,也利用一些铁腕政策彻底地清一清学术不端的行径。(沈竹《今日观察》评论员)(以上2009年07月10日央视经济频道今日观察:学术造假事件为何日益泛滥?)
  
  当今世界,往往讳言“私愤”,好象一谈到私愤,就是打击报复,动机不纯,内容不可相信。一些有权势者在面对别人的批评时,也喜欢用这样的武器…不过现在也不必太在意别人的指责。公开说出自己的私愤也是一种光明磊落,这个世界上假如每一个人为自己的权益和私愤抗争到底,那么“公愤”和“为国除弊”也就实现了。(二木:为米辰峰“泄私愤”一辩 http://xys3.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0 /chengchongde11.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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