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中国科协的不解之缘 中医药不能治愈尿毒症—289名尿毒症患者的求医之路
Jan 16

2009年学术反腐言论集 (四)
  
  我国目前公立大学的校长实行委任制,选拔的过程,基本上是内部运作,学校的教职员工缺少发言的机会,对胜任者缺少举荐的渠道,对渎职者亦无公开弹劾的程序。在网络上对校长的不端行为提出批评,往往要冒很大风险,更不必说传统媒体。在这种体制下,一些校长为了保住权力,想到的只是对上级委任者负责。珍视学术信誉,爱惜社会声望的心理动力,一般而言是谈不上的。(丁东:中国大学令人担忧的逆向淘汰《新京报》2009年7月18日http://news.sina.com.cn/pl/2009-07-18/085618247661.shtml)
  
  在这些学术腐败案中,公众诧异地看到网络和媒体作用非凡。这些大学里的学术不端行为,几乎都是从网络发帖举报,媒体跟进报道,校方应对舆论,最后公开查处。更不堪的版本,则是不少学术腐败案背后,是复杂的大学人事争斗,从而牵出学术腐败。如此场景,完全看不到学术共同体自身有任何主动作为,仿若学术腐败在目前的学术共同体中,已是某种心照不宣的存在,而唯一不能交待过去的,就只有网民和媒体。这种情形令人羞愧,它让人看到学术共同体自身的迷失,更遑论它要为社会和良知负上责任。(南都社论:学术共同体须有能力对自身负责《南方都市报》2009年7月17日http://news.sina.com.cn/pl/2009-07-17 /094818241696.shtml)
  
  中国的抄袭者厚着脸皮不辞职的原因一部分取决于个人道德素养,而更多的是没有制度约束。对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持零容忍态度,应通过立法,除了让抄袭剽窃者付出高昂成本,对他们移花接木的“成果”一概予以否决,没收各种不道德的收入外,更要立即责令其辞职,将行政或学术职务一齐拿下。“黄庆们”不能引咎辞职,而且从言辞之中还能看到凌人盛气,基本的耻感都已丧失,试问还有什么理由让他在学术环境中自在下去?(梁江涛:副校长抄袭应该引咎辞职《长江日报》2009年7月17日http://news.sina.com.cn/pl/2009-07-17/091818241434.shtm)
  
  现在是学术管理腐败,他日后续无人,害了一个民族啊。(天涯网友狂情浮世2009年7月17日)
  教育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应该成立专门的查出学术造假的机构,制定统一的查假标准,对揭露出来的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这样才能对学术造假之风予以根本的遏制。(方舟子:对副校长“动真格”好!《华西都市报》2009年7月17日)
  
  对于真正视文学创造、学术创新为生命的人,没有一种外在力量可以令其变节,他们的写作不受体制钳制,不随外因篷转。他们执笔为文,纯粹为了实践自身的文字意志。所以,哪怕今日的某些规定确有怂恿偷盗的倾向,受到怂恿者也只是些三流货,亦即那些即使改邪归正也不会给人类带来非凡贡献的家伙。假使李渔活在当今,我们不必担心他走向堕落,正如我们不必担心陈寅恪或沈从文等真正的大师会有剽窃之举。
  
  再好的体制也不会把平庸者变成天才,而糟糕的体制虽足以埋没或扼杀天才,但一般不可能迫使他们由创造者堕落成偷窃者。创造者是一群精神贵族,他们的气质翱翔在体制性规定之上。
  在糟糕的学术体制下,曹雪芹仍然会是曹雪芹,而那些原本只配为曹雪芹磨墨的家伙,在糟糕的学术体制中却一个个意态飞扬,悍然院士、院长、博导起来了。区别 就在这里。良性体制会还原三流人物的本色,使他们无从猎取超出自身能耐的光环,而糟糕的体制会使三流人物大为亢奋,使沟渠小虾纷现龙腾虎跃状。
  
  宽容一名剽窃院长或抄袭博导…假如“宽容”意味着让他继续享有原来的身份荣誉,那么,对他的宽容恰恰等于对他人的戕害。
  
  你永远不必相信,一个靠抄袭剽窃起家的院长,会对真正的学术精英另眼相看,而不是视如仇敌;你永远无需怀疑,一个这样的家伙,除了干些进一步污染学术空气的活,别无他长。因为,只有当他确信自己的周遭存在一个剽窃集团,同时确保周边不会有嚷嚷着“不攘他人一字”的李渔之流给他添乱,他随剽窃而发迹的伪学术前程,才会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长此以往,“贼船同盟”即告成立。
  
  不幸的是,贼船同盟还是世上最坚固的同盟,他们因互握对方把柄而决心沆瀣一气、依偎到底。不客气地说,所谓宽容之声,多半出自他们的合唱。明眼人都知道,宽容一个剽窃校长,就是授予他继续荼毒学生的权力。其间利害,孰轻孰重,原本到眼即明。
  
  糟糕的学术体制虽然无法使天才的李渔一族走向堕落,却会让一伙注定碌碌无为的三流货夤缘得势,占据学术界的要津。当他们因利益趋同而构建出一个贼船同盟时(依我看,该同盟已然建成,且呈日益壮大之势),我的心情,唯“黑云压城城欲摧”可表。所以,请你理解,我对宽容派的警惕,并不稍逊于对东窗事发者的厌恶。(以上自周泽雄:警惕学界剽窃之风中的贼船同盟《东方早报》2009年7月19日http://news.sina.com.cn/pl /2009-07-19/080018251342.shtml)
  
  国际杂志处理起学术不端来,真正做到了不留情、不手软,发现一起,调查一起,曝光一起,处理一起,管你是谁的门生弟子,还是有什么职务头衔。(张立言: 看国际杂志处理剽窃造假的“不手软” http://xys3.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0/zhangjun.txt)
  
  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被曝光的学术造假行为都是由被侵害人或者其他人揭发或向有关人士举报的,而没有官方或者是半官方的机构主动指认某人的造假行为。有很多的民间举报在一些知名网络论坛和个人博客里出现。(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岳振)
  
  从学历到论著,从产品到技术,中国的造假者总是层出不穷。即便造假在国内不会引起巨大震动,但在国际上,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形象的损害也是深重的、灾难性的和难以挽回的。(中国社科院哲学所伦理室主任 甘绍平)
  
  有学者认为,学术造假至少产生了四大危害:阻碍国家学术事业的发展;妨碍了社会科技、经济的发展;危害社会风气;损害我国的国际学术形象。(岳振)
  
  现在很多官员的“学位”随着职位的上升而上升,比如历史专业出身的某位位高权重者,人在北京却在两年之内就可以拿到成都高校的经济学博士学位,这样的情况正常吗?(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
  
  对学术造假应该有一个级别判定标准,比如说引用不当应该属于什么等级的造假,抄袭属于什么层次的造假,可以制定一个标准,根据这个标准,再来确定应该如何惩罚。院士、教授严重造假的,该免职的就免职,该辞退的就辞退。(中国人民大学舆情研究所所长喻国明)
  
  国外的一些做法就非常值得借鉴,它一发现假稿,就会通知作者的单位,要么开除造假者,要么永不录用该单位任何人的投稿,这种震慑作用是单纯的道德谴责和思想教育的效果所望尘莫及的。(伦理学研究的权威学者甘绍平)(以上自2009年7月22日中国经济时报《学术,总是“很受伤”》)
  
  尽管针对这些学术造假,也出台了一些改革措施,但是,大学里大部分博导、行政官员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他们是反对这类改革的。他们都是现行体制下的得利者,当然会认为目前这种体制是最好的。很多在高校外的人可能根本不知道,申请到科研经费就可以有项目提成,现在这种情况愈演愈烈。纵向课题(即政府课题,包括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部委课题等)算管得严的,一般都在10%,而横向课题(即和企业合作的项目)提成可以高达40%。如果申请到1000万元的科研项目,就可以马上到手100万元,乃至400万元。科研还没做,自己就变成富翁了。(上海交通大学编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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